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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数模优秀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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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数模优秀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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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是各门科学在高度发展中所达到的最高形式的一门科学,各门自然学科都频繁的求助于它。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2017年研究生数学建模优秀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谈谈优化高中数学课堂教学

学生在课堂上获取知识,优质课堂是三维目标的落实。当前,在高中数学课堂教学过程中,改变了照本宣科的教学模式,但是,由于抽象的数学知识给学生学习带来了诸多困难,并且相对文科科目来说比较枯燥,使得学生产出畏难心理。因此,数学教师一定要优化课堂教学,通过多种手段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科学正确地传授给学生以知识和能力,让学生建立起学习数学的信心,提高数学课堂教学的有效性。

一、优化高中数学课堂教学的重要性

1、提升高中数学课堂教学效率

在应试教育的影响下,高中数学课堂上教师是主角,一般都是由老师先讲解例题,然后留出时间让学生做练习,教师对学生的评价的主要依据就是学生的考试成绩。其实,教师和学生都有这样的感觉:在高中数学课堂上,不管是教师的教还是学生的学都比较辛苦,感觉自己的付出和收获相差甚远。在实际教学中,还有不少老师依然采用时间战术和题海战术,课堂教学摆脱不了知识的灌输,造成很多学生依赖于教师的指导。有些学生在高考时成绩突出,但是他们步入大学后,当数学教师不再直接告诉他们结论时,就会无所适从、不知所措。

即使课堂上有师生互动,由于教师的启发性不够,或者自身知识水平有限等导致学生合作学习形式化。另外,有的教师不能与时俱进,不去汲取先进的教学理念,在教学中缺少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导致课堂气氛沉闷,学生缺乏内在的数学学习兴趣。还有的教师缺乏课堂调控能力和管理能力,把课堂上宝贵的时间用在维持课堂秩序上,直接影响课堂教学效率的提高。而优化高中数学课堂教学,有效填补了传统教学模式的缺陷,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更符合新课改对高中数学教学的要求。

2、优化高中数学课堂教学是新课改发展的必然趋势

优化高中数学课堂教学是新课改的要求,也是构建高效课堂的保障。高中数学课堂教学并不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有着丰富的内涵。在新课改背景下,需要改革的内容多种多样,除了创新教学内容和教学目标以外,最主要是就是改革课堂教学模式。只有优化改革高中数学课堂教学,才能真正实现教学效率的提升。

二、优化高中数学课堂教学的有效途径

1、创设生活化情境,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

新课改下的高中数学课堂,要求学生能从数学的角度去发现生活中的数学问题,并能用数学知识去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在高中数学教学中,教师要引导学生从生活中捕捉数学问题,立足于学生实际,贴近学生的生活实际,设计学生感兴趣的生活素材,使抽象的数学问题变得生动、活泼,让学生感受到数学和生活的息息相关,生活中处处有数学。所以,教师要充分了解学生实际,联系学生所熟悉或者感兴趣的社会实际问题,创设多种教学情境,从而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兴趣能促进学生主动进行活动。兴趣是构成学习动机的主要成分。因此,教师应激发学生对学习的探究欲望。高中数学知识比较抽象、深奥,教师必须用多种教学手段让学生具有新鲜感,比如设计巧妙的导入,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2、实施情感教育。在课堂教学中,通过情感教育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教学是教和学的统一,因此,高效课堂不但体现了教师教的有效性,更体现了学生学的有效性。在教学过程中,构建民主、愉快的师生关系非常重要。教师应加强和学生的互动,通过观察、沟通、课堂反馈及时了解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情况,及时和学生沟通,对学生的表现作出具体的评价,使学生体验到尊重和友爱的教育情感,对待后进生更要给予关心和帮助,为他们提供锻炼的机会,让他们体验到成功的喜悦,使他们意识到只要努力,就有希望,同时培养他们的自信心,消除他们的畏难情绪,让他们逐步喜欢上数学学习。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教和学的完美结合,才能确保教学效率的提高。

3.合作探究,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

随着素质教育的深入发展,高中数学教学注重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以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数学课堂教学不能只局限于课堂,要对课堂教学进行延伸和拓展,核心是坚持学生的主体地位,这也是优化课堂教学的重要方式。因此,数学教学要运用灵活多变的教学措施,不断研究和创新教学方式,增长学生的见识。比如采用合作探究的学习方法,让学生小组合作、课外调查、课前搜集等,转变学生学习数学的观念,给学生自由、广阔的学习空间,让学生以课堂主人的身份参与学习,改变学生被动接受知识模式,提高学生数学学习的兴趣,使数学课堂富有生机和活力。通过合作探究,促进生生、师生之间的交流,培养学生合作精神,提高学生自主学习数学的主动性,学生在探究的过程中,加深对所学生知识的理解,让他们学会了怎样学习,锻炼了实践能力和探究能力,培养了自觉应用的意识。有效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4.充分发挥多媒体教学手段,提高教学效率

