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何为荣?以何为耻?这样的思考,人类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并且必将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历久弥新。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荣辱观包含着两层含义:一方面是社会用以评价人们行为的道德价值尺度;另一方面,是个人对行为道德价值的自我意识。简言之,荣辱观包括了对人们行为的道德价值所做出的社会客观评价和本人的主观意向。在存在市场经济的社会里,两者相互联系,缺一不可。没有社会主流价值取向的引导,就没有个体价值观的匡正。没有个体价值取向的扶正,社会主流价值观的构建只能是空中楼阁。生活中,一些人以追求经济与效益为名,行欺行霸市、违法乱纪之实。他们看到了市场经济是利益经济、效益经济,但却忘却了市场经济同样是信用经济,法制经济。而信用经济、法制经济的构建,正是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内在要求与题中之义。 时代呼唤精神动力,民族需要精神空间。在鞭挞丑恶的同时,我们弘扬世间的真情,秉承人性的光辉,用一己之力,用实际行动勾勒出人世间不可或缺的真善美。“神舟六号“一飞冲天,奏响了中国太空探索的号角,更凝聚了几代航天人的无私奉献的载人航天精神与报效祖国的拳拳爱国之情;濮存昕担当”预防艾滋病义务宣传员“,他走上街头义务献血,与艾滋病友如兄弟般握手相拥,展现的是崇尚科学,关爱生命的高尚情怀;大学生洪战辉12岁起扛起家庭重担,在贫困中求学,在艰辛中自强,在背起妹妹上大学的故事里感动了世人,感动了中国;中国女排17年磨一剑,自强不息,苦尽甘来,用辉煌的战绩诠释了新时期爱国主义的伟大精神;更有我们华工的丁静教授苦心孤谥,潜心钻研,挥洒着华工人的赤诚热血,无愧于”广东省十大杰出青年“的殊荣…… 在前人的事迹里,我们追寻人生的价值,我们探求人性的光辉,让天地间永不休止的浩然正气代代相传,发扬光大。 我们以何为荣?我们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以为人民服务为荣!我们以何为耻?我们以危害祖国、背离人民、见利忘义为耻! 作为新世纪的大学生,肩负着现代化建设的艰巨重任,承载着民族兴旺的光荣使命。在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践行中,在弘扬时代精神,树立科学品格的征途上,大学生责无旁贷!实践荣辱观,我们更要自强不息,立志成才,用无悔的青春创造闪亮的人生,与祖国共奋进,与时代共前行,作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坚定践行者! 芸芸众生中,我,只是沧海一粟。浩瀚的知识海洋里,我更像个无知者。但我不因渺小而枉自菲薄,不因无知而自矮三分。在追逐梦想的征途上,在实现人生价值的征程中,我时刻不敢放松自己。在社会变革的年代里,在物欲面前,在喧嚣声中,我要以青春的昂扬,以年少的锐气,坚守诚信,守住本分,坚守勤奋,守住理想,坚守科学,守住信仰,坚守信念,守住精神,以荣辱观为科学指引,用昂然锐气在天地间书写一个大写的人生! 奥斯特洛夫斯基在〈〈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书中写道:“人的一生可能燃烧,也可能腐朽。我不能腐朽,我渴望燃烧起来。”燃烧起来,让生命之光燃烧起来!让明辨荣辱的智慧之光燃烧起来!让辨别美丑的心灵之光燃烧起来! 我知道,这条路很长,但我将——执著地——前行!
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的内容之说
《践行核心价值观 唱响平凡的赞歌》。翻开人类历史的长卷,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繁荣昌盛,离不开崇高的价值追求;一支军队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离不开强大的精神支撑。回首过往,是什么让一代又一代中华儿女为革命事业甘愿献身?是什么让一批又一批建设者为共和国的强大远赴戈壁战天斗地?又是什么让一位又一位名牌大学生扎根山区,燃烧青春为孩子们照亮求知的道路?到底是什么样的思想激励着他们默默奉献?到底是什么样的追求鼓舞着他们平凡付出?这,便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力量;他们正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正的践行者!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以24个字概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它分别阐述了国家、社会、个人三个层面的价值追求,反映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它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力量,也是指引每个人奋然前行的最正确的方向。我们每位同志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其实就是要回答这样一个问题:“我们究竟追求什么样的人生?”“欲筏心事,独语斜阑”是一种凄婉的人生;“中流击水,浪遏飞舟”是一种激荡的人生;“默默无闻,逆来顺受”是一种平凡的人生。而我追求的却是“过朴素生活,怀美丽梦想”的人生,过朴素的生活就是要甘于平凡,怀美丽的梦想就是要不甘平庸,超越平凡。我想大家都听过这样一句话“什么是不简单?把每一件简单的事情做好就是不简单。什么是不平凡?把每一件平凡的事情做好就是不平凡。”“最美司机”吴斌、“最美妈妈”吴菊萍、“最美教师”张丽莉……这些平时名不见经传的平凡人物,关键时刻用自己的行动彰显着人性的温暖,奏响了新时代的强音,创造了一个又一个非凡的经典。平凡,孕育着成功的必然。不在平凡中蹉跎,而要在平凡中追寻非凡。这便是我们每个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态度。作为一名党员、一名人社工作者、一名人民公仆,我们又该如何在平凡的岗位上真正践行呢?我的回答是:牢记服务宗旨、秉承公正原则,情牵百姓疾苦,勤勉地过好每一天,认真地做好每件事,真诚地对待每个人。简单来说,就是:爱岗敬业、心系百姓、踏实工作。我想大家都还记得观看《焦裕禄》这部影片时的情形,他那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对人民的事业无私奉献,对党无限忠诚的高尚情操,就是一个共产党员对“敬业爱岗”的真正诠释。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向他学习。是的,这样的岗位是平凡的,这样的岗位是平淡的,没有鲜花簇拥,没有澎湃激情,更没有如潮掌声,但是,我们每一项工作的开展都关系到民生,每一项政策的落实都涉及到群众,所以它又注定是不平凡的。当看到群众困难解决时眉头的舒展,权益维护时露出的笑脸,我想,每个人心里都会有一种收获的感觉吧!正如作家路遥在《平凡的世界》里说的那样:“永远把艰辛的劳动看作是生命的必要,即使没有收获,也要心平气和地继续耕种。”那这平凡的岗位,就值得我们辛勤耕耘。“穷年忧黎元,叹息肠内热”、“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这些名言佳句体现了封建士大夫忧民的朴素情怀,却也能体现我们关注群众疾苦的心声。“为民”是人社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改善民生也不是一个装点门面的宣传口号,这都需要我们用辛勤的汗水去兑现。工作岗位虽然平凡,接待群众锁事、麻烦事也很多,却也是人社工作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环节。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为人民服务就是从这些点滴小事做起,无论是就业援助、仲裁调解、还是社保办理、劳动监察,这些都是我们为民服务的具体体现。无论在哪个岗位上,我们只有做好本职,忠于使命,心中时刻牢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才真正是积极践行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些行动不也正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题中之义么?也许,我们还在平凡的窗口上舞动青春;也许,我们还在仲裁执法里挑战辛苦;也许,我们还在一堆堆文字材料中敲打岁月。但是,不管身处何地,不论身居何位,只要我们在岗位上充满热爱,在岗位上谨记忠诚,以责任为担当,以奉献去落实,我们一样可以化作萤火,划开无际的黑夜;一样可以化作清风,吹来远方的馨香;一样可以化作细雨,滋润人们的心田,一样可以在平凡的岗位上,不断追求卓越,用执著与汗水唱一首时代的赞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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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的参考文献格式怎么写
文献综述是对某一方面的专题搜集大量情报资料后经综合分析而写成的一种学术论文,它是科学文献的一种。格式与写法文献综述的格式与一般研究性论文的格式有所不同。这是因为研究性的论文注重研究的方法和结果,特别是阳性结果,而文献综述要求向读者介绍与主题有关的详细资料、动态、进展、展望以及对以上方面的评述。因此文献综述的格式相对多样,但总的来说,一般都包含以下四部分:即前言、主题、总结和参考文献。撰写文献综述时可按这四部分拟写提纲,在根据提纲进行撰写工。前言部分,主要是说明写作的目的,介绍有关的概念及定义以及综述的范围,扼要说明有关主题的现状或争论焦点,使读者对全文要叙述的问题有一个初步的轮廓。主题部分,是综述的主体,其写法多样,没有固定的格式。可按年代顺序综述,也可按不同的问题进行综述,还可按不同的观点进行比较综述,不管用那一种格式综述,都要将所搜集到的文献资料归纳、整理及分析比较,阐明有关主题的历史背景、现状和发展方向,以及对这些问题的评述,主题部分应特别注意代表性强、具有科学性和创造性的文献引用和评述。总结部分,与研究性论文的小结有些类似,将全文主题进行扼要总结,对所综述的主题有研究的作者,最好能提出自己的见解。参考文献虽然放在文末,但却是文献综述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它不仅表示对被引用文献作者的尊重及引用文献的依据,而且为读者深入探讨有关问题提供了文献查找线索。因此,应认真对待。参考文献的编排应条目清楚,查找方便,内容准确无误。关于参考文献的使用方法,录著项目及格式与研究论文相同,不再重复。
参考文献怎么写一、普通图书(包括教材)、论文集、报告:[序号]主要责任者.题名[文献类型标识].其他责任者.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引文页码(当整体引用时不注).二、学位论文:[序号]主要责任者.题名[文献类型标识].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页码(当整体引用时不注).参考文献一定是引用原话吗参考文献不一定引用原话,可以原话引用,但不能太长,只能一两句。也可以参考思想,用自己的话表述,这样可以多参考一些,整个一段都行,只要把标号在断尾标示出来就不算抄袭了。无论是直接引用还是间接引用都需要标注出处。有的时候,不是特别重要的内容,你可以放到脚注或者尾注进行解释。
《浅析空想社会主义必然走向科学社会主义》
摘要:空想社会主义是一种不成熟的理论,是一种无法实现的空想,反映了正在成长中的无产阶级最初的愿望。当无产阶级成长为独立的政治力量,就需要有一个建立在科学基础上的革命理论来代替它,这就是科学社会主义。它不是一般意义的社会主义,而是共产主义。本文重点从它们的区别,过渡的必然性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科学社会主义之间的关系等方面加以论述,指出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
关键词:科学社会主义;空想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1848年《共产党宣言》的发表,标志着科学社会主义的诞生。科学社会主义的产生有其社会基础和阶级基础。19世纪40年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西欧先进国家已占统治地位,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资本主义内部矛盾日益尖锐,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日益高涨。马克思和恩格斯参加了当时阶级斗争的实践。在此基础上,研究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矛盾,批判地继承了18世纪三大空想社会主义者(法国的圣西门、傅立叶和英国的欧文)的思想成果,创立了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论,使社会主义从空想变为科学。
1.科学社会主义与空想社会主义的区别
科学社会主义从广义上讲指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理论体系;从狭义上讲则专指马克思主义三个组成部分之一的科学社会主义学说。它是关于无产阶级解放斗争发展规律的科学,即关于无产阶级所进行的斗争的性质、条件以及由此产生的一般目的的科学。
科学社会主义与空想社会主义有着质的区别。主要在于,空想社会主义未能揭示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的经济根源,而科学社会主义则指出资本主义灭亡的根源在于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即生产资料私有制和社会化大生产之间的矛盾;空想社会主义看不到埋葬资本主义的力量,而科学社会主义则论证了无产阶级争取自己和全人类解放的历史使命;空想社会主义找不到通往理想社会的现实道路,而科学社会主义则指明了通过无产阶级革命能实现共产主义。
2.空想社会主义走向科学社会主义是历史的必然
首先,科学社会主义中唯物史观关于社会基本矛盾的学说,揭示了社会生产力是人类全部历史的基础,从而科学地论证了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是现代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是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必然结果,这就批判和纠正了空想社会主义者仅仅从抽象的理性、正义原则谴责资本主义制度的缺陷。
其次,科学社会主义中唯物史观关于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的学说,提出了从经济关系和阶级关系中去寻找解决社会冲突的路径,社会主义乃是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斗争的必然结局,这就批判和纠正了空想社会主义者从头脑中构思社会改革的蓝图、寄希望于统治者发善心以和平方式实现社会主义的幻想。
