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荣添叶荣添有人
⑴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论证过程和结论。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a.提出问题-论点;b.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c.解决问题-论证方法与步骤;d.结论。为了做到层次分明、脉络清晰,常常将正文部分分成几个大的段落。这些段落即所谓逻辑段,一个逻辑段可包含几个小逻辑段,一个小逻辑段可包含一个或几个自然段,使正文形成若干层次。论文的层次不宜过多,一般不超过五级。
但是本人大四工程管理学生想问一下,关于毕业论文工程索赔好写吗?我又没这个,一般情况下还是比较好写的,只要你认真写,肯定能成功的。
..不知道诶 不是我不愿告诉你 是我真的不知道 对不起了
据学术堂了解,论文答辩老师一般会提的问题,因为学校不同,老师不同,问题也会不同,以下问题参考:(1)辨别论文真伪,检查是否为答辩人独立撰写的问题;(2)测试答辩人掌握知识深度和广度的问题;(3)论文中没有叙述清楚,但对于本课题来讲尤为重要的问题;(4)关于论文中出现的错误观点的问题;(5)课题有关背景和发展现状的问题;(6)课题的前景和发展问题;(7)有关论文中独特的创造性观点的问题;(8)与课题相关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的问题;(9)与课题相关的扩展性问题.1、自己为什么选择这个课题?2、研究这个课题的意义和目的是什么?3、全文的基本框架、基本结构是如何安排的?4、全文的各部分之间逻辑关系如何?5、在研究本课题的过程中,发现了那些不同见解?对这些不同的意见,自己是怎样逐步认识的?又是如何处理的?6、论文虽未论及,但与其较密切相关的问题还有哪些?7、还有哪些问题自己还没有搞清楚,在论文中论述得不够透彻?8、写作论文时立论的主要依据是什么?有的老师会提问论文中的一些专业术语,自己一定要弄懂论文中的一些专业术语.
工程索赔分为业主方和施工方索赔,着重点是不同的,一般都是围绕工期 工程款 质量 变更等问题进行索赔,网上很多这方面的
网上找找,自己改改。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据我论文答辩经验,各位评委可能会问:1.研究的意义、价值。2.创新点是什么,特色是什么?3.研究思路4.造价控制措施有哪些?5.实际应用效果如何?6.还有哪些不足或者需要改进之处。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论文的选题是论文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而论文的主要内容一般在题目中就可反映出来。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工程管理毕业论文选题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工程管理毕业论文选题(一) 1. BOT项目投资中的问题及对策 2. 工程量清单报价与传统报价模式比较研究 3. 工程量清单报价方法在招投标中的优劣分析 4. 对投资项目后评价的探讨 5. 投资项目后评估在投资中的地位探讨 6. 对我国工程价格实行“量价分离”的探讨 7. “量价分离”给工程建设带来的问题研究 8. 投标报价方法的优化设计 9. 施工企业的组织机构设计对施工企业的影响研究 10.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管理组织探讨 11. 建设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系统的分析与设计 12. 县乡小规模施工企业组织机构设计的优化 13. 小规模施工企业成本控制分析 14. 建设项目的分包与总包研究 15. 关于中国建设项目总承包发包模式的研究 16. 建设项目分包问题的分析与解决 17. 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质量控制子系统的原理、功能开发与应用 工程管理毕业论文选题(二) 1. 评标成本控制的研究 2. 传统评标方法的优化 3. 全过程投资控制在项目建设设计阶段的应用研究 4. 智能建筑项目管理的研究 5. 可行性研究中环境保护的探讨 6. 大型政府建设项目的项目环境与组织管理问题的研究 7. 小型建设项目的环保与成本研究 8. 计算机辅助工程项目投资控制系统的研究 9. FIDIC条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的比较研究 10. 关于工程项目合同担保制度的研究 11. 工程项目不同形式的担保比较研究 12. 智能型建筑设备工程进度控制 13. 业主方的施工索赔管理 14. 索赔技巧研究 15. 如果做好反索赔 16. 工期索赔与费用索赔得比较研究 17. 关于建筑施工企业的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的研究 18. 建筑施工企业的可行性研究程序与内容 工程管理毕业论文选题(三) 1. 论监理与工程咨询 2. 社会监理的工作内容、程序和方法 3. 大型建筑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和工程保险的研究 4. 建筑企业的风险管理模式研究 5. 国内外建筑企业风险管理的异同及发展趋势研究 6. 风险预警系统的研究 7. 设计阶段的成本控制 8. 设计阶段的质量控制 9. 设计阶段的项目管理 10. 设计阶段的进度控制 11. 设计阶段三大控制的关系研究 12. 开发商的项目开发决策策略研究 13. 城市土地成片开发项目前期策划及研究 14. 开发商与承包商的合同管理 15. 承包商的履约风险研究 16. 开发商合同中的风险转嫁研究 17. 承包商对开发商合同中的风险转嫁对策 18. 不同承包形式的风险评价 猜你喜欢: 1. 2017年工程管理毕业论文题目大全 2. 工程管理毕业论文题目 3. 关于工程管理毕业论文精选范文 4. 有关工程管理专业毕业论文参考 5. 工程管理专业毕业论文参考
首页> 学术期刊 > 湘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07年4期 > 施工索赔的成因分析及处理方法 施工索赔的成因分析及处理方法 添加成功! 您可以在“我的服务”中查看您添加的引用通知列表,并且配置获取通知的方式。 关闭 下载PDF阅读器 早在20世纪80年代,"索赔"这个概念首次在云南鲁布革引水发电工程中出现.20多年来,我国的索赔工作却一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承包商不想索赔,不敢索赔,也不会索赔的现象普遍存在.作为项目业主,应该根据国际国内形式,在正确理解施工索赔的基础上,着力分析施工索赔产生的原因,遵循相关原则,积极开展好施工索赔的处理工作. 作者: 黄从军 作者单位: 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审计处,湖南,长沙,410205 刊名: 湘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英文刊名: JOURNAL OF XIANGTAN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年,卷(期): 2007 29(4) 分类号: F406 关键词: 施工索赔 概念 成因 处理原则 处理方法 机标分类号: P61 P57 机标关键词: 施工索赔成因分析项目业主相关原则发电工程内形式鲁布革力分析承包商云南引水基础概念处理 基金项目: DOI: 参考文献(2条) 白晓峰 论建设项目业主对施工索赔的处理 [期刊论文] -四川水利2005(3) 单健 施工索赔原因分析及基本处理原则研究 [学位论文] 2004 更多... 相似文献(10条) 学位论文 施工索赔决策支持系统研究 2003 期刊论文 施工索赔与反索赔的博弈模型研究 - 内江科技2009,30(7) 期刊论文 浅议施工索赔及索赔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 山西建筑2009,35(11) 期刊论文 论施工索赔在项目管理中的应用 - 山西建筑2003,29(6) 期刊论文 浅谈如何做好施工索赔工作 - 山西建筑2008,34(36) 期刊论文 建设工程管理中的施工索赔 - 山西建筑2008,34(1) 期刊论文 浅论建设工程施工索赔及管理 - 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5,15(4) 期刊论文 对投标报价与施工索赔的几点认识 - 山西建筑2004,30(5) 学位论文 施工索赔研究和延误索赔分析 1997 期刊论文 工程量清单模式下施工索赔探讨 - 现代商贸工业2009,21(15) 相关博文(50条) 硕士论文修改意见(第一轮) 略论哲学文章与科学文章的评价标准 信息本质探讨中若干重要概念的广义拓展 盲人如何“看”路?——从知觉缺失情况看认知问题 就信息本质定义问题与洪昆辉老师探讨 转载:中医学概念的信息学属性及中西医学的互通性初探----中医学标准化预备性研究之一 数学概论 语词的释义和概念的定义的区别——中国哲学发展方向新探 人才智能开发-C.学导式教学文萃(一) 刘学浩 著,[待校对]] 5年前的那场争论之一 概念高尔夫 系统哲学引论 第一部分 一般系统论概要 第六章 认知系统理论 韩毅著《美国工业现代化的历史进程(1607-1988)》提要 系统哲学引论 第二部分 系统哲学研究 第十一章 认知:认识论的框架认知结构 2009-07-21 11:28 从青春宝到脑白金:回眸保健品概念营销 『转』科学的定义 科学的定义 (转)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评析 关于钟义信的信息定义的讨论 【转】图书馆学论文写作与投稿全攻略(三) SNOMED RT-------新一代医学参考术语集标准【转】 “国家”、“人民“和“爱国” 《美国自由的故事》(中译本)提要 中国语言技术进展[ZZ] 民法学研究:民法学需要高度衔接的法律事实的概念体系 李恒威等:认知的具身化 中国传统的思维方式与言说方式——答吴妮妮网友 论科技情报 系统哲学引论 第二部分 系统哲学研究 第十二章 自由:关于人的哲学的框架 2009-07-21 11:29 多米诺骨牌运动中是否也有信息传递? 哲学对科学有指导作用 对欲报考哲学博士生者的一点建议——答网友limxc先生 什么是博士学位——与陈丹青商榷 论自然科学基础问题(1) 转载:物理学惊人结论:宇宙只是幻象! 系统哲学引论 第二部分 系统哲学研究 第十五章 终极原理:形而上学的框架 2009-07-21 11:35 <个体-标志值-集合>和它的复杂程度之一、之二 信息度量与系统复杂性问题分析 从哲学层面上对信息本质概念的基本分析 从“龙游商帮”概念的演进谈学术失范现象 童庆炳著:《童庆炳谈文心雕龙》提要 论自然科学基础问题(4) 系统科学与信息科学相结合的哲学思考 <个体-标志值-集合>和它的复杂程度之六 教学艺术的意义 造型抢眼的概念手机很雷人 中国传统思维概念的三大特点:“简易”、“变易”、“不易” PersonalBrain 5.0.1.5 出来了。 论译学词典的描写性 《白马论》系统思想初探 更多... 引证文献(1条) 曾庆武 建设项目施工索赔 [期刊论文] -管理观察2008(8)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工作问题与加强措施论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许多人都写过论文吧,论文写作的过程是人们获得直接经验的过程。怎么写论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工作问题与加强措施论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摘要:
