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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特币的研究综述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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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特币的研究综述论文

比特币挖矿是通过连接比特币挖矿机,进行一系列的计算产生的

起在2008年11月1日,一位自称中本聪(Satoshi Nakamoto)的人在一个隐蔽的密码学讨论组上发布了一篇研究论文,这篇论文描述了他对一种新的数字货币的设计,名叫比特币(bitcoin)。他在网上留下的个人资料很少,几乎没有人听说过他。虽然中本聪本身可能个是一个迷,但是他的设计解决了几十年来密码破译界的大难题。这种数字货币方便而且难以追踪,脱离了政府和银行的掌控,这样的理念一直是互联网有史以来的热门话题。比特币利用公开分布总账的方法废除了第三方管理,中本聪将其称之为“区块链”(block chain)。用户乐于奉献自己电脑的CPU力量,运行一款特殊的软件进行“挖矿”,并形成一个网络来共同维持区块链。tips 1:比特币怎样制造?比特币经济是由用户的电脑组成的网络构成的。自动调整的算法每10分钟向网络中释放50个比特币,并逐步减半,直到2140年。这种自动化的增长速度是为了确保货币供给进行规律的增长,这便不需要第三方的干涉,例如可能导致恶性通货膨胀的中央银行。tips 2:比特币怎样挖掘?为了防止,比特币软件保有包括每笔交易的匿名公共总账。一些比特币使用者通过破解密码难题来验证交易,每个问题的第一个解决者将得到50个新比特币。比特币可以存储在一个虚拟场所里,是来自连在云端的集中服务的台式电脑里的“钱包”中。tips3:比特币怎样使用?一旦用户将比特币程序下载到他们的机器里,使用这种货币就像发邮件一样容易。认可它的商人范围还很小,但是一直在扩大,并在取款机上寻找比特币标志的踪迹。那些使用比特币的企业家正在努力让比特币交易变得更加容易,为从指定服务计划机器到贝宝支付平台选择做好一切。中本聪的论文在2008年发布的时候,人们对政府和银行管理经济和货币供给的能力的信任度降到最低点。而在中本聪巧妙的算法里,比特币无需得到搞垮经济的政治家和金融家的认可。不仅比特币的公共总账看上去能防止欺诈,而且数字货币的预定发放模式保持比特币在一个可控范围内增长,这防避免了了恶性通货膨胀的发生。中本聪对自己的信息透露的很少,话题只限于自己源代码方面的技术讨论。2010年12月5日,在比特币使用者开始提倡维基解密接受比特币捐款后,通常是简练而且公事公办的中本聪表现出不寻常的激动,他在比特币论坛里发了一个帖子,写道:“不,不要让它进来,项目需要逐渐的成长,最终得以巩固。我呼吁维基解密不要使用比特币。比特币在整个过程中只是一个初级阶段的小产物。你们不能一味的想要更多的零花钱,这种欲望可能会毁掉眼下我们的成果。”后来,中本聪令人意外的消失了。比特币使用者们疑惑为什么中本聪离开了他们。但可能从那时起,他的设计才开始了自己的生命。2009年和2010年初,比特币在市场上一文不值。自2010年4月开始交易的头半年,比特币市值不到14美分。后来,在2010年的夏天,比特币受到虚拟市场的牵引,供不应求,网上交易市场的价格开始变动。在2011年1月,在87美分的基础上突破1美元,达到了1.06美元。到了春天,《福布斯》杂志上刊登关于这个新的“神秘货币”的报道,比特币的价格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催化,开始了爆发性上涨。从四月初到五月末,比特币的现行汇率从86美分上升到8.89美元。6月1日,Gawker发表文章写道比特币很受网上的毒品交易者欢迎,并且在一周之内翻了不止三倍,猛增到27美元。所有流通的比特币的市场总价已经达到了1.3亿。转在一片欢乐的气氛中,预示着一种不祥。现实中的钱币出现了危机,这样戏剧性的价格飙升使人们将比特币视作可以投机的商品。与此同时,媒体的关注正是当初中本聪所担忧的过火。美国参议员查尔斯·舒默 (Charles Schumer)召开新闻发布会,呼吁缉毒局和司法部门关闭这条“丝绸之路”,他把这称为“我所见过的最无耻的网上毒品贩卖通道”,并且认为比特币是“在线模式的洗钱机”。然而,即便是最纯粹的技术也需要在不纯的世界里生存。代码和比特币的理念可能没有受到影响,但是比特币本身是分散的信息,需要被储存起来。通常,比特币是在用户桌面的数字钱包里储存,并且当比特币价格很低,容易挖到,而且只有一些技术工程师使用时,是完全足够的。但是一旦他们开始变得有价值,一个电脑就不够了。一些用户想尽各种办法来储存他们的比特币。大多数人会把现金存进银行,但是对于这种新货币,一种原始的,没有调节的金融服务行业开始兴起。一些不可信任的网络“钱包服务”承诺保障客户的数字财产安全。交易所允许任何人把比特币兑换成美元或者其它货币。使用者开始盲目将日益增多的的比特币委托给第三方。激进的自由主义者认为这些第三方比联邦保险机构更加安全,但它们中的大部分甚至不知道是谁开的。果然,随着价格提升,一些事件的发生开始让bitcoiners不安。在六月中旬,自称是Allinvain的人称价值超过50万美元的25000个比特币从他的电脑里被盗。一周后,一个黑客入侵了一个位于东京的交易站点Mt. Gox,这个站点占到所有比特币交易中的90%。黑客攻入Mt.Gox的系统后开始大肆抛售比特币,将兑换率拉低至0,以便能更多地提现其他人的比特币。比特币在各时期的价值这件事发生以后,比特币价格直降,并且再也没有超过17美元。这起事故动摇了人们的信心,并且引发一连串负面报道。在公众的眼里,比特币在一夜之间从货币的明日之星瞬间沦落成反乌托邦的笑话。电子前沿基金会悄然停止接受比特币捐款。非技术领域的新手以为它易于使用,但失望地发现存储、持有和花费比特币需要付出很多额外的努力。随着媒体从极度关注到怀疑否定的态度转变,这些曾令人兴奋的关注也成为了愤恨的来源。更多的灾难接踵而至。波兰的Bitomat是第三大交易所,它发现自己意外重写了整个钱包。有安全研究人员发现了针对比特币用户的扩散病毒:有些被设计成偷取现有的比特币,另一些控制其他人的电脑来挖矿。到了夏天,最古老的比特币钱包服务MyBitcoin停止回复电子邮件。比特币核心开发团队成员杰夫·加吉克(Jeff Garzik)表示,人们有错误的观念,认为虚拟货币就意味着你可以相信互联网上随机出现的人。合如果说中本聪已经遗弃了他的追随者,即便如此,他们也没准备让他的设计毁于一旦。甚至,虽然市面价格还在不断地下跌,他们仍然在这种不稳定的市场里投资。核心开发成员埃米尔·塔吉(Amir Taaki)表示:“可以说,比特币遵循了高德纳的发展规律周期(Hype Cycle)。这指的是一种技术从被采用到成熟的理论曲线。这个周期分为技术萌芽期、过热期、幻觉破灭谷底期、复苏期和生产力成熟期。根据这一理论,比特币正在走出幻觉破灭谷底期。但导致比特币充满麻烦的,是其依赖于无监管的集中交易和网上钱包。事实上,大部分采矿集中在少数巨大的采矿池中,如果他们一起工作,理论上会导致整个网络瘫痪。除了最铁杆的用户,人们对比特币的怀疑只增不减。曾获过诺贝尔奖的经济学家保罗·克鲁格曼(Paul Krugman)在文章中写道,比特币的波动趋势鼓励人们进行货币囤积。前电子货币顾问和数字货币的先驱斯特凡·布兰茨(Stefan Brands)称比特币“聪明”,并不想对其大加批判,但他认为比特币的基本架构就像是金字塔传销。他说:“我认为最大的问题终归是信任问题,它没有背后的支持。我知道有种反驳说纸质货币也是这样,但是这完全是错的。法律机制已经建立了整个信任网络。”人们很想知道中本聪是怎样看待这整件事的,但是他始终没有说话,没有回应邮件。《纽约客》 和 《快公司》两家杂志都进行过调查,但是所获甚微。但是开发者格兹克(Garzik)说,那些执着于此的比特币使用者们已经停止了调查中本聪。他说:“我们其实不关心这些。代码背后的开发者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代码本身。虽然人们已经偷窃、欺、遗弃了比特币使用者,但是代码本身还是那样的真实。”

行情就是一个大舞台,不是所有的故事都可以陈述,人是需要的某种信念来激励和约束的,人静而后安,安而能后定。过去, 在 无憾中微笑,才美丽;博弈,在眼泪中微笑,才多姿;成败,在坚强中微笑,才精彩!

我相信有很多刚入币圈的的朋友仅仅知道比特币是一种货币,对于他的发展过程一无所知,其实这样并不是一个好的现象,了解一个币种其产生的过程局长觉得是有必要的,这对于你在币圈来说,会有更深刻的见解和认知!那么现在给朋友们科普一下比特币的由来。

一、萌芽期:(2008~2010)

2008年,美国雷曼兄弟公司破产,继而引发金融危机,蔓延到全球。

2008年10月31日,一个化名为中本聪(SatoshiNakamoto)的极客发布了一篇论文《比特币:一种点对点的电子现金系统》(Bitcoin: A Peer-to-Peer Electronic Cash System),“比特币”这个概念第一次出现在世人面前。在这篇论文中,中本聪描述了一种分布式账本,以及比特币的点对点流通模式。

2009年1月3日,中本聪在位于芬兰赫尔辛基的一个小型服务器上挖出了第一批比特币,创始区块诞生,比特币横空出世。

然而,在最初的那段时间,这个奇思妙想成真后却并没有吸引很多人前来尝试,因为比特币的价值何在、比特币背后的技术是否值得信赖,这些问题人们仍然感到十分疑惑。所以,当时在比特币网络上挖矿的人非常少。

一个关键的时间点在2010年5月到来,一个名叫Laszlo Hanyecz的程序员用1万个比特币买了价值25美元的两份披萨。披萨事件在今天看来不可思议,人们会震惊于那1万个比特币竟然就只换来两份吃食。但是其意义却无比深远,因为这次交易,意味着比特币第一次拥有了价格和汇率,而且,这也是首个用虚拟货币支付现实商品的案例。7月,比特币首次被 科技 媒体Slashdot报道,吸引了大批用户。

自此,比特币才真正为人们所正视,进入了大众的视野。

中本聪等社区元老,并非如同之后那些将比特币视为利益工具的人,他们凭借的是对比特币的信任和自由主义的理想主义情怀,没有他们比特币或将明珠蒙尘。所以,说比特币是自由主义信仰的产物也不为过。

二、生长期:(2011~2014)

2011年,数字货币市场上开始出现其他币种,比如后来与比特币分庭抗礼的莱特币。由于比特币的技术代码都是开源的,所以很多币种的建立都是在比特币的代码基础上加以改制,这样诞生的币种后来就被称作为山寨币。大部分的山寨币也像比特币一样,只能用于挖矿和转账,没有其他的具体用例,所以在后来都纷纷没落了。

其中一些存活至今的山寨币,因为有具体的应用场景或者亮眼的技术,才没有被抛弃,如狗狗币、莱特币等,但随着区块链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各类新兴项目的出现,也逐渐式微,变得边缘化了。

在这一年,还有另外两件大事发生,首先是Mark Karpeles接手比特币交易所门头沟(Mt.Gox),开始了它罪恶的一生;同年,暗网“丝绸之路”(Silk Road)建立,开始了比特币的黑暗轨迹。

