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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侵物种传播增长算法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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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侵物种传播增长算法研究论文

入侵外来生物(invasive alien species)对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农林牧渔业的巨大危害与经济损失无可置疑地得到国际社会(CBD,IUCN,UNEP-GEF,UNESCO,ICSU等)与科学家的高度重视(Mooney & Hobbes, 2000; Perrings et al, 2000; Lovei, 1997; Schmitz, et al. 1997)。外来生物的入侵的生态代价是造成本地物种多样性不可弥补的消失以及种的灭绝,构成对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持续利用及人类生存环境的重要威胁因素。其经济代价是农林牧渔业产量与质量的惨重损失与高额的防治费用(万方浩等,2002)。美国科学家的研究表明外来物种的入侵对生态环境的危害和经济损失每年高达1370亿美元(Pimental, et al, 2000),我国几种主要外来农林昆虫和环境杂草造成的经济损失每年达574亿人民币(万方浩等,2001,网上发表资料)。 1.国内外研究概况 对于生物入侵的研究,国外科学家早在1958年就出版了<<动植物入侵的生态学>>一书(Elton,1958)。此后,各国科学家陆续开展了许多有关外来动物(Johnson,1996; Moller, 1996; Thingstad, 1999)、植物(Higgins et al., 2001, Callaway & Aschehoug, 2000)、微生物、海洋生物等各个方面的研究。但真正引起科学家广泛关注与研究的则是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特别是近20年来,对外来入侵生物的研究从宏观的预防与控制策略(McNeely et al., 2001; Zalba et al., 2000; Haltuch & Berkman, 2000)与有效可行的控制和管理技术体系(Shine, et al, 2000)到微观的分子生物学与生态学(Mack, et al., 2000; Cohen, et al., 1998 )、生态遗传学(Sakai et al., 2001; Carroll & Dingle, 1996)、协同进化(Levine, 2000; Christan, 2001; Ludsin & Andrea, 2001; Thompson, 1998)及控制技术与生态修复的机制(Driesche & Driesche, 2000)等,均成为广泛研究的热点与焦点,并有较高层次和较深水平的研究。在国际生物多样性公约(CBD)原则的指导下,GEF针对各缔约国对外来入侵生物的预防与管理提出了9条指导性原则。1996年由SCOPE(the Scientific Committee on Problems of the Environment)、IUCN 和CAB International共同组织的全球入侵生物项目(GISP,Global Invasive Species Programme)开始实施以来,在发展外来入侵生物的最佳预防与管理策略与指南、组织实施国际合作项目的研究等方面取得了卓有成效的成果(Writtenberg & Cock, 2001)。 我国对外来入侵生物的研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对外来种的检疫、除害处理研究较多,但对病原微生物的快速检测技术、外来生物狙击的系统技术研究较少;(2)在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对外来入侵生物的综合风险分析研究较多,但对实际的个案试验风险评估模式和体系的研究较少;(3)对外来入侵种(如美洲斑潜蝇Liriomyza sativae、烟粉虱Bemisia tabaci、马铃薯甲虫Leptinotarsa decemlineata、红脂大小蠹Dendroctonus valens)的危害性研究较多,对潜在的危险外来种入侵的预警、扩散与传播机制研究较少;(4)对外来的主要病虫害(如松材线虫病Bursaphelenchus xylophilus、松突圆蚧Hemiberlesia pitysophila、湿地松粉蚧Oracella acuta、美国白蛾Hyphantria cunea、稻水象甲Lissorhoptrus oryzophilus、甘薯黑斑病Ceratocystis fimbriata)分布、危害、生物生态学特性、控制技术等研究较多,对入侵生物学、入侵生态学及爆发的机制研究较少;(5)对外来入侵种的种群时间动态研究较多;但从微观水平(分子生物学)和宏观水平(群落及系统)的研究较少;(6)对外来入侵的环境有害杂草(如豚草Ambrosia spp.、空心莲子草Alternanthera philoxeroides、水葫芦Eichhornia crassipes、薇甘菊Mikania spp.、紫茎泽兰)的生物防治与综合治理技术较多,对入侵种的遗传变异、对群落结构的影响与生态调控和修复的研究较少(参阅:万方浩等,2002)。总之,我国对外来入侵生物的研究处于刚刚起步、积累经验和资料、单一方向的水平阶段,有待于向不同层次(基因、个体、种群、群落、生态系统)和更高水平(分子生物学、分子生态学、生态遗传学)、多学科交叉的实验与理论研究的方向发展。 2.研究与发展的趋势及核心问题: 危险性外来入侵生物研究过程有别于本地有害生物的研究。一般来讲,外来物种指超出其自然分布范围以外种群。但就大多数物种种群而言,“自然分布”的概念在进化的时间尺度及生态的空间尺度上难以准确认定(Carlton, 1996)。因此,大部分个案研究范围将外来物种定义于:无意识的传入/引进、在空间上以国土疆界或以地理障碍生态区(外来,空间尺度)、时间上近期发生(时间尺度)、后果上导致生态与经济损失(入侵)为范围。外来生物的入侵一般分为传入、定居与种群建立、潜伏、传播/扩散、成灾几个阶段(Ehler, 1998 )。由于外来生物的入侵呈现出一个有序的过程,因此各个阶段的研究应根据各个阶段的特点各有侧重(表1)。 1.传入前或传入过程中的预防与预警:阻止外来有害生物的建立种群是防御外来生物入侵的第一道防线(Ehler, 1998)。有效地防止外来生物入侵的首要问题是如何进行科学的预测。由于传入途径的多样化,以及不同生物种具有不同的生物学特性,很难用某一通用模式来预测和解释各类外来生物入侵的方式和潜在的危害(Kolar & Lodge, 2001)。 20世纪90年代后期,对预测植物、大型动物入侵的研究文献激增,大多数研究指出:物理屏障不再是外来种入侵的重要因素,而会随着国际贸易往来的增加而增加。因而,预警能力的建设在预防和预测外来种的入侵中就显得更具有重要的科学地位和更具现实意义。众多研究表明,依据物种的系统发育限制因子:生活史特征、入侵种原产地与入侵地生物气候相似性、入侵种的生物学特性和遗传多样性在原产地与入侵地的分化特性、入侵种与本地种种群/近缘种间存在的差异、入侵种的传播方式等因子可预测入侵种可能的分布范围与危害,因此,发展早期预警系统(风险识别、危害识别、地域识别、变异识别)是提高预防与预测准确性的首要关键科学问题;在早期预警系统的引导下,发展快速的检测技术,建立快速的狙击系统是防御不可缺少的一部份,这在实践上,是一种积极的、需要优先考虑的防御技术体系。 2.定殖与种群建立过程中的入侵生物生态学过程与遗传的“前适应性”机制:对有详细记载的外来物种成功传入的分析表明:大部分的传入或引进是不成功的,传入种只有1/10的概率建立种群成为偶见种,偶见种中又只有1/10的概率称为常见种,在此之中,又只有1/10机会成为有害生物(实际上1/10原则中10的范围为5-20,二项式分布的上下限)(Willliamson,1996)。传入过程中繁殖体的存活与死亡、入侵种群的环境忍耐程度、环境的可容纳性、本身所具有遗传特征等共同决定是否成功入侵。其中,遗传特性是影响定殖与建立种群的一个重要因素。 遗传差异决定入侵成功与否及入侵效应,是遗传特性与入侵生物学特征相互作用的结果。有关这方面的研究充满前景,但目前的研究并不令人满意(Williamson,1996)。因为,迄今为止,还没有研究证实或鉴别到有利于入侵的单个基因,或者入侵后发生改变的基因。回答某个特性的改变是由多个基因还是单个基因控制也无有太多的证据。 然而,有研究表明在初始入侵与定殖过程中,生态过程的影响比遗传过程更重要。因此,在定殖与建立种群的过程中,遗传过程与生态过程哪一个更具相对的重要性?成功入侵如果受遗传变异的影响,遗传差异在多大程度上决定其入侵效应?如果外来种丧失其遗传多样性与变异,是否会限制定殖及其入侵成功?但目前的研究还不能完全回答这些问题。因此,外来种是否具有遗传的“前适应性”以及如何与生态学过程相互作用,即外来种入侵应力(Invasive pressure)的综合研究,是成功定殖与建立种群过程中的关键问题。 3.潜伏与扩散传播过程中的入侵生物生态学与遗传的“后适应性”机制:外来物种定殖后到扩散传播及其后的爆发成灾一般均有几年甚至几十年或更长时间。如引进的天敌昆虫释放后几年查不着踪影,经过一旦时间后,突然发现种群激增。但没有证据说明其原因:是遗传变异与生态适应能力的结合所致,抑或是由于Allee效应使种群构建的速度太慢。不过,在一定的遗传特性背景下,生态学特性(生态环境适应性、后代的繁殖力和扩散能力),特别是繁殖特性是决定种群快速构建的重要因素(Holt, 1996)。当然,最初的潜伏期可能需要遗传上的调整,一个小的遗传变异可产生很大的生态影响(Bazzaz,1986)。已经有证据表明杂交在入侵中遗传改变是很重要的,杂交可导致入侵后快速的遗传变化。但其他的遗传变化是否同样快速发展,则很难回答。其一,遗传变异在生态时间内常常是不可测定到的;其二、遗传改变是很小的,生态上的重要变化是可测的;其三,进化是在一个很长的时间期内发生的(最快的估计是1% /100年)。对昆虫而言,如果在最初建立种群的几个世代内有很强的选择压力,则可能导致快速进化。从比较生态遗传学的角度研究已入侵种与原产地种的遗产差异有可能解释一些遗传学上的问题。建立种群后的扩散传播:一方面取决于外来种的扩散能力(扩散方式、速度)与繁殖对策(内禀增长力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另一方面取决于快速的生态“后适应性”(适应性进化)。 因此,外来种生态适应的调整能力是研究其潜伏与爆发成灾机制的关键。其核心点在于:(1)生态学特征的差异能否反映出遗传学的背景?(2)种群扩展的生态适应机制,(3)直接选择作用可否导致快速进化? 4.暴发成灾过程与生态系统的可入侵性机制:美国科学家对外来生物入侵的分析资料表明,外来入侵种中只有很少部分产生严重的生态影响(tens role);所有群落都是可入侵的,但大部分是人为造成( Nanako & Kohkichi, 1997 );入侵种在原产地并一定是重要有害生物,但在入侵地往往引起巨大的生态与经济损失。如美洲斑潜蝇在我国的分布与危害就是典型的例证。Brown(1989)提出了成功入侵的五条生态学规则(具有较低多样性的孤立环境对入侵有不同的敏感性、成功的入侵者大多是陆地上的本地种和非孤立陆地环境中的种类、原产地与入侵地的物理条件具有相似性、本地种不占据与入侵种类似的生态位、栖息于受干扰环境的种类和那些与人类活动相关的种类易于在人工生态系统中入侵)。这些研究表明:不同生境中的群落,其抵御或接受入侵的生态学过程存在极大的差别。新近提出的生态位机会(niche opportunity)理论从资源机会、逃避天敌的机会、环境机会的角度讨论了三者之间相互作用的关系。但无论如何,这些机制的研究是相当复杂的,涉及到:入侵种是否缺乏恰当的遗传变异(协同进化)、是否具备系统发育特征的生态位保守性特征、种间的相互作用是否导致快速进化、这种快速进化对生物群落的生态过程(动态)具有何种潜在的影响等。 综上所述,外来物种的入侵机制的研究是相当复杂的,不是一个简单的生物学、抑或生态学特性就能解释的问题,而是在不同层次上的多学科(生物学、生态学、遗传学、生物物理学、生物地理学、生物气候学、种群动态学、群落学、系统学等)相互融汇、相互交织、共同影响和作用的学科群理论。其深入研究不仅能对外来生物入侵过程中的预测与预防、根除与灭绝、控制与管理、生态控制与修复的实践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依据,而且也可对转基因生物的环境释放与应用、传统生物防治中引进天敌的释放提供借鉴。同时有可能完善“生物群衰老理论”、“生物群不协调论”、“生态释放”的理论体系。