课堂教学是一门学问,也是一门艺术,学问的大小与艺术的高低和教学效果有直接的关系。因此在课堂教学中,一方面要汲取传统教学模式的精华,一方面我们要探索各具特色的教学方式。在以往的数学教学中,不管是数学概念、数学公式、数学定理等主要靠教师的讲解,因此,数学课堂给学生的感觉就是枯燥乏味,没有一点新意,很难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而随着科技的发展,现代教学手段进入我们的课堂,实现教学过程的图文并茂、生动形象,使枯燥而抽象的数学知识变得直观而活泼,学生理解起来更加容易。同时,多媒体的运用刺激学生多种感官,获得的知识灵活、扎实,真正促进学生知识与能力的发展。

5.不断反思,优化课堂教学过程

课堂教学的过程是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因此,教师要注重课堂反思,运用多种教学手段,及时发现课堂教学中的不足之处,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措施。教师和学生都要不断反思和创新,进一步完善教和学的过程,使其更具理想,从而提高课堂教学的有效性。同时,课后反思能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更好地和学生相配合,灵活调整教学方法,推陈出新,探寻更多的有效教学手段。 例如,教师在指导学生学习集合的时候,有的教师就按照传统教学模式开门见山地讲解定义,导致学生无所适从,学习效果很不理想。此时,教师应对课堂教学进行反思,找出问题所在。教师应从学生的学情入手,抓着问题关键所在。学生难于理解集合概念,主要是因为教师不能从学生实际出发。因此,教师要引导学生充分预习,并标出不懂的地方,在课堂教学中,有目的地接受教师的讲解,形成知识结构体系,有效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6.设置具有创新思维的题型

新课改下的数学课堂应注重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因此教师要鼓励学生大胆质疑,勇于向教师和教材挑战。他们往往对教材和教师讲述的一切不去怀疑和思考,因此,思维能力得不到锻炼。另外,教师提出的问题多数都是陈述性问题,针对知识点进行题海战术,不注重问题和练习的开放性。数学学习对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有着得天独厚的作用,因此,题型的设置能启发学生的创新思维,通过学生自主思考,积极探索,寻求新的处理方法,从而优化数学思维品质。

在数学教学过程中,除了讲解和演示例题,应引导学生探究 “变异”的结果,拓宽学生的思路,培养学生的发散性思维。在课本习题的基础上,要不断创新题型,使学生找到新题型和原题之间的联系,达到一把钥匙开多把锁的效果。通过加强训练,开发学生的创造力,培养学生解决问题能力,促进学生思维的发展。学生在回答问题以后,教师可以延迟对学生评价,创设一种畅所欲言的氛围,为学生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提出更多的创造性设想,提高学生的创造性思维能力。

总之,随着高中数学新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数学教师要讲究教学策略,强化课堂教学管理,在实践中不但探索和创新,发挥数学课堂教学的智慧性,处理好教和学的关系,注重学习方法的指导,运用多样化的教学方法,精选范例,突出重点,巩固知识,拓宽思路,促使学生全面发展,达到课堂教学的最优化,进而推动高中数学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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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年研究生数模优秀论文

有一个数学中国的网站, 东西还挺多。或者是各大高校的数学建模的网站,上面的资料都很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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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数学建模大赛优秀论文范文