由于市场上的比特币越来越多,交易量也随之增大,建立于2010的比特币交易所门头沟,一下子占据全球70%交易量份额,成为当时最大的交易所。但由于经营不善,门头沟的交易系统显得格外脆弱,几次三番维护优化依然无济于事,经常发生暂停提现与服务的事件。

2011年6月,门头沟受到第一次黑客攻击,但此后门头沟的经营者始终没能解决其交易系统的漏洞,多次被盗却隐瞒事实,不断用暂停服务和冻结交易以文过饰非。其平台上的比特币价格涨跌幅夸张,浮动区间非常大,而往往在这种时候门头沟就很容易出现问题,导致用户很难对自己的账户进行管理和操作。

2014年2月,门头沟上的比特币价格暴跌80%,用户却再一次很难将其提现;不久,门头沟一如既往地暂停了交易业务和提现功能。用户们蓄积已久的怒火终于爆发,但已无济于事,因为门头沟早已油尽灯枯,25日披露出其被盗85万个比特币的事实。

门头沟被盗85万个比特币,成为当时震惊全球的最大币圈新闻,也成为了比特币发展 历史 上难以抹去的一笔。门头沟破产之后,比特币价格骤降,而受到巨大损失的用户们也开始了艰难的维权之路。此事件一出,比特币市场受到了严重震荡,人们对于比特币和交易所的信任直降冰点,对比特币和区块链所宣扬的去中心化概念产生了严重质疑,整个行业开始笼罩在一片阴云当中。

比特币经历门头沟事件后元气大损,币价因之低迷了很久一段时间。两年后随着整个加密货币市场的回暖,比特币又焕发了勃勃生机;暗网也迎来了长达两年时间的稳定,其中流通的比特币,依然占据着整个比特币交易市场的最大份额。

三、扩容、分叉期:(2014~2017)

山寨币潮流之后,很多项目开始着眼于数字货币在点对点交易之外的应用,区块链对于应用领域的拓展开始了。比如受之前门头沟这种中心化交易所影响而诞生的第一所去中心化交易所比特股,采用全新的加密代码和共识机制,分发机制采用的也是当时新兴的ICO(Initial Coin Offering,首次币发行),类似股市中的公开招股,将代币当做股票进行融资。

ICO最早出现在2013年,Mastercoin(万事达币OMNI)是最早进行ICO的区块链的项目之一,起初的ICO募集的正是市值最高的比特币。这种分发方式引起了后来无数项目效仿,但进行ICO的项目中,也普遍存在着良莠不齐的状况,很多项目都是。

2014年,以太坊建立,开启了区块链2.0的里程,公链技术的发展和运用使得区块链和数字货币可以应用到更广阔的的场景当中。以太坊虽然使用PoW共识机制,但代币“以太坊”的分发也是以ICO的形式,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成为市值 仅此于 比特币的第二大数字货币。

比特币的拓展问题迟迟没有得到解决,损害了很多矿工的利益。比特币社区的中坚技术力量core开发组提出隔离见证(SegWit)的建议,经过当时开发人员和矿工的一致协商,最终达成了“香港共识”:先对一部分区块进行隔离见证,将非隔离部分扩容至2M在进行隔离。

ICO、分叉币的繁荣是整个区块链市场繁荣的一种表象,其中的乱象亦是 层出不迭 ,空气项目、空气币的产生令投机者眼花缭乱辨别不清。同时缺乏监管也加剧了这些乱象的产生和猖獗。

2017年年末,比特币的价格出现了暴涨,在12月18日达到了19299美元的峰值。作为数字货币之首的比特币,反映了整个加密货币市场的风向,故各种代币也随着大行情暴涨了一波。整个冬天,加密币市场都是一派春意盎然。

四、迷茫期:区块链3.0时代(2018)

2018年新年之后,高涨的行情开始回落,但回落了将近大半年也一直未见底,市场开始进入寒冬。在这一年里,比特币的市值也大幅度缩水,但比特币的网络依然在正常运行。

币圈很多人又开始了迷茫,很多项目也开始惶恐不安,但区块链技术始终未停下脚步,区块链3.0时代到来。除去金融和商业公链领域,区块链的触手开始向非商业领域延伸,进入向版权、数据、医疗、食品、租房等深入 社会 生活的各个领域。

虽然总体而言区块链行业仍属于初级阶段,但对于比特币来说,似乎已经垂垂老矣。比特币依然会平稳运行下去,但其应用场景的限制将会令比特币逐渐成为一种保值手段。

然而比特币自身的发展是否会停滞不前或者到此为止?总体而言,有人完全不担心,认为这就是比特币的最好归宿,它不仅仅是市值第一的流通币种,更是一种象征和信仰;而有人认为,随着区块链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应用范围的不断拓宽,比特币会逐渐失去现在的地位,被后来的币种取代。

比特币的未来如何,难以断言。

五、十年:追捧与质疑并存

比特币经过将近十年的发展,也获得了全球范围的众多认可,有些国家已经接纳了比特币,将其视为与法币同等地位的一种支付方式。

即使受到了很多认可,但在不同的国家,对于比特币这样的数字货币依然采取着观望甚至抵制的态度。很多人认为比特币虽然有区块链技术作为支撑,但和目前乃至以后的技术相比,它在技术这一方面的价值正在逐渐降低;比特币并没有具体的应用场景作为支撑,终究是一场泡沫,有很多商业大佬,如巴菲特、马云等,都表现出了不看好的态度。

比特币这十年,追捧与质疑并存,有很多人后来改变了看法,认为它并不是一场,也有很多人坚信,比特币依然是一场泡沫。但直到现在,比特币依然是数字货币市场的风向标,也依然是最广为人知的数字货币。

这个的话应该很简单,你就让自己做都可以了,你要自己多的话你就可以变聪明了

比特币研究分析论文

我觉得现在看比特币就像当初对股票的理解一样,都不太懂。但是其本质是不变的,就是好吃懒做的人靠这个进行投机性的投资,去炒作一个虚拟的东西,有人在各种比特币交易平台用人民币换成比特币,自然就有另一些人再换成人民币,不过目前大部分都是在用港盘GBL的杠杆炒作这个比特币,这样才能获得最大利润,这种虚拟物品的交易其实就是空手套白狼,请记住,只要有产出,就必然有投入么,你亏钱了,自然就有人挣钱了,和炒股一个道理。特别提醒。中国政府是严厉禁止比特币流通的,希望能帮到你

比特币不同于以往的货币,它完全依托于互联网来进行创造和交易;比特币的独特的技术属性衍生出其超越现在货币的经济属性和文化属性。比特币是一种由开源的P2P 软件产生的电子货币,比特币相较于现在流通的纸币其最大的特征是去中心化和在网络世界的全球流通,其次是高安全性和高保密性。这些技术属性进一步引申出在经济方面的不会通胀、不被冻结、供给不被人为操作的属性;在文化方面比特币更是被无政府主义者和自由主义者热捧。比特币的优点被人为夸大,其防通胀与抗通胀的功能经不起推敲。长期来看,比特的前景难与黄金匹敌,最乐观的情况下,其前景是成为局部领域的支付手段;但是中短期来看,比特仍具有炒作和想象空间。此外,比特币在某些敏感领域的使用凸显信息领域在国家安全中的地位日渐突出。1.比特币优点被夸大:关于去中心化、无交易费用和防(抗)通胀诚然,比特币相对于纸币有着各种优点,但这些优点都被过度解读了。首先比特币是一种去中心化的货币,不会与纸币一样有央行控制货币供应影响市值的风险是一个附条件的优点;比特币现在主要持有在大户手中,市场深度不足,当下大户的买卖行为也十分容易影响比特币价格,即使将去中心化这一属性看成是比特币完全成熟时的优点,那么也要加上持有分散化这一先决条件。此外,中心化的和去中心化的在线支付系统在其所暴露的金融风险的程度和类型上有很大区别。其次,比特币的低交易费用并不是无交易费用,反而由于比特币挖掘难度上升和币值的进一步稳定,相关交易平台对于交易费用的依赖会加大,这必将使交易费用上升。最后比特币交易的保密性也有待商榷,比特币交易的原理使得每一个比特币交易的所有过程储存在每一台机器中,如果有人能够确定一笔交易的真实背景,便可以通过这些数据向下向上查找出所有交易。相对于其他优点,抗通胀或者具有防通胀属性这一被宣扬的优点最经不起推敲。虽然其供给稳定且根据其算法供给上限被锁定,但是除非全球实现大一统、各国均以比特作为货币,否则其仅仅充当支付手段或者价值贮藏的话,并不能阻止货币超发,正如当前黄金的存在对各国货币的增长无法约束一样。如果比特只能在局部领域(如网络)充当支付手段,则全球或某些国家的通胀仍将传导到使用比特的领域。因此,使用比特具有防止通胀这一功能基本上是不成立的或者说具有极强的假设前提。至于防通胀,即具备价值贮藏功能,则需要其具备类似黄金的属性,但是从现实情况看,比特的本质属性和前景仍难以匹敌黄金,详见下文。2.比特币前景定位过高市场上对于比特币的前景的期望一般将他与黄金和美元相比,这种期许相对过高。黄金的认可程度不仅仅在于其天然的物理属性,还在于为各国官方接受,成为储备货币(或者外汇资产的重要配置)。理论上比特币作为电子货币并不具备唯一性和排他性的地位,更难以像黄金那样成为各国央行的官方储备。因此,不宜对比特期望过高。比特作为电子货币具有先发优势,如果在安全性方面得以保障,其最终最乐观的前景是作为局部领域的支付手段。3.事件性因素引发的炒作和投机需求是本轮比特币上涨的主要原因信用货币体系下民众对于各国货币信心缺失对经济前景较悲观是本轮比特币上涨的大环境。市场上各大交易商和比特币的衍生市场上商家的炒作加上参与者的投机心理进一步加速其上扬。BTCChina获500万美元投资、伯南克表态等事件是近日暴涨的主要推动因素。不过,不少大鳄开始入场,大笔买入,在推动比特价格上升到同时也增加了市场风险。前Facebook高管Chamath,已经花了500万美元买比特币,还打算再花1000万。比特币投资信托也在四周内超额完成目标,募集到1500万美元。这些大家的投资在使得比特币进一步上扬的同时集中了比特币的持有,使得个人和机构对于比特币价格的影响加强,市场风险加大。4.中短期比特仍有较强的炒作空间尽管我们前面的分析并不看好比特的前景,但是放在1年之内这样一个中短期的时间段来看,比特很可能仍拥有较强的炒作空间。如前分析,比特创造者宣扬比特币的产生不受人为因素操纵,这是迥异各国信用货币之处。我们预计明年主要国家货币政策有可能产生分化,在经济风险释放、传统资产市场遭受重创的情况下,比特币反而具备更好的炒作和想象空间。5.比特币在某些敏感领域的使用凸显信息领域在国家安全中的地位日渐突出美国政府上月初查封了毒品交易网站“丝绸之路”(SilkRoad)。一家名为“暗杀市潮(AssassinationMarket)的众筹网甚至将买凶杀人的买卖也标上了比特币价码。暗杀市场的创始人以KuwabatakeSanjuro为化名,是极端的无政府主义者。无论棱镜门事件,还是比特币在相关敏感领域的使用,都凸显了信息领域在国家安全中的地位日渐突出。三中全会提出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国安委将在中国安全战略上扮演重要角色,并从传统的国防、维稳/城市安防拓展到信息安全等新兴领

