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投稿知识库 >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法律研究论文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法律研究论文

发布时间: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法律研究论文

疫情发生以来,随着多起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的审理宣判,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这一罪名开始进入大众视野,被广泛关注。      那么,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是什么罪?什么情况下会定此罪名呢?记者采访了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乌新刚。      我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第一款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二)拒绝按照卫生防疫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消毒处理的;(三)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四)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      乌新刚解释,刑法规定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适用前提是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我国传染病防治法明确规定的甲类传染病只有鼠疫和霍乱,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2020年1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被纳入乙类传染病,规定对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同年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其中指明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因此,引起新冠肺炎传播或者有传播的严重危险的行为,就会涉嫌该罪名。      乌新刚分析,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第一款共有4项,前3项确实分别针对供水单位,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具有消毒、处理职责的单位和个人,从事餐饮、医疗、教学等易使传染病扩散的用人单位及其个人等具有特定职责的主体,第4项则适用于一般社会公众,包括传染病确诊病人、疑似病人以及其他社会公众。据此,社会公众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如拒绝隔离、不主动报告疫情高发地区行程史等,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严重传播危险的,就会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根据实践情形,公众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第一款第4项规定的情形主要有:拒不履行指定场所单独治疗、隔离观察及其他防控措施的行为;拒不配合政府依法对疫点以及相关场所进行的卫生处理、戴口罩、测体温以及其他管控措施等行为;拒不遵守政府依法采取的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群体性活动的行为;拒不遵守政府依法采取的停工、停业、停课措施的行为;拒不遵守政府依法采取的封闭、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等措施的行为;拒不遵守政府依法采取的紧急封闭相关场所措施的行为;拒不遵守政府依法采取的对出入疫情区或其他区域的人员、物资和交通工具实施卫生检疫、交通管制或封锁等措施的行为。      “本罪既是实害犯,也是危险犯,但是为了防止不当扩大打击面,对‘严重传播危险’的认定是有严格限制的。”乌新刚说,行为人的具体行为是否具有严重的传播危险,首先要从事后看该行为有无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严重危险,其次应坚持医学的科学标准来判断其行为传播、扩散疫情的危险性。      法者,治之端也。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战,既要坚持科学防治,更要坚持依法防治,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平稳运行。乌新刚提醒,每个人都是法治社会的一员,面对疫情,应当遵纪守法,积极配合相关防控措施,切不可心存侥幸,对国家法律法令置若罔闻,在明知政府从严防治要求的情况下,拒绝执行防控措施,这不仅是对自己和他人健康安全的不负责,也是违法犯罪行为,会受到法律制裁。

法律分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司法解释是《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法律依据:《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二、准确适用法律,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

(一)依法严惩抗拒疫情防控措施犯罪。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原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1.已经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病原携带者,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

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人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

其他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含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有关疫情防控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疫情防控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疫情防控公务的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控疫情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措施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以妨害公务罪定罪,从重处罚。

(二)依法严惩暴力伤医犯罪。在疫情防控期间,故意伤害医务人员造成轻伤以上的严重后果,或者对医务人员实施撕扯防护装备、吐口水等行为,致使医务人员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随意殴打医务人员,情节恶劣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采取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恐吓医务人员,符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以侮辱罪或者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以不准离开工作场所等方式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的,以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

(三)依法严惩制假售假犯罪。在疫情防控期间,生产、销售伪劣的防治、防护产品、物资,或者生产、销售用于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假药、劣药,符合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或者生产、销售劣药罪定罪处罚。

在疫情防控期间,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用口罩、护目镜、防护服等医用器材,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定罪处罚。