数学建模论文范文--利用数学建模解数学应用题 数学建模随着人类的进步,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的日趋数字化,应用领域越来越广泛,人们身边的数学内容越来越丰富。强调数学应用及培养应用数学意识对推动素质教育的实施意义十分巨大。数学建模在数学教育中的地位被提到了新的高度,通过数学建模解数学应用题,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本文将结合数学应用题的特点,把怎样利用数学建模解好数学应用问题进行剖析,希望得到同仁的帮助和指正。 一、数学应用题的特点 我们常把来源于客观世界的实际,具有实际意义或实际背景,要通过数学建模的方法将问题转化为数学形式表示,从而获得解决的一类数学问题叫做数学应用题。数学应用题具有如下特点: 第一、数学应用题的本身具有实际意义或实际背景。这里的实际是指生产实际、社会实际、生活实际等现实世界的各个方面的实际。如与课本知识密切联系的源于实际生活的应用题;与模向学科知识网络交汇点有联系的应用题;与现代科技发展、社会市场经济、环境保护、实事政治等有关的应用题等。 第二、数学应用题的求解需要采用数学建模的方法,使所求问题数学化,即将问题转化成数学形式来表示后再求解。 第三、数学应用题涉及的知识点多。是对综合运用数学知识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检验,考查的是学生的综合能力,涉及的知识点一般在三个以上,如果某一知识点掌握的不过关,很难将问题正确解答。 第四、数学应用题的命题没有固定的模式或类别。往往是一种新颖的实际背景,难于进行题型模式训练,用“题海战术”无法解决变化多端的实际问题。必须依靠真实的能力来解题,对综合能力的考查更具真实、有效性。因此它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潜力。 二、数学应用题如何建模 建立数学模型是解数学应用题的关键,如何建立数学模型可分为以下几个层次: 第一层次:直接建模。 根据题设条件,套用现成的数学公式、定理等数学模型,注解图为: 将题材设条件翻译 成数学表示形式 应用题 审题 题设条件代入数学模型 求解 选定可直接运用的 数学模型 第二层次:直接建模。可利用现成的数学模型,但必须概括这个数学模型,对应用题进行分析,然后确定解题所需要的具体数学模型或数学模型中所需数学量需进一步求出,然后才能使用现有数学模型。 第三层次:多重建模。对复杂的关系进行提炼加工,忽略次要因素,建立若干个数学模型方能解决问题。 第四层次:假设建模。要进行分析、加工和作出假设,然后才能建立数学模型。如研究十字路口车流量问题,假设车流平稳,没有突发事件等才能建模。 三、建立数学模型应具备的能力 从实际问题中建立数学模型,解决数学问题从而解决实际问题,这一数学全过程的教学关键是建立数学模型,数学建模能力的强弱,直接关系到数学应用题的解题质量,同时也体现一个学生的综合能力。 3.1提高分析、理解、阅读能力。 阅读理解能力是数学建模的前提,数学应用题一般都创设一个新的背景,也针对问题本身使用一些专门术语,并给出即时定义。如1999年高考题第22题给出冷轧钢带的过程叙述,给出了“减薄率”这一专门术语,并给出了即时定义,能否深刻理解,反映了自身综合素质,这种理解能力直接影响数学建模质量。 3.2强化将文字语言叙述转译成数学符号语言的能力。 将数学应用题中所有表示数量关系的文字、图象语言翻译成数学符号语言即数、式子、方程、不等式、函数等,这种译释能力是数学建成模的基础性工作。 例如:一种产品原来的成本为a元,在今后几年内,计划使成本平均每一年比上一年降低p%,经过五年后的成本为多少? 将题中给出的文字翻译成符号语言,成本y=a(1-p%)5 3.3增强选择数学模型的能力。 选择数学模型是数学能力的反映。数学模型的建立有多种方法,怎样选择一个最佳的模型,体现数学能力的强弱。建立数学模型主要涉及到方程、函数、不等式、数列通项公式、求和公式、曲线方程等类型。结合教学内容,以函数建模为例,以下实际问题所选择的数学模型列表: 函数建模类型 实际问题 一次函数 成本、利润、销售收入等 二次函数 优化问题、用料最省问题、造价最低、利润最大等 幂函数、指数函数、对数函数 细胞分裂、生物繁殖等 三角函数 测量、交流量、力学问题等 3.4加强数学运算能力。 数学应用题一般运算量较大、较复杂,且有近似计算。有的尽管思路正确、建模合理,但计算能力欠缺,就会前功尽弃。所以加强数学运算推理能力是使数学建模正确求解的关键所在,忽视运算能力,特别是计算能力的培养,只重视推理过程,不重视计算过程的做法是不可取的。 利用数学建模解数学应用题对于多角度、多层次、多侧面思考问题,培养学生发散思维能力是很有益的,是提高学生素质,进行素质教育的一条有效途径。同时数学建模的应用也是科学实践,有利于实践能力的培养,是实施素质教育所必须的,需要引起教育工作者的足够重视。 加强高中数学建模教学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摘要:通过对高中数学新教材的教学,结合新教材的编写特点和高中研究性学习的开展,对如何加强高中数学建模教学,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方面进行探索。 关键词:创新能力;数学建模;研究性学习。 《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数学教学大纲(试验修订版)》对学生提出新的教学要求,要求学生: (1)学会提出问题和明确探究方向; (2)体验数学活动的过程; (3)培养创新精神和应用能力。 其中,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是新大纲中最突出的特点之一,数学学习不仅要在数学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思维能力,运算能力,空间想象能力等方面得到训练和提高,而且在应用数学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方面同样需要得到训练和提高,而培养学生的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仅仅靠课堂教学是不够的,必须要有实践、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是数学教学的一个重要目的和一条基本原则,要使学生学会提出问题并明确探究方向,能够运用已有的知识进行交流,并将实际问题抽象为数学问题,就必须建立数学模型,从而形成比较完整的数学知识结构。 数学模型是数学知识与数学应用的桥梁,研究和学习数学模型,能帮助学生探索数学的应用,产生对数学学习的兴趣,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加强数学建模教学与学习对学生的智力开发具有深远的意义,现就如何加强高中数学建模教学谈几点体会。 一.要重视各章前问题的教学,使学生明白建立数学模型的实际意义。 教材的每一章都由一个有关的实际问题引入,可直接告诉学生,学了本章的教学内容及方法后,这个实际问题就能用数学模型得到解决,这样,学生就会产生创新意识,对新数学模型的渴求,实践意识,学完要在实践中试一试。 如新教材“三角函数”章前提出:有一块以O点为圆心的半圆形空地,要在这块空地上划出一个内接矩形ABCD辟为绿册,使其册边AD落在半圆的直径上,另两点BC落在半圆的圆周上,已知半圆的半径长为a,如何选择关于点O对称的点A、D的位置,可以使矩形面积最大? 这是培养创新意识及实践能力的好时机要注意引导,对所考察的实际问题进行抽象分析,建立相应的数学模型,并通过新旧两种思路方法,提出新知识,激发学生的知欲,如不可挫伤学生的积极性,失去“亮点”。 这样通过章前问题教学,学生明白了数学就是学习,研究和应用数学模型,同时培养学生追求新方法的意识及参与实践的意识。因此,要重视章前问题的教学,还可据市场经济的建设与发展的需要及学生实践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补充一些实例,强化这方面的教学,使学生在日常生活及学习中重视数学,培养学生数学建模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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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8年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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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题:跳台跳水体型校正系数的建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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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题: 光传送网建模与价值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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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题: 对恐怖袭击事件记录数据的量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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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题: 基于卫星高度计海面高度异常资料获取潮汐调和常数方法及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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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题: 多无人机对组网雷达的协同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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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题: 增设卫星厅的登机口分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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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优秀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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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杯”第十七届中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成绩公布,我校获得二等奖11项,三等奖42项,综合得分排名全国第28,位列陕西省高校第二,并再次获得优秀组织奖。本届赛事共有14436研究生队提交论文参赛,评选出一等奖188队(获奖比例为1.3%),二等奖1926队,(获奖比例为13.3%),三等奖2896队(获奖比例为20%)。我校经过层层选拔,共有133支队伍参赛,获奖53项,获奖比例为39.8%。

