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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答辩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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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答辩悲哀

有过,大学毕业答辩,那是我第一次经历过的答辩,没有经验和精力,所以很难忘。

就是大学毕业的论文答辩,那个时候正处于疫情时期,是在网上答辩的,一度相当紧张。

不难,只要PPT做得好,一般能得高分,我可以帮你做PPT,告诉我你的联系方式

只有自己前期准备充分,答辩时候放轻松,不要紧张

女性悲剧的论文答辩

苔丝的悲剧分析 我提供,我帮你。

论文陈述可以很好地组织和发展论点,并为读者提供关于论点的“指南”。

论文陈述包含以下内容:

1、陈述你对这个主题的主要观点

陈述观点时一定要表达一个主要思想,并陈述你的立场或看法。关于主题,需思考:

2、给出几个支持主要观点的理由

理由要写清楚,一定要用符合逻辑的事实和证据来支持这个理由。

3、给出一个与主要观点相反的观点

一个好的论文陈述要承认论点存在另一面。所以,同学可以在论文陈述中给出一个反论点。

论文陈述写作示例:

1、首先,从一个问题开始。例如:互联网对教育有正面或负面的影响吗?

2、其次,表明你对这个问题的立场。例如:互联网对教育的正面影响大于负面影响。

3、最后,发展你的答案。例如:互联网使用的负面影响被其对教育的诸多好处所抵消:互联网有助于学生和老师更容易地获取信息、接触不同的观点,以及这是一个灵活的学习环境。

说祥林嫂是一个没有春天的女人,是因为她的一生都与不幸为伴,她有着中国所有劳动妇女的勤劳、质朴和善良,“她整天的做,似乎闲着就无聊,又有力,简直抵得过个男子”,她对生活的要求又极低,“食物不论”,“然而她反满足,脸上也白胖了,口角边渐渐的有了笑影”。而且她也很坚强,敢于与不幸的命运作抗争。在她的第一次婚姻中,因为丈夫的死去,她成了寡妇。她没有被不幸压倒,来到鲁镇,希望通过自己的双手靠劳动来换取最起码的生活。可是这样的生活也没坚持多久,她就被严厉的婆婆卖给了山里的贺老六,即使撞香案额头撞了个大窟窿,还是被硬按着拜了堂,所幸的是丈夫勤劳憨厚又能干,不久又有了儿子阿毛,祥林嫂终于看到了生活对她露出的笑颜。可是,好景不长,丈夫得病死去,阿毛又被狼叼走,坚强有韧性的祥林嫂几乎被打垮了,“两颊上已经消失了血色”,“眼光也没有先前那样精神了”,“死尸似的脸上又整日没有笑影”,只是机械地说“我真傻,真的、、、、、、”。然而,即便到了这时候她也没有完全失去生活下去的勇气,她依然来到鲁镇,来到鲁四老爷家,希望能重新开始新的生活。甚至用一年的工钱拿去捐了门槛,以赎强加在她身上的罪过。可是,鲁四老爷还是不允许她准备福礼,她仍没有祝福的权力。于是,她只能在极度的精神痛苦中苦苦挣扎。 祥林嫂是封建礼教的受害者,但她又是其自觉的维护者,充塞在她脑子里的是强烈的封建节烈思想,她抗争的是命运,而不是封建礼教。她不愿改嫁是认为寡妇应该守节,不能再嫁,所以才闹得出了格。所以她每挣扎一次,她命运的悲惨就更深一层,假使她对灵魂的有无不产生怀疑,她的精神世界就不会那么痛苦了。祥林嫂的命运悲剧又何尝不是旧中国广大劳动妇女的命运悲剧的缩影呢?鲁迅先生通过塑造祥林嫂这个形象来指出妇女解放的真正敌人不单单是封建礼教,更重要的是广大劳动妇女自身。 历史的车轮不断地在向前行进,到今天,到一百年后,我们重读鲁迅先生的作品,我们是不是还会发现有女性离祥林嫂不够远呢??

文献综述是对某一方面的专题搜集大量情报资料后经综合分析而写成的一种学术论文,它是科学文献的一种。格式与写法文献综述的格式与一般研究性论文的格式有所不同。这是因为研究性的论文注重研究的方法和结果,特别是阳性结果,而文献综述要求向读者介绍与主题有关的详细资料、动态、进展、展望以及对以上方面的评述。因此文献综述的格式相对多样,但总的来说,一般都包含以下四部分:即前言、主题、总结和参考文献。撰写文献综述时可按这四部分拟写提纲,在根据提纲进行撰写工。前言部分,主要是说明写作的目的,介绍有关的概念及定义以及综述的范围,扼要说明有关主题的现状或争论焦点,使读者对全文要叙述的问题有一个初步的轮廓。主题部分,是综述的主体,其写法多样,没有固定的格式。可按年代顺序综述,也可按不同的问题进行综述,还可按不同的观点进行比较综述,不管用那一种格式综述,都要将所搜集到的文献资料归纳、整理及分析比较,阐明有关主题的历史背景、现状和发展方向,以及对这些问题的评述,主题部分应特别注意代表性强、具有科学性和创造性的文献引用和评述。总结部分,与研究性论文的小结有些类似,将全文主题进行扼要总结,对所综述的主题有研究的作者,最好能提出自己的见解。参考文献虽然放在文末,但却是文献综述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它不仅表示对被引用文献作者的尊重及引用文献的依据,而且为读者深入探讨有关问题提供了文献查找线索。因此,应认真对待。参考文献的编排应条目清楚,查找方便,内容准确无误。关于参考文献的使用方法,录著项目及格式与研究论文相同,不再重复。

