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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法律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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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法律毕业论文

感觉这样的论题在网上很少找到呀~我只在(现代管理 )里面看到一篇“军事资源统筹管理审计初探”,不知道对你有没有帮助,你也可以去看下吧

浅议大学国防教育的爱国主义教育功能高校国防教育是军事技能训练、军事理论课以及军事选修课的统称。国防教育在整个高等学校的教育体系中,属于基本素质教育的范畴,不仅具有“增强全民国防观念,提高全民国防意识”的功能,而且对于促进学生整体素质的提高,具有很强的综合育人功能。新中国成立后,我国便注重在高等学校开展国防教育。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以贯彻新的《兵役法》为契机,我国高校国防教育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一、高校国防教育中的爱国主义理念爱国主义,是千百年来各族人民在共同生活、劳动和斗争中形成和巩固起来的对自己祖国的一种最深厚的感情。这种感情集中表现为人们的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表现为人们为争取和维护自己祖国的独立、富强和荣誉而奉献一切的高尚道德和精神。爱国主义是一个历史范畴,在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内涵。当代中国,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本质上是一致的,主要体现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是新时期爱国主义的鲜明主题。国防教育,是根据国防的需要来培养人的活动,是为捍卫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防御外来侵略、颠覆和威胁,对全体高校学生进行的有组织、有计划地培养国防观念的一切活动。由此不难看出,从内容、对象上讲,国防教育是从属于爱国主义的,国防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是相互统一的有机整体。因此,国防教育从实质上讲,就是爱国主义教育。在新时期的高校中,广泛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国防教育,就是由国防教育的这种特殊性和本身具有的本质属性决定的。从这个意义上说,高校国防教育既是爱国主义教育的有效载体,也是进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的坚强阵地。二、高校国防教育中的爱国主义教育功能高校国防教育将保卫祖国、弘扬爱国主义热情和精神作为教育的重点,并随着社会进步和时代发展赋予新的内涵,从而激发广大学生的爱国热情,增强学生的民族自豪感、自信心和凝聚力。(一)开展国防教育有利于增强学生的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凝聚力和向心力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兴盛与发展的基本条件。今天,“振兴中华,实现四化”,全面实现社会主义小康社会是我国各族人民共同的奋斗目标,是中华民族具有凝聚力和向心力的共同追求。而国防建设,既是这一奋斗目标的组成部分,又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保障。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文明史昭告世人,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不竭动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是我们倡导一切进步思想和先进文化的永恒主题。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国防教育的鲜明特征,就是以“热爱祖国、贡献全部力量建设社会主义祖国为最大光荣,以损害社会主义祖国利益、尊严和荣誉为最大耻辱”,使学生牢固树立“国家兴盛我荣耀,国家衰败我耻辱”的观念,这也是高校国防教育的出发点和归宿点。(二)开展国防教育有利于拓深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内涵爱国主义教育主要是使学生在政治观念、国家意识、民族利益等较高层次上形成正确的价值取向,它主要解决学生的政治立场、爱国主义精神及民族精神等方面的问题。根据《教育法》、《国防法》和《国防教育法》开展的国防教育,凝聚着丰富的爱国主义教育内容,在目标、原则、对象上与爱国主义教育保持高度的一致,以其特有的教育内涵,在全方位落实爱国主义教育的作用,发挥爱国主义教育的功能,开发学生的非智力因素,培养学生勇于创新的品格和能力等方面,进一步拓深了爱国主义教育的内涵,已经成为高校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国防教育能够使学生把民族的共同利益放在至高无上的地位,能够和全国人民团结一心共同抵御外来侵略颠覆的威胁,能够为民族的共同利益不惜牺牲个人或局部利益。这样,就能在爱国主义的伟大旗帜下把大家紧紧地团结起来,使中华民族具有坚不可摧的伟大力量。(三)开展国防教育有利于提高学生的爱国意识和自觉性1662年到1796年,满清政府经过康熙、雍正和乾隆三朝的努力,中国出现了被史学家称为“康乾”盛世的兴盛时期。当时疆域辽阔幅员广大,人口达3.6亿,国家财力占世界总财力的1/3,总体经济实力居世界第一。但是,为什么在仅隔44年后,即从1840年开始,两次鸦片战争竟把大清帝国打得一蹶不振,从此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悲惨境地呢?究其原因,除了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弱,经济科技落后外,主要是清政府国防废弛,国防观念和国防意识异常淡薄,以致中国国防力量极其虚弱,整个国家处于“有国无防”状态。当今世界是大变革、大转折、大发展的时代,中华民族迎来了千载难逢的大好时期,正处在伟大复兴的历史新起点。伟大的复兴需要强大的国防力量作支撑,也更加需要全体社会公民具有更强烈的国防观念和忧患意识,在思想上筑起一道牢不可破的精神长城。国防教育使学生明白,随时接受祖国的挑选,懂得公民的国防权力和义务,树立青年报效祖国的意识,培养护国之智。今天,我们大力倡导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国防教育,就是要引导学生以正确的态度面对历史、面对现实,自觉维护国家、民族的利益、安全和尊严,真正做到“牢记历史、不忘过去、珍爱和平、开创未来”,使伟大的爱国主义精神成为中华民族在新世纪实现伟大复兴的强大精神力量。

对当代大学生进行国防教育的意义论文如下:

第一篇:

当今的世界没有一个国家没有国防,经济发展要靠国防作为保障,民主进程要靠国防作为支撑。国防就是国家的防务,是全民族的防务。在高校开展国防教育是我国教育的一个具有重要意义的部分。

《国防教育法》指出:“学校的国防教育是全民国防教育的基础,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国防教育也使大学生懂得了在国防事业中的重要角色。

在中国近代史上,中华儿女遭受了许许多多的屈辱:国破,家破,人亡,是脆弱的国防实力使中华人民遭受了这种种屈辱,于是华夏儿女奋起救国。巩固国防,保家卫国。

从清朝时期开始,我们中国就开始签署了许许多多的不平等条约,这一切的一切就是我国的军事力量落后,国防动员工作没有做到位,而恰恰国防动员是夺取战争主动权的可靠保障,所以在过去的中国,我们往往失去的是战争的主动权。

军事理论课旨在增强我们大学生的国防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激发我们的爱国热情,同时又能提高我们的思想政治觉悟。

军事理论课的主要内容是国防方面的知识,要求我们了解我国的国防政策,国防建设,国防力量以及高技术在现代战争中的重要地位,这些知识对于每一个大学生都是必须知道的。

所以,想要学好军事理论课,一定要掌握丰富的国防知识,时刻关心国家大事,并要能够清楚地分析我国周边安全问题与国际战略总趋势对我国的影响,当然还要有一颗积极爱国之心。作为国家培养的大学生,一定要做到心系于国,为国防建设出力。

有的人可能会问,大学生将来又不当兵,怎么出力?的确,世界目前是和平的,还不需要我们去“支援”中国人民解放军。但是,战争的危险仍然存在,日本修改和平宪法,台湾“两国论”,美国与朝鲜的核问题„„中国的国际战略形势不容乐观。

一切尖端,先进的科技,首先都要使用在军事领域(我国是积极防御型的国家,用于军事领域基本上就用于国防了)。

我们大学生作为未来高新科技的主要创造者,只要努力学好高等知识,为国家多研究一些新高新科技,就是对国防事业的最大支持。历史告诉我们,一个民族要想摆脱贫穷落后被动挨打的局面,离开科学和教育是不可行的。

因此,我们大学生要看清自己所肩负的重担,始终支持并贯彻“科技兴国”与“科技强军”,为国家的安全发展贡献出自己的力量。这也是军事理论课想要传达给我们的最重要的精神。当然,军事训练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严格的纪律,国防的精神。

第二篇:

在初中和高中,我们学习的只是课本上的知识,大多数都局限于理论。而在大学,我们学习的知识更多是针对实际的,也就是更加重视实践与运用。

军事训练课大大地刺激了我们心中的男儿斗志,明确了我们共同的目标:“国泰民骄傲”。为了达到这个目标,我们需要的不仅仅是课本上的知识,这就激励了我们去学习更多的知识;为了达到这个目标,我们不光要学会知识,还要将所学的科学融会贯通,综合运用,这又激励了我们去进行更多的实践。

为了这个目标,我们不能局限于一种思维方式,要拓展多种思维领域,学会更全面的分析问题,把学到的知识有效的运用在提高国家综合国力上去。社会的需要是科技发展的动力。

恩格斯曾指出:“社会一旦有技术上的需要,则这种需要会比十所大学更能把科学推向前进”。

同样的,作为整个科学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国防科技,则是社会的特殊需要———军事需要的产物,而且这种需要比任何力量都更能把国防科技推向前进。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据我分析,军事训练对于综合素质的提高可以分为显著的与潜在的两种。

最明显的就是提高了大学生的身体素质。军训的纪律是不可违抗的,每天早上凌晨到日暮的严格训练也是每个人都必须完成的。每天长时间地站军姿提高了我们的耐力;整天的队列训练也提高了我们的力量(每天不停地踢腿,腿力提高了)。

经过这么严格的训练,谁还敢说我们是“手无缚鸡之力的现代书生”?潜在的方面以道德素质的提高为代表。我说它是“潜在的”是由于很多人都没有注意到,但是它却潜移默化地形成了。

军事训练始终贯彻的是国防观念与爱国主义,从道德意义上讲:保卫国家安全,是一个公民最高的社会公德。因此,在接受军事训练的过程中,道德素质会潜在地提高。对大学生进行国防教育,是国家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决策。

我们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要将这种精神贯彻到底,为了我们的祖国,为了我们的未来要尽自已的一份力量。

第三篇:

国防教育是一个国家为了捍卫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抵御外来侵略,对全体公民进行的教育活动。其根本目的是增强公民的国防观念,弘扬爱国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精神,使人民增强保卫国家安全的知识,意识,技能和体魄。

