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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婚的论文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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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政策影响着人们的生育观念、教育方式,同时也影响相关产业的出现和发展,以及居民消费总量的变化。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人口与政策相关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人口与政策相关论文篇一 《人口红利的变化与人口政策研究》 摘 要:本文利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和我国历年人口数据来分析阐述我国现阶段的人口结构状况,来推算我国现阶段的社会总抚养比,同时测算出2011-2035年我国人口总量、每年出生人口数和社会总抚养等人口状况指标,通过测算出的2011-2035年我国的人口状况指标预测出:我国人口红利即将消失。基于我国人口红利即将消失和现行计生政策给我国带来的诸多社会经济问题,本文提出人口生育政策必须调整且迫在眉捷。 关键词:人口结构状况 人口红利 人口政策研究 中图分类号:C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3)06-0116-04 一、引言 30多年的人口生育政策给我国带来了巨大的“人口红利”,“人口红利”制造了中国奇迹,据有关调查报告显示:最近30年来,我国依靠全球首屈一指的廉价劳动力大军,创造了令人瞩目的经济增长奇迹,劳动力对中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在。随着不断降低的生育率,不断加速的老龄化,我国人口结构正在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人口中的老少人口关系已经发生了彻底的逆转,坐享人口红利的时代在不久的将来将一去不复返,我国传统的经济社会结构、价值观念和文化习俗等都将伴随人口结构转变发生剧烈冲击,将会面临巨大的社会经济问题。在我们享受“人口红利”丰厚回报的时候,千万不要忘记今后可能面对的人口“负债”,我国必须及时调整人口生育政策,通过提高生育率来缓解我国人口结构变化。 二、人口红利的内涵 人口红利的概念是由国外经济学家在研究东亚经济奇迹时首先提出的。1998年,联合国人口基金在《世界人口现状(1998)》中正式使用人口红利一词,使人口红利这一概念逐渐为学界认同和使用。美国学者大卫·布鲁姆(David E. Bloom)和杰弗里·威廉姆森(Jeffrey )等在研究人口转变对东亚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时首次提出“demographic gift”,即人口礼物或红利。此后,David E Bloom等明确提出人口转变将产生有利于经济增长的人口红利,即“demographic dividend”,指出生育率、死亡率的降低和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给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提供了一个经济快速发展、生活水平迅速提高的机会窗口 。 国内学者如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蔡昉在研究中指出了“人口红利”期人口年龄结构的一般特征,即“中间大,两头小”,少儿抚养比与老年抚养比都比较低,有利于形成一个劳动力资源相对丰富、社会负担相对较轻的经济发展的“黄金时期”,即“人口红利”或“人口机会窗口”。同时,陈友华等学者指出,“人口红利”与“人口负债”是交替出现的,“人口红利”只是一个相对短暂的历史机遇期 。 “人口红利”是在人口转型过程中出现的一个“机会窗口”,其实质意义落脚于人口的负担系数,也称抚养系数、抚养比,即人口总体中非劳动年龄人口数与劳动年龄人口数之比。它表明,从整个社会来看,每100名劳动年龄人口负担多少非劳动年龄人口。一般研究中,将50%的人口负担系数作为“人口红利”与“人口负债”的分界线。 。即人口负担系数小于或等于50%称为人口机会窗口期,也可称为人口红利期。人口负担系数即是社会总抚养比,计算公式如下: 少儿人口指0-14岁的人口,老年人口和劳动人口有两种算法: 一是按我国现在执行的退休制度,15-59岁为劳动年龄,则劳动人口为15-59岁的人口,老年人口为60岁及以上人口;二是若退休延至65岁的话,15-64岁为劳动年龄,则劳动人口为15-64岁的人口,老年人口为65岁及以上人口。按劳动年龄的两种算法可以算出两种抚养比,即社会总抚养比(一)和社会总抚养比(二)。 三、建国后我国的人口状况和人口红利分析 1.建国后我国的人口状况 建国后我国的人口状况变化可以分为四个阶段:高速增长期,1949~1970年;快速放缓期,1971~1978年;平稳波动期,1979~1990年;稳步放缓期,1991~2010年。 高速增长期。建国初期,在“人多力量大”、“伟大母亲”和“多生多光荣”等鼓励多生多育 口号 的号召下,我国人口出现高速增长,从1949年的54167万人增至1970年的82992万人,年均增加人口数2620万人,年均增长‰。虽然这个阶段死亡率由于医疗卫生等社会保障的不断提高而迅速下降,但由于超高的出生率带动了我国人口的高自然增长率。 快速放缓期。70年代初,我国人口专家马寅初预测:未来我国人口将暴增,我国将承受巨大的人口压力。在这种背景下我国开始提倡“只生一个好”,我国人口出生率开始快速下降,从1970年的‰迅速下降至1978年的‰,年均回落个千分点;虽然死亡率这个阶段趋于平稳,但随着出生率的快速下降,我国的人口自然增长率也随之迅速下降,从1970年的‰迅速下降至1978年的‰,年均回落个千分点。 平稳波动期。1978年计划生育成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以后,我国更加坚定不移地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率迅速下降,死亡率趋于稳定,但由于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前我国生育高峰期出生的人口已经进入生育年龄,所以出生率和人口自然增长率呈现平稳波动状态。 稳步放缓期。从1991年起,我国出生率开始呈稳步下降态势;人口死亡率在1991~2003年间继续维持稳定,但从2004年开始随着我国老年人口比重不断提高而逐步回升;人口自然增长率随着出生率的稳步回落和死亡率的回升呈逐年稳步下降。 2.建国后我国的人口红利状况 随着实行计划生育前我国生育高峰期出生的人口(1949~1978年间)逐渐进入劳动年龄,我国劳动人口数不断增加,劳动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也在不断提高;随着我国计生政策的不断深化,我国的育龄妇女生育率和人口出生率迅速下降,我国的少儿人口数也随之迅速减少,少儿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也呈迅速下降;随着医疗卫生等社会保障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人口的预期寿命也不断提高,老年人口数随之不断增加,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也呈稳步提高。在劳动人口数不断增加和少儿人口数迅速减少的双重作用下,我国的少儿抚养比迅速下降,虽然我国老年抚养比也随着老年人口比重的稳步提高而不断提高,但抵不过我国少儿抚养比的迅速下降,故我国社会总抚养比还是随着少儿抚养比的迅速下降也呈迅速下降趋势。 若退休年龄延至65岁来算(即国际惯用算法,也是我国六普以前的算法)。从表2可以看出:在1953年,我国社会总抚养比高达,其中少儿抚养比高达;到1964年,随着少儿抚养比的迅速提高,我国社会总抚养比也随之迅速提高,高达;到1982年,我国实施计划生育后少儿抚养比的迅速回落,我国社会总抚养比也随之迅速回落,为;之后随着少儿抚养比的稳步回落,我国社会总抚养比也随之稳步回落,到1990年已经降为,刚好低于50%的临界值;到2010年六普时,我国社会总抚养已降为,远远低于50%的临界值。以上分析说明:若按退休年龄延至65岁来算,1990年我国已经处于人口红利期,到2010年我国已经处于人口红利的高峰期。 若以我国现有的退休制度来算(2010年六普起新的算法)。劳动年龄按15~59岁来算,从表3可以看出:2000年五普时,我国少儿抚养比为,老年抚养比为,社会总抚养比为,比值刚好等于50%。2010年,我国少儿抚养比为,比五普时下降个百分点;老年抚养比为,比五普时提高了个百分点;社会总抚养比为,比五普时下降个百分点,社会总抚养比为,比50%的临界值低个百分点。以上分析说明:若按我国现有的退休制度来算,则2000年我国刚进入人口红利期,随着少儿抚养比的迅速下降,社会总抚养比也随之下降,到2010年我国已经处于人口红利的高峰期。 四、未来我国人口红利的预测 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让我国现阶段获得巨大的“人口红利”,为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红利”的对立面是“负债”,不断加速的老龄化和不断降低的出生率催生了我国“人口红利”的耗尽,以下根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和我国建国后历年1%人口抽样数据对我国未来的“人口红利”进行预测。 ~2035年我国人口状况的预测 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的测算。从图1可以看出近十年我国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呈有序波动,波动较为平稳,在2000~2010年10年间,我国人口的出生率从2000年的‰逐年下降至2010年的‰,年均下降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从2000年的‰逐年下降至2010年的‰,年均下降个千分点。根据2000~2010年我国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的波动情况,我们可以推测2011~2035年我国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也将延续2000~2010年的波动规律,从而可以推算出2011~2035年我国的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从推算出的2011~2035年我国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情况表(表1)可以看出:到2028年,我国人口自然增长率将降为负数,即我国人口总量开始停止增长(见表1)。 人口总量及每年出生人口的推算。从表1中2011-2035年的自然增长率和出生率及2010年六普时我国人口总量可以推算出2011-2035年我国的人口总量和每年出生人口数(见表2)。 2. 2011~2035年我国人口年龄结构的推算 0~64岁人口死亡率的预测 从表1可以看出:从1978~2005年27年间,我国死亡率波动较为平稳,基本保持在‰左右波动,但从2005年开始呈逐年上升态势,主要是由于不断加速的老龄化引起的,从表2可以看出,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1953年的缓慢提升到1990年的,而后迅速提升至2000年的,到2010年已经高达,按照联合国的定义,65岁以上老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超过7%,即进入老龄化社会。 所以可以推断2005~2010年我国人口死亡率逐年上升是由于老年人口的死亡率不断提高引起的,而0~64岁人口的死亡率仍然较为稳定,从而可以假设2011~2035年我国0~64岁人口的死亡率将保持2010年六普的水平。 0~64岁人口数的推算 第一步根据2010年六普时我国0-64岁分年龄的人口死亡率可以推算出0-64岁分年龄的人口存活率,推算公式为: 第二步根据表5中的每年出生人口数、2010年六普时我国0~64岁分年龄的人口数和第一步推算出的0~64岁分年龄的人口存活率来推算2011~2035年我国0~64岁分年龄的人口数。 如2011年推算公式为: 3. 2011~2035年我国人口红利的推算及预测 根据以上推算出的2011-2035年的人口总量、0~64岁分年龄的人口数、60岁及以上人口数和65岁及以上人口数来推算出2011-2035年我国人口年龄构成和抚养比(一)和人口年龄构成和抚养比(二),按我国现有的退休制度,我国社会总抚养比从2011年开始逐年上升,到2017年将达到,社会总抚养比即人口负担系数开始大于50%,这将预示着对我国经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人口红利即将在2017年消失。随后逐年继续提升,到2035年,社会总抚养比将高达,其中老年抚养比将高达,到时我国将肩负着沉重的老年抚养负担。 若我国把退休年龄延至65岁的话,则我国社会总抚养比从2011年开始逐年上升,到2032年将达到,社会总抚养比即人口负担系数开始大于50%,这将预示着我国经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人口红利也将在2032年消退。随后每年以2个以上百分点的速度提升,到2035年,社会总抚养比也将高达,老年抚养比将高达,我国的人口红利也将很快耗尽。 五、计生政策调整迫在眉捷 30多年来我国坚定不移地执行计划生育国策,有效地控制了我国严峻的人口暴增形势,也给我国的经济发展带来了巨大的“人口红利”。但随着人口红利的即将消失、超低的生育率和不断加速的老龄化,我国的人口结构已经从拥有大家庭和大量剩余劳动力的年轻型人口类型逐渐转向老龄化结构,再加上现有的计生政策给我国带来了男女比例失调、贫富差距加大和独生子女家庭面临诸多社会问题等,我国的计生政策已经到了必须及时调整的时候,必须通过提高生育率来缓解我国人口结构的变化。 1.我国现行的计生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25条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宪法》49条规定:“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同时《婚姻法》也规定,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生育政策:推行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下列特殊情况之一者,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县级(含县级市、区,下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可按人口计划及间隔期规定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经市(不含县级市)以上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独生子女患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或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离婚协议确定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婚后五年以上不孕,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 夫妻中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的; 夫妻双方均属农业人口,第一个子女是女孩的。 2.计生政策调整必要性和紧迫性 人口总量已经得到有效控制。据2011~2035年我国人口总量测算:2011~2035年,我国人口总量基本上能控制在14亿内,并将在2028年停止增长,随后将逐年下降。 超低的生育率。六普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育龄妇女生育率为,远远低于世代更替水平(人口学上的人口更替水平生育率为,意味着下一代人口相对于上一代不增加也不减少。)。 不断加速的老龄化。六普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60岁及以上占总人口的比重为,65岁及以上占总人口的比重为。随后将逐年提高,根据推算:到2035年,我国60岁及以上占总人口的比重将高达,65岁及以上占总人口的比重也将高达。按照联合国的定义,60岁以上老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超过10%,65岁以上老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超过7%,即进入老龄化社会。 人口红利即将消退。以我国现行的劳动制度,即以15~59岁为劳动年龄来算,我国人口红利将在2017年消失;若把退休年龄延至到65岁的话,则我国人口红利也将在2032年消失。而我国的大部分行业还是处于劳动密集型,距现代化还有一段很长的路。依靠人口结构变化所带来的人口红利消退经验在东亚国家特别是日本的身上也得到了验证。据有关数据显示:在1960年代后期,日本总抚养比稳定在45%左右,这种均势一直持续到1990年代初期,这段时间是日本的辉煌时期。但从1990年代开始,随着年轻劳动人口比重的不断下降和老年人口比重的不断提高,老年抚养比开始不断攀升,成为日本经济步入长期低迷的主要原因之一。 现有的计生政策已经渐渐不适应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一是男女比例日渐失调:现有的计生政策让我国传统的观念承受巨大考验,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催生了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流产,让我国新生儿的性别比例日渐失调(见表3),将给今后社会发展带来很大的不安定因素。二是贫富差距加大:现有的计生政策让独生子女拥有较大的财产继承,而农村的二胎特别是越穷越生的子女长大后面临与独生子女较大的经济差距,产生尖锐的社会矛盾。三是独生子女家庭面临着一些社会问题:部分独生子女从小娇生惯养、溺爱,以至于长大后对挫折的承受能力较差,又将肩负沉重的养老负担;随着新一代独生子女进入婚育年龄,男婚女嫁、传宗接代和姓氏传承等中国传统观念严重困惑着独生子女家庭,也造成了一些社会问题;失独家庭在经历了“老来丧子”的人生大悲之后,已失去了再生育能力,只能独自承担养老压力和精神空虚,带来无法解决的社会问题,有些机构已做了样本统计:目前中国15岁至30岁的独生子女总人数约有亿人,这一年龄段的年死亡率为万分之四,因此每年约产生万个失独家庭,按此统计,目前中国的失独家庭至少已超百万。 生育需要一个周期。人口结构的变化有其规律,从出生人口变成劳动人口至少需要15年,不能等人口红利已经消退了再来调整计生政策。南开大学经济学院人口与发展研究所教授原新指出:“生孩子是一个周期,并不像中国缺少粮食就可以从国外进口一样,劳动力短缺的问题并不是通过国际劳工就能解决的。”我国人口生育政策是时候进行必要的调整了,必须及时通过提高生育率来缓解我国人口结构的变化。 六、计生政策调整的几点建议 1.首先建议马上放开单独家庭的二胎政策 婚姻不象买卖商品那么简单,无法也不能提前设定条件,所以双独家庭比重相当低,其实更多的是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婚姻家庭。虽然我国已经放开了双独家庭的二胎政策,杜绝了“四二一”家庭的出现,但我们不能忽视了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婚姻家庭,他们面临的社会问题也不容小视:独生子女方家庭父母的养老问题、中国人传统的姓氏传承和回谁家过年过节等问题严重困扰着单独婚姻家庭。建议马上放开一方为独生子女婚姻家庭的二胎政策,尽可能缓解现有独生子女家庭面临的诸多社会问题。 2.其次建议有条件地放开其他家庭的二胎政策 到2017年,放开双方都不是独生子女婚姻家庭的二胎政策,但要适当加大生育间隔期,以缓解由此带来的人口增长。选择在我国人口红利开始发生转折时全面放开二胎政策,又适当地加大生育间隔期,有利于进一步缓解我国即将到来的人口结构变化,也不会带来人口总量的剧增。因为全面的二胎政策基本上接近人口世代更替水平,对人口总量不会太大影响。 3.再次建议全国实行统一的计生政策 对现有的计生政策进行微调,采取不分地域、不分户籍在全国实行统一的计生政策,既能更有效地控制人口增长速度,也有利于提高人口总体素质和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因为从1978年计划生育成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以来,其实真正全面实行严格一胎化政策的只有城市户籍人口,而我国城市户籍人口占全部人口的比重很小,2010年六普时仅为,而占总人口比重高达的大部分人口实行二胎化甚至更多胎,甚至越穷越生,最后影响孩子的户籍上报和教育,很多失学儿童特别是失学女童大都出于多胎生育家庭。而且当前我国大部分农村除户籍以外其他几乎与城市没什么区别,实施城乡无差别的人口计生政策更有利于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 4.最后建议严格执行和落实婚育政策 相关部门应制定严密的措施,确保婚育政策落实到位,不但能有效地把我国的人口总量控制在预期范围内,还能够彰显公平。当前的婚育政策很多基层落实不到位,还存在较严重的早婚早育和多胎生育。据六普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15-64岁的育龄妇女中:存活子女数达3个及以上的占了,其中存活子女数为3个的占了,存活子女数为4个的占了,存活子女数达5个及以上的占了;在–间一年内有生育的育龄妇女中:按生育孩次算,其中生育第三孩及以上的占了,按育龄妇女年龄分,其中15-19岁的育龄妇女占了。 参考文献 [1]王颖,佟健,蒋正华.人口红利、经济增长与人口政策[J].人口研究,2010,34(5):28-34. [2]范凯.人口红利、作为经济增长的关健变量-以中国的人口红利及其兑现为例[J].内蒙古财经学院学报,2009,(5). [3]范凯.人口红利、作为经济增长的关健变量-以中国的人口红利及其兑现为例[J].内蒙古财经学院学报,2009,(5). 点击下页还有更多>>>人口与政策相关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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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序号]期刊作者。题名[J]。刊名。出版年,卷:起止页码。

