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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乐府文学学术型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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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乐府文学学术型论文

汉乐府战争徭役诗的研究现状本篇论文以郭茂倩《乐府诗集》中采集的乐府诗为素材,乐府诗的内容与题材丰富多元,涵摄的时空广泛,无论是贵族还是小民,都借著乐府诗言志咏歌,留下了真实的时代声音,也反应了多重的社会面向。在此多重复杂的社会面向中,本文作者试图以「战争」切入社会,以「战争诗」为分析对象,见出当时社会的巨变与冲击。本文同时由三个角度来分析战争诗:战场、社会、家庭。亦即以战争实际实践的场域与事件、战争与社会的交互关系、战争对家庭的影响三个角度来分析战争诗,可说是有统有绪。第 1 页唐诗三百首朗读赏析全集共313首_唐诗三百首全集朗读最近36分钟前有人拨打电话咨询问题唐诗三百首全集朗读?立即下载拼多多APP,迅速了解唐诗三百首全集朗读你想知道的,这里全都有!更多精彩内容,尽在拼多多点击立即咨询,了解更多详情咨询深圳前海新之江信息.. 广告本文的架构井然,立论严谨,用字准确,参考资料与格式翔实正确,已经具备一篇良好而完整的研究论文的所有条件,是少见的佳构。以下详论本文可称道的长处,以俾作者能继续保持优点,日益精进:架构方面,精确地订立出研究方向、并具备清楚的问题意识,同时也明白自身的研究限制。锁定有明确提及「战争」相关字眼为限的战争诗,将立论范围掌握得精密,避免予人过份诠释的印象,为文能立,是成功的第一步。立论则基本上不过份引伸,逻辑推理平顺

秦汉散文 秦王朝作为一个中央集权的统一封建国家只存在15年。这期间除皇帝的诏令和臣下的奏疏等实用文字外,没有散文名篇传于后世。而在文学发展中起过一定影响的是完成于秦统一前秦王政八年(公元前 239)的《吕氏春秋》和李斯作于秦王政十年的《谏逐客书》。前者由秦丞相吕不韦主持,由其门客集体编著,它同先秦其他诸子散文一样,有不少地方借寓言故事说理,富于文学意味;书中还保存了大量先秦时代的文献和佚文遗闻,是后世研究先秦历史文化的重要资料。后者是李斯为谏阻秦王拟驱逐六国来客而作。文章揆之以事理,说之以利害,排比铺张,有战国纵横家说辞的气势;而在文辞的修饰整齐、音节的和谐流畅等方面,又是汉代政论文和辞赋的先声。 两汉散文中最先发展起来的是政论文。西汉初年,战国时代诸子百家争鸣的余风犹存。一些作家继承先秦诸子的优良传统,关心国家和社会的发展,面对现实,分析形势,勇于表示自己的政治见解和主张,使汉初政论文具有鲜明的时代色彩。贾谊和晁错是这一时期政论文的代表作家。他们的政论文作品或针砭时弊,分析社会实际存在的矛盾;或总结秦王朝短期覆亡的原因,借古喻今,都写得深切著明,有很强的说服力和感染力。就文章风格而论,贾谊、晁错各有特点,鲁迅在《汉文学史纲要》指出:贾、晁为文皆疏直激切,尽所欲言,贾谊有文采而比较疏阔,晁错则见识深远,他们的政论“皆为西汉鸿文,沾溉后人,其泽甚远”。 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经学成为士人仕进的工具,而经学家的家法森严,章句烦琐,许多士人皓首穷经,日益脱离现实而不切实用。西汉末年,谶纬之学兴起,东汉大盛,使空疏的经学又增加了神学色彩,一般士人也无不受到影响。所有这一切,使一般政论文也蒙上了空疏神秘的经学雾障,迂腐板滞而缺少生气。但少数作家能够冲破经学的束缚,继承贾谊、晁错的传统,对封建社会中日益尖锐的种种矛盾,统治阶级的腐化侈靡以及神学化的经学作了揭露和抨击。在文章风格上因受到辞赋创作的影响,有趋于整饬、排比的特点,但思想内容则与辞赋相反,绝少对封建统治阶级的颂扬。 西汉宣帝时的桓宽根据昭帝始元六年(公元前81)盐铁会议的文献,剪裁、组织而成的《盐铁论》,不仅保存了西汉中叶的经济思想史料,也对当时的社会面貌有具体生动的反映,其中对时政的批评,对社会不合理现象的揭露,对不切实际、迂腐经生的讽刺,都很深刻。在形式上,《盐铁论》是汉赋主客问答形式的改造和变化,有创新意义。东汉政论文较著名的有王符的《潜夫论》、崔□的《政论》和仲长统的《昌言》。它们对东汉中叶以后的社会有不少深刻的揭露和尖锐的批评,文章结构严密,语言质朴,并常以历史故实和生动的比喻增强其论点的说服力。但就文章气势和文采而言,一般不如西汉的政论文。 东汉初年的王充是中国古代杰出的唯物主义的思想家,所著《论衡》(85篇)是中国思想史上一部重要著作,他高举“疾虚妄”的旗帜,批判了当时统治阶级所提倡的对于天道神权命运的迷信,并对传统的思想提出了大胆的怀疑。他批评当时儒者“好信师而是古,以为贤圣所言皆无非”的错误态度,并在《问孔》、《非韩》、《刺孟》等篇中,对被儒家奉为圣人的孔孟的言论做了分析,并指出其荒谬的地方。由此出发,王充还对当时以辞赋为主的正统文学的华而不实,伪而不真的文风进行了尖锐的批判,并在《艺增》、《超奇》、《佚文》、《案书》、《自纪》等篇中提出了自己的正面主张。 汉代散文中的史传文成就突出,在中国古代文学发展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史记》、《汉书》在整个封建时代,都被史学家及文学家奉为典范。 中国史官的建置极早,他们掌管国家的典册,记言记事,积累并整理了大量文献,供统治者咨询和使用。现存的儒家“五经”及《左传》、《国语》等,其初大都出于史官之手。战国以后,特别是经过秦火,至汉王朝建立时,史官制度已名存实亡,典籍图书的散失更加严重。经过六、七十年的休养生息,至汉武帝时,社会经济、文化才出现了繁荣的景象。与思想文化上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政策一致,总结、整理历史资料就成为文化思想的必然趋势。《史记》就是在这样的社会条件下出现的。《史记》是中国史学中一部继往开来的伟大著作,作者司马迁创造的以人物为中心的纪传体,在汉以后一直是历代王朝正史所沿用的体制。而《史记》的人物传记,由于作者的匠心独运,使之成为中国古代历史传记文学的开山之作,后代的文学家从中受到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宋代郑樵说:“百代而下,史官不能易其法、学者不能舍其书。”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都说明司马迁对中国文学发展的伟大贡献。 汉宣帝以后,有不少文人缀集时事续补《史记》。 东汉初年班彪“继采前史遗事,傍贯异闻,作《后传》数十篇”(《后汉书?班彪传》)。其子班固在此基础上,撰成《汉书》。《汉书》的体制虽承袭《史记》,但它是中国第一部断代史,记载了汉高祖元年(公元前206)至王莽地皇四年(公元23)共 229年的断代历史,是继《史记》之后又一创造和发展,对后代史学和文学都产生了重大影响。长期以来,史学界均以班马、史汉并称。 汉代散文,据《汉书?艺文志》著录还有小说一类,《艺文志》载“小说十五家千三百八十篇”(实为一千三百九十篇)。班固说:“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者之所造也。”(《汉书?艺文志》)桓谭也说:“小说家合丛残小语,近取譬论,以作短书,治身理家,有可观之辞。”(《文选》江文通《杂体诗》李善注引《新论》)汉代小说作品大都亡佚,现存题为汉人所作者,如《十洲记》、《西京杂记》、《汉武帝内传》等,均出后人伪托。但据班固、桓谭所论,及汉代小说佚文、伪书所记,推测其内容当系志怪、志人之类,实为魏晋小说之滥觞。由于这些著作“大抵或托古人,或记古事,托人者似子而浅薄,记事者近史而悠缪”,“不本经传,背于儒术”(鲁迅《中国小说史略》),因而为当世儒者所轻贱,以至无法流传于后世。汉人小说虽不存,但现存的汉代散文著作中亦有类似小说者,如刘向的《说苑》、《新序》、《列女传》。作者编纂这三部书的本意是用历史故事来宣扬封建的政治思想和伦理道德观念,但其中除有先秦至汉代的史事外,也有一些流行于民间的轶事、传说和寓言,颇与后世小说相近。此外,《吴越春秋》、《越绝书》,旧时书录均入史部,称之为“杂史”、“载记”。两书都是叙述春秋末年吴越争霸史实,主要根据《国语》,亦兼采《左传》、《史记》的记载,但其中也融入了有关的民间传说,《四库全书总目》称《吴越春秋》中“处女试剑,老人化猿,公孙圣三呼三应之类,尤近小说家言,然自是汉晋间稗官杂记之体”,其写法对后世历史演义小说是有启发的。