“华为杯”中国研究生建模竞赛由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主办,是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的重要组成。此次竞赛共有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国外459个研究生培养单位的17692队研究生参赛,经组委会认真严谨阅评,评选出一等奖206队(获奖比例为1.164%),二等奖2175队,(获奖比例为12.293%),三等奖3519队(获奖比例为19.890%)。总获奖队数5900队,总获奖比例33.348%。

1、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网站:、中国大学生在线数学建模频道:

研究生优秀论文

优秀研究生毕业论文致谢词

导语:论文的致谢是在正文的最后向对本研究提供过帮助的人致以谢意,有利于促进形成相互帮助的社会风气。下面是我分享的研究生毕业论文致谢词,欢迎阅读!

转眼间,两年半的研究生学习生活就要结束了,而入学仿佛还是昨天的事情,初来乍到时的场景犹历历在目。回忆起这两年半的点点滴滴,感慨不已,欣慰之余而又庆幸无比。值得欣慰的是,我这两年多的时间是在汗水和拼搏中度过的,学到了许多受益无穷的东西;庆幸的是我来到了一个很好的环境,遇到了很多的良师益友,给我了很多的指引和帮助,使我能够顺利地完成学业,再此谨向他们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最深的谢意献给我的导师胡智文教授。我知道,我所掌握的言语并不能确切地表达我对胡老师的感激之情。是胡老师给了我一片天空,使我有了可以试翅的空间。胡老师在学术上给了我方向,生活中给我了温暖,行动上给我了勇气,处世上给我了榜样。在我失败的时候,胡老师给我打气;在我咬牙坚持的时候,胡老师给我加油;在我成功的时候,胡老师给我提醒,让我继续前进。总之,胡老师无论在什么时候都给了我最大的信任,用他的言传身教,使我学到了许多书本上没有的东西,这也是我获得的最宝贵的财富。

