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论文发表知识库 > 文学杂志四大花旦

文学杂志四大花旦

发布时间:

文学杂志四大花旦

“上世纪“四大名旦”: 1931年由上海《戏剧月刊》发起征文评论梅、尚、程、荀“四大名旦”,梅兰芳以565分的成绩名列榜首,程砚秋获540分,荀慧生获530分,尚小云获505分。次年,长城唱片公司约请“四大名旦”联合灌制《四五花洞》唱片,他们这次珠联璧合的合作,使“四大名旦”之称得到社会的公认。梅兰芳梅兰芳梅兰芳梅兰芳(1894—1961)原名澜,字畹华,原籍江苏泰州,1894年生于北京。他出身梨园世家,8岁时便进“云和堂”拜师学艺,工青衣,兼刀马旦。他功底深厚,文武兼长;台风优美,扮相极佳;嗓音圆润,唱腔婉转妩媚,这种独特的艺术风格,世称“梅派”。善于运用歌唱、念白、身段、舞蹈等技巧,对人物的心理状态刻画入微,演唱出字清晰,音色明朗圆润,与婉转妩媚的唱腔相互辉映,格外流利甜美。代表剧目有:《宇宙锋》、《贵妃醉酒》、《霸王别姬》和《游园惊梦》.....程砚秋程砚秋(1904—1958)1904年生于程砚秋程砚秋北京,是满族正黄旗人,曾改称程艳秋,成名后,因讨厌媚俗的“艳”字,便改名“砚秋”。他自幼学戏,受师于梅兰芳。在唱功上他讲究音韵,注重四声,追求“声、情、美、永”的完美结合,创造出一种幽咽婉转、起伏跌宕、若断若续、节奏多变的唱腔,形成独特的艺术风格,世称“程派”。程先生虽浓眉大眼、身材高大,却最擅长演悲剧中唱腔委婉的青衣,并以出神入化的水袖功见长,实在令人啧啧称奇。继承各家之精华,艺术上富于原创,唱腔缜密绵延,低回婉转,起伏跌宕,节奏多变,动听传神,讲究表现旋律的美和韵味的隽永。以擅演悲剧著称。代表剧目有:《荒山泪》、《春闺梦》、《窦娥冤》和《祝英台抗婚》等。..荀慧生荀慧生荀慧生荀慧生(1900—1968) ,祖籍河北东光。先生出生贫寒,幼年在河北梆子班学艺,19岁改演京剧,扮演花旦、刀马旦,他汲取梆子戏旦角艺术之长,熔京剧花旦的表演于一炉,形成独特的艺术风格,世称“荀派”。“荀派”念白有独特的风格,柔和圆润,富于韵律美;唱腔柔媚婉约,委婉动听,俏丽多姿,声情并茂,感人至深,。动作美、媚、脆,尤其要讲究眼神的运用,一举一动、一指一看节奏鲜明,讲究一出场就光彩照人,满台生辉。但结合不同的任务,又有不同的变化。喜剧人物则娇憨俏丽,悲剧人物是凄楚哀怨。念白接近口语,感情真切而富于旋律美。代表剧目有:《玉堂春》、《大英节烈》、《钗头凤》和《红楼二尤》等。...尚小云尚小云(1900—1976) 是河北南宫人。自幼入科班学艺,14岁时就被评为“第一童伶”。他初习武生,尚小云尚小云后改正旦,兼演刀马旦,唱腔以刚劲著称,字正腔圆,善于使用颤音,崤拔高昂。念白爽朗明快,流利大方,做功身段寓刚健于婀娜,武功根底深厚,嗓音宽亮,世称“尚派”。他把“杨派”的武生技艺吸收融化在自己的旦角戏里,使“尚派”唱法以刚劲见长,且武功出众,表演别具一格,成功地塑造了一批巾帼英雄和侠女烈妇。代表剧目有:《二进宫》、《祭塔》、《昭君出塞》和《梁红玉》等。四小花旦”的称谓最初是《南方都市报》媒体刊出的,叫着叫着也就约定俗成了。究其流行的缘由,是因为四个人各成一派、各有所长,且在同类中又是各领风骚之人。而这四人也没有辜负这个称号,进入2000年以后,四人的发展在国内影视圈更是都能担起各自的一片天了。赵薇凭小燕子在国内获得了超高人气,玉娇龙章子怡在影坛的声名鹊起,小太平周迅的独特演技,徐静蕾美女导演的非凡才华,人气、名气、灵气、才气,让她们把持着作为演员、明星的四个制高点,她们的地位就如同当年香港的四大天王一样,四大花旦也一样,后来尽管出现无数的花旦小花旦,但是没有一个能真正撼动她们的地位。赵薇、章子怡、周迅、徐静蕾,同是内地的“四大花旦”,她们从2000年接受此封号以来,相互之间的比较与竞争就一直都没有断过。赵薇、章子怡、周迅、徐静蕾,她们都在各自不断努力着。她们四人都是能抓住机会的女人,从98年到今天这十多年间,四个女人演绎着属于她们的星路成长历程。女人四十一枝花,这四个七十年代出生的女子,无论奔四十也好还是已经四十也好,都在各自的舞台努力演绎着各自的精彩。她们将在中国的影视历史留下精彩的一页。