再次,科学社会主义中唯物史观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学说,指明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无产阶级和劳动群众是改造旧世界、建设新世界的社会主体,能够而且必须依靠自己的力量去解放自己和全人类,这就批判和纠正了空想社会主义者把无产阶级仅仅看成一个受苦受难的人群,而把历史进步和社会更替的希望寄托在个别天才人物出现的局限性。
因此,科学社会主义自从成为科学以来,就要求人们把它当作科学来对待。马克思恩格斯始终以严肃的科学态度对待科学社会主义,总是随社会发展和自己认识水平的深化而不断丰富、完善和修正自己的理论。当然,空想社会主义也为科学社会主义的诞生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空想社会主义是科学社会主义的重要思想来源。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科学社会主义的丰富和发展
从《共产党宣言》发表到今天,科学社会主义走过了165年的历程,实现了从空想到科学、从理论到实践、从一国实践到多国实践、从传统体制到现代体制四次历史性的飞跃。在我国,形成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一脉相承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3.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把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和坚持解放思想结合起来。建国以来,我们坚持社会主义的方向是完全正确的,因为无论从历史还是从现实、从理论还是从实践来说,都证明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和发展中国;但在另一方面,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经历的曲折发展来看,又说明对于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一段时期并没有完全搞清楚。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们党特别强调要把坚持社会主义同坚持解放思想结合起来,就是说,要自觉地把我们对社会主义的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从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桎梏中解放出来。小平同志曾经指出:“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确立以后,还要从根本上改变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这是改革”;他还提出了社会主义要在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基础上实行对外开放的任务:“社会主义要赢得与资本主义相比较的优势,就必须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吸收和借鉴当今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一切反映现代社会化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法”。正是在改革开放思想的指导下,我们突破了把和高度集中的社会主义建设模式神圣化的传统观念,开辟了建设社会主义的新路,建立了和不断完善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力地促进了我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3.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把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和中国国情结合起来。20世纪世界社会主义运动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是,由于时代的变化,社会主义没有像马克思恩格斯设想的那样首先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中取胜,而是首先在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资本主义俄国取胜,以后又在欧亚一些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发展中国家取胜。这样的国家在革命胜利以后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对此,除列宁的新经济政策之外,大都对本国国情考虑不足,而在不同程度上去照搬马恩设想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革命胜利后建设社会主义应采措施的某些论断,致使其社会主义建设一再遭遇困难和挫折,而这又转而使一些人对于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能否跨越资本主义的充分发展阶段去建设社会主义产生怀疑和动摇,使之成为一个世纪性难题。邓小平在把坚持社会主义同中国国情的紧密结合中提出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破解了这个难题,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
小平指出:“社会主义本身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而我们中国又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的阶段。一切都要从这个实际出发,根据这个实际来制定规划”。这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为我们党制定“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坚持改革开放为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确立和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等等,提供了理论根据。国外有一些评论指出,这种理论和政策是“对传统的社会主义观念的突破”,“对于这个问题,过去所有的社会主义国家都没有解决好”,“有了这个突破,才有可能制定出调动人们积极性的政策”,而与此同时,我党的一系列政策又说明,我党从理论到实践都始终把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作为自己的出发点。反之,在有些极度贫困落后而又自称搞了社会主义的国家中,却“忽视国情,急急忙忙实行了国有化和集体化,结果连人类最基本的‘吃的权利’也难以得到保障”。
3.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把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和时代特征结合起来。在和平与发展取代战争与革命成为时代主题的历史条件下,要坚持社会主义,还必须把握世界发展大势,使社会主义紧跟时代发展步伐,正确回答时代发展所提出的重大问题,就是说,要坚持社会主义和时代特征的紧密结合,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
江泽民、胡锦涛、把邓小平所揭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内“不断发展社会生产力”和对外“主张和平”的根本战略贯通起来,提出了“坚持走和平发展的道路”这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体现了中国对内政策与对外政策的统一,中国人民根本利益与世界人民共同利益的统一,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
参考文献:
[1]马克思.共产党宣言[M].1848年
[2]中共中央文献编辑委员会编辑.邓小平文选[M].第3卷,人民出版社出版
建设法治化国家,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必由之路。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现实意义论文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现实意义论文:《试谈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现实意义》 摘 要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改革已深入我国各个领域,法治建设被推上了一个新的高度,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法律法规,创造更加安定和谐的社会局面已经刻不容缓。本文主要论述法治建设在中国的形成历史与发展,以及它的现实意义。 1997年召开的中共十五大政治 报告 ,首次明确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目标。中央领导人把依法治国作为治理国家的基本方针,此后我国开始走上了法治建设的道路。在中国现代化建设当中,法治建设始终走在最前沿,有了法治的保驾护航才能维护国家安定团结,为社会主义政治、经济、 文化 建设提供稳定的环境保障。中国近代的法治建设之路可以说是在曲折中逐步走向成熟,它的形成和发展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一、法治建设的内涵和意义 法治是一种社会状态,是使个人权利能够得到有效保障,国家权利能够得到有效制约的一种平衡状态。我们在理解法治的时候要把个人权利的保障和控制国家权力结合起来,而不能一分为二。各国的法治总是由各国的国情和社会制度决定并与之相适应的。法治建设就是在一定的阶级范围内,按照平等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国家制度。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法治建设它是一种国家制度,是确立一国阶级统治关系的基本制度。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中国人民的主张、理念,也是中国人民的实践成果。中国的法治建设是在民主体制下,人民拥有超越立法者和政府的最高主权。法治建设保障的主体是人民的各项合法权利,通过立法、司法、执法维护人民的利益。 二、法治建设的现实意义 法治建设是历史发展的趋势、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历史车轮的迈进,从封建社会的人治,到如今改革开放的依法治国,法治国家的建设已经日趋完善。法治说到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象征,是保证社会和谐有序发展的重要条件。它的根本目标就在于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而公平正义恰恰是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标志。一个进步的社会,它在何种程度上实现了公平正义,就在何种程度上实现了文明。 法治建设是国家实现长治久安的关键所在。法治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保障社会各项事务都能在安定有序的环境下运行,是推动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基石,社会主义国家的安定团结需要法治的维护。从历史和现实的角度看,社会主义国家的法治建设是必不可少的。我们纵观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发展史,不难发现轻视法治建设对治国是百害而无一利的,值得我们反省的例子比如苏联的肃反文化,而在我国轻视法治也曾经造成了惨重的损失,““””是我国忽视法治建设的典型。这两次重大错误的发生,都是背离了社会主义法制原则,破坏了社会主义民主。 新社会我国的法治建设又走上了一个新的台阶。报告论述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目标,明确将“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之一,并提出要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同时,实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同时报告还首次提出了“法治思维”。“法治思维”要求我们对工作方式思想思维进行转变,宣扬法律精神,捍卫法律原则,将依法行事贯彻实施。可以说这对司法体制改革和司法机关独立司法等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人民的幸福就是最高的法律”,这是培根的 名言 ,相信我们并不陌生。我们要追求公平公正善于运用法治建设国家,运用法律维护社会秩序,在人的能动力作用下将法律的作用发挥到最大,尊重人的主体地位。同时将法治建设进行到底,用法律进行社会管理,调节社会关系,用法律保障人民生活的幸福安定。回顾我国的法治建设之路,是漫长而曲折的,但是前途却是光明的。从过去的人治到现如今的法治社会,我国的社会主义国家法治建设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国,开创了一片崭新的局面,在中央集体领导人的带领下,相信我国的法治建设将会走上更加辉煌的道路。 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论文:《试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及其建设》 【内容提要】 本文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内涵及特征出发,论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重要作用,初步分析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主要途径。 【关键词】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法治文化 建设途径 法治作为迄今为止最好的治国理政方式,它不仅是有形的制度,同时也是无形的文化。法治是否昌明、法治的要求能否落到实处、法治的成果能否真正有益于社会进步与社会和谐,从根本上取决于是否有良好的法治文化作为支撑。作为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法治文化是以平等、公正、自由、诚信和人权等为主要 思维方式 和行为方式的文化,本身具有权利和义务一致的规范性。因此,弘扬法治精神,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环节。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内涵及特征 我国著名法学家龚瑞祥教授指出:“所谓‘法治’,不仅仅是指‘以法治国’,还包含着用于法治的法律必须遵循的原则,如‘公正原则’、‘平等原则’、‘维护人的尊严的原则’等。也就是说,法律是确定的、公认的理想,而非我们通常所称的‘长官意志’。