感谢陈文兴教授和姚菊明教授在实验上给予的指导和帮助以及对论文提出宝贵的修改意见;感谢万军民师兄在本课题前期的工作中做出很大的贡献,并且在本实验的路线设计、产物合成表征以及论文后期的整理工作都给予了重大的指导和帮助;同时感谢他们在生活上给予的关心和帮助。

感谢分析测试中心的吴子樱老师、陈海相高工、胡玉群老师、邵 敏老师、张国庆老师、章世深老师等对实验测试提供的帮助,感谢材料与纺织学院的所有老师,感谢研究生处的所有老师,感谢他们的支持和帮助。

感谢本实验室的郑世睿师兄、王 秉师弟和郑海玲师妹,感谢和我一起做实验吴凯峰、吴琪慧、吴高明、王 建、贾小琪、边瑞琦、王清清、高国琴、林 雅等本科生,感谢他们对我工作的帮助,感谢他们创造的欢乐和谐环境,感谢他们带来阳光灿烂般的春天气息。

感谢我的父母,感谢我的兄弟姐妹,感谢深爱我的女朋友,我知道如果没有他们的支持就没有我的今天,我也知道我永远都无法完全回报他们的爱,所以我希望顺利地完成学业,争取更大的成功,给他们一点欣慰。

感谢所有帮助过我的老师、同学和朋友,感谢所有关心过和帮助过我的人,没有他们对我的关注,就没有我今天的任何成绩。感谢浙江理工大学,她给我的人生添上了浓烈的一笔,给我了一个更新更高的起点,让我更加从容自信地面对未来的挑战!

谨以此文献给所有关注过和关注着我的人,祝愿他们心想事成,万事如意!

在这个过程中,我首先要特别感谢我的导师刘金方老师,整个论文是在他的精心指导和关心下完成的,论文从选题、构思、资料搜集、实验环境的建立,刘老师都倾注了大量的心血和汗水,是他为我的课题指明了方向,给我提供了良好的研究和实践环境,使我能掌握国内外的发展动态和获取最新的技术资料,并在实践中得到不断的提高。

刘老师不仅在学习上给予了我无私和教育与帮助,而且在人生的道路上也给了我正确的指引和启发,我学到了专业知识,也学会了很多做人的道理,没有刘老师的细心栽培,我就不可能有今天的进步。研究生期间老师一直教导我要有认真严谨、求真务实的求学态度,在整个论文撰写过程中我也谨记了这一点。论文能够顺利完成,离不开老师的谆谆教导,是老师严谨的治学态度感染着我,让我在理论研究上踏实进取,在实验上追求实事真相。

刘老师渊博的专业知识、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诲人不倦的高尚师德、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的崇高风范、朴实无华平易近人的人格魅力深深感动着我,让我明确了人生航向,终身受益。

我还要特别感谢我的父母,他们从经济上、精神上支持我。他们无私的爱,是我坚持前进的动力,他们的'理解和鼓励,陪伴着我一路前行。还要谢谢我的同学们,他们都曾在我遇到困难的时候帮助我。

感谢所有关心和帮助过我的老师、同学、朋友、亲人。在三年的研究生学习生活中,还有很多老师和同学都给予我无私的帮助,从他们身上我学会了太多东西,学校里的师生不断积极向上的精神也深深的感染了我,让我向其靠拢。请接收我最诚挚的谢意。

最后,向在百忙中抽出时间对本文进行评审并提出宝贵意见的各位专家表示衷心地感谢!

本课题是在我的导师李会庆研究员的精心指导和悉心关怀下完成的。导师严谨的科研思路、实事求是的治学态度、渊博的学识、敬业的精神、对科研工作敏锐的洞察能力是我毕生学习的楷模。在此,对导师三年来对我学术上的精心指导与生活上的关怀表示最崇高的敬意和最衷心的感谢。

衷心感谢山东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赵仲堂院长、王永杰副书记、姜希宏副书记、李士葆老师等在业务与生活等方面给予的关心与帮助。感谢姜宝法教授、王束玫教授、贾存显老师、王洁贞教授等在我学习上提供的帮助。

感谢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生物中心高雪芹老师、黄海燕老师等在我实验中给予我的无私帮助。

感谢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化验室邢杰大夫和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皮肤病防治所检验科的李娜大夫等在标本采集中提供的帮助与支持。

