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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研究与检察实务融合发展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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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研究与检察实务融合发展论文

法政系本、专科生毕业论文参考选题一、 经济法类:1. 试论企业集团的法律地位2. 企业集团反垄断问题探讨3. 企业兼并法律问题探讨4. 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税收问题探讨5. 试论我国自由贸易区立法6. 浦东新区土地有偿使用的法律问题探讨7. 浦东开发中利用外国政府贷款的法律问题初探8. 税收担保问题探讨9. 反避税的法律对策10. 出口退税问题探讨11. 社会保险税问题探讨12. 证券税收问题探讨13. 加强证券市场管理法律对策14. 资产评估立法中相关问题探讨15. 论外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管理的若干法律问题16. 涉外土地批租的法律问题初探17. 试论我国出口加工区立法18. 建立我国涉外反倾销法律制度探讨19. 略论经济犯罪案件的查账20. 论论审计机构的法律地位和作用21. 我国养老保险法律制度探讨22. 试论我国劳动保险法律制度的若干问题23. 完善我国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的法律思考24. 进一步完善我国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思考25. 加强和完善我国环境立法的思考26. 加强和完善我国环境执法的思考27. 论建立我国的技术开发区法律对策28. 商品销售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法律问题探讨29. 期货立法若干法律问题探讨30. 论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31. 试论反暴利立法的必要性32. 关于土地使用权问题的法律思考33. 房地产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研究34. 我国投资立法初探二、商法类:1. 论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管理原则2. 论一人公司的法律规制3. 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制度4.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探究5. 论股东代表诉讼制度6. 论设立中公司的法律地位7. 论公司瑕疵设立制度8. 论公司内部监督制度9. 论控股股东的义务与责任10. 论关联交易的法律规制11. 论公司股份回购制度12. 论保险的功能--兼论与侵权损害赔偿功能的比较13. 论保险合同中的代位求偿权14. 保险业现金运用法律监督的问题研究15. 论强制保险制度16. 保险费管理法律问题初探17. 论消费保险合同18. 论信贷合同的担保19. 股份合作制企业若干法律问题探讨20. 试析票据制度中善意第三人利益的保护21. 试论我国破产制度的完善22. 论自然人破产制度三、民法类�1. 论胎儿利益的民法保护2. 关于完善我国监护制度的法律思考3. 论法人越权行为性质及效力--评我国《合同法》司法解释第十条4. 论尸体的法律地位--兼评我国遗体及其器官捐赠与移植立法5. 论表见代理的制度价值6. 浅析人格权的本质——兼评我国民法草案关于人格权的规定7. 论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8. 由“借腹生子”所引发的思考--论民法中的身体权9. 试论名誉权--兼论死者名誉的法律保护10. 论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冲突与协调11. 不动产物权预告登记及其价值研究12. 不动产物权顺位登记及其价值初探13. 论公信原则及对第三人利益的保护14. 简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15. 简论物业管理合同的性质及效力16. 试论我国拾得遗失物制度的完善17. 添附规则与其相关规则的比较研究18. 论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19. 试论商品房抵押及效力20. 商品房预售法律问题初探21. 在建工程抵押若干问题思考22. 共同抵押及其效力探析23. 最高额抵押的设定及效力24. 股份出质的设定及其效力实现25. 商品房按揭与让与担保制度的比较研究26. 论代位权的效力:兼评最高院《司法解释》第20条27. 关于我国代位权与代位权执行制度整合之研究28. 债权人的撤销权与破产法上撤销权的整合研究29. 债权人撤销权要件中的善意分析30. 论保证合同的无效及其责任的承担31. 试论担保物权与保证的竞合32. 论悬赏广告的性质及效力33. 浅析信赖利益的损害赔偿34. 论无权处分合同:兼论《合同法》第51条35. 合同变更与合同解除法律后果的比较研究36. 论预期违约责任--兼谈与不安抗辩权的区别37. 论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界定38. 论可预见性规则及其在违约损害赔偿中的作用39. 论出卖人的瑕疵担保责任40. 转租的性质及效力思考41. 浅论租赁权的物权化及其法理依据42. 浅析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43. 浅议租赁物上增设物的归属44. 建设工程合同中的法定抵押权分析--兼评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45. 浅议旅客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安全保护义务46. 货物联运合同中的责任承担初探47. 见义勇为的报酬请求权--从完善无因管理相关规定谈起48. 雇主责任浅析49. 交通事故民事责任的保险与赔偿50. 医疗风险防范与损害赔偿的协调51. 试论侵权损害赔偿范围的界定52. 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立法缺陷及完善53. 简论分家析产的法律性质及其效力54. 关于遗赠扶养协议中的若干问题的法律思考55. 论隐私权的法律保护56. 论人格权的法律保护57. 试析违约责任中的可预见规则58. 论我国婚姻无效制度的构建59.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探析60. 浅议精神损害赔偿制度61. 网络音乐著作权问题探析62. 论地理标志的知识产权保护63. 试论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64. 略论“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65. 论发行权穷竭原则66. 论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限制制度67. 网络言论自由及其法律规制68. 网络服务商侵权责任探析69. 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四、诉讼法类:1. 论我国现行审级制度的不足与完善2. 论我国民事证据制度的改革与发展3. 试析民事诉讼的第三人制度4. “陷阱取证”引发的法律问题探究5. 审判监督程序利弊谈6. “小额消费诉讼”的法律问题探析7. 关于公益诉讼的立法保护8. 民事诉讼保全制度探究9. 论民事诉讼中的抗辩10. 地域管辖中的若干问题探究11. 举证妨碍问题探讨12. 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探析13. 浅谈行政听证制度14. 论行政程序的司法审查15. 试论行政诉讼中的司法变更权16. 论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17. 民事诉讼陪审制度改革初探18. 论民事诉讼中调解程序制度的完善19. 论遗产继承中的共同诉讼人20. 民事诉讼中本证与反证辨析21. 关于人民检察院抗诉的若干问题探讨22. 论刑事诉讼的监督机制23. 论我国刑事诉讼庭审制度的改革24. 论律师在侦查阶段的地位与作用25. 试论刑事诉讼各阶段的证明要求和证明标准26. 刑事诉讼中证据开示制度探究27. 我国刑事诉讼证人制度探讨28. 沉默权问题研究29. 试述非法证据的证明效力问题五、刑法类:1. 论特殊主体犯罪2. 论挪用公款罪3. 论无罪推定原则在我国刑事司法中的适用及不足4. 论罪刑法定原则5. 商业贿赂罪与国家工作人员贿赂罪之比较6. 略论正当促销手段与贿赂罪7. 安乐死问题探究8. “非法经营罪” 探究9. 网络犯罪问题探究10. 新型金融犯罪问题探究11. 论侵犯商业秘密罪12. 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问题研究13. 论我国刑法中的结果加重犯14. 论不作为犯罪15. 浅谈股票贿赂案犯罪数额的确认问题16. 论投案自首的认定及刑罚的适用17. 试论我国假释制度的完善18. 结果犯及其形态探究19. 浅析我国数罪并罚制度的不足及完善20. 死刑存废问题探究21. 论我国罚金刑制度的完善22. 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及其法律适用问题探讨23. 流动人口犯罪问题探究六、宪法、行政法、法理、法史、国际法类:1. 试论罗马法的基本原则及其影响2. 浅析中国近代宪政立法3. 