法治高于法律是立法者和司法者用以检验法律能否生效的原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文化体系是一种以“正义”为价值取向的、以西 方法 治文化为范式的、以传统中国法律文化为根基的法治文化。它在显型结构层面上表现为:制定良好的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完备的法律制度和法律体系;完善的法律组织和法律设施;严格的执法和司法程序。在隐型结构层面上主要表现为社会主体的信法、守法、用法心理;较强的民主意识、正义观念和权利观念;法律的权威至上观念、依法办事的精神和法治的思想等,是一种内容结构和谐统一的法治文化。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民主政治,是这一法治文化体系的本质所在。而围绕这一本质展开的各项条件、 措施 和效果,即以法治为特征的物质文化、政治文化、精神文化的全面生成,则是这一法治文化体系的具体要求和现实标志。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生成属于一种“后发混合式”的模式。从其生成的动力来讲既有外在动力也有内在动力。一方面,其生成依赖于中国社会的内在力量,这些内在力量就是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民主政治、法律(良法)、道德、 教育 和社会主体需求的转向等社会因素。另一方面,它一直受到外来法治文化的刺激,特别是西方法治文化的刺激,这种刺激表现在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等各个方面。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有其独特性。 1. 民族性。中国传统法治文化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文化传统积淀的产物,经世代相传而取得了稳固的地位,形成一种“超稳定形态”,即使受到外来文化的冲击,它也会坚守自己的阵地,至今仍在影响着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它体现了中华民族的思维方式、法律观念、法律情感以及行为模式,并已内化为中华民族法律文化的心理和性格,影响着当代中国人的法律心理、法律意识和行为模式的选择。 2. 现代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现代性表现在它能与当代的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相伴相生,是当代中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一方面,市场经济呼唤法治文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与之相适应,市场经济本身就是法治经济;另一方面市场经济对法治文化也产生了深刻而全面的影响,法治文化以市场经济为根据,进行理论创新,以一种新的形式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 3. 开放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开放性表现在它从不固步自封,善于吸收人类有益的法治文化成果,特别表现在对西方“法治”思想和理论的移植和借鉴上。随着经济全球化时代的到来以及法律趋同化现象的出现,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与西方的法治文化必将互相融合并存,整个人类社会都将向“大同法治世界”的方向发展。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重要作用 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既具有前瞻性,又具有时代性。建设法治文化,不仅是坚持人民当家作主、防止权力异化的有力保障,而且也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一切权力为人民”的重要保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以人民当家作主为逻辑起点,强调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要求权力服从于宪法和法律,并使权力始终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轨道上运行。同时,法治文化在为监督与制约国家权力提供思想保障的同时,也通过合理借鉴国外的先进制度并结合中国实践进行制度创新,从而为权力的有效监督与制约提供智力支持。 在新的历史时期,仅仅注重对权力进行制约是不够的。因此,构建法治文化同时还要保障权力的有效行使。权力具有客观性,只要将权力运用好,就能更好地为人民谋利益。但怎样用好权,从而使权力既有限、又有效地得到行使,必须有赖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引导。法治文化要求国家机关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权力,不越权、不滥权、不惜权,最大限度地履行法定职责。同时,法治文化还要求国家机关必须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力。程序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也包括维护程序法的权威。因此,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按程序行使权力,从而不仅实现正义,而且以看得见的形式实现正义,同时提高权力运行的效率,更有效地为人民谋利益。 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 任何社会建设都是在一定的文化环境中进行的,和谐社会建设也离不开必要的文化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础之一,可以在多重意义上满足和谐社会的内在需要。和谐社会是充满活力的社会,一个充满活力的社会,必须调动整个社会的积极性,使整个社会的成员充满活力。整个社会成员要充满活力,要求每个成员合法权益能够得到保护,以及整个社会的协调发展,都需要法律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法律也就通过它的这些作用,为社会的和谐提供最生动、最富有生机的力量。和谐社会要谋求安定有序,而任何安定有序,都是在规则的基础上,无规则便无秩序。而在所有的秩序中,法律的秩序规则是最明确、最具有外在强制性的,因此,法律在维护社会安定有序上有着它不同于道德、传统、习惯的独特作用。和谐社会要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法治在维护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和谐社会要达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目标,没有法治文化作为基础是断不可能的。 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内在要求 党的报告提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中国现代法治不可能只是一套细密的文字法规加一套严格的司法体系,而是与亿万中国人的价值、观念、心态以及行为相联系的”。因为任何制度都需要人去制定,更需要人去遵守,如果没有人的道德信仰、价值理念相配合,再好的制度也会被侵蚀得面目全非。只有当亿万中国人的价值、观念、心态以及行为中,有关法治的价值理念占有了稳固之地并渐成一种法治文化,并进而成为中国文化传统内容的一部分时,我国的法治才有了真正坚实的社会人文心理基础。因此,目前只有努力培养我国民众的法治理念,建设法治文化,改良、培育中国法治的“土壤”,才可能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伟目标。 三、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主要途径 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指出:“在任何一项伟大的事业背后,必然存在着一种精神的力量,尤为重要的是这种精神的力量一定与该事业的背景有密切的根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它需要全社会各方面力量的努力。 1. 培育公民对法律的崇尚和信仰 法治文化的培育旨在为法治国家奠定尊崇法治的社会文化意识基础。一个社会能否建立起法治,先决条件之一就是这个社会有无尊崇法治的心理,是否培养起了追求法治的信念。法治文化形成以公民具有一定程度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质为前提。社会主体的法律信仰是法治社会的灵魂,是法治文化的精髓。社会主体对法律的信仰必须具备两个前提,一是法律自身的正义性。博登海默指出:“法律是正义和秩序的综合体”,法律必然体现为一种社会正义。社会主体对法律的真诚信仰来自于法律自身所具有的公平、正义和对人类的关爱精神,社会主体正是基于这种信仰而对法律自觉遵守。二是法律实施的正义性。社会主体对法律的真诚信仰在于因法律实施的正义而对法律的神圣产生高度认同感,在于法治历程中对法律强烈的自觉意识。在全国范围内推进普法教育,不仅是普及现代 法律知识 ,更为重要的是培养公民对法律的信仰,逐步实现全社会整体法律素质的提高、法律信仰的塑造、法治文化的形成。只有唤起个人的权利意识,才有可能真正树立起现代法治观念和公民意识。另外,还应该通过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等良性法律实践的教育活动,增进公民对诉讼的信任和期待,培育公民对法律的信仰心理。 2. 大力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既体现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一般规律,符合法治文化的一般特征,又富有中国特色和中国气派。因此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报告指出,中华文化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团结奋进的不竭动力。在五千多年的文明发展和历史演进中,中华民族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然而,民族精神在某种意义上说,与法治存在着密切联系。我们应该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纳入中华文化体系之中,树立并维护宪法和法律在中华文化体系中的地位;将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等理念融入中华文化的价值内涵,体现权利保障和权力制约理念,使法治文化成为民族精神的重要内容,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成为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一旦如此,就能进一步发挥宪法和法律的文化功能。使分处各阶层的社会成员,能从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中获得切实利益、得到精神上的愉悦和满足,并能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中华民族精神的新标志。使之成为凝聚中华民族精神的新载体。 3. 以改革创新精神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发展 改革创新是我们时代精神的核心。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必须发扬改革创新精神,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不断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注入新鲜血液。坚持理论创新,推动法治文化的一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提供有益的理论支撑。只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理论创新,科学回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没的重大理论问题,才能不断丰富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理论体系。坚持制度创新,以改革创新精神深化政治体制革,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奠定制度基础。 政治体制改革是我国全面改革的中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核心环节之一。要以改革创新精神,改变原先不合理、不科学的体制.树立并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起来.使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有相应的制度依托。坚持实践创新,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提供实践素材。法治文化是广大人民的事业,人民群众的实践创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不竭动力。可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实践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文化形态。因此,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主观能动性,丰富和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实践基础。 参考文献: [1] 赵学昌.试论法治文化的培育[J].当代教育论坛,2007,(7). [2] 张波.论当代中国法律文化的多样性及中国特色法治文化的生成[J].南京社会科学,2001,(11). [3] 齐艳苓.法治文化及其培育探析[J].理论月刊,2007,(6). [4] 孙晓媛.论构建中国特色的法治文化[J].广西社会科学,2003,(4). 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论文:《浅谈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摘 要】法治建设是一个整体,其中的每一部分、环节都有一个如何科学发展的问题,内部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发展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法制系统之中,最基本的组成单元是需要内在元素自身的协调,应当具有内在的统一性和整体性。只有具有统一性和整体性,依法各个部分或者环节的发展才是协调的、可持续的,也才具有强大的活力。