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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措施论文参考文献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优化方案理工论文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管理;问题;优化措施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壮大,建筑业在市场经济中占的地位越来越高,建筑工程项目也在不断地增加,各类风格的建筑物不断涌现,建筑工程施工的管理模式和体系也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企业要保障建筑工程施工的进度、质量和安全,要保障企业整体的经济效益和提升企业竞争力,就必须对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进行优化。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optimization analysis

PanJiXiang henan province four a joint stock limited company

Abstract: with the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and expansion, construction in a market economy status of accounting for more and more high,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is in constant increase, all kinds of style of the building are constantly emerging,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of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model and system has also undergone a fundamental change, enterprise to guarantee the construction progress, quality and safety, should guarantee the whole enterprise economic benefits and promote the enterprise competitiveness, it needs to optimize the management of construction projects.

Keywords: building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Problem; Optimization measures

下文主要讲述了当前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现场施工人员的管理问题;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监督和审查存在很大的漏洞,建筑工程的质量存在严重的隐患;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没有完全按照施工工序进行施工,给建筑工程的经济造成许多不必要的损失;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存在问题;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优化方案:优化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打造优质的企业品牌形象;对施工工程的成本进行控制和管理,全面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对施工的进度进行管理和控制,如期完成建筑工程项目。

一、当前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现场施工人员的管理问题

因为建筑工程施工的现场施工人员的流动性比较大,施工人员的人数众多,而且整体素质和专业技能水平不一,劳动力成为建筑工程施工管理比较严重的问题之一,建筑工程施工单位没有办法做到对每一个现场施工人员进行有效地监督、管理和控制。

(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监督和审查存在很大的漏洞,建筑工程的质量存在严重的隐患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施工的质量监督和审查是十分必要的,由于建筑工程施工工序比较复杂,对施工的整个过程进行质量审查是很难实现的,但是对施工过程中的任意一道施工工序进行审查和监督,又会导致监督和审查的不全面、不彻底,导致一些施工质量问题会遗漏,建筑工程的质量存在严重的隐患。

(三)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没有完全按照施工工序进行施工,给建筑工程的经济造成许多不必要的损失

因为建筑工程施工量巨大,难度、复杂程度以及损失也会相当大,施工的过程如果没有按照施工工序进行,势必会造成施工的失误,纠正施工错误是比较复杂的,也比较困难,甚至会大动干戈,返工重建,造成施工单位极大的损失。

(四)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存在问题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问题是建设施工单位比较关注和重视的话题,施工工作人员和管理者都要有基本的安全意识和常识,树立安全意识和观念,是施工现场避免安全隐患的关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是整个建筑工程施工效率和进程的重点,但是部分的施工管理者和施工工作人员没有意识到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对建筑工程的经济效益过分地看重,对安全工作不重视,故意克扣安全工作投资成本,致使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成为非常棘手也常见的问题,施工现场安全工作存在重大隐患。

二、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优化方案

(一)优化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打造优质的企业品牌形象

(1)建立建筑工程质量保障体系,完善建筑工程的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质量的保障责任要具体到人,建筑工程施工前,管理者要公平、公正地制定合理、科学的奖惩制度和规章制度,组织相关人员对制度进行分析、研讨和修正,确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奖惩措施和责任分工一定要明确、公平、详细、合理。将规章制度的内容详细到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每道工序活动,要保障全过程整体和局部共同的施工质量,并且对施工工作人员提前说明制度的实施,质量监管人员进行全过程的监督。

(2)建筑工程要严格按照施工工序完成,积极地运用先进科学成果对建筑工程的全过程进行全面的控制和管理,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每道工序进行控制、监督和管理,建筑工程施工过程要严格按照施工工序计划进行施工,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常出现质量问题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和关键点设置工程质量控制点,对影响施工质量的因素也要提前预防,运用先进的科学成果,设置专业工作者和专门人员对建筑工程的施工重点负责。

(3)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对施工过程中建筑工程质量做好管理和控制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是最容易出现质量问题的阶段,要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施工过程中明确质量控制点,对施工现场的控制和监督要严格,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和控制是保障整个建筑工程质量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关键,施工时要严格明确施工事前、事中和事后质量的控制点,对施工的全过程要做好整体和局部的监督、控制和管理。

(二)对施工工程的成本进行控制和管理,全面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1)做好施工工程预算和计划,成本资金规划要合理

建筑工程项目进行投标时,要认真做好报价,严格控制投标时报价阶段成本控制,对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要逐条进行剖析,对招标文件要认真研究,正确不出现一点文字差错和漏洞,预测投标的'建筑工程的成本,根据实际和预测来制定相关标书,标书是将来违反合同相关法律法规时进行索赔的依据,也是创造合同的有利条件保障。

(2)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成本要进行管理和控制,工程竣工时要及时做好成本结算工作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成本管理和控制首先要做好施工优化方案和计划,对建筑工程的投标文件的施工设计、计划和成本预测进行审查,还要对建筑工程施工各个环节的施工计划和方案进行对比,优化施工计划和方案,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成果,并且不断创新科学技术,施工工艺也要进行实际的改革和创新,要努力编制先进、科学、高效建筑施工方案,对施工过程中的人工费、物料费、机械使用费和磨损费等进行有效控制和管理。工程竣工时,对施工单位要及时做好成本结算工作。

(三)对施工的进度进行管理和控制,如期完成建筑工程项目

(1)施工进度的计划一定要实际、合理,根据施工进度计划认真完成

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前要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条件和环境制定施工工期计划,并且及时对施工过程中所有的施工环节制定相关的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和方案的内容:施工开始前的各项准备措施、编制施工计划、组织施工工作人员、选择合理施工方法、施工过程中各个环节的调配和连接、施工过程中所需要的所有材料的采购和供应、确定施工过程各个环节的施工工作人员、确定施工工序活动的内容、确立施工的目标工期、计划施工全过程的总工期等等,编制好完善、科学、合理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方案以后,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和方案的内容进行施工,要保证施工人员工作量、施工过程中所需要的材料采购和供求、还有施工过程中所需要的资金等等,对施工的全过程进行跟踪、分析和监督,对施工过程中影响施工质量和进度的问题,要果断采取必要的经济、技术、组织措施处理。