论沈家本修律与中国近代法律制度的建立4. 试析汉代法律的儒家化5. 论君权、父权、夫权与中国古代法律6. 谈无讼与息讼7. 论法律与道德的冲突与调适8. 论法律职业化与司法改革9. 行政执法难成因探究10. 关于改革和完善我国宪法监督体制的思考11. 论宪法诉讼制度的构建12. 我国宪法司法化探析13. 司法审查制度探究14. 法律移植问题探讨15. 论法的时代精神16. 论国家主权豁免17. WTO国际争端解决机制探究18. 试析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体系19. 对反倾销立法及其适用的法律思考20. 论国际私法中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21. 试论国际私法中法律选择的方法22. 论国际民商事案件管辖权冲突的解决23. 论我国涉外合同关系的法律适用罗马法所有权理论的当代发展三、所有权理论的当代发展与一物一权主义任何一个法律制度的突变都会使既有的制度体系受到冲击和挑战,因为绝对所有权分离与裂变而直接受到冲击和挑战的是大陆法系物权制度的一物一权原则。在这场变革中,不乏学者挥洒笔墨质疑一物一权原则,认为,一物一权的原始涵义是一物之上只存在一个所有权,因此,自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产生之后,尤其是现代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产生,在任何一个不动产上都可能存在多个物权,甚至是多个所有权。一物一权原则在历史上也许很必要,但现在已经彻底过时了。而且,作为法学的概念,一物一权原则非但不科学,还常常对实践发生误导。故应当废除。也有学者站在相对的立场上以否定双重所有权为基点坚决捍卫一物一权原则,认为近代大陆法的所有权制度之所以选择了罗马法的模式,而没有选择日尔曼法的模式,即从西欧中世纪的双重所有权到资本主义时代的一物一权,是人类社会摧毁以身份等级为特征的封建制度清除财产上的封建身份束缚所做的重要努力。如果今天我们承认双重所有权,就会使具有身份性质的所有权制度或观念死灰复燃。这种二元结构的所有权制度一旦建立,现存的所有权制度即会因所有权的肢解而丧失其逻辑支撑以至崩溃。没有一物一权精神的物权决不是大陆法系物权制度的物权,否定一物一权,即否定物权概念、物权制度本身。当然也有学者采折衷的态度,认为股东和公司两种形态的所有权的分离是以公司的存在为根据的,公司有可能因为法定原因发生终止,一旦发生终止,权利分离的根据丧失,清算后的财产要返回股东,从而使所有权的权能完全复归于股东,这种返回正是所有权弹力性的表现。因此,多重所有权的存在与一物一权主义并不发生矛盾,在法人存续期间并存的两种所有权仅仅是一物一权的例外现象和特殊的表现形式。笔者认为,从大陆法上所有权发展的轨迹来看,其确实经历了从日尔曼法的双重所有权到罗马法的绝对排他所有权的变革历程,而且确实通过确立所有权制度废弃了封建的身份关系的束缚,张扬了所有权人的人性与自由。但如果仅以此作为论据,就导出“承认双重所有权,就会使具有身份性质的所有权制度或观念死灰复燃”,便是历史的倒退的结论,这一结论其实是欠缺必要的前提而不能成立的。因为绝对所有权的分割与碎变并非由封建身份关系所致,亦非导致封建身份关系束缚之结果,恰恰相反,它是绝对所有权人对其权利的自由表达,表明基于契约关系而各司其职的所有权主体各方地位完全平等,不受任何身份关系的束缚,决不是简单地向封建所有权制度的回归。肯定所有权自由分割的这种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不是法制的倒退,而是法制的前进。物权具有排他性,这也是物权法的本质属性所在,否则,物权法就不称其为物权法。但是,物权的排他性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在同一物上所有权与用益物权的并存、所有权与担保物权的并存、罗马法所有权理论的当代发展担保物权与用益物权的并存,以及担保物权与担保物权的并存就是相容性的最好例证—物权兼具排他性与相容性双重属性。如果片面夸大物权的排他性,而否定物权的相容性,同样就如同否定物权的排他性一样,将使精心构筑与设计的大陆法物权体系遭致毁灭性的灾难。经过分割而在同一物上存在的多重所有权同样具有排他性与相容性,相容性决定一物之上可以存在多重所有权,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在买卖标的物上存在的出卖人法定所有权和买受人的实意所有权即所有权相容性使然;而排他性又决定在同一物上不可能存在性质相互冲突的两个所有权,出卖人保留的法定所有权只能为出卖人一人所有,在同一出卖物上,不可能存在两个以上保留的法定所有权,同理,在同一出卖物上也不能存在两个以上实意所有权。物权的排他性与相容性是对立的,但又相互依存,相辅相成,二者的统一构成物权的完整属性。因此,只要我们依然坚持物权的排他性,尽管承认物权的相容性,承认在同一物之上可以存在双重所有权,反映排他性的一物一权原则仍然可以在物权法中占据重委的地位。易言之,承认双重所有权与捍卫一物一权并不发生根本性冲突,大可不必谈虎色变,诚惶诚恐。一物一权原则的核心内容是一物之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正视所有权的当代发展与变革又坚持物权法的一物一权原则,这正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问题。对此应该有两种不同的解决办法,其一,在保持原有一物一权概念的基础上,将双重所有权解释为一物一权的例外或特殊表现;其二,在现代法的语境下对于一物一权予以全新的阐释。国内外学者在阐释法律原则时颇有共识:“法律原则是可以作为众多法律规则之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稳定性的原理和准则”,法律原则“是法律精神的最集中的体现,是法律制度的原理和机理。”任何一项规则、制度及规范都不得和法律原则的精神相悖,因此,法律原则是对各项制度、规则和规范起统帅和指导作用的立法方针。“原则可能互相冲突,所以原则有份量,就是说,互相冲突的原则必须互相衡量与平衡。”每一项原则均有其自身的价值和它所追求的价值,当某一个具体的案件适用不同的原则将有不同的结果时,就需要在不同的原则之间进行平衡和衡量,适用价值最大者。原则之间可以相互冲突或相互衡量,但原则项下不可以有例外,否则,法律原则不称其为法律精神的最集中体现,也不称其为对法律制度、法律规则与法律规范起统帅和指导作用的立法方针。作为民法基本原则的诚实信用原则如果有例外或特殊表现形式,很难想象那应当是怎样的例外或怎样的特殊表现形式。一物一权原则既然作为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同样不应该有例外。显然,第一种解决问题的办法虽然本意在于解决矛盾,却又将自己陷人新的矛盾之中。台湾学者黄茂荣先生谈及概念之演变时,以德国学者的名句作为论据:“法律必须随时间经过而演进,始能符合因时间之经过而变更之社会,应无疑义。其结果,构成法律规定之概念,自与法律同样常有历史性的时间结构,必须随历史之变迁而演进。”[41]“没有一个法律概念,在教条上是完全不变的”,[42]现代法所有权制度的发展与演变,使得一物一权等物权法上的概念也必将随之发生改变,这样一来,第二种方法似乎才是最符合逻辑的。中外学者对一物一权的界定,文字的多寡不同,但就其所揭示的内涵可以概括为一句话:一物之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不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内容、性质相互冲突的他物权。[43]实际上,我们无须浪费太多的文字,只要将“内容、性质相互冲突”这一修饰语放在更准确的位置上,传统的一物一权概念便会有相当大的改观:在一物之上不能存在两个以上内容、性质相互排斥的物权。这一概念具有两重含义:1一物之上可以存在多个物权,包括一物之上可以存在两个所有权、所有权和他物权,或所有权和若干他物权。就是说,物权可以竞存,前提是,各种物权之间具有包容性,可以和平共处。但是,包容是暂时的,不是永久的。当潜在的物权排他性终于按耐不住物权的包容性而从骨子里进发出来时,竞存的物权便发生生死存亡的激烈冲突,解决冲突的手段是物权与生俱来的,或法律后天赋予的优先效力。物权优先效力的价值就存在于物权排他性取代物权相容性的变革之中,这场变革也造就了物权的优先效力;当然,所有权(母权)与自所有权中分离出去的他物权或自所有权中分割出来的它种意义的所有权(子权)[44]之间竞存的解体与优先效力无关,而由子权最终要向母权回归的本性所决定。2.性质或内容相互排斥的物权,即不相容的物权在一物之上只能有一个,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这是一物一权原则的本质内涵所在,是物权的排他性使然,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道理。任何物权相互之间只要具有天然的排斥性,就不可能在同一物上竞存,一个权利在某一实在物上生成了,另一相斥之权利则自始不能生成:取得质物占有之人成就了质权,未取得占有之人不可能成就质权。当然,转质可以生成另一质权,但是转质权必须以原质权的有效存在为前提,依附于原质权而存在,原质权消灭,转质权随之消灭,转质权实际上是原质权的衍生物,在质物上存在的原质权与转质权并不是两个独立的质权。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出卖人一经将标的物交付买受人,买受人的实益所有权即产生,同一标的物上不可能同时存在另一实益所有权。这期间,如果由于出卖人一物二卖,抑或买受人将自己的实益所有权出让他人而导致再行转让的实益所有权成立,那么,原实益所有权将于次实益所有权成立之时自行消灭。[45]这种天然的排斥性来源于物权本性与内容的同一性,正所谓“同性相斥”。典权可以与抵押权并存,但不可以与另一典权并存,因为两个典权同以占有为要件,并具有相同的使用、收益之内容。同理,基于信托关系而产生的法定所有权可以与受益人的实益所有权并存,但在信托财产上决不可以再设定他人相同内容的法律所有权。总之,无论所有权制度的发展会给所有权,乃至于整个物权体系带来怎样的变化,一物一权原则不容置疑。