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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工作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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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工作毕业论文

【摘 要】报关行业是个特殊行业,以往报关市场管理极不规范,报关公司与报关员往往不是一个整体而是一个矛盾体。文章试图从委托海关代征报关服务手续费的工作出发,在委托海关代征工作的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方面,对加强报关行业有关税收征管问题进行一些积极的探讨。 【关键词】报关行业;税收征管;委托海关代征;统一缴税平台一、概 述 报关行业是个特殊行业,以往报关市场管理极不规范,报关公司与报关员往往不是一个整体而是一个矛盾体。据了解,目前整个深圳报关市场上正规报关员只有200人左右,而从事报关业务的报关员却有上千人,其中大部分都是承包挂靠,报关公司很难统一规范管理,报关行业长期存在着管理失效、操作违规、竞争无序、收费混乱、偷漏税收、守法不严等一系列问题,报关员在代理报关时存在乱收费,收费后不开具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发票,取得的报关服务收入不纳税等现象。 为了彻底扭转报关市场管理机制不健全的状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同时按照深圳市委六次(扩大)全会关于对报关市场管理应尽快建立“海关监督、政府协管、企业自管、社会共管”的综合管理机制的部署,由文锦渡海关、报关协会和报关企业代表提议,税务机关应积极推动,建立了 “统一缴税平台”。在此平台系统的支持下,深圳市罗湖区地方税务局从2004年3月5日起,对在深圳市文锦渡海关代理报关的企业和个人取得收入的有关税收委托海关代征,至今已运作一年,申报报关手续费20857982.5元,共代征代理报关手续费收入营业税等税费1084615.09元,计征票数413939票,成效非常显著。 本文试图从委托海关代征报关服务手续费收入的有关税收工作出发,在委托海关代征工作的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方面,对加强报关行业有关税收征管问题进行一些积极的探讨。 二、委托海关代征工作的意义 将报关行业有关税收委托海关代征,在保障国家税收收入,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完善税收征管制度,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等方面都具有深远意义。税务、海关共管机制下“统一缴税平台”系统的建立使得税务、海关、报关协会、报关企业和报关员都开始以前所未有的姿态互动起来,形成统一的认识和意志。在此互动关系中,不仅报关企业和报关员“依法纳税”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而且税务机关也在加强征管,堵塞漏洞,强化税法刚性,推进依法治税,增加税收收入,建立良好的纳税环境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等方面又迈进一大步。 三、委托海关代征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建立“统一缴税平台”系统。由于目前报关市场中大部分客户被个别报关员和社会上一些“灰色人员”控制,同时报关企业存在自身管理不足的状况,因此由文锦渡海关、报关协会和报关企业代表提议,我们税务机关积极推动,建立了“统一缴税平台”系统。 (二)制定有关的操作流程。深圳市罗湖区地方税务局在进行了充分的调研论证后,根据报关行业的实际情况,先后制定了“统一缴税平台”系统的操作流程、发票管理操作流程和税票管理操作流程。 (三)做好委托代征前的宣传工作。为了使委托代征工作顺利进行,在开征前深圳市罗湖区地方税务局专门编印了3000本宣传小册发放给报关企业和报关员,并由海关牵头组织召开报关行业协会、报关公司及报关员座谈会,深圳市罗湖区地方税务局局长带领征管科和相关管理科人员参加了座谈会,并在座谈会上进行了开征前的税收知识辅导,当场回答了报关公司及报关员提出的各种税收问题。 (四)做好委托代征后的跟踪管理工作。设计统一缴税平台系统软件时,考虑到对代征工作监控的需要,有关管理科专设电脑与海关代征电脑联网,实施定时监控。委托代征工作开始后,有关管理科可及时从电子数据中掌握报关公司及报关员的情况,当发现一些报关公司及报关员申报的单笔手续费收入明显偏低的,及时发出自查通知书和自查表,促使有关报关公司及报关员开展自查。自查措施收到明显的效果,报关公司及报关员除有6户自查补税外,也促使4月份的申报数明显上升。 四、委托海关代征工作取得的成效 “统一缴税平台”系统的建立,从源头上逐步消除了长期依附在报关市场周边的危害严重的“灰色收入”地带,达到了净化报关市场环境,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的效果,使税务机关摸索出一些对报关企业和报关员税收收入规范管理的成功经验。 (一)税务机关可根据“统一缴税平台”系统直接达到依法征收的目的,解决了目前报关市场长期存在的税收问题。具体表现在: 1.“统一缴税平台”系统可引导报关员使用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发票。文锦渡海关在审单环节,对报关员递交的报关单进行初审时,首先要审核该份代理报关业务是否提供了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发票,如有,则受理报关,反之,则拒绝受理报关。 2.“统一缴税平台”系统可自动计征税款。在报关前,代理报关企业或报关员预先录入报关资料并发送海关,经文锦渡海关审单中心审核通过后,打印出报关单,报关员或委托报关方据此向平台交付报关费和预录入资料费 ,平台系统自动计征该项代理报关收入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并同时打印出发票。 3.税务机关可通过“统一缴税平台”系统及时掌握各报关公司和报关员的收入情况。税务机关可通过电话线接收平台系统的有关数据,当在电脑中输入查询报表条件时,如果查询报表对象选择税务局,则显示的报表类型有《报关企业汇总表》、《报关员汇总表》、《报关员明细表》,这些报表可反映各报关公司和报关员代理的报关单数、报关单号码、每单收取的代理服务费收入金额以及扣税情况。税务机关可从这些报表中清楚地了解各报关公司和报关员代理报关和完税的详细情况。 (二)保障报关企业的合法收入,进行源头控制,根本解决报关市场利益分配倒置的问题,让报关企业有更充足的资源支撑维护报关企业规范和自律行为,支持海关实现对报关市场的综合治理。 (三)保证正规报关员的合法收入,提高报关员依法纳税意识,促进报关员更加遵守法律、自觉自律,改善代理报关服务质量,加快通关速度。 (四)逐步铲除长期依附在报关市场周边危害严重的“灰色收入” 地带,达到净化报关市场环境、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目的。 (五)通过科技加管理的手段加强税务和海关对报关市场的正面培育和扶持,最终让所有报关企业在公正、公平、公开、统一、透明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作中健康发展。 五、委托海关代征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尽管“统一缴税平台”的实施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未达到预期的目的和效果。就目前的实际情况看,文锦渡口岸报关市场的代理进口报关的手续费在150~200元之间,代理出口报关的手续费在100~150元之间,这是普遍接受和实际存在的价格水平,个别也有偏高的。但从“统一缴税平台”系统实施的情况看,虽然录入的代理报关手续费呈逐步上升趋势,但大部分代理报关手续费在20~50元之间。出现这些现象的根本原因,是报关员挂靠、租章、承包的情况仍较为严重,报关公司管理不到位,态度不坚决,部分报关企业和报关员仍存在侥幸心理,以为解决了“纳税”问题便可应付了事,蒙混过关,并未从深层次理解和认识“依法纳税”的真正含义。为此,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由税务机关协助深圳报关协会向物价部门申请政府指导价,或者在不违反《价格法》的前提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将报关手续费分几个档次确定代征,形成公平的纳税环境。让政府部门、协会、社会、报关企业、报关员相互监督,创造一个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实现从价格竞争向服务竞争的转变,从偷逃税到依法诚信纳税转变。 (二)加强对违法经营、偷逃税款的报关企业或报关员的监督和打击力度,堵塞税收漏洞,造成一种“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声势和环境,加大其抵御“风险”的代价和承受力。对规范经营的报关企业和报关员则进行表扬和正面扶持,树立“规范经营、诚信纳税、优质服务、快速通关”的行业新风。 (三)为堵塞漏洞,在文锦渡口岸试行“统一缴税平台”取得一定的经验和成功后,应与深圳海关、深圳报关协会协商,迅速在全市口岸推广。据不完全统计,全市每年报关的单数有近500万份,按每单100元计算,报关手续费年达50000万元,预计税收可征收2500多万元。在全市口岸推广委托代征税款后可以使整个深圳报关市场在同等条件下开展良性经营和互动竞争,也可确立“深圳市代理报关统一电脑发票”的唯一性、权威性和公认性,避免报关企业所属营业网点、不同辖区发票“内部流转”,使假发票、收据等非法票据无藏身之处。 (四)设置投诉电话。在报关现场或合适的地方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对使用假发票、收据等非法票据的报关企业或报关员,人人都可以监督和举报,一经查实,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违法者予以严惩,对举报人予以重奖。 【参考文献】 [1]马林.税收法制基本知识[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 [2]马原.税收征收管理法条文释义及实用指南[M].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2001.

