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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人民司法·天平》投稿当然有用了。《人民司法·天平》是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刊《人民司法》(旬刊)旗下,具有很高的权威信。2022年,《人民司法》杂志社将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举办第七届“天平杯”有奖征文活动。

人民法院报和人民司法不存在哪个好的问题。二者都是最高法院主办的刊物。人民法院报是报纸,是日报。人民司法是杂志,是期刊。

不是,一般是哪个法院处理案件的,就由哪个法院来负责登报,比如一些采取公告送达的文书,都是这个法院自己去登报,但是报纸的级别是有要求的。不能是小范围内发行的报纸。

您好,最高院的公告等所有文件都在最高院网站的“权威发布”这里,网址是 : 而纸质的公告,则一般的新华书店有售。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 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

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民事诉讼法》第222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四、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在执行过程中,还会出现被申请执行人不仅逾期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且还将财产转移起来,拒不向人民法院交待自己真实的财产状况。 五、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应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指定一方当事人交付财物或者票证的,执行人员应在做好被申请执行人思想工作的基础上,传唤双方当事人到庭或到指定场所,由被申请执行人将法律文书交付的财物或票证应当直接交付申请执行人签收。 六、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强制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是指人民法院执行机构强制搬迁被申请执行人在房屋内或特定土地上的财物,腾出房屋或土地,交给申请执行人的一种执行措施。

七、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这是一种特殊的强制措施,由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按照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被申请执行人完成指定的行为。 八、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指被申请执行人的义务是交付金钱,在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交付金钱的同时,对他拖延履行义务期间的债务利息,要在原有债务利息上增加一倍,按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付,从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交付日届满的次日起计算,直至其履行义务之日止 九、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民事诉讼法》第230条规定:“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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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 (2010年8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92次会议通过) 法释〔2011〕21号 为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促进审判执行工作公正、廉洁、高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人民法院司法辅助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和协调司法委托评估、拍卖工作。 第二条 取得 *** 管理部门行政许可并达到一定资质等级的评估、拍卖机构,可以自愿报名参加人民法院委托的评估、拍卖活动。 人民法院不再编制委托评估、拍卖机构名册。 第三条 人民法院采用随机方式确定评估、拍卖机构。高级人民法院或者中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统一实施对外委托。 第四条 人民法院委托的拍卖活动应在有关管理部门确定的统一交易场所或网络平台上进行,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条 受委托的拍卖机构应通过管理部门的信息平台发布拍卖信息,公示评估、拍卖结果。 第六条 涉国有资产的司法委托拍卖由省级以上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实施,拍卖机构负责拍卖环节相关工作,并依照相关监管部门制定的实施细则进行。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应当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转让的证券资产的司法委托拍卖,通过证券交易所实施,拍卖机构负责拍卖环节相关工作;其他证券类资产的司法委托拍卖由拍卖机构实施,并依照相关监管部门制定的实施细则进行。 第八条 人民法院对其委托的评估、拍卖活动实行监督。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影响评估、拍卖结果,侵害当事人合法利益的,人民法院将不再委托其从事委托评估、拍卖工作。涉及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1)评估结果明显失实; (2)拍卖过程中弄虚作假、存在瑕疵; (3)随机选定后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时完成评估拍卖工作; (4)其他有关情形。 第九条 各高级人民法院可参照本规定,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第十条 本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此前的司法解释和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人民司法》系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刊,1957年1月由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主要奠基人、最高人民法院第二任院长董必武同志倡议创办并题写刊名。在最高人民法院历届党组的关怀和培育下,在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和广大法官的支持与爱护下,《人民司法》50年栉风沐雨,已经成为我国法学研究类刊物中特色鲜明的一本大型专业刊物,具有很高的权威性、实用性、学术性。以其对最高人民法院贯彻、执行各项法律决定的精准阐述,对审判工作经验的系统总结,对法律疑难问题和司法制度改革的深入探讨等,在全国法院系统乃至整个法学研究领域享有声誉,在期刊界独树一帜。 50多年的历程让《人民司法》不断成长壮大,为推动我国应用法学研究进行了不懈努力,为人民司法事业的发展壮大做出了巨大贡献。同时,为积极推动我国案例指导制度的探索、建立和完善,为构建一个法学界案例研究的平台,也为向《人民司法》献上一份贺礼,《人民司法》杂志社于2007年1月开始,将其改为半月刊。上半月出版的为《人民司法·应用》,重在加强对法院各项工作的指导和研究;下半月出版的为《人民司法·案例》,旨在为法官搭建一个研究与借鉴的平台,为法律人提供一个信息与实证的载体,为百姓提供一个知法、守法的指南。 《人民司法》作为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刊物,载文阐述司法解释,分析典型案例,反映审判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报道社会各界所关心的重大案件审理情况,研究解答司法实践中的疑难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主办。《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是最高人民法院公开介绍我国审判工作和司法制度的官方文献,由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主办,是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公布司法解释、司法文件、裁判文书、典型案例及其他有关司法信息资料的法定刊物。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85年创刊,创刊时为季刊。1989年1月改为双月刊,2004年起改为月刊。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的主要内容包括重要法律、司法解释、司法文件、任免事项、文献和案例等。其中: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依照法定权限对各级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如何具体适用有关法律规定所作的解释和说明,具有法律的效力,可以在裁判文书中直接援引,作为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依据。司法文件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有关审判工作、法官队伍建设、司法行政工作的各类行政性公文。裁判文书选登主要为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法律和司法解释审理各类典型案件的判决书和裁定书文本。案例是最高人民法院正式选编的各级人民法院适用法律和司法解释审理各类典型案件的裁判范例。任免事项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的全部任免决定。司法统计包括全国法院各类司法统计数据和信息。文献选编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关于审判工作、法官队伍建设和司法改革方面的有关工作报告。作为公开向全社会介绍人民法院司法信息的文献资料,《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的权威性、专业性、指导性和实用性一直享有盛誉。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订阅办法: 1.通过银行汇款的(请勿使用个人网银转帐),务必同时用信件将订阅信息邮寄或传真我社。通过邮局汇款的,必须在汇款单“附言”栏内写清所订刊物名称、册数。无论转账或邮汇,务必将订阅单位全称、地址、邮政编码、收件人姓名、订购套数填写清楚。字迹切勿潦草,也不要用简称,以免误投。 2.全年一次订阅,可以破订。有关发行事宜,请与本社联系。 发行电话: 67553996 (传真)67177061

