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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芽杂志文章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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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芽杂志文章第一次

《萌芽》由上海市作家协会创办

一如既往 李遥策让写实的写实,让虚构的虚构 未来的世界是银子的。 当我从一本名叫《白银时代》的中国古典名著上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我正坐在三百米高的楼房里发着呆。从窗外看出,我突然觉得可笑,我为说这句话的人看不到现在的状况感到庆幸,毕竟这个世界现在除了一片等着植树造林的黄土和一座座锈得要去伊拉克运石油润滑的城市之外,我根本看不到作者所谓的遍地白银。 那是荞麦离开我之后的第一个星期,我从冰箱里拿出一杯热咖啡。 杯子是荞麦从某个网站上下载过来的然后就送给我了,她说,你那么喜欢喝咖啡这杯子就给你盛咖啡用吧。其实现在已经是没有人喝咖啡了,即使想喝咖啡也没有多少人会使用杯子,他们可以有很多途径,比如从网上下载过来装满显示器然后把头伸进去狂喝,这种做法是很普遍的。如果你瞪眼了,这说明你和我一样,落伍了,活在这个世界里也同样会是个复古主义者。 我的职业是个医生,不过一个月前就被解雇了。现在蜗居在家里无所事事,在这个享乐主义横生的物质社会没钱是很痛苦的,现在谁不想在自己身上镀点金擦点油。就像荞麦常说的,有钱人就是好,整天有喝不完的油,穷人只能喝水把自己活生生地锈住。 所以我突然想到荞麦离开我的很大一部分原因一定是我没钱买充足的油给这丫头灌饱。当然,这个我不能怪她,因为这种风气历来都是有的,据说我爷爷的爷爷的奶奶就是因为我爷爷的爷爷的爷爷请不起麦当劳而和别的男人跑掉的。爱情你可以放在一旁,但生存问题你不能置之不理,这道理我能理解。这说明,我还是比较现实的。 现在来说说我被解雇的原因。那天有人要我帮忙把他弄得帅一些,首先我要阐明的是,我们现在的审美观念是和你们那时候是完全不一样的,我们这里所说的帅就是鼻子要扁嘴巴要大眼睛要小身高要矮,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在人类进化的许多年里美学曾有过一场重大的颠覆。于是我就给那人削掉了鼻子扩张了嘴巴缝上了眼睛切掉了小腿骨骼,但很不幸的是,那人是坐着时光机特地来到这个科技极为发达的时代享受美容服务的,这就导致了醒来后他在镜子里看到自己的样子后就马上跑去投河自尽了,城里的女孩子们看到他英俊的尸体无不痛惜个个哭天喊地。这是个严重的误会,但事实上,我还是被解雇了,尽管我曾经用一把螺丝刀拯救过一个垂危的病人而被世人封为神医。 那天荞麦说要分手的时候,我的胸腔里明显能感觉到针刺般的疼痛,一开始只是一下,然后数针并发,再然后背部发麻,直到眼泪决堤。 我说,不要着急,人是最健忘的动物。 我用USB数据线将自己和电脑连接,就像你们现在所使用的MP3一样简单。我准备删除关于荞麦的记忆试图减轻伤痛,但是电脑在我的大脑里搜索了许久后给了我个信息提示说,对不起,她已经占据了你大脑的全部,如果删除那就什么也没了,YES/NO。我按下否认键。那是荞麦离开我之后的第二个星期,我从一百十二公斤的体重下降到一百零五公斤,如果你看到这组数据后觉得我可以去搞相扑事业的话,那么你又落伍了,在这个世界里我已经是相当瘦了,有无数家减肥药物厂家拉我去做广告就是最好的证明,比如××减肥茶公司给了我两百块叫我对外宣称是喝了他们的茶才成这样的,可在那之前我已经收了○○减肥胶囊公司的钱并对外宣称过是吃○○减肥胶囊导致的结果。这令我很尴尬,不过我还是成了当年年度广告之星,在路上被打被骂那是常有的事。 这例子除了证明所有的广告都是虚假的之外还有就是这里的每个人都想去减肥,我们可以进一步联想到原因,那就是人类过于懒惰得了肥胖症,造成懒惰也是有足够理由的,在第N次科技革命以后人类几乎可以足不出户,一系列身理活动都可以在一个地方解决,比如人们可以在睡觉的地方吃饭,可以在吃饭的地方方便,可以在方便的地方睡觉,这其实和养猪是一个道理的。 我打开电视,坐在沙发上,上面还留有她的余温,桌上摆了一盒巧克力,她怕胖,我怕甜,所以就放着没动。电视上说,今年的春运人数又增长了。我记得我曾经就和荞麦在春运期间有过一次旅行,至于去哪个星球我已经不记得了,但那个地方给我的印象是那里的人都特爱写小说,曾经我们这里的某某作家说过,写小说的人往往都是爱撒谎的。我的言外之意就是,那里的人都喜欢撒谎。具体例子就是他们不断地把小说写到历史教科书里面来告诉下一代上一代人所做过的傻事都是无辜的而且带着充分的虚假佐证导致那里的历史学家都几乎要写出《挪威的森林》那样的东西去拿诺贝尔文学奖。这就和我们地球上的某个国家特别像,不过几年前就被灭了。被灭的原因很简单,就是所有的中国人都不买他们生产的商品所导致的。写到这里,我想,除了告诉你我是个爱国主义者之外,你应该知道我在暗示什么。 现在的航天事业非常之发达,当我爷爷的爷爷的爷爷看到第一个中国人飞出地球在月亮边兜几圈而兴奋地笑了好几年的时候,我爷爷的爷爷已经在月亮上找水喝了,当我爷爷的爷爷在月亮上担心没水资源过于浪费的时候,我爷爷已经在太阳里种向日葵了。所以我就曾和荞麦大胆地设想把九大行星游览完之后要去黑洞也看看,不过这一切都没有实现,两个星期都快过去了,我依然没有联系到她,我真怀疑她是否真的进了黑洞。 突然想起,曾经荞麦牵着我的手说,你去哪我都跟着你,一生一世跟你走。但在我现在哪都没去的时候她就不跟着我了,这让我很郁闷。所以,我现在想告诉你的是,世界上唯一不可信的东西就是誓言,尤其是女人的。这句话,是在我观察了身边是否存在女性朋友后才小心翼翼地写下的。 现在我二十三岁,我们曾经勾着手指说永远的时候才十八岁,即使那个时候肆虐地流行光头,我头发还是义无返顾地留得长长的然后垂下来遮住了眼睛什么也看不见只觉得很酷。就在那个白衣飘飘朦胧琐碎的时代我认识了荞麦。 那个时候我很叛逆。老师不喜欢我,我也没有理由去喜欢老师。我总是不穿校服总是上课睡觉,我的班主任看不惯我就把头朝上四十五度把眼睛朝下四十五度地对我说,你到底是想不想读书,不想的话就早点滚,休想要我在毕业时把奔腾二百五处理器安装到你脑里。这是很让世人为之愤慨的事情,中国的应试教育沿用了数百年,始终没有彻底地改变。 