关于比特币,有点复杂,我们需要一点一点讲。 比特币在2008年出自于中本聪之手,中本聪是个神秘人物,在网站上发布了比特币白皮书《比特币:一种点对点的电子现金系统》后,便销声匿迹,大有“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之意。中本聪的神秘,也同样造就了比特币之神秘,芸芸众生往往对于神秘的东西都有一种莫名的敬畏。如果说中本聪是你邻居家张大妈的儿子二狗子,上了大学读了博以后用计算机捣鼓出来的东西,你是不是对比特币的印象会大打折扣? 比特币是一种数字加密货币,是计算机生成的一串复杂代码,新比特币可以通过预设的程序制造,名曰挖矿。所谓“挖矿”是用计算机解决一项复杂的数学问题,随后比特币网络会新生成一定量的比特币作为区块奖励。由于程序的限定,它的总数量将被永久限制在2100万个。另外,和法币不同,比特币是一种去中心化的设计,它没有一个集中的发行方,谁都能参与生产比特币。 我们总结一下:比特币是一种虚拟货币,无中心发行机方,数量有限,可交易。 为了搞清楚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先讨论些基本知识。 第一个问题是:钱是什么东西? 其实世上本没有钱,孕育钱的母体是“交易”,也可以说“交易”是“货币”之母。在原始 社会 实现交换是通过以物易物的方式,比如我有一头牛换你两只羊,这时还远谈不上商品经济。后来随着农牧经济的发展,产生了 社会 生产的分工,自给自足以外,很多食品物资盈余了出来,交换的需求也越来越强。 以物易物有很多弊端,其一、一头牛可能并不是换两只羊,而是可以换两只半羊,但半只羊是无法交割;其二、你有牛,我有羊,你想要我的羊,但我可能并不想要你的牛,我想要的是张三的猪,但张三并不想要我的羊,也不想要你的牛,他想要李四的犁。 由于以物易物太不方便了,人们就找那些稀有且易携带易保存的东西来作为交易的媒介。石头、贝壳、金属都充当过这种交易媒介,再到后来的金银、铜钱、纸币,钱就这样生成了。说白了,钱就是实现交易的工具,这是它的核心职能,这是它从母体里催生出来的缘由。 当然,钱还有另外两大职能,计价方式和价值储存。计价单位是它的第二个职能,这也是作为交易工具的必要条件,一头牛2000元,一只羊1000元,我们就知道了什么是贵,什么是便宜,我们就知道了一头牛等于两只羊。人们常说的“存钱”是指价值存储手段,也是钱的第三个职能,我用一头牛换2000元,可我现在不想吃羊肉,我就会把这2000元存起来,等我想吃羊肉时再去买羊。但无论存多久,最终的目的都是希望买买买,存储只是在时间维度实现交换的递延。而货币也不是唯一的价值储存手段,聪明的人往往喜欢用非货币资产来存储财富。 尽管货币在经济中有三种职能,其最核心的职能依然是交换的媒介,它是实现交易的工具。为了加深印象,我把定语去掉,然后多说几遍,“货币是工具,货币是工具,货币是工具,钱是工具,钱是工具,钱是工具。” 第二个问题: 社会 需要多少钱? 钱是交易的媒介,钱是一种工具,作为工具,自然是够用就好。这就和我们吃饭用的筷子一样,筷子是吃饭的工具,它可以把菜送到你的嘴里,五口人用五双筷子就够了,顶多再加两双作为备用。 一个国家需要多少钱,取决于需要交易的商品数量和钱的使用效率,而并不是越多越好。这个想必是很容易理解的,我们简化一下这个模型演绎一番。比如一个封闭的世界只有3个人,他们是张三李四王五,有一天张三付了1000金换了李四一头牛,1000金到了李四手里,六个月后李四拿这1000金买了王五的两只羊,钱又到了王五手里,又过了半年,王五用这1000金买了张三三头猪,这1000金又回到了张三手里。这个封闭的世界里只有这1000金,一年之中这1000金使用了三次,被交易的商品为一头牛两只羊三头猪,总共价值3000金。假如这个封闭的世界中一年需要交易的商品只有这一头牛两只羊三头猪,一年的交易也只需要这三次,那这1000金作为媒介就可以满足交易的需求了。结论就是,一年中有3000金的商品需要交易,钱的使用效率为一年三次,那1000金的货币量就够了。 以上只是个极简模型,但任何复杂的理论都是由简单而生的,我们往往有时候沉迷于这茫茫噪杂的世界,而忘记了最本质的东西。“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每日匆匆奔走于万物之中,很容易身心疲惫,思维变成了从复杂到简单,颠倒了思考的顺序,而忘了道为何物。 一个国家需要多少钱,取决于需要交易的商品数量,和钱的使用效率。 还是以上的封闭模型,我们做个衍化,假如这个封闭的世界里1000金变成了2000金,会发生什么?这时候一头牛的价格就从1000金变成了2000金,两只羊的价格也从1000金变成了2000金,三头猪的价格也从1000金变成了2000金,这个封闭世界并没有更富裕,财富依然只有这一头牛两只羊三头猪,可是这时张三李四王五都宣称他们拥有的财富从1000金增加到了2000金。这时商品价格的增长叫通货膨胀。 说起通货膨胀,不得不提一下曾经人人都是亿万富翁的津巴布韦。有一种通胀叫津巴布韦通胀,那简直是超级超级恶性通货膨胀,一张面额1000万津巴布韦元的纸钞,只能换到1.5美元,而在津巴布韦买一只鸡要1300万津巴布韦元。 还是以上的例子,我们假设张三有铸币权,张三买了李四的牛,付出1000金,张三这时没钱了,于是张三开动印钞机又印了1000金,拿着1000金买了王五的两只羊,这时流通的货币变成了2000金,而物价变为了一头牛价格2000金,两只羊价格2000金,李四和王五每人手里1000金,这时李四想把自己卖给张三的那头牛给买回来,发现买不起了,1000金只能买半头牛了;王五也想把自己卖给张三的那两只羊买回来,但发现手里的1000金只能买回一只羊了。李四和王五手里的钱不值钱了,财富被有铸币权的张三无情的掠夺了。 以国家为例,铸币权在央行手里,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国家没有掠夺人民财富的动机,央行的印钞机也是相对节制的,印多少钱取决于GDP的增长和货币政策的松紧。 再重复一次,一个国家需要多少钱,取决于需要交易的商品数量,和钱的使用效率。而在一国正常的运转下,在常态下,在十几亿人的正常的经济活动中,钱的使用效率可以被认为是恒定的。所以我们通常可以说,一个国家需要多少钱,取决于需要交易的商品数量。 我们再说一遍,一个国家需要多少钱,取决于需要交易的商品数量。GDP是什么?一国的GDP增长1%,可以粗略的认为一国多出了1%的需要交易的商品和服务,所以在无通胀的情况下,M2,即广义货币量也增加1%就可以了。 但一般来说,M2的增长率会略高于GDP的增长,因为适度的通胀对整个 社会 并没有什么坏处,反而会刺激经济的发展。我们知道通胀会导致大家手里的钱不值钱了,反过来就是物价上涨了;假如货币的增长少于GDP的增速,可能会导致通缩,通缩的意思是大家手里的钱更值钱了,反过来就是物价下跌了。可能有人会说物价下跌不是好事吗?我们可以买的东西就更多了啊,其实远没有这么简单,假如你开了个工厂,生产铁锹,原材料就是钢材,你和商店签了合同,一把铁锹卖20元钱,可以赚1元钱,这时你发现钢材在不断降价,这时一把铁锹可以赚2元了,你很开心,你想反正商店每年向你买的铁锹数量都是一定的,我何不过段时间再去买钢材,那时钢材应该会更便宜,那样我每把铁锹赚到利润就更多了,所以你给商店打电话“喂,老王啊,铁锹我晚两个月交货哈,没办法,体谅体谅”。所以通缩会导致大家消极生产,因为物价下跌意味着手里的钱会越来越值钱,所以大家倾向于把钱拿在手里,而不是去促成交易。再换个简单点的例子,如果房价一直在温和下跌,你还会着急买房吗?大家都会持币在手,等着房子跌得更低,越跌越不会买。反而是每次房价上涨时,大家争先恐后的买房。 所以温和的通胀对经济的发展是有利的,通胀多少合适?一般认为1%-2.5%是相对不错的区间。每年物价上涨在2.5%以下被认为是不知不觉的通胀,无形间可以使大家感觉多赚了一些,因为提高物价可以使厂商多得一点利润,以刺激厂商投资的积极性,还可以使工人的平均工资也多一丢丢,刺激员工的积极性。而温和的通胀也不会导致 社会 动荡,温和的通胀能像润滑油一样刺激经济的发展,也就是所谓的“润滑油政策”。 总结:一个国家需要多少钱,取决于需要交易的商品数量。钱发多了就会导致通胀,钱发少了就会导致通缩,而温和的通胀就像润滑油一样,是对经济的运转有利的。 第三个问题:为什么遇到如疫情这样的危机要印更多的钱? 2020年是特殊的一年,新冠病毒突袭,武汉封城,全国人民随即进入了轰轰烈烈的抗疫之中,春节后第一个交易日A股大跌7.72%,央行立即施行了宽松的货币政策,向 社会 注入流动性。进入3月份,新冠病毒在欧美国家蔓延,道琼斯指数从28000点下挫到18000点,纳斯达克从9000多点下挫至6000多点,美联储随即启动了印钞机,甚至推出了无限量量化宽松政策。 不止是今年,在2008年美国的次贷危机爆发之时,美联储也是通过印钞机重启了美国经济,后来迎来了浩浩荡荡的美股10年慢牛。 大家有没有想过,为什么每次危机来临,经济的救援总是先从印钞机开始?钱为什么能解决这些问题? 上一个问题我们说道,一个国家需要多少钱取决于要交易的商品的数量和钱的使用效率。因为在常态下,一个国家的钱的使用效率可以看作是恒定的,所以我们简化表述为一个国家需要多少钱取决于需要交易的商品数量。说到这里,可能已经有小伙伴发现了印钞这个问题的答案,秘密就在我们刚刚说的这句话之中,“在常态下,一个国家的钱的使用效率可以看作是恒定的。” 是的,在常态下,在常态下。2008年的次贷危机和今年的疫情冲击,这属于非常态,当经济秩序、金融系统受到外部冲击时,钱的使用效率会急剧的下降,这时钱突然不够用了。 我想这是相对比较容易理解的事情,只不过很多人可能没太想过这个问题。 我记得欧美疫情蔓延时,有个朋友问过我一个问题,这个问题是“黄金不是避险资产吗?为什么美股大跌,黄金也跟着大跌?不是说乱世买黄金吗?” 我是这样回答的,简单一点说,当你由于某个事件恐慌时(比如疫情),你会怎么做?答案是抢口罩,抢消毒液,去超市抢日用品和食品。大家都这么做,就会造成口罩和消毒液的流动性危机,口罩和消毒液不够了,这时口罩和消毒液就会涨价。这个说的是商品市场。 在资本市场上,各个参与者遇到恐慌会抢什么?答案是抢钱。因为怕自己的资金链断裂,因为该发的工资还得发,该还的债还得还,该付的房租还得付,不抢钱怎么行。钱怎么抢?就是拿手里的东西换钱啊。钱供不应求,钱的价格就会大涨,相对的表现就是大家的投资品价格就会大跌。钱陷入流动性危机,大家越抢不到,越恐慌,越要抢,宁可付出更高的代价。这和我们疫情时抢口罩是一个道理。 为什么黄金这种避险资产也在跌?其实也是这个道理,现在大家缺的是钱,怕资金链断裂,公司要发工资还债,基金要应对大额赎回。卖什么换钱?手里有什么就卖什么啊!质量低的投资产品没人要,卖不出去,或者卖出去了也是极低的价格,割肉太狠,太心疼了。那卖什么呢?只能卖质量好的,至少打折轻一点,等危机过后再买回来,不至于亏太多。 