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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参政议政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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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参政议政研究论文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的木杉村,有支女子义务消防队。中建三局西北公司员工制作蛋糕庆祝“三八”妇女节。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4月20日—5月19日公开征求。截至目前,5万多人在全国人大官网提交了超过13万条建议。在一审稿为期30天的公开征求中,一审稿共收到意见42万余条,是近年来公众关注度最高的立修法项目之一。与一审稿相比,二审稿引入的拐卖、绑架妇女强制报告与排查制度,教师入职查询制度,以及“进一步突出对妇女人身权、人格权的保护”等修改内容得到各方认可。但二审稿也删去了一些此前受到各界关注的条款,如“国家可以为实现男女平等而采取暂时性的特别措施”。一审时一些呼声颇高的修改建议,如明确妇女在人大代表、村委会委员中的比例等,也未能进入二审稿。就此,会场内外均有声音希望予以恢复或进一步明确相关规定。建议进一步研究制定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经济文化社会事务管理水平的具体措施。——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竺建议在“教育文化权益”一章,增设一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组织开展教育、文化活动,不得有歧视或损害妇女的形式和内容。——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蒋月建议将“歧视定义”在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单列,如:对妇女的歧视,是指基于性别而作的任何区别、排斥或限制,妨碍或否认妇女(不论已婚或未婚)依法享有和行使各项权益。——北京市千千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律师吕孝权A二审稿对妇女歧视的界定 删除了“基于性别”的表述建议:参照国际公约予以明确“对妇女的歧视”下定义本轮修法多处聚焦对妇女的歧视问题,二审稿全文有8处给出明确的“反歧视”表述。特别是在教育、就业等领域,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称,“在认真研究和充分吸收社会公众意见以及其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二次审议稿进一步作了修改完善。”但一些相关的修改再次引起讨论。南都记者注意到,一审稿写入的“禁止基于性别排斥、限制妇女依法享有和行使各项权益”在二审稿变为“禁止排斥、限制妇女依法享有和行使各项权益”。该表述调整引起讨论。北京市千千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律师吕孝权说,此次修法是首次在国家立法层面界定对妇女的歧视,参照了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第一条的内容,强调是基于性别这一禁止事由,而修改后的表述失去了这种意味。“删除‘基于性别’的这一禁止事由表述,不太妥当。”吕孝权说,对妇女歧视的明确界定是贯穿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基础性要素,如果法律未能给出明确定义,则未来法律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可能大打折扣。受个人知识背景、意识理念、实操技能等因素影响,对同一事物可能存在不同的理解,“你认为是歧视,他认为是保护;你认为是歧视,他认为是开玩笑”,难以形成统一的认识和裁判标准。“中国现行法律没有对‘歧视妇女’下定义,致使实践中难以识别歧视、预防歧视和救济歧视。”中国社科院国际法研究所研究员戴瑞君在论文中写道。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讲师也在同期的论文中谈到,由于我国立法没有明确就业性别歧视的定义,相关规定比较原则,导致执法和司法实践中对其认识并不统一,亟须对妇女的就业性别歧视进行界定并完善相关立法。事实上,在立法中明确定义性别歧视已是全球共识。中国于1980年签署并批准的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第1条即对“对妇女的歧视”作出定义。数年来,联合国消歧委也曾多次建议中国应对此方面缺失进行弥补。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蒋月表示,从立法技术看,我国更常采用列示方式,即明确列举出多个禁止的情形或行为并配上兜底条款,便于理解和执行,也为未来社会变化发展预留空间。与之相搭配,若能在立法中原则性地规定歧视定义,虽然显得抽象,不那么通俗,但有助于宣传教育和引导。因此,她也建议妇女权益保障法中明确定义何为歧视。吕孝权建议,将“歧视定义”在该法中单列,具体内容可参考联合国“消歧公约”给出本土化的表述,如:对妇女的歧视,是指基于性别而作的任何区别、排斥或限制,妨碍或否认妇女(不论已婚或未婚)依法享有和行使各项权益。B二审稿删除“为体现男女平等 采取暂时性特别措施”声音:建议恢复,在相关条款后加上“促进男女平等”二审稿删除部分条款的做法也引起争议。据了解,一审稿第2条第4款规定,国家可以为实现男女平等而采取暂时性的特别措施。有专家提出,我国在保障妇女权益方面有较全面的制度和措施,“暂时性的特别措施”内容不明确,必要性不足,建议不作规定。修订草案二审稿删除这一规定。据中国妇女报等多家媒体报道,二审稿提请审议后,多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建议恢复该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邓丽表示,绝大多数妇女界人士,包括妇女研究界和从事妇女工作的人,都肯定该条文是亮点。这一条款主要考虑是为纠正改变历史上长期积累的一些男女不平等现状,是为加快促进男女事实上的平等,当平等达到之后这些措施可以停止。保留这一规定能为妇女权益保障制定政策、出台法规提供明确的依据。“从立法的角度,当然是有这个规定比较好。”蒋月谈到,该规定可视为一项上位法依据,令国务院和相关部委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出台临时性措施。例如,在社会出现明显侵犯妇女权利的事件后,有关部门可以据此出台政策,不必受复杂的立法流程影响,及时应对一时一地一事之问题。吕孝权认为,一审稿中的表述确实存在不明晰、不好操作的情况,也容易让公众产生误解,应进一步明确该规定,而非完全删除。他建议将其改为:国家应当为实现男女平等而采取暂时性的特别措施,给予妇女不同待遇,以纠正妇女因社会、经济、文化和其他方面造成的差别而受到的不利影响。他多次谈到,与基于生理差异,针对生育等环节给出的特殊保护不同,“暂时性的特别措施”主要针对父权制、男尊女卑等传统观念造成的女性弱势地位。而在性别平等的目标实现后,这些措施可以顺势取消。此外,针对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中产生的部分误解,吕孝权也建议修改相关表述。例如,二审稿第二条第三款“国家保护妇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他建议修改为“国家采取特别措施,依法保护妇女基于生理方面的特殊权益”。通过限定性说明,可以避免让外界误认为是法律赋予妇女享有区别于男性的特殊权益,进而引起不必要的性别二元对立。邓丽、吕薇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也谈到,可以在相关条款后加上“促进男女平等”,以丰富内涵。C二审稿提及各级人大妇女代表应有适当数量建议:比例由“适当数量”明确为“不低于30%”二审稿与妇女人大代表有关的条文,在审议中被多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关注。讨论焦点主要涉及第十六条第二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中,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妇女代表。国家采取措施,逐步提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妇女代表的比例。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竺在分组审议时建议,进一步研究制定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经济文化社会事务管理水平的具体措施。比如,能否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妇女代表比例不低于30%,“当然这需要一个过程”。30%这一数字,可以追溯到1995年联合国世界妇女大会通过的《北京行动纲领》,即要求各级妇女参政的指标到2000年要达到30%。陈竺在发言时也回顾了这段历史。中华女子学院教授、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原副所长刘伯红曾撰文解释,在一个决策班子中,如果某群体的代表没有达到一定规模,可能无法代表该群体发出声音,其声音就容易被主流群体所掩盖。根据研究,这个规模的底线就是30%,国际社会衡量妇女参政的指标遵循了这一标准。但全国层面距离30%的目标尚存差距。国家统计局不久前发布的数据显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共有女代表742名,占代表总数的24.9%,比第十一届(2008年)提高3.6个百分点,是历届人大代表中女性比重最高的一届。“进入21世纪后,一些达到30%女性参政指标的国家,迅速将这一指标提升为40%或50%。相比而言,我国在国际社会的此项排序不断下降。”刘伯红写道,由于我国部分促进妇女参政的规定没有具体指标和时间表,上升速率未达预期。如前文所述,妇女权益保障法二审稿对此仅作原则性规定,未能明确具体比例。而在地方层面,多个省份早已给出“硬性要求”。据南都记者梳理,2006年后,各地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时,湖南、浙江、黑龙江等多个省份率先将地方各级人大“妇女候选人”的比例上调至“不低于30%”。有的省份则在日后修订“选举实施细则”时明确了这一原则。虽然“妇女候选人”比例并不等同于最终当选的妇女代表比例,但从各地近年来数据看,已有地区率先实现妇女代表比例30%的目标。吕孝权认为,地方实践已经给出了良好的经验,建议全国立法更进一步,将“适当数量”明确为“不低于30%”。还有声音认为,考虑到当前情况,可以规定为“逐步达到30%”。此外,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江小涓在审议时建议增加规定,逐步提高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中女性常委的比例。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吕彩霞建议增加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有一定比例的妇女担任领导职务,并明确国家应当采取措施,在人大、政府、政协及各类社会组织中逐步提高女性的比例。陈竺也建议,对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女性成员的比例提出阶段性目标要求,并给予对应规定,确定逐步有所提升。“在我国,女领导一般在所谓‘适合’女性的教科文卫岗位或群众团体中任职,很难进入由男性主导的关键领导岗位,致使我国妇女参政出现边缘化、定型化现象。”刘伯红在两年前写道,“应避免保障妇女参政的倾斜政策不再流于形式,把确有理想抱负、真才实学和群众威信以及负责任的女干部选上来。”D二审稿一个主要修改点“进一步消除就业歧视” 声音:立法应鼓励支持妇女到社会中承担公共角色二审稿另一主要修改点,体现在防止就业歧视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介绍,二审稿明确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限制女职工晋职、晋级、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和职务,进一步消除就业歧视。蒋月认为,创造公平的、性别友好的就业环境需要具体的制度支撑,仅作原则性规定力度不足。例如,国家应当出台具体的支持性政策,鼓励、保障妇女产后返工返岗,同时也要肯定和鼓励保障妇女返工返岗的用人单位。“前一阵,有年轻朋友跟我说她生养了两个娃已经很累了,‘老师你为什么还要鼓励我们去职场打拼?’”蒋月认为,既要工作好又要履行好家庭责任,辛苦是肯定,但是,仅满足于家庭角色承担的这类想法值得关注。她解释,推动男女平等就是要鼓励妇女不仅承担家庭角色,而且要到社会中承担公共角色,这才符合人的全面发展。“如果仅仅是极少数妇女姐妹生育孩子后,辞去工作,全身心照顾家庭,并无不妥,然而如果有越来越多的职业妇女产后退回家庭、不再工作,我们是否应当转而注意工作环境、社会环境对妇女的友好程度是否充足问题?”她说。蒋月关注到近年来部分高校对新入职的专任教师采用试聘制,时间为3~5年,在这期间,青年学者需要在教学、科研等方面均达到规定的履职条件或成功晋升上副教授职称,否则,试聘期满,考核不达标而失去续聘机会。但是,怀孕、生产、哺乳、照顾年幼孩子等会占用女教师大量时间,以至于女性学者在特定时间就在生育和工作之间“二选一”。针对类似的情况,蒋月建议,在第48条第一款后增设一款:在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等环节,对孕哺期女性劳动者适当放宽期限要求、延长评聘考核期限。谈及更好地建设性别平等的社会环境,蒋月还建议在“教育文化权益”一章,增设一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开展教育、文化活动,不得有歧视或损害妇女的形式和内容。健全教育、文化和传媒领域的性别平等评估和监管机制。对于教育问题,吕孝权也有思考。就第三十七条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文化教育权利”,他建议改为“国家保障男女享有平等的文化教育权利”。这样在表述上更为中性,避免出现对任何群体的歧视或加深社会刻板印象。他还建议,立法明确鼓励和推进男女平等教育,将男女平等教育纳入幼儿园和各级各类学校课程,改变性别刻板印象和偏见。“改变社会公众的观念认识一定是通过不断地教育,我认为这一条非常重要应当写进去。即使最终不被采纳,我们也要反复提。”采写:南都记者 宋承翰 发自北京