从法律运行来看,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必须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从法律体系来看,各个法律部门都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以构建和完善;从法律价值来看,科学发展观体现了我国法律的核心价值。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所以,科学发展观是我国法制建设的重要理论指针。 法治是人类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重要手段。法治是一种宏观的治国方略,指国家在多种社会控制手段面前选择以法律为主的手段进行控制和治理,即“依法治国”;法治是一种理性的办事原则,即“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社会主义法治批判地继承了人类文明发展史上的优秀成果,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法治思想。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内涵十分丰富,其基本含义是依据法律而不是以个人的意来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实行法治而不是人治,其核心是确立和实现以宪法和法律为治国权威的标准。 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治建设的进程 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根据发展民主,健全法治,建设法治国家的基本方针,我国的依法治国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这30年的法治改革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从1978年到1994年,这是从人治到法制的转变阶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标志着我国新时期法制建设的开始。但那时法制的主要理念是把法治当作专政的工具,法制对于社会生活、经济活动、国家制度文明进展的制度价值几乎没有。 第二个阶段是从1994年到2004年,是政策之治的阶段。这一阶段的政策有一定的程序性、权威性和公开性,并以文件、规范、规章等合法的形式表现出来。这十年里非常突出的一个现象就是用政策、文件来治国。政策之治是追求短期效果,缺乏法律本身应有的一些基本特征,而法制要求规范,要求它的规则性具有可预期性以及有相应的司法机构来支持,这些都是政策之治不具备的。 第三个阶段从2004年至今,是从政策之治向法治的转型。这一阶段的立法,大多数涉及我国改革多年来一直没有解决的最深层的矛盾、最重大的利益冲突。2004年修宪,第一次把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私有财产及其权利写进宪法。其后《物权法》、《 劳动合同 法》的制定,《 公司法 》、《证券法》的修改等都是涉及人们利益的法律。 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必要性及问题 社会主义民主的实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方式、程序必须由法律规定并予以保障。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民主最可能通过法治的方式表现出来,而社会主义法治也必须从民主中获得自己政治的和道德的合法性。没有民主,法治就缺少了其重要的基石。正是基于这样的理念,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法治是法律规则的统治,规则的制定是实行法治的前提。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法律制定的民主程序把人民的意志反映在法律当中,因此,法治就是按照人民的意志治理国家。 三、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途径 “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为了实现这一宏伟目标,必须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走依法治国之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勇于创新,积极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发展道路。当前,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步伐,应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方位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断开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新局面。邓小平理论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只有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的方针,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才能沿着正确的方向快速地推进,才能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 (二)把建立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的目标。改革开放近二十年以来,我国立法工作取得了重大的发展,立法数量急剧增长,初步形成了一个以宪法为基础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三)以加强和完善执法、司法为目标,推进行政执法制度和司法制度改革。经过几十年特别是近20年的探索,我国初步建立起了有中国特色的行政执法制度与司法制度。从总体上讲,行政执法工作和司法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的顺利进行等各方面,都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四)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法律文化,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以继承、发扬人类法律文化的优秀成果、符合人民意愿的社会主义法律文化为其思想基础与文化资源。我们在普法教育中,要以领导干部的民主法制教育为重点。只有广大干部群众真正懂得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重要意义,才能真正认真地执法、守法、监督法律的实施。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实践中,我们要在继承历史上和国外合理的进步的法律文化基础上,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精神,努力发展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文化。 参考文献 [1] 武育香.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与民主法制建设[J].理论建设,2006(1):45-48. [2] 谢鹏程.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J].中国社会科学, 2007(1):79-80. 猜你喜欢: 1. 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心得体会 2.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心得体会 3. 学习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心得体会 4. 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5. 浅析法治社会思修论文 6. 论依法治国的形势与政策论文2000字
社会科学是以社会现象为研究对象的科学,兴起于18世纪中后期,到19世纪马克思主义产生以后才逐渐建立了系统的理论结构,形成了独立的学科体系。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社会科学类论文参考 范文 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社会科学类论文参考范文篇1 浅析社会科学客观性 社会科学是从传统的人文科学中分化出来的,它至今还带有人文学科的痕迹。但是社会科学是一种科学研究,它的形成与发展受到自然科学的极大鼓舞,基本出发点是:社会及人类行为也可以像自然现象那样由“科学”来研究;其根本任务是客观地描述和分析社会(袁方,1995:14)。由于社会现象的特殊性,这项任务往往成为一个难题。社会科学不只是一个纯粹的理论思维过程,也是一种 文化 和意识现象,它的形成和发展受到了社会的文化价值观念的影响。伴随着社会科学的产生和发展,客观性问题就成为一个始终萦绕的问题,问题纠缠的大部分源于对“客观性”的不同理解,因此,我们有必要对社会科学的客观性展开进一步的探讨和认识。 一、基于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对其客观性的认识 从研究对象上说,自然科学的对象是自然界中的现象,是没有人直接参与的现象,即自然客体。自然客体是一种物态性的实体存在,客观实在性、可重复显现性和历史发展性是它的根本属性(李文华,2006)。社会科学通常是指研究社会现象及其规律的科学,它是一个包括经济学、政治学、法律学、社会学等学科的庞大知识体系。社会世界的现象是有人直接参与的现象,即人(们)的心理和行为活动本身(王忠武,1999)。这个差异似乎一目了然,其实它隐藏着更深刻的分歧,甚至可以说,它是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在 其它 方面呈现差异的主要源泉,同时也是社会科学在客观性方面呈现争论的源泉。 从研究对象的角度来看,社会科学是以人类社会和社会中的人为研究对象,而自然科学以自然界为研究对象,二者在客观性程度上的差别是显然的。有人否定社会科学客观性的一个重要依据就是:社会生活是有目的、有意识的人参与其中,社会现象本身多系主观性所为,因而缺乏客观性。这种观点是把客观性的含义看做那种无人介入的、纯自然的客观性。但是,笔者认为,客观性包括“那些存在于人活动中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本质联系”的含义,从这个角度来看,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侧重于研究客观性的社会现象与社会规律,其社会功能集中表现在改善社会管理和制度文明建设方面,也具有一定的自身的客观性。总体而言,从研究对象的角度来看,社会科学的客观性程度可以说处于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之间的关键的中介地位上。且对于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均具有主导、规范、协调和控制作用。 二、基于社会科学的知识对其客观性的认识 从实证主义和 经验 主义的角度出发,社会科学的客观性可以表现为社会科学知识的系统性。因果决定论和普遍性等几个特性(袁方,1995:14-16)。具体而言,社会科学知识的系统系指社会科学的目的是系统地说明和解释人类的社会行为,而这种说明也像自然科学那样依据一定的逻辑法则。社会科学知识的因果决定论是指,社会科学家也像自然科学那样假定,任何事物都有其发生的原因,也就是说,每一个事物都是由在它之前的某些事物所决定。社会科学知识的普遍性是指,要从多种因素中找出最主要的、对所有人都有影响的因素,并把这种普通的、简化的因果说明应用于任何人,任何时间、地点,包含了不同文化价值下的人对同一种知识的理解和接受。 从以上罗列出的几个社会科学知识的性质,可以看出社会科学在形式和内容上追求像 自然科学知识 那样的客观性和科学性。与自然科学相比,由于社会现象的不确定因素更多,偶然性和独特性也更大;社会科学所研究的现象比较复杂、异质性较大,而且更多地受到个人因素的影响。这使得社会科学知识的系统性不强,演绎推理和归纳推理不严谨,往往难以达到对社会现象的客观、准确和系统的认识,社会科学知识也更容易受研究者本人的世界观、政治信仰、价值观等因素的影响,而与所要反映的社会现象存在偏差。因此,从社会科学知识这个维度来说,目前社会科学的客观性仅仅是一种“准客观性”,亦或说是一种类客观性,难以做到真正意义上的客观性。 三、基于社会科学的 方法 论对其客观性的认识 早期社会科学由于受机械物理学为核心的自然科学科学的深度影响,坚持将社会科学的主观性视作不同主张的分水岭,主观性与“心理的、有价值的”等同。“心理的”具有私人性(袁继红,2008)。孔德、迪尔凯姆等人推崇用自然科学方法研究社会现象,排斥任何心理的因素,探索事物之间重复出现的社会规律,追求普遍的唯一的本,即方法论上的实证主义。因而,孔德等人将“心理的”对立面视为“客观的”,并主张用观察法、实验法、统计方和比较法等研究社会现象。此外,李凯尔特、狄尔泰等人则将社会科学研究的触角置于人类社会现象特有的价值上,人类自由意志赋予社会现象独有的价值。一切自然的东西都不具有价值,因而不能用自然科学的方法研究社会科学(文化科学),社会科学的课题具有私人性、独特性,只能采用“表意的”方法,把握主观的对象。“客观性”在此作为主观性的对立面被拒斥在外。然而,这两类主张由于都固守着明确的界限,无法克服本身的局限性,前者固守在价值无涉的自然领域,一味寻求社会科学的客观性,而不顾社会科学自身的特点,后者则强调社会科学属于价值领域,认为社会科学不存在客观性,陷入主观主义的泥潭。 实际上,大部分社会科学家都介于实证主义与主观主义这两个极端之间。其中,韦伯的方法论思想最具代表性,他对社会科学的客观性也作出了自己独特的理解和认识。韦伯认为,自然现象与社会现象有本质的不同,后者含有社会成员对自己和他人行为的主观理解,也就是说,“社会事实最终归结为可理解的事实”。此外,韦伯指出,由于人的社会行为是有意义、有目的的,因而具有一定的规律性。对于这种规律性的行为可以采用自然科学的方法加油研究。为此,韦伯提出了“理想类型”和“价值中立”两个核心概念,也确保社会科学能像自然科学那样具有客观性,同时也能很好的区分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差异性。 四、 总结 :社会科学客观性何以可能 科学研究的客观性是指任何研究者,不管他们属于哪个阶级、哪个党派,信仰哪一宗教,只要他们采用同样的科学方法,就能够得出同样的研究结论(袁方,1995:16)。社会科学由于具有自己独特的特点和机制,如研究对象比较复杂、异质性、偶然性和独特性较大;易受到个人因素的影响等,同时也难以摆脱与价值的亲和性关系。因此,社会科学的客观性是建立在主观基础上的,是在价值关联基础上获得的认识被价值立场下的人的普遍理解和接受的社会事实。所以,如果社会科学研究没有与任何文化价值相关联,那么任何处于价值立场下的人对于研究认识就难以理解和接受,也就因此取消了客观性的可能性实现,从这一点说价值关联是客观性的基础。 社会科学对社会和历史的认识是一个在动态中近似实现的过程,是一个从文化意义上对历史因果分析的不断认识,是一个追求知识对具体实在的经验有效性和对这种经验有效性不断在文化价值上重新界定的过程(赖金良,1996)。