二、[序号]专著作者。书名[M]。版次。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起止页码。

三、[序号]论文集作者。题名〔C〕。编者。论文集名。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起止页码。

论文的参考文献注意事项:

1、参考文献要以序号的形式出现在正文中和文末,且序号要保持一致。序号以在文中出现的前后为序。

2、如果某文献在文中数次被参考,则几处序号要保持相同,只是页码有变化。在文末只列出该参考文献一次即可,不必多次罗列。

3、每一参考文献的所有要素必须齐全,不可残缺,具体包括: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文献类型及截体类型标识(如专著M、论文集C、报纸文章N、期刊文章J、学位论文D、报告R、专利P等)。

参考文献作用:

1、研究基础

参考文献可以反映出论文的真实性和研究依据,也反映出改论文的起点。我们论文中的研究都是在过去的基础上进行的,这也表明了自己论文中的研究是有价值水平和依据的。

2、研究区别

标注参考文献也是为了把前人的成果区分开来。这能表明论文的研究成果是自己写的,虽然引用了前人的观点、数据或其他资料。 但是标注出参考文献不仅能体现出自己的研究能力,也能体现自己的创新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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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0-1990:华北农村婚姻家庭变动研究王跃生 【摘要】: 本文是对1930-1990年华北农村婚姻家庭变动所作的研究,集中探讨社会变革背景下冀南农民的婚姻家庭行为及其特征。 作者依据1999年秋天在河北省磁县的两个乡、6个村所作的婚姻家庭抽样调查资料和2000年秋天在磁县档案馆所收集的具有平原、丘陵和山区地理特征的5个村庄人口档案资料。在此基础上,对不同所有制下婚姻家庭变动状况进行了系统考察,寻求社会变革与婚姻家庭变动的关系。 本文重点研究过去60年中婚姻家庭对宏观政治和经济变动所作出的反应。在论述中,作者将这一历史过程分成四个阶段。第一,完全私有制下的婚姻家庭,主要指20世纪三、四十年代(土改前)。第二,从土地改革到高级社成立之前过渡时期的婚姻家庭。第三,集体所有制下的婚姻家庭。从1956年高级社成立直至至1980年、1981年上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之时。第四,联产承包责任制时期的婚姻家庭。从1981年至今,土地所有权仍属集体,但土地的使用权或经营权由原来的生产队组织下放给农民,每个家庭又成为相对独立的的生产单位。虽然在50年内中国社会制度发生了上述四个时期的变化,但基本的变化只有两种,即解放前的私有制经济和解放后逐渐实行的集体经济。 那么在这一社会变革广泛而又深入的历史时期,婚姻家庭呈现出那些变化呢? 一、婚姻变动 1.土改前的传统社会,父母被赋予为子女主婚的权利。除对婚姻年龄作出不具约束力的规定外,官方并不直接介入民众的婚姻缔结过程。初婚行为表现为女性普遍早婚,男性早婚和晚婚行为并存。建立在财产基础上的门当户对婚姻观念充分体现出来。由于婚姻目的在于结两姓之好,为免使家族内部关系受到削弱,冀南地区的村外婚成为普遍做法。2.土改之后,家长主婚权被废除,政府通过建立婚姻登记制度直接介入婚姻缔结过程。极端早婚现象和畸形婚姻得以消除。由于政府可以借助集体经济组织对民众实施全面管理,因而初婚年龄规定(包括晚婚年龄政策)表现出很强的约束力。建立在财产基础上的阶级内婚被以成分为标识的阶级内婚所取代,出身地富等高成分家庭男性婚姻出现困难。传统家族组织解体,宗族观念对族人约束减弱,男女婚姻自主能力增强。但集体经济时期的华北农村,父母对子女婚姻仍有相当的决定权。当然这与传统意义上的包办婚姻已有不同。村内婚在集体经济时代得到发展机会。3.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法定婚龄成为结婚的唯一准绳,政府指导、且带有一定强制性的晚婚规定被取消。低于法定婚龄的早婚行为有所增加。为了发展村内关系,村内婚成为一种重要方式,它同时迎合了婚龄男女的愿望,婚姻圈因此呈萎缩之势。 二、家庭行为变动 1.分家行为。在华北农村,无论私有经济时期,还是集体经济阶段,分家都是不可避免的。传统私有制时代,子女分家受到父家长一定程度的抑制,但这种抑制主要表现在拥有一定数量财产、相对富裕的家庭中。中等以下家庭难以长时间维持大家庭局面,往往有较高的分家频率。而大家庭中—当父家长去世,分家将不可避免。集体经济时代,分家渐趋普遍化。其表现形式是子女婚后与父母同居时间缩短,逐渐演变为结婚即分家的新的民俗。 2.家庭结构变动。从1930-1990年,冀南农村家庭结构有两个变动特征,一是复合家庭由土改前占有一定比例到土改后逐步减小。60年代中期以后,复合家庭进入尾声。另一个特征是,核心家庭比重稳步增长。虽然土改之前,核心家庭在调查村庄均是比重最多的类型,但它还只是一个简单的多数。并且,核心家庭相当部分是家长束缚减轻或消失后大家庭分家所致。土改后,核心家庭逐渐成为多数已婚家庭子女的追求。多子家庭不仅儿子婚后希望及时与父母分家单过,而且父母为减轻负担也愿与已婚儿子分爨另炊。复合家庭,甚至直系家庭解体后均融入 核心家庭之中。集体经济后期家庭核心化局面逐渐形成。以往研究者夸大了以复合家庭为标志 的传统大家庭存在水平。本文研究表明,整体上看,传统时代,大家庭虽占一定比例,但并非 是居于主导地位的家庭形式。从冀南看,复合家庭约占 15%左右,并且主要集中在中农以上家 庭。 3.家庭规模变动。土改前冀南农村的家庭规模基本上保持在5口水平。家庭规模大小与家 庭人均土地数量有很大关系。中农以上家庭人口规模超过平均水平,而贫农以下家庭人口规模 明显低于平均水平。土改以后,特别是高级社以后,土地与家庭财富水平脱离了关系,进而不 再对家庭规模产生影响。家庭规模大小取决于家庭生育水平高低,还与分家频度有密切关系。 整体上看,46口的中等家庭比重上升,7口以上大家庭减少。 在中国历史上,家庭平均规模保持在5口上下的记载最多,各种个案调查结果也显示了家庭 规模构成的这一特征。根据本文研究,传统社会4-6口家庭占有相对大的比例,形成5口规模家 庭的存在基础。更重要的是,3口以下的小家庭和7口以上的大家庭均占有一定比例,其平均水 平基本上在5口或趋近5口的规模,从而使5口的家庭规模具有一定普遍性。土改之后,7口以上 大家庭比例缩小,3口以下的小家庭比例也降低了。大小两类家庭平均人口规模下降,进而带【关键词】:1930-1990年代 华北农村 婚姻家庭 社会变革 【学位授予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级别】:博士【学位授予年份】:2002【分类号】:【目录】: 第一章 绪论11-33 一、 研究对象的基本说明11-13 二、 1930-1990年间中国农村社会变革的认识13-21 三、 社会变革与婚姻家庭变动研究述评21-25 四、 冀南地区的自然和人文环境25-30 五、 资料说明30-33 第二章 婚姻年龄变动33-56 一、 初婚年龄33-45 二、 夫妻婚龄差距45-49 三、 初婚与初育间隔49-56 第三章 婚姻范围变动56-74 一、 通婚距离56-68 二、 通婚的社会范围68-72 三、 通婚范围与家庭人口增长72-74 第四章 生育行为变动74-100 一、 土改前生育状况的间接分析—家庭成年子女数量考察74-79 二、 土改后不同时期妇女生育子女数量79-87 三、 不同时期结婚妇女生育延续时间87-91 四、 村落家庭子女的构成91-94 五、 讨论94-100 第五章 家庭结构变动100-123 一、 家庭结构研究概述100-103 二、 土改前的家庭结构103-111 三、 土改后各时期的家庭结构111-116 四、 讨论116-123 第六章 家庭规模变动123-147 一、 土改前的家庭规模123-128 二、 土改后各个时期家庭规模128-132 三、 由家庭结构看家庭规模132-134 四、 单人户构成特征134-135 五、 不同类型家庭的人口规模135-143 六、 不同规模家庭人口在村庄人口中的构成143-147 第七章 分家行为变动147-187 一、 私有土地制度下的分家方式147-164 二、 社会变革对分家的推动164-171 三、 集体所有制下的分家形式和特征171-184 四、 讨论184-187 第八章 家庭同居代际变动187-197 一、 不同时期的家庭代际构成187-189 二、 家庭代际与家庭结构189-193 三、 家庭传承的中断193-194 四、 代际传承与老年照料194-197 第九章 家庭人口生存条件变动197-228 一、 土改前家庭人口生存状况197-210 二、 土改后集体化之前生存条件的变化210-213 三、 集体经济时代农民家庭人口的生存方式213-225 四、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与农民的生活方式225-228 第十章 简单的结论228-237 一、 不同时期农民家庭环境的综合考察228-229 二、 社会变革对农民婚姻家庭的影响229-232 三、 社会变革环境下的婚姻家庭与人口232-234 四、 婚姻家庭行为的“不变”234-236 五、 几点认识236-237 参考文献237-241