古代文学论文题目1 《诗经》分类研究(情诗、思妇诗、离别诗等)2 先秦诸子文研究(《论语》、《庄子》、《孟子》、先秦寓言等)3 屈原与楚辞研究(生平、悲剧成因、作品辨伪、思想与艺术等)4 中国文学批评史专家专著专论研究5 亡国之音哀以思——论李煜词6 柳永词的雅和俗7 论柳永对苏轼词的影响8 苏轼的人品与词风9 李清照前后期词在情感表达上的不同10 苏轼、辛弃疾豪放词风的比较11 论秦观词的艺术特色12 论黄庭坚的瘦硬诗风13 《三国演义》和历史文学创作问题14 《水浒传》主题辨析15 汤显祖戏曲观的研究16 《聊斋志异》爱情题材论17 《红楼梦》主要人物形象论18 简论中唐多情传奇19 从李贺诗看其“鬼才”之名20 简论李商隐的咏史诗21 李商隐的“无题诗”的艺术特色22 简论中唐多情传奇23 李煜词评价之我见24 试论李清照词的艺术特色25 豪放大师苏轼的婉约词26 论关汉卿喜剧之“双璧”《救风尘》与《望江亭》27 古典长篇小说名著(任选一部)中的女性艺术形象试论28 《三言》中爱情作品的反封建倾向29 《红楼梦》中宝、黛、钗的爱情婚姻悲剧试论30 《红楼梦》中“金陵十二钗”的女性悲剧31 谈影视剧中历史题材作品的时代精神与当代意识32 论《三国演义》塑造诸葛亮的艺术经验33 论《三国演义》战争描写的艺术特色34 论《西游记》的孙悟空形象35 论《牡丹亭》的杜丽娘形象36 论“三言二拍”表现的市民生活特色37 论《桃花扇》的李香君形象38 论《桃花扇》的结构艺术39 论《儒林外史》对八股科举制的批判40 论《儒林外史》的讽刺艺术41 论论李汝珍的《镜花缘》42 论二晏词43 论苏轼的散文特色44 论陆游晚年的思想和诗歌创作45 从林逋的咏梅诗到姜夔咏梅诗46 辛弃疾词与南宋理学的关系47 论元杂剧中的包公形象48 论《西厢记》中张生的形象49 论元杂剧中的李逵形象50 贾谊论51 《史记》人物传记所体现审美情趣52 《史记》人物传记中人物形象分析53 汉乐府诗分析54 陶渊明的人格和诗风55 南北朝乐府民歌艺术风格比较56 正始文学与建安文学异同论57 论曹植诗歌的整体风格58 魏晋隐士与魏晋文学59 《世说新语》刻画人物60 魏晋南北朝小说在中国小说史上的地位61 陶渊明与谢灵运诗歌比较62 《西厢记》的传播63 元杂剧的题目正名64 元刊本杂剧中的角色问题65 《窦娥冤》的悲剧特征66 三国演义的成书问题67 《水浒传》中的女性形象68 牡丹亭》的传播69 《红楼梦》中改名问题70 石头传说与贾宝玉形象71 石头传说与孙悟空形象72 传奇戏的文人化问题73 戏曲的案头化研究74 商人形象在明清小说的变化及意义75 《桃花扇》中的女性问题76 李白诗中的仙、侠精神。77 论辛词的英雄情节78 论杜诗沉郁顿挫的风格特色79 论辛弃疾的“以文为词”80 论韩愈的“以文为诗”。81 “清空骚雅”、“幽韵冷香”的白石词。82 关于白居易《新乐府的评价83 关汉卿杂剧中的女性形象84 韩愈散文的艺术风格85 元散曲的艺术风格86 柳宗元的寓言创作87 《三国演义》的艺术成就88 唐传奇中的女性形象89 《水浒传》的艺术成就90 论杜牧的七言绝句91 论归有光的散文92 论李商隐的无题诗93 《牡丹亭》的艺术成就94 西蜀词与南唐词之比较95 论《西游记》的诙谐风格96 欧阳修词的艺术风格97 《金瓶梅》人物论 98论纳兰性德词99 欧阳修散文的情韵美100 王安石后期的诗歌

毕业论文是在学业完成前写作并提交的论文,是教学或科研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同时选题也是极其重要的一部分。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汉语言文学本科毕业论文选题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汉语言文学本科毕业论文选题

1. 茅盾与林语堂笔下的女性形象比较

2. 形象——文学艺术的共同特征

3. “自我表现”与“摹仿现实”

4. 说“艨胧”——对语言艺术的特点的新认识

5. 面向生活——当前文艺创作中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

6. 艺术,需要呕心沥血的创造

7. “性文学’是文学表现人性的必然趋向吗?

8. 试论文学的不朽魅力

9. 艺术典型化的要求过时了吗?

10. “外师造化,中得心源”——试论文艺创作中的主体与客体

11. 化丑为美——典型化在塑造反面形象上的魔力

12. 对实践派美学理论的历史考察

13. 试论美学与文艺学的关系

14. 简论“自然人化”与自然美

15. 试论自然美的根源与本质

16. 艺术美与现实美关系之我见

17. “意象”与“意境”的比较研究

18. 试论艺术美中主观与客观的关系

19. 试论艺术创作中“形似”与“神似”的辩证关系

20. 社会美与自然美特点的比较研究

21. 试论人的“内在美”与“外在美”的关系

22. 古代文学与古典文献学:

23. 论中国古代神话的浪漫主义精神

24. 论《诗经》中的爱情诗

25. 论《离骚》抒情主人公的悲剧形象

26. 论《韩非子》的寓言艺术成就

27. 论司马迁《史记》人物传记的进步倾向

28. 被压迫者的心声——汉乐府中的人民自由精神

29. 《孔雀东南飞》与中国叙事诗传统

30. 试论《古诗十九首》的艺术特色及它在诗歌史上的地位与影响

关于政府信任的学术型论文

政府诚信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摘要:论文根据和谐社会的内容,分析了在建设和谐社会中,政府诚信的重要性,论证政府诚信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石。关键词:政府诚信 和谐社会2005年2月19日胡锦涛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指出:“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经验,根据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我国社会出现的新趋势新特点,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在建设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增进政府诚信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政府诚信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石。“诚”,即真心;“信”,即不欺、可靠、信任不怀疑。“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儒家伦理的核心理念。坚守诚信是做人的原则,也是事业成败的关键。诚信在政治生活和政府活动中的价值从来都得到无尚推崇,古今中外,莫不如斯。在中国,有商鞅变法“立木为信”的佳话,有“民无信则不立”、“忠信以为城池”、“匹夫行忠信,可以保一身,君主行忠信,可以保一国”、“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等古训。司马光则将政府的诚信之德阐述得淋漓尽致:“夫信者,人君之大宝也。国保于民,民保于信;非信无以使民,非民无以守国。是故古之王者不欺四海,霸者不欺四邻,善为国者不欺其民,善为家者不欺其亲。不善者反之,欺其邻国,欺其百姓,甚者欺其兄弟,欺其父子。上不信下,下不信上,上下离心,以至于败。 ”这是将是否诚信上升到事关国与家成败得失的高度来看问题的。政府诚信的本质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人民之所以信任政府,即作为委托人将行政权力委托给信任的代理人——政府,是因为:(1)人民相信政府具有诚实守信良好品格和道德责任感,能够掌好权,用好权;(2)人民相信政府具有胜任行政运营之责任的能力。因此,政府应该一切行为以人民利益着想,一切为人民利益服务,同时在实际工作中,接受人民的监督,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和服务水准,及时根据人民要求调整公共政策,增进政府与人民之间的良性互动。如果政府不讲诚信,不能切实维护和增进人民的利益,甚至为自身谋私利,那么政府与公众之间的和谐关系将被破坏,政府就会失去人民信任,整个社会就会陷入危机,最后这样的政府会被更替。政府诚信要求政府在行使行政权时能够维护政府对人民所承担的义务和责任,确保政府与人民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做到取信于民。政府的诚信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首先是名与实的一致,即政府职能的设置、政府权利的配置和政府责任的承担相一致,也就是政府行政权限的范围、行政机构的大小、利益获取的多少必须与维护和增进人民利益的程度和提供公共产品的质量相一致,这是政府诚信的政治基础。第二是言和行的一致,就是理论与实践的一致,政策制订和政策执行一致,政府应该把对人民的承诺和对承诺的落实相结合,言必信、行必果。不能出尔反尔,朝令夕改,这是政府诚信的管理基础。第三是“信民”和“民信”的一致,就是政府取信于民的政策制订与人民对政府的理性预期和信任期待相一致,这是构成政府诚信的行为基础。如果政府的政治基础、管理基础和行为基础出现问题,政府执政的合法性就会受到怀疑,整个社会的和谐就会遭到破坏,社会就会趋于动乱。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等六个方面中,民主法治既是其他五个方面的前提,又是它们形成和确立的基本要素和基本保障。在胡锦涛同志对“和谐社会”内涵的阐述中,“民主法治”被放在了首位。在今天中国和谐社会的建设过程中,要实现民主法制,政府的诚信是第一位的。诚信是政府取信于民之本、施政之基,在社会整个诚信体系中,政府诚信是核心,起着基础性、决定性、导向性作用。在民主法治条件下,诚信是政府必备的品质。很显然,在独裁的政治体制中,政治人物之间的权力斗争,以及政治活动的全部细节基本处于秘密状态,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这就很难要求政府有诚信品质。而民主政府,尤其是执政为民的政府,其政治活动应当基本处于公开和透明状态,它的行为应具有稳定性和可预测性,这样的政府要维持自身的健康运行,除依法执政外,还须具有诚信执政。这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民主的制度能将有诚信之德的人选入政府。而民主选举是人类发现贤才的最好办法。只有这种制度才能把具有美德的人选拔和集中起来,并很好地发挥诚信美德对政府的影响。二在实行民主政治的国家,信仰法律、服从法律、有责任感是执法者的基本道德要求。如果执法者都不信仰法律,不服从法律,没有责任感,就不可能有所谓诚信执政的存在,法律注定得不到真正推行,社会也不可能和谐。公平和正义是人类构建理想社会的基本原则。社会主义在理念和制度上优越于资本主义的地方,主要就是体现公平和正义。但由于我国经济文化的相对落后,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建立了以利益差别为基础的市场经济体制,在所有制和分配制度等方面鼓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群体之间、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利益变动加剧,形成了欠发达地区、“三农”等突出问题。因此,体现公平和正义,从利益协调入手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化解社会风险,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而协调利益的工作首先应该是政府的工作。政府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社会、行政等手段,抑制收入差距、贫富差距的扩大,重点解决好合理税负、关心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加快欠发达地区发展、缩小城乡受益差距、增加就业等直接关系利益协调的各种问题。要做好这些工作,政府就必须是一个讲求诚信的政府,否则政府推行的政策,政府的作为就会受到抵制,政府的功能就会大打折扣。很难想象,一个不讲诚信的政府在协调利益关系时,能够体现公平和正义。当然,公平是相对的,要与目前社会主义社会的初级阶段相适应,但体现不出公平,就没有正义,就绝对不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谐社会重在各种人际关系的和谐,友爱则是人际关系的一种理想状态,因而它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基本原则。社会主义是在人格、权利、机会等方面追求人与人平等的社会,它力图从政治、经济等制度上解决社会成员融洽相处的历史难题。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当前中国的社会主义实践中,这些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如人民群众有效参与政治和社会事务的途径还不通畅、不同社会群体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受益和表达意见的机会不等、社会互助机制尚未完善等等。其深层次原因,主要是民主法治建设在一些方面滞后,思想道德建设在社会转型期出现较明显的不适应,教育文化事业发展不够快等等。在当前,道德失范、交往失信的状况还比较普遍,重要原因之一是一些地方的政府官员自身就是不讲道德,没有诚信,当面一套,背后一套,满口马克思主义,行动上是以权谋私,背叛人民利益。解决这些问题,要采用系统工程方法,从制度供给、道德规范、教育发展、文化繁荣、社会组织培育等方面,引导和要求人们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平等友爱、融洽相处,当前重点要治理社会诚信问题,尤其是要发动群众,利用一切手段和方法监督政府官员,让不讲诚信的政府官员无法在政府中立足。没有政府诚信,就没有社会诚信,人际关系紧张,就不会有友爱;没有友爱,就不会有社会和谐;没有诚信友爱,就没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社会和谐是一个动态的概念。没有活力也就不是真正的和谐。社会活力来自社会成员、社会组织和社会机制的有效作用,表现为政治活力、经济活力、文化活力、人的发展的活力等等。在当前,制约我国社会活力的主要是体制不健全、机制不完善、社会流动性差、利益分配失当等因素,其中关键的问题,还是出在政府诚信缺失上。促进社会充满活力的办法,关键还在于改变那些影响和束缚活力的制度供给和政策设定,建设一个诚信政府。要用政府诚信来营造有利于创业和创新的机制和环境,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去推动各个领域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创业、创新、创造,是社会活力的来源;社会活力是社会和谐的来源,和谐的达成依靠活力。和谐本身是一种有序状态,和谐社会必定是安定有序的社会,应是一个有着良好社会风尚,讲伦理道理、讲诚信的社会。从理论上来说,政府诚信是社会诚信体系的核心,只有政府做到诚信了,整个社会才会有良好的秩序,人们对于自己努力的结果就有比较明确的预期,整个社会才会安定。诚信缺失有如一座横在我们前进道路上的大山,要改变这种现象首先要增进政府诚信。政府诚信要求政府在行使行政权时能够维护政府对公众的承担的义务和责任,确保政府与公众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的存续,做到取信于民。和谐社会是一个人和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自然包括资源和环境两个方面。和谐社会不可能建立在资源枯竭和环境恶化的基础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是要寻求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最佳结合点。这对我国这样一个人均资源占有量较小,生态环境比较脆弱的国家来说十分重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要人们特别注重保护环境和发展循环经济。但目前一些地方政府,不顾对环境的破坏,片面追求“政绩”,违轨审批项目,如2004年受到查处的常州“铁本”事件,在整个项目的立项工作中,一些职能部门迫于领导压力,违规批准了项目的用地,环评报告等,破坏了当地的环境。类似的事情在全国各地一再发生,2004年的“环保风暴”就吹停了一批项目,那些没有通过环境评价的项目的建设,都是不讲诚信的具体体现。政府诚信是社会诚信的先导和表率。作为一种道德规范,诚信是一切美德的基础和根本。于个人,它是做人的最为重要的品德;于社会,它是一个社会赖以生存和健康发展的基石;于政府,诚信是一项基本的政治道德。政府承诺的事,要千方百计克服困难去兑现,要保持政策的连续性。这样的政府,才能取得社会各界的信任,才能为社会各界树立榜样,才能在打造诚信社会中发挥榜样作用。如果不履行承诺,政府就会成为无水之鱼,无源之水,在丧失诚信的同时也会失去民心,甚至还会被民众推翻。在我国社会发生深刻变革的历史进程中,能否建设一个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是对我们党的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个需要随着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而不断推进的历史过程,需要全社会长期坚持不懈地努力,在政府的层面上,首先要切实建设诚信政府。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坚守诚信是做人的原则,也是事业成败的关键。我们的政府是服务群众的,必须首先做到诚信。The government good faith is constructs harmonious social the cornerstoneAbstract:The paper basis harmonious society's content, has analyzed in the construction harmonious society, the government good faith importance, the proof government good faith is the construction harmonious society's word: Government good faith harmonious societyOn February 19, 2005 Comrade Hu Jintao mainly the leading cadre in 省部级 to enhance constructs socialism harmonious society ability topic 研讨班 to point out that, "According to the Marxism basic principle and our country socialist construction experience, the new request which develops according to the new century new stage our country economic society the new tendency new characteristic which appears with our country society, we must construct the socialism harmonious society, should be the democratic government by law, the fair justice, the good faith friendly affection, is full of the energy, the stability has the society which the foreword, the human and the nature harmoniously is together."In in the construction harmonious society's advancement, promotes the government good faith to have the specially vital significance, the government good faith is constructs harmonious social the important cornerstone."Honest", namely sincerity; "The letter", namely does not deceive, to be reliable, the trust did not suspect. "The good faith" is Chinese nation's traditional moral excellence, is the Confucianist ethics core idea. Perseveres the good faith is 做人 the principle, also is the enterprise success or failure key. The good faith moved in the political life and the government the value always all to obtain does not have still esteems, ancient and modern in China and abroad, none who does not in this way. In China, has the Shang Yang political reform "the standing timber is the letter" the charming story, has "the people no news then does not set up", "the loyal letter thought the city", "an ordinary man line of loyal letter, may guarantee a body, a crowned head line of loyal letter, may guarantee a country", "the very good letter, then the people not dare not to use the sentiment" and so on the ancient precept. Sima Guang then elaborates incisively the government's Germany of good faith: "Husband believing, great treasure of the monarch. The country guarantees in the people, the people guarantees in the letter; The non- letter does not have by causes the people, the non- people do not have by defend the country. Therefore the ancient king does not bully the great-hearted, the tyrant does not bully the neighbors all about, friendly does not bully its people for the country, friendly does not bully it for the family to kiss. The badness otherwise, bullies its neighboring country, bullies its common people, really bullies his/her brothers, bullies his/her fathers and sons. Under on does not believe, gets down does not believe on, about gentrifugalism, down to defeats. "This is whether the good faith rises to the critical time country and the family success or failure success and failure looks at the question government good faith essence may look from two aspects that,The people the reason that the trust government, namely give the trust as the trustee the administrative authority request the agent □□government, is because: (1) the people believed the government has the honest code of honor good moral character and the moral sense of responsibility, can hold the good power, with power; (2) the people believed the government has is competent responsibility of the administrative operation ability. Therefore, the government should all behaviors consider by the people's benefit, all serve for the people's benefit, at the same time in the practical work, accepts people's surveillance, sharpens the ruling ability and the service level unceasingly, promptly requests the adjustment community policy according to the people, promotes between the government and people's benign interaction. If the government does not speak the good faith, cannot practically maintain and promote people's benefit, even seeks the personal gain for oneself, then between the government and public's harmonious relations are destroyed, the government can lose the people to trust, the entire society can fall into the crisis, finally such government can government good faith request government in exercises the administration temporary to be able to maintain the government the duty and the responsibility which undertakes to the people, guarantees between the government and people's request agent relates, achieves earns the trust of the people. Government's good faith mainly includes three aspects the contents: First is with the solid consistency, namely the government function establishment, the government right disposition and the government responsibility undertake consistently, also is the government limitations of executive authority scope, the administrative machinery size, benefit gain how many must with maintain and promote the people's benefit the degree and provides the public product the quality to be consistent, this is the government good faith political basis. Second is makes peace a line of consistency, is the theory with the practice consistency, the policy making and the policy execution is consistent, the government should falls to people's pledge and to the pledge the dharmadhatu union, the word must believe, the line must the fruit. Cannot renege on a promise, 朝令夕改, this is the government good faith management foundation. Third is "the letter people" and "the people believes" the consistency, is the policy making which the government earns the trust of the people anticipated and the trust anticipation is consistent with the people to government's rationality, this is constitutes the government good faith the behavior foundation. If government's political basis, the management foundation and the behavior foundation have the problem, the government being in power validity can receive the suspicion, the entire society's harmony can be destructed, the society can tend to the the democratic government by law, the fair justice, the good faith friendly affection, are full of the energy, the stability has the foreword, the human and the nature harmoniously is together and so on in six aspects, the democratic government by law not only is other five aspects premise, also is they forms with the establishment basic essential factor and the basic safeguard. In Comrade Hu Jintao to "the harmonious society" in the connotation elaboration, "the democratic government by law" has been placed the first place. In in today China harmonious society's construction process, must realize the democratic legal system, government's good faith is first. The good faith is the government earns the trust of the people the foundation, the administration base of, in the social entire good faith system, the government good faith is the core, is playing foundationally, decisiveness, 导向性 the the democratic government by law condition, the good faith is the government necessary quality. Very □4 $. . However, in the dictatorship political system, between political figure's conflict of authority, as well as the political activity complete detail basically is at the secret condition, has the enormous not determinism, this very is difficult to request the government to have the good faith quality. But the democratic government, is in power in particular for people's government, its political activity must basically be at public and the vitreous state, its behavior should have the stability and may 预测性, such government must maintain own health movement, besides is in power legally, still needs has good faith being in power. This includes two meanings: One is the democratic system can have Germany's of the good faith person 选入 the government. But the democracy election is the humanity discovers talent's best means. Only then this kind of system can the human which has the moral excellence select and concentrate, and displays the good faith moral excellence well to the government the influence. Two in the implementation democratic politics country, the belief law, obeys the law, has the sense of responsibility is 执法者 the basic moral request. If 执法者 all do not believe the law, does not obey the law, does not have the sense of responsibility, is impossible to have so-called good faith being in power the existence, the law is doomed not to be able to obtain carries out truly, the society is impossible to be and is just is the humanity constructs ideal social the basic principle. The socialism in the idea and the system superiorly in the capitalism place, mainly is manifests fair and is just. But as a result of our country economical culture relative backwardness, in economic restructuring