《人民司法》杂志社【主管】最高人民法院【主办】最高人民法院【编辑委员会主任】沈德咏【编辑委员会副主任】邵文虹 倪寿明【委员】(按姓名笔划为序)卫彦明 孔祥俊 刘志新刘学文 刘贵祥 任卫华杜万华 宋建朝 宋晓明张一丽 杨万明 罗东川周 峰 郑学林 胡云腾宫 鸣 赵大光 柳福华俞灵雨 高贵君 高憬宏【编辑】《人民司法》杂志社【总编辑】柳福华【编辑部副主任】赵沨 电话【《人民司法•应用》责任编辑】 刘 嵘(综合、执行) 电话 何艳芳(刑事) 电话 杨海燕(民事) 电话 孙晓光(商事、海事) 电话 戴建志(知识产权、行政)电话 【E-mail】 【《人民司法•案例》责任编辑】 宝玉(刑事、行政) 电话 车红蕾(民事、执行) 电话 周庆华(商事、海事、知识产权)电话 【E-mail】【出版发行】《人民司法》杂志社【刊 址】北京市崇文区北花市大街9号【电 话】【邮政编码】100062【国内统一刊号】CN11-1602/D【国际刊号】ISSN1002-4603【广告经营许可证】京崇工商广字第0061号【发行查询】【激光照排】北京纺印图文制作有限公司【印刷】河北新华印刷二厂【出版日期】每月5日、20日【每册定价】12.00元(免邮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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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级。根据查询人民交通网的相关资料显示,人民交通网属于中央级级别网站。1、人民交通网是《人民交通》杂志的网络传播窗口,中央级门户网站。2、人民交通网是《人民交通》杂志社官方网站,由《人民交通》杂志社主办,于2017年7月正式上线,是交通领域权威新闻发布平台。

万顺叫车加入条件:

1、男21-60周岁,女21-55周岁,无暴力犯罪、吸毒记录。

2、驾龄要求:达到当地网约车规定的要求,准驾车型C2及以上,驾龄三年以上,无酒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事故。