王琦瑶悲剧论文答辩

王安忆的《长恨歌》里女主角王琦瑶的女性形象分析:一、城市的代言人王安忆在创作《长恨歌》时,试图以历史记录者的身份来描写上海几十年的变迁,但她又不是从纯粹的历史角度来记录,而是从日常生活的场景来记录,充满了生活气息,让人更加真实地切身体会到上海几十年的历史变化。正如她自己所说的那样,《长恨歌》是“一部非常写实的东西。在那里面我写了一个女人的命运,但事实上这个女人只不过。上海是城市的代言人,我要写的其实是一个城市的故事”。这个城市曾被人称作“冒险家的乐园”,这里居住着各式人物,每天都上演着各种传奇故事,这使人们感到这个雄性世界充满了勃勃生机。但为什么作者会选王琦瑶这一女性形象来做城市的代言人呢?这也是与王安忆对上海这个城市的精神,王琦瑶的形象就是她心目中的上海形象。在她眼中,上海是以一个女性形象而存在的,它犹如女性一般,缺少历史和传统的积淀,忽然被抛上新舞台,流光溢彩,令人眩目。上海的女性有一股勇往直前的劲头,更有一种韧性,能委屈自己,却永远不会绝望。上海这个城市的精神就像上海的女性,没有太高的升华,却也没有特别的沦落,她有一种平民精神。所以,王安忆选择了王琦瑶这一人物形象来做上海的代言人。王琦瑶是上海弄堂典型的女儿,她追求时尚,对未来充满想象,并为之努力,她的生命中有一种韧性,不甘于平庸生活的寂寞,她追求各种时尚的元素,过着精致的生活。这种对物质的欲望也是当时上海真实的写照,表现了上海作为国际化大都市的繁华昌盛。大都市变得沉静了。这时的王琦瑶独自居住在平安里,当一名护士维持生活,闲时找些熟客一起打牌,喝下午茶,过着一种平淡闲适的生活。于是,她同外界拉开了距离,躲在自己的小天地里,不管外面的世界是如何的风云变幻,都是与她无关的。“文革”结束后,全国迎来了改革开放的潮流,而上海正处在改革开放的前沿,于是各种时尚元素又开始流行开来,各种派对、舞会重新绽放光彩。王琦瑶也受到时尚的诱惑,在虚荣心的驱使下试图追赶潮流,参加各种派对、舞会,外出旅游,过圣诞节。可以这样说,王琦瑶的生命是与上海的生命相连的,都是上海这个大都市的精灵。二、世俗的平凡人20世纪40年代到80年代的历史时,在淡化一系列政治性事件的同时,重点突出了民间生活的淳朴状态,她通过上海女儿王琦瑶一生的悲喜剧,展示出丰富的都市民间历史和文化传统。一般来说,民间世界都是与土地、农村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而与现代都市没有直接的联系。但是在城市化的过程中,各地的移民不仅给城市带来了生产力,也带来了他们各自的文化习俗,虽然这些文化习俗在城市化过程中被逐渐同化消失,但其价值仍然存在,并影响到城市文化的形成和发展。虽然王琦瑶在解放前曾去拍电影,做杂志的封面人物,并且参加“上海小姐”大赛获得第三名,但是王琦瑶只是一个世俗的凡人,生活中到处都有她的影子,每间偏厢房或者亭子间里,几乎都坐着一个王琦瑶。王琦瑶一生经历的三个阶段正是历史大变革的时期,而她却对这些漠不关心,她所关心的只是自己的生活、自己的人生,更像一个普通的老百姓,从而与主流历史拉开了一定的距离。20世纪40年代的上海是动荡不安的,而小说开头描写的正值解放战争时期。正如每一个平凡的女人一样,王琦瑶追求的是一个温暖可靠的归属。随后,为了给自己找到一个安安稳稳的家,她义无反顾地投进了李主任的怀抱。她喜欢的不是李主任这个人,而是喜欢他给她带来的生活,一种既能满足她的虚荣心又安安稳稳的生活。当她住进“爱丽丝”公寓时,似乎找到了这种感觉,只是“爱丽丝”公寓虚有其表,徒有家的外表,而没有任何家的温馨。李主任根本没想要给她一个真正的家,在他心目中,王琦瑶只是一只供观赏的“金丝雀”,仅此而已。受过伤害的王琦瑶从未放弃过对归属的追求。当康明逊出现时,她在他身上看到了希望。可惜康是一个懦弱的人,逃避责任。起初王琦瑶还能够理解他的难处,甚至当有了身孕后还替他解围,试图让萨沙当替罪羊。但是等孩子出世后一切都变了,她发现自己被欺。当再一次见面时,两人怔了一时,康明逊就绕到床边要看孩子,王琦瑶不让看,康明逊问为什么,王琦瑶就说因为不是他的孩子。王琦瑶此时所背负的负担和辛酸可见一斑。尽管王琦瑶曾经夺得“上海小姐”的第三名,但从她整个生命历程来看,她也只是一个平凡的人,过着平凡琐碎的生活,和多数女人一样,期望拥有一个完整温馨的家庭。三、追逐的一生来自不同地域的先民们,为了能在城市立住脚跟,所以具有一种不服输的拼劲,一种不断追求的精神,这也是城市不断发展向前的动力。王琦瑶就属于这类人,她自身有一种不断追求的精神。20世纪40年代,“导演是负了历史使命来说服王琦瑶退出复选圈,给竞选‘上海小姐’以批判和打击”,然而他的理论却在餐桌上被她干脆地拒绝了。王琦瑶有一颗年轻好胜的心,对未来充满了渴望,于是她成功当选“三庸、小姐”,并成为李主任的“金丝雀”。但当李主任这座可以依靠的大山遭遇空难后,她又不得不离开上海,回到外婆家避乱。虽说阿二年轻的心是唤起她城市旧梦和新梦的原因之一,但上海本身灯红酒绿和纸醉金迷的诱惑也是主要原因。她的心从来没有真正地离开过上海,于是她又回到了上海,这个让她魂牵梦绕的地方。平安里的生活让她的生命多了一份独特的宁静色彩,也让她能够安全地度过那个混乱的年代。在那里,她以替人打针维持生计,并因此认识了严家师母的亲戚康明逊。重新燃起了她对爱情的渴望,也正因为如此,他们不顾一切地逾越了禁区,竟有了身孕。可惜康明逊最后给她的只是感情上的伤害。王琦瑶生命的最后一个阶段适逢“文革”结束,这时薇薇已经长大成人。改革开放的春风吹遍了祖国的大江南北,各种时尚元素又开始在上海流行起来,这也激起了王琦瑶对生活的热情。这个昔日的“上海小姐”未能抑制对爱情的渴望,竟与一个比自己小三十岁的老克腊发生了离奇的恋情。这主要是因为王琦瑶一直没有在爱情上得到满意的结局,所以她从未放弃对爱的寻找。而老克腊则是因为对老上海强烈的怀念,爱屋及乌,对昔日的“上海小姐”产生了感情,并非与她产生真正的爱情。总而言之,在男权社会里,没有一个男人能够成为王琦瑶的伴侣,他们如过客般从她的生命中路过。旧上海是一个物欲横流、奢华享受的世界,尽管王琦瑶曾经那么努力地追求自己的幸福,但是爱情如镜中花、水中月那般遥不可及,留给她的只有无限的落寞。四、悲剧的一生在所有的人生悲剧中,女性的人生悲剧可以说是悲剧中的悲剧。自古红颜多薄命,这种悲剧产生的条件是女性性格中所特有的依附性,与偶然和运气好坏关系不大。王琦瑶是一个聪明的人,一个独立的人,一生都未放弃过追求,但最终也难免悲剧性的命运。有人说,爱情是女人悲剧命运的开始,这是有一定的道理的。从王琦瑶投身于李主任的怀抱开始,她的悲剧命运也就开始了,虽然以前的生活很是平淡,但绝非不幸。那时吴佩珍对她爱护有加,并无私地甘做陪衬,后来又有待人真挚热情的蒋丽莉。平凡的她先是获得“沪上淑媛”的美称,后来又参加“上海小姐”比赛获得第三名,风光一时。但王琦瑶有自己的想法,不想被别人安排自己的生活,所以甘愿成为李主任的“金丝雀”。她从李主任那里获得的只是物质上的虚荣,只能满足虚荣心而已。所以,即使李主任最后没有遇难,一直陪伴着她,幸福也不会与她相伴。正如她外婆所说,这不过是一场梦,只是梦醒得早了点而已。建国后,王琦瑶的生活是平淡充实的,有种生活本真的纯朴,可康明逊的出现却改变了这种状态,虽然康明逊曾明确表示过自己心有余而力不足,但她却并未在意。此时的王琦瑶虽然还年轻,却历经沧桑,这让她得出这样的人生态度:长久是很难拥有的,不如及时抓住眼前的欢愉,享受生活。这种及时行乐的人生态度在她委身于李主任带来的伤害是很痛苦的。于是,当她有了身孕时,康明逊乖巧地躲开,给她留下了无尽的痛苦。新时代开始了,一个对旧上海有着浓厚怀旧之情的老克腊又闯入了王琦瑶的生活。他们之间的感情是靠对旧上海的怀念来维系的,并非真正意义上的相爱,所以从一开始就注定了悲剧的结局。她也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但她并没有多少反抗便投降了,甚至在老克腊清醒时,对她的暮气感到厌烦,美人迟暮已成为不争的事实时,她竟拿出自己用一生的幸福换来的金条去做无力的争取,这时的她已经完全放弃了一生坚守的清高和矜持。最后,当王琦瑶死在自己床上的时候,她又想起几十年前那个似曾相识的场景。那时她正在片场拍电影,演一个床上死去的女人。可是那时她没有意识到,那个女人正是四十年后的自己,她的死早已被安排好,无法逃避。王安忆显然将王琦瑶的悲剧一生归咎于宿命的安排,这是因为她不仅要写王琦瑶一个人的宿命,同时也是写上海旧文化形态的宿命,王琦瑶的死代表着一种文化形态的消亡,为这种文化形态的消逝画上了句号。王琦瑶是王安忆长篇小说《长恨歌》中的女主人公。她是一位典型的上海女性形象,不仅有着独特的个像。两者互为镜性特点,更体现了上海文化的基本精神。她的悲剧命运是历史变迁之中上海文化精神的命运写照,作者通过对王琦瑶一生命运的书写,为已经远去的旧上海文化形态唱了一首无尽的挽歌。王琦瑶的一生,可以分为解放前的辉煌期、解放后到改革开放前的平淡期以及改革开放后的复苏期三个阶段。这三个阶段是与上海这几十年的历史相对应的,两者的命运发展是如此地相似,以至于她成为上海的代言人,通过她来描写上海的命运。在小说中,主人公的命运和周围的生存环境是相融合的。王琦瑶虽也曾有过人生的辉煌期,但她骨子里仍是一个平凡的人,一个会过日子的上海女儿。她一生追寻自己的人生幸福,却终究没能找到,在最后的时光又错把生命的赌注押在了时尚上,最终被长脚所杀,结束了自己的生命。王琦瑶用自己一生悲剧的探索,完成了对现当代都市女性人生道路探索的阐释。

