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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维权论文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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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维权论文参考文献

浅谈劳动者权益的保障内容摘要:随着农村大量富余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本就紧张的就业压力更加突显,在这种氛围下,作为弱势群体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每每受到威胁,为了保住工作,他们不得不忍气吞声,做出种种让步。面对劳动者所遭遇的不公正待遇,我们有义务呼吁社会维护劳动者权益,协调劳动关系,为社会的稳定、经济的繁荣昌盛做出贡献。关键词:就业权、报酬权、休息权、安全卫生权、社会保险权、劳动争议问题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在农村大量的富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同时,城镇中新增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也在不断增加,由于我国劳动力供给量过大,而且长期增长,远远超过了就业需求量,劳动就业压力非常大,并会长期存在。在这种形势下劳动者就业方面的弱势地位更加明显,直接使劳动者更加看重劳动机会,也间接导致了在劳动权利受到侵害的情况下劳动者为了“保住工作”而放弃了合法权利的保护,这反而又放任了用人单位的侵权行为,使之有增无减。据统计,80%以上的劳动争议是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利造成的。可见在这种劳动者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下,在劳动争议案件不断上升、涉及劳动者不断增多的新趋势下,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将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持续发展,也关系我国依法治国的进程。如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我们整个社会的问题,将不得不值得我们深深的思考。一、劳动者就业权的保障劳动者就业权是我国宪法赋予劳动者享有的一项基本的权利;是法律赋予有劳动能力的公民获得职业并通过劳动取得劳动报酬的一项资格能力。包括劳动者平等就业权、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就业权在各项劳动权力中居于首要地位,是劳动者赖以生存的权力。(一)、劳动者平等就业权的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在就业机会的获得方面,不因年龄、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到歧视。《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第七条用人单位在招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不适合从事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种族、宗教信仰为由拒绝录用或者提高录用标准。赋予劳动者平等的就业权,有利于促进劳动者之间的平等竞争和社会公正的实现。可见如在招聘广告中限制性别、信仰等条件,必需是国家特别规定的工种或岗位,否则就是违法招聘广告。譬如,某市一家中外合资企业,在当地日报上登出招工启事:“本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总投资为1000万美元,实力雄厚。现招聘工人210人,条件如下:男女性别不限,均要求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因生产需要限理科班),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身体健康,年龄在24岁以下。”并有其他事项的规定。但同为高中毕业的男女两位同学,男的如愿以偿,女的却未被录用。当到该公司人事部询问时,经理告诉她:“你的学历大低,不适合公司的工作,所以没有被录用”。胡某认为自己具备了招工启事上所要求的“高中文凭”,符合“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条件。人事部经理遂告诉胡某,公司总经理特意指出,男职工是高中以上就可以了,女职工是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才行,当初的表述是因为限于篇幅,“大专以上也是高中以上,并不矛盾嘛。”胡某认为公司的前后标准不一样,致使其辞掉了原工作,现在无工可作,况且,永声家电公司的工作并不需要很多体力,因此招工时应当男女同等标准。胡某还了解到,公司总经理彭某曾表示过“女工将来事太多,不如男工利索”,并授意公司人事部搞区别对待。像这样随意提高女职工录用标准,甚至拒绝录用女职工的情况相当普遍,如果企业都依此为标准招聘人员,那么对于妇女和那些年龄大的下岗工人来说找工作就更难了 。笔者认为当前在反就业歧视方面缺少明确具体的法律制裁措施,加上人们的认识观念不强,一些广告制作的部门、发布部门及广告的审核部门没有认真地履行审查的职责,才让这种有违反劳动法的招聘广告看上去有些“合法”了,目前这种违法招聘广告有继续发展的趋势。建议有关部门进行完善招聘广告方面的法规,对招聘广告审查上有一套更具体的审查程序;对“就业歧视”行为进行制裁,并且在人们的观念上进行大力的引导和宣传。(二)、劳动者自主择业权的保障。劳动者享有自主择业权是劳动者人格独立和意志自由的法律体现,劳动者自主择业有利于充分发挥劳动者的聪明才智和劳动热情,有利于提高劳动效率,有利于建立新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劳动法》第三条明确规定了劳动者享有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张某系职业高中毕业生,分到某合资饭店工作,并与饭店正式签订了为期二年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终止前的一个月,张某合同到期后不再与饭店续订一事向饭店提出了请求,饭店人事部表示同意并答复张某过一个月后来办手续。一个月以后,当张某手持接收单位的商调函找到饭店要求办理调离手续时,人事部负责人却突然提出:“要调走可以,但必须交齐后三年的培养费1200元,然后才给办理调动手续。” 张某认为,与饭店签订的是为期二年的劳动合同,自己既没有经过饭店培训,又没有提前解除合同,饭店收取培训费是非法的。店方却拿出《员工须知》说事,并说这是内部规定。后经多方筹借凑足1200元后,才办理了离店手续。对于饭店这种违背职工意愿,合同到期后职工不再续签劳动合同,饭店强行收取培训费的作法,在一些企业相当普遍。笔者认为劳动者选择职业的权利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劳动者在就业时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兴趣选择用人单位,不受外力的强迫;另一方面是劳动者在就业后所享有的辞职权。当前对劳动者选择职业权利的侵害,主要表现在对劳动者辞职权的侵害。首先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附加不合理的条件,如过高的违约金、上岗保证金,让劳动者辞工后付出较大的经济代价;另一方面是在劳动者依法辞工后扣压档案、证件,向劳动者索要“保管费”、培训费,特别是毕业不久的劳动者面对这种情况比较多。建议对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有一个合理的限制范围,尽可能减少明显不合理的违约金存在。劳动部门和公安部门应合力对乱扣压劳动者的户口档案、证件的违法行为加大惩罚力度,切实有效的保护劳动力合法流动的权益。二、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的保障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保护劳动者享有劳动报酬的权力,并提出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而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合法收入,应当得到法律的确认和保护,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不受侵犯,《劳动法》第五章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所谓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工资是劳动者劳动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一方只要在用人单位的指挥下按照约定完成一定的工作量,劳动者就有权要求按劳动取得报酬。劳动报酬权是劳动权利的核心,它不仅是劳动者及其家属有力的生活保障,也是社会对其劳动的承认和评价。目前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权所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工资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不依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加点的工资。(一)、拖欠劳动者工资现象比较普遍、比较严重。随着就业压力的不断加大,拖欠工人特别是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几乎比比皆是,每到春节临近,工人返乡过春节之际,追索工资的“壮观场面”一幕幕上演着,甚至连我们日理万机的温总理都在为工人追要工资。此情此景,虽然体现了温总理体恤人民生活,为工人维权的一面,谁又能否认这是拖欠工资性质之恶劣的真实写照呢?笔者认为造成拖欠工资的原因:一方面法律法规对拖欠工资的企业处罚太轻。一般情况下只要用人单位补发工资,严重一点的劳动者打到劳动仲裁,也只是对用人单位加罚拖欠工资25%的补偿金,对用人单位处罚太轻,也是对劳动者的不公;另一方面我国还没有专门统一的工资法对此进行规范,虽然不少地方有工资立法的准备,但当前总体上讲法律依据还是有些不足;再一方面劳动部门对随意克扣、拖欠、压低工资的企业处罚不够坚决,处理的时间过长。建议执法部门从源头上预防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发生,加强劳动保障的监察执法,普遍建立举报制度,严厉查处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事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建立重罚机制,使得那些恶意拖欠工资的单位得不偿失,不敢再拖;另一方面,应加强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据报载,一些单位规定按时发放工资,一部分农民工为了图省事,或者防止丢失,竟然主动放弃及时付薪的权利,自愿集中领取,给那些蓄意违规的单位以可乘之机。(二)、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所谓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的工作时间内履行正常劳动义务的情况下,由其所在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目前一些用人单位用“计件制”计算工资来规避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很常见。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某些工厂实行计件制,让劳动者多劳多得,工资上不封顶,下不保底,但用人单位制定的工作标准过高,一般正常的劳动者出满勤,工资都在最低工资标准之下,迫使劳动者加班加点,加上加班费才超过了最低工资标准,这样做虽然对调动劳动者积极性能起到一定的作用,但这已侵害了劳动者的最低工资保障的权利。三、劳动者休息权的保障休息权是我国宪法以及劳动法律法规赋予劳动者的意向基本的权利,是劳动立法的目标之一。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是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劳动安全,只有尊重休息的权利并创造休息条件让劳动者有足够的休息调整,才能更好地投入到工作中去,更好地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据11月8日《新京报》、《南方都市报》报道 11月7日,广州番禺市桥东环路上一家工厂近千名员工因不满意“一天要工作近12个小时,几乎天天工作,天天加班。可每个月的工资只有400元底薪,加班费每小时2元,每个月拿到手的只有600多元,就这样工厂还拖欠一个月的工资。”而聚集在工厂门口,要求厂方提高基本工资,保证员工每周能休息一天,并按时发放工资。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显然这家工厂的做法已经严重违反了《劳动法》中的相关规定。法律规定的合法权益,竟然还要通过罢工斗争来讨要,这一尴尬局面的出现,折射出了部分工人的权益困局。 