3、万顺叫车车型要求:5-7座小型汽车(乘用车),车况良好,车龄在七年以内,不能是面包车(C1手动挡小型车驾照、C2为自动挡小型车驾照),关于车龄要求是因地制宜,具体请参照当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

4、车辆所有人驾驶车辆必须为注册车主车辆或获得车主许可,认同万顺叫车的从业者均可免费成为万顺叫车合伙人。

至于万顺叫车要培训多久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培训内容主要仪容仪表、谈吐举止、服务标准、商务礼仪及软件操作等,分别为90多个小项。每隔两周,万顺司机需回到公司总部接受轮训,总结问题、改善提高。

扩展资料

发展历程

2019年12月8日,“中国春运出行服务发展论坛”在深圳举行。交通运输部、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等单位领导,《人民交通》杂志社、万顺叫车等企业领导,以及交通运输相关行业嘉宾400余人出席论坛。

“万顺叫车包机送大湾区建设者返乡过年”公益活动正式启动。万顺叫车将面向深圳大湾区建设者抽取幸运者,包机13架飞往13个省市,帮助在深工作的“追梦人”圆回家团聚梦。

2019年7月31日下午,成都城市新中心·东安新城投资合作会在深圳华侨城洲际酒店举行,希望携手“合伙人”,共享“大运”新机遇,共筑东安新城,深圳万顺叫车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应邀参加此次合作会,万顺叫车董事、副总裁杨骥、副总裁李述卫参加了此次会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深圳万顺叫车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人民交通网讯:2017年7月1日,湖南省正式和人民交通杂志社牵手,成立人民交通杂志社《湖南之声》发行中心,同时杂志社官网人民交通网《湖南之声》运营中心也正式上线。《湖南之声》发行中心将以本刊宗旨“关注交通发展、洞悉交通热点、倡导和谐平安的交通环境”服务社会,欢迎监督指导。 人民交通网 咨询电话:01068537116

人民公安杂志社

字都是毛主席的字,但不完全是毛主席亲自题的,全部取自《人民公安》杂志。具体由来请看下面一段小文字!公安部第一任部长罗瑞卿,上任伊始,就很重视公安干部的培养教育。记得在1950年春天的一次党组会议上,罗瑞卿部长提出要出版公安刊物,教育培养干部。一位苏联专家听后随即摇头说:“这怎可能呢?公安机关是做秘密工作的,出版刊物不怕暴露秘密吗?”罗瑞卿部长不慌不忙地回答说:“我们中国的公安工作,是党委领导,群众路线,我们要教育干部,做好工作。”这位专家听后再未说什么。当时,我作为党组会议记录,是亲眼看到、亲耳听到这些议论的。随后,公安部党组就决定编印一个供各级领导干部阅读的政策业务指导性刊物,取名为《公安建设》。罗瑞卿部长和杨奇清副部长签名,写信给毛主席,请他为《公安建设》题写刊头。毛主席在两张宣纸上用毛笔写了八副“公安建设”四字,在靠右边的一副“公安建设”四字后方划了两个小圆圈,意思是认为这四个字写得好,可以采用。这就是直到现在还在使用的《公安建设》刊头。为办好这个刊物,办公厅研究室成立了《公安建设》编辑部(科级单位),我被任命为该科科长,配了一个科员,一个办事员,开始筹备《公安建设》。1950年6月30日,第一期《公安建设》出版了。《公安建设》当时的内容,主要是把党中央和毛席批示的公安部、有关省市公安厅局的工作报告,掐头去尾,选编成册,发给县级以上公安机关领导干部看,广大基层公安干部还是看不到。为此,1952年公安部党组决定再编印一个供基层公安干部阅读的内部刊物,定名为《公安手册》,通俗地传达中央的方针政策,介绍业务基础知识,反映基层的工作经验等。编辑《公安手册》的工作也由我们科承担。经过一番筹备,《公安手册》创刊号于1952年11月15日出版。《公安手册》是小册子,32开本,每期两万字左右,把中央有关公安工作的指示和政策文件改写成社论、评论,介绍业务经验,系统介绍敌情等,同时开展通联工作。办了几年后,我们感到刊物篇幅太小,不能满足广大读者需要,很多读者来信都要求增加篇幅。1956年1月,公安部党组做出“关于《公安手册》改为《人民公安》的决定”,《人民公安》就应运而生了。该杂志版式为16开本,每期三万到四万字。扩大了报道面,内容比较生动、活泼,形式也多种多样。在设计《人民公安》封面时,我们想,毛主席已经给《公安建设》题过刊头了,不好再麻烦他老人家了,于是就自己想办法,用毛主席给《人民日报》写的“人民”两字,再把毛主席给《公安建设》题的“公安”两字组合成“人民公安”四个字,组合后看到“安”字与其他三个字不协调,就找毛主席其他题词中的“安”字用上,拼成《人民公安》的刊头。这样一来,一个惟妙惟肖地好像毛主席题写的“人民公安”刊头就诞生了,一直用到现在。为了办好《人民公安》,我们全体编辑人员齐心努力,除了把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公安部的工作部署精神编写成通俗易懂的有指导性的社论、评论等文章,继续编好业务知识、社情知识等专栏外,还增加了政治教育内容,搞好批评、表扬,开辟了“人民警察是人民勤务员”、“红旗飘扬”、“读者来信”等专栏。我们还积极开展通联工作,聘请了一批特约通讯员,有时还派记者、编辑到基层采访、组稿。这样一来,刊物的内容丰富了,稿源日见增多。1956年《人民公安》的发行量达到14万份。发到城市派出所和农村公安特派员一级。但是,要知道五六十年代我国的财政经济状况是极其困难的,《人民公安》是内部刊物,全部费用列入公安部经费开支。我们每年都要做经费预算和用纸计划,所需纸张要按照计划经济的要求,列入国家供应计划中。由于国家财政和纸张供应困难,1957年以后《人民公安》的发行数被压缩了一半左右,但读者还不少。《人民公安》在全国公安干部中很有影响,我们的编辑、记者下基层,大家都很欢迎。