社会科学研究客观性的表现是:这种研究由于实现了文化价值所界定的针对经验实在的有效性而被文化的人类所普遍理解和接受。社会科学研究的客观性基础是文化价值和价值关联,这种研究的客观性来源则是这种研究所赖以获取的手段是被普遍理解和可接受到的,这种手段就是各种不同的理想类型以及研究方法和技术,而这种手段的客观性基础是理想类型的开放性、研究方法和技术的客观性和有效性。纵然如此,但是要想真正实现社会科学的客观性并被其他学科所认可,其道路还是很艰难,需要社会科学研究者付出巨大的努力。 参考文献: [1]袁方,社会研究方法教程[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 [2]袁继红,基于方法的社会科学客观性何以可能[J]四川工农学报,2008(5) [3]王忠武,论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人文科学的三位一体关系[J],科学学研究,1999(3) [4]李文华,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五个差异――兼论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现实意义[J]科学学研究,2006(6) [5]赖金良,什么是社会科学以及社会科学的客观性[J]哲学研究,1996(6) 社会科学类论文参考范文篇2 论科学社会主义和科学发展观 摘要:我们党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是与时俱进的马克思主义发展观,是对科学社会主义的发展观的继承和拓展,是当代社会发展形势的必然;是对科学社会主义的创造性应用,符合中国国情;对于我国构建和谐社会,发展科学社会主义,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关键词:科学社会主义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科学社会主义,作为一种政治形态,让人们更具体地认识社会。之所以称之为科学社会主义,是为了区别于空想社会主义。《恩格斯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中曾这样提到:马克思一生中最大的发现有两个,一个是唯物史观,另一个是剩余价值。这两个重大的发现,使社会主义从空想变成了科学。它是关于无产阶级解放斗争发展规律的科学,是一门政治科学。 马克思主义分为三个重要组成部分:哲学、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其中,哲学是起点,经济学是中介,科学社会主义是终点。科学社会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的核心,是马克思主义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指导我们党和国家实践活动的一门首要科学,必须将其贯彻到我国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同时科学社会主义也将在实践中得到丰富和发展。 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以胡锦涛为的党中央在新实践中提出了科学发展观,核心是“以人为本”,内容是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实现方法是统筹兼顾,具体办法就是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 科学发展观的提出符合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内在要求,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也是针对当前中国国内外经济形势,满足中国今后长期发展需要。科学发展观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必须遵循的发展规律,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内在要求,对于中国当前社会经济发展有着深远的意义和重要的影响。 一、科学发展观是科学社会主义的发展观的继承和拓展,是当代社会发展形势的必然 科学发展观对当今社会起指导和促进作用。他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提出了新的理念 邓小平同志指出,在社会主义国家求发展,必须首先发展生产力,只有在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才能真正实现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中国共产党在总结国内外建设社会主义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新的理念,这就是: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主要是通过社会主义自身的发展,而社会主义的发展必须是科学的发展。科学发展观是新的社会主义发展观,它的提出推进新的社会主义事业。 (二)解答了一个重大问题 各国的社会主义者都在探讨当代的社会主义应该是怎样的社会主义,胡锦涛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则科学的回答了这一问题。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以人为本”,人民是创造历史的根本动力,在社会主义的发展过程中,必须依靠人民。内容是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就是要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等个方面的建设,使现代化建设的各方面都相协调。只有这样才能掌控全局,能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的重大关系。 (三)形成了完整的理论体系 1.科学发展观的理论基石 科学发展观在继承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基础上有所发展,并没有脱离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体系,而是在发展过程中提出关于社会主义的新的观点。所以,科学社会主义始终是科学发展观的理论基石。 2.科学发展观的逻辑起点 党的思想路线的创新,是科学发展观的逻辑起点,中国共产党的思想路线可以用16个字概括: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在这16个字中,最重要的就是“求真务实”,胡锦涛指出:求真务实,是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一以贯之的科学精神,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的核心内容。?P 3.科学发展观的立足点 科学发展观的立足点是对中国现实问题的思考。我们必须从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面临的实际情况出发,“以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问题、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不断在实践中丰富和发展我们的思想和理论”,?Q这就是科学发展观的立足点。 4.科学发展观的理论结构 党的十七大 报告 中指出: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R14只有坚持了这几点,科学发展观才能真正落实。 二、科学发展观是对科学社会主义的创造性应用,符合中国国情 (一)科学发展观与马克思主义生产力论 马克思的唯物史观把如何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作为研究的重点,把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作为文明进步程度的一个主要标志。 马克思认为:生产力就是人们自身的力量。科学发展观强调的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人和自然的可持续发展,要做到“五个统筹”、“五个坚持”,这是马克思有关生产力的科学论断的反应,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基本规律。因此,科学发展观的确立,是对科学社会主义的创造性应用和发展。 (二)唯物史观社会发展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现代市场经济是一种全方位开放、互通有无、互补互利从而使各种资源在全世界范围内有话配置的经济,是一种以国内社会政治稳定、世界不发生大的战争为前提的全球化的经济。这需要稳定的政治环境来支撑,为求稳定,不得不给社会劣势群体以福利保障,如今西方发达国家普遍实行社会福利政策,扶贫助弱的政策,这并非完全处于富人的善心,而是处于发展的客观需要。 如今,想保持党员的先进性,重要第一条,就是坚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能创造出社会主义所必须的物质和精神的条件,并且在发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科学发展观与马克思科学社会主义理论 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上,提出了两个理念: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标志着党在政治、思想路线、执政能力等方面已日趋成熟,也进一步补充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胡锦涛同志总结了我国在改革开放过程中的经验教训,提出以人为本的科学观,大大加快了经济社会的发展。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是科学发展观的理论延伸,又是坚持科学发展观的目的。把科学发展观付诸实践,才能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科学发展观和和谐社会理念的提出,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真正要义,表明我们党开始把弘扬人道主义精神作为自己的一项重要任务。 三、科学发展观对科学社会主义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一)科学发展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关系 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二者不能等同也不能割裂,他们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只有坚持科学发展观,才能构建和谐社会。 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在价值取向、目标任务、根本要求等方面是统一的,“以人为本”、“五个统筹”既是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也是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二者在一定 社会实践 基础上还可以互相转化,落实科学发展观,才能构建和谐社会;社会和谐,才能落实科学发展观。 (二)科学发展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指导思想 科学发展观的实质就是是以人为本,这就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提供了力量源泉。 就当前我国的国情来看,生产力水平还有待提高。离开发展片面追求和谐,或者离开和谐片面追求发展,就无法协调,无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科学发展观把发展与和谐有机统一,是构建和谐社会所必须要坚持的正确原则。 和谐社会的建设既是广大群众在党的领导下创造自己幸福生活的宏伟事业,也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更是一个动态的历史过程,这要求领导干部联系实际、统筹兼顾、运用发展的观点、坚持创新的思路不断开拓和谐社会建设的新格局。 (三)和谐社会的构建是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实践成果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最终目的就是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需要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 1.构建和谐社会的第一要务是发展 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也是人类社会进步的必然趋势,它使人类社会文明和进步。在当今世界,和平和发展是时代的主题,所有国家都在谋求发展。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揭示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本质、目的、内涵、要求及精神实质,也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起了指导作用。因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最终目的是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发展,而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正实现这一目的。 2.“坚持以人为本”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出发点和归宿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坚持“以人为本”,这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和核心,是党的宗旨和使命。这就是要求我们党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人民的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方面的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3.“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内容 “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内容,也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义。“全面”就是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的全面发展,“协调”就是指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各种关系,即协调好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之间的关系。“可持续发展”是要在保持经济增长的同时,也要保持与自然的和谐。只有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才能走上全面提高的文明发展道路。 综上所述,科学发展观顺应了历史发展的潮流,进一步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在中国当前的国情下,只有坚持科学发展观,才能构建科学的社会主义,构建和谐社会,使社会主义的建设步入正轨,拥有更美好的未来。 注释: ?P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教育 读本.北京:党建读物出版社.2004.267. ?Q江泽民.江泽民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专题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635. ?R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文件汇编.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参考文献: [1]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出版信息不详. [2]马克思.德意志意识形态.出版信息不详.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猜你喜欢: 1. 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论文范文 2. 社会科学类学术论文范文 3. 哲学社会科学类论文范文 4. 哲学社会科学类论文格式范文 5. 社会科学主义论文范文