如此之多的工人,为何没有人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权呢?笔者认为,想必每个人心里都清楚,不管是谁,只要拿起《劳动法》和其所在工厂对簿“公堂”,或者通过合法的渠道去“调解”,那么结果就可能会是“死路”一条:讨回应得工资后被工厂辞退。也许这正是一些人宁愿离开工厂,而另一些人宁愿罢工也不愿选择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的根本原因。 由此就折射出部分工人权益的“双重困局”:工人不得不在生存与权益之间做出惟一选择,要么工人索要合法权益而被工厂开除;要么为保住工作而被剥夺某些合法权益。显然,在同样作为生存必须的二者之间做出惟一选择是让人痛心的,这一局面的出现也正是法律的现实尴尬:一边是强势者明目张胆的违法行为,一边是弱势者合法权益的被侵害,却又无力拿起法律来对抗。在法律健全的今天,不甘做出惟一选择的工人,却仍然采用了罢工这种相对原始的斗争形式,这无疑是文明社会的一大悲哀。在个体权益受到侵害而又不能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时,群体式的维权必然被当成最优选择,而怎样来处理好这样的社会冲突,也不是简单的企业行为或个体行为,建议政府应加强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力度,对于那些群众反映强烈,查有实据的单位,重拳出击,除采取强制措施保障职工权益外,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行政责任,使那些侵害职工权益的当权人有后顾之忧。四、劳动者劳动安全卫生权的保障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权是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保护其生命和身体健康的一项基本劳动权利。我国宪法规定: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根据宪法,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建立了各项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劳动法》第六章规定了劳动安全卫生制度,规定了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其中第54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在第56条中还规定:“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第7章还规定了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为了切实加强劳动保护工作,国家还通过《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劳动立法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建立起各项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使用人单位把劳动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与安全卫生的技术管理工作密切结合起来,形成一整套制度贯穿到日常工作之中,是劳动者的安全卫生权利得到有效保证。但即使这样,我国每年像矿难、肺硒病等违反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的事件仍时有发生,仅2004年就发生多起严重的矿难。据报载,当记者问及矿工井下安全条件这么差,矿难又如此频繁,为什么还要下井工作呢?矿工的回答令记者愕然,答曰:“到井下去,每月有壹千多元钱,不下井一家人的生活将难以为继!”为了生存,矿工们在拿生命作赌注,然而,那些无视矿工生命的私营矿主却抛开法律、法规的规定,只管自己挣钱,还丧心病狂地说:“中国啥都缺,就是不缺人,你不干有人干!”这种事情的不时发生,充分反映出目前我国在安全卫生制度的监督方面还缺乏力度,建议应加大矿山安全卫生的检查工作,对违反安全和卫生的企业负责人加大处罚力度,坚持遏制住矿难及职业病高发的势头,有效地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使劳动者的劳动安全卫生权利得到各项制度的保障。五、劳动者社会保险权的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对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国家强行性的规定,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是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和改善劳动者生活状况的不可缺少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的一项重要社会政策。而当前一些用人单位却找出种种理由不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笔者曾耳闻有这样一家公司,单位为其员工缴纳保险的人数只占总人数的一半。而且还自圆其说说什么临时岗、固定岗,单位只给固定岗人员缴纳保险,从事临时岗位的职工要想参加保险只有自己去办理,属于个人的私事,为员工办社会保险是对员工的一种奖励,办不办社会保险由公司决定,还让新来的员工签订不办社会保险的协议。对于那些动不动主张权益的职工,公司都会想方设法予以辞退。这直接导致劳动者为了拥有工作,明知自己的社会保险权利被侵害了也不敢主张权利。还有一些私营“小老板”更是出口不凡,“在这里我就是法,我想怎样就怎样”;并且不按规定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手续,又为劳动者主张自己的合法权利、办理失业手续及下一步找工作带来了很大的不便。还有一种情况是:劳动者主张自己的其他合法权利如要求加班费、办社会保险等权利时,马上就会被用人单位想方设法辞退,这也造成劳动者为了保住工作就不得不放弃其它权利的请求。这就需要行政部门的介入,深入用人单位进行突击检查,否则只看用人单位递交的报表,什么问题都发现不了;并且要进行广泛的宣传,让社会保险深入人心,让用人单位自觉的去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让劳动者监督用人单位给自己办社会保险。只有这样,才能更有利于消除和缓解社会矛盾,更有效的起到“安全网”和“减震器”的作用。六、涉及劳动争议处理方面的几个问题我国《劳动法》第三条明确规定了劳动者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便劳动者其它权利受到侵害时,有进行救济的权利。对劳动争议的妥善解决,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有利于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提高双方当事人履行义务的自觉性,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但从《劳动法》规定的劳动争议处理的程序方面,笔者认为仍有几个方面的问题须共同探讨。一、劳动者申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成本过高。目前,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程序为“一裁两审”制度。凡是劳动争议必须经过劳动仲裁委员会做出裁决,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而仲裁委员会又往往不受理非法用工、超过申诉时效等案件,因为未经仲裁,当事人便不能诉诸法院,这无疑间接剥夺了在非法用工情况下劳动者请求司法救济的权利。有些案件,仲裁委员会认为不属于劳动争议,不属其管辖范畴,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而当事人以民事案件向人民法院起诉后,法院经审理又认为是劳动争议,告知当事人先申请仲裁。由于劳动关系所作的原则性、概括性的规定,对现实社会的许多方面都不能包括。因此,笔者认为目前有必要对劳动法所调整的劳动关系范围做出立法解释或者司法解释,以便统一理解,特别是要出台在用人单位主体不合法的情况下,对劳动者进行保护,分清与其它法律责任的界线。二、申请劳动争议时效过短,不利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由于劳动争议诉讼时效过短,劳动者往往冒着超过仲裁时效的风险。当事人提出仲裁要求,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当事人超过时效申请仲裁的,将不予支持其请求。然而,大部分职工,在一些争议发生后,往往抱着侥幸的心理,希望尽可能通过相对缓和的方式解决,比如,托人情、找关系。正是这样左顾右盼的时候,诉讼时效匆匆而过,当劳动者拿起法律这把武器自卫的时候,法律又为劳动者亮起了红灯。笔者建议在立法上对劳动申诉时效延长,特别是对于连续侵权行为如加班费、拖欠工资等方面,可适当延长,这样会更符合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立法本意。三、劳动争议案执行效力的有限性。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劳资矛盾必然突出,劳动争议仲裁也因此成了人们关注的焦点。劳动争议仲裁是一种准司法行为,是调解劳动者与企业劳动关系的重要手段,其裁决结果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尽管如此,劳动仲裁的裁决结果仍然难以得到有效执行,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相当一些人法制观念淡薄,对仲裁结果的法律权威性缺乏应有的认识;二是劳动争议仲裁在对自身的宣传上还不够,使很多人对劳动争议仲裁缺乏一定的了解;三是法律给予劳动争议仲裁权力空间还非常有限,其法律权威性有待加强。基于此,笔者呼吁,无论从维护职工权益、协调稳定劳动关系的角度,还是着眼于提高司法效率,国家有关部门都应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劳动争议仲裁的地位权限,以更好地使劳动争议仲裁发挥作用。七、对劳动者权利保障问题的几点建议笔者认为对劳动者权利保障的认识,不应仅仅拘泥于对劳动者具体权利的保障,而且还包括对劳动者权利保障的一般性规律的认识,为此笔者提出以下建议:(一)、加大劳动行政部门的监察执法力度,建立监督体系规范企业行为。劳动监察运用行政手段规范企业行为是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方式,应进一步发挥其作用。劳动监察工作的对象,应重点放在经常发生违法行为,侵害劳动者权利的企业;工作内容应重点查处用人单位的乱辞退劳动者、强迫加班、欠缴社会保险费和克扣工资等行为上;工作方式应采取接受劳动者举报进行查处与定期和不定期到企业进行检查督促相结合,发现企业违法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于经督促或责令整改的仍不整改的加重处罚,下大力气纠正用人单位违法行为。(二)、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劳动法》第88条规定,“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这即是《劳动法》赋予工会组织的神圣权利,也是工会工作的基本职责所在。在当前劳动侵权较多,而劳动者处在弱势地位的情况下,工会组织作为劳动者利益的代表其维权与协调职能应得到进一步发挥,让劳动者能够更多的与用人单位平等对话,并能够在权益受到侵害及时的去维护。由于目前非公有制企业中大多尚未建立工会组织,严重制约着工会职能的发挥,因此要加强工会组织的建设工作。不断要充实工会组织的力量,配备必要人员,使之成为相对独立的组织机构。个别工会受用人单位影响太大,根本担负不起为劳动者维权的责任,这还需加强工会的相对独立性,切实发挥出工会的作用。(三)、做好侵权的预防工作,是对劳动者权利保护的最好的立法。劳动行政部门应改变劳动争议工作被动处理的现状应逐步形成“重视预防,积极再调解,公平仲裁”的新工作模式。由劳动行政部门应深入到企业当中去,对发生争议较多的行业、企业进行调查研究,向劳动者问情况,找出矛盾原因。拿出对策并就容易出现的劳动侵权问题提出建议,以促进用人单位规范管理,预防劳动侵权的发生。发生劳动侵权后,应先由企业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力争将矛盾解决在企业内部。在调解不成时再由仲裁渠道依法解决。劳动仲裁委员会应加大对企业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指导,帮助提高企业调解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效率妥善处理劳动争议,制止不法行为,维护合法权益,使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权益都获得有效的法律保障,实现劳动关系的协调发展。(四)、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减少劳动争议事件的发生,现实生活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权利义务不对等的现象大量存在,二用人单位凭借其优势地位,有法不依,以权代法,不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才使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情况时有发生。