您好,由于篇幅限制,以下是英文文献地址:其他相关范文:政府信用危机根源剖析内容摘要:社会信用体系主要包括政府信用、企业信用、个人信用等,其中政府信用在社会信用体系中占主导地位,整个社会信用都是基于政府信用来推动和发展的。本文从政府信用的理论、体制、能力、利益和行为方面去探寻政府信用危机的根源,以期对我国政府信用体系的建设有所借鉴。关键词:政府信用 危机 根源 理论 体制作为维系社会共享价值、稳定社会期望模式的复杂机制,“信用”是人类社会生活中必须面对的古老议题。社会信用体系主要包括政府信用、企业信用、个人信用等,其中政府信用在社会信用体系中占主导地位,整个社会信用都是基于政府信用来推动和发展的。就整个社会信用体系来看,政府信用也面临着危机。分析当前我国政府信用危机的根源,并从根源上解决政府信用危机问题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目前,我国政府信用危机的根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理论根源政府信用理论虽然没有被系统、完整地提出过,但是其它理论学派却给这一理论提供了丰厚的理论基础。委托—代理理论被广大学者认为是政府信任的理论基础之一,而委托—代理情况下的信息不对称也恰恰是政府信用危机的理论根源。公众将行政权委托给政府,是委托人,政府是公众委托的代理人,政府根据公众的授权采取行动完成委托的公共事务。而委托人要有效地控制代理人的行为,就需要了解代理人本身以及客观环境的完全信息,了解什么样的制度安排可以限制代理人的机会主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一方面由于政府对信息的天然垄断性,另一方面政府决策所要解决的问题也越来越专业,这些都会导致信息不对称,使公众对政府监督约束困难。在政府权力缺乏有效监督约束的情况下,委托人和代理人的关系可能完全颠倒过来,代理人由于掌握着公共权力而成为管理者。这样政府为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可能会出现反客为主漠视委托人意愿的现象,使公众的意愿和利益得不到回应,公众也就无法再信任政府。体制根源一是行政管理体制不规范。尽管政府行为的失信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但本质上都是一样的,即政府未能正确有效地履行其管理和服务职能,不能满意的回应公众的期待和信任。受封建文化和计划经济体制的深刻影响,我国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行政管理体制不规范,某些管理者超越公众给予的委托权力。部门之间、地方之间相互推诿责任或者相互争夺利益的现象普遍存在。二是约束、监督制度不完善。在实际生活中,我国现行的行政监督机制缺乏应有的力度,监督达不到应有的效果。在行政监督中监督主体过多、监督无力和监督职能不明确以及缺乏独立性现象普遍存在,这些导致权力机关监督几乎流于形式。三是行政责任追究制度不健全。至今我国还没有建立一套完整的行政责任追究赔偿制度。政府决策危害了公共利益时,应对主要的政府责任人给予一定的惩罚,让失信的行为和失信的责任、后果相对应。长期以来我国行政人员的权责主体很难划分明确,即使有明确的责任主体,但是由于缺乏严格的行政程序规则,当面对行政责任问题时,无力追究或者是不去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四是行政考核机制不健全。目前,对于政府官员的晋升考核机制不健全,过于看重政绩和经济效益,忽略了把社会公众的满意度也作为一个考核标准。能力根源(一)财政能力有限政府的存在和运作需要庞大的财政开支,如果财政能力弱小就会限制政府行政职能的履行。而政府行政职能的履行缺乏必要的经费支持,使得政府的政策执行缺乏物质保障,政策执行不力。财力的缺乏也会导致社会公共事业的服务滞后,像教育、卫生、医疗、水电、交通等最基本的公共物品的供给不足。(二)行政运作的能力低效我国行政管理体制经历了二十几年的改革,各级地方政府的机构设置几经调整、精简,但至今仍存在机构臃肿、行政低效的局面。在同样的财政能力条件下,一个运作能力强、可以高效运转的行政管理机构,毫无疑问会比一个低效能的行政管理机构更能满足社会发展和公众的需求,令公众满意和信任。(三)意识形态的动员能力较弱在制度经济学中,意识形态是非正式制度安排最主要的内容。价值观念、社会道德、风俗习性等会在潜移默化中影响人们的选择行为。正确的理念引导正确的行为,而错误的理念也常常导致错误的行政行为。政府危机表面上看是行政行为失范,但是从深层次上看是由于价值思想观念引起的。对于政府来说,通过意识形态来调整和改变公众的价值偏好,使其意识形态能为公众接受,政府就会有很强的威信,就会得到人们的信任。相反如果政府的意识形态的动员能力很弱,就很难使得政府的意识为大众接受。(四)制度能力的短缺提供制度规则是政府的一项重要功能和职责,政府根据社会需要设计和组织实施新的制度安排,来引导社会成员的行为和满足公共利益的需要。政府也根据制度来为社会成员的行为设置合法的空间,来构建、维护稳定的社会秩序。制度同样也是“经济人”行为选择的一个约束。制度是现代社会最重要的社会信任生成机制,由于一些政府无法维护制度的权威性,无法有效的执行制度,才会直接动摇公众对政府权威的信任。利益根源一是政府官员作为“经济人”有自己的利益。政府行为的主体是同样具有个人私利的政府官员,当然也不可能完全超脱于现实社会经济利益关系之外。在可能的条件下,他们都要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特别是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人们更加注重追求自身利益,而这些行为目标并不是总能与社会公共利益相吻合。社会公众对政府的信任来自于对社会现实生活的切身体验,来自于同政府行政官员打交道的感知和评判。当公众感受不到公正时,也就会动摇和瓦解他们对政府的信任。二是政府机构也有自己的利益。实际上,政府机构本身作为一个独立的社会经济主体,也有自己的利益,而且这些利益确实的存在着。随着政府机构管理地方公共事务的自主权不断提高,其自利性的行为取向也越来越趋于强化,甚至会被一些特殊的利益集团所左右。三是地方政府机构利益。市场经济要求市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但是,改革开放以来,很多地方为了追求高速的经济发展,运用行政手段干预市场经济的运作,人为割裂市场、限制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当地方政府为了利益争夺运用种种技巧和策略博弈时,社会公众对政府的信用也就逐渐丧失了。行为根源(一)政府对市场的过度介入在成熟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主要职能是引导市场的宏观走向、培育市场体系、监督市场运行、维护公平竞争、创造良好市场环境,让市场在资源的配置中处于主导作用。但受长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传统行政思维定势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一些行政官员角色错位介入本不应该介入的微观经济活动领域。政府角色错位不但不会发挥维护社会公正秩序和社会信用体系的作用,而且只会成为信用体系的破坏者。(二)政府行为不符合实际民意需要有些地方领导在决策方面背离集体决策的原则,不走群众路线,不从实际出发,根据自己的喜好和功绩来制定某些脱离实际的政策,不但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而且没有任何的价值和效益,导致公众对政府的政策不予以合作,对政府也更加的不信任。(三)政府行为的短期化和政策的不稳定性树立良好的公信力要求地方政府在制订出台政策时必须保持高度谨慎的态度,政策出台后也必须持之以恒的加以贯彻执行。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和干部选拔任用及考核评估机制的存在,客观上形成了一种诱导、驱使地方政府官员片面追求短期经济增长绩效的激励机制。这意味着政府的政策不再是稳定和连续的,使人们对未来缺乏信心和稳定的预期,从而降低了企业或个人讲信用的积极性,同时也削弱了政府的信用。(四)行政权力运行的法制化程度低国家法律是保障国家正常秩序的关键,政府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是建立在完善的制度保障基础上的。西方发达国家用了约150年的时间建立了相当完善的信用法律体系,使得在市场经济下信用不再是单纯的道德规范,而更是一种法律要求。我国对政府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有关行政法律、规章较为抽象,规范性和操作性差,导致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出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徇私枉法、执法犯法等滥用权力的行为。(五)政府行为缺乏公开性我国政府信息偏重保密,公开程度较低,许多涉及公众利益的规范文件不向利益关系人和公众公开,公众也没有任何获取信息的手段和途径。政府信息不公开,公众对政府缺乏一种信任的基础,即使政府政策努力追求合理,也难以得到公众的理解和支持。(六)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在西方国家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社会信用体系也逐渐完备,并形成了一个较为系统的信用体系。完备的社会信用体系对政府信用的构建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时期,由于受文化传统、小农经济传统的影响和社会信用保障的缺乏,我国目前并没有建立起一个良好的社会信用体系。参考文献:1.安贺新.关于我国政府信用问题的思考[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6(3)2.唐丽萍.关于开展诚信建设的思考[J].山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6(6)3.陈淑贞.我国现阶段政府信用的缺失及危害[J].山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7(4)4.吴开松.论我国地方政府信用危机[J].当代经济,2006(9)仅供参考,请自借鉴希望对您有帮助