随着上海大众整车项目的落户,为仪征带来的不仅是30万辆整车,更有10多万的新增人口,这就要求我们加大政策配套和资源整合力度,加强社会建设和创新社会管理,仪征市妇联为扩大妇女群众参与基层民主建设,提升妇女群众参政议政的能力,加强妇女干部调解和疏导矛盾的能力,进一步拓展妇女群众利益诉求的渠道,在全市大力推广妇女议事制度,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在激发妇女群众有效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中的动员、引导、组织、凝聚作用,真正把妇联建设成为党和政府做好妇女群众工作的坚强阵地,成为妇女群众信赖和热爱的温暖之家。

建立妇女议事会制度,组织妇女代表和群众议国家事、议集体事、议家庭事、议身边事,在议事中实现自我管理,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体现。制定一项工作制度并不难,难的是如何保证制度落实的有效性和持续性。针对这个实践性难题,仪征市妇联坚持“四加强”:

1、加强实力,网聚人才。将广泛分布于各党政机关、事业团体、企业的女企业家、女教师、女医生、女律师、女高级管理者网络起来,壮大宣传队伍,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把妇女议事会塑造成高素质女性实现自身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理想场所。积极利用这些优秀妇女对更广阔的社交和信息交流的需要,能参与更多的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需求,加强引导,吸引人才,壮大队伍,建立一个追求共同价值的社会组织。

2、加强激励,增强动力。一是赋予荣誉。仪征市妇联在 “妇女先进个人”、“巾帼志愿者”等荣誉的评选上,适当给予议事成员倾斜,鼓励她们继续发挥作用。通过各种途径对妇女议事成员的优秀事迹进行宣传,比如像献爱心、帮贫扶困等活动,通过仪征妇女网、仪征电台《妇联之窗》等媒体大力宣传,塑造其良好的社会形象。二是赋予前景。各镇办事处党政机关加大对妇女工作的支持力度,要把社会贡献大、能力强、作风硬的优秀妇女引荐出来,让妇女议事成员成为催生妇女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的摇篮。

3、加强交流,形成合力。一是加大结对帮扶力度。深入实施“岗村结对”、“岗家结对”等帮扶活动,促进女干部与女村官、女科技人员与女能手、女企业家与女大学生、巾帼文明岗与行政村、巾帼文明岗与妇女儿童之家的结对,增强帮扶实效性。二是要搭建合作互动平台。仪征市妇联牵好线,创新活动载体,促进城乡交流沟通,优化整合人力资源和社会资源,实现优势互补,形成合力。

4、加强监督,完善机制。一是建立议事情况上报制。各镇、办事处将议事情况原汁原味地上报,一月一报。二是健全常、执委工作报告制。每年要召开一次常、执委会议,报告工作情况,针对各地议事情况汇总通报,广泛听取和征求意见。三是细化目标考核体系。要明确妇女儿童之家中妇女议事的目标任务,确定调研活动和提请建议的数量、明确帮扶的对象等,同时加强年底评审考核,保证质量。

通过“四加强”有力推进妇女议事制度的普遍建立实行,并在妇女议事会上有效解决了许多矛盾问题。如汽车城建设引起的拆迁问题,新集镇新集村团结组关于外嫁女分配拆迁房基地的矛盾,村妇女主任发挥带头作用,召集相关人员对此进行议事,问题的焦点为:30岁的李女结婚后户口一直在新集村团结组父母家中,且有自己的责任田,有承包田证书及住房,按照规定属于能够分配房基地的范畴,但村民认为李女已嫁到上海,长期不在仪征,属于典型的外嫁女,不应分配房基地。妇女主任从国家的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开始宣传,一次次的召开议事,一次次的做相关村民思想工作,终于在第六次议事会上解决了矛盾,村民同意在农村集中居住区分配给李女两间半的房基地。

妇女议事不仅议妇女,反映广大妇女的意愿,维护妇女权益,更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议大事,议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创业致富、扶贫助困等大议题,提高了妇女的政治经济地位,增强了妇女参政议政议能力。

1、拓宽了妇女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渠道。通过组织妇女议事,既能发挥妇女代表服务于妇女工作的潜能,又能及时捕捉到妇女群众中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突发性问题,分析、研究、整理后向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和上级部门反馈,增强了维权工作的预见性、准确性和突破性,同时拓宽了妇女在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中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渠道。

2、提高了妇联工作的影响力、覆盖面。开展妇女议事活动,不仅妇女参加,还邀请村支部、村委会负责人、乡镇党政负责人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既成功地解决了许多问题,又得到了相关部门以及群众的认可;既提升了妇女工作的层面和水平,又扩大了妇联工作的影响和知名度,使妇联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妇女的“娘家”。

3、增强了妇女依法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妇女议事制度较好地发挥了妇联组织的代表、维权职能,强化了广大妇女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维权的能力和手段,调动了广大妇女积极参与、主动行使民主政治权利的积极性,同时也使维权工作充满了生机和活力。

目前,全市172个村和社区已有120个村和社区(占70%)已建立实行妇女议事制度,累计召开妇女议事会246次,参与讨论议题261个(议事内容涉及有女性进“两委”、低保户确定、下水道疏通、道路硬化、环境美化、妇女文化娱乐场地、小区便民设施、反家庭暴力、关爱留守妇女儿童等),为群众办实事、好事200余件,受到了妇女群众的热烈拥护。

11个镇、办事处对妇女儿童之家的议事会开展创新发展社区妇女工作、妇女参政、巾帼志愿者服务、女职工劳动保护、农村妇女老龄化、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关爱单亲母亲、家庭暴力等主题的调研活动,共形成调查报告12份。

妇女参与民主政治建设是人民当家作主社会主义本质的体现,是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在最高层面的贯彻落实,是实现妇女政治权益的具体内容,是普及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观念、加强公民意识教育的实践锻炼,是增强社会自治功能的必要条件,是衡量妇女事业发展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根标尺。汤原县妇联根据市妇联统一部署要求,对全县基层妇女议事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和分析,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基层妇女议事的现状

一是妇女参与政治概况。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工作,将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列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议事日程,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积极推进实施《两个规划》,落实了一系列有利于实现妇女权益,惠及全县妇女儿童发展的指标;组织、民政等部门认真履职,大力推动妇女参与民主政治建设。县四大领导班子和乡镇(社区)党政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按要求均达100%。乡镇有1名女性担任党政正职,县、乡两级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分别达到58.2%、54.6%。社区配备了女性党政正职,乡镇(社区)党政正职是女性的占18.2%。县级人大代表中女代表比例为23.6%;县级政协女委员比例为18.8%。

二是农村基层妇女参政议事概况。县妇联及早介入,注重源头参与。早在换届选举工作启动前,县妇联负责人就主动向县分管领导做好汇报,并多次与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等单位进行沟通与协调,争取将各级妇联作为本级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与对选举工作的领导与指导。同时在方案的制定上,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将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把确保女性当选写入方案;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妇联等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就换届选举工作中如何更好地确保女性当选经常进行沟通与联系,从组织领导、舆论宣传、落实措施等各方面提出具体意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下,组织、民政部门的配合下,我县农村基层妇女参政议事取得了一定进步。

三是妇女参与其他社会经济活动情况。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对女性人才的锻炼培养,各地在本级党校举办妇女人才专题培训班2期,培训妇女人才200多人次,对县、乡镇(社区)、村(居)妇女干部进行业务培训1000多人次。2013年,全县共扶持女创业致富带头人12人,培育创业成功者13人,创办女大学生创业实践基地1个,辐射带动500多名农村妇女发展致富。

二、我县妇女参政议事的问题及主要原因

近年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划要求的制定在一定程度上为妇女参与民主政治建设,实现政治权利提供了依据。同时,在各级党委的高度重视下,人大、组织、人事、群团组织和各部门的共同配合下,妇女参与民主政治建设的广度和深度都有所加强,妇女素质不断提高,女性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但是妇女群体在全体公民中参与民主政治建设的比例仍然偏小,妇女关心政治并自愿地通过各种合法方式参与政治生活还没有成为习惯,妇女群众当家作主、与男性一起共同行使管理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行为活动还不普遍,妇女在参与制定和贯彻公共政策等方面发挥的'作用尚不如男性。妇女在政治权利上的需求不如其他权利方面的强烈,在维权手段和措施上尚缺乏民主锻炼。主要原因如下:

一是受自身发展限制,妇女参政议事能力不强。虽然经济社会飞速发展,但由于妇女自身综合素质和实用技能普遍不高,绝大多数妇女仍处在传统的生产生活模式中,位于生产劳动的初级环节,经济收入和社会地位不高,妇女自身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并不协调,直接削弱了女性参政的能力。

二是受家庭责任牵绊,妇女参政议事的机会不多。长期以来,妇女承担着较多的家务劳动和家庭责任,为了养育孩子、支持丈夫、赡养老人,不少女性甘于奉献,自愿放弃了某些自我发展机会和权利;也有不少女性虽有参与民主政治的意愿,但由于很难在工作、家庭之外抽出时间和精力,因而大大削减了妇女参与民主政治建设的机会。

三是受社会传统观念影响,妇女参政议事的环境不优。长期以来,受“男尊女卑”、“男主女从”、“男主外女主内”等传统观念的影响,妇女从事民主政治活动的实践并不多。例如社会上对女干部走上领导岗位的现象存在非议和不切实际的揣测;不少村妇代会主任待遇不高,工作压力大,受村民、家人和社会多方面的不理解等现象,严重影响了妇女参政议事的热情。

三、对加强我县妇女议事的建议和对策

一是进一步提高妇女议事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加强女性人才培养,把妇女人才培训纳入地方人才培训规划。面向妇女开展宣传培训,不断提高妇女民主参与意识和能力,鼓励和引导妇女积极参与决策和管理。加强对女干部的教育培训,在各级各类干部培训中明确提出女干部的比例,不断提高女干部的政治素质、科学文化水平和决策管理能力。通过提高妇女的综合素质增强妇女进行政治参与的热情和能力。在此基础上引导、组织和发挥妇女群众依法管理好自己的事情,表达和实现自己的愿望,争取自己的利益。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坚持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女干部。在重要部门、关键岗位担任领导职务的女干部要占一定比例。在推行竞争上岗时,拿出一定比例的岗位定向选拔女干部。建立完善女性人才数据库,并将城乡各类女性人才纳入了全县党政人才、企事业管理技术人才、乡土拔尖人才信息库统一管理。