毕业论文的写作格式、流程与写作技巧

报关模式的现状及改革方向加入世贸组织,标志着中国已经站到新的起跑线上,开始了新一轮的发展竞争。中国海关要解决好严密监管与高效运作的矛盾,既要严格执法,又必须提供贸易便利,为提升本国的产业竞争力和企业竞争力服务。而报关是履行海关进出境手续的必要环节之一,是我国对外经济开放大军中的一支重要队伍,报关服务也成为进出口通关服务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了解和分析报关模式的现状和改革方向对于强化海关的监管职能,加快货物与商品流动,促进经济发展尤为重要。 一 我国报关模式的现状与前瞻进入新世纪以来,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深入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在现代信息技术的推动下,资本、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流动和配置在全球范围内展开,参与世界市场的主体日益增多,经济利益日趋多元化,国际贸易和跨国投资发展迅速,区域经济合作和双边经济合作日趋活跃,我国已经成为推动世界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同时,在世界各国利益再分配的过程中,单极和多极的矛盾继续加深,经济实力、综合国力的竞争日趋激烈,全球经济失衡矛盾突出,贸易冲突和经济纠纷不断加剧,不稳定、不确定、不安全因素增加,我国将长期面对发达国家在经济科技等方面占优势的压力,特别是随着进出口贸易迅速发展,外贸依存度快速上升,我国经济发展的风险明显增加。由于处在各种利益的矛盾交汇点、对外开放的最前沿、对内改革的第一线,海关执法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程中的作用更加明显,海关工作在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发展国民经济、维护国家经济社会安全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在新的历史阶段,深刻认识当前海关工作主要矛盾及报关行业管理的发展方向,适时对海关职能及报关协会作用进行准确定位尤为重要。能否妥善处理好海关与企业的伙伴关系,报关行业管理是否适应国际惯例,海关职能转变与报关协会能否同步推进,从本质上反映了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海关与企业之间新的关系格局,反映了海关“严密监管与高效运作有机统一”的客观要求,将直接关系到21世纪现代海关制度的改革与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作用和深远意义。作为守护国家经济大门、维护国家经济利益的钢铁长城,海关的各项职责任务都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紧密相连,各项工作都直接服务于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都要求海关必须把自身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去认识和把握,为促进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当前,随着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步伐的加快,世界经济区域化和一体化趋势同时加强,经济竞争和综合国力较量更加激烈,这种竞争不仅仅表现为企业、产品之间的竞争,更表现为政府效能与行业管理水平的竞争,而国家口岸部门的整体工作效率与服务水平直接影响着国家的投资环境和外贸出口,越来越成为国际竞争的焦点。在这些竞争日趋激烈的形势下,对于海关和报关行业我们要从准确把握以下六点:一是必须从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的角度,考虑中国经济的走向和发展趋势,探讨海关指导下的报关协会的职能地位;二是必须从政治和战略的高度,审视国内外形势和我国的大政方针,明确新时期报关协会的未来发展方向;三是必须从宏观或全局上考虑海关及报关协会工作,与中央决策、海关法规紧密结合,提高驾驭全局的能力,只有这样,海关及报关协会工作才能融入国家经济建设大局之中,才能大有作为;四是新形势下的海关正处于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连接点上,政府迫切要求海关顺应经济全球化潮流,推进贸易便利化,企业迫切要求海关简化手续、高效运作,提高贸易效率,降低经营成本,这就要求海关及报关协会能真正代表社会公共利益,充分兼顾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相对人利益,强调现代海关制度要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接轨,与国际化海关管理制度接轨;五是充分利用行业力量和报关协会中介机构的职能作用,引导企业自律守法经营,完善制订符合国际通行规则、国家法律及海关监管要求的报关行业规范和协会工作职责,保障守法相对人的合法利益,达到国家利益、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合理均衡;六是推动建立海关与企业的对话磋商机制、海关与报关协会联系配合机制、海关与外经贸、外汇、税务、检验检疫等口岸管理部门的行政互助机制,促进优化通关环境,繁荣报关市场。二 我国报关模式的改革方向在应对世界经济全球化挑战,保障贸易经济发展的形势下,报关质量的好坏将直接影响海关执行国家贸管政策的统一性和合法性,影响通关的效率,影响关税征收的质量,影响海关统计数据的准确性。提高报关员队伍的素质、水平、能力显得尤其重要。但是,目前全国各关区的报关质量仍然不容乐观,以南京关区为例,2005年1-9月关区进出口报关单共176.5万份。据关区报关单删改情况统计,其中修改报关单32473份(合计修改97796项次),改单率为1.83%;删除报关单17137份,删单率为O.97%。删改单合计49610份,删改单率为2.81%。报关质量较往年有了一定的提高,主要表现在报关员的工作责任心明显增强;报关员的报关差错有所减少;报关秩序日趋规范。而从报关企业、报关员在报关单填制规范及申报、录入质量上看,目前关区的报关质量仍不尽人意。从上述报关单的删改率来看,反映出报关质量仍存在一定的问题。虽然报关单删改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但由于报关单填制不规范,随附单证提供不齐全、不及时,而报关员又缺乏总体复核,向海关申报时造成一定数量的退单和报关单修改,则是影响报关质量的一个主要原因。如何解决上述问题,单靠海关的现行法规和报关员的扣分办法是不够的。根据当前国际报关行业的新动向,中国报关协会积极组织全国地方报关协会,指出我国报关改革的重点方向:——实施报关复核制度,促进报关行业自律。“报关复核制度”,它是在报关企业中专门设置报关复核岗位,由担任复核工作的报关员履行本企业报关单最终制单职责的工作制度。报关协会在探索报关复核制度的实践中,依据海关法和社团管理条例的要求,制定了“试行报关复核制度的操作规程”,紧密联系各口岸的实际开展试行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在实施操作中他们注重落实了三个衔接程序化:首先把复核报关员的培训与海关对报关员扣分管理衔接起来。加强了对复核岗位报关员的培训和记分管理,在原来全体报关员普通扣分基础上提高了一个档次。其次,把报关企业复核制单与海关电子申请衔接起来。在申报中,报关企业报关员向海关提供有海关认可的电子代码,递交盖有复核印章的报关单,海关现场关员优惠放行复核报关单。对检查有误的报关单对复核报关员扣分,分满时由海关提供名单移交报关协会参加业务培训。再则,把复核报关员的管理与企管工作的要求衔接起来。报关协会通过对试行报关复核制度,有效地配合海关落实“报关员扣分管理办法”,不但提高报关单的质量,强化力了复核报关员的业务素质,也为将来的报关员的分级管理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以制定报关员职业标准,实施等级管理为契机,着力提高报关员素质。为准确报关,降低海关审单工作量,报关员不仅要熟练掌握国际贸易政策、海关各项规定和商品知识,更重要的是守法经营,安全经营,按照《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SAFE)框架下AEO标准促进自身能力建设。所谓“AEO标准”:凡是达到《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SAFE)的国际贸易经营企业及贸易供应链方称为AEO(AEO是“经授权经营者”简称),享受国际海关组织风险管理的优惠政策。为此,我们要以制定报关员职业标准和建立报关员职业等级制度为契机,加强对报关从业人员的政策法律、专业技能的培训。比如:英文单证的翻译,与海关的沟通,商品的正确归类等。 报关协会举办各种培训要适应加入WTO形势和海关深化改革需求,适应报关员对职业道德、业务素质和知识更新需要,因人施教,持之以恒。通过更新知识、强化技能,培训造就知识型、专家型、复合型报关员和报关师,适当提高报关企业市场准入门槛和报关师资格评定条件,全面提高报关行业和报关员的业务素质及整体管理水平。