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一方面可以提高双方当事人履行义务,遵守法律的自觉性,另一方面也帮助人们通过具体案件的处理增长法律知识,懂得通过法律途径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样就能有效地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并及时妥善处理各种争议,吸取教训,总结经验,稳定社会,是劳动者的权利得到更有效的保护。参考文献1、李景森主编《劳动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第二版。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1992年4月3日通过。3、《企业最低工资规定》,1993年11月24日劳动部发布。4、梁书文、回沪明主编《劳动法及配套规定新释新解》,人民法院出版社,2001年版。5、范战江、石美遐主编,《新编劳动争议仲裁案例》,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围绕维护职能 共筑和谐企业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各种经济关系的不断调整,企业的劳动关系、利益格局也随之发生着变化,新的形势下,工会工作的维护职能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围绕工会如何通过各种有效途径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稳定职工队伍,笔者从维护企业职工的民主权利、政治权利、经济权益、精神文明权益等方面,浅谈新形势下工会如何更好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一、贯彻落实党的“依靠”方针,加强企业民主管理,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和经济利益。尊重职工的民主管理权利,是企业建设政治文明的重要体现,也是企业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抑制了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渠道和平台,就等于否定了职工在企业中的政治地位,就会无形中影响职工投身企业发展的主观能动性。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段是党和国家一贯坚持的根本指导方针,组织广大职工积极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现源头维护,是工会维权的重要途径。1、完善与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切实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工会首先要进一步规范职代会工作程序,包括代表选举产生程序,提案征集、办理及督办程序等。二是制定出职代会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工作制度,使其各司其职。三是通过不断地提高职工代表的素质,提高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水平和质量,充分发挥其作用。四是落实职代会各项职权,诸如运用落实审议建议权,防止企业重大决定失误;运用审查同意或否决权,对企业日常经营管理实行监督;运用对职工生活福利问题的审议决定权,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运用民主评议和监督权,保证企业干部和各项监督权力的有效性。尤其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方案措施,要做到超前调研、全过程参与、及时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职代会职权的有效落实,使广大职工切实感受到身为企业主人翁的政治地位和民主权利,才能从心里真正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做企业之所需,解企业之所难。2、完善与落实厂务公开、民主监督制度,促进民主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厂务公开是近年来基层民主管理的一种新形式,是职工代表大会的有益补充。它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载体,通过多种渠道和公开栏等多种形式相结合,向企业全体职工公开企业的重大决定和生产经营等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情况。各级工会作为厂务分开的协调部门,负责厂务分开领导小组及各单项公开小组的协调和配合,负责收集并将基层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及时反馈给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以党政、工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以行政为主的工作机制、以纪委、工会为主的监督机制和群众广泛参与评价机制。实践证明,厂务公开就是通过落实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将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变得公开、透明。工会组织在此过程更好地发挥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从而理顺党群、干群之间的关系。3、完善与落实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在市经济条件下,劳动用工实行契约化,职工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工会代表企业职工同企业签订《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各级工会组织都要在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文本时,围绕工时薪酬、工资增长、劳动保护等核心问题进行反复推敲,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代表广大职工群众与行政方进行广泛深入地协商、谈判,最后代表职工与行政方代表正式签订集体合同,使职工基本权利、利益得到法律的保障,从而解除了职工的后顾之忧。民主管理工作的落实,一方面使企业的各级管理层在工作中更加注重组织程序,更加讲求尺度法度,更加遵循科学管理,尤其是在出台规定、制定决策、推行改革等方面,更加认真慎重;另一方面调动了职工参与企业决策和管理的积极性,营造了“企业工作大家做,人人都是当家人”的良好氛围,能够有力地推动企业各项改革的顺利进行和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二、大力开展“送温暖”活动,让企业经济成果惠及全体员工。职工的劳动是企业创造财富并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源泉,尽管从表象上看,尊重和实现职工经济权利,维护和提高职工经济待遇需要加大资金投入,增加企业成本,似乎会影响企业实现利润,然而,随着以人为本理念的逐步深入人心,将关心职工切身利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作为激发职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已经成为越来越多的有档次企业家和社会有识之士的共识。当前,工会维护和服务的重点对象应是职工队伍中的弱势群体。包括企业下岗职工、退休(内退)职工、协议解除合同职工、病残职工家庭以及有待业、病残子女的职工家庭。而这部分人恰恰是企业乃至社会上思想最不稳定、最需帮助、最容易出现问题的特殊群体。调查显示,他对工会最迫切的要求是,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帮助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以及提供技能培训等。鉴于此,各级工会组织要大力实施“送温暖工程”,通过建立起有效的救助保障机制,维护他们的利益。一是建立特困应急救助机制。困难补助是工会组织最基本、最有效、最直接的救助方式。大量经常性的特困救助主要应由各级政府来承担。但是对企业来说,还有相当一部分没有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的职工、工会组织就必须给予高度重视,对出现突发性事件、灾难的职工,工会要千方百计、想方设法给予救助,并且将这些救助行为逐步规范化、制度化。如设立“送温暖”专项救助金,实行贫困户动态管理制度,党政工领导与贫困户“结对子”制度、特困职工救助制度和遗属子女助学金制度等。通过落实这些制度,使遇到特殊困难的职工群众及时得到救助,通过这样的救助,保证不让一名职工和职工遗属因生活困难而发生意外,不让一名职工和遗属的子女因经济困难而辍学。二是建立职工互助补充保障机制。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障制度还处于初级阶段,还需有一个逐步健全的过程。调查显示,导致职工家庭陷入经济困难境地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个是职工意外工亡或病故,一个是家庭成员身患大病,这两方面使其家庭不仅遭受精神上的重创,更直接的是经济上的巨大开支而承受不起。在这种情况下,各级工会应发扬工会组织的优良传统和优势,积极创办和发展职工互助补充保险。如开办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互助保险、职工安康互助保险、职工补充养老互助保险、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险和女职工互助保险。动员和依靠群众的整体力量,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互助精神,不断提高职工社会保障水平,从而增强职工抵御风险的能力,为企业职工提供良好的保障环境,调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三是建立劳动技术、技能培训机制。以人为本,在事业上充分培育职工,人是生产力诸要素中的最活跃、最重要的因素,人才兴,事业兴。将“事业留人”融入发展战略,把教育培训作为对员工最大的福利关怀,提高职工素质,稳定职工队伍,着力打造企业人力资源基础。俗话说,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新形势下,各级工会组织要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一要建立组织机制。与劳资部门、教育培训部门联合组成技能培训领导小组,共同研究制定职工的技术、技能培训规划,并结合形势的发展、企业改制,制定切合实际的培训内容。二要建立联动机制。工会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主动协调企业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搞好培训工作。三要建立激励机制。即对在岗人员通过组织劳动竞赛、技术比武、技能考核等方式,对待岗、试岗人员进行岗位的重新调整,对协议解除劳动合同人员,则通过企业自身的努力,创造更多的劳动就业机会和岗位,优先安排录用。三、积极参与企业文化建设,维护职工的精神文化利益,稳定职工队伍优秀的企业文化能够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具体表现为:一是凝聚作用。它用企业精神和共同的价值观把企业所有职工紧紧地团结在一起,使大家的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群策群力,共谋企业发展。二是激励作用。能够调动和激发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企业中形成奋发向上的企业氛围。三是制约作用。企业文化推崇的道德规范和所包含的规章制度一旦被职工所接受,它就会无时无刻不在规范着企业职工的思想和言行,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特别是当前,工会参与企业文化建设可以在维护职工队伍稳定和协调劳动关系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一要大力加强企业文化阵地的建设。营造企业文化建设的硬环境。如加强工会文化宫、文化站的管理,开放图书馆、歌舞厅,完善体育场(馆)的设施、器材。使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和思想政治教育有更大、更新的活动空间。二要充分利用自己的文化教育阵地。结合企业改革发展实际,开展经常性的形势政策教育、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科学文化教育、社会公德教育、家庭美德教育和个人品德教育,使职工了解企业经营理念,加深对改革发展等一系列企业自身行为的理解和认同感。三要结合行业特点和企业职工的兴趣爱好,积极组织群众参与多种形式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激发广大职工的爱国热情和集体荣誉感,从而潜移默化地把广大职工的主人翁积极性引导到推进企业改革,促进企业发展,维护企业稳定上来。酒钢的发展历程充分证明,维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是促进企业与职工个人的共同发展、稳定职工队伍的重要保障;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是企业持续快速发展的重要保证。(任迎春)