论文:论诚实信用原则论文提要:诚实信用原则又称诚信原则,起源于罗马法中的诚信契约和诚信诉讼。诚实信用原则最初表现为道德的基本要求,逐渐上升为一种法律原则,成为民商事领域的一项基本原则。文章结合依法治国、以德治国,重点剖析诚实信用原则在民事实体法和程序法中的作用。 主要内容:诚实信用原则是以德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诚实信用体制的健全,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意义重大;诚实信用原则是民商事领域的一项基本原则。 关键词:诚实信用 依法治国 以德治国 基本原则 正文: 诚实信用原则又称诚信原则,起源于罗马法中的诚信契约和诚信诉讼。诚实信用原则是一高度抽象的概念,其内涵和外延具有很大的伸缩性。诚实信用是道德对人的基本要求,也是发展、繁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不可少的原则。 一、诚实信用原则是以德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和文化,具有诚信的光荣传统,“人无信不立,国无信则衰”体现了儒家文化对诚信的重视。中国人的诚信着眼于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其价值追求是人伦关系的和谐和奉行道德规则的意志坚定性,把诚信的约束力置于人们的道德生活领域。西方人重视诚信,既有道德意义,更有商品交换意义,他们着重强调诚信对人们商品交换活动的制约,要求人们在签订合同时不欺不诈,在履行合同时不折不扣,西方把诚信的约束力放到了商品交易规则上。中国古代的诚信文化总体上没有转化为一种制度,而西方的诚信文化逐步上升为一种制度,以至于达到现今西方的整个诚信体制的健全。以德治国要求积极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教育,加强诚实守信教育,增强公民信用意识。市场经济不仅是法治经济,也是信用经济,信用是道德的重要内容之一,可以说,如果没有信用、没有道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无法发展。作为道德的基本要求,诚信仍然在潜移默化中规范着人们的行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的社会主义要求依法治国,以德治国相结合,德法并举,充分发挥人们道德中固有的诚信美德,逐步建立起我国的诚信社会体系。 二、国家诚实信用体制的健全,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意义重大 1、法律的诚实信用。法律是统治阶级制定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性文件。在我国,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我国法律效力的层次依次是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行政规章。作为法律的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下位法的制定必须依赖于上位法,下位法不得与上位法相抵触。同时若上位法因形势发展进行了修改或废止,下位法应尽快作出反应,作出相应的修改或废止,以确保国家法律的一致,以此来彰显法律的诚实信用原则。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要求在国家的社会生活中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去行使权力、享有权利、履行义务。法律的诚实信用还要求执法者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执行法律,而不是随心所欲,主观臆断。对违法者要无一例外地追究其责任,任何人不得有超越法律之外的特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基本要求的十六字方针"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我认为可以作为国家法律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体现,成为国家信用制度的第一环。 2、政府的诚实信用。政府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享有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权力。依法治国要求政府依法行政,打造诚信政府是勤政廉政的重要环节,政府信用是否缺失是衡量公共道德水准的重要尺度,政府带头讲信用对于打造信用社会举足轻重。在很多政府机关和工作人员看来,行政权力是可以随意行使不受约束的,郑重的承诺瞬间可以改变,严肃的法律可以化为笑谈,政府招商引资时随意承诺,过后背信弃义,似乎政府享有出尔反尔、反复无常的特权。其结果不仅降低了政府的公信力,背离了政府管理目标,而且损害了行政效率,影响了政府的权威和形象。它所带来的损失不仅是短期内的经济损失,更是长远的信誉损失。 2003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审议通过对打造信用政府,为我国的法制建设增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行政许可法首次肯定了行政许可领域的合法信赖保护原则,其基本含义是政府实施行政许可行为必须诚实信用。行政机关作出许可行为后,不得擅自改变和废止已经依法生效的行政许可。如果相关的法律法规修改、废止或者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必须撤销或废止某一许可行为时,行政机关必须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受到的损失给予补偿。信赖保护原则要求行政许可机关与相对人双方互相信任,不仅政府要讲信用,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与政府打交道过程中也必须讲信用。政府不能以政策变化、工作失误或经验不足为由,随意收回或变更撤销已经作出的行政许可;同样,行政许可申请人也不能通过欺诈、胁迫或行贿的方式取行政许可或某种利益,也不能在明知政府某一行为违法或因重大过失不知该行为违法的情况下要求保护其利益。 三、诚实信用原则是民商事领域的一项基本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内容包括: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依诚实信用的方式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在合同解释上,应依诚实信用原则;依诚实信用原则弥补法律规定之不足,诚实信用原则赋予司法人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使其在法律规定不足时,从民法的目的出发,依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 1、实体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自罗马法以后至20世纪30年代以前,诚信原则只是在实体法上确立了基本原则的地位,多数国家的民法典明确地规定了这一原则。它要求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以诚实、善意的态度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维持双方当事人以及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在当事人间的利益关系中,诚信原则要求尊重他人利益,以对待自己事务的注意对待他人事务,保证法律关系的当事人都能得到自己应得的利益,不得损人利己。当发生特殊情况使当事人间的利益关系失去平衡时,应进行调整,使利益平衡得以恢复,由此维持一定的社会经济秩序。在当事人与社会的利益关系中,诚信原则要求当事人不得通过自己的民事活动损害第三人和社会的利益,必须在权利的法律范围内以符合其社会经济目的的方式行使自己的权利。 我国明确规定了诚实信用原则的法律有《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14部法律。这些法律都在总则中把诚实信用作为一项原则予以明确规定,并把诚信思想贯穿于整部法律,渗透于字里行间。除了对诚实信用作出原则规定之外,部分法律还明确了违反这一原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法》第42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第43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这两条规定了当事人违反先合同义务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先合同义务是建立在诚实信用原则基础上的一种法律义务,是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化,违反了先合同义务即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当然应当赔偿对方当事人的信赖利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这是我国第一个适用惩罚性赔偿的立法例,它对于打击制假、售假,维护诚信经营具有积极的意义。《合同法》第113条第2款又进一步进行了肯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第9条中明确规定了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因出卖人恶意违约和欺诈,致使买受人无法取得房屋的,可以适用惩罚性赔偿责任的五种情形;一是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是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三是订立合同时,出卖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四是在订立合同时,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五是订立合同时,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由此五种情形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时,买受人除可请求出卖人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这些惩罚性赔偿责任的规定将有利于有效制裁和遏制欺诈、恶意违约等摒弃诚实信用原则、严重损害市场交易安全的行为,维护守约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诚信制度的确立。同时,该司法解释还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对现实中广泛存在的商品房开发商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进行虚假、夸大不实的宣传进行了制约,该司法解释规定,对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原则上认定为一种要约邀请,一般情况下不能将未订入合同中的宣传广告内容作为合同内容。但出卖人在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中,如果就其开发出售的商品房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由此对买受人决定订立合同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在这种特定的情形下,即使该说明和允诺没有明确订立在合同之中,也应当认定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该内容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作为部门规章也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作出了惩罚性规定。该办法第20条规定商品房面积误差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双倍返还买受人。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对此规定进行了肯定和采纳。 现行法律关于违反诚实信用的惩罚性规定,只是局限于社会公众反映比较强烈的社会热点问题,表现在打击制假售假、商品房买卖中的欺诈几个方面,反应相对滞后,缺乏前瞻性。我个人的意见,在今后的立法中,应当在相关法律中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作出承担责任的具体规定,如,合同成立后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不履行附随义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在证卷、保险、信托业活动中不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等,在承担民事责任的同时,再给予其相应的行政处罚或司法处罚。 2、程序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20世纪30年代,因《德国民事诉讼法典》规定了“真实义务”即当事人应当完全真实地陈诉案件事实。这一规定被认为是民事诉讼诚信原则的具体体现之一。诚信原则成为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它要求当事人不得以不正当的手段形成有利于自己的诉讼状态,不得滥用诉讼权利,不得作虚假的自认,不得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让证人作假证,不得故意作相互矛盾的陈述。我国《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规定诚实信用原则,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条则作了明确:“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依本规定及其他司法解释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诚实信用原则对于民事举证责任分配的司法裁量发挥着两个方面的作用。首先,它是对当事人进行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行为时必须具备诚实、善意的内心状态的要求,对当事人进行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行为起着指导作用,当事人是否抱有诚实、善意的内心状态而行为,可以成为法官分配举证责任的一个依据;其次,诚实信用原则是对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授予,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存在法律真空的情形下,法官可以根据诚实信用原则来分配双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充分行使法律赋予的自由裁量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8条第4款(禁反言规则):“当事人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撤回承认并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或者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承认行为是在受胁迫或者重大误解情况下作出且与事实不符的,不能免除对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第75条(妨碍举证的推定):“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这些规定都是诉讼中对诚实信用原则的贯彻和体现。 诚实信用原则作为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社会各界都认识到诚信缺失的危害,高度重视维护各自行业的诚信。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的诚信体制将进一步完善。

