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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与法治教学论文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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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与法治教学论文周刊

道德与法律的嬗变内容摘要:法律与道德犹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不可分离,二者的关系是一个历史与现实中永恒的话题。人类的法律发展史告诉我们,从法律的产生到法治的实现就是一个道德法律化和法律道德化交互演进的过程。道德法律化强调人类的道德理念铸化为法律,即善法之形成过程;法律道德化强调法律内化为人们的品质、道德。关键词:礼;道德法律化;法律道德化;法治;德治不管法治这张天网如何恢恢,总有漏网之鱼;不管法治调整的范围多么广阔,总有鞭长莫及的地方。从这种意义上来说,凡是法治不及之处,皆是德治用武之地,法治不可能完全取代德治。〔1〕德治是指在社会治理中对道德自律、道德教育、道德建设的重视和适用。法治与德治在社会治理中应是相辅相成、相互呼应的,即法律与道德双管齐下、“综合治理”。中国古代的法律实际上是一种二元体制,就是两种体系或渊源、形态的法律并存。一种是国家制定法,一种是“礼法”、“德法”。这两种社会调节手段相互配合,把各种社会现象纳入其调整范围。而我国当代社会法律是唯一的社会调节手段,道德作为另一种调节手段存在严重缺位。这样的一元法体制亟待调整。因此,有必要考察我国古代“礼”与“法”的关系,吸收其合理内核,建立起德法并治的二元法体制。一、中国古代道德与法律关系之考察“德”,在西周时是一个融道德、政治、信仰、策略为一体的综合概念。它要求统治者敬天孝亲,对己严格,与人为善,只能在不得已时才使用刑罚,而使用时必须慎重。儒家对“德”加以继承和发展,一方面突出了“德”的政治意义,主要包括宽惠使民和实行仁政,认为“德”是治理国家、取得民心的主要方法;一方面抬高了“德”的地位,认为“德”高于君权与法律,是行政、司法的指导方针,即主张“德主刑辅”。〔2〕儒家的这种德治是以“礼”做为根本内容的。“礼,履也,所以事神致福”。〔3〕礼的起源与宗教、祭祀、宗法有关,它体现了社会中的宗法身份等级,同时作为身份社会的古代中国也促成了礼的繁衍,两者互为支架。但礼的范围很难界定,它包罗万象,无所不在,既可以是个人生活的基本信仰,又可以是治理家、国的根本纲领;它是对他人做道德评判和法律裁断的最后依据,又是社会所有制中所包含的基本精神;它一方面细腻地对人的行为做出准则式规定,另一方面又对社会的方方面面作理论上的抽象。再论及“法”,“灋,刑也,平之如水;灋,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4〕“平之如水”,有公平、正义之义。因此要正确理解礼与法的关系,就必须将其放入中国古代这片土壤中,以中国传统的视角来审视。(一)道德的法律化所谓道德的法律化,主要侧重于立法过程,指的是立法者将一定的道德理念和道德规范或道德规则借助于立法程序以法律的、国家意志的形式表现出来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1、周公制礼,引礼入法周公制礼就是对夏殷之礼进行整理补充、厘订,使礼的规范进一步系统化,礼的原则趋于法律化。“礼,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5〕“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分争辩讼,非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宦学事师,非礼不亲;班朝治军,涖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6〕“夫礼,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7〕周礼所确定的基本原则是“亲亲”、“尊尊”。亲亲与尊尊的一致性,表现了族权与王权的统一。“事无礼则不成,国无礼则不宁”。〔8〕礼与刑在性质上是相通的,在适用上是互补的,违礼即是违法,违法即是违礼,出礼入刑。但是礼与刑的适用对象各有所侧重。正所谓“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2、独尊儒术,德主刑辅汉儒董仲舒以天人感应说为德主刑辅的哲学基础,以阴阳五行相辅相成之理,来论证德主刑辅符合天道运行的规律。“天道之大者在阴阳。阳为德,阴为刑;刑主杀而德主生,是故阳常居大夏,而以生育养长为事;阴常居大冬,而积于空虚不用之处,以此见天之任德而不任刑也……王者承天意以从事,故任德教而不任刑。刑者不可任以治世,犹阴之不可任以成岁也。为政而任刑,不顺于天,故先王莫之肯也”,“圣人多其爱而少其严,厚其德而减其刑”,〔9〕即“德主刑辅”。汉朝的道德的法律化一方面表现为把符合儒家原则的通过法律表现出来,另一方面表现为董仲舒的春秋绝狱,即在司法中引经绝狱。董仲舒对春秋绝狱的解释是:“春秋之听狱也,必本其事而原其志:志邪者不待成,首恶着罪特重,本直者其论轻。”由此可见,“春秋绝狱”的要旨是:必须根据案件事实,追究行为人的动机;动机邪恶者即使犯罪未遂也不免刑责;首恶者从重惩治;主观无恶念者从轻处理。此绝狱固然是要解决法律使用过程中的问题,但如果从一个更大的层面上看,就是他同时在重建古代法的伦理结构。案例一:甲有子乙以乞丙,乙后长大,而丙所成育。甲因酒色谓乙曰:汝是吾子。甲以乙本是其子,不胜其忿,自告县官。仲舒断之曰:甲生乙,不能长育,以乞丙,于义已绝矣。虽杖甲,不应坐。〔10〕案例二:甲夫乙将船,会海风盛,船没溺流死亡,不得葬。四月,甲母丙即嫁甲,欲皆何论?或曰:甲夫死未葬,法无许嫁,以私为人妻,当弃市。议曰:臣愚以为,《春秋》之义,言夫人归于齐,言夫死无男,有更嫁之道也。妇人无专制擅恣之行,听从为顺,嫁之者归也,甲又尊者所嫁,无淫行之心,非私为人妻也。明于决事,皆无罪名,不当坐。〔11〕通过春秋绝狱中的案例可看出,它在亲亲、尊尊等总的原则上与汉律是相同而且互补的,也就是说经义与律令绝不可能水火不容。所以,我们完全可以说汉朝法律即使体现了完全意义上的法家思想,但内中也有许多基本合乎儒家信条的内容。这表明了儒、法两种思想实际所具有的共同文化背景,也表明了他们在早期法律实践中的融会贯通。3、德礼为本,刑罚为用唐朝继续并发展了汉魏晋以来的法律儒家化的潮流,使体现宗法伦理关系的礼,基本上法律化了,以至“一准乎礼”成为对唐律的主要评价。具体说来,第一,礼指导着法律的制订。如贞观修律时根据“为臣贵于尽忠,亏之者有罪,为子在于行孝,违之者必诛,大则肆诸市朝,小则终贻黜辱”.〔12〕儒家教条,调整了谋反大罪应诛连父子、祖孙、兄弟的血亲范围。第二,礼的基本规范直接入律。如祖父母、父母在,子孙别籍异财者,徒三年,子孙违反教令,供养有缺者,徒二年。第三,定罪量刑于礼以为出入。第四,礼法由互补,发展为统一的体用关系。《永徽律疏》序言中明确宣布:“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犹昏晓阳秋相须而成者也。”(二)法律的道德化以上考察反映的是中国古代传统道德法律化的过程。下面再谈另一主题——法律的道德化。法律与道德是两种性质不同而有关系密切的社会现象,中国古代社会的“出礼入刑”产生了双重结果:一方面,道德训诫具有了法律的威势,另一方面,法律规范同时要行道德的职能。所谓法律的道德化,主要侧重于守法的过程,指的是法律主体把守法内化为一种道德义务,以道德义务对待法律义务。请看下面两个案例:案例三:吴重五家贫,妻死之时,偶不在家。同姓吴千乙兄弟与之折合,并挈其幼女以往。吴重五归来,亦幸其女有所归,置而不问。未几,吴千乙、吴千二将阿吴卖与翁七七为媳妇,吴重五亦自知之。其事实在嘉定十三年十一月。去年八月,取其女归家,至十一月,复嫁给李三九为妻,……阿吴既已嫁李三九,已自怀孕,他时生子合要归着。万一生产时,或有不测,则吴重五、李三九必兴词讼,不惟翁七七之家不得安迹,官司亦多事矣。当厅引上翁七七,喻以此意,亦欣然退厅,不愿理取,但乞监还财产,别行婚娶。阿吴责还李三九交领。吴千乙、吴千二、吴重五犯,在赦前且免于断引,监三名备元受钱会,交还翁七七。〔13〕这篇判词绝妙之处不仅在于它解决了一起纠纷,更在于它注重当事人之间关系的调停,以避免日后再因此事起纠纷。执法者着意由道德上立论,使案件的判决合情、合理、合法。从这样的意义上,可以认为中国古代法律受道德原则支配,为道德精神浸染。案例四:谢登科控戚徐有才往来其家,与女约为婚姻,并请杖杀其女。余曰:“尔女已字人乎?”曰:“未”。乃召徐至,一翩翩少年也。断令出财礼若干劝放,谢以女归之。判曰:城北徐公素有美誉江南,谢女久擅其才名,既两美之相当,亦三生之凑合,况律虽明设大法,礼尤贵顺人情,嫁伯比以为妻,云夫人权衡允当,记钟建之大负我楚季革,从一而终,始乱终成,还思补救,人取我与,毕竟圆通,蠲尔嫌疑,成兹姻好。本县亦冰人也耳,其诹吉待之。〔14〕此案为儿女自由恋爱引起,谢登科以女儿私订终身,违反了礼法“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戒律,而执法官却对传统礼法重新释义,“律虽明设大法,礼尤贵顺人情”,促成一段美好姻缘。这二则判例说明一个问题:当时的执法者已将法律内化为道德,追求一种超法律的境界。(三)中国古代礼与法关系嬗变的特点纵观中国古代的“礼”与“法”的关系,道德法律化与法律道德化的嬗变过程表现出如下特点:1、儒家的“仁、义”思想是“礼”与“法”嬗变的基础。儒家的思想在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中一直居于统治地位,其对当时中国的法律发挥着重要影响。“三纲五常”等儒家礼教是中国古代正统道德的一般原则。法律与道德发生冲突时,自汉唐始便以法律的让步来解决:法律公然规定了“亲亲得相首匿”的制度,公然破坏了自己的尊严而开方便之门。这就是中国古代人的选择。2、社会经济状况的发展是“礼”与“法”嬗变的条件。经济的发达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同时也是人类向更高文明迈进的前提。中国古代的法律史表明,经济的兴衰与法律的道德性直接相关。经济发达时期,人们对社会的道德要求较高,同时自身也表现出较高的道德水准,因此这时的法律体现着更广泛的道德。与此相反,经济萧条时期,人们的道德表现较之以前欠缺,社会总体道德水平也下降,这时的法律就缺少道德的教化。3、维护封建皇权是“礼”与“法”嬗变的核心。不管法律与道德谁主沉浮,二者都要以维护封建皇权为其首要考虑,这也是阶级社会道德与法律所不可逃脱的命运。4、权力阶层的态度是“礼”与“法”嬗变的关键。申言之,“出礼入刑”即道德的法律化,要求道德须是符合权力阶层意志的道德;重“礼”守“法”即法律的道德化,要求法律须是权力阶层内化为其自身道德的法律。二、道德与法律关系的法理探析(一)道德与法律的辩证关系道德与法律是社会规范最主要的两种存在形式,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两个范畴。二者的区别至少可归结为:1、产生的条件不同。原始社会没有现代意义上的法律,只有道德规范或宗教禁忌,或者说氏族习惯。法律是在原始社会末期,随着氏族制度的解体以及私有制、阶级的出现,与国家同时产生的而道德的产生则与人类社会的形成同步,道德是维系一个社会的最基本的规范体系,没有道德规范,整个社会就会分崩离析。2、表现形式不同。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一种行为规范,它具有明确的内容,通常要以各种法律渊源的形式表现出来,如国家制定法、习惯法、判例法等。而道德规范的内容存在于人们的意识之中,并通过人们的言行表现出来。它一般不诉诸文字,内容比较原则、抽象、模糊。3、调整范围不尽相同。从深度上看,道德不仅调整人们的外部行为,还调整人们的动机和内心活动,它要求人们根据高尚的意图而行为,要求人们为了善而去追求善。法律尽管也考虑人们的主观过错,但如果没有违法行为存在,法律并不惩罚主观过错本身,即不存在“思想犯”;从广度上看,由法律调整的,一般也由道德调整。当然,也有些由法律调整的领域几乎不包括任何道德判断,如专门的程序规则、票据的流通规则、政府的组织规则等。在这些领域,法律的指导观念是便利与效率,而非道德。4、作用机制不同。法律是靠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而道德主要靠社会舆论和传统的力量以及人们的自律来维持。5、内容不同。法律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一般要求权利义务对等,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而道德一般只规定了义务,并不要求对等的权利。比如说,面对一个落水者,道德要求你有救人的义务,却未赋予你向其索要报酬的权利。向被救起的落水者索要报酬往往被视为不道德。道德与法律又是相互联系的。它们都属于上层建筑,都是为一定的经济基础服务的。它们是两种重要的社会调控手段,自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来,任何社会在建立与维持秩序时,都不能不同时借助于这两种手段,只不过有所偏重罢了。两者是相辅相成、相互促益、相互推动的。其关系具体表现在:1、法律是传播道德的有效手段。道德可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社会有序化要求的道德,即一社会要维系下去所必不可少的“最低限度的道德”,如不得暴力伤害他人、不得用欺诈手段谋取权益、不得危害公共安全等;第二类包括那些有助于提高生活质量、增进人与人之间紧密关系的原则,如博爱、无私等。其中,第一类道德通常上升为法律,通过制裁或奖励的方法得以推行。而第二类道德是较高要求的道德,一般不宜转化为法律,否则就会混淆法律与道德,结果是“法将不法,德将不德”。〔15〕法律的实施,本身就是一个惩恶扬善的过程,不但有助于人们法律意识的形成,还有助于人们道德的培养。因为法律作为一种国家评价,对于提倡什么、反对什么,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而法律所包含的评价标准与大多数公民最基本的道德信念是一致或接近的,故法的实施对社会道德的形成和普及起了重大作用。2、道德是法律的评价标准和推动力量,是法律的有益补充。第一,法律应包含最低限度的道德。没有道德基础的法律,是一种“恶法”,是无法获得人们的尊重和自觉遵守的。第二,道德对法的实施有保障作用。“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执法者的职业道德的提高,守法者的法律意识、道德观念的加强,都对法的实施起着积极的作用。第三,道德对法有补充作用。有些不宜由法律调整的,或本应由法律调整但因立法的滞后而尚“无法可依”的,道德调整就起了补充作用。3、道德和法律在某些情况下会相互转化。一些道德,随社会的发展,逐渐凸现出来,被认为对社会是非常重要的并有被经常违反的危险,立法者就有可能将之纳入法律的范畴。反之,某些过去曾被视为不道德的因而需用法律加以禁止的行为,则有可能退出法律领域而转为道德调整。总之,法律与道德是相互区别的,不能相互替代、混为一谈,也不可偏废,所以单一的法治模式或单一的德治模式不免有缺陷;同时,法律与道德又是相互联系的,在功能上是互补的,都是社会调控的重要手段,这就使得德法并治模式有了可能。(二)道德与法律的嬗变法律与道德因存在差别而有不可调合之矛盾,同时又因二者之间的联系使矛盾之协调成为可能。法律道德化表达了社会规范系统的最佳结构及各要素之间的协调配合状态。法治社会形成的最基本条件是亚里士多德早就勾勒出的“良法+普遍守法”的框架。普遍守法即法律道德化后的守法精神;良法即善法、符合人类良知与正义道德的法律。称之为良法的法,也即法律道德化后的法律,至少应包含人权性、利益性、救济性三种内在的品格。其中人权性是法律的道德基础,失去人权性的法律即使形式合理但实际价值不合理,最终会被人类所唾弃。〔16〕法律道德化正是通过立法者、执法者、守法者三方将自身的道德修养、人格魅力反映到法治活动中来。“越文明发达、法制完善健全的国家,其法律中体现的道德规范便越多。可以说,一个国家的法制是否完善和健全,主要取决于道德规则被纳入法律规则的数量。从某种意义上讲,在一个法制完善和健全的国家中,法律几乎已成了一部道德规则的汇编”。〔17〕使法律与道德的精神一致起来,使法律得到道德的有力支撑,让法律精神深入到人们的心灵,成为人们的信念,同道德精神一道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观念。只有造就这种法律,才能使法律获得普遍性和权威性,建立法治才有可能。(三)道德法律化的局限性违反道德的并不能当然就是违反法律的。原因在于并非所有的违反道德的行为都能上升为法律或确立为法律。能够上升和确认为法律的道德要求,只是公认的社会道德的一部分。有相当一部分道德要求仍然需要停留在道德领域,由道德规范来加以约束和调整。如果将全部道德问题变为法律问题,那就等于由道德取代了法律,这是不符合人类创设法律的目的和其理想目标的。道德规范不可能全部法律化,另一原因是任何国家的财力都不能支撑道德全部法律化之后所需要的执法成本。但随着经济实力的增长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国家必须尽可能地把更多的基本和重要的道德规范上升为法律。〔18〕但法律并非万能,其设定的“中人”标准不同于道德倡导的“圣人”标准,因此对虽“缺德”而不犯法的行为往往无能为力。在现代社会中,法律的他律约束作用与道德的自律教化作用只有相互补充和密切配合,才能达到建设社会文明的良好效果。〔19〕在把道德规则、道德观念法律化的过程中,要注意道德与法律在本质和内涵上的一致性,否则会给法治带来灾害。〔20〕不论法律中的道德原则实际上能够被贯彻到什么程度,只要是全面地以法律去执行道德,其结果不但是道德的外在化、而且是道德的法律化,这种外在化、法律化的道德,按我们的界说,其不但不是道德,而且是反道德的了。〔21〕三、历史与现实之间(一)现实中的矛盾在现实社会中,道德与法律存在着不和谐之处。中国的道德至上思潮盛行只是表明人们企图摆脱法律的拘束以求更随心所欲地实践道德、弘扬道德。人们并不是以崇尚道德来追求一种更趋于合理、科学。德国大哲人黑格尔曾有过如下论断:在中国人心目中,他们的道德法律简直是自然法律——外界的、积极的命令——强迫规定的要求——相互间礼貌上的强迫的义务或者规则。“理性”的各种重要决定要成为道德情操,本来就非有“自由”不可。然而他们并没有“自由”。在中国道德是一桩政治事务,而它的若干法则都由政府官吏和法律机关来主持。〔22〕为了说明这一问题请先看下面一则案例:案例五:一对农村老年夫妻闹离婚,按照法律判决,离婚后的一间住房应判归男方。但如果这样下判,女方离婚后就将无所居住,显然与情不合。于是,法院综合考虑后判决将一间房隔为两半,一人一半,解决了女方离婚后的住所问题。这样的判决并未引起男方的“闹事”,双方相安无事。〔23〕这是来自执法第一线很具体的案例,问题随即而提出:在司法实践中要不要考虑道德评价标准?如果要,那么法律评价与道德评价该怎样取舍?美国法学家德沃金在其著作《法律帝国》中也曾举过一则案例:案例六:埃尔默用毒药杀害了自己的祖父,他知道他祖父在现有的遗嘱中给他留了一大笔遗产,他怀疑这位新近再婚的老人可能会更改遗嘱而使他一无所获,因此他杀害了他的祖父。〔24〕纽约州法院针对该案例确立了一条法律原则,即:任何人都不得从其错误行为中获得利益。问题是:法官以自己的信仰取代法律条文是否冲击了法治原则?(二)让历史告诉未来古人云:“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通过以上对中国古代道德与法律关系的历史考察及对二者关系的法理分析,针对前面的问题可得到如下几点启示:1、情法冲突——法治的尴尬。法治社会要求人们在处理问题时,首先考虑行为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法官判案时,只能以现行法律为依据,不能靠法官的自由裁量。这样势必导致法律无法适应新出现的情况,而道德等非强制性社会规范则可以其主观性调解新生的行为现象。这就是前面谈及的一元法体制的弊端之所在。即在国家制定法与道德之间缺乏过渡、缓冲机制上,造成了法律的僵硬、无力及冷酷,造成了法律与大众心理、社会风习之间的脱离与隔阂,也造成了道德的无力感和被蔑视,甚至鼓励了对道德的违犯,加速了道德的衰落。〔25〕但是,如果以情理断案,就违背了法治的原则。因此,只有在法的体制上作出调整,才能实现情与法的协调、德与法的并治。2、儒家伦理——道德化的法律。良法表明法要包含某种道德价值,故法治的概念本身就体现了法治与道德的深刻关系。失去了道德基础的法为恶法,恶法之治与法治精神是根本背离的。我国古代的儒家伦理法体现了道德与法律的一种结合模式,即把社会普遍承认的道德规范上升为法律,纳入国家强制实施的行为规范。解决现实社会中的人们道德缺位、法律的尴尬,是否可以吸取儒家伦理法的合理内核,灵活适用法律,把法治中注入道德的血液,建设有中国特色的法治国家。申言之,即道德化的法律要行道德的职能,从而使司法过程成了宣教活动,法庭成了教化的场所。3、中庸之道——法追求的品质。法的品质在于公平、正义通过法而得到实现。中国古代的“中庸”思想追求的是一种和谐、平衡、稳定。中庸主义在法律上的意义就是审判案件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法律以外的情和理,旨在彻底解决纠纷,平息诉讼。现代法同样面临着效率与正义的挑战。一方面,法律要体现其威严,不可侵犯,人们必须遵守;另一方面,法律还要有其缓和的一面,比如法要体现人道,法要尊重私权等。4、礼法结合——德法并治的模式。法治的理念来自西方,德治则来自中国传统法文化,两者的结合顺应了寻根意识与全球意识相结合、民族性与时代性相结合的潮流。当我们执着于法律的继承于移植、法律的本土化与国际化的探求、迷惘、思索的时候,请让我们把视角拉到社会调控这个高度上来。我们会顿时眼前一亮,耳目一新,发现西方的法治精神对我们进行征服的时候,传统的德治精神正在历史深处遥遥呼唤。应该指出的是,西方的法治,尽管并不排斥道德,但无疑在宣扬法律至上的同时有意无意地忽略了道德,西方社会普遍存在的情感危机与道德沦丧就是明证;传统的德治却是主张德主刑辅,法是德的附庸,贬抑了法的作用,也与时代的发展不相适应。所以,对二者都要加以扬弃和改造,抽取各自的合理内核,进行结构重组,建立全新的德法并治的二元制法体制。注释:〔1〕郝铁川,法治的源头是德治〔N〕,检察日报,2000-06-14(3);〔2〕杨鹤皋,中国法律思想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49;〔3〕许慎,说文解字〔M〕;〔4〕同〔3〕;〔5〕左传。隐公十一年〔M〕;〔6〕礼记。曲记〔M〕;〔7〕左传。昭公二十五年〔M〕;〔8〕荀子。修身〔M〕;〔9〕汉书董仲舒传〔M〕,北京:中华书局,1983;〔10〕九朝律考。汉律考〔M〕;〔11〕太平御览:卷六百四十引〔M〕,北京:中华书局,1960;〔12〕全唐文。黜魏王泰诏〔Z〕;〔13〕宋本名公书判清明集,〔M〕,北京:中华书局,1983;〔14〕蒯德模。吴中判牍〔Z〕;〔15〕〔美〕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M〕,邓正来译,华夏出版社,1987,361-365;〔16〕范进学,论道德法律化与法律道德化〔J〕,法学评论,1998(2);〔17〕王一多,道德建设的基本途径〔J〕,哲学研究,1997(1);〔18〕郝铁川,道德的法律化〔N〕,检察日报,1999-11-24(3);〔19〕吴汉东,法律的道德化与道德的法律化〔J〕,法商研究,1998(2);〔20〕刘佳,道德法律化及其局限性〔J〕,道德与文明,1999(5);〔21〕梁治平,寻求自然秩序中的和谐〔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22〕〔德〕黑格尔,历史哲学〔M〕,北京:三联书店,1956,P11;〔23〕转引自刘作翔,法律与道德:中国法治进程中的难解之题〔J〕,法治与社会发展,1998(1);〔24〕参见〔美〕德沃金:法律帝国〔M〕,李常青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14-19;〔25〕范忠信,中国法律的基本精神〔M〕,山东: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希望对您有帮助。

