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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袭毕业论文被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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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袭毕业论文被开除

可能会被举报,如果属实会被撤销学位。

如湖南师范大学的这篇硕士学位论文,目前就被人举报了。

1、学业影响如果是无意抄袭,在此之前没有违规,大部分学校会降低学生的分数或者让他们不及格,甚至有必要参加关于抄袭和如何防止抄袭的研讨会,有的学校还会给予纪律处分。如果你故意抄袭(比如复制粘贴文字或者不引用材料解释其他作者观点),你将面临无法完成作业或者课程,学校会给你纪律处分,甚至有可能被停学或者开除学籍,有的学校甚至会取消学生的学位,毕业后长期有效。2、职业影响抄袭可能会存档,对你的职业生涯会有长期影响。对于学术领域或其他以研究为主的专业领域,抄袭可能会严重影响个人职业发展。不仅会影响声誉,还会导致科研经费甚至职位的流失。例如,一名研究人员试图在《韩国医学杂志》上发表一篇论文,但该论文涉嫌抄袭。一旦被发现,研究人员将被禁止向该杂志投稿五年。此外,2014年,在美国陆军战争学院获得硕士学位的美国参议员约翰·沃尔什最后一篇论文被抄袭,被迫退出大选。最后,战争学院根据其既定程序调查学术不端行为,取消沃尔什的硕士学位,并通过抄袭检测软件检查沃尔什的论文。

最近,湖南大学一位学生全文抄袭论文的事情在网上传播的沸沸扬扬,对此,湖南大学在官方微博上也回应了,称收到相关举报后,也成立了专门的工作组开展调查,发现这位学生的硕士学位论文确实构成了学术不端的行为,涉嫌抄袭,已经撤销了这位学生的硕士学位以及导师的指导教师资格。

抄袭论文的事情非常严重,当然也需要承担严重的后果。首先,一旦发现论文的内容有抄袭的嫌疑,那么指导老师会把论文打回,学生需要重写,这也会影响毕业的时间,没有达标的论文,学校一般都会用延长毕业时间的方式进行处理,这也会影响学生的学业进度以及实习时间,也会对个人产生不良影响。其次,严重的话,也会取消学位,如果事件被爆出来的话,不仅会降低自身的信誉度,还会危害到学校的形象,一般学校都会有相应的行政处罚,比如论文不合格,那么就无法授予相对应的学位。最后,如果被发现侵犯了著作权,那么就要负法律责任,很可能被认为是剽窃他人的劳动成果,这样的话,事情就非常的麻烦,一旦被原作者起诉,那么很可能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甚至是法律责任。

由此看来,学生抄袭论文的事情非常严重,学校对学术不端的行为零容忍,并且加强管理,绝不姑息这种行为。不仅仅是湖南大学,对此事情非常的重视,每个学校对于论文造假都采取了非常严格的处罚方案,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抄袭论文的学生。

我觉得这件事情可以给广大学生敲响警钟,让每一位学生都要好好学习,靠自己的努力完成论文才是关键,杜绝一切抄袭事件。

论文的抄袭会让你身败名裂的,如果别人追究起来的话,你会很尴尬的,也会让你的名义扫地。

研究生论文抄袭被开除

湖南大学深夜通报论文抄袭事件,学校方面已经撤销了涉事学生硕士学位。这一个处分,在我看来很有必要,充分尊重了论文原作者,也能够起到“杀一儆百”良好效果。学术抄袭造假,这样的事情零容忍,如不严肃处罚,将会对更多人,造成危害和影响。

从一名小学生,一步步成长为研究生,获得硕士学位,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就当下的社会来讲,硕士毕业生已经是天之骄子,能够让自己在同龄人中脱颖而出,获得更好的工作和收入。

如果硕士毕业生的论文,依靠抄袭得来,我想这是对原著作者最大的不公,也让人严重怀该硕士毕业生的水平。这样一个情况,在答辩时候没有被发现,说明学校的管理,也存在漏洞和不足。

现在取消这名毕业生的硕士学位,在我个人看来处罚得当,没有了硕士学位,对于抄袭者来讲,人生将受到重要影响。而抄袭这样一件事情,也会成为其一生挥之不去的梦魇。

研究生作为高学历人才,在毕业答辩时候,应该依靠自身能力,以及硕士生导师指导,用自己所学知识,缔造一篇属于自己的论文。而不是通过剽窃他人劳动成果,用浑水摸鱼方式过关。

学术造假和抄袭,这样的行为影响恶劣。如果不严肃处理,就会让更多人,抱有这样侥幸心理,用同样方式,来获取高学历。

对这样的事情,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就能够起到杀一儆百效果。对后来的学者,有很好的警示和教育作用。