大学是培养国家高素质人才的基地,担负着传授科学文化知识和塑造大学生精神品格的双重任务。

在大学中开展国防教育是国家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也是贯彻落实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这不仅对建设我国现代化国防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当代大学生的素质教育也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任何一个国家或民族在其发展过程中都会碰到各种各样的困难与问题,这些困难与问题就包括安全与发展,为了保证国家或民族的安全与发展,必须有强大的国防实力,有优秀的国防人才以及全体公民的强烈的国防观念。

大学生成为国防后备力量的其中一部分是责无旁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是为了普及和加强国防教育,发扬爱国主义精神,促进国防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防法和教育法而制定,其规定普及和加强国防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学校国防教育是全国民防教育的基础,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所以高校应设置适当的国防教育课程,并应当将课堂教学与军事训练相结合,对学生进行国防教育。

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强调指出,学生军训是普通高校本,专科学生的必修课,学校要纳入教学计划。高校开展国防教育是当前我国安全形式的需要。

20世纪90年代,东欧剧变和苏联解体后,世界逐步走向多极化,并基本形成了“一超多强”的格局,在这种战略格局下,我国面临的安全形式依然严峻。

因此,大学生开展国防教育具有的意义是重大的。“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大学生参加国防教育,学习军事科学知识是法定的公民义务。我过现行兵役法第43条规定:“高等院校的学生在就学期间,必须接受基本军事训练。

第四篇:

根据国防建设需要,对军官职务的学生,再进行集中训练,考核合格,经军事机关批准,服军官预备役。”在大学中开展国防教育有利于大学生爱国精神的培养,高校国防教育是爱国主义教育的有效载体,国防教育的核心就是爱国主义教育。

以爱国主义,革命英雄主义为核心的国防教育,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必不可少的基本教育,是全民教育大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激发公民爱国热情,依靠全国人民建设和巩固国防的重要社会思想基础。

作为国防教育重要内容的国防历史是爱国主义教育最生动的话题,这些事关国家兴亡,民族兴衰命运的国防历史,最能在青年大学生中引起强烈的共鸣,激发出他们强烈的爱国热情,陶冶他们的爱国情操。

在灯红酒绿,物欲横流的当今社会,当代的大学生难免会被糖衣炮弹蒙住双眼,只看得到当下的安逸,从而忘却了国民的屈辱的,光辉的历史,不懂得居安思危。所以开展国防教育,让大学生先国家之优而优,后国家之乐而乐,大学生是当代青年人的主体,大学生的思想也影响着当代青年人的思想。

在大学中开展国防教育也有利于增强大学生的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大学生们视国家为自己的利益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可以从此获得生存依赖,情感归宿和事业进步。由此可见,进一步加强对该群体的爱国主义教育将会促进他们更加忠于祖国和增强社会责任心,义务感。在高校深入开展国防历史教育,可以增强大学生的国家意识,奉献意识和自强意识,艰苦创业,自强不息,可以使他们始终保持昂扬的精神状态,知难而进,顽强拼搏。

可以促进中华民族的大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不断为增强国家的综合国力,实习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力量。开展国防教育还利于培养大学生的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在高校开展国防教育,利于近现代中国人民反帝反封建的史实,特别是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争取民族独立,人民民主,使国家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革命史实。

对新时期大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革命英雄主义和国情等各方面的思想品德教育,将在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帮助和教育学生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文化的侵蚀等各方面产生的重要作用。学生是国防建设的后备力量,随着军事高科技的飞速发展,未来战争是技术的抗衡,是人才的较量,而这些人才的培养,仅仅靠军队院校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依靠地方院校来培养,青年学生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最生动最具有活力的群体。

他们的素质高低,国防观念的强弱,将对社会起到巨大的作用。随着我国的进步与发展,社会公民绝大多数受过大、中学校教育。

据2003年统计表明,全国有1100多所高等院校和11500多所高级中学按照要求开展了学生军训,800多万学生接受军事训练及军事理论基础教育。

因此学生军事课开设将在全体公民中形成越来越大的覆盖面,作为后备兵员的储备,对改善现代军队兵员文化,科学技术结构具有重要意义。

学生是祖国的未来,通过学校国防教育所积淀形成的道德行为,意志品德,渗透到社会各个领域,有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成为21世纪现代化建设的社会新人,是一件利国利民关乎国家治安长久的大事。所以,在大学中开展国防教育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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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主要内容:

一、论文的标题部分

标题就是题目或题名,标题需要以最恰当、最简明的词语反映论文中重要的特定内容逻辑组合,论文题目非常重要,必须用心斟酌选定。

二、论文的摘要

论文一般应有摘要,它是论文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陈述。摘要应该包含以下内容:

1、从事这一研究的目的和重要性

2、研究的主要内容

3、完成了哪些工作

4、获得的基本结论和研究成果,突出论文的新见解

5、结构或结果的意义

三、论文关键词

关键词属于主题词中的一类,主题词除关键词外,还包含有单元词、标题词和叙词。关键词是标识文献的主题内容,单未经规范处理的主题词。

四、引言

又称为前言,属于正片论文的引论部分。写作内容包括:

1、研究的理由

2、研究目的

3、背景

4、前人的工作和知识空白

5、作用和意义

五、正文部分

论文的主题,占据论文大部分篇幅。论文所体现的创造性成果或新的研究结果,都将在这一部分得到充分的反映,要求这部分内容一定要充实,论据充分可靠,论证有利,主题明确。

六、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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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开法律事务毕业论文