(2)对施工资源要合理配置,抓施工有利时间

建筑工程施工资源合理配置是整个施工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部分,由于不同的施工资源对建筑工程起到不同的作用,建筑工程对施工资源的要求也是按照施工过程的目的来制定;施工过程中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是十分重要的;施工过程中能够使用到的设备和机械等要做到合理配置,要让他们发挥最大施工的强度,在施工进度中,大型的施工设备和机械的进出场以及转移都要谨慎考虑,同一种施工设备和机械在施工的每道工序中相互连接,避免影响施工进度。

(3)施工过程中的技术要牢牢控制和管理,要使用先进的施工工艺

建筑施工过程中的技术要牢牢控制和管理,施工过程中要积极引进先进的施工工艺和材料,对施工过程中每道工序之间的关系要做到了解,施工每道工序的进度和质量影响下一道施工工序的进行,如果遇到施工工序比较难、比较复杂,要及时采取措施保障施工工序能够如期完成,如果关键施工工序的时间把握的不好,施工工序的关键点和不关键点就会主次颠倒,施工的全过程就会失去平衡和稳定。

结束语: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得以优化能够保障企业可持续、稳定发展,可以增强企业的经济效益,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对社会和谐稳定与发展也起到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1] 周元水. 珠海华发股份有限公司,珠海.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优化浅议. Value Engineering.2008.09.04

[2] 袁常升.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优化浅析.河南建材.2012年第1期.

公路工程成本管理方案优化措施论文

摘要: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公路工程得到了快速发展,并且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而当前的公路工程市场的竞争却异常激烈,对于企业而言,归根结底就是要创造效益,这就需要企业开源节流,开源就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对外加强招揽工程项目开拓市场,节流就是要在低价中标的条件下降低工程成本,增加工程的盈利空间。因此只有真正做到优化公路工程成本管理方案,才能有利于工程的进度和质量,从而提高公路工程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市场核心竞争力。本论文首先对公路工程成本管理的原则进行论述,并且对当前公路企业在该方面存在的普遍问题进行了分析,最后对公路工程成本管理方案的优化提出相应措施。

关键词: 公路工程;成本管理;方案优化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腾飞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的基础设施建设得到飞速发展。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公路建设工程更是发展迅猛,大批的公路工程企业如雨后春笋搬涌现在市场上,因此,当今的公路市场竞争异常激烈。另一方面,由于国家宏观调控的加强、最低价格中标制度和现金保障金制度的实行、建筑材料价格的升高等一系列因素的影响,公路工程企业的资金流转比以往大大增加,利润降低而风险加大,所以,当前的公路工程企业面临的挑战日益严峻。企业要想走出当前困境,就必须深刻的意识到进行公路工程成本管理方案优化的重要性及迫切性,按照科学合理的原则对成本管理方案进行改进,抓住工程成本管理的重要环节,采取合理有效措施。只有这样才能正真降低施工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竞争实力。

一、公路工程企业实施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的基本原则

1.全面控制原则

指对于项目成本的全部成员和整个过程的控制,因为项目成本是一个综合性指标,所以项目的每个环节和参与项目的每个环节都应该进行成本控制。从施工企业,到每个部门再到各个班组,甚至到每个员工,都应该为自己对应的环节的成本管理进行思考和改进以形成最佳的优化方案。

2.开源与节流相结合的原则

通过控制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需要企业在工程项目成本控制过程中开源节流,就是在降低支出的同时增加预算的收入。按照收入来决定支出,随时进行收支的核算,确保在收入范围内,合理支出成本。另外,加强合同管理,及时获得收入,增加经济收益。

3.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公路工程项目的进行是一个综合性团队性活动,需要完善的管理机构,每一个管理者和员工要通过项目获得收益,就必须承担责任并享有一定的权利。企业管理者要建立完善的监督问责机制,对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对下属员工,逐级定期进行业绩考察,让业绩与奖金等收益挂钩,以提高各级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所以,只有把利、权、责相结合才能正真落实对成本的控制。

4.节约原则

提高企业经济利益的核心是节约人力,物力,财力。这也是成本控制的基本原则。这要求企业一方面,严格限制和监督各项成本费用的支出,严格执行有关财务制度;另一方面,形成预防成本失控的组织,对项目随时进行监督,防止浪费的发生,做到科学规范化管理。

5.例外管理原则

例外管理是西方国家的常用原则。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会有一些不经常且不可避免不可预知的“例外”问题,这些问题往往对项目造成很大影响,对这些“例外”问题,要进行重点检查,深入分析,并采取相应的积极措施进行纠正。

二、当前公路工程企业在成本管理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1.成本管理内容不够全面

大多数公路工程企业忽视了对工程项目经营的全过程的.成本管理,而只进行施工成本的控制,或者忽视了对成本的预测和事中控制,而只对成本进行事后的核算,又或者只注重成本水平高低而不重视成本收益的高低。

2.企业对工程成本管理的意识较差

首先一些企业的各级领导对项目成本管理的意识不够强,做出经营决定偏于感性而不够科学合理,对成本费用等方面因素考虑不够周全。企业的职工由于缺少积极性而不关心生产施工成本,导致了公路建设过程中原材料,机械设备等较严重的浪费。当今公路市场不规范加上行政的干预的影响,再加上企业内部成本管理思维僵化,均导致了施工企业成本管理的意识淡薄。

3.成本管理的手段和方式老化落后

当今公路工程企业在成本管理过程中缺少对现代化管理手段的应用,电算化程度低。没有充分开发和利用计算机在成本管理中的巨大功能。

4.组织管理和施工方案上存在问题

在公路工程项目的组织管理上,成本管理缺少拥有对应权利和承担相应责任的成本管理部门。而目前一般将成本管控工作交给财务部门,但财务部门更多的是成本核算,而不是进行成本的管理和控制,因此企业应单独设立成本管理控制部门;在施工方案上,需要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制定技术上科学可行并切经济合理的施工方案,但目前我国的大多企业由于工程技术人员和企业领导的习惯思维,缺少对最佳施工方案的经济成本和技术难度的比较。