讲到这里,我想为什么疫情期间要印更多的钱的问题大概已经清楚了。经济秩序和金融体系在遇到巨大冲击时,很多生意做不下去了,现金流入断了,但维持下去需要支出的钱却并没有少,企业和老百姓手里就需要储备更多的钱,以应对不时之需。这时大家就会抢钱,流动性好的资产的价格就会大跌,股市大跌又会加剧恐慌,从而形成踩踏。这时最好的方式就是增加钱的供应,所以印钱、降息、债务递延、免税等一系列政策都是在解决钱的流动性危机,帮助企业和老百姓脱困。 钱也可以认为是经济运行的润滑油,当经济秩序受到冲击时,经济运行的摩擦成本急剧上升,润滑油突然就不够用了,这时释放流动性,注入润滑油是必须要做得事情,否则经济这台机器就会被烧坏,如果企业没有钱偿还债务、没有钱发工资,从而大量破产;老百姓领不到工资,困苦不堪;政府没有税收,公共服务停滞。这个国家可能会进入漫长的大萧条,从有序经济进入无序经济可能只需要几个月,而从无序建立起有序可能需要好多年。美国1929年的大萧条就是很好的例子。 这个世界的价值来自于有序,企业的价值也来自于有序,机器的价值也来自于有序。企业的价值来源于合适的规章制度把合适的员工组织起来,通过合适的分工合作,利用合适的生产资料,生产出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下游。这就是有序,正是因为有序,很多公司的净资产只有百亿,却可以撑起千亿的市值,因为这百亿的净资产通过有序的运营可以源源不断的创造财富。同样,机器的价值也来自于有序,仅仅一堆零件不能称之为机器。从无序到有序需要长时间的协调组织和调整,印钱救市就是为了防止从有序经济进入无序经济。美国大萧条之后,很多经济学家研究这段 历史 ,凯恩斯是其中的佼佼者,他提出当经济出现危难时,政府应该主动干预经济,防止经济进入无序状态,凯恩斯之后,只有金融危机,再无大萧条。 第四个问题:经过前面的铺垫,我们可以谈谈比特币为什么不能取代法币了? 为了说明这个问题,我想把黄金的故事也快速过一遍。 这句话是伟大的马克思所说,这句话如此精辟,以至于我的景仰之情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 金银天然不是货币,这句话很容易理解,金银只不过是金属的一种,也是元素周期表中118个元素的其中之二。在盘古开天辟地时,它们就已经存在了,而这时女娲还没有造人,货币就更是无从谈起了。 但是在 历史 发展的进程中,无论欧洲还是中华大地都不约而同的选择了金银作为货币。究其根本,这和金银天然的特性是分不开的。黄金作为金属,易延展,易切割,不易变质,开采成本高,数量有限。另外黄金天生高贵,这东西除了好看以外没什么其他用途,既不能制作生产工具,又不能作为生产材料,黄金是彻彻底底的小姐的身子,小姐的命。所以 历史 选择金银作为一般等价物,命也! 2.纸币本是一张金银的收条 金银虽然天生丽质,是货币的天选之子。但金银携带起来还是不够方便,随着跨区贸易的发展,很多人把金银存到钱庄,钱庄就给这些人开个收条,今收到张三纹银一百两,张三拿着这张收条就可以从四川跑到山西,从山西的钱庄里把银两取出来,然后采购毛皮布料了。后来,大家觉得反正一百两纹银的收条到钱庄就能换一百两的纹银,换来换去挺麻烦的,很多商铺就直接接受收条作为货款了,慢慢地这些收条就流行开了,收条上也就不再署名字了,无论是谁拿着收条,都能到钱庄换钱。纸币就这样形成了,纸币是金银的影子,一百两的收条就有一百两的纹银。 3. 金本位制下的布雷顿森林体系 二战结束的前夕,暴发户美国和老贵族英国组织一众小弟开始商量战后重建工作,各怀鬼胎的他们都把眼睛盯在了国际货币体系上。拥有国际货币的铸币权,这是多大的油水?英国搬出了大名鼎鼎的经济学泰斗凯恩斯,制定了“凯恩斯计划”,希望能从学术上震慑美国,让美国给点面子。但英国想多了,在现实面前装B不好使,学术不如腿粗,美国的“怀特计划”凭借美国拥有全球四分之三的黄金储备和强大的军事经济实力一举获胜。由于这次碰头会是在美国布雷顿森林举办的,所以这次拟定的国际货币体系又叫“布雷顿森林体系” 布雷顿森林体系简要如下:美元与黄金挂钩,作为国际货币,35美元可兑换一盎司的黄金;其他国家货币与美元挂钩。 就这样黄金和美元紧紧地绑在了一起,美元成为了黄金的影子,有多少黄金就能发行多少美元。但是我们在第三章里讲过,需要多少货币取决于需要用这种货币交易的商品数量,所以神奇的事情发生了,由于黄金的数量是有限的,发行的美元远远不够市场交易的总需求。 那怎么办呢?美国的做法是去你妈的,美元不够就印呗,于是越来越多的美元流通到了市场上。随着美元越印越多,很多国家坐不住了,“你开动印钞机就把我们物美价廉的东西换走了,拿张纸糊弄鬼呢?你美国有没有那么多黄金啊?万一有一天这张纸不好使了可咋整?”于是乎很多国家开始拿美元去美国那换黄金,美国还是挺仗义的,你来换,我就换给你,谁让咱在布雷顿森林的碰头会上拍过胸脯呢。可是来换黄金的小弟们越来越多,美国慢慢也坐不住了,地主家也没有余粮了啊。1971年尼克松总统正式耍赖了,停止履行外国政府用美元兑换黄金的义务,从此美元与黄金脱钩,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 4. 黄金与美元因爱生恨 美元与黄金脱钩以后,机缘巧合之下,美元盯上了石油,这段 历史 我们不做具体介绍,总之,在美国的霸权之下,石油作为国际贸易量很大的必需品必须要使用美元进行结算。另外,不是美元霸道,也是世界上其他的货币不争气,竟没有一种货币能叫板的,于是虽然布雷顿森林体系立的牌坊碎了一地,但美元依然是美元,国际贸易大多还是离不开它。没有了黄金的束缚,放飞自我的美元,令美国因祸得福! 说完美元,再说黄金,自从与美元解绑后,黄金与美元因爱生恨,两者的走势呈现出了很强的负相关。美元跌,黄金涨;美元涨,黄金跌。过去几十年,黄金价格和美元指数的负相关关系平均位于70%以上。 5. 比特币是数字黄金吗? 这次比特币大涨,很多人认为是黄金属性,因为美国大量印钞,世界势必走向弱美元周期,黄金在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以后,一直被认为是抗通胀的资产,而事实也的确如此。一般来说,美元强,黄金弱,美元弱,黄金强。所以这次,很多声音说比特币是数字黄金,大涨是因为美元的大放水。 我同意现在的比特币上涨带有黄金属性,但是比特币真的是数字黄金吗?这句话我尚不敢苟同。 黄金乃货币的天选之子,黄金无国界,不分种族,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喜欢黄金,每一个人都承认黄金的价值。然比特币不是,只有币圈的人由衷地承认比特币的价值,而那些炒币的人只不过是为了发财,博傻而已。 黄金有其商品属性,其色泽美丽贵重,常被用于各种饰品,金项链、金戒指。然比特币没有这样的价值。 黄金市场是全球性市场,流动性强,如果你有黄金,不愁卖不出去。另外没有任何个人或财团有足够的资金能够操控全球黄金市场,因此黄金价格能够一直真实的反映实际的供求关系。然比特币市场不是,很多国家禁止比特币交易,比特币市场的流动性也很差,很多时候是有价无市,如果你手里有大量比特币,要迅速变现的话,恐怕不那么容易。 各国央行都储备了大量黄金,可以用于调控国际收支和国际金价。各国政府对于黄金的态度也是作为价值储备的,如有战乱或国际动荡,很多法币在国际贸易中可能就买不到物资了,但黄金一定可以。我并不认为比特币有这样的天然属性。 再说各国政府的态度,中国早就禁止了比特币,关闭了比特币交易市场。美国政府对加密货币市场也持谨慎态度,俄罗斯也不看好比特币,韩国拒绝承认比特币的合法地位。多国政府都提醒,虚拟数字货币风险很大,也是不法分子利用其进行、洗钱的工具,警告投资者谨慎投资比特币。总结就是大部分政府都不承认比特币的货币地位,而作为投资品来说,又提醒大家谨慎参与。 比特币的价值来源于共识,即一部分人认为其有价值,但这种共识的覆盖面还是太小了。黄金的共识为每一个国家,每一个人,比特币想达到这样的共识范围,太难太难。 我们为什么从货币讲到黄金,再一一对比它们与比特币的区别?因为我一直坚信,区块链只是比特币的形式,而其本质,在 历史 的长河当中肯定出现过。每次大家沉迷于泡沫的疯狂之时,总有一部分人说这次不一样,然而每一次都能在 历史 中找到影子。所谓的去中心化,黄金又何尝不是去中心化的?所谓的稀缺性,稀缺性的东西多了,17世纪风靡荷兰的郁金香何尝不是? 对的,郁金香的球茎,如果让我说比特币在本质上和 历史 上的那种东西最像?我肯定会说是郁金香的球茎。 我们看下它们的相似之处。 1、一个神秘的故事 16世纪中期,郁金香从土耳其被引入西欧,由于荷兰并不产郁金香,所以这种美丽的花带有了一种神秘的异域风情。而那株永远的奥古斯都因为一种病毒的感染而成为了当时的绝品,被拍卖出了天价。 2、一部分人的共识 由于郁金香被引入欧洲,数量有限,因此价格极其昂贵。在崇尚浮华和奢侈的欧洲,很多达官显贵家里都摆有郁金香,作为观赏品和奢侈品向外人炫耀。郁金香是富人圈子里象征财富的共识。 比特币运用了区块链技术,这种前无古人的分布式记账方式,让很多 科技 迷们成为了由衷的追随者。比特币代表了一部分人关于 科技 和 时尚 的共识。 3、稀缺性 郁金香为什么稀缺?因为郁金香的原产地不在荷兰,而郁金香从下种子到培养出一个能开花的球根需要7-15年。或者靠球根每年开花后的分裂,由于当时培育技术并不过关,所以产量难以大量增加。 比特币的稀缺性我们就不多言了,总共2100万个。 4、投机狂热 彼时的荷兰,购买郁金香已经不再是为了其内在的价值或观赏之用,而是期望其价格能无限上涨并因此获利,郁金香变成了一种击鼓传花的博傻 游戏 ,很多人买郁金香,只不过是为了在价格更高时卖出去。 如今的比特币又何尝不是,真正认可比特币价值的人能有多少?有多少人买比特币是因为真正的喜欢?大部分人只不过是为了在价格更高时卖出去,获取巨额利益。 我们讲投资,什么是投资?一种投资投的是机器厂房设备,这些未来能产生更多现金流的东西,因为它们可以真正的创造财富,即使你投的是股权股票,它们的背后也是机器厂房设备、知识产权劳力,这些都是可以创造财富的资产。一种投资投的是黄金、房地产,它们可以作为财富凝结下来,储备起来。 比特币投资投的是什么?我尚不清楚。下面是我列的一张总结的表格,有兴趣的可以对照一下。 如果想投资,我建议投资些有价值的东西,是你真的认为它有价值,而且真的想拥有它。而不仅仅只是因为它在暴涨,你想以低价买进来,然后高价卖给下一个傻瓜。如果你真的认为10个郁金香球茎值一幢房子,你可以去换,只要你真的认为。如果你真的认为比特币那一串数字符号值30000美元,那你可以去换,心里假设比特币有一天价格一文不值时,你依然能如现在一样喜欢它就行。 我觉得投资必须是真爱,你得真的认为它值,即使众叛亲离也毫不动摇。如果你真的笃定比特币是这样的,即使有一天全天下的人都在抛弃它时,你依然爱它,那对于你来讲它就是真的投资。 当然投机也不可耻,只不过投机的时候,请不要再提你的信仰,上床就上床,谈什么爱情?