道德与法律的辩证统一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两者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道德与法律论文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道德与法律论文篇1:《浅析中国道德与法律的融合》 道德和法律都可以调整人们的行为,而道德侧重通过舆论、信念、习惯来调整人们的行为,法律通过国家的强制力保证人们行为的合法性。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的形成不仅需要法律的强制力,还需要道德的约束力。 一、中国道德和法律融合的必要性 道德和法是道德与法律融合的历史前提的根源,它们最初是一体的,正像唯物史观所说:“历史从哪里开始,逻辑也就从哪里开始”。道德与法律作为社会规范的主要手段,其产生有着共同的历史渊源。 (一)道德和法律有共同的逻辑起源。前苏联史学家谢苗诺夫用大量史料证明:原始禁忌是社会规范的最早形式,属于某种最原始的社会规范。另一位前苏联学者、法学家雅维茨在其《法的一般理论―哲学和社会问题》一书中提出:“在遥远的过去,单纯依靠禁忌调整人们的关系,是规范人们行为的最初和最低级的形式。在当时,禁忌的作用是由恐惧和习惯保障的,被看成是统治整个共同的自然的、基本的力量。”因此,禁忌在原始社会具有同道德和法律相同的规范作用。 (二)道德和法律有共同的价值追求。由于人类对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的需要,道德和法律便应运而生,另外随着私有制的出现、阶级的产生、国家的建立,法律从道德中独立出来。它们有着共同的价值追求――秩序、自由和公正。 秩序是人类社会生存和良好运行的基础,是社会的结构要素之一。社会秩序通过习惯、道德、制度、法律等四种形式实现。其中道德秩序和法律秩序是互相联系、互相促进。任何社会都是建立在一定的秩序基础之上运行的。 法律和道德共同追求的价值目标即自由。自由是促进法律发展的重要条件,追求自由是人的天性。道德自由和法律自由相互联系,相互影响。 公正是道德和法律的最高价值目标。道德公正和法律公正既联系又有区别。法律公正的确立和生效根源于道德公正的规范功能。如果没有道德公正和它的规范功能,法律公正可能成为泡影,它的积极作用很难得到发挥,还会带来一些消极的影响。 二、中国道德与法律融合的客观性 中国道德和法律的融合需要深厚的理论作基础,还要符合我国现实的客观性。即具有社会生活的现实基础,包括经济基础、政治基础、 文化 基础和生态基础。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具有竞争性、法制性、自由性等一般特征外,还具有诚实信用的专门特征,而道德和法律融合的经济基础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基础包括自由、平等、正义、秩序、信用等。 道德与法律的融合符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需要。民主是法治的必要前提,法治是民主的有力保障。法治不仅仅是民主政治的一种表现形式,而且是民主政治的一个重要特征。同时,社会主义民主蕴藏着一定的道德内涵,民主问题是现代社会生活各个领域普遍关心的问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道德与法律结合的文化基础。道德与法律都是社会规 范文 化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实现道德文化和法律文化的有机统一有利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 三、中国道德与法律融合的具体路径 结合道德与法律本身的内在联系及当代中国现实情况可以看出,中国道德与法律融合的具体现实路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要实现道德与法律的良性互动。道德与法律都属于上层建筑,都可以作为调控人们行为的手段,但它们在基本内容、表现形式、调控方式、产生时间等方面存在不同,这并不影响它们之间的良性互动。 1.加强法律对道德的保障。道德的运行离不开法律,有时法律将道德规范制度化、模式化。道德规范的制度化对促进社会大众的文明觉醒和社会主义的制度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显然,道德的制度化并不是将所有道德制度化为法律,而是将反映人民大众基本需求、具有普适性的道德加以制度化、规范化。 2.实现道德对法律的引导。从立法、司法和守法三个方面可以实现道德对法律的引导。第一,立法的道德条件。立法活动时应充分考虑人文主义因素,做到尽善尽美,因而立法主体应牢固树立人本主义的方针,将正义、平等、信用等价值理念体现在具体的法律规范中。第二,司法的道德保障。司法主体应具有相应的道德能力,如正义感、责任心和气节。 (二)要实现道德与法律作用的互补。道德和法律虽属不同属性的社会规范,在调整社会关系上所用的方式不尽相同,但它们在作用上却可以相互补充。通过建立相应的机制才能实现道德与法律的互补。 1.建立道德促进法律的机制。第一,要用道德来指引法律的制定、修改、废止等活动,从参与主体、制定过程到制定内容都要用合乎理性的道德观念作指导。第二,要保证执法者的道德践行能力。法律能否得到公正地实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执法者的道德能力。执法者的道德水平直接影响执法机关的形象和法律的权威。 2.寻求法律促进道德的路径。第一,建立刚性约束机制。通过国家政权力量来推动社会主义主旋律的演进,通过法律强化公民行为的道德水准;第二,引进法律对道德的监督、评价和保障机制。法律可以惩恶扬善,引入此机制,保护文明道德行为,谴责不道德行为,激励人们勇于承担社会责任, 教育 犯罪分子、道德不端分子时时事事守法。 道德与法律论文篇2:《中职生的职业道德与法律教育的教学对策》 当前,各地中等职业学校的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教学多种多样,很多教师都尝试着用新的教学模式,对学生进行创新性教育,为国家培养遵纪守法的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但是,在一些中职学校,依然存在着对学生的职业道德与法律教育重视不够,教学模式陈旧, 教学 方法 单一,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的教学质量不高等现象,导致学生职业道德缺失,法律观念淡薄。那么,如何提高职业道德与法律课教学的时效性,对培养适应社会发展的职业技术人才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1 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提升中职生职业道德水平 中职德育课教学应该引导学生,把爱国主义精神与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合起来,利用每周星期一国旗下的讲话活动,让学生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代言,动员学生把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他们积极投身社会主义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伟大实践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 建立“以生为本”的德育观 创造各种条件和平台,使学生有被动接受者变为主动参与者,在互动中达到自我教育的目的,让学生懂得要求自己,监督自己,自己对自己负责。如针对中职生普遍存在感恩意识浅薄、日常行为失范、法律观念淡薄等问题,可以通过文艺晚会、主题征文、演讲比赛、板报评比、橱窗专题展示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感恩”、“爱国主义”、“ 法律知识 讲座”或“法律知识问答”等主题活动,鼓励和引导学生广泛参与,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培养他们高尚的道德情操。 3 实践教学与课堂教学相结合 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是连接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的桥梁。采用案例教学,既能充分体现课堂教学传授知识的系统性,又能发挥实践教学的形象性,将理论与实际紧密联系起来,是学生在理论与实践的综合运用中,不断地提升自己,完善自己。法律基础课是一门实时性很强的学科,应紧跟当今法律形式的发展现状,结合当今立法发展的最新进程,将最新的法律精神和立法成果传达给学生,使学生的法制观念与时俱进,成为有道德有纪律的高素质 毕业 生。任课教师可以关注我国立法的新进展,“两会”有关法治建设的新提法,收集新案例,把它融入课堂教学中。如2015年震惊全广西的自治区党委原常委、南宁市原书记余远辉涉嫌受贿和钦州市原副市长陆钦华贪腐为焦点,讨论了他们的违法行为及其所引起的严重后果,引起了学生极大的兴趣。 另外,学校多参与一些社会开展的大型的法律宣传活动,拓展知识面。同时,学校还可以定期举行法律知识问答竞赛;有条件的话,还可以参与对犯人进行的社会公开审判,对犯人罪行的判定对学生也起了警示作用,促使学生学法、懂法和守法,激发他们的正义感,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和道德素质。 角色扮演课堂的情景活动教学模式 为了提高职业道德教育课的时效性,在课堂中教师应该合理的进行训练任务情景教学,根据每一个专业的特点,将实际的生活情景引入课堂,让学生在情境中担任一个角色,并从这个角色出发,去完成各项虚拟的任务,在这个过程中,学习知识,掌握规律。角色扮演是实训教学中的重要部分,如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通过组织幼儿园教学活动,自己扮演教师,小组其他成员扮演幼儿,进行幼儿模拟教学,很大程度上满足了学生的职业发展需要,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今后的顺利 入职 和职后的幼儿教师专业发展奠定基础。汽车专业开展的为本校老师服务的“美容洗车”活动,让学生亲自参加了实践活动,获得成就感,增强了他们学习的动力。 最后,我们应该将职业道德和法律教育教育结合起来。职业道德教育为法律教育服务的,而法律教育又可以促进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我们应该用正确职业道德观念来帮助学生树立严谨的法律意识,用严谨的法律意识来促进学生职业道德观念的深化。 总之,我们要从中职生的实际水平出发,设计符合他们的教学内容,探讨更多的教学方法,为国家培养诚信品质、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遵守守法的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 道德与法律论文篇3:《道德与法律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一、道德与法律的关系 道德,是随着人类社会发展而产生的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是对生活在一定物质生活条件下的人通过善恶规范、准则、义务、良心等形式,来规范和约束其行为的一种准则。它是关于是非、荣辱、善恶、美丑等观念、规范和原则的总和,本身不具有强制力,但具有较强的约束力,主要依靠社会舆论评价、风俗习惯和内心良知来保证实施并发挥效用。道德属于精神范畴,是社会意识中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人类社会的产生而出现。 法律,是由一定政治经济条件所决定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由国家制定并颁布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用以调整人们社会行为的规范总和。较之道德,法律具有强制力,它的实施主要依靠外在的强制力迫使人们去遵守,如果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不是从来就有的,其产生和发展受制于一定的条件,是随着国家和阶级的出现而产生的,在整个意识形态中居于核心地位,起着主导作用。 道德和法律都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有着共同的经济基础,法律的运行以道德为基础,道德的延续以法律为支撑。道德作为观念上层建筑,指导着作为政治上层建筑的法律的产生和发展,同时作为政治上层建筑的法律又为观念上层建筑的实施提供了保证,两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共同促进社会秩序的稳定和发展。 二、道德在中国现代化变迁中的具体表现 “修身”、“治国”、“平天下”,这是中国5000年优秀文化中孕育的治国安邦之道,这也是历代贤明的君主尊崇的座右铭。然而,伴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类生产方式、生活方式、 思维方式 发生了巨大变迁,中国社会素来稳定的伦理道德文化也随之发生了不可避免的震荡,而且一发不可收拾。 道德是一定生产方式的产物,是对经济基础比较直接的反映,道德具有历史继承性,不同的时代道德也具有不同的观念和评判标准。当前,中国已经实现了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变,道德伦理也随之发生了深刻的变革,建立与现代化相应的新的道德观念。道德由他律转向自律,由苛求转向宽容和谅解,由感性转向了理性,伴随着道德价值的转向,道德不仅使社会个体层面实现了自我完善,同时也满足了社会集体层面规范的作用。这极大的调动了个人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社会财富的快速积累。“乱世重典,治世隆礼”,在道德的规范和约束之下,整个社会的法治也在不断的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保证。 任何一个事物都是矛盾体,当我们在满怀喜悦地展示改革以来道德领域所取得的进步和成绩时,又不能不理性的正视道德生活中存在的种种弊病。当前中国社会处在大的变革和转型时期,伴随着利益主体的多元化,人们的道德价值也呈现出多极化的特点。被人们奉为民族血脉的道德文化,在社会演变的过程中开始失重,人们似乎迫不及待的摆脱道德的种种束缚而去追求一种所谓自由、民主的生活方式,一种非理性价值观念逐渐替代传统的理性价值,致使道德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评价标准和威慑力;当个人的价值和作用在传统的义利观中得到肯定和尊重的同时,人们在追求价值的过程中似乎又转向了另外一个极端,拜金主义又席卷而来,有很多人在利益的驱使之下,无视道德的约束,不择手段的谋取自身的利益。权钱交易、兜售假冒伪劣产品、贩卖毒品、拐卖妇女 儿童 等现象屡见不鲜,金钱是社会地位的象征,在这种错误思想的影响之下,党的一些干部被腐蚀,脱离了人民群众,不法商人见利忘义,置他人生命安全于不顾,这些现象不仅破坏了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甚至危及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不仅如此,改革开放以来,受西方思潮的影响,以及部分敌对势力的干涉,中国传统的美德也岌岌可危,“尊老爱幼”,“勤俭节约”、“尊师重道”等传统的价值观念被逐步的弱化,例如当前社会老人过马路不敢搀扶、公交车上没人愿意给年迈的老人让座,一部分教师缺少师德向学生索要钱物,这些现象都显现了当前道德的缺失和冷漠。中国传统的美德是中国5000年灿烂文化得以延续的主要动力和源泉,道德的缺失和沦丧,必然会给中华民族带来沉重的伤痛,这必须要引起社会的高度重视。 三、如何发挥道德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 道德和法律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古往今来我国一直强调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相结合,在德治和法治共同作用下,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社会秩序的稳定。当前我国道德信仰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这是有着深层次的原因:在市场经济的作用下,市场过多的注重物质财富的积累,在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高的情况下,使人们在追求利益的过程中变得拜金和冷漠;在社会领域,权力监督力度不够、社会和市场缺乏监督,社会缺乏公平正义、缺少民主法治、人民的诉求不能得到响应,权益得不到维护,这也直接造成当前道德滑坡的重要原因;在文化领域,利益的多元化,也直接造成了人们思想的多元化,一些消极的文化渗透到了社会生活之中,而主流文化却处在弱化的状态,这也是当前道德危机的重要原因。 十八届四中全会,党中央专题讨论依法治国问题,这在党史上尚属首次。道德和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两条红线,社会的公平、正义、民主、法治、诚信、友爱需要法律和道德一起发挥作用。道德和法律都蕴涵着深厚的民族文化内容,道德指引着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同时也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当前在我国法治建设的过程中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公民法律素质较低、民主法律意识淡薄,有些人甚至在正当权益受到侵害时都浑然不知,更不知道采用何种方式来维护自身的权益,通常采用聚众闹事、自焚等极端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诉愿;目前我国的法律体系已经建成,但是却不够完善,缺乏体系,这直接造成了法治实施的不彻底,因而导致法律在应用的过程中具有明显的行政色彩,难以实现真正的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法律是道德建设强有力的支撑,法律将道德中的价值运用到法律实施过程当中,不仅能够维护道德风尚也能培养道德意识,法律和道德两者之间是高度统一的关系,法律实施的不完善也会直接影响道德发挥作用,道德的缺失会影响法治的建设,因此要想早日建成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我们必须坚持法律与道德“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首先,要加快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推动生产力的发展,为道德建设提供良好的物质基础和生存空间;其次,要加强社会管理,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为道德的发展创造条件;第三,加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和完善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将 传统文化 与先进文化结合起来,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指导,在全社会树立一种新风尚。最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立法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深入的考虑道德的因素,贴近人民实际生活,把相关的社会问题上升到法律的高度以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强化法律的实施,法律是国家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为了维护统治的稳定而制定的制度保障,如果不能有效的实施,最终会失去存在的意义,影响社会的和谐发展,为此国家必须强化法律实施、完善法律监督,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形成全社会守法、维法的氛围,最后形成全社会讲道德、受法律的文明风尚,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猜你喜欢: 1. 大学思想政治与法律道德心得体会 2. 学习道德与法律的心得范文 3. 道德与法律的格言 法律与道德的名言名句 4. 法律与道德为主题的论文范文 5. 浅谈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思修论文 6. 法律与道德为主题的论文