涉事的这位学生,自己走完了人生中的99步,却输在了最后一步。这样一个情况,令人惋惜不已。

合理,因为教育部明文要求不得抄袭,所以是大家论文不能抄袭,要自己动手去写,不要冒险。

这个处分没有问题,这样做肯定是违规的,这个处分是根据当时的情况,合理的做出的决定。

这个处分是很正常的,这个行为是非常恶劣的,对学术是非常不尊重的,所以撤销很正常。

毕业论文抄袭被开除学籍案例

什么后果?后果已经出来了,法院判决其停止侵权并公开道歉,赔偿了11.5万元。

其实原告黄阳阳(现就职于某律所,爱丁堡大学博士)为“博士论文被抄袭”这个事坚持了11年,终于维权成功,实属不易啊。

黄阳阳曾在爱丁堡大学读博,王超曾在港城大读博,两人时常通过邮件进行学术交流。2011年,黄阳阳在撰写博士论文期间发现,此时王超已经从港城大毕业,其发表的博士论文有很多内容和自己的论文草稿高度相似甚至相同,这或许是因为黄阳阳曾经把论文草稿发给了王超。

王超给黄阳阳发的邮件

王超给黄阳阳发的邮件

2013年,黄阳阳开始向港城大投诉王超论文抄袭一事,港城大也认定了王超论文剽窃,论文也被移除了学校官网。我去,就这样处理吗?是个正常人都会觉得处理太轻,何况是博士黄阳阳,于是就将王超起诉到法院,一审、二审均胜诉。

2022年6月23日,二审维持一审判决,认为王超博士的论文剽窃了黄阳阳的论文观点,侵犯了发表权、署名权、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判王超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登报公开致歉,并赔偿11.5万元。

这样的判决属于民事责任,法院判决是完全合理的,根据《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关于如何认定抄袭行为给某某市版权局的答复》中将“抄袭”定义为“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发表”。

论文属于文字作品,而我国《著作权法》有规定,作者对自己的论文有完整的著作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及获得报酬权等。

论文剽窃从《著作权法》来看,肯定是作品剽窃行为,王超教授没有经过原作者同意,摘抄、复制原论文内容,这不是很明显嘛,侵犯著作权。《著作权法》第47条规定,剽窃他人文字作品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民事责任已经承担了,但论文剽窃还涉及到行政责任,而学校目前还没有做出任何行政处罚或处分,只是暂停了王超的教学工作,也可能在调查。

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第3条中规定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其中一条就是“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

发现作假怎么处理呢?第7条规定,申请学位的论文如果出现剽窃等情形,学位授予单位可以取消其申请资格;如果已经获得学位了,学位授予单位可以依法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其学位证书。而且要向社会公布。从处决当日开始起至少3年内,各学位授予单位不能再接受剽窃人的学位申请。

还有要说明的是,学位申请人员如果是在读学生,那么学校或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学籍的处分;如果是在职人员,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纪律处分,还要通报所在单位。

如果按照这样的规定,学校是不是应该给予王超教授行政责任,撤销其博士学位是不是合情合理,而且要公之于众。

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都在不断完善,现在咱们国家对论文剽窃在法律、法规层面都有明确的判定标准,按这些标准来完全没毛病,既然剽窃人家论文就应该要承担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如果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再说了,法院已经判了,学校是不是该回应一下了。

合理。湖南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软件工程专业2018届毕业生侯伟的硕士学位论文涉嫌全文抄袭,重复率接近100%。 这种行为是严重的学术不端行为,不仅是在道德上的不诚信,更是在学术上的不诚实。硕士生应该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学术素养,通过这种抄袭行为获得硕士学位,是不可能令人接受的。校方理应撤销其硕士学位 。

受到了严重的处罚,他的成绩被取消了,他的论文也被吊销了,他的导师之后也会受到检查。

北京大学女博士于艳茹因涉嫌论文抄袭被母校撤销博士学位一事尚未尘埃落定。

6月初,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市一中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北京大学作出的撤销于艳茹博士学位决定程序违法,亦缺乏明确法律依据,撤销之前北大作出的撤销学位的决定,同时驳回了于艳茹要求恢复其博士学位证书法律效力的诉讼请求,认为这一诉求“不属于本案审理范围”。

“于艳茹案”是我国首个因涉嫌论文抄袭导致博士学位被撤销的行政诉讼案件,记者一直关注此事进展,终审判决后,记者曾辗转联系上了于艳茹,但她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一审:北大撤销学位程序违法,不支持恢复学位诉求