感谢章丘计划生育服务站、诸城计划生育服务站、岱岳计划生育服务站和无棣计划生育服务站的领导与有关人员在现场调查与标本采集过程中提供的大力支持与帮助。

感谢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基础所流行病研究室的刁玉涛老师在科研工作中提供的支持与帮助。

感谢师兄弟、师姐妹王志萍博士、郑国华博士、陈会波博士、周英智博士、杨艳芳博士、房学强博士、郑薇硕士和黄克锋硕士在我学习与生活上的关心与帮助。

感谢我的家人对我学习和生活上的全力支持和关怀。

最后感谢在我学习、生活及论文完成过程中给予过我关心和帮助的所有老师和同学。

刑法研究生论文篇2 浅析刑法理论中的洗钱罪 摘要:洗钱,是在现代经济高速发展,毒品、走私、黑社会等有组织犯罪猖獗泛滥的背景下产生的犯罪行为,其本质是掩饰、隐藏犯罪所得及非法收益。从犯罪构成上讲,洗钱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其主观方面是故意,表现在行为人“明知”其行为是掩饰、隐瞒赃款赃物的性质及其来源,洗钱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侵害的是国家的正常金融管理秩序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关键词:洗钱;犯罪构成;洗钱罪;《刑法》第191条 洗钱,是在现代经济高速发展,毒品、走私、黑社会等有组织犯罪猖獗泛滥的背景下产生的犯罪行为,其本质是掩饰、隐藏犯罪所得及非法收益。它不仅破坏市场经济的有序竞争环境,损害金融机构的声誉,威胁一个国家的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而且洗钱活动与贩毒、走私、恐怖活动,极大地助长了这些严重犯罪行为,对一个国家的政治稳定、社会安定、经济安全乃至国际政治经济体系的安全都构成严重威胁。近年,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洗钱犯罪在我国也日趋猖獗,严重影响了我国的经济安全、社会安全,乃至国家安全。然而,由于我国对洗钱罪及其法理的研究起步较晚,不管是学界还是司法实务界,对洗钱罪的研究和认知都有待进一步深化。为此,本文拟就我国刑法理论中洗钱罪的相关理论及认定问题作粗浅探讨,以求教于学界前辈。 一、洗钱及反洗钱 现代意义上的洗钱行为肇始于20世纪20年代的美国黑帮犯罪集团[1]3。20世纪70年代,在美国司法官员查处“水门丑闻”案中,“洗钱”这一概念才第一次被作为正式法律术语来使用,并在20世纪80年代初随着毒品交易的蔓延在全世界范围内被广泛接受[2]5。第一个把洗钱行为规定为犯罪的国家是意大利,该国于1978年3月21日颁布法令,在刑法第648条第2款中增设了洗钱这一犯罪行为,只不过当时的洗钱罪仅针对武装抢劫罪、勒索罪和劫持人质罪这三类上游犯罪[3]。 后来,随着毒品、走私、贪污贿赂等犯罪在全世界范围内的泛滥成灾,国际社会认识到打击这些犯罪及后续犯罪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于是洗钱罪陆续出现在各大国际性法律文件之中。从《巴塞尔原则声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等国际条约中我们可以看到,洗钱犯罪已经成为国际社会面临的一个共同难题,惩治洗钱犯罪也成了各国刑事司法协作的共同目标。除了国际性法律文件以外,国际社会还设立了一个专注于打击洗钱和恐怖融资犯罪的永久性政府间国际组织——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该组织在打击洗钱犯罪方面取得的最为突出的成绩就是发布了《反洗钱40项建议》。2013年5月13日,中国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六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标志着我国已经从国家战略层面开展反洗钱工作。 二、洗钱罪的构成要件 在我国,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与性质,将其转换为其他类型的资金形式,协助资金转移,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将其收益合法化的行为。洗钱罪本质上不同于传统的犯罪,其犯罪手段众多,没有典型的受害人,犯罪构成较为复杂。洗钱罪罪名的成立不一定要有相应的危害结果,而只要实施的行为特征符合其构成要件,就可定罪处罚。因此,洗钱罪是行为犯。根据犯罪构成理论,洗钱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犯罪主体 根据2011年《刑法修正案(六)》的规定,洗钱罪的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自然人是指年满16周岁并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法人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以及团体。