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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宋代城市化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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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宋代城市化的论文

宋初以来,传统政治性城市的工商业成分不断增长,逐渐向经济性城市转变,伴随城市功能的变化,其建制与格局出现前所未有的新风貌。宋以前的城市皆实行商业区与住宅区严格隔离的坊市制,坊、市皆有围墙环绕,坊门、市门须于早晚按时启闭,所有的商业活动只能在规定时段,局限在市内进行。到宋代,坊、市界限被彻底打破,坊、市围墙皆被拆除,商家沿街设铺,既有闹市,又有诸多分散的商业点,还有串街走巷的小商小贩。坊市制下长期实行的“夜禁”终被取消,开封、临安等大城市,不仅有日市、夜市,还有拂晓前营业的“鬼市”,出现了“通宵买卖,交晓不绝”的景象。北宋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对开封的繁华情景作了细致而逼真的描绘。只见汴河两岸,城门内外,大小店铺作坊,酒楼茶肆,鳞次栉比,高展的市招商标,山积的南北货物,琳琅满目。虹桥一段尤为热闹,行商摊贩,拉车挑担,人流如潮,摩肩接踵。城内的大型集市也规模空前,文献记载,大相国寺每月五次开放万姓交易,各类商品,无所不有。从三门至后廊,满设彩幕,遍布摊位,中庭两庑可容万人交易。寺外戒坛一带也发展成商业街,为金银彩帛的贸易场所,屋宇雄壮,门面广阔,“每一交易,动即千万”。成都、苏州、洛阳、汉中、荆州、潭州等城市,逐步成长为区域性经济中心。北宋经济大动脉汴渠沿线的淮、泗、真、扬等州,以及长江中游的鄂州,都成为重要的货物集散地和商品中转站。尤令人瞩目的是,一些生产型的工商业城市先后崛起。如婺州金华(今属浙江),“县治城中,民以织作为生,号称衣被天下”;梓州(今四川三台),有“机织户数千家”,皆为纺织城镇。信州铅山场(在今江西上饶)、韶州岑水场(在今广东韶关),常聚集冶工五六万乃至十数万,属冶金城镇。陵州井研(今属四川),自仁宗时创以卓筒井吸取卤水后,数万井盐工人汇集当地,成为盐业城镇。涪江中游的遂宁府(今四川遂宁),则为糖霜生产基地。此类城镇虽为数不多,但意义重大,其生产性的特点标示了古代城市向近代城市演进的基本方向!