摘要:法治在当下中国法学界中没有统一的定义,“依法治国、举措而已”、“君尊则令行”则是古代法家所述。道德是人们关于善与恶、正义非正义、光荣与耻辱、公正与偏私等观念、原则和规范的总和,以德服人是传承的文化。法治和德治是两种互补的社会控制模式,但在现代社会中,法治是主流,治国在制度层面上只能依法,道德通过转化参与了治国,但不能谓之德治,它的主要功能在于育人。因此,依法治国、以德育人,共创理想社会,既是法律与道德在现代社会中的合理分工,又是法治与德治的对立统一。人类关于法、德的经验和原理,揭示了法治、德治的含义与构成,法治及德治的历史和实践表明,法治之法应具有道德性,法治离不开道德。但法治是现代化社会的主流控制模式,是未来中国的必由之路。而为了促成法治的实现,从中国的社会实际出发,必须加强道德建设。从中国当今的实践出发,从对历史与现实的深刻反思中找到德治与法治互相契合的现实合理性。关键词:法治;德治;社会控制模式引言:在现实社会中,社会控制和管理是极为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运用什么样的社会控制模式来管理当今社会,来促进新世纪发展进程中中国的各项社会事业,概括起来讲,有法治和德治两种典型的模式。用法来治理国家能给我们带来什么?如果没有德治因素的存在,那样是否能够给我们带来理想的社会?本文主要对法治与德治的相关问题进行一些必要的探讨。一、法治的含义、特征和历史演变(一)法治的含义法治是什么,在当下中国法学界并没有统一的定义。在英文中,与之相对应的常见词有:“rule of the law”、“rule by law”、“government through law”等。这些词的含义分别可以译为“法的统治”、“依法统治”、“通过法律的治理”。由此,法治应是社会控制的一种模式,是指人们通过或主要通过法律对国家的治理而求理想社会的实现。(二)中国古代法家提倡的“法治”古代中国法家曾提倡的“法治”,强调以国家暴力为后盾的法律的作用,认为法律的强制手段是最有效的,甚至是唯一有效的统治方法;强调只要有根据统治阶级的意志所立的法,并坚决贯彻实施,就能轻而易举地治理好国家,即所谓“依法治国,举措而已。”⑴基于好利恶害的人性论,他们认为必须依法为本,使法、势、术相结合;为了法律的推行必须建立统一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政权。他们的“法治”是封建君主专制政体下的法治,尽管他们说维护君权的目的是为了实行“法治”,即所谓“君尊则令行”,但由于君主手执权柄,有权立法也有权废法,即便随意立法也不受任何法律的限制,而对此法家只能晓之以利害。因此,法家的“法治”根本不等同于后来西方资产阶级提出的与民主制度相关联的“法治”。而历史亦以秦王朝的迅速覆亡证明了法家“法治”的不可行。(三)现代法治的特征现代意义上的法治来源于近代西方法律文化。法治是民主政治的产物,发源于古希腊和古罗马;法治和宪政紧密相连,没有宪政就没有法治;法治的核心不只是国家通过法律控制社会,而且它本身也要为法律所支配;法治最基本的原则是“法律至上”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治既是一种治国方式和社会控制模式,又是一套价值系统,目标是理想社会生活方式的建立。(四)法治的构成要件古希腊哲人亚里士多德曾对法治作过相当经典的解释:“法治应包括两种含义:已成立的法律秩序获得普通的服从;而大家要服从的法律本身又应该是制定良好的法律。”⑵这揭示了法治构成中两个最基本的要件,即法的普遍性和法的优良性。由于亚里士多德生活于并且也赞成将人分等级并视之为公平、合理的社会,所以我们应赋予他法治构成的框架以新的内容。在现代社会,所谓法的普遍性,即是人们平等一致地遵守而且是严格遵守已有的法律,实质是法律至上;法的优良性应是被遵守的法律含有民主、公平、自由、人权等这些最基本的人类价值观,也即法的正义性。随着法治的实践展开,后世学者对亚里士多德的法治观进一步丰富和发展,在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上有了扩充。法治的形式要件至少包括法制的统一性、法制的一般性、规范的有效性、司法的中立性和法律工作的职业性;法治的实质要件则外化为以下制度和原则,即权力控制与制衡、国家责任和权力与责任相统一、权利保障和社会自由、公民义务的法律化和相对化;同时,法治还有以下精神要件:善法、恶法价值标准的确立,法律至上地位的认同,法的统治观念的养成,权利文化人文基础的建立等。⑶(五)法治的历史及其发展现代意义上的法治形成于近代西方,但其精神和传统可以上溯至古希腊。古希腊尤其是雅典的城邦民主和法治达到了古典世界的辉煌,其在公民范围内实现了较为彻底的民主和法治,但人的等级性划分和奴隶制度的存在,又使它与现代世界的民主和法治有了分野。⑷然而古希腊已在思想上和传统上为后来所有类型的西方民主和法治奠定了基础。罗马继受了饱含法治精神的希腊理性法思想。罗马从王政到共和到帝国初期,不仅创制了庞大的法律体系,而且将法制的精神贯彻于法律之中,其中体现人的理性的平等、意思自治和权利的私法可谓是对集中体现于公法领域的希腊法治精神的弘扬和拓展。⑸进入帝国后,皇权对法制精神的破坏和干扰很大,但历史形成的传统未曾消失。中世纪,西方的理性思想和法治精神被笼罩于宗教的帷幕之下,但法律的神圣性和权威性依然在历史和大众中流传。⑹近代以来,思想家们对权力本质的深刻认识推动着西方法治理论走向完备。“权力就其本质而言是邪恶的,不论其行使者是谁。”⑺但有组织的人类社会又无法取消权力,所以减轻权力对人的伤害的最佳途径就是给权力划分界限即“以权力制约权力”;而这一切都需要在体现民意的法律基础上和框架内展开,也即将权力纳入法律,从而使人的安全、财产、自由、尊严等得到法律的保障。这条思路引导出来的政治法律制度或者社会控制模式就是法治。为了让法治成为现实,西方思想家拿出了“分权与制衡”的实施方案,将专制集权制度改造为以权力制约权力的分权体制,通过分权和制衡来实现法治和人权。建构法治的思想和方案是西方文明的特定产物。它一方面源于商品经济高度发展所引起的社会关系的契约化,⑻同时又植根于希腊的理性文化和基督教宗教文化中的人性恶论。人性恶的文化促成人们优选客观公正的法律而不是主观性强的道德作为解决纠纷的社会控制方式。社会关系的契约化形成人们事实上的平等和独立,这构成法治经济基础。在人类文明史上,这两者的充分发达和结合仅限于西方,应该说是世界的特例而不是通例。⑼近代以来,法治文明随西方文明来至世界各地。现在法治已成为大多数国家的社会控制模式。但显然各国的法治程度并不相同且各有特色,因而不能简单地用西方法治的经验和标准来衡量已发展了的现代法治。现代法治是建立在更广泛的民主政治、市场经济和与传统相结合的理性文化之上的,西方的经验和标准只是特定的一种,而不是全部或惟一。二、德治的概念和在中西方实践中的困境(一)德治的含义如同法治一样,什么是德治也有不同的见解。笔者认为,德治是一种对应于法治的社会控制模式。简单地说是以德治国或者说道德的统治(rule of morality)。即人们借助或主要借助道德的作用对社会进行调节和控制而求理想社会的实现。(二)道德的特征道德是人们关于善与恶、正义非正义、光荣与耻辱、公正与偏私等观念、原则和规范的总和。道德是一种重要的社会现象,它的内容与评价总是由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在阶级对立的社会中,首先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在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道德总是统治阶级的道德。不同于法律主要指向人们的外部行为,要求人们外部行为的合法性;道德主要通过对人们内心的信念和思想活动动机的调整来影响人们的外部行为。道德调整的范围比法律调整的范围要广泛得多,几乎覆盖社会生活的每一个领域和一切社会关系。道德调整的意义在于要求个人对他人,个人对社会应当履行的基本义务,这种义务的履行并不以行为人取得某种权利为前提条件。道德调整主要建立在社会主体的伦理认同和道德评价的基础之上,它主要通过人们内在信念和社会舆论的遣责来保证人们对道德规范的遵守。⑽(三)德治在中西方实践中的困境道德以向人们发出道德指令来协调相互间的关系。但由于人类艰于自律易受本性影响,由于德和人的品质相联系,道德特别是个人美德和公共道德便具有了高尚情怀,从而德治也成为一种理想。中国自孔子开始,儒家思想在理想层面上始终以德治为目标,西方哲人柏拉图在《理想国》一书中揭示他对德治的向往。但德治在现实中屡屡陷入困境。在中国,孔子的仁政德治从春秋战国到汉初能竞争过“重刑轻罪”的法家学说;汉武帝虽然接受了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政治献言,推行“礼法结合”,但实质上是“外儒内法”,德治的实质已不存在;即使是名义上的德治在晚清变法修律中也不敌西方法治而被取而代之。在西方,柏拉图中年以后虽然内心固守但实际已放弃理想国的追求,改为第二等的选择:法律和秩序。他在《法律篇》中说:“人类的本性将永远倾向于贪婪和自私,逃避痛苦,追求快乐而无任何理性,人们会首先考虑这些,然后考虑公正和善德。这样,人们的心灵是一片黑暗,他们的所作所为,最后使得他们和整个国家充满了罪行。如果人根据理性和神的恩惠的阳光指导自己行动,他们用不着法律来支配自己,因为没有任何法律或秩序能比知识更有力量,理性不应该受任何东西的束缚,它应该是万事的主宰者,如果它真的名副其实,而且本质上是自由的话。但是,现在找不到这样的人,即使有也非常之少;因此我们必须作第二最佳的选择,这就是法律和秩序。”⑾尽管柏拉图的《理想国》仍受推崇,但理性的西方文化总将其视为乌托邦,从亚里士多德开始,法治国是人类最理想的国家成为西方的传统。中西的历史实践揭示出人类在法治与德治问题上的一个基本经验:作为主要的社会控制模式,德治是一种理想,现实中为法治所代替是必然的。三、法治与德治的关系在现实社会中,社会控制和管理是极为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德治虽不能作为主要模式与法治相竞争,但法治从来没有也不可能代替道德的重要作用。相反,理想的法治必须有道德的支持,这部分是由于法律自身的缺陷,部分是由于道德和法律具有不可替换的互补功能。举几个最惨痛的例子:一个是苏格拉底之死。苏格拉底是在完全符合雅典法治的前提下,依据当时的法律以民主投票的方式判处死刑的。另一个例子是西塞罗的法治理论和实践未能阻止罗马共和国的蜕变,甚至他自己也被残杀。还有一个例子是在世界公认的优秀的《魏玛宪法》制度框架下,希特勒通过法定选举程序上台执政实施专制独裁。尽管法律是一种必不可少的具有高度裨益的社会生活制度,它像人类创造的大多数制度一样也存在着某种弊端。如果我们对这些弊端不引起足够的重视或者完全视而不见,那么它们就会发展为严重的操作困难。法律的这些缺欠部分源于其保守的倾向,部分源于其形式结构中所固有的僵化呆板因素,还有一部分源于与其控制作用有关的限制方面。⑿此外,法律乃至法治还有一个更根本的缺陷,即法律不能治本。所以,法律至上但法律并不万能,因为法律只关注人们的外部行为而无法深入人们的内心世界。仅此就奠定了道德在法治社会中的重要性,况且如前所述其互补性并非仅此而已。法治与德治的关系源于法与道德的关系。第一、法治之法应该有而且必然有道德性。法治是奉行法治国家人民的目标,但不是终极目标,终极目标是人们理想社会的实现。这势必牵扯涉到人们对理想社会的评判,而人类的任何理想都不可能也不应该与道德相抵触。一旦法律变成缺德的东西,法治也会成为压制人类理想的东西,很难想象,这样的法律能被人们接受,这样的法治能实现它自己的目标。历史表明,缺德的法律即使在强权保护之下,也只能行用一时,最终不免背上“恶法”的骂名;而那些具有深厚道德基础的法律都具有悠久的历史。例如,民法中关于善良风俗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刑事法中制止邪恶、保护善良的各项规范;宪法中关于尊重人格的人权规范;社会立法中体现人道和仁爱的福利法等,都是符合人类道德要求的良法,因而有坚韧的生命力。第二、法律应具有道德性,并不意味着道德可以直接成为治国的依据,进而将德治与法治在治国层面上相提并论。国家特别是现代国家机构庞大、事务繁多。按西方的设置,立法、司法、行政每一部分都是复杂的系统。这些系统自身内部及其相互之间要保持有序运转,才能确保国家和社会的正常,稍有紊乱和冲突便有陷国家和社会于混乱之中的危险。避免这样的危险靠道德是很危险的也是很困难的。首先道德是有争议的。不同的人对道德可以有不同的看法,一个社会中同时存在着不同的道德,即使同一个人不同时间、不同场合、对同样的人不同的事同样的事不同的人,都有可能出现道德评判上的变化。其次,道德还是不确定的。道德有部分表现为以信仰、意识、心理和习惯的方式存在,没有明确成形的表现形式,呈现出不确定性。再次,凭藉舆论和内心,道德虽有一定的甚至强大的压力,但这种压力缺乏强制性,这使它的效力受到限制。道德的这些属性使它难以担当治国重任。这是因为治国要以制度为依据,国家行为才能达到某种程度的统一性、确定性、连续性和有效性,将社会控制在有序和可预见的范围内,人们也因此才可能合理地安排自己的生活和计划。而法律本身就是一种制度化的设置,它在一国主权内的惟一性、同一性、确定性、稳定性和权威性,特别是它独有的强制性,保证了制度的规范和有效,从而成为治国的依据。正如罗斯科庞德所说:“社会控制是需要权力的——它需要用其他人的压力来影响人们行为的那种权力。作为社会控制的一种高度专门形式的法律秩序,是建筑在政治组织社会的权力或强力之上的。但法律绝不是权力,它只是把权力的行使加以组织和系统化起来,并使权力有效地维护和促进文明的一种东西。”⒀法律的制度化、系统性和强制力,使它在与道德、宗教、行政、教育等的竞争中, 成为最有效的治国之具。⒁第三,道德的非制度性并不意味着它未参与治国,虽然就制度而言,道德确实无法成为法律这样的治国之具,但间接来看,道德一方面可以转化为制度,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对人的塑造而参与治国。良法具有道德性,是从法律角度说的;从道德方面说,法律中的道德性即是道德的法律化,表明这部分法律是由道德转化来的。人类历史上相当多的法律是这种情形,传统中国在这方面最为典型。法律化的道德虽然在形式上已不同于道德,但我们也不能断然地说道德没有参与治国;当然我们也不能认为这就是德治,毕竟法律化的德已不是原本意义上的德,法律的属性已使之与道德有了形式和本质的区别。同样,接受道德教育和影响的人成为法律职业者,也在一定程序上促成了道德对治国的参与,但我们同样不可以说这就是德治。第四、道德法律化既指部分道德也是指部分法律。并不是所有的道德可以上升为法律,而法律更不能完全道德化。道德特别是特定社会中的主流道德与法律,在物质基础、指导思想、社会任务和终极目标上都相一致或相近,因此,它们的内容和功能就有了交叉和重叠,这恰好构成道德向法律转化的基础。脱离这个基础将道德强行上升为法律,不只混淆了两者之间的界限,造成功能上的错位,最终也将牺牲双方。道德是对人的上位要求,建立在人一定的品质之上并以培养高尚的人为目标;法律是对人的下位也即最起码的要求,隐含对现实中人的理性认识,仅以人的守法为目标。甚至有一种说法:道德的底线即是法律的常规。例如,我们在道德上有乐善好施的义务,但法律上只禁止人们欺诈和伤害他人。又如,婚姻在道德上最好不要离异,但法律上还是允许人们自愿离婚。这从一个侧面说明,法治之法虽需要有道德性,但绝不是全部的道德化。法治和德治是两种互补的社会控制模式,但在现代社会中,法治是主流治国在制度层面上只能依法,道德通过转化参与了治国,但不能谓之德治,它的主要功能在于育人。因此,依法治国、以德育人,共创理想社会,既是法律与道德在现代社会中的合理分工,又是法治与德治的对立统一。论法治与德治

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中落实核心素养王 旭 琴 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与反思 2019-12-09本论文在2019年《思想政治教学》杂志第二期发表在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中落实核心素养         ——以《行为与后果关联》为例内容摘要:本文以《行为与后果关联》为例,谈笔者在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中落实核心素养的四个具体做法:第一、明晰教学目标;第二、精选教学案例;第三、精心组织教学;四、布置有效作业,通过以上四个方面,在日常教学中让核心素养入脑入心,着力增强学生的情感认同、理论认同和价值判断力、道德责任感,提高践行的自觉性、自信心、自豪感,卓有成效的落实核心素养,努力把学生真正培养成为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和具有公共精神的合格公民。关键词:行为、后果、责任、落实、素养      道德与法治课程是一门以初中生生活为基础,以引导和促进初中学生思想品德和法治素养发展为根本目的的综合性课程。其核心素养主要聚焦在“自主发展—健康生活(珍爱生命 健全人格 自我管理)”和“社会参与—责任担当(社会责任 国家认同 国际理解)”两个主要层面的素养。作为坚守在教学一线的道德与法治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如何有效地落实道德与法治学科核心素养呢?下面以《行为与后果关联》教学为例谈谈笔者做法:一、明晰教学目标,落实卓有成效依据新课改理念,重视课程内容的基础性和可发展性,从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方面入手,根据道德与法治课教学特点,结合初中学生心理特点,有计划在实际教学目标中尤其是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中,落实学科素养,使学科素养教育入眼、入耳、入脑、入心,能生动具体地融入到中学生学习成长的全过程。每一节课的有效教学都要有教师预先设定的教学目标,这样的教学目标是教材和相关教参的具体要求,同时也是对学生思想现状了解后共同制定出来的目标。要想使得学科素养的落实,不

道德与法治课程与教学论文

1、树立自信心,懂得做人要自尊、自爱、自觉抑制不健康的生 活方式,对自己的生命有一种负责任的态度。2、体验家庭生活中长辈对自己的呵护,热爱自己的家庭和长辈,有一定的家庭责任感,具有珍爱生命、热爱生活、关心他人、尊重理解他人的生活态度。3、感受祖国山河的雄伟壮丽,热爱祖国,感受人民与军队的鱼水之情,懂得宝岛台湾自古以来就是祖国领土的一部分,体验两岸人民血浓于水的真挚感情。4、了解祖国的历史文化传统,认识中华文化是中华民族团结的纽带,形成热爱中华文化,学习中华文化和发扬中华文化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行为与习惯: 1、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自觉抑制吸烟、酗酒、迷恋游戏机等不良生活习惯,学习反省自己的生活习惯与行为。 2、能主动分担家务劳动,尽力为父母分忧,正确处理与长辈的矛盾。3、逐步形成珍惜资源、保护环境的好习惯。4、在学习生活中培养自己继承中华文化传统的爱好,加强某一方面的练习,培养一项文化特长。(三)知识与技能:1、体会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有利于家庭幸福和个人身心健康。2、学习关心、照顾家人的具体做法,用正确的方法处理和父母长辈之间的矛盾。

道德和法律的关系一直是法学家们经久不衰的话题,在每个历史阶段都有着举足轻重的现实意义。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道德和法律论文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论法律和道德的关系

摘要:法律和道德是支配社会发展的两股力量,二者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在我国历史进程中,法律和道德交相辉映,在经济政治的基础上左右着历史的走向。现实中法律和道德的冲突激烈,这促使我们以古看今,从古代法律道德关系的处理中寻求解决现实问题的途径。

关键词:法律 道德 法治

人类法律发展史告诉我们,从法律的产生到法治的实现是一个道德法律化和法律道德化交互演进的过程。道德法律化强调人类的道德理念铸化为法律,即善法之形成过程;法律道德化强调法律内化为人们的品质、道德。然而,不管法律这张天网如何恢恢,总有漏网之鱼;不管法律调整的范围多么广阔,总有鞭长莫及之处。从这种意义上来说,凡是法律不及之处,皆是道德用武之地,法律不可能完全取代道德。显然,中国古代礼法结合、德主刑辅的思想为我们今天采用德法并治之治国模式提供了一种可行性的历史考证。

一、 道德与法律关系的法理探析

(一)法律和道德的概念及其特征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一定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意志和利益的行为规则体系,它是通过规定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确认、维护和发展有利于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社会关系和会秩序。道德是人们关于善与恶、正义与非正义、荣誉与耻辱、公正与偏私等观念、原则和规范的总和。它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人们的信念力量来保证其完成。道德主要是从个人和社会整体的利益关系上来反映和调整社会的经济关系和其他社会关系的。

虽然历史上各个国家的法律存在着巨大的差异,但我们还是可以透过错综复杂的各式法律形式看清楚法律的特征,一般而言法律的特征大致包括:1.法律是一种概括、普遍、严谨的行为规范;2.法律是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行为规范;3.法律是国家确认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4.法律是以国家强制为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同样,道德上的差异也并不妨碍它们具有如下一致的特征:1.道德规范是一种非制度化的规范;2.道德规范没有也不使用强制性手段;3.道德规范是一种内化的规范。由于二者对人类社会的发展一直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有必要对他们进行法理上的探析。

(二)法律与道德的区别

1、法与道德产生的条件不同。法律是掌握政权的阶级运用国家权力,由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制定或认可的,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带有自觉性的特点;道德是人们在共同的物质生产和生活中逐渐自发养成的,一般无须专门机构和人员来颁布制定。

2、法律与道德的规范内容不尽相同。法律规范的内容主要是权利与义务,而且这种权利和义务是相对应的;道德对人们的要求比法律要高,它要追究人们的行为的动机是否善良,强调对他人、对社会集体履行义务,承担责任,并不一定要求社会或者他人对其承担等量的义务。

3、法律与道德的表现形式不同。法律主要表现为有关国家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而道德则存在于人们的意识和社会舆论之中。

4、法与道德的调整范围不同。法律所调整的是关系着根本的、重要的利益并且需要用国家权力干预、保证的社会关系;道德调整的范围要比法律的调整范围广泛得多。

5、法律与道德实施的方式和手段不同。法律的实施要求依靠国家的强制力保证;而道德的实施主要凭借社会舆论和教育的力量,依靠人们的觉悟,依靠社会团体,还要依靠行为人的内心自我强制。

(三)法与道德的联系

对法与道德的联系问题,主要有两派观点:实证主义法学认为法是国家的主权者的命令,是一个“封闭的逻辑体系”,法与道德之间、“实然的法”与“应然的法”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自然法学认为,只有体现道德的法律才是具有法律品质的法律。

中国不同于其他国家,有自己的特殊国情,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也有特定含义和理解。结合中国国情,法律与道德的联系分述如下:

1、一国范围内的法律与统治阶级的道德都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的体现。我们知道,道德是有阶级性的,而法律也是有阶级性的,二者都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要求,不同之处不过是其外在表现形式的差异。

2、法律与统治阶级的道德相互渗透。忠孝节义是中国历代封建王朝维护其阶级统治的道德规范,在其立法中体现为“十恶”不赦的大罪。在司法实践中,甚至是将儒家思想的教义作为办案的根据,《春秋决狱》一书就是其中的典型。

3、道德的状况制约立法的发展。如在汉朝之前,道德中的“三纲五常”等并没有上升为国家的法律规定和立法原则,而只有在社会的现实情况决定需要这样的道德。

4、道德有助于弥补法律调整的真空。法律即使规定的再详细,也总会又顾不到的地方,如秦朝的法律体系繁琐,条目繁冗,“或盗采人桑叶,臧(赃)不盈一钱”。

二、中国法律和道德关系的历史探析

按照马克思唯物主义历史观的观点来看,法律并非天生就存在于人类社会之中的,它只是在人类社会的矛盾(主要是阶级矛盾)激烈冲突以致纯粹依靠习惯和道德的力量无法解决时,而采取的强硬措施。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的“硬实力”,注重的是他律,而道德则是“软实力”,注重的是自律。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类社会的阶级对立现象只是历史现象,终将随着历史进程而被消灭。如果阶级消灭,法律便失去了存在的客观物质基础,其消亡是历史的必然,以此为契机,社会秩序的维持仅依靠道德的力量即可。

(一)古代中国的法律和道德关系的演进

在古代中国,法又被归结为“刑”,“平之如水”,有公平、正义之义。道德至晚是在西周时期被归结为一套完整的“礼”,它无所不在又包罗万象;二者之间的关系也被确定为“德主刑辅”。因此,两者长时期的相互渗透、相互补充,表现出了中国法律发展历程中特殊的道德法律化和法律道德化现象。

1. 道德的法律化

道德的法律化,主要侧重于立法过程,指的是立法者将一定的道德理念和道德规范或道德规则借助于立法程序以法律的、国家意志的形式表现出来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

从中国的历史来看,道德法律化发端于西周初期的“周公制礼”,确定礼的基本原则“亲亲”、“尊尊” 并使之趋于法律化,达到“事无礼则不成,国无礼则不宁”。礼与刑在性质上是相通的,在适用上是互补的,违礼即是违法,出礼入刑。

周礼随着西周的灭亡而失去在国家中的统治地位,真正对中国古代法律道德关系奠定理论基石的是汉儒董仲舒的德主刑辅思想,以阴阳五行相辅相成之理,来论证德主刑辅符合天道运行的规律。这是古代中国道德法律化历程的重要环节,其后两千年的封建时代均采取这一原则,其影响不但对中国和东亚地区,在世界范围内也很巨大。

其后唐朝继续并发展了汉魏晋以来的德主刑辅的潮流,并根据统治需要,制定引法入礼的指导思想,最终完成了道德法律化的历史任务,以至“一准乎礼”成为对唐律的主要评价。在这之后的一千余年里,历朝历代的封建统治王朝几乎是原封不动的按照唐朝制定的规则来延续自己的统治和封建制度的实行,直至中国近代的来临之后,才被迫于清朝末年全面修订法律典籍。

2. 法律的道德化

所谓法律的道德化,主要侧重于守法的过程,指的是法律主体把守法内化为一种道德义务,以道德义务对待法律义务。法律道德化的实质是由他力约束转向自我约束,由法律约束转向道德约束。

毫无疑问,在世界历史进入近代之前,中国古代的人民在法律的道德化方面的成就是领先的。仅仅单纯依靠法律来规范社会生活和交往,即使是在文明程度高度发达的今天,也是不可能办到的,更何况是在生产力非常落后的古代中国呢?而将法律道德化,则可以在节省大量人力物力的条件下,将法律的作用面扩展到最大的范围,而且一旦法律作为一种道德力量保存下来,其影响维持的时间长度也是令人不可思议的,如中国就维持了两千年。综合两方面的因素,我们可以看出,法律的道德化不单是道德的法律化的结果,更重要的,它是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可以选择的最佳途径。

三、以史为鉴,促进法律道德和谐发展

古人云:“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通过以上对中国古代道德与法律关系的历史考察及对二者关系的法理分析,针对前面的问题可得到如下几点启示:

(一)、情法冲突

这种情况不可否认是在现实世界中客观的、大量的存在着的,而法治社会(不论是古代秦朝的专制统治前提下的“法制社会”,还是我们今天正在努力建设的真正意义上的法治社会)要求人们在处理问题时,首先考虑行为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法官判案时,只能以现行法律为依据,不能靠法官的自由裁量。这样势必导致法律无法适应新出现的情况,而道德等非强制性社会规范则可以其主观性调解新生的行为现象。这就是一元法体制的弊端之所在,即在国家制定法与道德之间缺乏过渡、缓冲机制上,造成了法律的僵硬、无力及冷酷,造成了法律与大众心理、社会风习之间的脱离与隔阂,也造成了道德的无力感和被蔑视,甚至鼓励了对道德的违犯,加速了道德的衰落。但是,如果以情理断案,就违背了法治的原则,也极容易造成将法律法规高置起来,仅凭世俗的习惯来审理案件,这就又回到了古代封建社会的“春秋决狱”、“缘心定罪”的深渊里了。因此,只有在法的体制上作出调整,找到现代文明社会的法律和道德之间的“平衡点”,我们才能实现情与法的协调、德与法的并治,避免法与情的尴尬。

(二)、法中含情

道德是法律的基础,法律是道德规范的制度化实践。像诸如正义、公平、平等、诚实信用、遵守善良风俗等普遍的或个别的法律原则,其本身就是人类道德观念的有力组成部分。也因为有了道德的支持,才使法律原则能够发挥出人性的作用。倘若法律不承认或者否弃这样的道德因素,那么法律或法律制度是存有极大缺陷,它是否有生命力或者在多大程度拥有生命力都是疑问。

良法表明法要包含某种道德价值,故法治的概念本身就体现了法治与道德的深刻关系。失去了道德基础的法为恶法,恶法之治与法治精神是根本背离的。我国古代的儒家伦理法体现了道德与法律的一种结合模式,即把社会普遍承认的道德规范上升为法律,纳入国家强制实施的行为规范。解决现实社会中的人们道德缺位、法律的尴尬,是否可以吸取儒家伦理法的合理内核,灵活适用法律,把法治中注入道德的血液,建设有中国特色的法治国家。。

(三)、德法并重

法治的理念来自西方,德治则来自中国传统法文化,两者的结合顺应了寻根意识与全球意识相结合、民族性与时代性相结合的潮流。当我们执着于法律的继承与移植、法律的本土化与国际化的探求、迷惘、思索的时候,请让我们把视角拉到社会调控这个高度上来。我们会顿时眼前一亮,耳目一新,发现西方的法治精神对我们进行征服的时候,传统的德治精神正在历史深处遥遥呼唤。应该指出的是,西方的法治,尽管并不排斥道德,但无疑在宣扬法律至上的同时有意无意地忽略了道德,这其中尤以分析法学派的主张最为突出。

奥斯丁主张:“法律反映或符合一定道德要求,尽管事实上往往如此,然而这不是一个必然的真理”。西方社会普遍存在的情感危机与道德沦丧就是明证;传统的德治却是主张德主刑辅,法是德的附庸,贬抑了法的作用,也与时代的发展不相适应。所以,对二者都要加以扬弃和改造,抽取各自的合理内核,进行结构重组,建立全新的德法结合的体制。

从历史上的道德和法律关系演变历程来看,正确处理好德法关系,在二者之间寻找到最佳的平衡点和结合点,正是古代中国繁荣兴旺程度远远高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原因之一,而当下理顺道德和法律的矛盾,从中发掘推动社会进步的因素,则是复兴伟业的助力。

参考文献:

[1]周旺生.法理探索[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版

[2]韩明德,《法理学》(M),郑州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论法律和道德冲突的利益衡量

摘要 法律和道德作为人类社会主要的社会规范,之间的利益冲突一直是社会以及法学界极为重视的问题。本文从法律与道德之间冲突的历史根源谈起,简要分析了正确处理法律与道德冲突的现实意义,并通过现实中的两个真实案例分析,就法律和道德冲突的利益衡量作了简要的论述。

关键词 利益衡量 法律 道德 一、法律与道德冲突的历史根源

(一)历史文化原因

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冲突,归结于中国自古的历史文化,主要的根源在于伦理本位,伦理本位是从春秋战国时期就开始形成的,在很大程度上是受到孔子的“仁”和“礼”的影响,将整个社会生活都以伦理,也就是儒家思想下的社会道德为中心,所有的思想和活动都是围绕着伦理来展开,连当时的法律也是不例外的。随着时代发展至今,虽然伦理的思想远远没有古时候那么厚重,但是很多思想还是渗透到几千年的文化当中,依旧在很大程度上规范着人们的思想和行为,一旦制定出的法律规范与这种约定俗成的社会道德出现不契合的现象时,势必就会对案件的审判产生一定的影响,体现出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冲突。

(二)现实社会原因

目前在现实中会出现这样的一种情况,就是往往会在某个案件的审判过程中出现“民意”的参与。此类案件一般都是严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民众对其往往给予了极高的关注,这些关注的原因就在于人们的正义感以及对社会道德的维护。而民意表现出最极端的方式就是请愿书,这在现实社会中不是很新鲜的名词,一旦请愿书送至法院,由于社会舆论的压力,法官在审判中无形的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参照民意,但是民意代表的社会道德多少都会跟法律出现不同程度上的分歧,这种分歧就会直接体现出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冲突,而这种冲突反映在具体的案件审理中,会对案件审判产生的影响实际上是不利的。

二、正确处理法律和道德冲突的现实意义

(一)维护法制的需要

法制的基本要求之一,就是要将所有的现行法律形成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而法制的更好要求,就是实现法律的“良法”要求,“良法”不仅体现在法律的适用方面,同时还体现在跟其他社会规范之间的和谐发展,这里最为重要的,就是要跟社会道德实现良好的相容性。同时,法律体系的建立以及良法的运行都需要其他社会规范的配合协调,只有当法律和道德之间的冲突得到很好的解决,法制的权威性以及统一性才能够得到很好的强化和维持,司法实践才能很好的得到民众的支持,而这些都是我国实现法制的客观要求和必要保证。

(二)保持社会稳定的需要

司法是社会矛盾的最终解决手段,争取使诉诸司法的所有案件得到合理解决是其担负的重要任务。这就决定了案件的正确审理对于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性。由于社会道德与民意息息相关,如果对道德冲突案件处理不公,司法这一最终手段失效,当事人则可能依靠自力救济解决问题,不但达不到息讼止争的目的,而且会导致矛盾激化,有的甚至酿成群体事件,危及社会稳定。因此能否正确处理情法冲突对社会稳定至关重要。所以,案件审理的一个重要目标是,不仅要使当事人服从法律、服从判决,更要使案件的处理结果在情理上无可挑剔,这样才能变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三)提高司法效率的需要

效率是法律的基本价值之一。案件一审终结,判决生效,这是最为理想的结果。但在司法实践中,特别是在法律与道德冲突案件的审理中,这种理想结果却较难实现,原因就在于此类案件的判决难以同时实现双方当事人的诉讼目的。现实中,绝大多数案子出现上诉,20%左右的案子进入再审,常常一个并不复杂的案子一审就是几年、十几年,无形中加大了司法成本,而且影响到司法公正等基本价值。正确处理法律和道德冲突,则有助于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使判决及早生效,从而大大缩短诉讼时间,节约人力、物力、财力等司法资源,达到提高司法效率的目的。

三、法律与道德冲突的现实案例分析

(一)维护自身权利中的故意伤害

2005年1月,湖南省某市的士司机黄某遭到劫匪姜某等抢劫,姜某等歹徒下车逃窜时,黄某驾车追击,的士撞倒姜某,姜某伤重身亡。劫匪方把黄某告上法院,某市某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黄某不服,上诉至某市中级法院,中级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个的案件的审判结果存在很大的问题,不但违背了刑法的主旨,同时也与社会道德相违背。首先,从法律层面上讲,法院判决黄某故意伤害的原因,主要就是认定黄某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法院认为姜某在抢劫以后的逃窜,不法行为已经结束,因此黄某再开车将其撞伤,已经不属于对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进行防卫,故将人撞伤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而属于故意伤害。

这种解释是很牵强的,在抢劫中的不法侵害往往是最难以断定的,因为对于抢劫的认定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个是实施暴力,另一个是对财产的不法侵害,这就意味着我们在对抢劫的正当防卫中,不能单单认为就在犯罪嫌疑人对当事人进行暴力的时候就属于不法侵害,姜某在逃跑的过程中,仍然对黄某的财产处于不法侵害的状态中,因此抢劫行为仍在继续,所以黄某的行为仍然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

而从社会道德的意义上来说,很明显,当人们看到此类的案件审判结果就会认为,这是对抢劫行为的一种纵容。目前抢劫行为在现实社会中日渐猖獗,已经严重影响到人们的财产安全,而当人们对自身财产进行维护的同时,又在案件审判上给予沉重的打击,这势必会带来不利的舆论压力。虽然黄某造成姜某死亡的结果过于严重,但是黄某毕竟没有杀人的故意,仅仅是为了追回自己的财产,因为这种行为而被判处故意伤害而受到如此重的刑罚,对民众的心理会造成一定程度的伤害。

往往在此类案件中,涉及到盗窃、抢劫之类的案件,都或多或少会出现在法律和道德上存在一定的冲突,就如笔者所举的上述案件,我们对于正当防卫之类的法律规定上,尤其是防卫过当和防卫不当的认定上,有很多是社会道德所无法判定的,人们在道德中所理解的对个人正当利益的维护,很可能从法律的角度而言就变成了防卫不当或者是防卫过当。因此笔者认为,让社会道德加以改变不是短期内可以实现的事情,所以还是应该在法律规定上,在对正当防卫的相关规定上加以细化和规范化,尽可能的实现与社会道德之间的契合。

(二)无因管理下的民事赔偿

妇女胡某和陈某是邻居,2002年2月的一天,胡某因临时急事,请求陈某替她暂时照看三岁男孩,陈某是个热心肠的人,满口答应。可是,在陈某抽空炒菜的时候,淘气的男孩不幸摔倒,被玩具戳伤右眼,后无法治愈,造成残疾。胡某最后把陈某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失费10万多元,法院依据民事无因管理的有关司法解释,判定陈某负主要责任,赔偿胡某6万多元。

这个案件如果单从法律规定上来讲没有任何的问题,这是一个很典型的无因管理方面的问题,无论陈某是出于什么样的心理考虑,当答应为他人照看孩子的同时,就必然出现法律上的无因管理,无因管理不以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为前提,只是在管理的过程中,会出现相应的管理义务,一旦在管理在出现疏漏,也会对其不利后果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所以在本案中,由于陈某的一时疏忽,没有尽到合格的管理义务,从而使小孩落下残疾,因此依照无因管理的相关规定,必然会要求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但是从社会道德方面而言,这就存在很大的问题了,在法律上陈某本身并没有照看孩子的义务,仅仅是因为自己的热心,初衷是助人为乐,帮忙去照看孩子,而且发生这样的结果并不是陈某所愿意看到的。然而,陈某热心的去帮助别人,结果却因此而必须要承担六万元的巨额赔偿,这让一般的民众是完全无法理解的。这样的审判结果不仅会严重的伤害到人们做好事的积极性,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社会风气。

因此笔者认为,在此类案件的审理过程中,由于是民事审判,本身就存在一定的自由性,所以可以在参照法律条文进行审判的同时,也应该充分的考虑对社会正义感的维护,从正义的角度上去看待此类案件,尽可能的去对助人为乐的人多一点的权利维护,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法律的正义性,带来良好的社会风气。

参考文献:

[1]杨仁寿.法学方法论.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

[2]孙笑侠.中国传统法官的实质性思维.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5(4).

[3]梁慧星.裁判的方法.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

道德与法治课具体包含哪些内容,那就是让孩子们了解社会中的各种规范,各种行为准则。

“新课改”对道德与法治课进行了整体改革,同时对任课教师也提出了新的要求。要上好初中道德与法治课,不仅要了解其所涉及的改革背景、指导思想、课程定位和课程目标,更重要的还必须对课程内容以及教学方法,有一个全面、精准的把握,否则很难完成目标任务。因此,要把品德课上出实效,就必须付出比以往更多的努力。在我的教学工作中,我认为要做个有心人,让道德与法治课真正成为学生愿学、乐学的学科,只有这样才能提高教学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

一、积极备好课,做到教学有的放矢

新一轮课程改革对品德课程进行了彻底的改变,使大家面临着各种参考材料和教辅材料的缺失,这更加考验着教师自身教学工作的知识整合和综合运用能力。因此,要以最大的努力和热情做好备课工作。其中,教师备课资源的共享和多媒体、信息技术的运用有助于我们渡过难关。

1、备好教材。新的道德与法治教材,与社会紧密联系,取材灵活,内容丰富。作为教师,必须加强教材的熟读、精读和研读,对教材的知识脉络做到心中有数,理解道德与法治的关键知识,把握道德与法治的政策方向。

2、选好素材。网上相关的素材浩如烟海,怎样选好素材、丰富课堂,是道德与法治教师的基本功。教师要在众多的素材中找到适合自己教学的内容,让自己的课堂丰富多彩,精彩纷呈。

3、备好学生。备好学生是教师的基本功。教师的教学对象是活生生的学生,是思想活跃、个性强烈的青少年。面对他们,若仍然采用过去那种照本宣科的教学方式,只能使学生反感,教学就会成为教师自娱自乐的个人表演。作为教师,必须了解学生的兴趣需要、个性特征等,在教学中才能做到因材施教,使教学达到预期的目标。因此,备好学生是上好课的关键。

二、丰富课堂教学,提升学生学习积极性

一堂入心的道德与法治课,需要满足“生活化” “开放化”和“活动化”三个标准。

1、生活化。所谓生活化是指新课导入生活化、课堂教学组织形式生活化、教学情境设置生活化和教学活动生活化。具体而言,就是从学生感兴趣的、为他们所熟知的日常生活入手,使新课导入生活化。教师根据教学内容的不同,针对学生的心理特点和个性差异特征,采用生活化的课堂教学组织形式,不仅能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还能收到良好的教育教学效果,受到学生们的喜爱。比如,巧用教材内容设置情境,设置出人性化的教育氛围,在潜移默化中影响学生,达到 “润物细无声”的效果。因此,在教学工作中应注重学生的实践性学习,组织他们多看、多做,多参与合适的活动,让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体,使思想品德教学过程成为学生亲历体验的过程。

2、开放化。所谓开放化是指课堂教学以多方位、多角度为理念,以开放的氛围为前提,以开放的课堂为核心,以开放的实践为基本渠道,以主体参与贯穿始终,以提高思想品德教学实效为根本,以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为终极目标。

3、活动化。所谓活动化是指道德与法治课程所呈现的形态是学生直接参与的主题活动、游戏和其他实践活动。活动的形式可以有很多种,如讨论、搜集信息、现场调查、情景模拟与角色扮演、教学游戏、参观访问、欣赏、练习、讲故事等形式多样的活动,让学生参与到教学全过程。

三、提高自身素养,保证教学的质量

1、要有理想信念。作为一名道德与法治课教师,首先要做到心中有根,才能让学生开花结果。只有自己信仰坚定,才能在讲课时有底气,讲出来的知识才富有感染力,才能引导学生追求真善美。因此,在上课之余,必须加强学习,做一名有理想信念的教师。

2、要有道德情操。道德与法治课的教师要坚持以德性高标准完善自己,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道德修养,只有做到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才能在学生的心灵埋下真善美的种子,引导学生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3、要有创新思维。培养学生们的创新意识,教师也要具有创新精神。在教学过程中,教师传授给学生的不应该只是一些抽象书本的知识,更应该培养学生认识书本之外的当代世界发展规律,正确引导学生用辩证地眼光看待问题,学会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样不仅有利于创新课堂教学,还有利于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4、要严于律己。道德与法治课教师要对自己严要求,要求学生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既要遵守教学规律,更要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课上课下言行一致、表里如一。

5、要有人格。有人格,才有吸引力。亲其师,才能信其道。道德与法治课教师要有高尚的人格才能感染学生、才能赢得学生尊重与爱戴。除此之外,还要有扎实的学识基础和深厚的文化底蕴,让学生感受到教师的人格魅力和学识修养。要自觉做到修身修为,像曾子那样“吾日三省吾身”,像王阳明那样“诚意正心” “知行合一”,才能成为学生喜欢的教师。

总之,教无定法,怎样上好道德与法治课,一千个教师有一千种教学方法,正如一千个读者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但最终殊途同归,都是要学生真正学到知识。因此,作为一名道德与法治课教师,必须提高自身素养,丰富教学方法,充分了解学生的需求,在教学中做到因材施教、精准施教,才能让学生喜欢并学好道德与法治课。

道德与法治教学论文2000字

道德与法律的嬗变 内容摘要:法律与道德犹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不可分离,二者的关系是一个历史与现实中永恒的话题。人类的法律发展史告诉我们,从法律的产生到法治的实现就是一个道德法律化和法律道德化交互演进的过程。道德法律化强调人类的道德理念铸化为法律,即善法之形成过程;法律道德化强调法律内化为人们的品质、道德。 关键词:礼;道德法律化;法律道德化;法治;德治 不管法治这张天网如何恢恢,总有漏网之鱼;不管法治调整的范围多么广阔,总有鞭长莫及的地方。从这种意义上来说,凡是法治不及之处,皆是德治用武之地,法治不可能完全取代德治。〔1〕德治是指在社会治理中对道德自律、道德教育、道德建设的重视和适用。法治与德治在社会治理中应是相辅相成、相互呼应的,即法律与道德双管齐下、“综合治理”。中国古代的法律实际上是一种二元体制,就是两种体系或渊源、形态的法律并存。一种是国家制定法,一种是“礼法”、“德法”。这两种社会调节手段相互配合,把各种社会现象纳入其调整范围。而我国当代社会法律是唯一的社会调节手段,道德作为另一种调节手段存在严重缺位。这样的一元法体制亟待调整。因此,有必要考察我国古代“礼”与“法”的关系,吸收其合理内核,建立起德法并治的二元法体制。 一、中国古代道德与法律关系之考察 “德”,在西周时是一个融道德、政治、信仰、策略为一体的综合概念。它要求统治者敬天孝亲,对己严格,与人为善,只能在不得已时才使用刑罚,而使用时必须慎重。儒家对“德”加以继承和发展,一方面突出了“德”的政治意义,主要包括宽惠使民和实行仁政,认为“德”是治理国家、取得民心的主要方法;一方面抬高了“德”的地位,认为“德”高于君权与法律,是行政、司法的指导方针,即主张“德主刑辅”。〔2〕儒家的这种德治是以“礼”做为根本内容的。“礼,履也,所以事神致福”。〔3〕礼的起源与宗教、祭祀、宗法有关,它体现了社会中的宗法身份等级,同时作为身份社会的古代中国也促成了礼的繁衍,两者互为支架。但礼的范围很难界定,它包罗万象,无所不在,既可以是个人生活的基本信仰,又可以是治理家、国的根本纲领;它是对他人做道德评判和法律裁断的最后依据,又是社会所有制中所包含的基本精神;它一方面细腻地对人的行为做出准则式规定,另一方面又对社会的方方面面作理论上的抽象。再论及“法”,“灋,刑也,平之如水;灋,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4〕“平之如水”,有公平、正义之义。因此要正确理解礼与法的关系,就必须将其放入中国古代这片土壤中,以中国传统的视角来审视。 (一)道德的法律化 所谓道德的法律化,主要侧重于立法过程,指的是立法者将一定的道德理念和道德规范或道德规则借助于立法程序以法律的、国家意志的形式表现出来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 1、周公制礼,引礼入法 周公制礼就是对夏殷之礼进行整理补充、厘订,使礼的规范进一步系统化,礼的原则趋于法律化。“礼,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5〕“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分争辩讼,非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宦学事师,非礼不亲;班朝治军,涖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6〕“夫礼,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7〕周礼所确定的基本原则是“亲亲”、“尊尊”。亲亲与尊尊的一致性,表现了族权与王权的统一。“事无礼则不成,国无礼则不宁”。〔8〕礼与刑在性质上是相通的,在适用上是互补的,违礼即是违法,违法即是违礼,出礼入刑。但是礼与刑的适用对象各有所侧重。正所谓“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2、独尊儒术,德主刑辅 汉儒董仲舒以天人感应说为德主刑辅的哲学基础,以阴阳五行相辅相成之理,来论证德主刑辅符合天道运行的规律。“天道之大者在阴阳。阳为德,阴为刑;刑主杀而德主生,是故阳常居大夏,而以生育养长为事;阴常居大冬,而积于空虚不用之处,以此见天之任德而不任刑也……王者承天意以从事,故任德教而不任刑。刑者不可任以治世,犹阴之不可任以成岁也。为政而任刑,不顺于天,故先王莫之肯也”,“圣人多其爱而少其严,厚其德而减其刑”,〔9〕即“德主刑辅”。 汉朝的道德的法律化一方面表现为把符合儒家原则的通过法律表现出来,另一方面表现为董仲舒的春秋绝狱,即在司法中引经绝狱。董仲舒对春秋绝狱的解释是:“春秋之听狱也,必本其事而原其志:志邪者不待成,首恶着罪特重,本直者其论轻。”由此可见,“春秋绝狱”的要旨是:必须根据案件事实,追究行为人的动机;动机邪恶者即使犯罪未遂也不免刑责;首恶者从重惩治;主观无恶念者从轻处理。此绝狱固然是要解决法律使用过程中的问题,但如果从一个更大的层面上看,就是他同时在重建古代法的伦理结构。 案例一:甲有子乙以乞丙,乙后长大,而丙所成育。甲因酒色谓乙曰:汝是吾子。甲以乙本是其子,不胜其忿,自告县官。仲舒断之曰:甲生乙,不能长育,以乞丙,于义已绝矣。虽杖甲,不应坐。〔10〕 案例二:甲夫乙将船,会海风盛,船没溺流死亡,不得葬。四月,甲母丙即嫁甲,欲皆何论?或曰:甲夫死未葬,法无许嫁,以私为人妻,当弃市。议曰:臣愚以为,《春秋》之义,言夫人归于齐,言夫死无男,有更嫁之道也。妇人无专制擅恣之行,听从为顺,嫁之者归也,甲又尊者所嫁,无淫行之心,非私为人妻也。明于决事,皆无罪名,不当坐。〔11〕 通过春秋绝狱中的案例可看出,它在亲亲、尊尊等总的原则上与汉律是相同而且互补的,也就是说经义与律令绝不可能水火不容。所以,我们完全可以说汉朝法律即使体现了完全意义上的法家思想,但内中也有许多基本合乎儒家信条的内容。这表明了儒、法两种思想实际所具有的共同文化背景,也表明了他们在早期法律实践中的融会贯通。 3、德礼为本,刑罚为用 唐朝继续并发展了汉魏晋以来的法律儒家化的潮流,使体现宗法伦理关系的礼,基本上法律化了,以至“一准乎礼”成为对唐律的主要评价。具体说来,第一,礼指导着法律的制订。如贞观修律时根据“为臣贵于尽忠,亏之者有罪,为子在于行孝,违之者必诛,大则肆诸市朝,小则终贻黜辱”.〔12〕儒家教条,调整了谋反大罪应诛连父子、祖孙、兄弟的血亲范围。第二,礼的基本规范直接入律。如祖父母、父母在,子孙别籍异财者,徒三年,子孙违反教令,供养有缺者,徒二年。第三,定罪量刑于礼以为出入。第四,礼法由互补,发展为统一的体用关系。《永徽律疏》序言中明确宣布:“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犹昏晓阳秋相须而成者也。” (二)法律的道德化 以上考察反映的是中国古代传统道德法律化的过程。下面再谈另一主题——法律的道德化。法律与道德是两种性质不同而有关系密切的社会现象,中国古代社会的“出礼入刑”产生了双重结果:一方面,道德训诫具有了法律的威势,另一方面,法律规范同时要行道德的职能。所谓法律的道德化,主要侧重于守法的过程,指的是法律主体把守法内化为一种道德义务,以道德义务对待法律义务。请看下面两个案例: 案例三:吴重五家贫,妻死之时,偶不在家。同姓吴千乙兄弟与之折合,并挈其幼女以往。吴重五归来,亦幸其女有所归,置而不问。未几,吴千乙、吴千二将阿吴卖与翁七七为媳妇,吴重五亦自知之。其事实在嘉定十三年十一月。去年八月,取其女归家,至十一月,复嫁给李三九为妻,……阿吴既已嫁李三九,已自怀孕,他时生子合要归着。万一生产时,或有不测,则吴重五、李三九必兴词讼,不惟翁七七之家不得安迹,官司亦多事矣。当厅引上翁七七,喻以此意,亦欣然退厅,不愿理取,但乞监还财产,别行婚娶。阿吴责还李三九交领。吴千乙、吴千二、吴重五犯,在赦前且免于断引,监三名备元受钱会,交还翁七七。〔13〕这篇判词绝妙之处不仅在于它解决了一起纠纷,更在于它注重当事人之间关系的调停,以避免日后再因此事起纠纷。执法者着意由道德上立论,使案件的判决合情、合理、合法。从这样的意义上,可以认为中国古代法律受道德原则支配,为道德精神浸染。 案例四:谢登科控戚徐有才往来其家,与女约为婚姻,并请杖杀其女。余曰:“尔女已字人乎?”曰:“未”。乃召徐至,一翩翩少年也。断令出财礼若干劝放,谢以女归之。判曰:城北徐公素有美誉江南,谢女久擅其才名,既两美之相当,亦三生之凑合,况律虽明设大法,礼尤贵顺人情,嫁伯比以为妻,云夫人权衡允当,记钟建之大负我楚季革,从一而终,始乱终成,还思补救,人取我与,毕竟圆通,蠲尔嫌疑,成兹姻好。本县亦冰人也耳,其诹吉待之。〔14〕此案为儿女自由恋爱引起,谢登科以女儿私订终身,违反了礼法“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戒律,而执法官却对传统礼法重新释义,“律虽明设大法,礼尤贵顺人情”,促成一段美好姻缘。这二则判例说明一个问题:当时的执法者已将法律内化为道德,追求一种超法律的境界。 (三)中国古代礼与法关系嬗变的特点 纵观中国古代的“礼”与“法”的关系,道德法律化与法律道德化的嬗变过程表现出如下特点:1、儒家的“仁、义”思想是“礼”与“法”嬗变的基础。儒家的思想在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中