所以说,该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这里重点讨论的是,洗钱罪上游犯罪的实行犯或其共犯(即上游犯罪的本犯)实施洗钱的行为(即“自洗钱”)能否定罪、能否实施数罪并罚的问题。在传统刑法理论中,洗钱罪上游犯罪的本犯不应再判罚洗钱罪,理由是:上游犯罪本犯的洗钱行为是对其犯罪行为的后续,这种事后行为不具备可罚性,其先行实施的上游犯罪行为吸收了后续的洗钱行为,因而只能按照先行的犯罪定罪处罚[3]。而且,从法律解释的角度去看,刑法第191条规定的“明知”也只能是针对本犯以外的其他犯罪人而言的。 另外,张明楷教授认为:“否认上游犯罪者可以成为洗钱罪的行为主体,并不是因为洗钱行为是不可罚的事后行为,而是因为否定说符合罪刑法定原则。从立法论上来说,将自洗钱规定为洗钱罪或许更合适,但在解释论上,只能在刑法条文规定的范围内确定行为主体范围。刑法第191条的规定明显采取了否定说。”[4]700因此,我国有学者提出把洗钱罪的主体进行扩大,将其上游犯罪中的本犯也纳入进来,这种做法适应立法的趋势,反映了与洗钱行为做斗争的必要性。至于扩充洗钱罪犯罪主体的理由,则各种各样。有的学者认为,传统的刑法理论已经过时,理论应是对实践的概括与升华,而不是实践的羁绊和束缚。有的学者认为,将自洗钱行为规定为犯罪,实行数罪并罚,并不当然违反“不可罚的事后行为”理论。 因为“不可罚的事后行为”并不是理论上说的“不可罚”,而是“共罚的事后行为”。现代洗钱行为已呈专业化、规模化态势,因此,洗钱罪作为独立的犯罪,而不再依附于其上游犯罪而存在。因而,我国应真正从价值层面上将洗钱罪从传统赃物罪中分离出来。换言之,上游犯罪的本犯实施洗钱行为之所以不构成不可罚的事后行为,是因为洗钱行为不同于赃物罪中的行为,它对金融管理秩序的危害,是不能评价于其上游犯罪之中的,它必将不可避免地侵害“新的法益”[5]。因此,上游犯罪本犯的洗钱行为是可以处罚的[6]。 也有学者认为,自洗钱可以单独成罪,理由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第一,洗钱罪与传统赃物罪相比,具有更为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它除了给司法机关造成阻碍,还对国家金融和市场经济秩序造成影响,从罪刑均衡原则考虑,本犯犯洗钱罪应当与上游犯罪数罪并罚。第二,洗钱罪的行为方式不同于传统的赃物罪,已经是独立于上游犯罪的另外一个完全独立的犯罪过程。第三,其侵犯的法益不同于其他犯罪侵犯的法益。第四,对本犯可以单独定罪,有利于我国行使司法管辖权,这是因为洗钱犯罪往往都是跨国性的,试想如果犯罪分子是在国外实施上游犯罪行为,而在我国实施洗钱犯罪的,那么因为我国否认本犯可以单独处罚,而对发生在国外的上游犯罪又缺乏管辖依据,这就使我国的司法管辖权处在了一个十分尴尬的境地[1]101。根据上述不同学者的观点,笔者认为,上游犯罪的本犯可以单独成立洗钱罪,理由是:现代洗钱犯罪因其巨大的社会危害性,已然独立成罪,我们不能将目光局限于“本犯”的危害上,而应将其与传统赃物罪剥离开来;因为洗钱罪独特的行为方式,导致了本犯在实施洗钱行为时侵犯了新的法益,从而不构成不可罚的事后行为。 (二)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表现在行为人必须“明知”其行为是掩饰、隐瞒赃款赃物的性质及其来源,“明知”的对象是其上游犯罪所产生的收益。如果行为人主观上将其收益当作合法财产,只是客观上实施了隐匿等行为,那就不能认定为洗钱罪。这里有两个问题值得探讨:第一,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那么包不包含间接故意?故意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行为人以直接故意的主观心态实施洗钱行为成立洗钱罪自然不在话下,关键是间接故意能否成立洗钱犯罪。对于这一问题,意见分歧就在于如何理解《刑法》第191条中所规定的“掩饰、隐瞒”的含义。 一种观点认为,为“掩饰、隐瞒”而实施洗钱的行为,就表明行为人主观上存在犯罪目的,在我国《刑法》条文中已经排除了本罪可由间接故意构成,所以洗钱罪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另一种观点认为,间接故意也可以构成洗钱罪,其理由是:“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是构成要件的基本内容,是洗钱行为的基本特征,而不是关于犯罪目的的规定,亦即行为人实施洗钱行为时,认识到其隐匿等行为的客体是洗钱罪上游犯罪所得及收益[4]702。因此,洗钱罪不能作为目的犯,其罪过自然可以由间接故意构成。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 第二,明知的对象是什么?上文已经提及,行为人“明知”的对象是法条规定的七种上游犯罪的犯罪所得及其收益。但学界对于“七种上游犯罪的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理解出现了两种不同的观点,即“具体的七类上游犯罪所得及收益说”和“概括的七类上游犯罪所得及收益说”。