那个时候,每天放学后我都会骑着单车从一个女孩的身边经过,然后回过头对她傻笑,她低着头脸渐渐泛红如同背后的夕阳。在第一次与她见面之后我就有了很多想法,比如第二次在路上见到那个女孩的时候我一定要跟她说说话,比如第三次见到她的时候一定要和她一起上学,再比如第四次见到她的时候一定要骑着单车载她去上学。然后是第五次、第六次,第七次,以至于到第N次的时候,我想我应该要用马赛克处理我的大脑。但实际上我遇见了她好几次我都没有跟她打过招呼,于是我就采取了最最原始的手段,发短信示爱。有一个真理,青春期的少女们都是希望自己的男朋友是帅哥的,就像过了青春期的少女们都希望找个有钱有地位的男朋友一样,她们非常注重自己的面子,所以人都是爱慕虚荣的。找到了这个规律后,以我那没鼻子没眼睛没身高只有大嘴巴的迷人外表以及我那张贴在我家墙上的第N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的奖状,我就下定决心我会追到那女孩。结果就是我被中国移动剥削了好几百块话费后让她爱上了我。后来在她的鼓励加威胁下我终于发奋图强取得优异成绩在毕业典礼上理所当然地拿到了由国家颁发的奔腾二百五处理器,也同样理所当然地成了名副其实的二百五。 众所周知,上述女孩就是荞麦。 在荞麦离开我之后的第三个星期。世界杯总决赛如期举行。 在世界杯还没开赛之前,我就和荞麦打过赌。我记得我是买中国队会获得冠军的,果然中国队没有让我失望,比赛实况是这样的,在对方使出了已经失传多年的上帝之手后中国队用如来神掌扳平了比分把比赛送入了加时然后又在加时赛里一个叫姚名身高两米二十六的中国队员而且是守门员用一记S球捅破了对方的大门捧到了金光璀璨的大力神杯。记得当天报纸的头条是这样写的:中国队连续六次获得世界杯总冠军。看到这里也许你会说,这真他妈扯淡,根本就是没可能的事情。但你又错了,因为这个世界上什么事情都有可能会发生,自从那个叫李遥策的小子也获得了新概念一等奖之后我就更加坚定不移地相信这句话了。 我们的赌注很实际,是接吻。如果我赢了,那么她就要吻我,如果她赢了,那么就要我吻她,后来我们才恍然大悟不管谁输谁赢双方都是要作出牺牲或者说是得到满足,正在我优哉悠哉地等待总决赛来临的时候荞麦不告而别了,结果我的幻想如同手中的啤酒沫一样无声无息地破灭,就像你在天桥上和设局的小贩下棋结果你赢了几百块但这个时候突然杀出了警察,那人卷起摊子撒腿就跑了,你除了什么都没有得到之外还要向警察解释你和他不是一伙的。这都是很郁闷的事情。 接下来我就看到了一件相当巧合的事情,通过电视转播我在世界杯的比赛现场我看到了荞麦,我兴奋地要死,但我遗憾的是我没有从传说中的贞子那得到穿梭于电视屏幕的真传以至于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荞麦坐在看台上而且靠在一个男的身边,从那个男的遍身都是闪闪发光的螺丝钉中可以得出结论,他相当富有,但是电视很快就把镜头切换到别处了,毕竟又不是那男的拿总冠军。本来我是这么打算的,把画面停格住,然后把那男的虚体揪出当作发泄工具痛打一顿,再把它放到抽水马桶里冲冲掉。也许你又惊讶了,忘了告诉你,我们的电视机就是有这样的好处,你要是看谁不爽只要他从电视里出现你就可以把他的虚体揪出来折磨折磨,而且不用负刑事责任,虽然这样做很龌龊。 那天,我哭了一个夜晚,但我却不知道为什么而哭,究竟是为了荞麦的移情别恋还是为了我的穷困潦倒,但有一点确实是真的,那就是我很难过,流那么眼泪而又没钱买油这是很难过的。那天晚上关于荞麦的所有回忆都涌上了心头,我数着它们泛着黑夜的微笑,而我们的誓言却要荞麦和另一个男人来完成,更让我难过的是那男的不仅比我帅而且还比我有钱,实在让我想不出荞麦不能爱他的理由,在这样的时代里,我只能乖乖地认命。 因为我那么平凡。故事写到这里本来应该可以搁笔结束的,但是我为了赚几块钱的稿费来给打字过于频繁而导致关节松弛的手买几枚螺丝钉和为盯着显示器看太久几乎生锈的眼睛擦点油还是会继续连扯带拉地把我的故事述说下去。 和所有失恋的人们一样,那天夜晚我喝了很多酒。结果把肝给搞短路了,在医院住了很多天,看到了曾经那些被我从死亡边缘拉回来的人们,他们冷嘲热讽地说,嘿,你也有今天啊。后来我大受刺激,出院后做起了文学青年,用文字来评击这个世界。这些都是后话。 再后来,荞麦回头了,她见到我的第一句话就是,那男的远没有你好,我和他分手了。我可以联想到很多原因,我把荞麦往好的方面假设,那就是荞麦真的发现自己错了,发现金钱是无法消磨我们五年的光阴的,于是决定和我回到过去。更或者是她根本就没有打算要和我离开,只是那男的苦苦相逼把荞麦搞的很不好意思于是勉强答应,但最后荞麦还是受到良心的谴责决定回到我身边。可事实上却是那男的父亲破产了导致他零花钱不够开销,然后荞麦就离开了。那个时候写书很赚钱的,作为文学青年的我乘机捞了一笔,最后荞麦就又回来了,这些似乎隐隐约约地存在着规律,我不想把它讲明,因为很有可能会伤害到荞麦本身。 故事的最后有带有几分童话色彩,男主角热泪盈眶地拥抱着女主角,女主角把头靠在男主角的肩膀上说,从此以后我都不会离开你(的金钱)了。就这样,女主角回到了男主角的身边,幸福快乐地生活着,在这个所谓的白银时代里。如此简单。 在这个白银时代里,金属楼房一座一座地升起道路却渐渐加宽割断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空气中的尘埃是我每天的消夜偶尔拌着酸雨,镀金的男人们总是喜欢那些头发搞得像泡面衣服穿得像劣质粽子的女人们,女人们总是百般依赖地盲目跟从着物质欲望,那些等待奇迹的人总是独自黯然神伤存活在糜烂的世界。 一切都像泡沫一样,如果我看的透明的话。 这些都只是发生在现实世界里很平常的故事,而在未来世界里却一如既往地延续下去。我打开电视,坐在沙发上,上面还留有她的余温,桌上摆了一盒巧克力,她怕胖,我怕甜,所以就放着没动。电视上说,今年的春运人数又增长了。我记得我曾经就和荞麦在春运期间有过一次旅行,至于去哪个星球我已经不记得了,但那个地方给我的印象是那里的人都特爱写小说,曾经我们这里的某某作家说过,写小说的人往往都是爱撒谎的。我的言外之意就是,那里的人都喜欢撒谎。具体例子就是他们不断地把小说写到历史教科书里面来告诉下一代上一代人所做过的傻事都是无辜的而且带着充分的虚假佐证导致那里的历史学家都几乎要写出《挪威的森林》那样的东西去拿诺贝尔文学奖。这就和我们地球上的某个国家特别像,不过几年前就被灭了。被灭的原因很简单,就是所有的中国人都不买他们生产的商品所导致的。写到这里,我想,除了告诉你我是个爱国主义者之外,你应该知道我在暗示什么。 ps:长的都放不上来啊,要的话加我Q我给你