于艳茹是北京大学历史学系2008级博士研究生,2013年7月5日,她从北京大学毕业,并取得历史学博士学位。随后,她考入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

2013年1月,在读博期间,她将撰写的论文《1775年法国大众新闻业的“投石党运动”》(以下简称《运动》)向《国际新闻界》杂志社投稿。

同年5月,临近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她提交了答辩申请书及科研统计表,《运动》被她作为科研成果列入答辩申请书,注明“《国际新闻界》于2013年3月18日接收,待发”。

当时,连同《运动》提交的还有她已发表在核心期刊的4篇论文及其他3篇未发表的论文。

2013年7月23日,在于艳茹拿到博士学位,毕业18天后,《国际新闻界》才刊登了《运动》一文。

时隔一年多后的2014年8月17日,《国际新闻界》发布公告称,于艳茹在《运动》中大段翻译原作者的论文,直接采用原作者引用的文献作为注释,其行为已构成严重抄袭。

随后,北京大学成立专家调查小组调查于艳茹涉嫌抄袭一事。2015年1月9日,经北京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后,北京大学作出撤销于艳茹博士学位的决定,称其在校期间发表的《运动》存在严重抄袭。

北京大学称,依据学位条例、《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北京大学研究生基本学术规范》等规定,决定撤销其博士学位,收回学位证书。

于艳茹不服,相继向北京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提出了申诉,均未获支持。2015年7月,她将北京大学告上法庭,请求法院撤销北京大学作出的撤销决定,并判令恢复其博士学位证书的法律效力。

今年1月17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淀法院”)经审理认为,北京大学作出的撤销决定有违正当程序原则,适用法律亦存有不当之处,判决撤销北京大学作出的撤销决定,由北京大学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海淀法院认为,学位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虽然未对撤销博士学位的程序作出明确规定,但撤销博士学位涉及相对人重大切身利益,是对取得博士学位人员获得的相应学术水平作出否定,对相对人合法权益产生极其重大的影响。因此,北京大学在作出被诉撤销决定之前,应当遵循正当程序原则,充分听取于艳茹的陈述和申辩,保障于艳茹享有相应的权利。

本案中,北京大学虽然在调查初期与于艳茹进行过一次约谈,但此次约谈系调查程序。北京大学在作出撤销决定前未充分听取于艳茹的陈述和申辩,因此,作出的撤销决定有违正当程序原则。

此外,海淀法院还认为,北京大学作出的撤销决定中仅载明依据学位条例、《北京大学研究生基本学术规范》等规定,未明确具体条款,故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适用法律亦存有不当之处。

一审判决驳回了于艳茹要求恢复其博士学位证书法律效力的诉讼请求,称不属于本案审理范围。

一审判决后,北京大学向北京市一中院提出上诉。

二审:即便没有规定,也应保证程序公正

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检索到了北京市一中院的终审判决书, 判决书显示,北京大学在上诉中提出了三条理由: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学校在作出撤销学位决定之前必须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与申辩;约谈属于调查程序,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向于艳茹提及最终处理结果的问题;尽管撤销决定中没有列明具体法律条文,但这不表明相关的法律依据不存在。

北京市一中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北京大学作出撤销决定时是否应当适用正当程序原则;北京大学作出撤销决定的程序是否符合正当程序原则;北京大学作出撤销决定时适用法律是否准确。

针对第一个焦点,北京市一中院认为,正当程序原则的要义在于,作出任何使他人遭受不利影响的行使权力的决定前,应当听取当事人的意见,正当程序原则是裁决争端的基本原则及最低的公正标准。本案中,北京大学作为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其在行使学位授予或撤销权时,亦应当遵守正当程序原则。即便相关法律、法规未对撤销学位的具体程序作出规定,其也应自觉采取适当的方式来践行上述原则,以保证其决定程序的公正性。

针对是否符合正当程序原则的问题,北京市一中院认为,北京大学在作出撤销决定前,仅由调查小组约谈过一次于艳茹,约谈的内容也仅涉及《运动》一文是否涉嫌抄袭的问题。至于该问题是否足以导致于艳茹的学位被撤销,北京大学并没有进行相应的提示,于艳茹在未意识到其学位可能因此被撤销这一风险的情形下,也难以进行充分的陈述与申辩。因此,北京大学的约谈,不足以认定已履行正当程序。

北京市一中院还认为,本案中,北京大学作出的撤销决定虽载明了相关法律规范的名称,但未能明确其所适用的具体条款,相对人难以确定援引的具体法律条款,一审法院据此认定撤销决定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并无不当。