建筑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推动国家经济健康发展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随着我国建筑工程不断向着结构复杂化,体量大型化方向转变,一个项目工程建设往往需要投入较高的经济成本。在此基础上做好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对保障资金的高效配置高效利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现阶段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工作面临着不少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为信息沟通较为滞后,造价信息比较缺乏,专业人员不足,造价管理不严格,设计变更存在很大的随意性,针对这些问题就需要我们进行认真细致地探讨,不断优化造价管理工作策略。
关键词: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优化策略;
引言: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是指建筑工程企业施工建造过程中对各个阶段采取合理有效的调控管理方案,在不影响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的基础上提高工程各项造价水平,节约各个方面的经济开支的一项经济行为。科学合理的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不仅与施工单位的经济效益获取息息相关,还与整个行业的利益分配有着密切联系。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向前发展,建筑领域的竞争日趋激烈,建筑类企业要想在竞争日趋激烈的环境当中占据一席之地,就需要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同时,加强工程的造价管理,节约经济成本,真正实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以此来提升自身在竞争激烈市场当中的竞争能力。对此,研究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优化策略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所面临的问题
1.1信息沟通比较滞后
现阶段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体系当中工程的设计部门、审批单位和工程施工单位分别隶属于不同部门,在造价管理工作开展过程中,由于各个环节无法实现有效统一,各个管理部门各自为政,信息沟通不及时,交流不顺畅,信息沟通滞后现象十分严重。这就造成了项目工程在施工建造过程中造价管理时常出现变动,再加上工程建造过程中各项管理措施不到位,很容易造成超预算的现象,对项目工程建设施工造成了极大不利的影响。
1.2工程造价信息缺乏,专业人员不足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是一个系统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一方面需要有充分的信息作为后续支撑,另一方面还应该有高素质的人员。在具体的造价管理工作开展过程中,需要详细的掌握现阶段市场当中建筑工程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和工程机械设备的价格信息。而这些信息都是随着社会发展以及建筑市场的供需变化而不断发生波动变化。由于不能够准确评估市场当中各个建材的'实际价格,使得项目审批过程中所制定的各种建筑材料的价格和器械设备的价格低于市场价格,使得工程建造施工过程中资金供给短缺,工程建设周期变长,严重滞后。近年来我国建筑工程领域迎来了飞速的发展,但关于建筑工程造价管理还处于初始发展阶段,各项信息供给较为滞后,信息资源获取难度较大,成本较高,这就给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带来了极大的难题。另外建筑工程造价工程师严重不足,也是影响最终管理效率低下的一个主要原因。在建筑工程施工建造期间,造价工程师的专业水平对最终的造价管理成效有着最直接的影响,它会直接影响到工程造价的准确性。
1.3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不严格,时常变动设计方案
建筑工程的施工成本与项目设计方案有着最直接的联系,在实际的工程建造期间,由于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不严格,缺乏有效的监督,在建造过程中经常存在施工方案随意改动的现象,最终造成了施工和设计极不相符。项目工程在建设施工期间,设计图纸发生变更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很多设施工单位为了缩短施工周期,提高施工效率,降低不必要的经济成本投入,不能够严格按照设计方案的要求开展施工建造,造成设计图纸频繁发生改动,最终造成工程预算超标。另一方面设计单位在工程建造之前缺乏实地考察,不能够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构建针对性的施工方案,施工方案的科学性和经济实质用性普遍较差,项目工程在施工建造过程中,与当地的实际情况极不相符,不得不提出变更,这也会对工程的成本造成一定的影响。
2、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优化策略分析
2.1加强各个环节的信息沟通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是一个十分系统的工程,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各个环节的沟通和相互促进是工程最终得以顺利完成的前提。不同环节之间进行紧密配合,才能够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在现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开展过程中,经常会出现由于沟通不顺畅或者沟通不到位,造成部分分项工程已经基本完成施工,而验收人员或者管理人员对工程质量不满意引发返工的情况,或者在整体工程完工之后消防验收时发现无法通过验收要求,造成工程无限期的无法交付,这就面临着较大的资金损失。所以就要求建筑工程施工建造过程中,除了要加强内部沟通之外,还应该加强外部的有效沟通。
2.2加强施工前的造价管理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前期要确保各个环节有效协调,明确各个部分的具体分工,这样才能够形成完善的内部联动机制。通过加强工程建造之前的造价管理,能够从整体上把控整个项目工程的造价高低,确保造价各个环节相互协调,统一管理。项目工程建设施工之前,前期的环节控制十分重要,如果缺乏有效的管理,就会造成投资方对项目工程的整体造价缺乏针对性的了解,经常会出现资金使用问题。在实际的工程建造过程中,烂尾楼的出现就是因为前期环节造价管理不到位所致。
2.3加强中期造价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建设期间,做好施工期间的造价管理工作,对保证施工质量,确保各项资金科学利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有很大帮助。很多项目工程在施工建设过程中,不管是施工单位为了缩短施工周期,节约经济成本,还是设计单位的设计方案不符合实际需求,需要对设计方案作出动态化的更改,这样才能完成施工。管理人员需要加强对施工方案更改环节的严格控制。从施工角度入手,管理部门不能允许施工单位为了赶工期或者节约经济成本,图方便不按照施工图纸的要求开展施工,频繁更改设计方案,增加项目工程的施工预算。另一方面,在施工设计方案设计期间,应该监督设计方深入施工现场,开展有效的监督,并明确具体的设计责任。施工方案出台之前,应该对施工现场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的论证,充分加强信息沟通。对于最终制定的设计方案,确实与当地的情况不相符,需要更改的,需要施工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在场的情况下进行调整,同时应该对更改后的施工图纸进行妥善保管和交接。