看点: 顺应数字经济时代的发展浪潮、“去美元化”大背景下,数字货币要来了。

商务部近日印发《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其中公布了数字人民币试点地区: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及中西部具备条件的试点地区开展数字人民币试点。据新华网消息,目前数字人民币已经完成了顶层设计、标准制定、功能研发、联调测试等工作,将先行在深圳、苏州、雄安新区、成都及未来的东奥场景进行内部封闭试点测试。也就是说,如果顺利的话,北京2022年冬奥会上也许能“一睹芳容”。

其实,央行早在 2014 年便设立数字货币研究所,研究发行法定数字货币的可行性;2017 年末,经国务院批准,央行组织工商银行、中国银行、浦发银行等商业银行和中钞公司、上海票据交易所等有关机构共同开展数字人民币体系( DC/EP)的研发,并于 2018 年 2 月,上海票据交易所数字票据平台实验性生产系统正式上线试运营;2019 年央行在召开下半年工作电话会议时,要求加快推进我国法定数字货币( DC/EP)研发步伐 。

那么,推出数字货币的背后原因是什么?

本期的智能内参,我们推荐国海证券和新时代证券关于数字货币的两份研究报告,揭秘数字货币的前世今生以及央行推出数字货币的背后逻辑。

1、数字货币原理及各国发展状况

数字货币是货币体系不断演进的必然结果,属于货币 4.0 阶段 。货币是人类发明除了文字之外的另一重要发明,在经历了物物交换、金银本位制之后,信用货币成为货币史上的重要跨越。

其中,最初的以物易物便是一种去中心化的制度安排,但是由于交易效率极低,供需耦合难度较大,缺乏统一价值衡量标准,极大限制了人类的经济活动和贸易范围,因此逐渐被金银等贵金属所代替,这一交易体制在货币发展史上经历的时间较为漫长,由于存在天然损耗、币价不足额、缺斤短两、以次充好、劣币驱逐良币等现象,以国家信用为背景的纸币——纯信用货币开始出现,纸币不仅节约了发行成本,也克服了贵金属货币携带不便等难题,极大促进了近代史的贸易发展,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操作也成为可能。

如果说纸币实现了信用货币从具体物品到抽象符号的第一次飞跃,那么建立在区块链、人工智能、 云计算和大数据等基础上的数字货币实现了信用货币由纸质形态向无纸化方向发展的第二次飞跃,数字货币并没有改变货币背后的信用背书,而是改变了货币的存在形式,至此,货币完成了商品货币——贵金属充当一般等价物——信用货币——数字货币的演进,因此货币存在形式的演进意味着货币体系运行成本更低、更安全、更高效,数字货币是货币体系从商品货币向信用货币不断演进的必然结果。

数字货币不是电子货币的替代,根据发行者不同,数字货币可以分为央行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和私人发行的数字货币。目前,关于数字货币(Digital currency)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和定义。按照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的定义来看,狭义的数字货币主要指纯数字化、不需要物理载体的货币;而广义的数字货币等同于电子货币,泛指一切以电子形式存在的货币,包括电子货币、虚拟货币和数字货币。

根据发行者不同,数字货币可以分为央行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和私人发行的数字货币。其中,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是指中央银行发行的,以代表具体金额的加密数字串为表现形式的法定货币,它本身不是物理实体,也不以物理实体为载体,而是用于网络投资、交易和储存、代表一定量价值的数字化信息;私人发行的数字货币,亦称虚拟货币,是由开发者发行和控制、不受政府监管、在一个虚拟社区的成员间流通的数字货币,如比特币(Bitcoin)等。

广义数字货币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一是完全封闭的、与实体经济毫无关系且只能在特定虚拟社区内使用的货币,如虚拟世界中的 游戏 币;二是可以用真实货币购买但不能兑换回真实货币,可用于购买虚拟商品和服务,如 Facebook 推出的 Libra;三是可以按照一定比率与真实货币进行兑换、赎回,既可以购买虚拟商品服务,也可以购买真实的商品服务,如央行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

数字货币是数字经济的货币发展形态。2020 年疫情以来,以“新投资、新消费、新模式、新业态”为主要特点的数字经济已经成为推动我国经济 社会 平稳发展的重要力量。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虽然第一季度 GDP 同比下降了 6.8%,而数字经济领域呈现出较好的发展势头,其中,电子元件、集成电路产量同比增长16%和 13.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加值同比增长 13.2%,电子商务服务投资同比增长 39.6%。

在经受住了疫情带来的考验之后,我国数字经济进入了提速快速发展时期,亟需实现数据、技术、产业、商业、制度等协同发展,构建数字经济新型生产关系,通过要素市场改革进一步激发数字生产力,而数字货币基于节点网络和数字加密算法,是为了迎合数字经济发展需要,是其具体的货币发展形态。

数字货币建立在复杂网络理论基础,以区块链技术为核心,充分体现了不可篡改和加密安全等特点,实现底层数字货币,中间层数字金融账户体系,覆盖了央行支付体系、商业银行、非银机构等垂直化总分账户体系,同时实现了各国央行的支付清算系统的互联互通,顶层数字身份验证体系等,通过大数据和云计算,实现传统货币体系向数字货币体系的转变。

最早数字货币的出现可以追溯到 1982 年,美国计算机科学家和密码学家 DavidChaum 创立了 DigiCash,同时推出了两种数字货币系统:E-Cash 和 cyberbucks,这两种系统均基于 Chaum 的盲签合约建立的,能保持用户匿名且身份难以被追踪。但当时缺乏足够的技术支持,且不能做到完全匿名,最终得以失败告终。

1996 年,著名肿瘤学家 Douglas Jackson 发起了有真正黄金的支持 E-gold,因此大受欢迎,甚至一度有希望在数百个国家吸引超过 500 万个用户。不幸的是,后来平台持续遭遇黑客攻击并且吸引了大量非法洗钱交易,该公司在 2009 年陷入了困境。

1998 年,一家莫斯科的公司推出了 Web Money 这一种通用数字货币,能够提供广泛的点对点的付款解决方案,涵盖互联网交易平台。它也是少数幸存的尚未加密的数字货币之一。时至今日,该货币仍被数百万人广泛的使用和接受。与此同时,它也可以转换为法定货币,如卢布,美元,英镑,甚至比特币。

2008 年 11 月,中本聪提出比特币的概念,并发布著名论文《比特币,一种点对点的电子现金系统》,文中首次出现区块链,能在不具信任的基础上,建立去中心化的电子交易体系。2009 年 1 月 3 日比特币正式诞生。比特币是一种 P2P 形式的虚拟加密数字货币,采用开源的区块链技术,将交易信息存储在分布式账本中,这使得破解网络几乎成为不可能;另外,其点对点的传输构建了一个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统。此后,比特币系统逐渐成熟,官方又陆续发布了新版本,增加了很多特性。

2013 年,以太币(ether)诞生,它基于以太坊技术衍生出的一种虚拟加密货币,是目前仅次于比特币市值第二高的加密货币。以太币以区块链为基础,跟比特币类似,但使用的 科技 完全不同,是具有开源智慧合约(smart contract)功能的公共区段链平台,双方达成合约条款就能执行。2010 到 2014 年间,比特币多节点挖矿和点点币( PPcoin)诞生,在采矿方面发挥了作用。2013 年 8 月,德国承认比特币的合法化。

以比特币为代表的私人数字货币,虽本质上不具备货币职能,但已对现行的货币与金融体系构成了巨大挑战,为应对这一挑战,各国央行正在积极研发或推行法定数字货币。早在 2013 年 Shoaib et al.就提出官方数字货币的概念,英格兰银行( BOE)2014年发布的报告明确以分布式账本技术( Distributed Ledger Technology,DLT)作为数字货币的分类标准,一类是加密数字货币,即运用分布式账本技术生成的数字货币,并指出比特币是史上第一个加密数字货币;

另一类是非加密数字货币,以瑞波币为典型代表;随后国际清算银行下设的支付和市场基础设施委员会( CPMI)将法定数字货币定义为加密货币,根据存在形式是否基于央行账户,将法定数字货币分为央行数字账户和央行数字货币。根据国际清算银行( BIS)提出的“货币之花”模型,明确了央行数字货币的概念,即央行数字货币是一种数字形式的中央银行货币,且区别于传统金融机构在中央银行保证金账户和清算账户存放的数字资金。

▲“货币之花” 模型

数字货币与政府的关系相当复杂,各国政府既恐惧又好奇。各国对于数字货币的讨论、实验和试点将持续进行,因为如果有经济体开始使用数字货币,那将在全球产生溢出效应,因此各国经济体都将越来越重视这种新的现象和新趋势。

1、美联储 Fedcoin 项目 。 这是一种零售型央行数字货币,可与美元进行等价兑换(即汇率是 1:1)。该货币协议与比特币有诸多相似之处,区别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在 Fedcoin 中,有一个用户(美联储)拥有特殊权限,能够随意创建和撤销账簿使用权。二是发行数量不像比特币那样有一个事先定好的规则,而是可以像现金一样调整发行量。

2、 加拿大央行的 CADcoin 项目 。 这是一种批发型央行数字货币。加拿大央行搭建了一个基于分布式账簿的大额支付系统, CADcoin 是在这个系统中使用的货币。近日在卡尔加里的内部介绍会上,加拿大央行展示了他们正在开发的电子版加元—CAD-Coin。这项代号为“Jasper”的创新初衷是帮助央行通过分布式总账 科技 发行、转移或处臵央行资产。多家加拿大主要的银行,包括加拿大皇家银行、 TD 银行及加拿大帝国商业银行均参与了该项目。

3、 瑞典央行的 eKrona 项目。 目前,瑞典正在逐渐转型为“无现金 社会 ”。数据显示,自 2009 年以来,瑞典纸币及硬币的数量已经下降了 40%,居民更倾向使用银行卡、智能手机和电子钱包来处理日常的各种交易。随着现金使用量持续减少,瑞典央行尝试为民众提供一种不通过零售银行等中介的支付方式。瑞典央行要求, eKrona 必须能够用于小额购买。由于目前尚未确定使用哪种技术, eKrona 有两种可能的形式,一种是存款货币单位(即个人直接在央行开户,而非在商业银行开户),另一种是零售型央行数字货币。

▲海外各国或组织数字货币的最新动态

每个国家的金融体系和货币政策体制不同,是否需要采用央行数字货币利率这一新型货币政策工具,必须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而海外各国又不想失去在数字货币占得一席之地的机会,所以出台的政策法规也是经常变换,时宽时严。