早恋论文的参考文献

我看中学生早恋爱本就令人向往。 “凄凉别后两应同,最是不胜清怨月明中”,生离死别的凄怨悲凉怎不令人哀愁;“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忠贞不渝的山盟海誓怎不令人痴狂。看诗词文章中的爱情多了,难免对这种神圣而高贵的感情心生憧憬向往。无论是缠绵美丽的轰轰烈烈或者相濡以沫的淡雅还是凄美哀婉的悲恋,其中都包含了沧桑的经历,无尽的爱…忽地回到现实,再谈早恋这个问题显得难免有些幼稚,可笑了。我坚信爱是神圣,纯洁的。对于校园里的早恋故事早已习以为常,我喜欢上网浏览别人的空间,对于那些亲密的言语称呼也就见怪不怪。有人把家长给的零花钱买些东西当礼物送给对方。虽然年龄不大,可一些搂搂抱抱的行为甚至都有。我的确对这样的行为不齿,有时甚至想冒出一句:成何体统!你们可以说我的思想封建腐朽,可有人因此影响学习就不说了,那样亲密的称呼和行为明明是高贵神圣的爱的象征,他们却随随便便根本不拿它当一回事。这样的人怎配得上说爱?这样的行为甚至让人觉得鄙夷恶心。如此一来,既影响了自己,又玷污了原本美好高尚的爱。或许有的事例是积极的。不是没听说过,我姐姐的同学就是因为心中的她而发奋努力,成绩步步上升的。可我们什么也不能保证,未来的一切充满了变数。周围的一切对我们而言都很新奇,我们还年轻,谁能保证一旦认定就不会改变?我们还小,看开了些,其实当恋人还不如作朋友。对于我们来说,爱是短暂的。而朋友,却是永远的……爱是明智,坚定的。真爱就连上帝也摧毁不了,经历了时间的打磨,经历了误会,挫折终究见证一份真爱。既然如此,早恋不就显得太过儿戏,冲动了吗?这个年龄的我们只是孩子,因为青春期对于爱的想往和懵懂就陷入一时的满足自以为是的爱恋。心里的悸动谁都有过,但就此陷入似爱非爱的泥沼中难以自拔,是可怜?还是可悲!我们还是学生,爱较我们而言,真的太重了。我们还没有能力承受它,更别说享受了。它是那样纯洁,美好。我甘愿将这份憧憬和悸动深藏在心,等长大的时候,再去寻觅那份高贵而美丽的爱。

这类应该没有文献,,早恋原因太多了,并且这本身就是与生俱来的,人到了青春时期,就会出现对异性的好奇心理,从而早恋,这类问题要理性 ,并且,要辩证地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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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婚宴的参考文献