社会主义社会是和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一样的独立社会形态。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社会主义论文的 范文 ,欢迎大家阅读参考!社会主义论文篇1 浅析空想社会主义 摘 要:空想社会主义是马克思主义产生之前的社会主义的统称,这一称呼来源于托马斯`莫尔的《乌托邦》。空想社会主义有三个显著的特征:没有明确的阶级立场,盲目推崇理性并且坚持唯心史观。空想社会主义的发展一共经历了三个阶段,直至19世纪早期达到顶峰。虽然空想社会主义的思想具有主体性的缺失以及违背了社会发展规律的客观性的局限性,但它在批判性以及预见性方面的积极作用也是不可忽视。 关键词:空想社会主义;乌托邦;《共产党宣言》 一.什么是空想社会主义 在社会主义思想史中,马克思主义产生之前的社会主义被称为空想社会主义,是指产生于资本主义生产状况和阶级状况尚未成熟时期的一种社会主义学说。其“空想”之名,则来自于最早的社会主义思想文献――托马斯?莫尔的《乌托邦》。 Utopian socialism,即乌托邦社会主义,通常称之为空想社会主义。这一词最早起源于英国人文主义者托马斯?莫尔于1516年所写的《乌托邦》一书中。“乌托邦(Utopia)”一词是根据希腊语“虚”造出来的,指的是“乌有之乡”,即是一个不存在于现实世界的地方。 空想社会主义学说是在16世纪反封建的资产阶级运动中,伴随着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而产生的,这是其深刻的历史根源。“在每一个大的资产阶级运动中,都爆发过作为现代无产阶级的发展程度不同的先驱者的那个阶级的独立运动。①”德国宗教改革时期的托马斯?闵采尔,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巴贝夫等,正是在这样的无产阶级的革命斗争的背景下,产生了空想社会主义的相关学说和思想,“伴随着一个还没有成熟的阶级的这些革命暴动,产生了相应的理论表现②”。 根据恩格斯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中的阐述,空想社会主义有以下三个特点: 第一,没有明确的阶级立场。“他们都不是作为当时已经历史地产生的无产阶级的利益的代表出现的③”,他们想要改善社会一切成员的生活状况,想要解放全人类而且,空想社会主义者没有意识到无产阶级是这场革命的主体,而是寄希望于统治阶级,希望通过和平的途径、通过试验去实现他们的社会主义计划。 第二,推崇理性。和启蒙学者一样,空想家们同样希望建立一个理性的永恒正义的王国。和启蒙学者不同的是,启蒙学者的理性王国宣布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只主张消灭阶级特权,而不是阶级本身;而空想家们的理性王国则是要消灭私有制和阶级产别。和启蒙学者相比,这无疑是一个大的进步,然而,空想家们企图建立的是一个超越阶级的、永恒的国家,这无疑是不现实的。 第三,坚持唯心史观。空想家们认为实现社会主义,“所缺少的只是个别的天才人物④”,他们把社会主义当作纯粹主观的偶然的产物,在他们看来,“今后的世界历史不过是宣传和实施他们的社会计划⑤”。 二.空想社会主义的发展阶段 (一)16、17世纪的空想社会主义 这一时期的典型代表有托马斯?莫尔的《乌托邦》以及托马斯?康帕内拉的《太阳城》。这一时期的空想社会主义处于早期阶段,其主要的特征是空想家们出于现实社会中由于私有制而产生的各种弊病和罪恶,而描绘了一个他所憧憬的美好社会――一个一切生产资料归全民所有,生活用品按劳分配,人人从事生产劳动的理想社会。 如莫尔的《乌托邦》,书中叙述一个虚构的航海家航行到一个奇乡异国乌托邦的旅行见闻。“乌托邦”一词来自希腊文,意即“乌有之乡”。莫尔第一次用它来表示一个幸福的、理想的国家。在那里,社会的基础是财产公有制,人们在经济、政治权力方面都是平等的,实行按需分配的原则。没有商品货币关系,金银被用来制造便桶溺器。莫尔的结论非常明确:私有制乃万恶之渊薮。莫尔在社会主义史上第一次提出了消灭私有制,建立公有制的问题。 (二)18世纪的空想社会主义 这一时期的空想主义最主要的特征是“禁欲主义的、禁绝一切生活享受的、斯巴达式的共产主义”,主要代表有摩莱里的《自然法典》和马布利的有关著作。 (三)19世纪早期的空想社会主义 19世纪初期的空想社会主义,是空想社会主义发展到顶峰的时期,其主要特点是:批判矛头直接对准资本主义制度;理论上提出了经济状况是政治制度的基础,私有制产生阶级和阶级剥削等观点,并用这种观点去分析历史和现状,从而预测到资本主义制度的剥削本质;在设计未来社会蓝图时以大工厂为原型,完全抛弃了平均主义和苦修的禁欲主义,使社会主义成为一种具有高度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社会。著名的三大空想家圣西门、傅立叶和欧文只这一时期的典型代表。 三.空想社会主义的局限性与积极性 (一)局限性 根据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的“批判的空想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一节中的有关内容,空想社会主义主要有以下两个主要的缺陷。 第一,主体性的缺失。三大空想家为代表的空想社会主义者们虽然看到了阶级对立,以及占统治地位的资产阶级社会本身中的瓦解因素的作用。“但是,他们看不到无产阶级方面的任何历史主动性,看不到它所特有的任何_运动。”而是寄希望于统治地位的资产阶级,希望通过和平途径实现他们的社会主义计划。 第二,违背了社会发展规律的客观性。在空想家们的身上,他们个人的发明活动代替了社会的活动,企图用自己的美好幻想去解放全人类。“在他们看来,今后的世界历史不过是宣传和实施他们的社会计划。”然而未来的社会实际上是现实运动的结果。 (二)积极性 空想社会主义的积极因素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批判性。“这些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著作也含有批判的成分。”这些著作是为工人阶级服务的,它们批判资产阶级,抨击现存社会的种种弊端,为启发工人阶级的觉悟提供了极为宝贵的材料。 第二,预见性。空想家们对未来社会的一些预见性的设想,“例如消灭城乡对立,消灭家庭,消灭私人营利,消灭雇佣劳动,提倡和谐社会”等。在当时,阶级对立还处在刚刚发展的阶段,空想家们已经能对未来社会提出消灭私有财产、消灭阶级对立的思想,这是极为难得的。(作者单位: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 参考文献: [1] 卡尔?马克思、弗?恩格斯,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30~67. [2] 卡尔?马克思、弗?恩格斯,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523~567. [3] 托马斯?莫尔,戴镏龄.乌托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8~47. [4] 摩莱里,黄建华、姜亚洲.自然法典[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20~55. [5] 宫玉宽.《反杜林论》哲学编教程[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7:31~44. 注解: ① 卡尔?马克思、弗?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25页。 ② 卡尔?马克思、弗?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25页。 ③ 卡尔?马克思、弗?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25页。 ④ 卡尔?马克思、弗?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26页。 ⑤ 卡尔?马克思、弗?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63页。 社会主义论文篇2 浅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优越性 摘 要: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具有自己的特点,其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适合中国的基本国情,中国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建立和不断发展的不同于西方国家的民主制度,符合中国现阶段的国情和需要,具有理论上突出的优越性。 关键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 三权分立 西方资产阶级民主 在发源于西欧和北美的民主化浪潮席卷世界的今天,中国走出了一条不同于西方国家的民主化道路,建立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面对当前国内外对于中国民主制度的种种质疑,我们有必要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及其所具有的优越性有个清晰的认识和判断。 一、民主的内涵 从词源上讲,民主一词产生于古希腊,源于古希腊文,由demos(人民)和kratos(统治)两个词汇组成,意为“人民的统治”,即多数人的统治,意味着最终的决定权不依赖于个别人或少数人,而是依赖于特定人群或人民全体的多数。 民主概念产生于欧洲,其存在和发展的外部条件是欧洲 文化 ,在部分人欧洲人移民北美大陆后,民主也发展成为美国政治文化的重要元素。因此,“民主”作为欧美国家及其地区共同体的政治文化,是一个有区域性意义的政治哲学理念,并不存在于其他文化的本来形态中。 而今天,民主之所以被其他文化接受和使用,是因为民主所蕴含的基本价值观念如平等、自由、至善、多数统治等对于世界文明和发展的价值得到世界各国的认可,而对于民主本质的认可并不等于对于西方实现民主本质的具体形式的认可,而混淆民主本质和实现形式的关系往往是导致一些国家民主进程曲折甚至失败的重要原因。 二、制度的选择 制度是民主精神、理念和原则的载体,也可以说是民主精神、理念、原则得以实现的工具。由于各个国家的历史不同、文化不同、价值取舍不同,完全有可能(也应该)选择更适合当前国情需要的实现形式。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历史反复验证了一个道理: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政治制度,走什么样的民主道路,必须要与本国的国情相适应。这一国情首先包括国家规模、自然资源条件、人口规模等自然因素,这是一个国家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对源于其上的政治制度有着深刻和长期的影响。西方国家在其历史传统影响下以及长期的民主实践过程中形成了以议会制、选举制和政党制为基石的民主制度。就我国而言,我国在国家性质上与西方国家存在本质上的不同,同时,我们国家领土广大,历史源远流长,民族众多,具有同西方国家差别巨大的现实条件,因此,在民主制度的选择和建立上,尽管西方国家比我们 经验 丰富,但我们也不能够盲目学习,更不能轻松地“克隆”,我们必须立足于本国实际。无论理论分析还是实践考察,当前我们所建立和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的、能够实现民主本质的、具有自身优越性的制度。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优越性 如何判断一国民主制度的优越性呢?笔者认为除了符合该国国情以外,还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察:首先,从本质上讲民主就是要保证社会按照多数人的意志进行管理,因此,通过各种不同方式选举产生的代议机关能否代表多数人的意志进行决策就成为判断民主程度的重要标准。其次,民主制度下代议机关决策的执行能否得到有效监督,这决定着民主制度带来的效果是实质的还是形式的。再次,在民主制度之下社会发展能否保持长期有序、稳定的状态也是考察该民主制度有效性必不可少的条件。从上述几方面考察,建立在人民民主专政基础上的、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具体制度为核心内容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具有如下四个方面的优越性: (一)保证了代表利益的全面性 西方国家对于民主的理解,普选制是民主的重要标志,只有通过普选产生的代议机关才能体现大多数人的意志、保证代表利益的全面性。而事实并非如此,一方面不论选举制度是采用多数代表制还是比例代表制,一部分群体的利益都很容易会被选举规则过滤掉,比如女性代表;另一方面,西方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代表部分精英群体的利益。在一个拥有十三亿人口的大国实现国家民主管理必须要采取区别于西方普选制的途径。我国选择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制度的确立满足了既符合国情又保证代表利益全面性的双重目标。我国的各级人大代表是按区域及人员构成比例分配名额,分别由间接、直接选举和差额选举产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使不同背景、不同利益取向的人都能够参与到国家事务的决策当中,真正体现社会主义民主“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 (二)保证了监督的有效性 现代民主的主要特征之一就是代议,对代议机关的监督也是民主制度的重要构成部分。