2.4加强施工后期的造价管理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各个环节中,后期的管理是各方相互监督,相互促进的一个重要过程。通过构建完善的管理机制,能够确保工程造价和管理部门之间形成相互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从而体现工程造价管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后期的造价管理主要涉及工程建设施工之后的各个环节,工程建设完毕后并不等于万事大吉,期间一旦某些环节出现质量问题,将会对整个项工程的造价产生严重影响。因此应该注重做好施工后期的质量检测,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明确建筑工程的施工结束日、验收日、交付使用日,将施工后期各种因素对造价管理产生的影响降低到最低。
2.5加快构建信息化平台
21世纪以来,以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在各个领域的成熟应用转变了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加快信息平台建设,能够实现信息数据的高效共享,促进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科学化信息化,提高管理效率。另外,今后的造价工程管理工作开展过程中,应该以信息平台为主要依据,进一步强化信息的重要性。依托信息化平台,通过多层次多渠道的信息沟通交流,获取不同领域的信息,从而为造价管理提供翔实的信息支撑,并在此基础上实现信息高效共享。例如在实际的项目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有些施工单位对现场施工质量把控不严格,工程材料采购过程中为了节约成本以次充好,给建设方带来了不小的经济损失。通过构建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信息化平台,建立黑名单制度,将一些不注重施工质量控制的施工企业拉入到黑名单当中,在施工领域起到警示教育的作用,避免更多的建设方蒙受经济损失。最为重要的是在国内应该设立专门的建筑管理机构,授予其相应的行政权力,依托该部门,不断加强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体制建设,加快推进建筑工程领域的计价依据改革,不断完善招投标机制和合同管理机制,加快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加大对工程造价的动态化管理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在完善市场价格机制的同时,加强对索赔和反索赔工作的有效监管,更好的均衡价格。引入竞争机制。
2.6注重提高造价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
造价管理人的专业素质高低对建筑工程造价管理造价控制具有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所以就需要加强高素质工作队伍建设。针对现阶段高素质专业人才紧缺,现有工作队伍专业素质不足的问题,首先应该对造价管理人员加强思想教育,强化责任意识,要让整个工作队伍充分认识到造价管理工作不仅关系到个人利益,更关系到整个建筑企业的经济利益以及建筑工程质量和千千万万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使每一名管理人员都能够提高自我认知,增强责任意识。另一方面应该加强管理,落实相关责任,使每一名管理人员的自身利益和工程建设质量紧密的联合在一起,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当出现问题之后,按照相关责任追溯机制,一抓到底,对相关责任人依法处置。最为重要的是应该加强对整个工作队伍的专业技能培训。现阶段,由于造价管理工作队伍的专业素质较差,很多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储备不足,对此在项目工程建设初期应该加强对造价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整个工作队伍的专业素质,特别是应该加强与建筑工程相关的新产业、新材料、新工业方面造价管理专业技能培训,避免因为专业知识掌握不足,而影响到最终的造价管理质量。
3、结语
综上所述,在建筑工程的各项施工建造管理体系当中,工程造价管理是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它能够大大降低施工企业的经济成本投入,提高经济收益,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作为建筑施工企业,应该充分认识到造价工程管理对提升自身经济能力和竞争能力的重要作用,结合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工作面临的诸多问题,短时间内构建完善合理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充分利用好各种先进的技术设备,此来提高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和造价管理成效,提升自身的经济效益,实现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王小腾.土建工程造价控制方案的优化策略研究[J].建材与装饰:上旬,2016(22):127-128.
[2]王贵景.对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现状及优化策略的研究[J].江西建材,2017(17):241-242.
[3]李慧.建筑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与成本优化控制策略[J].住宅与房地产,2018,9X):51.
[4]万飞,王恩波.论当前土建工程造价预算的合理规划管理[J].知识经济,2012(10):108.
[5]李惠玲,高心蕊,崔旭翔.绿色施工项目成本控制研究[J].建筑与预算,2015(9):5-10.
[6]王裕机.桩基础技术在土建工程中的应用与质量管理[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6(17):234.
[7]范钦培.动态管理在建筑工程造价控制的分析[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7(2):76-77.
我是刚毕业的,毕业论文也是关于车险的我的论文题目是:车辆保及防护我的提纲:总体介绍了我国现阶段保险行业的国情,2008年就大保险公司关于车险的盈亏状况作个比较下面开始阐述1我对车辆保险的了解,及车辆保险中风险大的原因;2车辆保范围的扩大化,由简单的保险人与被保险热保发展到维修厂,医院甚至交警的涉入,保的范围扩大;3车辆保的形式多样化,追尾,假现场,假赔案,假保单等保介绍以后开始阐述解决或是预防车辆保险的方案1保险公司的自主控制2国家的宏观控制3法律形式的控制最后总结我国保险行业的前景我的论文就是这样写的,大致有5000字,你可以自己考虑的删减一些
在全球保险业务中,汽车保险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近年来,我国已经开始进入汽车时代,汽车保险业务经营的好坏,不仅事关保险公司自身的经济效益和发展,也影响到保险职能作用的发挥及社会效益的实现,对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的安居乐业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如何借鉴国际上成熟保险市场汽车保险理赔服务的先进经验来改进我国传统的汽车保险理赔服务模式,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服务成本,已成为摆在我国汽车保险从业人员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国际成熟保险市场汽车保险理赔服务的模式及特点 国外专业从事车险理赔服务的机构数量较多,而且分工很细。保险公司与外部机构基于各自的利益,为达到使客户满意这一共同目的,特别重视相互之间的合作.他们既各司其职,又特别注重信息、资源的共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查勘、定损环节方面的合作 查勘、定损工作作为理赔服务的第一环,实际上也是保险公司对案件是否赔偿、赔偿多少的第一关,它直接关系到保险公司理赔案件的数量、结案的速度、社会影响、晶牌效应等诸多方面,所以,保险公司都非常重视这一环节。为了应付大量繁琐的查勘、定损工作,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保险公司普遍采用了与外部专业机构合作的模式。 (二)信息技术开发环节的合作 1.提高查勘调度的合理性和时效性。美国第四大车险经营公司Progressive公司,采用GPS定位技术确定查勘人员位置,通过智能排班系统,查勘人员在很短时间内被派到出险现场,另外,通过电脑网络,查询修理厂的排班情况,及时为客户提供送修服务。 2.提高查勘定损的准确性。德国安联集团一直使用 Audatex系统(现属于美国ADP公司),近期还使用 Glassmatix估损系统,保证了车险理赔的规范、透明。 3.提高接报案的及时性和方便性。日本安田火灾海上保险公司在车险理赔中使用24小时工作的事故受理报告系统,该系统与全国各地的14个理赔中心及全国252个理赔终端的远程计算机系统对应,客户从任何理赔终端都能得到保险公司的处理结果,并在7日内得到赔款。 4.提高查勘定损效率。在我国的台湾地区,车险理赔已经开始启用远程定损系统,通过因特网传送,实现保险公司定损员既可以当场定损,又可以进行网上远程定损,客户和修理厂还可以上网查询定损结果和配件价格、甚至购买配件等功能。 (三)提供多样化服务环节方面的合作 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是现代车险理赔的一大特点,其中,衍生服务已成为竞争的主要手段。在这方面做得最好的当属美国。作为全球最大的保险市场,美国保险公司与银行、电信、医院、警署、维修厂、玻璃店、救援公司、急救中心等外部机构的合作非常普遍。自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美国还出现了一种专门为汽车保险公司做损余处理的公司。大量专业机构的存在不仅提高了保险业的总体水平,而且促进了保险保障质量的提高和保险服务成本的降低。 