注释:尹田:《论一物一权原则及其与‘双重所有权’理论的冲突》,载《中国民法学精萃》2003年卷,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年版,第241页。参见王利明:《民商法研究》第2辑,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278页。〔美〕托马斯·C.格雷:《论财产权的解体》,高新军译,《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94年第5期。参见欧阳坷:《人性光辉下的所有权》,吉林大学2004年民商法硕士学位论文,第4页。陈华彬:《外国物权法》,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9页。参见前引〔5〕,陈华彬书,第11页。梅夏英:<当代财产的发展及财产权利体系的重塑》,载王利明主编:《民商法前沿论坛》,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版,第80页。参见前引〔5〕,陈华彬书,第11页。参见前引〔7〕,梅夏英文,第80页。前引〔2〕,王利明书,第286页。前引〔5〕,陈华彬书,第9页以下。参见前引〔2〕,王利明书,第289页。前引〔5〕,陈华彬书,第16页以下。肖厚国:《所有权的兴起与衰落》,山东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35页。参见[英〕亚当•斯密:《国富论》下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1页以下。GottfriedDietze,InfnseofproPer,ThejohnsHOpkinsPress,1971,p.126.参见【日」我妻荣:《物权法》,岩波书店1995年版,第2页,转引自前引〔2〕,王利明书,第294页。宋刚:《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及其担保意义—从大陆法系责任财产角度》,清华大学2005年法学博士学位论文。谢哲胜:《台湾物权法制发展》,《财产法暨经济法》2005年第2期。申卫星在他的博士论文中对诸种形式的所有权保留做了详细论述。简单的所有权保留指卖方将标的物交付给买方,在买方支付该特定标的物的价款前,该标的物的所有权仍由出卖人保留,其保留所有权的客体仅限于根据本合同占有的特定的标的物;延长的所有权保留中,买受人购买标的物不是用于消费或自己使用,而是为了将标的物转售他人,或者是对标的物进行加工、添附后再行出售,为了保证卖方的价金债权,卖方保留所有权的客体可以延长到买方的转售所得或加工物之上。在延长的所有权保留中,买方在完全支付价金后方可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在全部价金交付之前,买方有权对标的物进行处分。扩大的所有权保留,是指当事人约定当买方不仅清偿了全部价金,而且清偿了出卖人与买受人基于其它生意而产生的或即将产生的债务后,买方才可以获得标的物所有权的制度。参见申卫星:《期待权理论研究》,中国政法大学2001年博士学位论文,第68页以下。沈达明:《法国/德国担保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第148页。参见前引〔20〕,申卫星文,第51页。转引自前引〔2的,申卫星文,第91页。转引自刘德宽:《民法诸问题与新展望》,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5年版,第7页。笔者曾经主张,所有权保留中存在双重所有权,卖方所保留不是实益上的所有权,只有在买方没有按照约定交付价金时,这种所有权才具有意义,成为出卖人所有物返还请求权的权利基础;买受人以自己所有的意思占有、使用标的物的权利是真正意义上的所有权,只是这种所有权于买受人未按约定交付价金时终止而已。故可以借鉴英美法的经验,将两种所有权分别称为取回所有权和附条件的所有权。参见马新彦:《美国财产法上的土地现实所有权研究》,《中国法学》2001年第4期。王利明:《论公司所有权的二重结构》,载前引〔2〕,王利明书,第78页。前引〔l〕,尹田文,第249页以下。梅夏英教授在他的论文《当代财产的发展及财产权利体系的重塑》中也认为:“法人可以享有所有权所包含的一切权能,但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所有权。因为所有权是就个人对物本身权利义务的描述,法人作为一个法律构建的实体,本身便是一个团体的概念,这种由团体占有形成的法律上的主体本身便与’绝对所有权’的个人主义隐喻相悖”。参见前引〔7〕,梅夏英文,第82页。前引〔7〕,梅夏英文,第84页。以所有权保留为例,买受人未按约定支付价金的,其所有权终止,并回归于出卖人,出卖人的所有权由法律所有权转变为完整意义的所有权,有权利向买受人主张所有物返还请求权;买受人依约支付价金的,价金一经交付,出卖人的法律所有权自行终止,买受人的所有权转变为完满状态的所有权。前引〔1〕,尹田文,第252页。121法学研究2006年第1期这种抽象的所有权的结果”。GyorgyDiosdi,nersnPinAneetanre一classcazRomaLaw,pp.135、133、134.转引自前引〔2〕,王利明书,第275页。傅静坤:《论美国契约理论的历史发展》,《外国法译评》1卯5年第1期。孙宪忠:《中国物权法原理》,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142页。前引〔1〕,尹田文,第249页;孟勤国:《物权二元结构论》.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年版,第104页。参见前引〔2〕,王利明书,第79页。张文显主编:《法理学》,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71页,第72页。同上参见梁慧星:《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第40页。迈克尔•D•贝勒斯:(法律原则—一个规范的分析》,张文显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年版,第13页。[41]Laren:,Meth记enlehrede:Reehtswissenschaft,3.Aufl.1975,5.124f;GerhartHusserl,Reehtundzeit,1955,s一off.,转引自黄茂荣:《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83页。[42]前引〔41〕,黄茂荣书,第83页。[43]如日本学者川岛武宜所言:一物一权主义是指一个物权的客体仅为一个独立的有体物,在同一物之上不能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的物权,尤其不能设立两个以上所有权。我国学者对此也有同样的表述,一物一权原则指一物之上只能设定一个所有权;一物之上不得设定两个以上内容相冲突的他物权。参见王利明:《物权法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82页。[44]为行文方便,我们在此将所有权称为母权,分离或分割后产生的物权称为子权。[45]实意所有权指不具有所有权的法律责任,但具有所有权本质属性的所有权,亦称实质意义上的所有权,或实质上所有权,英美法上相应为衡平法上的所有权。与此对应的是法律所有权,指由法定公示方式表征的所有权,又称为法律上所有权,或形式上所有权,英美法中相应为普通法的所有权。

这篇是很好的法学毕业论文,你参考下,应该有所帮助一、引言 大数据技术的发展给科技进步、信息共享、商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变革,社会活动网络化的发展趋势更给予了个人信息丰富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使它成为对于国家、社会、组织乃至个人都具有重要意义的战略资源。与此同时,与个人信息相关的犯罪活动也呈现出高发态势。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增设“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将两个罪名整合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并扩大了主体范围,加大了处罚力度。2017年3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2017年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司法适用做出了具体规定。笔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对判决结果包含“公民个人信息”的刑事一审判决逐年进行检索,2009-2019年间各年份相关判决数如图表 1所示。我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发展可为四个阶段:2009~2012年,此类判决数为零,与个人信息相关的犯罪案件在实践中鲜有发生;2012~2016年,判决数量开始缓速增长,总量尚较少;2016~2017 年判决数量激增 214.6%,呈现出高发态势;2016~2019年,犯罪数量增速放缓。 图表 1作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行为对象,公民个人信息的内涵、范围、判断标准对立法和司法适用具有重要意义。《2017年解释》第1条对其概念做了明确的规定,但实践中对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仍存在一些模糊的地方。如,如何把握行踪轨迹信息的范围、如何把握财产信息的范围和如何认定公民个人信息的可识别性等。由此观之,要实现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准确认定,我们应该对其行为对象的内涵、外延进行深入研究。