国际清算银行 。2015 年 11 月,国际清算银行发布《DigitalCurrencies》报告,详细介绍了数字货币作为零售支付手段的影响等内容;2018 年 3 月,国际清算银行发布《中央银行数字货币对支付、货币政策和金融稳定的影响》的报告,对中央银行数字货币的发行进行了分析。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2017 年 6 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IMF)发布了一份关于金融 科技 行业发展的报告《Fintech and Financial Services : Initial Considerations》,针对如何有效监管分布式账本技术( DLT)及以其为基础的数字货币提出了建议。2018 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OECD 和 20 国集团 G20 共同发布一份中期报告《数字化带来的税收挑战》,提出要对加密货币和区块链技术形成的数字资产交易信息进行监管。

英国 。英国的财政委员会对加密算法进行了评估,认为他们目前不会对英国的货币或金融稳定构成风险。然而,加密算法确实给投资者带来了风险,任何购买加密算法的人都应该准备好丢掉所有的钱。

日本 。日本作为全球最大的比特币交易市场,日本政府对数字货币的态度可谓是非常积极。从去年开始,日本就免除了数字货币交易的消费税,承认数字货币的合法性和货币属性。2017 年日本开始实施《资金结算法案》,承认数字货币作为支付手段的合法性。之后,日本金融厅( FSA)颁布《支付服务法案》,对数字货币交易所实施全方位监管。所有在日本境内运营的交易所必须获得财政部与 FSA 的牌照授权。

新加坡 。在新加坡政府对金融 科技 “不寻求零风险,不扼杀技术创新”的原则指导下,新加坡积极发展区块链技术,积极推动数字货币的发展,新加坡是亚洲区域内最支持数字货币发展的国家之一。由于新加坡的积极良好的制度环境,多家交易所选择在新加坡开展业务,例如 WBF EXCHANGE 就与新加坡政府合作密切。

2020 年 3 月,新加坡金融管理局( MAS)正式公布关于支付服务经营牌照的豁免企业名单,名单上的实体已取得豁免期内的特定支付服务或数字货币相关支付服务的许可证和经营权,包括阿里巴巴、支付宝、亚马逊等大型机构的新加坡实体均在名单之列。

关于数字货币相关支付服务的豁免许可,包括币安、 OKCoin、 BitStamp、币信、Coinbase、 CoinCola、 TenX、 Upbit、 ZB 等近 200 家公司均可在正式下达牌照前以豁免状态合法运营。

泰国 。为了更好的监管数字货币行业, 2018 年 6 月,泰国颁布了《数字资产法》,宣布为合规加密货币交易所颁发牌照,开始实行牌照化管理。

澳大利亚 。由于金融犯罪不断增加, 2017 年 10 月,澳大利亚通过了《财政法案 2017 年修正案( 2017 措施 6)》, 2017 年底,正式通过了《反洗钱与反恐怖主义融资法案2017 年修正案》,明确了数字货币并不是货币资产,而是价值的电子表现形式。提供数字货币交易业务的机构,必须向澳大利亚交易报告和分析中心( AUSTRAC)提交申请,取得相应监管牌照与准入许可。交易所应根据反洗钱/CTF框架下的制度标准,对业务进行反洗钱和反恐融资评估。违规者将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或 500 英镑罚金,情节严重者,将被判处七年有期徒刑或 2000 英镑罚金。

海外央行数字货币实践的启示 :

1)、 央行应加强对数字货币的监管。数字货币搭载在为更广泛的金融体系服务的基础设施上,从与现有金融体系的链接中获得合法性的外表,这是其明显的特性。在法律法规方面,中央银行的监管应该加强, 将数字货币与实体货币相分离,确保数字货币没有寄生在实体货币上。

中央银行应与商业银行合作,发挥“数字前线”的监管作用,禁止商业银行做出充当“比特币自动取款机”的不道德行为,同时,不允许这些数字货币与整个金融体系现有的基础设施共存,以保障支付系统正常运行。

2)、 技术方面需要加强。应适当地采用数字货币的新技术,来改进国家的金融服务,尤其是在一些新兴市场经济体的支付方面。新兴国家中央银行可能会从区块链和分布式账本技术实施中获得最大收益,主要是因为现有的财务流程和技术系统不是很高效,可以通过实施数字货币或其他基于区块链的应用程序来实现更大的金融包容性,运用分布式账本技术可以提高效率,减少消费(零售)和银行间(批发)层面的跨境支付摩擦。而现金业务完全电子化之后,用户转场手机银行 APP 等线上渠道,那么银行之前的硬件渠道建设也将面临转型的考验。

3)、做好应对冲击的准备。数字货币由于自身的缺陷,不可能取代传统的货币,但其一旦全面发行,所带来的影响和冲击是难以预测的。因此,央行必须积极做好技术进步对金融冲击的相关准备。同时,披着合法外衣的数字货币搭载在为更广泛的金融体系服务的机构和基础设施上,可能形成严重的金融风险,威胁金融系统的稳定, 中央银行必须从公共利益出发做好数字货币带来的各种风险应对工作,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加强对数字货币的监管,规范和引导数字货币及相关技术的发展。

2、 国内数字货币发展历程

人民币作为中国通行流通的央行货币已经历经 71 年。随着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人民币已经逐步实现电子化,迈入 2.0 时代。流通在银行等金融体系内的现金和存款早已通过电子化系统实现数字化,而支付宝、微信支付等第三方移动支付的大规模普及,让流通中的现钞比重逐渐降低。现在国人日常消费几乎不需要使用现钞。移动支付已经改变了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带来快速便捷的支付体验。人们开始畅想未来的“无现金 社会 ”,中国也成为最接近无现金 社会 的国家之一。

但中国的移动支付更多是商业驱动,是一种货币的电子化支付手段,而非真正意义上的数字“人民币” 。从贵金属到纸币替代贵金属充当货币,再到未来的数字化货币,是经济和 科技 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而随着网络通讯技术日益发达、 社会 交易活动日益频繁与活跃,加上民众购物消费习惯的变化及对货币流通安全性的考虑,人们越来越趋向于使用电子银行、电子支付而不愿携带纸币,因此,由央行提供比纸币更快捷、低成本的数字化货币媒介工具,是顺应时代发展之必需。

中国人民银行从 2014 年开始成立专门研究小组研究央行数字货币,至今已有五年。当前央行数字货币( DC/EP)为技术研发过程中的测试内容,数字人民币体系在坚持“央行-商业银行/-货币使用者”双层运营、 M0 替代、可控匿名的前提下,本完成顶层设计、标准制定、功能研发、联调测试等工作, 并遵循稳步、安全、可控、创新、实用原则,先行在深圳、苏州、雄安、成都及未来的冬奥场景进行内部封闭试点测试,以不断优化和完善功能。

▲我国数字货币发展历程

当前我国对于法定数字货币处于内测阶段, DC/EP 采取“中央银行—商业银行”的二元投放体系以及“一币、两库、三中心”运行框架

“一币”指的是央行担保发行的 DC/EP,“两库”是指央行的发行库和商业银行的银行库:DC/EP 首先在央行和商业银行间发生转移,即 DC/EP 的发行与回笼,之后再由商业银转移到居民与企业手中。“三中心”则是 DC/EP 发行与流通的技术保障,包括登记中心、认证中心和大数据分析中心。

其中,登记中心负责记录发行、转移和回笼全过程的登记;认证中心负责对 DC/EP 用户的身份进行集中管理,这是 DC/EP 保证交易匿名性的关键;DC/EP 的一个关键是在于反洗钱、反偷税漏税和反恐怖融资等做出较大改进,大数据中心通过对于支付行为的大数据分析,利用指标监控来达到监管目的:

▲“一币、两库、三中心”运行框架

我国央行选择推出数字货币具有重要的突破性意义,可以说,央行选择推出数字货币不仅是顺应货币演进规律的必然选择,也是保护人民币主权地位的重要举措。具体来看:

1、 顺应数字经济时代的发展浪潮 。由于纸币的发行、运输、存储等各个过程均耗费人力和物力,而随着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到来,货币无纸化可以节省货币的发行和流通成本,给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带来便利。

另外,传统纸币不记名的特点使得监管机构无法掌握纸币的使用流通情况,利用纸币进行偷逃税、洗钱等经济犯罪是现实中无法避免的黑洞。央行数字货币可以实行可控匿名,在保证公民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的同时,当发生违法犯罪事件时,数字货币的来源可追溯。因此,能够有效打击洗钱、逃漏税等违法行为,提升经济交易活动的透明度。

数字货币具备的快速流通性、便捷性、高安全性等特质均是传统纸币所不能比拟的。正如纸质货币最终替代了金属货币一样,货币无纸化也是大势所趋,是货币不断演进的必然结果。目前支付宝、微信、银联支付等已经实现了 M2 范畴的货币无纸化,而央行推出数字货币替代传统的纸币,可以实现 M0 范畴的货币无纸化,顺应了数字经济时代的发展浪潮。当然,所有事物的发展都不是一蹴而就的,货币无纸化也将是一个逐步发展的漫长过程,这也是央行在起初可能只选择推出部分数字货币,替代部分纸币的重要原因。

2、 降低全球美元货币体系的不利影响 。20 世纪 70 年代布雷顿森林体系瓦解后,货币发行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美国凭借强大的军事、经济能力使美元成为全球最主要的储备货币。但美元在执行世界货币职能的过程中,美国获取了诸多经济利益的同时,也可能给其他国家经济造成各种负面影响,最明显的例子即美国可以通过发行美元向世界征收通货膨胀税。

而且,当今世界的三大金融系统 SWIFT、CHIPS、Fedwire 均被美国一家独揽, 不论是美元、欧元、日元还是人民币,美国都可以实时获取各国货币的资金交易信息,美国利用该金系统对许多国家和企业进行制裁的行为屡见不鲜,欧洲与其他国家怨声载道。目前,除了中国之外,欧盟、日本、俄罗斯等国家都在研究如何构建数字货币支付网络,以推动“去美元化”进程。

3、保护货币主权,推进人民币国际化 。2019 年 6 月,Facebook 发布 Libra 白皮书,试图打造一种超主权的“世界货币”。Libra 以区块链技术为基础,以一篮子银行存款和短期政府债券为储备资产,为Libra 稳定币增信,最大限度地降低币值波动风险,其使命是“建立一套简单的、无国界的货币和为数十亿人服务的金融基础设施”。其中,一篮子货币中美元占50%,欧元占 18%,日元、英镑和新加坡元分别占 14%、11%和 7%,但是没有人民币。

由于 Facebook 在全球拥有 23 亿的用户,若 Libra 成功被广泛使用,Libra 跨境资金流动将不受限制,这也意味着在非储备国家可以随意使用 Libra 进行支付,那么,非储备货币国家的货币主权地位势必会受到影响。对于中国而言,人民币和外汇管理均会受到冲击,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也将受阻。因此,中国必须未雨绸缪,我国央行发行数字货币便是应对 Libra 的重要举措。

比特币犯罪研究论文

为什么会成为洗钱犯罪的新手段?具体原因如下:

为什么会成为洗钱犯罪的新手段?,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这种犯罪手段难以第一时间内追查,难以从根本上去管制,难以根治。这些所谓的虚拟货币其实本身不存在什么犯罪性质,意义其实跟基金亦或是股票之类的很类似,犯罪的是一些利用这些虚拟货币打幌子的人或团伙,至于这些人都是通过什么办法来进行的这个大家都知道,就是盘。这就是第一点。

其次就是我们上面所说的盘,这些犯罪嫌疑人通常都是将服务器架设在国外甚至一些不属于中国的地方,但偏偏又还是虚拟服务器,所以一旦赚的钱的钱够多了,撤掉服务器走人,就可以做到“不留痕迹干净利落”的地步,而贪便宜谁又没有这样的习惯呢?如果是在网络上,用户量更大,这些犯罪嫌疑人通过网络来分裂传播,通过网络去利用人心,通过网络去洗钱。

那么我们最好的办法自然就是学会自我控制,与此同时学会抵制和拒绝网上那些说的天花乱坠的诱惑,要知道要明白天上不会掉馅饼这个道理,往往在网络上容易吃亏和上当的人大多数都是自控能力差,抵制不住诱惑的人,而这一类人也同样成为了犯罪嫌疑人的定向目标,成为了犯罪嫌疑人心头肉。所以说到这,面对这些不碰就不怕吃亏的陷阱,我们最好的办法就是自控自律,决绝诱惑,抵制犯罪行为,人人有责。

综上所述,不知道大家对此有什么不一样的看法?欢迎补充讨论,欢迎关注提问!