给您提供一份关于“新时期企业工会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研究”的论文,您可以参考参考:在企业机构改革中,一些企业党政领导对工会工作人存有“可有可无”的偏见,甚至有的个别企业行政领导认为“工会工作干得越少越好,省得添乱”的思想,没有认识到工会在企业改革、发展、稳定中所发挥的作用。虽然有《工会法》作保障,许多企业工会仍然成为第一个被合并、精简的组织,工会干部几乎全部转为兼职,有的身兼数职,一批工会骨干和积极分子流失。上述问题集中起来反映出企业工会对新时期工会工作发展规律的认识不足,对工作中遇到的现实和理论问题研究的不够,导致矛盾的问题越积越多,束手无策,工作越来越难展开。笔者认为,企业工会要做好新时期工会工作,应该认真研究和思考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 要健全完善工会领导组织体系。工会的组织体系是工会开展各项工作和履行职能的组织基础。要按照《合同法》第十条之规定,发挥好企业工会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的自主权,这样更有利于突出维护职能。企业工会要坚持双重领导、各有侧重、便于发挥作用的原则,以形成任务明确、各负其责、自主高效、协调运转的科学组织领导体系。临时工、季节工、农民工吸收到工会组织中来,充实工会组织的力量,进一步扩大工会。二、 要分析、明确工会工作对象。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要履行好这一基本指责必须把工作对象搞清楚。一是要认真调查了解企业不同职工群体的实际情况,了解他们不同的思想动态、收入来源、生活情况以及迫切需求,既要从宏观上把握职工群体的变化趋势,又要从微观上关注职工个体的具体情况;既要关心他们不同的经济利益,又要关心他们共同的政治权利,用多样化的工作方式贴近不同职工群体,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而是要积极参与协调企业不同职工群体见的利益关系。目前,企业职工队伍分化为不同的职工群体已成为不争的事实,由于政治待遇、经济分配的差异,不同职工群体间时常产生矛盾,工会要按照经济上兼顾公平,注重效率,政治上相互平等的原则,来协调不同职工群体间的利益关系,帮助企业化解内部矛盾、理顺职工情绪,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推动企业的发展。三是工会真正有效的履行维护职能,必须把一线职工作为主要工作对象,把低收入职工、困难职工作为突出维护职能的重点。因为,这部分职工人数多,涉及面广,使企业改革成本的主要承担者,为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做出了许多牺牲。只有把这部分职工的利益维护好,工会的职责才能得到充分的体现,工会组织才能在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大举重找准位置,发挥应有的作用。三、 要建立、健全工会工作机制。企业工会针对人员少、任务重、难度大的客观实际,必须以建立完善各种工作机制来确保工会重点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当前国有企业正处于重组改制、转轨变形的实际,我们感到应建立五个方面的工作机制:一是民主管理机制。就是要根据企业的实际,不断的丰富和充实职代会内容,创新职代会组织形式,重点处理好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于党委会、工会和职代会之间的关系。二是职工经济权益保障机制。就是要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把平等协商作为签订和履行集体合同的法定程序和关键环节。不断充实和调整集体合同的内容,是合同条款与企业生产经营实际、与职工关心的经济利益紧密结合。同时要加强对集体合同的履约监督,依法追求违约责任。三是宏观参与机制。就是要建立参与设计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制定,与企业有关部门建立联系会议制度。通过宏观参与机制的建立,使工会与行政的沟通渠道更加畅通,最终实现宏观维护的目的。四是调查研究机制,就是要深入基层,了解新情况,分析新问题,拿出新思路,让工会的工作始终贴近实际,具有特色与活力。五是工会工作评判机制。就是要建立让职工群众来评说工会工作,以职工满意与不满意,高兴不高兴作为衡量工会工作好坏的根本标准。四、 要转变、创新工会工作方法。在新的是历史时期,企业工会只有彻底摆脱旧的工作模式,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开展工作,才能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 一是工会工作要求变。在当先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为了不断发展,经济结构日益多样化,工会要在多样化经济格局中发挥作用,必须在复杂的客观环境中,以变应变,找准位置,寻求最佳结合点,体现出变化的态势。二是工会工作要做专。当前,企业工会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独立性显著提高,工作内容和领域不断扩展和延伸,比如 代表职工与行政协商谈判,签订集体合同,劳动法律法规的监督,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等工作,涉及的领域广,专业知识强,工会要想完成这些繁重而艰巨的任务,必须加快工会干部队伍专业化进程,更好的把握工作的主动性,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三是工会工作要依法。工会要承担起维护客观上处于弱势地位的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必须运用法律武器,坚持依法建会、依法治会、依法维权。工会干部要学深学透《工会法》、《劳动法》,达到每一条款都能够熟悉运用,成为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专家。四是工会工作要干实。干实工会工作必须突出重点与讲求实效。求实效就是要明实情、讲实话、鼓实劲、办实事。通过深入基层,深入职工,了解情况,研究问题,提出对策,向党政反映职工群众的呼声和要求,最大限度的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职工所求、工会所能的实事。五、 要不断提高工会干部自身素质。面对企业工会职能拓展,任务加重,难度加大的客观现实。工会干部要想适应新形势,迎接新挑战,真正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必须提高自身素质,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一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用市场经济的竞争观念、效益观念、法制观念、信息观念、人才观念和权利义务观念取代不合时宜的旧观念。二要勇于开拓创新。目前工会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仅凭过去的的老经验是难以应付的,必须在实践中坚持创新,用创新的思维解决问题,完成任务。要把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有所前进当作事业去追求。三,随着以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法制越来越成为工会履行职责的主要手段。无论是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还是监督法律的执行,都需要不断的提高正确运用法武器的能力。工会干部要树立强烈的法律意识,做到言行都有法律、法规为依据。善于运用法律观点分析问题,用法律知识指导工作。在参与制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时,能够及时、准确、科学合理的提出法律依据。四,交流经验、指导工作,都离不开文字表达和写作技巧,因此,工会干部必须熟练掌握。以便于更好的履行工会工作者的职责。以上资料整合于,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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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参考文献要按照论文引用文献顺序依次书写,这样论文的整体比较严谨,也不会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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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论文的写作过程中,法学论文的参考文献引用应当实事求是、科学合理,不可以为了凑数随便引用。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法学论文参考文献外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法学论文外文参考文献(一) [1]范愉.司法制度概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23. [2]付子堂.法律功能论W].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252. [3]罗斯.社会控制[M].北京:华夏出版社,1989,:353. [4]王利明.法治的社会需要司法公正[M].北京:法制出版社,2005. [5]程竹汝.司法改革与政治发展[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5. [6]张晋藩.中国法律的传统和近代转型[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 [7]董必武.董必武政治法律文集[M]北京:法院出版社,1982. [8]罗.庞德.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法律的任务[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8-9. [9]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154. [10]庞德.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法律的任务[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42. [11]孙万胜.司法权的法理之维[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134. [12]苏力.送法下乡一中国基层司法制度研究[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200. [13]范偷.纠纷解决的理论与实践[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547-555. [14]田有成.乡土社会的民间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4. [15]顾培东.构建和谐社会背景下的纠纷解决之道[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2004:1. 法学论文外文参考文献(二) 1.沈跃东:《乡镇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职权的法规范分》,《法治研究》2012年第3期。 2.徐亚文:《口述历史与法律》,《中共青岛市委党校.青岛行政学院学报》2012年第1期。 3.陈瑞华:《从 经验 到理论的法学 方法 》,《法学研究 》2011年第6期。 4.薛以胜:《法学研究方法初探》,《科技信息》2011年第3期。 5.崔二玲:《浅析法律方法》,《法制与社会》2011年第1期。 6.罗旭南:《法学方法多样化在中国法律史教学中的适用》,《海南大学学报》(文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4期。 7.刘颖:《法学方法与法律方法的耦合》,《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4期。 8.李云海:《中国法学研究方法浅》,《经济研究导刊》2011年第31期。 9.谢晖:《论规范分析方法》,《中国法学》2009年第2期。 10.冀海虹:《司法过程中法学方法之解读——以价值分析法为核心》,《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年第2期。 11.王丽霞:《<法学方法论>与法学方法 教育 》,《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4期。 12.冯 果:《法解释学等传统法学方法——未来中国经济法学的主流研究方法》,《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年第5期。 13.刘连泰:《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方法在宪法研究中的局限性——以“分离命题”为中心》,《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1期。 14.张传新:《法律方法的普遍智力品格及其限度——从法律方法与法学方法称谓争论谈起》,《求是学刊》2008年第5期。 15.魏治勋:《“规范分析”概念的分析》,《法学论坛》2008年第5期。 法学论文外文参考文献(三) [1]王名扬:《英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 [2]黎宏:《不作为犯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3]马生安:《行政行为研究—宪政下的行政行为基本理论》,山东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 [4]罗豪才主编:《中国司法审查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5]张文显:《法哲学范畴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6]陈新民:《公法学札记》,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 [7]陆伟明:《服务行政法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8]周叶中:《代议制度比较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9]袁裕来:《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Ⅷ》,中国检察出版社2012年版. [10]张文显主编:《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11]应松年主编:《外国行政程序法汇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年版. [12]王利明:《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13]张明楷:《刑法格言的展开》,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14]梁津明、郭春明、郭庆珠、魏建新:《行政不作为之行政法律责任探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11年版. [15]王振宇:《行政诉讼制度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法学论文外文参考文献(四) [1]任丁秋.私人银行业与资产管理---瑞士范例[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 [2]邢毓静,巴曙松.经济全球化与中国金融运行[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0. [3]倪受彬.国有商业银行资本信托运营法律问题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 [4]盛学军.全球化背景下的金融监管法律问题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 [5]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分析小组.中国金融稳定 报告 2012[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12. [6]连建辉,孙焕民.走近私人银行[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 [7]李春满.私人银行业务[M].吉林:吉林大学出版社,2008. [8]曹彤,张秋林.中国私人银行[M].北京:中信出版社,2010. [9]李开国,张玉敏.中国民法学[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 [10]徐保满.金融信托与租赁[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7. [11]孟建华.洗钱与银行机构反洗钱[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6. [12]卓泽渊.法律价值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 [13][英]莫德.全球私人银行业务管理[M].刘立达译,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 [14]王征宇,于江等编著.美国的个人征信局及其服务[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3. [15]丁邦开,何俊坤等.社会信用法律制度[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6. 法学论文外文参考文献(五) [1]陈卫东主编《模范刑事诉讼法典》,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9月第1版 [2]张月满着《刑事证人证言规则》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年第一版 [3]《法国刑事诉讼法典》译者:罗结珍,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年1月第1版 [4]孙孝福《刑事诉讼人权保障的运行机制研究》法律出版社,2001年6月版 [5]田圣斌着《刑事诉讼人权保障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2008年1月第1版 [6]宋英辉孙长永刘新魁等着《外国刑事诉讼法》法律出版社2006年1月第1版 [7]刘根菊等着《刑事司法创新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3月版 [8]陈永生:《刑事诉讼的程序性制裁》,《现代法学》2004年第1期 [9]孙晶:《亲属作证特免权研究》,吉林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 [10]张新宝《隐私权的法律保护第二版》群众出版社2004年5月版 [11][德]尧厄尼希着,周翠译,《民事诉讼法:第27版》法律出版社2003年7月第1版 [12]程海霞:《刑事诉讼中的证人作证特免权制度研究》,安徽大学2006年硕士学位论文 [13]中国抗日战争史学会、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编着(宋金寿主编):《抗战时期的陕甘宁边区》,北京出版社1995年版. [14]厦门大学法律系编着:《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法律文件选编》,江西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 [15]韩延龙、常兆儒编着:《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根据地法制文献选编》(第3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 猜你喜欢: 1. 法学毕业论文参考文献 2. 法学论文参考文献 3. 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参考文献 4. 法学论文的参考文献 5. 法律本科毕业论文的参考文献