本文拟对《刑法》二百五十三条“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进行深入分析,希望能对司法实践中该罪的认定提供有益参考。 二、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合理保护限度的设定原则 信息网络时代,我们要在推动信息科技的发展应用和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之间寻求适度的平衡。刑法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过小或者过大,都不利于社会的正常发展。笔者认为,应当基于以下三项原则设定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的合理限度。(一)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刑法的谦抑性,是指刑法应合理设置处罚的范围与程度,当适用其他法律足以打击某种违法行为、保护相应合法权益时,就不应把该行为规定为犯罪;当适用较轻的制裁方式足以打击某种犯罪、保护相应合法权益时,就不应规定更重的制裁方式。此原则同样是刑法在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进行规制时应遵循的首要原则。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尚未健全、前置法缺失的当下,刑法作为最后保障法首先介入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进行规制时,要格外注意秉持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严格控制打击范围和力度。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认定,范围过窄,会导致公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不能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有效的打击;范围过宽,则会使刑法打击面过大,导致国家刑罚资源的浪费、刑罚在实践中可操作性的降低,阻碍信息正常的自由流通有违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在实践中,较常见的是认定范围过宽的问题,如公民的姓名、性别等基础性个人信息,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识别个人身份,但大多数人并不介意此类个人信息被公开,且即便造成了一定的危害结果,也不必动用刑罚手段,完全可以利用民法、行政法等前置法予以救济。(二)权利保护与信息流通相平衡原则大数据时代,随着信息价值的凸显,个人信息保护与信息流通之间的价值冲突也逐渐凸显。一方面,信息的自由流通给国家、社会、个人都带来了多方面的便利,另一方面,也不可避免地对个人生命和财产安全、社会正常秩序甚至国家安全带来了一定的威胁。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需要使得数据的自由流通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如何平衡好其与个人权益保护的关系,是运用刑法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进行规制时必须要考虑的问题。个人信息保护不足,则会导致信息流通的过度自由,使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处于危险境地、社会的正常经济秩序遭到破坏;保护过度,则又走入了另一个极端,妨碍了信息正常的自由流通,使社会成员成为一座座“信息孤岛”,全社会也将成为一盘散沙,也将信息化可以带来的巨大经济效益拒之门外。刑法要保护的应当仅仅是具有刑法保护的价值和必要,并且信息主体主动要求保护的个人信息。法的功能之一便是协调各种相互矛盾的利益关系,通过立法和司法,平衡好个人信息权利保护与信息自由流通,才可以实现双赢。应努力构建完备的个人信息保护体系,既做到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又可促进信息应有的自由流动,进而推动整个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三)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相协调原则个人利益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让渡是合理的且必须,因为公共利益往往涉及公共安全与社会秩序,同时也是实现个人利益的保障。但是这种让渡的前提是所换取的公共利益是合法、正当的,并且不会对个人隐私和安全造成不应有的侵害。公共安全是限制公民个人信息的典型事由。政府和司法部门因为社会管理的需要往往会进行一定程度的信息公开,信息网络的发展也使得大数据技术在社会安全管理活动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不可避免地涉及到对于公民个人利益边界的触碰,由此产生公共管理需要与个人权益维护之间的冲突。相对于有国家机器做后盾的公权力,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处于弱势地位,让个人信息的保护跟得上信息化的发展,是我们应该努力的方向。公众人物的个人信息保护是此原则的另一重要体现,王利明教授将公众人物划分为政治性公众人物和社会性公众人物两类。对于前者,可将其个人信息分为两类:一类是与公民监督权或公共利益相关的个人信息,此类个人信息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的让步是必须的;另一类是与工作无关的纯个人隐私类信息,由于这部分个人信息与其政治性职务完全无关,所以应受与普通人一样的完全的保护。对于社会性公众人物,其部分个人信息是自己主动或是希望曝光的,其因此可获得相应的交换利益,对于这部分信息,刑法不需要进行保护;也有部分信息,如身高、生日、喜好等虽然被公开,但符合人们对其职业的合理期待,且不会有损信息主体的利益,对于此类信息,也不在刑法保护范围内;但对于这类信息主体的住址、行踪轨迹等个人信息,因实践中有很多狂热的粉丝通过人肉搜索获得明星的住址、行程信息,对明星的个人隐私进行偷窥、偷拍,此类严重影响个人生活安宁和基本权益的行为应当受到刑法的规制。 三、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特征及相关范畴 (一)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概念是解决法律问题必不可少的工具”。1.“公民”的含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是指具有我国国籍的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罪名和罪状中都使用了“公民”一词,对于其含义的一些争议问题,笔者持以下观点:(1)应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从字面上和常理来看,中国刑法中的“公民”似乎应专门指代“中国的公民”。但笔者认为,任何人的个人信息都可以成为该罪的犯罪对象,而不应当把我国刑法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局限于中国公民。第一,刑法一百五十三条采用的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个人信息”的表述,而是了“公民个人信息”,对于刑法规范用语的理解和适用,我们不应人为地对其范围进行不必要的限缩,在没有明确指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情况下,不应将“公民”限定为中国公民。第二,全球互联互通的信息化时代,将大量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个人信息保护排除在我国刑法之外,会放纵犯罪,造成对外国籍人、无国籍人刑法保护的缺失,这既不合理,也使得实践中同时涉及侵犯中国人和非中国人的个人信息的案件的处理难以操作。第三,刑法分则第三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并不限于仅对“中国公民”的保护,也同等地对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的此类权利进行保护。因此,处于我国刑法第三章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保护对象,也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的个人信息,“我国对中国公民、处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 籍人以及遭受中国领域内危害行为侵犯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一视同仁地提供刑法的保护,不主张有例外。”(2)不应包括死者和法人对于死者,由于其不再具有人格权,所以不能成为刑法上的主体。刑法领域上,正如对尸体的破坏不能构成故意杀人罪一样,对于死者个人信息的侵犯,不应成立侵犯个人信息罪。对死者的个人信息可能涉及的名誉权、财产权,可以由死者的近亲属主张民法上的精神损害赔偿或继承财产来进行保护。对于法人,同样不能成为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信息主体。一方面,自然人具有人格权,而法人不具有人格权,其只是法律拟制概念,不会受到精神上的损害。另一方面,法人的信息虽然可能具有很大的商业价值和经济效益,但是已有商业秘密等商法领域的规定对其进行保护。