一般婚礼我们又简称传统婚礼,传统婚礼又可大致分为台闽式婚礼、客家式婚礼两大类,虽然其中略有不同,但大体而言,程序是相似的。 大部分的家庭依然很重视传统婚礼,按照礼俗的仪式步骤完成结婚的迎娶过程,其中并且有许多传统的禁忌需要遵守,为婚嫁礼仪中最复杂和最重要的仪节。新人们如果遇到这样的状况,可以好好请问一下家里的长辈们。德国婚礼 砸碗盆图吉利 应邀前来参加婚礼的客人们,每人都带着几样破碗、破碟、破盘、破瓶之类的物品。然后玩命地猛砸猛摔一通,他们认为这样可以帮助新婚夫妇除去昔日的烦恼、迎来甜蜜的开端,在漫长的生活道路上,夫妻俩能够始终保持火热的爱情、终身形影相伴、白头偕老。 阿拉伯 在阿拉伯国家,男女双方大多经由亲友认识。相亲时,基本上由男方主动,准新郎和家人会至女方家喝茶。一到女方家,男女便分开:男人坐在一厅;女人坐另一厅。只有准新娘可以端茶去男人那一厅,因为得让准新郎看看她。如果地方够,还可以让准新郎和准新娘在一个大家都看得到的地方说说话。 如果准新郎觉得适合,离去后便会再约第二次;如果觉得不适合,便不会有后续发展,就当做是一场普通的拜访。女方当然也可以表示愿意与否,而且女方父母会去打听男方的状况,大多是去问男方的邻居,看看男方是不是可靠的人家。第二次以后就是讨论聘礼、婚礼日期、地点等细节,聘礼大概各地都差不多,女方不用准备嫁妆,但大多数父母会给女儿金饰。 基本上,所有的花费是男方出,女方不出钱,因此结婚在阿拉伯男性来说是很大的支出。女方的准备是从小就开始,母亲须教养女儿成为贤妻良母,同时母亲或家族里其它女性亲戚必须在社交方面多多努力参与,开拓人际关系。 埃及的婚礼 男方负责找房子、买金饰;女方须负责家具,所以女儿较多的家庭,父亲头就大了。 埃及人办喜事时喜欢大摆筵席,除了邀请贵宾亲友之外,有些平时与主人无甚交往者也可光临,同样也会受到热情款待。 习惯上是先摆出巧克力和水果,然后诵《古兰经》,吃肉汤泡馍、米饭与煮肉。最后上点心和小吃。 埃及人请客,坐席也讲究身分及等级,主人还习惯用发誓的方式劝客人多吃,自始至终非常热情。 俄罗斯婚礼 叫苦不迭 俄罗斯的婚宴上会有人大喊“苦啊!苦啊!”每当有人带头喊时,在场的所有人便会齐声附和,这时新人便会站起来,当众深情地一吻。没过几分钟,又会有人大声叫“苦”,新郎新娘便又站起来,再次用甜蜜的吻来平息亲友们的叫“苦”声……这样的“程式”在婚宴上至少要重复十几次亲友们才会罢休。原来,按照俄罗斯人的说法,酒是苦的,不好喝,应该用新人的吻把它变甜。 法国婚礼 浪漫简单 结婚前先订婚,仪式简单,一般由女方的家长宴请男方的家长及兄弟姐妹,也可同时邀请其他亲戚、甚至 一两 名好友出席。 婚礼也已逐渐简化,但仍不失为最隆重的家庭节日,带有庄严神圣的色彩。 婚礼由市长或他的一名副手主持,习惯上是在周二、四、五、六早9时至下午5时之间。婚后大宴宾客。 在法国一些农村有这样的传统习俗:姑娘在结婚那天,要偷偷地拿几个鸡蛋藏在衣裤中。 当新郎陪新娘步入洞房时,新娘故意跌倒,把鸡蛋碰破,以此象征能生育儿女。 白色婚姻白色是浪漫的法国婚礼的主色调,无论是布置用的鲜花,还是新娘的服饰,乃至所有的布置装饰,都是白色的,可以看出法国人眼 中的婚姻应该是纯洁无暇的。 婚礼上,新娘子必会准备名为“Weddingarmosre”的柜子作嫁妆,柜上刻有手工精细、象征健康以及繁荣的图案,是以又有“希望之匣”的美称;而新人才用的杯子也有特定的名称,名为“Coupdemarriage”意思为“婚礼之杯”。 加拿大婚礼 加拿大的英裔居民和法裔居民大多信奉天主教或基督教,他们的婚礼习俗同西方信基督教的国家有很多相似之处。 大多数加拿大青年对婚礼非常重视,他们总是力求将婚礼办得热烈隆重、多姿多彩、富有纪念意义,通常在婚礼前几个月甚至一年时间便开始有关的准备工作。 加拿大青年男女喜欢在5月到9月这段时间举行婚礼,尤其爱在7月份喜结良缘,而且婚礼仪式多选在星期六这一天。 在这期间,每逢周末,加拿大城乡教堂从早到 晚传出悦耳的《婚礼进行曲》,新郎新娘乘坐的彩车队徐徐行驶,围观的人们报以热烈的掌声和欢笑声,相遇的车辆鸣喇叭表示祝贺,各地都沉浸在喜气洋洋的气氛之中。 加拿大人的新婚宴会一般都选在晚上举行,先是非正式的酒会,接着是正式的冷餐和热餐,气氛热烈,场面隆重。加拿大新婚夫妇也有婚后蜜月旅行的习惯。 犹太婚礼 不忘圣战 犹太新人在祝福完毕后,新郎以右脚打破酒杯,象征对当年(西元70年)圣殿的毁灭的怀念以及提醒人们永远不要忘了当年耶路撒冷圣殿毁灭时的悲伤时刻。但在现代婚礼中,人们则以此风俗来表示人类关系的脆弱,新生活的开始以及摈弃一切偏见和无知。 日本婚礼 传统的道教 日本人的婚礼方式也很多,主要有神前式、基督教式、人前式、佛前式以及海外式。 根据最新的调查数据,选择基督教式婚礼的人最多,大约占婚礼总数的;选择神前式的占,而选择佛前式的仅为。 神前式就是传统的日式婚礼,通常选择在神社或是饭店里的伪神社举行;典礼中新郎著黑/白底的羽织和男物,新娘则以白无垢搭配角隐出场。神前式的好处是场地精简,费用廉宜,再加上神社是日本原产极为普遍,不必担心如教会式一样有假神父念圣经混饭吃的风险。 新人在双方亲友的陪同下,在神社前殿的拜堂前举行婚礼,神官先为新人念祷文,接着交换戒指,然后两位女巫会交替使用「三三九度」杯向新人敬酒,新娘手持红色浅酒杯先喝一小口后,再换新郎喝,新娘再喝下最后一口,这种仪式就是「三三九度」交杯酒,新人交互连喝三杯,象征这段姻缘乃合天、地、人之好,九度交杯,有着白头偕老、长长久久的意思。 神前式顾名思义就是在神的面前宣誓相守终生,并且得到神的祝福。举行的地点在神社,新娘穿着纯白的和服,仪式由神社的神官主持,由神官为两人念完祝词之后,两人在大、中、小三个杯子中注入酒,行完三三九度之礼后,两人就可互换戒指。 举行完结婚仪式之后,接下来便是「披露宴」的进行。由司仪宣布开始,首先是媒人致词,接下来由男女双方亲友致词之后就切蛋糕,然后是大家一起举杯干杯之后,婚宴就正式展开了,当然之后会穿插许多余兴节目,过程大致和台湾的婚宴大同小异。 印第安婚礼 静悄悄的 印第安人的婚礼带有着浓厚的民族色彩。婚礼地点多选择在印第安人聚居区公共建筑物里举行,一般是一幢较大的木头房屋。举行婚礼时,亲朋好友,左邻右舍,村中居民纷纷来到木房里,众人席地而坐,互致问候。 男女老幼身穿民族服装,款式新颖,色泽艳丽。虽然印第安人性情开朗,但婚礼场合却显得非常安静,即使说话也是轻言细语。 西非的奈及利亚婚礼 女孩子一旦要订婚,就得开始大吃特吃,让自己愈胖愈好,否则可是会招来婆家一千个不满意。因为当地人认为,娶个福态老婆会给男方家族带来好运气,因此结婚时,若新郎觉得新娘不够胖,还可以先暂时取消婚礼,要求新娘继续「增肥」呢!再来谈婚事。 芬兰婚礼 传统与创新相结合 现代芬兰人举行婚礼不但要创新,有特色而且更要反映他们的传统风俗,像抛洒大米,切婚礼蛋糕。现代婚礼可谓是古典与浪漫的结合。豪华婚礼轿车上装饰著叮当做响的锡罐,新郎要抱着新娘跨过门坎。对于现代芬兰人来说,这些都是真正的传统。 菲律宾婚礼 恪守古老传统 通常在婚礼上,新娘要身穿传统的白色婚纱,而新郎则身着菲律宾传统男式礼服(barong)。这种礼服是一种透明的系扣男式衬衣,通常用来参加一些特殊聚会或重大场合。婚礼的主办人将会参加婚礼,见证新人结拜为夫妻。而这些主办人同时意味着指导和帮助,即新婚夫妇在需要时可以得到他们慷慨的帮助。 藏族婚礼 一夫一妻制是藏族主要的家庭形式。西藏民主改革前存在过一妻多夫、兄弟共妻、姐妹共夫等婚姻形似。一夫多妻制的情况多发生在上层家庭,即领主、土司通过联姻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 藏族婚礼仪式独具特色。婚日一早,鸡刚叫头遍,新郎家的舅舅及亲友数人至女方家迎亲,新娘由亲戚女伴陪送。男家村邻每家赠送一桶清水,从门前依次排成长龙,最末一只桶旁,男方主人放置若干茶包,供新娘下马踏用,以此祝福新人生活美满富足。 新娘下马后,由送亲人在每个水桶上放一条哈达以示对村邻的感谢。新娘进门前,男方亲友用柏树枝蘸水扬洒,有时还撒青稞粒,据说可袪魔除邪。入室后,新郎家长向新娘捧敬一碗牛奶,祝他们爱情真挚纯洁。 主婚人将一条哈达抛挂中柱,祈求吉祥。继而由主婚人念颂词向新人祝福,然后众人庆贺嬉闹,劲歌酣舞。新人床上铺一洁白毡子,上用青棵,小麦画卜吉祥图案。新娘在男家住一日或三日后返回,有的地方新娘要数月后才再回到男家,开始夫妻生活。 苗族婚礼 在青年男女婚恋过程中也必不可少的食品是糯米饭。湖南城步的苗族把画有鸳鸯的糯米粑做为信物互相馈赠;举行婚礼时,新娘新郎要喝交杯酒,主婚人还要请新郎、新娘吃画有龙凤和奉娃娃图案的糯米粑。 男女青年婚前都有比较自由的恋爱活动,通过"走寨"、"走坡"等形式社交,但也必须托煤说亲,征得父母同意才能结婚。过去妇女婚后有"不落夫家"的习俗,解放后大都有了改变。上门入赘的情况比较普遍。实行同宗不婚、姨表兄妹不婚,不同民族不婚。解放后,民族团结增强,各民族通婚的情况已日益增多。 茅利塔尼亚 专抢肥新娘 摩尔人是茅利塔尼亚的一个主要民族,他们的婚礼更是独树一帜。 长期以来,女儿的婚事都是由当母亲的做主,当父亲的不能干预。 一位小伙子看重了哪位姑娘,他的母亲便会带着礼物到姑娘的母亲那里去提亲,姑娘的母亲如果同意,婚事当场便商定下来。 在摩尔人眼里,只有腰身粗、脖子短、臀部突出、 *** 高耸的新娘才是公认的美人。因为肥胖的女人是财富的象征。若哪家小伙子娶了肥胖超群的妻子,其婚礼必然异常隆重,钗人都会不辞辛劳从远道赶来,一睹新娘的芳容。 事实上,为了造就“美嫁娘”,做母亲的总是竞相研究肥胖之道。富贵人家的女孩子,从七八岁开始,每日都要由女仆人用油脂抹在身上,喝羊奶,吃富 含脂肪的食物,很少参加户外活动。 (摘自:巴里岛婚礼分享站) 参考文献: 1黄瑞銧 1994 高雄市民婚纱摄影消费行为之研究,中山大学企业管理研究所硕士论文 2张月惠 1992 台中婚纱摄影之消费为与潜在消费行为之研究,静宜大学管理科学研究所硕士论文 3陈信宏 傅怀慧 2004 婚纱摄影消费者生活型态与消费行为之研究,远东学报