二是进一步拓宽妇女议事的途径和方式。在制定涉及公共利益和妇女权益的重大方针政策时,充分听取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妇联组织和各阶层妇女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大力开展多形式的参政议政活动,为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提供机会;发挥妇联组织推荐优秀女性人才的组织优势,重视妇联组织在培养选拔女干部、推动妇女参政议政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把妇联组织的妇女人才库作为组织部门培养选拔女干部的重要来源;落实妇女参与基层民主管理的权利,完善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民主选举制度,为妇女参与基层民主管理创造条件。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保障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女代表比例与女职工比例相适应,促进女职工参与企业管理,为女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提供必要的条件和经费保障。鼓励各种民间团体和妇女组织在自愿合作参与社会管理与创新,培育优秀妇女从民间志愿者等群众队伍中产生代表、委员等为民代言,参与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女性人才的选拔任用。抓住县、乡镇(社区)和村(居)“两委”班子换届契机,贯彻各项法律政策,多措并举,推动妇女参政议政,突破在各级领导班子中选配女干部的重难点问题。

三是进一步优化妇女议事活动的制度和环境。加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推动性别意识进入决策主流。制定引导和推动妇女平等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政策措施。积极营造支持、鼓励妇女参政议政的良好氛围。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扩大和发展基层民主,保证女性村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组织和引导妇女有序的政治参与,依法保障广大妇女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保证农村妇女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完善干部人事制度和公务员管理制度。在干部的选拔、任用和晋升上保障妇女不受歧视。加强公务员录用、培训、考核、奖励、轮岗、交流、晋升等环节的监督管理,保证妇女享有平等的竞争机会;推动妇女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深化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公开、透明、择优的选拔任用原则,通过组织推荐、公开招聘、民主选举、竞争上岗等方式,让更多的妇女进入国有企业的管理层,调动各阶层妇女群众依法参与民主政治管理活动的积极性。

这充分体现了我国对女性的重视,尊重女性的合法权益,尊重人权,提高了女性参政议政的比例,让世界更好的认识中国。

中国解放初期 中国女人 真的能顶半边天!现在女人 喜欢喝鸡汤 吃性别红利 能吃几年。

公共政策研究性论文

公共政策 当你翻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定的高等教育80个一级学科目录,你会看到公共管理一级学科下有二级学科行政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然而在此之外,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根据国际国内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的发展状况,自主创立了二级学科公共政策和发展管理,开中国公共政策高等教育教学科研之先河。 公共政策(Public Policy),是目前世界上公共管理研究的主要范畴,但在我国还属于起步和发展时期。传统的公共政策研究派生于政治学和行政学,意在从规范意义上探讨国家、社会和公民之间的利益制衡,通过政治学和行政学的原理及模型分析对国家、地方和团体层面的政策制定、执行与评估进行研究,为高质量的公共政策提供咨询。 然而,20世纪以来,特别是20世纪中后期以来,社会科学的发展面临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的争论,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的分野使社会科学的发展从整体上进入了纷繁迷惘的时代。而在这个时代里,把数学、自然科学、工程科学的量化分析技术与定量分析方法,以及计算机技术引入社会科学的研究已成为社会和学科发展的必然。定量分析方法引入社会科学的研究使社会科学真正成为科学,给了社会科学第二次生命。 发展中的公共政策研究也不例外,20世纪五六十年代,西方公共管理中的定量分析已初见端倪,而中国公共管理研究方法的现代化发轫于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还是20世纪90年代的事情。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公共政策研究的创立和发展开启了中国公共政策与公共管理现代化研究的先河,数理分析、模型分析、心理学分析等现代分析技术与分析方法的引进使公共政策的研究打开了新的局面,与世界接轨,并达到世界领先水平。 公共政策研究是公共管理科学现代分析技术与方法集中体现的领域,公共政策量化分析技术与方法的核心是把数学、统计学、博弈论、运筹学、心理学的分析方法和分析技术引入到公共政策研究中。目前,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公共政策本科专业以公共政策分析、高等数学、应用统计学、博弈论、运筹学、模拟决策、电子政务、宏微观经济学为主干基础课,研究生以公共政策基本理论、公共政策量化技术---统计与预测、公共政策量化技术---规划与决策、公共政策的实验模拟、宏观经济政策研究、管理科学理论、公共政策的经济分析为主干核心课程,参照哈佛大学、耶鲁大学、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公共政策与公共管理的课程设置与教材建设,广泛引进人才,开辟了中国公共政策教育与世界接轨的新局面。 人才是公共政策研究最重要的资源。目前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公共政策系拥有以陈庆云、顾昕、李永军、郁俊莉、刘霖、黄璜等为代表的中国公共政策研究的中坚力量,他们具有数学、工学的学历背景,又取得了管理科学的博士学位,拥有博士后研究经历和海外学习背景,通晓公共政策现代分析技术、了解中国国情,能进行政治、管理、经济、信息技术跨学科分析,形成了公共政策研究“社会学研究方法分析----数理建模与量化分析----计算机分析与信息技术模拟”科学的教学与科研逻辑。同时,随着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国际国内知名度的提高和市场认可度的提升,来自祖国各地的最优秀学子被吸引到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学习,充实了公共政策人才的后备力量。世界著名的实业家廖凯原、邱徳拔对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数亿元的捐资,以及在政府管理学院设置的高额奖学金、奖教金做出了对中国公共政策研究的社会贡献。 国际知名度的提高是公共政策教学与科研的主要使命。目前,北京大学公共政策研究藉政府管理学院傅军院长国际威望的优势,学院与专业开展了与哈佛大学、耶鲁大学、斯坦福大学、密西根大学、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哥伦比亚大学公共事务学院的合作交流,承办了全球公共政策联盟年会、全球公共政策高峰论坛等一系列国际公共政策项目,同时与世界五百强企业BHP的公共政策高级培训项目的合作对公共政策研究的发展也起到了重要作用。每年在学院和专业中,来自日本、韩国、俄罗斯、朝鲜、柬埔寨、中国台湾、中国香港、中国澳门数量占到30%的留学生成为国际知名度提高的重要标志。中国高水平运动员王皓、马琳等在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学习对政府管理学院知名度的提高也起到了重要作用。 科学只有与市场结合才能真正转化为价值。面向市场与社会是北京大学公共政策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北京大学公共政策专业的本科生、硕士生,不仅接受了政治学、行政学、管理学的正规训练,而且通晓公共政策量化分析和信息科学的前沿技术,熟识中国国情,成为中国公共政策人才中的生力军。他们的就业领域遍及世界著名的跨国公司宝洁、必和必拓、松下,中国著名企业中国石油、中国移动、国家电网、中国铝业,国际著名的投资银行摩根士丹利、美林、花旗,国际著名的咨询公司和事务所普华永道、麦肯锡、毕马威和中央国家机关的核心部门。他们为政府、企业、NGO以及公民提供商业和公益咨询,用自己的知识和智慧在创造了巨大的个人商业价值的同时创造了巨大的社会价值,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政治的进步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 总之,公共政策与公共管理科学的研究,已经成为继工商管理科学之后又一个社会科学发展的领军者。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中国公共政策与公共管理研究也将迎来发展史上的又一个春天,公共政策科学将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巨大的贡献,中国公共政策人才的路越走越宽广。