物流最主要的问题直接来自工商企业的经营,企业物流是物流研究和实践最重要的领域之一。企业物流是指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物品从原材料供应,经过生产加工,到产成品和销售,以及伴随生产消费过程中所产生的废弃物的回收,以及再利用的完整循环活动,包括供应物流、生产物流、销售物流。企业物流经营就是企业为合理配置物流资源、有效提供物流服务、不断创造物流价值、谋求良好经济效益而理顺各种关系的活动过程。 一、企业物流经营模式选择的必要性 由于深受“重商流”、“轻物流”思想的影响,经营者对物流在企业中的作用和地位缺乏足够认识和重视,没有将物流看成优化生产过程、强化市场经营的关键,而将物流活动置于附属地位,被动地接受生产、销售服务。 按照英国的研究表明,各种物流费用平均占货价总额的14.8%;而美国的研究表明,各种商品的物流费用百分比,最低占10%,而最高可达32%;而中国的研究表明,一般商品物流成本占商品总成本50%~60%以上,水果、食品等商品的流通费用占商品总成本的60%~70%,玻璃、陶瓷的运输破损率高达20%;物流过程占用的时间几乎占整个生产经营流程的90%。据统计,发达国家的物流成本一般占GDP的10%左右,而中国的物流成本在15%~30%之间。 二、企业物流经营模式选择 企业选择什么样的物流经营模式,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其一是物流对企业成功的影响程度;其二是企业对物流的管理能力。据此,设计出三种决策方案:物流自营方案、物流外包方案、物流联盟方案。 1.物流自营方案 物流自营是指生产企业借助于自身的物质条件自行组织的物流活动。在物流自营方式中,企业也会向运输公司购买运输服务或向仓储企业购买仓储服务,但这些服务都只限于一次或一系列分散的物流功能,而且是临时性、纯市场交易的服务,物流公司并不按照企业独特的业务程序提供独特的服务,即物流服务与企业价值链是松散的联系。 据调查,在国内工业企业中,36%和46%的原材料分别由企业自身和供应方企业承担;产品销售物流中由企业自理、企业自理与第三方物流共同承担的比例分别为24.1%和59.8%;在商业企业中,由企业自理和供货方承担的物流活动分别为76.5%和17.6%。物流自营比例之所以较高,是因为物流自营有利于企业掌握对顾客的控制权,保证供货的准确和及时,保证顾客服务的质量,确保企业能获取长期稳定的利润;物流自营是现有体制下企业的现实选择,如实行物流职能外包,必将使得已经自营物流的企业现有的物流设施闲置或转让,现有的物流人员换岗甚至下岗,肯定要触动一部分人的既得利益,企业的高级管理层无疑要冒很大的改革风险;企业的产权状况决定了企业自营物流;我国第三方物流的现状决定了自营物流是企业不得已的选择,如货主企业在接受物流服务时,常常遭受时间延宕、货物受损等对方违约的困扰。 一般说来,如果物流对企业成功的影响程度很大,且企业对物流的管理能力很强,企业采用物流自营模式较适宜。常见的物流自营经营方式有:①将分散在不同组织部门的物流活动整合为一个部门加以运作管理,实现跨业务单位的内部物流管理一体化。②开发内部的水平物流组织或跨职能物流组织,该组织按照业务过程或工作流进行,而不按照任务或职能划分,以实现跨任务协作、以顾客为中心。③建立物流服务部,内部的物流服务部门以市场为导向,并向内部的服务对象索取费用,且内部顾客不再享有免费或低价服务,物流部门可为外部顾客提供服务,内部顾客也可以任选外部供应商提供服务。④成立物流子公司,代理企业专司物流业务管理,对物流业务统一指挥并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多余的物流能力可参与社会经营,避免物流能力闲置和浪费。 2.物流外包方案 物流外包是以签订合同的方式,在一定期限内将部分或全部物流活动委托给专业物流企业来完成。由于任何企业所拥有的资源都是有限的,它不可能在所有的业务领域都获得竞争优势,在快速多变的市场竞争中,单个企业依靠自己的资源进行自我调整的速度很难赶上市场变化的速度,企业必须将有限的资源集中在核心业务上,强化自身的核心能力,而将自身不具备核心能力的业务以外包的形式或战略联盟、合作的形式交由外部组织承担。正如美国著名管理学者德鲁克曾预言:"在十年至十五年之内,任何企业中,仅做后台支持而不创造营业额的工作都应该外包出去,任何不提供向高级发展的机会的活动、业务也应该采用外包形式”

毕业论文相关工作

毕业论文写作准备工作

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再开始论文写作,往往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下面就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毕业论文写作准备工作的六个要点。

一.选题

选题是论文写作关键的第一步,直接关系论文的质量。常言说:“题好文一半”,选择论文题目要注意以下几点:(1)要结合学习与工作实际,根据自己所熟悉的专业和研究兴趣,适当选择有理论和实践意义的课题;(2)论文写作选题宜小不宜大,只要在学术的某一领域或某一点上,有自己的一得之见,或成功的经验.或失败的教训,或新的观点和认识,言之有物,读之有益,就可以作为选题;(3)论文写作选题时要查看文献资料,既可了解别人对这个问题的研究达到什么程度,也可以借鉴人家对这个问题的研究成果。

需要指出,论文写作选题与论文的标题既有关系又不是一回事。标题是在选题基础上拟定的,是选题的高度概括,但选题及写作不应受标题的限制,有时在写作过程中,选题未变,标题却几经修改变动。

二.设计

设计是在论文写作选题确定之后,进一步提出问题并计划出解决问题的初步方案,以便使科研和写作顺利进行。论文设计应包括以下几方面:(1)专业设计:是根据选题的需要及现有的技术条件所提出的研究方案;(2)统计学设计:是运用卫生统计学的方法所提出的统计学处理方案,这种设计对含有实验对比样本的护理论文的写作尤为重要;(3)写作设计:是为拟定提纲与执笔写作所考虑的初步方案。总之,设计是护理科研和论文写作的蓝图,没有“蓝图”就无法工作。