共享单车论文参考文献消费维权

在这个科技进步迅速的时代,共享这个词印入了每个人的脑海里,但使用次数最多,频率最高的当属共享单车了。下面给大家带来一些关于高二 议论文 范文 共享单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高二议论文范文共享单车1

作为一种公共交通工具,共享单车能够有效地解决“最后一公里”的出行问题,在一些交通拥堵的大城市,共享单车让许多人享受了有品质的出行。

然而我们在路边,在小区内,经常发生和发现共享单车残缺不齐的怪相。共享单车频遭霸占、破坏的事实,说明了新事物的超常规发展,往往会暴露基础的薄弱。暴露和反映出我们在公民素养和公德 教育 上还有薄弱环节。共享是“使用而非拥有”,共享的前提是对他人权利的承认和尊重。权利意识和诚信意识,是共享经济得以充分发展的观念根基,法治 文化 和诚信文化是共享经济繁荣发展的文化土壤。如果忽视了思想文化的土壤培育,共享经济的发展就会成为沙上建塔,共享单车的单兵推进就会夭折。这才是应对共享单车发展难题最需要直面的问题。这也说明了新事物的超常规发展,往往会暴露基础的薄弱。共享单车,我们可能还没做好公民素养与公德教育上的准备。

作为文明城市和文明市民,共享单车就是一面照妖镜,照出了我们城市管理的短板和市民素质的严重不足。作为管理者,主动引导和加强市民文明素质教育,是坚持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需要。即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不仅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还要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加强市民文明素质教育,是优化发展环境,加快文明建设发展的需要。只有市民素质提高了,文明形象提升了,才能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创造良好的环境。

加强市民文明素质教育,是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市民生活质量的需要。市民素质高低决定城镇文明的发展水平,没有市民素质的普遍提高,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稳定、文化的繁荣、环境的优美都无法实现,更不可能持续。

“发展的列车匆匆驶过精神的站台,现实的变化把心灵的地图抛在身外” 。制度的疏漏可以迅速补上,文化的短板却需要久久为功下恒心、春风化雨做细活。清除陈旧的观念、病态的积习,让法治理念、诚信意识成为更多的公民、特别是孩子的思想基因,不仅是为共享经济铺路,更是为推进和谐中国奠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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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街头出现了一辆辆共享单车,它们整齐地放在停车区里,服务着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

“滴!”清脆的响声,共享单车的锁开了,一个叔叔骑上摩拜,心满意足的走了。一时间,大街上都是骑着自行车的人。“多好啊!”我在心里赞叹道。可不是吗?骑自行车不仅能锻炼身体,还可以让那些有私家车的人少开车,减少二氧化碳,又带动了传统自行车制造业的升级。真是一举三得呀!城市中那些外形僵硬的汽车太多了,而如今,道路上、人行道上多了那些橙色、黄色、白色的自行车,是整个城市都变得和谐、柔和起来。

可是好景不长,那些共享单车在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却损失很大。有的缺胳膊少腿;有的被随意喷漆;有的被上了私家锁;还有的号码牌被刮掉,就成了一辆“废车”······我有一天走在路上,还看到一辆ofo的单车的密码锁轮被拆掉了。这些看得人很是心疼,共享单车的本义是好的,让人们出行方便,可现在呢,搬走的搬走,,还有的丢在绿化栏上,真是好心当成驴肝肺呀。

但我们在谴责那些低素质人的同时,殊不知,那也是管理人员的漏洞。就拿ofo来说吧,它没有定位系统,每辆车的密码也是固定的,那坐车不要钱、车莫名其妙丢失也是家常便饭了。

小小的共享单车就像一面镜子,照出了国人的素质,如果大家素质提高了,管理漏洞补上了,那共享单车就能更好地被人们所用,服务以大众。

社会发展的.真快啊!科技使地球变得越来越渺小,人类之间的联系更便捷,在我们中国更体现出了社会的大发展,但随着社会进步,私家车也越来越多,这种变化虽然方便了人们,但带来了诸多问题,比如看得见的有对石油资源的浪费,上下班时候的“条条长龙”堵车现象十分严重,不但大城市堵车,连我们家乡这里的小县城也是车水马龙,好不热闹!当然,最让人所忽视的就是汽车尾气的排放对空气的污染十分严重,于是乎,针对这种现象,部分区域也出现了“共享单车”这一新政策。

“共享单车”就是政府花钱组织了许许多多的单车网点,遍及整个市区。人们只要轻松刷一下卡就可以免费享受单车生活。在这一政策推动下,轰轰烈烈的单车大队规模越来越大,单车的“铃铃声”响彻每条街道,真是清脆悦耳!同时这样的举措也缓解了许多交通压力,空气质量也会越来越好。这样的生活,仿佛又像回到了从前父母年轻时候的社会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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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科技进步迅速的时代,共享这个词印入了每个人的脑海里,但是使用次数最多,频率最高的当属共享单车了。

人们出行离不开它:工作、上学时的每一个清晨,总能够看见一大批“骑车族”来来往往的身影;下班,放学时,共享单车因为价格低廉,总是大家的首选。若没有共享单车,人们将不能够便捷出行,不能解决“最后一公里”带来的困惑,也没有了茶余饭后津津乐道的话题,有人甚至认为,没有共享单车,他们将寸步难行。放眼望去,单数上海,注册“小黄车”、“摩拜”等企业类共享单车账户的有多少人,更何况有些共享单车也不拘泥于国内,已经走出中国,走向了世界。也不必说:共享“为他们带来的巨大利润,就仅仅是广泛的热度,大肆宣传的 广告 就能让他们名誉大增。

先 说说 共享单车的利。共享单车主打“共享“牌,”共享“顾名思义就是多人共同使用一件物品。共享,节能环保,也培养了人们的团结心。”共享“是今年的崭新词汇,也满足了人们的猎奇心理,人们自然会去尝试。何况,还有不菲的租金,这时“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共享单车创始人,自然也是名利双收。

一件事有利就有弊,一些不怀好意的人恶意损坏共享单车,即使修好,也不再使人骑得舒服了。还有一些人,撕下共享单车的二维码,进而换自己的带病毒的码,让人上当。更过分的是,有些人居然在坐垫上放置毒针,只要人一坐上去,就会被传染恶疾。正因为有些人的恶行,造成了坏事的发生,发生了如此的事故,共享单车公司赔偿,造成了使用者的不爽,发起者的无奈,而这一切的根源,就是人们不善良的心啊!

大街上,共享单车整齐地排放着,安静祥和,似是未发生过什么,现在,越来越多的共享资源正于我们每个人产生密切关联,也在逐渐改变着人们的生活理念。去年,“共享”一词如一滴水珠。进了中国这片海洋,似是无任何波动,但是激起的一圈涟漪,使海洋里水珠们无不感到惊讶。

共享单车的成功,使人们感到惊讶,但是也在预料之中,使21世纪增添了一抹夺目的光彩,是炎黄子孙感到骄傲。而它们没有归于平静,而是大胆创新,我认为在不久的将来,它将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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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在进步,科技在发展,我们正享用着科技为我们带来的快捷与方便。软实力为我们的生活提供着服务,而我最欣赏的是“共享单车”。它,是美观而又轻便的。偶尔你没有带钱包,只需身边携带的一个轻盈手机,就能够踏上共享单车,享受快捷愉悦的旅程了。它的使用 方法 也非常简捷,只用手机扫一扫二维码,支付所需的钱就可以轻松搞定。看,多么简单的操作呀!