《萌芽》杂志由上海市作家协会筹备。 哈华任主编。杂志的封面刊名采用鲁迅先生的手迹,旨在继承和发扬鲁迅先生30年代办《萌芽》的传统,在文学战线上培养大批新战士。《萌芽》杂志创刊于1956年7月,是中国第一本青年原创文学刊物,至今已走过了50多年的辉煌历程。目前《萌芽》发行量已达50万份,是对中国青年深具影响力的一本原创文学杂志。1999年,萌芽联合13所著名高校合办中国权威作文大赛—新概念作文大赛。大赛发掘出韩寒、郭敬明、张悦然等80后文化偶像,《萌芽》因而被誉为“80后偶像摇篮”。“萌芽”,是名词,是动词,更是一个中国知名青春文学文化品牌。“萌芽”,一个全方位的青春文学文化平台,“萌芽”,一本具有50年辉煌历史、仍为中国权威畅销的原创青春文学杂志,“萌芽”,一个历时8年,被誉为“中国语文奥林匹克”的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萌芽”,一个销售已逾百万册的国内畅销青春文学书系品牌,“萌芽”,一个近60万会员,每天百万流量的超人气青春文学文化网站。1956年 “任何参天大树都是萌芽长成的”3月,作为培养青年文学人才的阵地,《萌芽》杂志由上海市作家协会筹备。7月,《萌芽》杂志创刊,哈华任主编。杂志的封面刊名采用鲁迅先生的手迹,旨在继承和发扬鲁迅先生30年代办《萌芽》的传统,在文学战线上培养大批新战士。正如巴金在创刊号的祝词中说的那样,“任何美丽的花朵,任何参天的大树都是由萌芽长成的”,“任何萌芽只要得到阳光和雨露的养料,就会展开她那‘欣欣向荣’的前途。” 1960's 艰难岁月VS无人不知的《萌芽》《萌芽》杂志创刊后,就受到全国各地读者的喜爱,来稿数量激增,发行量也直线上升。创刊号印数36000册,一年不到就达到20万份。在广大青年作者及青年读者中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作为青年习作者的园地,不少作家,如新近去世的著名作家、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陆文夫等,都是在《萌芽》起步跨上了文坛。而今天50岁左右的一代文化人,几乎无人不知《萌芽》。最初,《萌芽》为半月刊,至1960年7月改为月刊,但只出了两期,因纸张供应紧张而被迫停刊。从创刊到停刊,共计出版了98期。1964年,经济形势好转,《萌芽》复刊。1966年7月席卷全国的“文化大革命”开始,再度被迫停刊,共计出版31期。

很多杂志都有投稿邮箱啊,上网搜一下,用电子邮件邮过去就OK了

萌芽杂志文章

历年《萌芽》经典文章《崇明春天》《七月与安生》《颜歌的十九岁和我的苍老》《October》《消失的天堂时光》《阴天》《暖暖》《很爱很爱你》《午夜十三点的狂欢派对》《忘忧草》《再见,时光》《交换》《邂逅百分之百的巨蟹座女子》《八月》《赤道划破城市的脸》《流年》《黑猫不睡》 《有的人注定错过》《爱是一个人的事》《感动震动触动》《我不想明天也这么没劲》《划亮火柴,我没有点燃爱情》《那年的2月,没有29号》《在与艾米对抗的日子里》《小动物们要一直相爱》《大学必修课》《谁和你青梅竹马呀》《欣赏洋葱欣赏我》《爱有幸福是细节》 《有一种候鸟只去不回》《爱到100度就得说再见》《巢北,乔峰不是张无忌》《良辰美景》《去年今夜》《小个子有大智慧》《小水》《未了情》《灰烬里的日子》《锦瑟》《朴光》《一切归零》《葵花走失在1890》《旅程》《岔曲让我懂珍惜》《荒村》《飞天》《再见萤火虫》 《黄桃罐头里的秘密》《最后的最后谁在哭》《致命的约会》《醉》《去远方》《末班车》《河流》《影子》《如果我能回到大学时代》《漩涡》《绿色小兔》《初夏时光》《怎样回到过去》《胡桃唱机的寂静》《毁》《奇迹》《小武》 《陌路》《阳光灿烂》《天人不寂寞》《Featuring吧》《河童》《寂寞飞行》《生活在别处》《乱码》《流浪狗》《残匙》《纪念飞鸟和鱼的九月》《一个人》《回忆被风吹散》《流泪手心》《雨》《擦身而过》《友情的模式》《流浪的蒲公英》《曲终人散》《高三,夜未央》 《巴西木醉了》《困惑的浪漫》《19岁的office情事》《戒指,为完成的痴缠》《有人离开,总有人到来》《最好的礼物》《木头鞋子》《关于一枚动词的不朽》《以回首的方式曲终人散》《快乐园》《那一年灿若桃花》《B先生明天就回来》《忧伤的年代》《丫头晚安》 《乌鸦的预言》《不说那过往》《那时,我们不懂爱》《街头的幸福剧场》《再替我背一次书包,好吗》《寂寞的出口》《夏天的味道里全是你》《擦肩》《一蝉飞去一蝉吟》《杜霓风的房子》《任谁都取代不了》《安桐的最后一场暗恋》《艳遇》《瞬间》《那一季》《熹微的悲伤》 《关于夜奔的废话》《忽然长大》《燕京以北,湘江以南》《陌陌》《夕照坡上的火车》《消失在沉默的夏天》《于飞和燕好》《陈宁子》《半局棋》《风里密码》《最爱的故事》《盛夏的樱花树》《亲爱的小孩》《再见,萤火虫》《白月光》《猫、麦清、我》《我的大一生涯》 《列车车窗上的倒影》《当尼卡遇上福尔摩斯》《蓝风筝的回归》《仙人掌之泪》《人生若只见如初》《落落无尘》《蜕下那段青葱岁月》《五月之樱》《只是当时已惘然》《微微疼过》《尤拉别哭》《云上的日子》《宋宋》《没有你我怎么办》《杜秋舫的20块》《阿尔吉侬的微笑》 《与浪漫单挑》《靠机器维持的生命同样快乐》《星辰陨落》《彼岸无花》《天使绝迹的城市》《曾经浮华,曾经童话》《关于爱,关于药……》《荆棘鸟的歌唱》《两抹色》《暑期报酬》《假期过后海阔天空》《你的小熊毛衣》《你的天涯,我的海角》《白马王子的白马》 《舌头对家的记忆》《秘密花园》《告别平安夜》《新年礼物》《小侦探的大代价》《最后的小排》《嗨,除夕快乐》《Only Girl》《导演,请给我一句台词》《在Paisley的日子》《为你改变掌纹》《远方明媚》《好好活着》《高考词典》《丝绸岁月》《对弈》 《手帕》《花无面》《海报季节》《走在那条路上》《文科楼》《相辉堂的原创》《回家路上》《怀念,不动声色》《幸福是要被不断提醒的》《等待罗大佑》《把感冒传染给王菲》《特立独行的小猪》《我爱苏青》《拒绝的方式》《怀念听歌的日子》《精灵的指环》《崇拜自己》 《友情若水》《XYZ》《飞鸟和鱼》《商品一种》《恨美国才算了解她》《邂逅另类》《没有地方哭》《盗版》《崩和我玩自恋》《同异之间》《爱人兄弟》《Sing,Heavenly Muse》《我的影子》《Kiss Chocolate》《当前卫变成时尚》《七俗八土》 《自由而无用的灵魂》《我寝室的小胖》《一夜》《难忘师恩》《秋天》《生活的碎片》《给传统戴“绿帽子”》《言说苦难》《疏离的文本》《守护自己的园地》《肖邦的心》《民族秘史:现实与魔幻》《怀着爱与凄楚》《不可挽回的青春》《男朋友》《就像个弟弟》《友情+爱情》 《告别》《偶然》《无缘不谢》《女孩的故事》《郭与余》《一生》《秤子的冬末物语》《鼠洞》《生死之间》《人淡如菊》《人间四月天》《写给那段纯真的友谊》《2003年7月,我的天上人间》《理智与感情》《他们和她们》《苍白岁月的回望》《教师朝南没有风筝》《静吟》 《柯其》《眼中安妮》《天边的弯月》《光明行》《1914,桐花镇的飘落往事》《毕业骊歌里的飞扬时光》《流年》《对手》《依偎》《与春天擦肩而过》《秋天的童话》《我的百合之思》《沙漠的这一边和那一边》《邮差》《鱼王》《珍妃井》《枇杷巷里长相忆》《青春中的落落野》 《怀念的光阴》《最悲歌》《平安夜之飞翔事件》《开到荼蘼》《大一掠影》《青春流淌在记忆边上》《两地书》《桂圆爱情》《玫瑰灰,初绽中颓败》《森林的裙裾》《红色抒情》《宿水城的鬼事》《对影》《我为什么不喜欢阿巴斯》《画地为牢》《十点之前的等待》 《在雾城之前的等待》《说个故事》《一直往下掉》《暗夜的天鹅》《罗斯公主》《我的两个爸爸》《照镜子的猫》《开半盏灯可以找出一个影子》《故事新编——庄周梦蝶》《忘了告诉你》《栀子花开——关于童年的伙伴》《咒乐园》《带路》《无聊者之家》《红》 《写字给自己看——祭奠我的20周岁》《世界》《等我们把这支探戈跳完》《直冲云霄》《碎》《我看得见的天长地久》《胭脂红》《女儿井》《小红帽与杀手》《挂在铁丝上》《洛阳落阳》《天桥上的人》《王子公主》《象失踪》《你像一只狐狸》《回头的一瞬》《追杀丁二狗》 《漠狼》《尘土飞扬》《北漂记》《老牛的眼泪》《七月一闪》《玛格丽特》《从此尽情飞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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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读物 反正我大学后就不喜欢了 中学很喜欢