西方国家的代议机关之间通常采取相互监督的方式,议会立法权、政府行政权、司法机构司法权三项权力往往分立或存在部分联系使得相对独立的机构能够产生权力的相互制约,三者之上不存在更高的权力监督机构,这一制度存在理论上的优越性,但在实际运行中权力监督的效率不高并容易造成权力的牵制和推诿。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国家的政权形式相比,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不分权,在我们国家的机构构成中,人民代表大会是在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背后的最高权力来源,各机构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其监督,而人民代表大会本身作为最高权力机关监督其他机构的同时也在受每一位参会代表监督,每一个权力主体都具体、明确并可进行权力问责,相对于西方存在权力争夺的机构相互监督和个人监督方式,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好的保证了对国家管理权力的监督的有效性。 (三)保证了政局的稳定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现了十三亿人当家作主,体现和保障了大多数人的意志和利益从而维护了整个社会秩序的稳定,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也使得社会运行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得到最快、最直接、最有效的解决,也使得危害社会稳定的因素消失在萌芽阶段。除了上述两个方面,还有一项重要的民主制度对我国社会稳定、政局稳定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保障作用即——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项民主制度的最大优势在于中国共产党与其他党派的关系是领导与合作、执政与参政。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各民主党派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和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为国家的建设贡献智慧和能量,从而能够把社会各方面的政治力量整合成朝同一目标作用的正向力量。 (四)保证了执政效率 西方的议会制和三权分立由于只强调民主而缺乏必要的集中,议会内部、议会与行政部门、司法部门之间经常存在互相牵制、推诿、挟制的现象,即使是正常的议会立法程序也由于不同党派之间的矛盾、争论而变得冗长,很多好的议案在复杂的议会争论中不了了之。而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实行的民主集中制结合了民主与效率要求,无论在决议的形成阶段还是执行阶段,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都贯彻其中,有议有决,实现决策的民主化、程序化、科学化,“既可以保证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发挥民智,反映民情,汇集民意,维护和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各项权力和权利;又可以集中各方意见,协调不同利益,统筹各种需要,做出正确决策,因此民主集中制是保证民主与效率相统一的有效方式。” 总结 中国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建立和不断发展的不同于西方国家的民主制度,符合中国现阶段的国情和需要,具有理论上突出的优越性,并在实践中较大程度的实现了民主的精神、理念和原则。不可否认,我国在民主制度方面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有待于改进和完善。然而,笔者认为这些问题都是民主制度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不能因此否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本身所具有的优越性。
参考文献是在学术研究过程中,对某一著作或论文的整体的参考或借鉴。征引过的文献在注释中已注明,不再出现于文后参考文献中。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社会学论文参考文献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社会学论文参考文献(一) [1]屈智芳.社会保障与女性职业发展[D].郑州大学2010 [2]朱力等着.社会学原理[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 [3]刘少杰主编.国外社会学理论[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4](美)戴维·迈尔斯(DavidG.Myers)着,侯玉波,乐国安,张智勇等译.社会心理学[M].人民邮电出版社,2006 [5]刘杰,徐祥运编着.社会学概论[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 [6]李春凤.不同组织高学历女性职业生涯阻隔差异比较研究[D].中国海洋大学2008 [7]程慧.我国女性职业结构研究[D].北京物资学院2009 [8]耿飞.社交网络中趣缘群体互动模式转换的影响研究[D].东北财经大学2014 [9]洪睿旋.微博环境下女性话语权的现阶段提升与再提升困局研究[D].东北财经大学2014 [10]张廷成.社会角色理论视角下的中国退役运动员再社会化问题研究[D].东北财经大学2014 [11]赵雯雯.选秀类电视节目作为新型向上流动途径的社会学分析[D].东北财经大学2013 [12]冉娟.公共部门女性职业生涯发展研究[D].大连理工大学2006 [13](美)孙隆基着.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M].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14]刘梦主编.小组工作[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15]郑杭生主编.社会学概论新修[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社会学论文参考文献(二) [1]刘泉红,刘健.国外中小企业政策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J].中国经贸导刊.2011(19) [2]赵玲玲.珠三角产业转型升级问题研究[J].学术研究.2011(08) [3]张彻.区域经济差异识别及预警研究[D].武汉大学2010 [4]李红艳.R&D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GDP)比重[J].数据.2011(08) [5]赵德余.广东积分落户管理政策的经验及其对上海的启示[J].科学发展.2013(08) [6]何雨.农民工市民化中的制度冲突与出路前瞻--基于江苏农民工市民化的经验[J].上海城市管理.2013(04) [7]李璐颖.城市化率50%的拐点迷局--典型国家快速城市化阶段发展特征的比较研究[J].城市规划学刊.2013(03) [8]李峰.我国中部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战略研究[D].武汉大学2013 [9]王文军.中国企业的技术资产剩余索取权研究[D].武汉大学2014 [10]肖红蓉.中国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制度的构建与完善[D].武汉大学2010 [11]钟怀宇.城市化进程中非均衡性制度安排的改革与创新[J].西部经济管理论坛.2013(02) [12]王本兵.我国城镇化发展的制度创新研究[D].中国海洋大学2011 [13]刘国新.中国特色城镇化制度变迁与制度创新研究[D].东北师范大学2009 [14]王建国.城镇化进程中建设用地需求合理预测方法研究[D].河北农业大学2007 [15]叶玉瑶,张虹鸥,许学强,周春山.珠江三角洲建设用地扩展与经济增长模式的关系[J].地理研究.2011(12) 社会学论文参考文献(三) [1]王一鸣.中国城镇化进程、挑战与转型[J].中国金融.2010(04) [2]刘梦琴.广东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研究[J].南方农村.2010(06) [3]姜达洋.国外产业政策研究的新进展[J].天津商业大学学报.2009(05) [4]昝剑森,刘扬.发达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比较与启示[J].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10(06) [5]晏月平,廖炼忠.中国人口老龄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及应对策略[J].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03) [6]窦金波.以制度创新推进城市化发展[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09) [7]邢波.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浅议[J].大众文艺.2009(24) [8]李爱芹.我国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缺陷和完善--以广东模式和上海模式为例[J].农业现代化研究.2009(03) [9]周小刚,陈东有.中国人口城市化的理论阐释与政策选择:农民工市民化[J].江西社会科学.2009(12) [10]周弘.国外现代社会保障制度面面观[J].求是.2009(22) [11]周小辉,屈胜喆,夏沁田.论发达国家城乡一体化发展[J].科技创业月刊.2009(10) [12]鲁德银.土地城镇化的中国模式剖析[J].商业时代.2010(33) [13]鲁德银,王习春.试论中国特色城镇化新道路--农民工市民化、制度变迁与城镇化政策[J].孝感学院学报.2009(05) [14]孟祥林.城镇化进程模式:从发达国家的实践论我国存在的问题[J].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04) [15]田永坡.德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现状及改革趋势[J].行政管理改革.2010(04) 猜你喜欢: 1. 教育论文参考文献 2. 教育学论文参考文献 3. 社会学论文参考 4. 毕业论文参考文献范文 5. 关于社会学论文
中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经济 文化 有比较落后的国家进行社会主义建设,是伟大而又异常艰难的事业,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需要长期艰难的探索。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刚刚建立时,面临严重的经济建设任务,毛泽东同志就开始了对如何进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这一问题的艰辛探索。以下是我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探索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探索全文如下:
内容摘要: 新中国的经济建设至今已有60年,60年里,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了艰辛的探索,逐渐认识了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规律,探索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取得了经济建设的巨大成就。回顾这段历史, 总结 经验 教训,对于加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 :十一届三中全会 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党的工作重心转移 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改革开放 深入改革
一
党对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规律的探索,以十一届三中全会划线分为两个时期,党在每个时期都为探索经济建设规律作出了不懈的努力。
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对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规律的认识和探索,从严格意义上来看,是从第一个五年计划的编制开始的。若对从此开始的这个时期作一分期的话,可以分为“一五”计划编制和实施、“大跃进”、60年代初开始的调整、““””四个阶段。下面就这四个阶段作一分析和考察。
第一阶段:
第一个五年计划编制和实施阶段。这个阶段尽管党在经济建设上还没有多少实践经验,理论准备也不足,甚至对经济建设规律知之甚少,但是在计划的编制过程中,力求从实际出发,按经济规律办事。1952年12月,中共中央关于编制1953年计划纲要的指示中就指出:“必须以科学的态度从事计划工作,使我们的计划正确地反映客观经济发展的法则。”1953年6月23日,李富春代表中财委作了进一步说明。他说:“计划应该是充分地根据和体现党所规定的方针任务,使需要与可能结合、经济与技术结合,从发展整个人民的经济观点出发努力学习全面计算平衡,如此才能适合人民经济按比例均衡发展的规律。”这是党在开始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前夕对经济建设规律的认识。而这个规律也只是局限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陈云在回顾这段经济工作时说:“六十年代,无论苏联或中国的计划工作制度中出现的主要缺点:只有‘有计划按比例’这一条,没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还必须有市场调节这一条。”这是党在这一阶段对经济建设规律认识的主要特点。出现这一特点的主要原因是:
从主观上来看,第一,我们刚刚开始经济建设的实践,既没有经验,也没有理论准备,所以对经济建设规律知之不多。加之以美国为首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对我国实行经济封锁,我们自己观念上又有对商品经济的敌视,因此对价值规律进行排斥。第二,苏联模式的影响。1953年6月,李富春在谈“一五”计划编制的意见时曾讲过:“我们要依靠苏联,学习苏联”。他的意见基本反映了当时全党的倾向。而学习苏联主要是学习在苏联经济建设中起主要作用的有计划按比例的经济发展模式。从客观上来看,新中国经济建设的基础是极其薄弱的。经过帝国主义的掠夺以及战争的破坏,物质极其匮乏,为了尽快改变贫穷落后面貌,国家必须集中有限的财力、物力、人力保证国家重点建设,并使各方面比例达到综合平衡,才能保证经济建设稳步发展。