摘要: 公共政策执行在整个行政管理活动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然而, 由于许多因素的影响, 在我国政府施政的过程中, 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公共政策执行偏误的现象, 引起了经济、政治、社会生活的无序和混乱。本研究在分析了公共政策执行偏误的现象、原因后, 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 为保证公共政策的顺利执行提供参考。 关键词: 公共政策; 执行偏误; 矫正1引言公共政策执行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组成人员通过运用各种手段, 将公共政策的内容转化为现实, 从而实现公共政策目标的一种行为。公共政策执行是公共管理活动的中心环节,是实现政策目标, 解决政策问题以及实现社会公共资源权威性分配的主要途径。对此, 美国公共行政学者艾利森指出:“在达到政府目标的过程中, 方案确定的功能只占10 % , 而其余90 %取决于有效的执行”[ 1 ]。这表明公共政策执行在公共政策活动及其生命过程中具有至关重要的地位和作用。然而, 在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 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 常常导致公共政策执行出现偏误, 公共目标不能预期实现。在国内外的政策实践中, 政策执行出现偏误的问题普遍存在。由于体制转轨和社会转型等方面的原因, 当前我国这一问题尤为严重。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出现偏误, 不但会直接影响政策问题的解决, 导致预定政策目标落空, 而且会损害政府形象,削弱政府权威和公信力。在当前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阶段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 研究解决我国的公共政策执行出现偏误问题, 无疑是一个十分重要、十分紧迫的重大现实问题, 对于提高我国公共政策执行效率有着重要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2我公共政策执行偏误的主要表现作为政治系统输出的主要内容, 公共政策本质上是一种权威性的社会价值分配方案。然而, 公共政策在付诸实施之前仍然只是一种具有观念形态的分配方案, 其效能必须经过实际的执行过程才能得以发挥, 再好的公共政策也只有通过有效的执行才能保证其目标的实现。然而, 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 政策执行的结果往往未能达到预期的目标。具体来说, 公共政策在执行中出现的偏误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政策敷衍指公共政策执行者在实施政策的过程中只做表面文章,并未采取可操作的具体措施来贯彻执行政策, 而是将政策束之高阁, 阳奉阴违, 敷衍塞责, 从而使严肃的政策在形形色色的花架子下变成了一纸空文, 根本谈不上解决具体问题,实现具体目标[ 2 ] 。(2) 政策选择执行现实中运行的政策往往由相互依存的、有着共同政策目标的小政策组成, 一些政策执行主体往往对政策“断章取义、为我所用”, 只执行符合自己利益的部分, 不符合自己利益的部分就不执行, “见了黄灯赶快走, 见了红灯绕道走”, 他们“耍小聪明”, “打小算盘”, 置国家政策原则于不顾。这种选择性执行使完整的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变得残缺不全, 政策的整体功能难以发挥, 政策目标的实现也必然大打折扣。(3) 政策附加公共政策在执行过程中被加进原来政策所没有的内容,使政策的调控对象、范围、目标、力度超出了原来的要求,从而使原政策不能到位, 导致政策扩大化。政策附加的主要特点是执行者在原政策的基础上自行设置“土政策”, 打着结合地方实际的旗号另搞一套, 自行其是, 谋取私利, 从而导致政策执行变形。以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为例, 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本来是为了控制人口数量, 提高人口素质, 但在一些地方, 计划生育罚款却是乡政府财政收入的一个重要来源, 有些地方竟把生育第二胎的指标公开拍卖, 偏离了计划生育政策的根本目的。(4) 政策歪曲公共政策执行者在传达和执行中对政策精神实质或部分内容有意曲解, 利用政策的某些抽象性, 借口本地区或部门的特殊性做出不同的解释, 从而导致政策失真, 甚至被替换为与原政策完全不同的“新”政策。(5) 政策抵制公共政策执行者对现有的政策不认同、不接受, 从而产生抵制情绪, 使公共政策不能够执行到位, 达不到预期的效果。例如, 近年来, 我国一些地方政府过分强调自身的情况,找各种原因让中央“法外施恩”, 对中央宏观调控政策一再置若罔闻, 甚至逆风而行, “你说你的, 我干我的”, 抵制心态异常顽固。(6) 野蛮执行公共政策在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共政策执行应更注重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思想教育手段的运用。然而目前我国在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普遍存在着滥用行政手段的现象,有的公共政策执行人员对执行对象动辄命令、强制, 使执行对象从心理上和行为上难以接受。行政手段在执行中扭曲变形, 演变成野蛮执行, 导致干群关系紧张, 极大地影响了执行效果。还有一些政策执行人员向执行对象解释政策不够,宣传不到位, 忽视了思想教育手段的运用, 一旦执行对象对政策不理解, 出现为难和抵触情绪, 执行人员就采取制裁、经济处罚等方式, 野蛮执行公共政策。更有一些政策执行人员采取极端手段, 背离工作程序, 甚至采用违法违纪的方法执行公共政策[ 3 ]。3我国公共政策执行偏误的主要原因当前公共政策执行出现偏误, 有着主观或者客观等多方面的原因:(1) 政策本身的原因政策本身的质量问题是影响政策执行效果的首要因素。一项政策能否得到有效的执行, 往往取决于政策本身是否科学合理。政策执行偏误产生的一个前提条件, 就是政策本身存在着缺陷, 有漏洞可钻。一般说来, 政策是否存在缺陷主要从以下三方面来考虑: 一是政策是否合理。如果一项政策规定的各项内容没有反映客观存在的现实情况, 政策所规定的各项行为不符合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 那么政策本身便缺乏合理性, 导致其在执行过程中将表现出政策行为规范与客观实际的强烈冲突, 使政策执行失去了实践基础。政策执行机关在执行这种缺乏合理性的政策时, 理所当然地会选择“上有政策, 下有对策”的方式来敷衍。二是政策本身是否明晰。政策的明晰性, 要求政策方案要有严格的执行界限、科学的操作程序、准确的评估标准等。缺乏明晰性的政策将使政策的可操作性减弱, 使政策执行者与政策目标群体无所适从, 同时, 缺乏明晰性的政策会引起政策的界限不清, 导致执行者有空子可钻, 对政策随意变通, 同时也为有关领导化解“风险”提供了口实。三是政策是否“前后左右”协调一致。现在, 有许多政策是政出多门, 莫衷一是。面对众多相互冲突的政策时, 政策执行者不得不采取“优选法”———顶头上司的优先, 其他领导的靠后; 经济监督、杠杠部门的优先, 其他部门乃至党政机关的靠后; 领导个人交办的优先,集体名义布置的靠后。这种做法违背了“政策面前人人机会均等、公平竞争”的原则, 必然导致国家受损, 群众吃亏,正确的政策难以执行。四是政策是否多变。今天制定一个政策, 时隔不久, 情况发生了变化, 又匆忙出台一个新政策,头痛医头, 脚痛医脚。政策多变, 朝令夕改, 法无常规, 缺乏稳定性和连续性, 就无法建立起政策的权威性和可信度,也就很难使人遵从。(2) 政策执行主体的原因任何一项政策最终要靠执行主体来实施, 现实中政策执行偏误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政策执行主体的原因造成的, 这表现在:1) 政策执行主体的素质不高由于历史原因, 我国公务员与发达国家公务员比较起来,素质普遍不高, 从而, 文化水平低导致行政决策水平低; 职业道德差导致行政道德滑坡; 行政责任观念淡薄导致争荣誉而避责任; 理论水平低导致官本位思想严重。少数领导干部没有系统接受现代政策、科学知识的训练, 很难形成科学行政必备的系统观念、战略远见、迎接挑战的心理素质以及自觉接受监督的民主意识。这些弱点难免对政策执行产生不良影响。2) 执行主体法制观念淡薄从行政的角度看, 中国政府机构的规范化、法制化程度不高, 变化的随意性很大, 人治色彩浓厚。目前, 政策执行中“按章程办事的运作”, “受规则约束的运作”, “形式主义的非人格化的统治”, “不因人而异”等观念并未深入人心,随处可见官僚的“任性专断”, “这种官僚主义常常以‘党的领导’、‘党的指示’、‘党的利益’、‘党的纪律’的面貌出现, 这是真正的管、卡、压”[ 4 ]。书面形式的行政法规约束不了现实社会中的官场逻辑, 人格权威大于机构权威和法律权威。显然, 不依法行政是造成公共政策执行效率递减的重要原因。检举回答人的补充 2009-10-30 20:08 3) 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和冲突美籍加拿大学者戴维·伊斯顿认为: “政策是对全社会的价值做权威性的分配”[ 5 ]。政策的核心就是要解决社会利益的分配问题, 所有政策最终都表现为对社会利益关系的处理。公共政策对利益的分配, 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这个过程大致经历四个环节: 利益选择、利益综合、利益分配和利益落实。公共政策的目的在于调整和规范社会的利益结构, 促进整个社会快速健康发展, 因此, 它适用于全社会, 代表和维护的是一种整体利益, 符合全体人民群众的利益要求。但是, 在现实生活中, 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 有些政策未能充分体现, 甚至损害广大政策目标群体的利益, 以致目标群体难以认同和接受这些政策, 进而对政策的执行产生消极情绪和抵触。同时, 政治决策者和市场决策者一样, 也是理性的追逐自身利益的人。在政治环境中, 犹如在市场环境中一样, 个人也会最大限度地追求个人利益, 用经济学的术语来说, 人们追求的是效用的最大化。我国现实生活中的许多现象也表明, 人们是在利益的推动下去实施政策行为的。公共利益与地方利益、私人利益的矛盾与冲突决定了政策执行偏误的现实可能性。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是不可避免的,并且是长期存在的。在政策的执行过程中, 作为政策制定者的上级政府和作为政策执行者的下级政府以及作为政策执行的目标群体的广大利益主体必然存在着利益上的矛盾和冲突。在一个制度比较健全和完善的社会中, 在法定的权限和正当的利益范围内, 官僚们在制定政策时, 由于受自利动机的驱使, 往往会尽可能地在公共政策中体现、维持、实现、扩大自身的利益, 但是这种自身的利益会控制在一定的限度范围之内, 不至于与公共利益发生严重冲突。相反, 如果在一个制度不完善, 尤其是缺乏有效的监控机制下, 官僚的自利性往往难以受到有效的约束而发生膨胀, 他们就会通过所掌控的公共权力, 通过公共政策这一“社会价值的权威性分配”手段进行“政策寻租”, 把公共政策变成赤裸裸的追逐自身利益的工具。文秘杂烩网