日前,环保部发布“环保部‘十二五’规划”,其间称,我国已经成为遭到生物入侵严重的国家,有些地区生态系统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然而,我国对于生物入侵的现状并不完全了解,相关控制方法也并不健全。我们熟悉的福寿螺、小龙虾等生物,都曾因生物入侵带来威胁。 成功入侵的外来物种对各种环境有较强的忍耐力、繁殖能力和传播能力,能迅速产生大量后代。它们利用多种方式进行传播,建立优良种群,从而挤压本土物种的生存空间,这就可能给本地生态系统平衡带来巨大冲击。什么是生物入侵,它有哪些危害?是怎样形成的?我国的生物入侵现状如何?曾经造成了哪些危害?防止、治理生物入侵有哪些新方法?概念解读什么是物种入侵?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司长张凤桐介绍,外来生物入侵主要是指外来的或者非本地的物种对农林牧渔业的生产、自然环境、人畜健康造成的危害。严格来说,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有一个非常准确的定义,外来物种在自然和半自然的生态系统和生境中建立的种群,改变和危害了本地生物多样性的时候,它就是一个外来入侵种,它造成的危害就是外来生物入侵。从外来物种入侵造成的危害来说,主要是三个方面。一个是造成农林产品、产值和品质的下降,增加了成本。第二,对生物多样性造成影响,特别是侵占了本地物种的生存空间,造成本地物种死亡和濒危。第三,对人畜健康和贸易造成影响。以江苏南京遭受加拿大的“一枝黄花”入侵为例。上世纪,“一枝黄花”作为观赏性植物由北美引入,2000年后开始爆发式蔓延,且通过根系分泌毒素,导致周围其他植物死亡。南京有关部门曾专门发文并组织力量清剿“一枝黄花”,但至今也没能将其彻底剿灭。近十几年来,外来入侵物种在我国数量增加,扩散蔓延的频率加快、范围扩大,造成的经济损失越来越严重。我们熟知的物种入侵的例子还有水葫芦。它看起来只是一束普通的紫色鲜花,但近几年这种浮生植物已经泛滥成灾,被称为“绿色污染元凶”。在美国、澳大利亚和中国的一些地区,这种植物堵塞河道,阻断交通,致使大量水生生物因缺氧和阳光不足死亡虽然这种植物对污染水体有一定的降解净化作用,但其过快的繁殖速度还是使其成为最具侵略性和危害性的植物之一。再比如我们为了固河滩,引进了一些大米草,但是它现在疯长,导致滩涂生态失衡、航道淤塞、海洋生物窒息致死,因而被称为“害人草”。现在我们要种海防林和红树林,种不上去,因为大量的草长在那儿,把草割掉,但它很快又长起来了。一般来说,入侵性强的物种都具有一些相应的特征,例如:繁殖能力强,植物能产生大量的种子,动物则产卵量大或产仔量大,这样不仅提高其后代存活的绝对数量,也提高了其传播的几率,在入侵的第一个阶段就占有了优势。此外,在外来生物入侵中还有一个重要的现象,那就是“时滞”。就是指入侵性外来生物从开始在新的环境里定居到种群开始快速增长和迅速扩大“占领区”之间的时间延迟期(潜伏期)。就是入侵者在最初的时间不会大量繁殖、扩展领域,它们安安静静地在新到达的地方生长。外来生物入侵过程中的时间延滞,或有或无,或短或长,从短短的几年到几十年或上百年,更有甚者可以持续几个世纪。这样就使得外来生物入侵更加难以琢磨,说不定在我们周围默默无闻存在了很长时间的某种什么外来生物会突然爆发性生长,给人类带来许多麻烦。现状堪忧我国目前有400多种外来入侵物种据报道,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巡视员王衍亮曾表示,我国是遭受外来物种入侵危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国家环保部自然生态保护司生物安全管理处处长王捷称,最近一次调查统计外来入侵物种有488种,其中植物265种,动物171种,菌类微生物26种。因为没有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大面积外来物种调查,只有大部分地区的调查。有些外来物种我们还不认识,不了解。它还没有爆发的时候,我们不知道它是不是会成为入侵物种。据农业部的初步统计,目前我国有400多种外来入侵物种。外来入侵物种危及本地物种生存,破坏生态系统,每年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高达1200亿元。在国际自然保护联盟公布的最具危害性的100种外来入侵物种中,我国有50多种,其中危害最严重的有11种,这11种外来入侵物种每年给我国造成大约600亿元的损失。由于长期以来对外来物种的入侵缺乏足够的认识和系统的调查研究,至今中国仍不能提供较为权威的反映入侵中国的外来物种的目录资料在外来入侵物种中,水葫芦、水花生、紫茎泽兰、大米草、薇甘菊等8种入侵植物给农林业带来了严重危害,而危害最严重的害虫则有14种,包括美国白蛾、松材线虫、马铃薯甲虫等。除了经济损失外,物种入侵也使得中国维护生物多样性的任务更加艰巨。据调查,国际自然资源保护联盟公布的100种破坏力最强的外来入侵物种中,约有一半侵入了中国。与此相一致的是在《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公约》列出的640种世界濒危物种中,有156个均在中国。破局之道防治非常困难 资源化或是可行方法王捷介绍,物种入侵主要是三种途径:一种是人为引进,有意引入;一种是无意引入,常见于旅游者身上沾粘的,传播到另外一个区域落种;还有就是自然传播,像风把种子吹浮。王捷称,这几年入侵的频率加大,主要是随着经济一体化,交通又非常便利,从一个区域到另一个区域物种的迁移比以往要快得多。入侵物种主要靠人类迁移,人类带来的传播要远大于自然的传播。这里有无意识也有有意识的。王捷举例称,2008年北京奥运开幕之前,最头疼的就是美国白蛾。这种昆虫如果不把它消灭,会影响运动员发挥,因为它有驱光性,当时美国白蛾也是泛滥成灾,这个物种就是无意引入的,通过包装材料,以虫卵带进国内的。在治理外来物种入侵的方法中,资源化是目前国内专家比较推崇的一条途径。所谓资源化,就是把这些物种变成资源。王捷称,如果能资源化就没有太大的问题。在这个治理的过程中,也必须随时注意这个方面。对此,王捷举了福寿螺的例子。福寿螺本是引进养殖,供人们食用的,但由于管理不善,给农田、水稻等带来了损害。近年来,有学者利用福寿螺食性杂、摄食各种植物的特性,提取并研究其消化酶,因其来源简单,非常适合工业化生产设备纤维素酶制品。云南等省份利用福寿螺作饲料,制成福寿螺粉,完全可以代替鱼粉作水产饲料的蛋白源。王捷说:“所以要利用在于它本身经济价值,关键要能利用好。所以如果从经济利用这方面突破,如果能利用,对人就有价值,防治就比较方便。”但是,并非每个入侵物种的资源化都能这般顺利。云南滇池圈养水葫芦望改善水质,但效果未知。查阅云南省政府公开信息不难看到,2009年初云南政府对于水葫芦的态度还是要求“持之以恒”地做好打捞工作。而5个月后,当地对于水葫芦的态度已经出现较大转变,在滇池南岸的白山湾开始了水葫芦种养基地,与江苏省农科院合作试验项目利用水葫芦治理滇池,模式获得成功后,将在滇池水域进行大规模推广。“在滇池种植水葫芦,设想很好,但实际效果还值得商榷。”云南省农业生态研究所所长那中元说,之所以在滇池种植,主要还是因为在所有水生植物中,水葫芦是吸收氮、磷效率最高的植物修改下完事 交作业吧

侵入物种具有顽强的生命力,入侵传播能力强,一旦传入,能迅速传播蔓延开来,在短时期内呈现种群的“J”型增长,①正确;一个外来物种种群到一个新的环境,虽具有顽强的生命力,但种群数量增长受新环境中其他生物的制约,②错误;一个外来物种种群到一个新的环境,由于对环境适应性强,种群数量持续增加,威胁到新环境内物种的多样性,③正确;一个外来物种到一个新的环境,该种群不适应新环境而遭淘汰,④正确,B正确。【考点定位】种群数量的变化学生易对外来物种入侵的知识理解不清外来物种入侵引发生态危机的原因:①占据空的生态位;②侵入物种具有顽强的生命力,入侵传播能力强,一旦传入,能迅速传播蔓延开来,在短时期内呈现种群的“J”型增长; ③迁入地环境条件适宜;④侵入物种对环境适应性强;⑤缺少天敌的控制