王琦瑶是小说的女主人公,一位典型的上海女性形象,有独特的个性,更体现了在上海文化土壤孕育出来的独有的精神状态和生存状况。王琦瑶的悲剧命运是历史变迁中上海命运的写照,两者互为镜像。笔者将从王琦瑶的生命历程及人物的平凡性和悲剧性予以浅析 ,以期还原小说中王琦瑶的人物形象。     四十年代,王琦瑶还是中学生,被选为“上海小姐”,从此开始了命运多舛的一生。后开,做了李主任的“金丝雀”从少女变成女人。上海解放,李主任遇难,她又成为了普通女子,过着普通生活。表面日子过的平淡如水,内心的情感却如潮水难以平息。她的生活中与几个男人和女人的关系,冥冥之中将她的命运推向悲剧。八十年代,已是天命之年的王琦瑶难逃劫数,被身边的人杀死,命丧黄泉。     小说《长恨歌》中的人物都与王琦瑶有这样或那样的关系。先谈男性人物,李主任是让王琦瑶变成女人的人,恰逢其时却不能长久之人,他留给王琦瑶的“金条”在小说的高潮和结尾以及她在最穷困潦倒的时候都给予她庇护。而程先生是王琦瑶的爱慕者,对她忠贞不二,但两情非相悦,怎么都走不到一起。康明逊是了她女儿薇薇的父亲,在夹缝中生存的他最终弃她。老可腊和阿二是王琦瑶生命中的匆匆过客。   再谈女性形象,佩珍是王琦瑶的闺密,但最终关系破裂;蒋丽莉是陪王琦瑶走过选秀日子的朋友,她暗恋着程先生;薇薇是王琦瑶的女儿,但她只知道一味索取,没有真正理解和爱王琦瑶,最后与丈夫小林同去美国;张永红是薇薇的同学,一直陪伴在王琦瑶身边,不是亲生胜是亲生;严家师母陪她渡过了几十个下午,却因为谣言与她告别。这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好似不同的音符 或强或弱,有高有低,最终汇成了一部生命与时代的悲歌。     再回到王琦瑶,典型的上海弄堂女儿,有着精致的家常美 ,美而不艳;她充满幻想、聪明且富有心机;软弱与坚强并存。俄国的别林斯基有个“熟悉的陌生人”的观点:在真正有才能的作家笔下,每一个人物都是典型;对于读者,每一个典型都是一个熟悉的陌生人。王琦瑶,就具有典型“普遍性”品质。例如第一部提到的“王琦瑶们”: “ 每天早上,后弄的门一响,提着花书包出来的,就是王琦瑶;下午,跟着隔壁留声机哼唱《四季歌》的,就是王琦瑶;结伴到电影院看费雯丽主演的《乱世佳人》,是一群王琦瑶;到照相馆去拍小照的,则是两个特别要好的王琦瑶。每间偏厢房或者亭子间里,几乎都坐着一个王琦瑶。”   女主角以复指形式出现,是个别与一般的统一。生活在弄堂里的女人们沉溺了无数理想、幻灭、躁动和怨望,她们对情与爱的追求,她们的成败,在我们的眼前以此展开。   王安忆说:“我是在直接写城市的故事,但这个女人是这个城市的影子。”这也是小说主题之一:个体衬托历史、时代、城市的变迁。小说主题之二:借一个女人的一生表现对这座城市过去的怀念,对自己精神的寻根。主题之三:女性意识。体现在王琦瑶身上体现出来的那种女人生来就有的生命韧劲;体现在王琦瑶的生活方式和场景。   用小说最后一句话结尾,“对面盆里的夹竹桃开花了,花草的又一季枯荣拉开了帷幕。”