(一)、提高政府公信力的重要性公信力是政府的影响力与号召力。它是政府行政能力的客观结果,体现了政府工作的权威性、民主程度、服务(一)、提高政府公信力的重要性公信力是政府的影响力与号召力。它是政府行政能力的客观结果,体现了政府工作的权威性、民主程度、服务程度和法治建设程度。同时,它也是人民群众对政府的评价,反映着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和信任度。政府公信力具有重要的作用。首先,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基础。信用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石和灵魂,完善的信用制度是市场经济正常运转的基础条件;不讲信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无法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依赖于全体社会成员对普遍性的行为规范的遵守和信任。政府是社会秩序与市场秩序的维护者,政府不守信用,就会破坏整个社会信用的基础。由此可见,加强政府信用建设是构建社会信用体系的关键。其次,政府公信力是政府治理社会的基本要求。政府公信力实质上是人民群众对政府履行公共职责情况的评价,同时也是对政府合法性的检验。信用政府能够增强人民群众的社会信任感和归属感,政府失信则会导致人民群众对政府信任的丧失,从而造成社会普遍失信,削弱政府的合法性。第三,政府公信力是社会稳定与发展的前提条件。政府公信力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政府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示范者、倡导者和组织者,只有具备较高的公信力,才能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统一起来,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二)、政府公信力的评价标准政府公信力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人民群众对政府公信力的评价,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第一,政府的诚信程度。信用是每个社会成员的基本品格,也是公务人员的政治品格和行政品格。对于政府来说,其信用程度更具有代表性和权威性。政府能不能正确行使权力,能不能遵守规则,做到“言必信,行必果”,决定着政府公信力的状况。第二,政府的服务程度。政府的宗旨是执政为民,为公众提供充足优质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如果政府能够全面履行公共责任,努力提高政府及其各部门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就高,政府的公信力就强。特别是在危机状态下,政府能不能负责任地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提供社会安全与秩序的公共产品,保障公民财产和生命安全,是政府公信力程度的突出体现。第三,政府依法行政的程度。政府的行为不能违法,政府不能滥用权力,这是对政府公信力的基本要求。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政府应当坚持加强党的领导、依法治国与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有机统一,做到依法行政,依据宪法和法律为人民服务,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第四、政府民主化程度。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是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体现,政府能否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监督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决策能否做到公开、公正、透明,不仅反映政府的决策能力和水平,也反映政府公信力程度的高低。政府民主化程度主要体现在决策程序的规范、决策制度的健全、化状况、调动基层积极性的情况,等等。 (三)、政府公信力存在问题及原因从总体上看,我国政府的公信力是高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长期稳定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随着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化,政府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不断提高。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着政府失信现象,影响了我国经济社会的稳定健康发展。其主要原因,一是政府职能转变滞后。由于没有很好地履行政府职能,一些地方政府还是管了一些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人民群众对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需求不断上升,对政府的期望值不断提高,但政府职能尚未及时转变,导致人民群众对政府信用度的主观评价降低。一些地方政府片面追求GDP增长,过多地充当了市场竞争主体的角色,忽视了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二是传统的政府管理方式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新要求。深化改革涉及面较广,触及深层次利益调整,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明显加大,对各级政府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要求较高。一些政府官员由于不善于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应对复杂局面和危机管理的能力较差,致使简单的问题复杂化,失去了群众的信任。由于一些政府部门的决策缺乏科学化、民主化和透明度,行政效率不高,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腐败问题突出,致使政府缺乏亲和度和感召力。三是政府依法行政还存在着许多不完善的地方。由于没有很好地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公和多头执法、执法扰民,以及执法监督不力的问题,致使有的地方政府缺乏权威性。由于行政责任追究制度不明确,一些政府部门及公务员的违法行政行为不能得到应有的惩罚,使公务员责任意识淡化。上述情况不仅损害了政府的声誉和形象,而且削弱了政府执政的基础。(四)、提高政府公信力的措施努力提高政府公信力、建设信用政府,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紧迫任务。当前,应该把提高政府公信力作为提高政府行政能力的重要内容,并且作为政府管理创新的紧迫任务,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第一,各级政府及领导干部应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是建设信用政府的思想基础。政府的一切工作,都要以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领导干部要脚踏实地,有诺必践,讲究信用,靠自己求真务实的作风,在群众面前树起良好的诚信形象。要在政府部门和公务人员中树立诚信观念和责任观念,加强公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使其恪尽职守。同时,还要完善政绩考核办法,建立健全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和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坚决反对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第二,政府要全面履行职能,特别要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政府要努力提供充足优质的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需要与公共服务需求。要在加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的同时,注重公共设施建设,健全公共服务系统,不断加大对社会公共领域的财政投入;要加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体系、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要加强社会管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各级政府都应该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发展的速度、改革的力度、群众可承受的程度有机统一起来,认真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经济和社会问题及突出矛盾。要通过制定社会政策和法规,依法管理和规范社会组织、社会事务,协调各种利益关系,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要积极扩大就业,努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理顺分配关系,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特别要加快建立健全各种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将社会矛盾与纠纷解决在基层,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难、就业难、就学难、看病难、行路难、办事难等问题。 第三,各级政府及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政府讲不讲诚信,有没有公信力,一条重要标准就是看政府能不能严格执法,依法办事。各级政府及部门必须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要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全面实施依法行政纲要,继续加强行政立法,努力健全行政责任体系,强化政府法律责任机制。要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一步清理、取消妨碍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以及实际上难以发挥有效作用的审批事项,继续推进审批方式改革,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要切实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加大行政综合执法改革力度,加快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改革工作,切实解决层次过多、职能交叉、人员臃肿和多重多头执法的问题。要强化行政监察,及时处理和纠正行政不作为、滥用职权、执法不公、以权谋私等行为。要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统一,加强信用法规建设,加大失信惩罚力度,在全社会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风尚。第四,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要改革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努力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要规范决策程序,健全决策制度,优化决策环境,强化决策责任。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制定涉及全局性、长远性和公众性利益的重大行政事项,都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措施的要求和规定的权限、程序进行决策。要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决策的渠道,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全面推广重大决策事项公示和听证制度,制定重要经济社会决策事项公示办法,对事关全局的经济社会发展和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必须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要强化行政决策责任制,对因违反决策程序和决策失误给国家和群众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必须追究部门主要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同时,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立政府与公众对政府有关的互动回应机制,提高政府的反应能力和社会回应能力。第五,加强政风建设。要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大力加强政风建设,加强对公务员的行政监督。要推行公共服务承诺制,建立政府信用评价机制,实施连续性的政府信用民意调查,将诚信记录作为公务员考核、任免的依据。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应该改进会风、文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用更多的精力和时间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大力推进勤政廉政建设,加强反腐倡廉工作,旗帜鲜明地反对、惩治和预防腐败,加大行政监察、审计监督和行风建设力度,努力建设一支廉洁奉公、勤政为民、作风优良的公务员队伍。

研究汉乐府诗的论文题目

大致方向有要求吗?

不知道呀么不知道!

王勃首先起来反对,杨炯、卢照邻、骆宾王纷纷响应。四杰以自己的创作

学术堂整理了十五个古代文学毕业论文题目,供大家参考:1、近百年中国古代文学的性别研究2、微信与中国古代文学的传播与创作3、从"内""外"之争到文化诗学--文化诗学与中国古代文学研究语言学转向述评4、中国古代文学在对外汉语中的跨文化教学5、文学传播学的创建与中国古代文学传播研究6、中国古代文学的经典7、论中国古代文学艺术的主要特征8、中国古代文学的重数传统与数理美--兼及中国古代文学的数理批评9、再论古代文学文体学的内涵与方法10、"诗言志":中国古代文学观念发生的一个标本11、论中国古代的文体学传统--兼论古代文学文体研究的对象与方法12、学科史·研究史·学术史--国学与古代文学关系的三个视角13、困窘与出路:古代文学研究"文化学转向"的背后14、中国古代文学研究"现代化"的点滴思考15、论古代文学的当代价值及其呈现