三.实验与观察

撰写论文中,进行必要的实验或观察是极重要的一步,既是获得客观结果以引出正确结论的基本过程,也是积累论文资料准备写作的`重要途径。实验是根据研究目的,利用各种物质手段(实验仪器、动物等),探索客观规律的方法;观察则是为了揭示现象背后的原因及其规律而有意识地对自然现象加以考察。二者的主要作用都在于搜集科学事实,获得科研的感性材料,发展和检验科学理论。二者的区别在于“观察是搜集自然现象所提供的东酉,而实验则是从自然现象中提取它所愿望的东西。”因此,不管进行动物实验还是临床观察,都要详细认真.以各种事实为依据,并在工作中做好各种记录。

有些护理论文写作并不一定要进行动物实验或临床观察,如护理管理论文或护理综述等,但必要的社会实践活动仍是不可缺少的,只有将实践中得来的素材上升到理论,才有可能获得有价值的成果。

四.资料搜集与处理

资料是构成论文写作的基础。在确定选题、进行设计以及必要的观察与实验之后,做好资料的搜集与处理工作,是为论文写作所做的进一步准备。

论文写作资料可分为第一手资料与第二手资料两类。前者也称为第一性资料或直接资料,是指作者亲自参与调查、研究或体察到的东西,如在实验或观察中所做的记录等,都属于这类资料;后者也称为第二性资料或间接资料,是指有关专业或专题文献资料,主要靠平时的学习积累。在获得足够资料的基础上,还要进行加工处理,使之系统化和条理化,便于应用。对于论文写作来说,这两类资料都是必不可少的,要恰当地将它们运用到论文写作中去,注意区别主次,特别对于文献资料要在充分消化吸收的基础上适当引用,不要喧宾夺主。对于第一手资料的运用也要做到真实、准确、无误。

五.论文写作提纲

拟写论文提纲也是论文写作过程中的重要一步,可以说从此进入正式的写作阶段。首先,要对学术论文的基本型(常用格式)有一概括了解,并根据自己掌握的资料考虑论文的构成形式。对于初学论文写作者可以参考杂志上发表的论文类型,做到心中有数;其次,要对掌握的资料做进一步的研究,通盘考虑众多材料的取舍和运用,做到论点突出,论据可靠,论证有力,各部分内容衔接得体。第三,要考虑论文提纲的详略程度。论文提纲可分为粗纲和细纲两种,前者只是提示各部分要点,不涉及材料和论文的展开。对于有经验的论文作者可以采用。但对初学论文写作者来说,最好拟一个比较详细的写作提纲,不但提出论文各部分要点、而且对其中所涉及的材料和材料的详略安排以及各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等都有所反映,写作时即可得心应手。

六.执笔写作

执笔写作标志着科研工作已进入表达成果的阶段。在有了好的选题、丰富的材料和详细的提纲基础上,执笔写作应该是顺利的,但也不可掉以轻心。一篇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内容当然要充实,但形式也不可不讲究,文字表达要精炼、确切,语法修辞要合乎规范,句子长短要适度。特别应注意的是,一定要采用医学科技语体,用陈述句表达,减少或避免感叹、抒情等语句以及俗言俚语,也不要在论文的开头或结尾无关联系党政领导及其言论或政治形势。

论文写作也和其他文体写作一样,存在着思维的连续性。因此,在写作时要尽量排除各种干扰,使思维活动连续下去,集中精力,力求一气呵成。对于篇幅较长的论文,也要部分一气呵成,中途不要停顿,这样写作效果较好。

毕业论文相关信息 现在要做的工作: 根据自己的专业和兴趣, 先想好一个方向, 然后去搜集资料, 泛读相关论文 50 篇以上, 精读 30 篇以上, 然后确定题目和提纲。 资料的搜集不是一次性的, 也不是阶段性的, 应该是贯穿从现在到最终定稿的整个过程。 题目的选定首先是由自己来进行, 即自由选题。 若自己感觉有困难的, 由老师帮忙选定题目。 自己选题的思路可这样进行。 通过各种媒介: 报纸、 互联网等处信息选题。 或者登陆期刊网搜集硕士、 博士论文, 参考一下选定自己的题目。 用不同的方法解决相同的问题, 或者用同样的方法解决不同的问题, 或者用不同的方法解决不同的问题是三种思路。 可思考的问题(非常不全面, 仅供参考, 以自己选题为主): 一些方法(比如决策分析方法) 在人力资源问题(如招聘、 外包等) 中的应用(可检索期刊网论文或者硕博士论文); 供应链伙伴关系选择问题; 贸易合作伙伴选择问题; 技术创新能力评估问题; …… 要求如下(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未尽事宜, 随时补充): 1. 基本要求, 一定不要抄袭, 重合比例最高不能超过 20%。 2. 泛读相关论文 50 篇以上, 其中精读 30 篇以上, 每读一篇文献, 需要做笔记, 最后在论文中需要列出参考文献 30 篇以上, 需要严格按照参考文献的格式列出。 列出的参考文献需要在文中有引用。 3. 格式严格按要求整理。 4. 论文一定要有自己的思考, 有自己的思想。 如果全是拿来主义, 则论文不过关。 5. 鼓励但不强求大家积极投稿。 可选学报(一般不需版面费), 或者 CSSCI 源期刊, 或者北大中文核心期刊。 6. 请大家一定要重视毕业论文的写作, 这是一个很好的锻炼, 无论是对将要考研的同学,还是即将就业的同学。 认真对待, 受益匪浅; 敷衍了事, 百害而无一益

毕业论文和工作有关嘛

毕业论文根自己以后所从事的工作不一定有关的,亲

我个人认为是影响不大的,因为有很多是现在人还没有毕业,他们还在实习的时候才开始自己的毕业论文,所以毕业论文的成绩对找工作啊,基本上没有影响。所以大多数的人都是想找到工作,然后才开始自己的毕业论文设计这两个并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所以就对于今后的影响并不是特别的大。