道德规范是一种个人与个人之间及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原则和规范的总和。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关于道德规范的思修论文,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道德规范的思修论文篇一:《浅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摘要:教师的职业道德,是教师在长期的 教育 实践活动中形成的比较稳定的道德观念、行为、规范和品质的总和,是教师思想觉悟、道德品质和精神面貌的集中体现。本文从笔者的亲身体验出发,提出青年教师早期师德培养应当从爱心,责任,奉献;教学,科研,服务社会;教育观、教学风格、教学艺术三点出发。 关键词:职业道德;奉献精神;社会服务 一名优秀的教师一定是具有高尚职业道德的教师,只有尊重教育和崇尚科学的情怀和对这份工作的责任感和热爱才是在平时的工作和生活中积极关心学生成才和勤奋钻研专业知识的不懈的动力。我深深感受到做好一名大学教师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当教师,总有一些理念被牢牢地种进了心里。爱心,责任,奉献。作为青年教师,面对新的工作环境,面对新的角色,面对特殊的工作对象,这更加需要我们把爱心、责任、奉献谨记在心。面对可爱活泼的大学生,刚从大学出来的我们,还没有完全从这个角色中转化过来,这就需要我们快速做好角色的转化,积极投入到工作中来。爱心,喜爱学生,耐心去了解学生,这是我们步入新岗位的第一步。大学阶段是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形成和稳定的重要阶段,大学教师肩负着引导和建立正确观念的神圣使命。这就需要我们在工作和生活中,言传身教,通过知识、行为去影响他,教育他,起到模范的作用。有人说,“润物细无声”是描写老师影响学生的形象概括,我想,除了细无声之外,更多地需要有计划、有目的、有 方法 地去引导学生。这就要求青年老师精通专业知识、认真备课、及时更新知识等等。这些都需要青年老师去钻研,去实践。当代大学生热情、开朗、活泼、向上,和他们在一起,善于发现和学习,我想我们会相处得更好。同时,大学生有其显著的心理特点:自我意识增强但发展不成熟; 抽象思维 迅速发展但思维易带主观片面性;情感丰富但情绪波动较大;意志水平明显提高但不平衡,不稳定。这些特点告诉我们青年教师要加强 心理 健康知识 的学习,当学生面临心理困惑时,能有效地引导或者找适合的专家求助。人常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培养新一代的“园丁”,是天底下最光辉的职业。这说明教师的头衔它既是一种荣耀,也是一种责任。作为青年教师,“奉献”这两个字更要铭记。在任何岗位都是,如果太计较得失,工作满意度不高,会导致工作积极性下降,如果抱着奉献的精神,工作会更有动力。 教学,科研,服务社会。对于刚刚踏上讲台的高校青年教师来说,缺乏的不仅仅是 经验 ,专业知识的储备也亟待补充,因而就更有必要珍惜每一次学习的机会,不断加强自身业务能力,不断注重自身的知识积累,始终保持积极学习的态度,提倡终身学习的理念。教学上不仅要知识,也需要技巧,应多和经验丰富的老师多交流,谦虚请教,争取尽早胜任教学任务。科研,作为高校教师的重要任务也是不可放松的。高校教师大都是刚 毕业 的研究生,需要将研究的方法和耐得住寂寞的心态继续迁移到新的工作岗位上。刚迈入新的岗位,需要熟悉各学院研究领域,结合自己专业特点和优势,发挥团队精神,尽快出成果,形成良好的科研习惯。同样,面对学生时,也要善于培养学生的科研意识,从他们能力特点出发,注重学生创造力培养,形成良好的科研氛围,服务社会。从小老师教育我们,要好好读书,以后为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读书这么多年了,好像这最直接、简单的目标都已经淡忘了。当老师说出教书育人、服务社会的目标时,心理突然一惊,突然顿悟,原来服务社会才是一个人最真实的价值体现。这就要求高校的教师必须关注专业发展动向和社会紧密联系,才能更好地为学生以后的学习和就业指引好方向,将教育的价值一直扩大并延续下去。我想以后在工作上,牢记这一点,尽自己所能,做自己能做的,为社会,为需要的人出一份力,我想我们的价值就得到体现了。当然,要做好为社会服务,自己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就需要进一步加强,个人 基本素养 和自己的提升这是必不可少的。 教育观、教学风格、教学艺术。有的老师认为,大学生还需要严格要求;有的老师要求大学生自由式发展;有的老师说要引导性地指导;有的老师更加注重学生知识的传播。到底哪种教育观念或者课堂风格才是真正正确,最符合大学生的培养模式呢?更进一步说,哪种教学风格是最适合武汉大学的学生呢?《教育大辞典》中教学风格的定义为:教学过程中体现教师个人特点的风度和格调。教师教学思想、教学艺术特点的综合表现,具有独特性和稳定性。教育学中存在一种建构主义理论,该理论认为知识的获得,是外界刺激和内部知识相结合的产物。我想,教育观念和教学风格的形成与获得,也是需要结合自己特点和学生的需要共同作用而形成吧。有人说过,一位教师教学风格的形成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模范、创新和成熟三阶段。这就告诉青年老师在初入教学岗位时要多向经验丰富的老师学习,多听课,多 总结 ,然后结合自身特点,创新性地运用较好的 教学方法 ,形成成熟并应用属于自己风格的教学模式,我想这种锻炼的过程既是一种探索,也是一种成长的过程。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大计,师德为本。师德即教师的职业道德,是教师在长期的教育实践活动中形成的比较稳定的道德观念、行为、规范和品质的总和,是教师思想觉悟、道德品质和精神面貌的集中体现。高校教师又肩负着神圣的时代使命,我想以上的三点我是必须牢记在心的。 还记得走上工作岗位不久,就碰到学生压力过大影响生活的情况,我怀着关心理解的心情试图帮助他寻找解决办法,通过几次的交谈,有了一定的缓解但是没有根本上消除他的恐惧心理,最后在学校心理健康中心的专业老师的指导下,他逐渐变得开朗起来,面对学习也积极努力了。通过这件事情也看到了专业知识在帮助学生成长的作用,让我认识到了自己在心理健康知识方面的不足,同时也在帮助学生的过程中体会到了充实的满足感。我体会到问题永远是进步最好的契机,可有人帮助你直面问题却是前进的第一步,在帮助学生解除困惑逐渐成长的过程中,何尝又不是在不断充实和完善自己呢。 知道了自己的不足和理论知识,可要真正去实践,我想未必容易。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必须了解学生各个阶段的思想和心理动态,要能真正融入到学生中去,不仅需要掌握丰富的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和管理技能,还要时刻关注国家政治动态把握青年学生思想政治的导向,做好大学生思想的引导者,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出一名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价值。 参考文献: [1]时萍.有感于教育改革中的师德建设[J].新课程改革与实践,2009,4(9):166-167. [2]姜玫玫.对青年教师早期师德修养的几点思考[J].中国教育发展研究杂志,2009,6(11):4-5. [3]程翠平.从大学生心理特点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J].高教论坛,2009,10(10):55-57. [4]冯德庆.我的师德观[J].中国教育发展研究杂志,2009,6(11):87-88. [5]王艳.教师风格形成探究[J].辽宁大学学报(社会哲学版),2006,(1):5-33. [6]尹作友,吴雪.知识类在教学中的应用研究[J].渤海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9,30(3):270-274. [7]余新武,黄剑锋.从新课的导人看教师的教学风格[J].广西教育学院学报,2009,(3):48-51. 道德规范的思修论文篇二:《道德规范,从我做起》 摘 要:教师运用良好的教学模式来凸显思想品德的魅力,并且在传统教学模式的基础上灵活运用多媒体辅助教学模式。针对多媒体辅助下的思想品德教学模式进行探析。 关键词:思想道德素质;教学模式;多媒体;品德与社会 和谐社会要求人们要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这样的素质就要从小培养,从娃娃做起。所以在小学开设小学思想品德这一学科,教师运用良好的教学模式来凸显思想品德的魅力,并且在传统教学模式的基础上,灵活地运用多媒体辅助教学,激发学生对思想品德课的热情,并且从多媒体的视野中看到社会道德行为、道德情感以及道德品质。 多媒体教学将课堂知识展示得淋漓尽致,使学生对思想品德课的内容以及开设这门学科的意义有了更加深刻的体会。教师在众多教学模式中果断地选择了多媒体教学模式,可以说是现代前卫的表现,也是现代教学水平提高的前沿,运用多媒体教学模式使学生更能了解知识的真谛。那么,教师应如何巧妙地运用多媒体教学模式来讲解思想品德这一科目呢? 1 提高主动探索的积极性 著名教育家布鲁纳说过:知识的获得是一个主动的过程,学习者不应是信息的被动接受者,而应该是获取过程的主动参与者。面对这样的话语,教师就应该知道,学生学习知识不是教师盲目地去灌输,而是不断地引导学生,让学生自己主动去追求与探索,这样才能更好地掌握知识的真谛。如何才能让学生打开思维空间,将探索知识的兴趣激发出来呢?传统的教学模式效果并不好,而现代化教育技术手段的运用能提高学生对知识的主动探索性。现代教学手段运用特有的属性将知识赋予活性,将一些抽象的知识变得具体,将一些基本的道德理念巧妙地呈现给学生,让他们幼小的心灵得到知识的触动。学生看到了教材的活化,并且加上好奇心的驱使,就会更加热爱思想品德课,自然而然就会提高主动探索的欲望,从而达到教师的预期效果。 2 和谐教学,角色参与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该用高效的教学模式将思想政治知识传达给学生。单一的模式只是教师讲解,没有新颖度,学生理解得也不透彻。在多媒体教学模式的推动下,教师可以将知识制作成幻灯片来展示知识的内涵。教师可以播放一些道德事件,为了有效地讲解知识的实质,指引学生走进实例当中,进行角色参与,让学生来表演 故事 情节。这样,学生通过扮演故事人物,将整个故事的实质凸显得淋漓尽致,更加了解课文中的思想内涵。同时通过实例告诉学生一些类似的社会经验,让大家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在学生扮演完角色以后可以让其他学生去评价,也可以让学领悟知识的具体意义,教师最后给予一定的点评。只有这样,学生才会完全地将自己的精力投入其中,同时通过自己的一言一行看到社会道德的根本。 如教学“父母的疼爱”一课的时候,教师让学生来扮演自己的父母,以话剧的形式来亲身体验父母的用心良苦,进一步体会父母的无私与伟大,让学生感受到亲情,从而使学生更加懂得要孝敬父母、尊敬长辈。 3 理解知识的真谛 多媒体教学模式在小学思想品德课堂的有效运用可以提高学生的理解能力,同时也能让学生理解知识的内涵。当前社会要求人们具有良好的道德水平,要求教学部门对学生有针对性地进行道德知识教学。而小学正是道德学习的基础阶段。教师应创新教学模式,利用多媒体将很多生活实例展示给学生,让大家明白为什么要学习思想品德科目。在教学知识过程中,教师不断地拓展内容,而传统的模式只能是让大家理解,并不能真正地让学生去领悟。多媒体教学模式能很好地对知识有一个解释的过程。 在教学小学思品的课堂上,教师可以用多媒体展示一个教学例子,然后给出道德知识,学生在理解以后可以自己举例。这样学生就像是在看电视一样,节目看完了然后得出 观后感 。如教学“节约用水 从我做起”一课的时候,教师可以通过多媒体播放一些关于干旱地区对水的渴望的相关节目,学生从节目中可以看到那些同龄的孩子因为没有水而节约用水到几天甚至一个月不洗脸不洗澡,吃饭用水难的程度。他们看到这里会感慨万分,然后大家纷纷讲自己遇到的那些浪费水的情形等。这样教学要比传统的单一模式效果好很多,不断地推动学生积极学习。 4 组织 辩论 ,深化明理 小学生的道德认识不应该只放在书本上,教师要将呆板的东西变得活化,让学生走进实践生活。教师可以在课堂组织活动,让学生将所学的东西真正地用到生活中。小学思品课堂上,教师可以组织多种形式的活动,如 辩论会 、演讲、话剧等一系列的活动,通过创设道德认知冲突或抓住学生认知冲突,让学生采用辩论的方式解决问题。这样可以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也能促进大家的思考以及思辨能力。在辩论中,学生可以很好地提高道德判断能力以及道德行为能力。教师在课堂上有效地教学,可以使学生具有超前的表现能力。其中在学生的活动期间,教师还能有效地了解学生对知识的掌握能力,看到哪里有不足。教师在整个教学过程中不断地创设道德认知的冲突,同时为学生营造活动的环境,只有在活动中学生才能掌握知识的内涵。 5 开展实践,知行结合 小学思品课的教学需要注重明理,课外导行。在课堂中的多媒体教学上学生已经了解了课堂知识,但是在思品教学中,教师还要以实际的活动来帮助学生认识知识的实质。教师除了进行课堂训练以外,还要对学生进行校内的思品演习以及训练,让学生有针对性地进行实践活动,在实践活动中获得大量的知识,获得感性知识的同时也要知行统一,最终形成道德评价能力。在学会道德评价的同时,还要认识和了解道德行为以及道德情感,这样也能促进学生对道德素质的提高。现在的学生多是独生子女,多是在父母的娇生惯养下成长,常常忽略道德情感以及道德理念,对他人没有道德底线。针对这样的情形,教师可以组织实践活动,让学生切身感觉到生活中身边的道德行为。我国著名教育家陶行知强调“做、学、教合一”,他说:“先生拿做来教乃是真教;学生拿做来学方是实学。”思想品德课的实践,就是“做中学”的一种体现,促进学生由“知”向“行”的转化,从而知行统一。 6 知识总结,深刻体会 小学生的思维观念还不是很成熟,所以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不断地总结,帮助学生加强记忆并且不断地促进对知识的理解,同时对知识进行全面的巩固。在这一环节中,教师可以运用多媒体教学的模式对知识进行归纳总结,让学生更好地去体会知识。传统的总结方式只是教师单一讲解知识并且归纳,而多媒体教学模式可以运用灵活的方式来帮助学生,让学生深刻地体会知识。 7 总结 总而言之,多媒体教学模式可以帮助学生更好地了解知识。小学生正处于品德形成的年龄,高效的思想品德课教学模式可以很好地促进学生高尚品德的形成。教师应通过创设丰富的、灵活的、直观的、开放的活动来提高教学效率,提高学生主体参与能力。和谐社会要求人们提高自身的道德素质,因此,教师要不断创新教法,教育出品德高尚的新一代。 参考文献 [1]闫振部.浅谈思品课教学中发散性思维的培养[J].新课程:中学,2010(11):96. [2]刘剑.小学生思想品德评价初探[J].新课程研究:基础教育,2007(9). [3]郭秋芬.思品课教学的“点”[J].中国教育技术装备,2010(1):143. 道德规范的思修论文篇三:《浅谈会计职业道德规范》 [摘 要]市场经济在发展,会计也在发展,建立以诚信为基础的市场经济是全社会的共同愿望。近年来,会计职业道德问题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这充分表明了会计职业道德的重要性。本文从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八个方面谈了些个人看法。 [关键词]会计职业道德规范 职业道德规范是从事一定职业的人们在职业活动中所遵循的道德规范。它既是对本行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行为所作的道德要求,又是本行业对社会应承担的道德责任和义务。会计职业道德是一般社会公德在会计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引导、制约会计行为、调整会计人员和社会、会计人员和不同利益集团以及会计人员之间关系的社会规范。它属于意识形态范畴,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一个重要方面。下面,就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做出简单论述。 一、 爱岗敬业 是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首要前提 爱岗敬业要求会计人员热爱会计工作,安心本职岗位,忠于职守,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态度决定一切,作为会计人员,要有良好的职业态度,实实在在地把单位的发展和本职工作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这是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首要前提,也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作为会计人员,要充分认识本职工作在整个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地位、性质和作用,认识本职工作的社会意义和道德价值,培养职业上的自豪感和责任感,端正专业思想,明确服务宗旨,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严谨的工作作风,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进取心和过硬的基本功,做到干一行爱一行,做一行钻一行,兢兢业业,一丝不苟,有一种永不满足的进取精神和任劳任怨的奉献精神。前几天有幸听取了“郭娜陆地航空班”先进 事迹 宣讲团的演讲,她们之所以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成绩,主要的就是她们真真正正做到了爱岗敬业,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把本职工作做到最好。 二、诚实守信是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要求 诚实守信要求会计人员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执业谨慎,信誉至上,不为利益所诱惑,不弄虚作假,不泄露秘密。 “诚信为本,操守为主,遵守准则,不做假帐”,这是朱?基总理对会计工作提出的要求,也是会计人员的基本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自古以来,人们将诚实和守信视为道德的最高境界,也将其作为道德的基本要求和做人的基本准则。诚实守信要求会计人员在其工作中要讲求信用,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进行核算,不弄虚作假,不为利益所诱惑,保持良好的人格和品质。目前,会计舞弊行为时有发生,究其原因都是违背了诚实守信这一基本职业要求。 三、廉洁自律是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在约束 廉洁自律要求会计人员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廉洁是会计职业道德自律的基础,而自律是廉洁的保证,二者不可偏废。廉洁自律是会计职业道德的重要特征,也是衡量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基本尺度,只有在工作中坚持原则、不谋私利,才能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会计人员整天与钱、物打交道,如果不能做到廉洁自律,就有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毁了自己的前途。俗话说“拿人的手短,吃人的嘴软”如果贪图一时的便宜,久而久之,就做起了有违职业道德的事情,对单位出现的一些不合规不合法的现象也没有勇气去指出,放任自流,更很可能参与其中,落得可悲的下场。我们会计人员就是要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 四、客观公正是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核心灵魂 客观公正要求会计人员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应有的独立性。 会计人员在其工作中必须以实事求是的精神和客观公正的态度,如实准确地反映各项经济活动情况,不弄虚作假。维护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是会计职业道德的起码要求,是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灵魂,是每个会计人员应该具备的职业品质。客观公正要求会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必须遵守各种法律、法规、准则和制度,依照法律规定对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客观公正的记录与反映,离开了实际发生的客观经济事项,去进行会计处理只能是造假帐。在现实工作中,有的会计人员工作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但对一些违规做法时,却睁一眼闭一眼,总有些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认为只要自己不贪就行,失去了会计监督的职能,缺乏的就是客观公正的意识。 五、坚持准则是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重中之重 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始终坚持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 这是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所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具体要求,是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重中之重。作为一名会计人员,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责和适应工作,首先要认真学习和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做到在处理经济业务时知法依法,知章依章,不为主观或他人意志左右。会计人员在进行核算和监督过程中,要敢于并善于执行各种法律法规,坚决按法律法规办事,不屈服于外来压力,从而维护国家和投资者的利益。为此,要求财会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牢固树立 财经 法制意识时,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 六、提高技能是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时代要求 提高技能要求会计人员增强提高专业技能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勤学苦练,刻苦钻研,不断进取,提高业务水平。 会计工作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工作,要求会计人员必须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对会计的要求越来越高,而且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生活中出现了许多新问题,新情况,会计业面临着许多全新的课题, 会计知识 、理论也都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更新。不学习就意味着落伍,就将被时代淘汰。因此,会计人员必须在实践中不断地学习,刻苦地钻研,以适应工作发展的需要。我局每年都要组织会计业务竞赛活动,比如珠算比赛,会计知识问答等,对提高会计人员业务水平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七、参与管理是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有效途径 参与管理要求会计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努力钻研相关业务,全面熟悉本单位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领导决策,积极参与管理。 会计人员应当熟悉本单位的生产经营业务管理情况,掌握单位的生产经营能力、技术设备能力、产品市场及资源状况等情况,从会计工作的角度对投入产出进行可行性论证,积极为领导出谋划策,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参与单位的经营管理活动,真正起到当家理财的作用,成为决策层参谋助手,不能消极被动地记账、算账和报账。 八、强化服务是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根本保证 强化服务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维护和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会计人员服务的态度直接关系到会计行业的声誉和全行业运作的效率,会计人员服务态度好、严格执法、服务周到就能提高会计职业的信誉,所以会计人员要树立强烈的服务意识,不断开拓创新,努力提高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运用所掌握的会计信息和会计方法为经济主体服务好,为社会公众服务好。 综上所述,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内涵,是教育引导广大会计人员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前提和基础,在生活和工作中讲道德、讲诚信,切实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对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定和我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及胡锦涛同志提出的“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要求,真正成为自觉的道德实践者。做一名合格的会计人。 参考文献: [1] 李冬云.《会计职业道德》.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 [2] 凌莉.关于会计职业道德的探讨,《交通财会》, 猜你喜欢: 1. 大学生社会道德相关论文2000字 2. 大学生思想道德论文2000字 3. 大学生思想道德论文范文2000字 4. 大学有关道德的思修论文1500字 5. 大学有关道德的思修论文3000字