公共政策是我国政府管理国家事务的首要手段,国家机关通过公共政策制定、实施,处理社会公共问题,解决社会矛盾与冲突。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公共政策学术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公共政策学术论文篇1 浅析我国公共政策评估存在的困境及制度创新 一、引言 公共政策评估是政策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政策分析的重要内容,也是公共部门绩效管理过程中的重要工具和手段。通过对某一公共政策的科学评估,我们能够对政策过程的各个阶段进行全面考察和分析,判断政策目标的实现程度、政策措施的预期效果、政策执行的实际障碍以及政策过程的经验教训,为以后的政策实践提供良好的基础。同时,可以判断该公共政策本身的价值,从而决定其延续、革新或终结。 二、我国公共政策评估存在的困难 (一)政策目标的不确定性 许多政策目标难以量化,有些目标之间还存在着矛盾。在政策执行过程中,政策目标还可能发生变更而被修正。有时,政策制定者和执行者还有意用模糊的不太确定的方式来表达和说明政策目标,以此增加某种应变的能力。 (二)政策影响的广泛性 政策影响往往涉及社会生活的许多方面,既包括预期的影响,也包括非预期的影响;既包括政策系统内部的各种变化,也包括政策系统外部环境的变化;既有积极的影响,也有消极的影响;既包括短期影响,也包括长期影响。另外,在导致这些影响的所有因素中,有些因素难以测定,甚至根本无法测定。 (三)评估资料和经费欠缺 我国目前对公共政策的信息管理还不够重视,政策信息管理体制和机制还不够健全,对政策信息管理不够规范,资料不完整,统计数据不准确,使得公共政策评估者难以用精确的信息,分析政策的运行过程及其结果。 三、我国公共政策评估体系的制度化问题 (一)缺乏对政策评估的科学认知和认真态度 由于目前我国还没有形成科学的政策评估机制,而且人们在思想上对政策评估的意义认识不足等原因,使得评估工作主观随意性的因素较大,缺乏科学的态度和方法,有意识地夸大或缩小、掩盖或曲解评估中的某些事实,以求实现某种利益性的目的。 (二)缺乏独立的政策评估组织 政策评估组织一般包括官方政策评估组织和非官方政策评估组织。我国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内部均设有相关的政策评估组织,但在实际运行中,这些机构往往摆脱不了对政府的依赖,处于附属地位。尤其在地方上,公共政策仍然是由领导者凭个人价值偏好选择。 (三)评估过程中不同参与主体的信息不对称 公共政策评估中双方掌握的信息如果是不对称的,缺乏信息的一方会处于谈判的弱势地位,这是不利于该方的利益表达的,这会使政策更偏向于掌握更多信息的一方。有些政府部门在公共政策评估的过程中,会基于本位的利益而提供虚假的信息,这就使得评估参与主体很难对公共政策做出科学、客观的判断。 四、完善我国公共政策评估的对策及制度创新 (一)拓宽评估的信息渠道,加大对政策评估的投入 信息是决策的前提和基础,也是评估的依据。我国政府应该拓宽政策评估的信息渠道,建立起覆盖全社会的信息网络系统,最大限度地实现决策中心、评估组织和公众之间的有效沟通。为此,我国各级政府和决策机构除了法律应予保密的信息之外,其他一切有关政策制定的背景、执行状况、评估结论等情况应通过公告、网络等各种形式及时向社会传播,增强政策过程的透明度。 (二)实现政策评估制度化 要使评估工作真正地成为政策过程的一部分,还必须加强制度建设。首先,建立评估工作制度。在政策运行过程中,我们必须克服那种只重政策制定,忽视政策评估的积弊;其次,建立政策评估基金。政策评估是一项浩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动用各种专门人才,收集大量相关信息。因此,解决评估经费来源,建立评估基金极其重要。最后,要明确评估结论,消化、吸收评估成果。 (三)建立多元政策评估主体机制 实现政策评估主体多元化是促进政策科学化和民主化的有效措施。根据政策评估主体机构地位的不同,可以将政策评估主体分为内部评估主体和外部评估主体。不同的评估主体可以利用自身的优势,对政策做出有效的评估。 (四)构建民意调查机制 政府作为公共政策制定、执行和评估的主体,要在政策评估领域改变观念,变被动为主动,主动与广大公众进行有效沟通,建立完善的民意调查机制,采用民意测验等方法了解公众对某一项政策的建议和意见,并将这些建议和意见运用到政策修订工作中去,将人民的意愿真切地体现到日后公共政策的制定和评估中,真正做到以人为本。 公共政策学术论文篇2 浅谈美国的语言政策对汉语推广的启示 一、美国的语言推广政策及措施 美国的语言政策始终是为确立和维护英语为中心的语言一致,打击和排挤其他语言服务的,其本质是美国主流文化同化非主流文化的工具。美国大语言政策可以分为对内和对外两大方面。对内而言,由于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美国的民族语言政策主要涉及如何处理英语和土著语言的关系问题。移民给美国带来了多种外国语言,按理说美国有天生的外语环境,应该是世界第一外语大国,但事实并非如此。 美国历史上曾几次出现唯英语运动,运动的目的就是保持美国语言的一致性,美国只有一种语言,即英语。“英语第一协会”和“美国英语协会”这两个组织起了领导作用,他们的目标和行动纲领是:促使美国政府批准修改宪法,增补英语为美国官方语言的条款;废除投票选举用双语的要求;减少用于双语教育的资金以及扩大英语学习的机会等等。唯英语运动得到了包括各行各业的社会名流,甚至相当多的普通美国人的支持。这种自下而上的运动正好说明了美国的语言政策是一种根深蒂固的文化,一种强大的语言文化意识形态。 二、汉语的语言推广政策及面临的问题 从 20 世纪 50 年代中国向东欧国家派出首批汉语教师到 1983 年北京语言学院和华东师范大学“对外汉语教学”专业的设立,从 1988 年“世界汉语教学学会”的成立到 2007 年 4 月中国汉办 140多所“孔子学院”抢滩包括美国在内的 50 多个国家和地区,中国的对外汉语教学已经发生质的飞跃,即已经从把外国人“请进来”学汉语过渡到汉语主动“走出去”。汉语推广是一种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但目前海外讲汉语的地域分布很不均匀,聚集地仍以东南亚诸国和欧美等国的“唐人街”为主。在美国,汉语除了仍属“小语种”之外(传统上美国人学习外语以西班牙、法语等“欧洲语言”),主要集中地仍是华人分布较多的东西两岸城市。 我们在推广过程中面临很多问题,其一,师资队伍。对外汉语教育面临着严重的师资匮乏问题。2005年国外学习汉语的人数有近 4 000 万,而全球从事汉语教学的师资只有 4 万,师生比为 1:1 000。其二,教材研制。教材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汉语推广的又一瓶颈。对外汉语教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其工具性特点使教材在整个教学活动的组织和实施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从 1980 年至 2000 年近 20 年间,我国已出版各类对外汉语教学教材 400 余种。其三,推广机制。在当前竞争日趋激烈的语言国际推广背景下,如何加快实现汉语国际推广跨越式发展,关键是要建立新的汉语国际推广机制。这就需要国家有关部门给予大力的支持。在实践中,要借鉴英、美、法等国推广本国语言的成功经验,充分利用外国政府、高校、教育组织针对汉语教学的有利政策和支持项目,不断加大与国外高校和组织的合作力度,把政府主导行为与市场自动调节机制结合起来,还要把教育系统内部推广渠道与民间外部推广途径有效地结合起来。汉语推广任重道远。 三、美国的语言政策对我国语言政策的启示 中国向“向世界推广汉语”已有较长的历史,但有组织、有系统地向国外传播汉语起始于新中国成立。所以汉语国际推广还有很漫长的路要走,我们需要不断地探索适合中国国情和世界形势的汉语推广政策。每个国家有每个国家的国家性质,在全球化日益的发展下,我们要吸取自己在制定语言政策方面的不足,吸取美国的优点,特别是在外语教育方面,美国在语言政策的制定和语言规划方面一定存在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我国制定了比较科学明确、合乎国情的民族语言政策,但在对待外语及外语教育上,缺少科学明确的政策指导,没有长期的规划。 美国把语言和文化的国际推广提高到国家安全的高度。在中国,主要是中央政府在致力推广汉语,而地方政府和民间力量还没有被发动起来,大家都觉得这好像是国家的大事,和自己没什么关系,积极性还没有调动起来,即便有此志向的人也很难寻觅一个有效的渠道来推广汉语。美国有权威的语言等级考试,如托福考试,GRE考试,这些考试成绩都是外国学生进入美国大学的先决条件,由于其权威性,其他英语国家,如加拿大,新西兰,澳大利亚等国,也将托福考试成绩作为入学的必备条件。反观中国,作为一个语言大国,并没有一个国际上普遍承认的汉语等级考试,也缺乏考试渠道,这严重打击了世界各国汉语爱好者的学习热情,我们迫切需要树立汉语等级考试的权威性,加大宣传力度,让汉语学习渠道变得更加容易获得,更好的发展汉语国际推广。 四、结语 我们应吸取他国的经验,在全球化的浪潮中,进一步加强本国的语言文化政策研究,进一步推广对外汉语教学,在全球文化的博弈与碰撞中占领先机,加强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 猜你喜欢: 1. 本科公共政策毕业论文范文 2. 公共政策的论文 3. 本科公共政策论文格式范文 4. 公共政策论文 5. 有关公共政策研究论文 6. 本科公共政策毕业论文

行政合法性研究论文

05行政管理专业毕业论文选题(参考)一、 选题方向:“政府经济学研究”、政府经济学、组织行为学1、 论管理者的性格培养与管理效能2、 论管理情景对管理方式和效果的制约性3、 有限政府的经济管理效能分析4、 政府行政成本控制分析5、 地方政府公共物品供给途径分析二、 选题方向:公共关系学原理、市场营销学、组织行为学、组织文化1、 论危机传播中的政府行为2、 论网络环境下的政府公关3、 论跨世纪城市文化形象战略4、 论受众社会心理与城市对外宣传5、 论新闻策划的原则和方法6、 新世纪城市化进程中的文化品味7、 试论未来行政领导的形象塑造8、 浅析组织文化创新走向9、 论中国IC策划的定位10、上海或广州城市国际形象的确立与推广三、 选题方向:行政管理论与行政、领导、行政组织学1、 全球化背景下的政府职能研究2、 论当代公共管理的绩效评估方法3、 论信息技术在政府公共服务传递中的作用4、 当代西方“公共管理运动”评析5、 论行政权力及其制约6、 论行政自由裁量权及其限制7、 论邓小平的行政改革思想8、 论政务公开9、 论西方公共行政学发展中的民主价值取向10、论西方政府改革运动中的市场取向四、 选题方向:行政管理学与行政领导、人力资源管理1、 人力资源配置方式比较(细分问题论述)2、 地方政府制度创新行为研究3、 政府与制度变迁4、 知识经济与人力资源开发(细分问题论述)5、 人力资源激励机制研究6、 考核制度比较研究7、 公务员培训制度创新8、 公务员薪酬制度改革9、 地方政府与市场化改革五、 选题方向:行政法制研究、公关传播法规1、 依法治国重点在治“吏”2、 依法治国与加强、改善党的领导3、 加速政府体制改革,适应为人民服务宗旨的时代特点的要求4、 当前行政管理制度化法制化的思考5、 论地方政府与公共管理6、 依法治国与治吏7、 论中介机构与行政部门的脱钩和改制8、 小城镇行政体制之我见六、 选题方向:行政法制研究、监督学1、 论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2、 健全和完善监督制度是反腐败的根本措施3、 在社会主义时期反腐败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4、 关于加强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监督的一些设想5、 如何看待中国古代的监督制度6、 舆论监督的作用7、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增强政府的监督意识七、 选题方向:公共行政管理、公共组织与管理、行政管理学、公共行政组织学、西方行政学说1、 当代中国行政模式研究2、 当代中国法治行政研究3、 当代中国社会中介组织发展与规模研究4、 当代中国行政价值观研究5、 加入WTO与政府制度创新研究6、 乡镇政府机构改革研究八、 选题方向:公共管理、领导科学、管理学、市政学1、 公共管理论的经济学分析2、 市场经济与政府体制改革3、 市场经济发展与人力资源管理创新4、 政府责任研究5、 市场经济与非赢利组织的发展6、 依法行政研究7、 城市发展与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8、 城市政府与法治9、 政府公开与民主行政10、现代科技发展与政府管理创新11、法治与德治12、制度建设与反腐倡廉九、 选题方向:公共预算与财政管理、西方行政史1、 1994年后我国地方政府预算外膨胀的原因分析2、 论西蒙的决策思想评新公共管理理论3、 论西方公共行政的民主管理思想4、 中美行政监督体系比较5、 中美行政管理运行机制问题分析6、 素质教育与政府教育体制问题分析7、 中国失业问题的现状、原因与对策8、 关于外来人口管理的调查与思考9、 中国公民政治人格的转型:从权威人格到民主人格十、 选题方向:西方经济学、公共财政、政府经济学1、 经济转型时期的就业政策选择2、 中国国有企业改革与公共政策选择3、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与政府间关系的协调4、 非盈利性组织管理研究5、 经济体制转型与公共政策的重新顶性6、 中国入世与中国政府职能转变7、 非盈利性组织的地位与作用研究十一、城市行政管理(市政学研究)、市政学1、 城市政府规模的讨论2、 公共人力资源讨论3、 城市社区管理讨论4、 城市管理讨论5、 户籍管理讨论6、 城市公共管理专题讨论7、 市政体制比较讨论8、 社会网络与城市发展讨论十二、选题方向:市政学、管理学1、 论城市的本质2、 市政学研究的内容、界限及意义3、 西方市政学研究4、 比较市政学研究5、 城市管理、城市治理与政治文化的比较研究6、 我国城市社区治理模式的变迁7、 撤退设市可否作为加快我国城市化发展的战略选择8、 外国城市管理体系的变迁路径及对我国的启示9、 第三部门研究综述10、制度变迁与城市管理十三、选题方向:政治理论与政治文化、中国政治思想史、政治学基础1、 西方政治理念在中国的接受情况(细分问题论述)2、 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分析(细分问题论述)3、 公共伦理分析(细分问题论述)十四、选题方向:宪法学、中国当代政治制度1、 试论人大代表的作用2、 论人大对政府的监督3、 论权力制约技术十五、选题方向:行政管理学、世界政治经济与国际关系、西方各国政治制度1、 市场经济中的地位政府间合作研究2、 市场经济下中央与地方关系研究3、 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研究4、 西方式民主及其影响研究5、 政治参与、行政参与问题研究6.电子政府与电子民主建设十六、选题方向:政治制度、地方政府与地方政策、政治学基础、中国公共政策概论1、 国家建设理论视野中的地方政府建构2、 中央与地方政府的政治关系 ( 中国、外国或中外比较;历史演变或法理分析 )3、 中国地方政府间的转移支付( 特别是广东的改革经验 )4、 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与社会的互动分析5.WTO与中国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十七、选题方向:政治制度、 思想概论、国家公务员制度、中国党政制度1、当代中国中央政府体制研究(从中拟一题目)2、地方政府体制中的条块关系3、当代中国中央与地方政府关系研究4、党政关系(中国、外国或中外比较研究)5、 城乡社区自制制度建设6、 香港、澳门与台湾的地方政府体制(任选一个地区或进行比较分析)7、 关于政党政治的研究(自拟其中一个问题研究)8、 关于政府体制的研究(自拟其中一个问题研究)9、 关于行政法制的研究(自拟其中一个问题研究)10、 城乡社区自治制度建设(自拟其中一个问题研究)十八、选题方向:行政决策、政策分析、公共政策分析1、 从统治到自治:公共政策范式如何转换?2、 第三部门:公共政策制定的重要主体3、 听证制度与公共政策论证的公民参与——以珠江三角洲或长江三角洲地区的乡(镇)村与街道治理为例4、 珠江三角洲或长江三角洲地方政府治理机制下的政策制定——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5、 公共政策制定: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6、 试论公共政府的基本价值标准7、 试论公共政府政策执行的监督8、 试论政策问题建构中的程序约束十九、选题方向:政府体制与公共政策、比较政治学、当代国际关系分析1、 比较分析行政集权民主制与传统代仪民主制的异同2、 古罗马政治制度对西方民主制的影响3、 西方民主制度与政治文化的形成4、 比较英法革命及其对各自政治的不同影响5、比较英美政党结构及其功能的异同5、 论公民社会与公民文化的形成二十.新增题目1. 论当代中国行政伦理价值取向的基础与特征2. 论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现代转型3. 中国传统政治伦理思想的架构及现代价值4. 论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结构和特征5. 儒家人性学说与中国传统政治哲学6. 中国传统政治中的民本思想7. 墨子思想与中国传统政治文化8. 孔子政治思想剖析9. 老子政治哲学中的辩证法思想10. 中国传统行政伦理的现代转换1. 谈传统社会中公共伦理缺失的深层根源2. 谈公共伦理建设的新走向3. 公共伦理与诚信4. 公共伦理的理性基础5. 谈转型期公共伦理的缺失6. 公共伦理规范基础的重建1. 环境资源保护的公共政策分析2. 地方政府财政绩效评估3. 我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不足分析-----以某个省份为例4. 地方政府财政支出与收入比较5. 渔业产权结构构建的经济学分析6. 公共养老金安全运营监督机制分析7. 企业年金发展国际比较8. 企业年金投资模式研究9. 企业年金与资本市场1. 改革进程中的中央与地方政府关系2. 政治信用论3. 区级政府财政4. 西方政治哲学研究5. 当代中国政治社会化6. 转型国家的政治发展7. 中国古代行政管理制度研究8. 党内民主与社会民主9. 传统文化与制度构建10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研究11危机管理 12.论领导过程1. 论经济发展的文化因素;2.公私部门差异分析——基于管理的视角;3.公共部门战略管理;4.发展战略研究;5.市民社会研究;6.官僚制研究;7.论行政学的产生8.公私伙伴关系研究1.新农村建设与城市化的关系研究 2.城市管理中的公民参与研究2. 城市经营的实证研究 4。社区建设的实证研究 5。第三部门在城市管理中的角色研究7. 城市管理问题研究(细分选题,如城市流动人口研究,城市社会保障体制研究等)1.官僚制在现代国家(我国政府中的作用和影响)政治与行政角度研究;2.论公民行政执行权的保障(论行政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行政和政治学的角度研究;3.论行政执法的合法性(行政法和法理角度研究);4。论行政执法的合理性(行政法,行政哲学,法理学角度研究);5.当前我国行政监督体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行政管理和政治学的角度研究);6.论地方保护主义对社会公平的影响(行政和行政哲学的角度研究);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公务员素质(行政伦理,公务员制度的角度研究)1、 关于加强高校校园网络管理的若干思考;2、 在完全学分制的情况下怎样做好班集体的管理?高校人力资源管理新模式大学的考核体系研究论高校行政管理的科学性与艺术性之间的关系绩效技术及其在高校管理中的应用知识型员工流失风险管理大学管理人员考核制度的研究新时期行政领导干部素质建设研究工作团队的激励机制和绩效测评体系团队激励研究高校人力资源管理新模式关于知识管理的理论问题大学的考核体系研究论高校行政管理的科学性与艺术性之间的关系绩效技术及其在高校管理中的应用知识型员工流失风险管理我国当前人力资源现状及问题(机构)考核制度的研究论转轨时期我国事业单位的体制重塑——从传统到现代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构想新时期行政领导干部素质建设研究工作团队的激励机制和绩效测评体系