萌芽杂志历年文章

雪城 貌似

八分钟的温暖 清明幻河图

许嵩在《萌芽》上发表过的文章是---《把伤痕当酒窝》“我伸了一下懒腰,望着窗外阴暗的天。快要下雨了,而此时已近黄昏。心情不错。是的,我搬家了。桌前放着一本书,其中的一章,标题赫然是,把伤痕当酒窝。正当我准备看看这个标题背后的内容时,父亲叫我:出去找一个拾废品的人来,家里正有一堆没用的旧东西。下了楼,我走在一条极其平凡的街道上。一些高雅人士所鄙薄的低俗人等,全部在这条街上济济一堂,先是五家大排档,然后是一排小吃摊,再过去就是农贸市场。这些人有时的确粗俗,譬如他们的三轮车撞到你却不说对不起只是表情怪异的一笑;譬如你买东西跟他们讨价还价到最后他们会蛮横的说,我不卖了。后来我渐渐想通,前者是因为他们还没学会城里繁琐的礼貌用语,因此他们只能投以抱歉的微笑,但是这一笑遭遇到了城市人翘起的嘴角和傲慢的眼神,所以这个笑容顿时变味;后者更好理解,因为城市人砍下的价格已然超过了他们接受的底线。一个老人缓缓的从我身边滑过。牵着条狗,另一只手里搓着健身球,背部倔强的挺直,眼角流露出幽默的笑意。这种笑意的内涵,正由这条平凡的街道默默的注释着。拾破烂的终于在这里被我搜索到。这位老人,头发全白,我很少看见如此纯粹的白了;一种慈祥的感觉洋溢在他的脸上。他的身后,悠悠然跟着一个孩子,这是老人的孙子。天更暗了,一些雨点开始打落在我们的脸上,我们三个默然前行,再也没有说话。到家了。老人嘱咐孩子等着,然后随我上楼。进门时我发现老人的鞋子很脏,我不希望他将泥土带进我的新家。老人似乎明白,脱下鞋子,赤着脚进来。虽然这时早已立秋,天气转凉。父亲让他稍坐,便进房里整理废品。只剩我和他孤坐客厅。忽然想起晚上我要上课,便丢下老人自己到房里穿戴整齐。然后准备出发。我觉得我应该戴上手表。一个中学生的时间,若不珍惜,很容易从指尖溜走。这时老人已把东西弄好,付了钱,准备走。父亲见外面雨大,便让他稍作歇息。他没推辞,便和父亲随便聊聊。她的孙子的父母死了。孙子八岁,还没上学。此时,他们还没吃饭。托尔斯泰说幸福的家庭总是相似,而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各的不幸。我认为恰恰相反。富裕的家庭能营造不同的环境,所以多样;不幸的家庭总是相似,因为单一。他们说这些话的时候。我在找我的手表。我很不愿意这样想,老人拿了我的手表。因为有两个证据。其一,我记得我的表就放在老人坐的椅子旁边;其二,老人的裤子口袋里露出一截银光闪闪的东西,我想那是我的表带!我不鄙视穷人,但是穷人要是不知自重,我们也不必怜悯。而且,我没有时间等了。想到这儿,我很有风度的说,老人,请还给我,我的手表。我认为这是我平生说过的最委婉的一句话,能把对他的伤害降到最低限度;我之所以这样做,因为我想他可能只是一时糊涂,顺手牵羊,我们不必大动干戈。老人看看我,忧伤的沉默。我想他一定为他罪行的败露感到可耻。然而父亲还没懂得我的意思,竟然问我,你在说什么?我很平静的重复了一遍。父亲责令我住嘴。然后令我把他的包拿来,我知道事情可能会有点微妙的变化。打开包,我的手表。原来父亲今天上班时看见我的表不走了,就拿去表店换了一块电池。我何以那么草率的认为是老人拿了手表呢?我说我不鄙视他们,然而骨子里对他们还是信任不过的。是的,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以上。

八分钟的温暖

萌芽杂志

《萌芽》主要涉及青春文学文化平台,主要读者为青少年。

《萌芽》杂志创刊于1956年7月,是中国第一本青年原创文学刊物,至今已走过了62年的辉煌历程。目前《萌芽》发行量已达50万份,是对中国青年深具影响力的一本原创文学杂志。

1999年,萌芽联合13所著名高校合办中国权威作文大赛—新概念作文大赛。大赛发掘出韩寒、郭敬明、张悦然等80后文化偶像,《萌芽》因而被誉为“80后偶像摇篮”。

2016年1月起萌芽改版,定价9元,《萌芽》页数也将从80页增加至120页 。

扩展资料:

早在杂志建立初期,《萌芽》编辑部就不定期地与全国各地出版社合作,为决心致力于文学创作的青年作家搭建作品推广的平台,推出“萌芽丛书”。

新概念作文大赛启动后,《萌芽》也时有图书策划编撰的成果。在2003年“萌芽书系”品牌确立前,《萌芽》推出的图书已经拥有了一个稳定的消费群和可靠公信力;这个品牌的确立,已经使《萌芽》的图书编辑走向更专业更成熟更规范的运作模式。

至今萌芽书系已与全国各大出版机构建立了紧密的联系,并依托萌芽杂志社自身的社会效应及经济实力,本着大力扶持青年作者的宗旨,提供尽可能多的有利于青年作者成长的图书出版条件。

已出版的图书囊括长篇纪实文学、长篇小说、个人中短篇小说集、萌芽作品合集、萌芽作品年选等各个种类,诞生了畅销书作家蔡骏、那多、李海洋、马中才、王皓舒、朱婧、田瑞辉等实力作者。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萌芽

“萌芽”,是名词,是动词,更是一个中国知名青春文学文化品牌。“萌芽”,一个全方位的青春文学文化平台,“萌芽”,一本具有50年辉煌历史、仍为中国权威畅销的原创青春文学杂志,“萌芽”,一个历时8年,被誉为“中国语文奥林匹克”的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萌芽”,一个销售已逾百万册的国内畅销青春文学书系品牌,“萌芽”,一个近60万会员,每天百万流量的超人气青春文学文化网站。