正因为如此,党确定了综合平衡的经济建设方针,合理地安排了国民经济建设的各方面比例关系,既保证了重点,又实现了全面安排的目标。这是当时党重视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的主要原因之所在。在计划执行中,对1956年出现的经济上的冒进和复杂的国际形势,党作了冷静的分析和探索,为此毛泽东发表了著名的《论十大关系》,提出要处理好社会主义建设的十大关系,对经济建设规?律进行了理论概括和总结。党的八大继续探索,加深对经济建设规律的认识,确定了既反保守又反冒进,即在综合平衡中稳步前进的经济建设方针,陈云还提出了著名的“三主体三补充”的经济建设格局的思想。正因为党在“一五”计划时期努力按经济建设规律办事,才取得了经济建设上的显著成就。
第二阶段:
“大跃进”的三年。这个阶段正是预计实施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前三年。早在1955年8月,周恩来就着手领导“二五”计划的编制工作,党的八大通过了《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建议》,确定主要任务是集中力量发展生产力,实现由农业国向工业国的转变。然而,计划还没有付诸实施,经济工作的指导思想就出现了严重失误。首先是毛泽东严厉批评了1956年的反冒进,否定了综合平衡稳步前进的方针,确立了高指标、高速度跃进发展的经济建设方针。接着八大二次会议通过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总路线,这条总路线严重地忽视了客观的经济建设规律,否定国民经济计划的综合平衡,夸大了人的主观意志和主观努力的作用,把发展经济片面地归结为一个高速度。在这条总路线的指引下,全国掀起了“大跃进”的狂潮,结果造成了经济建设严重比例失调,受到了客观经济规律的惩罚。
正是这次挫折,使这代领导人开始对经济规律有了更加深刻和广泛的认识。第一,对经济规律重要性的认识。毛泽东在《十年总结》中讲:“我们对社会主义时期的革命和建设,还有一个很大的盲目性,还有一个很大的未被认识的必然王国。我们还不深刻地认识它。我们要以第二个十年时间去调查它,去研究它,从其中找出它的固有规律,以便利用这些规律为社会主义的革命和建设服务。”第二,加深了对综合平衡规律的认识。毛泽东在庐山会议上开始就讲,“大跃进”的主要教训之一,就是没有搞好综合平衡。他说,整个经济工作中,平衡是个根本问题。第三,对价值规律的新认识。毛泽东在第一次郑州会议上首次提到价值规律问题,批评“大跃进”中否定商品生产、价值规律问题。接着他又在同年的11月24日的一则批语中说:“在现阶段,利用商品生产、商品交换、货币制度、价值规律等形式,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生产、有利于向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过渡。”还有那段著名的关于价值法则的讲话,指出价值法则“是一个伟大的学校,只有利用它,才有可能教会我们的几千万干部和几万万人民,才有可能建设我们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第四,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有了新认识。中共中央在为纠正“共产风”而召开的八届六中全会指出:实现两个过渡,“都必须以一定程度的生产力发展为基础”。1958年毛泽东号召学习斯大林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当毛泽东谈到苏联因为依靠了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性质而取得了消灭剥削、创造新的社会主义经济形式时批注说:“在往后亿万年中,生产力性质不会不发生变化的,为了一定要适合它,生产关系也得改变,而且将有无数的改变。”认识这一经济规律对于纠正“共产风”、穷过渡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第三阶段:
60年代初开始的国民经济调整阶段。为了纠正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造成的国民经济严重比例失调,60年代初开始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整。由于对第二阶段的教训进行了总结,特别是对经济规律的加深认识,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积极按照客观经济规律安排国民经济。其中周恩来、陈云反复强调要按客观经济规律办事。周恩来讲,为了改变经济方面的不协调状况,“为了给以后的国民经济的新的大发展创造条件,就必须用一个较长时间,即用几年的时间,通过综合平衡、全面安排,进行较大幅度的调整。”在这种思想指导下,开始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在国民经济调整期间,党中央开始着手第三个五年计划的编制工作。由于有了“一五”计划和对国民经济调整的成功经验,也有“大跃进”受到规律惩罚的教训,因此,第三个五年计划在编制时就强调了按客观规律办事的问题。毛泽东在谈到在计划中如何处理各方面矛盾时说:“只能是有多少钱办多少事,不要以我们这些人的寿命来考虑事情,要按客观规律来办事。”按照毛泽东的谈话精神,“三五”计
划确定了大力发展农业,基本上解决吃穿用,加强国防建设和基础工业建设的任务。然而,由于国际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三五”计划的指导思想也发生了变化,由重点解决人民吃穿用转变为以国防建设为中心。
第四阶段:
““””十年。1966年“三五”计划开始实施的第一年爆发了““””。这十年,除1970年周恩来拟定第四个五年计划,1975年邓小平主持工作经济情况有所好转外,整个经济被拖到崩溃的边缘。不仅全盘否定了前一阶段经济调整的成就,而且把发展生产力批判为“唯生产力”论,经济出现混乱状态,根本就谈不上对经济建设规律进行认识和探索了。
二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的两代领导集体对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规律的认识和探索。党的第二代和第三代领导集体对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规律的认识和探索是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的。若对这一时期作一分期的话,可以分为经济的调整与改革、全面改革、治理整顿、深化改革和现代化建设快速发展四个阶段。下面就这四个阶段作一分析和考察。
第一阶段:
1979-1984年,经济的调整与改革阶段。这个阶段是从根本上端正指导思想,重新对经济建设规律进行认识和探索,开始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整,改革开放开始起步阶段。1976年10月,“_”的垮台,结束了十年内乱,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扫除了障碍。然而,经济建设上又出现了新的洋跃进,即片面追求高速度,不顾国力大量引进国外设备,造成国民经济比例的新的失调。这种违背经济规律的做法,与50年代的“大跃进”如出一辙,根本原因还是指导思想上“左”的东西在作怪。这次失误,使人们逐步认识到,必须从根本上端正指导思想,遵循客观经济规律,找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道路。1978年12月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担起了这样的历史重任。全会端正了党的指导思想,重新强调了马克思主
义的思想路线,将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上来。乘着三中全会的春风,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开始纠正洋跃进的错误,探索适合中国经济发展的经济建设规律。1979年4月,党中央提出了“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新八字方针,开始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整。在调整中,第二代领导集体普遍认识到经济建设必须按客观规律办事。当时邓小平就讲:“我们需要的是鼓实劲,不是鼓虚劲,就是说,我们的工作要扎实,效果要实实在在。所谓鼓实劲,不鼓虚劲,拿科学的语言来说,就是按客观经济规律办事。经济工作要按经济规律办事,不能弄虚作假,不能空喊 口号 ,要有一套科学的办法。”陈云、李先念也多次强调,国民经济只有按比例,才有高速度。
在这种思想指导下,国民经济调整取得了重大成就。与此同时,在我国农村开始了伟大变革。长期以来,农业生产长期增产不增收,分配不兑现,农民生活极为贫困。严峻的现实迫使农民寻找出路。首先安徽凤阳小岗生产队农民创造了一种新的更适合农业发展的责任制形式——家庭联产承包制。它的出现引起了全国上下的争论,对此,邓小平给予了公开的支持。1980年9月,中央专门召开会议,讨论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问题,并下发了75号文件。从1982年开始,中央连续5年发出了5个一号文件,充分肯定了以包产到户为主要形式的联产承包责任制,从此农村的经济面貌发生了根本变化。这是党中央遵循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性质规律的结果。
第二阶段:
1984-1988年,全面改革阶段。1984年10月,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宣告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已经由农村转移到城市,标志着我国城市经济体制改革进入全面展开和不断深化的新阶段。在《决定》的指导下,围绕着搞活大中型企业这个中心环节进行了从企业经营管理体制到分配制度,从横向经济联合到工资制度的改革,目的在于激发企业的活力,促进企业效益的提高和国民经济的发展。这里涉及了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发展的经济规律。为了推动全面改革,《决定》提出了“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命题,又明确指出,在商品经济和价值规律问题上,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区别不在于商品经济是否存在和价值规律是否发生作用,而在于所有制不同。这就突破了原有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模式。这是对经济建设规律深入探索的结果。到1987年10月,党的十五大适应实践发展的要求对计划和市场的关系作出了新的概括。首次明确放弃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提法,将市场置于新经济运行机制的中心环节,这意味着价值规律的作用越来越大。认识的提高又反作用实践,使我国经济建设取得了重大成就,经济建设上了一个新台阶。
第三阶段:
1989-1991年,治理整顿阶段。在经济体制改革与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积累了一些问题和困难,如:供需失衡;工农业比例关系严重失调;基础工业和基础与加工工业的比例关系严重失调;流通秩序混乱等等。1989年11月,十三届五中全会决定对国民经济进行治理整顿,重点解决以上问题,使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在治理整顿的三年,国家有效地运用宏观调控手段,使过热的经济恢复到正常状态,通货膨胀得到了有效控制。
1992年至今,深化改革和现代化建设快速发展阶段。从1992年开始,我国经济建设走上了快速发展之路,党对经济规律的认识和探索也取得了重大成果。
第一,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认识有了新突破。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科学论断,不仅丰富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同时也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有了新的认识。这一科学论断表达了社会主义生产目的和实现目的手段。强调通过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来保证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达到实现共同富裕的目的。
第二,更加重视市场及价值规律的作用。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对困扰人们多年的计划与市场的关系问题作了深刻阐述。以此为指导,党的十四大明确指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此,我国的经济政策更加重视市场的作用,强调在资源配置中运用市场机制,通过价值规律、竞争规律将资源配置在效益好的部门和企业,解决企业长期效益低下的问题。1993年11月召开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将改革的目标和基本原则具体化了,这意味着价值规律的作用越来越大。
第三,对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性质的认识也有了新内容。改革开放以来,对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某些方面进行了深化改革,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新格局。改革的不断深入,要求理论上,有新的突破。党的十五大适应了这一要求,在理论上进行了全面而深刻的阐述。
这期间,党制定了经过科学论证、符合经济规律的跨世纪的宏伟纲领,即《中共中央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为确保这个宏伟纲领的实施,江泽民作了《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若干重大关系》的讲话,提出了必须按客观经济规律处理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十二个关系。这是党对经济建设规律探索的最新成果,也是党实现跨世纪宏伟蓝图的科学指南。
总之,通过以上对党探索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规律的历史考察和分析,使我们可以看出,党对经济建设规律的认识和探索是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深化的,遵循经济建设规律,党领导我国定会如期实现跨世纪的宏伟战略目标。
参考文献:
《党的文献》1989年第四期 第4页 第6页 《陈云文选》下卷 第221页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献》第九册 第216页
第6册 第566页 第661页 第八册 第172页 《周恩来文选》下卷 第370—37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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