学术堂整理了一篇5000字法律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范文,希望你从中有所收获:范文题目:试析习惯对法制建设的影响摘要: 本文在习惯这一词语的基础上,仔细阅读了英、德、日、传统中国法制度建设的相关内容,分析习惯在对各国法制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并试提出对当代中国法制建设的启示。习惯对于中国法制建设是良好的,有传统基础的;习惯汇编是实现习惯对中国法制建设影响的重要条件之一。关键词习惯法制建设影响启示造成一国之拙本,形成一国之国风,即习惯也。故此如有无视该民族之习惯,而规定各种法令,则不能期待于行政之完全者明矣。习惯是无论何种法律文化背景下都存在的一种法的渊源,法律中有不少规则就直接来自于习惯。一、习惯对英国法制建设的影响(一)习惯对属人主义产生影响的背景属人主义指的是法律适用于一个族群,民族,而这个民族中的每一个人也都拥有了该法律,无论身处何处,均适用这法律。孟德斯鸠在其《论法的精神中》分析了日耳曼法属人主义产生的原因,他认为环境的因素影响日耳曼人的居住方式,他们喜欢分开居住,分开居住造成了各个群体产生各自的生活习惯和各自处理问题的方法,当日耳曼的各个群体相聚一起时,他们自然的按照各自已有的习惯去处理问题,这就是孟德斯鸠所理解的属人主义的由来。(二)属人主义对英格兰及其殖民地的影响日耳曼人的这种属人主义思想深刻影响着世界法学的发展方向,英格兰王国威廉一世原来是法国诺曼底公爵,他在征服英格兰后,并没有把自己领地原有的一套法律体系灌输于英格兰,而是在尊重当地英格兰民众原有的习惯习俗来进行断案,这样有效地缓和与盎格鲁撒克逊人的矛盾,巩固他在英格兰的统治。后来的亨利二世继续在英格兰的实施属人主义,进行了一系列司法改革,他定期派巡回审判的专员到各地,这些专员在办案时,除依据国王诏书敕令外,主要是依据日耳曼人的习惯法和地方习惯。凡是他们认为正确、合理,并与国王的立法不相抵触的习惯和惯例,便被确认为判决的依据。他们经常聚集在中央所在地威斯敏斯特交换意见,彼此认可各自的判决。这样,一些被引为依据的习惯便成了以判例法形式出现的普通法。总之,英国的“普通法大部分是以接受和一般化全国的或广泛流行的习惯为基础的;英国的普通的,一般的习惯变成了普通法”。通过该措施,中央的司法权力得到统一,地方领主的司法权力得到削弱。这一习惯很好的贯彻到后来英国的殖民地统治当中,当时英国人统治香港时,也并没有将英国的法律直接适用于华人群体中去,只是当双方或者单方是英国人是才适用英国法,由此得出英国人在殖民地中的统治实施属人主义。当地的华人群体援用的仍然是大清律例,只有当他们的法律严重违反人权价值时,港英立法机关才会干预。这样就出现这这么一种现象,一个政府,两个司法机构,随着时间的推移,当地华人接受和认同了英国法的价值时,他们在20世纪70年代,主动放弃大清律例作为法律适用的依据,由原来的属人主义最终演变为属地主义。大清律例已经不再适用,但里面的一些规定,以习惯的方式存在于华人群体中去。詹宁斯指出,统治乃是一种合作的功能,而法律规则不能单独地促成合作的行动。惯例有助于民主制度的运转,能促使国家机构更加协调,否则,就会产生摩擦。这就是属人主义所带来的优点,它是一种缓和方式促进司法统一,它有利于维护统治者的统治,促进社会的稳定,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属人主义就像用文火熬成的汤,汤的营养价值得到很好的保存。英格兰和香港都一样,当地民众的优秀习惯得到了很好的保留。这些都是有利于本土法学文化的继续传承。二、习惯对德国法制建设的影响(一)萨维尼思想对德国成文立法的影响萨维尼在其《论立法与法学的当代使命使命》中阐述了他反对在全德立即制定包括民法典、刑法典、诉讼法在内的成文法典,他的主要观点为:“法律首先产生于习俗和人民的信仰,其次是假手于法学——职是之故,法律完全是由沉潜于内,默默无言而孜孜~~的伟力,而非法律制定者的专断意志所孕就的。”进而可以得出这样结论:本国的法律应该随着时间自然形成,立法机关的制定过于急进地制定法律必然使得法理的讨论不甚充分,从而使得有法律则无实施。民众不能充分理解其法理,则其实施的效果不大。因此,萨维尼非常重视习惯的作用,在笔者看来这个习惯不止是日耳曼习惯,也包括罗马法习惯。(二)萨维尼的研究方法中止所产生的影响1896年德意志帝国制定了民法典,并规定1900年1月1日施行,当今的联邦德国还是在适用该民法典。民法典的制定客观上确实促进了国家的政治统一,社会秩序的稳定,但是民法典的颁布,确实将罗马法以及日耳曼法送进了历史里面去了,人们的研究再也不是民族传统习惯,而是专注于法典理论的研究,怎么样使得法典的逻辑结构能够更加完善,这样做确实能使得法典体系更加的完备。此时的我,不禁想起这么一个问题,萨维尼的研究方法,为什么德国成文法的出现就会嘎然终止呢?我想,应该有以下几点原因:第一,德国人出现了像康德、黑格尔、马克思这样的大家,他们最为有名的是哲学理论,哲学使得人们变得有思辨,变得严密,变得具有逻辑性,他们觉得逻辑性的东西能够自我完善,因此制定一部具有严密逻辑体系的民法典是德国人的首要选择;第二,当时政治、经济的需要。德国的统一,经历血与火的考验。德国人的统一,由于教会的力量阻拦,再加上,英法等国不希望欧洲中部出现一个强大的国家来破坏其原有的政治、经济秩序。因此,德国人民希望尽快制定成文法典来维护这来之不易的统一,增强国家统一意识,实现民族复兴。第三,法国大革命不止冲垮了欧洲大陆的封建势力,不止为欧洲其他国家带来了自由、平等、博爱的思想,而且也为其他国家带来了法典化的思想。因此,德国人自然受到法国法典化的思潮。但是过于注重法典本身难以有效解决实际问题,法典是具有滞后性的,社会生活中的问题,法典是不可能完全解决,因此,传统民族所遗留下来的习惯和民族精神此时将能发挥一定的作用。三、习惯对日本法制建设的影响(一)从日本文化中的启发有一位学者说日本的文化是一种“洋葱”文化,把他一片一片地洋葱拨开之后,我们发现其是没有核心。日本文化的包容性实在领人值得深思。当深入了解日本,你会发现相扑运动,人们还是十分的喜爱,你会发现日本人民喜爱橄榄球。你会发现日本的时装还是让人着迷,你会发现和服是那样的端庄。所有这一切,引起我们对日本的法制现代化产生更加深入的思考。(二)习惯在日本法制近代化中的体现日本的法制现代化自倒幕运动开始,倒幕运动的成功,使得天皇的统治的模式得以重新确立。为下一步中央集权奠定十分深刻的基础。以大久保利通为首的内阁实行一系列集权政策:(1)废藩置县,版籍奉还;(2)废除士、农、工、商身份,实行新的身份,建立崭新的户籍制度;(3)文化教育上,实行全面的义务的国民教育(4)实行殖产兴业政策,集中以国家的力量进行经济建设(5)法制建设上,翻译照搬法国的法典。通过一系列这些政策,日本的近代化速度加快,大久保等人想进一步地脱亚入欧,对日本进行更深层次的改革,结果是因改革过于激烈,改革过于去习惯化,大久保被暗杀。新上任的伊藤博文对此进一步的思考,改革的力度不仅要强,而且改革应该要更加注重习惯。为此,伊藤博文为此到了与日本国情更加相似的德国进行考察,以德国《普鲁士普通法》为蓝本对日本的宪法的蓝图进行勾画,天皇就像是人的脑袋,政府就像是人的心脏,上下两院如同人的左右两臂,海陆军就像人的拳头,政府各部门、司法部门组成人的躯体,民众是人的两条腿脚。基于此,伊藤博文基于日本国民所习惯的自然理念设置日本的宪政,天皇于1889年基于上述的构想颁布了《大日本帝国宪法》;此后日本对六法在仿照德国法的基础上结合本国制定了适合日本国情的六法体系,日本的法制近代化基本完成。比如日本民法中有这么一条规定:“因特定行为选定假住址,关于其行为视为住址。”假住址制,是日本结合本国习惯所采用的制度。德国民法中不采用此原则,因为德国用数个住址主义,故不必有假住址。四、习惯对传统中国法建设的影响在传统中国,基层存在着许多婚姻的缔结、解除,家庭财产继承等各种各样的民事纠纷。在当时,统治者重刑轻民,民事方面的法制不发达。民众在解决民事纠纷中往往是依据当地的习惯,并且在当地的社会中,这种解决方式得到大家的遵循。这些习惯被当时的基层长官以及他的法律助手们所认真的关注。实际上,基层的长官们并不一定要按照习惯对案件进行判决,他们可以依照当时律令等进行判决。但是,这些当地习惯之所以被他们娴熟地运用,最为主要的原因在于这些判决应该要得到当地民众的接受以及使得这些判决符合礼的规定,从而起到教化的目的。上级政府在收集习惯上的不遗余力有助于规范其行政。以清朝为例,地方的习惯经过按察使以及布政使的整理被编入省级资料库中,他们在法律布告中引用这些习惯用以纠正基层不良的民风民俗。除此之外,各地的有代表性的惯例,经过筛选被纳入到国家正式法典当中。最为有名的例子:“承继两房宗祧”的做法于1775年被编入到大清律例第78条第5条例中。其中规定了:“如可继之人,亦系独子,而情属同父母亲,两相情愿者,取其阖族甘结,亦准其承继两房宗祧”。“承继两房宗祧”这样一个民间习惯关系到当时整个清帝国的利益,民间的继承秩序得到明确修正,有利于当时的社会稳定以及财产安全。如今,“承继两房宗祧”这种制度虽然已经没有在成文法中规定,但是这样一种习惯仍然在农村社会普遍存在,正如刘作翔所说,习惯仍以其顽强的生命力遗存下来,成为人们的心理积淀或意识表现,在社会生活中以隐文化形态发挥功用。五、启示通过上面的分析,笔者以为有两点启示应引起我们的关注。一是重视习惯在法制建设中的良好作用。从英、德、日法制建设中可以看出尊重习惯并不是保守的表现,相反,在各国法制的改革中尊重习惯可以使得法制改革变得更加平稳。对于一个成文法的国家来说,尊重习惯也是有利于克服成文法典的僵化性以及滞后性。苏力指出,国内民商法极少强调尊从民商事习惯和惯例。2500件法律文件中。没有任何法律明确提出“依习惯”,只有一件强调了依据商事习惯。而另一方面,《民法通则》明确规定,“法律没有规定,应当遵守国家政策。”而在同样的2500件制定法中,竟然有1015件(2412条)以不同方式提及了各种类型的“政策”。政策能否解决一切问题呢?答案是否定的。传统中国法有着深厚地尊重习惯和惯例的传统,中国的法制建设应该继承这些有益习惯,在这种基础上建立符合本国国情的新法律制度。只有这样,民众对法才能比较容易接受,法律的执行效果才能更好,更充分。二是重视习惯的整理汇编。或许有人认为这项工作意义不大,因为现在人口流动频繁或者习惯的适用很不方便等各种原因。但笔者认为建立完整的习惯汇编应该说还是必要。首先,我们要清楚中国人有“同乡”以及“安土重迁”的传统观念。我们很容易地发现,同乡借钱的现象屡见不鲜;在外打工的人们工作多年还是会回老家定居的情况也不少。建立习惯汇编有利于同籍同地的人们解决各种各样的纠纷。其次,习惯汇编也是中国法文化的宝贵资产。习惯的整理汇编促进法理、法史的理论发展,尤其是民商法的理论发展,进而得出这样一个观点中国民商法典的制定应该更加注重本民族的习惯。最后,各省在收集习惯时,应该归纳总结一些相同的习惯和惯例以方便人们使用,进而总结各省通用习惯来充实我国的成文法典。

你的法律专业论文准备往什么方向写,选题老师审核通过了没,有没有列个大纲让老师看一下写作方向? 老师有没有和你说论文往哪个方向写比较好?写论文之前,一定要写个大纲,这样老师,好确定了框架,避免以后论文修改过程中出现大改的情况!!学校的格式要求、写作规范要注意,否则很可能发回来重新改,你要还有什么不明白或不懂可以问我,希望你能够顺利毕业,迈向新的人生。 (一)选题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应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具有综合性和创新性。本科生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专业特长,选择适当的论文题目,但所写论文要与本专业所学课程有关。(二)查阅资料、列出论文提纲题目选定后,要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开展调研和进行实验,搜集、查阅有关资料,进行加工、提炼,然后列出详细的写作提纲。(三)完成初稿根据所列提纲,按指导教师的意见认真完成初稿。(四)定稿初稿须经指导教师审阅,并按其意见和要求进行修改,然后定稿。一般毕业论文题目的选择最好不要太泛,越具体越好,而且老师希望学生能结合自己学过的知识对问题进行分析和解决。不知道你是否确定了选题,确定选题了接下来你需要根据选题去查阅前辈们的相关论文,看看人家是怎么规划论文整体框架的;其次就是需要自己动手收集资料了,进而整理和分析资料得出自己的论文框架;最后就是按照框架去组织论文了。你如果需要什么参考资料和范文我可以提供给你。还有什么不了解的可以直接问我,希望可以帮到你,祝写作过程顺利毕业论文选题的方法: 一、尽快确定毕业论文的选题方向 在毕业论文工作布置后,每个人都应遵循选题的基本原则,在 较短的时间内把选题的方向确定下来。从毕业论文题目的性质来看,基本上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 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中提出的理论和实际问题;另一类是专业学科本身发展中存在的基本范 畴和基本理论问题。大学生应根据自己的志趣和爱好,尽快从上述两大类中确定一个方向。二、在初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选定毕业论文的具体题目在选题的方向确定以后,还要经过一定的 调查和研究,来进一步确定选题的范围,以至最后选定具体题目。下面介绍两种常见的选题方法。 浏览捕捉法 :这种方法就是通过对占有的文献资料快速地、大量地阅读,在比较中来确定 论文题目地方法。浏览,一般是在资料占有达到一定数量时集中一段时间进行,这样便于对资料作 集中的比较和鉴别。浏览的目的是在咀嚼消化已有资料的过程中,提出问题,寻找自己的研究课 题。这就需要对收集到的材料作一全面的阅读研究,主要的、次要的、不同角度的、不同观点的都 应了解,不能看了一些资料,有了一点看法,就到此为止,急于动笔。也不能“先入为主”,以自己头 脑中原有的观点或看了第一篇资料后得到的看法去决定取舍。而应冷静地、客观地对所有资料作 认真的分析思考。在浩如烟海,内容丰富的资料中吸取营养,反复思考琢磨许多时候之后,必然会有 所发现,这是搞科学研究的人时常会碰到的情形。 浏览捕捉法一般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第一步,广 泛地浏览资料。在浏览中要注意勤作笔录,随时记下资料的纲目,记下资料中对自己影响最深刻的 观点、论据、论证方法等,记下脑海中涌现的点滴体会。当然,手抄笔录并不等于有言必录,有文必 录,而是要做细心的选择,有目的、有重点地摘录,当详则详,当略则略,一些相同的或类似的观点和 材料则不必重复摘录,只需记下资料来源及页码就行,以避免浪费时间和精力。 第二步,是将阅读 所得到的方方面面的内容,进行分类、排列、组合,从中寻找问题、发现问题,材料可按纲目分类,如 分成: 系统介绍有关问题研究发展概况的资料; 对某一个问题研究情况的资料; 对同一问题几种 不同观点的资料; 对某一问题研究最新的资料和成果等等。 第三步,将自己在研究中的体会与资料分别加以比较,找出哪些体会在资料中没有或部分没有;哪些体会虽然资料已有,但自己对此有不 同看法;哪些体会和资料是基本一致的;哪些体会是在资料基础上的深化和发挥等等。经过几番深 思熟虑的思考过程,就容易萌生自己的想法。把这种想法及时捕捉住,再作进一步的思考,选题的目 标也就会渐渐明确起来。