不用 本科论文没有什么用如果是研究生论文 如果和工作相关会对找工作有一定的帮助

不是的吧,我以前专科学的计算机信息管理,论文题目是老师给安排的,根据那个题目去做相应的信息系统,完成论文,答辩。现在本科,我们还没说毕设论文的事呢,应该是老师给题目,或者你在实习单位有实际项目的话可以跟学校老师商量用那个项目代替毕设。 ———————————————————————————— 自己拟题的话那就自己找你专业相关的课题写论文,这样不是很好么,自由度比较高,相对可能容易些,你学的是通信技术,我想论文绝对不应该写“话务员”...那就是工作报告了,我认为理科的论文是用来论述“技术、学术”的,应该有更深层次的东西。比如现在的3G网络,光纤通信,交换技术等,我没学过这个专业,只是说说,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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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题 报告 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与品质,是学生对自己的论文写作所做的文字说明,也是论文写作或研究能否按计划实施和开展的重要保证。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大学 毕业 论文开题报告ppt格式模板,希望你们喜欢。 大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ppt模板 第一步、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 内容要求: 明确提出论文所要解决的具体学术问题,也就是论文拟定的创新点。 明确指 出国 内外文献就这一问题已经提出的观点、结论、解决 方法 、阶段性成果…… 评述上述文献研究成果的不足。 提出你的论文准备论证的观点或解决方法,简述初步理由。 撰写方法: 你的观点或方法正是需要通过论文研究撰写所要论证的核心内容,提出和论证它是论文的目的和任务,因而并不是定论,研究中可能推翻,也可能得不出结果。开题报告的目的就是要请专家帮助判断你所提出的问题是否值得研究,你准备论证的观点方法是否能够研究出来。 一般提出3或4个问题,可以是一个大问题下的几个子问题,也可以是几个并行的相关问题。 第二步、国内外研究现状 内容要求:列举与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密切相关的前沿文献。基于“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提出,允许有部分内容重复。 撰写方法:只简单评述与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密切相关的前沿文献,其他相关文献评述则在文献综述中评述。 第三步、论文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内容要求: 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 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 简单阐述如果解决上述问题在学术上的推进或作用。 基于“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提出,允许有所重复。 第四步、论文研究主要内容 容要求:初步提出整个论文的写作大纲或内容结构。由此更能理解“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不同于论文主要内容,而是论文的目的与核心。 关于格式的论文 范文 格式条款的基本特征 现代 合同法的一个重要 发展 方向就是,经自由磋商产生的合同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标准化的格式条款。合同领域现实生活的变迁对合同法也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个人认为,合同法实际上已经演化为内在二重区分的双轨体系:针对经当事人自由磋商形成的合同和基于格式条款产生的合同(或者部分合同内容),合同成立、合同生效、合同解释规则以及合同诉讼机制等方面都存在严格意义上的区别。由于如何认定格式条款涉及到合同法适用的各个方面,因此,诚有必要探讨,以此确保格式合同订入控制和内容控制。 一、格式条款的一般特征 判断合同条款为一般条款、即通过自由磋商形成的合同条款还是格式条款是对格式条款进行 法律 控制的前提,因此必须严格区分二者。格式条款的特征表现在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其中预先制定、重复使用属于主观特征,单独提出属于客观特征,自由磋商实际上为消极要件,具体而言: 1.预先制定。所谓预先制定就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磋商之前已经拟定好合同条款的具体内容,在判断是否存在预先制定的要件时,如下问题值得注意: 第一,格式条款是由使用人本人还是第三人制订并不影响对预先制定因素的判断,换而言之,使用人在合同订立时使用第三人的格式条款并不影响对该合同条款性质的认定。值得注意的是,合同当事人使用第三人制定的推荐性的范式合同也同样满足格式条款的预先制定标准。我国合同法第12条规定的内容,并不能够免除对范式合同的司法审查,尤其考虑到,我国行业协会与行业垄断 企业 存在一体性。从立法资料看,立法者同样主张范式合同文本不能免除内容控制[1]。我国合同法第39条第2款亦明文将预先拟定规定为格式条款的重要特征之一。但是该条具有一个严重缺陷,即将预先制定限制在由使用人本人提出,排除了将使用人直接使用第三人合同条款认定为格式条款的情况。就此,必须使用目的性扩张解释,扩大对该规定的适用余地。 第二,无论格式条款在整个合同中的范围有多大,如整个合同文本都是标准合同,或者合同中只有一部分或者一个条款是格式条款,都不影响对其性质的认定。 2.多次重复使用。多次重复使用反映了格式条款适应大规模重复性交易的特点,即该条款通常并不是为某个具体合同拟定的,而是为某一类交易。判断合同条款是否旨在多次使用的关键是使用者主观意图,在此采取了一种推定的方式。具体而言:如果某合同条款起初仅仅准备用于某次特定合同磋商,虽然此后其再次被用于 其它 合同,但无法认定其是格式条款,原因在于:使用者主观上缺乏使用该格式条款的 计划性。使用者从一开始即将合同条款设定为多次使用的,即使在现实中仅被使用一次,并不妨碍认定该条款具有格式条款多次重复性特征。就企业使用的格式条款而言,因为企业赖于重复交易而生存,所以应推定其具有多次重复使用的特征,企业负担相反认定的举证责任。无论该条款是针对特定的合同当事人还是针对未来不确定的合同当事人都具有重复适用的性质。另外,在数量上如何确定多次重复使用也是一个主观裁量的问题。我个人认为,二次的使用目的即可满足多次重复的标准。 在 实践中,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团体协约都具有多次重复使用的特点,就此是否能够认定该协议的属性为格式条款?从严格意义上出发,我国合同法将格式条款定义为合同条款,合同法的适用范围也不包括 公司法 和其他社团法上的协议,因此,并不能认定此类协议为格式条款,但是,此类协议的发起人也可能利用该条款单方面违反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非法牟取利益,因此,可以类推适用格式条款法律控制的相关规定。 3.单方提出。依据我国合同法第39条第2款的规定内容,所谓单方提出就是格式条款使用人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单方面决定合同内容。单方提出是格式条款产生危险的核心原因,因为其剥夺了对方当事人进行合同磋商的可能,并通常导致合同对方当事人丧失判断自由。从法 社会学的角度出发,格式条款的单方提出特征使其获得了与法律规范相类似的法律地位:使用人通过单方提出格式条款并事先确定其内容为其所有潜在的合同当事人设定了合同内容,其在功能上恰恰替代了合同法中的任意法部分。从此种角度出发,有学者认为,格式条款具有规范性的性质。 4.未经磋商。与上述第三个特征相关联,单方面提出格式条款的结果就是合同对方当事人丧失了磋商的可能。反之,即使格式条款的使用人单方提出格式条款,但该条款订入合同是基于当事人的自由磋商而发生的,则该格式条款演化为普通合同条款,其不再受制于内容控制。我国合同法并没有严格区分格式条款的单方面提出和未经磋商该两个特征,但在认定格式条款时,仍旧应当区分该二者,因为在现实中存在,双方当事人同时指定使用某格式条款的可能,在此种情况下虽然存在未经磋商,但该格式条款并不是某合同当事人单方面提出,因此不能认定其具有格式条款的性质。 5.条款的具体表现形式并不影响对格式条款的认定。依据我国合同法第10条的规定,合同形式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因此,使用人以记忆的方式,多次单方面重复使用事先拟定的条款订立合同的,不影响对该条款属性的认定,当然,主张者应当负担举证责任。 必须指出的是,在认定是否存在格式条款时,必须同时存在上述特征,而不能孤立地适用单个特征以确认存在格式条款。 二、消费者保护对认定格式条款的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发展,民法中的主体原型由“一元”变为“二元”,即从一个“自我决定、意思自治的个人”为单一主体模式,发展到保留形式上平等的个人自治的“个人”与时刻处在需要法律提供外在保护的“弱者”并存的主体模式。民法的功能从彰显个人自治向直接外在“他治”转化。在民法中,保护弱者已经享有与“意思自治”同样的地位。因此,民法在围绕主体展开时,必须围绕两个主体原型的不同特点提供不同的制度模式,以私人自治为核心的法律行为制度原则上仅适用于主体具有外在意思表示真实的条件下,否则,法律以强行法的“他治”方式介入主体法律生活,以此实现实质正义。我个人认为,仅仅承认民法本位从“个人权利本位”过渡到“社会本位”并不足以解决对现代社会中因结构性不平等所导致的问题,必须承认民法的主体变迁和二元的主体模型并将消费者保护作为民法的一个核心任务之一,才能够确立民法在市民社会中的核心地位,否则民法在法律实际生活中地位不断受到侵袭并面临边缘化的困境将难以得到解决。将消费者保护法作为民法的特别法的作法是不足取的,其直接后果就是民法丧失市民社会中核心的法律地位。 受到消费者保护法律政策的影响,1993年的欧洲共同体关于消费者合同不公平条款的指令规定,经营者事先提出合同条款的,如果消费者在合同磋商时自身无法影响到该条款的内容,则该条款也被视为不公平条款。这样一来,在欧盟内部,格式条款法的适用范围获得了很大的扩张。由于欧盟指令具有一定意义上的强行性,所以所有成员国必须在最低限度内将该指令所规定的内容转入到内国法中,当然,成员国就具体方式享有选择权。目前,英国、德国等国家都吸纳了此种内容,此种扩张直接影响到在消费者合同中对格式条款的认定。 1.在经营者单方面提出合同条款时,即使其主观目的仅在于针对某个特定的消费者,即该条款并不具有重复使用的特点,但由于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结构性的不平等,导致消费者无法经过磋商改变该条款的内容,为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在此情况下不采用重复使用的要件。 2.经营者使用该一次性的条款可能是基于自己事先的拟定 工作,有可能基于第三人的条款基础,也可能是基于自己的专业咨询人如律师的建议,但这些都不影响对格式条款的认定。 3.认定消费者是否无法对该条款施加内容上的影响,不仅仅要看消费者是否存在和经营者进行磋商的可能,还要看该格式条款的内容是否清晰、透明。