中国必须走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市化道路我国城市化进程加速是个不可逆转的趋势,但却有着许多发展中国家没有的困难与阻力,根据1999年联合国的世界经济发展报告,在21世纪,中国将面临“人口、就业、资源、环境上的四大挑战”。那么我们能否正确地处理中国人口的增长问题,使之成为重要的生产力;能否以经济、产业和技术上的革命,为国民提供更多的就业和发展机会;能否利用相对贫乏的资源,创造性地使社会消费和生产达到中等收入国家水平,并保障经济环境在持续发展中处于优化状态,均有赖于城市化道路的正确选择。在城市化道路的选择问题上,目前仍存在严重分歧,有的主张重点发展小城镇,有的主张重点发展大城市及城市群,有的则主张重点发展中小城市。这些观点都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又有其局限性,其实城市化道路的选择应建立在客观分析的基础上,要遵循城市化发展的规律,立足我国国情,借鉴他国城市化的经验,总结我国以往城市化道路的教训。那么,我们应走什么样的城市化道路呢?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我们应走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市化道路。(一)走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之路是城市化客观规律的必然要求城市化的客观规律告诉我们,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在城市化进程中发挥着不同作用,都是不可或缺的,在功能上也是互补的,其规模结构是由内在规律决定的,也是市场选择的结果。我们不能强调一个方面而偏离另一个方面。就大城市(包括50万—100万人口的大城市,100万—200万人口的特大城市和200万人口以上的超大城市)而言,大城市发挥着经济发展和城市化的“领头羊”作用。因为它具有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不可比拟的聚集效应、规模效应、扩散和辐射效应,可以带动周边中小城市和地区的迅速发展,而且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竞争力的体现。无论是工业化起步最早的英国,还是后起的美国、日本、韩国等,其大城市在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中都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目前,百万以上城市人口占全国人口的比重(即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集中度),2000年美国是39%,德国是,英国是23%,日本是,韩国是52%,而世界平均水平是,中等收入国家为22%,高收入国家为30%,都大大高于我国的水平。大城市不仅是城市化的主力,而且还是经济发展的主力,如美国3/4的制造业和服务业聚集在大都市市区。日本80%的经济总量集中在3大都市圈;伦敦占了英国对外贸易货运量的75%;纽约占了全国对外贸易周转额的20%;东京拥有80%的出版社和86%的出版量,纽约和伦敦的文化氛围是世界上其他城市中难以比拟的。大城市的人口聚集、产业聚集,使得大城市在经济增长中起着龙头作用,如日本东京的GDP占全国比重为,伦敦占17%,汉城占。大城市发展速度快于中小城镇,这是世界各国城市化的普遍规律。在上世纪50年代300万—500万以上的城市地球上有6个,到90年代初已有30个。改革开放20多年来,就人口的可比增长速度而言,大城市的发展也是快于中小城市。正视大城市的作用及其大城市超先增长规律,我们推进城市化就不能抑制大城市的发展。只要大城市的经济发展是必然的,在城市经济增长不可能完全依靠内涵实现的情况下,体现城市规模的人口增加和建成区面积扩大就是难以避免的。上海的浦东开放开发,北京从二环到六环的建设,济南、长沙、杭州等省会城市的一再扩容,正说明控制大城市规模是多么不现实。在城镇体系中,我们既要发挥大城市的龙头作用,同时还要发展若干各具特色、专业化强的50万人口以下的中小城市。我国中小城市多数是制造业的基地。在本世纪中叶,中国有望成为世界制造业中心,中小城市将功不可没。而小城镇的发展也是必须的。小城镇处于城之尾乡之头,易于就近吸纳农民进城。它是农村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对于促进农民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的现代化、农业产业化,传播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发挥着重要作用。小城镇的发展也符合城市梯度成长规律。自发形成的城市都是从小城镇发展到小城市,小城市发展到中等城市,中等城市又发展到大城市,所以,推进城市化离不了小城镇的发展。综上所述,推进城市化,中国需要建设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和大城市,同时需要建设一批富有特点的、专业性强的中小城市以及不可替代的小城镇。应当看到,不同类型的城镇具有不同的功能和吸引力,大城市具有中小城市不可替代的作用,而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也会具有大城市所没有的特色,有些人愿意生活在大城市,甚至是小城镇,愿意享受更为悠闲、接近自然的生活,更为清洁的空气和价格更便宜的住房。我们绝不能再进行简单的量的对比,不能“崇大抑小”,也不能“崇小抑大”,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都有其存在的必然性和合理性。(二)走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之路是我国国情的内在要求我国地域间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业化的差距很大,不宜实行全国统一的城市化道路。人口多、地域广、差距大,是我国的基本国情。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环渤海的京津、山东半岛、辽东半岛等地区,人口稠密,经济较发达。工业化处于中后期阶段,交通便利,并有一个或若干个特大型城市、大城市为依托,城镇体系较完整。在这类地区,城市化的重点是完善城镇体系及功能分工,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在特大和大城市的依托下,可以发展起来,而且个别特大城市确实存在过密,需要向周边地区转移工业和人口的问题。对这类地区,合理发展小城市和小城镇就是正确的。但在广大的西部地区,华北北部和东北的西北部,特别是人口稀少的西北地区,经济不发达,工业化处于初期阶段,乡镇企业不多,交通等基础设施不完备,且运距很长,缺乏具有辐射力和带动力的特大城市和大城市,中小城镇往往是由国家布局的资源开发和原材料加工项目形成的,城市功能不完善,对人口的吸纳力很弱,城镇体系不完整。在这类地区,实行大力发展中小城市,特别是小城镇是不现实的。因为你经济基础薄弱,对农民没有吸引力,既使建成起一座座小城来,也只能是空壳。城市化的重点可能主要应是发展和壮大现有大城市和少数中等城市规模,完善城市功能,增强吸纳力和辐射力。以上这是从经济发展水平来谈城市化模式不能一刀切,下面再从人口国情看,更得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共举。从人口国情看,我国的人口基数太大(13亿人),农民太多(约占60%的人口),城市化的任务之重(大约2亿的剩余劳动力转移),是其他国家都无法相比的。发达国家美、日、德还有发展中的高城市化水平国家,其人口基数和城市化人口规模都比中国小得多,几个或几十个大中城市即可担负起全国城市化的任务。如伦敦680万人,占英国人口的12%;东京12000多万人,占总人口的10%;汉城1100万人,占总人口的20%;墨西哥城2000多万人,占总人口的25%。而我国城市化的重任,就是20年内再建100个百万人口的大城市,也只能容纳1亿多人口,自然承受不了巨大的城市化人口的压力,中国城市化目标的实现必须是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共同分流。总之,推进城市化,我们应放弃按规模确定城市发展重点的方针,从全国统一的城市化道路,转向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多元城市化道路。(三)走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之路是对城市化发展经验的总结世界各国在推进城市化的发展中积累了许多的经验教训。就拿中国来说,以往走的是“严格控制大城市的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积极发展小城镇”的道路。这条道路严重制约了中国城市化进程。严格限制大城市的发展,导致大城市的人口集中度偏低,我国只有的人居住在百万人口以上的城市里,大大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由于人口集中度低,导致北京、上海这样全国最大的城市所产出的国民财富也处于较低水平。上海的GDP只占全国GDP的,北京只占,上海的GDP总量仅相当于香港的1/4,日本东京的1/20。因此,我国大城市还普遍存在着巨大的发展空间。我想建国以来如果我们不走控制大城市发展之路的话,在50年代与日本一块起飞,我们的上海有可能与东京一样并驾齐驱,成为国际大都市,如果是那样的话,中国的综合国力会比现在更强。以往城市化道路除了“抑大”之外就是“崇小”。即在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们走的是积极发展小城镇的道路。许多地方都在讲小城镇、大战略,把眼光都盯在了小城镇上,其实,城市化才是大战略,小城镇是一个重要战略措施:适当发展大中城市也是重要战略,甚至是更经济、更有效的措施。正如我们前面讲到的只有大城市,才能更好地形成城市功能,发挥辐射效应和扩散效应,产生规模效益,集聚效益和分工协作效益。过分强调发展小城镇,只能形成“走了一村又一村,村村像城镇;去了一镇又一镇,镇镇像农村”的局面。城乡一体化,不是城不城、乡不乡、小城镇遍地开花。现在有的镇人均只有2000人,这种局面造成了城镇规模结构不合理,小城镇占的比重过大,第三产业得不到有效发展,难以形成产业链、行业群,对人口的吸纳力极低,规模过小的小城镇其实不具有城市功能,过多会占用大量耕地,造成生态环境恶化。所以,小城镇只能是城市化的基础层次。城市化发展的重点不应是小城镇。发展小城镇的关键在于繁荣小城镇经济,把引导乡企合理集聚,完善农村市场体系,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等与小城镇建设结合起来,使小城镇有产业、市场支撑,特别注意不能用行政命令的办法发展小城镇,应该在政府的引导下主要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建设小城镇,不能一哄而起,遍地开花,唱空城计,防止有城无市,有镇无产,城镇“空壳化”,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合现布局,协调发展。再从城市化发展的国际经验看,片面地发展大城市也不能使城市化健康发展。就拿墨西哥城来说,上个世纪70年代它就成为人口1000多万的世界第一大城市。现在4个墨西哥人中就有1个居住在首都。但是它与其它城市的发展极不协调。其第二大城市比首都人口差好几倍,由于大城市畸形发展,导致人口过多,交通相挤,污染较重,生态环境恶化。70年代由于人口过度集中导致地下水抽取过度,造成地面下沉非常严重,酿成了许多建筑事故。而且,人口过度集中,导致失业增多,社会治安极差。中国大陆一位学者曾到墨西哥调查贫民窟问题,多次央求,出租车司机才勉强成行,到了那里,不敢熄火,好随时开溜,可以想见那里的治安差到什么程度。再说韩国汉城人口高度集中,污染也较重,现在韩国准备将政府迁到另一个城市。以上事例说明走单一城市化道路不仅不会加快城市化进程,反而阻碍城市化进程。在推进城市化过程中也积累了少经验。发展大城市带这是城市化发展的一个国际经验。如美国在北起缅因州,南到福吉尼亚的长达550公里的地带内,以纽约、费城、巴尔的摩,华盛顿和波士顿等5个大城市为核心,以上百个中等城市和小城镇为纽带,以周围农村为腹地,形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庞大,人口最集中的大都市市区。大都市带(区)的出现及发展,就是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具体体现(地域表现)。