四大花旦分别是:梅兰芳、程砚秋、荀慧生、尚小云。四大名旦分别是:梅兰芳、程砚秋、尚小云、荀慧生。

您好!

第一届(1970后出生)赵薇、周迅、章子怡、徐静蕾第二届(1980后出生):说法1新四小花旦:白冰、董璇、唐嫣、杨幂说法2:杨幂、刘亦菲、王珞丹、黄圣依我觉得第二种说法比较靠谱。

“四小花旦”的名号始于2000年,很难追究其来源。2002年,当时赵薇、章子怡、周迅和徐静蕾四位70后内地女星被《南方都市报》统称为“四小花旦”,这个词也由此渐入群众视野;随着年龄资质的增长,现在大多媒体将此四人称做“四大花旦”。

2019年3月,“四小花旦”关晓彤、欧阳娜娜、文淇、张子枫合体登上某杂志4月刊封面。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望采纳,谢谢

唐嫣、杨幂、刘亦菲、刘诗诗是85后四小花旦,王珞丹、杨幂、黄圣依、刘亦菲是80后四小花旦.

散文杂志四大花旦

“四小花旦”指的是赵薇、章子怡、周迅和徐静蕾。她们均为70后。另有,2009年4月底,新评出的80后“四小花旦”,她们是黄圣依、杨幂、王珞丹和刘亦菲,也有说法是白冰、董璇、唐嫣、杨幂。

四小花旦”的名号始于2000年,很难追究其来源。2002年,当时赵薇、章子怡、周迅和徐静蕾四位70后内地女星被《南方都市报》统称为“四小花旦”,这个词也由此渐入群众视野;随着年龄资质的增长,现在大多媒体将此四人称做“四大花旦”。2011年,在“汇剧亚洲2011国剧盛典”上,戚薇、杨幂、唐嫣、刘诗诗四人被赞为“国剧四小花旦”2009年,腾讯网联合业内百家主流媒体,由百万民众参与,近百名娱乐记者联合票选,中央电视台报道认可的的“80后新生代娱乐大明星活动”中第一次正式评选出“四小花旦”以及“四大小生”人选,其中黄圣依、刘亦菲、杨幂、王珞丹当选“四小花旦”称号2013年,《南都娱乐周刊》经过三大项,以及知名度、影响力、作品素质、活跃程度等多项指标的综合考量,通过集结网友、媒体评审团、圈中人评审团的力量,最终杨颖(Angelababy)、杨幂、刘诗诗和倪妮被评选为新生代“四小花旦”2016年,《南都娱乐周刊》历时两周,集结173万网友以及110位专业媒体人和娱乐圈业内资深人士,经过网络票选+评委团的投票机制,就知名度、影响力、表演实力、作品素质、发展潜力指标等进行综合评议,最终以网友投票*30%+媒体人投票率*70%的公式进行计算,评选出郑爽、周冬雨、关晓彤、杨紫为“90后四小花旦”[7]。

唐嫣、杨幂、刘亦菲、刘诗诗是85后四小花旦,王珞丹、杨幂、黄圣依、刘亦菲是80后四小花旦.

首先就是非常权威评选出的“四大花旦”,分别是赵薇、徐静蕾、章子怡、周迅~这四个女演员都是实力派,演技还是可圈可点的,如今除了徐静蕾还没有成家之外,其她三个都是孩子妈妈了,不过徐静蕾跟黄立行也已经板上钉钉了。唐嫣、杨幂、刘亦菲、刘诗诗是85后四小花旦,王珞丹、杨幂、黄圣依、刘亦菲是80后四小花旦.