三、公路工程成本管理的优化措施

1.建立全体人员参与成本管理的奖励制度,以提高其积极性

员工由于缺少奖励制度的激烈,对工程成本管理的积极性和参与度不够高,对此,企业应建立相应的奖励制度,例如,让成本管理控制与业绩奖金挂钩等机制,从施工前方案成本研讨规划,到项目施工过程中积极节约施工原材料和机械设备,都要使全体职工培养成本节约观念,树立成本管理控制观念,养成良好习惯,针对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减少成本开支。

2.重视工程项目计划成本的预测

预测计划成本是工程项目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更是成本控制的关键工作之一。在项目实施前,项目经理部需要对国家相关政策和市场动态进行充分研究讨论,更要结合自身具体情况,科学合理的预测成本,制定经济可行的成本计划。施工过程中,各项指标的预测也要以此为基本参考。

3.加强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成本管控

由于道路施工一般耗时长,任务量大,预测成本也较大,所以,长时间施工过程中,必须以计划成本为基础,管理好实际的建设成本,包括生产原材料成本控制、机械费用以及人工费用的控制,这样才能在节约成本的同时完成任务进度和保证资源最大程度的利用。

(1)人工费的控制企业可以通过减少非生产用工,减少窝工浪费,来彻底改变劳动组织,提高施工效率,加快工程进度。另外一方面,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技术教育工作,逐步提高施工队伍的技术水平,严格控制非生产用工的比例,增加员工的劳动纪律意识。对于,劳动力价格进行比对,一般多在本地劳动力市场挑选职工,若本地价格太高,为控制人工费用,可以从它地引进。

(2)机械费用的控制对于机械设备的费用,如果外部租赁则应该以完成单位量计价收费,而尽量不采用计时收费的设备,减少因工期延误导致设备闲置而浪费成本,这样可以最大程度的降低机械设备成本支出。而对于机械设备数量的要求,不宜过少更不宜过多,需切实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和现场的情况以及班组职工对设备使用的熟练程度,进行合理计划,并随时调整。

4.加强施工组织设计的优化

针对施工组织管理结构设计的优化。在编织施工组织设计时,需要企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对工程成本的影响,进行合理科学的人员安排和组织计划。具体流程如下:

①做好提前的人员准备工作。

②施工进度的计划应严格执行,但又绝非一成不变,也需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计划性调整工作量

③提高工作面的利用率,合理利用施工空间

④就地取材,充分利用现有的施工设备,提高主要机械的使用效率。

⑤施工方法的选择应以提高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为前提,以简化工序为根本原则,避免选用复杂的施工方式,以有效节约成本,增加公路工程企业的经济效益。

5.施工方案的技术经济比选施工方案的技术经济比选是工程项目成本管理控制的有利环节。技术经济比选应该以建立相应的经济分析指标体系为前提。在设立比选指标的过程中要对所有的分析方法进行的有目的性和有针对性的对比,对于每一种方案都要在技术层面和技术层面进行细致的对比分析,并最终确定较为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

四、结束语

面对当前竞争异常激烈的公路工程市场,工程建设企业只有加强对施工项目成本的控制与管理,才可以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才能提高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使企业得到长久的发展。企业应以成本管理为中心,以技术管理、质量管理为保障,不断增强全体人员成本管理控制的意识,并利用计算机及网络的现代化管理手段,提高项目管理能力,促进企业综合管理水平提高,真正实现项目与企业的共赢,使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并为我国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腾飞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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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时占君.公路工程施工项目成本控制方法探讨[J].技术与市场,2011,18(6):299.

[3]刘良生,赵山,张冬华.论述公路工程施工项目成本控制的有效途径[J].科学之友,2012,(3):79

分析及优化措施研究论文

毕业论文答辩的目的毕业论文答辩的目的,对于组织者——校方,和答辩者——毕业论文作者是不同的。校方组织毕业论文答辩的目的简单说是为了进一步审查论文,即进一步考查和验证毕业论文作者对所著论文论述到的论题的认识程度和当场论证论题的能力;进一步考察毕业论文作者对专业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审查毕业论文是否学员自己独立完成等情况。第一,进一步考查和验证毕业论文作者对所著论文的认识程度和当场论证论题的能力是高等学校组织毕业论文答辩的目的之一。一般说来,从学员所提交的论文中,已能大致反映出各个学员对自己所写论文的认识程度和论证论题的能力。但由于种种原因,有些问题没有充分展开细说,有的可能是限于全局结构不便展开,有的可能是受篇幅所限不能展开,有的可能是作者认为这个问题不重要或者以为没有必要展开详细说明的;有的很可能是作者深不下去或者说不清楚而故意回避了的薄弱环节,有的还可能是作者自己根本就没有认识到的不足之处等等。通过对这些问题的提问和答辩就可以进一步弄清作者是由于哪种情况而没有展开深入分析的,从而了解学员对自己所写的论文的认识程度、理解深度和当场论证论题的能力。第二,进一步考察毕业论文作者对专业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是组织毕业论文答辩所要达到的目的之二。通过论文,虽然也可以看出学员已掌握知识面的深度和广度。但是,撰写毕业论文的主要目的不是考查学员掌握知识的深广度,而是考查学员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地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和锻炼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学员在写作论文中所运用的知识有的已确实掌握,能融会贯通的运用;有的可能是一知半解,并没有转化为自己的知识;还有的可能是从别人的文章中生搬硬套过来,其基本涵义都没搞清楚。在答辩会上,答辩小组成员把论文中有阐述不清楚、不祥细、不完备、不确切、不完善之处提出来,让作者当场作出回答,从而就可以检查出作者对所论述的问题是否有深广的知识基础、创造性见解和充分扎实的理由。第三,审查毕业论文是否学员独立完成即检验毕业论文的真实性是进行毕业论文答辩的目的之三。撰写毕业论文,要求学员在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但它不像考试、考查那样,在老师严格监视下完成,而是在一个较长的时期(一般为一个学期)内完成,难免会有少数不自觉的学生会投机取巧,采取各种手段作弊。尤其是像电大、函大等开放性大学,学员面广、量大、人多、组织松散、素质参差不齐,很难消除捉刀代笔、抄袭剽窃等不正之风的出现。指导教师固然要严格把关,可是在一个教师要指导多个学员的不同题目,不同范围论文的情况下对作假舞弊,很难做到没有疏漏。而答辩小组或答辩委员会有三名以上教师组成,鉴别论文真的能力就更强些,而且在答辩会上还可通过提问与答辩来暴露作弊者,从而保证毕业论文的质量。对于答辩者(毕业论文作者)来说,答辩的目的是通过,按时毕业,取得毕业证书。学员要顺利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就必须了解上述学校组织毕业论文答辩的目的,然后有针对性的作好准备,继续对论文中的有关问题作进一步的推敲和研究,把论文中提到的基本树料搞准确,把有关的基本理论和文章的基本观点彻底弄懂弄通。三、毕业论文成绩评分方式各个院校要求不同,可以由指导教师成绩,检查评阅成绩,答辩小组成绩3部分综合而来.1论文阶段须提交材料各个院校要求不同,例如:任务书,开题报告,文献综述,论文,论文档案袋,论文中期检查表,汇报表,论文成绩册,指导教师工作手册等2答辩委员会1)答辩工作在学院领导下,由答辩委员会主持进行2)答辩委员会主要由专业课教师组成,可聘请部分基础课教师或专业基础课教师参加,答辩委员会的责任是主持答辩工作,统一评分标准和要求,对有争议的成绩进行裁决,并综合指导教师,交叉评阅教师,答辩小组的成绩及评语,决定学生的最终成绩.最终成绩经主管院长审核后,由学院统一向学生公布3)答辩委员会可下设若干答辩小组,答辩小组一般由3—5人(包括秘书1名)组成,组长应由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摘要] 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不仅提高了建筑工程的经济效益同时也大大增加了同行业的竞争力度。因此,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才是提高竞争力的关键,那么建筑工程的检测质量控制也就成为整个工程的重中之重。本位主要分析了建筑工程质量控制的关键要点以及提出了建筑工程质量控制的优化措施。提高工程建筑质量,扩大建筑工程的收益提出一些借鉴思考。