因此,法人的信息不适用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2.“个人信息”的含义法学理论上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主要识别说、关联说和隐私说。识别说,是指将可以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作为公民个人信息的关键属性。可识别性根据识别的程度又可以分为两种方式,即通过单个信息就能够直接确认某人身份的直接识别,和通过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或者通过信息对比分析来识别特定个人的间接识别。学界支持识别说观点的学者大多指的是广义的识别性,既包括直接识别,又包括间接识别。关联说认为所有与特定自然人有关的信息都属于个人信息,包括“个人身份信息、个人财产情况、家庭基本情况、动态行为和个人观点及他人对信息主体的相关评价”。根据关联说的理论,信息只要与主体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就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隐私说认为,只有体现个人隐私的才属于法律保障的个人信息内容。隐私说主要由美国学者提倡,主张个人信息是不愿向他人公开,并对他人的知晓有排斥心理的信息。笔者认为,通过识别说对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界定最为可取。关联说导致了刑法保护个人信息的范围过分扩大,而隐私说则只将个人信息局限在个人隐私信息的范围内,忽略了不属于个人隐私但同样具有刑法保护价值的个人信息,同时由于对隐私的定义受个人主观影响,所以在实践中难以形成明确的界定标准。相比之下,识别说更为可取,不仅能反应需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的根本属性,又具有延展性,能更好的适应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而导致的公民个人信息类型的不断增多。且通过梳理我国关于个人信息的立法、司法,识别说的观点贯穿其中。名称 生效年份 对“个人信息”核心属性的界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 2012年 可识别性、隐私性《关于依惩处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的通知》 2013年 可识别性、隐私性《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4年 隐私性《网络安全法》 2016年 可识别性《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7年 可识别性、可反映活动情况图表 2《网络安全法》和《2017年解释》中关于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无疑最具权威性。《网络安全法》采用了识别说的观点,将可识别性规定为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而后者采用了广义的“可识别性”的概念,既包括狭义可识别性 (识别出特定自然人身份) , 也包括体现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两者之所以采用了不同的表述,是因为《网络安全法》对公民个人信息做了整体而基础性的保护,而《2017年解释》考虑到,作为高度敏感信息的活动情况信息,随着定位技术的不断进步逐渐成为本罪保护的一个重点,因此在采用了狭义的身份识别信息概念的基础之上,增加了对活动情况信息的强调性规定,但其本质仍是应涵括在身份识别信息之内的。所以,应以可识别性作为判断标准对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界定。(二)公民个人信息的特征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体现了其区别于广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价值。明确刑法领域个人信息的特征,有助于在司法中更好的对个人信息进行认定。1.可识别性这是公民个人信息的本质属性。可识别是指可以通过信息确定特定的自然人的身份,具体包括直接识别和间接识别。直接识别,是指通过单一的信息即可直接指向特定的自然人,如身份证号、指纹、DNA等信息均可与特定自然人一一对应。间接识别,是指需要将某信息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或者进行对比分析才能确定特定自然人,比如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兴趣爱好等信息均需要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才能识别出特定的信息主体。2.客观真实性客观真实性是指公民个人信息必须是对信息主体的客观真实的反映,。一方面,主观上的个人信息对特定个人的识别难度极大;另一方面,现行刑法关于侮辱罪或诽谤罪的相关规定足以对此类主观信息进行规制。司法实践中,如何判断信息的客观真实性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如何实现科学、高效鉴别个人信息客观真实性,是司法机关应努力的方向。现有的随机抽样的方法有一定可取性,但不够严谨。笔者认为,可以考虑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方式,若嫌疑人能证明其所侵犯的个人信息不具有客观真实性,则不构成本罪。3.价值性刑法的两大机能是保护法益和保障人权。从保护法益的机能出发,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这一自然犯,只有侵犯到公民法益的行为,才能纳入刑法规制的范围。而判断是否侵犯公民法益的关键就在于该信息是否具有价值。价值性不仅包括公民个人信息能够产生的经济利益,还包括公民的人身权利。从个人信息的人格权属性角度分析,个人隐私类信息的公开,会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名誉权,行踪轨迹类信息的公开,会对公民人身安全带来威胁。从个人信息的财产权属性角度分析,信息化时代,信息就是社会的主要财产形式,能够给人们带来越来越大的经济利益。“信息价值仅在当行为人主张其个人价值时才被考虑”,只有具有刑法保护价值的信息,才值得国家动用刑事司法资源对其进行保护。(三)个人信息与相关概念的区分很多国家和地区制定了专门的法律保护个人信息,但部分国家和地区没有采用“个人信息”的概念,美国多采用“个人隐私”的概念,欧洲多采用“个人数据”的概念,而“个人信息”的表述则在亚洲较为常见。对于这三个概念是可以等同,存在观点分歧。有观点认为,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有重合,但不能完全混同,也有观点认为个人信息包含个人隐私,以个人数据为载体。笔者认为,有必要对三个概念进行明确区分。1.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关于这两个概念的关系,有学者主张前者包含后者,有学者主张后者包含前者,还有学者认为两者并不是简单的包含关系。笔者认为,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相互交叉,个人信息包括一般信息和隐私信息,个人隐私包括隐私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空间,所以两者的交叉在于隐私信息。两者制建有很大的区别,不能混淆。首先,私密程度不同,个人信息中除隐私信息以外的一般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是需要信息主体进行公开的,如姓名、手机号、邮箱地址等,而个人隐私则具有高度的私密性,个人不愿将其公开;其次,判断标准不同,个人信息的判断标准是完全客观的,根据其是否具有识别性、真实性、价值性来进行判断即可,而个人隐私在判断上具有更多的主观色彩,不同主体对个人隐私的界定是不同的;最后,个人信息既具有消极防御侵犯的一面,也具有主动对外展示的一面,信息主体通过主动公开其部分个人信息,可能会获得一定的利益,而个人隐私则侧重消极防御,主体的隐私信息和隐私活动不希望被公开,隐私空间不希望被侵犯。2.个人信息与个人数据笔者认为,个人信息(personal information)和个人数据(personal Data)的区别在于,个人数据是以电子信息系统为载体的对信息主体的客观、未经过处理的原始记录,如个人在医院体检后从自助机取出的血液化验报告单;后者是指,数据中可对接收者产生一定影响、指导其决策的内容,或是数据经过处理和分析后可得到的上述内容,如血液化验报告数据经系统或医生的分析,形成的具有健康指导作用的结果报告,换言之,个人信息=个人数据+分析处理。 四、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司法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概念和原则的把握必然有一定的差异性,需要具体情况具体讨论。在本部分,笔者对一般个人信息的认定进行总结归纳,并对一些存在争议的情况进行分析。 (一)公民个人信息可识别性的认定“可识别性是指个人信息能够直接或者间接地指向确定的主体。”经过上文中的讨论,根据《网络安全法》和《2017年解释》对公民个人信息的定义,我们能够得出,“识别性”是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解释第3条第2款印证了这一观点。对于能够单独识别特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往往比较容易判断,而对于需要与其他信息结合来间接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信息,往往是个案中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也是本罪的认定中最为复杂的问题。