为了点明论文的研究对象、研究内容、研究目的,对总标题加以补充、解说,有的论文还可以加副标题。非凡是一些商榷性的论文,一般都有一个副标题,如在总标题下方,添上“与××商榷”之类的副标题。另外,为了强调论文所研究的某个侧重面,也可以加副标题。如《如何看待现阶段劳动报酬的差别——也谈按劳分配中的资产阶级权利》、《开发蛋白质资源,提高蛋白质利用效率——探讨解决吃饭问题的一种发展战略》等。设置分标题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清楚地显示文章的层次。有的用文字,一般都把本层次的中心内容昭然其上;也有的用数码,仅标明“一、二、三”等的顺序,起承上启下的作用。需要注重的是:无论采用哪种形式,都要紧扣所属层次的内容,以及上文与下文的联系紧密性。目录一般说来,篇幅较长的毕业论文,都没有分标题。设置分标题的论文,因其内容的层次较多,整个理论体系较庞大、复杂,故通常设目录。设置目录的目的主要是:1.使读者能够在阅读该论文之前对全文的内容、结构有一个大致的了解,以便读者决定是读还是不读,是精读还是略读等。2.为读者选读论文中的某个分论点时提供方便。长篇论文,除中心论点外,还有许多分论点。当读者需要进一步了解某个分论点时,就可以依靠目录而节省时间。目录一般放置在论文正文的前面,因而是论文的导读图。要使目录真正起到导读图的作用,必须注重:1.准确。目录必须与全文的纲目相一致。也就是说,本文的标题、分标题与目录存在着一一对应的关系。2.清楚无误。目录应逐一标注该行目录在正文中的页码。标注页码必须清楚无误。3.完整。目录既然是论文的导读图,因而必然要求具有完整性。也就是要求文章的各项内容,都应在目录中反映出来,不得遗漏。目录有两种基本类型:1.用文字表示的目录。2.用数码表示的目录。这种目录较少见。但长篇大论,便于读者阅读,也有采用这种方式的。内容提要内容提要是全文内容的缩影。在这里,作者以极经济的笔墨,勾画出全文的整体面目;提出主要论点、揭示论文的研究成果、简要叙述全文的框架结构。内容提要是正文的附属部分,一般放置在论文的篇首。写作内容提要的目的在于:1.为了使指导老师在未审阅论文全文时,先对文章的主要内容有个大体上的了解,知道研究所取得的主要成果,研究的主要逻辑顺序。2.为了使其他读者通过阅读内容提要,就能大略了解作者所研究的问题,假如产生共鸣,则再进一步阅读全文。在这里,内容提要成了把论文推荐给众多读者的“广告”。因此,内容提要应把论文的主要观点提示出来,便于读者一看就能了解论文内容的要点。论文提要要求写得简明而又全面,不要啰哩啰嗦抓不住要点或者只是干巴巴的几条筋,缺乏说明观点的材料。内容提要可分为报道性提要和指示性提要。报道性提要,主要介绍研究的主要方法与成果以及成果分析等,对文章内容的提示较全面。指示性提要,只简要地叙述研究的成果(数据、看法、意见、结论等),对研究手段、方法、过程等均不涉及。毕业论文一般使用指示性提要。

就算有人在这给你写了,你查重也肯定过不了,老老实实自己写吧。

关于本科法律风险及防范毕业论文

浅析普通师范类专科毕业生就业困境与对策研究旅游专科教育中人文素质培养与通识课程体系建浅谈成人本专科函授生《计算机实用基础》教学试论本科教育专科化问题及其成因和对策分析持续质量改进在门诊专科护理管理中的应用糖尿病专科护士考核与评定的实践研究外国文学在专科英语教学中的定位思考公安专科院校消防管理课程改革研究专科生中知青子女的心理特点分析专科词典编纂的学科依托改革,而改革的基础是明确法学本科毕业论文以应用型为主、理论性为辅的定位。

毕业论文是大学期间学习的结果,毕业论文的质量,决定于大学四年的学习过程。今天,我们强烈感知到毕业论文这个学习结果存在诸多问题,这其实是学习过程出了问题。所以,从结果“倒推”过程,从毕业论文存在的不足,反思整个教育过程的问题,不失为一条有效的思考路径。

一、法学本科毕业论文的现状与问题

法学专业是典型的文科专业,现阶段毕业论文普遍存在问题,如言之无物、“假大空”、网络抄袭等现象在法学学科中表现得更为突出。论文写作是一个厚积薄发的过程,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存在诸多问题,说到底是写作的积累不够,准备工作不足。

(一)知识积累不够

“法学论文写作的过程,就是法学知识辩证运用和实际运用的过程”[1],没有足够的知识积累,不可能实现知识的运用。我国任何一所高校的知识传授都是充足饱满的,三年半的教学进程,一百多个教学周,大量的专业知识传授给学生。然而人才培养的效果更强调知识的有效积累。不仅要建立本门课程的知识体系,还需要把各门课程知识勾连起来,将碎片化的知识构建成系统完整的专业知识结构,这样才能实现知识的有效积累。知识的有效积累还应具有立体化特征。法学是一门有较强普遍联系性质的社会科学,一个领域的法律现象或问题,与周遭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都相关。除法学专业知识外,相关专业知识也有必要纳入积累范围。

现在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反映出明显的知识碎片化特征,就一个现象说现象,就一个问题说问题,法学各领域专业知识无法建立连接,法学与其他学科知识也不能有机结合。因此,毕业论文不可能有新颖的观察视角和分析工具,读起来枯燥无味。知识积累不够,还会使学生陷入只有感觉和判断却无法论证的困境[2]。

(二)思想缺乏创新

一篇言之无物、人云亦云的毕业论文是如何“炼成”的?首先是互联网这一便捷工具提供海量信息,然后在短时间内学生用“剪刀+糨糊”方式复制粘贴出一篇所谓的论文。在此过程中,学生没有对研究问题进行基本的思考梳理,更没有对论题进行深入的分析论证,根本达不到锻炼提高能力的目的。指导教师每年看到的本科毕业论文几乎千篇一律,前后几届学生的论文题目也相差无几,论文内容更是看不到新颖、创意和特点,味同嚼蜡。

假如学生头脑中对某一专业问题有兴趣有思考,并且有自己的看法观点,相信学生会把自己的想法在毕业论文中体现出来。而现在大多数学生的毕业论文只是文字的堆砌,好一些的学生能够在教师指导下对专业问题进行分析阐述,但往往深度不够。归根结底,是学生不能对专业知识展开独立思考,平时的学习不过是对教师授课内容的记忆背诵。因此,在论文选题时,毫无想法的学生才会从教师提供的备选题目中随意选择一个。在撰写论文时,学生不过是重复课堂上教师讲过的内容,缺乏自身主动的思考和论证,更不要说创新。

(三)写作训练不足

中国的学生比较习惯整齐划一,考试有标准答案,写作文有惯用套路。对于通过各抒己见探讨真知的学术性论文不甚了了。虽然有的教师给学生布置论文式作业或测验,但因缺乏有效监管,学生多是应付了事,这样,有的学生甚至到大四还觉得毕业论文很遥远很抽象。没有论辩性思维的基础,四年大学中的写作训练有限,毕业论文中出现明显的质量问题也就不足为奇。

很多学生撰写毕业论文时机械罗列概念、特征、原则,看不到作者的问题意识和论证思路,不能建立提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基本框架结构,把论文写成了教材的体例;在论文层次安排上不会正确使用序号,引用参考文献时不遵循学术规范,不善于使用法言法语,对论文摘要和关键词的作用一头雾水等等现象,也特别突出。所有这些训练,都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学生需要在四年大学学习过程中进行反复训练,否则不可能在最后的毕业论文撰写中写出一篇漂亮的论文来。

二、加强法学本科毕业论文改革的对策

(一)教育观念:教育者要树立能力培养意识

教育改革首先是教育者的改革。传授知识是教师职责之本,但仅仅做到传授知识还远远不够,教师必须同时培养学生的各方面能力,要在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知识结构基础之上,培养学生独立思考与写作表达的能力。法学专业教师应当充分认识到所讲授课程和毕业论文对于学生能力培养的作用和意义,也应当充分认识到当前本科毕业论文存在质量问题的根源所在,更应该认识到撰写毕业论文的“功力”必须也只能源自整个本科学习过程。