在现代民法中,透明原则渗透到许多部分法中,“透明原则”也应当构成现代合同法的一个重要原则,即复杂合同条款的订立人必须负担详尽的说明义务,否则此种严重侵害具有合理期待的合同主体利益的合同条款无法成为有效的合同条款。尤其在格式条款文本中,使用者通常故意乃至恶意订立复杂难懂的格式条款文本,该文本还使用很多具有很大解释空间的概念,文本之间相互援引,即使是专业的法律人才也难以正确区分其间真正的权利义务分配和风险负担。从 经济 的角度出发,判断格式条款是否透明还必须考虑到时间因素。我们无法期待一个 法学教授在超市购买一个电话时,准备花费数个小时的时间研究商场和供应商所使用的格式条款或者标准合同。因此,经营者针对消费者负担尽可能清晰、透明制定其使用的条款的义务。 我国合同法形式上并不区分消费者合同和非消费者合同,但由于我国1993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先于《合同法》规定了对格式合同以及其不同表现形式加以规制的内容,因此,我国目前的立法体例还是从主体上区分相关法律的适用。如合同法也承认消费者合同的特殊性,合同法第113条第2款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由于我国实行统一合同法,合同法第2条明确规定了合同法的适用范围,而且在体系上,格式条款法也被规定在合同法第二章“合同的订立”中,因此,无论是经营者之间的合同还是消费者合同,只要涉及到格式条款,都适用合同法第39条以下的规定内容。就合同的性质而言,区分消费者合同和非消费者合同具有一定的意义,如在违约责任方面,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行的惩罚性原则,而《合同法》实行的是补偿性原则。 从强化保护消费者的角度出发,有必要讨论是否应当引入上述欧盟所颁布的有关滥用条款的规制内容,即在消费者无法影响到一次性使用的合同条款的内容时认定该条款为格式条款。我个人认为,合同正义原则是我国合同法的基本原则[2],合同的内容控制并不是一般合同的必然要求,其更多的在于纠正格式条款的结构性失衡。考虑到在格式条款之前消费者的利益更容易受到侵害,因此法律须针对主体特殊性提供特殊性的保护。既然经营者一次性适用的条款对消费者的利益构成侵害,以实质正义为本位的合同法必须作出相应的救济手段。我个人认为,强化消费者保护将增加企业生产成本、削弱民族企业竞争力的反对理由并不足取,因为在国际商品一体化的贸易 环境下,法律无法依据生产者的国别制定不同的消费者保护水平。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市场中直接进口的产品在市场中的份额并不小,如果简单主张削弱对消费者的保护以增强民族 工业 竞争力,可能会发生对本国国民“低国民待遇”的后果。 综上所述,在保留目前立法体例的前提下,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应当作出比《合同法》第39条有关格式条款特征更为严格的认定要件,即在经营者单方面一次性合同条款且消费者无法改变该条款内容时,可以将该条款认定为格式条款,类推适用有关格式条款的法律规定。 三、商事活动对认定格式条款的影响 在 历史 上,我国受到“重农抑商”治国策略的强烈影响,商人自始至终没有成为 中国 社会中一个独立的社会阶层,传统中国法也没有体系化的商法,当然,实质上的商法规范还是存在的。由于历史的特殊原因,商法在欧洲大陆先于一般民法发展起来,商法的价值也具有不同于一般民法的特点,如交易安全性、迅捷性和习惯性。在资产阶级民主 政治 在西方取得胜利之后,商人已经不再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相反,任何人都享有经济上的平等权利,商法更多的表现为民法之外的特殊性规定内容,在法的部门划分上不具有独立性。我国民法自民国时期第一次法典化即不采用民商分立的体系。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社会群体基于在市场中不同地位而发生的分化,现实法律生活中经营者和消费者的二元对立的法律意义已经逐渐超出了商人与非商人的区分意义,由此民法体系内部出现了两个子系统,即保护消费者的法律和调整经营者活动之间的法律。此种分化对各国民事立法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如在法国,立法者在《法国民法典》之外又单独制定了一部相对独立的《消费者保护法典》,在奥地利亦是如此;而德国采取了民法中心的立法模式,将消费者保护的任务纳入到民法功能范围内,这集中体现在2002年的《德国债法现代化法典》中。在法律适用上,经营者的主体性特征优于商人主体特征,此外,关于商主体的内部复杂划分标准也是商人主体特征逐渐被经营者主体特征取代的一个重要原因。 因此,我个人认为,在 现代 社会 经济 结构的背景下,经营者之间的 合同与消费者合同的划分远比商事合同和非商事合同重要。在认定格式条款时,应当考虑到经营者的特殊主体性。 有人认为,经营者在经济上实力强大、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并且此种合同的目的旨在盈利,其应当承受正常的商业风险,因此格式条款法不适用于经营者之间的合同。但此种观点值得商榷: 首先,市场中的任何经营者都以获利为生存基础,因此经营者的任何商业活动都必须计入到成本中。所以, 法律 无法期待经营者在面对任何一个格式条款时都以一种不 计算 成本的方式通过聘用法律专业人才等方式规避格式条款所带来的弊端,或者两个经营者通过博弈达到合同法所期待的理想公平结果。 其次,并不是任何经营者都从事法律服务的业务,其就其经营业务之外的 法律知识 的掌握情况与消费者并不本质区别,甚至其如同消费者一样在法律面前一无所知,如一般的小型合伙 企业 。 第三,经营者所订立的合同并不都旨在牟利,其同样必须购买与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合同。这也是适用法律的一个重要难点,即依据何种标准判断一个民事主体在一定的法律活动中从事的行为是旨在获利的独立经营行为。虽然我们可以采取推定的方式,认定私法上一切旨在盈利的法人所从事的一切活动都是经营活动,但不可否认,在格式条款面前,经营者通常同样面临消费者面临的问题,除非经营者之间所使用的是行业中通用的交易条款。 从比较法上看,德国新债法第310条第1款规定:“本法第305条第2款及第3款、第308条及第309条不适用于针对经营者、公法上的法人或公法上的特殊财产所适用的一般交易条件。就本款第1句所规定的情况,本法第307条第1款和第2款造成第308条和第309条所规定的合同内容无效的,该两款亦有适用余地;此处应适当考虑到交易活动中具有效力的惯例和习惯”。其中,德国民法典第305条第2款及第3款涉及到格式条款订入控制的内容,其理由基于经营者之间通常存在惯例的考虑,但这并不影响对经营者之间格式条款的内容控制。而德国民法典在第308条及第309条所列举的绝对无效和相对无效的一般交易条件“黑名单”虽然不直接导致此类条款在经营者之间无效,但实际上,由于格式条款内容控制的一般条款如诚实信用原则集中体现在此类具体规定的内容上,所以,消费者合同中的无效格式条款具有很强的指示功能,即此种条款出现在经营者之间的合同中通常也应无效,只有商事惯例和经营者之间的特殊 联系可以作为推翻此种指示作用的理由。 我个人认为,虽然我国采取统一合同法,但我国民事立法总体上仍旧区分消费者合同和非消费者合同,格式条款法首先适用于消费者合同,而且其应进一步适用于经营者之间的合同,经营者独立的盈利活动不应构成否定格式条款属性的事由,但对经营者合同之间的格式条款的内容控制力度应有所不同,这体现在商事惯例和经营者之间的特殊联系可作为经营者之间使用的格式条款生效的特定事由。 四、社会保障领域格式合同的特殊性 须探讨的是,合同法所规定的格式条款法是否可适用于所有合同类型?我国合同法第10章专门规定了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依据此类合同的性质,其通常建立在格式合同基础上,依据合同的整体解释,合同法第39条以下的规定内容必然适用于此种格式合同。但是,我国合同法将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与 买卖合同 等其他合同并列规定为有名合同似乎不妥: 首先,此类合同涉及到国计民生的基本社会保障,此类合同面向所有不特定的民事主体,其所承担的社会功能不同于一般合同类型,因此其必须采取格式合同(而不仅仅是格式条款)的形式,而且在合同订立规则上应实行缔约强制原则。 其次,至少在针对普通市民(消费者)而言,此类合同通常并不以盈利为目的;这集中体现在电、水、气、热力的价格必须由国家权威部门通过听证会的方式确定。实际上,价格是此类合同格式条款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在一般格式合同中,当事人仍然可以就价格进行自由磋商。 第三,此类合同的具体条款通常必须取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的许可,因此该合同的格式条款多以行政规章的形式出现,对其内容控制通常出现在立法过程中,而不是事后的司法控制。 我个人认为,我国合同法不应将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规定为与买卖合同相并列的典型合同形态,其应当通过相关部门的论证以单行规章的形式确定此类格式合同的内容。与其相适应,对此类格式合同的内容控制体现在单性规章制定过程中,在通过事前立法审查之后,以行政规章表现出来的此类社会供给格式合同将免于司法上的内容控制,不应将其认定为一般意义上的格式合同,否则法院将针对依据一定的立法程序产生的法律规章享有司法审查权,而这显然违反了目前我国法院所享有的司法权范围。 综上所述,在认定合同条款是否为格式条款时,必须从预先制定、多次重复使用、单方提出、未经磋商等方面考察;在消费者合同中,为了强化对消费者的保护,对经营者一次性使用、但消费者无法改变其内容的条款应类推适用格式条款的规则;当经营者之间使用格式条款时,商事惯例和经营者之间的特殊联系可作为否定格式条款属性的特定事由;对于社会供给领域的合同,应当通过事前的立法审查来保证此类特殊合同的公益性,法院事后无权针对具有法律渊源效力的特殊格式合同规章进行司法审查。 -------------------------------------------------------------------------------- 注释: [1]合同法第3稿第2章第29条规定:采用定式合同文本订立合同的,制订合同文本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其免除责任的条款以及负有主要义务的条款,并应对方的要求对上述条款予以说明。对定式合同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作出有利于对方的解释。使用行业协会、主管部门或者母公司制定的定式合同文本订立合同的,适用前款规定。 [2]参见王利明著:《合同法研究》,第一卷,178页以下,2002年版。 看了“大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ppt模板”的人还看: 1.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模板免费 2. 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模板免费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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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同学现在应该进入到开题的阶段了,开题有个很重要的流程就是开题答辩,在开题答辩中我们需要使用PPT阐述自己的思路,今天我就根据自己的经验介绍一下开题答辩PPT的做法。