【篇一:人生只是一场独角戏】

前日里回学校答辩,看见一同学的论文居然写的是王安忆的《长恨歌》,《长恨歌》的小说、电影、电视剧我都有看过,但始终没有懂得淡然如王琦瑶,竟也会抱恨终生,于是好奇一阅,只见一段叙述映入眼帘,让我的心突然紧紧的收缩。“王琦瑶的每段爱情,每段生活,似乎都刚刚开始,便匆匆收尾;她身边的每个男人,都是刚刚登场,便匆匆谢幕。唯一一个一直陪伴在她左右的男人,却从来没有真正走进过她的生活。

于是长恨,只是落寞。”原来恨也可以不用拒绝,不用歇斯底里,只是一个人的舞蹈,独自欣赏,顾影自怜。突然觉得自己就是那个从三十年代舞台上走下来的王琦瑶,冷眼看着身边来来往往的人,爱恨留心间,眼角眉梢只是漠然。“爱去爱来,犹如花谢花开,怪只怪,春不常在……”于是懂得,人生不过是一场独角戏,谁都不能永远是你的搭档,只有自己才是唯一的主角。没有对白,所有的台词只是自己的喃喃自语;没有情节,所有的故事只是自己的想象,我若一个被遗弃的伶人,独自站在废弃的舞台,舞动长长的水袖,呀呀唱出人生的悲歌……又想起陈奕迅的那首《爱情转移》,原来爱情只是“把一个人的温暖转移到另一个的胸膛”,爱情只是流转,不是永恒。

长长的是人生,短短的是爱情,一段一段的爱情拼凑出一场漫长的人生,到最后,仍是孤独。反正只是孤独,不如早早习惯,没爱的日子,只是坦然,少却许多遗憾,若有一天我离开了世界,也不用带着对谁的恨走,把我的人生活成一朵孤独的花,绽放枯萎都只是自己的心情……

【篇二:独角戏】

我想,我就是那种永远看不清局势的人。我活在自己的世界里,而我的世界,时间似乎过得更慢,一个又一个的路人甲擦肩而过,他们超过了我,我却站在原点,嘲笑那些人的杞人忧天。恐怕我永远都不会醒悟,全世界最可笑的人,一直都是我。那么多匆忙的背影,不正是对我最大的讽刺?

在一定的路程内,速度和时间是成反比的,我以为我拥有着更多的时间,所以用了更慢的速度,直到每个人都超过了我,还是执迷不悟。我忘记了,在我所生活的世界里,时间是不一样的,所以一直扮演者一个没有调过时差的小丑,用错误的时间去适应她的行程,昏昏噩噩地跋山涉水,还奢望最终能到达终点。谁都能料到,她的终场不会有掌声,至少,不是她期望的那样。只是作为演员的我,看不清这一点。

我在我的世界,画地为牢。

开始不断有人慌张地从我身边走过,有人对我说,快逃吧,这里不久要发生海啸了!我问道,要逃去哪里呢?留给我的是一个背影,以及丢下的一句,一直往前在,不要停。我开始明白过来,懂得这将是一场生死角逐,它是那样真实,让我有了一种危机感。

我拉住身边的一个人,带我一起走吧?那个人拉住我的手,快跟上来!危难面前,一切路人都是友人。我努力地跟上他的步伐,却明显感到一种力不从心,渐渐地,就跟不上了。我听见不断有人对我说,你快点呀,再不快就来不及了!每一次都像是一剂兴奋药,让我更卖力,可过不久药力就失效了。我还是慢了下来。终于,那个一路带着我的人松开了手,你太慢了,我不能带着你了。我筋疲力竭地看着那个远去的背影,以及身边拥挤的人潮,仿佛一个局外人。我开始领悟了,我永远摆脱不了的,是那个执着的影子,她永远守在自己的世界,不肯离开。

渐渐地,心灰意冷。

一个人最难改的,是习惯。有人会说习惯是可以改掉的,举个例子,吸烟的人不管烟瘾多大,总是能戒掉的,而吸毒的人不管毒瘾多小,总是很难归正的。我也一样,我的习惯已经根深蒂固,连接着最重要的心脏,斩草除根的同时,伴随着撕心裂肺的疼痛。我怕疼,到最终也不肯舍弃。

浪潮袭来的时候,我疲惫的坐在路上。洪水猛兽般的浪潮,吞没了我的世界,我在无尽的地狱里挣扎,却摆脱不了残酷的现实。所有没来得及撤离的人,都被海水吞没,连呐喊声都被涛声淹没。我看着这个混乱的世界,突然感到一种悲凉。生命本该是这样,适者生存。只是这一刻,我看得更清楚而已。

遍体鳞伤的我忘了疼痛,忘了哭泣,忘了挣扎。结果不是早就预料到的吗?我应该心平气和的接受所有的结局。我想我演了那么久,应该走了。

闭上眼的那一刻,我依稀看见了前方的路标,一个大大的箭头,指着安全的地带,如果我没看错的话,那两个字应该是——中考。天空染上了安详,尾声响起,我想我应该谢幕了。

终究是一场戏,只是我入戏太深。

【篇三:独角戏作文】

公园里坐着一个女人。

不知道年龄,有十几岁的青春,二十岁的张狂,三十岁的睿智,四十岁的沉稳。她双脚交错,用厚重的黑色风衣裹住全身的悲凉。她选择最左边的石椅,背后是一棵大树的布景。她低头不语,把脸深深埋进双手里,像在细心琢磨掌心深陷的纹路,解读自己的宿命和归途。

若不是天色熹微,我会有恐怖的联想,从这个角度是一个全景,特写的镜头一拉近,便惊扰了一枝的露珠。她的脊背在有节律的起伏,一阵阵发紧,甚至抖得厉害。这样的时刻,孤独的公园里,有一个女人在哭泣。