共享单车的产生,使我们的生活又诞生了一颗福星,在我们需要帮助的`情况下,助我们一臂之力。我就有一次难忘的经历,记得那是春天,公园里山清水秀,百花争艳、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如此秀美的风景使我陶醉,我漫步在公园里,边走边欣赏,到了中午我的双脚又累又酸,身体也感到了非常疲倦。我迟疑了,心想:到底要不要接着游览呢,可是我有可能吃不消,面对这风景如画的景色我怎能够没有品鉴完这美妙的景色而走呢。突然,我灵机一动,脑海里浮现出了“共享单车”:对,我可以租用一辆,真是帮了我大忙,我急忙四处张望,找到了共享单车。掏出口袋里的手机,一扫二维码,一辆黄色的共享单车就归我使用了。坐上座椅,脚踩踏板,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踏上了快捷、愉悦的旅程,我骑着共享单车穿梭在绿荫小道上。一缕阳光照射在我的脸颊上,我的樱桃小嘴也咧开了。满满的幸福滋润着我的心:你可真是拯救了我。要不是你,我快乐的旅途可就泡汤了!

共享单车为我们的生活添加了一份美好,我们的生活需要它们。共享单车也被人们大面积推广,在每个旅游景区都能够见到它那忙碌的背影,共享单车也深受人们的喜爱,每一个人都值得拥有共享单车!

共享单车可以使我们更加健康,还能够在我们游览景区走累时,为我们提供骑车的服务,它为我们的健康添加了一份保证,骑自行车就是一种运动方式。当你一边骑着共享单车,一边观赏着秀美的风景,你不仅得到了健康,而且又享受到了共享单车给我们带来的快乐。我们欣赏种生机勃勃的景色,树枝上的鸟儿欢快地唱着悦耳动听的歌曲;小河里的鱼儿咕咕的吐着水泡;池塘里的荷花绽开了美丽的花瓣,有一阵风朝我们迎面扑来,这时的我们感到了舒适同时也使我们绽放出满足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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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经济一词也许对我们来说是一个新词,在共享这一问题上也许我们需要更多的时间来接受。近来,有多家媒体报道,在公共场所,有相关管理人员对周边单车进行了集中收缴,理由非常简单,乱停乱放影响了公共场所的秩序。

但同时,有共享单车用户接受在采访时表示,随地还车本来就是共享单车一个最大的卖点,但是现实情况是,许多地方无停车点,停放就是乱停乱放。这种情况下,用户不得不到相对较远的地方去停车,便利性大大降低。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应该怎么看?新事物的超常规发展,往往会暴露基础的薄弱。

媒体近日报道了多起破坏、霸占共享单车的新闻。从“狂飙突进”,到遭遇“倒春寒”,共享单车面临的尴尬警示我们:拥抱共享经济,我们可能还没有做好准备,特别是文化观念上的准备。

按照经济学家的解释,共享是指“使用而非拥有”,是在不改变物品所有权前提下的分享模式,其优点在于使资源获得最大限度的利用。这种模式与我国当前努力推行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恰相契合。顺应潮流又开风气之先的共享单车,自然而然地受媒体热炒、资本热捧,在短时间内取得了快速的发展。

新事物的超常规发展,往往会暴露基础的薄弱。共享单车频遭霸占、破坏的事实,就印证了这个道理。

首先,共享单车面临着制度支撑不足的尴尬。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共享单车要健康发展,离不开完善的内外部的制度支撑。从企业来说,共享单车运营公司要不断完善管理体系。比如,建立诚信用车的奖励机制和不当用车、无序停车的惩罚机制。从政府部门来说,对于适应发展趋势的新形式、新业态,应该扶持与规范并重,主动介入,制定规则,加强监管。对于扰乱道路秩序和城市管理秩序的乱停乱放问题,一方面要兼顾便民和城市管理两个方面利益,提供单车停放区域,另一方面,对于故意毁坏、窃取单车的行为,也要依法处罚,在维护企业利益的同时,放大警示效应。客观说,从媒体反映情况来看,这两方面做得都不够。

其次,共享单车面临着观念文化基础不牢的尴尬。大爷大妈将共享单车圈起来收看管费,孩子肆意破坏单车,这可能不单单是个别人私德缺失、私欲作祟的问题,而是反映出我们在公民素养和公德教育上还有薄弱环节。共享是“使用而非拥有”,共享的前提是对他人权利的承认和尊重。权利意识和诚信意识,是共享经济得以充分发展的观念根基,法治文化和诚信文化是共享经济繁荣发展的文化土壤。如果忽视了思想文化的土壤培育,共享经济的发展就会成为沙上建塔,共享单车的单兵推进就会夭折。这才是应对共享单车发展难题最需要直面的问题。

面对突出的新问题,不仅仅是提供国民个人素质这么简单,更关注到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等其他方面。今日关注的重点不仅仅只是共享单车这一新事物,日后与共享经济相关的其他新事物都会层出不穷。

我们期待中国未来的共享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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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作为企业自身的资源,是需要善加管理的。下面是我整理的共享单车被破坏议论文800字,欢迎参考。

共享单车依托于人与人之间的信用,针对部分人对这种关系的破坏,我们不应退缩于一块称为“国民素质不高,我们玩不起”的龟壳里。切忌因噎废食,相反,我们更应该相信共享单车的可行,拒绝自我否定,拒绝认为国民素质太低的陈旧观点。

共享单车就像是一个刚诞生的生命,充满了人们美好的期待和祝愿,若仅仅因为人们对它的伤害便干脆抹杀新事物,岂不是更大的伤害?新生命的分娩不是一丝苦痛都不会产生的,阵痛让母亲痛苦,但不能扼杀新事物出生带来的欣喜、改变,乃至革新,真正让新生命成长的是遭遇伤害、痊愈,消灭伤害,而非母亲的自我否定和对新生事物的扼杀。

我们相信共享单车的可行,因为它客观上方便着人们的生活,促进着人们的进步,要看到的不该是有一帮人破坏规则,不守秩序;而应着眼于在这么几十上百万人中只有一小撮人破坏着整体形象。我们相信共享单车,也是因为国民素质是在稳步提升的,尤其是在新的一代人中,素质教育更是被提及又提及。知礼明让已成为了新一代中国人奉行的标准。我们有理由相信,同时也有资格去接受这样一种经济形式。

故步自封,不知实际变化的断言是武断、狭隘、缺乏价值的,正如同水源一般,诚然,方今中国确实有一些水面有污浊,便若是自我否定,自我放弃,自我封闭,放弃从新事物变化中汲取活的水源,结果是会且只可能是越来越坏的。现如今一部分人素质不够,不能以偏概全地认为所有人都不够格。一棒子抡死了所有人,那谁又知道断言人所期待的“现在”之后的哪一分哪一秒该是我们玩得起共享单车及其类似共享经济的时候呢?

人总是带着原始破坏性的,所有以才有了伏契克临终一句:“人们,我爱你们,可你要警惕”,让人们小心,但是我却认为应该“人们,你要警惕,可我爱你们”。局限于阴暗的树木必将枯廋将朽,只有把阴影甩在背后,面对阳光的人才能活得出真滋味。

我们需要政府及有关企业进一步深化改革,需要人与人之间的互信和监督,也需要个人坚守底线。相信共享是相信自我,拒绝固守是拒绝自我否定。

点评:本文立论新颖,透过现象直抵本质,紧抓“共享单车”这一新生事物,理性表达对新生事物——共享单车的看法,重共享,看优点,谋策略。全文闪现理性分析的光芒,不是像一般考生只是简单地吐吐槽,而是重分析,提建议。因此,算得上是一篇优秀的习作。

共享单车火了。不到半年,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大街小巷随处可见橙、黄等各色共享单车。与公交车、地铁站等交通枢纽接驳,解决出行最后一公里,无论是缓解交通拥堵,还是保护环境,共享单车都很有用。然而,在单车数量飙升的同时,停车问题也日益突出。

在北京一些地铁站周围,共享单车“任性”停放现象明显:有的横亘在人行道上,妨碍行人走路;有的无序摆放,让本来就狭窄的非机动车停车区域更显紧张;有的直接停在出入口台阶下,挡住进站通道;有人甚至将车塞进绿化带里、锁在栏杆上、靠在大树边。在南京,共享单车进驻才半个月,仅是闹市区新街口一处就有近600辆单车因违章乱放被管理部门拖走。在成都等地,共享单车也因“占道”等问题屡被城管部门扣押。

共享单车为什么停不好?这与租车者素质参差不齐有关系,一些租车者只顾骑、不顾停,不愿意花时间认真摆放单车;这也与单车公司跑马圈地、过量投放、管理粗放有关。有的街头地方狭窄,一下子容不下那么多单车,一些故障车长期摆放在街头,而单车公司又顾不上管理,加剧了停车乱象。

除此之外,也要看到,共享单车停车乱,与城市规划、设计、建设的不合理很有关系——抛开老城区不讲,很多城市的新城区在最初交通规划时,压根儿就没给自行车、步行等慢行交通系统预留足够的通行与停放空间。前期规划缺位,后期管理失位,让停车问题“雪上加霜”:君不见,多少自行车停车棚被摩托车、燃油助力车占据,多少城市主干道两侧的人行道与自行车道停满了小汽车,城管、物业、保安等各种管理主体,对这些问题已经“习以为常”了。

打造优质城市慢行交通系统,共享单车是一个创新。想要共享单车用得好,前提是“停”得好。政府完善配套服务是治本之策。当好“服务员”,政府大有文章可做。

停好车的前提是有地方停,这就要做好加减法。机动车占道,要做“减法”:交通、城管等工作人员加强巡逻频次,加大处罚力度,定时定点“清障”;自行车停放区不够的问题,要做“加法”:规划、城建、交通等部门,做好顶层设计,编制车道规划,完善停放导则,从总量上增加非机动车道、自行车停放区的供给数量。