比特币它最基本的功能就是没有中间机构的 P2P ,或者说的更专业一点,比特币就是一个去中心化的 P2P。

比特币比特币(英语:Bitcoin),是一种全球通用的共识主动性加密电子货币[5][6][7][8]。比特币比特币用户端程式中常见的标识比特币用户端程式中常见的标识使用地 全球通胀率 有限发行(按照等比数列,发行速度每4年减半,直到2140年,总量接近2100万)单位 1 比特币(Bitcoins,BTC)102 比特分(Bitcent,cBTC)103 毫比特(Milli-Bitcoins,mBTC)106 微比特(Micro-Bitcoins,μBTC)108 聪(satoshi)[1]符号 BTC、XBT[2]、BitcoinSign.svg、[3][4]比特币也是一种对等网路支付系统和虚拟计价工具[9],被一些人称为数位货币,最早在2009年由化名的开发者中本聪以开源软体形式推出。由於其采用密码技术来控制货币的生产和转移,因此比特币也被认为是一种加密电子货币(英语:Cryptocurrency)(Cryptocurrency)[10][11]。在一般情况下,首字大写的「Bitcoin」是指其所使用的科技和网路,而首字小写的「bitcoin」才是指货币本身[12]。比特币是经由一种称为「挖矿」的过程产生,参与者透过处理交易验证和记录来获取作为手续费的比特币,或取得新产出的比特币[13]。使用者利用个人电脑、行动装置或网路上的电子钱包软体来交易比特币。比特币可经由挖矿取得,也可用来交换货物、服务,以及其他货币[14]。概念更多资料:比特币协议作为记账系统,比特币不由中央发行机构发行新钱、维护交易,这些工作由网络合作完成,由数字加密算法保证交易安全。交易记录以被全体网络计算机收录维护。在每笔交易前,钱币的有效性都必须经过检验确认。作为记账单位,比特币的最小单位是 0.00000001 比特币,称为1“聪”。如有必要,也可以修改协议将其分割为更小的单位,以保证其流通方便。 最终流通中的比特币将总是略低于2100万个(假定其他参数不变)。区块链区块链(Blockchain)比特币的一个重要概念,该概念在中本聪的白皮书中提出,区块链是一串使用密码学方法相关联产生的数据块(称为“区块”,block)。新增的数据块总能链接到上一个区块,即整条区块链的尾部。比特币对等网络将所有的交易历史都储存在“区块链”(blockchain)中,所以区块链可以看作记录着比特币交易的账本。区块链是一群分散的用户端节点,并由所有参与者组成的分布式数据库,是对所有比特币交易历史的记录[15]。中本聪预计,当数据量增大之后,用户端希望这些数据并不全部储存自己的节点中。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他采用引入散列函数机制。这样用户端将能够自动剔除掉那些自己永远用不到的部分,比方说极为早期的一些比特币交易记录。中本聪创造了比特币系统的第一个区块,即「创世区块」,并附有一句“The Times 03/Jan/2009 Chancellor on brink of second bailout for banks”,而这句是当天泰晤士报当天的头版文章标题。确认一项交易的过程,是由解决一系列计算难题的工作量证明机制来实现的。工作量证明机制要求电脑的计算能力为某个有限值的情况下,需要运算一定的时间才能解决,这就使得攻击者无法重写交易历史,除非他能够拥有比其比特币对等网络系统更强大的计算能力,从而能以更快地速度产生区块链。工作量证明机制的难度由系统自动调节,所以新区块的生成平均需时10分钟。整个比特币P2P对等网络的节点都会自动检测交易和区块的有效性,并忽略任何违背规则的交易和区块,比如那些产生错误数量的区块,或多次发送同一份额比特币的交易行为。参与处理区块的用户端可以得到一定量新发行的比特币,以及相关的交易手续费。为了得到这些新产生的比特币,参与处理区块的用户端需要付出大量的时间和计算力(为此社会有专业挖矿机替代电脑等其他低配的网络设配),这个过程非常类似于挖矿,因此中本聪将数据处理者命名为“矿工”,将数据处理活动称之为“挖矿”。这些新产生出来的比特币可以报偿系统中的数据处理者,他们的计算工作为比特币对等网络的正常运作提供了保障。通过挖矿,比特币系统也向全球经济注入了革命性货币。有鉴于此,其他类似竞争币都是用了相同的理念去处理端间交易数据,只是在工作量证明机制上进行调整,如采用权益证明(Prove of Service)和Script算法等。钱包“比特币钱包”使用户可以检查、储存、花费其持有的比特币,其形式多种多样,功能可繁可简, 它可以是遵守比特币协议运行的各种工具,如电脑客户端、手机客户端、网站服务、专用设备,也可以只是存储着比特币私钥的介质,如一张纸、一段暗号、一张U盘、一个文件,因

因为它是一种虚拟货币。成为犯罪分子洗钱的手段。从中牟取暴力。这样的行为触犯了我国的法律。

比特币的法律问题研究论文

比特币比特币(英语:Bitcoin),是一种全球通用的共识主动性加密电子货币[5][6][7][8]。比特币比特币用户端程式中常见的标识比特币用户端程式中常见的标识使用地 全球通胀率 有限发行(按照等比数列,发行速度每4年减半,直到2140年,总量接近2100万)单位 1 比特币(Bitcoins,BTC)102 比特分(Bitcent,cBTC)103 毫比特(Milli-Bitcoins,mBTC)106 微比特(Micro-Bitcoins,μBTC)108 聪(satoshi)[1]符号 BTC、XBT[2]、BitcoinSign.svg、[3][4]比特币也是一种对等网路支付系统和虚拟计价工具[9],被一些人称为数位货币,最早在2009年由化名的开发者中本聪以开源软体形式推出。由於其采用密码技术来控制货币的生产和转移,因此比特币也被认为是一种加密电子货币(英语:Cryptocurrency)(Cryptocurrency)[10][11]。在一般情况下,首字大写的「Bitcoin」是指其所使用的科技和网路,而首字小写的「bitcoin」才是指货币本身[12]。比特币是经由一种称为「挖矿」的过程产生,参与者透过处理交易验证和记录来获取作为手续费的比特币,或取得新产出的比特币[13]。使用者利用个人电脑、行动装置或网路上的电子钱包软体来交易比特币。比特币可经由挖矿取得,也可用来交换货物、服务,以及其他货币[14]。概念更多资料:比特币协议作为记账系统,比特币不由中央发行机构发行新钱、维护交易,这些工作由网络合作完成,由数字加密算法保证交易安全。交易记录以被全体网络计算机收录维护。在每笔交易前,钱币的有效性都必须经过检验确认。作为记账单位,比特币的最小单位是 0.00000001 比特币,称为1“聪”。如有必要,也可以修改协议将其分割为更小的单位,以保证其流通方便。 最终流通中的比特币将总是略低于2100万个(假定其他参数不变)。区块链区块链(Blockchain)比特币的一个重要概念,该概念在中本聪的白皮书中提出,区块链是一串使用密码学方法相关联产生的数据块(称为“区块”,block)。新增的数据块总能链接到上一个区块,即整条区块链的尾部。比特币对等网络将所有的交易历史都储存在“区块链”(blockchain)中,所以区块链可以看作记录着比特币交易的账本。区块链是一群分散的用户端节点,并由所有参与者组成的分布式数据库,是对所有比特币交易历史的记录[15]。中本聪预计,当数据量增大之后,用户端希望这些数据并不全部储存自己的节点中。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他采用引入散列函数机制。这样用户端将能够自动剔除掉那些自己永远用不到的部分,比方说极为早期的一些比特币交易记录。中本聪创造了比特币系统的第一个区块,即「创世区块」,并附有一句“The Times 03/Jan/2009 Chancellor on brink of second bailout for banks”,而这句是当天泰晤士报当天的头版文章标题。确认一项交易的过程,是由解决一系列计算难题的工作量证明机制来实现的。工作量证明机制要求电脑的计算能力为某个有限值的情况下,需要运算一定的时间才能解决,这就使得攻击者无法重写交易历史,除非他能够拥有比其比特币对等网络系统更强大的计算能力,从而能以更快地速度产生区块链。工作量证明机制的难度由系统自动调节,所以新区块的生成平均需时10分钟。整个比特币P2P对等网络的节点都会自动检测交易和区块的有效性,并忽略任何违背规则的交易和区块,比如那些产生错误数量的区块,或多次发送同一份额比特币的交易行为。参与处理区块的用户端可以得到一定量新发行的比特币,以及相关的交易手续费。为了得到这些新产生的比特币,参与处理区块的用户端需要付出大量的时间和计算力(为此社会有专业挖矿机替代电脑等其他低配的网络设配),这个过程非常类似于挖矿,因此中本聪将数据处理者命名为“矿工”,将数据处理活动称之为“挖矿”。这些新产生出来的比特币可以报偿系统中的数据处理者,他们的计算工作为比特币对等网络的正常运作提供了保障。通过挖矿,比特币系统也向全球经济注入了革命性货币。有鉴于此,其他类似竞争币都是用了相同的理念去处理端间交易数据,只是在工作量证明机制上进行调整,如采用权益证明(Prove of Service)和Script算法等。钱包“比特币钱包”使用户可以检查、储存、花费其持有的比特币,其形式多种多样,功能可繁可简, 它可以是遵守比特币协议运行的各种工具,如电脑客户端、手机客户端、网站服务、专用设备,也可以只是存储着比特币私钥的介质,如一张纸、一段暗号、一张U盘、一个文件,因

比特币是一种P2P形式的数字货币,同时,比特币也是区块链技术的第一个应用。随着2008年第一枚比特币的诞生至今,比特币的发展趋向成熟,不断获得投资人的青睐。同时,比特币的价格也充满起伏。我国法律允许比特币的存在,但禁止比特币交易。拓展资料:我国范围内有比特币存在,单纯持有比特币是不违法的,只是我国已经限制了比特币的交易,一般只能在个体之间交易转让,不允许公开向公众发售。但是比特币投资在高收益的表象下也存在着非常大的法律风险。因为比特币仅仅是一种技术和方法,不存在是否是的说法,但不同的比特币投资根据其形式不同,有可能是,更有可能涉及违法犯罪。首先,由于其缺乏监管,其流通交易形式大多和证券的发行、上市类似,并且存在设立交易所进行交易的行为。其交易流程,交易结果等不透明,遇到问题难以规制。而且其价格形成机制不透明,交易价格大起大落,容易让投资者蒙受巨额损失。其次,其本身未经过央行认可,在国内不能当做货币使用,一旦遭遇政策监管,很可能遇到无人接盘价格一落千丈的风险,物权法也没有明确保护数字币的相应条款,因此,炒作比特币相当于在寒冬中裸奔,是非常危险的。最后,比特币虽然不违法,但也不排除其作为监管之外的货币,被少数分子及非法集资分子利用,作为违法犯罪和洗钱的工具。因此建议慎重参与比特币投资,以免造成难以挽回的风险。