文学杂志四小花旦

赵薇、章子怡、周迅和徐静蕾

2002年1月27日,《南方都市报》娱乐版刊出了名为:“赵薇、章子怡、周迅、徐静蕾”盘点2001「四小花旦」”的专评文章,第一次正式将这四位年轻女演员称作“四小花旦”,这个称号由此确定,随即在中国大陆迅速传播开来,被大众和媒体广泛接受,并被约定俗成地使用至今。

扩展资料:

2011年,在“汇剧亚洲2011国剧盛典”上,戚薇、杨幂、唐嫣、刘诗诗四人被赞为“国剧四小花旦”。

2019年1月4号,中国电影频道评选的演技派新生代四小花旦出炉,张子枫、文淇、张雪迎、关晓彤成为最终的人选。

2019年3月,“四小花旦”关晓彤、欧阳娜娜、文淇、张子枫合体登上某杂志4月刊封面。

2019年1月4号,中国电影频道评选的演技派新生代四小花旦出炉,张子枫、文淇、张雪迎、关晓彤成为最终的人选。

2016年,《南都娱乐周刊》历时两周,集结173万网友以及110位专业媒体人和娱乐圈业内资深人士,经过网络票选+评委团的投票机制,就知名度、影响力、表演实力、作品素质、发展潜力指标等进行综合评议。

最终以网友投票*30%+媒体人投票率*70%的公式进行计算,评选出郑爽、周冬雨、关晓彤、杨紫为“90后四小花旦”。

扩展资料:

2019年1月4号,一直以来表演零差评的李兰迪落选新生代四小花旦,很让人意外。毕竟至今为止我最喜欢的青春怀旧校园剧《你好,旧时光》的女主就是她。2009年,10岁的李兰迪拍摄了个人首部电影《爱你输给了谁》,并由此涉足影视圈。

随后参演的《富春山居图》虽然评价很低,但是出演小桂花的她表现却可圈可点。2017年参演的《无心法师2》真正让观众熟识了她,更是凭借着《你好,旧时光》让无数观众回到了学生时代。然而,她却没能入选,不得不说是一种遗憾。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四小花旦

迪丽热巴,王一博,蔡徐坤,赵丽颖这四个人都是90后的新小四花旦,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长

截止2021年3月,内地新四小花旦是关晓彤、欧阳娜娜、文淇、张子枫。

1、关晓彤,出生于北京市,中国内地影视女演员、歌手。2001年,完成个人出道作品《烟海沉浮》。2005年,凭借奇幻动作片《无极》被观众认识。

2、张雪迎,出生于浙江省义乌市。2020年毕业于中央戏剧学院表演系本科班。主角作品有《狗十三》、《泡沫之夏》、《白发》等。

3、文淇,出生于台湾台北市,2007年随父母移居中国大陆江苏苏州。文淇凭借电影《嘉年华》,提名第54届金马奖最佳女主角;凭借电影《血观音》荣获2017年第54届金马奖最佳女配角及2018年台北电影节最佳女配角。

4、张子枫,生于河南三门峡,中国大陆女演员。2019年1月4日,张子枫当选中国电影频道评选的演技派新生代四小花旦。

扩展资料:

“四小花旦”的名号始于2000年,很难追究其来源。2002年,当时赵薇、章子怡、周迅和徐静蕾四位70后内地女星被《南方都市报》统称为“四小花旦”,这个词也由此渐入群众视野;随着年龄资质的增长,大多媒体将此四人称做“四大花旦”。

2019年3月,“四小花旦”关晓彤、欧阳娜娜、文淇、张子枫合体登上某杂志4月刊封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四小花旦

纯文学杂志四大名旦

这个比较多,不过推荐纯文学期刊的“四大名旦”:《当代》人民文学出版社;《十月》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收获》收获文学杂志社;《花城》花城出版社。

《花城》杂志是一本创办于1979年4月的大型纯文学期刊,与《收获》、《当代》、《十月》并称为纯文学期刊的“四大名旦”。《花城》的宗旨是支持具有真正人文精神、独立建树的写作,支持创新;重实验性但反对刻意的另类,重可读性但反对流俗和平庸。1《花城》不断推出文坛中间作家的重要新作,并时刻关注新人的创作动向,为中国文学推出和培养了一批具有影响力的著名作家,其中包括高行健、毕飞宇、王小波、林白、陈染、北村、潘军、吕新、东西、韩东、荆歌、李洱,薛忆沩等人。此外,也刊发了王蒙、莫言、苏童、余华、残雪、格非、马原、孙甘露等名家的重要代表作品。