走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市化道路,发展城市带,既能发挥城市的吸引力,形成国民经济的增长极,又能增强城市的辐射力,扩大城市文明的普及范围,加速城乡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目前,我国的长三角地区城市化进程快,经济增长快,原因之一就是改革开放后注意了大中小城市及小城镇的相对协调发展。综上所述,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市化道路是城市化规律使然,国情使然,城市化发展的经验教训使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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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的发展有两个前提,一个是城市化,一个是市场化。就历史而言,中国的房地产曾经有过三次发展高潮:当下房地产热算一次,民国时代因为工业化进程也出现了一次,而最早的房地产热潮可能要推到七八百年前的宋朝。最早的城市化宋朝常常被认为是中华文明的巅峰时期。许多世界主流学者甚至断定,宋代是中国近代化的开端。中国最早的城市化就发生在宋代,最典型的特征是大量的技术发明得到应用,工商业出现突飞猛进,城市经济日益发达,大量人口脱离农业,进入各种商业市镇。从数量来说,城市越来越多,城市人口出现大的增长。宋代之前,以汉唐为盛,汉唐人口最高峰时曾达到5000万到6000万左右。军人出身的赵匡胤极其厌恶战争,进入宋代之后,人民休养生息,长期的和平环境,使人口出现快速增长。宋仁宗时代的全国总户数为1200万,到宋徽宗时,就已经超过2000万户;按每户5口人计算,宋代人口已经达到1亿以上,远远超越汉唐。汴京人口百万,“比汉唐京邑,民庶十倍”,每年消耗的粮食达600万石。根据记载,北宋的汴京和南宋的临安都是人口逾百万的国际大都会,此外还有6个像泉州这样的大城市,人口在20万以上。至于10万人左右的中等城市则更多。值得一提的是,在宋代人口统计中,官方将城市中的非农业人口单独列为坊郭户,正式确认了城乡差别。宋代的城市化进程是极其明显的。在宋之前,中国只有“城”而没有“市”,所谓的城市其实都是军事和政治驻地。宋代城市的标志不再是城墙,而是街市。商业繁荣导致了城市管制的瓦解,城市之中,商家云集,广告满街,酒楼茶馆,勾栏瓦社随处可见。宵禁的传统也逐渐消失,北宋的汴梁“夜市直至三更尽,才五更又复开张,耍闹去处,通宵不绝”;南宋的杭城“大街买卖昼夜不绝,夜交三四鼓,游人始稀,五更钟鸣,卖早市者又开店矣”。宋代的城市化不仅体现在大城市的兴起,更主要的是大量小城镇的涌现。人烟密集的村镇逐渐形成商业化的市镇——“草市”,聚居于市镇的大量人口已经逐步脱离农业生产,以商业和手工业为主。这样的市镇是如此之多,以至于汴梁城外有十二处市镇环绕,形成卫星城;临安城周边数十里之内,人烟生聚,遍布市井坊陌,就是走上几日也走不出来。这些远郊市镇的繁荣程度丝毫不逊色于外地的一般州郡,可见都城何等繁胜。这无疑体现了大城市的辐射效应,这是现代城市化最常见的现象。按照历史学家赵冈的计算,临安城在发展高峰期人口高达250万,的郊区面积远超过城区的面积,居民人数也高于城区。《都城纪胜》说,临安“户口蕃息近百万余家,城之南西北三处各数十里,人烟生聚,市井坊陌,数日经行不尽”。稍晚一段时间的意大利人鲍丁南如此描述杭州:世界上再也没有比这座城市更宏大的了,它方圆达100英里,到处见缝插针般地住满了人,一所宅院里往往住着十或十二家,而市郊的人口比市内还多。该城共有十二座城门,而在距每座城门8英里之外的地方,还有许多比威尼斯更大的城镇,故一个人若在任何一处郊区走上6或8天,仍会觉得自己仿佛只是走过了很小的一段路。漆侠在《宋代经济史》中指出:“这种现象不但出现在名城大邑中,在各地州县也有类似的表现,只不过是草市规模有所不同罢了。城市格局和城郭限制的打破,深刻地揭示了宋代都市商业的发展。”市镇现象其实就是今天所说的“小城镇”,这是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最值得关注的特点。据研究者统计,两宋时期见于史载的市镇多达3600个以上,其中相当一部分市镇,不论是人口数量,还是经济水平,都超过了一般州县。很多州县都是政府建设和管理的,而市镇完全是因为商业活动而由民间自然形成的,四方辐辏,并至而会,后者更加繁荣和有活力。宋孝宗时发生的鄂州大火中,南草市被烧毁的人家达万户,可见其市镇之大。赵冈先生的《中国城市发展史论集》中列出了一个中国城市化发展历史统计表。从中可以看出,中国从战国时代起就已经进入一个相当高的城市化状态,并且在其之后的1500年里不断提高,北宋城市化率为20%,到南宋时期达到了中国历史时期的城市化最高水平,这大约相当于1980年的中国城市化水平。从南宋以后,中国城市化进程陷于停滞,城市化率迅速下降,到19世纪中叶达到最低点6%左右;在19世纪中叶之后,随着通商口岸的开通和近代工业的兴起,城市化进程开始复苏,城市化率也逐渐恢复,直到1949年的乃至目前的51%。战国(公元前300年):西汉(公元2年):唐(公元745年):南宋(公元1200年):清(公元1820年):清(公元1893年):现代(公元1949年):城市的土地近代化的一个特点就是经济模式的改变,城市经济超过乡村经济,商业比重超过农业比重。北宋神宗元丰八年(1085年),汴梁城的商业利税达到55万缗;南宋中期,临安一年的商业税收高达120万缗。日本学者波义信通过对临安城市规划的研究发现,城市中心为资本和商业集中地,皇宫反倒偏居一隅,这与现代城市的空间结构非常类似,无疑是宋代城市革命的结果。“陶尽门前土,屋上无片瓦;十指不沾泥,鳞鳞居大厦。”这是梅尧臣的诗《陶者》。这首诗一方面说明宋朝的手工业已经非常发达,另一方面也说明当时贫富悬殊也很严重。毫无疑问,这正是城市化的结果。作为城市建设的主要基础,建筑业的专业化不仅是经济上的,也是技术上的。除过预浩的《木经》,李诫修订了很多前人的建筑著作,编撰了一本巨细无遗的《营造法式》。崇宁二年(公元1103年),宋徽宗将《营造法式》颁发施行,并以此作为全国建造楼房的标准和建筑施工手册。同时,宋代的土木技术已经可以实现多层建筑。“临安城郭广阔,户口繁夥,民居屋宇高森,接栋连檐,寸尺无空。”按照鲍丁南的说法,杭州甚至出现了10层建筑。宋代的城市与工业技术支撑的现代城市仍然有着天壤之别。首先大多数建筑都属低层土木结构;其次,房屋主要都是自建,与其说是房地产,不如说是地产。换句话说,古代的城市其实就是大型的乡村。林语堂曾说:“中国人对于家宅的概念是指一所住宅,那里有一口井,一片饲育家禽的场地,和几株柿枣之属的树,要可以相当宽舒的互相配列着,因为要使地位宽舒,在中国古时,以及现代的农村里头,房屋的本身在全部家宅庭园的配置里,退处于比较将要的地位。”《清明上河图》中有这样一个场景:在城门楼外沿河柳荫下,有五六头正在觅食的猪。市民家里还要养猪,这对现代城市人来说是不可思议的。经济学家冯锐对中国城市文化的特点有过这样的论断:广义上说来,每个中国人都是农民,因为即便象广州这样拥有九十万人口的繁忙都市,都处处养着鸡。而拥有七十七万七千人口的南京,当时的首都,它所拥有的农田面积也要超出商用和住宅面积。除作物和牲畜之外,渔塘和肥堆在城中也是随处可见。每个中国人在他的日常生活中都有干些农活,事实上,每个中国家庭,无论贫富,都在生产着一些农产品。农耕似乎是中华民族的本能。正因为城市建设的这种特点,中国历代政府都对土地市场有严格的管制。唐玄宗时期明文规定:“应给园宅地者,良口三口以下给一亩,每三口加一亩,贱口五口给一亩,每五口加一亩……诸买地者不得过本制。”即每户宅基地不得超过一亩。四合院是宋代城市的主要建筑形式,但对建筑形制有严格的限制。《宋史·舆服志》记载,“庶人舍屋许五架,门一间两厦而已。”虽然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但事实上,中国历来都承认土地的私有产权。即使皇帝,理论上也不应当任意侵占他人的土地和住宅。宋太宗几次想扩建宫城,但想到浩大的拆迁工程,又都放弃了:“内城偏隘,诚合开展,拆动居人,朕又不忍。”在北宋时期,曾有过几次大的城市扩建工程,如:雍熙二年(985年),宋太宗改建楚王府;景德四年(1007年),宋真宗建造凯旋亭;景佑二年(1035年),宋仁宗为百官新建住房;元丰五年(1082年),宋神宗为列祖营造神殿;元丰六年(1083年),杨景扩建内城;崇宁五年(1106年),蔡京扩建外城。这些扩建都需要占用周边的土地,大量的民居被拆迁,宋朝政府为此特别制定了拆迁补偿方法。如元丰六年(1083年)的开封外城扩建工程,按照规划,新修城墙占用120户居民的住宅,开封府呈报的报告中记录,总共支付补偿款20600缗,平均每户可拿到171缗。用171缗补偿款作为房屋建造费用或许还可以,如果用来买地就远远不够了。当时开封的地价非常昂贵。王禹偁在《李氏园亭记》中,有“重城之中,双阙之下,尺地寸土,与金同价”的感慨。买房就是买地,高昂的地价使很多人买不起房。南宋一直将杭州作为临时“行在”(临安),所以一直没有修建正式的皇宫,“两座主要的建筑物,高只有60英尺,宽则不超过80英尺。总起来说,它们并不比一所大的县衙富丽和奢侈多少。”(谢和耐《蒙古入侵前夜的中国日常生活》)城市的房子虽然宋朝的官员薪俸较高,但大多数官员都租住在政府提供的公屋中。“自来政府臣僚,在京僦官私舍宇居止,比比皆是。”甚至连宰相也不例外,《朱子语类》中说:“百官都无屋住,虽宰执亦是赁屋。”甚为宰相的寇准曾感叹说:“历富贵四十年,无田园邸舍,入谨则住僧舍或僦居。”他也因此被称为“无地起楼台”的宰相。苏东坡的儿子结婚,没有新房,只好借朋友的房子办喜事。他的弟弟苏辙在官场上比他要成功得多,竟然也没有买汴梁的房子,直到七十岁时才许昌置买了一份房产。苏辙为此感慨万千,“我生发半白,四海无尺椽”。苏轼一生宦海起伏,四处漂泊,不置房产倒也罢了,欧阳修长期在京城生活,竟然没有买房子。他为此颇为苦恼,“嗟我来京师,庇身无弊庐。闲坊僦古屋,卑陋杂里闾。邻注涌沟窦,街流溢庭除。出门愁浩渺,闭户恐为潴。墙壁豁四达,幸家无贮储。”他还写过一首《买宅》诗:“我老未有宅,诸子以为言。东家欲迁去,余积尚可捐。”欧阳修在他42岁时终于在颍州置了一套房产,后来还把空房子租出去,当起了房东。一生淡泊的江休复在《江邻几杂志》一诗中,这样写租客的感受:“望月初请料钱,觉日月长;到月终供房钱,觉日月短。”作为官商云集的京城,汴梁的住宅无疑是特别紧张的。早在北宋初年,大学士陶毂就谈起这种“蜗居”境况,“四邻局塞,半空架板,叠垛箱笼,分寝儿女”。到了北宋末期,城市人口增长了将近一倍,住房和土地的短缺状况更加严重。御史中丞翁彦国指出:“京师户口日滋,栋宇密接,略无容隙。纵得价钱,何处买地?”宋代的城市化和商业化彻底破除了中国传统的重农轻商习俗,城市空间的紧俏自然创造了房地产商机,很多官绅和富豪都偏向于投资地产,通过商铺收取租金。蔡襄曾说:“昔年从商者,莫不避人为之,今诸王邸多置产市井,日取其资。”咸平七年(1004年),宋真宗下发圣旨,“禁内外臣市官田宅”;天圣七年,宋仁宗“诏现任近臣除所居外,无得于京师置屋”。皇帝亲自过问住房问题,可见其影响之大。这两份圣旨对京城官员置业做出规范,一是不能禁止买卖公屋,二是不得购买两套以上住房。北宋灭亡后,大量城市难民携家南渡,江南一带的住房需求极其旺盛,带动“富家巨室,竟造房廊”,甚至连“军前诸司,骈置铺席”。可见当时房地产市场的火热。宋朝虽然在商业化方面走得很远,但并没有放松政治的救济功能。针对大量流离失所的底层民众,朝廷建设了大量的安置场所和福利设施,几乎是倾国之力。这些福田院、安济坊、漏泽园、施药局和居养院遍及全国各地。(福田院用来收容乞丐,安济坊用来收容孤儿,漏泽园用来埋葬无力买墓地买棺材的穷苦逝者,施药局用来给看不起病的穷人提供免费医疗,而居养院则主要用来养老。)对于一些户绝屋,政府将其收归国有,用作居养院。宋朝政府建设了大量公租房(类似廉租房),专设楼店务管理,并将房屋租金分为三个等级,如遇雨雪、庆典等特殊情况,房租可减免和缓交。“官司出榜除放房地钱,大者三日至七日,中者五至十日,小者七日至半月,如房舍未经减者,遇大礼明堂赦文条划,谓一贯为减除三百,止令公私收七百。”宋朝非常重视商业税,房地产交易中的契税被列为主要税种。开宝二年(969年),宋太祖赵匡胤“令民典卖田宅输钱印契,租契限二月”。就是说,房屋买卖必须在交易后两个月内,到政府部门办理合同,缴纳契税。早期的房屋交易税只有2%,庆历(1041~1048年)年间涨到4%。进入南宋后,“人户典买田宅,每百收勘合钱十文”,契税高达10%。中国一般将官方认可并加盖红色官印的合同叫做“红契”,未经“见官”的私下交易合同称为“白契”。红契一般为官方统一印制的格式合同,比白契多了一笔不菲的契税。为了省钱,民间多选择白契。这与如今的小产权房类似。白契虽然可以省下契税,但它最大的麻烦是,一旦买卖双方发生纠纷,就很难得到政府的支持。绍兴十三年(1143年),南宋政府下令,“民间典买田产,赍执白契因事到官,不问出限,并不收使,据数投纳入官”。