传染病防治论文文献综述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传染病预防 第三章 疫情报告、通报和公布 第四章 疫情控制 第五章 医疗救治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对传染病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 第三条 本法规定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 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传染病,根据其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需要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并予以公布。 第四条 对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其他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需要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报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实施。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常见、多发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可以根据情况决定按照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管理并予以公布,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传染病防治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传染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的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监督管理体系。 第六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 军队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工作。 医疗机构承担与医疗救治有关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承担城市社区、农村基层相应的传染病防治工作。 第八条 国家发展现代医学和中医药等传统医学,支持和鼓励开展传染病防治的科学研究,提高传染病防治的科学技术水平。 国家支持和鼓励开展传染病防治的国际合作。 第九条 国家支持和鼓励单位和个人参与传染病防治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完善有关制度,方便单位和个人参与防治传染病的宣传教育、疫情报告、志愿服务和捐赠活动。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居民、村民参与社区、农村的传染病预防与控制活动。 第十条 国家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健康教育。新闻媒体应当无偿开展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教育的公益宣传。 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 医学院校应当加强预防医学教育和科学研究,对在校学生以及其他与传染病防治相关人员进行预防医学教育和培训,为传染病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其工作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技能的培训。 第十一条 对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因参与传染病防治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抚恤。 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从建立传染病社会医疗保险起步摘要:本文根据发展经济学中的社会保障理论,借鉴印度非正规经济部门医疗保险制度创新的经验,论证在中国大陆建立普及性传染病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必要性,传染病专项保险的作用,不仅在于从财务安排方面促使患者及....基层部队医院加强传染病管理的对策【关键词】 部队医院 【摘要】 目的 抓好基层部队医院传染病规范化管理,预防和控制疫情漏报。方法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办法》的规定,以法律形式强化对传染病的监管,提高各科防治传....论传染病的国际控制与国家的国际法义务摘要:19世纪中叶,传染病的国际性扩散迫使各国在传染病的控制上开始进行国际合作,并创建了传统的国际传染病控制体制。二战后,伴随着世界卫生组织的成立以及《国际卫生规则》的制定,现代传染病国际控制体制正式....传染病区危害因素对医护人员的影响及预防作者:莫艳芬 张四....传染病流行病学和防制提要 传染病流行过程的三个环节(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及两个影响因素(社会因素与自然因素)。疫源地、流行过程、流行强度;传染病的防制措施(综合措施、主导措施);预防接种、计划免疫;消毒。疾病监测....全球几种主要传染病流行及研究动态目前,传染病仍是世界上儿童和年轻人生命健康的主要威胁。近几年,全球每年因传染病致死的人数约为1300万。在发展中国家,有半数死因是由传染病导致的。全球每小时约有1500人死于传染病且大多数发生在贫....“传染病临床教学”困境与对策【摘要】 分析传染病临床教学遭遇的困境以及成因,探索教学医院如何管理及更好的开展传染病临床教学,寻求走出“临床教学”困境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传染病的预防措施根据我国《传染病防治法》(1989年发布)的规定,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是各级医务人员的神圣职责。因此临床医师在搞好临床诊断与治疗工作的同时,也应努力做好传染病的预防工作。传染病预防措施可....

OK ,帮你搞定 。

大姜病害图谱及防治方法研究论文

生姜主要病害及防治方法:生姜病害主要有姜腐烂病、斑点病、炭疽病等。其中姜腐烂病(又称姜瘟病)是生姜产区中最常见的一种毁灭性病害。本病由细菌青枯假单孢侵染引起。病菌主要在种姜病部内越冬,生长期间借灌溉水,雨水及昆虫等传播,从植株茎基部和生姜的自然裂口或机械伤口侵入,日平均温度25℃以上时,潜育期一般6-8天,最短3天,最长11天。15-20℃为41天,15℃以下很少发病。高温、多雨病害发生重。生姜腐烂病的发病期长,传播途径多,防治较为困难,因而在栽培上应以农业防治措施为主,辅之以药剂防治,以切断传播途径,尽可能控制病害的发生与蔓延。发病重地块轮作2-3年或水旱轮作1年。

大姜是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调味品,食品中加了姜,可以去腥调味,在每道菜中都能发现它的存在。除了作为调味品之外,姜还可以用于医药,在中医里他可以用来祛湿除寒,受了寒凉之后就可以做姜水喝。所以姜在我国也会大面积的生产,但是它也有一些病害,比如说姜温病,斑点病,根腐病等都对姜的生产有着影响,要及时对这些病症进行医治。