《狂人日记》发表于1918年5月《新青年》第4卷第5号,后收入《呐喊》。《狂人日记》是鲁迅的第一篇白话小说,作者首次署笔名“鲁迅”。作品通过一位“迫害狂”患者的日记,“意在暴露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作者为我们塑造了一位叛逆封建礼教,受到迫害而发狂的狂人形象。通过狂人的自述,向人们指出封建社会“吃人”的历史。同时也暗示了狂人最终战斗和反抗的失败,进一步强调了启蒙的意义。《狂人日记》的主题十分明确,就是要“暴露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鲁迅:《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序》)。作品虽然是一篇狂人的日记,却始终围绕着中国几千年历史中不断发生的吃人现象展开,其用意就是告诉大家,在写满“仁义道德”的历史中,其实满本都只写着两个字:“吃人”!这是鲁迅对封建道德下的定义,也是他多年来思考的结果。作品通过主人公狂人的眼睛,观察了他身边的人:“他们——也有给知县打过枷的,也有给绅士掌过嘴的,也有给衙役占了他妻子的,也有老子娘被债主逼死的”,然而,他们不但没有起来反抗吃人的人,反倒也要跟着吃人。狂人为此而困惑,作者为此而愤怒:“是历来如此惯了,不以为非呢?还是丧了良心,明知故犯呢?”在狂人或作者看来,这些人如果不改,最后终会被吃掉的,而未来的希望只能寄托在那些“或者还有”的“没有吃过人的孩子”身上,因此,他发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声。作品不仅表现了彻底批判封建礼教的勇气,还表现了作者“忧愤深广”的人道主义情怀,表现了他以文艺创作来改造社会和人生的总体精神。从这个意义上来看,《狂人日记》的意义远远超出了文学的范畴。鲁迅仰仗自己先前所看的外国文学作品和所学的医学知识,将狂人这个具有恐惧、多疑、知觉障碍和逻辑思维不健全等特征的“迫害妄想型”精神病患者,描写得栩栩如生,但作品的主旨却并不是要表现他所受到的精神迫害,更不是一篇精神病人的纪实作品,而是要借狂人之口来揭示封建礼教吃人的本质。狂人的形象具有“狂”与“不狂”的两重性。狂人的“狂”,一方面在于他所具有的精神病人的特征,一方面也在于他对传统和世俗的反抗;而狂人的“不狂”,则在于他“超前”的思想认识,说出了当时人们不敢说或根本还没有想到的话。如同历史上凡是反抗传统、反抗社会现存秩序的人都无一例外地被视为“疯子”一样,狂人的思维和语言常常是离经叛道的,但他的观察和结论却是丰富和深刻的。因此,狂人实际上是一个敢于向传统挑战的已经觉醒的知识分子形象,一个敢于向现实的世俗社会挑战的清醒的反封建的民主主义者的象征形象。然而,鲁迅对于狂人的命运和前途却并不乐观,因此,在作品的“文言小序”中预感到了他的结局:“然已早愈,赴某地候补矣。”参考资料二:五四新文学从一开始就呈现出各种体裁发展不平衡的格局。话剧从开端到成熟几乎花费了半个世纪;新诗对于传统旧诗的胜利虽然只用了短短四年,然而,它不但经历了一个痛苦的涅盘过程,而且距离艺术上真正的成熟还有待时日;散文的成就最大,但是,它一开始使用的却是文学革命所反对的文言文,而且,它虽然有数量众多的名家名作,却很难找出一篇足以体现其整体成就和水平的代表之作。只有小说,虽然起步较晚,大多比较幼稚,但是,却由于产生了鲁迅的《狂人日记》,创造出了一个奇迹:小说的开端,也就是它成熟的标志。这一奇迹的出现,既有鲁迅和五四文学的功劳,也有梁启超和“前五四文学”的贡献。在“前五四文学”中,小说的读者是最为庞大的,影响面也是最为广大的。梁启超在日本横滨创办的《新小说》杂志,被视为启蒙文学思潮开始的标志。在此之前,《海上奇书》(1892)、《清议报》(1898)等报刊虽然也发表文学作品,但都是以“副刊”的形式出现的,而《新小说》则是近代第一份纯文学刊物。这不仅因为梁启超在该刊的创刊号上发表的被视为启蒙文学理论旗帜的《论小说与群治之关系》,更重要的还在于,《新小说》出现后,才真正形成了启蒙文学创作的第一次高潮。