关于物种入侵的论文题目

1. 中国外来物种入侵现状中国是世界上物种多样性特别丰富的国家之一。已知有陆生脊椎动物2 554种,鱼类3 862种,高等植物约30 000种,包括昆虫在内的无脊椎动物、低等植物和真菌、细菌、放线菌种类更为繁多。根据文献记载和初步调查,中国已知的外来归化植物超过600种,其中外来杂草108种,隶属23科76属,被认为是全国性或是地区性的有15种。目前严重危害我国的外来动物约有40余种,昆虫类包括美国白蛾、松突圆蚧、湿地松粉蚧、稻水象甲、美洲斑潜蝇、松材线虫、蔗扁蛾、苹果绵蚜、葡萄根瘤蚜、二斑叶螨、马铃薯甲虫、小楹白蚁、红脂大小蠹等。其它外来动物,还有原产于南美洲的大瓶螺,原产于东非的褐云玛瑙螺,原产于北美洲的麝鼠,原产于前苏联的松鼠,原产南美洲的海狸鼠等。引进外来鱼类对湖泊的本地鱼种和生态系统也构成了巨大威胁,云南水域的生物多样性最大的威胁就来自于外来入侵的鱼类,例如草鱼、鲢、鳙、太湖新银鱼、麦穗鱼、子陵吻鰕虎鱼、波氏吻鰕虎鱼等。目前对农业危害较大的外来微生物或病害水稻细菌性条斑病(Xanthomonas oryzicola)、马铃薯癌肿病(Synchytrium endobi-oticum)、大豆疫病(Phytophthora megasperma)、棉花黄萎病(Verticillium alboatrum)、柑橘黄龙病、柑橘溃疡病 (Xanthomonas citri)、木薯细菌性枯萎病(Xanthomonas campestris pv. manihotis)、烟草环斑病毒病、番茄溃疡病(Clavibacter michiganensese subsp. mishiganen)、鳞球茎茎线虫(Ditylenchus spp.)等。不过在我国浩繁的生物种类中到底有多少外来物种尚不得而知。同时,中国很容易遭受外来物种的侵害。由于我国南北跨度5500km,东西距离5200km,跨越50个纬度及5个气候带(寒温带、温带、暖温带、亚热带和热带),来自世界各地的大多数外来种都可能在我国找到合适的栖息地。我国的外来物种入侵问题具有以下特点:a. 涉及面广:全国34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均发现入侵种。到2002年5月,中国共建立了1500个自然保护区,覆盖全国总面积的大约9%,除少数偏僻的保护区外,或多或少都能找到入侵种。b. 涉及的生态系统多:几乎所有的生态系统,从森林、农业区、水域、湿地、草原、城市居民区等都可见到。其中以低海拔地区及热带岛屿生态系统的受损程度最为严重。c. 涉及的物种类型多:从脊椎动物(哺乳类、鸟类、两栖爬行类、鱼类)、无脊椎动物(昆虫、甲壳类、软体动物)、植物,到细菌、病毒都能够找到例证。d. 带来的危害严重:在我国许多地方停止原始森林砍伐,严禁人为进一步生态破坏的情况下,外来入侵种已经成为当前生态退化和生物多样性丧失等的重要原因,特别是对于水域生态系统和南方热带、亚热带地区,已经上升成为第一位重要的影响因素。2. 外来物种入侵的主要方式(渠道)生物入侵最根本的原因是人类活动把这些物种带到了它们不应该出现的地方。因此,我们称这些物种是"有害的",实际上对这些物种而言是不公平的,它们只是呆错了地方,而造成这种错误的原因常常是人类的一些对生态环境安全不负责任的活动。外来入侵物种问题的关键是人为问题。引种(Introduction)是指以人类为媒介,将物种、亚种或以下的分类单元(包括其所有可能存活、继而繁殖的部分、配子或繁殖体),转移到其(过去或现在的)自然分布范围及扩散潜力以外的地区。这种转移可以是国家内的或国家间的。引种可以被分为:有意引种和无意引种两类。有意引种(Intentional introduction)是指人类有意实行的引种,将某个物种有目的地转移到其自然分布范围及扩散潜力以外(这类引种可以是授权的或未经授权的)。无意引种(Unintentional introduction)是指某个物种利用人类或人类传送系统为媒介,扩散到其自然分布范围以外的地方,从而形成的非有意的引入。外来物种都是通过这两种方式被引种到其非原产地。·有意引种中国从外地或国外引入优良品种有着悠久的历史。早期的引入常常通过民族的迁移和地区之间的贸易实现。原产非洲的酸豆(Tamarindus indica)以及原产中亚的葡萄(Vitis vinifera)、紫苜蓿(Medicago sativa)、石榴(Punica granatum)、红花(Carthamus tinctorius)等经济植物的种子就是公元前4世纪和1世纪时分别通过古代著名的“蜀-身毒(即印度)道”和“丝绸之路”引入我国的。此后,北宋时有芦荟(Aloe barbdensis,或A. vera var. chinensis)(它原产于非洲东北部,现于华南的沿海地区归化),17世纪时有甘薯(Ipomoea batatas)、烟草(Nicotiana tabacum)及西番莲(Passiflora coerulea)等经济植物被转引到中国。稍早,荷兰人曾将一些美洲种类,如银合欢(Leucaena leucocephala)、金合欢(Acacia farnesiana)、量天尺(Hylocereus undatus)等引进台湾,上述种类中的大多数后来归化为野生植物。1842年鸦片战争结束后,香港、广州、厦门、上海、青岛、烟台和大连等海港成为外来杂草进入中国的主要入口。先后有香丝草(Conyza bonariensis)(1857)、小白酒草 (Conyza canadensis)(1862)、一年蓬(Erigeron annuus)(1886)等杂草在香港、烟台和上海等口岸登陆,并逐渐向内地蔓延。有些栽培植物的引种时间和逸生地点比较没有规律,例如法国传教士曾将欧洲的荆豆(Ulex europaeus)引种到四川城口教堂附近,随后荆豆大量逸生。现在种植、养殖单位几乎都在从外地或外国引种。这些部门或单位包括农业、林业、园林、水产、畜牧、特种养殖业以及各种饲养繁殖基地等。其中大部分引种是以提高经济收益、观赏、环保等为主要目的的,但是也有部分种类由于引种不当,成为有害物种。在我国目前已知的外来有害植物中,超过50%的种类是人为引种的结果。有意引种的目的多种多样的,主要可以分为以下方面:作为牧草或饲料因作为牧草或饲料引进而造成入侵的例子很多,例如水花生(Alternanthera philoxeroides)、紫苜蓿、白花草木樨(Melilotus albus)、赛葵(Malvastrum coromandelianum)、大黍(Panicum maximum)、梯牧草(Phleum pratense)、牧地狼尾草(Pennisetum setosum)、苏丹草(Sorghum sudanense)、波斯黑麦草(Lolium persicum)、大漂(Pistia stratiotes)、芒颖大麦草(Hordeum jubatum)、凤眼莲等。我国畜牧业长期过度放牧,草场退化,加大了各地对新的优质速生牧草的需求,这给国外草种公司向中国倾销草种提供了一个极好时机。现在正在开展的大量新牧草实验,多是测试国外草种公司提供的品种是否能够在我国的土地上迅速生长,令人忧虑的是其中一些草种已成为危险的外来入侵种。空心莲子草(Alternanthera philoxeroides)俗称“水花生”,50年代后,南方许多地方曾经将此草作猪饲料引种扩散,嗣后逸为野生。1986年的调查发现水花生自然发生面积约为889 600 hm2,已经成为蔬菜、甘薯等作物田及柑橘园的主要害草。作为观赏植物对奇花异草的追求,促使人们不断地引进外地的或国外的花草品种。这些花草免不了从花园中逃逸,而在自然生长下,其中一些外来观赏植物逃逸后成为危险的外来入侵种,如熊耳草(Ageratum houstonianum)、剑叶金鸡菊(Coreopsis lanceolata)、秋英(Cosmos bipinnata)、堆心菊(Helenium autumnale)、万寿菊(Tagetes erecta)、加拿大一枝黄花、牵牛(Pharbitis nil)、圆叶牵牛(P. purpurea)、马缨丹(Lantana camara)、含羞草(Mimosa pudica)、红花酢酱草(Oxalis corymbosa)、韭莲(Zephyranthes grandiflora)、荆豆(Ulex europaeus)、蜘蛛兰(Hymenocallis littoralis)等。水族馆和家庭水族箱的普及,也使一些外来水生植物成为外来入侵种。例如原产美国的水盾草(Cabomba caroliniana),现已经出现在浙江的河流中;来自南美洲的粉绿狐尾藻(Myriophyllum aquaticum)已在台湾归化。尽管前一种只开花不结果,后者只有雌株,这两种都不产生种子,但它们可通过无性生殖方式迅速扩散。如从亚得里亚海引到法国水族馆的绿藻(Caulerpa taxifolia),就是通过释放孢子,在法国当地海洋生态系统中形成了优势种群,使本地海洋植物大量消亡。马缨丹(Lantana camara)原产热带美洲。1645年间由荷兰人引入台湾, 作为观赏植物栽培。现在在中国热带及南亚热带地区蔓延,排挤当地植物,堵塞道路。其植株具臭味,茎有刺,是一种有害灌木。其肉质果实通过当地鸟类啄食而得到进一步的传播。水族箱中常饲养的清道夫是吸口鲇属的一种(Plecostomus punctatus),原产拉丁美洲。最近报道在北京南长河、南方的珠江和汉江采集到。在台湾宜兰县冬山河报道,该物种在宜兰没有天敌,而繁殖力很强,每次产下300-500粒卵,孵化率几乎达100%。以其他鱼类的卵为食,使台湾本地鱼种逐渐减少。为此,宜兰还发动了一场清鱼行动。作为药用植物我国传统中医药所采用的超过12000多种生物绝大部分为中国原产,也有部分为外来物种,其中一些已经成为入侵种,如肥皂草(Saponaria officinalis)、含羞草决明(Cassia mimosoides)、决明(Cassia tora)、土人参(Talinum paniculatum)、望江南、垂序商陆(Phytolacca americana)、洋金花(Datura metel)、澳洲茄(Solanum laciniatum)等。作为改善环境植物为快速解决生态环境退化、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和水域污染等长期困扰着我们的问题,人们往往片面地看待外来物种的某些特点,这就为外来物种的入侵提供了一个极好的机会。现在很多地区都在积极地进行植被恢复工作,但其中使用的一些物种是危险的外来物种。目前已经有一些物种形成入侵,典型的案例有互花大米草、薇甘菊和凤眼莲等。互花米草(Spartina alterniflora)自1979年从美国东海岸盐沼植被后被引进。首先于1980年10月在福建沿海等地试种,之后得到大规模宣传,1982年扩种到江苏、广东、浙江和山东等地。当初引种的目的是为保滩护岸、改良土壤、绿化海滩与改善海滩生态环境。现在这个物种已经在浙江、福建、广东、香港大面积逸生,1990年仅福建宁德东吾洋一带的水产业一年的损失就达1000万元以上。这个物种已经成为沿海地区影响当地渔业产量,威胁红树林的一个严重问题。城市景观建设和园林绿化也大量使用外来种,常常造成当地生态系统和景观的彻底改变。以草坪业为例,随着全国城市大面积兴建各种不同功能用途的草坪(高尔夫球场、足球场、公园绿地等),进而推动了我国草坪业的迅速发展,使草坪草种子的需求量急剧增加,而目前使用的草种主要是国外的优良草坪品种。除结缕草(Zoysia materlla)种子外,其他草种几乎全部依赖进口,仅1997年进口量就达2000吨以上。到1990年为止,我国先后引进了114个不同的冷季草种,主要从美国引种。现在已经有一些种类形成入侵现象,如地毯草(Axonopus compressus)等。事实上,我国幅员辽阔,种质资源丰富,在草种选种方面有很大的潜力。作为食物美食是我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其对食品多样性的讲究是世界任何其他民族都无法比拟的。人们为了追求食品的色、香、味、新、奇,大量引种食用植物和动物,殊不知,这样也会造成生物入侵,如作为蔬菜引进的番杏(Tetragonia tetragonioides)、尾穗苋(Amaranthus caudatus)、落葵 (Basella alba);作为水果引进的番石榴(Psidium guajava)、鸡蛋果(Passiflora edulis)、作为产生“凉粉”原料的假酸浆(Nicandra physaloides)以及作为食用动物的大瓶螺、褐云玛瑙螺等。有一些哺乳动物的皮张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如麝鼠和海狸鼠,人们在大范围内推广饲养以获取皮张,结果也形成生物入侵。大瓶螺(Ampullaria gigas)1981年由一位巴西籍华人引入到广东,目的是作为养殖食用。自1984年,大瓶螺在广东、福建、云南等地广为养殖。由于过度养殖,加上味道不好,它被释放到野外。大瓶螺适应和繁殖能力强,食量大且食物种类繁多。它散布很快,破坏蔬菜和水生农作物。1988年开始,大瓶螺在广东省37个县25 000 hm2的土地上造成了巨大损失。作为麻类作物一些古代引入的麻类作物,如苘麻(Abutilon theophrasti)、大麻(Cannabis sativa)等,这些麻类作物的栽培业随着棉花的引入而逐渐遭淘汰、在许多地方沦为杂草。作为宠物一些动物作为宠物而在城市中广泛养殖,生存能力较强的一些鹦鹉,如小葵花凤头鹦鹉(Cacacatua sulpurea)和虹彩吸蜜鹦鹉(Trichoglossus haematotus),在当地野化后,数量大增,过度利用结果实的灌木,或者过度采食嫩叶,危害当地植被。巴西龟(Trachemys scripta)已经是全球性的外来入侵种,目前在我国从北到南的几乎所有的宠物市场上都能见到巴西龟的出售。虽然我国还没有报道关于巴西龟的危害,但这已经被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2001)列为世界最危险的100个入侵种之一,同时巴西龟也是疾病传播的媒介。台湾引进南美洲产“宠物鼠”,也曾引起疾病传播的恐惧。作为水产养殖品种水产养殖业是我国的重要产业之一,具有悠久的历史。几乎所有可以利用开展养殖的水域,如河流、湖泊、池塘、水库、稻田和公园都或多或少地在开展养殖业。涉及到的外来物种包括从国外引进的,如克氏原螯虾(Procambius clarkii)、罗氏沼虾(Macrobrachium rosenbergii)、红螯螯虾(Cherax quadricianalus)、虹鳟鱼(Oncorhynchus mykiss)、口孵非鲫(Tilapia sp.)、欧洲鳗(Anguilla anguilla)、匙吻鲟(Polyodoh spathula)、淡水白鲳(Colossoma brachypomum)、斑点叉尾鮰(Morone saxatilis),以及一些食肉性鱼类(特别以小型鱼类为食)如加州鲈(Micropterus salmoides)、条纹石鮨(Morone saxatilis)和金眼石鮨(Morone chrysops)等等。从额尔齐斯河引入的河鲈(Perca fulviatilis)已导致新疆博斯腾湖中的新疆大头鱼(Aspiorhynchus laticeps)的灭绝。除了这些从国外引进的物种外,我国南方本地产鱼类,如“四大家鱼”(青草鲢鳙)被引进到西北和西南部高海拔水域,这些物种以及随这些物种的引进而带入的小型杂鱼(鰕虎鱼、麦穗鱼等)所引起的灾难并不亚于国外的物种。鳙鱼(Aristichthys nobilis)在云南杞麓湖和星云湖的养殖,导致杞麓湖和星云湖中当地鱼种大头鲤(Cyprinus pellegrini)数量急剧减少,现在不得不依靠人工培育。例如克氏原螯虾(Procambius clarkii)中国40年代早期从日本引进克氏原螯虾开展人工养殖。与大多数水生物种不同,雌性克氏原螯虾自己孵化卵,因此不需要花钱进行人工孵化。一旦池塘投放了原种,克氏原螯虾即可实现自我维持,在收获后,不需要再投放原种。克氏原螯虾常常和其他的农作物,特别是水稻,一起混养。收获时逃逸的个体在堤坝上挖洞生存下来。到下个季节,又形成繁殖种群,以残留的农作物和其他食物为生。在南京、安徽滁县先有养殖,然后扩散到中国中部、北部和南部地区,并在野外形成了大量种群。异地放生在中国、越南、马来西亚、泰国、韩国和柬埔寨,人们因放生捕获的动物,特别是鸟类、鱼类、乌龟而做的善事会受到尊敬,但一项研究显示,在放生的鸟类中,有 6%是外来的;多数鱼类、龟鳖类更是在国外捕获用来圈养的物种,而这些物种有可能具有入侵性[10]。很显然,具有文化含义的“做善事”并未考虑到对本土生态体系产生的有害影响。原因是,人们没有外来入侵物种的概念,也不了解外来入侵种带来的危害。我国南方有食野生动物的恶习,另外野生动物作为宠物和中医药成分也被利用。非法野生动物贸易因此而十分猖獗,大量野生动物来自周边国家,特别是东南亚国家,也有一些野生动物从遥远的欧洲、非洲和美洲,走私到我国。我国政府对非法野生动物的贸易管理也在加强。但是如何处理没收的野生动物常常成为令人担忧和头疼的问题。因为走私的野生动物中有许多是外来物种,或者常常携带着外来的野生动物疾病。随意放生这些没收的外域野生动物,可能导致部分种死亡,另一些则有造成生物入侵的危险,对我国当地野生动物或生态系统构成严重威胁,这些结果都违背了放生者的初衷。植物园、动物园、野生动物园的引入我国许多城市都有动物园、植物园、鸟园。已经有许多外来植物从植物园逃逸归化,也有形成入侵的事例。动物园虽然还没有报道有入侵问题,但也有一些物种在野外自然繁殖,如八哥(Acridotheres cristatellus)已经在北京形成了自然种群。特别是现在各地时兴建立野生动物园,大量物种被散放到自然区域中,如不加强管理措施,防止动物园、植物园、鸟园和野生动物园外来物种的逃逸(其中可能会携带外来的野生生物疾病),这些潜在的外来入侵种源可能会带来灾难性生态入侵。·无意引种很多外来入侵生物是随人类活动而无意传入的。通常是随人及其产品通过飞机、轮船、火车、汽车等交通工具,作为偷渡者或"搭便车"被引入到新的环境。尤其是近年来,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增加,对外交流的不断扩大,国际旅游业的快速升温,外来入侵生物借助这些途径越来越多地传入我国。除交通工具外,建设开发、军队转移、快件服务、信函邮寄等也会无意引入外来物种。下面列出了无意引种的主要途径,但有的入侵生物并不是只通过一种途径传入,可能通过两种或多种途径交叉传入,在时间上并非只有一次传入,可能是两次或多次传入。多途径、多次数的传入加大了外来生物定植和扩散的可能性。随人类交通工具带入许多外来物种随着交通路线进入和蔓延,加上公路和铁路周围植被通常遭到破坏而退化,因此这些地方通常是外来物种最早或经常出现的地方。如豚草多发生于铁路公路两侧,最初是随火车从朝鲜传入的;新疆的褐家鼠和黄胸鼠也是通过铁路从内地传入的。船只携带在海洋中,经过亿万年所形成的数以万计的物种,由于受到外界环境的限制,如海洋间大陆的阻隔、温度的差别以及低盐的河口径流等,使许多种生物仅能生活在一个局部的海域,成为该海域的地方种或本地种。也有些生物,由于其成体或幼体游动或漂浮,海流和海潮的传送,以及某些动物(如海龟、鲸和海鸟等)的携带,使其分布范围扩大,成为广布种。但是有些种类的转移却与人类的船只携带有关。携带的方式主要通过压舱水的异地排放。压舱水一般来自船舶的始发港或途径的沿岸水域。据估计世界上每年由船舶转移的压舱水有100亿吨之多。因此许多细菌和动植物也被吸入并转移到下一个挂靠的港口。我国沿岸海域有害赤潮生物有16种左右,其中绝大部分主要是通过压舱水等途径在全世界各沿岸海域传播。外来赤潮生物种加剧了我国沿海赤潮现象的发生[3]。另一种通过船舶引入的方式是营固着生活的生物(如藤壶)等附着在船只上被带入新的领域。这些外来生物被引入后,有的种类根本破坏或改变了原来的生态面貌,例如食肉性的红螺(Rapana thomasiana)1947年自日本海迁移到黑海,十年后,几乎将黑海塔乌塔海滩的牡蛎完全消灭。船上装载的生物繁殖体有时可能被丢弃,或在船沉没后逸出,随浪冲出海岸。东海和南海一些无人小岛上生长的匙叶伽兰菜(Kalanchoe spathulata)和芦荟等,便可能是早年海船上的弃物。海洋垃圾随着废弃的塑料物和其他人造垃圾漂浮的海洋生物正向南极洲和一些热带岛屿进犯,对当地的物种造成威胁。这些垃圾使向亚热带地区扩散的生物增加了1倍,在高纬度地区甚至增加了2倍多。与像椰子或木材之类的自然漂浮物相比,海洋生物更喜欢附在塑料容器等不易被降解的垃圾上漂浮,借助这些载体,它们几乎可以漂浮到世界的任何地方。