教师在授课过程中,首先要帮助学生掌握该课程的知识体系,理顺“知识点—知识脉络—知识体系”结构的关系。这样点面结合,有利于学生理解该课程的知识,也有利于学生将该课程的知识与其他相关课程的知识结合起来,做到融会贯通。“理想的教与学应该是全部课程结束后,学生能在头脑中搭起以基础课和专业课关键知识点为节点,相互有机联系组成的专业知识架构。”[3]

其次教师要积极引导学生进行思考。在知识积累的基础上实现知识的恰当运用,才能体现出知识的价值,这个价值的实现,必须有学生对知识的积极思考。学生的思考不是源于教师在课堂上的灌输,而是教师对学生积极引导之后学生进行主动的、自觉的思考。法学知识是关于社会实践的知识,很多问题不是事实问题,也不是逻辑问题,而属于价值判断问题。即便是立法层面已经明确了的问题,教师仍然可以在阐明立法规定的前提下,引导学生做价值层面的反思与探讨。教师对学生思想的引导,是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锻炼学生思维能力的重要途径。只有教师的适当引导加上学生自身的积极思考,才能实现知识的体系化和立体化。也只有学生独立思考,才有学生创新的可能。

最后教师应当加强对学生写作能力的训练。功在日常中,是提高写作能力的不二法则。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可以就某个事件、观点给学生布置写作任务,篇幅可以不长,但在论文规范方面要严格要求。教师帮助学生掌握论文层次结构的安排、引用参考文献的标准,使其学习撰写论文摘要和确定关键词,讲解如何就一个观点展开论证等。

毕业论文是法学本科学生综合能力的集中呈现,不可能靠本科毕业之前的“突击”一蹴而就。本科毕业论文工作必须延伸至整个法学本科教育培养过程,法学专业教师应当建立教学工作的整体观,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引领。通过四年的学习,学生不断积累知识与能力,才能获得水到渠成的效果,完成高质量的本科毕业论文。

(二)教学管理:规范本科毕业论文的管理

优秀的教学管理是成功教学活动的必要条件,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离不开教学管理的积极调控。虽然教学环节时间安排与就业时间重合只是毕业论文质量不佳的客观原因,但在就业压力巨大的现阶段,作为教学单位必须考虑这个现实问题。通常本科的毕业论文环节安排在第八学期,这个时间正是学生忙于寻找就业机会的阶段。在就业和完成毕业论文之间,学生自然选择就业,对毕业论文得过且过。实践中也的确有部分学生对毕业论文缺乏正确的认识和指导教师疏于管理的现象。因此,合理设计培养方案,加强对毕业论文教学环节的管理是必要而迫切的。

建议毕业论文工作的整体安排提前,第七学期开始毕业论文工作。在毕业论文工作开始之前制定时间进程表,确定论文工作的主要时间点和工作任务。毕业论文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阶段:一是准备开题阶段,需要每年更新毕业论文备选题目,论文题目应体现社会热点和前沿问题,建议将专业课教师所承担的科研项目列入备选题目;之后召开毕业论文动员大会,说明毕业论文的基本要求、毕业论文的主要注意事项,强调毕业论文在本科学习过程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然后是开题,开题环节务必认真对待,对于不认真选题的学生起到督促作用,也可以帮助其明确写作目的和内容。二是论文撰写阶段,指导教师须与学生保持经常性联系,对论文结构、观点、参考书目和形式等进行指导。其中设置论文的中期检查,统计学生的论文进展情况,这也可以起到对学生的监督作用。三是评阅和答辩阶段。制定评阅和答辩标准,告知学生答辩方式和要求。四是论文总结阶段,对本轮论文工作进行整理总结和反思。总之,要做到各个环节无管理真空,实现写作环节的全过程管理,教学管理人员和指导教师务必严格执行管理规范。

(三)毕业论文形式:探索多种方式

所有教学环节都应服务于人才培养目标,本科毕业论文教学环节的灵魂在于体现出学生未来从业所需的各种能力。法学专业毕业生应当具备较强的资料检索整理能力,未来才能从浩繁的案件材料中快速获取有效信息;应当具备较强的分析论证能力,未来才能对各种法律问题抽丝剥茧、以理服人;应当具备较强的文字驾驭和语言表达能力,“笔杆子”和“嘴皮子”是法律人的两大法宝,较好地掌握这两项能力,能够帮助法学专业毕业生准确表达观点,更好地解决法律问题。法学本科毕业论文既要反映国家法律规定的初步科研能力要求,也应围绕培养目标锻炼其未来从业所需的各种能力。

三、从结果倒推过程:明晰法学本科毕业论文的定位

对法学本科毕业论文的所有改革措施,都指向一个根本问题,即法学本科毕业论文的定位问题,定位统领着法学本科毕业论文要不要改以改革及如何改革的问题。

我国的.高等教育早已从精英化教育进入大众化教育。从教育精英化到大众化最大的改变,是培养出来的人才不再以从事知识传承创新的科研人员为主,而是遍布于各行各业运用专业知识从事基本专业事务的普通劳动者。大众化教育背景下,“科学研究不再是大学的唯一任务或目标,甚至不是最主要的目标,培养和教育社会所需人才成为大学最主要的任务和目标”[4]。应用型人才成为大众化教育阶段的主要培养目标,特别是对处于法学教育金字塔底层的众多地方本科院校而言,培养应用型人才是这类院校法学专业存在的社会价值所在。毕业论文作为本科教育的组成部分,应当服务于人才培养目标的达成,不仅体现法学专业毕业生应具备的研究能力,更应当体现他们必要的文献检索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文字驾驭能力和推理论证能力。法学教育的目的是培养能够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应用型人才,而不仅仅是培养专门从事法学研究的理论型人才。“对法学本科教育培养目标的认识,是进行法学高等教育的起点,也是开展法学学位论文写作工作的前提。”[5]高等教育发展阶段的转换决定对本科毕业论文定位的重新认识。

目前,法学本科毕业论文的众多问题为法学教育敲响警钟,提醒身处法学教育领域的人们反思问题根源何在。出现问题,固然是教学工作有怠惰,教学管理有疏漏,但更关键的问题也许是今天我们对毕业论文的认识已经不合时宜。在高等教育精英化阶段,毕业论文被赋予科研导向的内涵,其理论性学术性的定位不言自明。今天教育发展阶段有所不同,毕业论文的内涵发生了变化,我们有必要对本科毕业论文的定位做出明确说明,帮助教育制度的执行者尽快转变认识。在大众化教育阶段,法学本科毕业论文的定位不应完全是理论型的,而应当定位于以应用能力型为主、理论型为辅。接下来就要求,教育管理者和专业课教师必须与时俱进,重新认识本科毕业论文,积极推动和参与各个环节的改革。转变认识的意义,既在于更好地指导学生,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也在于推动高等教育切实地从精英化向大众化转变。

毕业论文是“果”,教学过程是“因”,对于法学本科毕业论文这个不令人满意的“果”,教学过程这个“因”虽不是唯一的却极为重要。从教学过程入手,建立体系化教育教学观念,优化教学管理方式,充分理解法学本科毕业论文的内涵,做出合理定位,为毕业论文做充足准备,可以成为破解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存在问题的有效路径。法学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学教育的质量关系着法治的未来。希望通过法学本科毕业论文的质量提升,以点带面,带动整个法律人才培养体系的良性演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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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产生于权力,法律是人类行为规则中重要的一种。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法律 毕业 论文5000字的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谈知识产权融资担保的法律障碍和问题

一、知识产权融资的概述和必要性

知识产权融资是债务人和第三人用自己合法的知识产权出质,向债权人做出担保债权实现,获得贷款的融资方式。我国对于知识产权的法律依据见于:《担保法》第75条第3款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着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质押,并签订合同,相关本门登记自登记起生效。”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在欧美发达国家已十分普遍,在我国则处于起步阶段,《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明确指出要“促进自主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化、商品化、产业化,引导企业采取知识产权转让、许可、质押等方式实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

我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的融资需求大,而信用低,有形资产少,无形资产价值少并且未被充分利用,而银行和中介金融机构的经营理念传统的负面影响,知识产权的未来使用费的风险大,贬值高成为了其担保的障碍和观念的误区,并且法律的相关漏洞使融资得不到保障。在我国,中小企业拥有的专利占总量的65%,新产品占80%,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占GDP(国民生产总值)60%,上缴税收占税收总额53%。所以知识产权的融资的市场和机会很多。并且加强知识产权的融资,可以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经营管理的能力,减少政府的负担,符合我国“科教兴国”的战略,提高整体对外的竞争力和适应力,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和国家创新能力的增强。

二、我国现存知识产权融资法律规定所存在的问题

(一)知识产权的法律规范不清,权利界定过于笼统

我国虽然有相关的《担保法》,《专利法》,《商标法》,《着作权法》的出台,但是对如《担保法》:

第七十九条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着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八十条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权利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出质人所得的转让费、许可费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规定过于笼统,对于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其操作的复杂性和风险性并不能完全涵盖。但对于专利、商标、着作权之间的交叉问题应适用何种法律也没有完整的规定,质押融资事件中面对复杂问题更无所适从。并且其规范的范围过于狭窄,没有商业秘密权,商号权,植物新品种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并没有包括在内,也没有专门或集合立法,导致很多权利的真空和争议侵权的产生。还有担保法与物权法的衔接性较差。如《担保法》第79条对知识产权质押合同生效的表述是:“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而《物权法》第227条则规定:“以 注册商标 专用权、专利权、着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从严格的语义角度解读,“设立”与“生效”是两个法律后果截然不同的概念,两者相互矛盾,不利于法律的适用。