近代文学刊物中的“四大名旦”无一例外全是小说刊物。据阿英《晚清戏曲小说目》统计,清末民初大约出版了600部新小说,其中90%都是1902年以后创作,并在《新小说》、《绣像小说》等杂志上与读者见面的。“前五四小说”的形式主要可分为两大类,一是采用通俗的市民读者所熟悉的“章回体”形式,如晚清著名的“四大谴责小说”《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官场现形记》、《老残游记》、《孽海花》和随后出现的鸳鸯蝴蝶小说等无不如此。二是采用新奇的以翻译小说为名的国外形式,其中,影响最大的就是“林译小说”。因此,“五四”小说的基础明显好于散文、诗歌和话剧。1917年文学革命开始后,鲁迅在《新青年》同仁的鼓舞和支持下,将自己数十年来对中国社会历史的思考和认识凝聚在笔尖,向整个封建传统提出了挑战。1918年5月,鲁迅在《新青年》上发表了《狂人日记》。虽然它不是新文学史上的第一篇白话小说,但它却是第一篇猛烈抨击封建礼教的白话小说,以足够的思想分量体现了新文学运动的实质,在艺术上成功地借鉴了外国小说的表现手法,在现代文学史上创造了一种崭新的小说形态,最早显示出了文学革命的实绩。从此,拉开了现代小说不断推陈出新的序幕。参考答案:《狂人日记》并不是现代文学史上最早的白话小说。1917年6月,女作家陈衡哲在《留美学生季报》上发表了“记实小说”《一日》,不仅用白话,而且完全打破了旧小说的格式,写的是美国女子大学学生一天的琐事。在《狂人日记》之前,诗歌、散文也出现了用白话写作的作品。但《狂人日记》以足够的思想艺术分量,深刻体现了思想革命和文学革命的实质,并且把彻底反封建的精神和完美的艺术形式紧密结合在一起,从而在现代文学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首先,《狂人日记》的思想价值或划时代意义体现在对封建礼教本质的深刻揭示上。鲁迅写作《狂人日记》是“意在暴露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作品在表现这一主题时,并没有具体地描写封建家族和礼教对人的迫害,而是通过一个迫害狂的形象,用主人公狂乱的思维、错乱的语言和迷乱的眼光,来揭示、点破旧礼教的实质。“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邪邪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这段话显然不是一个精神病患者的狂言乱语,而是对封建礼教实质的深刻揭示。同时,作品还通过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存在着互吃的关系,来揭示封建家族和礼教的极端虚伪性。作品以这种对封建制度和封建礼教彻底批判的勇气,不仅使作品成为五四新文学彻底反封建的宣言,而且真正显示了五四思想革命和文学革命的实质,成为五四反封建文学的总“序言”。其次,《狂人日记》标志着中国现代小说新形式的成熟。《狂人日记》打破了中国传统小说注重有头有尾、环环相扣的完整故事和依次展开情节的结构方式,而以13则不标明年月的日记、按狂人心理活动的流动来组织小说。在艺术表现上,作家不是站在第三者的立场去描述主人公的心理状态,而是通过主人公的自己联想、梦幻,直接剖露他的心理。尤其富有创造性的是,《狂人日记》在采用白话文体时,又精心设计了一个文言体的“小序”,从而形成了两个对立的叙述者(“我”与“余”),两重叙述,两重视点。白话语言载体里表现的是一个“狂人”的非正常的世界,主人公却表现出疯狂中的清醒,处处显示了对旧有秩序的反抗;文言载体却表现了一个正常人的世界,主人公最后成了一个候补官员。这样,小说文本就有了一种分裂性,对立的因素相互嘲弄与颠覆、消解,形成反讽的结构。综上所述,正因为《狂人日记》在思想和艺术上都足以代表五四思想革命和文学革命的实质,足以标志中国现代新小说的成熟,才使它成为现代文学史上一部划时代的作品。