《萌芽》杂志创刊于1956年7月,是中国第一本青年原创文学刊物,至今已走过了62年的辉煌历程。

杂志(Magazine),有固定刊名,以期、卷、号或年、月为序,定期或不定期连续出版的印刷读物。

它根据一定的编辑方针,将众多作者的作品汇集成册出版,定期出版的,又称期刊。

“杂志”的形成来源于罢工、罢课或战争中的宣传小册子。这种类似于注重时效的报纸的手册,兼顾了更加详尽的评论,一种新的媒体也就因这样特殊的原因而产生了。

最早出版的一本杂志是于1665年1月在阿姆斯特丹由法国人萨罗出版的《学者杂志》。

我国最早的中医杂志——《吴医汇讲》,创刊于清乾隆五十七年(公元1792年),停刊于清嘉庆六年(公元1801年)。

前后历时10年,共刊出11卷,每卷均合订为一本,是类似年刊性质的中医杂志。

它的稿件是当时江南一带的名医所供给的,故名《吴医汇讲》。

任何一种杂志以自己的“ISSN"(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进行出版。

青春期的孩子们吧

萌芽杂志第6期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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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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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萌芽,第六期《此去经年》当一个人谁都不爱的时候,就可以轻易地爱上任何人,我是知道的。 但我没想到刚回家就接到小熙的越洋电话,说年后她要结婚。 正如我没有想到落野的第二次婚礼,新娘依然不是我。 呵,如何解释呢,若要听我细说,怕是辗转经年、曲折回还的一个长篇故事了吧,但要概括,倒也容易,无非是没有缘分而已。 “新郎是谁?” “邱翼。”她补充道,“我并未同你提起过。” “你是否已经决定?” “是。” “我希望你的决定不是欠考虑,小熙,你与安侨挣扎这些年,就算是荒废也该有些所得才是。” “呵,要我如何决定?子初,先放弃的并不是我。半年前是他与我摊牌,说今生爱任何女人不会比对我更多,但已没有力气与我周旋。他太累了,需要成家立业,休养生息。” “你也知道他最爱是你,除非你不爱他,否则何苦鸳鸯两地?” “如此简单的道理又何须我来教你?我们都爱对方,也都更自爱,你予我几许温暖,我便回馈几分关怀,若你收紧目光,我又怎会不自保?我承认,我们是爱的炙烈,但几番轮回,我们之间已是裂痕斑斑,纵然想要收拾心情平静相对共度一生,那些给对方的伤疤总会千方百计地提醒心痛,我们在一起,爱多,怨恨更多。” 我仰天。小熙三言两语已然道尽全部事情。她并不是飞蛾扑火的愚钝女子,却又何尝不是白白浪费这些眼泪这些年。 “十一年。”我说,“你同安侨十一年。” “十一年又如何?总算我不是全然无所得,现在我至少知道我该要的是什么。子初,学费不会比你想象的更为便宜。” “可是,连我都可惜你和安侨这么多年。” “可惜?子初,你有没有可惜你与落野那些伤害和纠缠?” 落野。落野。 我的心脏瞬间酥软下来。这么多年,这个名字仍然是能够让我心生悸动的两个字。想及当年阳光浅浅,他从身后拿出小小一株不知名的淡紫色花朵,摊开我的手放于掌心,轻声耳语:“落落野花愿在你的掌心盛开,此生相连,切莫丢弃。”是十九岁的春日午后,面前的落野眼眸微蓝,嘴角温柔。我仰脸望向他,幸福大片大片弥散。 食指与拇指弯成一个圈,再瞬间分开。弹指间,往事灰飞烟灭。 此刻我的手心里仍有纹着的小朵野花,而芳香,已是万劫不复。 “子初,子初?你还在么?” 我恍然,“是,我在。” “别多想,子初,落野始终不是你那杯茶,你当初的选择,是对的,我不希望你后悔。” “嗯,我也这么以为。” “那样最好,子初,下月9号,我希望你飞来,做我的伴娘。还有长平,带他来见我。我会算出他是否是你合适的结婚对象。” “我尚未决定带来的是谁,”我调笑,“但你的婚礼,我一定会来。” 挂下电话。突然浑身乏力。 成年以后我逐日隐忍,贪恋琐碎平静的俗世幸福,再不曲高和寡,再不为赋新词强说愁,甚至再不伤春悲秋。许久前的某时也曾反思——莫子初几时起成了没心没肺简单头脑的市井女人?怕是伪装惯了不经意便入了戏。平日里不算是个感慨良多的人,而今日,小熙一个电话却竟仿佛隔世召唤。 我与小熙是自高中一年级的朋友,彼时都是身形高挑多愁善感的少女,难得的是爱好相似,成日的粘在一起,写诗、看片子、读书、弹琴。也无止境地相互倾诉,见证了彼此青春期里情绪的大起大落。 写信给对方。上课的时候,两人面容平静,笔耕不辍,看似认真做笔记的好学生,却在纸上写着:“小熙,今日读到存在主义,每个人都是无理由地被抛掷在这个世界上互不相关的物体,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没来由的杂物的堆积场。突然觉得路太长太冷,我走不下去......”如此这般。 而彼时小熙最爱写的是:子初,昨夜又梦到他,潮湿的阴冷的绿色空气,他从高高的山崖上向我俯瞰,我大声叫他的名字,他纵身跳下,却被树枝卡在当中......” 我于是一点一点知道那个名字叫做安侨的男孩,是小熙的小男朋友。小熙的皮夹子里一直放着一张模糊的照片,是她十四岁时两个孩子的合影,照片上的小熙一张圆鼓鼓的笑脸,旁边的男孩子大她一岁,只是和她一样高,却已经有了挺拔的姿态和硬朗分明的五官轮廓。 有时候小熙也会跑来我家跟我一起住,她在上海没有家。初二那年她只身一人来到这座城市,寄住在一个关系颇远的亲戚的家里。她的母亲这样不由分说地安排下她的生活,希望她能够在更好的环境得到更好的前途,却没有也不屑于去察觉,小熙已经把灵魂钉在了那个北方的城市。那里有她爱着的小男孩安侨。 少女时代的小熙瘦弱纤细,她握住我的手,急切地表达,反复地祈祷:“子初你知道么子初,安侨说他要娶我,他在写来的每一封信的最后写,等到我们毕业,我娶你。”我很认真地握紧她的手,“你与安侨结婚那日,一定要我做你的伴娘。” 两个人都眼波涌动。 陈年旧事,物是人非。二十五岁时的小熙终于决定穿上新娘礼服,且如约邀我做伴娘,而新郎的角色却已面目全非。 想起当初我们盈盈相握的虔诚,想起那厚厚的一摞信的末尾恒久不变的“等到我们毕业,我娶你”,想起那些纯真到透明的日子,连我都禁不住泪水涟涟,而小熙在斯时斯地是不是真能谈笑风生? 响起轻轻叩门声。我自梦中初醒,抹一下眼角泪水,入洗手间略略补妆,才走过去打开门。 果然,这个时候来敲门,除却长平没有别人。 他进门,凝视我半晌:“恕我直言,你今日何以突生老态?出了什么事?” 老态?也许吧,往事伤神。但要我把过去讲给他听么?于理,我们相处已有几月,该让他了解我的性格爱好,心情想法,但于情,没有必要。情理并不总是统一。我与他其实并无特殊关系,并不是出双入对的男女朋友,男性而已。他只需知道我年龄25岁,未婚,职业高尚,收入稳定,无不良记录及嗜好,喜穿黑色衣裙,工作尚属努力,不喜派对逛街,乐得蜗居家里享受清静。这些,足够了。 我笑。“哪里有事?衰老是人间规律。你若害怕陪着一个年老色衰的女子虚度一生,大可至幼儿园门口排队去等,挑个唇红齿白的小鬼头,悉心栽培,待伊到法定结婚年龄你染了头发择日完婚,那才是青春少女呢。” 他也笑,“子初,与你在一起总是如此轻松愉快,我贪恋这份平静的幸福,怕是永远舍不得走开了。” “永远?”我简直啼笑皆非,“长平,你不是那种不谙世事的纯情少年吧,嘘......莫言永远,永远太远。” 他依然是平稳的眼神,却如此强烈地直视我。“子初,嫁给我。” 我愕然。我不曾想过长平会这么快向我求婚。 我一直固执地以为,一个男人要很爱很爱一个女子,才会向她求婚。比如安侨对小熙,又比如落野对我。而长平,他爱我有多少? “你根本不了解我的过去。” “你也说那是过去。” “我们对彼此的性格习惯等等都不了解。” “可以用一辈子的时间慢慢了解。” “我们认识只有5个月。” “这个借口不是你的风格吧。” “那么,我还没有做好心里准备接受你。” “这条理由我接受,你当然可以好好考虑。” “我有多少时间考虑?” “只要不是三年五载。” “你为何选择我?” “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我的心里是安定的。