道德与法律的辩证统一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两者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道德与法律论文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道德与法律论文篇1:《浅析中国道德与法律的融合》 道德和法律都可以调整人们的行为,而道德侧重通过舆论、信念、习惯来调整人们的行为,法律通过国家的强制力保证人们行为的合法性。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的形成不仅需要法律的强制力,还需要道德的约束力。 一、中国道德和法律融合的必要性 道德和法是道德与法律融合的历史前提的根源,它们最初是一体的,正像唯物史观所说:“历史从哪里开始,逻辑也就从哪里开始”。道德与法律作为社会规范的主要手段,其产生有着共同的历史渊源。 (一)道德和法律有共同的逻辑起源。前苏联史学家谢苗诺夫用大量史料证明:原始禁忌是社会规范的最早形式,属于某种最原始的社会规范。另一位前苏联学者、法学家雅维茨在其《法的一般理论―哲学和社会问题》一书中提出:“在遥远的过去,单纯依靠禁忌调整人们的关系,是规范人们行为的最初和最低级的形式。在当时,禁忌的作用是由恐惧和习惯保障的,被看成是统治整个共同的自然的、基本的力量。”因此,禁忌在原始社会具有同道德和法律相同的规范作用。 (二)道德和法律有共同的价值追求。由于人类对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的需要,道德和法律便应运而生,另外随着私有制的出现、阶级的产生、国家的建立,法律从道德中独立出来。它们有着共同的价值追求――秩序、自由和公正。 秩序是人类社会生存和良好运行的基础,是社会的结构要素之一。社会秩序通过习惯、道德、制度、法律等四种形式实现。其中道德秩序和法律秩序是互相联系、互相促进。任何社会都是建立在一定的秩序基础之上运行的。 法律和道德共同追求的价值目标即自由。自由是促进法律发展的重要条件,追求自由是人的天性。道德自由和法律自由相互联系,相互影响。 公正是道德和法律的最高价值目标。道德公正和法律公正既联系又有区别。法律公正的确立和生效根源于道德公正的规范功能。如果没有道德公正和它的规范功能,法律公正可能成为泡影,它的积极作用很难得到发挥,还会带来一些消极的影响。 二、中国道德与法律融合的客观性 中国道德和法律的融合需要深厚的理论作基础,还要符合我国现实的客观性。即具有社会生活的现实基础,包括经济基础、政治基础、 文化 基础和生态基础。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具有竞争性、法制性、自由性等一般特征外,还具有诚实信用的专门特征,而道德和法律融合的经济基础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基础包括自由、平等、正义、秩序、信用等。 道德与法律的融合符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需要。民主是法治的必要前提,法治是民主的有力保障。法治不仅仅是民主政治的一种表现形式,而且是民主政治的一个重要特征。同时,社会主义民主蕴藏着一定的道德内涵,民主问题是现代社会生活各个领域普遍关心的问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道德与法律结合的文化基础。道德与法律都是社会规 范文 化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实现道德文化和法律文化的有机统一有利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 三、中国道德与法律融合的具体路径 结合道德与法律本身的内在联系及当代中国现实情况可以看出,中国道德与法律融合的具体现实路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要实现道德与法律的良性互动。道德与法律都属于上层建筑,都可以作为调控人们行为的手段,但它们在基本内容、表现形式、调控方式、产生时间等方面存在不同,这并不影响它们之间的良性互动。 1.加强法律对道德的保障。道德的运行离不开法律,有时法律将道德规范制度化、模式化。道德规范的制度化对促进社会大众的文明觉醒和社会主义的制度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显然,道德的制度化并不是将所有道德制度化为法律,而是将反映人民大众基本需求、具有普适性的道德加以制度化、规范化。 2.实现道德对法律的引导。从立法、司法和守法三个方面可以实现道德对法律的引导。第一,立法的道德条件。立法活动时应充分考虑人文主义因素,做到尽善尽美,因而立法主体应牢固树立人本主义的方针,将正义、平等、信用等价值理念体现在具体的法律规范中。第二,司法的道德保障。司法主体应具有相应的道德能力,如正义感、责任心和气节。 (二)要实现道德与法律作用的互补。道德和法律虽属不同属性的社会规范,在调整社会关系上所用的方式不尽相同,但它们在作用上却可以相互补充。通过建立相应的机制才能实现道德与法律的互补。 1.建立道德促进法律的机制。第一,要用道德来指引法律的制定、修改、废止等活动,从参与主体、制定过程到制定内容都要用合乎理性的道德观念作指导。第二,要保证执法者的道德践行能力。法律能否得到公正地实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执法者的道德能力。执法者的道德水平直接影响执法机关的形象和法律的权威。 2.寻求法律促进道德的路径。第一,建立刚性约束机制。通过国家政权力量来推动社会主义主旋律的演进,通过法律强化公民行为的道德水准;第二,引进法律对道德的监督、评价和保障机制。法律可以惩恶扬善,引入此机制,保护文明道德行为,谴责不道德行为,激励人们勇于承担社会责任, 教育 犯罪分子、道德不端分子时时事事守法。 道德与法律论文篇2:《中职生的职业道德与法律教育的教学对策》 当前,各地中等职业学校的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教学多种多样,很多教师都尝试着用新的教学模式,对学生进行创新性教育,为国家培养遵纪守法的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但是,在一些中职学校,依然存在着对学生的职业道德与法律教育重视不够,教学模式陈旧, 教学 方法 单一,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的教学质量不高等现象,导致学生职业道德缺失,法律观念淡薄。那么,如何提高职业道德与法律课教学的时效性,对培养适应社会发展的职业技术人才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1 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提升中职生职业道德水平 中职德育课教学应该引导学生,把爱国主义精神与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合起来,利用每周星期一国旗下的讲话活动,让学生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代言,动员学生把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他们积极投身社会主义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伟大实践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 建立“以生为本”的德育观 创造各种条件和平台,使学生有被动接受者变为主动参与者,在互动中达到自我教育的目的,让学生懂得要求自己,监督自己,自己对自己负责。如针对中职生普遍存在感恩意识浅薄、日常行为失范、法律观念淡薄等问题,可以通过文艺晚会、主题征文、演讲比赛、板报评比、橱窗专题展示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感恩”、“爱国主义”、“ 法律知识 讲座”或“法律知识问答”等主题活动,鼓励和引导学生广泛参与,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培养他们高尚的道德情操。 3 实践教学与课堂教学相结合 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是连接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的桥梁。采用案例教学,既能充分体现课堂教学传授知识的系统性,又能发挥实践教学的形象性,将理论与实际紧密联系起来,是学生在理论与实践的综合运用中,不断地提升自己,完善自己。法律基础课是一门实时性很强的学科,应紧跟当今法律形式的发展现状,结合当今立法发展的最新进程,将最新的法律精神和立法成果传达给学生,使学生的法制观念与时俱进,成为有道德有纪律的高素质 毕业 生。任课教师可以关注我国立法的新进展,“两会”有关法治建设的新提法,收集新案例,把它融入课堂教学中。如2015年震惊全广西的自治区党委原常委、南宁市原书记余远辉涉嫌受贿和钦州市原副市长陆钦华贪腐为焦点,讨论了他们的违法行为及其所引起的严重后果,引起了学生极大的兴趣。 另外,学校多参与一些社会开展的大型的法律宣传活动,拓展知识面。同时,学校还可以定期举行法律知识问答竞赛;有条件的话,还可以参与对犯人进行的社会公开审判,对犯人罪行的判定对学生也起了警示作用,促使学生学法、懂法和守法,激发他们的正义感,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和道德素质。 角色扮演课堂的情景活动教学模式 为了提高职业道德教育课的时效性,在课堂中教师应该合理的进行训练任务情景教学,根据每一个专业的特点,将实际的生活情景引入课堂,让学生在情境中担任一个角色,并从这个角色出发,去完成各项虚拟的任务,在这个过程中,学习知识,掌握规律。角色扮演是实训教学中的重要部分,如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通过组织幼儿园教学活动,自己扮演教师,小组其他成员扮演幼儿,进行幼儿模拟教学,很大程度上满足了学生的职业发展需要,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今后的顺利 入职 和职后的幼儿教师专业发展奠定基础。汽车专业开展的为本校老师服务的“美容洗车”活动,让学生亲自参加了实践活动,获得成就感,增强了他们学习的动力。 最后,我们应该将职业道德和法律教育教育结合起来。职业道德教育为法律教育服务的,而法律教育又可以促进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我们应该用正确职业道德观念来帮助学生树立严谨的法律意识,用严谨的法律意识来促进学生职业道德观念的深化。 总之,我们要从中职生的实际水平出发,设计符合他们的教学内容,探讨更多的教学方法,为国家培养诚信品质、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遵守守法的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 道德与法律论文篇3:《道德与法律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一、道德与法律的关系 道德,是随着人类社会发展而产生的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是对生活在一定物质生活条件下的人通过善恶规范、准则、义务、良心等形式,来规范和约束其行为的一种准则。它是关于是非、荣辱、善恶、美丑等观念、规范和原则的总和,本身不具有强制力,但具有较强的约束力,主要依靠社会舆论评价、风俗习惯和内心良知来保证实施并发挥效用。道德属于精神范畴,是社会意识中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人类社会的产生而出现。 法律,是由一定政治经济条件所决定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由国家制定并颁布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用以调整人们社会行为的规范总和。较之道德,法律具有强制力,它的实施主要依靠外在的强制力迫使人们去遵守,如果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不是从来就有的,其产生和发展受制于一定的条件,是随着国家和阶级的出现而产生的,在整个意识形态中居于核心地位,起着主导作用。 道德和法律都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有着共同的经济基础,法律的运行以道德为基础,道德的延续以法律为支撑。道德作为观念上层建筑,指导着作为政治上层建筑的法律的产生和发展,同时作为政治上层建筑的法律又为观念上层建筑的实施提供了保证,两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共同促进社会秩序的稳定和发展。 二、道德在中国现代化变迁中的具体表现 “修身”、“治国”、“平天下”,这是中国5000年优秀文化中孕育的治国安邦之道,这也是历代贤明的君主尊崇的座右铭。然而,伴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类生产方式、生活方式、 思维方式 发生了巨大变迁,中国社会素来稳定的伦理道德文化也随之发生了不可避免的震荡,而且一发不可收拾。 道德是一定生产方式的产物,是对经济基础比较直接的反映,道德具有历史继承性,不同的时代道德也具有不同的观念和评判标准。当前,中国已经实现了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变,道德伦理也随之发生了深刻的变革,建立与现代化相应的新的道德观念。道德由他律转向自律,由苛求转向宽容和谅解,由感性转向了理性,伴随着道德价值的转向,道德不仅使社会个体层面实现了自我完善,同时也满足了社会集体层面规范的作用。这极大的调动了个人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社会财富的快速积累。“乱世重典,治世隆礼”,在道德的规范和约束之下,整个社会的法治也在不断的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保证。 任何一个事物都是矛盾体,当我们在满怀喜悦地展示改革以来道德领域所取得的进步和成绩时,又不能不理性的正视道德生活中存在的种种弊病。当前中国社会处在大的变革和转型时期,伴随着利益主体的多元化,人们的道德价值也呈现出多极化的特点。被人们奉为民族血脉的道德文化,在社会演变的过程中开始失重,人们似乎迫不及待的摆脱道德的种种束缚而去追求一种所谓自由、民主的生活方式,一种非理性价值观念逐渐替代传统的理性价值,致使道德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评价标准和威慑力;当个人的价值和作用在传统的义利观中得到肯定和尊重的同时,人们在追求价值的过程中似乎又转向了另外一个极端,拜金主义又席卷而来,有很多人在利益的驱使之下,无视道德的约束,不择手段的谋取自身的利益。权钱交易、兜售假冒伪劣产品、贩卖毒品、拐卖妇女 儿童 等现象屡见不鲜,金钱是社会地位的象征,在这种错误思想的影响之下,党的一些干部被腐蚀,脱离了人民群众,不法商人见利忘义,置他人生命安全于不顾,这些现象不仅破坏了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甚至危及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不仅如此,改革开放以来,受西方思潮的影响,以及部分敌对势力的干涉,中国传统的美德也岌岌可危,“尊老爱幼”,“勤俭节约”、“尊师重道”等传统的价值观念被逐步的弱化,例如当前社会老人过马路不敢搀扶、公交车上没人愿意给年迈的老人让座,一部分教师缺少师德向学生索要钱物,这些现象都显现了当前道德的缺失和冷漠。中国传统的美德是中国5000年灿烂文化得以延续的主要动力和源泉,道德的缺失和沦丧,必然会给中华民族带来沉重的伤痛,这必须要引起社会的高度重视。 三、如何发挥道德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 道德和法律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古往今来我国一直强调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相结合,在德治和法治共同作用下,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社会秩序的稳定。当前我国道德信仰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这是有着深层次的原因:在市场经济的作用下,市场过多的注重物质财富的积累,在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高的情况下,使人们在追求利益的过程中变得拜金和冷漠;在社会领域,权力监督力度不够、社会和市场缺乏监督,社会缺乏公平正义、缺少民主法治、人民的诉求不能得到响应,权益得不到维护,这也直接造成当前道德滑坡的重要原因;在文化领域,利益的多元化,也直接造成了人们思想的多元化,一些消极的文化渗透到了社会生活之中,而主流文化却处在弱化的状态,这也是当前道德危机的重要原因。 十八届四中全会,党中央专题讨论依法治国问题,这在党史上尚属首次。道德和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两条红线,社会的公平、正义、民主、法治、诚信、友爱需要法律和道德一起发挥作用。道德和法律都蕴涵着深厚的民族文化内容,道德指引着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同时也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当前在我国法治建设的过程中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公民法律素质较低、民主法律意识淡薄,有些人甚至在正当权益受到侵害时都浑然不知,更不知道采用何种方式来维护自身的权益,通常采用聚众闹事、自焚等极端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诉愿;目前我国的法律体系已经建成,但是却不够完善,缺乏体系,这直接造成了法治实施的不彻底,因而导致法律在应用的过程中具有明显的行政色彩,难以实现真正的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法律是道德建设强有力的支撑,法律将道德中的价值运用到法律实施过程当中,不仅能够维护道德风尚也能培养道德意识,法律和道德两者之间是高度统一的关系,法律实施的不完善也会直接影响道德发挥作用,道德的缺失会影响法治的建设,因此要想早日建成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我们必须坚持法律与道德“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首先,要加快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推动生产力的发展,为道德建设提供良好的物质基础和生存空间;其次,要加强社会管理,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为道德的发展创造条件;第三,加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和完善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将 传统文化 与先进文化结合起来,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指导,在全社会树立一种新风尚。最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立法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深入的考虑道德的因素,贴近人民实际生活,把相关的社会问题上升到法律的高度以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强化法律的实施,法律是国家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为了维护统治的稳定而制定的制度保障,如果不能有效的实施,最终会失去存在的意义,影响社会的和谐发展,为此国家必须强化法律实施、完善法律监督,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形成全社会守法、维法的氛围,最后形成全社会讲道德、受法律的文明风尚,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猜你喜欢: 1. 大学思想政治与法律道德心得体会 2. 学习道德与法律的心得范文 3. 道德与法律的格言 法律与道德的名言名句 4. 法律与道德为主题的论文范文 5. 浅谈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思修论文 6. 法律与道德为主题的论文

道德与法治教学反思论文

思品课教学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需要每位教师坚持不懈,勇于创新,在课程改革的春风吹拂下,我们教师都要抓住时机,为 教育 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2021初中思想品德教学 反思 ,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2021初中思想品德教学反思篇一

从事九年级思品教学多年,感慨颇多,,酸甜苦辣皆俱全.思想品德课是老师在塑造学生美好的心灵;特别是在初中阶段,上思想品德课的老师要教育、启发、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学会适应社会等等方面,为此,就要求老师必须具备较高而灵活的教育教学技巧。思想品德课如何激发学生学习品德课的兴趣、使教学内容与学生生活实际结合达到教学目的。反思以往,很有必要,为此浅谈点滴体会。

一.政治老师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一直有这种说话法:“不会教书的教政治”,这就造成一些地方一些人对思品课的另眼相看,但是我认为,上思品课入门容易,但是要上好,上精,能让学生沉着参加中考,并且自己的课堂魅力能征服学生就是一件难事。“打铁先要自身硬”,实施素质教育,首先要提高老师的自身素质,老师的素质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自身的专业知识要扎实,更新,业务能力要提高;二是老师的言行修养、道德觉悟要提高。这是素质教育的基础,也是推行素质教育的先决条件。

二、发挥课堂教学主 渠道 作用,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初中思想品德素质教育的主渠道仍然是课堂教学。使学生较好地掌握课本的基础理论知识,必须坚持老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教学原则,改进教法,创设良好的课堂教学环境,才能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在教学中,运用“读、议、讲、测”是课堂教学最有效的 教学 方法 。我时时问学生学习情况,针对学生中存在的问题,加以引导。帮助她们解决学习生活中的难题,成为她们的良师益友。课堂上我鼓励学生大胆表现自己。

三、利用好社会大课堂,与 社会实践 相结合。

理论联系实际,小课堂与社会大课堂结合,是初中政治课推行素质教育重要途径。其主要方式是走出去和请进来。同时结合实际,在第二课堂活动中举行时事演讲, 辩论 赛、政治小论文。这样,使学习生动活泼,在思想品德课所学的知识得到检验,得到升华,从而激发学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追求欲望和创新精神,有效地提高学生思想品德的理论素质和思想道德觉悟水平,获得良好的效果。

四、营造民主、平等、和谐师生氛围是搞好教学工作的前提

我们教师要学会把所讲的一套自己能首先做好,并且从心底尊重、理解学生,不断研究、观察了解学生,让他们知道自己非常关注他们,平等对待他们,把民主观念用在班级管理上面。回忆我的过去教学工作,反思带来的快乐我感受颇深,如今尝到了甜头。“亲其师,信其道”。受学生欢迎和喜爱的老师,往往对学生产生一种亲和力,对学生的教育事半功倍。快乐老师就是教育教学的快乐,就有学生学习生活的快乐。这就是新型师生关系要求做到的,尽管做得还不好,还需不断学习新的教学、教育理念,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

2021初中思想品德教学反思篇二

一学期转眼即逝,反思过去,有许多的感慨,酸甜苦辣皆俱全.思想政治课是老师在塑造学生美好的心灵;特别是在初中阶段,上思想政治课的老师要教育、启发、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为此,就要求老师必须具备较高而灵活的教育教学技巧。思想政治课如何激发学生学习品德课的兴趣、使教学内容与学生生活实际结合达到教学目的。反思以往,很有必要,为此浅谈点滴体会。

一、政治老师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打铁先要自身硬”,实施素质教育,首先要提高老师的自身素质,老师的素质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自身的专业知识要扎实,更新,业务能力要提高;二是老师的言行修养、道德觉悟要提高。这是素质教育的基础,也是推行素质教育的先决条件。

二、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初中思想政治素质教育的主渠道仍然是课堂教学。使学生较好地掌握课本的基础理论知识,必须坚持老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教学原则,改进教法,创设良好的课堂教学环境,才能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在教学中,运用“读、议、讲、测”是课堂教学最有效的教学方法。我时时问学生学习情况,针对学生中存在的问题,加以引导。帮助她们解决学习生活中的难题,成为她们的良师益友。课堂上我鼓励学生大胆表现自己。

三、利用好社会大课堂,与社会实践相结合。

理论联系实际,小课堂与社会大课堂结合,是初中政治课推行素质教育重要途径。其主要方式是走出去和请进来。同时结合实际,在第二课堂活动中举行时事演讲,辩论赛、政治小论文。这样,使学习生动活泼,在思想政治课所学的知识得到检验,得到升华,从而激发学生对社会主义建设理论追求欲望和创新精神,有效地提高学生政治学科的理论素质和思想道德觉悟水平,获得良好的效果。

反思带来的快乐我感受颇深,如今尝到了甜头。“亲其师,信其道”。受学生欢迎和喜爱的老师,往往对学生产生一种亲和力,对学生的教育事半功倍。快乐老师就是教育教学的快乐,就有学生学习生活的快乐。这就是新型师生关系要求做到的,尽管做得还不好,还需不断学习新的教学、教育理念,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

2021初中思想品德教学反思篇三

我从事初中思品课教学工作接近十年。回顾教学经历,有苦也有乐。现结合自己工作实际进行反思,回味成功与不足。

一、依据教材,传授知识

在课堂教学过程中,能依据教材,精心设计问题,创设情境,积极调动学生的学习热情,激发他们主动提问,有重点的解决所遇到的问题和疑难,达到教学相长的效果。我做到:1、深刻把握教材,依据课本设计问题;2、密切联系实际,认真分析解决。教师既联系学生的学习、生活实际,又培养学生学会提问、学会分析、学会解决问题的能力;3、教师注意从小处着手,从大处着眼,把学生学习、生活的“小环境”与社会的“大环境”结合起来,使学生能够客观看待社会生活中的各种现象,分析原因,探求解决途径和办法,拥有正确的情感态度、人生观、价值观。

二、理解掌握,及时复习训练。

教师将课本读薄,深刻把握课本,把课本放入教学的“大环境”——时代背景和“小环境”——教学背景中,把课本读厚,赋予课本以丰富的内涵,让学生充分理解、掌握,获取知识和技能。课堂上,我做到了:1、深入浅出,引经据典,问题互动,让学生充分理解课本;2、不失时机,创设情境,提出问题,让学生根据自己的学习、生活实践,理解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内化教学内容,深刻领会课本,读懂课本;3、及时提供时间、空间,趁热打铁,让学生尽快记忆、理解,将课本纳入心中;4、展示一定数量、质量上乘的练习题,与新课标接轨,与中考衔接,限定时间要求学生独立完成。

教师千差万别,学生参差不齐。在日常的课堂教学过程中,还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学习“自主、互动”六步教学法,学习优秀教师的先进 经验 ,用先进的教学手段武装自己,更新教育教学观念,跟上新课改的发展要求,以先进的理念引领自我、完善自我、发展自我。教学要因教师的个性、能力而异,不能搞“一刀切”,千课一律;

第二、教学要因学生的整体素质而异,不同程度的学生要因材施教,因人而教,既能使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又能使层次不一的学生不同程度上得到发展,对每个学生进行自信教育、感恩教育;相信每个学生都能学好中学思品课;鼓励每个差生认识自我、战胜自我、超越自我。

第三、教学要因教学的环境而异。不同地方的教学环境都不一样,我们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教学条件和手段,因地制宜,选择合适的教学资源进行教学,努力提高教学成绩,实现好的教学效果。

第四、注重过程管理,提高课堂效益,做到堂堂清。每堂课要扎实、高效。做到知识、能力的全面提高;及时“温故”适时“知新”防止遗忘,做实做细复习工作,建立学习备忘录,全程监控,努力不让一个学生掉队!