我猜她是个高四的学生,在6月的酷暑里落榜,她的母亲将她救赎,给她报考新的复习班。她不情愿,更不甘心。她在考试的狂轰乱炸里翻滚,想要投降却找不到对手。她是住校的,这样可以离母亲远一点,离那种期待的眼光远一点。她从拥挤的寝室逃离,徘徊到公园,发现步入春天,不禁暗自悲凉,为又一次的高考迫近伤心落泪。

我猜她是个年轻的母亲,白天在拥挤的公园里丢失了自己心爱的孩子。她着急地不知从何寻起,半弓着腰,拖住别人的胳膊,细心的询问。千万次的问,千万次的诧异,千万次的失望,千万次的打击。她的丈夫把她领回家,她一滴泪也没有流,她要做个坚强的女子,不想徒增伤悲。分针走到3点一刻,她从家里走出来,徒步来到公园。默默地在此啜泣,等待她的孩子。这是第n+1天。

我猜她是个中年的女人,保险箱里锁着用不完的金山银山。豪宅别墅,洋车洋狗,十足上层阶级的生活。她可以拥有一切,唯独失去她的儿子,她整天在外奔波,算计着商场上的勾心斗角,沾染了一身的烟酒气和铜臭味。儿子的10岁生日,她在美国,20岁生日,她在日本。没有礼物,祝福也是隔着冷冰冰的没有生命的电话线。她的生意一圈圈大开去,她和儿子就一天天远去。于是,深夜,卸下所有的伪装,她来到这里,祭奠她与儿子的亲情。

我把镜头拉回,调到最大焦距,她松开手,全身细胞抓紧深吸了一口气,镜头里一张脸逐步清晰,想把震落的碎片粘贴,一个拼图游戏。我仿佛看到了——我自己。

【篇四:凡高的独角戏】

他,是第一个用色彩把我迷惑的人。我依然记得在小学四年级的那个下午,看到那幅《阿尔的吊桥》时的感动,泪水就在眼中朦胧了,为那从为见过的灿烂的色彩,凝神。一直想用笔为他的一生写一部剧本,一部只有他出演的独角戏。他,就是我所结识过的最完美而又残缺的艺术家——文森特·凡高。

启幕

他,出生在一个牧师家庭。童年的他性情古怪,从来不和兄弟姐妹一起玩耍。为了让孤僻的他有所改变,父亲在他16岁那年把他送去了画房当房员。就在这时,做事一直规规矩矩的他终于没能控制住内心的情感澎湃,不顾一切地爱上了房东的女儿乌苏拉,惨遭拒绝。初恋的伤心记忆,让他对爱情的.幻想从此破灭。离开了伦敦的他,决心要献身上帝。可是他信仰的上帝并没有赐予他幸福,他在为矿工请命失败后,被迫离开了神圣的教堂。从此,他爱上了色彩。他爱躁动眩目的橙,他更爱深邃忧郁的蓝,他最爱鲜明亮丽的黄。他感知色彩。他信笔的涂鸦,让《星夜》辽远而低郁;让《向日葵》沉静地绽放。生命仿佛在一瞬间有了憧憬。

独白

他每天都在画画,画心情的起伏,画生命的动荡,画尘世的纷繁。他为艺术而沉醉,虽然他知道,在别人眼里,他就是个游手好闲无所事事的游荡者,为了毫无价值的事而游荡。他每天吞噬着自己的孤独,吞噬着别人的嘲讽。好在他有一个支持他的弟弟,在弟弟的资助下他去了海牙,开始了他的艺术征程。开始的顺利渐渐改变,厌倦了时髦画法,失去了友谊的他,又一次离开。他始终不断地画,即使一贫如洗,即使无人欣赏。

高潮

走入印象派的他,在追求温暖的旅途上,踏上阿尔这片土地。那里有他热爱的炽热的柠檬黄的太阳,静谧的亮蓝的天空,飘逸的洁白的云,澄澈的幽蓝的水,金色的明媚的田野。他终于找到了一直渴望的闪闪发光的色彩,散发着一种唯美的自然气息。太阳的给予,让他拥有了对生命的向往和感动。他的每一幅作品都被那跳跃安静的黄色点燃,他的心情也被那生命的色彩点燃。

在演绎着自己的梦想的同时,他并没有忘记他曾经的印象主义的伙伴们。他用大笔资金为高更装扮了一个房间,把自己最喜欢的物品都放进了那个房间,并特意画了一幅《高更的椅子》献给他。在那幅画里他用了高更最喜欢的颜色,并用象征高贵尊敬的金色为椅子镀了边。可是高更从进屋那一刻起,就不停地批评他的作品,他的装饰,他的心血。在留给凡高一屋子的挑剔之后,扬长而去。凡高绝望地拿起他唯一的武器——剔须刀,冲上大街,疯狂地追赶高更。高更的到来,让他的生活陷入一片空虚和孤寂之中,他又一次疯狂地爱上了一个妓女。天真的他不知道,对于妓女来说,那只是金钱和利益的交涉。当妓女嘲笑他没有钱,并指着他大声说:“你什么也没有,你能给我什么?我要你的耳朵,你能给我吗?”凡高听着妓女的话,转身离去。本以为凡高已经死心的妓女,怎么也没想到,凡高真的用那把唯一的利器——剔须刀,割下了耳朵。看到凡高手捧血淋淋的耳朵站在她面前微笑时,她惊慌失措地报了警。

于是凡高被送进了精神病院。在他住院期间,弟弟与他的朋友合资买下了凡高的一幅画。那是凡高在有生之年上千张作品里买出的唯一一幅画。

尾声

出院后的凡高,开始变得安静。安定了以前的躁动,磨平了以前的叛逆,消释了以前的疯狂。他仍是画,画得更沉静,画得更安谧,画得更轻松。但是平淡的乡村生活,并没有冲淡他的绝望。面对弟弟家庭与事业的衰落,他终于看见那些曾经被他视为一切的灵感,永远地离他而去。他画了最后的两幅画《暴风雨后的麦田》和《麦田上的鸦群》。那是久违了的色彩,回归金色,回归眩目的永恒。迷惘的鸦群在静静伫立的麦田上低低掠过,叫着——呀——呀——呀。

落幕

7月27日,久久地守望在麦田里的凡高,终于扣动了扳机。两天后,在他“死都没死好”的叹息里,他,在弟弟的怀里第一次安静地熟睡了。

6个月后,用一生来支持凡高,爱护凡高的弟弟,随哥哥远去。

这是一部只属于一个人的悲剧。它是一个疯子的补白;它是一个艺术家的惊世之作;它是一个思想者的永恒的信仰。

【篇五:独角戏】

莫名间似乎有一种感动,不知道有太多的事情在离逝。我似乎开始长大,明白许多生活间的变化!