终审判决生效后,北京大学通过官微表态,尊重法院的判决,依照相关程序处理,但也将继续严肃学术规范,对任何违反学术道德、抄袭剽窃的行为绝不姑息,切实维护学术共同体的尊严。

据了解,在诉讼过程中,于艳茹认为,她涉嫌抄袭的那篇论文不是她的博士学位论文,只是一篇课外作品,不应该因此作为撤销她博士学位论文的依据。而北京大学方面则认为,无论是什么性质的论文,只要论文存在抄袭,就属于学术不端行为,根据北大校规和学位条例的相关规定,就可以依法撤销其博士学位。

另外,双方对“在校期间发表”这个概念也有不同理解,于艳茹认为,《国际新闻界》发表其作品时,她已经从北大毕业了,所以,不属于在校期间发表。北大方面则认为,论文的创作、投稿、发表是一个过程,于艳茹涉嫌抄袭的论文在她提交的博士学位申请材料中,当时已经列入“待刊”一栏中,所以属于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

资料图

专家:北京大学剥夺于艳茹博士学位的处罚过重

“两审判决都回避了实体问题,没有就撤销学位是否具备条件及撤销学位本身是否违法作出确认,而是以程序违法撤销决定。实际上,在北京大学补正程序后,还可以继续作出撤销学位的决定。”此案得到学术界的高度关注,北京大学法学院教育法研究中心曾经两次召开研讨会,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莘多次表达自己的观点。

刘莘指出,从实体分析,北京大学撤销于艳茹博士学位是不合理的。她说,虽然学术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学位授予单位对于已经授予的学位,如发现有舞弊作伪等严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情况,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复议,可以撤销”,这给了学校以撤销学位的权力和自由裁量权,但是在运用这项权力的时候,绝不是毫无限制的,应当对舞弊作伪行为进行区分。

“于艳茹申请学位的时候报了4篇发表4篇未发表的论文,被指抄袭的属于未发表的文章。北大申请博士论文答辩的条件是要有不少于两篇发表的论文,她不罗列4篇未发表的就已够申请博士学位。”刘莘说,被指抄袭的论文和于艳茹获得博士学位没有关联,至于涉嫌抄袭,杂志社已公告说明,已给其在学术界带来不利影响。行政处罚法有一个过罚相当的原则,可以放之用于四海,过于严苛不符合人性,也缺乏合理性。

中央民族大学教授熊文钊也持类似观点。他指出,授予博士学位的条件和撤销的条件应该是对应的,排除于艳茹被指抄袭的文章,她仍旧符合获得博士学位的标准,撤销学位是不合理的。

两次研讨中,《北京大学研究生基本学术规范》中的第五条规定均被学者提及。该条规定:已结束学业并离校后的研究生,如果在校期间存在严重违反学术规范的行为,一经查实,撤销其当时所获得的相关奖励、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从该条规定来看,于艳茹的行为属于惩罚对象。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李洪雷指出,尽管学位条例实施办法规定学位授予单位可根据学位条例制定本单位的授予学位的工作细则,但至少应当与学位条例保持一致。

此外,李洪雷还指出,《北京大学研究生基本学术规范》第五条还规定要结合情节、后果和本人的态度进行处理,而对于艳茹的处理没有考虑这些情节。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建顺则特别重视本案判决书中提及的正当程序原则,他认为遵循正当程序原则意义重大。他对判决书里说“于艳茹没有申辩陈述的机会”这个说法表示支持。 “多少年来我们一直在推进正当程序原则,这对于促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都是非常有意义的”。