如果姜一旦患上姜瘟病会造成两成到三成的损失,如果严重的话可能会导致毁种。姜温病会危害姜的根茎部分主要是地下的根茎,患上病之后根茎就会逐渐变烂,只剩下外面覆盖的表皮。防治姜瘟病可以从姜苗开始入手,要挑选出健壮的姜种,在源头上防止病症的侵蚀。还可以在种植的时候与其他作物轮作,平时要多翻土壤,施加优质肥。

斑点病一般在8月到10月上旬为高发期,这段时间更是多雨,对姜苗也有一定的影响,这个病症主要危害是姜的叶片部位,导致姜的叶片上有白色水渍状的斑点。一旦发现有斑点病的姜苗一定要及时拔除,防止传染给其他健康姜苗,种植过程中要多施加肥料,如果患上了斑点病,要及时进行药物防治。根腐病发病的主要原因是长期遭遇下雨天气,雨后如果是高温天气,就极其利于腐霉菌的生长,对姜的块茎有巨大的影响。发病时姜的根系会变得腐烂容易脱落,在发病初期要及时喷洒药液对其进行控制,后期要注意防止高温。

姜的种植主要有以上三种病症,但也有大姜炭疽病等病症,但都与上面三种类型相似。大姜的病害一定要注意防治,早发现可以趁早治疗,防止其扩散影响其他正常植株,从而影响全年的收入。

大姜生长过程中病害主要有侵染性病害和生理性病害两大类,在降低产量和品质的同时,还给种植户朋友造成经济损失。姜瘟病,姜瘟病的防治办法姜瘟病由于发病期长,可多次侵染,是最难防治的病害,目前没有理想的杀菌药剂防治,主要以农业防治为主,药剂防治为辅。

估计会是基腐病,其症状如下,可详细观察下:大姜茎基腐病发病初期,茎基部出现大小不等的水演状斑,逐渐扩大,叶片发黄。发病后期病斑环绕茎基部一周,导致茎基部组织逐渐腐烂。由于水分、养分运输受阻,地上部主茎由上而下干枯死亡,叶片发黑脱落,呈枯萎状,湿度大时扒开土壤,在病部和土壤中可见白色棉絮状物,严重时开始死株,危害极大。二、发病条件1.温、湿度。高温高湿有利于大姜茎基腐病的发生,适宜的发病温度为20℃-25℃,温度过低或过高不利于发病。2.光照。大姜属喜光耐早植物,荫蔽栽培、通风和透光不良的地块易发病。据调查,平地栽培和未搭架的发病率分别为13.15%和15.61%,高畦垄作和搭架栽培的发病率分别为5.21%和3.84%,甚至不发病。3.土壤。黄泥壤土、黏性重的土壤发病重。宜选用土层深厚、排水良好、土质疏松、富含有机质的沙城土,土壤pH值以6-7为宜,磷、钾肥能有效地促进黄姜生长,提高抗病性。4.茬口。病菌能在土壤中长期存活,重茬连作地块田间菌源量累积,发病较重。

蓝莓真菌病害防治研究论文

蓝莓果实除供鲜食外还有极强的药用价值及营养保健功能,国际粮农组织将其列为人类五大健康食品之一。其实用衷培技术如下:一、选地整地:应选择土壤疏松,通气良好,湿润但不积水的园地。园地选好后,对于不符合蓝莓要求的土壤类型在定植前应进行土壤改良,以利于蓝莓生长。二、栽植:选用已育好的苗体定植,春栽和秋栽均可,其中秋栽成活率高,春栽则宜早。授粉树配置;兔眼蓝莓自花不实,必须配置授粉树,可选用高丛蓝莓品种。高丛蓝莓和矮丛蓝莓自花坚固率较高,但配置授粉树也可提高果实品质和产量.三、钿间治理蓝莓根系分布较浅,而且纤细,没有根毛,因此要求疏松、通气良好的土壤条件。蓝莓属于寡营养植物,愚勪他果树相比,树体内氮、磷、钾、钙、镁含量很低。由于这一特点,蓝莓施肥中要特别防止过量,避免肥料伤害。在蓝莓栽培中很少施用农家肥。蓝莓生产果园中主要以氮、磷、钾肥为主。在生长期喷促花王3号能把植物营养生长机能转化成生殖机能。抑制主梢生长,促进花芽分化,多开花,多坐果,防落果,促发育。再在幼果期喷壮果蒂灵,增粗果蒂提高营养输送量。并配合喷施“果蔬保健透明衣”(示范户正在招募中,详情登陆中国植保网查询)可起到液膜套袋作用,不会影响果实呼吸,防果锈病,防裂果,提高果面着色和光亮度,降低残毒提高品质。四、越冬保护尽管矮丛蓝莓和半高丛蓝莓抗寒力强,但仍时有冻害发生。最主要表现为越冬抽条和花芽冻害,在特别年份可使地上部全部冻死。因此,在严寒地区蓝莓栽培中,越冬保护也是保证产量的重要措施。冬季可以进行人工堆雪防寒。经堆雪防寒的蓝莓产量较不防寒,以及盖树叶、稻草的产量大幅度提高,并且具有取材方便、省工省时、费用少、保持土壤水分等长处。在树体涂护树将军给树体保温,消毒防霜冻。