[关键词] 建筑工程;质量控制;关键要点;强化措施

建筑工程行业竞争的激烈促进了建筑工程质量的提高,这是竞争的核心。随着生活的不断发展,建筑工程慢慢的与人民的生活,与社会的发展紧密相关。所以不断提高工程建筑质量确定各项质量指标都满足国家的标准,以保证人们的生命安全,促进国家经济的不断发展。

1建筑工程质量控制的关键要点

建筑安全是建筑过程中最重要的问题,也是施工过程中最需要注意和考虑的问题,严格的建筑工程管理是对建筑质量与安全的考核与负责。

1.1从技术管理入手,不断提高施工技术水平

建筑工程是非常繁琐的工程建筑项目,所需要的工序不仅种类多而且复杂。这就需要有多种施工班组,对建筑施工的现场管理是很艰难的,要确保施工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管理到位,最重要的就是加强技术管理。建筑是施工过程中技术到位了,就会减少许多不必要的麻烦。首先,加强技术工人技术培训,提供工人技术水平,让施工人员切实按照施工的图纸进行施工,严格按照标准去落实。其次,合理安排建筑工程过程中工程计划,保证各个环节有序稳定的进行;最后就是要做好技术交底与施工工序之间的交接工作,加强技术人员技术技能培训,及时掌握新的技术,以确保每一道工序都能符合标准。在最后交底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技术问题,对于工序进行交接时要做好质量检查,确保建筑施工安全提高产品质量。

1.2从材料管理入手,提高材料选择的质量

对于建筑材料的选择,应该对供应原材料的'厂家进行严格的筛选,不仅仅只考虑经济方面,还需要考虑原材料的质量,要把握施工过程中对原材料与资金的使用。对材料的选择应该进行“三检”,要对材料进行层层把关,同时还要避免原材料的浪费,节约材料成本。

1.3切实做好人员管理

在建筑建设过程中,项目工程的管理者是建筑工程施工的核心,建筑工人是工程项目的主力与中坚力量,在建筑施工过程中每个人每个环节对建筑施工都是至关重要,所以各司其职,建立合理科学的奖惩制度是非常必要的,对于出现错误的要进行惩罚,同时还要将工人的工资与建筑工程的质量、效率等因素连接起来,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

2建筑工程质量控制优化措施

2.1施工的前期准备工作要完善

要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要从整个工程的前期,中期以及后期进行质量的控制。要从多个方面进行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例如在设计、决策环节应保证购入质量到位的建筑用材、设计出可靠、科学的图纸,并制定专门方案加强施工质量监管,要严格把控建筑材料的选择与使用,在提高建筑质量的同时,要在建筑施工前严格进行建筑地实地勘测,对每一个可能对建筑施工产生影响的因素进行考虑,防患未然,避免引起建筑质量问题。建筑施工单位还应该还应该选择科学的施工设施,并且选择优秀的管理者来进行设备维护,选择专业施工队伍来进行建设。

2.2提高对建筑施工的管理与监督

在建筑施工的过程中,严格按照管理要求对施工项目进行监督检查,为建筑施工做好各个环节的安全控制,不管是在建筑材料或者其他方面都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尤其是建筑材料更要严格把关,防止建筑材料出现问题。其次是要加强对建筑施工的监督,要提高建筑施工人员责任感以及专业技能,以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最后就是要加强对施工技术的管理,要对建筑施工的全局进行把控,确保能够使用正确的施工技术,保证建筑工程质量。

2.3提高施工者的技术能力

要确保建筑施工工程的质量,还需要有专业的技术人员。提高建筑工程施工者的技术能力也是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首先,对于整个建筑工程需要一个统筹全局的管理人员,这个管理者必须要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以及丰富的实践经验等等。其次,对于一些施工人员,要加强对施工技术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建筑施工人员的专业技能以及综合素质,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

2.4完善质量目标责任制

建筑工程施工单位还应该完善自身的质量目标责任机制,就是要对建筑施工的管理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及项目经理等各类负责人的职责进行明确的规定,确保每一个施工环节的质量都有监督控制,责任到人,能够提高施工人员的责任感,促使他们以严谨的态度对待工作,并对所有施工相关人员的质量控制责任加以明确,保证一切质量工作均由专门责任人负责并有相应的标准。例如要保证所有人员都要认真遵循权、责、利原则,要保证每一个施工人员都有相应的科学合理的工作任务,促使他们能够在各自岗位上恪尽职守。同时,还要制定统一的目标,实现各个部门之间的相互监督与配合,从而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

3结束语

总的来说,对于建筑工程质量控制的关键,要从完善前期施工的准备工作,加强人员的培训与管理,材料的选择,加强对建筑工程的管理与监督以及完善质量目标责任制,从而保证建筑工程的每一个环节都能够得到有效的质量控制,从而保证整个建筑工程的质量,促进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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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胡春玲.浅谈建筑工程管理基础上的建筑工程质量控制措施[J].科技与企业,20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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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了去了 你写学年论文?