宋代城市管理论文

北宋政府以开封府为东京治安管理的主体设置了许多治安机构采取了一系列的治安管理措施诸如消防管理、人口管理、道路交通管理、社会治安秩序管理公共场所治安管理等。以实现其治安管理的职能。通过对北宋东京厢坊制度深入的剖析我们可以得出北宋东京治安的一些特点和主要历史经验。一、北宋东京治安背景建隆元年    年 北宋王朝建立。在继承前代经济的基础上农业、手工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导致城市商品经济活跃。大量的农村人口涌入城市东京的娱乐生活和活动场所增多原有的坊市制管理制度崩溃进而导致社会秩序的混乱。从而引发了许多治安问题。 坊市制度崩溃。宋朝初年城市体制仍然沿袭唐朝的坊市制度。坊市制度是一种在空间和时间上对城市生活加以限制的封闭型管理体制。市民居住区为坊商业区为市居民区和商业区截然分开。居民的“坊里”和店肆集中的“市”四周都筑有围墙所有门户均设专人把守早晚定时启闭夜间不准出入而且民居、店肆只许开在坊市围墙以内不许当街开门。坊市制度的优越性不仅能使城区整齐划分井然有序而且方便了城市的治安管理但这一制度随着商品经济的繁荣及城市的发展。越来越显得保守和僵化。当时繁华的东京市场不但打破了地区的限制。而且打破了日出开市、日落闭市的规定。不仅有白天开放的日市而且还出现了夜市、早市、季节市、专业市等不同种类的市场使整个城市成了一座不夜城。除了不同的各类市场丰富的都市娱乐活动也是以前少有的…。 城市经济繁荣。北宋时期都城东京不仅是全国最大最繁荣的城市也是全国最大的旅游城市常常吸引外地的游客来此游乐。此外东京还经常聚居了一大批饥民少时数百上千。多者数万。东京人口最多时有百余万左右。富民巨贾汇聚于此。东京城行业众多彩帛、占卜、典当等行业十分发达经久不衰此外还有相当数量的妓院专供贵族、富人寻欢作乐   。 社会秩序混乱。繁华的商业带来的口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胡建刚公共秩序也是十分混乱一些商贩买卖货物以假充好取钱财。被群众痛斥为“白日贼”。依靠商业为生的牙人也遍及全城他们勾结官吏侵渔百姓哄抬物价走私漏税滋扰市场。一些官吏也常借助权势发财他们相互勾结在东京城中形成一股强大的势力有的武装走私偷税漏税有的贱买贵卖牟取暴利。

我知道人口南移也促进了南方经济的发展,额,貌似还有政局稳定和自然资源丰富等原因····

城市社区管理论文范文篇二 城市社区管理体制创新 社区,原是一个外来名词,源于欧美,在日本被称为地域社会,而在以前的中国又称居民小区。为此,对社区如何定义,则是第一个需要解决的理论问题。其次,社区的性质和功能又受人的认识的制约。既然社区是居民集中居住和生活的场所,它就必然涉及到生活、就业、教育和娱乐等各种活动。这些活动之间应如何协调、如何统筹、又如何制度化和法制化,则是社区管理体制的第一个重要课题。 一、传统城市街道管理体制存在的弊端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中国城市社会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企事业单位与政府脱离,单位组织与个人之间也出现了分离,使得城市社区出现了多元化的利益主体。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使得大量的社会服务、社会管理、社会保障功能与企业剥离。行政管理体系的改革,也使得一部分社会管理、社会服务职能从政府职能中分化出来,所有这些转移出来的社会管理和服务功能直接由社区承担下来,社区功能呈现出社会化、多元化的趋势,城市社区建设的要求非常迫切。我国城市社区建设还是一件新生事物,无论在理论还是实践上都处于探索阶段,存在着许多矛盾和问题,需要我们认真 总结 ,不断摸索。传统城市街道管理体制存在的弊端有:政治行政色彩较浓,居民自治意识不强;经济功能强,管理、服务功能弱化;管理各自为政,缺乏协调,缺少人文建设,居民缺乏归属感等等。 二、新型社区管理的启示和 经验 随着社会的发展,改革开放的深入,社区建设也在蓬勃发展,各地开始了社区管理体制的构建实践,出现了具有代表性的社区管理模式。社区管理模式是对不同类型城市在各自特色的管理体制、管理机制组合基础上,实现城市高效有序运行目标的特定方式的形态概括。城市基层的政权结构、社会结构都处于动态的演变过程中,中国的社区建设应该呈多元模式进行。上海模式、沈阳模式、江汉模式、深圳莲花北模式……从1999年12月28日南京锁四社区在全国第一家进行社区体制改革以来,许多城市陆续推出各具特色的社区管理体制改革模式。 这些模式各有特色,对社区管理体制改革都具有推动意义。目前,城市基层的政权结构、社会结构都处于动态的演变过程中,各种社区管理模式的形成与发展,都是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这一特定条件下的产物,归根到底又不能脱离不同地区、不同社区的具体条件和客观实际。社区管理体制改革不能搞“一刀切”,必须遵循“渐次推进,梯级发展,全面带动”的思路,根据具体情况,设计和选择最合适的改革路径,达到政府提高管理效率、居民当家作主、社区和谐安宁的目的。 三、建设新型社区管理体制的实现途径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 要顺利进行社区管理体制建设,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是准备。加强宣传教育可采取召开教育大会、各种类型的座谈会和发公开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城市社区管理体制,努力使改革精神深入人心,统一思想形成共识。这种共识主要包括要充分认识到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长期性。充分认识重要性是指建设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是城市基层政权建设新的突破口,是全方位拓展社区建设的一项有力举措,它有利于推动基层民主和社会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的发展,是关系到发展稳定大局的一个重要方面;同时要增强改革的紧迫感,并要树立长期作战、常抓不懈的思想,正确理解渐进规律,指望在短时期内把所有问题都解决的想法是不现实的,这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克服急于求成、急功近利的短视行为,要作长期的思想准备,循序渐进,才能实现从量变到质变的飞跃,并最终积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来推动改革的顺利进行和逐步完善。 (二)调整居委会管理规模,科学合理地划分社区 适当调整居委会管理规模,科学合理地划分社区是搞好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的前提。要按照便于服务管理、便于开发社区资源、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以及地域性、认同感等社区构成要素,对原有街道、居委会规模作适当调整,以调整后的居委会辖区作为地域,并命名为社区。上海、深圳、沈阳、南京、青岛、合肥、石家庄、哈尔滨等城市的实验区,对街道和居委会的管辖范围进行了调整,其中以沈阳市的做法最具有代表性。沈阳在沈河、和平两个实验区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市重新划分社区。新型社区主要分为四种类型:一是按居民居住和单位自然地域划分出来的“板块型社区”;二是以封闭型居民小区为单位的“小区型社区”;三是以职工家属聚集区为主体的“单位型社区”,四是以不同功能特点划分的“功能型社区”。这种按照居民居住的自然地缘关系,社区的资源配置,适度的管辖人口和人们的心理认同感来划分社区的方法,具有合理性和科学性,可以达到对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 (三)加强党和政府对社区的管理 实行社区管理必须以党的领导为核心,并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充分发挥党和政府在社区中的促进作用和服务作用。必须加强社区各类基层党组织的联系,培养高素质的党的社区工作者队伍,并始终坚持党对社区建设的方向进行政治上的引导和组织上的保证。政府是社区管理中的重要力量之一,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应体现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负责制定和组织落实社区发展规划,对推进本地区的社区建设负总责。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协调企业、社团、志愿者和社区成员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工作,解决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的困难,形成社区建设工作的整体合力。在具体做法上,政府应建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并在分析一些社会现象、社会结构、社会发展的质量和数量特征,以及国内外各种模式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一套指标体系,并逐步量化,以便于对各种各社区管理的质量状况进行评价、监督、预测和服务。政府要现代化,政府从直接提供公共物品到对公共物品的质量进行监督和保障;居委会要民主化,居委会对居民负责,工作贴近居民。 (四)建立健全社区的自治组织 在建立健全社区自治组织过程中要遵循“直接民主”的原则,社区自治组织应该包括社区成员大会或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社区协调议事委员会等。在民政部启动的“全国社区建设实验区的试点工作中,各实验区在居民自治方面进行了大胆创新,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做法。大力发展社区民间组织,提供公共产品;居民公民化,在社区为居民服务的同时,居民要为社区作贡献。如上海卢湾区在社区内建立了社区居委会议事层与执行层的分离的工作体制;沈阳市在重新划分管辖区的基础上,建立了新的自治体系,分为决策层―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招考执行层―社区委员会,议事层―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领导层为社区党组织;北京西城区建立了社区管理体系和社区中心。虽然这些组织的名称各异,但他们为如何在社区建立新的自治组织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创新社区组织机构。按照“议行分设”的理念创新社区组织,创立“一会(分)两站”模式,从组织结构、性质、职能、人员、经费、场地等关键问题一一分离,理请社区工作站和社区居委会及社区服务站相互关系,创新新型的社区工作站和社区服务站两个社会组织,使社区居委会成为名副其实的居民自治组织。 (五)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方法 转变政府职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须要求,也是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的内在要求。这就决定了政府各职能部门必须按照新体制的要求,切实转变职能,真正把赋予社区的各项职责落实到位。应理顺政府与社区、社区与社会各组织之间的关系。为规范新型社区组织运作,制定一系列相关政策和办法,明确了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职责、社区居委会的任务及其相互关系,使政府在社区腾挪出空间给社区居委会搞居民自治,培育了公民社会,积累了社会资本。政府“减肥”――将社区公共事务作细致的分析,在此基础上准确定位政府的责任,让其从直接提供公共服务转变为间接提供公共服务,从靠设立机构提供公共服务到靠政策工具提供服务;从给钱、给物、给机构到培育各类民间组织,让民间组织承担起政府下放的职能,从而使政府的职能归位,社区的自治力量增长。在转变职能过程中,要把着眼点放在充分调动基层工作积极性的基础上来,放到为群众服务上来,服从大局,适应城市新体制的变化,根据社区管理的要求,切实转变工作方式和工作内容,实现重心、权利、财力的下移,并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运作方式,把该放下去的权不折不扣的转移下去。 (六)加强法律法规和制度等的建设 一是法律支撑。目前,因无明文规定,连专家都很难说清楚社区组织的定位和性质。据统计,理论界关于“社区”的定义多达76种。这个事实,成为社区管理体制改革不得不迈的“一道坎”。专家呼吁:有关部门应尽快在相关法律中明确“社区”的概念和范围。在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同时,应对与社区相关的1000多条法律、法规尽快进行修改和调整。有专家提议: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组织法》,或将它作为母法,根据实际需要制定一些必要的细则,逐步建立、完善有关社区管理法制体系。城市基层管理体制的改革,涉及到城市建设和管理的方方面面,当前一些需要城市建设和管理只能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有时存在着相互推委的现象,还没有形成很好的合力,这就需要对一些工作进行一个明晰和划分的过程,并用制度、法规加以保证。二是改革居委会干部制度。可对社区干部实行公开招聘,通过民主选举,竞争上岗。这有利于提高居委会干部的素质,形成一支年轻化、职业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又能安置下岗职工和大中专 毕业 生,开辟新的就业 渠道 。三是加强硬软件建设,主要是指加强理论研究,加大对管理体制改革的理论知道力度。硬件建设包括对街道办事处、社区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办公场所等。 (七)创新社区服务体系 各社区居委会成立社区服务站,各街道办成立了社区服务中心,在社会福利中心建成了区一级社区服务中心,初步形成了区、街道、社区居委会的三级社区服务网络。并对社区服务站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使其按照产业化、实体化模式运作,出台相关规定等配套措施,成立社区服务专项资金,规定政府按照购买服务项目的方式,对社区服务站从事为居民提供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社区残疾人服务、社区老人服务等无偿服务进行评估、补贴,并鼓励社区服务站低偿运营,享受税收减免政策,实现社区服务的社会化。使政府提供了品种多样的福利和服务等新公共产品。 另外,还要提供社区居民交往平台,以政府信用为起点,积累城市社区人际关系的信任基础;在社区公共事务中倡导平等和宽容的原则,强化居民合作与参与的意识。 随着新世纪的来临,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在城市相应地要求改革原有的管理体制。实践已经证明,社区管理体制是我国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和具体内容,建设新的社区管理体制在城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的地位日显重要,在加强城市管理、服务市民生活、促进社会进步方面的作用也越来越大,我们一定要增强建设新的社区管理体制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在物质生活不断丰富的同时追求精神需要的不断满足,在尊重历史和关注现实的基础上,一个小区一个小区地建设,一个社区一个社区地拓展,最终把各级各类城市都建成人们安居乐业、文明的城市,有力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参考文献: 1、李匡夫,李天好.论社区自治.东岳论从,2002(3). 2、奚从清.构建中国社区建设理论的框架体系.社会学月刊,2002(8). 3、夏建中.当代中国城市社区的组织与服务,社会学,2000(7). 4、吴新叶.城市社区管理中的政府失灵,城市发展研究,1999(6). (作者单位:浙江绍兴文理学院美术学院) 看了“城市社区管理论文范文”的人还看: 1. 城市社区管理论文 2. 社区管理论文 3. 农村社区管理论文 4. 城市社区教育论文 5. 政府管理论文范文