月旦法学杂志

4. 《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的保障》,载《法学杂志》1995年第2期;5. 《直接言词原则与庭审方式改革》,载《中国法学》1995年第6期;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变革》,载《月旦法学》第14期(1996年6月版);7. 《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现状与发展趋势》,载《法学家》1996年第2期;8. 《国外规范律师辩护行为的立法与实践》,载《政治与法律》1996年第2期;9. 《起诉制度的重大变革》,载《中外法学》1996年第3期;10. 《集中审理与延期审理之研究》,载《两岸比较刑事诉讼法》,台湾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6年9月版;11. 《惩治贪污贿赂犯罪的诉讼问题研究》,载《第七届国际反贪污大会文集——反贪污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中文版)》,红旗出版社1996年9月版;12. 《更新律师执业观念,完善律师执业制度》,载《政治与法律》1996年第4期; 14. 《保障〈刑事诉讼法〉正确实施的重要举措——试议全国人大法工委等六部门〈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载《中国法律》1998年第2期;15. 《略论刑事简易审判程序中的若干问题》,载《法学杂志》1998年第3期;16. 《公诉审查制度研究》,载《政法论坛》1998年第3期;17. 《西方六国刑事诉讼制度》,载《法制日报》1998年4月25日;18. 《依法治国与刑事诉讼》,载《诉讼法论丛》(第2卷),法律出版社1998年11月版; 19. 《关于建立我国证据规则的思考》,《法商研究》1999年第3期;20. 《英国对沉默权的限制》,载《比较法研究》1999年6月版;21. 《沉默的权利》,载《南方周末》1999年7月30日、8月6日; 22. 《起诉效力与审判范围》,《诉讼法学新探》,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5月版;23. 《媒体监督与司法公正》,载《政法论坛》2000年第6期;24. 《起诉效力与审判范围》,载《人民检察》2000年第7期;25. 《美最高法院重申“米兰达警告”》,载《检察日报》2000年7月13日第8版;26. 《如实陈述与抗拒从严》,载《广州日报》2000年8月;27. 《诉讼证明概念辨析》,载《检察日报》2000年8月31日第3版;28. 《提起公诉实施问题研究》,载《刑事诉讼法实施问题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5月版;29. 《略论我国证据制度的理论基础》,载《人民检察》2000年第11期;30. 《从起诉效力看刑事审判中的罪名变更》,载《诉讼法论丛》(第5卷),法律出版社2000年12月版; 31. 《司法鉴定及其规范运作》,载《刑事司法指南》(2001年第1辑),法律出版社2001年3月版;32. 《论诉讼证明的相对性》,载《中国法学》2001年第2期;33. 《规范我国司法鉴定的思考》,载《检察日报》2001年4月5日第3版;34. 《两大法系司法鉴定制度比较》,载《检察日报》2001年4月9日第3版;35. 《罪刑法定的程序价值》,载《检察日报》2001年5月8日第3版;36. 《为司法改革切脉》,载《检察日报》2001年6月5日第3版;37. 《诉讼证明:一个亟待重塑的概念》,载《证据学论坛》(第3卷),中国检察出版社2001年10月版;38. 《举证责任的承担》,载《检察日报》2001年11月29日第3版;39. 《主张责任与量刑建议的关系》,载《检察日报》2001年12月3日第3版;40. 《主张责任的实现》,载《检察日报》2001年12月6日第3版;41. 《关于举证规则》,载《检察日报》2001年12月10日第3版;42. 《举证责任的转移、倒置及免证》,载《检察日报》2001年12月17日第3版;43. 《控方应否承担通知证人出庭责任》,载《检察日报》2001年12月20日第3版;44. 《证明标准的若干问题》,载《检察日报》2001年12月24日第3版; 45. 《联合国刑事司法准则与中国刑事司法改革》,载《诉讼法学研究》(第1卷),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年1月版;46. 《个案监督与审判公正》,载《法律适用(国家法官学院学报)》2002年1月刊;47. 《查明 证明 判明》,载《检察日报》2002年1月10日第3版;48. 《被告人证明责任研究》,载《法学论坛》2002年第3期;49. 《个案监督研究——兼论人大审判监督的合理取向》,载《政法论坛》2002年第3期;50. 《刑事被告人证明责任研究》,载《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2年第4期;51. 《如何看待被告人有罪答辩——辩诉交易的一点启示》,载《政法论坛》2002年第6期;52. 《综合各种力量解决问题》,载《检察日报》2002年3月1日第3版;53. 《个案监督与审判公正》,载《公正与效率的法理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年4月版;54. 《困境与对策:律师在侦查阶段介入刑事诉讼现象分析》,载《司法公正与律师辩护》,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年5月版;55. 《论刑事证明的相对性》,载《司法公正与司法改革》,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年5月版;56. 《刑事证明责任的分配与转移》,载《诉讼法学研究》(第3卷),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年7月版;57. 《关于公诉制度的讨论》,载《司法改革报告:检察改革、检察理论与实践专家对话录》,法律出版社2002年7月版;58. 《论刑事证明的相对性》,载《诉讼法论丛》(第7卷),法律出版社2002年9月版;59. 《罪刑法定的程序性要素》,载《刑事法评论》(第11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9月版;60. 《证据法学三人谈(一)》,《证据学论坛》(第5卷),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年11月版;61. 《解析“辩诉交易”》,载《检察日报》2002年11月7日第3版;62. 《“证据展示”面面观》,载《检察日报》2002年11月21日第3版;63. 《如何看待公诉中的检察一体化》,载《检察日报》2002年11月21日第3版;64. 《如何看待被告人有罪答辩:辩诉交易的一点启示》,载《政法论坛》2002年12期; 65. 《中国刑事证据立法的基本理念》,载《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03年第1期;66. 《刑事证明主体新论——基于证明责任的分析》,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03年第1期;67. 