面对实践中的具体案情,对于部分关联信息是否可以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时,可从行为人主观目、信息对特定自然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程度和信息需要结合的其他信息的程度三个方面综合分析加以判断。以此案为例:某地一医药代表为了对医生给予用药回扣,非法获取了某医院某科室有关病床的病床号、病情和药品使用情况。此案中所涉及的非法获取的信息不宜纳入刑法中“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首先,从行为人主观目的上看,并没有识别到特定自然人的目的,而仅仅是为了获取用药情况;其次,从以上信息对病人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以及生活安宁的重要性上来看,行为人获取以上信息并不会对病人权益造成侵犯;最后,从这些信息需要与其他信息结合的程度来看,病床号、用药情况等信息并不能直接识别到个人,需要结合病人的身份证号等才能起到直接识别的作用。所以,此案中的涉案信息不属于刑法所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二)敏感个人信息的认定《2017年解释》第五条根据信息的重要程度、敏感程度,即信息对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影响程度,将“公民个人信息”分为三类,并设置了不同的定罪量刑标准。类别列举 “情节严重”标准(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 “情节特别严重“标准(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特别敏感信息 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五百条以上敏感信息 住宿记录、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五百条以上五千条以上其他信息五千条以上 五万条以上图表 3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仍存在对标准适用的争议,主要表现在对敏感个人信息的认定。1.如何把握“行踪轨迹信息”的范围行踪轨迹信息敏感程度极高,一旦信息主体的行踪轨迹信息被非法利用,可能会对权利人的人身安全造成紧迫的威胁。《2017年解释》中对于行踪轨迹信息入罪标准的规定是最低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50以上”的,即构成犯罪。由于《2017年解释》中对行踪轨迹信息规定了极低的入罪标准,所以司法认定时应对其范围做严格把控,应将其范围限制在能直接定位特定自然人具体位置的信息,如车辆轨迹信息和GPS定位信息等。实践中,信息的交易价格也可以作为判定其是否属于“行踪轨迹信息”的参考,因为行踪轨迹信息的价格通常最为昂贵。对于行为人获取他人车票信息后判断出他人的行踪的情况,载于车票的信息不宜被认定为《2017年解释》所规定的“行踪轨迹信息”,因为该信息只能让行为人知道信息主体大概的活动轨迹,并不能对其进行准确定位。2.如何把握“财产信息”的范围财产信息是指房产、存款等能够反映公民个人财产状况的信息。对于财产信息的判断,可以从两方面进行把握:一是要综合考量主客观因素,因为犯罪应是主客观相统一的结果;而是考虑到敏感个人信息的入罪门槛已经极低,实践中应严格把握其范围。以此案为例:行为人为了推销车辆保险,从车辆管理机构非法获取了车主姓名、电话、车型等信息。此案中的信息不宜认定为“财产信息”。因为行为人的主观目的不是侵犯信息主体的人身、财产安全,最多只会对行为人的生活安宁带来一定的影响,因而应适用非敏感公民个人信息的入罪标准。(三)不宜纳入本罪保护对象的公开的个人信息的认定 信息主体已经公开的个人信息是否属于 “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理论界存在观点分歧。笔者认为,“公民个人信息”不以隐私性为必要特征,因为《2017年解释》第1条并为采用“涉及个人隐私信息”的表述,而是以识别性作为判断标准。因此,信息的公开与否并不影响其是否可以被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对于权利人主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相关信息的行为显然合法,且其后出售、提供的行为,当前也不宜认定为犯罪。理由如下:第一,在我国的立法和司法中,曾以“隐私性”作为界定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可见公民个人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是从隐私权中分离出来的权利,所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侧重于对公民隐私和生活安宁的保护。权利人之所以自愿甚至主动公开其个人信息,说明这部分信息即便被获取、出售,也通常不会对其个人隐私和生活安宁造成侵犯,因此不应纳入刑法保护范围内;第二,根据刑法第253条之一的规定,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只有在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才构成犯罪。对于已经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后向他人出售或提供的行为在我国缺乏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应推定为存在权利人的概括同意,不需要二次授权,也就是说不应认定行为人对获取的已经由权利人公开的个人信息的出售和提供行为系“违法国家有关规定”。第三,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机制尚未健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高发的背景下,应将实践中较为多发的侵犯权利人未公开的个人信息的案件作为打击的重点。对于权利人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相关信息的行为可以认定为合法,但如果后续的出售或提供行为违背了权利人意愿,侵犯到了其个人隐私和生活安宁,或是对权利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造成了威胁,则应根据实际情况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论处。对于权利人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相关信息的获取一般来说是合法的,但是获取信息之后的出售、提供行为如果对信息主体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或是私生活安宁造成了侵犯,且信息主体对其相关个人信息有强烈保护意愿,则应据其情节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五、结语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对个人、组织、社会乃至国家均具有重要价值,由此也滋生了越来越多的侵犯个人信息犯罪。“公民个人信息”作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对象,其概念界定、特征分析、与相关概念的区分以及司法认定对于打击相关犯罪、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本文的研究,形成以下结论性的认识:第一,界定公民个人信息的原则。一是应遵循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保证打击范围既不过宽而导致国家刑罚资源的浪费和可操作性的降低,也不过窄而使公民个人信息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二是应遵循权利保护与信息流通相平衡原则,在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的同时不妨碍信息正常的流通。三是应遵个人利益与公众利益相协调原则,允许个人利益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让步,但杜绝对个人利益的侵害和过度限制。第二,公民个人信息之“公民”应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不应包括死者和法人。公民个人信息之“个人信息”应采取“识别说”进行界定,可以识别特定自然人是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根本属性。除了可识别性,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还应具有客观真实性、价值性等特征可作为辅助判断标准。还应注意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个人数据等相关概念的区分,避免在司法实践中出现混淆。第三,一般个人信息的认定。“可识别性”是其判断的难点,可以从行为人主观目的、信息对其主体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程度和信息需与其他信息的结合程度这三个方面综合分析判断;对于行踪轨迹信息、财产信息等敏感个人信息,由于其入罪门槛低、处罚力度大,应严格把控其范围并结合行为人主观心理态度进行考量;对于信息主体已经公开的个人信息,应分情况讨论,对于信息主体主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其获取、出售和提供,不应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于信息主体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信息的获取是合法的,但其后出售、提供的行为,可以依实际情况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论处。希望本文的论述能够对我国个人信息保护体系的完善贡献微小的力量。