一、对需要进行后评估行政法规的界定所谓立法后评估是指:“以行政法规实效为实证基础,对行政法规制定后的效力期待与行政法规实效的关系比例所作的定性和定量的分析和评价。”其特点是对实施一定期限的行政法规的协调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等方面进行分析评价,它是行政立法工作的继续和延伸。鉴于立法后评估的性质,美国将其规章审查制度中需要审查的规章范围主要限定在已经或将会对大量小实体产生重大经济影响的规章上。德国主要从经济范畴的角度来界定需要进行后评估的法律法规,如:对公共财政的影响;考虑财政计划;开支的增加/收入的减少;对各州和地方财政的影响;经济,特别是中小型企业的成本;对消费者的影响;对个别价格和价格水平的影响;成效监督等。而根据我国要尽快实现提高政法机关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妥善调处不同利益主体间的利益纠纷,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和立法反映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目的的要求,对需要进行后评估的法规范围可作如下界定:对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有重大影响的法规;由于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需要进行修改的法规;为废、改、立提供信息而需要进行评估的法规;办领导交办的需要进行评估的法规。对应进行评估法规范围的界定是评估工作中的重要环节之一,只有针对当前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对需要废止、修改的法规做出准确、及时的界定,通过对特定法规的评估,分析其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查找出行政立法制度本身存在的问题,才能提高行政立法质量,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二、行政法规后评估工作的原则行政立法后评估工作的原则是指根据一定的原则对应进行评估的法规进行分析、比较和研究,从而得出评估结论和相关建议。它是典型的实证主义的研究原则。行政立法后评估原则是进行行政立法后评估的标准,只有后评估原则被确定得准确,法规评估才能得出科学、正确、合理的结论。因此,我们在立法后评估工作中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法性原则所谓合法性是指法规整体的合法性。评估行政法规,既要从其是否符合《宪法》、《立法法》等上位法的规定,是否与上位法相抵触的角度来审查,也要看其与其他相关上位法律和同级的法规是否相协调,还要审查其是否存在超越权限进行立法的情况。只有坚持合法性原则,才能对被评估的法规有一个正确的认识。2、客观性与针对性相结合的原则所谓行政立法后评估的客观性,一是指评估者要主观意志客观化,应以法规实施中暴露出的问题与收集的信息为依据,对法规进行评估;二是指要把被评估的法规放到当时的环境和历史背景中去评估。一部法规制定时决不能脱离当时的背景和环境,因此,要历史客观地评估法规。但后评估要突出其真对性的特点,即要面对现实情况,该法规在当今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及有效性如何。只有把客观性与针对性有机的结合,才能动态地对该法规做出科学、合理的分析。3、实效性原则所谓行政法规实效性是指国家实在法效力的实现状态。实效性原则是行政立法后评估工作的核心原则,即以经济和社会形势的变化、立法目标实现的程度、措施的可操作性和法律责任等为评估对象,对行政法规进行分析,判断其实效性。三、行政立法后评估的方法1、分析比较法分析比较法是将搜集到的评估信息按被评估法规的章、节、条分类,对该法规实施前后的情况进行对比、分析。这种方法通过把对一定参数的对比分析和对群众、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的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对该法规做出评估结论。这种方法较为容易,评估结论也直观,但其未把该法规放到整个法律体系中去考察,缺乏对其统一性、协调性的评估。2、成本效益分析法成本效益分析法是指对行政立法的成本与其预期所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的权衡进行比较,以决定行政立法的取舍。成本效益分析法,现被广泛应用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是被应用于立法前的一种主要评估方法,前期评估、中期评估和后期评估相继使用,使立法成为一种动态的良性循环过程。成本效益分析法主要是对成本与效益的比较分析,对成本信息进行分析,比较容易,也比较直观,但对社会效益如何量化,难度就非常大,而且复杂。3、系统分析法所谓系统分析法是把被评估的行政法规放到涉及相同问题的法律体系中去评估,以上位法为标准,对相关同一层级的法规以及与之配套的规定统一进行评估,从而得出较为完整、准确结论的一种评估方法。这种方法不仅能发现被评估法规中存在的问题,还能发现与其相关法规和其配套规定中存在的问题,评估结论也比较全面、科学、合理。四、行政立法后评估的内容1、对法规合法性的评估法规合法性的后评估是指对一部法规从各方面进行评估,审查其是否存在违法现象,也包括对由于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上位法修改了,同位法发生了变化,而该部法规未做相应修改的现象进行评估,还包括对法规中“另行规定”的规范的评估。合法性后评估的重点是对正在实施中的法规的合法性进行评估。如,河北省法制办正在对现行有效的地方政府规章进行后评估,其把后评估工作与地方政府规章清理结合起来,对现行有效的地方政府规章的静态问题,如立法主体、立法权限等问题进行合法性审查,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动态过程中评估地方政府规章的合法性与协调性考虑得不够。2、对法规中设定措施的可操作性进行评估对法规设定措施的后评估,是以客观现实为基础,对措施是否可行进行评估。评估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就经济环境而言,措施不超前,也不落后;2)措施科学,要求合理;3)措施的实施如未达到预期的效果,原因有二,其一,是立法本身的问题;其二,是行政执法的问题,二者要区分清楚。最近杭州市法制办对《杭州市服务行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进行后评估,通过行政执法检查的手段,对该办法中设定的措施的可行性进行评估时发现,由于受当地经济环境的限制,该办法中所设定的一些措施不可行。由此说明,缺乏科学性、合理性的措施,不具有可操作性,也很难达到行政法规预期实施的效果。3、行政法规预期目标的实现及其实现的程度行政法规预期目标的实现及其实现的程度如何是后评估工作中一个重要的评估方面,通过被评估法规对社会、经济发展产生的正负面影响,评估其立法目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科学性、公平性、是否符合社会进步的要求和是否代表、反映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评估行政法规预期目标实现程度的基本标准。对行政法规预期目标的实现及其实现程度的评估,可从该法规的实施而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入手,特别是因该法规的实施而取得的经济效益,它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可量化性,可评估出该法规在社会发展中起到的作用。4、行政法规中设定的法律责任是否适当我们应从以下几个因素进行评估:1)对该法规的宣传力度,是否已让相关人知道该法规设定的法律责任及违法的不利后果;2)在法规中只规定义务,未规定相应处罚条款。以上这两个因素是我们评估法律责任的重点。五、行政法规后评估的程序行政立法后评估的程序是关于评估主体评估时应遵循的步骤、时限和方式的规则,其对取得正确的评估结论起着重要的作用。首先,立法后评估程序可分为两类: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简易程序主要被应用于针对上位法变更而进行法规后评估的情况。下面主要对普通程序作一些论述。普通程序一般分三个阶段:1、行政立法后评估方案具体的行政立法后评估方案的内容应包括根据行政立法后评估的基本原则、标准和被评估法规的特殊性,制定出具体的评估标准、方法。2、行政立法后评估方案的实施阶段实施阶段首先是通过网站及媒体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由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参加的座谈会等形式收集信息,对收集的信息进行筛选、加工分类,然后进行分析、比较,得出评估结论。3、行政立法后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在对信息分析、比较、研究的基础之上,得出评估结论。评估报告应包括:被评估法规的成绩、问题所在,提出改进的建议、改进的措施和方案,为办领导做出废、改、立的决定提供信息。六、行政法规后评估的信息来源行政法规后评估工作的目的是为办领导、立法司能适时调整和完善法规而及时提供评估信息,而评估信息来自于对基础信息的分析、比较。从深层次讲,基础信息收集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信息来源的广度。信息收集应通过社会调查、网站收集、听政会、专题研究、专家论证等渠道;2)信息来源的深度。所收集的信息应深层次地反映立法、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不应表面化;3)信息来源的科学性。收集的信息对法规后评估工作应具有科学的导向作用,对非科学和不实信息应删除掉;4)信息来源的完整性。所谓完整性,其一是指当一部法规草案被征求意见时,就应建立资料库,颁布实施后也要对相关的信息资料进行跟踪整理,为从短期效益、长期效益全面评估该法规提供完整的信息资料;其二是指信息不仅来源于国内,而且来源于国外,对国外的评估信息要进行分类整理,做成摘要储存,为后评估工作所用。行政立法后评估工作在当前具有重要意义,它是立法工作的继续和延伸。我们要在拟开展的立法后评估工作中,以社会主义法制理念为指导思想,把立法后评估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把握立法后评估工作的规律,为提高立法质量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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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题目是科技论文的中心和总纲。