(二)知识产权融资的评估不完善

知识产权的资产评估的是整个融资担保的核心和关键,知识产权评估的内容包括:所含权利及限制、知识产权的价值、确定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是否明确和规范三个方面,但是由于我国的评估水平较低,标准的不统一,形式的不一致,并且缺乏权威性和稳定性,又没有使用不同类型的评估,使得评估并不科学风险的不确定性加大。

(三)知识产权的市场交易不成熟

由于知识产权的担保价值主要是它的未来所产生的现金流,而知识产权本身的变现的难度大,风险和贬值的可能性高,而公开的市场交易规则不规范,其融资成本高。并且专利的时效性使得很多专利可能濒临浪费和报销,而且没有市场的交易的统一规范,是知识产权的交易秩序十分混乱,风险上升。还有就是知识产权难以转化,或转化条件高,例如专利权很可能依靠大的机器和设备进行,使得成果转化的效率很低。

(四)知识产权融资的中小企业和银行的信息不对称

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自身内控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不健全,使得银行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了解和信息甚少,自身的信用等级很低,很多的银行不敢把钱贷给中小企业,而又缺乏相关的调查和咨询,双方的沟通和联系并不紧密。银行为了降低风险,会提高融资的门槛和费用,并且对于其的流动性和用途进行细致而有限定性规定,大大影响了中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

(五)我国的知识产权的登记制度混乱

我国的知识产权的登记程序十分复杂,难度极大,有数十个部门进行监管,而且权力过大,费用过高,有些担保重复,而有些担保没有,不允许“未来财产”和“数量浮动的财产”作为担保物,使得登记的难度和成本增加。并且不同的知识产权种类,如专利和商标进行双重的质押,其流程和所经和部门就更难以操作。加之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着作权因交易而移转或设定质权时,因缺乏公示机制。使情况更加复杂。

(六)知识产权的担保形式单一

对于专利的有较强的时间性和实用性来说,专利的质押不利于整个专利的使用和专利的升级,其的价值被大大限制,而且,知识产权担保物的担保价值不完全基于担保物的转让,更多地基于知识产权的预期现金流量;知识产权担保价值更接近于抵押价值,而非转让价值。因此,知识产权质押是值得质疑的。

浅议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隐性流转的法律规制

摘要 我国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新生代农民工大多倾向于在城市购房,其在农村的宅基地及其住宅因此被荒废,一些地方甚至出现“空心村”。农村宅基地作为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功能逐渐弱化,很多地方开始出现宅基地使用权的隐性流转,有必要将这些隐性流转行为置于法律的规范与调整之下。本文以维护交易安全为目的,从健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制度、建立有效机构服务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建立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等三个方面提出立法建议。

论文关键词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隐性流转 宅基地登记 宅基地退出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物权法》将宅基地使用权定性为用益物权,是一项他物权。我国物权方面的立法宗旨正在经历由罗马法“以所有为中心”向日尔曼法“以利用为中心”的转变,物权也由“重归属”向“重利用”方向发展,但与所有权相比,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使仍然受到很多限制,在诸多方面需要让步于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是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必须保证所有土地实行公有制,在此前提下实现农村宅基地的物尽其用。

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提出,保障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 渠道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农村住房市场将会逐步放开,依据“房地一体”原则,积极改革探索农村宅基地的流转十分必要。在全面推进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改革前,宅基地使用权的隐形流转已经事实存在。常见的隐性流转方式包括转让、出租、赠与、抵押、入股、继承与置换等。隐性流转由于缺乏法律规制,大多属于“暗箱操作”,由于宅基地使用权归属出现的纠纷会造成流转各方权利受损,具有较大的法律风险。本文拟从三个方面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隐性流转的法律规制略陈管见。

一、将法律规制关口前移,健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制度

公示公信是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之一,物权如同 足球 场上的球门,若想进球,必须清楚标明球门的位置,物权登记是实现公示公信的必要手段。

(一) 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是宅基地流转的前提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即宅基地所有权归乡镇集体、村集体或村民小组享有。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并在宅基地上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原始取得采取登记对抗主义,办理登记手续不是取得该用益物权的必要条件,但登记后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目前,我国正在开展宅基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为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奠定产权基础。但基于我国的历史习惯和农村实情,确权登记工作推行难度大。建议采纳广东、安徽等地农村土地改革试点 经验 ,只有完成宅基地确权登记手续的才可以流转,并且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二) 宅基地使用权隐性流转登记应区别对待

隐性流转造成的宅基地使用权变动通常“披着合法的外衣”,以“房地一体”为原则有条件的转让或继承。随着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推进,隐性流转终将抛开现行法律制度的限制,新的立法应区别对待宅基地使用权流转问题,在登记生效主义与登记对抗主义间做出恰当的选择。现行法律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也值得借鉴,以转让、互换方式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采取登记对抗主义,但对其他形式进行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未做规定。

目前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只能随地上附着物一并转移,且受让人与转让人须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据农村“熟人社会”的特点,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转让行为自然可以达到公示公信的效果,宅基地转让得实行登记对抗主义。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赠与与继承都会造成享有该用益物权的主体发生变化,应着重审查上述行为是否符合实质要件。由于赠与与继承属于无偿取得,根据《物权法》规定,善意第三人主张行使对抗权应以支付对价为前提,赠与与继承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不享有一般的对抗权。因此赠与与继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时,应适用登记生效主义以确保法律关系的稳定。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出租、抵押、入股不会造成享有该用益物权的主体发生变化,立法对上述行为的登记可不予规定。租赁、担保、参股各方当属理性人, 租赁合同 、担保合同与认股权证的契约效力足以保障交易安全。相继成立的中介服务机构也可提供合同鉴证业务,强化契约效力。

二、拓宽法律规制视角,建立有效机构服务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

(一)建立专门的行政机构统一登记农村土地使用权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中规定,要加强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做到宅基地土地登记发证到户,内容规范清楚,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但此项规定在实践中落实困难。我国不动产登记存在多个登记机关,多头登记的现象。农民嫌麻烦不愿登记,个别登记机构为谋取利益收取高额登记费用也是造成宅基地登记工作难以推进的原因之一。因此,有必要建立专门机构统一登记农村各类土地使用权。

当前宅基地使用权的管理存在很多漏洞,主要原因是“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虚位问题,土地所有者未能积极维护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 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可发挥村民自治机构的基础性作用,在自治单位挑选联络员,开展 法律知识 的宣讲普及活动,各乡镇安排专员负责协调工作。通过科学的人员配置与机构设置强化宅基地所有权人作为管理者的身份与职能。各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依据宅基地流转方式的不同进行分类登记,逐步实现与金融机构、民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信息共享,全方位保障交易安全。

(二)建立市场化运作的农村土地中介服务机构

借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成功经验,成立市场化运作的中介机构,提供信息发布、价格评估、合同鉴证、法律咨询与纠纷调解等服务。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周其仁院长建议建立一个农村土地交易市场,为包括宅基地在内的所有农村土地流转提供服务。目前重庆、成都、武汉都在探索建立农村土地交易市场,但都在研究试点阶段。而且单一行政化运作的土地交易所难以解决宅基地流转过程中大量现实且专业化的问题,如流转信息发布渠道不畅通,土地价格评估不专业,交易手续复杂当事人难以应对,流转后土地价金发放比例及 方法 难以确定,交易当事人权利救济途径缺失等。

市场化运作的中介服务机构应运而生,中介机构以居间人身份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各方提供专业化服务,按照一定比例收取佣金。城市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运营模式可以作为参考,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可发掘研究此类业务。在探索分类业务、分项经营的基础上,逐步成立综合性的市场运营机构,如宅基地委托代理机构、宅基地评估公司、宅基地 保险 公司、宅基地投资经营公司等。

三、统一法律规制口径,建立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

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遵循“一户一宅”原则,然而不少农户可基于继承或接受赠与等原因获得多处宅基地,“一户多宅”现象较为普遍。一些农户甚至超出标准面积建房,建造新房却不拆除旧房,或未经审批违法占地建房。据调查,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铁炉街道下辖的刘村,仅375户农户,但宅基地却多达500处,闲置宅基地96处,其中,无房空宅基56处,超过30%的农户存在一户多宅现象。全国范围内普遍存在此类现象,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宅基地闲置率有可能进一步攀升。默许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隐性流转只是权宜之计,且隐性流转的不规范会导致宅基地价格降低,损害农民利益,造成集体资产流失。要从根本上规制宅基地的隐性流转,应建立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提高农村土地利用率。

按照不同的情况,农村宅基地退出可以采用无偿与有偿两种方式。出于公益事业建设、乡(镇)村公共设施建设和旧村改造的需要占用农民宅基地的,不涉及农民主观意愿,为单方行政行为,适用各地农业用地征收补偿标准,此处不再赘述。

(一)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无偿退出

《农村宅基地管理条例》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无偿退出的情形包括:不合规定的“一户多宅”或超出标准建房的;自批准建房之日起满二年未动工兴建的;非法转让宅基地或住房的;④笔者增加一种情形,村民在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第一种情形下应鼓励村民主动退出,违法占用的宅基地无偿收回,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给予适当补偿,面积超标且超标部分房屋灭失的不在补偿之列。后三种情形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由村民委员会或村经济合作社直接无偿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有偿退出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有偿退出的前提是解决资金来源问题,建立宅基地退出补偿基金。但是我国目前的现状是作为集体土地所有权人的村集体大多没有相关资金来源。 宅基地退出补偿基金的资金来源应以“谁投资,谁受益,谁受益,谁投资”为原则,以国家财政拨款为基数,鼓励村办经济和集体组织成员加入,在土地收益实现的情况下,按照基金份额分配收益。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农民都是理性人,若要让其自愿退出原本无偿取得、拥有无期限使用权的宅基地,应积极探索宅基地退出激励补偿机制,包括制订符合市场行情的补偿标准,扩大补偿范围,探索赔偿金的发放方式和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等。