关于这些流程,各地方的流程与习俗也许各有差异,但大致上都不会偏差太多,让有需要的新人参考, 比较能了解文定的流程,在讲文定的流程之前,先来讲文定仪式前男女双方各要准备哪些东西,每个地方准备的都不太一样, 以下也是大概参考用! 在讲迎娶流程前, 要先大概提一下桃花女斗周公这个故事, 在台湾迎娶的流程与习俗大致上是以桃花女斗周公这个民间故事延伸而来, 周公为了要在迎娶的路上取桃花女的性命, 于是在迎娶的过程设下了七道煞, 而桃花女也不是省油的灯, 每道煞桃花女都有破解的方法, 而这些破煞的方法后来也都演变成了现在台湾一般结婚的习俗了 这七道煞分别是出门煞, 上轿煞, 霹雳煞, 白虎煞, 下轿煞, 入门煞, 入房煞 出门煞 - 在拜别父母时桃花女放声大哭来破解出门煞, 这是哭好命 上轿煞 - 桃花女上轿前用扇子敲轿三下再把扇子丢出去来破解上轿煞, 这是放性地(放个性)霹雳煞 - 在桃花女出门时, 周公请雷神以晴天霹雳来阻挡, 桃花女则用有画八卦的米筛来破解 白虎煞 - 在迎娶的过程中, 周公请白虎在路上伏击桃花女, 桃花女在竹子上绑了一块猪肉来给老虎咬走 下轿煞 - 下轿的时候由一个男子踢开轿门破解下轿煞 入门煞 - 在大门前准备瓦片, 新娘进门的时候将瓦片踩破以破解入门煞 入房煞 - 入房前跨过火炉破解入房煞 除了下轿煞现在的婚礼看不到, 其他的破煞法在下面的照片里面全都看的到 下面就用照片来说明迎娶的流程, 迎娶的流程大致如下 1.绑车彩 2.礼车出发 3.请新郎下车 4.闯关 5.交捧花 6.女方祭祖 7.拜别父母 8.盖头纱 9.出家门 10.上礼车11.丢扇子 12.拜帖 12.下礼车 13.入门 14. 入洞房 15.掀头纱 16.吃汤圆 17. 探房 18.敬茶 19.男方祭祖 20.迎娶完成 绑车彩 - 男方在礼车出发前, 将礼车绑上车头彩及车边彩,新郎以及陪娶的工作人员在出发前来一张合照是一定要的啦! 新郎在出发前一定要记得把捧花带着, 万一到女方家没有带到捧花就太瞎了!! 礼车出发 - 最常看到的礼车都是两台或六台, 当然我也有看过三台礼车的, 主礼车通常都安排在第二台,在快到女方家的时候, 男方礼车的前导车要点个鞭炮通知女方迎娶车队已经到了,点鞭炮要小心千万不要在车子里面点唷!这时候女方家也要点鞭炮来欢迎迎娶车队! 请新郎下车 - 女方这边需要一位晚辈手上端放有橘子或苹果的茶盘来帮新郎开车门,新郎下车的时候手要摸一下茶盘里的橘子或苹果, 并给开门的晚辈一个开门礼红包! 闯关 - 现在大多数来迎娶的新郎都会遇到闯关游戏, 关主大多是伴娘及陪嫁, 这也是迎娶过程最好玩的部份,闯关游戏分为关卡及惩罚, 但通常都不会有安全下庄这回事, 惩罚是绝对逃不掉的,现在的惩罚真的是五花八门什么都有, 常常连新娘的爸爸妈妈也都看到笑的很开心,伴郎们除了当伴郎之外, 在闯关游戏中常常也是被整的对象, 这年头伴郎真的愈来愈不好当了,在闯关游戏进行的时候, 女方家的亲友这时候可以把准备好的猪肉及竹竿绑在礼车上,竹竿要绑在第一台礼车或主礼车其实我都有看人绑过, 所以第一台或主礼车其实应该都可以,竹竿的时候要注意千万不要用车窗去夹, 万一车窗放下来竹竿也会跟着掉下来! 女方家可以事先准备一些汤圆给男方的陪娶人员吃, 比较讲究的还会准备枣生桂子(红枣, 花生, 桂圆, 莲子)进来后新郎可以先不用急着进新娘房, 可以先坐下来吃一碗汤圆! 交捧花 - 新郎带着捧花进新娘房了, 这时候新郎大多会单膝下跪, 双手将捧花交给新娘,有的新郎会在这时候说出一些内心话, 新娘听到都是超感动的丫! 新郎帮新娘穿鞋这个桥段最近也很常看到了,最近拍摄过的婚礼愈来愈多都会设计这个桥段了! 女方祭祖 - 敬告神明及祖先今天家里办喜事要嫁女儿出去了, 这个是看每个家里有没有神明厅, 如果没有大多会直接省略,比较传统的习俗是新娘在出嫁前要吃姐妹桌, 由妈妈喂新娘吃, 但我拍这么多年下来, 只有遇过一次有姐妹桌的,没有姐妹桌的, 有的妈妈会喂汤圆给新娘吃, 但大多数的也是都没有吃汤圆啦! 新娘的妈妈把两把红扇子交给新娘, 有的妈妈会在新郎在玩闯关游戏的时候就把扇子给新娘, 有的会在拜别盖完头纱给扇子,在拜别前就可以先拍一张合照了, 因为拜别后大多数的都是哭的稀哩花啦的, 拍合照都笑不出来丫! 拜别父母 - 女方家长坐在客厅面朝外两张椅子上, 新郎新娘面对女方家长双膝下跪行跪拜礼,女方家长向新郎新娘说祝福语, 新娘及新郎也要向父母表达感谢养育之恩, 通常这时候都是最催泪的时候丫!在这个仪式里面, 很少有新娘的眼泪是忍的住的,有时候连新郎都可以哭的稀哩花啦的,拜别时新娘要跟爸妈说一些感谢的话, 这时候常常看到很ㄍㄧㄥ的爸爸也都忍不住泪崩了,很多新娘这时候都会努力忍住眼泪, 但习俗是说哭的愈大声是愈好命! 盖头纱 - 女方家长起身后先将新郎牵起来, 新郎先站到旁边, 女方家长则站在新娘两侧替新娘盖上头纱,盖头纱的时候如果是站着, 新娘可以稍微弯腰,新娘的父母将新娘扶起来,再将新娘的手交到新郎手上,要离开时媒人要手上要带着带路鸡走在前面一起离开,现在带路鸡几乎都是用假的鸡代替了, 但我还真的有拍过是用真的鸡当带路鸡的! 出家门 - 新娘由女方家一位好命婆(或媒人)陪伴着走出家门, 新郎要牵着新娘一起离开,新郎牵着新娘出家门, 好命婆(或媒人)拿着米筛挡天, 带领新娘上礼车,新娘在出家门的时候千万不可回头 上礼车 - 新娘上车之后, 新郎再从另一边上礼车,这时男方陪娶人员将嫁妆都搬上礼车后, 并邀请女方家的伴娘与陪嫁上车! 丢扇子 - 女方点燃鞭炮后, 礼车就可以出发了,扇子一共有两把, 一把要带去夫家, 一把是丢在娘家, 意思是把过去的坏脾气留在娘家不会带过去夫家, 丢在娘家的扇子上面要用红线绑一个红包,礼车开动后, 新娘就可以把扇子丢到车外了, 这时候所有人离开女方家时都不可向女方家人说再见,新娘妈妈在礼车后方泼一碗水, 象征女儿婚姻幸福不会离婚回娘家,扇子丢出来后, 女方家要由一位晚辈来捡扇子! 拜帖 - 礼车开动后之后, 新郎下车将丈人帖交到女方家长手上, 新郎再回到礼车上, 礼车开往男方家里,这个丈人帖其实是看状况, 不一定是这时候给, 有的是男方家会再另外派人过来接女方爸妈过去餐厅,在快到男方家的时候车队要点鞭炮通知快到到家了, 其实以传统来说, 是过桥过弯都要点一次鞭炮, 在路上遇到别组礼车也要点一次, 但现在也不是每次都会看到全程都点鞭炮的了, 大多是快到家门时转弯放个一次,男方家也要出来点鞭炮表示欢迎迎娶车队回来! 下礼车 - 新娘下礼车男方要由一位晚辈端放有苹果或橘子的茶盘帮新娘开车门,新娘摸完苹果或橘子之后, 回一个开门礼给开门的晚辈,开门用的水果用苹果跟橘子都可以,新娘下车的时候, 媒人要拿米筛帮新娘子挡天,拿米筛挡天的用意是结婚当天新娘最大, 但也不可大过天, 用米筛来挡天,一般最常听到的说法是说有怀孕的新娘怕米筛的八卦太利会伤到肚子里的宝宝, 所以都用黑伞代替, 但北部很多没怀孕的新娘也会用黑伞代替! 入门 - 在进门前, 媒人会先撒缘粉(铅粉), 嘴巴念着人未到缘先到,在进门的时候新娘要注意要跨过门槛, 不可以踩在门槛上,现在火炉跟瓦片大概都是放在一起了, 大多数的都是先过火炉再踩瓦片,当然我也有遇过是先踩破瓦片再过火炉的, 记得在过火炉的时候裙子不要掀太高, 掀到可以过火炉就好了! 入洞房 - 在新房内事先准备一条新郎的裤子, 把零钱装在红包袋里, 然后放在裤子的口袋里面,入洞房后坐大约五分钟, 意思是两人同穿一条裤子, 同心协力, 裤子里面放零钱也有坐财库的意思! 结婚当天任何人都不可以坐在新床上面, 新娘要到晚上睡觉前才可以躺在床上, 以免新娘整年都身体不好躺在床上,另外米筛台语同米胎, 放在新床上意味带胎表示会生孩子哦~~ 掀头纱 - 坐了大概一下子之后, 新郎就可以来帮新娘掀头纱了,这时候新郎要轻轻的掀起头纱, 摄影师才有时间捕捉最美的画面丫~掀完头纱当然要来盖一下印章啦, 新郎亲吻新娘! 吃汤圆 - 掀完头纱媒人会端两碗汤圆进来, 讲究一点的会准备枣生桂子(红枣, 花生, 桂圆, 莲子)新人吃汤圆的时候, 媒人会在旁边讲呷甜甜明年生儿子 探房 - 正常母舅探房都是三天后才来探房, 但现在探房大多流于形式, 很多人都会在结婚当天母舅就会顺便来探房了,这个流程也是让男方家知道女方有一个强而有力的靠山, 不能欺负新娘, 探房结束应该要给来探房的母舅探房礼! 敬茶 - 这时候新人端一杯茶给爸爸妈妈喝, 这时候男方父母也可以介绍家中亲友给新娘认识,喝完茶之后, 男方父母也会给个红包 男方祭祖 - 敬告神明与祖先今天举行婚礼仪式整个圆满结束 迎娶完成 - 整个迎娶仪式结束之后就是拍大合照的时间啦!! (摘自:婚纱、婚纱摄影、台湾婚纱摄影讨论区) 参考文献:1温励程 2007 略谈纪实摄影与写实摄影2高惠琼 2004 婚纱摄影商店招牌的意象传达研究3黄瑞銧 1994 高雄市民婚纱摄影消费行为之研究,中山大学企业管理研究所硕士论文