要求准确恰当、简明扼要、醒目规范、便于检索。一篇论文题目不要超出20个字。用小2号黑体加粗,居中。

2 署名

署名表示论文作者声明对论文拥有著作权、愿意文责自负,同时便于读者与作者联系。署名包括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工作单位应写全称并包括所在城市名称及邮政编码,有时为进行文献分析,要求作者提供性别、出生年月、职务职称、电话号码、e-mail等信息。

用小4号宋体

3 摘要

摘要是对论文的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陈述,是文章内容的高度概括。主要内容包括:

1)该项研究工作的内容、目的及其重要性。

2)所使用的实验方法。

3)总结研究成果,突出作者的新见解。

4)研究结论及其意义。

中文摘要200字左右,中文名称的“内容摘要”用小2号黑体加粗,居中,其内容另起一行用小4号宋体(1.5倍行距),每段起首空两格,回行顶格。

英文“内容提要”项目名称规定为“Abstract”, 用小2号Times New Roman字体加粗,居中,其内容另起一行用小4号Times New Roman 字体,标点符号用英文形式。

4 关键词

关键词是为了满足文献标引或检索工作的需要而从论文中萃取出的、表示全文主题内容信息条目的单词、词组或术语,一般列出3~8个。

有英文摘要的论文,应在英文摘要的下方著录与中文关键词相对应的英文关键词(key words )。

中文名称的 “关键词” 另起一行用小4号黑体加粗,内容用小4号黑体,一般不超过8个词,词间空一格。

英文“关键词” 另起一行, 项目名称规定为“Key words”,用小4号Times New Roman 字体加粗,顶格,其内容接“Key words”后空一格,用小4号Times New Roman字体加粗,词间用分号“;”隔开。

5 引言

引言又称前言、导言、序言、绪论,它是一篇科技论文的开场白,由它引出文章,所以写在正文之前。引言也叫绪言、绪论。

引言的写作要求

(l)引言应言简意赅,内容不得繁琐,文字不可冗长,应能对读者产生吸引力。学术论文的引言根据论文篇幅的大小和内容的多少而定,一般为200~600字,短则可不足100字,长则可达1000字左右。

(2)比较短的论文可不单列“引言”一节,在论文正文前只写一小段文字即可起到引言的效用。

(3)引言不可与摘要雷同,不要写成摘要的注释。一般教科书中有的知识,在引言中不必赘述。

(4)学位论文为了需要反映出作者确已掌握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开阔的科研视野,对研究方案作了充分论证,因此,有关于历史回顾和前人工作的综合评述,以及理论分析等,则可将引言单独写成一章,用足够的文字详细加以叙述。

(5)引言的目的应是向读者提供足够的背景知识,不要给读者悬念。作者在引言里不必对自己的研究工作或自己的能力过于表示谦意,但也不能自吹自擂,抬高自己,贬低别人。

引言的格式要求

项目名称用小2号黑体加粗,居中;内容另起一行用小4号宋体。每段起首空两格,回行顶格。

6正文

正文是科技论文的主体,是用论据经过论证证明论点而表述科研成果的核心部分。正义占论文的主要篇幅,可以包括以下部分或内容:调查对象、基本原理、实验和观测方法、仪器设备、材料原料。实验和观测结果、计算方法和编程原理、数据资料、经过加工整理的图表、形成的论点和导出的结论等。

正文可分作几个段落来写,每个段落需列什么样的标题,没有固定的格式,但大体上可以有以下几个部分(以试验研究报告类论文为例)。

1)理论分析。

2)实验材料和方

3)实验结果及其分析

4)结果的讨论

具体要求有如下几点:

1)论点明确,论据充分,论证合理;

2)事实准确,数据准确,计算准确,语言准确;

3)内容丰富,文字简练,避免重复、繁琐;

4)条理清楚,逻辑性强,表达形式与内容相适应;

5)不泄密,对需保密的资料应作技术处理。

具体格式要求:

1)文字统一用5号宋体,每段起首空两格,回行顶格,多倍行距,设置值为1.25;

2)正文文中标题:

一级标题:标题序号为“一、”,用小4号宋体加粗,独占行,末尾不加标点;

二级标题:标题序号为“(一)”,用5号宋体加粗,独占行,末尾不加标点;

三级标题:标题序号为“1、”,用5号宋体加粗,若独占行,则末尾不加标点,若不独占行,标题后面须加句号;

四级标题:标题序号为“(1)”,用5号宋体,其余要求与三级标题相同;

五级标题:标题序号为“①”,用5号宋体,其余要求与三级标题相同。

注意:每级标题的下一级标题应各自连续编号。

7 结论

科技论文一般在正文后面要有结论。结论是实验、观测结果和理论分析的逻辑发展,是将实验、观测得到的数据、结果,经过判断、推理、归纳等逻辑分析过程而得到的对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的认识,是整篇论文的总论点。结论的内容主要包括:研究结果说明了什么问题,得出了什么规律,解决了什么实际问题或理论问题;对前人的研究成果作了哪些补充、修改和证实,有什么创新;本文研究的领域内还有哪些尚待解决的问题,以及解决这些问题的基本思路和关键。 对结论部分写作的要求是:

1)应做到准确、完整、明确、精练。结论要有事实、有根据,用语斩钉截铁,数据准确可靠,不能含糊其辞、模棱两可。

2)在判断、推理时不能离开实验、观测结果,不作无根据或不合逻辑的推理和结论。

3)结论不是实验、观测结果的再现,也不是文中各段的小结的简单重复。

4)对成果的评价应公允,恰如其分,不可自鸣得意。证据不足时不要轻率否定或批评别人的结论,更不能借故贬低别人。

5)写作结论应十分慎重,如果研究虽然有创新但不足以得出结论的话,宁肯不写也不妄下结论,可以根据实验、观测结果进行一些讨论。

要求:

项目名称用小2号黑体加粗,居中;内容另起一行用小4号宋体。每段起首空两格,回行顶格。

8 参考文献

在科技论文中,凡是引用前人(包括作者自己过去)已发表的文献中的观点、数据和材料等,都要对它们在文中出现的地方予以标明,并在文未(致谢段之后)列出参考文献表。这项工作叫做参考文献著录。

参考文献著录的原则

1) 只著录最必要、最新的文献。

2) 一般只著录公开发表的文献。

3) 采用标准化的著录格式。

参考文献格式要求:

参考文献(即引文出处)的类型以单字母方式标识:M——专著,C——论文集,N——报纸文章,J——期刊文章,D——学位论文,R——报告,S——标准,P——专利;对于不属于上述的文献类型,采用字母“Z”标识。

参考文献一律置于文末。其格式为:

(一)专著

示例 [1] 张志建.严复思想研究[M]. 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49).

[2] [英]蔼理士.性心理学[M]. 潘光旦译注.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二)论文集

示例 [1] 伍蠡甫.西方文论选[C]. 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79.

[2] [俄]别林斯基.论俄国中篇小说和果戈里君的中篇小说[A]. 伍蠡甫.西方文论选:下册[C]. 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79.

凡引专著的页码,加圆括号置于文中序号之后。

(三)报纸文章

示例 [1] 李大伦.经济全球化的重要性[N]. 光明日报,1998-12-27,(3)

(四)期刊文章

示例 [1] 郭英德.元明文学史观散论[J]. 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5(3).

(五)学位论文

示例 [1] 刘伟.汉字不同视觉识别方式的理论和实证研究[D]. 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心理系,1998.

(六)报告

示例 [1] 白秀水,刘敢,任保平. 西安金融、人才、技术三大要素市场培育与发展研究[R]. 西安:陕西师范大学西北经济发展研究中心,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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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政课论文范文如下:

司马光曾说过“才德全尽谓之圣人,才德谦亡谓之愚人,德胜才谓之君子,才胜德谓之小人。”小学开始,我们已接触思想品德课,然而讲的都是教我们“如何做”。

上中学后,思想品德课的学习变得深入,除了小学讲的“如何做”,还讲清楚了“为什么要这样做”,此后,思想品德课成为我人生路途上一位重要的老师,帮助我培养良好的人生品质。处于青春转折期的我,正是有了思想品德课,人生变得精彩起来。

一、青春萌动

青春期的到来,我们迎来了人生的春天,散发着青春的活力。可是青春往往只是昙花一现,羞涩、短暂而又美丽。年轻的我们开始思考一个问题:如何把握青春?

青春就像刚点燃火焰的蜡烛,也像初升的朝阳,充满生机,活力勃发。青春的萌动,女孩的心理也在微妙变化:与父母的隔阂,对异性的向往与欣赏?