除货币化补偿外,广东、重庆、天津等地已经开始试点“宅基地换房”,即农民自愿以其宅基地,按照规定的置换标准,换取小城镇内的一套住宅,迁入小城镇居住。这种以宅基地使用权换取房屋所有权的方法看似美好,却存在不少现实问题。由于小城镇住宅建设成本较大,这种置换必须成规模、大面积进行,集体成员内部意见不一致时,少部分村民的利益恐难以保障。迁入小城镇也为日后从事农业生产带来不便,在以传统粗放型耕作为主的农村,“宅基地换房”模式难以推广。

扶人被讹防范的法律思考毕业论文

众所周知,现在老人摔倒了扶不扶是一个社会问题。扶,可能会发生讹诈,不扶,又觉得自己良心过不去。就这样,一个话题就在我们班展开了。 关于这个话题,同学们议论纷纷:有的说,要扶,不扶就对不起自己的良心,对不起接受的尊老爱幼的教育;有的说,不扶,害怕自己被讹诈,承担了不必要和冤枉的责任,做好事变成了烦心事,又因此增加了经济负担,让好人都做不起好事。 春晚把社会上发生的几个真实事例全部合并在一个小品——“扶不扶”,小品里路过的一个人骑着自行车说:“这样跟你说吧,哥以前开的是奔驰。”这个小品夸大的阐述了一个这样的反面事例,让好心人心寒,但是也真实的让人看见了社会上确实存在的一个现象。 马玺钦说:“扶!要扶,人倒了还可以扶起来,人心倒了就扶不起来了。” 周恒宇赞同地说:“是呀,为别人开了扇方便之门的时候,何尝不也为自己开了一扇方便之窗呢?” 最后,有人说了两个答案:“扶的理由是,扶起来的不仅是老人,更是社会的公平正义,不扶的理由是,四川达州3名儿童搀扶倒地老人被讹。” …… 最后,老师总结道:“老人倒地了,我们还是要去扶的,但是我们必须要先了解好情况,做好现场证据再扶。”听了老师的话,同学都认为这才是最后的答案和解决办法。

扶不扶,一词近些年成为我中华民族的公共话题。扶还是不扶,成为了一个艰难的选择。扶,脑海之中不断显现出那些扶了被讹,扶起来使倒地着的病情更加严重。不扶,会使良心上过不去。不扶,如何对的起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扶不扶,这还真是个问题。尊敬、帮扶,是我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自从2014央视春节联欢晚会上《扶不扶》小品一播出,无不引起国人的反思。扶还是不扶,扶了又该如何保证自己的利益及清白。如果盲目的扶了,会不会和那上面那句经典的台词一样,扶之前是开大奔,扶之后是骑二轮子。可是国人又有几个人是开大奔的?如果扶了会不会使的家徒四壁,居无定所呢?南京彭宇案、重庆万鑫案,天津许云鹏案、……等等一系列的案件接锺而出,无不刺激的每一个人的神经线,让扶不扶一词在次成为了社会的焦点。进而引发出老大爷卧地数十分钟,围观着围城圈却无人搀扶,引发出路人被撞肈事着逃逸,人人避而远之。等等事件都使得受伤着没有第一时间就医,而错失了良机丧失了性命。人间无情,大道有爱。虽说是有些坑蒙拐存在,可是真爱却一直存在。如东北老大爷王福顺,被人撞到却说出那句感动无数人的话语“孩子,我没事,我有医保,你赶紧上班去吧”。最终被媒体报道出真相,原来老大爷既没有医保,更加是一个临时工。谎称有医保并放走肇事者只是为了传递人间真情。而南京“好大妈”被扎到脚,却悄无声息的离开,大连大妈被扎到脚却说“你走吧,我没事,送孩子要紧”……等无不反应出人间依旧有真情在。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运于掌。”孟夫子就曾教诲我们的先人尊老爱幼,而我们身为后人,为何却不履行先人的教诲?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儿童时代,每个人也都有老的一天。古往近来,多少个春夏,多少个秋冬,一代代人由小孩到老人,无不履行着扶危济困、慈悲善良、助人力乐的优良传统。为何到了我们21世纪却出现了那么多妖魔鬼怪,来破坏着传统美德?希望党和政府能够拿出真正的神兵利器,来斩杀那些妖魔鬼怪,还被讹着一片清白、还朗朗晴空,还人间真情。

老人跌倒到底我们该不该扶起来?

这个讨论我觉得很有必要。尊老爱幼、救死扶伤历来是我国的优良传统,谁家没有老人,谁人不会变老?

由于媒体曝光出诸多诸如彭宇案之类的扶助跌倒老人做好事反被老人诬为肇事者、甚至被法院以“常理判断”等逻辑推理的理由判决巨额赔款等案例,越来越多的人对搀扶跌倒老人心存忌惮。

简单不过的举手之劳,有可能惹来无尽的麻烦。社会公德,传统道德,在我们犹豫的目光中渐渐丧失。

当跌倒老人该不该扶作为问题,被全社会、被公众、被媒体热烈讨论的时候,其实已经证明某种程度上这个社会的公德已经破产了。显然,似乎作为社会人,谁也回答不了这个问题。

无良的南京法官、天津法官,以及制裁那些诬赖彭宇们的老人,理应受到谴责,但见死不救的围观者,是否也会受到道德、公义和良心的谴责?

武汉市88岁的李老汉在离家不到百米的菜场口摔倒后,众多围观者无人敢伸出援手,最终老人因鼻血堵塞呼吸道窒息死亡的事件让整个社会震惊。公众对老人跌倒出现的冷漠和麻木不仁,整个社会都应该检讨,甚至每一个人都应该检讨。以前一直觉得类似老人跌倒该不该扶、应该怎么扶这些事情不是个问题,但现在还真成了一个大问题。类似南京法官、武汉老人这样的案例,虽然不能说是普遍的现象,但其折射出来的社会现实却是很严峻的。

我们对跌倒老人该不该扶的讨论,这绝非故意夸大问题的严重性,而是针对目前整个社会道德、价值观滑坡出现的现象提出质疑,因为类似人情冷漠、麻木不仁的现象不仅仅发生在跌倒老人身上,还有其它的案例,比如见义勇为的英雄流血又流泪的故事,比如围观跳楼自杀时出现一片幸灾乐祸的“快跳”的喊声,比如公车上乘客对小偷熟视无睹的常态等等,不一而足,这都早已成了全社会反思的问题,完全是一个社会问题。

自从南京徐老太事件开始,中国就开始进入国民道德沦丧期,开始瓦解中国人民的道德,想徐老太这种人开始肆意妄为,有法律支持,又可以获取巨额的回报,而且没有任何成本。而彭宇付出的代价实在是太高,从而开始冷漠国人的同情心,淡化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尔后如钓鱼执法等一系列事件,彻底麻木人们的怜悯之心,造成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导致八旬老人倒地1个多小时而无人敢伸出援助之手。我可以肯定,大多数围观昔都是善良的人,可是谁也承担不起那巨大的代价。你能说人们冷漠?

苍蝇多的地方,是垃圾的原因还是苍蝇的原因?

众所周知,现在老人摔倒了扶不扶是一个社会问题。扶,可能会发生讹诈,不扶,又觉得自己良心过不去。就这样,一个话题就在我们班展开了。

关于这个话题,同学们议论纷纷:有的说,要扶,不扶就对不起自己的良心,对不起接受的尊老爱幼的教育;有的说,不扶,害怕自己被讹诈,承担了不必要和冤枉的责任,做好事变成了烦心事,又因此增加了经济负担,让好人都做不起好事。

春晚把社会上发生的几个真实事例全部合并在一个小品——“扶不扶”,小品里路过的一个人骑着自行车说:“这样跟你说吧,哥以前开的是奔驰。”这个小品夸大的阐述了一个这样的反面事例,让好心人心寒,但是也真实的让人看见了社会上确实存在的一个现象。

马玺钦说:“扶!要扶,人倒了还可以扶起来,人心倒了就扶不起来了。”

周恒宇赞同地说:“是呀,为别人开了扇方便之门的时候,何尝不也为自己开了一扇方便之窗呢?”

最后,有人说了两个答案:“扶的理由是,扶起来的不仅是老人,更是社会的公平正义,不扶的理由是,四川达州3名儿童搀扶倒地老人被讹。”

……

最后,老师总结道:“老人倒地了,我们还是要去扶的,但是我们必须要先了解好情况,做好现场证据再扶。”听了老师的话,同学都认为这才是最后的答案和解决办法。

扶?不扶?

近些日子,各种社交软件上无疑都被同一个话题刷屏——“对于突然倒在面前的人扶还是不扶”,而网友们的留言更是把这个中国几千年来从未遇到过的道德难题推到了风口浪尖上。

我曾在电视的新闻报道和报纸上看过不少关于此类事情的新闻,无论是某白领在深圳地铁摔倒因无人敢扶而猝死,又或者是公交司机马爱扶起老太反被讹,各种碰瓷专业户…看到之后不免让人感到心寒,也正是这种现象给社会造成了一种败坏的社会风气,因此也不禁引发了我的深思。

中国上下几千年来就是礼仪之邦,注重道德修养,但却在今时今日遇上了这般道德“难题”。难道“扶与不扶”真的有那么难吗?依我看却是并非如此。

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我想,不过是因为两个方面:一是被扶的人大多是为了一己私欲假意受伤,二是作为旁人的我们内心在作祟。说白了,就是社会责任感与人与人之间信任感的重度缺失,才酿成今天的这么一个局面。被扶的人甚是可恶,妄想利用别人的感情而从中获利,但是有些时候旁人无动于衷的行为也叫人看不过去,试想一下:倘若有人真的受伤,却因为你的犹豫而耽误了最佳的治疗时间,那么也许你犹豫过后是葬送了一条生命,要我说作为一名社会成员,我们每个人都有着对社会以每个社会成员负责,看见有人需要帮助我们还是应该及时出手相救,至于自身的利益可以通过其他途径去维护。

随着国家社会的进步发展,我们要创建的是一个互帮互助、和谐的社会,但今日有些人的行为却与我们的目标有很大的矛盾,传出去想必也会让外国友人嘲笑。

其实,也并不是所有人遇到这类难题都会选择冷眼旁观。在我们的社会中,还是有许多见义勇为、乐于奉献的人,他们不会为了一己私利而装模作样。我们的社会中仍然有着许许多多的道德模范,他们的行为给所有人做了很好的示范,也有力的回击了那些与社会道义不符的人。

我想,我们不应该让这份最真实的人性被埋没,而是要积极的传播正能量。

现在的社会中,人们常常谈论道德话题,但一些有违道德的事情还是频频发生。“馒头老太”为我们出了一道选择题,让每一个人对“无人售馍”做出自己的选择。这五年道德检测的实际情况包含了她对路人和社会的无比信任,人们也无比信任“馒头老太”,这体现了一种良性循环,激发出的是强大的社会正能量。

近年来有关道德的争论很是火热。“倒地老人为何无人扶起?”为何“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会如此的盛行?是社会的沦落还是人们道德的败坏呢?