您好,您是指西式婚礼,还是中式婚礼呢? 东西方文化的差异吗,所以婚礼一些习俗和风俗是不一样的。中式的礼记、唐律、明律等;西式的话,参考圣经就可以了

婚姻法离婚论文参考文献

主要你没有体现出来 婚姻法比较 是与国外还是与国内的些比较?美国婚姻法与中国婚姻法比较一、婚姻缔结实质要件的异同。(一)美国法律规定的条件。1、资格条件。美国多数州规定,在美注册结婚,不论男女年龄应均满18周岁;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结婚,还要获得其父母或法官同意。2、注册条件。在美国,结婚须注册登记以及举行结婚仪式。《美国统一结婚离婚法》第201条规定,获得批准、举行仪式并进行登记的男女之间的婚姻在本州有效。绝大多数州的法律也要求结婚的男女须在牧师等神职人员、法官或政府官员面前依法举行婚礼。《统一结婚离婚法》第206条规定,法院和经过授权的政府官员都可以主持结婚仪式,也可以按宗教仪式举行结婚仪式。与中国法律不同,在美国,不同的州结婚证书是有有效期限的,这一点与美国类似。即结婚证书的有效期限从30天到60天不等。在这一期限内,男女双方必须举行婚礼,否则须重新办理结婚登记。另外,申请登记注册的男女双方须等候3-5天的等待期,最终由法院或政府签发。(二)中国法律规定的条件。1、资格条件。中国《婚姻法》规定,在中国登记结婚的年龄,男方不得少于22周岁,女方不得少于20周岁,比美国规定要晚一些,提倡婚姻自由,合法婚姻的结合不受干涉。在禁止结婚条件方面,禁止患有恶性传染病特别是有可能传染给下一带疾病携带者结婚,并禁止直系血亲以及三代以内傍系血亲结合。2、注册条件。婚姻关系的成立,必须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否则不是合法夫妻关系。一经登记,即确立夫妻关系,不必经过公告期。二、无效婚姻的异同。(一)美国法律规定无效婚姻的情况。美国法律指的无效婚姻是指当事人缺乏结婚的法律能力和意愿,或者是存在其他严重的婚姻障碍。根据美国多数州的法律,婚姻无效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男女双方不产生任何夫妻的权利义务,目前,婚姻无效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类:1、婚姻缔结双方是在法律禁止结婚的限制内。根据大多数州的法律,任何男子不得与其直系血亲以及一定范围的傍系血亲的亲属结合,否则是无效婚姻。比如,马萨诸塞州法律规定:任何男性都不能与他的母亲、祖母、女儿、孙女、姐妹、继母、祖继母、孙媳、岳母、岳祖母以及妻子的女儿、妻子的孙女、兄弟的女儿、姐妹的女儿、父亲的姐妹、母亲的姐妹通婚。2、未达到法定婚龄的结合为无效婚姻。如果举行婚礼时,一方不满十八周岁,很可能会导致婚姻的无效。未达法定结婚年龄的男女须登记注册,一般需经过父母或法官批准。3、重婚的婚姻为无效婚姻。目前除非洲和个别穆斯林国家外,世界绝大多数国家不承认重婚的婚姻效力。目前,在美国绝大多数州都规定,重婚是无效婚姻。且同中国法律一样,重婚一般导致刑事责任。4、虚假婚姻为无效婚姻。虚假婚姻一般指为了某种意图或某种目的而结婚。这种情况多数发生在移民领域。即美国之外的公民欲通过与美国公民结婚而移民美国本土。为解决这一问题,目前,美国移民法案已规定,美国之外的公民欲基于婚姻而取得绿卡,须在美国居住二年以上。(二)中国法律规定无效婚姻的情况。根据中国《婚姻法》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到法定婚龄的。三、可撤销婚姻的异同。(一)美国法律关于可撤销婚姻的情况。1、精神和身体的不健全。精神不健全,主要指当事人在结婚时,根据当事人当时的精神状态,不能够理解结婚的性质以及不能够理解结婚的权利与义务,一般指精神病患者、重度智力低下患者。而身体的不健全,主要指当事人性无能,而他方在缔结婚姻关系时,不知道对方的此种症态。2、胁迫婚姻。即缔结婚姻关系是由于另一方胁迫而不得不表示同意结婚的。比如,当事人一方以暴力手段迫使对方与自己结婚,或者第三方以威胁、利诱等方式迫使当事人结婚的。(二)中国法律关于可撤销婚姻的情况。根据中国《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因此,中国可撤销婚姻的情况限于受胁迫一种,性无能及拒绝性生活不能成为婚姻可撤销的法定理由,但可以成为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确以破裂的参考依据。四、离婚的条件及程序的异同(一)美国法律规定离婚的条件和程序。在美国,离婚必须通过法庭进行,不能像中国一样从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即使双方合意一致离婚,也要法庭裁判。而提出离婚的理由有过错和无过错之分,目前美国所有的州都适用无过错离婚原则,确定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一点,与中国相同。1、管辖法院;离婚应当在一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目前,绝大多数州均规定,当事人需在本州居住一定期限后,方可有提起离婚的诉权。各州对提起离婚诉讼必须在本州居住时限的长短规定不一,最长的为期一年,如华盛顿州、新泽西州、纽约州;最短的没有期限,如南达科他州。而一般的州规定在6个月左右,如密西西比州、夏威夷州;较短的规定从60天到6周到90天不等,如爱达荷州规定为6周、伊利诺斯州为90天等。2、离婚程序:同中国法律规定一样,起诉离婚的原告须要交纳诉讼费用。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可以要求法院发布禁令,禁止夫妻任何一方转移、抵押、隐匿共同财产,禁止一方骚扰、妨害另一方或任何子女的安宁。如果遇有伤害人身或感情的危险,法院可以责令一方从共同住宅中暂时迁出。有的州还规定,在离婚诉讼中,应当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与中国法院几乎所有的案件都适用调解程序不同,美国法院一般只有在无过错离婚的案例中,才适用调解程序。对于涉及子女监护和探视问题,一般均要进行调解。3、过错理由:主要有三种,即通奸、虐待、遗弃。通奸是最常见的过错离婚的理由。与中国司法审判实践一样,美国通奸证据的取得也是非常困难的。但与中国法院处理案件不同,有些美国州法院的法官在处理离婚案件确定过错时,往往会采用推定的方式,确定当事人一方是否有婚外性行为,比如,有配偶与其他异性在宾馆一起开房的证据、异性男女同居一室的证据。如果有这些间接证据而没有直接性关系发生的证据,法官也可以通过一般常人思维行为方式的推理,确定发生过性关系,除非被怀疑者能举出反证。4、分居制度:美国大部分州都规定了分居制度。即当事人在主观上有离婚的愿望前提下,不在一起共同居住超过一段时间就可以离婚的制度。美国各个州规定分居的时间长短不一,最短有六个月,最长有五年。一般大多数州规定在1~3年左右。根据《统一结婚离婚法》,当事人分居超过180天即可向法院申请离婚。(二)中国法律规定的离婚条件及程序。中国法律规定的解除婚姻关系的途径有两种:协议登记离婚与单方诉讼离婚。对于离婚合意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到一方户口所有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必亲自到法院办理。第二种途径,是适用于一方不同意离婚而一方坚持离婚的当事人之间,可以通过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法院查明,如果当事人有婚姻法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之一的,即: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除了上述几种情况,中国法院第一次判决,基本不会同意当事人的离婚请求。除非已证实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但当事人在一审判决书生效六个月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法院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可能性的概率就会大大增加。由此可见,与美国婚姻家庭法相比,中国离婚程序显得简洁而具有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结合。五、离婚时共同的分割(一) 美国法院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原则1、广泛实施婚前财产协议。美国所有的州均允许夫妻双方在离婚前就财产处理自行达成协议并签署相关协议书。协议内容包括共同财产如何分配、债务债权的承担。离婚协议须经法院审查批准后方能生效。2、离婚时作为共同财产分割的范围及分配原则。根据1983年美国《统一婚姻财产法》,结婚后双方获得的所有财产均为共同财产,双方对共同财产均享有不可分割的一半利益。下列财产除外:(1)由赠与所得的财产或第三人死亡时留给夫妻一方而非双方的财产;(2)由其个人财产交换所得的财产;(3)根据判决、婚姻财产协议或其他书面协议确定为个人财产的财产;(4)个人财产的自然增值;(5)对个人财产损害的赔偿;(6)对个人人身伤害的赔偿。(二)中国法律离婚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根据《婚姻法》第39条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共同财产一般一人一半,这一点,与美国相关法律规定的原则一致。但是,与美国法律不同的是,遗产继承和赠与中国法律首先推定为共同财产,除非该遗产取得了赠与取得明确为当事人一方所有。六、离婚后对配偶的扶养。(一)美国法律离婚后对配偶扶养的规定离婚后对配偶的扶养,是指除共同财产的分割以外,离婚后一方对他方的扶助和资助,主要是指给付金钱或财物。包括男方对女方的支付,同时也指女方对男方的支付。1、 离婚后获取原配偶支付扶养费的条件:根据美国《统一结婚离婚法》第308条,在离婚或法定分居的诉讼中,或在扶养费诉讼中,只要发现当事人一方离婚后,财产拥有情况不足以维持其合理的生活需要,并且因抚养子女原因不能工作或即使工作也不能达到上述需要就可以判令有能力支付的另一方履行扶养义务。当然,判令另一方支付扶养费用,要参考以下因素:(1)被扶养人财产拥有的现状;(2) 被扶养人的经济收入能力的现状;(3) 被扶养人寻找合适职业所需要的教育或培训必要的时间;(4) 原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生活水平;(5) 婚姻关系持续的时间;(6) 被扶养人的年龄、身体情况和精神状况;(7) 扶养义务人的负担能力。2、扶养费的数额:获得扶养费的数额当然要根据具体的因素考虑。一般而言,获得扶养费的数额要考虑被扶养一方经济的需要、是否有工作、拥有财产的数额、义务一方的经济条件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生活水平等。有些州对扶养费规定了最低限,如德克萨斯州家庭法明确规定,配偶扶养费每月不少于2500美元,或是义务方平均月收入的20%。绝大多数州的判例,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当事人扶养费的取得标准。(二)中国法律离婚后对配偶扶养权的规定。一方对另一方的经济给付,根据中国《婚姻法》有两种,其一,是经济补偿,依据是《婚姻法》第四十条。该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其二是经济帮助,依据是《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该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商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这一规定虽然是经济帮助,但与“扶养”概念显然不同,可见,中国婚姻法并未对离婚后给予配偶抚养作出规定,这一点,显然容易形成弱者特别是女方的不利地位。六、离婚后,对子女抚养费的支付。(一)美国法律对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支付的相关规定1、支付抚养费不能由当事人双方约定。在中国法院不反对当事人双方自行约定孩子抚养费的数额,甚至不会认为父母一方约定另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的无效性。与中国法院的作法不同,美国法律不允许父母在离婚时,自行约定抚养费的数额,否则,法院会认定该约定可能侵犯子女的权益而无效。根据《统一结婚离婚法》,确定孩子的抚养费,要考虑以下因素:(1) 子女的经济来源;(2) 父母的经济条件;(3) 离婚前子女的生活水平;(4) 子女的抚养及教育所需的资金;(5) 没有监护权父母一方的经济能力。2、支持抚养费与收入有一定比例。其一,百分比抚养费模式 这种模式下,只对有抚养义务人一方应支付的抚养费数额进行确定,不考虑监护方的实际收入情况。如某州的规定:其二,经济收入分享模式,这是以父母双方收入之和,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总体数额,且确定了父或母支付数额的模式。(二)中国法律对子女抚养费的相关规定。中国《婚姻法》三十六条,规定了离婚后父母仍需承担子女抚养的义务,并且,根据相关法律,对子女离婚后产生的民事责任依然有连带赔偿的责任。而根据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子女抚养费的判决标准,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生活水平,参考当事人工资20%到30%的比例支付。中国法院基本上不会在判决书中确定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所应支付的抚养费的数额,而只规定无直接抚养权一方所应支付的抚养费数额。