二、当前我国保险市场汽车理赔服务的模式及其利弊分析 车险是我国国内保险市场上规模最大的单险种业务,是我国财产保险业务的骨干险种。其业务量占财产保险的一半以上。2003年,全国产险保费收入达892.4亿元,有 544.6亿元来自车险。2003年,我国产险公司中,车险已决赔案件数高达766万多起,赔付率高达60.87%,车险查勘、理算工程量大、成本高。在我国目前保险市场手续费高、费用率高、资金利用率低的状况下,车险在2003年的经营中已出现了全行业亏损的严峻局面。有效地改变目前我国的车险理赔服务模式,挤压理赔水分,降低理赔服务成本,已成为改变目前我国车险经营亏损局面的重大课题之一。 (一)我国的理赔服务模式 由于机动车辆具有流动性的特点,要求保险公司在经营,特别是在提供服务方面要建立和完善与机动车辆特点相适应的服务体系或者服务机制,做好机动车辆出险后的处理工作。这种服务体系或机制主要是围绕在保险车辆出险后及时的援救、查勘、定损和修复方面,同时,还包括处理涉及第三者责任的案件。目前,我国较为成熟和流行的模式是以保险公司自主理赔为主导的理赔服务模式,其特点为: 1.各自建立自己的服务热线,对被保险人实行全天候、全方位的服务,通过热线接受报案。 2.各自建立自己的查勘队伍,自身配备齐全的查勘车辆和相应设备,接受自身客户服务中心的调度和现场查勘定损。 3.各自建立自己的车辆零配件报价中心,针对车险赔付项目所占比重高,对车险赔付率和经营利润影响大,同时又是最容易产生暴利的零配件赔款,各家保险公司都非常重视,组织专人从事汽车配件价格的收集、报价和核价工作。 4.查勘定损的某个环节或服务辐射不到的某个领域才交由公估公司、物价部门、修理厂、调查公司等外部机构去完成。 (二)目前我国汽车保险理赔服务模式的利弊分析 1.自主理赔。即由保险公司的理赔部门负责事故的检验和损失理算。这种方式在我国保险业发展初期曾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明显带有一系列特定历史时期的烙印。随着中国社会的改革开放和市场的发展变化,特别是加入WTO以后,全球经济一体化对中国产生了巨大影响,国际上先进的理赔估损方法和理念不断传人国内i被保险人的保险消费意识也不断提高,这种模式的弊端便日益凸现出来,主要表现在: (1)资金投入大、工作效率低、经济效益差。对于保险公司自身来说,从展业到承保,从定损到核赔,每个环节都抓在手里,大而全的模式造成效率低下。庞大的理赔队伍,加上查勘车辆、设备的相应配置,大量的人力、物力处理烦琐的估损理赔事务,导致其内部管理和经营核算的经济效益差,还常常出现业务人员查勘看不过来、估损定不过来、材料交不过来的不正常现象。这种资源配置的不合理性与我国保险公司要做大做强、参与国际竞争,培养核心竞争力、走专业化经营道路的要求相比,是不相适应的。 (2)理赔业务透明度差,有失公正。汽车保险的定损理赔不同于其他社会生产项目,其涉及的利益面广、专业性强,理算类别多,这就要求理赔业务公开、透明。保险公司自己定损,就好比保险公司既做“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这对于被保险人来说,意味着定损结果违背了公正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对于这种矛盾,即使保险公司的定损结论是合理的,也往往难以令被保险人信服,导致了理赔工作中易产生纠纷。尤其是在信息不对称的市场中,这种弊端就愈加突出。 2.物价评估。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委托物价部门强制定损。这种方式用得比较少,因为保险双方当事人都不认可、不欢迎。中国保监会也曾发文予以抵制。 3.保险公估。即由专业的保险公估公司接受保险当事人的委托,负责汽车的损失检验和理算工作,这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这种做法的好处有: (1)可以减少理赔纠纷。由没有利益关系的公估人负责查勘、定损工作,能够更好地体现保险公司合同公平的特点,使理赔过程公开、透明,避免了可能出现的争议和纠纷,防止以权谋私。 (2)完善了保险市场结构。由专业公司负责查勘、定损工作,能够更好地体现社会分工的专业化,同时可以促进保险公估业的发展,进一步完善保险市场结构。 (3)可以促进保险公司优化内部结构,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由于保险公司是按实际发生的检验工作量向公估公司支付检验费用的,因此能更如实反映经营的真实情况,避免保险公司配备固定的检验人员和相关设备可能产生的不必要的费用开支和增加的固定经营成本。 三、我国保险市场环境的变化对汽车保险理赔服务模式的变革要求 (一)政策和法律环境的变化 1.监管机关加大保险市场开发力度,保险市场空前活跃。随着我国加入WTO,中国保险市场已面临着全面开放的压力。为迎接这种挑战,实施全面、协调、可持续性发展,把中国的保险业做大做强,中国保监会采取了一系列积极的措施,保险市场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变化。保险主体迅速增加,保险公司的经营区域也全面开放,车险条款费率制度的改革在全国全面推开,保险中介机构更是犹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借鉴国际经验,在更高层次上加强保险公司与专业保险中介机构发展业务合作关系成为中国保险业提高竞争力的必由之路. 2.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2004年5月1日起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汽车保险的理赔服务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该法规定了实行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强调以人为本,尊重生命,交通事故中受伤人员的赔偿标准将大幅度提高;实行事故现场的快速处理,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成因无争议的,可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可以预见,随着法定保险的实施,车辆承保数量将大幅增加,出险案件量也将随之上升;同时新法的实施,对现场查勘的要求和技能也将大大提高;2004年查勘工作量势必大幅度提高。如何适应新的法律条件下的汽车保险理赔服务,成为每家产险公司都必须面对的问题。 (二)竞争环境的变化 1.保险人供给主体空前增加,竞争压力加大。2004年,保险市场中有个非常突出的变化,就是保险供给主体大为增加。取消保险公司区域性经营,分支机构批设放松,使得原被限定在一定区域经营的保险公司,纷纷在全国各大、中城市设立机构,保险市场的竞争已达到白热化。费率大幅下降,利润大幅下滑,车险经营已出现大面积亏损。 2.保险公司理赔服务明显滞后于承保,多数保险公司内部提倡与中介机构合作。随着保险市场中供给主体的增加,将会出现这样一种状况:无论是新成立的保险公司还是新进入的外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在运作初期由于成本等硬约束,都不可能自给自足的配备与其承保的标的相应的专业理赔人员;由于新的供给主体的增加,原有的保险公司利润下降,从而使其所拥有或储备更多的理赔人员变得不经济;新的供给主体将使原已不足的合格理赔人员更加稀缺,使用、储备理赔人员的成本上升,理赔人员的流动性加大。当承保业务迅速发展以后,理赔工作不配套往往会影响保险业的发展。实践证明,像过去那样单纯依靠保险公司内部的理赔人员处理理赔案件,已经满足不了日益发展的理赔工作的需要。理赔与承保的不同步发展,成为保险公司为提高经济效益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借鉴保险发达国家的经验,加强与中介机构的相互合作,日益成为众多保险公司的制度性安排。 3.客户对服务需求的不断提高。我国已经开始进入汽车工业时代,汽车已成为社会经济及人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人们对汽车的消费越来越普遍,服务要求也越来越高。保险公司为了车险业务的发展,也把满足投保人的服务需求,作为竞争的重要手段。只有在同等的成本条件下,提供比竞争对手更好的保险服务,才能在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社会分工日益专业化,为保险公司降低交易和服务成本提供了良好的契机。 四、发展我国车险公估业的对策 (一)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 利用政府资源促进行业和企业的发展,是每个行业和企业都值得关注和研究的课题。专业的公估机构应催请保监会尽快明确公估公司的法律地位,使其能作为专业机构独立履行自己的职责,不受交警、物价等行政执法部门的干扰。 (二)顺应市场变化,满足市场需要 机动车辆损失与其他保险损失相比存在金额相对较小的特点,所以,从经营角度看,保险公司能够支付的检验费用有限。公估公司在收费方面切勿“狮子大开口”,而应当以专业和优质服务获取较大的业务量,通过较大的业务量来降低成本和收费。否则,其结果只会迫使保险公司不得不以本公司的内部力量进行检验。 (三)提高服务水平,拓宽服务领域 为了更好地拓展市场,公估公司之间应注意加强合作与交流,应在以下方面为保险公司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 1.研究如何降低修理成本。公估公司应通过日常的公估定损,对在我国使用较广的几种主导车型的事故发生概率、损失和修理费用等方面进行统计、分类和研究,并通过修复各种碰撞试验车辆和实际事故受损车辆,来确定汽车的受损程度和可修复性,从中找出最适当的维修方法,然后将这些研究成果提供给各修理厂家并向委托人公开。 2.形成修理零配件的报价体系。目前,我国汽车修配市场,汽车零配件价格较为混乱,正厂件和副厂件价格相差数倍,保险公司和车主难以准确区分各类零配件的等级,使修车质量得不到保证。为此,公估公司应加强与各汽车商及其零配件商的联系和沟通,对零配件的价格和零配件供应商的相关情况进行收集和整理,并及时颁布,形成高效、准确的零配件报价体系。 3.制定修理费的工时定额。在零配件价格确定后,如何准确确定人工费用将直接关系到修理成本。公估公司应与当地的汽车维修协会联系、沟通,结合当地的人员工资水平、费用水平和修理厂的等级,共同制定修理费的工时定额,为确定汽车修理的人工费用提供价格依据。 (四)培养专业人才,注重职业道德 车险公估是一个具有较强专业性的工作,公估人员应具有必要的机动车辆维修专业知识、保险专业知识、法律知识、医学知识、相当的表达能力、谈判技巧,同时更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我国,车险理赔领域存在一个突出的问题是缺乏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经常出现理赔人员被修理厂或者被保险人收买,与其串通,损害保险公司利益的现象。所以,公估人能否树立良好的信用是公估人制度存在和发展的另一个关键因素,甚至可以说是决定性因素。 (五)注重技术支撑,打造专业品牌 车险公估不同于其他财产保险公估。车险公估的标的物单一,但品牌繁多,车辆损失核定和零配件价格复杂,出险率高、流动性强、出险地点不确定,第三者责任事故频繁、事故医疗费用审核、伤残等级的认定事宜多,导致车险理赔工作量大,投入资金多,经营成本高,使机动车辆保险的理赔成为保险业运用高技术手段的试验田。目前,利用IC卡及其技术支持系统进行风险管理和风险评估,利用电脑进行远程核保核赔的先进技术在我国已开始推广。车险公估公司要努力推进和完善这些新的技术手段,提高车险公估的技术含量,保证保险公估的专业品质,增强公估业的竞争力。 (六)提升管理水平,使效率效益并重 车险是个精细管理化险种,风险小且相对稳定,可控性大。必须不断加强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才能取得良好的效益。公估公司应在车险理赔管理方面多做总结和交流,形成自己的管理特色和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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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索赔与反索赔如何进行
工程索赔与反索赔如何进行,关于法律方面的问题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是非常多的,而且生活中其实我们遇到的很多问题都是与法律问题有关联的,以下了解工程索赔与反索赔如何进行。
一、工程索赔与反索赔的概念
工程索赔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工程索赔是双向的,发包人(建设单位)和承包人(施工单位)都可能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一般来讲,发包人索赔额较小,而且处理方便,可以通过冲帐、扣拨工程款、扣保证金等实现对承包人的索赔;而承包人对发包人的索赔则比较困难一些。
通常情况下,工程索赔是指承包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对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费用增加而要求发包人给予补偿损失的一种权利要求,可称其为承包人的施工索赔(简称施工索赔)。发包人对属于承包人应承担责任造成的损失而向承包人要求的赔偿主张,称为发包人的反索赔(简称反索赔)。
二、工程索赔如何进行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
4、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供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三、工程反索赔如何进行
1、从合同条款上,限制或者否定承包商工期顺延和费用索赔的权利。例如某施工合同约定:除了工程变更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顺延工期;另一个合同文本写道,甲方对地质资料的准确性不负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实际的地质状况与地质资料出入很大,需要更多的施工时间和费用投入,承包商仍然无权索赔。
诸如此类的限制性条款实在太多,不胜枚举。还有的甲方提供的合同文本,表面上承认工期可以顺延,但实际上确缺乏可操作性,实际上是否定了工期索赔的权利。
2、否定存在索赔事件;
3、认为索赔无合同或法律依据;
4、认为索赔超过了索赔时效;
5、认为索赔证据不充分;
6、认为索赔要求不合理,如索赔金额是否过大,工期顺延是否过长等。
一、索赔费用的组成
索赔费用的组成与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组成类似,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人工费
指列入概算定额的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辅助生产单位的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在索赔费用中还包括增加工作内容的人工费、停工损失费和工作效率降低的等损失费的累计,其中增加工作内容的人工费应按照计日工费计算,而停工损失费和工作效率降低的损失费按窝工费计算,窝工费的标准双方应在合同中设定。
2、设备费
可采用机械台班费、机械折旧费、设备租赁费等几种形式。当工作内容增加引起的设备费索赔时,设备费的标准按照机械台班费计算。因窝工引起的设备费索赔,当施工机械属于施工企业自有时,按照机械折旧费计算索赔费用;当施工机械是企业从外部租赁时,索赔费用的标准按照设备租赁费计算。
3、材料费
材料费的索赔包括:由于索赔事项材料实际用量超过计划用量而增加的材料费;由于客观原因材料价格大幅度上涨;由于非承包人责任工程延期导致的材料价格上涨和超期储存的费用。
材料费中应包括运输费、仓储费,以及合理的损耗费用。如果由于承包人管理不善,造成材料损坏失效,则不能列入索赔计价。承包人应该建立健全物资管理制度,记录建筑材料的进货日期和价格,以便索赔时能准确地分离出索赔事项所引起的材料额外耗用量。威力证明材料单价的上涨,承包人应提供可靠的订货单、采购单,或官方公布的材料价格调整指数。
4、管理费
此项可分为现场管理费和企业管理费两部分。索赔款项中的现场管理费是指承包人完成额外工程、索赔事项工作以及工期延长期间的现场管理费,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办公、通信、交通费等。索赔款中的企业管理费主要指的是工程延期间所增加的管理费。包括总部职工工资、办公大楼、办公用品、财务管理、通信设施以及企业领导人员赴工地检查指导工作等开支。
5、利润
一般来说,由于工程范围的变更、文件有缺陷或技术性错误、业主未能提供现场等引起的索赔,承包商可列入利润。但对于工程暂停的索赔,由于利润通常是包括在每项实事工程内容的价格之内,而延长工期并未影响削减某些项目的实施,也未导致利润减少。所以,一般监理工工程师很难同意在工程暂停的费用索赔中加进利润损失。索赔利润的款额计算通常是与原报价单中的利润百分率保持一致。
6、延迟付款利息
发包人未按约定时间进行付款的,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延迟付款的利息。
二、建筑工程索赔的特征
1、索赔的双向性不仅承包商可以向业主索赔,业主同样可以向承包商索赔。由于实践中承包商向业主索赔发生的频率高,业主向承包商的索赔频率低,因此,索赔一般指承包商向业主的索赔,而业主向承包商的索赔叫反索赔。合同双方在索赔中的地位是不同的,业主在反索赔中往往占据主动地位,他可以直接从应付工程款中扣抵或者没收履约保函、扣留。保留金甚至留置承包商的材料设备作为抵押等来实现自己的赔偿要求;
承包商向业主的索赔相对是比较困难的,但承包商向业主索赔的范围非常广泛,一般认为只要是因非承包商自身原因造成其工期延长或者成本增加,都有可能向业主提出索赔。
2、索赔以实际发生了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为前提经济损失是指因对方因素造成合同外的额外支出,如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等额外开支。权利损害是指虽然没有经济上的损失,但造成了一方权利上的损害,如由于恶劣的气候条件对工程进度的不利影响,承包人有权要求工期延长等。经济损失与权利损害有时同时存在,有时单独存在。
如发包人未及时交付合格的施工现场,既造成承包人的经济损失,又侵害了承包人的工期权利;再如发生不可抗力,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或者惯例,只能要求延长工期,不应要求经济补偿。
3、索赔是一种未经对方确定的单方行为,对对方尚未形成约束力,其索赔能否实现,必须经过确认,才能实现索赔是一种正当的`权利或要求,是合情合理合法的行为,是在正确履行合同的基础上争取合理的偿付,不是无中生有,无理争利。索赔同守约、合作并不矛盾。
三、建筑工程索赔程序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d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28d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d内给予答复。
4、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d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d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供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6、索赔是双向的,不仅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索赔,发包人同样也可以向承包人索赔。
7、只有实际发生了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一方才能向对方索赔。
8、索赔是一种未经对方确认的单方行为。
一、工程索赔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1、索赔成立的前提条件。索赔的成立,要同时具备以下三个前提条件:
(1)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2)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3)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根据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2、构成施工项目索赔条件的事件。索赔事件又称为干扰事件,是指那些使实际情况与合同规定不符合,最终引起工期和费用变化的各类事件。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要不断地跟踪、监督索赔事件,就可以不断地发现索赔机会。一般承包商可以提起索赔的事件有:
(1)发包人违反合同给承包人造成时间、费用的损失;
(2)发包人延误支付期限造成承包人的损失;
(3)发包人提出提前完成项目或缩短工期而造成承包人的费用增加;
(4)对于合同规定以外的项目进行检验,且检验合格,或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项目缺陷的修复所发生的损失或费用;
(5)因为监理工程师对合同文件的歧义解释、技术资料不确切,或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施工条件的改变,造成了时间、费用的增加;
(6)因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工程变更,以及承包人提出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变更)造成的时间、费用损失;
(7)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暂时停工;
(8)物价上涨,法规变化及其他。
二、原则
索赔处理的原则:
①必须以合同为依据
②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以完整、真实的索赔证据为基础
③加强主动控制,减少索赔
通过学习法律快车我的这篇文章,我们知道了工程索赔成立的条件有哪些?包括索赔的三个条件缺一不可,分别是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以及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感谢您的阅读。
环境污染是指人类直接或间接地向环境排放超过其自净能力的物质或能量,从而使环境的质量降低,对人类的生存与发展、生态系统和财产造成不利影响的现象。具体包括:水污染、大气污染、噪声污染、放射性污染等。水污染是指水体因某种物质的介入,而导致其化学、物理、生物或者放射性污染等方面特性的改变,从而影响水的有效利用,危害人体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水质恶化的现象。大气污染是指空气中污染物的浓度达到有害程度,以致破坏生态系统和人类正常生存和发展的条件,对人和生物造成危害的现象。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工作、学习、生活的现象。放射性污染是指由于人类活动造成物料、人体、场所、环境介质表面或者内部出现超过国家标准的放射性物质或者射线。例如,超过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的排放污染物的标准,超种类、超量、超浓度排放污染物;未采取防止溢流和渗漏措施而装载运输油类或者有毒货物致使货物 落水造成水污染;非法向大气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造成大气污染事故,等等。随着科学技术水平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环境污染也在增加,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 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成为世界各个国家的共同课题之一。由于人们对工业高度发达的负面影响预料不够,预防不利,导致了全球性的 三大危机 : 资源短缺、环境污染、生态破坏 . 人类不断的向环境排放污染物质。但由于大气、水、土壤等的扩散、稀释、氧化还原、生物降解等的作用。污染物质的浓度和毒性会自然降低,这种现象叫做 环境自净 。如果排放的物质超过了环境的自净能力,环境质量就会发生不良变化,危害人类健康和生存,这就发生了环境污染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环境污染特别是水污染日益加剧是不可否认的客观事实,通过对我国城市自来水质现状以及对水质污染解决途径的分析,可以预见,家用净水机作为解决水质污染的最佳方式,在我国有着巨大的潜在市场。从产品功能来看,净水机是一个直接关系到人们身体健康的产品,随着人们消费水平和健康意识的逐步提高,净水机必将像彩电、冰箱、空调一样,成为一种家用必需品而在各个家庭得到普及。即使在西方发达国家,生活饮用水水质远好于我国的情况下,大多数家庭仍然采用净水机的终端净化方式,以避免输送管网的二次污染。在我国大部分城市地区,净水机还处于导入期,发展的空间非常大。我国在计划经济时代,国家机关也有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之设,但作为立法机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很少立法,甚至很少开会,很少制定和发布决议、决定。从而行政的基本职能和任务不是执法,不是执行人民代表机关的决议、决定,而是执行党的政策,执行政府的计划,执行领导人的指示,执行上级的命令等。行政的依据主要是红头文件和行政长官的指示、命令。直至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我国行政各领域(公安、工商、交通、城建、税务、海关、贸易、商检、环保、质监、计量、医药、卫生、文化、教育、科技、体育等)尚处于基本无法,甚至完全无法的状态,此时的行政还只是“管理”(行政管理),而不是“执法”(行政执法) 7尽管这个时期的行政管理与半个世纪或一个世纪以前的行政管理在内容和范围上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但性质上并没有根本转变。我国行政从“管理”到“执法”的转变(即性质上的根本转变)是从八十年代中期开始的。1984年,当时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彭真同志在一次与新闻界人士的座谈会上明确提出我们国家要开始一个历史性的转变:“要从依靠政策办事逐步过渡到不仅依靠政策,还要建立、健全法制,依法办事” 8。此后,国家立法,特别是行政领域的立法,明显加快了步伐。1984年至1990制定的法律和重要行政法规就达几百件之多。其中:涉及公安管理的有:《公民出入境管理法》、《外国人出入境管理法》、《集会游行示威法》、《保守国家秘密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消防条例》、《居民身份证条例》、《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等;涉及工商、税务管理的有:《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广告管理条例》、《工商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私营企业暂行条例》、《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农业税条例》、《工商统一税条例》、《产品税条例》、《增值税条例》、《营业税条例》、《资源税条例》、《盐税条例》、《国营企业所得税条例》等;涉及外经、外贸管理的有:《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涉外经济合同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进口货物许可制度暂行条例》、《边境小额贸易暂行管理办法》、《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等;涉及医药、卫生管理的有:《国境卫生检疫法》、《传染病防治法》、《药品管理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麻醉药品管理办法》、《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精神药品管理办法》、《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等;涉及海关管理的有:《海关法》、《关税条例》、《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海关工作人员使用武器和警械的规定》等;涉及农业、林业管理的有:《草原法》、《森林法》、《渔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种子管理条例》、《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兽药管理条例》、《森林防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等;涉及土地、水、矿产资源管理的有:《土地管理法》、《水法》、《矿产资源法》、《河道管理条例》、《土地复垦规定》、《矿产资源勘查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涉及城建、环保管理的有:《城市规划法》、《地名管理条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涉及交通、邮电管理的有:《邮政法》、《水路运输管理条例》、《航道管理条例》、《公路管理条例》、《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铁路交通检疫管理办法》、《民用机场管理暂行规定》、《国内航空运输旅客身体损害赔偿暂行规定》等;涉及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管理的有:《教育法》、《高等教育管理职责暂行规定》、《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扫除文盲工作条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关于严禁淫秽物品的规定》、《专利法》、《技术合同法》、《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条例》、《关于技术转让的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的若干规定》、《实验动物管理规定》、《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施行办法》等;涉及国防、外事管理的有:《兵役法》、《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服役条例》、《军事设施保护条例》、《征兵工作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外国记者和外国常驻新闻机构管理条例》等。