共享单车流行,主要得益于无桩,随借随还。但自由泛滥成乱停乱放,原先引以为傲的方便,反而成为新的出行梗阻。不妨退回一步,借鉴传统公共自行车“空间划定性”的特点,在一些有条件的枢纽和地铁站周边,政企联手,共建一些自行车推荐停放区。依托运营企业的大数据,推动各物业按需求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区域。

想要停得好,还要管得好。维护好共享单车的停车秩序,离不开有效的管理。对行业内恶性竞争、暴力破坏行为,对某些人公共意识缺乏、任意折腾单车的行为,有关部门要做好“善后”服务,追究相关肇事者的法律责任;推动征信机构和单车运营商合力共建租车人信用管理系统,奖罚分明。鼓励用户对违规停车者拍照举报,核实后奖励信用积分;对恶意乱停、滥用、损毁、盗窃单车等行为,将租车人纳入失信黑名单。

共享单车是新事物,政府部门应该以服务思维引领,多呵护,多扶持。配套服务好了,单车停放有序了,人们愉悦、方便出行的生活小目标才能更好地实现。

近段时间,共享单车遍布各大城市大街小巷,成为人们新的'出行选择。在共享单车进军城市公共交通的带动下,共享汽车也开始试水。然而,当人们惊叹分享经济产生的连带效应时,一些不和谐、不文明的现象也随之出现,个别骑车人将共享单车乱停乱放,共享单车遭破坏的情况更是时有发生。

这些情况折射出一个深层次问题,即分享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共享精神的支撑。在现代社会,任何事情都是观念、行为、制度、技术等多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要把一个想法变成现实,光靠技术是不行的。要真正让“金点子”发光、可持续,还需要观念、思维等精神要素的支撑。共享单车的现实遭遇就说明,在少数使用者罔顾公共道德、只图自己方便而不管他人的情况下,再先进的技术、再严苛的惩戒,有时也会显得苍白无力。分享经济如果缺少了共享精神作支撑,不仅起步难,而且走不远甚至夭折。

对现代社会而言,共享精神的作用显而易见。一方面,它能引导公众树立公共意识,告别“小我”,多从“大我”出发考虑问题,为市场经济良性运行提供有力支撑。另一方面,通过对“公共性”的倡导,能纠正自私自利的行为。共享单车屡遭破坏,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有些人缺乏共享精神,私藏、破坏等“虐”车行为,不仅侵犯了供应商的财产权,还损害了公众的利益。

以共享单车为代表的分享经济,是一种新鲜事物。新事物在刚开始时难免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但使用者是可以引导的。面对共享单车目前的遭遇,亟须引导使用者树立共享精神。当然,共享精神的培育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它需要久久为功、润物无声的努力。比如,利用公民教育、道德宣传、举办活动等方式,鼓励引导公众多为他人着想,少做“损人不利己”的事。当然,有时“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对那些恶意破坏、屡教不改者,需要从完善信用惩戒制度等方面发力,用制度规范的强大威力倒逼使用者遵守公序良俗。特别要将那些恶意损坏、任意丢弃单车的使用者纳入黑名单,不仅要求其赔偿,还要限制其使用,甚至可以考虑与银行信贷、乘坐高铁和飞机等交通工具实行联网。

共享单车是指企业与政府合作,在校园、地铁站点、公交站点、居民区、商业区、公共服务区等地提供自行车单车共享服务。以下是我整理的共享单车引发的思考议论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共享单车遭破坏?治安跟进不就得了!没那么简单:其一,破坏公共设施被抓,轻则有行政处罚,重则有刑法介入,但共享单车不是公共设施,所有权明确,没有报案就没有立案,更不可能处罚;其二,运营商可以选择报案,但共享单车价值低,要构成盗窃罪等不够标准,报案不一定是最佳选择;其三,人为破坏的原因极其复杂,单车使用者不一定就是破坏者,“活捉”责任人无异于大海捞针,要做到精确打击,规制成本太大了。

如果治理层面都颇感为难,那么寄望于对单车的爱惜使用,则基本上更无可能。虽然行为最后都表现为破坏,但心理诱因可以说千奇百怪:有黑车觉得单车抢生意,也有人就是纯粹看不惯,有的人可能是图个乐,还有人就是拿它撒气。举例说,上海有个人连把三辆摩拜扔进黄浦江,当事人的理由是觉得车里有芯片,不安全;广州有扔车进珠江的例子,理由是喝酒之后图个好玩;还有人想把单车占为己有,竟然在座位上放针……凡此种种,要规制更无从下手。

对此,“素质论”是常用总结,但素质太抽象,没有抓住实质问题。关键在哪里?共享单车的模式问题。虽然名曰“共享”,但它确切来说是租赁经济,特点是使用者和所有者分离。来区分几种情况:1.如果你就是车主,你很难对爱车拳打脚踢;2.假如你坐一辆专车,司机作为车主盯住你,你恐怕难起破坏之心;3.但如果你仅仅在租赁和使用一辆单车,车主完全没有在盯你,你有什么理由要特别爱惜它?可见,共享单车产权和责任分离的状态,导致了很多人对它不怀好意。

既然如此,对症下药就是了,药方就是在研发和设计上多下功夫。摩拜的例子有代表性,要把产品设计成“防止所有意外情况”,二维码特别设计,你就刮不花;轮胎实心,你就无法扎带;极简化设计,你一个零件都拆不下;车子极其笨重,你想拿去卖都搬不走。再说价值性,一代摩拜单车的成本到了6000元,你敢破坏这样的车子够不够立案标准,当然够!上海就有判例,某市民觉得摩拜“高大上”就搬回家,结果被判了三个月。

同样,共享单车还存在违规驾驶和停放的问题,很多人觉得停哪就停哪,想冲红灯就冲红灯,原因太清楚不过——不必为这些行为负责嘛!因此,解决违停和驾驶的问题,也需要针对性施策,大体原则是要把责任明确给租赁人。怎么明确?关键还是在平台这里,通过设计信用分规则、举报机制等,记录租赁人的信用状况,对不守规则的人给予惩戒。如此,抓住单车研发、规则设计这个主体框架,单车破坏率将有效缩减。

由上观之,单车破坏行为至少涉及三个层面:在使用层面上,多数人不够精细化;在治理层面上,具有较大规制成本;在设计层面上,给了破坏者可乘之机。因此,需要三位一体来应对乱象:在使用问题上,把责任明确给使用人,引导使用规范化;在治理问题上,对一些代表性破坏行为报案,以儆效尤;更重要的是在研发和设计上发力,把潜在问题消灭于无形之中。

近日,广东深圳蛇口湾厦山公园出入口,出现了大批被人为破坏的共享单车。几种品牌的数百辆共享单车堆积成两座“小山”,不少单车的车把、车篮等零件散落在周围地上,一片狼藉。

看到这样的新闻,正在享受共享便利的人们,会很自然地想到管理问题。只是,该打板子的对象,到底是公共管理还是企业对自身资源的管理?

面对堆积成山的共享单车,从事此领域的企业,显然难逃其责。共享单车作为企业自身的资源,是需要善加管理的。纵然是以互联网和大数据为标榜的企业,其技术与手段也是让管理服务更加完善,否则要在所谓的公共便利中谋求自身的价值与利益,便是一种滑稽的幻想。

但还应该说,在这一问题上,企业管理的不善与公共管理的缺位很难完全切割开。就如同当年的流动小贩一般,自从共享单车出现在街头,便遭遇了各种管理的困境。比如车辆被恶意损坏,车身上的二维码被贴上了牛皮癣广告,而此前媒体报道,四川成都城管干脆一次性收缴了数百辆共享单车,理由是“非法占道经营”。

基于便利与有序这一矛盾体,人们借助堆积成山的'共享单车来反思公共管理,似乎也合情合理。但无论是提供共享单车的企业、参与享受共享单车便利的个人,还是提供公共服务的政府机构,面对有助于解决城市交通问题的共享单车,反思的视野目前尚停留在那辆街头的单车上。企业认为,只要将单车投放到市场,就达到了共享的目的;消费者认为,只要自己能够有辆单车骑就可以了,至于下一个人如何使用并不重要;政府认为,只要把乱占道的单车收缴起来,就实现了城市管理。

但这是我们想要的共享经济吗?我们对共享单车的管理反思,难道不是为了让共享经济有一个良性的土壤环境吗?我们共享的到底是那辆街头的单车,还是一种思维,一种能够根本性重构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思维,一种企业、个体、政府共同参与社会公共服务的思维?