公安战线的杂志有以下几种《人民公安》(半月刊),《公安研究》(月刊),《公安教育》(月刊),《森林公安》(双月刊)等

办公厅(V11):主任阮名共(Nguyễn Danh Cộng)少将 安全总局(原对外安全总局,第一总局):总局长阮志成中将。设安全参谋一局(A62)、政治保卫二局(A63)、政治保卫三局(A64)、政治保卫四局(A65)、政治保卫五局(A66)、政治保卫六局(A67)、外线局(A69)、技术业务一局(A70)、技术业务二局(A71)、出入境管理局(A72)、政治安全一局(A73)、人权指导委员会常设办公室 (A74)、后勤安全一局(A77)、安全参谋二局(A82)、对内政治安全局 (A83)、财政金融安全局 (A84)、综合经济安全局(A85)、农村农业安全局(A86)、通信信息安全局(A87)、社会安全局(A88)、西北安全局(A89)、西原安全局(A90)、西南部安全局(A91)、安全调查局(A92)、安全业务档案局(A93)、政治安全二局(A94)、后勤安全二局(A95)。 国内安全总局(第二总局,已并入第一总局):总局长范勇、副总局长程文统、副总局长阮德明(Nguyễn Đức Minh)中将。负责各行业单位的内部保卫。 政治总局(原名力量建设总局,第三总局):总局长陈伯韶中将,副总局长黎玉南。设力量建设参谋局(X12)、干部组织局 (X13)、培训局 (X14)、政治工作局(X15)、党的工作与群众工作局 (X16)、人民公安报社(X21)、人民公安杂志社(X24)、人民公安历史所(X25)、政策局(X33)、人民公安影视广播中心 (X34),以及院校: 人民公安政治科学院(T29)。 人民安全科学院 (T31):副院长范玉贤大校 人民警察科学院(T32)是越南最大的警察教育培训机构,是培养越南警官的最高学府。成立于1968年5月15日,现有学生8000多人,教师和行政干部近600人,其中专业授课教师约300人。主要教学系部有经济犯罪侦查系、毒品犯罪侦查系、犯罪现场勘查系、治安系、交通管理系、狱政管理系等。学院开设有五年制的本科教育、三年制的硕士和四年制的博士教育。学院还提供在职警官的培训。 消防学院(T34)。 后勤-技术学院(T36) 人民安全学院(T47):副校长何越勇大校。位于胡志明市。 人民警察学院(T48):位于胡志明市。 人民安全第一高等专科学校 (T33):位于河内。 人民安全第二高等专科学校 (T37):位于边和。 人民警察第一高等专科学校 (T38):位于河内。 人民警察第二高等专科学校 (T39):位于胡志明市。 人民警察第三中等学校(T49):位于芹苴市。 人民警察第四中等学校(T51:位于兴安省文江县。 交通警察中等学校(T52):位于广南省升平县。 武装警察中等学校(T45):位于河内。 公安部第一文化学校(T35) 公安部第二文化学校(T42) 公安部第三文化学校(T46) 后勤-技术总局(原名后勤工程总局,第四总局):总局长Lê Văn Minh中将。全国共有4000余人,总局机关有500人,下设参谋局(H42)、装备与技术管理局(H44)、营房与基本建设局(H45)、环境与科学技术管理局(H46)、联络通信局(H47)、信息技术局(H49)、卫生局(H50)、管理局(H51)、运输仓库局(H52)、机要局、公产管理与财务会计室(H55)、业务机器与电子技术研究所(H56)、业务材料与化学生物技术研究所(H57)、19-8医院、30-4医院、199医院、传统医学医院、Gmobile移动通信公司、白藤公司、巴定公司、升龙公司、汽车技术公司等。各省公安厅设有后勤处,各县公安局设有后勤大队。 情报总局(第五总局):总局长邓春銮(Đặng Xuân Loan)中将、副总局长黎孟强。下设参谋局、后勤-技术局、情报科学院、B15局、B18局、B23局、B31局、B32局、B42局、B43局、B50局、B51局、B52局等。 人民公安警察总局(原名预防和打击犯罪总局,第六总局):总局长范文永中将、副总局长杜金线。