制作步骤

1、在制作PPT的时候,我们一般是在网上下载现成的模板,省时省力。不过选择模板时,也要注意不要搞的太花哨,尤其是PPT中动画效果不要太多。在首页我们需要把自己开题的题目写上,题目把自己的研究内容表达清除即可,不需要太长。题目下面写上自己的姓名以及导师姓名,如果需要也可以写上专业和学号等。

2、接着,是整个PPT的目录部分,我大致分了四个部分。开题答辩主要讲的内容就是两个:“我想要做什么”以及“我想要怎么做”。在场的老师会根据你的叙述来给出相应的意见,所以PPT在分块的时候也不需要太多,但是必须要把自己想要做的内容讲清楚。

3、在研究背景这个大项中首先可以讲一下目前的背景,背景的话就是写写目前在某个领域需要这方面研究或者这方面研究还有提升空间等等。总之就是给你目前的研究找一个合适的理由。

4、研究背景的第二部分可以讲讲研究现状,在这里可以总结一些前人的成果。然后根据前人的成果提出不同的观点或者找出前人研究的缺陷。可以把目前研究的可扩展的地方列出来,让人一目了然。

5、接着针对上述研究的不足,就可以阐述一下自己要研究的内容了,这里把自己想要研究的内容罗列一下。

6、然后就是阐述想要怎么做了,这里可以先讲一下系统架构,一般做工程的话会分为硬件系统和软件系统。可以先说硬件系统,在硬件系统这边可以配一张硬件连接图,让你的构思看起来更具有实现性。

7、在讲软件系统的时候,可以把自己的系统框架图加进去。然后还可以加一些流程图以及示意图等等,PPT制作过程中文字不要过多,如果太多的话答辩的时候就会有照着PPT念的嫌疑了,这样会让老师觉得你没有认真准备。

8、最后可以讲讲预期会遇到的主要问题以及想到的解决方法等,最后也可以把预期完成的时间表加上。

9、在PPT的结尾不要忘了致谢。

以上就是如何做一份开题报告PPT方法介绍,操作很简单的,大家学会了吗?希望这篇文章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你可以借鉴你学姐学哥的论文PPT,如果没有。你可以到百度文库里面去下载,然后根据自己的想法去修改

会计相关工作的毕业论文

写作点拨:可根据会计这个职业写一写自己的长期、短期内的规划,自己的优缺点、以及自己希望自己专业知识有哪些方面的提升等方面来写,例文如下:

1、职业兴趣

我比较喜欢经济类职业,会计学是一门管理学和经济学兼而有之的学科,作为一名会计的学生,我热爱自我的专业,对力争在会计行业有所为很感兴趣,所以,未来几年内,我将立足会计岗位,不断高自我的会计业务水平。