基本上没啥病虫害

喷药防治,发生花腐病的区域,可以喷2000倍液的25%奥宁,这样做可以控制住病害的扩展和蔓延。发生病害第一时间发现就要及时防治,以免病情蔓延无法控制。

苗圃地注意控水和及时排水;施用腐熟的有机肥;清除重病株;做好土壤消毒;发病初期,可用霜霉威水剂,或唑醇悬浮剂灌根,症状严重时,拔出病株集中销毁。

水产病害防治论文

水产的杂志有科学养鱼,渔业致富指南,内陆水产,淡水渔业,水利渔业,水产科学,水产科技,齐鲁渔业,中国水产,水产科技情报,科学养鱼、内陆水产,水产科学等35种期刊。

挺简单的海洋渔业《海洋渔业》论文摘要尽量写成报道性文摘,包括目的、方法、结果、结论4方面内容(100字左右),应具有独立性与自含性,关键词选择贴近文义的规范性单词或组合词(3~5个)。 主管主办: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中国水产学会;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大连海洋大学学报外公开发行刊物,综合因子为:0.617,被北大核心期刊、CSCD核心期刊收录。大连海洋大学学报主要刊登内容为水生生物、生物技术、水产增养殖与病害防治、海洋生态与环境、海洋渔业、渔船设计与制造等学科的研究论文。主管主办:辽宁省教育厅 大连海洋大学