城市面貌展现的是这个城市的形象,城市管理落实,就是保持城市形象的 方法 ,下面就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城市管理 文章 ,希望大家喜欢。城市管理文章:城市管理论文 摘 要:党的 报告 指出:加强社会建设,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必须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即将社会管理纳入法律实证研究之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实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 引言 《论法的精神》是孟德斯鸠倾毕生心血写成的政治法律著作,是孟德斯鸠政治法律理论的最高成就。当其传入中国时,其有关宪政方面的有益贡献为多数学者所探讨[1-3],但事实上其实证研究方法是其在学术研究,特别是在法学研究上颇有建树,对处于转型期的中国城市管理法律体系而言,法律的实证研究方法更能在制度构建、评价法律适用等方面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4]。本文仅从研究方法角度研读《论法的精神》,探究其中蕴藏的实证的研究方法,以期从中寻找与中国城市管理法制建设需求相应的启发与借鉴。 一、《论法的精神》的实证研究形成背景 法是经济生活、社会生活和阶级关系最为集中和具体的反映与体现,对法的研究方法的探析,也就应该把它放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进行客观历史的分析。 《论法的精神》的产生与发展首先源于其深刻的客观历史背景,也与作者所处的时代和自身的成长经历有重大关系。孟德斯鸠生逢法国封建专制走向没落,资产阶级革命正在酝酿和成熟之时。孟德斯鸠作为一个经历过重大历史事故的观察家,他不可能不去思考时代向他 所提出的课题。虽然家庭的阶级烙印深深地刻在他的身上,然而孟德斯鸠仍然试图用客观的整体的、历史的比较的实证的研究方法,去进行客观的研究描绘。作为孟德斯鸠倾毕生心血写成的政治法律著作,《论法的精神》也具备与众不同的崭新方法。 实践出真知,《论法的精神》的产生与发展还源于其深刻的 社会实践 背景。1728年,39岁的孟德斯鸠迈 出国 门,开始了长途学术旅行,足迹遍布欧洲各国,途中他详细了解了各国的政治、法律、 文化 、宗教信仰状况。丰富的从政 经验 和长期的实地考察对他理论的形成产生深刻的影响,使他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研究视角和理论特色。 法律的继承是历代法学家最经常使用的研究方法之一,《论法的精神》的研究方法的产生与发展还源于其深刻的理论背景。前代和同时代的思想成果对《论法的精神》的研究方法有着深刻的影响。古典自然法学派学者对自然法的研究,亚里士多德的知识论哲学,近代自然科学的发展都对《论法的精神》在整体的、历史的比较的实证的研究方法上产生了影响。 二、《论法的精神》的实证研究的内容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运用了比前人卓越的研究方法,即客观的整体的、历史的比较的实证的研究方法,从而使自己的法学论著具有了空前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一)客观的、整体的实证研究方法 与17、18世纪的思想家不同,孟德斯鸠不是凭空思考“法的精神”,而是扎扎实实地依靠对原材料的分析,根据历史资料、旅行家 们的记载或是他自己的旅行见闻研究得出结论。在逻辑论证方法上,孟德斯鸠一改17世纪以前形而上学的抽象演绎构建体系的方法,而代之以分析、还原、理智重建。他不再满足于法律本身的研究以及法律条文的烦琐解释,而把法与自然和社会相联系,以整个社会及社会现象为研究对象。法律存在于社会中,所以不能孤立地去看法律,而必须从法律与其他事物的联系去看法律。如果将法看作一个中心事物,那么与之相关的其他社会客观因素便是围绕它并与之共同构成整个社会必不可少的因素,想要研究什么是法的精神,就必须以法律为圆心,将其他客观的社会因素为辐射做圆从而构成一个整体,不仅要通过对法本身的探讨来直接研究法,而且要通过围绕它影响它并与之共同作用的其他客观的社会因素整体上探究法。 (二)历史的比较的实证研究方法 从研究方法上考察,孟德斯鸠已经开始超越18世纪所有的法学家。18世纪的法律理论没有历史的相应根据且缺少历史根基,这也是到19世纪以后自然法理论遭受西方法学攻击的原因所在。但是孟德斯鸠却运用历史的比较的实证研究方法,将法律研究与历史研究相结合,也正是这一方法,使孟德斯鸠的研究具有强大的经验支持力量,从而使研究的说服力大大增强。后来的法学家斯克罗比曾说:“当孟德斯鸠高喊‘我们应当用法律去阐明历史,用历史去阐明法律’这句训言现在已成为公认的原则的时候,他为科学打开了一个新的视野。他知道,这些内容和材料还没有任何法学家用历史方法加以研究过,这些方法是他刚刚采用的。”[5]《论法的精神》以丰富的历史知识, 对古代希腊、罗马的法律,对中世纪各国,以及当时欧洲国家的法律都做了反复深入的研究,这为人们展示了一幅广阔的古今政治法律制度发展变化的图画。 三、《论法的精神》的实证研究对后世的影响 (一)法学研究向唯物主义迈进 在法学研究中运用客观的整体的实证的研究方法具有远大的里程碑意义,可以说法学理论经他之手向唯物主义方向迈进了一步。在他构建的体系中,上帝是被排除的,有的只是社会与自然的客观因素。这个理论在当时神学统治一切的时代,无疑是一颗炸弹,瓦解了封建主义的重要堡垒——教会的统治。即使在今天,这些客观因素提供的材料仍然值得我们去分析去研究。 (二)拓展法学研究的视野,为法律社会学的产生奠定了基础 当代法国著名社会学家雷蒙·阿隆指出:“一部社会学思想史由研究孟德斯鸠开始可能会使人感到迷惑,在法国,人们通常把他当作社会学的先驱而认为奥古斯特·孔德是社会学的创始人„„在我眼里孟德斯鸠不是一个先驱而是社会学的理论家之一。”[6]目前,法律社会学异军突起,已经成为法律理论领域的显学,但是在17、18世纪多数学者那里,法律只是一个附带的话题,可以说,近代法律理论是政治学下的法律理论。 (三)对之后一个世纪的实证法学派有着直接影响 从亚里士多德开始,就对政体进行了描述和历史性的研究,但整部《政治学》还是规范研究占主导。在《波斯人信札》、《罗马盛衰原 因论》两部著作中,孟德斯鸠就已经初步显示出了比较实证的研究思路,而《论法的精神》只是使这一思路更加丰富和具体。作为人类法学思想发展中的重要一环,《论法的精神》不失为一部独树一帜的资产阶级法学著作,这种客观的整体的历史的比较的实证研究方法实际上赋予它独一无二的特征,使得它永葆青春。 四、对我国城市管理的法制化的借鉴意义 近些年来,法律实证研究在西方可谓如火如荼[7-9],在我国亦崭露头角,法律实证研究在西方国家和我国法学研究中的地位都在提升。思辨研究侧重于理性建构式的批判,实证研究方法具有弥补思辨性研究缺陷、传承法学知识的功能。我国现时对于法制的判断仍然仅限于“法律的良好实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始终是我国法制事业中最为重要的一条标准,但是对于法律本身的优劣却考虑得很少。《论法的精神》的实证研究方法对我国一些法学家注重关注一些抽象的权利、文化、人权等法学术语,忽视社会现实的法学研究方法也是一种启迪[10]。对法律的实证研究不仅在制度构建、司法等各环节中的重要性日趋显著,而且为学术变迁提供了动力。对处于转型阶段的中国法律体系而言,法律实证研究在指引制度构建、评价法律适用等环节上都能大显身手。 目前,我国在城市管理方面暴露出很多问题,其存在的问题是有目共睹的。这种现象的原因可以从多方因素来考虑,其中管理模式的缺陷是产生这些问题的重要因素之一,现有的法律手段在具体实践中遭遇到很多操作性问题,城管执法经常在公平与效率、公益与私利之 间难以平衡取舍,公众因此对其缺乏信任感,进而对其执法的正当性产生怀疑,对其管理的必要性和可能性产生怀疑。因此,有必要通过实证研究来寻求社会管理手段与法律手段的相互配合。 毋庸置疑的是,将社会管理纳入法律实证研究之中是来自于中国社会现实的社会管理需求,而不是某种外来的经典理论。面向社会管理的法律实证研究,从深层意义来说,是一种更全面的法治观的建构以实证研究和社科法学的方法去研究社会管理问题,意味着加强社会管理不等于仅仅以法律约束社会管理实现其法治化,在法律实证研究中重视对社会管理问题的研究而不是只限于对司法问题的研究,也意味着将治理的逻辑放在和法治的逻辑同样重要的层次加以观察和理解,这一研究也就具有了更深的理论意义。具体技术路线如下: 党的报告指出:加强社会建设,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必须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即将社会管理纳入法律实证研究之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实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 城市管理文章:城市管理论文 流动摊点占道经营,影响市容,妨碍交通,损坏城市形象,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重点,也是城市管理的“通病”。因其流动性、反复性强,加之点多面广,成因复杂,难以根治。因此,研究分析和解决这一问题尤为迫切,十分重要。 一、流动摊点的成因及现状 流动摊点,由来已久,成因复杂。以我市为例,每天活动在城区的流动摊贩在1000人左右,他们多集中在学校、医院、商场、小区门前和交通繁华的路口、街道两旁,这些地方人口较多,人流集中,需求量大,是流动摊贩经营的“风水宝地”。特别在学校放学、机关单位下班、市民出入的高峰期,这些流动摊贩争道抢客,把道路堵得严严实实,叫卖声、吵闹声、汽车喇叭声交织在一起,“马路市场”异常热闹。 这些摊贩主要有五大类。一是下岗职工。经济体制转轨、企业改制后,大批下岗职工推向社会,由于这部分人员年龄偏大,一时找不到工作,家庭负担重,又不能闲置在家,就选择了这种投资少、见效快、风险低的小买卖。二是城中村居民。这部分群众主要靠地理优势做些小买卖,特别是一些中年妇女和老人索性圈地为界,摆摊设点,春夏秋冬,一年到头,照摆不误。三是离城近的农民。这些农民小农意识强,地里种出来的瓜菜,到市场兜售需交各种费用,想卖个高价钱,于是推车进城,沿途叫卖。四是老弱病残人员。这些人大多无正常生活来源,把自己划定为特殊公民,渴求社会救济心理强。五是进城务工的特殊群体。这些人员成分复杂,投亲靠友,拉帮结派,不服从管理,甚至无理取闹,打击报复。 总体来看,这些流动摊贩有一共同点,均属困难弱势群体。在对其管理处罚时,通常将不满、失落情绪当场发泄,把满肚子怨气推向执法队员,往往采取“一哭二闹三躺倒”的手段,极易引起围观群众的同情。如果遇有起哄煽动者,执法队员会面临围攻、辱骂甚至殴打。执法人员只有三种选择:一是拨打110报警,但远水救不了近火;二是跑,为了人身安全,被动放弃执法;三是骂不还口,打不还手。05年建局以来,就发生暴力抗法事件2起,引起围观的30多起。有些 案件送交公安机关后,由于取证难、证据不充分等原因,往往是不了了之,从而削弱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权威,也挫伤了一线执法队员的积极性,使执法工作陷入被动境地。 二、难治理的主要原因 流动摊点为何居高不下、屡治屡乱?在分析其表面现象的同时,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深层次的问题,不得不引起深思。 其一,流动摊点的存在有其合理性。尽管流动摊点有碍市容,但毕竟是市场经济发展阶段的产物,迎合人们的消费心理,符合当地的消费习惯,同时也适合不少市民的消费水平。一方面,流动摊点因其便民利民倍受消费者欢迎;另一方面,它能拟补市场不足的缺陷,使城市居民就近购物的需求得以满足。 其二,专业市场缺乏,导致无场可进。我市城区常住人口有13万之多,流动人口达到1万人,目前现有市场远远满足不了群众需求。我市建成使用的规范化市场仅有三处。一处是贸易城批发市场,建于十几年前,是我市主要的蔬菜批发市场,同时还进行小量的零售,但市场内的服务设施不全,卫生环境差。一处是贸易城中心市场,该市场2005年进行了改造,各种设施比较配套,但存在着市场外延的问题。另一处是金碃岭市场,该市场2007年建成,原黄山路市场的摊点进入经营,解决了黄山路市场占路的问题。这三处市场均为企业投资建设,存在摊位费较高的问题,许多摊贩不愿意进场经营,特别是金碃岭市场,2007年下半年开始出现摊点流出市场经营的现象。此外,城区还有工商部门设立的马路市场2处,一处是海峰街市场,另一处是商业街西段的夏西市场。这两场市场的经营秩序混乱,市场外溢,交通时常堵塞,卫生状况极差,群众反应强烈。城市在扩建,人口在增多,供需矛盾呼唤市场。拿黄山路和新华街交接路口自发形成的菜市场来说,附近有夏南新房区、中医院家属宿舍区、馨园小区、黄山路政府宿舍区、新华小区等居民区,居民多达一、二万人,可见市场潜在需求之大,类似的还有建设街西段、笙歌小区、环建宾馆、仇家洼桥头等处。还有部分物业管理部门在居民小区内设置了小市场,如向阳小区等,由于受场地等条件限制,容纳的摊位很少,有的物业管理部门只收费不管理,致使许多摊点外溢。在对流 动摊点治理上,市执法局虽然采取了各种各样的方法,蹲点也好,突击治理也罢,摊贩看好市场位置好销售利润客观,长期与执法队员周旋,打起了“你进我退,你退我进”的游击战,实在是收效甚微,难以取缔。 其三,有场不进,影响市场建设进程。近年来,一些投资商尽管把目光投向市场建设,但至今还没有大动作。投资商顾虑,市场建成后,无人进场经营。事实上,进场经营者不管赚不赚钱、赚钱多少,要办营业执照,需定期交纳工商、税务、卫生等管理费,而流动摊点则无需办理。再则,经营业主进场后,须遵守一些“规矩”。比如,缺斤短两不行,顾客会找上门;质量没保证,顾客要求退换;抢生意拉客,同行有意见等等。进场经营花费多不说,没有流动摊点方便自由,哪里好卖,就到哪儿去,遇有执法人员,“船小好调头”,一跑了之,省去了好多顾虑和麻烦。 其四是缺乏执法保障。在对自然人进行处罚时,一是没有后续保障,如果自然人不接受处罚,则无他法。因为执法人员无权查验身份证,连对方身份都不知道,执法就无法进行下去。二是对事不对人,执法没有威慑力,比如查处无证经营流动摊贩等违法行为,一般是强行取缔或暂扣物品,对违法行为人没有制裁手段,也起不到应有作用。 市执法局成立后,虽然想方设法治理,但流动摊贩在利益驱动下,仍然在市场外徘徊,执法依然走不出“治理--反弹--再治理--再反弹”的怪圈。 三、建议与对策 治理流动摊点,是一项专业化、复杂化、社会化的系统工程,必须按照客观规律办事,需要各职能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面,结合我市实际,略谈几点认识: 首先,加大对社会困难弱势群体的扶持力度。要切实树立“民本”思想,更新执法理念,拓宽培训就业 渠道 ,鼓励他们创业改行,入市经营,从根本上解决这部分人的生活和就业问题。 其次,加强城市规划、工商管理、行政执法、物业管理等部门间的交流协作。严格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坚持先疏后堵、标本兼治的原则。科学合理布局规划市场,规范市场管理,加大监管力度,引导流动摊贩进场经营。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责,助推市场规范化建设。在城中村改造、旧城改造、新建小区规划时,要预留好市场位置,建设便民市场;在城区道路改建时,适当减少绿化用地,拿出少量位置用于设置早晚市场、固定摊点位。 第三,大力优化社会治安环境和执法环境。执法人员长年累月战斗在一线,时刻与市民和老百姓打交道,处在社会多种矛盾的交汇点上,经常遇有阻碍执法和暴力抗法事件。因此,争取上级和社会各界对城管行政执法工作的支持至关重要。要加大执法宣传力度,大力营造“城管执法、公安护法、法院司法”及纠风部门强力支持的执法环境。 第四,大力培育一支充满朝气活力的执法队伍。广大执法人员长年战斗在一线,无节假日、星期天,工作单调,经常受气挨骂,整天提心吊胆,加之工作风险高、待遇差、不受尊重,执法人员极易产生低落、厌战情绪。只有大力实施“人文关怀”工程,强化职业庄严感 教育 ,才能保护好、调动好一线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永葆这支年轻执法队伍的朝气与活力。 第五,创新执法模式,改善执法效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城区路段分级管理,将胜利街、银金大道、外环、青山路、东山路、深圳路划为一类路段,实行精细化管理;将商业街、新华街、天津路、光明街、建设街、黄山路、富山路等路段划为二类路段,实行规范化管理;将其他小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分划为三类路段,实行人性化管理。推行步行执勤模式,采取堵疏结合办法,设置几处便民市场,具体 措施 如下: 1、一类路段管理精细化。对一类路段突出管理细节,严格管理标准。一是人员配备精细化。一类路段配备素质高、责任意识强的执法人员,并实行定岗位、定职责、定标准、定奖惩的“四定”管理,确保时间上不断档、空间上无死角;二是业务考核精细化。为达到一类路段管理高标准、效果保长效的目的,对一类路段的业务考核做到每日一督查、每周一通报、每月考核、每季一评比、年终综合 评定,用无缝管理保持持续效果;三是运行机制精细化。建立各科室、中队间的内部配合机制、联动机制、快速反应机制,用最短的时间、最少的环节、最好的效果保障一类路段管理的高标准;四是工作措施精细化。开展争创“样板街”、“示范路”活动使执法人员学有榜样、干有目标。 2、二类路段管理规范化。对二类路段突出秩序规范化、管理标准化,以出现频率高、反复性强的乱摆摊点问题位重点,将一类路段管理经验逐步向二类路段推广,达到逐步提升标准、逐步向一类路段看齐的目标。一是执法规范化,用依法执法保障二类路段规范化管理标准的落实;二是摊点经营规范化,对严重二类路段的摊点群进行搬迁、取缔,在不影响二类路段容貌和通行的位置上妥善安置修车、冷饮、报刊、水果、小吃等摊点,解决部分经营业户的实际困难。摊点实行统一作业工具,统一卫生清扫,努力形成“一条路一种风格”的格局,变难点为亮点。 3、三类路段管理人性化。对三类路段突出人性化管理,坚持以人为本,为民服务,在保证容貌秩序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满足广大市民多方面需求。针对城区市场设置不尽合理,便民市场数量少的状况,结合三类路段主要位于小街小巷、靠近居民区的实际,进行广泛的调查研究,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设置几处便民小市场,实行定时段、定路段管理,并采取错时管理、多班轮值等措施,既方便市民日常生活,又解决摊点占道经营问题,既保证市容市貌,又促进繁荣经济。 城市管理文章:城市管理还需“文明”管 一张“武汉城管整治夜宵,聋哑食客劝架被打伤住院”的图片,再次雷到了众网友的眼球,也将城管这一特殊职业再次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 一直以来城管作为维护城市文明的使者,屡次因执法不当频频曝光,从南京“失足”城管脚踩商贩,到温州“野蛮”城管暴打聋哑夫妇,再到近日之“暴跳”城管踢飞油盆烫伤少年,一幕幕一桩桩直指城管执法行为,一下子把“城管”变成了凶神恶煞、“鱼肉百姓”的“阶级敌人”了。 众所周知,很多国家并没有城管这样的执法队伍,其城市管理执法统一由警察负责,警察不仅管刑事犯罪、社会治安,而且管乱摆摊、乱停靠、乱搭建以及流浪、乞讨等行为。在我国,上世纪90年代之前各个城市也没有城管,城市管理执法权属于警方所有。 1997年,第一支城管队伍在北京试点成立,随后推广至全国,但由于城管存在法律授权不明、职权范围不清、人员良莠不齐等问题,所以执法过程中问题多多,暴力执法和抗法屡屡上演,民众怨声连连。 当然,外表光鲜内心酸涩的城管也有其难言之隐。面对“秀才遇见兵有理说不清”的难缠商贩,就像“武汉城管整治夜宵店时,因该夜宵店夜间占道经营情况较为严重,城管部门曾多次制止未果。昨晚,城管部门组织人员进行重点整治,店方人员不配合执法,还拿菜刀砍伤了两名城管人员。”可以说是软点没有效果,硬气点或是稍微言语粗鲁些就被指责成暴力执法、野蛮行径,谁让一方面代表的是国家权利机关,是强者;另一方面是手无寸铁的百姓,是弱者。对于弱者我们一贯的做法是同情加怜悯,所以身份的悬殊也注定“城管”被推向舆论的漩涡。 当然,不可否认,上述现象也只是个例,并不能代表所有从事城市管理工作的执法人员工作状态,但俗话说“一条臭鱼搅得一锅腥”,如果不加以规范和治理,不仅会让百姓对执法机关丧失了信任,更容易败坏了风气、带坏了队伍,形成不好的“榜样” 力量,让这种暴力野蛮之行“蔚然成风”。 为此,笔者认为制定和完善城管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城管”势在必行。这样既可以对特权机关进行必要的法律约束,使其执法的额度和力度更加公正、透明,保障执法结果的公平和正义;又可以使其师出有名、有法可依,避免执法过程中过激现象产生。同时,小商小贩还应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应为了赚取蝇头小利而随意摆放自己的摊位,既有损城市的形象,又给城管处罚的机会。