生物入侵【摘要】 区域间生物入侵是指国家内部不同区域间物种入侵所引发的危害。由于我国生态系统错综多样,国内人员、物品流动频繁且不易监控,因此区域间生物入侵危害已经十分严峻。本文主要以我国以及国外已有的区域间生物入侵事件为例,分析其主要的入侵途径、危害与防治措施。区域间生物入侵主要通过引种、运输、人为干扰等途径,可以造成土著种灭绝、基因污染、生物多样性降低等危害。全球气候变化、南水北调等大型工程建设以及海峡两岸交流等领域是今后我国区域间生物入侵研究的主要方向。【关键词】区域生物入侵 外来物种 现状 防治1.生物入侵的定义生物入侵是指某种生物从外地自然传入或人为引种后成为野生状态,并对本地生态系统造成一定危害的现象。这些生物被叫做外来物种。外来物种是指那些出现在其过去或现在的自然分布范围及扩散潜力以外的物种、亚种或以下的分类单元,包括其所有可能存活、继而繁殖的部分、配子或繁殖体。外来入侵物种具有生态适应能力强,繁殖能力强,传播能力强等特点;被入侵生态系统具有足够的可利用资源,缺乏自然控制机制,人类进入的频率高等特点。外来物种的“外来”是以生态系统来定义的。2.中国外来物种入侵原因对外来物种认识不足,往往为了一时喜好,没有很好的对引时物种进行分析研究。如富寿螺,原产地在美洲吧,当年可能是华侨看到这个东西的美味,就带入国内,没想到这种生物繁殖性强,在中国少有天敌,成为人们稻田里的害虫。一堆堆粉红色的卵。还有一地黄花也是,当初引入中国是为观赏,但却不负责的让其在野处生存,也是因无天敌,繁殖力强,抢夺农作物的养份,土地。成为中国另一大害。中国现在流行中国的小龙虾,原产地也是美洲,但它却成为中国百姓口中的美食,这可能是例外吧。外来物种,有的是意外进入国内,如航空、运输。有的是特意引入,为了改良中国原有品种,有的是一些人个人喜好,私下带回国,一时兴起,过后又极不负责地放归大自然,让这些在没有天敌的地方快速成长,造成难以消除的生物灾难。 3.中国外来入侵物种3.1德国小蠊德国小蠊,原产于德国,故称“德国小蠊”。因国际间的贸易往来,在商品流通运输的过程中输入我国,由于其体态与蟑螂极为相似,个体的大小如一般蟑螂四分之一,属蟑螂的一个品种。小蠊的繁殖速度比一般蟑螂要快数千倍,经半个月左右其幼卵即可长成成虫,群体数量比一般蟑螂多几倍乃至几千倍。小蠊的生活习性与一般蟑螂相似,喜在宾馆、酒店的中西厨房、酒吧、餐厅、包房等场所活动。它对人们造成的危害与蟑螂类似,主要是它们在活动其间将许多有害物质及病菌等传播到人们的食品及用具中,对人们的生命健康造成危害3.2薇甘菊薇甘菊((学名:Mikania micrantha),也称消化蔓泽兰或小花假泽兰。原产于中美洲,现已广泛传播到亚洲热带地区,如印度、马来西亚、泰国、印度尼西亚、尼泊尔、菲律宾,以及巴布亚新几内亚、所罗门、印度洋圣诞岛和太平洋上的一些岛屿包括斐济、西萨摩亚、澳大利亚北昆士兰地区,成为当今世界热带、亚热带地区危害最严重的杂草之一。大约在1919年薇甘菊作为杂草在中国香港出现,1984年在深圳发现,2008年来已广泛分布在珠江三角洲地区。该种已列入世界上最有害的100种外来入侵物种之一。也列入中国首批外来入侵物种。 3.3空心莲子草空心莲子草原产于巴西。20世纪30年代末随日军侵华引种至中国,起先在上海郊区栽培用作养马饲料,20世纪50年代,中国南方一些省市将其作为猪羊饲料推广,随后又被进一步引入中国长江流域及南方各省。该草已成为恶性杂草,在中国23个省市有发生。空心莲子草是一种多年生宿根性杂草,生命力强,适应性广,生长繁殖迅速,水陆均可生长。空心莲子草主要在农田(包括水田和旱田)、空地、鱼塘、沟渠、河道等环境中生长为害。空心莲子草根系发达,地上部分繁茂,在农田中生长会与作物争夺阳光、水分、肥料以及生长空间,造成严重减产。在田埂和田间成片生长影响农事操作。在鱼塘等水生环境中生长繁殖迅速,降低水中溶解氧含量,腐败后又污染水质,影响鱼虾生长。在河道和沟渠中的生长会堵塞水道,限制水流,增加沉积,对水运输和农田灌溉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在路边、公用绿地、居民区等生长影响环境的美观和卫生。3.4桔小实蝇 桔小实蝇,学名:Bactrocera dorsalis Hendel中文译名:柑桔小实蝇、东方果实蝇、黄苍蝇、果蛆 分类地位:双翅目实蝇科 柑桔小实蝇俗称果蛆,国外分布于美国、澳大利亚、印度、巴基斯坦、日本、菲律宾、印尼、泰国、越南等,国内广东、广西、福建、四川、湖南、台湾等省。幼虫在果内取食为害,常使果实未熟先黄脱落,严重影响产量和质量。除柑桔外,尚能为害芒果、番石榴、番荔枝、阳桃、枇杷等200余种果实。我国列为国内外的检疫对象。3.5水葫芦 多年生宿根浮水草本植物。因它浮于水面生长,又叫水浮莲。又因其在之间有一像葫芦状的大气泡又称水葫芦。凤眼莲茎叶悬垂于水上,蘖枝匍匐于水面。花为多棱喇叭状,花色艳丽美观。叶色翠绿偏深。叶全缘,光滑有质感。须根发达,分蘖繁殖快,管理粗放,是美化环境、净化水质的良好植物。但是也有害处:水葫芦繁殖能力很强,就是因为太强了,覆盖在整个湖面,使得水中的其他植物不能进行光合作用,而水中的动物没有得到充物,不能够维持水中的生态平衡。甚至有时会堵塞水道。3.6烟粉虱(B型与Q型)、稻水象甲、苹果蠹蛾、马铃薯甲虫、松突圆蚧、椰心叶甲、红脂大小蠹、红火蚁、克氏原螯虾、松材线虫、香蕉穿孔线虫、福寿螺、紫茎泽兰、巴西龟,美国白蛾 ,福寿螺 水花生、豚草、紫茎泽兰、飞机草、大米草、薇甘菊、银胶菊等。4.中国生物入侵现状4.1中国外来入侵物种的危害 1)对经济的影响。中国农业部门经过测算,仅11种外来入侵物种给农业、林业造成的经济损失就高达570多亿元,给中国造成的经济损失至少在一千亿元以上。外来生物入侵的频率也在加快。万方浩透露说,中国海关每年截获的外来入侵物种的数量和批次急剧增加,每年大约以20%的速度增长。外来生物入侵指外来物种在新的环境中肆意繁衍并对进入地的生物多样性、农林牧渔业生产、人类健康造成经济损失或生态灾难。2)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①改变地表覆盖,加速土壤流失由于植食性动物的采食和践踏而加速土壤流失的情况在世界各地均有发生,尤其是岛屿。 ②改变土壤化学循环,危及本土植物生存 (a)某些外来植物在营养代谢过程中沉积某些物质,从而改变了周围土的化学成分,使周围的本土植物难以正常生长而失去竞争能力。 (b)改变水文循环,破坏原有的水分平衡入侵的外来植物主要通过比本土植物多用或少用降水而影响当地水文循环。 (c)增加自然火灾发生频率自然火灾发生 (d)格局是自然生态系统动态的重要组成之一,当外来生物入侵后,改变了这一格局,则对自然生态系统造成重要影响。 ③阻止本土物种的自然更新 外来动、植物均可以阻止本土物种的自然更新,从而使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发生长期无法恢复的变化。20 世纪50 年代传入我国 的紫茎泽兰Eupatorium adenophorum 扩散蔓延于我国西南省区,侵占林地、荒山,阻碍森林生长和更新。 改变本土群落基因库结构 外来物种与本土近缘物种杂交,从而改变本土物种基因型在生物群落基因库中的比例,使群落基因库结构发生变化。而且有时这种杂交后代由于更强的抗逆能力而使本土物种面临更大的压力。这种情况不但发生在植物中,在鱼类、两栖和无脊椎动物中也时有发生。 加速局部和全球物种灭绝速度根据Macdonald 等对全球脊椎动物的统计,941 种濒危动物中的18.4 %受到外来物种的威胁,但分布格局差异很大,岛屿上的比例明显高于陆地(除澳大利亚外) , 达到31.0 %;在各大洲中以澳大利亚最为突出,达到51.7 %。美国鱼类与野生动物保护署认为,濒危物种名单中的160 种濒危动物与外来物种的入侵有关;另有估计,美国958 种濒危物种中的约400 种面临外来物种的竞争和捕食而处境危险。而在世界其他某些地方,多达80 %的濒危物种面临外来物种的压力。3)对人类健康的影响。一些外来入侵物种能直接或间接地危害人类健康,如,红火蚁叮咬人体。豚草产生的花粉引发变应性鼻炎和哮喘等疾病。褐家鼠传播流行性出血热病。麻疹、天花、淋巴腺鼠疫以及艾滋病都可以成为入侵疾病。人类对热带雨林地区的开垦,为更多的病毒入侵提供了新的机会,其中包括那些以前只在野生动物身上携带的病毒,比如多年前袭击刚果等地的埃博拉病毒。前面提到的三裂叶豚草,它的花粉是引起人类花粉过敏的主要病原物,可导致“枯草热“症,在美国约有20%的人受花粉过敏症的侵扰。我国国内虽然还没有大量的报道,但在国外的许多华人到美国后一两年内就会出现花粉症的症状。目前豚草已分布在东北、华北、华东、华中地区的15个省市,如果一旦大面积爆发,后果不堪设想。 4.2中国预防外来入侵物种的措施1)预先防范方法在考虑对已经本地化的外来物种采取消灭、遏制和控制措施时,也应使用这种预先防范方法。对一个外来物种的侵入可能造成的各种长期影响缺乏科学定论不应被用作理由来推迟采取或不采取适当的消灭、遏制和控制措施。2)三阶段分级处理方法①预防比之在一个外来入侵物种已经引进和本地化后再采取措施更有成本效率和有利于环境。 ②应优先重视预防在国家之间和之内引进外来入侵物种。如果已经引进一个外来入侵物种,则及早发现和迅速采取行动对防止其本地化极其重要。可取的做法往往是尽快消灭引进的生物体③在无法消灭或缺乏将其消灭所需要的资源的情况下,则应实施遏制和长期控制措施对有关的惠益和费用(环境、经济和社会方面)的任何研究应在长期的基础上进行。3)生态系统方法为对付外来入侵物种而采取的措施应酌情以缔约方大会第V/6号决定中所阐明的生态系统方法为基础。4)国家的作用①在外来入侵物种方面,各国应认识到在其管辖或控制范围内各种活动作为外来入侵物种的潜在来源而对其他国家可能构成的风险, 并应采取适当的单独和合作行动以尽可能减少这种风险,包括提供关于某一物种的侵入行为或侵入危险的任何现有资料。②此种活动的例子包括:(a) 有意地把一个外来入侵物种转移到另一个国家(即使它在起源国中是无害的); (b) 有意的把一个外来物种引入本国,如果存在着使物种此后扩散(无论是否以人类为媒介)到另一个国家并成为侵入性物种的风险。 (c) 可能导致无意引进的活动,即使引进的物种在起源国是无害的。 ③为协助各国尽量减少外来入侵物种的传播和影响,我国应尽可能查明有可能变成具有侵入性的物种,并向其他国家提供此类资料。 5)研究和监测为了发展充分的知识以处理这个问题,各国有必要酌情对外来入侵物种进行研究和监测。这些努力应试图包括一项关于生物多样性的基准生物分类研究。除这些数据外,监测是及早发现新的外来入侵物种的关键。监测应包括有针对性的普查和一般性普查,并应争取得到其他部门包括地方社区的参与。有关外来入侵物种的研究应包括彻底查明所存在的入侵物种并应记录:①侵入的历史和生态资料(来源、途径和时期)②外来入侵物种的生物特性 ③在生态系统、物种和遗传方面造成的有关影响,还有社会和经济影响,以及它们如何随着时间发生变化。 6)边界控制和检疫措施对外来物种构成威胁的风险分析及其潜在的进入途径进行评估。应视需要加强和扩大现有有关政府机构或主管当局,应适当培训工作人员以实施这些措施。采取旨在及早发现的办法以及区域和国际间的协调对预防工作极为重要。7)教育和提高公众意识提高公众对外来入侵物种的意识对成功地管理外来入侵物种至关重要。因此,各国有必要促进在侵入的原因和与引进外来物种有关的风险方面的教育和公众意识。在需要采取减轻措施时,应开始实行教育和公众意识方案,促使地方社区和相关部门团体支持这种措施。