是家的感觉。” 我默然,与他在一起的时候,我的心里也是安定的,不似与落野那般汹涌起伏。 可是,我爱他么? 他又企图说服我:“婚后我们可以在这里定居,也可以回国。你可以辞掉工作在家做喜欢的事情,也可以继续工作,我不会干涉你,一切照你的意思来。” 一个男人,为了一个女人,可以掷下人生年华耐心等待,可以随时改变工作和生活环境,可以随时放弃现有的一切工作成绩,重新开始......这些,已经足够优厚。 更何况他还有份高尚工作,可观收入,年纪轻轻已是华人圈内颇有名望的建筑师,前途不可小觑。最最不易的是人品温良,一直洁身自好,对围在身边的女孩子保持礼貌的距离,全无一般年轻有为而又自视英俊的男人的轻浮。 似乎已经完美。 “你不必立刻答复我,但你要告诉我现在我们去哪里吃饭?”他笑吟吟的抓住我一只手。 我一凛。我与长平相处这五个月,一直是淡淡的君子之交,外人皆知我们是男女朋友,但事实上我们连手也不曾牵过,至多只是在穿过马路的时候,长平的手悬在我的身后,疼惜的不放下来。 他感受到我的犹豫,立刻放开了我的手。“对不起,子初。” 我反而有些歉疚,长平永远是这副谦谦君子的形象,从来不会违背我的意愿。而落野,落野会在突然之间像抓一只小猫那样抓住我的后颈,低下头封住我的嘴唇。我不能呼吸。 我深深地吸一口气。我不该在这个时候又想起落野的。我该好好考虑长平的建议,嫁给他,或者不要继续耽误他。 “长平,我今天有点累你一个人去吃饭好么,我想早点休息了。” “那也好,我走了。是否要帮你买吃的东西送来?” “不必了。” “那好,子初,晚安,有空的时候考虑下什么时候嫁给我。” 他轻轻地带上了门。 长平的关心也永远是恰到好处,不像那个时候的落野,会大声的敲我们寝室的门,把生病赖在床上不想吃东西的我一把就抱起来,然后从背包变出各种清淡而有营养的食物,强迫我吃下去...... 我使劲地晃晃脑袋,难道今天是真的发烧了么,为什么不停地想起落野?那个名字已经离我那样遥远。我们的缘分只有那么多,早在几年前我离开他的时候已经耗尽了。现在他已经是别人的丈夫,甚至会为人父,我没理由再暗自伤神。 而长平,才是摆在我面前的,触手可及的幸福。 初识长平是在一座新楼盘的新闻发布会上,我带了摄像机前去报道,房产本不是我的条线,可是该条线的同事玛丽当日家里突然有急事,要我一定替她完成任务。原本只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想竟然因此结识未来男友。 哗,命运玄妙。若是玛丽自己前去采访,会不会是另一个感情故事? 记得那日在会场碰到旧日房东,发布会结束后她拉住我说介绍一个华人朋友给我认识,然后我看到之前坐在主席台上的楼盘设计师稳步走来:“你好,我叫安长平,很高兴认识你。” 我这才近距离看到他的面孔,恍然间觉得有些似曾相识,但印象十分模糊,好像是上个世纪在哪里见过。这种微妙的熟悉让我对他有了一点点亲切感,我冲他微笑,伸出手,“记者莫子初,很高兴认识你。” 就这样认识长平。 之后的第三个星期他开始约会我,我对他不是没有好感,欣然赴约,到后来便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固定是每周四次的约会,一、三、五、日,两个人都很配合地将其他应酬安排在剩余三天里。约会的内容也是有固定程序的,下班他到家里接我去吃饭,然后看一场电影,话剧,或者听场音乐会然后送我回家,也有的时候就在家里聊天,或者各自看书、上网。到晚上十点半,他便离去。 呵,严谨一如中学里的课程表。可是我们都乐得这样的安排,不必绞尽脑汁安排新鲜节目,也不必刻意制造什么气氛,默契一如老夫老妻。 嫁给安长平,婚后的日子不劳想象。安静,独立,彼此信任,不相干预。有相似的休闲方式和品位,不至于为了琐事而争吵不休,也不会有翻江倒海可生可死的激情。似乎可以用什么词来概括,嗯,相敬如宾是一种说法,举案齐眉是另一种说法。 没错了,这个男人以把最本能的特质表现出来:平头,戴黑框眼镜,眼神安稳,从不吸烟酗酒,即使在最热的夏天也只穿长袖衬衫。理性,平和,可靠,有理想有前途......不容否认,他是一个无可挑剔的结婚对象。 可是,我爱他么? 识字以来一直相信,长大会与一个彼此相爱的人结婚,王子与公主,白头偕老,幸福一生。念诗,又是“画眉深浅入时无”,又是“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直念的心生荡漾,暖意融融。 结果呢? 结果生活毕竟不是古诗。大学毕业那年我往大洋彼岸升学,落野依旧潦倒。他到机场送我,彼此都没说承诺的话,他只是紧攥着我的手,又无力地放开,说:“以后要学会照顾自己了。”我没说话,转身走进安检处。再也没有回头一次。 我知道,在我转身的那一刹那,我和落野之间,已经完了。我们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落野落后我太多,而男人永远无法忍受伴侣强过自己许多。我犹记得大四那年我兼职的公司里一起加夜班的男同事开车送我回寝室,靠在自行车上等我的落野一点一点看清我从车上走下来的过程。那晚夜宵时落野的沉默和爆发,我一百年后也依然会记得。 从那时起我便坚信,我们倘若在一起生活,即使我百般安抚他的自尊心,即使彼此深爱对方,即使坚持到结婚生子,我们都始终会分开的。教训太多,奇迹太少,我是平凡的安稳的庸俗女人,我不敢拿一生去冒险。 大学二年纪在酒吧认识落野的时候,我已知道,这个驻唱的潦倒歌手,是我命里的人,我也知道,与我步入结婚礼堂的,不会是他。 又如何呢?那个年代里理智即使对这段感情判处死刑,汹涌澎湃的激情照旧拿着特赦令喊刀下留人。 几番纠缠几番逃离,多少眼泪多少挣扎,明知道这些那些全是徒劳,还是莫名其妙地勇往直前,飞蛾扑火是一种说法,撞鬼中邪是另一种表达。我们因为知道注定要失去而彼此伤害,又因舍不得失去而彼此关爱。现实的压力如芒刺在背,彼此都知道我毕业那天便是分手的日子,可依然纠缠着僵持着,直爱到彼此遍体鳞伤体无完肤的时候,离别如期而至。 三年里说了无数次的分手又无数次的相拥而泣,到了真正分手却终于没有说出那两个字。机场一别就是永诀,彼此的心里是清楚的,只是那一瞬间谁都别过脸去不看,联手制造一个无疾而终的假像。 从此把往事收进箱子沉入潭底。如我少女时代喜欢唱的歌:“我们学会许多说法来掩饰不碰的伤疤。”离家之前一切物质条件都有父母准备妥当,一切的进取要求都有坚实的后盾,所以有心力整日沉湎于一段青春往事作苦大仇深状。成年之后才悟到了歌词的真意,如今一切东西都要自己努力,包括毕业论文,实习报告,就职申请,升职加薪,公寓租约,看房东脸色,水电煤气,甚至包括修理突然抛锚的车子...... 发达国家男女平等落实得好,待遇不见得实现,要求上却一视同仁。男男女女都作出一副强者姿态,绝口不提旧日苦痛、挫折失败,即使提到也须以自嘲的语气改编成笑话,否则只会惹人漠视嘲笑。那些青涩幼稚的痴男怨女的感情故事,那种疯狂往事,不值得一提的小事,小爱情,哪里还符合游戏规则? 是,被打磨被修剪,莫子初干练短发坚毅神色,叫嚣乎东西, 突乎南北地在职场冲锋陷阵,旧日恋人的名字早已丢弃在天涯海角。落落野花?真乃陈年旧事。 只是一个早已分道扬镳的故人而已。 分道扬镳以后呢?以后我在异国攻读硕士学位,落野杳无音信;再以后我辞职回国,邂逅落野,他已经成为一件规模中等的公司里的三名合伙人之一。另一个身份是,一个女人的丈夫。 我以为这些年来我远渡重洋异地求学早已甩开了落野加在我身上的沉重包袱,谁料跨过了经纬却躲不过宿命,落野在餐厅里突然攥住我的手,“子初,当初看你走远,我没有信心追赶也没有胆量挽留,你走之后我白手起家去做生意,我熬过了那些蹲在地下室里喝凉水的日日夜夜,我从卖盗版光碟开始,我几乎没有信心,但我居然成功了。我做了那么多,就是想证明给自己,我也可以开车接你下夜班即使我知道此生也许再没有机会见到你......子初,如今我已经有了能力给你给你幸福,上天让我再碰到你,你说,我怎么还能放掉你?” 落野的手指弹吉他的手指,落野的手掌抚摸我脸颊的手掌,落野的温度温暖了我三个冬天的温度.......