《司法鉴定的基本属性与制度定位》,载《中国司法鉴定》2003年第4期;68. 《应审慎推进沉默权》,载《检察日报》2003年3月7日第3版;69. 《证据法学三人谈(二)》,载《证据学论坛》(第6卷),中国检察出版社2003年5月版;70. 《中国刑事司法的现代化图景——兼论联合国刑事司法准则的普遍性》,载《四川大学法律评论》(2002年卷),四川大学出版社2003年6月版;71. 《刑事犯罪的证明标准》,载《法学家眼中的中国法治》,中国方正出版社2003年10月版;72. 《人民才是法律监督的源头活水》,载《检察日报》2003年12月22日第3版; 73. 《证据法学三人谈(三)》,载《证据学论坛》(第7卷),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年1月版;74. 《中国刑事辩护的困境与出路》,载《“3R”视角下的律师法制建设——中美“律师辩护职能与司法公正”研讨会论文集》,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年4月版;75. 《从我国刑事法庭设置看刑事审判构造的完善》,载《法学研究》2004年第3期;76. 《行政许可法的出台对司法鉴定管理的影响》,载《中国司法鉴定》2004年第3期;77. 《“证据法的基础理论”笔谈》,载《法学研究》2004年第6期;78. 《检察官:司法品性和职业素养同等重要》,载《检察日报》2004年10月29日第1版;79. 《执正义权杖 护法制尊严》,载《检察日报》2004年11月7日第1版; 80. 《论我国侦查程序中检警关系的优化——以制度的功能分析为中心》,载《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5年第3期;81. 《规范司法鉴定程序之立法势在必行》,载《中国司法鉴定》2005年第4期;82. 《关于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改的若干思考》,载《人民检察》2005年第13期;83. 《再论诉讼模式转型与证明观念更新》,载《证据学论坛》(第10卷),中国检察出版社2005年10月版;84. 《建构诉讼证明标准是“乌托邦”吗》,载《检察日报》2005年11月29日第3版; 85. 《Seeing the improvement of the criminal trial structure from China’s criminal courtroom arrangements (tribunal design)》,载《Frontier of Law in China》2006?Volume1?Number2?April;86. 《无罪推定与举证责任问题》,载《山西检察》2006年第2期;87. 《论司法鉴定的诉讼程序立法》,载《中国司法鉴定》2006年第4期;88. 《论我国检察机关领导体制和职权的改革与完善》,载《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6年第5期;89. 《诉审关系论辩——兼论对诉审关系异化的程序性抑制》,载《环球法律评论》2006年第5期;90. 《检察机关没有理由不介入死刑程序》,载《检察日报》2006年4月6日第3版;91. 《公诉案件终有证据标准可资参考》,载《检察日报》2006年6月11日第3版;92. 《保持特色不断创新》,载《人民检察》2006年第12期;93. 《人民监督员制度立法刍议》,载《人民检察》2006年第15期;94. 《重构被追诉人主体性权利》,载《检察日报》2006年10月16日第3版; 95. 《〈刑事诉讼法〉再修改之展望》,载《中国法律》2007年10月号;96. 《被追诉人主体性权利构成论要》,载《金陵法律评论》2007年春季卷;97. 《我国非法证据排除的若干重要问题》,载《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7年第1期;98. 《论我国检察院组织法结构体系的立法完善》,载《人民检察》2007年第2期;99. 《迈向理性的刑事诉讼法学》,载《中国法学》2007年第2期;100. 《鉴定机构性质辨析》,载《中国司法鉴定》2007年第2期;101. 《刑事诉讼中“诉”之辨析》,载《人民检察》2007年第8期;102. 《无罪推定原则及其在中国的适用》,载《比较与借鉴——从各国经验看中国刑事诉讼改革路径》,法律出版社2007年4月版;103. 《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的背景和热点难点问题》,载《人民检察(湖北版)》2007年第12期;104. 《点评“坚持合法性与合理性的统一”》,载《检察日报》2007年9月28日第1版;105. 《人物专访:刑事诉讼中如何实现权力和谐化》,载《检察日报》2007年10月11日第3版;106. 《刑事诉讼法再修改面临五大热点与难点问题》,载《法制日报》2007年10月14日第2版;107. 《以死刑案件为切入点建立程序制裁机制》,载《人民检察》2007年第23期; 108. 《刑事程序法治化的期待》,载《中国司法》2008年第1期;109. 《刑事程序中“诉”的功能思考》,载《刑事法前沿》(第4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1月版;110. 《西方司法证明科学的新发展》,载《证据科学》2008年第2期;111. 《行进中的中国刑事诉讼法学:关键词展开——2007年刑事诉讼法学研究述评》,载《中国法学》2008年第2期;112. 《优化侦查程序中的检警关系》,载《检察日报》2008年2月22日第3版;113. 《抓住刑事诉讼法再修改契机 推进我国刑事程序法治建设》,载《诉讼法学研究》2008年6月第13卷;114. 《媒体监督与审判公开》,载《法制资讯》2008年第4期;115. 《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与检察权的配置》,载《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8年第4期;116. 《论刑事诉讼中权力的和谐化》,载《人民检察》2008年第4期;117. 《陈光中:新中国刑事诉讼法学领军人》,载《中国审判》2008年第5期;118. 《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论要》,载《法学》2008年第6期;119. 《论刑事诉讼中权力的和谐化》,载《刑事诉讼法修改问题与前瞻》(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07年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3月版;120. 《对话:侦押分离,打开律师会见之门》,载《人民法院报》2008年6月29日第3版;121. 《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权的回顾与展望》,载《检察日报》2008年7月17日第3版;122. 《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载《东方财经》2008年11月;123. 《构建刑事和解的中国模式——以刑事谅解为基础》,载《政法论坛》2008年第6期;124. 《诉讼模式视角下的证明责任》,载《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8年第6期。