谁有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全文?? 2010-6-14 19:52 提问者: jyfyzhanghua | 浏览次数:1382次 我来帮他解答 输入内容已经达到长度限制还能输入 9999 字插入图片删除图片插入地图删除地图插入视频视频地图回答即可得2分经验值,回答被选为满意回答可同步增加经验值和财富值参考资料:匿名回答提交回答取消 推荐答案 2010-6-25 20:46 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为依法、公正、准确、慎重地办理死刑案件,惩罚犯罪,保障人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实际,制定本规定。一、一般规定第一条 办理死刑案件,必须严格执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切实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确保案件质量。第二条 认定案件事实,必须以证据为根据。第三条 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收集、审查、核实和认定证据。第四条 经过当庭出示、辨认、质证等法庭调查程序查证属实的证据,才能作为定罪量刑的根据。第五条 办理死刑案件,对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认定,必须达到证据确实、充分。证据确实、充分是指:(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每一个定案的证据均已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证据与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不存在矛盾或者矛盾得以合理排除;(四)共同犯罪案件中,被告人的地位、作用均已查清;(五)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的过程符合逻辑和经验规则,由证据得出的结论为唯一结论。办理死刑案件,对于以下事实的证明必须达到证据确实、充分:(一)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发生;(二)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与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三)影响被告人定罪的身份情况;(四)被告人有刑事责任能力;(五)被告人的罪过;(六)是否共同犯罪及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七)对被告人从重处罚的事实。二、证据的分类审查与认定1、物证、书证第六条 对物证、书证应当着重审查以下内容:(一)物证、书证是否为原物、原件,物证的照片、录像或者复制品及书证的副本、复制件与原物、原件是否相符;物证、书证是否经过辨认、鉴定;物证的照片、录像或者复制品和书证的副本、复制件是否由二人以上制作,有无制作人关于制作过程及原件、原物存放于何处的文字说明及签名。(二)物证、书证的收集程序、方式是否符合法律及有关规定;经勘验、检查、搜查提取、扣押的物证、书证,是否附有相关笔录或者清单;笔录或者清单是否有侦查人员、物品持有人、见证人签名,没有物品持有人签名的,是否注明原因;对物品的特征、数量、质量、名称等注明是否清楚。(三)物证、书证在收集、保管及鉴定过程中是否受到破坏或者改变。(四)物证、书证与案件事实有无关联。对现场遗留与犯罪有关的具备检验鉴定条件的血迹、指纹、毛发、体液等生物物证、痕迹、物品,是否通过DNA鉴定、指纹鉴定等鉴定方式与被告人或者被害人的相应生物检材、生物特征、物品等作同一认定。(五)与案件事实有关联的物证、书证是否全面收集。第七条 对在勘验、检查、搜查中发现与案件事实可能有关联的血迹、指纹、足迹、字迹、毛发、体液、人体组织等痕迹和物品应当提取而没有提取,应当检验而没有检验,导致案件事实存疑的,人民法院应当向人民检察院说明情况,人民检察院依法可以补充收集、调取证据,作出合理的说明或者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调取有关证据。第八条 据以定案的物证应当是原物。只有在原物不便搬运、不易保存或者依法应当由有关部门保管、处理或者依法应当返还时,才可以拍摄或者制作足以反映原物外形或者内容的照片、录像或者复制品。物证的照片、录像或者复制品,经与原物核实无误或者经鉴定证明为真实的,或者以其他方式确能证明其真实的,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原物的照片、录像或者复制品,不能反映原物的外形和特征的,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据以定案的书证应当是原件。只有在取得原件确有困难时,才可以使用副本或者复制件。书证的副本、复制件,经与原件核实无误或者经鉴定证明为真实的,或者以其他方式确能证明其真实的,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书证有更改或者更改迹象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书证的副本、复制件不能反映书证原件及其内容的,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第九条 经勘验、检查、搜查提取、扣押的物证、书证,未附有勘验、检查笔录,搜查笔录,提取笔录,扣押清单,不能证明物证、书证来源的,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物证、书证的收集程序、方式存在下列瑕疵,通过有关办案人员的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可以采用:(一)收集调取的物证、书证,在勘验、检查笔录,搜查笔录,提取笔录,扣押清单上没有侦查人员、物品持有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物品特征、数量、质量、名称等注明不详的;(二)收集调取物证照片、录像或者复制品,书证的副本、复制件未注明与原件核对无异,无复制时间、无被收集、调取人(单位)签名(盖章)的;(三)物证照片、录像或者复制品,书证的副本、复制件没有制作人关于制作过程及原物、原件存放于何处的说明或者说明中无签名的;(四)物证、书证的收集程序、方式存在其他瑕疵的。对物证、书证的来源及收集过程有疑问,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该物证、书证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第十条 具备辨认条件的物证、书证应当交由当事人或者证人进行辨认,必要时应当进行鉴定。2、证人证言第十一条 对证人证言应当着重审查以下内容:(一)证言的内容是否为证人直接感知。(二)证人作证时的年龄、认知水平、记忆能力和表达能力,生理上和精神上的状态是否影响作证。(三)证人与案件当事人、案件处理结果有无利害关系。(四)证言的取得程序、方式是否符合法律及有关规定:有无使用暴力、威胁、引诱、欺以及其他非法手段取证的情形;有无违反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的规定;笔录是否经证人核对确认并签名(盖章)、捺指印;询问未成年证人,是否通知了其法定代理人到场,其法定代理人是否在场等。(五)证人证言之间以及与其他证据之间能否相互印证,有无矛盾。第十二条 以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取得的证人证言,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处于明显醉酒、麻醉品中毒或者精神药物麻醉状态,以致不能正确表达的证人所提供的证言,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证人的猜测性、评论性、推断性的证言,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但根据一般生活经验判断符合事实的除外。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证人证言,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一)询问证人没有个别进行而取得的证言;(二)没有经证人核对确认并签名(盖章)、捺指印的书面证言;(三)询问聋哑人或者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的少数民族人员、外国人,应当提供翻译而未提供的。