有关城市化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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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去看看(城镇化与集约用地)上的文献,自己去找下这类的资料

从城市化与现代化的关系探讨中国城市化道路城市化是现代化过程中最富生气和活力的形态之一,产业革命以来城市化浪潮靡满全球的社会现实已充分证明其本身的普遍性。与此同时,在人文社会科学界,至少有社会学、人口学、地理学、经济学、历史学等不同学科的专家学者对此给予热情的关注。纷繁复杂的城市化理论,林林总总的城市化研究成果,又使“城市化”概念本身显得模糊不清,甚或无所适从。大体而言,社会学家从人类行为方式的角度考察,认为城市化是人们行为方式和生活方式由农村社区向城市社区转化的过程;人口学家强调城市化是农村人口不断向城市集中的过程;地理学家视城市化为一种地理景观,认为城市化是乡村地域向城市地域的转化过程;经济学家侧重于产业结构的变化,认为城市化是人们从农业向非农业部门转变的过程;历史学家则认为,城市化是一个变传统农业社会为现代工业社会的历史过程。应当说,从不同学科的基本特征出发,给予“城市化”不同的概念和内涵,是学术史上的正常现象。值得重视的是,无论学者们给予“城市化”多少不同的概念,有一种“较为主要的提法”已被多数学科所接受,这就是:人口向城市集中的过程即为城市化,因为,社会是一个以共同物质生产活动为基础的人口集团,城市作为一个重要的社会单元,必定集中一定数量的人口;而人口集中的来源必然来自农村。较早提出这一概念的埃尔德里奇()认为:人口集中的过程就是城市化的全部含义。人口不断向城市集中,城市就不断发展。人口停止向城市集中,城市化亦随即停止。(注:参见于洪俊、宁越敏:《城市地理概论》,安徽科学技术出版社1983年版,第17-18页。)《大英百科全书》的定义是:城市化(Urbanization)一词,是指人口向城镇或城市地带集中的过程。这个集中化的过程表现为两种形式,一是城镇数目的增多,二是各个城市内人口规模不断扩充。(注:北京市社会科学研究所城市研究室选编:《国外城市科学文选》,贵州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页。)由此可见,农村人口向城市的流动乃是城市化的核心所在。城市化也是中国近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本世纪二三十年代以来,尤其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随着城市史 研究在国内外的普遍展开,人口流动与中国近代城市化的研究已经取得相应的成就,对此进行学术史意义上的检讨,或许会对中国近代城市史的研究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一检讨中外学者关于中国近代人口流动与城市化的研究历程,以本世纪70年代为分界,我将此分为两个阶段。早在本世纪20年代,中国社会的人口流动和城市化现象即已引起学界重视。然而,直至70年代初的整整半个世纪中,本领域的研究仍然主要停留在有关资料的整理方面,“足够系统的研究”尚未出现。著名社会学家陈达先生在其“写于第二次世界大战期中”的英文本《现代中国人口》中如此写道:国内的迁徙运动,是最普通的一种移民运动。在近几十年来,一直进行着乡村与都市的人口移动,这种移动的结果,不断地使许多年青人从乡村徙入都市里,包括长江流域和沿海各城市如上海、无锡、汉口、广州及天津等地。潮水似的继续不断的徙民都是来自乡间的。虽然移民运动的进行,其吸引力及离心力究是如何,还没有足够系统的研究,但大量人口朝向都市流入,确是普遍的事实。(注:陈达:《现代中国人口》,天津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87-88页。)国内对本研究领域的关注首先出现在20、30年代活跃的社会学界。1929年由世界书局出版的吴景超的《都市社会学》首开中国城市社会学的先河,该书简明扼要地指出了都市社会学的研究范围,介绍了西方都市社会学的研究方法,并对都市经济、人口、区域和控制进行了初步论述。一些研究中国人口问题的著作也开始涉及此一领域,如1922年由上海世界书局印行的黎世衡的《历代户口通论》,就有根据海关报告整理的各商埠人口资料和10万人口以上都市表。1930年商务印书馆出版的许仕廉《中国人口问题》(此书为作者在燕京大学所讲“中国社会问题”之一部分),列有“城乡人口之分布”一节并对当时中国城乡人口比重作出估计。20年代以降,农民离村问题成为中国社会严重问题之一,初步统计对此进行研究的论文至少在20篇以上。其中最有份量者,乃是《东方杂志》第三十四卷,第十五号(1937年8月),第二十二——二十四号(1937年12月)连载的吴至信的《中国农民离村问题》专文。该文分农民离村之时代背景、原因、数字分析、出路、社会影响、展望、结论七部分,对此问题进行了较为全面而系统的研究。另一篇重要的研究论文是地理学家竺可桢先生的《论江浙两省人口之密度》(《东方杂志》第二十三卷,第一号1926年1月),该文在研究江浙两省人口密度的基础上,对江浙地区人口在一万至十万以上的城邑进行统计分类,并与全国及世界主要国家进行了对比。日本学者对本领域的研究具有自己的学术风格。20-70年代,加藤繁、佐伯富、中村治兵卫等人对明清乃至民国时期中国的集市作了大量细致的研究,其中一些论文对区域性乃至全国性的集市人口作出了统计或估计。(注:参见(美)施坚雅(Skinner)“十九世纪中国的区域城市化”,注释20,原文载 City in Late Imperial China, University Press,1977。按,笔者至少见到施坚雅此文的三种中译本,即青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国外中国学研究译丛》第2辑;天津教育出版社1989年出版《 城市史 研究》第1辑;吉林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中国封建社会晚期城市研究——施坚雅式》。惟《国外中国学研究译丛》有注释译文,后两种均删去未刊(或未译?),亦属憾事。本文以下引用施坚雅此文者,均依前者。)加藤繁的《清代村镇的定期市》就是一个典型的代表,该文根据康熙、乾隆以来,以至光绪、宣统和民国时期的大量方志,考察了直隶(河北)、山东、山西、河南、福建、广东、广西七省各州县的定集市,并尽可能地估计了各州县定集市的平均人口。(注:原文载1936年2月《东洋学报》第23册第2分册,中译文见加藤繁《中国经济史考证》第三卷,商务印书馆1973年版。)另一位不应忘记的日本学者是饭田茂三郎。1934年10月,根据饭田茂三郎在“望月军四郎氏基金中国问题讲座”的演讲稿,由洪炎秋、张我军合译《中国人口问题研究》由北平(北京)人人书店刊行,该书专辟“中国人口的都市和村落别的构成”一节,对30年代初的中国都市化提出看法。另外,在1929年《社会月刊》第一卷第六号上,还刊登过曾任上海《每日新闻》及《上海周报》记者的田中忠夫《中国农民的离村问题》一文,该文分农民离村的沿革、农民离村的数量、农民离村的质量,农民离村的原因、农民离村的类别、农民离村的时期、农民离村的职业、农民离村的影响,共八章近两万言,对此问题进行了全面的论述(比吴至信同题文章早8年)。大洋彼岸美国学者也对本领域资料的整理和初步研究作出了贡献。笔者所见最早的此类资料整理是夏之时(Father Richard)的《中华坤舆详志》,辑录范围主要限于20世纪头十年。(注:Father Richard:Comprehensive Geographyof Chinese Empire.)此后40年均有城市人口资料的论著出现:如史杜弗(stuffer)在《中华归主》中辑录了1922年的数据;(注:Stuffer:The Christion Occupation of China.)杜格谢夫(Boris. )在其论文《中国城市人口》中辑录了1920年代末的城市人口资料;(注:Boris P. Torgasheff:TownPopalation in China,The China Critic April )Gleen T·Trewartha则综合40年代以前的各种资料,著有《中国城市:数量与分布》;此类资料集大成者乃为莫里斯·B·厄尔曼(ullman,morris B)的著作《大陆中国的城市1953-1958》。施坚雅和珀金斯(Dwight H·perkins)均认为此书是此类资料最为完整的一部。(注:参见施坚雅“十九世纪中国的区域城市化”《国外中国学研究译丛》第二辑,第54-55页,帕金斯《中国农业的发展(1368-1968年)》,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版,第386页。)70年代以前,美国对中国近代城市研究中最富理论色彩的是施坚雅的集市体系理论。1964-1965年施坚雅的长文《中国农村的集市贸易和社会结构》连载于《亚洲研究学刊》(注: and Social Structure in Rural China,Journal ofAsiaStudies 。),在德国学者克里斯塔勒(walter chirstaller)中心地理论的基础上,施坚雅根据其在1949-50年间在四川成都东南25公里处的集市高店子所作的田野调查以及对许多定居海外的大陆移民的采访,并参阅各地方志和其他出版物,提出了这样一个基本论点:同下一级的中心地相比,上一级的中心地能够提供更为专门化的货物供应,并拥有更为广阔的腹地。据此,施氏还划分出了五个等级的中心地:基层集市、中型集市、中心集市、地方城市、区域城市。应当说,40年代陈达先生概括的本领域缺乏“足够系统的研究”局面一直沿续到70年代。1966年,新当选的美国亚洲研究会主席奈特·毕乃德在其题为《现代化与近代初期的中国》的就职演说中,仍然不无遗憾地讲道:十九世纪中叶以来近代交通运输和商业的扩展以及十九世纪末以来近代工业的扩展,为城市发展提供了非同一般的刺激。虽然这种发展与现代化的大部分其他方面的发展一样,首先出现在外国控制的通商口岸,但在1919年以前,纯粹的中国城市也在一定程度上成长起来。遗憾的是,这个时期中国人口的可靠数据几乎没有,也几乎没有人去把分散的资料收集起来,以说明城市化的趋势。(注:奈特·毕乃德《现代化与近代初期的中国》,译文见(美)西里尔·E·希等主编《比较现代化》,上海译文出版社1996版,第218页。)二七十年代后,本领域研究开始打破长期沉寂的局面,而新局面的出现首先来自美国汉学界。大体而言,七十年代以前,美国对中国近代史的研究主要受费正清(John )为代表的“冲击——反应”模式(Impact-respense model)和利文森()为代表的“传统——近代”模式(tradition-modernity model)的影响,认为中国社会基本上处于一个长期停滞的状态,循环往复而缺乏突破传统社会框架的内部动力,只有到19世纪中叶遭遇西方冲击后,才发生向近代社会演变的剧变,柯文(PaulA. Cohen)批评其为典型的“西方中心论”。六、七十年代之交,在美国方兴未艾的历史反思潮流中,年轻一代的史学家一面尖锐地批评“西方中心论”的弊端,一面又倡导以中国为出发点,以实证的研究成果向其发起挑战。柯文将此概括为“中国中心观”(china-centered Approach),并将其特点归纳为四点:(1)从中国而不是从西方着手来研究中国历史,并尽量采取内部的(即中国的)而不是外部的(即西方的)准绳来决定中国历史哪些现象具有历史重要性:(2)把中国按“横向”分解为区域、省、州、县与城市,以展开区域与地方历史的研究;(3)把中国社会再按“纵向”分解为若干不同阶层,推动较下层社会历史(包括民间与非民间历史)的撰写;(4)热情欢迎历史学以外诸学科(主要是社会科学,但也不限于此)中已形成的各种理论、方法与技巧,并力求把它们和历史分析结合起来。(注:柯文著、林同奇译《在中国发现历史——中国中心观在美国的兴起》,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165页。)斯坦福大学人类学系的“怪杰”施坚雅先生是“中国中心观”的代表人物,而其主编的《中华帝国晚期的城市》(注: Skinner,The CityinLate Imperial .)则将晚清 城市史 的研究推进到一个新的高度。该书按不同主题分为三编,每编各收入论文五、六篇,并冠以施坚雅所撰的专题导言,其中施氏本人的《十九世纪中国的区域城市化》、《城市与地方体系层次》、《中华帝国的城市发展》等重要论文均收入其中。芝加哥大学教授诺顿·金斯伯格(Norton Ginsburg)评论道:“此书标志着对中国城市的研究,已经跳出了晦涩难懂的传统汉学的窠臼,开始进入了历史社会科学的比较城市研究的轨道。”(注:引自陈桥驿:《读〈中国王朝时代晚期的城市〉的两篇书评》,载《杭州大学学报》,1980年第4期。)施坚雅对晚清城市史研究的最大贡献是其提出的区域体系理论(regional system theory),在他看来,“工业化前期,以中国作为整体的全国城市化率实际上几乎毫无意义,要重新系统地阐述这一问题,就必须从各个区域出发。”(注:《国外中国学研究译丛》第二辑,第1页。)按照河流系统从支脉到干流的层次,施坚雅将中国划分为九大区域:长江下游、岭南、东南、西北、长江中游、华北、长江上游、云贵及东北(施氏认为,19世纪90年代以前,此区尚在开发之中,不宜列为完整地域进行系统分析)。施坚雅的这种划分,不仅打破了传统以政治边界(即省份)划分中国的方法,而且改变了自20年代以来西方学界认为中国城市化无从谈起的韦伯模式,其意义重大且影响巨深。施坚雅的理论并没有停止于此,他还在其宏观区域理论中引入了中心边际论,即每一个宏观区域都包括中心和边际两大部分。中心地区是人口众多,耕地面积较大,交通运输发达的大城市所在地;而边际地区则是较中心地区各方面均为萧条的、联系较为松散的地区。换言之,人口和资源往往集中在中心地区,并随着从中心向边际地带外移越来越稀落。柯文对此评论说:“在我看来,施坚雅取向的最大优点在于他同时突出了各个区域之间以及每一区域内部的中心地带与边缘地带之间,在空间与时间上存在的差异。”(注:柯文前揭书,第145页。)应当说,施坚雅的理论并不是无懈可击的,例如许多学者对施氏理论忽略各巨区(macroregion)间的联系,忽略全国性因素在区域研究中的重要性就提出过尖锐的批评。(注:Barbara Sand. Ramon H. Myers,The Spatial Approach to Chinese Hstory: a Test.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Aug,1986). Gilbert Rozman,Population and Marketing in China. Co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2.)不能忽略的是,施坚雅的理论受到过普林斯顿大学社会学教授罗兹曼(Glbert Rozman)的影响。(注:有关罗兹曼的介绍,可参见郑羽:《美国历史学家汉学家吉·罗兹曼教授》,载《世界史研究动态》1989年第3期。)罗兹曼在1973年出版的《清代中国和德川幕府时代日本的城市网络》(注:ClbretRozman,Urban Networks in Ch'ing China and Tokugawa Japan. Princeton UniversityPress,1973.此书由罗兹曼先生赐寄,谨致谢意。)中创立了城市空间网络学说。罗兹曼认为,在中日两国的工业化过程中,中国的城市化明显落后于日本,在此书的扉页,他特别绘制了两个金字塔形的图形来说明中日两国城市结构的差异。罗兹曼强调,由于中国人口集中于城镇和乡村,百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寥寥可数,因而金字塔的形状是“上小下大”的锥形结构。这种城市网络,使中国难以形成一体化的城市体系,从而削弱了中央集权的统治。日本的情况则恰恰相反,19世纪初期开始,伴随着各地大城市的出现,农村的集市却呈衰微之势,日本的城市网络表现为规格的金字塔形状。中日两国城市网络的差异,正表现在城市化指数的巨大差异,罗氏认为,18世纪日本的城市化指数已是中国的两倍多,之后的一个多世纪内,这种差距愈发加大。还应注意的是哈佛大学经济学教授珀金斯的相关成果。珀金斯在60年代末出版的《中国农业的发展,1368-1968年》(注: Dverlopment in China,1368-1968,Chicago:Aldine,中译本由伍丹戈翻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出版。)一书中,曾专辟《城市人口资料,1900-1958》一节作为附录,罗列了约1900-1910年、20年代初期、1938年、1953年、1957年、1958年6个年份(代)1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数据,并对此作出了自己的解释,也是研究中国近代城市化的重要参考资料。威斯康辛大学经济学教授赵冈先生长期致力中国经济史的研究。据笔者陋见,80年代后赵冈先生对中国 城市史 研究给予关注,1983年作者的长篇论文《中国历史上的城市人口》在台湾《食货月刊》第13卷第3-4期发表,可以视其为城市人口的代表作。该文估算了自战国迄至近代的城市人口,并判断中国历史上城市人口的发展有两个重大的转折点,即十二世纪的南宋和十九世纪的清末。他认为,南宋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是中国历史上的最高峰,至19世纪中叶降至最低点。90年代初,《历史研究》杂志又发表了赵文《从宏观角度看中国的城市史》(注:《历史研究》1993年第1期。)。1995年,台湾联经出版事业公司又出版了赵冈先生的《中国城市发展史论》收录了他有关中国城市史研究的主要成果。最后,有关美国对中国近代城市研究的个案著作,最应注意的是霍普金斯大学历史学教授罗威廉(wlillan,T. Rowe)有关汉口的两本著作,即1984年的《汉口:一个中国城市的商业与社会1796-1889》,1989年的《汉口:一个中国城市的冲突与社区1976-1985》。(注:William andSociety in a ChineseCity,1796-1889,Stanforduniversitypress,1984;Hankow:Conflict and Community in a Chinese city,1796-1895,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89.)其中,在1989年的著作中,罗威廉在第一个部分就将“城市人口”作为重点首先进行了讨论,涉及到汉口城市人口总量、人口移动、人口异质度增强等问题,以便展开对其冲突与社区主题的讨论。罗威廉此书还以汉口为个案深入探讨了八、九十年代以来风靡美国汉学界的“市民社会公共领域”范畴,正如杨念群先生概括的那样:“罗威廉的汉口研究以史实勾勒出了一幅国家向社会公域让渡权益的斑斓画面。”(注:杨念群:《“市民社会”研究的一个中国案例——有关两本汉口研究著作的论评》,载《中国书评》,1995年5月总第5期。)台湾学者刘石吉对江南市镇研究多有贡献,其《明清时代江南市镇研究》1987年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收入作者有关江南地区专业市镇、太平天国后市镇发展、市镇数量分析三篇论文,其中即有“市镇人口的一个估计”。又,台湾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国现代化区域研究”项目,迄今所出版的湖北、山东、闽浙台、湖南、江苏、安徽六种,均有对人口及城市化的专门论述。三七、八十年代之交,伴随着国内史学研究新局面的出现,“中国 城市史 研究进入前所未有的繁盛时期”(张仲礼语)。“七五”期间,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小组将上海、天津、重庆、武汉四城市历史列为重点研究课题。进入90年代,大部头的四城市研究专著陆续问世;有关城市史的学术论文10年间已超出千篇;各种有关城市史的学术讨论会在各地相继召开;专门的《城市史研究》杂志应运而生。有学者预言,城市史有可能成为中国近代史研究的一个突破口。虽然本领域的研究只被视为中国近代城市史研究的一项内容,但其成果也足以令人欣喜。除“七五”期间被列为重点研究的四城市史均辟专章或专节对城市人口以专门论述外,(注:张仲礼主编《近代上海城市研究》,1990年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隗瀛涛主编《近代重庆城市史》,1991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罗澍伟主编《天津 城市史 》,1993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皮明庥主编《近代武汉城市史》,1993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还出版了对上海、天津、北京三大城市人口研究的专题著作:邹依仁的《旧上海人口变迁的研究》1980年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李竞能主编的《天津人口史》1990年由南开大学出版社出版;韩光辉的《北京历史人口地理》1996年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另外拙著《人口问题与近代社会》、姜涛《中国近代人口史》、葛剑雄主编、曹树基著《中国移民史》第六卷、史明正《近代化的北京城——城市建设与社会变革》、乐正《近代上海人社会心态1860-1910》、忻平《从上海发现历史——现代化进程中的上海人及其社会生活》、唐振常主编《上海史》、张仲礼主编《东南沿海城市与中国近代化》、茅家琦主编《横看成岭侧成峰——长江下游城市近代化的轨迹》、以及乔志强主编《中国近代社会史》、池子华《中国近代流民》、何一民《中国 城市史 纲》、顾朝林《中国城镇体系——历史、现状、展望》、胡焕庸等《中国人口地理》、王育民《中国人口史》等专著也不同程度地涉及了本领域的研究。有关江南市镇研究的论著也有两部:樊树志《明清江南市镇探微》、陈学文《明清时期杭嘉湖市镇史研究》。与有关专著相比,本领域的学术论文相对为少,初步统计不过30余篇。1989年拙文《略论中国近代的人口城市化》或许是最早涉及本领域的学术论文,此文初步论述了中国古代城市化水平领先,近代落伍的史实,并对近代中国城市化发展的模式及城市化与近代化的关系提出了拙见,虽不免粗略缺陷,似亦抛砖引玉。90年代后,本领域的学术论文逐渐增多,其中乐正先生的《开埠通商与近代中国的城市化问题(1840-1911)》及《近代城市发展的主题与中国模式》对开埠通商与近代中国城市化的启动与迟滞、近代城市化、城市近代化及中国近代的城市化发展模式进行了较为系统的论述;宫玉松《中国近代人口城市化研究》对中国近代人口城市化的概况、原因、特点也有粗略的罗列和论述;王跃生《近代中国人口地区流动》,以人口城乡流动为主线,论述了人口流动的形式及流动者身份、流动人口的归宿及地域构成两个问题;张景岳《北洋政府时期的人口变动与社会经济》也对此期人口城市化的加速与社会经济的近代化趋势有概略阐述;张庆军《民国时期都市人口结构分析》就民国时期都市人口性别结构、年龄结构、婚姻结构、职业结构、教育结构五个方面进行了分析。有关农民离村问题的研究则有王文昌《20世纪30年代前期农民离村问题》和鲁西奇《中国近代农民离土现象浅析》两文。(注:以上可谓本领域的综合研究成果,分见《近代史研究》1989年第1期;《中山大学学报》1991年第1期、《天津社会科学》1992第2期;《中国人口科学》1989年第6期;《人口经济》1991年第4期;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近代中国》第3辑;《民国档案》1992年第1期;《历史研究》1993年第2期;《中国经济史研究》1995年第3期。)个案的城市人口研究论文也时有发表,主要有:周源和、吴申元《上海历史人口研究》、王跃生《清代北京流动人口初探》、戴一峰《近代福建的人口迁移与城市化》、沈毅《近代大连城市人口略论》、竺菊英《论近代宁波人口流动及其社会意义》、吕实强《清末民初期间四川城市的发展》、何一民《近代成都城市人口发展述论》、徐曰彪《近代香港人口》、王笛《清代重庆移民、移民社会与城市发展》、吉石羽《传统期之天津城居人口探析》、张利民《论近代天津城市人口的发展》、许擅《16-19世纪山东人口的非农业化趋势》等。(注:分见《复旦学报》1995年第4期;《人口经济》1989年第6期;《中国经济史研究》1989年第2期;《社会科学辑刊》1993年第2期;《江海学刊》1993年第5期;《近代史研究》1993年第1期第3期;《 城市史 研究》第1、2、4、11-12辑。)另外,笔者所见的未刊论文尚有杜语博士的毕业论文《近代中国通商口岸研究》、夏明方博士的毕业论文《灾害、环境与民国乡村社会》、马学强《区域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人口问题——1368-1911年江南地区分析》等,也对本领域问题有所研究。对于明清以来城镇的研究,尤其是对江南城镇的研究可谓成果斐然。涉及本领域的两篇综论性的城镇研究论文是黄苇《中国近代集镇墟集的兴衰存废问题》和慈鸿飞的《近代中国镇、集发展的数量问题》。(注:分见《学术月刊》1979年第3、4期;《中国社会科学》1996年第2期。)至于地区性和个案城镇的研究论文至少在数百篇以上,兹不赘录。四对本研究领域作上述扫描式的回顾之后,这里有必要就城市发展史与城市化史的区别稍费笔墨。笔者认为,城市史与城市化史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研究范畴。就联系而言,二者研究的对象都离不开历史存在的城市客体;就区别而言, 城市史 要回答的问题是城市本身发展的历史,而城市化史回答的重点则在城市的“化”这一过程,当城镇或城市出现于地球之时,并不意味着城市化的历史已经开始,作为一种世界性的普遍现象,城市化乃是一个发端于18世纪后期产业革命而迄今尚未完成的历史过程,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说“现代的历史是乡村的城市化”,也正是基于这样一种认识,上述回顾主要限于本领域的研究,而没有宽泛到整个中国近代城市史研究领域。(注:有兴趣全面了解国内外有关中国近代城市史研究状况的读者,可参见刘海岩《近代中国城市史研究的回顾与展望》(《历史研究》1992年第3期)、王笛《近代美国关于近代中国城市的研究》(《历史研究》1996年第1期)、史明正《美国学者对中国近代城市史的研究》(《中国史研究动态》1991年第5期)。详细的论著目录则见《 城市史 研究》第1辑,第11-12辑附录。)