主持教育部重大科研课题《民事权利证明规则研究》、交通部《交通管理法规框架体系研究》等,参与教育部、司法部、北京市数项重大科研课题。近5年出版了7部专著,约400余万字, 其中《《美国联邦证据规则(2004)》译析》(2005,获省部级二等奖)、《证据法:证明负担原理与法则研究》(获部级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2004版),并有6部合著出版,在《台湾月旦法学杂志》、《台湾月旦民商法学杂志》、《法学家》、《光明日报(理论版)》等海内外学术报刊发表论文数10篇。陈界融博士通过不懈努力,推动了四川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遴选制度的进步。在理论创新方面,(1)提出了证明负担动态论理论观点,(2)提出了法官的说服义务与责任的理论观点,(3) 提出国家应当对国有资产享受股东收益,对国有企业应当收取股东权利,并提出所有中国公民应当是国有企业的终极股东的观点。在填补理论空白方面,(1)提出主动式执法即是行政机关,被动式执法机关即是司法机关,(2)在国内率先提出检察官具体求刑权理论,(3)在国内率先提出被告人强制取证权理论、被告人与不利证据面对面权利理论,等等。

你可以通过好123网找到这个网或去书店都可以啊 还可以在百度网直接打这篇文章的名字的 希望你能找到也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 索引序列
  • 文学杂志四大花旦
  • 散文杂志四大花旦
  • 文学杂志四小花旦
  • 纯文学杂志四大名旦
  • 月旦法学杂志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