多年来,主要从事动物资源与生态学研究及水产养殖技术研究、开发与推广工作。刻苦钻研,精益求精,勤于实践,大胆创新,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瞄准学科发展前沿,根据宁夏渔业发展所面临的重大技术问题,面向渔业经济发展的主战场,确定学科发展的主要方向和任务,开展全局性、基础性、关键性、方向性重大水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攻关。在水产养殖技术、水产病害防治、水产新品种开发、工厂化水产苗种繁育、重大水产高新技术项目示范与推广、重点渔业发展规划等领域不断进行科技创新,开展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在动物资源与生态、水产新品种开发、鱼类繁育与选育种、水产品无公害养殖等领域取得了国内先进水平或填补空白的成果。1.对西部部分地区鱼类病害有系统研究,尤其对宁夏高盐碱水质条件下鱼病的区系、发生及防治技术有深入研究。完成“四川省鱼类病原区系及病害防治研究”与“宁夏鱼类病原区系研究”,在水产学科一级学报《水生生物学报》发表的《中国鱼类假杆咽线虫新种及该属分类地位的讨论》一文,否定了世界著名专家 Morevec, Yamaguti 等的有关结论,引起广泛关注,国内外水产专家编写鱼病学教科书时,特意索要该文用于修订新版教科书;《中国鱼类寄生杆咽线虫一新种》一文被国家鱼病学会编入 <<鱼病学论文集>> (精装本);另有独立发现并命名的六个生物新种,为生物学领域的研究提供的科学资料。《鲤鱼白云病研究现状及流行病学研究》被宁夏评为优秀学术论文;《爆发性出血病发病原因和防治要点》被中国水产学会授予优秀学术论文奖。摸清了宁夏高盐碱水质条件下鱼病发生、流行规律,攻克了宁夏水产病害防治关键技术,提出易操作、适用、实用的无公害鱼病防治规程,并在全区推广应用并普及,有效控制了鱼类暴发性疾病的发生,显著降低了鱼病发生率,仅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鱼类暴发性流行病发生时就为全区挽回经济损失3500万元。2.作为首席专家,结合国内北方地区实际情况,完成《淡水鱼类工厂化苗种繁育系统工艺及应用技术》项目实施,创造性的进行工艺、技术路线等方面的自主设计。经过实际应用,其工艺新颖,调控灵活,先进实用,效果显著,具有前瞻性,为国内首创。项目集水质拟生态净化,无公害化处理,节能、节水型循环,可控类水系,规模化繁育,常年性养殖为一体,为工厂化设施渔业探索了一套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成功方式,为生产和科研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年增效达1200万元以上,应用前景广阔,总体技术水平居国内领先。完成宁夏重点科技攻关项目《水产优良品种引进繁育及高效高效养殖技术研究》,紧扣宁夏水产养殖品种单一、苗种依靠外调、名优品种短缺的“瓶颈”问题,对7个在宁夏有养殖潜力的优势特色水产品种,进行了从批量人工繁育到高效养殖的系统研究,形成批量可繁育群体,攻克13项技术关键,形成7个技术操作规程,总体水平达到国内领先。应用实施繁育各类优质苗种6.5亿尾,使宁夏良种覆盖率由30%提高到60%。累计取得5000万元的经济效益,对宁夏水产养殖品种结构调整、渔业产业升级、提高渔民收入,起到显著的技术支撑作用,社会效益显著。3.对黄河鲇鱼工厂化人工繁殖与养殖技术研究及大规格种苗培育方面取得突破,为开发珍稀濒危野生黄河鲇鱼规模化养殖提供了新技术,不仅填补了该方面研究的国内空白,也为黄河宁夏段珍稀鱼类繁育与良种选育及无公害育种奠定了基础,技术水平居国内领先。完成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黄河鲇鱼良种选育及苗种工厂化繁育技术研究》,形成年产大规格黄河鲇鱼原种鱼种200万尾以上的生产规模,推广年增效达到3000-5000万元。4.进行了毒物对鱼类毒性作用的系统研究,在鱼类急性毒性、生化功能、组织累积与毒性作用特征、组织病理学等方面取得了重要研究成果。首次构建黄河鲇鱼的cDNA文库,并克隆出四个抗毒相关基因。对于系统、全面研究生物抗毒机理,评价毒物对人体健康、环境危害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为水产品无公害养殖及绿色水产品开发提供理论指导和科学依据,为培育转基因鱼类优良品系拓宽了获得抗性蛋白基因的途径。该研究成果对于提升本学科的学术水平及促进国际国内经贸活动、社会进步、环境友好和生态安全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应用前景广阔。成果达到了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5.进行黄河鲇等黄河特有经济鱼类基础繁殖生物学研究,通过对DNA 标记进行遗传变异与种群遗传结构、种群动态和进化历史、物种鉴定和个体识别、种群遗传多样性和个体间的亲缘鉴定、系统分类与系统发生等保护遗传学方面的研究,对黄河特有大型经济鱼类的保护管理策略的制定和实施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科学的指导作用。作为首席专家,进行黄河宁夏段干流及附属水体渔业资源的初步研究,为黄河宁夏段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做出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使《黄河宁夏段黄河鲇种质资源保护区》、《黄河宁夏段大鼻吻鱼句种质资源保护区》项目顺利得到农业部批准。6.长期工作在宁夏渔业科技推广第一线,参与制定了宁夏渔业科技发展及技术推广规划,在各级各类推广项目中,指导各级渔业技术人员,解决过多项渔业技术推广中的技术疑难问题。每年均主持举办不同层次的科学讲座与技术培训班,年培训各级技术人员100人次、渔民500人次以上。

  • 索引序列
  •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法律研究论文
  • 传染病防治论文文献综述
  • 大姜病害图谱及防治方法研究论文
  • 蓝莓真菌病害防治研究论文
  • 水产病害防治论文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