中国必须走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市化道路我国城市化进程加速是个不可逆转的趋势,但却有着许多发展中国家没有的困难与阻力,根据1999年联合国的世界经济发展报告,在21世纪,中国将面临“人口、就业、资源、环境上的四大挑战”。那么我们能否正确地处理中国人口的增长问题,使之成为重要的生产力;能否以经济、产业和技术上的革命,为国民提供更多的就业和发展机会;能否利用相对贫乏的资源,创造性地使社会消费和生产达到中等收入国家水平,并保障经济环境在持续发展中处于优化状态,均有赖于城市化道路的正确选择。在城市化道路的选择问题上,目前仍存在严重分歧,有的主张重点发展小城镇,有的主张重点发展大城市及城市群,有的则主张重点发展中小城市。这些观点都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又有其局限性,其实城市化道路的选择应建立在客观分析的基础上,要遵循城市化发展的规律,立足我国国情,借鉴他国城市化的经验,总结我国以往城市化道路的教训。那么,我们应走什么样的城市化道路呢?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我们应走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市化道路。(一)走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之路是城市化客观规律的必然要求城市化的客观规律告诉我们,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在城市化进程中发挥着不同作用,都是不可或缺的,在功能上也是互补的,其规模结构是由内在规律决定的,也是市场选择的结果。我们不能强调一个方面而偏离另一个方面。就大城市(包括50万—100万人口的大城市,100万—200万人口的特大城市和200万人口以上的超大城市)而言,大城市发挥着经济发展和城市化的“领头羊”作用。因为它具有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不可比拟的聚集效应、规模效应、扩散和辐射效应,可以带动周边中小城市和地区的迅速发展,而且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竞争力的体现。无论是工业化起步最早的英国,还是后起的美国、日本、韩国等,其大城市在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中都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目前,百万以上城市人口占全国人口的比重(即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集中度),2000年美国是39%,德国是,英国是23%,日本是,韩国是52%,而世界平均水平是,中等收入国家为22%,高收入国家为30%,都大大高于我国的水平。大城市不仅是城市化的主力,而且还是经济发展的主力,如美国3/4的制造业和服务业聚集在大都市市区。日本80%的经济总量集中在3大都市圈;伦敦占了英国对外贸易货运量的75%;纽约占了全国对外贸易周转额的20%;东京拥有80%的出版社和86%的出版量,纽约和伦敦的文化氛围是世界上其他城市中难以比拟的。大城市的人口聚集、产业聚集,使得大城市在经济增长中起着龙头作用,如日本东京的GDP占全国比重为,伦敦占17%,汉城占。大城市发展速度快于中小城镇,这是世界各国城市化的普遍规律。在上世纪50年代300万—500万以上的城市地球上有6个,到90年代初已有30个。改革开放20多年来,就人口的可比增长速度而言,大城市的发展也是快于中小城市。正视大城市的作用及其大城市超先增长规律,我们推进城市化就不能抑制大城市的发展。只要大城市的经济发展是必然的,在城市经济增长不可能完全依靠内涵实现的情况下,体现城市规模的人口增加和建成区面积扩大就是难以避免的。上海的浦东开放开发,北京从二环到六环的建设,济南、长沙、杭州等省会城市的一再扩容,正说明控制大城市规模是多么不现实。在城镇体系中,我们既要发挥大城市的龙头作用,同时还要发展若干各具特色、专业化强的50万人口以下的中小城市。我国中小城市多数是制造业的基地。在本世纪中叶,中国有望成为世界制造业中心,中小城市将功不可没。而小城镇的发展也是必须的。小城镇处于城之尾乡之头,易于就近吸纳农民进城。它是农村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对于促进农民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的现代化、农业产业化,传播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发挥着重要作用。小城镇的发展也符合城市梯度成长规律。自发形成的城市都是从小城镇发展到小城市,小城市发展到中等城市,中等城市又发展到大城市,所以,推进城市化离不了小城镇的发展。综上所述,推进城市化,中国需要建设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和大城市,同时需要建设一批富有特点的、专业性强的中小城市以及不可替代的小城镇。应当看到,不同类型的城镇具有不同的功能和吸引力,大城市具有中小城市不可替代的作用,而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也会具有大城市所没有的特色,有些人愿意生活在大城市,甚至是小城镇,愿意享受更为悠闲、接近自然的生活,更为清洁的空气和价格更便宜的住房。我们绝不能再进行简单的量的对比,不能“崇大抑小”,也不能“崇小抑大”,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都有其存在的必然性和合理性。(二)走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之路是我国国情的内在要求我国地域间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业化的差距很大,不宜实行全国统一的城市化道路。人口多、地域广、差距大,是我国的基本国情。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环渤海的京津、山东半岛、辽东半岛等地区,人口稠密,经济较发达。工业化处于中后期阶段,交通便利,并有一个或若干个特大型城市、大城市为依托,城镇体系较完整。在这类地区,城市化的重点是完善城镇体系及功能分工,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在特大和大城市的依托下,可以发展起来,而且个别特大城市确实存在过密,需要向周边地区转移工业和人口的问题。对这类地区,合理发展小城市和小城镇就是正确的。但在广大的西部地区,华北北部和东北的西北部,特别是人口稀少的西北地区,经济不发达,工业化处于初期阶段,乡镇企业不多,交通等基础设施不完备,且运距很长,缺乏具有辐射力和带动力的特大城市和大城市,中小城镇往往是由国家布局的资源开发和原材料加工项目形成的,城市功能不完善,对人口的吸纳力很弱,城镇体系不完整。在这类地区,实行大力发展中小城市,特别是小城镇是不现实的。因为你经济基础薄弱,对农民没有吸引力,既使建成起一座座小城来,也只能是空壳。城市化的重点可能主要应是发展和壮大现有大城市和少数中等城市规模,完善城市功能,增强吸纳力和辐射力。以上这是从经济发展水平来谈城市化模式不能一刀切,下面再从人口国情看,更得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共举。从人口国情看,我国的人口基数太大(13亿人),农民太多(约占60%的人口),城市化的任务之重(大约2亿的剩余劳动力转移),是其他国家都无法相比的。发达国家美、日、德还有发展中的高城市化水平国家,其人口基数和城市化人口规模都比中国小得多,几个或几十个大中城市即可担负起全国城市化的任务。如伦敦680万人,占英国人口的12%;东京12000多万人,占总人口的10%;汉城1100万人,占总人口的20%;墨西哥城2000多万人,占总人口的25%。而我国城市化的重任,就是20年内再建100个百万人口的大城市,也只能容纳1亿多人口,自然承受不了巨大的城市化人口的压力,中国城市化目标的实现必须是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共同分流。总之,推进城市化,我们应放弃按规模确定城市发展重点的方针,从全国统一的城市化道路,转向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多元城市化道路。(三)走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之路是对城市化发展经验的总结世界各国在推进城市化的发展中积累了许多的经验教训。就拿中国来说,以往走的是“严格控制大城市的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积极发展小城镇”的道路。这条道路严重制约了中国城市化进程。严格限制大城市的发展,导致大城市的人口集中度偏低,我国只有的人居住在百万人口以上的城市里,大大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由于人口集中度低,导致北京、上海这样全国最大的城市所产出的国民财富也处于较低水平。上海的GDP只占全国GDP的,北京只占,上海的GDP总量仅相当于香港的1/4,日本东京的1/20。因此,我国大城市还普遍存在着巨大的发展空间。我想建国以来如果我们不走控制大城市发展之路的话,在50年代与日本一块起飞,我们的上海有可能与东京一样并驾齐驱,成为国际大都市,如果是那样的话,中国的综合国力会比现在更强。以往城市化道路除了“抑大”之外就是“崇小”。即在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们走的是积极发展小城镇的道路。许多地方都在讲小城镇、大战略,把眼光都盯在了小城镇上,其实,城市化才是大战略,小城镇是一个重要战略措施:适当发展大中城市也是重要战略,甚至是更经济、更有效的措施。正如我们前面讲到的只有大城市,才能更好地形成城市功能,发挥辐射效应和扩散效应,产生规模效益,集聚效益和分工协作效益。过分强调发展小城镇,只能形成“走了一村又一村,村村像城镇;去了一镇又一镇,镇镇像农村”的局面。城乡一体化,不是城不城、乡不乡、小城镇遍地开花。现在有的镇人均只有2000人,这种局面造成了城镇规模结构不合理,小城镇占的比重过大,第三产业得不到有效发展,难以形成产业链、行业群,对人口的吸纳力极低,规模过小的小城镇其实不具有城市功能,过多会占用大量耕地,造成生态环境恶化。所以,小城镇只能是城市化的基础层次。城市化发展的重点不应是小城镇。发展小城镇的关键在于繁荣小城镇经济,把引导乡企合理集聚,完善农村市场体系,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等与小城镇建设结合起来,使小城镇有产业、市场支撑,特别注意不能用行政命令的办法发展小城镇,应该在政府的引导下主要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建设小城镇,不能一哄而起,遍地开花,唱空城计,防止有城无市,有镇无产,城镇“空壳化”,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合现布局,协调发展。再从城市化发展的国际经验看,片面地发展大城市也不能使城市化健康发展。就拿墨西哥城来说,上个世纪70年代它就成为人口1000多万的世界第一大城市。现在4个墨西哥人中就有1个居住在首都。但是它与其它城市的发展极不协调。其第二大城市比首都人口差好几倍,由于大城市畸形发展,导致人口过多,交通相挤,污染较重,生态环境恶化。70年代由于人口过度集中导致地下水抽取过度,造成地面下沉非常严重,酿成了许多建筑事故。而且,人口过度集中,导致失业增多,社会治安极差。中国大陆一位学者曾到墨西哥调查贫民窟问题,多次央求,出租车司机才勉强成行,到了那里,不敢熄火,好随时开溜,可以想见那里的治安差到什么程度。再说韩国汉城人口高度集中,污染也较重,现在韩国准备将政府迁到另一个城市。以上事例说明走单一城市化道路不仅不会加快城市化进程,反而阻碍城市化进程。在推进城市化过程中也积累了少经验。发展大城市带这是城市化发展的一个国际经验。如美国在北起缅因州,南到福吉尼亚的长达550公里的地带内,以纽约、费城、巴尔的摩,华盛顿和波士顿等5个大城市为核心,以上百个中等城市和小城镇为纽带,以周围农村为腹地,形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庞大,人口最集中的大都市市区。大都市带(区)的出现及发展,就是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具体体现(地域表现)。走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市化道路,发展城市带,既能发挥城市的吸引力,形成国民经济的增长极,又能增强城市的辐射力,扩大城市文明的普及范围,加速城乡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目前,我国的长三角地区城市化进程快,经济增长快,原因之一就是改革开放后注意了大中小城市及小城镇的相对协调发展。综上所述,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市化道路是城市化规律使然,国情使然,城市化发展的经验教训使然。

有关研究宋代草市镇的论文

这就是当地人们兴起的一种商业社区,也就是相当于现在的一种集市;对当时的经济是有着非常重大的影响,能够很好的促进当时经济的发展,能够让当时的社会变得更加繁荣昌盛;宋朝的皇帝有宋太祖赵匡胤。

草市,顾名思义,野外,野地的有草生长的市集,就是乡村集市,它是原始市集发展过程中的一条分支路线。根据历史推测草市基本上是由南北朝萌芽而来,它是在农村经济的基础上发展而来,草市在宋代开始快速发展;

而众所周知,宋朝是上承五代十国下启元朝的朝代,这是中国历史上经济最繁荣的一代,那么造成宋代经济社会繁荣昌盛的原因有哪些?草市的蓬勃发展与宋代经济发展是否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本文主要探析草市的兴起对宋代经济发展的影响,揭开宋代经济发展神秘面纱的一角。

原始市集在发展过程中主要有城市和草市两条线,城市,是为城内和附近居民而是生的,但距离城较远的居民呢?