至上世纪九十年代以后,我国进一步加快了行政法的立法步伐,不仅部门行政法逐步趋于完善,而且开始逐步制定和健全作为行政法基本体系架构支柱的基本法,如《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行政监察法》、《立法法》、《国务院组织法》、《地方组织法》以及即将出台和正在制定的《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程序法》等。作为行政法基本体系架构支柱的基本法不完全同于部门行政法。首先,部门行政法只适用于相应行政管理部门或领域,而行政基本法适用于所有或多个行政管理部门。如作为部门行政法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只适用于公安管理的治安管理领域,而作为行政法基本法的《行政处罚法》则适用于所有行政管理部门(公安、工商、海关、税务、文化、教育、科技等)的行政处罚,作为行政法基本法的《行政程序法》更是不仅适用于所有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而且适用于所有行政管理部门的所有行政行为。其次,部门行政法通常只为各行政部门的行政管理提供法律依据,而行政基本法同时为整个行政法制监督、行政责任和行政救济提供法律依据,例如,《行政监察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即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责任的追究,对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行政相对人的救济提供了法律依据。第三,部门行政法为行政从“管理”转化为“执法”提供了直接的动力和条件,没有部门行政法,执法即失去了前提:相应部门,相应行政领域没有法,无法可执,则只能按政策办事,按长官指示办事,“管理”不可能转化成“执法”;而行政基本法则为部门行政法的健全、完善提供了动力和条件,因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启动了对各部门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如果某部门行政法不健全、完善,败诉,赔偿的压力就会促使该部门尽快去健全、完善该部门行政法,而《行政程序法》一类的行政基本法亦可以指导部门行政法的健全、完善。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国各个行政管理部门和领域都已陆续出台了不少法律、法规和规章,虽然尚未达到健全、完善的程度,某些部门(如新闻、出版、结社等)可能还很不完善,但整体上应认为已初步实现了有法可依。就行政基本法而言,作为构成行政法体系的支柱的基干法律,现在大多数也已制定出来了,并且由这些法律设计的制度(如行政复议制度、行政诉讼制度等)也已陆续开始运作。因此,我国的行政在整体上应认为已初步实现了由“管理型”到“执法型”,由“人治型”到“法治型”的转变,“行政管理”在很大程度上已转化成了“行政执法行政从“管理”到“执法”的转变是我国二十多年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产物,是我国从几千年的人治逐步走向法治的标志。行政的“执法”性质和“依法”特征是由国家实行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和法治国家的发展目标和治国方略所决定的。“行政执法”在不同的场合可能有不完全相同的涵义,但其实质是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要有法律根据,是执行法律(人民的意志)而不是执行长官的意志,是受法律规范、制约而不是任意所为。在未来一个相当长的时间,我们必须继续推进行政执法改革。改革是全方位的,不仅涉及执法的方式、方法,而且涉及执法体制、执法范围、执法目标及执法主体与执法相对人的关系,是整个执法机制的转换。
工程造价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中要说明论文研究的目的、意义也就是为什么要研究、研究它有什么价值。下面是我搜集整理的工程造价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欢迎阅读借鉴。
一、选题的目的、意义和研究现状
(一)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工程项目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能够在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投资决策、设计、招投标、施工阶段)中采取有效措施,把工程项目建设发生的全部费用控制在批准的限额内,并随时纠正发生的偏差,以保证投资估算、设计概预算和竣工决算等管理目标的实现,达到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获得最大投资效益的目的。基于工程项目投资运动的特点和运动规律,工程项目投资的控制涉及到方方面面,其基本控制原理为:全过程、全方位的控制;不同投资主体的控制;合理设置控制目标;以主动控制为主、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控制。
在投资决策阶段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可以进行多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择优确定最佳建设方案,建立科学决策体系,合理确定投资估算,客观、认真地作好项目评价从而有助于避免由于依据不足、方法不当、盲目决策造成的失误,以便把有限的资源真正用于经济效益好的建设项目、优选出最佳方案,达到控制造价的目的。
在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可以优化设计方案,在设计中加强技术经济分析推行限额设计,推广标准化设计,从而主动地影响工程投资,以达到有效地控制工程投资,实现设计产品技术先进、稳妥可靠、经济合理的目的。同时,对投资限额的控制与管理,也实现了对设计规范、设计标准、工程数量与概预算指标等各方面的控制。进而达到控制工程投资的目的。
在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可以把工程项目投资控制在承包合同价或投资估算内,并力求在规定的工期内生产出质量好、造价低的建设(或建筑)产品。施工阶段工程造价控制的主要方法是:进行施工招投标、合理选择承建商,优化施工组织设计、优选施工方案,合理安排与使用建设资金,严格控制工程变更,处理好工程索赔等。
总之,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可以采用各种有效措施加强对工程成本的管理,对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的控制,对整个工程项目的管理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我的综合应用能力也是一次检验,因此我选择了安阳区中心区六号地块嘉宝锦园A幢工程工程量清单及工程报价这个题目。
(二)研究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以逐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目标,按照调放结合、配套改革、小步快走、逐步到位的指导思想, 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果。建设工程造价确定方法形成的历史及其现状是从20世纪50年代起的,我国借鉴前苏联经验,逐步建立起适应当时计划经济需要的概预算定额制度,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均由国家统一规定,传统的概预算定额作为建设工程造价定价依据,对我国加强计划管理,减少投资浪费,多、快、好、省地建设国家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进入90年代,我国逐步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经济结构也日益复杂,原有的计价方式已不能满足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为此,我国对建设工程造价定价办法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如调整工程价格的费用项目,修订有关的费用、利润、税金计算标准,取费改按工程类别计取等等。
例如现在实行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它改变了以工程预算定额为计价依据的计价模式,适应了工程招标投标和由市场竞争形成工程造价的需要,推进了我国工程造价事业的发展。它计价简单、真实,由于是直接利用与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企业清单定额”,减掉了采用传统定额的中间转化环节,有效降低了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难度和社会成本,由于无论是在消耗量方面还是在人材机价格方面都和企业甚至是目标项目的具体状况高度一致,因此“企业清单定额”这种立体动态的特征能够真实反映企业的个别成本,这显然较利用反映社会平均成本的定额来计价更真实。