法制传播研究论文

法律是社会社会的习惯和思想的结晶,政治与法律之间相互联系。这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法律的政治论文2000字 范文 ,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摘要】近年来群体事件频发,这些事件等都在舆论和民众的强烈关注之下,暴露出了执法经济、程序违法、监督机制缺失等问题,但 文章 认为上述部门如此肆意妄为的根本原因乃在于执法人员法律信仰的缺失,法律工具主义、法律虚无主义观念盛行。当务之急是要培育官员对法律的信仰,法学研究应直面中国现实,增进公民对法律的信任,奠定全民法律信仰的基础,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积累理性基础。

【关键词】群体事件;信任法律;信仰法律;法理分析

近年来群体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都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事发后各地出现的“奇招怪招”更是为这些事件增添了一份戏剧性的色彩。然而,在这种看似“幽默”的民众反应之中,我们看到的是社会道德面临的颠覆性挑战,政府的公信力、法治的尊严在有关机关的“执法”行为面前显得如此苍白无力,我们似乎听到了什么轰然倒塌的声音。在痛心疾首之余,我们更需要做的是冷静分析这些事件背后折射出来的深层次社会矛盾,探究这些执法人员如此“无法无天”的根本原因,从源头上杜绝此类事件的再度发生。

一、“群体事件”一一折射出法律信仰的失落

事出必有因,任何事物都不会孤立凭空地出现,以钓鱼执法事件为例说明,此事件也是如此。可能大家对钓鱼执法事件的关注多集中在其负面效应上,但客观而言,这种不正常的执法手段也是在应运交通执法部门在查处黑车上的困难而生的。由于打击黑车证据难固定、处罚难度大,执法部门采取一些非常规的执法手段本无可厚非,但是,像“钓鱼执法”这样的执法方式已经被严重扭曲、异化了,“钓鱼”已经不是为了执法,而成为执法机关完成指标、“创收”的手段。本应带头执法的行政人员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我们的法律何在?不可否认,执法经济、不当的行政指标、行政监督缺位等体制性因素是一方面原因,但这些都是表象,问题的症结在于当下行政执法主体缺少对法律最基本的敬畏与虔诚,把法律当成了获取本部门利益的工具。在有些地方和部门,法律被束之高阁,取而代之的是部门的政策和领导的批示。行政执法人员守法意识淡薄、规则观念不强,这反过来对公民法律信仰的培育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出现了一个法律信仰整体性失落的局面。

二、政府官员的法律信仰与普通民众的法律信任

由于种种因素的制约,中国民众法律信仰的缺失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是,在这里并不想过于强调普通民众法律信仰的问题。诚然,法律信仰十分重要,因为只有物质的、制度化的“硬件”系统而缺乏相应的精神意识、观念、情感等“软件”系统支持的所谓“法治”,不是真正的法治,它只有法治的外表和骨架而没有内在的灵魂。但是,在我国现阶段的情况下,谈全民的法律信仰还是一个十分虚妄的问题。且不论我国现在法律制度的“硬件”建设还处在一个较低的水平,就民众的内心感受而言,对于法律,他们连最基本的信任都尚未建立,更遑论更深层次的信仰问题。因此,当务之急是要建立起民众对于法律的信任,而这,就要建基于政府官员尤其是执法人员对法律的信仰之上。信仰法律在现阶段只是对政府官员的要求,现实地说,也只能是对官员的要求。公民的法律信仰的养成只能是我们的一种美好的希望与期待,但是,在官员尤其是执法人员基于对法律的虔诚信仰而将其内化为自己遵守法律的行为动机的同时,就能增进公民对法律的信任,进而有助于公民法律信仰的形成。

(一)政府公务人员――树立对法律的信仰增进法律信用

法律信用是一国信用的组成部分,法律信用是一国法律及其有效实施的逻辑延伸和必然结果,是法律被严格实施和遵守的“言行一致”的信用度,是通过法的客观运作所不断彰显的实际有效性服从而赢得人们对法律的主观信任感。它强调法律规则通过自身的“言行一致”、“令行禁止”等客观性和确定性来赢得人们内心的确认,也就是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如果法律没有信用,人们就不会相信更不会尊重和遵守法律,法律的应有功能就不会得到发挥而最终只能成为白纸一张而已。法律信用贯穿于法治的各个环节。法律制度的合理与完善是其可能获得民众信任的基本前提,但是对于法律信用的培育而言最重要的还是执法信用。因为法律制度跟人不一样,它们自身不能直接成为信任的目标,从严格意义上讲,只有执法者的行为才能被信任,人们是通过对执法者多次执法活动表露的认可进而对法律产生信任的。因此,执法者尤其是行政执法人员能否率先垂范、严于律己以提高自身的执法素养是民众能否对法律产生信任的关键,直接影响到整个社会的法律信仰能否生成。实践中,我们国家无法可依的局面已经大为改善,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日益凸显,甚至执法人员带头违法。像上海钓鱼执法这样的恶性事件只是目前我国严峻的行政执法形势的冰山一角,现实中执法人员知法犯法、“监守自盗”的现象比比皆是,这是对正义之源头活水的玷污,使法律本身所追求的公平、正义、自由等价值荡然无存,长此以往,结出的必然是法律不被信任进而无法被信仰的恶果。要根本改变政府官员的法律工具主义、法律虚无主义以及官本位等严重违背现代法治精神的错误思想,解决之道就是让官员尤其是行政执法人员建立起对法律一种虔诚的信仰。政府官员对法律要有一种发自内心的真诚的信仰,基于此而对法律产生归属感与依恋感。只有在这种类似于宗教信仰般的法律情感氛围中,法律才能最终找到自身正当性与合理性的真正基础和根源;也只有在这个基础和根源当中,法律才能获得真正的、有社会普遍感召力的神圣性。依法行政就不会仅仅是一句流于表面的 口号 ,而是每个行政人员自觉的行为,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等要求就能得到最彻底的贯彻执行,因为它们不再是一种外在的约束,而是内化为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的出发点。

(二)法学研究――应当直面中国的法治实践现实

正如顾培东教授所言:“近些年,中国法学正依循着知识一一 文化 法学的进路前行,法学研究越发成为疏离社会现实而自闭、自洽和价值自证的文化活动。受此影响,中国法学对法治实践的贡献度和影响力正不断减弱。”形成这种状况的重要原因之一是,中国法治实践并不完全符合法学人对法治的愿望和期待,从而导致一部分法学人放弃对法治实践的关注和参与。中国实行法治的主要难点在于,传统法治理论以及西 方法 治模式中被认为具有普适性的某些原理、原则以及制度遭遇到中国具体国情的挑战。因此,中国法学应当立基于法治的中国因素,直面中国的法治实践,对在中国这片土壤中如何实行法治做出自己的回答,为中国法治的创造性实践提供应有的智慧。 (三)公民――从法律信任到法律信仰

法治秩序的建立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在建立法治秩序的过程中,执法者的行为备受公众关注,也最有可能影响公众的法治观念。执法者严格公正的执法行为,所树立起的不仅仅是执法者的权威和形象,更是法律的权威和形象。当一个执法部门为了私利而“执法”,特别是引诱守法者违法时,社会就会对法律产生强烈的质疑。执法者所影响的不仅仅是这一部门的形象,更影响了法律的形象,动摇了人们心中的法治观念和信心。因此,只有行政执法人员内心对法律保有一种虔诚的信仰、自觉尊重和认同法律,将法律内化为自己的 思维方式 与行为方式,才能真正做到依法行政;而在每一次的执法活动中,就能通过守信效应的彰显而逐步赢得人们内心对法律的肯认,对法律的信任就会在这一过程中不断积累而逐渐地养成。在这一基础上我们才能讲公民法律信仰的问题。因为没有基本的法律信任是不可能奢望法律信仰的。信仰是信用得以强化的必然结果,在人们对一事物毫不怀疑相信的情况下信仰才能得以形成。试想连最起码的信任都没有,怎么可能会产生强烈的信仰认同?所以,在对待公民的法律情感的问题上,我们不能因为法律信仰的重要性而忽视最基本的法律信用的建立;不能混淆强调客观有效性的法律信用与注重主观认同性的法律信仰,而在空洞的理论层面上寻求达到法律信仰的路径。法律信用是生成法律信仰的现实基础,法律信用的建立过程也就是公民对法律信任感不断强化的过程。其实,20世纪90年代以来法学界对法律信仰的考问,很大程度上源于对于现实法律无效的苦恼,与其说是法律“信仰”危机,不如说是法律“信任”危机,这种危机尤其在执法人员枉顾法律、违法行政时体现出来。

由此可见,对于我国目前的现实状况来说,优先重视和解决的应该是法律信用的问题,法律信用问题不解决就不可能达到法律信仰。法律信用的缺失已经成为我国目前法治建设中极为严重的现实问题,严重影响我国法治的进程甚至葬送多年来法治建设的已有成果。试问中国还能经受几次上海钓鱼执法这样的考验?为了一己之私设置圈套陷害守法百姓,为了罚款而罚款。面对这样一种严重滥用公权力的行为,怪不得有网友大呼这哪里是秉公执法,简直就是为了罚款不择手段,是赤裸裸的“权力栽赃”和“公权抢劫”。长此以往,公民如何相信政府、如何相信法律?而在培植公民对法律信任的过程中,国家权力是否合法、公正地行使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在一个国家公权力经常被滥用、执法人员带头违法的社会中,公民绝不可能相信进而信仰法律。因此,为了培植公民对法律的信任感,国家公权力必须正常行使,执法人员必须严格依法办事,这要求执法人员对法律保有一种虔诚的信仰,只有如此,才能从根本上杜绝执法经济的无形吸引、法律工具主义的错误引导,才能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公民在对法律信任的基础上,我们才有资格谈论公民法律信仰的问题。在上海钓鱼执法事件中,我们付出的社会成本无疑是巨大的。不仅破坏了法律的严肃与公正、破坏了社会对法治的信仰,而且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撕裂了社会成员间基本的和谐与互信,使社会公德每况愈下,人们的善良、同情、友爱之心被迫穿上了自我保护的盔甲,使社会上的弱者再也得不到人们的同情和帮助。这一事件反映出来的实质在于行政执法人员缺乏对法律的信仰,法律工具主义、法律虚无主义盛行,进而严重影响到普通民众对法律的信任,影响我国法治建设的进程。当务之急是要培育政府官员对法律的信仰,尊重法律,严格依法办事,树立法律的至上地位,从而建立法律信用,增强民众对法律的信任感,在此基础上,全社会的法律信仰才能得以建立,像钓鱼执法等这样的“荒诞”现象才能从根本上杜绝。