设总局办公室、总局监察室、总局党委监察委员会、警察参谋局(C42)、政治局、后勤-业务局、调查警察机关办公室(C44)、毒品犯罪打击与预防局(C56)、社会秩序犯罪调查局(C45)、经济管理秩序与职务犯罪调查警察局(C46)、毒品犯罪调查警察局(C47)、职务犯罪调查警察局(C48)、环保犯罪调查警察局 (C49)、预防打击高技术犯罪警察局(C50)、罪犯追缉警察局(C52)、社会秩序行政管理警察局(C64)、居住登记管理与人口数据警察局(C72)、警察业务档案局(C53)、技术与外线警察局 (C51)、刑事科学研究院(C54)。 社会秩序与安全管理总局(第七总局,已并入第六总局):副总局长杜挺毅 副局长陈文卫少将。 执法与司法支援总局(第八总局):总局长Nguyễn Ngọc Bằng少将。下设:参谋局(C82)、刑事执行监督与司法支援局(C83)、看守所管理局(C84)、监狱管理局(C85)、教育改造与社区融入局(C86)、后勤-技术局(C87)、总局监察(C88)、政治局(C90)、业务教育与培训中心、总局直属监狱。 警卫司令部(K10):司令Vũ Xuân Sinh中将。1989年1月13日设立该司令部。担负党和国家领导人、工作区域、重要会议与来宾的警卫工作。下设:综合房、参谋房、干部组织房、政治工作房、后勤房、党和国家领导人警卫房、会议外宾警卫房、警卫技术房、党中央与国会处所警卫房、党的工作与群众工作房、180警卫房(位于胡志明市)、600团、375团、312团、建筑项目管理办、业务教育与训练中心。 机动警察司令部 (K20):司令阮文旺中将,政委Đỗ Đức Kính中将。2009年11月12日设立该司令部。下设:东北部机动警察团(E22)、西原机动警察团(E20)、中部机动警察团(E23)、西南部机动警察团(E21)、西北部机动警察团(E24)、东南部机动警察团(E25)、第1特任警察营(河内)、第2特任警察营(胡志明市)、第3特任警察营(岘港)、机动警察业务指导房、技术与机要信息房、建设项目与营房管理房、党的工作与群众工作房、党委监察委员会、业务教育与训练中心、人民公安仪仗队、艺术团、保卫警察局(C65)、动物训练使用管理局(C69)。 国际关系局(V12):局长陈家强(Trần Gia Cường)少将 网络安全局(A68):局长Hoàng Phước Thuận少将 财务局(V22):局长Nguyễn Tiến Bền少将 法制与行政手续改革司法局(V19):局长Nguyễn Ngọc Anh少将。越南实现2013-2020年阶段行政手续、公民证件简化和居民管理数据库创建总体提案国家指委会(简称896号指委会)办事机构设在该局。 推动全民维护祖国安全运动局(V28):局长Nguyễn Văn Khảo少将 监察局(V24):局长Nguyễn Văn Lưu少将 公安部党委监察委员会(V31):常务副书记Trần Công Viên少将 消防与搜救局(C66):2014年8月26日从第七总局下属局级单位升级为公安部下属单位。局长Đoàn Việt Mạnh少将。 消防与搜救警察局下辖15个单位:参谋处(一处)、防火审查检查与火灾调查处(二处)、 防火审批处(三处)、灭火工作处(四处)、后勤处(五处)、促进防火灭火与救难救护全民运动宣传处(六处)、易燃易爆处理调查指导处(七处)、救护救难业务指导处(八处)、防火灭火与救难救护工具管理处(九处)、防火灭火与救难救护科学研究咨询与技术转移中心、北部区域防火灭火与救难救护工作国家服务中心、干部组织处、政治工作处、后勤处。在13个省、直辖市已设立消防公安厅(局),50个省公安局下属消防与搜救警察处。2015年,将有20个省、直辖市消防公安厅(局)。 规划与投资局(H43):局长Đồng Văn Sơn少将 交通警察局(C67):局长Trần Sơn Hà少将。2015年1月20日正式成立。下设参谋处(一处,交通警察信息指挥中心)、政治处(二处)、后勤处(三处)、交通安全秩序法律普及宣传处(四处)、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指导处(五处)、交通工具检定登记指导处(六处)、驾照管理考试指导处(七处)、交通导引控制组织指导处(八处)、道路交通巡逻控制指导处(九处)、 高速公路交通巡逻控制指导处(十处)、铁路交通秩序安全组织指导处(十一处)、内河航运犯罪打击预防工作处(十二处)、内河交通巡逻控制指导处(十三处)、第一艇队、第二艇队、第三艇队、业务教育与学习驾驶训练中心。 公安科学研究院(V21):院长Trần Minh Thư 少将