好的,给你弄了一篇,不能出版哦离婚案件的财产分割问题简析离婚是指在夫妻双方生存期间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离婚,不仅解除了夫妻之间的人身关系,也终止了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财产分割是与夫妻人身关系的解除相应产生的。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离婚案中夫妻共同财产的数量越来越多、种类越来越复杂、牵扯的利益越来越广泛,所以认定和处理也越来越困难。因此在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问题越来越重要,处理的好坏不仅关系到人民法院处理离婚纠纷的质量甚至于直接影响到社会的和谐风貌。因此,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分割作为离婚的重点倍受关注。一、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婚姻法》关于夫妻财产制的规定,有夫妻法定财产制、夫妻约定财产制、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制。这种规定一方面强调了法律规范的强制性;另一方面,又尊重当事人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意思自治。我国《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处理判决。因此,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必须先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准确地划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正确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前提。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依法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我国《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1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类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和约定的财产。婚姻法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离婚时,夫妻分割的仅限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属于全体家庭成员共有的财产应当首先分家析产,分出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部分,然后夫妻双方再对此加以分割。对于夫妻个人财产属于夫或妻一方独自所有不作为分割对象。二、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基本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直接关系到离婚双方的切身利益,依照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应当注意贯彻以下原则:(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分割的权利,对共同债务也应平等的承担清偿责任。理解这一原则,应该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其一,夫妻共有财产是共同共有财产,对于这些财产,不问其来源,双方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其二,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权益决不意味着鼓励搞绝对平均主义。其三,夫妻双方在对其共有财产享有权利的同时,还须承担相应的义务,比如共同债务的承担。(二)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夫妻双方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但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才能保证妇女和儿童因分割财产所造成的生活水平下降和生活困难,保证儿童的健康成长。婚姻法更为注重保护子女的权益,这是由于父母的离婚会给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和学习带来一定的影响,也使下一代健康成长,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以照顾子女的实际需要。这一原则意味着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一方面不得侵害子女和女方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应视女方的经济状况及子女的实际需要给予必需的照顾。(三)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婚姻法第46条规定了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婚姻法规定了过错离婚的法律后果,即让过错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这是对受害方的法律救济,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原则。在照顾的程度上,应根据有过错一方程度的大小和共同财产的实际情况由法官酌定,“照顾”只应向无过错一方作适当的倾斜,不能显失公平,更不能因此而影响有过错一方的基本生活。(四)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基本原则。公平原则要求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来调整民事主体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确定其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离婚不仅终止了婚姻关系,还涉及夫妻及子女等家庭成员的利益,在离婚财产分割时适用公平原则,一方面合理分割夫妻现有的共同财产;另一方面还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例如,夫妻双方对家务劳动、扶养子女的付出,一方离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离异后的患病方,等等。这要求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要严肃执法,实事求是,既要考虑案件的事实又要考虑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从而体现我国法律的公正和严肃。(五)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婚姻法是私法,该原则即是私法中意思自治原则的反映。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婚姻法规定了约定的形式、范围及对第三人的效力,这有利于满足市场经济条件下,夫妻因各种原因的多种形式处理双方财产问题的需要,体现了夫妻享有的平等财产权利,有利于减少家庭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经济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三、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方法(一)离婚案件中财产的原则分割方法原则的分割方法,是指离婚财产分割的一般方法,即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基本方法。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的原则方法,是均等分割,辅之以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来源等情况的适当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我国司法实务一贯坚持的方法,即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之后,一分为二,平均分成两份。它的依据是婚姻法第17条第2款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民法通则第78条规定。坚持均等分割的原则并不是绝对的,如果一律均等分割,可能会造成一些不公平的后果。为此,在坚持均等分割的原则之下,允许在一些条件下适当地有所差别。夫妻一方在生产、生活上有特别的需要,或者财产来源有特别的情况除外。在分割形式上,司法实践中,主要有以下形式:1.实物分割,即在不影响其财产的使用价值和特定用途下,对财产进行实际分配。双方各自根据其分割的份额取得应得财产。2.价金分割,即将共有物变卖,双方对变卖所得价金进行分割后各自取得价金。价金分割是在共有物不能分割或分割后有损其财产的使用价值和特定用途时使用的分割方法。3.价格补偿,即夫妻一方取得共有物,另一方获得相当于一半价格的补偿,取得价金。(二)离婚案件中具体财产的分割方法离婚案件中具体财产的分割方法是对各种具体的夫妻共同财产怎样分割的办法。对于这些具体的分割方法,根据我国的司法解释,本文主要就以下几种情况说明:1. 关于房屋的分割。房屋一般情况下在离婚时是最有价值的财产,有关离婚案件中的住房问题,一直是审判实践中比较突出且比较棘手的问题。它不仅涉及双方当事人的切身利益,还涉及到家庭其他成员,以及房屋产权等诸多因素。因而,解决好离婚后的住房问题,是保障离婚自由,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需要。解决离婚后的住房问题应遵循以下原则:(1)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2)保护房屋产权;(3)优先照顾抚养子女、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4)坚持调解和协商一致的原则;(5)照顾无过错一方。结合有关司法解释和审判实践经验,在处理住房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由夫或妻个人所有;(2)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3)对双方居住房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后约定为一方所有的房屋,离婚时仍判归该方所有。(4)对已经房改的公房房产的认定。夫妻一方或双方以市场价或成本价购买商品住房,该住房产权属全部产权,分割财产时可以就该产权按照婚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在分割部分产权的住房时,应该明确个人和国家在全部产权中的比例,先析出个人产权部分,然后才进行分割。2. 关于投资性财产的分割。根据《最高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五条 之规定,“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3.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分割。《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这条规定与《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对应,《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二条、三十三条规定:“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因此在离婚时,影保护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女方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中享有的权益。2003年3月1日实施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的,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承包地。”4.关于军人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问题。依据我国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涉及到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这里所说的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参考文献:[1]杨立新、秦秀敏:《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释义与适用》,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2]曹诗权:《婚姻家庭继承法学》,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年版。[3]巫昌祯:《婚姻与继承法学》,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4]蔡华富:《夫妻财产纠纷解析》,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年版。 [5]余卫明:《民法学》,长沙,中南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一、 封建统治下的传统婚姻在传统文化中,婚姻不仅仅是当事人,更是两个家庭甚至是两个家族的实务。所以,家庭夫妻关系的形成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为准则,男女当事者个人,对自己的婚姻基本上没有选择的自由。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又大多以“门当户对”或家庭经济情况为标准,对于年、貌、品、才,甚至身体状况,是不管的,更别提感情,青年男女毫无自主权可言。男女双方婚前可能都没有见过面,婚后的感情状况普遍不理想,没有建立在两情相悦的基础上的传统婚姻酿成了许多悲剧。在电视剧与文艺作品中,此类例子枚不胜举。清末的许多学者,都有过失败的第一段婚姻。传统婚姻中,早婚恶习,近亲结婚的习俗的风行。在清末社会,早婚有相当的普遍性,一般青年多在20岁之前完婚,甚至有“有年30抱孙子者,则戚族视为家庆,社会以为人瑞”,少年男女结婚带来的结果是身体易为情欲所伤,父母也不能给子女良好的家庭教育,给整体国民素质影响很大。近亲结婚,出于种种考虑,在偏远地区和皇族内甚为流行,给下一代的质量埋下了很大的隐患,严重影响国民素质。中国有漫长的封建历史,中国妇女一直生活在“三纲五常”的宗族制度之中和男尊女卑的传统伦理中,女子的婚姻全力基本被剥夺。蓄妾,三妻四妾,是旧时婚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社会贫富贵贱分化和阶级制度的在婚姻制度上的体现。男子可以退婚再娶,女子则不能退婚再嫁,这是封建婚姻的违反人道主义的平等的地方。二、 辛亥革命到新中国成立前的婚姻状况的改变——传统婚姻制度与新式婚姻形式共存清末民初,新世纪初的婚姻在一片热闹沸腾的变革中开始。伴随着辛亥革命、五四运动,大批进步知识分子展开了对旧时婚姻陋俗的大批判。在新婚姻观的引导下,二十世纪初中国的婚姻习俗开始出现了现代文明与自由的曙光。辛亥革命对传统的婚姻制度的冲击还是相当大的,近代留洋后回来的人带来的人人平等,妇女解放等新观念给城市的青年以重大影响,推翻清政府的封建统治也让众多的城市民众开始渐渐改变旧的观念,接受新式的婚姻顾念也开始成为新式婚姻制度的开端。青年男女开始先谈恋爱,再结婚。在大城市接受高等教育的青年,受新式观念的影响,原来的旧的观念被渐渐摒弃,慢慢的解放天性,从自由恋爱开始,也接受一夫一妻制度,当然这只是一小部分人。偏远乡村和传统的家族依旧是传统的形式。梁思成先生和林徽因女士的婚姻即为林觉民和梁启超两位家长包办的。 婚礼的形式开始从简,花费也节省了许多。旧式婚礼的程序极为繁琐,规范了所谓的“六礼”,作为婚礼必要的程序。民国早期,众多有识之士对此进行了猛烈地批判,尤其是在“五四”前后,于是婚礼形式上开始趋于简单,,“往往有借旅馆及青年社结婚者,此亦嫁娶从简之好现象也”。礼俗趋于简朴,摒弃旧婚俗的繁文缛节,更是社会趋于文明,合理的的具体表现,有利于社会风气的转变,也有利于社会进步。男女的婚姻的年龄也开始正常起来,早婚的现象变少,人们开始重视起自己的教育,事业和革命,结婚年龄从原来普遍的16,7岁到20岁出头,这是社会显著的进步,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下一代的质量。三、 建国后的婚姻状况和婚姻观念在新中国成立的初期,国家一切都刚刚起步,当时急需一部法律为新的婚姻制度作为新的婚姻规范,需要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婚姻家庭领域内的反封建的民主改革,废除在中国已存在数千年之久的封建婚姻陋习于是, 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最初几年里,政治色彩颇浓而革命意义极大的《婚姻法》为中国人的婚姻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其颁布为起始,“男女平等”、“婚姻自由”和“一夫一妻制”以法律形式固定了下来。一夫一妻制开始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开始在主流媒体的宣传中出现提倡“婚姻自由”,这一切都是过去的年代所没有的,新中国的成立以及《婚姻法》的颁布给中国的婚姻制度带来了质的改变,长足的进步。就在《婚姻法》颁布前一年,法国女权主义思想家西蒙娜·波伏娃的《第二性》出版。藉这本女权主义的“圣经”,波伏娃表达了对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敬意,她坚信社会主义终将消灭男女不平等现象。当然,在这一时期婚姻制度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自50年代“反右”运动开始至“文化大革命”结束,中国处于一个政治高于一切的年代,政治成为一切的主题,婚姻如是。其时所谓的“红五类”之间的通婚是理所当然的,而企盼改变命运的所谓的“黑五类”也无一例外地希望能与“红五类”联姻,以便借此获得免于政治迫害的身份条件。与政治条件相比,人们对财富、职业的要求似乎并不高。也许在那个均贫富已被制度化的时代,经济方面的任何期待都显得不合时宜,甚至,人们连爱情也少有期待。爱人,首先应该是革命同志。1978年以后,政治权力与传统道德共同构建的社会监管体系日益松动,令置身其中的人们感受真切而又应接不暇。少了过度的政治负担,人们的婚姻重归朴实的爱情。1981年,新《婚姻法》颁行,将“感情破裂”规定为离婚要件,由此,中国人似乎开始意识到,爱情也是婚姻中颇为重要的东西。婚礼也跟上了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潮流,新人穿上了套装西服婚纱、喜宴排场越来越大,婚庆事业也走上了快速发展的道路。然而,进入新千年以后, 这是一个规范日渐模糊的时代。80后相继步入婚龄,成为这时期结婚的主力,此时的婚姻染上了80后鲜明的个性色彩-在中国,一些人的爱情开始以“无政府”的方式蔓延,正如罗素在半个多世纪前在《婚姻革命》里说的,“爱是一种无政府的力量,如果放任自流,它是不会安于法律和风俗所规定的范围的。”同时,随着物欲与自由主义的膨胀,结婚的决定开始掺杂着更多无关爱情的考量??四、总结婚姻家庭制度是指被一定社会所公认并被人们普遍接受和遵循的婚姻家庭关系的规范体系,是社会上层建筑的一部分,始终受这个社会的经济基础的发展所决定。可以说,经济基础的变化和发展根本上推动了婚姻制度和婚姻观念的的变迁,当然这不是唯一因素。虽然我们不能确定婚姻制度的未来做准确预知,但是纵观变迁,我们并且发展趋势将是趋于合理与完善。 不能说着将最终决定于经济基础,

夏吟兰:《美国现代婚姻家庭制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 年版夏吟兰等主编:《 21 世纪婚姻家庭关系新规制》,中国检察出版社 2001 年 9 月版写论文的时候恰好看到的 貌似有用 你试试吧^^

早恋论文参考文献

我看中学生早恋爱本就令人向往。 “凄凉别后两应同,最是不胜清怨月明中”,生离死别的凄怨悲凉怎不令人哀愁;“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忠贞不渝的山盟海誓怎不令人痴狂。看诗词文章中的爱情多了,难免对这种神圣而高贵的感情心生憧憬向往。无论是缠绵美丽的轰轰烈烈或者相濡以沫的淡雅还是凄美哀婉的悲恋,其中都包含了沧桑的经历,无尽的爱…忽地回到现实,再谈早恋这个问题显得难免有些幼稚,可笑了。我坚信爱是神圣,纯洁的。对于校园里的早恋故事早已习以为常,我喜欢上网浏览别人的空间,对于那些亲密的言语称呼也就见怪不怪。有人把家长给的零花钱买些东西当礼物送给对方。虽然年龄不大,可一些搂搂抱抱的行为甚至都有。我的确对这样的行为不齿,有时甚至想冒出一句:成何体统!你们可以说我的思想封建腐朽,可有人因此影响学习就不说了,那样亲密的称呼和行为明明是高贵神圣的爱的象征,他们却随随便便根本不拿它当一回事。这样的人怎配得上说爱?这样的行为甚至让人觉得鄙夷恶心。如此一来,既影响了自己,又玷污了原本美好高尚的爱。或许有的事例是积极的。不是没听说过,我姐姐的同学就是因为心中的她而发奋努力,成绩步步上升的。可我们什么也不能保证,未来的一切充满了变数。周围的一切对我们而言都很新奇,我们还年轻,谁能保证一旦认定就不会改变?我们还小,看开了些,其实当恋人还不如作朋友。对于我们来说,爱是短暂的。而朋友,却是永远的……爱是明智,坚定的。真爱就连上帝也摧毁不了,经历了时间的打磨,经历了误会,挫折终究见证一份真爱。既然如此,早恋不就显得太过儿戏,冲动了吗?这个年龄的我们只是孩子,因为青春期对于爱的想往和懵懂就陷入一时的满足自以为是的爱恋。心里的悸动谁都有过,但就此陷入似爱非爱的泥沼中难以自拔,是可怜?还是可悲!我们还是学生,爱较我们而言,真的太重了。我们还没有能力承受它,更别说享受了。它是那样纯洁,美好。我甘愿将这份憧憬和悸动深藏在心,等长大的时候,再去寻觅那份高贵而美丽的爱。

这类应该没有文献,,早恋原因太多了,并且这本身就是与生俱来的,人到了青春时期,就会出现对异性的好奇心理,从而早恋,这类问题要理性 ,并且,要辩证地看待。

有关爱情心理的研究,国外起步较早,丛上世纪70年代开始,有关这方面的研究逐步开展起来,并在理论和实际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爱情心理研究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关于爱情心理研究综述》

摘 要:从上世纪70世代形开始,有关爱情心理的研究在国外开展起来,并在理论和实际中取得了一些成果。近年来,我国有关爱情心理的研究也逐渐展开,本文拟从爱情的概念、大学生爱情心理的探讨与分析、爱情心理的结构及测量、影响因素等几个方面, 总结 了国内外的学者对爱情心理的相关研究,对其进行了评价,并展望了未来的研究方向。

关键词:爱情心理;爱情的概念;结构;测量;影响因素

1.引言

爱情是复杂多变的,它是人类永恒的话题,是人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关爱情心理的研究,国外起步较早,丛上世纪70年代开始,有关这方面的研究逐步开展起来,并在理论和实际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果。而我国对于这方面的研究较少,其主要集中于大学生爱情心理的探讨与分析,爱情心理的结构及其测量、影响因素等方面。本文拟从这几个方面,总结近年来国内外学者对爱情心理的研究,并就以往研究的不足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思考和展望。