转毕业论文主标题(黑体·三号字)--副题(宋体·四号字)考号:(楷体·四号字) 姓名:(楷体·四号字)(内容提要) (黑体·五号字)检察机关的基本职能是公诉,检察权在本质上主要表现为公诉权,以公诉权为基本内容的检察权在本质属性和终极意义上应属于行政权。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各项权力都是具体的诉讼程序性权力,与所谓的法律监督权并不存之必然的关联性。(宋体·五号字)[关键词)(黑体·五号字)检察权 公诉权法律监督(宋体·五号字)正文:(宋体·三号字。)谈论中国的检察体制,探讨检察机关转职托以及检察机关的改革,首要的问题就是对检察权的性质给出一个科学的解释。目前学术界刘这个问题已经作了初步的探讨,但是意见颇多分歧,归纳起来大致存在以下四种主要观点。观点一:行政权说,认为检察权就是行政权。(1)观点二:司法权说,认为检察官与法官同质但不同职,具有同等性,检察官如同法官般执行司法领域内的重要功能。(2)(注 释) (黑体·五号字)(宋体·五号字)(1)龙宗智:《论检察权的性质与检察机关的改革》,《法学》1999年第10期。 (2)谢鹏程:《论检察权的性质》,《法学》2000年第2朝。 (参考文献 )(黑体·五号宇)(宋体·五号字)l、朱勇、李育编著:《台湾司法制度》,时事出版社1989年版,第37页。 2、张穹、谭世贵:《检察制度比较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1990年版,第34页。毕业论文选题参考 一、《宪法学》 1、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特征2、违宪问题研究;3、论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宪法监督制度 4、论公民权利与自由的发展趋势5、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6、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立法7、宪政比较研究8、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之关系 二、《婚姻家庭法》 1、论离婚自由2、试论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3、无效婚姻制度探析 4、论夫妻财产制度的发展 5、对结婚禁止条件的探索 6、拟制血亲间婚姻关系探讨7、试论夫妻相互忠实义务8、论家庭暴力中的权利救济9、论重婚1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婚姻家庭观12,论"禁育不禁婚" 13、论探视权的实现14、婚外同居行为的定性与法律责任15、试论夫妻约定财产制度 三、《刑法学》 1、论无罪推定2、论间接故意与疏忽大意的过失3、论无限防卫原则4、论犯罪构成5、论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6、论紧急避险制度7、论数罪并罚8、论受贿罪 9、浅议计算机犯罪10、论洗钱罪12、论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4、论毒品犯罪15、论金融罪 四、《刑事诉讼法学》 1、论两审终审原则2、论回避制度3、论刑事辩护人 4、论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5、论取保候审6、论不起诉制度 7、论当庭判决8、论死刑复核程序9、论死刑缓期执行10、论审判监督程序五、《民法学》1、论民法的基本原则2、论诚实信用原则 3、论民事主体制度4、论物权与债权的异同 5、论物的所有权6、试论用益物权 7、论债的担保8、论引起债产生的原因9、试论代位权10、论无权代理11、论表见代理的条件和结果12、论合同的订立 13、论无效合同的种类 14、论合同的履行 ]5、论交付的种类和意义16、论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原则17、试论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18,论人身权的种类19、试论不当得利 20、论一般民事侵权的构成要件六、《民事诉讼法》 1、论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2、论民事诉讼的辩论原则3、论诉的和关4、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制度5、论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6、论我国民事诉讼管辖的种类 7、论特殊地域管辖8、论我田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制度9、试论第三人10、试论共同诉讼 11、论我国民事诉讼的证据制度 12、论举证倒置13、论起诉的条件 14、论反诉制度15、论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公示催告程序16、试论支伺令17、论上诉的条件 18、论民事案件的督促再审程序19、论民事案件:的执行"难" 20、论我国涉外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七、《知识产权法》 I、知识产权的性质与特征2、著作权许可使用之研究 3、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法律保护4、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界限之研究5、专利技术与专有技术法律保护之异同6、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研究7、驰名商标的法律问题8、企业名称权研究9、从商标纠纷看企业如何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10、论商标撤销制度¨11、专利无效宣告制度的有关法律问题研究八、《公司法》1、论我国公司法的体例与结构 2、论我国公司法的基本原则3、论我国公司的种类4、论公司设立的条件 5、论公司设立的法律责任 6、论公司资本的三原则7、论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8、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和股东出资9、论公司的发起人制度10、论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 11、论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12、试论国有独资公司制度的完善12、论有限责任公司的监督机构 14、论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券发行15、试论上市公司。 16、论公司 股票发行的条件 17、论股份有限公司境:外上市的条件18、论外国公司分支机;沟的设立程序19、论公司集团的设立 20、试论破产债权九、《外国法制史》 1、世界著名民法典体系之比较研究 2、试论英美判例法之可借鉴性 2、民法法系的历史发展与我国民法典的制定 4、罗马法与我国市场经济法律构建中的法理问题 5、论美国商法的发展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6、信托的发展与我国信托制度的建立7、论普通法与衡平法的关系 8、法国民法发展制度考 9、普通法系主要国家刑罚制度之比较10、民法法系主要国家行政法的发展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十、《合同法》 1、论我国合同法的基本原则2、论合同的分类 3、试论合同的成立条件4、试论缔约过失责任 5、论合局的效力 6、试论无效合同 7、论债的保全8、试论债权人的代位权 9、试论合同的转让10、试论合同解除的条件11、论提存12、试论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13、试论定金责任14、论违约行为的形态和责任15、试论合同的解释16、论要约和要约邀请17、试论合同的成立与生效要件 18、试论不安抗辩权.19、试论概括移转20、论合同权利和义务终止的原因十一、《国际私法》 1、论我国的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的立法原则与补充完善2、论适用外国法的理论和方法3、论冲突规范的意义与重要组成部分的探讨 4、试论香港与大陆的法律冲突问题 5、谈涉外经济贸易合同中的法律问题十二、《国际经济法概论》 1、论关税减让原则与我国关税制度改革 2、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法律问题 3、试述关贸总协定对国际贸易的法律调整 4、试述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的法律问题5、关贸总协定与中国对外贸易法的适用关系十三、(劳动法学》1、试论劳动法律关系2、试论劳动合同法律制度3、试论工资保障法律制度 4、试论外商投资企业的劳动法律问题5、试论我国劳动争议处理的程序十四、《保险法》1、试论责任保险与保证保险的异同2、我国保险立法的现状及其完善3、试论保险合同的补偿原则十五、《金融法学》 1、论贷款的法律调整2、浅议我国商业银行现状及其发展对策 3、金融违法行为的研究4、票据法的探讨5、论中央银行的宏观调控权利及其制约十六、《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制度》 1、论环境标准2、论环境影响评价制度3、论"三同时"制度 4、论排污许可制度5、论水污染防治的法律制度6、论土地资源的法律保护 7、论风景名胜地的法律保护8、论国际环境责任9、论可持续发展原则10、论国际水道的保护 11、论海洋污染防治12、论文化遗迹地保护的法律制度十七、《公证与律师制度》 1、论公证的客观真实原则 2、论遗嘱公证3、论房屋买卖合同公证4、论出国留学协议公证5、论涉外公证6、论刑事诉讼中的律师辩护7、论民事诉讼中的律师代理8、论行政诉讼中的律师代理9、论政府法律顾问的实务操作 10、论法律援助制度就几个方面论述一国际投资争端是什么二解决方案三ICSID是什么四两者比较下面再简单阐述一下编写毕业论文提纲的方法:1.