绝大多数专家都认为北京大学剥夺于艳茹博士学位的决定过于草率,处罚过重。但于艳茹的博士学位能否恢复,目前尚无官方消息。

继续等着,看看最后是什么结果。

毕业论文被抄袭案例

抄袭毕业论文肯定是不对,但是学历不是检验一个人水平的唯一标准。如果是真的,他肯定也追悔莫及,所以不要把人钉在耻辱柱上。

因为很多的人写不出论文,非常的困难,他们就想到这个办法,去抄袭别人的,这样做省时省力,所以这种事情频频发生。

翟天临论文抄袭再添一瓜,有点可怕呀!据报道,翟天临硕士毕业论文,竟然抄袭了陈坤的毕业论文《性格化表演之我见》。据悉,翟天临的硕士毕业论文《英雄本是普通人》,全文共复制了陈坤的毕业论文《性格化表演之我见》,抄袭多达1791字,全文共13处相似,除去5处引用文献外,另有8处高度重合。而且,翟博士的感谢信竟然把自己导师的名字都给写错了,可真是笑掉大牙了……相信大家对于近期的翟天临论文风波都有所耳闻,因为在直播中提到自己不知道“知网”是什么,已经取得北大博士后的翟天临被广大网友所质疑。作为娱乐圈中少有的高学历明星,翟天临因为论文被推上舆论的巅峰,近期被人民日报、新京报等官媒频繁点明。可以说,翟天临曾经的生活是顺风顺水的。作为演员,他不仅从来没有被网友黑过,演技也受到大多数观众的肯定。与此同时,翟天临在本科毕业后又在北电顺利读博,今年更是被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顺利录取,在学历上已经令人望尘莫及。翟天临论文抄袭风波愈演愈烈,知网上搜索不到他的毕业论文不说,曾经发表过的一篇论文被网友扒出重复率高达40%,那么翟天临是如何顺利毕业的呢?翟天临学霸人设彻底崩塌,就连高考分数也受到了质疑,曾经因为数学考19分照样上名校而洋洋得意的他,多年后被打脸。

论文抄袭事件之所以频发,就是因为很多学生不能够规范自己的行为,并且不具有道德素养。抄袭论文不仅是一种不专业的行为,而且也会体现一个人的道德素养。无论一个人多么失败或者悲愤,都不应该做出有损人格的事情,而且也不应该违反法律法规。

作为一名学生,不应该抄袭论文,而且也不应该为了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因为这种行为是违反了校纪校规,并且会违反相应的法律法规的。曝硕士毕业生陈杰学位论文是抄袭的,论文抄袭事件之所以频发的原因有三个:

一、有的学生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我认为这一事件之所以频发,就是因为有的学生的确不能够寻找更加正规的解决问题的途径。他们在遇到难题时,不能够专心致志的客服难题,并且也不能够积极解决这些问题。他们希望能够减少自己的负担,因此他们会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做出违法的事情。

二、有的学生不能够意识到抄袭行为的错误性。

这种事件之所以会频频发生,也是因为有的学生的确不能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而且也不能够提高自觉性。他们并不认为自己抄袭论文是错误的,而且也不认为自己会受到惩罚。他们希望自己能够成为更加优秀的人,但是却不能够努力,所以他们会抄袭论文。

三、有的学生不具有崇高的道德品质。

我认为这一事件会如此频繁地发生,也是因为有的学生的确不能够塑造自己的人格,并且不能够提高自己的道德品质。他们根本不具有崇高的道德品质,而且也不能够具备专业的素养。他们既不具有专业的能力,也不具有踏实能干的精神,所以会导致抄袭事件频发。

以上就是我分析的三个原因。

毕业论文会被抄袭么

引用内容超过论文总内容的百分之三十,则会判定为抄袭。毕业论是可以引用与学生研究课题相关的内容的,但是需要注意引用内容所占的比例。

学生须在教师指导下,选定课题进行研究,撰写并提交论文。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的科学研究能力;加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理论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训练;从总体上考查学生大学阶段学习所达到的学业水平。

论文题目由教师指定或由学生提出,经教师同意确定。均应是本专业学科发展或实践中提出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通过这一环节,应使学生受到有关科学研究选题,查阅、评述文献,制订研究方案,设计进行科学实验或社会调查,处理数据或整理调查结果,对结果进行分析、论证并得出结论,撰写论文等项初步训练。

扩展资料:

毕业论文的基本教学要求是:

1、培养学生综合运用、巩固与扩展所学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培养学生独立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培养学生处理数据和信息的能力。

2、培养学生正确的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

3、培养学生进行社会调查研究;文献资料收集、阅读和整理、使用;提出论点、综合论证、总结写作等基本技能。

毕业论文是毕业生总结性的独立作业,是学生运用在校学习的基本知识和基础理论,去分析、解决一两个实际问题的实践锻炼过程,也是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习成果的综合性总结,是整个教学活动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撰写毕业论文对于培养学生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提高其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有着重要意义。毕业论文在进行编写的过程中,需要经过开题报告、论文编写、论文上交评定、论文答辩以及论文评分五个过程,其中开题报告是论文进行的最重要的一个过程,也是论文能否进行的一个重要指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毕业论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论文

不会。因为适当的参考资料是被允许的,只要内容不一样就行了,所以不会被认定抄袭。

1、不算,毕业论文主要论述毕设完成了什么,并突出创新点。论文结构可以套用类似论文模板。 2、论文抄袭:原文抄袭,就是没有标注作者的;一个原作者标注了,没有标注另外的原作者;标注了原作者,但是改写的不够;改写了原文,但是没有标注原作者;直接引用,不标注原作者。具有这些情况的论文都可以算是抄袭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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