人民论坛杂志社

这个还是北大核心

人民论坛是2019年入驻C刊的。

C刊(“Chinese Social Sciences Citation Index),有多种含义,多指CSSCI,出自《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缩写为CSSCI。

一些单位对学术期刊的水平的简单认定,分为A类、B类、C类,各单位不一定,标准也不一致。各单位根据各自依托的文件,结合自己单位的研究特点,将刊物划归为A类,其次为B类,再次为C类(有些单位成为一、二、三类),其中C类刊物有时会称作C刊。

其他进入C刊的有河南社会科学、贵州民族研究、湖湘论坛、理论学刊被踢出成了扩展。统计与决策、经济问题、经济问题探索、中国出版、学习与实践、学术前沿、科技进步与对策、财经问题研究、商业研究、江西社会科学、甘肃社会科学、改革、探索、理论探讨、理论探索、编辑之友。

科学管理研究、中国教育学刊、高教探索等均在C刊里。扩展方面,重庆社会科学、广西社会科学、湖北社会科学、社会科学家、理论与改革等、当代电视、传媒、中国高校科技还是稳在,另外有世界农业、新闻爱好者进入了C扩目录。

人民论坛发展历史:

《人民论坛》创刊于1992年,是由人民日报社主管、主办的军事法律综合类学术期刊。

据2020年第Z2期期刊内页显示,《人民论坛》编辑部封面设计1人。

据2020年8月11日中国知网显示,《人民论坛》共出版文献量34244篇、总被下载次数7304944次、总被引次数84866次,(2019)复合影响因子为,(2019)综合影响因子为。

据2020年8月11日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显示,《人民论坛》共载文23153篇、被引量39591次、下载量823559次,基金论文量为4545篇,2018年影响因子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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