他说子初你掌心的落落野花还在,他说子初你已经跑了一次了我不许你再跑第二次,他说子初你看我心口这里依然纹着你的名字,beginning,万事之初,我们重新开始...... 他穿休闲西服端高脚酒杯,眼光炙烈眼波温柔,乐手在我们身旁抑扬顿挫的拉梵阿铃舞曲......我想起若干年前在酒吧邂逅落野,角落里独自低吟浅唱的落魄男子,穿浅色宽大毛衣,喝罐装啤酒,在一曲终了突然说:“把下面这首歌送给7号桌上的女孩,是我自己写的歌,《经年以后,幸福不远》。” 。。。。。。 而经年以后,我们是否真的接近幸福? 我的心脏只是痉挛,我以为这些年来伤口缓缓结疤血液渐渐凝滞,我与落野早已是擦肩而过再无关联,即使再见面也不过是相视浅笑云淡风轻。却怎料,却怎料经年以后,物是人非事事休,落野,落野却仍是我生命里的劫难。我终究还是不能抽出我的手。 徒劳奔跑了三千万里,跌跌撞撞回到原点。不是借口,比借口还要理所当然。 至办完手续从家里搬出来,落野才告诉我,他已经离婚,他的妻子早已知道有一个莫子初的存在,也知道落野对她并无至深感情,觉得拖延下去毫无意义,忍痛签了离婚协议。落野对她是充满愧疚的,只能徒劳地用大把赡养费弥补。 这一切来得如此迅速,我别无选择,不可以再辜负他这诸多努力。于是落野置新宅买新车,只待与我圆了那几年前无比缥缈的梦。 但见新人笑,哪闻旧人哭。这世间从来没有完整的幸福,所谓完美,不过是拆东墙补西墙,如此而已。 无论如何,今非昔比,落野终自觉于我般配,敢于向我承诺,更难得的是,我们对彼此的感情,一如既往。似乎是那多少年的苦痛熬到头,终于是合适的机会与落野结婚,可是,我为什么还是不快乐呢? 一个独身的男人,一个自由的女人,一个刚好的时间,一份还没来得及变质的感情......这一切来得太快太顺利太不真实,简直似幻觉。我狠狠摇晃头颅。居然真的是幻觉一场。被落野前妻的猝死打破。 是在我们开始筹备婚礼的时期,一日在家具城内落野的手机响起,短短10秒钟的电话,落野面如死灰。他不发一言,我于是知道多日来的预感终成现实,我们还是不能在一起。 落野的前妻在卧室里死去,是煤气泄漏。橡胶管破裂,无法判断是人为还是橡胶自然老化。但我和落野相信她是自杀。 她是一个勇敢而懦弱的女子。一直深爱着落野,也一直明白落野不爱她。她勇敢到可以不哭不闹在离婚协议书上签下名字,却懦弱到不能一个人生活下去。 那个雨天落野跪在泥水里为她送行,而我在葬礼第二天收拾行囊再度飞往异国。 我知道,纵然我和落野终成夫妻,彼此深爱,我们都始终摆脱不了那个死去女子的魂灵,我们会憎恨对方,并且自责至死。 我再次以绝决的方式离开落野,相隔三年。这一次,我没有让落野知道。 上天同我和落野开了个玩笑,还顺便要我们付出巨大代价。 一切重新开始。我在一间华人电视频道找到合适职位合适薪水,努力工作以麻痹自己删除记忆。与一班陌生人同处一室共同打拼,彼此之间互不了解也互不好奇,更棒的是一大半工作时间里东奔西跑地采访各界人士,男女老少,一面之交,再无瓜葛。剩余时间便是窝在编辑室里剪素材,人机对话,简单磊落,再快乐不过。 从来懒得参加同事之间的聚会派对,故此也没有朋友,下了班以后急急赶回家中,泡茶,洗澡,窝在床上看肥皂剧,待到深夜蒙在被子里一觉睡去,便又老掉一日。 是不是可以就可以这样老掉一辈子? 然而,那纹着落落野花的左手掌心却每到下雨天便隐隐作痛,提醒着我一个女子的死去,是因我只想满足自私的一己幸福。我甚至猜测,落野刻着我名字的心口,会不会也在雨天隐隐作痛。 经年以后,我与落野还是离幸福太远,还牵累一个无辜女子搭上短短一生。 她错不在爱上一个心中另有其人的男人。她错在对这份婚姻投入全部心力。一旦崩塌,万事皆休。 尚不了解游戏规则就买票进门。命中劫难。 后来听说落野与公司里新来的女同事闪电结婚,终于放心。我想落野的心口定是比我的掌心更为疼痛,因他要遭受更为巨大的内疚与痛苦。 如今他与一个完全不了解那些过往旧事的女孩子结婚,也许可以渐渐更换心境安度此生。 逝者已逝,活着的人,还要继续。其实我和落野谁没了谁也一样可以生活 是在这个时候遇到安长平 他给我平静给我关怀给我希望,让我想着,自己也许可以嫁给他,为他做饭生子,模糊掉来路和一切往事。 我的心突然温暖和光亮了起来,我急急地从床上爬起来冲到客厅拿起电话,长平的声音在一记嘟声后响起:“子初,你怎么了?身体不舒服么?” “没什么事,我只是想念你。” “小姐,我夜不能寐担心你身体不适找不到我,凌晨一点接到电话你却是为了说这一声想念啊。”话虽如此,长平的声音却没有丝毫责备,反而全是笑意。 我蓦然意识到此时已是凌晨一点,而习惯十二点关机的长平却开机等着我的电话,只因为我说过一声身体不舒服。 我泪盈于睫,我想告诉他我决定接受他的求婚我要跟他生活在一起,我们生一桌孩子围坐吃甜点,我们看着一个个孩子长大成人恋爱结婚,我们给对方梳理满头如雪白发,我们相交定百年,谁先九十七岁死,奈何桥上等三年! 但是我突然醒悟到,长平在阳光下向我求婚,我也应该在白日里答复他。黑夜里要说的是少年眷侣间的缱绻情话,不是理智考虑后的结婚誓言。 我平一平声调,“长平,谢谢你,晚安。” “子初,好好睡,晚安。” 挂下电话,算到小熙那边正是午饭时间,于是打了电话过去。 “小熙。我决定与长平结婚。” “恭喜你,你让他知道你的想法了么?” “还没有,他说可以给我充裕的时间考虑。” “那最好,答复他之前带他回来参加我的婚礼,顺便接受我的考核。” “不说我,小熙,我能不能最后再问你一次,你真的可以放下安侨么?” “呵呵,我也以为我没有,但遗憾的是,我真的已经做到了。子初,你知道时间的力量。所以,你也可以忘掉落野。” 是时间的力量么?那为什么一份感情可以披荆斩棘走过十一年,却在六个月里面目全非? 我不明白。 “那安侨呢,他做到了么?” “前日突然收到他的电邮,说在国外有了未婚妻,不久便可结婚。” 我终于释然。 小熙与安侨之间,辗转十一年,每次他们分开了,我为他们舒一口气,但过一段时间,他们还是会在一起。 我没有见过安侨,但是在小熙无数次的诉说和描述之下,安侨与我已经成了一个最熟悉的多年老友。我知道小熙在十六岁那年终于回到故乡,他们重逢时安侨抱紧小熙狠狠地吻她,那是他们的初吻,他把她的嘴唇都咬出血来;我知道安侨比小熙早一年升学,考入全国最好学校,小熙于是奋力读书,就是为了可以考到北京去和安侨在一起;我知道他们为了他戒不掉烟而吵架,小熙背起包就要走,他失手打了她,然后他抱住她求她原谅他,他抓住她的手臂不让她走,争执间小熙好像听到他说,“你要是走我就烫你了。”她毅然把手伸向门锁,然后看到安侨把烟头印在他自己的手臂上…… 他们也曾很多次地分手,很多次地逃跑,最远的一次,安侨跑到国外,躲了小熙两年,然后安侨的父亲突然病逝,他赶回国看到小熙已经帮他料理好一切后事…… 他还是抱住她。 似乎每一次都是诀别,却从来没有正式告别过。 而这一次,连我都能够确定,他们真的是天各一方了。 小熙将与某君喜结伉俪,安侨也有了未婚妻。都有新生活,多好。 原来人们爱得铭心刻骨的是一个人,结婚生子的又是另外一个人,这本是多么寻常的规律,我却要到今日才真正参悟。 正如少年时喜欢的女作家说过的话,“因为爱他,所以离开他。”彼此相爱的人容易互相伤害,只有不爱的人,才可以平静相处,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而我多幸运。长平对我如此专心耐心细心,顶顶难得的是从不向我追究一切往事,甚至包括掌心的落落野花,他看到,眼神只是平静的滑过,决不多言。这个男人在用他的宽容大度宠爱我,只要我不去提及与落野所有的痴缠的过往,认真专心对他,相信我们会有美满的婚姻,儿孙满堂,终此一生。 念及此,便不可带他去参加小熙的婚礼,以免碰到我与落野的旧日朋友,哪怕是无意间让长平听到我的前尘旧事,都难免心生芥蒂。何苦? 我于是收起小熙寄来的请柬中印着“安长平先生”的那一份,独自一人飞回国参加婚礼。 我不曾想过小熙的婚礼竟然如此气派,之前听消息说到她的未婚夫,我连名字都没记住,也不关心是何许人也,只知道不是安侨,对于小熙便都是一份无爱婚姻而已。张三与李四,区别不大。 内容过长,楼主可找我要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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