莫名间似乎有一种冲动,想要把内心的世界统统暴光一便!尽管说隐私并是不什么不好的东西,我却想要的是一个潇洒的脱离。

莫名间似乎有一种无法言行的开怀,是那三月离逝的季节?我不懂,似乎明白的越多,却越复杂!我好像开始羡慕哥哥的无忧无虑,什么时候起!我好像已经学不会一个人站立了……

有太多的事情值得深思,太多的故事值得述说。我不见得比谁高深,只是平凡的想找一种感觉……

我是个顽皮的孩子,从来都是这样!但也因为如此,我似乎开始学着奔跑。哥哥永远喜欢站在离我不远的地方一路唤着我的名字,让我慢点,小心……我不会想太多,只是一直没有发现,其实亲人永远是身后的支柱……

爬墙是我这个体育从来没及格过的孩子唯一值得自豪的‘运动’,也算是运动把!只是不知道的人不知道是否会误会我是梁上君子?爸爸出差那天在三叮嘱哥哥要看好淘气的我,尽管我依旧喜欢逃跑,依旧喜欢捉迷藏的游戏,但是总觉的缺了些什么……

一直以来,学生都以学为生。我不明白为什么学生就一定要学习!语文的文言文,数学蜘蛛网模式的理论,科学那糟糕的逻辑,是中国人却又要学那该死的国际通用语言!,历史的陈年旧事似乎一定要让全世界的人记着自己一辈子般轮回了不知多少了毕业典礼,我知道离别的感伤,明白的分离的不舍,了解悬在心头无法言语的千丝万缕,如果可以我愿意停留在原地,不然,走远了……就在也回不来了……

记得妈妈是个优雅的女子,永远忠爱浓郁的咖啡,或许是遗传了她独特的爱好,我也同她一般喜爱收集风铃,随风演奏着音符的可爱家伙……我记得曾经有一段日子,我恨她!无可救药的否认着她一切的一切,似乎那可以平息我心里的不满……或许是真的成长让我懂得了许多,有太多的故事,太多的人,太多的事,我不得不一直走着……即使已经找不到了我要的方向……

不得不承认,他是个好的爸爸!同妈妈一样优雅,一样忠爱咖啡弥漫的味道。从来不曾听说过他们的爱情故事,我只是猜疑着,猜疑着,或许,真的就是一个不小心,遍投入了爱河……偶尔也孩子气的爸爸,我幸福的像有一位长年守候在身边的树一样安全……

这么依次推算下来,该说说一直陪伴着我的家伙们了把!‘墨斯’一只纯种的黑色波斯猫,‘米粒儿’则是与其相反的白色波斯猫!它们几乎是在同一天送到我身边来的,尽管有大多数的人不大喜欢折中阴深深的动物,然而我并不否认,我确实就是那些大多数人中的异类。然而,两只德国牧羊犬却似乎跨越了狗与猫之间无法跨越的代沟,它们开始习惯有彼此的陪伴,这么说起来习惯还真是可怕呢!如果有一天,我忽然发现怀里的‘米粒儿’,落地窗上的‘墨斯’蹲在画板边,以及喜欢在阳台望着窗户的牧羊犬们就在一瞬间全都不见了,我该怎么办……

朴善美,一个漂亮的韩国女孩!我们在一个不小心的碰撞间,已通俗肥皂剧的开幕式没有丝毫防备的情况下相识!她有个哥哥叫朴俊曦,说实在的!让我无法预料的是,我竟然也可以跟他们谈风说笑的坐在一起品味许多价值观……

认识姐姐是在一个无意的晴天,闲的实在不行了,也就上网找一些漂亮的文字来弥补自己空闲的时间!认识‘啊X’则是莫名其妙的进行曲里,我不需要太多多余的词组来描绘我们的文学社,我只是单纯的想找个诉说的人,单纯的想不沾痕迹的相识,然后成为陌路……一辈子的事情太远,我们都无法预知的太多……

我愿意让全世界的人都幸福,

愿意让所有爱我的人都得到我的爱,

全世界!

我似乎把自己说成了救世主。

但是相信一点,

我希望所有人都幸福的生活着,不论在哪里……

【篇六:独角戏】

黛棕的色彩轻柔地包裹了整间屋子,淡淡的霉雨味均匀地分布在空气中,然后默默地扎了根,挥也挥不去。

一个男孩蹲坐在脚落,蜷缩着,黝黑的皮肤悄然与夜融为一体,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憔悴地张着,流转着不定的因素,一切气体在瞬间凝固,男孩的手触摸到了一样冷冰的东西,借着灯光,依稀可以看出是个棱角分明的发夹。

银白色的廓影散着幽幽的光,但红水晶的装饰却给人些许暖意,一个飞马的造型。

“很漂亮的发夹,诶,如果这是一顿晚餐就好了。”男孩幽幽地叹了口气。但语音刚落,一顿美味就那么真真切切地出现在他的面前……

或许还可以要更多,一件衣服,一套房子,一辆轿车,一群仆人,还有多到用不完的钱……

只刹那间,如愿。如你所愿……

男孩在日复一日中成长,但他总觉得少了些什么,是发夹满足不了他的。男孩变成男人,脾气也渐渐更加暴躁敏感。物质欲望在一天天膨胀,像个无底洞把空虚的神经埋满。男人越来越挑剔易怒。终有一日,他对于泡茶少泡了一分钟的女仆大吼:“你们这群人笨手笨脚的,还不如都消失,全消失好了。”语毕只听见茶盏触地裂碎的声响。男人猛然抬头,见面前空无人一,而手中的发夹正幽幽地发着狰狞的光。

男人张惶失措地跑出门外,街道安静的出奇,空幕照常映象。剧院的位置里,坐着形态各异的人。男人的欣喜疯狂在那刻展现。他想要伸手却拉离他最近的人的手,却奇异地发现自己的手穿透了他的手,一切虚无缥渺就像幻境。