暧昧的种子似乎在生根发芽,但我们要增强自制力,在青春期的转折期,收起萌动的种子,不断地完善提升自己,顺利渡过青春期。因为早熟的果子苦涩,不该早早摘掉。

二、勇者无畏

青春的道路上等待我们的除了鲜花,还布满荆棘,挫折与困难成为我们健康成长的绊脚石。“艰难困苦,玉汝于成。”人的一生总是与风浪同行,先哲的事迹与话语中,让我感受到一种伟大的生命力量。

我们从小在父母的护翼下长大,缺乏“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执着,以及“粉身碎骨全不怕”的韧劲。思品课告诉我们:古往今来,成大事的人皆从挫折中磨练成才,经不起挫折的人只会在讪笑中被历史遗忘。“西伯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

政策建议类研究论文

论文中政策与建议:第一,理想情况下政策建议是根据实证的结果来撰写,但是小弟提出的针对性政策建议都很干涩,三五句话就写不下去了。第二,查阅其他毕业论文,发现这么一种情况:某些大牛可以绕过实证结果,洋洋洒洒的写上几万字的政策建议,要说这些政策建议与实证结果无关吧,其实也有一点点关系,但是实在是关系不大。一般都是退而求其次,参考主题与自己文章相关的,即便他们的政策建议与你的论文实证结果不相关,你也可以强行通过几句话给他圆起来。难点就在于怎么圆。如果只是靠自己想凭空政策建议,难度太大了。“政策建议”是论文研究结论的直接应用和逻辑延伸“政策建议”就是根据学位论文的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所获得的结论,提出解决社会实际问题的对策。这种对策是论文研究结论的自然的、直接的引申,是理论研究结论应用于具体问题时所推断出的结果,在逻辑上与论文的理论研究结论是一脉相承的。必须依据学位论文的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结论提出政策建议。有的研究生还没进行系统的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时,就把政策建议想好了,在论文开题报告中,提出了数条乃至近二十条政策建议。还没有对问题进行研究,何来解决问题的建议?这显然违背了学术研究应有的逻辑。也有个别的导师头脑中已经有了自己的政策主张,希望自己的研究生做论文进行论证。不论这个主张是否合理、是否正确,学生已经先入为主认定这个政策建议是正确的,然后去展开论文的研究工作,这实际上扭曲了学术研究。我们经常发现学位论文政策建议环节中逻辑推理出现问题,很多研究生脱离了自己的研究结果去寻找政策建议,政策建议与理论研究相脱节,整篇学位论文不能保持逻辑一致性。举个常见的例子。经济学研究中,一般的假设是“人是理性的”,几乎所有的借助经济学分析方法所进行的社会科学研究,都以此假设为基本前提。“理性人假设”把人的理性都看成是等同的、不变的。这类研究中,省略了对人的内心世界的考察,没有去考察情感、道德等方面的因素。基于“理性人假设”的研究,把人的“偏好”视为是稳定不变的,把人的行为视为理性选择的结果,人的行为的差异、变化是由外部约束条件的差异、变化所致。这类研究所能提出的政策建议的范围,仅限于改变制度、物质、技术等约束条件,得不出改变人的主观认识、思想认识和道德水平方面的建议。但是,有的研究生利用经济分析方法进行研究,却提出了要“改变人的观念”、“提高思想认识”之类的对策。也许有些建议可能是正确、可行的,但在逻辑上,从论文的研究结论无法引申出这一建议,就不应出现在论文中。学位论文必须立足于研究中所发现的规律,依据论文确立的因果关系,去寻找解决实际问题的办法与对策。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社会科学研究都能得出确凿的因果关系结论,都真正确认了规律的存在。社会科学研究有探索性研究、描述性研究,也有解释性研究;可用定量方法,也可以用定性方法。定量研究有因果关系研究,也有相关关系研究,对应的结论分别是因果关系和相关关系。相关关系研究并没有确认因果关系存在。探索性研究只是对社会现象背后的规律进行了初步探索,并没有取得对规律的准确认识。案例分析不能做因果关系检验的手段,仅凭案例分析得不出肯定的因果关系结论。所以,采用不同的研究方法和技术,得出结论的类型不同,相应的政策建议的类型、建议的肯定性程度就不同。学位论文中要对此加以区分,作出准确说明。例如,依据探索性研究的结论,所提出的仅仅是“可能的”解决问题的办法。这些办法也可能是不合适的,必须详细说明论文所给出的仅仅是“可能的”、“潜在的”解决问题的对策。

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面临或即将面临同样的问题,人口老龄化的挑战。在“银发浪潮”的冲击下,以现收现付制为基础的公共养老金支付危机日渐加深。如不加以化解,人口老龄化高峰到来后,潜在危机极有可能酿成现实风险。有鉴于此,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各国纷纷采取措施,对这一制度进行改革。了解这些国家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变迁、发展趋势,借鉴其成功经验,对于完善我国养老保险体系、创新养老模式、制订政策,具有重要意义。上个世纪90年代,我国才开始建立养老保险制度。在制度设计方面,我们借鉴了国外一些国家的做法,也因特殊的国情有着特定的改革道路和政策选择。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我国要逐步建立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体系。经过近二十年的探索,社会保障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还面临一些突出问题,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提高,养老基金的支出压力越来越大,养老保险体制的潜在风险越来越突出,直接影响到各项改革的顺利进行。本课题就是要认真总结我国养老保险体系改革的经验与教训,立足中国国情,借鉴国际经验,推动我国养老保险事业的改革与发展。论文充分借鉴国内外社会保险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采取理论紧密联系实际、实证与规范相结合的研究方法,从理论到制度,从历史到现实,从国外到国内,多角度审视了我国养老体系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养老保险模式与制度,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政策建议。全文由导论、养老保险制度、养老保险模式的运行机制、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完善现行制度的政策建议等部分构成,共九章,约13万字。第一部分导论。介绍论文写作的目的和研究范围,国内外的研究现状,研究方法,论文的结构安排及主要结论。第二部分运行机制由《全球养老保险制度综述》、《养老保险模式的运行机制》、《模式转轨的路径选择》、《转轨成本与筹资分析》等四章组成。侧重于养老模式的经济学描述,运行机制比较,模式选择引发的问题及其争议,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变迁,转轨模式的路径选择及其筹资成本的比较分析。第三部分制度选择与政策建议由《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我国养老保险模式、问题及政策选择》、《国家储备基金》、《个人账户基金》、《企业年金》等五章组成。本部分重点分析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变革历程与成就、“统账结合”基本养老保险模式的评价、现行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以及完善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若干政策建议。通过论文的研究,力求在有中国特色的养老保险体系、国家储备基金的投资运营、企业年金以及个人账户基金的制度安排与模式选择等四个方面有所突破与创新。本文对于养老保险模式与制度研究的主要贡献主要有以下几点:1、现收现付制和基金积累制相结合,鼓励自愿性的职业年金计划和个人养老储蓄,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是世界各国养老制度改革的方向。这种模式实现了管理多样化(公共管理和私人管理)、筹资多渠道(劳动力和资本)和投资分散化(股权和债券,国际和国内),有利于化解养老金的管理、筹资与投资运作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论文分析了基本养老保险模式的运行机制以及模式运行面临的问题,提出任何单一的养老模式都存在较大的风险,也有许多难以克服的障碍,多支柱、多层次的养老体系是最稳妥的制度安排。2、从现收现付制向部分积累制或多支柱模式转轨是大势所趋。论文对典型国家的不同转轨模式的利弊进行了深入分析,提出制度转轨有高度的路径依赖,转轨成本是制约一国养老制度改革的重要因素,并对各种化解转轨成本的措施进行比较分析。如果一国公共养老金规模相对较小,制度的转轨成本问题并不突出。如果采用NDC模式,基本体系仍然是现收现付制,不存在转轨成本问题。相反,如果采用拉美模式,在改革过程中无一例外地遇到一个现实而严峻的转型成本问题,或一个稳妥的过渡方案如何设计的问题。养老金隐性债务较为沉重的国家正面临从现收现付体系向多支柱或积累制体系转轨的困难。一些国家的改革经验表明,养老体系的模式转换有高度路径依赖,一旦一国已经实行现收现付制体系,体系已趋于成熟,要完全转型非常困难,甚至是不可能的,改革面临大量的隐性养老金债务、转轨成本,以及围绕旧体系发展起来的各种政治阻力。从各国实践情况看,无论是隐性债务,还是转轨成本,都可以通过提高缴费率,推迟退休年龄、调整养老金替代率、严格领取条件等技术手段适度缩减。尽管如此,转轨成本毕竟是一笔很大的公共债务,必须采取有力的措施来筹集资金,以确保制度转轨的顺利实施。这些国家面临的问题,为中国的改革提供了宝贵经验。论文提出,值得中国借鉴的国际经验是:最好在覆盖面、隐性债务和转制成本上升到难以解决之前选择一条正确的改革路径,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依法划转部分国有资产充实社保基金,只有这样不断完善我国的养老保险体系。3、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存在的诸多问题中,有些是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深层次的原因引起的,需通过深化改革加以解决;有些是当初时机不成熟,使某些项目,如机关、事业单位、农村养老保险等改革相对滞后,现在应组织力量加强研究;也有些是由于我们工作或管理上的原因造成的,必须着力加以改进。论文指出,我国养老保险体系下一步的改革应重点解决两个突出问题,一是资金缺口,二是管理体制。当前与今后一个时期,完善养老保险的重点是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加快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改革步伐,逐步做实个人账户基金,划转国有资产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同时,建立起一个有效的基金管理与投资运营体系。4、个人账户“做小做实”,有利于明晰个人账户所有权。个人账户基金经过历年积累和投资运营,其储存额成为养老金的重要组成部分,保证了一定的替代率水平,为个人退休生活提供一定程度的保障。论文指出,个人账户制度的完善面临两个基本问题:首先,做实个人账户是“钱”的问题;其次,个人账户基金投资运营是“体制”的问题。这两个问题关系到基本养老保险的制度设计能否实现其初衷:既发挥社会统筹的共济功能,又实现个人对其养老承担责任。5、公共养老金支付压力问题出现已久。试行国家储备基金之前,各国政府曾经多方寻求缓解之法,这些办法包括:提高缴费率,延长法定退休年龄,严格领取措施,降低养老金水平等等。实践证明,这些办法对维持现收现付制的运转发挥了一定作用,但无望从根本上化解未来危机。在这种背景下,建立储备基金,成为一些国家新的选择。就其性质而言,国家储备基金与我国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极为相似,其改革经验颇有借鉴价值。论文指出,完善储备基金需解决以下问题,一是法制环境,修订投资办法,放宽管制,由严格限量监管逐步过渡到谨慎人规则;二是资金来源,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预算拨款应逐年增加,启动国有资产的划拨工作,补充全国社保基金;三是机构定位,人事薪酬等问题应根据社保基金的实际情况以及事业发展的需要,逐步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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