倘若承认我们共享的不只是一辆单车,而是一种社会运转的思维,那么就需要将反思的视野放得再宽阔一些,投放到一个社会良性运转的基石——信任、规则与秩序。这个过程中,政府有关部门要科学规划,出台相应的管理制度;市场要用主流方式推广良好的出行方式,实现健康运营;社会也要积极参与,诸如以社会信用积分的方式鼓励自觉维护秩序者。今天为共享单车花些工夫,将来才能让更多共享经济产品顺利落地。

房地产纠纷与维权论文参考文献

房地产参考文献范例

参考文献是学术论文的根系,是学术论文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以下是我搜集整理的关于房地产参考文献,欢迎阅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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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审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在对证据进行举证、质证和认证的基础上,对案件事实进行判断并对民事主体争议的民事权益作出裁判的司法行为。

我是学射箭的,教练让我写一篇总结,因为我练得时间比较长,在队里算老生,所以要写出很多比如三年来是如何从队里的末尾到队里的主心骨,参加了各种比赛,去了很多地方,平时帮助教练处理各种事情,很感激教练的栽培(这个一定要写),要有鼓励新生的话等等,别的地方可以自我发挥,可以用别的作文套但是一定要合理而且不要直接就把原文搬到这里,最好400字以上,谢谢,要是好的话可以再加50分

工会会计论文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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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赶脚LZ你的这个题目不咋样,除非你有这方面的经验,或者对于这方面很了解 我给你我自己亲身体会的建议吧 当初我们选题的时候我选了XX企业财务报表分析 导师说我选的太简单太普通,但是是一个很保险的题目 我有不少同学都像LZ这样选这种相对理论型的毕业论文题目。这种题目的不好之处在于题目涵盖范围比较广,很难有靠谱儿数据支持。 虽然导师不建议我以财报分析为题,但我有我自己的考虑,我毕业实习是在事务所实习的,如果用我自己定的这个题目,我将有不少第一手资料可以用来写论文,不会像有些同学那样纯百度资料,我自己的资料更靠谱,而且因为是我的实习经历,我的体会会更深 于是我果断用我自己的题目了,最后写论文的时候很顺利,拿到了不少事务所内部的资料用于写论文参考,加上我自己的理解和体会,以及万能的百度大神的帮忙,我的论文据导师讲就是选题虽然简单但是探讨的问题很实际,比较有深度(因为我纵向横向比较了很多财务指标,而且很多数据明显要比公司对外披露的年报丰富),最后成为了我们专业毕业论文最高分数之一。 我想说的就是,选题最好根据你的实习选择你实习参与的部分,因为那样你会有自己搜集到的资料,而不是纯靠百度,这样写出来的内容将会实际靠谱许多。 当然,如果你想写论文的时候容易一些,选纯理论的也行,这样百度就能百度出很多资料,看你自己的追求了

你可以去看下(国际会计前沿)里面别人写的论文里面引用的参考文献呗~看看别人用的文献是什么

财务管理工作的问题及解决方法探讨论文

基层工会财务管理是组成工会工作的重要部分, 工会财务工作对整个工会工作有着直接影响, 近些年,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逐步完善与发展, 工会所处的社会大环境与自身的财务环境也在发生着变化, 给工会财务工作带来了一定的挑战。总体而言, 我国国有企业基层工会财务管理工作发展状态相对良好, 经费的使用也能够突出重点, 财务管理工作稳步发展。但是其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对工会财务工作产生负面影响, 研究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1 基层工会财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 我国基层工会财务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与进展, 积累了成功的工作经验。但不可否认, 就大多数基层工会而言, 其工作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财务管理问题, 制约了工会职能的进一步发挥, 值得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具体而言, 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领导对财务管理工作不重视

现阶段, 很多基层工会领导对财务管理工作不太重视, 在意识上没有将工会财务工作上升到管理层面, 没有将其与工会经济管理联系到一起, 认为财务管理工作只要有会计人员来做就可以, 只要有经费作为后盾就可以, 预算编制上较为随意, 且在执行的过程中不够认真。还有很多领导没有先进的理念, 导致工会相关工作实施困难。此外, 工会没有认真制定年度计划, 开展的活动较少, 将多数经费用于职工福利, 影响工会活动的开展。

会计核算不规范

会计核算不规范主要表现在:第一, 部分基层工会没有从实际情况出发, 没有按照《工会会计制度》相关规定来展开相关工作。且没有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来编制记账凭证, 只是单纯按照原始凭证来进行记账工作, 导致会计核算工作失去了真正存在的意义。第二, 经费监督不到位, 使得经费的使用不明确, 比如:应当用在“职工活动支出”的费用, 被用于“维权支出”, 导致收入与支出容易出现差错。

经费使用管理不当

第一, 一些基层工会在开展职工活动的时候没有预算, 或是审批手续缺失, 导致活动支出只能够根据发票来作为原始凭证, 对细化的资金使用情况并没有详细的预算。第二, 一些基层工会对职工生病住院等方面执行的标准没有统一, 存在着随意性较大的问题。第三, 审批主体不符合相关标准, 很多国企都存在由行政领导代签审批的.现象, 违反了工会经费审批的原则。

管理人员综合素质偏低

工会财务管理人员的素质直接影响到工会财务管理工作的有效性, 第一, 在现阶段, 一些基层工会通常都没有专职的工会财务会计, 很多都是由行政财务人员来进行兼职管理。由于这些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存在一定的不足, 岗位经验不足, 导致基层工会财务管理工作存在着一定的滞后性。第二, 在职财务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偏低, 很多管理人员不具备较高的综合能力, 或是不具备先进的管理意识和观念, 导致基层工会财务管理工作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

2 解决工会财务管理主要问题的对策

促进基层工会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推动基层工会财务管理工作不断实现信息化、科学化, 是增强基层工会活力、巩固工会重要地位, 最终提升工会整体工作水平的重要方式, 笔者认为, 解决工会财务管理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实施。

加强学习, 提高工会财务管理的意识

第一, 基层工会的领导和财务管理人员应当要意识到财务管理的重要性, 并在此基础上提高自身的财务管理意识, 花费更多的时间研究和熟记《工会法》《会计法》《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 树立积极且正确的财务管理意识。第二, 企业应当积极向工会领导宣传相关概念, 使其能够理解并支持工会财务工作的顺利展开, 发挥工会财务管理的真正作用, 一方面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另一方面也能够为企业资金的流动作出更加全面且详细的监控, 助推企业的健康发展。第三, 工会相关领导应当要利用闲暇时间积极学习先进的领导和管理经验, 外出进修, 提高自身的管理观念和意识, 为管理工作效率的提升奠定思想基础。

加强基层工会会计核算管理

为了让财务工会财务管理工作效率得到提升, 需要加强基层工会会计核算管理。第一, 基层工会财务核算工作需要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基础, 以经审核无误的有效原始凭证资料为前提, 准确填制会计凭证, 并进行总账和明细账目的登记, 同时制定真实且准确无误的财务报表, 为后续的管理工作提供准确的数据。在此过程中, 工会财务会计需要保证公正严谨的态度来进行账目数据的统计, 避免暗箱操作, 避免数据出错。第二, 为了让会计核算管理工作更加透明化, 需要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对会计核算过程进行全面监督, 同时, 基层工会也应当对检查和监督过程中产生的各种问题进行及时的整改, 保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平衡, 同时也能够对企业的资产进行合理且规范的管理。

加强经费管理

第一, 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入管理。在实际情况中, 基层工会财务管理工作应当要将基层工会经费、会费等方面的费用及时且足额收缴入账, 这不仅是基础工作, 同时也是工会赖以生存和稳定发展的物质保证。一方面, 要向基层工会领导宣传提取工会经费和会费缴纳的实际意义和正确方法;另一方面, 统一会员的思想, 使其能够自觉缴纳会费, 并进到会员的责任和义务。第二, 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支出管理。首先, 在经费支出管理方面, 应当要坚持经费独立管理的原则, 在银行账户独立的基础上实现独立核算。在工会经费的使用上杜绝行政领导一个人说了算而擅自扩大基层经费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其次, 为了能够对基层工会经费实现更好的管理, 基层工会应当要将编制预算和执行预算落实到年度发展计划中, 坚持从基层工会的利益出发, 严格执行财务相关制度。最后, 坚持收支平衡、量入为出、保有结余, 做好预算工作, 增强工会使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通常情况下, 经费的之处要按照会计核算人员的审核、相关领导的审批制度以及出纳人员的报销程序等来作为整体支持, 保证经费使用的安全性, 避免企业资产的流失。第三, 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固定资产的管理对基层工会财务管理工作有着直接影响, 基层工会应当要每年都对固定资产进行两次全面盘点, 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查明原因, 妥善管理资产账、资产卡以及物品等, 对报废或是损毁的固定资产来说, 应当要有相应的监管部门查明原因, 并及时上报处理, 保证固定资产的合理使用和管理, 避免影响财务管理的整体工作。

加强人才的引进和培训

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 新的财务会计法规也在不断完善, 这对相关管理人员的综合技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阶段的在职工会财务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普遍偏低, 不具备现代化管理理念, 管理知识也没有与时俱进, 导致工会财务管理工作滞后不前。因此, 需要通过多样化的方式来提高工会财务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第一, 加强对在职工会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企业应当加强对在职工会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 聘请一线经验较高、能力较强的人员到企业开展讲座, 一方面能够加强先进管理理念、知识、经验的传播;另一方面也能够加强员工之间的交流, 加强管理技能的相互促进。第二, 提高准入门槛。企业应当要提高基层工会财务管理人员的准入门槛, 从大学内部以及社会上招聘素质较高的管理人员, 从根源上为工会管理工作奠定良好的人力基础。第三, 加强学习。除了企业加强培训外, 工会财务管理人员还应当要提高自学能力, 利用闲暇时间来加强学习, 学习财会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知识, 并参考国外先进的管理理念, 提高自身管理理念和知识体系。

总之, 基层工会财务管理工作对国有企业的发展非常重要, 其不仅关系到职工自身的利益, 同时也关系到企业的发展。因此, 基层工会应当要及时发现并归纳总结出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 强化财务管理的重视程度, 整合相关资源, 加强经费的收入和支出管理, 更好地为企业提供服务。

参考文献

[1]朱键兴.基层工会财务管理问题及对策[J].中国工会财会, 2017 (6) .

[2]罗丽云.基层工会财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J].时代金融, 2017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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