就在刹那间,整间剧院的人又全消失了,只剩下男人沮丧地摔倒位置上懊恼地捶着头。

原来,不是全世界消失了,而是自己消失了。

一个幽幽的声音响起:“抛弃了全世界的人呐,你终究会被全世界抛弃——”男人林然,只觉黑暗里有双眼睛瞪着自己——那双黑白分明的憔悴大眼。

发夹在夜色中散发着妖娆的光,男人忽然明白,自己从未拥有从未主宰过世界。只是一枚戏子,演着自己的独角戏,而导演者却默默地又观看了一场好戏。

华灯初下,满辉煌,遗落位人儿一脸呆滞模样。

【篇七:那场独角戏】

最近一直在看优酷出品的《泡芙小姐》,看那里面的小资女泡芙对爱情,梦想,生活的种种态度,我喜欢这个有点酷酷的,有点特别的女生。我就是这样的女生,

朋友总说我身上的痞子味太浓,缺乏了女生的柔美,忘了什么时候变成了这样,朋友质问我我却笑而不答,多不予以回答。我想就这样坏坏的活着,活的看起来能够自己保护自己,我讨厌自己软弱的成为别人的笑柄。就这样红色马丁鞋,深色的打底裤,牛仔短外套,黑色的肩章内搭,自以为是的帅气。

我喜欢在大庭广众下肆无忌惮的大笑,完全不顾及路人甲的石化的表情,喜欢晚上的时侯没有人的时候化上妆伪装起来然后和朋友去溜冰场,在音乐里摔摔打打,疼了累了却找不到理由去哭泣,坚强的不像自己,连自己都怀疑。喜欢一个人不高兴的时候在操场上散步,把音乐开到最大声,然后和这音乐旁若无人的嘶吼起来,我只能把那叫做嘶吼,因为没有任何情绪在里面。2011的日子里,你会在多数的日子里在操场上见到那个叫做司晓春的大傻子,别笑她,她容不得这样的戏笑,虽然她大大咧咧,虽然她不拘小节,虽然她没心没肺,可惜你没这个权利。记得你没有这个权利。

我像个爱情专家似的,走在别人的爱情里,看他们的爱情分分合合,合合分分,看他们彼此纠结着远离,却依旧默默地爱着彼此,我不知道该对他们的爱情作何评价,只是我始终喜欢这么一句话:给你能爱的人你的爱,因为有些人一转身就是一辈子。我只是竭尽所能的向她说着一些他的事,希望他们还会在一起,毕竟这个世界世界上不是有那么多凑巧的事——在某个特定的时间里,遇到一个人,你也爱他他也爱你。我始终喜欢张爱玲的那句话,虽然不太明晰,大概是这样的: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迟一步,遇上了也只能轻轻地说一句:“哦,你也在这里吗?”我告诉她能找到一个真心爱你的人不容易,既然你们相爱又何必!

我始终对爱情保持着远距离的观赏态度,因为曾经因为寂寞犯了错,就不会再那么轻易,我始终将那一段若有若无的陪伴当做一场游戏,戴着近视镜选择的一场类似于俄罗斯方块或切西瓜的无聊游戏,因为有太多的时间空着需要用来打发。只是不愿意再轻易触碰那些虚无的情感,除了亲情,除了友情。我拒绝了那些想成为我的世界的男主人的男生,不是因为他们不优秀,只是我的世界不需要太多人,我一个人就够了,一个人的时候我可以想吃就吃,想喝就喝,想去哪里就去哪里。流浪,沉默,狂笑,流泪都是我自己,你不懂得我不怪你。

爱情在我眼里像是一部冗杂的电视剧,结局无非有两种:结婚了——家庭伦理剧,分手了——悲剧。我不喜欢这两种结局所以又何必再去招惹再去触碰爱情。那些在爱情里许下的誓言都是用来违背的。记得《我们无处安放的青春》里周蒙曾经说过这么一段话:我想真的狠狠的爱一次失恋一次,然后再也会不爱了,然后找个有钱的老男人嫁了,因为爱情有两种失去:一是失去自我,一是失去爱情。对的,心就那么大的面积,装不了太多的人,也经不起反反复复的伤害,我们都是肉质的,都是有心的,爱情经历得越多,留下的就越来越少了,谁还会在而立之年还傻傻的问在自己身边的那个人:你爱我吗?那个年龄的我们经历的太多了,彼此的依赖就再也不是爱了,只是习惯吧。

这一年这些天里我体味到了内心里足够的平静,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不痛不痒。再也找不到任何材质的石子能打破我的这种波澜不惊。我在想如果可以永远的平静的活着,如果我永远安静的快乐,那么终生不恋又如何!

这年我19岁,这年我无所谓。

【篇八:独角戏】

是谁主宰了这个美丽多彩的世界,又是谁在这个世界里导演了这场戏?漫漫人生便耗在这场无聊的演戏里,却常常还用悲欢离合来打击你。演完了这场戏,生命便已里我们远去,还没来得及看它上映,一切便已消失,一切便已离去。

在这场戏里,我演了一个孤单的角色。在这孤单的角色里,一切似乎与我没有联系,一切又似乎与我有莫大的关系让我无法逃离现实。残忍的现实让我不能忍受,总是幻想与自己无关却是美好的事。整天四处游荡,去寻找自己的奇遇。总幻想有一天遇到高人,经历磨难,成为江湖英雄;总梦想有一天遇上美丽红粉知己,演绎一场刻骨铭心的爱情;总梦想有一天遇到美丽的天使,带我离开这残忍的现实;总梦想……

漫无目的的寻找奇遇,时间一点一点的流逝,武林高手没有求到,红粉知己没有遇到,美丽的天使也没有撞到,却又陷入更深的现实里。这次却让我更无能为力。连幻想的权利都被无情的夺去。无奈,只能一头扎进书堆里,再也无法逃离。

时间越来越紧促,高三的那场战争前的准备却迟迟未开始。那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不知有多少人死去。我无法面对那惊人的场面,但却又不得不去面对。谁会愿意失去进天堂的机会?虽然前面有刀山火海,也不得不闭上眼睛跳进去。这也许就是所为的命运。

高二的学生老师盯得很紧,稍微一个不注意,就引无数的攻击。学校抓重点率录取率,谁让他少了一个百分点,他就要把了谁的皮,那里还敢休息。每天大堆大堆的试题让我们做得晕头转向,不知天南地北。今年补课是铁定了的事。期末考试要到了,学校又出炉了一条新罚令,要让学校里考试不合格的人打为择校生。无奈,只能走进书山里不知归路。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我们的这场戏可能就在这里演绎无数的悲剧。金榜题名时却已精神失常,榜上无名绳上有命。“叶落乌啼霜满天,江风渔火对愁眠。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落榜了还能写出这样的名篇佳句,这给无数学子多大的鼓励。无数复读学子来给新生加把劲。也许只有这样才有天才吧!天才是被磨练出来!

谁主沉浮,自己,是自己主宰了这个世界,是自己导演了这场戏,自己其实才是真正的主角。所以自己无需看自己的杰作。一却都是自己的配角,为自己服务的。拿起你手中的指挥棒,指挥去吧!你才是天才!