第十四条 证人证言的收集程序和方式有下列瑕疵,通过有关办案人员的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可以采用:(一)没有填写询问人、记录人、法定代理人姓名或者询问的起止时间、地点的;(二)询问证人的地点不符合规定的;(三)询问笔录没有记录告知证人应当如实提供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法律责任内容的;(四)询问笔录反映出在同一时间段内,同一询问人员询问不同证人的。第十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的证人,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出庭作证;经依法通知不出庭作证证人的书面证言经质证无法确认的,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一)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该证人证言对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的;(二)人民法院认为其他应当出庭作证的。证人在法庭上的证言与其庭前证言相互矛盾,如果证人当庭能够对其翻证作出合理解释,并有相关证据印证的,应当采信庭审证言。对未出庭作证证人的书面证言,应当听取出庭检察人员、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意见,并结合其他证据综合判断。未出庭作证证人的书面证言出现矛盾,不能排除矛盾且无证据印证的,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第十六条 证人作证,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应当保守秘密。证人出庭作证,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公开证人信息、限制询问、遮蔽容貌、改变声音等保护性措施。3、被害人陈述第十七条 对被害人陈述的审查与认定适用前述关于证人证言的有关规定。4、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第十八条 对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应当着重审查以下内容:(一)讯问的时间、地点、讯问人的身份等是否符合法律及有关规定,讯问被告人的侦查人员是否不少于二人,讯问被告人是否个别进行等。(二)讯问笔录的制作、修改是否符合法律及有关规定,讯问笔录是否注明讯问的起止时间和讯问地点,首次讯问时是否告知被告人申请回避、聘请律师等诉讼权利,被告人是否核对确认并签名(盖章)、捺指印,是否有不少于二人的讯问人签名等。(三)讯问聋哑人、少数民族人员、外国人时是否提供了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员或者翻译人员,讯问未成年同案犯时,是否通知了其法定代理人到场,其法定代理人是否在场。(四)被告人的供述有无以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获取的情形,必要时可以调取被告人进出看守所的健康检查记录、笔录。(五)被告人的供述是否前后一致,有无反复以及出现反复的原因;被告人的所有供述和辩解是否均已收集入卷;应当入卷的供述和辩解没有入卷的,是否出具了相关说明。(六)被告人的辩解内容是否符合案情和常理,有无矛盾。(七)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与同案犯的供述和辩解以及其他证据能否相互印证,有无矛盾。对于上述内容,侦查机关随案移送有录音录像资料的,应当结合相关录音录像资料进行审查。第十九条 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取得的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第二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一)讯问笔录没有经被告人核对确认并签名(盖章)、捺指印的;(二)讯问聋哑人、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的人员时,应当提供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员或者翻译人员而未提供的。第二十一条 讯问笔录有下列瑕疵,通过有关办案人员的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可以采用:(一)笔录填写的讯问时间、讯问人、记录人、法定代理人等有误或者存在矛盾的;(二)讯问人没有签名的;(三)首次讯问笔录没有记录告知被讯问人诉讼权利内容的。第二十二条 对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审查,应当结合控辩双方提供的所有证据以及被告人本人的全部供述和辩解进行。被告人庭前供述一致,庭审中翻供,但被告人不能合理说明翻供理由或者其辩解与全案证据相矛盾,而庭前供述与其他证据能够相互印证的,可以采信被告人庭前供述。被告人庭前供述和辩解出现反复,但庭审中供认的,且庭审中的供述与其他证据能够印证的,可以采信庭审中的供述;被告人庭前供述和辩解出现反复,庭审中不供认,且无其他证据与庭前供述印证的,不能采信庭前供述。5、鉴定意见第二十三条 对鉴定意见应当着重审查以下内容:(一)鉴定人是否存在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情形。(二)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是否具有合法的资质。(三)鉴定程序是否符合法律及有关规定。(四)检材的来源、取得、保管、送检是否符合法律及有关规定,与相关提取笔录、扣押物品清单等记载的内容是否相符,检材是否充足、可靠。(五)鉴定的程序、方法、分析过程是否符合本专业的检验鉴定规程和技术方法要求。(六)鉴定意见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是否注明提起鉴定的事由、鉴定委托人、鉴定机构、鉴定要求、鉴定过程、检验方法、鉴定文书的日期等相关内容,是否由鉴定机构加盖鉴定专用章并由鉴定人签名盖章。(七)鉴定意见是否明确。(八)鉴定意见与案件待证事实有无关联。(九)鉴定意见与其他证据之间是否有矛盾,鉴定意见与检验笔录及相关照片是否有矛盾。(十)鉴定意见是否依法及时告知相关人员,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是否有异议。第二十四条 鉴定意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一)鉴定机构不具备法定的资格和条件,或者鉴定事项超出本鉴定机构项目范围或者鉴定能力的;(二)鉴定人不具备法定的资格和条件、鉴定人不具有相关专业技术或者职称、鉴定人违反回避规定的;(三)鉴定程序、方法有错误的;(四)鉴定意见与证明对象没有关联的;(五)鉴定对象与送检材料、样本不一致的;(六)送检材料、样本来源不明或者确实被污染且不具备鉴定条件的;(七)违反有关鉴定特定标准的;(八)鉴定文书缺少签名、盖章的;(九)其他违反有关规定的情形。对鉴定意见有疑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通知鉴定人出庭作证或者由其出具相关说明,也可以依法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6、勘验、检查笔录第二十五条 对勘验、检查笔录应当着重审查以下内容:(一)勘验、检查是否依法进行,笔录的制作是否符合法律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勘验、检查人员和见证人是否签名或者盖章等。(二)勘验、检查笔录的内容是否全面、详细、准确、规范:是否准确记录了提起勘验、检查的事由,勘验、检查的时间、地点,在场人员、现场方位、周围环境等情况;是否准确记载了现场、物品、人身、尸体等的位置、特征等详细情况以及勘验、检查、搜查的过程;文字记载与实物或者绘图、录像、照片是否相符;固定证据的形式、方法是否科学、规范;现场、物品、痕迹等是否被破坏或者伪造,是否是原始现场;人身特征、伤害情况、生理状况有无伪装或者变化等。(三)补充进行勘验、检查的,前后勘验、检查的情况是否有矛盾,是否说明了再次勘验、检查的原由。(四)勘验、检查笔录中记载的情况与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鉴定意见等其他证据能否印证,有无矛盾。