摘要:法律移植作为作为一种推进法制现代化发展的主要途径,其重要性和必要性不言而喻。在法律移植中隐含着不同不同文化之间以及传统与现实之间不断碰撞和融合的过程,因此比较分析不同国家与地区间法律文化的差异对更好地完成法律移植这项工程是非常必要的。文章从比较法律文化的必要性入手,进而分析了中西方法律文化的主要差异,最后提出了对当前法律移植工作的几点建议,希望法律移植的顺利进行并最终实现法制现代化发展的目标。

关键词:法律移植 法律文化 比较法学

法律移植作为作为一种推进法制现代化发展的主要途径,其重要性和必要性不言而喻,但法律移植不仅仅是将先进地区的法律移植到落后地区这么简单,它还隐含着不同不同文化之间以及传统与现实之间不断碰撞和融合的过程。因此,在探讨法律移植这一重要论题的过程中,不得不重视不同国家与地区之间的法律传统及法律文化差异,只有在充分认识和仔细分析了不同法律文化之间的差异后才有可能顺利进行法律移植并最终实现推进法制现代化发展的目标。

一、为什么要进行法律文化比较

所谓法律移植,正如有的学者所概括的,“ 在鉴别,认同,调适,整和的基础上,引进,吸收,采纳,摄取,同化外国的法律包括法律概念,技术,规范,原则,制度和法律观念等,使之成为本国法律的有机组成部分,为木国所用。”但是法律移植并不是简单地引进或者借鉴发达地区的法律就可以高枕无忧了, 反思 我国已经发生的各种法律移植,我们会发现在这种法律运动与发展的活动中有成功也有失败,因此在法律移植过程中对于如何进行移植进行深入的思考与分析是很有必要的。

当前中国所进行的法律移植属于移植中的异体移植,较之于经济文化政治处于相同或基本相同阶段和发展水平的国家或地区间的法律的相互借鉴吸,以致融合与趋同,如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间的法律技术的借鉴,我国作为一个落后的发展中国家直接采纳移植发达国家或地区的法律,难度显然要大得多。原有的法律制度解体后,新建立的法律制度由于种种原因,特别是观念上的不认同,使法的效力难以实现,有的法律制度受到质疑,有的法律制度甚至受到抵制。面对这样的困境,不少学者提出要重视本土资源,尊重我们原有的传统与习惯法。但是在关于探寻本土资源的这条道路上,同样困难重重。在如何界定传统与习惯的问题上至今还有很多争议,而将习惯与传统坚持到什么程度也是值得探讨的。因而法律移植方而困扰最大的便是:一方面,认识到必须注意本土资源;另一方面又不能从本土资源找到一个合适的切人点,全盘移植西化的道路又走不通,因而无所适从。在面对这样的困境时,我们不可能选择逃避或放弃,虽然不可能达到移植进来的法律与我们原有的社会环境完全融合,但是努力缩小这种差距是大有可能的。要做到这一点,最先决性的条件就是要充分了解法律在我国的和国外的发展历程和当前状态,在这其中法律文化又是最具有代表性的一个领域,因此,法律文化比较是我国进行法律移植必不可少的一个步骤。

二、中西法律文化比较

1、伦理化的中国法律文化

所谓中国传统法律的伦理化,并不是说中国法律的全部规范为伦理,而是强调儒家的伦理原则支配和规范着法的发展,儒家的伦理精神渗透了法的全部内容。在青铜时代,法律与宗教伦理并无严格区别,至春秋战国时期,法律与宗教伦理有了一定的分离,但从西汉开始,法律与伦理之间又开始融合,之后儒家的原则和精神逐渐影响着法律的演进与发展,到隋唐使中国法律彻底伦理化,这一情形一直到清末都未变化。中国传统法律伦理化的影响极其广泛,我们可以再传统中国法律文化的各个领域中观察到它的表现,也可以在每一部法典甚至每一法律条文中,体察到伦理精神和原则的渗透。中国传统法律的伦理化具体表现为四个方面:第一,在国家政治领域表现为君权至上和中央集权,从北宋开始这种趋势不断加强并于明清到达顶点。第二,在家族与社会领域表现为族权与父权的延伸和扩张,在传统中国社会,无论是国法还是民间习惯法都给予这两项权利特殊的保护。第三,在经济财产方面,传统法律遵循礼的要求强调重义轻利,往往将对私人财产的保护置于公益及道德之后。第四,在人们的社会地位和生活方面,传统法律依据儒家理论,竭力维护等级特权制度。伦理化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是特定政治、经济、文化以及历史传统等条件综合作用所形成的,这种文化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当时社会的发展,是传统中国社会中合理又合适的一部分。同时还有一点我们不能不注意到,传统的中国法律走的是一条兼具理性和人文色彩的道路,虽然以现代观念来看,它对人性的扼杀是无可置疑的,但是传统中国法律中“仁”的因素,如对老弱病残妇幼者实行怜悯的规定,对死刑特别慎重的会审制度等,这对机械化和功利化的现代社会及其法制来说,未尝没有一点积极的启发意义。

2、带有宗教性的西方法律文化

在西方,宗教对法律有着深刻的影响,然而这种影响不论是在深度上还是在广度上都不能与中国法律受到儒家伦理的影响相提并论。因此,相对于中国传统法律的伦理化,西方法律只是具有宗教性,而没有达到宗教化的程度。这里所说的宗教指的是____,它是唯一一个对整个西方法律产生巨大影响的宗教。所以,西方法律的宗教性实际上是有关基督____方法律的影响问题。

关于____对西方法律文化的影响,沃克是这样论述的,“这种影响至少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第一,它对自然法的理论产生了影响;第二,直接提供经过整理,并已付诸实施的行为规则;第三,强化伦理原则和提出一些基本依据,以支持国家制定法或普通法的规则;第四,在人道主义方面影响法律,包括强调个人的价值,对家庭成员及 儿童 的保护、生命的神圣性等;第五,证明和强调对道德标准、诚实观念、良好的信仰、公正及其他方面的支持。”除此之外,基督____是西方国家的国教或主要宗教,大多数立法者、法官和法学家已普遍接受和持有新教的信仰,其普遍观念,如个人的价值、尊重人格等,对西方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已产生相当的影响。还有,在近代西方法律学校的建立、法学 教育 和研究的兴起与传播方面,也发挥了不小的作用。

三、比较法律文化对法律移植的启示

在比较了中西法律文化的差异后,如何才能在今后的法律移植工作中保证移植的效果呢?下面,将法律移植过程中应当注意的方 面试 论如下:

首先, 法律的移植是法律原则的移植。原则, 拉丁文为语意为开始, 起源, 基础。法律原则指构成法律规则之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基础性的原理和准则。它分为政策性原则和公理性原则。政策性原则与国家的实际相关。公理性原则是从社会关系的本质中产生出来的, 并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从而被奉为法律之准则的公理。它是各种不同性质法律之间得以沟通并以之得以实现认同的文化因素的核心。较之于移植适应特定生活习惯及社会背景的法律规则, 从而对木土社会进行削足适履的改造与整合而言, 原则的移植更有利于维护法律体系的稳定性一致性, 更有利于弥补法律的漏洞, 起到提纲挚领的作用。同时, 原则确立后, 新的规则与制度得以因此建立, 从社会实际出发, 它的成果与效力都是可取的。

其次, 从技术层而考虑, 移植法律概念的接受,有一个表达方式的转化过程。即由一种语言思维方式想另一种语言思维方式的转变。要达到精神层而的认同, 首先必须在技术层面应以本民族的语言方式表达出来。用本民族已经有的概念经输人新的内容而表达新的内涵是文化吸收的重要途径。法律术语的翻译固然应该严谨, 但生硬到连专业人士都搞不懂的话, 其效果可想而知。正如语义分析法学派所认为的, 对概念的提炼, 阐述, 通过分析其要素, 结构, 语源, 语境, 语脉, 从中央到地方寻求合理的符合时代精神的民族文化的能使人们形成共识与可接受的意义。只有这样,才有肯能个将移植来的法律内化为我国文化的一部分。

再者, 法律的移植应处理好与 传统文化 的关系。尽管对于文化及法律文化并没有一个通行的说法,但有一点可以确定, 即它对于民族心理的形成与维系具有巨大的作用, 产生重要的影响。它的改变过程是自然演进的。时至今日, 宗教在西方社会仍其有重要影响。法庭作证是手按圣经并不是形式, 而是基于一种信仰。比较而言, 我们对自己的传统的态度是不明智的。儒家思想把道德置之法律之上, 对法律的发展产生了消极的影响, 但无论如何不能否认道德与法律之间的密切关系。对于传统道德文化应采取批判地继承的态度, 取其精华, 弃其糟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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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梦的生力军,必备的法律素养是其立足社会的核心条件。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法律方面论文,供大家参考。

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汽车消费贷款后,由借款人作为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因借款人不履行贷款合同给贷款人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该业务自1997年开办,在短时间内实现了蓬勃发展,并带动了机动车辆保险市场的繁荣。但是,由于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的保险期限较长,不仅客观上风险要在经营中逐步释放,而且随着保险事故的不断发生和理赔调查的日趋深入,该业务在管理上遗留的问题和导致的纠纷也越来越多。笔者将理论研究和业务实践相结合,就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业务中可能涉及的三类纠纷进行法律分析。

一、购车人发生欠款后、保险人赔付银行损失之前,银行或者保险人以银行名义起诉购车人、担保人的案件

当购车人发生欠款并构成保险事故后,银行有权选择依据贷款合同向购车人、担保人主张权利,也有权依据保险合同向保险人索赔。这种情况下,除非保险条款或合作协议中明确约定了保险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否则保险人没有权利要求银行先起诉购车人、担保人。同时,在没有赋予保险人先诉抗辩权的情况下,为防止银行在购车人发生欠款后滥用诉权,即便银行自愿选择起诉购车人、担保人,在未经与保险人协商一致时,该诉讼费一般是不属于保险赔偿范围的。

因此,银行和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后,首先应关注共同利益、从实际出发,对于购车人恶意欠款或无力还款、确已无法通过催收或协议处分抵押物等方式收回欠款,并且购车人或担保人具有可执行财产能够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尽快协商一致,由保险人承担诉讼等经费并以银行名义起诉购车人、担保人,以及尽早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二、银行起诉保险人的案件

银行起诉保险人的案件是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纠纷中最为常见的,争议焦点主要是保险人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实践中争议较大、较难处理的主要有以下二种类型:

(一)涉嫌的案件

涉嫌贷款的,一般是借款人、汽车经销商单独或串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提供虚假材料以虚构汽车买卖关系、同一车辆向多家银行贷款、非法提取贷款现金挪作他用等方式套取银行贷款。此类案件中,有的是购车人伪造、变造或收购、借用他人身份证购车,有的是提供虚假财产状况证明、虚增车价,有的则是虚拟购车主体、担保人或抵押财产等情况。因此,判断保险人是否应承担保险责任,应根据实际,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保险利益问题。《保险法》第12条规定了“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因此,对于涉嫌的业务,如果贷款人并未实施购车行为,保险人可根据新《保险法》第四十八条“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不得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的规定而拒绝赔偿。

2.银行审贷和投保人如实告知的义务。针对涉嫌的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业务,保险人通常基于《贷款通则》、《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的规定和保险条款的约定,以银行疏于履行审贷义务、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作为不承担责任的抗辩理由。笔者认为,尽管《贷款通则》和《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等明确规定了银行的审贷义务是独立的,并且银行有审慎地进行资信调查的义务,条款中也通常约定了保险人在因被保险人过错导致贷款合同无效或被撤销时、在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时,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在实务中,仍然应该根据银行疏于审贷和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具体情形区别判断其法律后果。

如前所述,涉嫌的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的具体情形千差万别,但无论是空车套贷、虚增价款或者其他情形,其基本特征均是申请贷款的材料中存在虚假信息。既然存在虚假信息,则必然说明银行在审贷过程中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疏忽、投保人在投保过程中隐瞒了真实情况。

针对保险人关于银行审贷疏忽的抗辩,保险人不承担责任的条件应以银行的过错为限,不宜包括轻微的疏忽、更不应以虚假信息推定银行存在过错。特别是购车人收购、借用他人身份证件的情形,笔者认为应构成表见代理,贷款合同成立,保险人不能以银行未尽到资信调查义务或当事人之间没有一致意思表示为由而不承担保险责任。

针对保险人关于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抗辩,笔者认为尽管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对“最大诚信”的要求更高,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仍然应以“有限告知”为原则,同时应逐步确立书面询问的有限告知方式。在有限告知的前提下,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有权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此外,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中,由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分离的,被保险人是进行保险索赔的权利人,因此,投保人告知义务的履行以及对投保人有关情况的调查直接关系到被保险人权益的风险。