2.爱情的概念

关于爱情的心理学定义,至今没有一个统一的概念。不同的心理学家从自己的理念基础出发,对爱情给出了很多的定义。Wstson(1924)认为爱情是由一种性带感引发的天生的情感。Freud(1922,1952)认为,对性结合的欲望是情感的中心。当这种欲望被限制的时候,作为对这种挫折的补偿,人们对就会将其他人理想化并坠入爱河。Frommn(1956)认为爱是一种工具,用来减少人的分离感和孤独感。Rubin(1970)将爱情定义为一种指向他人的态度,这种态度使人以特定的方式思考、感受和行动。Swenson(1972)认为爱情就是行动,例赠送礼物、共同活动和坦露私密信息。Centers(1975)认为爱情是人们在与他人的互动被回报时引起的反应。Skolnick(1978)将爱情定义为一种由情感、想法、 文化 表征建立起来的建构的体验。这些定义有的关注的是爱情的起源,有的关注爱情的功能,有的则关注对爱情的描述。总之,爱情是一个复杂的东西,每个人对它都会有自己不同的理解。

3.大学生爱情心理的探讨

爱情是人生的重大课题,在人类生活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对于处在青春妙龄、充满着幻想与浪漫色彩的大学生更是有着独特的魅力。

大学生爱情观所存在的问题

身处大学校园的爱情,由于受到多种社会因素的影响,大学生的爱情观存在着多方面的问题。常泓,侯赞华(2008)认为大学生存在的主要问题有:1.对爱情真谛缺乏理解。2.恋爱动机的偏差。3.恋爱道德观念的弱化。4.恋爱行为的非理性化。而对于大学生的爱情心理问题,王素珍(2003)认为主要有:1.爱情价值观错位;在其对1005名大学生的问卷调查以及随机访谈后,发现大学生在爱情价值观方面,从总体上看是能够正确摆正爱情在人生中的位置和处理好爱情与事业、爱情与学业的关系,但调查同时显示,也有一些人存在一些问题:①看重爱情在人生中的位置。②为了爱情影响学业。③推崇“爱情至上”。④对爱情的“忠贞专一、排他性”认识错位。2.爱情挫折。3.恋爱行为不当。。让人关注的是:如今的大学生“恋爱族”中,真正为爱情而相爱的人并不太多。詹灶福,汪琴(1997)据一项对11所大学近千名大学生的关于“你恋爱的主要原因是什么?”这一问题调查发现学生回答的依次顺序是:满足生理和发展的需要、充实课余生活、双方接触产生爱情、作为一种消遣、寻求一种刺激、孤独、受到周围人的影响、对一行的好奇心、积累 经验 、为建立理想的家庭而选择伴侣。这一结果应该说是令人担忧的,。黄家兵(2005)认为有必要结合当前大学生恋爱的新特点和新趋势,探讨其中的心理问题:1、恋爱普遍化与焦虑感并存。2.恋爱“过程体验”的空虚感。3.恋爱轻率而导致的无聊感。

树立正确的爱情观

面对如今大学生爱情观所存在的问题。常泓、侯赞华(2008)认为应该采取如下对策:1.深化对爱情本质的理解,增强恋爱道德观念。2.培养健康的恋爱行为。3.正确处理好爱情与学业的关系。4.加强校园思想文化建设。王素珍(2004)则从爱情价值观、爱情挫折和恋爱行为不当方面阐述了调适 方法 ,认为在爱情价值观方面应该做到以下自我调适:1.要学会思考。2.要学会处理好爱情与学业、爱情与成才的关系。3.提高爱情的道德修养。在爱情挫折方面,要做到:1.要端正爱情认识。2.要分析失恋的原因。3.要采取正确的行为方式。爱是道德的表现,是一种能力,也是一种艺术。大学生的爱情必须健康、文明、高雅、大方,有利于促进身心发展。

4.爱情的测量

综观国内外有关爱情的测量研究主要从三个方面开展:爱情观念的测量、爱情成分的测量、爱情类型的测量。

爱情观念的测量

Rubin最早开始对爱情进行科学的测量。Rubin(1970)认为爱情是可以测量的独立概念,可视为一个人对特定他人的多面性态度,它是亲密关系的最深层次,不仅包括审美、激情等心理因素,还包含生理激起与共同生活愿望等复杂的因素。Rubin通过项目分析、信效度考验建立了13个项目的爱情心理量表和13个项目的喜欢量表,这是第一个区分喜欢和爱的研究;并确定了恋爱中人们思想的三个主题:依恋、关心和信任。这三个主题创造的爱情心理量表可用来测量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爱情思想强度的大小。研究者们常在问卷研究和实验室实验中评估RLS的有效性。

爱情成分的测量

1)Davis(1985)曾对爱情和友谊进行了比较和区分,认为友谊之中的喜欢包括8个主要元素:欢乐、互助、尊敬、无拘无束、接纳、信任、理解和交心;而爱情除这些因素外还包括集束:激情和关怀。研究发现这可以让人觉察到什么时候友谊已经转化为爱情关系,或爱情关系正在逐渐降格为普通的友谊。Davis和Todd在此论基础上设计出了关系评定表(Relationship RatingForm),此量表共包括6大方面由19个分量表组成,它被用来区分各种类型的友谊,并能预测不同关系所表现出来的特征属于哪种类型的友谊。2) Sternberg(1997)运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提出了爱情的三角形理论,他认为人类爱情包括三种成分:亲密(intimacy)、激情(passion)和承诺 (decision/commitment)。Sternberg通过比较爱情类型的结构模型和评价这些模型中对多种亲密关系的有效性发展了36个项目、3个分量表的三因素爱情心理量表。3)Yela(2006)使用stemberg的模型作为指导,对其进行实证研究证实了最常使用的爱情维度:关爱、性欲、激情、亲密、尊重、承诺和依恋这些维度可以被合成为只有四个成分:性爱激情、浪漫激情、亲密和承诺,并编制了相应的爱情测验量表。量表包含55个项目用来测量爱情模型的四个因素,每个因素分别用15个项目来评价,每个项目均采用李克特5点量表方式作答。4)李朝旭等人则依据激活扩散模型,采用“爱情”一词为刺激,让278名大学生被试进行自由联想,再基于亲疏程度实施系统聚类分析,结果发现,当代中国大学生的内隐爱情理论包含以下5个方面:①伦理与责任;②浪漫体验;③冲突及痛苦; ④理性;⑤朋友式关爱。5) 王娟(2006)采用问卷法,以中国五个地区的大学生和社会人士为被试,通过开放式问卷和探索性因素分析确定了中国人爱情心理的结构,包括接纳、关爱、激情、爱情价值观和浪漫5个维度。编制了包含26个项目的中国人爱情心理正式问卷,采用6点计分,4个项目设为反向计分。

爱情类型的测量

关于爱情类型的测量主要是爱情态度量表(loveattitudesscale,LAs)。美国心理学家Hendrick和 Hendrick(l986)依据 Lee(1977)爱情类型理论,编制了包含42个项目,每个类型7项目的爱情态度量表,包括浪漫爱、游戏爱、伴侣爱、现实爱、占有爱和奉献爱6个分量表,采用李克特5分的作答方式。

5.爱情的影响因素

爱情心理的影响因素非常复杂,本文在对前人的研究基础上,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爱情心理的影响因素。

不同文化中的性别因素

David(2003)的一项涉及52个国家的研究表明,在世界十个主要地区中的人们,男性普遍比女性要求性方面的变化和多样性。Roy,Jean(2002)认同在多种文化背景下,女性的性行为都是受到压抑的。国内关于大学生恋爱观的研究也得出类似的结论,例如__和彭建国(2000)在对婚前性容许程度的研究中发现,人们对不同性别的人常常使用“双重标准”,即男女标准不同,男人可以比女人更开放些。

家庭氛围和家庭成员间的关系因素

Donnellan,Larsen-Rife,Conger(2005)采用纵向研究的方法,考察青春期的家庭特点如何预测成年早期的爱情关系。结果显示,不同的成长经历和家庭关系状况会导致爱情关系能力的不同。家庭中父母的冲突对青少年的恋爱中的认知和情感都有影响。并且,早期的家庭关系能预测人们恋爱关系和婚姻是否持久。王娟(2006)采用Olsont等1982年编制的家庭亲密度量表第二版,共16个项目,后由我国研究者费立鹏等(1991)对该量表进行了三次修订,使其适用中国的家庭环境状况。该量表为5点计分,根据被试得分的高低,家庭亲密度量表将被试的家庭亲密度分成四种类型:松散、自由、亲密和缠结。研究发现中国人爱情心理的结构包括5个维度:接纳、关爱、激情、爱情价值观和浪漫,来自于亲密度过高家庭的被试在爱情心理上更倾向于对各个维度有高的感受。

其他因素

综合近年来的研究可以发现,其他一些因素也对爱情心理产生影响,比如恋爱状况、恋爱目的和动机、家庭收入等。根据王素珍(2004)对1005名大学生的问卷调查以及随机访谈,发现大学生谈恋爱的目的、动机大多是为了情感的寄托。大部分学生认为,谈恋爱是情感的依恋,他们重视恋爱的情感体验,注重恋爱的过程,对恋爱以后有什么结果并没有太多的思考。

6.爱情心理研究的不足与展望

关于爱情心理的研究在国外已较为普遍,而国内爱情心理研究也已经越来越受到重视,但是,我国爱情心理的研究尚处在起步阶段,因而研究就难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研究对象有待扩展

从研究对象上来看,大多以大学本科生为研究对象,而研究中学生和研究生的爱情心理的较少。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青少年发育成熟较早,中学校园频频出现学生早恋现象,有关其对爱情的认识,因此,有待进一步的调查和研究。而研究生虽然在年龄和心智上都比较成熟,但现有很多研究生处于单身,并从而有过恋爱关系,其原因和对策的研究也有现实意义。

研究内容有待丰富

从研究内容上来看,国内对于爱情心理的研究大多停留在对大学生恋爱观的调查,存在问题和 教育 对策的理论研究和与其他变量的关系研究上,对于爱情心理形成的原因机制的分析较少,也没有具体探讨不同社会人群中的爱情心理。如何形成正确的爱情观,以当今中国人的爱情恋爱观提出一些行之有效的对策,提高中国人幸福满意度应该是研究的最终目的。

研究方法和研究工具单一

从研究方法来看,现有的研究大部分是定性研究,定量研究较少。质的研究虽然能够发现和说明一些问题,但要使论证更具有说服力,还需要做出大量的实证研究。从研究工具来看,还没有统一的、权威的量表可以使用,大部分测量工具要么借鉴国外的量表,要么是研究者自编的量表,因而不可避免地带来研究结论上的差异,甚至得出了相悖的结论。

针对以上不足,今后的研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第一、关于爱情心理的理论问题,如恋爱观、爱情心理教育、结构模式、影响因素等问题的研究将一如既往地受到关注,但是更应该关注中国人的爱情心理原因机制。同时,对爱情心理的教育对策的效果评估也同步展开。

第二、探索并编制出结构合理、信效度高的中国人爱情心理量表,为有效地诊断和预测不正确的爱情观问题提供科学有效的工具。

第三、结合不同的研究方法,将量表法、实验法、访谈法、观察法结合起来,相互验证和补充。

[参考文献]

[1]王娟.(2006).中国人爱情的心理结构及其影响因素.武汉:华中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张于.(2009).爱情心理及其与人际关系满意感、主观幸福感的关系.武汉:化中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3]常泓,侯赞华.(2008).当代大学生的爱情心理:问题与对策.中国商界,10,223-224.

[4]王素珍.(2004).大学生爱情心理调查与思考.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14-17.

[5]林艳艳,李朝旭.(2006). 心理学领域中的爱情理论述要. 赣南师范学院学报,1,40-44.

[6]黄家兵.(2005).当代大学生爱情观与心理健康. 经济与社会发展,6,87-89.

(作者单位:江西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江西 南昌 33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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