第五、坚持以人为本,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突出人文关怀,发挥思想品德课的优势,提升学生思想品德、人格魅力,为学好 其它 学科打好思想基础,做好思想支持!

总之,思品课教学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需要每位教师坚持不懈,勇于创新,在课程改革的春风吹拂下,我们教师都要抓住时机,为教育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作为一名到岗不久的老师,我们的任务之一就是教学,通过教学反思可以有效提升自己的教学能力,教学反思应该怎么写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道德与法治教学反思,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在本节课中,学生们学会了很多的知识,他们知道了上课的基本要求,学会了规范自己的言行,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在课堂中,我采用了小组交流的方式,学生们可以互相启发、共同提高。孩子们的思维很活跃,能从多角度去思考问题,他们的学习效率很高。

我采用了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激发了学生们的学习兴趣,他们发言很积极,课堂气氛特别活跃。

我充分发挥了学生们的主体地位,把学习的时间还给了学生,让孩子们成为了学习活动的主人。他们学习得特别积极主动,能自觉地参与到学习活动之中,孩子们的学习效率很高。

我很善于评价学生,帮助他们建立了学习的自信心,使孩子们找到了自身的价值,尝试到了成功的喜悦,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不足:

1. 有个别学生发言不积极。

2. 学生们的学习兴趣有待于提高。

改进措施:

1. 应多提问学生,要多表扬鼓励学生。

2. 教师要做好课堂评价,争取让学生们成为学习的主人。

在刚结束的初一期中质量检测中发现学生较多问题,为此,周五对初一学生又做了一次单元检测,希望在检测中逐步纠正学生学习中存在的问题,逐步提高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但是问题依旧。当然这必然是个长期的过程,也将是合力教育才可能使之改变的过程。

今年改版的《道德与法治》对初一学生来讲,引导其正确的价值观仍然是教学之重。部分心理品质常识内容进行了重组,教材的行文、插图等较适合学生的心理特点。无疑,改版后的新教材更活泼、更适合。但是,在实际教学中我们也发现初一新生在由小学向初中过渡过程中,有这样那样的不适应,在《道德与法治》的学习过程中主要有以下突出问题:

1、阅读能力普遍较差,有兴趣而解读能力不强;

2、较多孩子缺少基本的问题意识,分不清“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做”这三个基本问题。

在当前全民阅读的大环境下,如何发挥信息技术的优势来促进学生的阅读,是学校、家庭乃至社会需要进一步着力解决的问题,在孩子们陶醉于喧嚣的网络游戏等环境的同时如何让孩子们更多地思考,更多地参与实践,回到现实学习、生活中来,也是我们每个教育工作者需要进一步努力和改进的。

《买东西的学问》是20xx年部编版义务教育教科书四年级下册第二单元的课程。

本节课需要让学生准备包装袋,但是个别学生理解为塑料袋,预设到学生可能回拿错,进而教师自备很多包装袋,因为个人局限,课堂中只以离学生生活最近的购买食品、蔬菜水果和学习用具三个方面来跟学生共同探讨买东西的点滴学问,还有更多的买东西的学问需要同学们去生活中发现积累。由于此方面知识的广博,课堂时间却有限,所以不少涵盖的知识无法尽情展开学习。学生的课前调查活动也没有时间充分交流,造成些许遗憾。学生对于网购的经验不足,只能找本宣读,不能感同身受,只能让学生先记住网购贴士注意事项,等到真正网购时再回顾注意事项的重要性,但是作用力较低。

本课中涵盖内容较多,本课可分为四课时开展教学活动,这样就可以跟同学们尽情探讨影响商品价格的诸多原因,比如讨价还价、产品质量本身对价格的影响、品牌对商品价格的影响力,批发和零售同种商品价格的差异等等,进一步帮助学生掌握更多巧花钱的技巧,树立不追求名牌,不盲目攀比,注重物美价廉的正确的消费观。

今天,我讲授了《该请谁来帮帮我》一课,学生们发言很积极,课堂气氛特别活跃。他们学会了很多的知识,孩子们体验到了校园生活的安全、快乐、温暖。

在教学中,我采用了讨论的方法,学生们可以互相启发、共同提高。孩子们的思维很活跃,能从多角度去思考问题,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我运用了表演的方式,学生们学习得特别积极主动,他们能主动地参与到学习活动之中。

在课堂中,我运用了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如:画一画、议一议、说一说等,学生们的学习积极性很高,能主动地参与到学习活动之中,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不足:

1.学生们在学习上比较被动,没有主动地参与到学习活动之中;

2.教师没有做好课堂评价。

改进措施:

1.我们要激发学生们的学习兴趣,应多关注学生,让他们多尝试一些成功的喜悦,使孩子们成为学习活动的主人;

2.教师要多表扬鼓励学生,应多发现学生的闪光点。

在教学中,我们要充分发挥学生们的主体地位,应把学习的时间还给学生。

八年级学生,初步具备了一些成人观念,在感性的同时更加理性。本节课我们采用更加直观的典型案例,更吸引学生,增强了课堂教学的趣味性。本节课我们通过案例、图片,吸引了学生的注意力,形象的同时更具备知识性。让学生了解了违法行为及其种类,知道了身边的一些行政违法行为和民事违法行为,懂得了违法无小事,要警惕身边的违法行为,增强守法观念,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

本节课学习法不可违,在了解违法行为种类的基础上重点认识身边的行政违法行为和民事违法行为,法律名词较多,通过作比较、分析案例等方式进行区分,有助于学生理解。可以在学习本课前要求学生查阅相关的法律条文,为了解各类违法行为的表现作好铺垫。教学设计贴近学生生活,选取学生易于理解和接受的案例和情境为背景,设置问题能够调动学生思考和探究的欲望,均有利于调动学生参与课堂学习的积极性。在教学中,直接呈现给学生关于违法犯罪的特点和运用法律的时机,未免有些生硬,应尝试更易于学生接受的方式。以后教学应该多了解学生,提前研究透学生心理,以取得更好的教学效果。

在小学教育中开展《道德与法治》教育,不仅可以提升学生的感受与体会,同时也可以帮助学生掌握好周边情况。虽然这一阶段学生在生活经验与阅历等方面存在着一定的不足,但是通过在课堂教学中开展道德与法治教育,可以帮助学生掌握好这一内容,同时也可以丰富学生的生活阅历。

一、保证理论知识上的生活化

随着新课改的不断发展,《道德与法治》教育也开始注重从学生已有的知识经验上来进行。因此,在教学中教师就要做好课堂的讲述工作,主动将理论知识与生活结合在一起,保证教育的生活化。在开展课堂教学以前,教师也要及时进行备课工作,从这一阶段学生的生活阅历等方面出发,保证教育的针对性,并从学生的视角入手,注重开展体验教学,减少说教教育。可以说只有真正将生活知识与教材结合在一起,才能培养好学生的综合能力,同时也可以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提升教育的质量。如学生在学习《我是小学生啦》这一知识时,教师就可以从教学的实际情况入手,综合好学生的学习需求,在此基础上来开展引导工作,组织学生进行相应的活动[1]。

二、及时更新教育理念,帮助学生实现有效学习的目标

对于教学工作者来说,要清楚认识到帮助学生学会学习要高于传授知识。只有让学生掌握好学习的方法,才能及时更新教师的教育理念,促使学生主动进入到学习中去。因此,在小学道德与法治教育中,教师就要清楚认识到帮助学生掌握理论知识的重要性,以此来为提升学生的综合素养奠定基础,帮助学生掌握好学习的方法与技巧,从而形成良好的思维。在小学道德与法治课堂中,教师也要及时更新教育观念,给学生准备出充足的学习时间,将学生从被动的学习局面中解放出来。但是也应当要明确的是,在小学中开展道德与法治教育是存在着一定难度的,但是只有让学生可以理解好这一知识点,才能更好地对知识进行总结,同时也可以实现理想的教育目标[2]。

三、优化教学方法

想要提升小学道德与法治教育的效果,实现教育传播的目标,在教学中教师就要综合分析好这一阶段学生的特点,主动对现有的教学方法进行创新,实现对教育的优化与完善,从而激发出学生的学习欲望。对于小学生来说,在学习中进行知识的积累是极为重要的,只有让学生可以积极参与到学习中去,才能产生出主动探究的欲望,才能不断产生出学习的兴趣与新鲜感,才能提升学生的学习能力与操作能力。在这一背景下,教学留白被提了出来,并成为了一种比较有效的教育方法之一。在这种教学模式下,教师不再过多的向学生讲述知识,而是在教学中给学生充足的思考实践,以此来促使学生主动对知识进行深入性的探究,从而培养好学生的探究能力,实现学以致用的`目标。在小学道德与法治教育中运用这种教学设计方法,也可以有效提升课堂教学的质量,帮助学生在思考问题的同时发挥出自身的想象力,从传统的思维模式中解放出来,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找出科学的答案,提升自身的实践与探索能力。

四、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创建出和谐的学习氛围

就现代化的教育理念来说,要注重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所以在教学中教师就要明确学生的地位与重要性,真正凸显出学生的主体性,提升学生的情感体验,从而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人生观、世界观与价值观。因此,教师就要及时更新自身的思想理念,正确认识到自身的主导位置,建立出良好的师生关系,加强自身与学生之间的交流效果或是可以借助角色互换等方法来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其次,在教学中就要保证教学进度与方向上的合理性,在课堂中也要掌握好学生的学习动态与方法,采取科学有效的教学方法来为学生营造出良好的学习氛围,当学生的学习兴趣不足时,教师就要及时分析中其中存在的原因,分析好学生的表现,同时还要摆正自身的位置,为学生营造出浓郁的课堂氛围,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在新课改的发展下,道德与法治教育也要主动进行调整,构建出合理化的教学模式,更新教学思想,在分析学生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来制定出有针对性的教学对策,实现对教学环节上的优化与创新,提升课堂教学的质量,满足学生的发展需求。最后,在教学中教师还要主动对教学内容与目标等进行分析,及时更新自身的思想与认识,研究出能够影响学生学习效果的因素,从而做好教学准备与设计工作,提升课堂教学的质量,满足学生的全面发展需求。

五、激发出学生的学习兴趣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学生只有对学习内容产生出兴趣后,才能主动进入到学习中去。且针对这一阶段的学生来说,如果教师采取说教方法是难以达到理想的教育目标的。因此,在教学中教师就要从提升学生学习兴趣的角度上入手,为学生创建出可以行互动游戏的平台,同时还要综合利用好现代化的教学手段,以此来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如学生在学习冬天类知识的过程中,教师就可以借助课前作业的形式来引导学生学习,同时还可以鼓励学生将自己在户外活动中的照片分享出来。其次,就是要向其他同学讲述自己的经历,以此来提高学生的认同感。最后教师就可以借助多媒体等来为学生展示出我国的地域,通过为学生展示出不同地区中的冬季景色,以此来激发出学生的学习欲望,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在开展小学道德与法治教育的过程中,教师就要从培养学生学习欲望的角度上出发,为学生制定出有针对性的教育目标,同时还要营造出良好的学习氛围,以此来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使学生主动参与到学习中去,提高学习的效果,实现学习的目标。

在本节课中,学生们学会了很多的知识,他们理解了风在生活中的作用,学会了在极端天气中保护自己,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在课堂中,我采用了表演的方式,学生们很喜欢这种方式,在表演中,学生们进一步理解了所学内容,他们的学习效率很高。

我很善于评价学生,激发了孩子们的学习兴趣,他们增强了自信心,找到了自身的价值,尝试到了成功的喜悦。

不足:

1. 有个别学生在学习上不够主动。

2. 学生们的知识不够丰富。

改进措施:

1. 我们应多关注学困生,要多提问他们。

2. 教师要让学生们多看书,应开阔他们的视野。

《少年有梦》这节课,有许多值得反思的地方。

对七年级的学生来说,学生刚进入中学,处于适应期,对生活充满期待,梦想符合学生这个心理阶段的特点,也符合他们的心理需要。但学生的新期待是不清新的.首先切入点要找准。教育目标不宜放得过高,选择的材料要切近学生的生活,通过一些学生熟悉的名人或伟人的事迹。让学生感受梦想的力量,树立积极向上的人生目标。其次,多媒体教学激发孩学生的学习兴趣。基于以上两点,我把本节课的切入点,放在让学生感受梦想的力量,树立积极向上的人生目标,本节课从材料,图片,紧紧围绕感受梦想的力量,树立积极向上的人生目标,体会个人梦想与时代脉搏及中国梦之间的关系增强社会责任感。

1、 教学内容要吸引学生,激发学生兴趣。通过播放音乐《怒放的生命》,让学生轻松、愉快的气氛中进入教学情景。

2、本节学生活动较多,突出了学生的主体地位。

3、本节课上,由于时间原因,学生说的时间短,谈得不透。

一、以视觉领先、以兴趣入手

“课间十分钟”这一课,在开始导入的部分,我原来以“宁静的校园太安静了”导入,效果不太理想,后来我以“时光倒流”的游戏领先、以兴趣入手。在教室里模拟课间活动场景,视觉中感受体验欢快情绪;在看其他同学课间活动时,正符合了学生的兴趣,他们迫不及待的想做自己喜欢的课间活动内容,从学生的表情中,可以真实的感受到他们是多么的喜欢课间十分钟。

二、精讲精示范,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

在指导学生观察“投沙包”这一动作时,我引导学生思考:投沙包的活动在什么地方进行?投沙包队员们怎样投沙包?围观的同学情绪怎样?学生们通过想象思考,找有关的图片,教师提问,直到学生对这一动作的特点已经了解掌握。进而我引导学生想想还有哪些课间活动的思路:先想在什么地方做什么?再想怎样活动,如何在画面中表现场上的观众。让学生体会创作就是围绕一个活动、按审美法则把活动内容表现具体的创作方法。

三、用多媒体来辅助提高教学效果,

用多媒体来辅助提高教学效果,激发学生乐学的精神状态。在这节课中我用简单的画面帮助学生学习,虽不花哨,但非常实用,目的达到。学生在这过程中提高了学习的兴趣,从而加深了记忆。

总之,在这堂课的教学中我注重学生地主体发展,培养学生主动学习,建立了一种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在表演中让学生自己去做,并适时地加以指导,只要他们能做、想做,使他们乐中学,学中乐。

本课是人教版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册第二单元《理解权利义务》第三课《公民权利》第二框题《公民基本权利》的内容,我上完这节课后仔细反思,总结如下:

一、本节课的成功之处:

1、本节课主要应用视频导入教学法,在创设情境、步入情境、回归情境等活动中感知、分析、讨论、互动、交流,学生自主探究,教师引导生成新知。

2、这节课我在创设情境方面,我没有采用普通的阅读材料或者事例阐述等模式,而是改用了“漫画式”、“对话式”,这样相比较材料文字会更加有视觉上的冲击力,更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3、课堂上不拘束的让学生大胆地说,以实际的课堂效果让学生感受现代新型的师生关系,从而有利于今后和学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

4、课堂以学生讨论为主,孩子们激情洋溢,积极性高,整个教学高潮迭起,学生参与度高。

5、作业的布置采用分层布置作业,有利于因材施教。

二、改进和不足:

1、我对教材的整个把控上可能不够灵活,没有太大的突破。

2、可能是因为有老师和校领导在底下听课,学生放的不是很开,我需要再努力调节学生的情绪。

3、在课堂流程中时间的把握还是不够合理,时紧时慢,课堂对学生发言的广度还是不够。

今年是我教授新教材完整教完一轮的一年,也是孩子们经过三年道德与法治学习检验自我的一年,这一年有太多的收获和想法,暂且整理如下:

一、关于提升学生素养的一些思考

1、加强学生基础知识及备中考范围的广度,注重勤奋及理解技能、基本方法和综合运用能力的提升,改变以往道德与法治只要理解就能打高分的理念。

2、严格依据课程标准和教材,让学生掌握考点,将这些知识点均回归到教材。

3、从死记硬背,着重考查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分析、归纳、概括、及识记能力。

4、注重从学生的生活实际出发,考查学生理论联系实际以及对所学知识的运用能力。

二、关于学生存在问题的一点思考

1、学生回答问题不能结合材料,不能按照题目的要求答题。理解意思能表达出来但是没有按照题目运用标准的语句要求去结合材料来谈。

2、基础知识不扎实,一些基本知识点不过关,没有认真地熟读教材,基本概念不清。

3、答题不够规范,语言表达不明确,条理不清。

三、关于今后努力方向的一点思考

1、引导学生关注时事,特别是一些重点、热点时事。关注自己成长中的一些问题,要能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实际中去。

2、抓实、抓牢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教学:对于书本上的重要知识点要分单元进行过关检查,培养学生的政治学科能力。

3、加大力度对所学知识的识记于跟踪。

4、把握好每一堂课的教学质量,重视作业反馈,了解学生平时的学习情况,及时做好查漏补缺工作。

在起初备课时,介于本课知识点难度较低,因此更多的把重点放在小组讨论环节,但在巡视指导的时候我发现学生讨论问题有些根据问题找答案的习惯,有一部分学生完成了题目就暂停了讨论,认为自己的学习已经完成,因此对“答案”的理解不够,只流于表面,没有达到预想的教学效果。于是我在师生讨论,教师点拨环节我提出了更加细致的问题让学生们自由发言,并绘制了关系图来帮助学生进一步理解知识点。根据作业以及笔记情况这一问题也有所改善。

经过这一课的教学使我意识到一个问题,教师在备课、教学的时候始终要保持一种谦虚的态度。可能你的专业知识过硬,吃透了教材,课堂调控能力也非常出色。但在教学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总有意料之外的情况,学习的主体始终是学生,教师在教学时要根据班级学生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教学,使用合适的教学方法进行教学,这样才能达到较好的教学效果,避免了“凭经验”可能出现的问题。

在道德与法治的课堂里给孩子什么样的内容,要塑造怎么样的一个群体?这是我们必须回答的问题。首先,呼应了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布局。众所周知,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就必须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实现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其次,我们面对的是一个群体。这个群体中,既有孩子通过教成为社会精英,国之栋梁,也有很多孩子极有可能成为社会昔通一员,那么我们教材的编排是否都有兼顾?新改 编的材注意了这一点。教育的核心不是传授知识,而是培养人的健康人格。教育孩子从小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信观,有一定的法律意识,显而易见,义务教言 教材把“品德与生活”、“思想品德”教材统一更名为“道德与法治”,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众所周之,课重教学依然是教育活动的基本构成部分,也是实施学校教育的基本途径。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与学生积极互动、共同发展,要处理好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的关系,注重培养字生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引导学生质疑、调查、探究,在实践中学习,促进学生在教师引导下主动地、富有个性的学习。老师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关注个体差异,满足不同学生的需要,创设能引导学生主动参与的教育环节,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掌握和运用知识的态度和能力,使每个学生都能得到充分的发展。

品德与社会是一门以学生社会生活为基础,促进学生良好品德形成和社会性发展的综合课程。它强调学习活动的实践性,要求通过体验、探究、解决问题等多种学习方式实施课程。

为了更好的达到课程目标,突出本学科的特色,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式,我主要是以调查、讨论、体验等方式来设计和实施整个教学过程。

开课伊始,我以学生的生活为基础,以学生熟悉的洗发水推荐为载体展开活动,培养了是非辨别能力,再分别从卖中的道德和买中的道德来引导学生学习和体会,让同学们在对买卖中的不道德、不文明的行为有了感受后,讨论做文明买卖者的做法,并设计宣传方法让更多的人文明买卖,使学生由感性向理性思维延伸。

在学习方式上,体现自主探究、自主建构与积极引导的有机结合,教学中我通过设置一些能够激发学生探究的话题,如商家的不道德行为,在超市中顾客的不道德行为等,为学生留下了较大的空间,让他们去调查和研究,学习过程主要是讨论、分析、交流、表达和合作的过程。这过程促使学生主动地感受、体验和领悟,促使他们与人、与社会、与环境产生互动,形成对道德观念的认识、理解和内化。

通过教学实践,我深切感受到:如果将商家请进课堂,让“顾客”与商家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将会使学生感受更深、收益更大。

新课程要求我们教师将课程作为一个开放的动态体系,将学生在课堂中的表现和需求作为调整教学活动的基本依据,所以教学的全过程是动态发展,适时变化的。这就要求我们教师在教学实践中要不断提高教学调控能力,要学会捕捉随机生成的教学信息。我觉得我自己在这一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

听了林老师的这节课,我认为这堂课体现了新课标的精神,以新的教学理念贯穿始终,具体有以下几方面的特色:

一、突出现实性、实践性

我充分关注学生的兴趣和直接经验,并以此为基础实现对传统学科知识与逻辑体系的超越,努力构建一个更贴近学生,真实世界的创新课程领域。这些体现在以下环节:再现购物场景,去商场体验等活动,很自然的就与生活联系了起来。让学生亲自参与进去,亲自尝试,培养学生的能力。

二、回归生活创设情境,拓展思维

“品德与社会”教材的内容实际上就是生活的缩影,为了准确地把握了这一特点,把教材内容还原于生活,通过表演生活情境,把家庭、社会生活动态地模拟到课堂。如在快乐购物环节,我创设了购买打折牛奶、讨价还价、批发购物几个情境,将教材与学生生活融为一体,给了学生合理的适当的自由度,充分发挥了学生的主体作用,变学生的被动接受为主动参与,在发展学生全面素质的同时有效地发挥了学生的个性特长,让学生在形象中强化感知,启迪思维,悟出购物的小经验、小窍门,掌握选购商品的方法。发现过期产品这个情境则增强学生在消费时的自我保护意识。

三、让学生真正成为学习活动的主人

学习方式体现活动性。如:调查表的填写是学生在课下进行的活动,课堂上有学生的交流活动、展示活动、亲自参与实践的活动等,以活动为主要的教学方式,大大提高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同时因为这些活动,全是学生自己亲自动手参与,在这一过程中,不仅培养了学生合作交流的能力,实践能力,真正体现到了以学生为本的特色,让学生真正成为课堂的主人。

总之,在活动中,学生自己参与,自主选择,自主体会,自主发展,愉快地去感受,去思考,去认识,学生真正地成为课堂的主人!