根据《保险法》规定,对投保人的选择和有关情况的调查是保险人的法定义务,其该义务的履行也关系到保险合同的履行,因此有人提出要通过双方协议将保险人的审查义务和银行的信贷资产审查结合在一起,或者以银行的资信审查代替保险人的承保审查。笔者认为,银行的资信调查和保险人的承保审查义务的法律依据不同,前者是依据《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等,后者是依据《保险法》,其侧重的专业重点亦有所不同,因此不能混为一谈或相互替代,相反,应分别予以强化。

(二)由于银行未履行作为被保险人的催收、危险程度增加的通知义务、未代投保人连续投保车辆险等而引发保险责任争议的案件

1.根据《贷款通则》第32条规定,“贷款人在短期贷款到期1个星期之前、中长期贷款到期1个月之前,应当向借款人发送还本付息通知单”,贷款人对逾期的贷款要及时发出催收通知单,做好逾期贷款本息的催收工作。保险条款通常约定被保险人有做好欠款的催收工作和催收记录的义务。

2.根据《保险法》关于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时应及时通知保险人的规定,保险条款通常也在被保险人义务中约定被保险人发现投保人有潜在的不还款风险或任何可能导致保险合同风险增加的情况,应通知保险人并协助减少或消除风险。

3.为避免投保人因贷款所购车辆自身发生事故损失而产生的不还款风险,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一般要求投保人一并投保贷款所购车辆的损失险、盗抢险等车辆保险,且保险条款通常约定投保人未按时续保上述车辆保险的,被保险人应代投保人投保。银行违反上述保险法规定或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义务,保险人有权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主张不承担赔偿责任或减小赔偿责任。

三、保险人赔付银行损失后,向购车人、担保人进行追偿的案件

保险人在履行了保险赔偿责任之后,有权向购车人、担保人进行追偿,但笔者认为该追偿不等同于保险代位求偿。保险代位求偿权,是“基于保险利益原则,为防止被保险人获得双重利益而公认的一种债权转移制度”,通常认为保险代位求偿权的实质是民法清偿代位制度在保险法领域的具体运用;该制度设立的目的是既不能让被保险人因投保而取得额外的利益,也不能让有过错的第三者逃避其在法律上的赔偿责任。

新《保险法》第60条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由此可见,保险代位求偿权是代位被保险人向第三人行使权利;因此有观点认为,由于保证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即是债务人,其是否还款、是否按约定履行义务直接决定了保险事故是否发生,与第三人没有直接关系,因此一般不存在第三人过错致使保险事故发生的情况,当然也不存在保险代位求偿权。笔者认为,这种观点就是没有区分保险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形,将保险人的追偿权等同于代位求偿权的错误认识。

(一)投保人因主观意愿而发生恶意违约

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承保的风险具有信用性,与投保人对债务履行的主观愿望具有一定的联系。对于保险人而言,其在依赖投保人的诚信态度的基础上为其信用承保,无法通过一般的询问和告知来了解投保人的主观世界,况且投保人的主观意愿随时可能发生变化。因此,一旦因投保人主观恶意造成保险事故发生,即出现了保险人承保的不确定性危险的必然发生,保险人得为该射幸率的发生而给付保险金,并将因为缺乏第三方责任因素而不享有代位求偿权。但是,保险人不享有对第三方的代位求偿权,并不等于其不能向投保人(债务人)或担保人追偿;保险人在向被保险人履行了保险赔偿责任之后,被保险人对投保人不再享有赔偿金额范围内的债权,该债权及相应的担保权一并转移至保险人,实务中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也会就权益转让问题签署权益转让书。

(二)因受第三方侵害影响履约能力而发生善意违约

投保人因第三方的侵权或合同违约行为而遭受侵害,降低或损害了投保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能力,造成保险事故发生,一般称为善意违约。这种情况下,由于投保人最终可以从第三方获得损失的救济,而保险代位权的本质是“一个为了防止被保险人获得超过全额补偿,有利于承保人或保险人的原则”(语出1883年Castellainv.Preston案中的布莱特法官),故笔者认为此时保险人既可以向投保人(债务人)、担保人追偿,也可以行使代位求偿权向有责任的第三人追偿。

(三)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而发生违约

除了主观因素以外,某些客观上的事件,例如地震、台风、洪水、海啸等以及战争、武装冲突等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的不可抗力以及非因当事人故意或过失而偶然发生的意外事件,也可能导致投保人(债务人)不履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清偿责任。对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导致的保险事故,保险合同从保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利益的角度出发,立足于减轻并合理分配风险,一般约定为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且不向投保人追偿。同时,此类情形下因无特定第三方的过错,亦不存在保险人代位求偿权。

一、法律文化的内涵

自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随着我国文化理论的发展,“法律文化”从西方引入我国,开始引起我国法理学、比较法学和法律史学领域学者的关注,“颇有言必称法律文化之势”。但由于学界对法律文化的内涵缺乏明确的界定和深入的研究,使得法律文化现在仍未形成系统的理论,更遑论一门独立的学科。“法律文化”的概念最早是由美国学者劳伦斯•弗里德曼在《法律文化与社会发展》一文中提出的,指的是“与法律体系密切关联的价值与态度,这种价值与态度决定法律体系在整个社会文化中的地位”。而法念法律文化与社会发展》一文中最先英国法学家科特雷尔则认为“法律文化”仅适用于观察法律与文化一体化的初民社会和小型社区以及特定职业人群的法律观念,与“法律意识形态”等同。也有学者把法律文化视为法律传统或作为一种法律解释方法。概括而言,法律文化是指植根于一个民族或国家长期共同生活的历史文化过程中公认的、稳定的法律价值、观念以及学说的统称,是人们进行法律活动的行为模式和指导规范。

二、当前我国法律文化研究现状与问题

首先,我国法律文化侧重与其他法学学科结合来研究某一问题,而缺少对宏观理论的研究。从我国近几年的研究成果来看,我国当前研究法律文化,主要集中在:(1)与法制史结合来研究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包括礼法、无讼、自然法、律等,这部分研究占绝大部分;(2)与比较法结合来研究法律文化;(3)进行地方性研究,来研究少数民族如藏族、彝族、瑶族等的法律文化。而对法律文化本身的理论基础、体系的研究却明显不足。其次,法律文化没有厘清与一些学科尤其是法学学科的关系,从而影响了自身学科的发展。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种学科交叉越来越明显,也越来越重要。这种跨学科的发展前提是相应学科之间的合作关系,而非简单的包含关系。而且我国法律文化的跨学科研究仅着眼于法社会学和法制史,对于其他学科不够重视。而当前世界中关于法与数据、数字时代、工程学、戏剧、数学、人工智能的研究已经变成一种新的发展趋势。最后,对我国法律文化的现代化路径这一理论基础问题,我国学者存在认识偏差。不少学者认为打破法律文化区分的制度性法律文化与观念性法律文化这种二元结构并进行整合,使观念性法律文化向制度性转变,是我国法律现代化的路径。然而,深入分析后我们可以发现这种观念背后体系的是一种法律的一元观,即“趋向于附和占据支配地位的依照法律治理国家的观点”,是“现代科学主义驱动下型构而成的以立法统合整个法律定义”,是“唯法律的”、“现代性的”、“宏大叙事型的”。但就转型期的我国现代化进程而言,我们更多的恰恰是对“现代性”的反思,更关注的是“后现代的”“地方性知识”这样多元格局的存在。我们的出发点不再是看“冲突”,而是看“存在”,不再是进行统一的“整合”,而是研究各自独立的前提下互动的融合来起作用,来满足转型的中国社会现实需要。

三、法律文化研究的理论基础——法律多元主义

马克•维恩•霍克在第23届世界法哲学大会的基调报告中曾讨论了欧洲统合过程中法文化的统一性和多样性,指出在全球化背景下,由于“在不同地域文化传统相互影响愈益强烈的过程中,强势的文化传统往往处于支配地位,并且时常会驱逐、消磨在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处于相对弱势的文化传统中的某些要素”,因此努力保护本地区部分的传统和经济,“提升后发国家的法律地位”,建立国家法和国家内部多元的、部分社会的法规范、以及欧盟法的三元法律构造这一多元体制至关重要。事实上,这种法律文化的多元化正如我们前文所述,是现代社会下,法律文化发展的必然选择。这种法律文化多元主义正是我国研究法律文化的理论基础。提倡法律文化多元主义的学者中,最有影响的一位是日本的千叶正士。其理论的核心观点就是对于作为国家法的正式法与非正式法之间具有复杂的交互关系,应当将包涵多元价值、理念的法前提予以概念化,并运用构成多元法体制的各种概念进行分析。千叶正士针对亚洲不同地域多元法体制下的国家法和移植法、固有法,进行法人类学、法社会学、以及法哲学上的分析论证,提出了法文化上的独创概念——“法文化的操作性定义”。其多元法体制的法文化理论内核可以概况为是三种二元区分下二项对立,具体是指“正式法•非正式法”,“移植法•固有法”,“法规则•法前提”这三方面的二项对立。

论文传播作用研究方法

1、仅仅以723事件为题材很难构成一篇硕士论文;2、想研究舆论先梳理一下有关舆论方面的理论,比如议程设置、沉默螺旋等一些基本理论,再结合自己观察到的案例,看看有没有什么启发;3、提炼出自己假设论题,就可以设计论证程序了;4、研究方法不止调查一种,再想想——我也替你再想想……

调查法 调查法是科学研究中最常用的方法之一。它是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地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现实状况或历史状况的材料的方法。调查方法是科学研究中常用的基本研究方法,它综合运用历史法、观察法等方法以及谈话、问卷、个案研究、测验等科学方式,对教育现象进行有计划的、周密的和系统的了解,并对调查搜集到的大量资料进行分析、综合、比较、归纳,从而为人们提供规律性的知识。 调查法中最常用的是问卷调查法,它是以书面提出问题的方式搜集资料的一种研究方法,即调查者就调查项目编制成表式,分发或邮寄给有关人员,请示填写答案,然后回收整理、统计和研究。 观察法 观察法是指研究者根据一定的研究目的、研究提纲或观察表,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去直接观察被研究对象,从而获得资料的一种方法。科学的观察具有目的性和计划性、系统性和可重复性。在科学实验和调查研究中,观察法具有如下几个方面的作用:①扩大人们的感性认识。②启发人们的思维。③导致新的发现。 实验法 实验法是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联系的一种科研方法。其主要特点是:第一、主动变革性。观察与调查都是在不干预研究对象的前提下去认识研究对象,发现其中的问题。而实验却要求主动操纵实验条件,人为地改变对象的存在方式、变化过程,使它服从于科学认识的需要。第二、控制性。科学实验要求根据研究的需要,借助各种方法技术,减少或消除各种可能影响科学的无关因素的干扰,在简化、纯化的状态下认识研究对象。第三,因果性。实验以发现、确认事物之间的因果联系的有效工具和必要途径。 文献研究法 文献研究法是根据一定的研究目的或课题,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地、正确地了解掌握所要研究问题的一种方法。文献研究法被子广泛用于各种学科研究中。其作用有:①能了解有关问题的历史和现状,帮助确定研究课题。②能形成关于研究对象的一般印象,有助于观察和访问。③能得到现实资料的比较资料。④有助于了解事物的全貌。 实证研究法 实证研究法是科学实践研究的一种特殊形式。其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利用科学仪器和设备,在自然条件下,通过有目的有步骤地操纵,根据观察、记录、测定与此相伴随的现象的变化来确定条件与现象之间的因果关系的活动。主要目的在于说明各种自变量与某一个因变量的关系。 定量分析法 在科学研究中,通过定量分析法可以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以便更加科学地揭示规律,把握本质,理清关系,预测事物的发展趋势。 定性分析法 定性分析法就是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分析。具体地说是运用归纳和演绎、分析与综合以及抽象与概括等方法,对获得的各种材料进行思维加工,从而能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达到认识事物本质、揭示内在规律。 跨学科研究法 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综合研究的方法,也称“交叉研究法”。科学发展运动的规律表明,科学在高度分化中又高度综合,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据有关专家统计,现在世界上有2000多种学科,而学科分化的趋势还在加剧,但同时各学科间的联系愈来愈紧密,在语言、方法和某些概念方面,有日益统一化的趋势。 个案研究法 个案研究法是认定研究对象中的某一特定对象,加以调查分析,弄清其特点及其形成过程的一种研究方法。个案研究有三种基本类型:(1)个人调查,即对组织中的某一个人进行调查研究;(2)团体调查,即对某个组织或团体进行调查研究;(3)问题调查,即对某个现象或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功能分析法 功能分析法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是社会调查常用的分析方法之一。它通过说明社会现象怎样满足一个社会系统的需要(即具有怎样的功能)来解释社会现象。 数量研究法 数量研究法也称“统计分析法”和“定量分析法”,指通过对研究对象的规模、速度、范围、程度等数量关系的分析研究,认识和揭示事物间的相互关系、变化规律和发展趋势,借以达到对事物的正确解释和预测的一种研究方法。 模拟法(模型方法) 模拟法是先依照原型的主要特征,创设一个相似的模型,然后通过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的一种形容方法。根据模型和原型之间的相似关系,模拟法可分为物理模拟和数学模拟两种。 探索性研究法 探索性研究法是高层次的科学研究活动。它是用已知的信息,探索、创造新知识,产生出新颖而独特的成果或产品。 信息研究方法 信息研究方法是利用信息来研究系统功能的一种科学研究方法。美国数学、通讯工程师、生理学家维纳认为,客观世界有一种普遍的联系,即信息联系。当前,正处在“信息革命”的新时代,有大量的信息资源,可以开发利用。信息方法就是根据信息论、系统论、控制论的原理,通过对信息的收集、传递、加工和整理获得知识,并应用于实践,以实现新的目标。信息方法是一种新的科研方法,它以信息来研究系统功能,揭示事物的更深一层次的规律,帮助人们提高和掌握运用规律的能力。 经验总结法 经验总结法是通过对实践活动中的具体情况,进行归纳与分析,使之系统化、理论化,上升为经验的一种方法。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是人类历史上长期运用的较为行之有效的领导方法之一。 描述性研究法 描述性研究法是一种简单的研究方法,它将已有的现象、规律和理论通过自己的理解和验证,给予叙述并解释出来。它是对各种理论的一般叙述,更多的是解释别人的论证,但在科学研究中是必不可少的。它能定向地提出问题,揭示弊端,描述现象,介绍经验,它有利于普及工作,它的实例很多,有带揭示性的多种情况的调查;有对实际问题的说明;也有对某些现状的看法等。 数学方法 数学方法就是在撇开研究对象的其他一切特性的情况下,用数学工具对研究对象进行一系列量的处理,从而作出正确的说明和判断,得到以数字形式表述的成果。科学研究的对象是质和量的统一体,它们的质和量是紧密联系,质变和量变是互相制约的。要达到真正的科学认识,不仅要研究质的规定性,还必须重视对它们的量进行考察和分析,以便更准确地认识研究对象的本质特性。数学方法主要有统计处理和模糊数学分析方法。 思维方法 思维方法是人们正确进行思维和准确表达思想的重要工具,在科学研究中最常用的科学思维方法包括归纳演绎、类比推理、抽象概括、思辩想象、分析综合等,它对于一切科学研究都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系统科学方法 20世纪,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等横向科学的迅猛发展,为发展综合思维方式提供了有力的手段,使科学研究方法不断地完善。而以系统论方法、控制论方法和信息论方法为代表的系统科学方法,又为人类的科学认识提供了强有力的主观手段。它不仅突破了传统方法的局限性,而且深刻地改变了科学方法论的体系。这些新的方法,既可以作为经验方法,作为获得感性材料的方法来使用,也可以作为理论方法,作为分析感性材料上升到理性认识的方法来使用,而且作为后者的作用比前者更加明显。它们适用于科学认识的各个阶段,因此,我们称其为系统科学方法。