主题汉乐府的论文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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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学源远流长,早在远古时代,虽然文字还没有产生,但在人民中间已经流传着神话传说和民间歌谣等口头文学。《弹歌》:“断竹、续竹、飞土、逐肉。”歌唱原始打猎的英武;《涂山氏女之歌》:“候人兮猗。”记录了中国原始歌唱中第一首情歌。中国的诗歌产生于文字发明之前,它是在人们的劳动、歌舞中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诗经》是公元前11世纪至公元前6世纪的诗歌总集,也是中国第一部诗歌总集,共305篇,按音乐的不同,分为“风”、“雅”、“颂”三类。“颂” 诗是统治者祭祀的乐歌,有祭祖先的,有祭天地山川的,也有祭农神的。“雅”分大雅和小雅,都是用于宴会的典礼,内容主要是对从前英雄的歌颂和对现时政治的讽刺。“风”是《诗经》中的精华,内容包括15个地方的民歌。公元前4世纪,战国时期的楚国以其自身独特的文化基础,加上北方文化的影响,孕育出了伟大的诗人屈原。屈原以及深受他影响的宋玉等人创造了一种新的诗体枣楚辞。屈原的《离骚》是楚辞杰出的代表作。楚辞发展了诗歌的形式。它打破了《诗经》的四言形式,从三、四言发展到五、七言。在创作方法上,楚辞吸收了神话的浪漫主义精神,开辟了中国文学浪漫主义的创作道路。诗经、楚辞之后,诗歌在汉代又出现了一种新的形式,即汉乐府民歌。汉乐府民歌流传到现在的共有100多首,其中很多是用五言形式写成,后来经文人的有意模仿,在魏、晋时代成为主要的诗歌形式。汉乐府中著名的篇章有揭露战争灾难的《十五从军征》,有表现女性不慕富贵的《陌上桑》、《羽林郎》,当然最为著名的还是长篇叙事诗《孔雀东南飞》。这首诗讲述了一个凄婉的爱情故事。焦仲卿与刘兰芝相爱至深,因为焦母与刘家的逼迫而分手,以致酿成生离死别的人间惨剧。汉乐府民歌最重要的艺术特色是它的叙事性,《孔雀东南飞》是汉乐府叙事诗的最高峰。汉乐府民歌多采用口语化的朴素语言表现人物的性格,故人物形象生动,感情真挚。汉乐府民歌中虽然多数为现实主义的描绘,但许多地方都有着程度不一的浪漫主义色彩,如《孔雀东南飞》的最后一段文字,即表现出浪漫主义与现实主义的巧妙结合。五言诗是中国古典诗歌的主要形式,它从民间歌谣到文人写作,经过了很长的时间,到东汉末年,文人五言诗日趋成熟。五言诗达到成熟阶段的标志是《古诗十九首》的出现。《古诗十九首》不是一时一人的作品,诗的内容多叙离别、相思以及对人生短促的感触。长于抒情,善用比、兴手法是《古诗十九首》最大的艺术特色。汉末建安时期,“三曹”(曹操、曹丕、曹植)、“七子”(孔融、陈琳、王粲、徐干、阮籍、应旸、刘桢)继承汉乐府民歌的现实主义传统,并普遍采用五言形式,第一次掀起了文人诗歌的高潮。他们的诗作表现了时代精神,具有慷慨悲凉的阳刚气派,形成为后世称作“建安风骨”的独特风格。七子中成就最高的是王粲,其代表作《七哀诗》三首是汉末战乱现实的写照。曹氏父子是建安文坛的风云人物,其中曹植所取得的艺术成就最高。曹植(19--232)的诗歌内容富于气势和力量,描写细致、词藻华丽、善用比喻,因而具有“骨气奇高、词采华茂”的艺术风格,代表诗作为《赠白马王彪》。建安时代的诗,是从汉乐府发展到五言诗的转变关键,曹植是当时的代表诗人。他的诗受汉乐府的影响,但却比汉乐府有更多的抒情成份。建安时代之后的阮籍(210--263)是正始时代的代表诗人,他的《咏怀诗》进一步为抒情的五言诗打下基础,他常用曲折的诗句表达忧国、惧祸、避世之意。与阮籍同期的还有嵇康(224--263),他的诗愤世嫉俗,锋芒直指黑暗的现实。他们俩人的诗风基本继承了“建安风骨”的传统。两晋时期的诗歌创作逐渐走上形式主义道路,诗歌内容空泛。继承和发扬“建安风骨”传统,作品内容充实的诗人是左思(250左右--305左右)。他的《咏史诗》八首,借古事讽喻时事,思想性很强,但这类诗作毕竟不是主流,而且越来越少,直到东晋末年的陶渊明才给诗坛带来接近现实的作品。隐居不仕的陶渊明把田园生活作为重要的创作题材,因此历来人们将他称作“田园诗人”。在当时崇尚骈骊、重形式而轻内容的时代气氛中,陶渊明继承乐府的现实主义传统,形成了他单纯自然的田园一体,为古典诗歌开创了一个新的境界,而且五言诗在他的手中得到高度的发展。与陶渊明差不多同时的谢灵运(385--433)是开创山水诗派的第一人。他的山水诗特点是,能把自己的感情贯注其中,但有些诗字句过于雕琢,描写冗长,用典、排偶不够自然。南北朝时期是中国诗歌史上的又一发展时期,这表现在又一批乐府民歌集中地涌现出来。它们不仅反映了新的社会现实,而且创造了新的艺术形式和风格。这一时期民歌总的特点是篇幅短小,抒情多于叙事。南朝乐府保存下来的有480多首,一般为五言四句小诗,几乎都是情歌。北朝乐府数量远不及南朝乐府,但内容之丰富、语言之质朴、风格之刚健则是南朝乐府远不能及的。如果说南朝乐府是谈情说爱的“艳曲”,那么,北朝乐府则是名符其实的“军乐”、“战歌”。在体裁上,北朝乐府除以五言四句为主外,还创造了七言四句的七绝体,并发展了七言古诗和杂言体。北朝乐府最有名的是长篇叙事诗《木兰诗》,它与《孔雀东南飞》并称为中国诗歌史上的“双璧”。南北朝时最杰出的诗人是鲍照(410左右--466)。鲍照继承和发扬了汉魏乐府的传统,创作了大量优秀的五言和七言乐府诗。《拟行路难》18首是他杰出的代表作。他成熟地运用七言句法,表现了个人的不幸和对社会不平的抗议。南齐永明年间,“声律说”盛行,诗歌创作都注意音调和谐。这样,“永明体”的新诗体逐渐形成。这种新诗体是格律诗产生的开端。这时期比较著名的诗人是谢眺(464左右--499)。谢眺以山水诗著名,诗风清新流丽。他的新体诗对唐代律诗、绝句的形成有一定影响。诗歌发展到唐代,迎来了高度成熟的黄金时代。在唐代近三百年的时间里,留下了近五万首诗,独具风格的著名诗人约五、六十个。初唐四杰是唐诗开创时期的主要诗人。这四杰分别是王勃(649--676)、杨炯(650--693)、卢照邻(637--689)、骆宾王(646--684)。他们的诗虽然因袭了齐、梁风气,但诗歌题材在他们手中得以扩大,五言八句的律诗形式也由他们开始初步定型。“四杰”之后,陈子昂(661--702)明确提出反对齐梁诗风,提倡“汉魏风骨”。《感遇诗》38首,即是他具有鲜明革新精神的代表之作。盛唐时期是诗歌繁荣的顶峰。这个时期除出现了李白、杜甫两个伟大诗人外,还有很多成就显著的诗人。他们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以孟浩然和王维为代表的山水田园诗人;另一类是边塞诗人,他们中的高适和岑参取得成就最高,王昌龄、李颀、王之焕也是边塞诗人中的佼佼者。王昌龄的边塞诗大部分用乐府旧题抒写战士思念家乡、立功求胜的心情,他的《从军行》、《出塞》历来被推为边塞诗的名作。李颀的边塞诗数量不多,成就却很突出,《古意》一首、《古从军行》是他的代表作。王之焕是年辈较老的边塞诗人,一首《凉州词》写尽了远征人思家的哀怨,另一首《登鹤雀楼》诗意高远,富于启示性。中唐诗歌是盛唐诗歌的延续。这时期的作品以表现社会动荡、人民痛苦为主流。白居易是中唐时期最杰出的现实主义诗人。他继承并发展了《诗经》和汉乐府的现实主义传统,从文学理论上和创作上掀起了一个现实主义诗歌的高潮,即新乐府运动。元稹、张籍、王建都是这一运动中的重要诗人。元稹(779--831)的主要作品是乐府古题19首和新乐府12首。无论从内容还是从形式来说,元诗都非常接近白居易的诗,语言通俗易懂是他们共同的特色,这是源于他们文学观点的一致。张籍和王建虽无明确的文学主张,但他们以丰富的创作成为新乐府运动的中坚。同情农民疾苦是张籍乐府诗的主题,以《野老歌》最为著名。风格与上述几人十分相近的李绅诗作虽不多,但《悯农》诗二首却为他赢得了广泛的读者。除新乐府运动之外,这一时期还另有一派诗人,这就是韩愈、孟郊、李贺等人。他们的诗歌艺术比之白居易另有创造,自成一家。韩愈(768--824)是著名的散文家,他善以文入诗,把新的语言风格、章法技巧带入了诗坛,扩大了诗的表现领域,但同时也带来以文为诗,讲才学,追求险怪的风气。孟郊(751--814)与贾岛(779--843)都以“苦吟”而著名,追求奇险,苦思锤炼是他们的共同特点。刘禹锡(772--842)是一位有意创作民歌的诗人,他的许多《竹枝词》描写真实,很受人们喜爱。此外,他的律诗和绝句也很有名。柳宗元(773--819)的诗如他的散文一样,多抒发个人的悲愤和抑郁。他的山水诗情致婉转,描绘简洁,处处显示出他清峻高洁的个性,如《江雪》就历来为人们所传诵。李贺(790--816)在诗歌的形象、意境、比喻上不走前人之路,拥有中唐独树一帜之风格,开辟了奇崛幽峭、浓丽凄清的浪漫主义新天地。《苏小小墓》、《梦天》等都是充分体现他的独特风格之作。晚唐时期的诗歌感伤气氛浓厚,代表诗人是杜牧、李商隐。杜牧(803--852)的诗以七言绝句见长,《江南春》、《山行》、《泊秦淮》、《过华清宫》等是他的代表作。这些诗于清丽的辞采、鲜明的画面中见俊朗的才思。李商隐(813--858)以爱情诗见长。他的七律学杜甫,用典精巧,对偶工整,如《马嵬》就很有代表性;他的七言绝句也十分有功力,《夜雨寄北》、《嫦娥》等是其中的名作。晚唐后期,出现了一批继承中唐新乐府精神的现实主义诗人,代表人物是皮日休、聂夷中、杜荀鹤。他们的诗锋芒毕露,直指时弊。诗发展到宋代已不似唐代那般辉煌灿烂,但却自有它独特的风格,即抒情成份减少,叙述、议论的成份增多,重视描摹刻画,大量采用散文句法,使诗同音乐关系疏远。最能体现宋诗特色的是苏轼和黄庭坚(1045--1105)的诗。黄庭坚诗风奇特拗崛,在当时影响广于苏轼,他与陈师道一起开创了宋代影响最大的“江西诗派”。宋初的梅尧臣(1002--1060)、苏舜钦(1008--1048)并称“苏梅”,为奠定宋诗基础之人。欧阳修、王安石(1021--1086)的诗对扫荡西昆体的浮艳之风起过很大作用。国难深重的南宋时期,诗作常充满忧郁、激愤之情。陆游是这个时代的代表人物。与他同时的还有以“田园杂兴”诗而出名的范成大(1126--1193)和以写景说理而自具面目的杨万里(1124--1206)。文天祥(1236--1282)是南宋最后一个大诗人,高扬着宁死不屈的民族精神的《过零丁洋》是他的代表作。源于唐代的词,鼎盛于宋代。唐末的温庭筠(812--870)第一个专力作词。他的词词藻华丽,多写妇女的离别相思之情,被后人称为“花间派”。南唐后主李煜(937--978)在词的发展史上占有较高的历史地位。他后期的词艺术成就很高,《虞美人》、《浪淘沙》等用贴切的比喻将感情形象化,语言接近口语,却运用得珠圆玉润。宋初的词人象晏殊(991--1055)、欧阳修都有出色的作品,但依然没有脱离花间派的影响。到了柳永,开始创作长调的慢词,自此,词的规模发生了显著变化。到了苏轼,词的题材又得以进一步发展,怀古伤今的内容进入了他的词作之中。