戏是演出来的,人是炼出来的,是成是败自己清清楚楚。独角戏里自己才是主角。

苔丝的悲剧论文答辩稿

英语论文苔丝的悲剧分析 绝对给力嘚,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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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问了关于你论文的学术贡献,选题的原因等等,我昨天刚答的,很容易,祝你好运哦~~~ 对于注意事项就是,你要沉着,冷静,对老师要微笑。呵呵,怎么说老师都是教过我们的不要怕,他不会难为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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苔丝悲剧原因的论文答辩

比如说是造成了她悲剧的原因(分社会原因和必然原因再结合作者的生平作答)

论文陈述可以很好地组织和发展论点,并为读者提供关于论点的“指南”。

论文陈述包含以下内容:

1、陈述你对这个主题的主要观点

陈述观点时一定要表达一个主要思想,并陈述你的立场或看法。关于主题,需思考:

2、给出几个支持主要观点的理由

理由要写清楚,一定要用符合逻辑的事实和证据来支持这个理由。

3、给出一个与主要观点相反的观点

一个好的论文陈述要承认论点存在另一面。所以,同学可以在论文陈述中给出一个反论点。

论文陈述写作示例:

1、首先,从一个问题开始。例如:互联网对教育有正面或负面的影响吗?

2、其次,表明你对这个问题的立场。例如:互联网对教育的正面影响大于负面影响。

3、最后,发展你的答案。例如:互联网使用的负面影响被其对教育的诸多好处所抵消:互联网有助于学生和老师更容易地获取信息、接触不同的观点,以及这是一个灵活的学习环境。

一、社会、家庭酿就了苔丝的悲剧苔丝的悲剧是社会和家庭造成的。家庭的贫困境地和无能的父母注定了苔丝悲惨的命运,是导致苔丝悲剧的间接原因。当她的父母得知自己的家庭有着“高贵的血统”,并且有一个富有的亲戚住在附近时,他们便让苔丝去攀亲,并希望他能够嫁给一位绅士。以满足他们的虚荣。就这样,她屈从于父母之命去富裕的农场主德伯家攀亲,到养鸡场做工,于是亚雷这个英国维多利亚时期新兴资产阶级的代表、出生于富商之家、一个有名的纨绔子弟、花花公子。时时寻找时机接近她,天真善良的苔丝面对着亚雷提供的物质上的诱惑,和一个好工作的机会,加上自己特殊的责任,在发现亚雷非常危险的时候,苔丝也没有立即离开。结果她落入了亚雷的圈套。被奸污了。“从此以后一道深不可测的社会鸿沟就把我们的女主人公的品行人格跟当初那个离开母亲的大门到川特城奇来碰碰运气的姑娘分隔了开来。”亚雷残酷地把苔丝推上了悲剧之路。出于自尊及对未来美好的希望,苔丝没有像其她女性遇到这种事情那样嫁给亚雷而是果断地离开了他。这种行为严重地违反了当时的世俗成见,村里的人笑话她愚蠢,认为她不道德,把她看成有罪的人,她的父母发现从苔丝那里没有得到什么东西,感到羞辱,也责备她,苔丝第一次感到害怕和人情的冷淡。未婚生子。严重地违反了当时的世俗成见,而孩子不幸夭折,使她再次受到很大的打击。孩子死后。牧师拒绝给孩子一个基督徒的葬礼,只因为他是一个私生子,不为这个世界所接受。她懂得了社会成见的强大力量。二、安琪,克莱尔使她走到了生命的边缘苔丝在德伯家惨遭不幸后,从此开始了她悲壮的人生道路。她本来想远走高飞,却在落难后遇见了心仪的对象安琪。两人一见钟情,苔丝也尝试过拒绝,但是都没有成功,两人爱到谈婚论嫁的地步。苔丝无奈之余。婚前怀着负罪感给安吉尔写了一封忏悔信,希望能得到安吉尔的原谅,但是不巧,信被塞到了地毯下面。安琪博览群书。相信科学,怀疑基督教义。瞧不起等级、财富等差异,他崇尚自然的生活和品格,他的理想是将来经营自己的农场。他深深地为苔丝的天真、纯朴所倾倒。在他眼里苔丝是美好的化身。在最初遭到苔丝拒绝时很痛苦,但总是耐心等待。他对苔丝的爱是坚定的。安琪不懈的追求,苔丝在经过痛苦而剧烈的思想挣扎之后。终于答应嫁给他。但当苔丝向他讲述了她的过去之后,安琪陷入了深深的痛苦之中,他伤心、绝望,遭受着严重的精神折磨,无奈之中,他选择了逃避,他不能原谅她。安琪的离开,无情地伤害了苔丝。这使得苔丝的悲剧更具有了悲剧色彩,他给苔丝带来的苦难是致命的。三、苔丝本身的性格决定其命运的悲剧苔丝一开始就注定将成为这个社会的牺牲品。她太善良也太贫困。她无法改变这一切。她容貌的美丽与她家庭的贫困和她地位的低下是十分不相称的,于是她命中注定了悲剧性和不幸的结局。她的无私和自我牺牲精神,给邪恶的势力以机会,老马死后,任劳任怨的苔丝来到养鸡场,这就为被亚雷引诱埋下了隐患。她的纯洁。她的心灵不设防使她步入了危险。出于善良、忠诚与至爱,在新婚之夜,苔丝不顾母亲的忠告,把自己过去所犯的“罪”告诉了安琪并请求得到安琪原谅,同样表现了纯真的一面。在亚雷再次纠缠。家境陷入绝境的情况下,虽然她也怀着渺茫的希望等待的宽恕,但她最终在善良本性和牺牲精神的促使下选择了屈服。她是具有反抗精神的,为了真爱,为了对安琪的忠诚,他杀死了摧毁她、令她厌恶的亚雷。按理说,苔丝是不幸的受害者,本该受到社会和人们的同情和谅解。然而。在男性世俗道德偏见作用下,纵容强暴者,而让无辜受害者承担罪责和折磨。亚雷对她的蹂躏使苔丝陷于不幸的深渊,而安琪的道德偏见和冷酷无情又使苔丝的精神倍受折磨。他们共同铸造了苔丝的人生悲剧。在这场悲剧中,我们始终看到苔丝的反抗和不懈的抗争精神,以及她不随流俗、不甘堕落。在世俗道德偏见中苦苦挣扎的勇气和纯洁本性。哈代通过苔丝的悲剧命运,愤怒控诉封建门第观念和世俗道德偏见对一个纯洁女性的摧残。苔丝的悲剧是女性的悲剧,时代的悲剧。社会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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