浅谈无效合同的情形及后果合同无效的情形:我国《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具体而言:(一)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根据《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8条之规定,所谓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是在受欺诈人因欺诈行为发生错误认识而作意思表示的基础上产生的。因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是行为人在他方有意的欺诈下陷于某种错误认识而为的民事行为。构成欺诈应具备如下条件:一是必须有欺诈人的欺诈行为。欺诈行为是能使受欺诈人陷于某种错误,加深错误或保持错误的行为。主要表现情形有三种,即捏造虚伪的事实、隐匿真实的事实、变更真实的事实。二是必须有欺诈人的欺诈故意。欺诈故意是由于欺诈人的欺诈行为而使他人陷于错误,并基于此错误而为意思表示的故意。三是必须有受欺诈人因欺诈人的欺诈行为而陷入的错误。这里所说的“错误”,是指对合同内容及其他重要情况的认识缺陷。传统民法认为,构成欺诈必须由受欺诈人陷入错误这一事实,受欺诈人未陷入错误,虽欺诈人有欺诈故意及行为,在民法上不发生欺诈的法律后果。四是必须有受欺诈人因错误而为的意思表示。所谓受欺诈人因错误而为的意思表示,即错误与意思表示之间有因果关系。错误的认识必须是进行意思表示的直接动因,才能构成欺诈。五是欺诈是违反了民事活动应当遵循的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要求人们在民事活动中讲究信用,恪守诺言,诚实不欺,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根据《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9条的规定,所谓胁迫,是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相对方作出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胁迫也是影响合同效力的原因之一。胁迫构成应当具备如下条件:一是必须是胁迫人的胁迫行为。所谓胁迫行为是胁迫人对受胁迫人表示施加危害的行为。胁迫行为在《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9条已规定清楚。二是必须有胁迫人的胁迫故意。所谓胁迫故意,是指胁迫人有使表意人(受胁迫人)发生恐怖,且因恐怖而为一定意思表示的意思。即包含两层含义:须有使受胁迫人陷于恐怖的意思和须有受胁迫人因恐怖而为一定意思表示的意思。三是胁迫系属不法。所谓不法,情形有三种:有目的为不法,手段也为不法者;目的为合法,手段为不法者;手段为合法,而目的为不法者。四是须有受胁迫人因胁迫而发生恐怖,即受胁迫人意识到自己或亲友的某种利益将蒙受较大危害而产生恐怖、恐惧的心理。若受胁迫人并未因胁迫而发生恐怖,虽发生恐怖但其恐怖并非因胁迫而发生,都不构成胁迫。五是须有受胁迫人因恐怖而为意思表示,即恐怖和意思表示之间有因果系,这种因果关系构成,只需要受胁迫人在主观上是基于恐怖而为意思表示即可。只有同时具备上述五个要件,方可构成胁迫。依《合同法》第52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合同,只有在有损国家利益时,该合同才为无效。(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所谓恶意串通,是指当事人为实现某种目的,串通一气,共同实施订方合同的民事行为,造成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损害的违法行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司法实践中并不少见,诸如,债务人为规避强制执行,而与相对方订立虚伪的买卖合同、虚伪抵押合同或虚伪赠与合同等;代理人与第三人勾结而订立合同,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行为,亦为典型的恶意串通行为。该类合同损害了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因而也具有违法性,对社会危害也大、是故,《合同法》将《民法通则》第58条第1款第(4)项所规定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无效,纳入到无效合同之中,以维护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维护正常的合同交易。恶意串通而订立的合同,其构成要件是:一是当事人在主观上具有恶意性。即明知或者知其行为会造成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损害,而故意为之。二是当事人之间具有串通性。串通是指相互串连、勾通,使当事人之间在行为的动机、目的、行为以及行为的结果上达成一致,使共同的目的得到实现。在实现非法目的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后,当事人约定互相配合或者共同实施该种合同行为。三是双方当事人串通实施的行为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恶意串通的结果,应当是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受到损害。法律并不禁止当事人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中获得利益。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谋求自己的利益的同时而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的时候,法律就要进行干预。恶意串通所订立的合同,是绝对无效的合同,不能按照《合同法》第58条规定的一般的绝对无效合同的原则处理,而是按照《合同法》第59条的规定,将双方当事人因该合同所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或者返还集体或者个人。(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也称为隐匿行为,是指当事人通过实施合法的行为来掩盖其真实的非法目的,或者实施的行为在形式上是合法的,但是在内容上是非法的行为。当事人实施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当事人在行为的外在表现形式上,并不是违反法律的。但是这个形式并不是当事人所要达到的目的,不是当事人的真实意图,而是通过这样的合法形式,来掩盖和达到其真实的非法目的。因此,对于这种隐匿行为,应当区分其外在形式与真实意图,准确认定当事人所实施的合同行为的效力。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而订立的合同,应当具备下列要件:一是当事人所要达到的真实目的或者其手段必须是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所禁止的;二是合同的当事人具有规避法律的故意;三是当事人为规避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采用了合法的形式对非法目的进行了掩盖。(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在法律、行政法规无明确规定,但合同又明显地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时,可以适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条款确认合同无效。(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订约目的、订约内容都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合同法解释》第4条明确规定:“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需要说明的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的合同,当事人在主观上是故意所为,还是过失所致,均则非所问。只要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则就确认该合同无效。笔者认为根据《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精神,对无效合同的确认原则可概括为:法律、行政法规明文规定合同为无效的,则该合同无效;反之,则了合同有效。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一)合同无效追溯既往的效力我国《合同法》第56条规定:“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由此可见,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以后,其结果是该合同自始无效。这就是合同无效的溯及既往的效力。无论是绝对无效的合同还是相对无效的合同,均是如此。在司法实践中,有些合同的部分内容无效,而其他能够独立存在的部分的内容仍符合有效要件时,那么无效部分被确认无效后有效部分继续有效,但其前提是有效部分能够独立存在,其与无效部分并无牵连关系,如果确认合同部分无效将影响有效部分的效力时,合同仍应当全部无效。)如在买卖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约定金担保条款时,若约定定金的比例超过合同总标的额的20%时,则超过部分无效,而并非是定金条款全部无效。此即为合同部分无效。又如行为人为倒卖金银、枪支弹药而订立的合同,该合同内容在性质上已根本违反了法律规定,因而应确认整个合同无效。(二)合同无效不影响解决争议条款的效力《合同法》第57条规定:“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认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面的条款的效力。”该条款表明,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具有相对独立性,不因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而失去其效力。“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主要包括如下儿种形式:一是仲裁条款。仲裁条款是仲裁协议的一种表现形式,是当事人在合同约定的用仲裁方式解决双方争议的条款。我国对合同争议采取或裁或审制度,仲裁条款有排除诉讼管辖的效力。二是选择受诉法院的条款。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三是选择检验、鉴定机构的条款。四是法律适用条款。五是关于协商解决争议的条款。(三)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合同法》关于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规定了两个条文。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第59条规定:“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1.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以后,对已经交付给对方的财产,享有返还财产的请求权,对方当事人对于已经接受的财产负有返还财产的义务。返还财产有以下两种形式:第一,单方返还。单方返还,是指有一方当事人依据无效合同从对方当事人处接受了财产,该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返还财产;或者虽然双方当事人均从对方处接受了财产,但是一方没有违法行为,另一方有故意违法行为,无违法行为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而有故意违法行为的一方当事人无权请求返还财产,其被对方当事人占有的财产,应当依法上缴国库。单方返还就是将一方当事人占有的对方当事人的财产,返还给对方,返还的应是原物,原来交付的货币,返还的就应当是货币;原来交付的是财物,就应当返还财物。第二,双方返还。双方返还,是在双方当事人都从对方接受了给付的财产,则将双方当事人的财产都返还给对方接受的是财物,就返还财物;接受的是货币,就返还货币如果双方当事人故意违法,则应当将双方当事人从对方得到的财产全部收归国库。2.折价补偿。折价补偿是在因无效合同所取得的对方当事人人的财产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时,按照所取得的财产的价值进行折算,以金钱的方式对对方当事人进行补偿的责任形式。3.赔偿损失:根据《合同法》第58条之规定,当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如果由于一方或者双方的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还要承担损害赔偿贪任。此种损害赔偿责任应具备以下构成要件:(1)有损害事实存在(2)赔偿义务人具有过错。这是损害赔偿的重要要件。(3)过错行为与遭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如果合同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依第58条的规定,双方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即适用过错的程度,如一方的过错为主要原因,另一方为次要原因,则前者责任大于后者;此所谓过错的性质如一方系故意,另一方系过失,故意一方的责任应大于过失一方的责任。因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一方当事人因此受到损失,另一方当事人对此有过错时,应赔偿受害人的损失,这种赔偿责任是基于缔约过失责任而发生的。这里的“损失”应以实际已经发生的损失为限,不应当赔偿期待利益,因为无效合同的处理以恢复原状为原则。4. 非民事性后果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后,除发生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民事性法律后果外,在特殊情况下还发生非民事性后果。《合同法》第59条具体规定了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发生追缴财产的法律后果,即将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所取得的财产追追缴回来,收归国家或返还给受损失的集体、第三人。收归国有不是一种民法救济手段,而是公法上的救济手段;一般称为非民法上的法律后果。依《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对《民法通则》第61条第2款“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的解释,应追缴财产包括双方当事人已经取得的财产和约定取得的财产,体现了法律对行为人故意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范的惩戒。

比特币论文范文

2013年4月1日

比特币,英文名BitCoin,是一种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数字货币,由一串串计算机生成的复杂代码组成。和人民币的¥、美元的$一样,比特币也有自己的符号,下图的那个“B”。

比特币的发明人,是中本聪。中本聪(英语:Satoshi Nakamoto),是比特币协议及其相关软件Bitcoin-Qt的创造者。他于2008年发表了一篇名为《比特币:一种点对点式的电子现金系统》(Bitcoin: A Peer-to-Peer Electronic Cash System)的论文,描述了一种被他称为“比特币”的电子货币及其算法。

2009年,他发布了首个比特币软件,并正式启动了比特币金融系统。

2010年,他逐渐淡出并将项目移交给比特币社区的其他成员。

中本聪据信持有约一百万个比特币。如果按每个比特币2W美元,其身价一度达到200亿美元。到现在为止,他的真实身份仍然不为外界所知,也就是说,没有人知道中本聪到底是谁。

比特币的出现时间是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之后。其实,在此之前,很多人已经进行了电子货币、数字货币和虚拟货币的尝试,但都没有成功,既有技术方面的原因,也有社会环境和经济背景方面的原因。而某种程度上说,正是2008年的金融危机,催生了比特币。

这个的话应该很简单,你就让自己做都可以了,你要自己多的话你就可以变聪明了

比特币的资产属性,很复杂。

1、它像黄金:具有财富储存价值;

2、它像货币:具有支付和流通功能,跨国转账很方便;

3、它像股权:能享受数字经济带来的收益,,同时也承担亏损。

你可以用它当货币,也可以当黄金,更可以当股权,在于你想干什么。。币易平台上的其他精品币种,说白了也是这样,属性复杂,重要看你把他当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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