2、职业潜力

在近三年的专业学习中,我几经对会计学科有了全面的认识,并在此基础上不断提高自我的会计业素质,在日常学习中,我注意博览群书以开拓自我的知识面。同时,在校期间,我力争提高自我的综素质,注重社会交往潜力的提高。所以,我认为自我能够胜任会计的相关岗位。

3、个人特质

职责心强;独立处事潜力强;遇事冷静;专业知识较为扎实;社交潜力较强;自学潜力较强;

4、职业价值观

我认为个人在谋求自身物质财富的同时就应努力提高自我的思想道德素质,时常的仰望星空。在职生涯中,就应具有职业精神,爱岗敬业,不把就业和工作单纯看作谋生的手段。

可摘选以下内容:

会计行业发展的现状是中低端人才供大于求,高端人才供不应求,缺乏的是会计的高端人才。所谓端人才就是既有必须的学历又有相当的业务素质,既能在理论上有较高水准,又能在实践中胜任较为要的位置。

所以,想在会计行业有必须的发展就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只有在现实工作中不断地总和学习,才能胜任更高层次的位置。

就目前本科会计阶段而言,河南理工大学的会计学本科生总体上处于会计行业的中层结构中,只要不断加强自身的学习,不断提高会计业务素质,能够在会计行业中所作为。

会计系毕业论文范文

导语:经济越发展,会计的地位就越高,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会计。下面和我一起来看会计系毕业论文范文,希望有所帮助!

[摘要] 近几年互联网金融业态的兴起改变了传统的金融模式,但是由于互联网金融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还面临着很多风险隐患和挑战。本文从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会计监督的背景出发,分析行业在监督主体,监督客体和监督资金活动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会计监督方面建设性的探讨意见,以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健康成长。

[关键词] 互联网金融;会计监督;市场机制

1引言

随着“互联网+”被纳入国家经济顶层设计,越来越多的行业开始向互联网行业抛出橄榄枝。在市场机制的背景下,互联网与金融这两个行业联系在一起立刻产生了强烈的化学反应,这对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2互联网金融会计监督面临的问题

会计监督是我国经济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互联网金融会计监督面临着监督主体不明,监督客体存在过失行为,会计活动和行为的安全性等问题,因此,要在鼓励发展互联网金融的同时健全我国互联网金融会计监管体系,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

3互联网金融会计监督主体分析

市场机制是资源配置最有效的工具,但是不是在任何情况下市场机制都能充分发挥其作用。对于新兴行业来说,市场本身的缺陷需要有外部的监督管理。但是不能完全用金融行业的监督模式去监督互联网金融,应该针对其特殊性采取有针对性的国家、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监督方式,这样可以更好地进行互联网金融会计监督。

3.1多部门协作,适度监管原则

现如今互联网金融是一个高速发展的行业,导致技术领先于监管,缺乏准入门槛和行业规范。因此要做到以下几点:第一,要明确监管部门,确定部门职责。发挥国家会计监督工作委员会等监管部门对互联网金融行业经营活动的协作监督管理职能,以行为监管和功能监管为主;相关金融、信息、商务等部门作为辅助,形成完善的监管体系,明确监管分工及合作机制。第二,应实施松紧适度的监管,应当根据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情况,逐步建立起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对不同风险特征、不同规模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实行差异化监管标准。

3.2成本效益原则

从经济学的角度考虑,会计政府监管无论在宏观经济活动还是微观经济活动领域都受到成本效益原则的制约。会计监管的成本包括监管机构设立和运行等方面的消耗,制度转变而发生的适应成本,处理违规过程中社会资源的耗费,政府的机会成本等。互联网金融会计监督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进行的,但是我国立法是相当审慎的.,具有相当高的成本与较长的周期,然而互联网金融的特色就是不断创新,与其投入巨大的成本和精力花在立法程序上,不如通过现有的适用法律解决,把问题加以归纳,对其组织形式、资格条件、经营模式、风险防范和监督管理等内容加以规范。其次,政府建设互联网金融的大数据、云计算平台,对于检测和防范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有重大意义。避免出现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向公众发行股票与债券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降低后续监管成本。

3.4社会协同监督原则

社会监督也是会计监督的重要部分,提高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同时需要制定相应的社会监督举报制度。要加大各机构以及社会的监督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注册会计师接受委托对互联网金融的经济活动进行依法审计,并据实作出客观评价,鼓励引导行业第三方评级、咨询机构的发展,推动信用报告网络查询服务、信用资信认证、信用等级评估和信用咨询服务发展。

4互联网金融会计监督客体分析

市场机制能够以最快的速度、最低的费用、最简单的形式把资源配置的信息传递给利益相关者,即会计监督的客体。会计监督客体是主体进行会计监督工作的指向对象,是监督活动的核心,会计监管客体包括企事业单位和会计人员。应从多方面强化单位内部监督职能。

4.1建立内控体系

财政部陆续颁布的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规范是解决企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松弛、控制弱化的重要手段,内部控制同样也是互联网金融机构风险控制的核心环节。新型互联网金融的内控缺失会导致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商业银行常见的经营风险,并会无限放大这些风险。因此急需建立适合互联网金融的健全完善的内控会计体系,强化部门协调监管沟通机制,同时加强风险管理与评估,尤其是加强对借款人资质的审核和全程持续跟踪。

4.2加强行业企业的市场自律,自觉防范风险

由于互联网金融是市场自发形成的业态,行业自律比政府监管会更为灵活,效果更明显,是对政府监管有益的补充,自律行为是行业成熟的标志。

首先,需要增强行业自律意识。

其次,要制定自律标准和自律要求。

第三,要建立内部自律实施机制。

第四,要建立内部自律监督和评价机制。

由于网络贷款行业存在大量的非直接融资业务的水分,企业存在一定程度的风险。因此这种自我约束机制应与外部治理措施配合互动,发挥双重作用,取得乘数效应。

4.3加强信息披露,减少信息不对称引发的风险

会计核算是确保互联网金融会计信息准确性、真实性的主要环节,会计核算工作引入先进的信息技术,可以治理由于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所造成的会计信息过失性失真。因此会计人员需充分利用大数据时代的优势,收集、分类、匹配和数据化处理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信息,将自己的经营信息、风险信息、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管理信息等多种信息向客户、员工、股东等利益相关者及时、准确、全面、充分地披露,履行告知义务。有利于加强数据管理,制定统一的技术标准,增强金融系统内部的互动,提供安全保障基础,增强风险监测能力,提升风险防范水平。同时金融消费者和投资群体不至于因信息不透明、不对称而发生选择判断失误而造成风险损失。

4.4提升会计人员素质培养风险监督防范能力

互联网金融各项经济活动与会计工作关系密切,从人本主义角度出发可以对会计人员的本身特征分析出个体的心理或人格因素和个体处于环境相关因素会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由于缺乏对内控和互联网金融业务流程的学习,导致无法有效引入和借鉴传统金融业成熟的风险控制模型与标准业务管理程序,会产生非过失性智力型会计信息失真。因此互联网金融业务机构应从提升专业人员素质方面切入,根据财经法律、法规和学习相关风险控制知识制定一套完善的内部风险控制模型,培养会计人员的风险监督和风险防范的能力。

5结语

互联网金融在中国金融体系改革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不仅推动着改革的前行,同时也在考验着会计监督之路。只有完善互联网金融会计监督的体系,发挥会计监督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中的作用,确保会计监督工作得到良好落实,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才能在市场机制中,有限资源条件下实现整体效益的最大化,实现互联网金融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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