有人说:“或许是个碰瓷的,最好绕道而行吧。”也有人说:“这么多人都路过此处,别人都不管,我为什么要管。”是啊!这是人们常有的心理,人们有这种心理的原因是由于一种现象——“吃力不讨好。”是帮助别人后,反而被冤枉,时间长了,这种事就谁都不愿意干了,免得掉坑里。

但是,我觉得无论有没有被冤枉的可能性,这种事只要我们还有一点点道德心,都应该勇于参与的。因为或许只要我们伸一下援助之手,就会挽回一位老人的生命,生命是多么的可贵,人的一生只有那短短的几十年,所以我们不仅应该珍惜自己的生命,而且也应该珍惜别人的生命。如果因为有这种被冤枉的可能就不去做的话,当你若无其事的从旁边绕过去时,心里面就没有一点内疚吗?我想,如果我是那种人,半夜会被噩梦惊醒,况且就算有那种被冤枉的可能性又怎样呢!大家不要忘记了,我们现在生活在法制社会中,法律会明辨是非,只要真理站在我们这边,我们就是清白的,没有人能随意诬陷我们。

“倒地老人无人扶起”的事件验证了我们这个社会某种程度的沦落,而“馒头老太”却对我们这个社会还是充满了信心,对路人和买馍的人有着无比的信任,这种卖馒头的方式不仅仅赚的是人们的钱,而且是激发社会正能量的体现!

我相信,我们社会中绝大多数人们还是有道德,有涵养的,不然社会中也不会有那么多慈善团体和机构,也不会有那么多的爱心人士。哲学中说过,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所以我们不能因为那点坏的可能性,就完全否决一件事,我们应具体事情具体分析。

如果是我遇到这种选择,我将毫不犹豫地坚守我的道德。

在金钱和良知的面前,我们选择良知。——题记

今天中午的《今日说法》讲到了老人倒地扶不扶这个问题。在今天的节目中,主人公是一位大客车司机和已经81岁高龄的老奶奶。

片中,8月28日大客车司机殷红彬叔叔驾驶大客车路过立交桥时,看到一位老奶奶倒在桥上,于是就靠边停车,好心将老奶奶扶了起来,结果却被老奶奶说成他是肇事者。万幸车上装有摄像头监控,又找到了车上乘客的证词,最后才还了司机叔叔的清白。

看到这里,妈妈问了我一个问题:“假如你碰到这样的老人,你扶不扶?”我很干脆地回答:“扶!我身正不怕影子斜!”

妈妈又问:“假如老人说是你肇事怎么办?”

“那我就先打110和120,然后找来一些人一起扶,也可以互相证明。”

妈妈又问:“假如周围没有人,你怎么办?”

“那我还是要先救人!”

“为什么要这么做?你可要冒着很大的风险呀!”

“冒着很大的风险也要扶啊!因为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要是老人摔倒,大家都不扶,那该是一个怎样的社会啊!再换位思考一下,我也有老的一天,假如我也摔倒了,旁边有人看着,却不扶我起来,那该是多么的寒心啊!再说了,也不是所有的老人都会冤枉人的,一个人不能代表所有人。”

妈妈听了我的话,赞许地点了点头。

节目中讲的一些真实的故事,让我们陷入深深的思考。

有一位年轻人因为扶老人不周,导致了老人的死亡,他心里十分内疚,曾经四次登门,要求赔偿老人家人,均被拒绝。老人的家人拒绝的理由是,在金钱和良知的面前,我们选择良知。

有一位小姑娘和一位阿姨帮忙吧老人扶了起来,并送往医院,旁边有些人还劝阻他:“你现在扶了,到时候老人赖上你该怎么办?”可是小姑娘不听,把老爷爷送往医院以后,又通知了家人。正因为小姑娘的及时救助,才把老爷爷从生死线的边缘拉了回来。老爷爷一家多次登门拜访要感谢小姑娘,可小姑娘却说:“这是我应该做的。我只希望有一天,你们要是看到了这种情形,也能够把人扶起来。”

另一个故事让人很是心酸,一位老爷爷,自己走路摔倒,旁边围了一圈的路人,可是,竟没有一个人去扶。最后,终因血液堵塞鼻孔,影响呼吸,导致老人窒息死亡。

老人倒地该不该扶,要让我说,肯定是一个字——扶。因为老人毕竟年龄大了,手脚也不灵活,万一倒在地上,要是没有人帮忙扶起,将会导致老人会有生命危险。

助人为乐原本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老人倒地扶不扶,本来是一个很简单的问题,可是,就在金钱的驱使下,就在和平安宁的今天,却成了困扰人们的一个大问题。

送人玫瑰,手有余香,伸以援手,播撒爱心。其实,老人倒地该不该扶,其实不是问题,只要每个人都有一颗正直的心,所有的问题就都会迎刃而解了。

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期待着,有一天,老人倒地扶不扶,变成永远的过去……

扶不扶作文

该怎么扶起跌倒的道德?

道德是石,敲出希望之火;道德是火,点燃希望之灯;道德是灯,照亮人生之路;道德是路,引导人们走向灿烂的辉煌!

2011年10月13日下午5时30分许,一出惨剧发生在佛山南海黄岐广佛五金城:年仅两岁的女童小悦悦走在巷子里,被一辆面包车两次碾压,几分钟后又被一小型货柜车碾过。而让人难以理解的是,七分钟内在女童身边经过的十八个路人,竟然对此不闻不问。最后,一位拾荒阿姨陈贤妹把小悦悦抱到路边并找到她的妈妈。2011年10月21日,小悦悦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在零时32分离世。

小悦悦事件,经过媒体的报道,在网诺上引起轩然 *** 。或许你可以愤怒声讨,甚至人肉冷血路人,但当你挥舞道德大棒的时候,底气是否真的很足?小悦悦的死亡,看似个意外,实则是一道关于“道德”的考题。如果自己身临现场,又会作何抉择?是马上救人、报警,还是假装看不见、绕路而过呢?我想,当很多人面对这样的考题时,会无从下手。

2013年12月31日15时29分许,东源县公安局指挥中心110指挥调度室接到群众来电报案,称当日12时58分在该县漳溪乡,一老人摔倒在路上,一骑摩托车人发现后送老人到医院救治,现老人家属说是骑摩托车人撞倒老人。漳溪派出所民警随后前往现场处置。民警赶到现场后,双方各执一词:摔倒的周姓老人家属说是骑摩托车人(吴伟青)撞倒老人;吴伟青说没有撞老人,是看见老人受伤后扶老人到漳溪医院治疗。东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灯塔交警中队民警也到现场处置,通过初步对现场及摩托车勘查,没有发现明显的接触痕迹,吴伟青坚称没有与周姓老人发生碰撞,只是看见老人摔倒了,所以好心上前去扶起并送去医院。反被诬撞倒老人,并被老人家属索要数十万元赔偿,因而自杀。

这不禁使我们想起了06年的“南京彭宇案”,也更引起了我们对倒地该不该扶老人的思考。

扶?不扶?

近些日子,各种社交软件上无疑都被同一个话题刷屏——“对于突然倒在面前的人扶还是不扶”,而网友们的留言更是把这个中国几千年来从未遇到过的道德难题推到了风口浪尖上。

我曾在电视的新闻报道和报纸上看过不少关于此类事情的新闻,无论是某白领在深圳地铁摔倒因无人敢扶而猝死,又或者是公交司机马爱扶起老太反被讹,各种碰瓷专业户…看到之后不免让人感到心寒,也正是这种现象给社会造成了一种败坏的社会风气,因此也不禁引发了我的深思。

中国上下几千年来就是礼仪之邦,注重道德修养,但却在今时今日遇上了这般道德“难题”。难道“扶与不扶”真的有那么难吗?依我看却是并非如此。

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我想,不过是因为两个方面:一是被扶的人大多是为了一己私欲假意受伤,二是作为旁人的我们内心在作祟。说白了,就是社会责任感与人与人之间信任感的重度缺失,才酿成今天的这么一个局面。被扶的人甚是可恶,妄想利用别人的感情而从中获利,但是有些时候旁人无动于衷的行为也叫人看不过去,试想一下:倘若有人真的受伤,却因为你的犹豫而耽误了最佳的治疗时间,那么也许你犹豫过后是葬送了一条生命,要我说作为一名社会成员,我们每个人都有着对社会以每个社会成员负责,看见有人需要帮助我们还是应该及时出手相救,至于自身的利益可以通过其他途径去维护。

随着国家社会的进步发展,我们要创建的是一个互帮互助、和谐的社会,但今日有些人的行为却与我们的目标有很大的矛盾,传出去想必也会让外国友人嘲笑。

其实,也并不是所有人遇到这类难题都会选择冷眼旁观。在我们的社会中,还是有许多见义勇为、乐于奉献的人,他们不会为了一己私利而装模作样。我们的社会中仍然有着许许多多的道德模范,他们的行为给所有人做了很好的示范,也有力的回击了那些与社会道义不符的人。

我想,我们不应该让这份最真实的人性被埋没,而是要积极的传播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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