当然其中也存在这一些问题,由于目前建筑市场不够完善,特别是投资体制的原因以及投资代理人行为的不规范,一些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投标的项目, “中标价”并不是一定是真正的市场竞争价。不过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完善,相信清单计价将成为建筑市场的主要计价方式。再例如广联达等工程造价软件的发展也是工程造价管理重要的研究成果,它以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为起点,围绕项目招投标和全过程造价管理,它可以为项目各个参与方提供计价和招投标管理的软件产品、专业咨询及服务,逐步帮您实现自己的“企业定额”,提高在未来竞争中的核心竞争力,是面向未来建筑行业技术发展方向的新一代工程造价管理工具。相信随着工程造价管理软件开始被大量的使用,专门从事工程造价管理软件开发研究工作的软件公司的继续发展, 21世纪的工程造价管理将更多的依靠电脑技术和网络技术,未来的工程造价管理必将成为信息化管理。
所有这些改革,使建设工程造价逐步反映出其内在的商品属性,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建设工程造价定价方法仍存在许多问题,也说明仍需要进行深化改革。多年来,传统的概预算额一直作为建设工程造价确定的依据,由于其是国家主管部门进行编制、管理,企业实际并无定价的自主权,建设工程造价的确定过程,不过是一种特殊计划程序的执行过程,按照现行的确定方法确定的建设工程造价实质上仍然是一种计划价格,与市场经济的要求相距甚远,随着改革的深化和开放程度越来越高,现行的`建设工程造价确定方法越来越显示出很多弊端。
1、建设工程造价难以反映价值规律的客观要求价值规律要求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确定商品的价值量,其倾向表现是成本加盈利的价格,建设工程造价也不例外。由于国家主管部门统一编制的概预算定额所反映的既不是现实的各个施工企业具体的劳动生产率,也不可能是生产某种具体工程所需的社会必要劳动消耗,工程造价水平不能反映社会必要劳动水平。因为生产某种商品所需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不可能人为规定的,必须通过生产条件互不相同的生产者之间的竞争形成。因此,依据国家统一的编制的概算定额确定的建设工程造价,是不能反映价值规律的客观要求的。
2、建设工程造价难以反映市场的供求关系现行定价方法规定,建设工程造价计算必须以建筑安装工程概预算定额所规定的基本倾向指标进行。而工程概预算定额是由国家主管部门统一编制的,由于工程概预算定额的编制、研究、修改不能及时反映市场的变化,不能反映供求关系的变化,虽然各地区都设置了各种相关的调差系数,但“系数”从测定到执行仍远远滞后于市场的变化速度,不利于接收市场的调节,从而使现行的建设工程造价定价方法难以反映市场的供求关系,不能合理的确定建设工程造价。
3、建设工程造价难以体现竞争原则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市场竞争,是培育、健全和发展市场的关键,而市场竞争必然要围绕价格这个核心进行,这就势必要求建设工程造价必须体现竞争原则,必须将各竞争企业的优劣明显地显示出来,。但现行的建设工程造价定价方法,要求生产条件、所有制、级别不同的各竞争企业都必须按照相同的计算方法、计价依据来确定某一建设工程的造价,各竞争企业所作出的价格水平相差无几,无法反映企业的实力,毫无差异的价格是难以体现竞争原则的。
4、建设工程造价难以体现优质优价原则建设工程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其质量也有高低之分,目前的定额只规定了一种单价,不符合按质论价的商品交换原则,影响承包商提高质量的积极性,难以体现优质优价原则。
5、不利于形成统一、开放、有序的建筑市场现行的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方法,各省、各行业都编制了自己的工程概预算定额。由于历史和习惯的原因,计算规则各不相同,分部分项工程名称、内容也各不相同,给建设工程造价计价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不利于形成统一、开放、有序的建筑市场。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造价确定方法改革应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逐步与国际接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完善,我国建设行业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建设工程造价确定方法的改革已迫在眉睫。建设工程造价应该实现由企业根据市场情况和自身条件自主定价,只有这样,才能使建设工程造价反映价值规律的客观要求,才能反映市场的供求关系,才能体现竞争原则。但由于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相应的许多法律、法规还不健全,整个建设市场还不能在充分的市场竞争中形成。基于当前的实际情况,解决建设工程造价确定方法存在的问题,首先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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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统一全国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名称、内容、计量单位、计算规则,使工程量的计算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有利于全国大市场的形成,使工程量计算清晰明了,减少承发包方计价的纠纷。
2、全面实行定额的量价分离,把国家发布量价合一的概预算定额制度,改为国家发布工程消耗量定额,单价随行就市,变指令性、指导性价格为发布市场信息价格,从而使不断变化的价格同相对稳定的实物消耗量相分离。
3、定额消耗量应划分为由国家规定的法令性强制执行的实体性消耗及企业根据自身条件结合国家规定自主制定的措施性消耗两部分,以利于施工企业展开竞争。
4、在统一工程分部分项名称、计量单位、计算规则的基础上,推行实物工程量的综合价格计价法。按现行的定额计价方式,工程的各分项子目造价不能直接反映,必须重新计算取费后才能知道,模糊了各分部分项工程的造价与总造价的关系。实行按直接费加综合费用的直接确定分部分项工程造价的综合计价方法,有利于投资控制和分包、设计变更等价款的计价工作,也有利于同国际惯例接轨。
5、建立全国性的工程造价信息网络,及时发布各种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的市场价格,及时发布各类建设工程的市场成交价格,对建设工程造价的计价起指导作用。
二、研究方案及预期结果
(一)小标题
毕业设计的主要内容、框架的介绍及其编制方法
(二)按顺序自立小标题,可从以下几方面写:
1、编制对象介绍:安阳中心区六号地块嘉宝锦园A幢工程属于新建、竞争性项目,其中分为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土建工程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是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单位工程中分解出来的结构更小的工程,例如,土建工程分为:基础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等分部工程。
2、造价文件的编制——施工图(设计)预算、投标报价(包括工程量清单、报价)
进行施工方施工图的整体工程量的确定后,进行以下工程直接费和措施费计价原则:
(1)、采用单位估价法进行桩与地基基础工程、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金属结构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防腐、隔热、保温工程、装饰定额中所含的各分部、分项部分的计价。
(2)、采用实物金额法进行土石方、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建筑物超高增加人工、机械降效、措施项目部分的计价。
3、编制方法,并阐明理由。
实物量报价法与单位估价法并用,并采用广联达清单记价软件进行工程造价的确定。
使用单位估价法在确定总工程量之后,套用单位估价表,采用广联达预算软件确定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作出工料分析、列出资源清单表、进行材料找差。采用这种方法算出一些零星的工程造价,这些工程所用材料价格变动较小、对工程的总体造价影响较小,同时由于有统一的基础资料,为建安产品确定了统一的消耗和补偿的标准,使国家可以对建安产品的价格计算实行宏观控制,由于有统一的基础资料,编制预算时可以直接使用,这样就免去了各使用单位自行编制基础资料的繁重工作,因而可以大大减轻预算编制的工作量。所以,在部分工程中我用到了这种方法,但其也有它自身的与市场价格脱离、无法随时反映价格资料的涨落情况的缺点,所以工程的部分主题部分采用了下面提到的实物量报价法。
使用实物量报价法在确定总工程量之后,作出工料分析、根据实物量消耗定额手工提量或利用软件提量和分项工程人材机汇总、确定分项单价、列出资源清单汇总表。这种方法使投标报价具有相对的可比性,与工程和市场实际情况以及适合本工程施工的施工企业水平直接挂钩,根据工程施工条件、工程进度、施工方法等编制更切合每个工程具体情况的合理造价。这种方法是"逐个量体裁衣",因而切合实际、合理、准确。
4、应用的工程造价软件,其特点和该软件能否满足你的毕业设计。
在工程量的计算结束后,利用广联达清单计价软件进行工程总造价的确定。广联达清单记价软件具有以下特点:
多种计价模式共存:
1. 清单与定额两种计价方式共存同一软件中,实现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的完美过
度与组合。
2. 提供“清单计价转定额计价”功能,使用户可以在两种计价方式中自由转换,评估整体造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