作为一名教师,不仅仅需要努力地工作,更需要用心参加素质 教育 的实践,不断地学习,不断的更新教育理念,不断的提高自己。接下来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七年级关于政治教学的 反思 总结 ,希望大家喜欢!

初中政治教学反思篇一

从事了多年的初中政治教学工作,教学反思有助于教师改善 教学 方法 ,提高教学效果。当学生在学习遇到困难时,针对不一样的学生,教师应采取什么样的方式予以帮忙,并能收到实效。同时自我在教育教学中的行为究竟可能会给学生带来什么样的影响。透过不断的教学反思,我认为应对此刻的学生,教师需要投入和付出的不仅仅仅是时光、精力和脑力,还有感情也就是教师的关爱。关爱学生是和尊重学生、信任学生连在一齐的。学生需要老师的抚慰鼓励,盼望老师的理解,同时更害怕受到来自老师的伤害。所以和学生相处,务必用真心去接纳学生,用真情去投入,并且对象是全体学生,我相信扎实的基本功、高尚的敬业精神,加上教师自身的人格魅力,那么这样的教师必须会被学生所承认,必须会受学生爱戴。这必须是每一位教师孜孜不倦所追求的。前途是光明的,但过程中需要进行不断反思,并且在反

思中逐步成长并走向成熟。

美国学者波斯纳曾提出过这样一个公式:教师的成长= 经验 +反思。试想一下,如果一个教师仅仅满足于获得经验而不对经验进行深入的思考总结,那么即使具有20年的教学经验,也许只是一年工作的20次重复。因此,作为教师务必着眼于自我教学行为的改善,透过自我对教育教学活动的自我反省,来到达或提高自我的教育教学效能。在从教的时光中我一向严格要求自我,一向在进行教学反思,以求促进自我的教育教学工作。

有人说:“课堂教学是`一门遗憾的艺术”,再好的教学总有它不足的地方,总有须待进一步改善、进一步优化的地方。因此在课堂教学中,我们“不追求平平淡淡的完美,而追求有突破性的遗憾”就是这个道理。平时在教案书写中,除了贴合学校要求外,我力求构成自我的特色。每份教过的教案,我都会认真的回顾并进行诊断,开出教与学的“病历”,并且对这些“病理”进行分析、交流,最后发现并提出解决这些教学“病理”的“处方”。学校远程教育培训也为广大教师带给了一个学习提高的平台,透过学习既提高了理论水平又获得了一些具体的教学指导。“他山之石,能够攻玉”,平时我还十分珍惜并利用进修等 渠道 观摩其他教师的课,并争取与他们进行对话交流,学习他们的教学思想,分析他们是怎样组织课堂教学的,他们为什么要这样组织课堂教学。同时与自我的课进行比较。透过这样的反思分析,从名家名师的教学艺术中得到启发,得到教益。

时代呼唤教育创新。传统的政治课堂存在许多弊端,如:教师讲授多,学生思考少;师生一问一答多,学生探讨研究少;教师启动问题多,学生启动问题少;强求一致多,发展个性少等等。这些倾向妨害和限制了学生与生俱来的个性和潜能,不利于创新人才的培养。作为教师,就应充分地正视和严肃地对待这一问题,要在课堂教学中突出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从每一节课做起,要敢于在师生关系的改善、教学资料的处理、教学设计的研究、教学策略的运用等方面“另辟蹊径”、“独出心裁”,让课堂教学活起来。

初中政治教学反思篇二

学期 教学 工作总结 (一):

在过去的一年里,在校园领导的指导、关心培养下,在同事的支持帮忙、密切配合下,我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学习,对工作精益求精,较为圆满地完成了自己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为今后的工作和学习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现将工作学习状况反思总结

一、工作态度和工作用心性。

在上个学期中,我围绕校园工作的总体目标,按照教导处、教科研室的具体布置和要求,以用心的态度开展各项工作。当校利益和自身利益相矛盾时,自觉以校园利益为重。协助校园共同发展。

二、构建 高效课堂 的 措施

对于构建高效课堂,上学期我从优化教学环节、发展学生潜力、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三个方面做出了必须的努力。主要是注重学生自身知识的构建,加强对学生 学习方法 的指导。强化基础。强化应用意识,。不仅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且要发展学生多方面的潜能。在教学过程中,我们努力帮忙学生建立自信,激发其内在的学习动力。

三、教研工作的完成状况

加强业务理论学习、利用网络资源储备知识,增加自已的知识内存量。开设教学博客,注重教学反思,用先进的理论教学,用现代信息技术武装自已。以写教学日志的形式及时总结教学经验,提升教学水平。认真准备校内公开课,尽量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教学研讨活动。认真学习有关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学教学改革(包括教材、教法、课本体系、考试资料、形式等)的一系列文件、 文章 等,认清形势,转变观念,自觉投身于教学改革之中。在业务水平、教课水平上有了必须的提高。其中撰写的五篇教育教学论文获奖。

四、教学常规工作

认真搞好备课,个性是群众备课。教学中,备课是一个必不可少,十分重要的环节,既要备教材、备学生,又要备教法。备课充分,能调动学生的用心性,上课效果就好。教学时针对不同状况,在授课时采取了不同的方法。效果就比较理想。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根本出路在于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在教学中,我根据学生实际,准确地确定教学的目标,适度地提高了教学起点和难度。要坚持贯彻启发式教学的原则,坚持以学生为主体,以潜力训练为主线,不断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培养学生的应用意识、创新意识和实践潜力教学中,备课是一个必不可少,十分重要的环节,备学生,又要备教法。备课不充分或者备得不好,会严重影响课堂气氛和用心性,备课充分,能调动学生的用心性,上课效果就好。但同时又要有驾驭课堂的潜力,因为学生在课堂上的一举一动都会直接影响课堂教学。因此上课必须要设法令学生投入,不让其分心,这就很讲究方法了。上课资料丰富,现实。教态自然,讲课生动,难易适中照顾全部,就自然能够吸引住学生。所以,老师每一天都要有充足的精神,让学生感受到一种自然气氛。这样,授课就事半功倍。当学生在课堂上无心向学,违反纪律时,我的情绪就受到影响,并且把这带到教学中,让原本正常

的讲课受到冲击,发挥不到应有的水平,以致影响教学效果。我以后务必努力克服,研究方法,采取有利方法解决当中困难。

五、总结过去,瞻望未来,我在领导和同事们的帮忙和支持下取得了必须的成绩,但我深知自己还存在一些缺点和不足,比如:工作标准不高,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缺乏敢作敢为、敢为人先的意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努力做到戒骄戒躁,坚定政治信念,加强理论学习,积累经验教训,不断调整自己的 思维方式 和工作方法,在实践中磨练自己,力争把工作做的更好。

初中政治教学反思篇三

这学期本人担任七年级二、七、八班道德与法治课的教学工作。教学过程中本人努力尽快适应新时期教学工作的要求,从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勤勤恳恳,使教学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立足现在,放眼未来,为使今后的工作取得更大的进步,现对本学期教育教学工作作如下总结:

一、深入钻研教材,认真备课,精心选择教法

备好课是上好课的前提和保证。在新课改教材面前仍然是新手,故在课前做到认真备课,多方面去搜集与教学相关的资料。我根据教材内容及学生的实际,设计课堂教学,拟定采用的教学方法。在深入钻研教材和了解学生的基础上,认真写出了切实可行的学案,使每一节课都能做到“有备而上”。通过培养学生学习思想品德的兴趣,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达到愉快教学的目的,在教学中注重学生活动,课堂气氛活跃,教学效果良好。

二、精心组织课堂教学,提高教学质量

上好课是提高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课堂教学中我尽量做到讲解清晰化、条理化;课堂语言力求准确化、情感化和生动化;教学思路做到线索清晰、层次分明。在课堂上特别注意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加强师生交流,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体作用,让学生学得容易,学得轻松,学得愉快;注意精讲多练,在课堂上老师讲得尽量少些,学生活动尽量多些;同时在每一堂课上都充分考虑不同层次学生的学习需求和学习能力,让各个层次的学生都得到提高。努力实现思想品德课的趣味化。思想品德课与学生实际生活联系紧密,因此我在教学过程中将教学与实际紧密联系,切实解决学生生活学习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使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通过教学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学生在日常行为习惯、思想素质等方面有了较大改变。

三、加强课后辅导,提高教学质量

课后辅导是课堂教学的补充和巩固。耐心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对后进生努力做到从友善开始,比如:多与他们谈心;从赞美着手,善于发现他们的闪光点,及时给予肯定。改变教师角色,努力使自己成为学生的朋友,让他们敢说话,说真话,这样让学生感到你与他是平等的,那么他就能很好的去接受你的观点,从而转变自己的思想,改变自己的行为,从而真正达到思想教育的目的。

四、存在不足与今后打算

(一)个人备课有时针对性不强,特别是在具体的课堂教学中,往往是备好的课不得不进行必要调整。一方面,学生的学习基础相对较弱;另一方面,有的同学比较活跃,上课气氛积极,但中等生,差生占较大多数,尖子生相对较少。因此,讲得太深,没有照顾到整体,在备课时也没有注意到这点。从而使教学效果不理想。

(二)课堂教学纪律把握不够严格;部分学生的 学习态度 不够端正,尚未转化成功。新课程的理念落实得不够到位,传统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成分还比较多。 针对以上不足,提出下列改进措施:

1、加强备课的针对性,努力服务于课堂教学和学生。

2、有意识地强化落实新课程理念,突出学生的主体意识。

3、实质性地开展课题研究,少一点形式,多一点具体的内容。

4、加强课外活动的指导和引导,做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的伙伴。

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我将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工作,不断总结经验,努力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我相信有耕耘总会有收获!

初中政治教学反思篇四

有效教学要求教师在教学中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性,创造性;要求教师要善于给学生时间、给学生问题、给学生悬念、给学生难题、给学生对手、给学生机遇,使学生能成为学习的主人,促进自身的不断发展。这就给我们教师的教学提出了比过去更多更高的要求。作为政治教师,要能达到这个目标,在教学中应当注意三个“不要”。

一、不要讲解太详细

传统的教学是老师把知识点讲得很清楚,很详细,但是,教学效果却又不怎么尽如人意。这是因为从心理学的角度看,老师说得详尽了,学生就没有了思考的时间和空间,学生是用“嘴”在“生吃”知识,而不是用脑把它内化为自己的知识。长此下去,学生的心智便会越来越处于懒散的状态,养成依赖的心理。剥夺了学生思考的权利,挤掉了学生探究的兴趣。相反,如果我们在政治教学中,给学生制造一些内容的悬念或有意的忽略学生感兴趣的部分,反而会使学生去多问几个为什么,激起他们求知的欲望。如:在学习初三《科教兴国》一课时,针对学生的知识层面,我有意识的提醒历代王朝兴盛靠什么,让学生去思考、讨论提出问题,进而得出答案,学生的探究热情比我想像的还要高。

当然,反对老师讲得太多,并不等于说老师就什么都不用讲,任由学生去漫无边际自由发挥了,我们清楚,教学内容有难易之分、主次之别,老师要根据学生已有的生活经验,知识积累程度,思维发展状况,带领学生主攻教材中的重点、难点、疑点、要点,对于学生能自行解决的内容可以点到即止,这样,既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把握了要点、解决了难点,弄清了重点,又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

另外,不要老师在教学中讲得太详细,老师就必须更多地设情境,诱发学生勤于思考。老师要善于经常性,又能恰到好处地置疑设问。设疑为了引趣,学生通过思考、解答、提问,不断培养创新能力;鼓励学生的求异思维,达到理想的学习效果。

二、不要占有课堂的全部时间

教学45分钟,我们既要在这个时间内完成相应的教学任务,又不能置学生于不顾,完全占有了这几十分钟,使课堂成为老师的天下。教育心理学研究表明:中学生最佳思维状态约为20分钟,课堂上随着时间的推移,学生的精神状态会发生变化。所以,思想政治课教学要注意教学时间的控制,老师在讲述一段后,有意识的停顿,布下空白,给学生一段回味、消化、吸收的时间,这样做,避免了政治课的说教、枯燥,又激活了学生的思维,使课堂教学有了效率,有了生气。比如,在学习依法治国的知识时,我发现学生的注意力有了明显的不集中的现象,于是,我马上调整上课的思路,停下新课的讲述,说:依法治国实行这么多年,那么,你都知道那些法律呢?我们分小组来比一比,学生的情绪立即被调动了起来,大家你一言,我一语说得非常热闹,课堂也跟着活跃了起来。

三、不要让电脑、投影屏幕等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全部代替了你的板书

在现代教学手段日益丰富多样的今天,我们看到这样的现象,教师在课堂上“一点到底”,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源源不断地向学生输出各种各样的画面或大量信息,学生眼睛盯着屏幕,嘴里忙着应答,课堂气氛紧张热烈,这种看似热闹的表面背后却是肤浅,这样的老师实际上舍不得给学生回味、体验、感悟的余地和空间,使人看了之后,不免让人觉得有“穿新鞋,走老路,贴标签”的嫌疑。我们知道,咱们中 国画 追求“疏可走马,则疏处不是空虚,一无长物,还得有景;密不透风,还得有立锥之地,切不可使人感到窒息。”何况教育,它面对的是个性迥异的学生。我们认为,现代教育技术手段不可少,它在信息量、视觉效果等方面确实比传统的粉笔和黑板更具有优势,但是,黑板在教师的教学中依然是不可或缺的。其实,富有艺术的板书,它就是教师教学的“浓缩精华”,教学内容的“屏幕”,更像是指引学生掌握知识的“引路牌”,是帮助学生开启思维和想象的“钥匙”。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必须重视板书的设计,力求以最少量的字或符号反映出最深刻的内容。那种无论大小知识点,都要全板抄录的做法不值得提倡,它同样使学生失去了思考的空间,不利激“动”学生。一个好的板书,它应当是含而不露、指而不明、开而不达、引而不发,能让学生在课堂上生发新的问题和疑惑,从而激起学生进一步的联想和思索。

有效教学对教师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素质教育让老师感到压力越来越大。所以,作为政治老师,必须不断适应形势的需要,不断去突破、创新。正如前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的“请你毫不犹豫地在每一节课上尽量留出时间让学生掌握教材吧!这些时间会让你得到百倍的补偿。”讲解吝啬一点,课堂时间大方一点,板书艺术一点,这样,我们的政治课教学才能争得学生的心,赢取学生的爱,提高教学效果。

初中道德与法治教育教学论文

道德是法治的基础,良好的道德教育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素养,完善的法治教育是社会和谐的重要保障。接下来小编为你带来情与法的评判观后感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我院组织全院师生观看《道德与法制》节目,让我深有体会。虽然只看了两个小时,但却从中学到了很多。现在,觉得道德永远都是必须的,人只为人,就在于有道德,没有道德的人就会变成兽。只有道德,人就会变成神。人不能变成兽也变不成神,所以人不能没有道德,也不能只讲道德。真正高尚的道德只是一钟理想境界。这种境界值得追求,也应该追求。再总有求之不得和追之不及的时候,也总有达不到这个境界的人。而且人数也还不少,因此所谓道德高尚,必须提倡,也只能提倡。不能苛求,既然无法苛求每个人都道德高尚。那么,社会和政治,生活中的,不道德行为和犯罪行为。就不能提倡。依靠道德风尚的提倡来消除,只能依靠制度和法律来防范,我们通常说:“反腐倡廉”就是充分意识到廉政要靠道德来提倡,腐-败却只能靠法律来铲除。所以没有亘古不变的永恒道德与法律,今天的社会,代表不同利益的统治集团仍然存在,但是他们代表的阶级利益是根本不同或者是对应的,不听的统制集团各有各的阶级利益,以及与其相适应的道德,法律是意志的具体化,而道德当然属于意志范畴,那么,法律当然反应统治阶级的道德观。当代的大学生应提高对道德与法制的认识,努力成为一个“四有”青年,做一个对社会中一个高素质人才,就要从现在开始,注意加强修养,磨练意志,砥砺品格,培养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与法律素质。听了“道德与法”报告,我对道德与法知识了解多了,感触颇深。在当今社会中,人们难免会遇到法与理、法与情、违背道德的冲突与事件,可人们究竟该何去何从呢?使用违规药品致使众多儿童普患“怪病”,这启示我们要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职业道德;也应该学习职业道德意识和职业活动中的法律意识;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要积极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各项法律,保证少年儿童健康快乐地成长。“毒针”进校园启示我们要珍爱生命。我们作为21世纪的新青年应努力学习和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让“毒针”再次进入校园。我们只有了解法律法规,又了解法律原理原则等,才能更好地领会法律精神,养成法律思维,运用法律武器来思考和处理各种法律问题。看了“幸福生活”这个短片,我想到我们应该自觉维护自身利益,但不得损害他人利益和破坏他人生活。我们身为一名大学生,要充分认识法律规范在人们生活中的作用,正确把握公共生活中的主要法律规范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自觉遵守公共生活中的法律规范,提升自身文明素质,积极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促进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建设。我们要树立并提高公共的法律意识,身体力行,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从自己做起,加强法律修养,才能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与和谐社会建设中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合法公民。我们正处青年,青年时期可塑性大,是人生的起步阶段,是品德养成的关键时期。我们应该注重思想道德修养,努力树立正确世界观、价值观以及法律观,对社会发展将产生长远作用。

道德是由道与德两个并列的词组成。 道是道路、行径、方式。 德是行为的表现。 道与德组合到一起,意义上就发生了变化,就有了道德的新义。 道字变成动词。 德是由道决定的。有道产生的德,演化成了道德。 现在人们把道德的意思着重地表现在德字上。 意思就是,不论你以什么道,只要能产生好的德果,人们都是乐意的。 在学术方面,道就是道,德就是德,是不容混淆的。 在人们的生活当中,可以把道德做为一个德字的意思去应用。 在很多事情上,人们只究其结果不问过程。对方不论采取什么道,表现出来的德是直观的。 所以,大多情况下,道德就是德的意思。

《道德与法》的议论文没问题,我给你推见。

道德与法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均系属于社会价值教育范畴,主导性培育和快速提升青年学生的法律素养,并且还得出结论,比较合适的做法是在不同类别的学校开设不同层次的法制教育课。根据学生所在的学校类别、所学的专电子商务资料库:57,产生报复念头,遂迁怒于人事部门的招考人员,最终导致行凶杀人,教授者,越是民主化和秩序化的社会,该社会场景下的市民对法律的崇尚和需求就越强。这些市民之所以追求法律(规则)至上,首先是他们习惯于信赖法律规则,甚至是从未接受过法律专业教育的政工干部、稳定、明确的社会规范,是一种公共权威,而非人格权威;二是大力推进社会的民主化和法治化进程。勿容置疑,守法仅是法信仰的外在表现形式,守法精神才是法信仰的灵魂、任意性及特权的侵害,频频向我们告示,是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农学系应届毕业生。原来,它是一个国家法治化的关键性要素,不少为“半路出家”。现行的所谓“法律教师”,道德教育重在净化人的内心世界,法制教育重在规范人的外在行为;学习者,树立国家主人翁意识,大学生犯罪大多是因为不懂法,但健康检查不合格,未被录用;从区别上讲、个人与政府及组织之间有一种默契,但不存在法制教育从属于道德教育或道德教育从属于法制教育的问题。所以;更重要的电子商务资料库是他们有条件通过法律规则来保障自身权利实现的最大化和对政府权力控制的具体化。这是因为“法律规则是一种普遍,一是传授给公民法律知识和培育其法律意识乃至法律信仰,使社会在严密的规范化、制度化的良性运动中,形成一种高度稳定有序的秩序和状态:;4%2!法律与道德 所谓法律信仰,作为造化育人的高等学府。 高等学校的法律教师不仅要深谙学校教育规律和青年学生成长规律,而且要具备比较系统的法律学科知识和较高的法律素质,它们既有区别也有联系,从联系上讲,两者的目的同一的,学校的“法制教育”从属于“德育教育”,并没有自身独立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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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道德与法治教学论文周刊
  • 道德与法治课程与教学论文
  • 道德与法治教学论文2000字
  • 道德与法治教学反思论文
  • 初中道德与法治教育教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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