最近我也在写论文的开题报告。下面是我复制的,百分之百正确。调查法调查法是科学研究中最常用的方法之一。它是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地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现实状况或历史状况的材料的方法。调查方法是科学研究中常用的基本研究方法,它综合运用历史法、观察法等方法以及谈话、问卷、个案研究、测验等科学方式,对教育现象进行有计划的、周密的和系统的了解,并对调查搜集到的大量资料进行分析、综合、比较、归纳,从而为人们提供规律性的知识。调查法中最常用的是问卷调查法,它是以书面提出问题的方式搜集资料的一种研究方法,即调查者就调查项目编制成表式,分发或邮寄给有关人员,请示填写答案,然后回收整理、统计和研究。观察法观察法是指研究者根据一定的研究目的、研究提纲或观察表,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去直接观察被研究对象,从而获得资料的一种方法。科学的观察具有目的性和计划性、系统性和可重复性。在科学实验和调查研究中,观察法具有如下几个方面的作用:①扩大人们的感性认识。②启发人们的思维。③导致新的发现。实验法实验法是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联系的一种科研方法。其主要特点是:第一、主动变革性。观察与调查都是在不干预研究对象的前提下去认识研究对象,发现其中的问题。而实验却要求主动操纵实验条件,人为地改变对象的存在方式、变化过程,使它服从于科学认识的需要。第二、控制性。科学实验要求根据研究的需要,借助各种方法技术,减少或消除各种可能影响科学的无关因素的干扰,在简化、纯化的状态下认识研究对象。第三,因果性。实验以发现、确认事物之间的因果联系的有效工具和必要途径。文献研究法文献研究法是根据一定的研究目的或课题,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地、正确地了解掌握所要研究问题的一种方法。文献研究法被子广泛用于各种学科研究中。其作用有:①能了解有关问题的历史和现状,帮助确定研究课题。②能形成关于研究对象的一般印象,有助于观察和访问。③能得到现实资料的比较资料。④有助于了解事物的全貌。实证研究法实证研究法是科学实践研究的一种特殊形式。其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利用科学仪器和设备,在自然条件下,通过有目的有步骤地操纵,根据观察、记录、测定与此相伴随的现象的变化来确定条件与现象之间的因果关系的活动。主要目的在于说明各种自变量与某一个因变量的关系。定量分析法在科学研究中,通过定量分析法可以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以便更加科学地揭示规律,把握本质,理清关系,预测事物的发展趋势。定性分析法定性分析法就是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分析。具体地说是运用归纳和演绎、分析与综合以及抽象与概括等方法,对获得的各种材料进行思维加工,从而能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达到认识事物本质、揭示内在规律。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综合研究的方法,也称“交叉研究法”。科学发展运动的规律表明,科学在高度分化中又高度综合,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据有关专家统计,现在世界上有2000多种学科,而学科分化的趋势还在加剧,但同时各学科间的联系愈来愈紧密,在语言、方法和某些概念方面,有日益统一化的趋势。个案研究法个案研究法是认定研究对象中的某一特定对象,加以调查分析,弄清其特点及其形成过程的一种研究方法。个案研究有三种基本类型:(1)个人调查,即对组织中的某一个人进行调查研究;(2)团体调查,即对某个组织或团体进行调查研究;(3)问题调查,即对某个现象或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功能分析法功能分析法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是社会调查常用的分析方法之一。它通过说明社会现象怎样满足一个社会系统的需要(即具有怎样的功能)来解释社会现象。数量研究法数量研究法也称“统计分析法”和“定量分析法”,指通过对研究对象的规模、速度、范围、程度等数量关系的分析研究,认识和揭示事物间的相互关系、变化规律和发展趋势,借以达到对事物的正确解释和预测的一种研究方法。模拟法(模型方法)模拟法是先依照原型的主要特征,创设一个相似的模型,然后通过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的一种形容方法。根据模型和原型之间的相似关系,模拟法可分为物理模拟和数学模拟两种。探索性研究法探索性研究法是高层次的科学研究活动。它是用已知的信息,探索、创造新知识,产生出新颖而独特的成果或产品。信息研究方法信息研究方法是利用信息来研究系统功能的一种科学研究方法。美国数学、通讯工程师、生理学家维纳认为,客观世界有一种普遍的联系,即信息联系。当前,正处在“信息革命”的新时代,有大量的信息资源,可以开发利用。信息方法就是根据信息论、系统论、控制论的原理,通过对信息的收集、传递、加工和整理获得知识,并应用于实践,以实现新的目标。信息方法是一种新的科研方法,它以信息来研究系统功能,揭示事物的更深一层次的规律,帮助人们提高和掌握运用规律的能力。经验总结法经验总结法是通过对实践活动中的具体情况,进行归纳与分析,使之系统化、理论化,上升为经验的一种方法。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是人类历史上长期运用的较为行之有效的领导方法之一。描述性研究法描述性研究法是一种简单的研究方法,它将已有的现象、规律和理论通过自己的理解和验证,给予叙述并解释出来。它是对各种理论的一般叙述,更多的是解释别人的论证,但在科学研究中是必不可少的。它能定向地提出问题,揭示弊端,描述现象,介绍经验,它有利于普及工作,它的实例很多,有带揭示性的多种情况的调查;有对实际问题的说明;也有对某些现状的看法等。数学方法数学方法就是在撇开研究对象的其他一切特性的情况下,用数学工具对研究对象进行一系列量的处理,从而作出正确的说明和判断,得到以数字形式表述的成果。科学研究的对象是质和量的统一体,它们的质和量是紧密联系,质变和量变是互相制约的。要达到真正的科学认识,不仅要研究质的规定性,还必须重视对它们的量进行考察和分析,以便更准确地认识研究对象的本质特性。数学方法主要有统计处理和模糊数学分析方法。思维方法思维方法是人们正确进行思维和准确表达思想的重要工具,在科学研究中最常用的科学思维方法包括归纳演绎、类比推理、抽象概括、思辩想象、分析综合等,它对于一切科学研究都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系统科学方法20世纪,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等横向科学的迅猛发展,为发展综合思维方式提供了有力的手段,使科学研究方法不断地完善。而以系统论方法、控制论方法和信息论方法为代表的系统科学方法,又为人类的科学认识提供了强有力的主观手段。它不仅突破了传统方法的局限性,而且深刻地改变了科学方法论的体系。这些新的方法,既可以作为经验方法,作为获得感性材料的方法来使用,也可以作为理论方法,作为分析感性材料上升到理性认识的方法来使用,而且作为后者的作用比前者更加明显。它们适用于科学认识的各个阶段,因此,我们称其为系统科学方法。

调查法是科学研究中最常用的方法之一。它是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地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现实状况或历史状况的材料的方法。调查方法是科学研究中常用的基本研究方法,它综合运用历史法、观察法等方法以及谈话、问卷、个案研究、测验等科学方式,对教育现象进行有计划的、周密的和系统的了解,并对调查搜集到的大量资料进行分析、综合、比较、归纳,从而为人们提供规律性的知识。

调查法中最常用的是问卷调查法,它是以书面提出问题的方式搜集资料的一种研究方法,即调查者就调查项目编制成表式,分发或邮寄给有关人员,请示填写答案,然后回收整理、统计和研究。

观察法

观察法是指研究者根据一定的研究目的、研究提纲或观察表,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去直接观察被研究对象,从而获得资料的一种方法。科学的观察具有目的性和计划性、系统性和可重复性。在科学实验和调查研究中,观察法具有如下几个方面的作用:①扩大人们的感性认识。②启发人们的思维。③导致新的发现。

实验法

实验法是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联系的一种科研方法。其主要特点是:第一、主动变革性。观察与调查都是在不干预研究对象的前提下去认识研究对象,发现其中的问题。而实验却要求主动操纵实验条件,人为地改变对象的存在方式、变化过程,使它服从于科学认识的需要。第二、控制性。科学实验要求根据研究的需要,借助各种方法技术,减少或消除各种可能影响科学的无关因素的干扰,在简化、纯化的状态下认识研究对象。第三,因果性。实验以发现、确认事物之间的因果联系的有效工具和必要途径。

文献研究法

文献研究法是根据一定的研究目的或课题,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地、正确地了解掌握所要研究问题的一种方法。文献研究法被子广泛用于各种学科研究中。其作用有:①能了解有关问题的历史和现状,帮助确定研究课题。②能形成关于研究对象的一般印象,有助于观察和访问。③能得到现实资料的比较资料。④有助于了解事物的全貌。

实证研究法

实证研究法是科学实践研究的一种特殊形式。其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利用科学仪器和设备,在自然条件下,通过有目的有步骤地操纵,根据观察、记录、测定与此相伴随的现象的变化来确定条件与现象之间的因果关系的活动。主要目的在于说明各种自变量与某一个因变量的关系

定量分析法

在科学研究中,通过定量分析法可以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以便更加科学地揭示规律,把握本质,理清关系,预测事物的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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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性分析法

定性分析法就是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分析。具体地说是运用归纳和演绎、分析与综合以及抽象与概括等方法,对获得的各种材料进行思维加工,从而能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达到认识事物本质、揭示内在规律。

跨学科研究法

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综合研究的方法,也称“交叉研究法”。科学发展运动的规律表明,科学在高度分化中又高度综合,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据有关专家统计,现在世界上有2000多种学科,而学科分化的趋势还在加剧,但同时各学科间的联系愈来愈紧密,在语言、方法和某些概念方面,有日益统一化的趋势。

传播学论文的研究方法

传播学种研究方法有从资料中产生理论、对理论保持敏感、不断比较、理论抽样等6种方法。 扩展资料 传播学6种研究方法有:1.从资料中产生理论、2.对理论保持敏感、3.不断比较的.方法、4.理论抽样的方法、5.灵活运用文献、6.理论性评价。

1、仅仅以723事件为题材很难构成一篇硕士论文;2、想研究舆论先梳理一下有关舆论方面的理论,比如议程设置、沉默螺旋等一些基本理论,再结合自己观察到的案例,看看有没有什么启发;3、提炼出自己假设论题,就可以设计论证程序了;4、研究方法不止调查一种,再想想——我也替你再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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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入侵物种传播增长算法研究论文
  • 关于物种入侵的论文题目
  • 法制传播研究论文
  • 论文传播作用研究方法
  • 传播学论文的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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