与苏轼同时代的秦观(1049--1100)和周邦彦(1056--1121)也是非常出色的词人。秦观善作小令,通过抒情写景传达伤感情绪的《浣溪沙》、《踏莎行》、《鹊桥仙》等是他的代表作。周邦彦不仅写词且善作曲,他创造了不少新调,对词的发展贡献很大。他的词深受柳永影响,声律严整、适于歌唱、字句精巧、刻画细致,代表作有《过秦楼》、《满庭芳》、《兰陵王》、《六丑》等。在两宋词坛上,女词人李清照以其独树一帜的风格,占有相当重要的一席之地。南宋初年,面临国破家亡的危局,诗词作品多表现作家们的爱国之情,辛弃疾被誉为爱国词人,他是这一时期的代表人物。受辛词影响,陈亮、刘过、刘克庄、刘辰翁等人形成了南宋中叶以后声势最大的爱国词派。南宋后期的词人姜夔(约1155--1235)最为著名。姜词绝大多数是纪游咏物之作。在他的词作中,更多的是慨叹身世的漂零和情场的失意,较有代表性的作品是《长亭怨慢》。他的词沿袭了周邦彦的道路,注意修辞琢句和声律,但内容欠充实。词在南宋已达高峰,元代散曲流行,诗词乃退居其后。明代诗歌是在拟古与反拟古的反反复复中前行的,没有杰出的作品和诗人出现。清代诗词流派众多,但大多数作家均未摆脱拟古主义和形式主义的套子,难有超出前人之处。清末龚自珍(1792--1841)以其先进的思想,打破了清中叶以来诗坛的沉寂,领近代文学史风气之先。他的诗常着眼于社会、历史和政治的观点来揭露现实,使诗成为现实社会的批判工具。后来的黄遵宪(1848--1905)、康有为(1858--1927)、梁启超(1873--1929)等新诗派更是将诗歌直接用做资产阶级改良运动的宣传载体。“五四”文学革命中,中国的现代文学诞生了。1917年胡适(1879--1942)首先在《新青年》上发表了白话诗8首,并提出“诗体大解放”的主张,倡导不拘格律、不拘平仄、不拘长短的“胡适之体”诗。在新诗诞生过程中,刘半农、刘大白、康白情、俞平伯是创作主力。经过他们的努力,新诗形成了没有一定格律,不拘泥于音韵,不讲雕琢,不尚典雅,只求质朴,以白话入行的基本共性。最早出版的新诗集有:胡适的《尝试集》、俞平伯的《冬夜》、康白情的《草儿》和郭沫若的《女神》。郭沫若的《女神》带着狂飙突进的“五四”时代精神,带着不同于其他白话诗的鲜明艺术性,为新诗奠定了浪漫主义的基础。《女神》也是新诗真正取代旧诗的标志。它成功地创造、运用了自由体形式,将新诗推向新的水平。经过开辟阶段,新诗形成了以自由体为主,同时兼有新格律诗、象征派诗的较为完善的形态。文学研究会的作家们创作了大量的自由体诗,他们的诗多以抒情为主,表现了觉醒后的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追求与苦闷。其中朱自清的成就较为突出。他的诗突出地表现了积极进取的精神,如《光明》一诗表达了作者不靠施舍、踏实求索的愿望。还有《匆匆》、《自从》、《毁灭》等诗都表现了历经坎坷与幻灭,追求理想之心不渝的坚韧。文学研究会中自成一家的冰心,受泰戈尔《飞鸟集》的影响,创作出版了《繁星》、《春水》两部诗集。她的这些诗都被称作“繁星体”。她的“繁星体”诗多表现母爱、童真和自然之情,满蕴温柔、忧愁之风。怒吼的诗指的是瞿秋白和蒋光赤等共产党员作家的政治抒情诗,其中蒋光赤(1901?/FONT>1931)的诗最多。他的诗中具有鲜明的社会主义色彩,如《太平洋中的恶象》、《中国劳动歌》、《哭列宁》等诗一扫当时许多新诗中的缠绵悱恻之调,充满了阳刚之音,但他的政治抒情诗存在内容较空泛的弊病。在新诗创作中,爱情诗这一领域当属湖畔诗社的诗最为引人注目,汪静之(1902-- )、应修人(1900--1933)、潘漠华(1902--1934)和冯雪峰(1903--1976)是其中的主力。他们的诗中所描写的爱情大胆而袒露,其间所显现出的质朴、单纯的美是最打动人的地方。写自由体诗的冯至(1905--1994)也是比较有成就的诗人。他的诗既写爱情,也写亲情和友情,出版有《昨日之歌》、《北游及其他》等诗集。提倡格律诗的是新月派。闻一多(1899--1946)为格律诗理论做出了很大贡献。为建设新格律诗,闻一多提出建设诗歌的音乐美、绘画美、建筑美,并为此进行了艰苦的创作实践。闻一多有两部诗集《红烛》和《死水》。在他的作品中,爱国主义情感贯穿始终。此外,他的诗还表现了“五四”时期积极向上,进取追求的精神风貌。他的艺术表现方法是浪漫主义的。他常选择某一形象来托物寄情。他善用贴切的比喻以增强诗的形象性和艺术感染力。他的诗具有他所提出的音乐美、绘画美、建筑美,这一特点对整个格律派产生过重大影响。徐志摩(1896--1931)是新月社的另一重要诗人。他的诗主要表达对光明的追求、对理想的希冀、对现实的不满。表现个性解放、追求爱情的诗在徐志摩的创作中占有重要地位。他的诗风婉约,文字清爽、明净,感情渲染浓烈、真挚,气氛柔婉、轻盈,表现手法讲究而多变。他的诗多收于《志摩的诗》、《翡冷翠的一夜》、《猛虎集》、《云游》等诗集中。几乎在新月派活跃的同时,象征派的诗也出现在中国的诗坛上。象征派的诗既不真实描写,也不直抒胸臆,而是常采用不同于常态的联想、隐喻、幻觉、暗示等手段制造朦胧、神秘的色彩。李金发(1900--1976)是象征派的代表人物,著有《微雨》、《为幸福而歌》等诗集。他的诗反映了“五四”之后一些知识分子面临茫然的前途时而产生的悲观情绪。李金发被人称为“诗怪”,是因其诗怪诞,可读性较差,但他的诗也有许多成功之处,如诗中大量形象鲜明的比喻、形象化的语言、表现强烈的感觉等皆为许多人所不及。其他成绩较为突出的象征派诗人还有王独清、穆木天和冯乃超。30年代的左翼诗派以高昂的战斗激情领诗坛一派风骚。殷夫(1909--1931)是重要的政治抒情诗人。他的诗热情颂扬无产阶级革命,生动描绘工人运动的战斗场面。因为有实际斗争经验,所以他的诗感情充沛而真挚又不流于空泛,艺术风格朴实、粗犷,代表作品有《血字》、《1929年的5月1日》、《我们的诗》等。左翼诗派的重要代表团体是中国诗歌会。他们的艺术主张是诗歌大众化,倡导诗歌面向下层人民,歌唱抗日救亡运动,代表诗人是浦风(1911--1942)。新月派之后,描写现代人在现代生活中的现代情绪的现代诗派兴起,戴望舒(1905--1950)是现代诗派的主要诗人。他因1928年发表的《雨巷》一诗而获“雨巷诗人”的美名,曾出版过《我的记忆》、《望舒草》等诗集。这些诗作集中表现了知识分子在大革命失败后的幻灭感和孤独感。他的诗大量采用象征意象,但因贴近主观情绪,诗意虽曲折、朦胧但并不过于晦涩。他常用的譬喻也新鲜而贴切。富于节奏感是他的诗的另一特色。抗战后诗坛上最重要的诗派是七月派。七月派的重要诗人是胡风、艾青、田间、亦门、鲁藜、邹荻帆等。在他们的创作中,政治抒情诗占有很大比重,内容多充满爱国主义激情,呼唤人们的抗敌斗志。七月派在艺术上注重以炽烈的激情去撞击人们的心灵,而不讲究文学的雕琢、修辞。质朴、粗犷、奔放是七月诗人共有的艺术特色。40年代后半期,被后来称为民歌体的新诗在解放区农村成熟了。民歌体新诗的突出成就表现在李季与阮章竞的叙事诗中。马凡陀是袁水拍(1907--1983)40年代中期发表讽刺诗的笔名。他在这一时期的诗结集为《马凡陀的山歌》,这是当时国统区最有影响的政治讽刺诗集。它多以市民熟悉的民谣、小调写成,轻松、诙谐而又锐利、泼辣,锋利的笔锋扫荡了末日社会的各个角落。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诗歌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新题材、新主题伴随着新生活应运而生。诗人们满怀激情抒写了一首首新时代的颂歌。同时,新的社会也造就出一批诗坛新人和崭新的作品。他们是:邵燕祥和他的《歌唱北京城》、《到远方去》,森林诗人傅仇和他的《伐木者》,严阵的《老张的手》,未央的《祖国,我回来了》,李瑛的《军帽下的眼睛》,公刘的《边城短歌》和《黎明的城》,顾工的《喜马拉雅山下》等。此外,诗歌形式有所创新,吸取民歌营养的信天游、接受外来影响的阶梯式、新格律诗等形式相继出现。50年代未60年代初,诗歌兴起了新民歌运动,发展了传统民歌。政治抒情诗以独立的艺术形式在60年代出现,郭小川、贺敬之是当时两位优秀的政治抒情诗人。这一时期诗歌创作的另一突出成就是长篇叙事诗的丰收。郭小川的《深深的山谷》、《将军三部曲》以新颖的形式和深遂的思想享誉诗坛,李季的《杨高传》、闻捷的《复仇的火焰》、韩起祥的《翻身记》、王致远的《胡桃坡》、臧克家的《李大钊》、田间的《赶车传》等也都别具特色。但取得成绩的同时,这一时期的诗歌创作也存在着题材、主题、形式、风格不够丰富的缺点。新时期以来,沉寂十载的诗坛呈现出百花齐放的新景象。诗歌在表现手法上,得以古今中外广泛借鉴,形式则更趋于松散的自由体,风格千姿百态。新时期初期,欢呼胜利、反思历史的诗歌继承了现实主义的传统,并使之继续发展。与此同时,一批青年诗人,如舒婷、顾城、江河等在70年代末、80年代初快速成长起来。他们的诗通常表现出一种晦涩的、不同于寻常的复杂情绪,人们谓之“朦胧诗”。80年代中后期以后,诗坛又出现了自称为“第三代诗人”的现代派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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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乐府战争徭役诗的研究现状本篇论文以郭茂倩《乐府诗集》中采集的乐府诗为素材,乐府诗的内容与题材丰富多元,涵摄的时空广泛,无论是贵族还是小民,都借著乐府诗言志咏歌,留下了真实的时代声音,也反应了多重的社会面向。在此多重复杂的社会面向中,本文作者试图以「战争」切入社会,以「战争诗」为分析对象,见出当时社会的巨变与冲击。本文同时由三个角度来分析战争诗:战场、社会、家庭。亦即以战争实际实践的场域与事件、战争与社会的交互关系、战争对家庭的影响三个角度来分析战争诗,可说是有统有绪。第 1 页唐诗三百首朗读赏析全集共313首_唐诗三百首全集朗读最近36分钟前有人拨打电话咨询问题唐诗三百首全集朗读?立即下载拼多多APP,迅速了解唐诗三百首全集朗读你想知道的,这里全都有!更多精彩内容,尽在拼多多点击立即咨询,了解更多详情咨询深圳前海新之江信息.. 广告本文的架构井然,立论严谨,用字准确,参考资料与格式翔实正确,已经具备一篇良好而完整的研究论文的所有条件,是少见的佳构。以下详论本文可称道的长处,以俾作者能继续保持优点,日益精进:架构方面,精确地订立出研究方向、并具备清楚的问题意识,同时也明白自身的研究限制。锁定有明确提及「战争」相关字眼为限的战争诗,将立论范围掌握得精密,避免予人过份诠释的印象,为文能立,是成功的第一步。立论则基本上不过份引伸,逻辑推理平顺

地方政府学学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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