“具体的七类上游犯罪所得及收益说”是指,行为人要“明确知道”是上游犯罪所得及收益,才能构成洗钱罪中的“明知”。而“概括的七类上游犯罪所得及收益说”是指,行为人对属于七类犯罪的所得及其收益具有概括性认识即可,无须知道是具体哪一个犯罪所得及其收益就可成立“明知”。笔者赞同“概括的七类上游犯罪所得及收益说”,因为“具体的七类上游犯罪所得及收益说”过于机械地理解了《刑法》条文,而不利于司法实践对“明知”的认定,它还违背了刑法关于主观认识错误的理论。 (三)犯罪客体 “一般认为,洗钱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正常金融管理秩序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7]349所以,学界通常认为,洗钱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不过,有学者提出要对这种复杂客体进行分类[8]。这种观点与立法机关对于洗钱罪立法宗旨的理解似乎达成某种契合。笔者认为,从法律解释的角度来看,通说具有一定的说服力,但如果从犯罪的本质属性和立法活动的逻辑周延性角度出发,恐怕就不一定说得通了。其实,这里涉及的主要是洗钱罪在刑法典中的位置问题。我国现行刑法未将洗钱罪归入妨害司法罪,是应该进行考量的。笔者认为,洗钱罪应该归入妨害司法罪一节中,主要有以下两点原因:第一,洗钱罪更加符合妨害司法罪特征;第二,洗钱罪归入妨害司法罪更符合立法逻辑的周延性。 三、洗钱罪的认定 (一)罪与非罪的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明知”是一个关系到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关键问题。对此,上文已经提到,这里不再过多阐述。值得一提的是,我国有学者提出,尽管《解释》解决了“明知”客观推定的程序性技术难题,但与美国刑事立法对于“明知”的规定仍然存在差距,我国洗钱罪的主观范围仍然存在实体面过窄的问题[9]。笔者认为,这一问题值得进一步深入研究,毕竟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明知”的认定问题一直都是一个难题。 (二)对本罪以及上游犯罪中共同犯罪的认定 区别洗钱罪与上游犯罪构成共犯的分界线,主要看行为人与七种上游犯罪的犯罪分子事前有无通谋:如果行为人事前通谋,事后再次实施洗钱行为,则应构成共同犯罪;行为人事前如果没有通谋,只是实施了洗钱行为,则应只构成洗钱罪。 (三)此罪与彼罪的认定 这里要对《刑法》第191条、第312条、第349条的互相认定问题进行讨论。上文已经提到,我国赃物罪与洗钱罪已经越来越趋同,其最主要的区别就是上游犯罪的不同。而洗钱罪与窝藏毒赃罪的界限,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上游犯罪不同,洗钱罪的上游犯罪由7类犯罪构成,而窝藏毒赃罪只能由毒品犯罪构成。(2)客观行为不同,洗钱罪是掩饰、隐瞒上游犯罪所得及收益的行为,就是将赃物合法化;而窝藏毒赃罪是转移、窝藏、隐瞒毒品犯罪所得的财物,财物的非法性质没有改变。(3)主体不同,洗钱罪主体为一般主体;而窝藏毒赃罪的主体只是个人。 参考文献: [1]何萍.洗钱与反洗钱动态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2. [2]何萍.中国洗钱犯罪的立法和司法——兼与欧盟反洗钱制度比较研究[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 [3]钊作俊.洗钱犯罪研究[J].法律科学,1997(5). [4]张明楷.刑法学[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1. [5]马克昌.完善我国关于洗钱罪的刑事立法——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为依据[J].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7(6). [6]赵军.论洗钱罪上游犯罪的相关问题——与《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相协调[J].法学评论,2004(4). [7]马克昌.经济犯罪新论[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8. [8]陈明华.洗钱罪的认定及处罚[J].法律科学,1997(6). [9]李云飞.中美洗钱罪主观要素界定的比较[J].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4).猜你喜欢: 1. 有关刑法研究生毕业论文 2. 刑法论文 3. 浅谈刑法学硕士毕业论文 4. 刑法硕士毕业论文 5. 刑法硕士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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