由于空间的限制,他们都很少去城内买卖货品。而且,经考证我们知道,古时城中之市戒备森严,有士兵轮班值守城门,定时会关闭,并且还要征收商税,这更使得很多城外居民望而却步,于是一般老百姓在城外自发地进行交换商品;

当然,他们会选择人口稠密的地方,因为那里成交的可能性大些,随着交易的人越来越多,人们再约定时间,统一时间间隔进行一次交易,于是,草市并自然而然的形成了。草市据记载至少在南北时期就已经出现,到唐代,数量已经相当庞大,这是有百姓自发组织起来的,是比较简陋的新的商品交换产所,在唐景龙元年有明文规定“诸非州之所,不得置市”;

说明草市是不合法的,不是法定的正式之市,但我们知道这规定是违背了社会发展规律的,当然人们是不会去遵守它的,而朝廷也不可能与众多的百姓对着干,这项规定根本无法长期执行。到了唐代后期,安史之乱引起封建统治秩序的混乱,这使草市的发展有了可乘之机,草市在违法中不断发展起来。

由于草市缺乏完善的管理制度和防御手段,竟成为了“江贼”打击对象,即使如此,草市还是顽强的生存了下来,由此可见,草市有着强大的生命力,春风吹又生,它很符合当时经济发展的规律。

北宋王朝统一全国之后,社会环境相对稳定,这为草市的发展提供肥沃的土壤,宋代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为草市的发展奠定了基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意味着农业的发展,人民在保证维持自己的生活水平的同时,还能有余粮;

另外,宋代的经济作物上也有一定的发展,棉花、甘蔗这些经济作物在江南地区普及开来,而这又为手工业提高丰富的原料,渐渐的,手工业和农业分工形成两大相辅相成的劳动,由此可见,宋代社会分工是草市获得发展的必要历史因素。

并且宋代的赋税发生了改革,增设了各种税钱项目,迫于经济压力,农民不得不出市,因此可以说宋代的政治为草市的发展提供了强制性的力量。当然,最大的生长素还是在赵匡胤执政之后,草市获得了合法存在的权利,各种草市如雨后春笋般遍布全国,草市成为宋代商品市场最活跃的存在。

在宋代以前,县以下只有乡,而我们知道,今天的镇与乡并列,是县以下地方政权的一级结构,当然,镇的出现经历了一个长期发展过现代学者根据史料记载认为城镇的来源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由旧时的军镇转化而来的,二是新发展的商品交换场所。

旧时的军镇,处于交通要道,拥有得天独厚的优越位置,而且人烟繁盛,故而能在宋代保存下来演变成了镇市。新发展的镇市,则很大部分是由当时的农村市场—草市直接发展起来的;

一方面宋朝的城市解除了对商品交换的时间和空间限制,这使得草市有了名正言顺的存在价值,草市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涌现;

另一方面,农业发展使得农民与市场有着越来越密切的联系,但他们不可能在去城市中进行交易,于是随着经济占百姓的生活比例越来越大,草市上升为了镇市,镇市纳入封建经济体系之后,改变了城市体系,使宋代城市焕然一新,为国家的经济发展有着重大的作用;

其实,草市还打破了县的局限性,甚至,州级城市在宋代取得飞速发展,尤其是沿海出现了一大批城市,都是与草市息息相关的。草市从一种新型的交换场所,逐步变成沟通城乡经济纽带,更是打破了旧坊市分离制度,更加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所以草市无论是中国城市发展史还是社会经济发展史,都有着划时代的意义。

草市从刚开始不合法的交易场所,到宋代,适应了当时经济发展的需要,实现了从自然经济向商业经济的一个大跨步,更是由于赵匡胤让草市有了合法存在的政治支撑,有力的推动了宋代商品经济的发展。而且,它是通过对国家的地方建设的改变,推动社会经济发展。

草市的发展促进了宋代镇市发展,宋代中期,官府开始对商税进行统计盘查,发现草市镇市的商税额度竟然超过了县市乃至州市,这使得统治者们越来越关注草市的作用,商税收入是统治阶级财政收入不可忽视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商税收入也是反映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指标,由此折射出草市的发展为宋代经济进一步发展提供了经济基础和保障。在草市的促进下,宋代的城市发展达到一个质的飞跃,经济发展也发生了极大的变革和进步。

草市就相当于我们现在的集市,草市的兴起促进了宋代的经济发展,成为了城乡间的经济纽带。

草市就是百姓聚集在一起交换贸易的集市。草市深得人们喜爱,促进了工业以及农业的发展。

有关城市化的论文开题报告

论文开题报告基本要素

各部分撰写内容

论文标题应该简洁,且能让读者对论文所研究的主题一目了然。

摘要是对论文提纲的总结,通常不超过1或2页,摘要包含以下内容:

目录应该列出所有带有页码的标题和副标题, 副标题应缩进。

这部分应该从宏观的角度来解释研究背景,缩小研究问题的范围,适当列出相关的参考文献。

这一部分不只是你已经阅读过的相关文献的总结摘要,而是必须对其进行批判性评论,并能够将这些文献与你提出的研究联系起来。

这部分应该告诉读者你想在研究中发现什么。在这部分明确地陈述你的研究问题和假设。在大多数情况下,主要研究问题应该足够广泛,而次要研究问题和假设则更具体,每个问题都应该侧重于研究的某个方面。

东西部城市化水平存在巨大的差距,造成这种差距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东西部产业结构的不同,交通设施的差异,政策支持的偏差,资金状况的不同,对外开放度的不同,以科教水平的差异是造成东西部城市化差距的主要因素。西部地区要缩小与东部城市化的差距,必需加快制度创新的步伐,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多渠道收集和积累资金,不断完善城市功能,并且高度重视科技与教育,不断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人口素质。

城市化城市化城市发展进程的概述。城市化是社会发展的历史过程,是工业革命的伴生现象,一般是指工业化过程中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引起的地域空间上城镇数量的增加和城镇规模的扩大;农村人口向城镇的转移流动和集聚;城镇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居主导地位,成为社会前进的主要基地;以及城市的经济关系和生活方式广泛地渗透到农村的一种持续发展的过程。随着城市化程度的提高,城市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会不断增大。城市化程度也是一个国家经济发达程度,特别是工业化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标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规划术语》对城市化的定义,是“人类生产与生活方式由农村型向城市型转化的历史过程,主要表现为农村人口转化为城市人口及城市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一般认为城市化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实现人口集聚、财富集聚、技术集聚和服务集聚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生活方式转变、生产方式转变、组织方式转变和传统方式转变的过程。城市化过程还包括诸如城市影响、城市传播和城市带动的外向式的扩散过程。城市化实质上就是以内向式集聚为主和外向式推延为辅的综合作用的过程。要注意城市化不单纯是农民进城,它意味着国民经济增长模式、国民生活形态和国民意识的重大转变。缺乏城市化,工业化就难以加快步伐,信息革命也难以深入发展。城市化进程虽然很需要政府的规划、指导和推动,但它更多的是通过人们趋利、求新的生产方式、交换方式和生活方式,由“看不见的手”自然推动的一个过程。城市化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产物。随着18世纪中叶英国的产业革命,工业的兴起和发展,城市化进程迅速加快。但是,由于城市化研究的多学科性和城市化过程本身的复杂性,对城市化概念的界定,一直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马克思指出现代的历史是乡村城市化。美国新版的《世界城市》:“都市化是一个过程,包括两个方面的变化。一是人口从乡村向城市运动,并在都市中从事非农工作;二是乡村生活方式向城市生活方式的转变,包括价值观、态度和行为等方面。第一方面强调人口的密度和经济职能,第二方面强调社会、心理和行为因素。实质上这两方面是互动的。我们认为,城市化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导致人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变化的过程。其内涵在于,它不仅是简单的城乡人口结构的转化,更重要的,它是一种产业结构及其空间颁布结构的转化,是传统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向现代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的转化。人口集中到城市或城市地区的过程。此过程通过城市地区数量增加和每个城市地区人口的增加而实现和发展。其特点为:(1)城市人口不断增长:1920年时,世界城市人口占总人口%,到1980年,上升到%。(2)世界人口不断地向城市集中,百万人口以上的城市不断增加。城市化进程促进了工业化,增强了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提高了对物质和能量的利用效率,节约了空间和时间,给人类带来了巨大的效益。但同时又带来住房困难、交通拥挤、环境污染等问题。也包括许多生态问题,如对城市气候、对动植物、对人类健康的影响问题,流行病问题,城市质量问题。城市生态学是新兴的、正在蓬勃发展的科学,参与城市生态研究有偏重自然生态、经济生态和社会生态等不同方面的人员。城市是人类文明的标志,是人们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的中心。城市化的程度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文化、科技水平的重要标志,也是衡量国家和地区社会组织程度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城市化是人类进步必然要经过的过程,是人类社会结构变革中的一个重要线索,经过了城市化,标志着现代化目标的实现。只有经过城市化的洗礼之后,人类才能迈向更为辉煌的时代。然而,仅仅看到城市化所带来的丰硕成果而赞叹不已、振臂高呼是远远不够的,城市化过程并不一定是一曲美妙的乐章,像很多进步一样,城市化过程中也夹杂着许多不和谐之音。正确认识城市化所带来的影响,并采取必要的措施认真的予以解决,对我国有着重要的意义。本文从分析城市化的含义着手,从城市化的几种不同类型讨论了我国城市化过程中出现的以及阻碍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一些问题。一.城市化的含义城市化,也有的学者称之为城镇化、都市化。不同的学科从不同的角度对之有不同的解释,就目前来说,国内外学者对城市化的概念分别从人口学、地理学、社会学、经济学等角度予以了阐述。1 .人口学人口学把城市化定义为农村人口转化为城镇人口的过程。他们所说的城市化就是人口的城市化,指的是“人口向城市地区集中、或农业人口变为非农业人口的过程”。中国的人口中大头是农民,目前我国城镇人口在36%左右,因此加快我国人口城市化的步伐对于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实现农村经济的增长有着很重要的战略意义。2. 社会学从社会学的角度来说,城市化就是农村生活方式转化为城市生活方式的过程。发展不是目的,只是一种手段,其根本目的还是为了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改善人们的生活质量,促进人的技能和素质的提高,提高人类社会的整体发展水平,使人与人、人与自然关系达到和谐发展。3 经济学经济学上从工业化的角度来定义城市化,既认为城市化就是农村经济转化为城市化大生产的过程。在现在看来城市化是工业化的必然结果。一方面,工业化会加快农业生产的机械化水平、提高农业生产率,同时工业扩张为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另一方面,农村的落后也会不利于城市地区的发展,从而影响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而加快农村地区工业化大生产,对于农村区域经济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都是有着很积极意义的。不同的学科从不同的角度对城市化的含义做出了解释。通过比较,我们可以发现对城市化的规定其内涵是一致的:城市化就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口由农村向城市转移、农村地区逐步演变成城市地区、城市人口不断增长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不断提高,同时城市文化和城市价值观念成为主体,并不断向农村扩散。城市化就是生产力进步所引起的人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以及价值观念的转变的过程[2]。二.城市化的三种形式及我国城市化过程中的一些问题城市化的三种基本形式有:集中型城市化、分散型城市化、旧地型城市化。在我国不同时期的不同地区,各种形式的城市化发挥着它们各自的作用。在对三种形式的城市化的分析过程中,通过以上我们对城市化含义的了解,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我们就可以认识到各种形式城市化过程中所产生的一些阻碍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因素。(一)集中型城市化集中型城市化就是农村人口和非农经济活动不断向城市集中。在这种城市化的过程中,暴露出原有的很多影响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因素,同样也给我们带来了很多新的问题。1.旧的户籍制度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我国所实行的户籍制度在特定时期确实为国家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是,随着经济、政治制度的发展,以及城市化的扩展,这一制度已经成了制约我国城市化进程、经济发展的一个方面[3]。几十年前,划出的“农村人”和“城里人”的这个鸿沟已经成了我国农村经济、城镇经济发展的障碍。众所周知,提高农民收入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引导农民进城、促进农村富裕劳动力的转移。大量人口滞留农村的局面如不尽快扭转,不仅直接制约农民收入的提高、农业现代化的进程和农村经济的全面繁荣;还将长期抑制农村消费需求的增长,严重影响国民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所以,我国应尽快逐步改变现有的落后的户籍制度,为劳动力的合理、有序流动创造更好的制度环境。2 .进城外来工的应享受的“国民待遇”难以实现城市建设创造了大量的建筑业、工业等就业岗位;进城的外来工也为城市的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据北京市2003年统计资料显示,进城外来农民工对北京市2003年GDP的贡献率在10%左右。同时,农民通过进城务工就业学到了各项非农就业技能,感受到了城市文化,领略到了市场竞争,提高了综合素质。同样,进城务工也是农民提高收入的重要途径。但是,在实际中农民进城打工却受到很多不合理的限制,而且他们的工资、福利、医疗等都得不到保障。同样另外一个问题外来工子女入学难的也成为诸多媒体所关注的另一个热点问题。外来工子女入学问题是关系到社会、国家发展进步的一个长远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外来工的生活、工作,也对城市的发展产生了很多消极的影响。如2004年初开始报道的泉州工人严重短缺的情况,对城市的经济发展及城市信用产生了很大的不良影响。《中国青年报》曾经报道,“招工春荒”现象在福建省泉州市2004年再次出现。原因何在?泉州市有关官员认为:一是有些小企业拖欠工人工资;二是劳动环境差;三是工资待遇低。创造好的“打工环境”,保障进城就业农民的合法权益,政府责无旁贷。无论是从关怀弱势群体、以人为本的要求出发,还是从经济发展的目标出发,政府都应该拿出切实的行动来。尤其是在当前打工者尚没有完全组织起来与强势力量进行博弈时,政府的作用更显得重要。摘 要:改革开放以后,我国逐步放开了原有对人口流动的控制,大量农民工流向了城市,同时加快了城市化的进程。但是我国城市化的滞后给中国的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带来了一系列的矛盾。本文从分析城市化的涵义着手,在对城市化的三种基本形式进行说明的基础上,讨论了我国城市化过程中产生的以及影响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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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关宋代城市化的论文
  • 宋代城市管理论文
  • 有关城市化的论文
  • 有关研究宋代草市镇的论文
  • 有关城市化的论文开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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