第二十六条 勘验、检查笔录存在明显不符合法律及有关规定的情形,并且不能作出合理解释或者说明的,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勘验、检查笔录存在勘验、检查没有见证人的,勘验、检查人员和见证人没有签名、盖章的,勘验、检查人员违反回避规定的等情形,应当结合案件其他证据,审查其真实性和关联性。7、视听资料第二十七条 对视听资料应当着重审查以下内容:(一)视听资料的来源是否合法,制作过程中当事人有无受到威胁、引诱等违反法律及有关规定的情形;(二)是否载明制作人或者持有人的身份,制作的时间、地点和条件以及制作方法;(三)是否为原件,有无复制及复制份数;调取的视听资料是复制件的,是否附有无法调取原件的原因、制作过程和原件存放地点的说明,是否有制作人和原视听资料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四)内容和制作过程是否真实,有无经过剪辑、增加、删改、编辑等伪造、变造情形;(五)内容与案件事实有无关联性。对视听资料有疑问的,应当进行鉴定。对视听资料,应当结合案件其他证据,审查其真实性和关联性。第二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听资料,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一)视听资料经审查或者鉴定无法确定真伪的;(二)对视听资料的制作和取得的时间、地点、方式等有异议,不能作出合理解释或者提供必要证明的。8、其他规定第二十九 条对于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网络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电子证据,应当主要审查以下内容:(一)该电子证据存储磁盘、存储光盘等可移动存储介质是否与打印件一并提交;(二)是否载明该电子证据形成的时间、地点、对象、制作人、制作过程及设备情况等;(三)制作、储存、传递、获得、收集、出示等程序和环节是否合法,取证人、制作人、持有人、见证人等是否签名或者盖章;(四)内容是否真实,有无剪裁、拼凑、篡改、添加等伪造、变造情形;(五)该电子证据与案件事实有无关联性。对电子证据有疑问的,应当进行鉴定。对电子证据,应当结合案件其他证据,审查其真实性和关联性。第三十条 侦查机关组织的辨认,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严格审查,不能确定其真实性的,辨认结果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一)辨认不是在侦查人员主持下进行的;(二)辨认前使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的;(三)辨认人的辨认活动没有个别进行的;(四)辨认对象没有混杂在具有类似特征的其他对象中,或者供辨认的对象数量不符合规定的;尸体、场所等特定辨认对象除外。(五)辨认中给辨认人明显暗示或者明显有指认嫌疑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通过有关办案人员的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辨认结果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一)主持辨认的侦查人员少于二人的;(二)没有向辨认人详细询问辨认对象的具体特征的;(三)对辨认经过和结果没有制作专门的规范的辨认笔录,或者辨认笔录没有侦查人员、辨认人、见证人的签名或者盖章的;(四)辨认记录过于简单,只有结果没有过程的;(五)案卷中只有辨认笔录,没有被辨认对象的照片、录像等资料,无法获悉辨认的真实情况的。第三十一条 对侦查机关出具的破案经过等材料,应当审查是否有出具该说明材料的办案人、办案机关的签字或者盖章。对破案经过有疑问,或者对确定被告人有重大嫌疑的根据有疑问的,应当要求侦查机关补充说明。三、证据的综合审查和运用第三十二条 对证据的证明力,应当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从各证据与待证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审查判断。证据之间具有内在的联系,共同指向同一待证事实,且能合理排除矛盾的,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第三十三条 没有直接证据证明犯罪行为系被告人实施,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一)据以定案的间接证据已经查证属实;(二)据以定案的间接证据之间相互印证,不存在无法排除的矛盾和无法解释的疑问;(三)据以定案的间接证据已经形成完整的证明体系;(四)依据间接证据认定的案件事实,结论是唯一的,足以排除一切合理怀疑;(五)运用间接证据进行的推理符合逻辑和经验判断。根据间接证据定案的,判处死刑应当特别慎重。第三十四条 根据被告人的供述、指认提取到了隐蔽性很强的物证、书证,且与其他证明犯罪事实发生的证据互相印证,并排除串供、逼供、诱供等可能性的,可以认定有罪。第三十五条 侦查机关依照有关规定采用特殊侦查措施所收集的物证、书证及其他证据材料,经法庭查证属实,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依法不公开特殊侦查措施的过程及方法。第三十六条 在对被告人作出有罪认定后,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的量刑事实,除审查法定情节外,还应审查以下影响量刑的情节:(一)案件起因;(二)被害人有无过错及过错程度,是否对矛盾激化负有责任及责任大小;(三)被告人的近亲属是否协助抓获被告人;(四)被告人平时表现及有无悔罪态度;(五)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赔偿情况,被告人是否取得被害人或者被害人近亲属谅解;(六)其他影响量刑的情节。既有从轻、减轻处罚等情节,又有从重处罚等情节的,应当依法综合相关情节予以考虑。不能排除被告人具有从轻、减轻处罚等量刑情节的,判处死刑应当特别慎重。第三十七条 对于有下列情形的证据应当慎重使用,有其他证据印证的,可以采信:(一)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的被害人、证人和被告人,在对案件事实的认知和表达上存在一定困难,但尚未丧失正确认知、正确表达能力而作的陈述、证言和供述;(二)与被告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所作的对该被告人有利的证言,或者与被告人有利害冲突的证人所作的对该被告人不利的证言。第三十八条 法庭对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告知出庭检察人员、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补充证据或者作出说明;确有核实必要的,可以宣布休庭,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法庭进行庭外调查时,必要时,可以通知出庭检察人员、辩护人到场。出庭检察人员、辩护人一方或者双方不到场的,法庭记录在案。人民检察院、辩护人补充的和法庭庭外调查核实取得的证据,法庭可以庭外征求出庭检察人员、辩护人的意见。双方意见不一致,有一方要求人民法院开庭进行调查的,人民法院应当开庭。第三十九条 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有自首的事实及理由,有关机关未予认定的,应当要求有关机关提供证明材料或者要求相关人员作证,并结合其他证据判断自首是否成立。被告人是否协助或者如何协助抓获同案犯的证明材料不全,导致无法认定被告人构成立功的,应当要求有关机关提供证明材料或者要求相关人员作证,并结合其他证据判断立功是否成立。被告人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情形的,应当审查是否已经查证属实;尚未查证的,应当及时查证。被告人累犯的证明材料不全,应当要求有关机关提供证明材料。第四十条 审查被告人实施犯罪时是否已满十八周岁,一般应当以户籍证明为依据;对户籍证明有异议,并有经查证属实的出生证明文件、无利害关系人的证言等证据证明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应认定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没有户籍证明以及出生证明文件的,应当根据人口普查登记、无利害关系人的证言等证据综合进行判断,必要时,可以进行骨龄鉴定,并将结果作为判断被告人年龄的参考。未排除证据之间的矛盾,无充分证据证明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已满十八周岁且确实无法查明的,不能认定其已满十八周岁。第四十一条 本规定自二O一O年七月一日起施行

发展措施论文参考文献

发展论文的参考文献 发展论文的参考文献1 参考文献:1《护理心理学》韩继明著清华大学出版社20xx年8月第一版P117第四段; 2《心理学(公共课)》程正明、高玉祥、郑日昌编著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0xx年6月第三版 P157; 3《普通心理学》修订2版叶奕乾、何存道、梁宁建主编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20xx年7月第五次 P245; 4《护理心理学》刘晓虹主编 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 20xx年第一版 P187第一段.请继续阅读相关推荐: 毕业论文 应届生求职 毕业论文范文查看下载 查看的论文开题报告 查阅参考论文提纲 查阅更多的毕业论文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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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睡眠措施论文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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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果 因过度疲劳而失眠,可吃一些苹果、香蕉、梨等水果,这些水果属碱性食物,有抗肌肉疲劳的作用。 糖水 因烦躁发怒而难以入睡时,可饮一杯糖水。果糖在体内可转化成大量血清素,及时补充大脑,使大脑皮层受到抑制而进入睡眠状态。 小米 小米性微寒、味甘,能健胃安眠。用小米煮粥,睡前服用,易安然入睡。 酸枣仁粥 酸枣仁15克;捣碎后煮汁除渣,加适量粳米熬粥,睡前服用,对各种失眠及心悸均有疗效。 莲子粉粥 将莲子煮熟,除壳磨成粉;每次用20克莲子粉与60克粳米一同煮粥食用,可治失眠、多梦及体弱诸症。 1)牛奶:牛奶中含有使人体产生疲倦的物质-色氨酸,研究证明,大脑神经细胞中分泌血清素,它可以抑制大脑的思维活动,从而使大脑进入酣睡状态。人失眠的时候,就是由于脑细胞分泌血清素减少,而色氨酸却是人体制造血清素的原料,故晚间食用牛奶会产生催眠作用。 2)面包与糖开水:进食面包与糖开水以后,体内分泌胰岛素,可产生色氨酸素,有镇静催眠作用。 3)小米粥:小米粥营养丰富,其色氨酸的含量在所有谷物中首屈一指,小米又富有淀粉,进食后可促使胰岛素分泌,从面提高进入脑内色氨酸数量。中国医认为;小米有"健脾和胃,催眠作用"。 4)苹果:因疲劳过度引起失眠,可吃些苹果、香蕉和梨,这一类水果属于碱性食物,能抗肌肉疲劳。水果中糖分在体内能转化为血清素,可使人入睡。 5)大枣:对神经衰弱、心烦而不能入眠者,可用大枣30--60克,加白糖少许和适量水煎服,每晚睡前一次,催眠效果良好。 6)莲子:具有帮助睡眠的作用。莲子30枚加食盐少许水煎服,每晚睡前一次。 7)桂圆:专治心脾血虚引起的失眠。桂圆10--15枚,晚睡前熟服,其催眠效果良好。 8)百合:有清心、润肺、宁神之功效,用百合25克加水适量煎服,睡前一次。 参考文献:/duomeng/article/070124101112.htm

如何改善睡眠 1有研究表明,不吃晚餐或者只吃蔬菜的人,睡眠质量会变差,所以第一条就是好好吃饭 2睡前1小时洗个热水澡,不但睡得好,还能增加代谢,有助于减肥 3睡前不要玩手机

1.调理自己的生活规律是缓解失眠的最好办法 养成定时睡觉与定时起床的习惯,顺从你的天性,坚持按自己习惯的时间上床睡觉,建立良好的生理时钟。睡前最好再喝一杯眠梦香,每天坚持,能够帮助快速入睡,提高睡眠质量。 2.好的环境有助于快速入睡 拥有一个整洁安静的睡眠环境对于快速入睡有很大的帮助。室内的温度要适宜,气温以18~20℃最佳,尽量做到冬暖夏凉。如果室内空气太干燥,地板应洒水,也可以用加湿器。保持卧室空气流通,睡觉之前都应该开窗换气。选择一张舒适的床,一般以软硬适中的棕绷床或软木板的褥子为宜。枕头软硬要适中。 3.要有正确的睡眠姿势 选择一个能让自己全身放松的卧姿,一般主张向右侧卧,微曲双腿,全身自然放松,一手屈肘放枕前,一手自然放在大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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