先拟标题;2.写出总论点;3.考虑全篇总的安排:从几个方面,以什么顺序来论述总论点,这是论文结构的骨架;4.大的项目安排妥当之后,再逐个考虑每个项目的下位论点,直到段一级,写出段的论点句(即段旨);5.依次考虑各个段的安排,把准备使用的材料按顺序编码,以便写作时使用;6.全面检查,作必要的增删。在编写毕业论文提纲时还要注意:第一,编写毕业论文提纲有两种方法:一是标题式写法。即用简要的文字写成标题,把这部分的内容概括出来。这种写法简明扼要,一目了然,但只有作者自己明白。毕业论文提纲一般不能采用这种方法编写.二是句子式写法。即以一个能表达完整意思的句子形式把该部分内容概括出来。这种写法具体而明确,别人看了也能明了,但费时费力。毕业论文的提纲编写要交与指导教师阅读,所以,要求采用这种编写方法。第二,提纲写好后,还有一项很重要的工作不可疏忽,这就是提纲的推敲和修改,这种推敲和修改要把握如下几点。一是推敲题目是否恰当,是否合适;二是推敲提纲的结构。先围绕所要阐述的中心论点或者说明的主要议题,检查划分的部分、层次和段落是否可以充分说明问题,是否合乎道理;各层次、段落之间的联系是否紧密,过渡是否自然。然后再进行客观总体布局的检查,再对每一层次中的论述秩序进行五总结

我手里有一篇我用过的 关于我国新型社会保障制度的分析 是原创的 你需要的话找我吧 当然了 付些辛苦费你是要的哦

与经济融合发展研究论文

摘要:金融已逐步由最初中介商品交换的辅助工具发展成为经济活动中一个相对独立因素。一方面,金融通过促进储蓄和投资增长、优化资源配置、便利交换等活动,推动经济增长;另一方面,金融风险的存在以及不合理的金融发展又令经济增长受阻。因此,合理发展金融不仅能促进经济发展、更能抑制其副作用。这对发展中国家尤为重要。关键词:金融;经济发展;促进;阻滞金融是货币与信用的融合,它是商品交换与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经济的发展过程中,以货币为媒介的商品交换打破了直接的物物交换中买卖双方在时空上的限制。随后信用的发展又令货币与商品的交换在时空上的限制进一步放开,以至即使在交换双方商品所有权转移后市场仍继续存在,货币也逐渐作为一种可有偿转让的特殊商品成为市场交易对象之一。于是,从商品流通中独立出了一种特殊商品——资本,金融也开始具有真正意义。此后,金融工具逐步由单一的货币形式发展为货币、商业票据、股票债券等多种形式并存,出现了专门经营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以及从事金融活动的金融市场,金融开始由最初中介商品交换的辅助地位逐渐发展成为经济活动中一个相对独立的因素,通过其自身的货币发行、信用创造、资源配置等功能影响着社会再生产和经济发展的速度和质量。l 金融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当金融得到健康有效的发展时,它积极促进着经济发展。1.1 货币的运用降低了交易成本、便利交换斯密认为。劳动分工即专业化是提高生产力的首要因素。专业化程度越高,工人越可能发明更先进的机器或生产方法。而金融的作用在于货币的产生大大降低了物物交换中因需求和时间的双重巧合的困难而存在的用于评估商品品质、掌握商品信息的单位交易成本,便利了交换,从而实现市场范围扩大专业化程度提高。随着经济货币化程度的提高、单位交易成本和信息成本仍会下降。这一作用更为加强。1.2 金融能促进储蓄和投资的增长,从而为经济发展提供资金支持经济发展需要大量资金推进。而储蓄是提供资金的重要来源之一。特别是在经济从不发达走向发达的过程,储蓄率的高低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几乎所有国家在发展过程中都伴随着储蓄率的上升,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日本。日本在50:7O年代的高速发展时期,储蓄率曾达到40%的水平。在促进储蓄率上升的因素中,金融是最重要的一个。金融的特点在于资金融通,而利息率使当前消费转化为未来消费、实物储蓄转化为货币储蓄揩蓄增值并转化为投资成为可能,这就决定了它有条件吸收社会中的闲散资金转化为储蓄,从而为生产提供资金采源。此外,金融的特点又使它成为动员储蓄和投资的最佳途径:一方面,把分散的储蓄者用于投资或存储的资金集中起来需要大量信息和投资渠道,发挥规模经济的优势,而流动性金融市场能增强金融工具的多样性和流动性、满足持有多样化证券组合的需要;另一方面,动员储蓄牵涉大量筹资企业与拥有剩余资金的诸多投资者,金融中介能以最低的交易成本和信息成本最大量地动员储蓄,有效避免信息不对称的弊端。1.3 金融发展实现了资金的合理流动,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本效率首先,金融能降低长期投资的流动性风险。高收益的投资项目需要长期的资金占用,为此储蓄者必须承担因资金长期被占用而产生的资金流动性风险,以致不愿长期投资。而资本市场交易、各种金融工具的创新金融中介的往来存款业务以及针对外部冲击对流动性投资和非流动性投资进行的动态均衡组合部位金融具有降低和分散流动性风险的能力,向力图回避流动性风险的储蓄者提供最大眼度的保险。这使更多资金会流向周期较长的项目。正是基于这一作用,18世纪英国工业革命才能拥有充足的资本支持它最终完成。其次。金融的存在能大大节约信息成本。金融中介具有较个体储蓄投资者更强的获取和处理众多企业、管理者和经济环境方面信息的能力和专业评估技术。这使它为其成员提供投资信息服务的成本比个体储蓄投资者通过个人努力获取信息的成本要低得多。再者,金融体系能降低监督成本,改进对资金使用者销监督。资金所有者在投资时需要核实项目质量和项目回报,这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提高投资成本。同时资金使用者夸大投资收益、掩盖经营问题的内在倾向又会使这种监督成本加大。为此。金融能借助其专业技能和中介地位来代理资金所有者对资金使用者的监督。提高监督的有效性。此外,金融业为社会提供大量就业机会、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并促进经济全球一体化的发展。这些都不同程度地为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2 金融对经济发展的阻滞作用金融在经济运行中所处的重要地垃不仅体现在其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金融危机的爆发对整个经济体系正常运转的冲击也显示出它对经济的负面效应。1997年爆发的亚洲金融危机更使人们认识到金融的稳健发展对于全球经济与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性。2.1 金融活动中的不确定性令金融风险客观存在在经济生活中,只要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就存在。金融业是高负债经营的产业,自有资金所占比重小,资金来源主要依靠将其对零散储户的流动性负债转化为对借款人的非流动性债权来实现。但这有两个前提条件:一是储蓄者对金融机构有信心;二是金融机构对借款人的筛选和监督高效FB确。由于不能确定这两个条件能否满足,金融风险就客观存在:一方面,由于市场信息不对称性和市场经济主体对客观认识的有限性,即使银行经营稳健,储户能认识到全体不挤兑更利于集体利益,但在面临“囚徒困境”时仍可能为降低预期风险而参与挤兑;另一方面,由于市场经济主体存在机会主义倾向,金融机构管理者趋于采用高风险、高收益的投机策略,以致金融资产质量下降。同时贷款者也可能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欺、违背合约以及钻制度的空子来不合理占用资金。致使金融机构对借款人的监督有限。2.2 金融对经济运行的广泛渗透性、扩散性使金融风险具有很强的传染性首先,金融机构作为储蓄和投资的信用中介组织,它的经营失策必将连锁造成众多储蓄者和投资者蒙受损失。其次,银行创造存款货币扩张信用的功能也令金融风险具有数倍扩散的效应。再者,银行同业支付清算系统把所有银行联在一起,任一银行的支付困难都可能酿成全系统的流动性风险。最后,信息不对称会使某一金融机构的困难被误认为全金融业的危机,从而引发恐慌。金融的这些特殊性令其风险相对其它行业而言具有快速、面广的特点。使局部性金融困难能快速演变成全局性金融动荡甚至经济危机。2.3 金融资产的高度流动性金融风险的隐蔽性以及金融危机的突发性令金融风险易于剧变成金融危机并严重危害经济全球经济金融一体化、国际金融市场的迅猛发展以及科技进步令各地区金融资源融合和互动的规模加大、速度加快,一国或一地区的金融风险能很快传染到别国或别的地区。与此同时,信用存在的有借有还、借新还旧、贷款还息等特点以及银行垄断或政府干预等外在因素又很容易将其掩盖,使其得不到及时解决并日益严重。待到这种金融风险渐进累积到一定程度才爆发时,就已演变成金融危机,并加剧对经济和社会的坏。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来势之猛,使马来西亚的人均国民财富水平倒退10年,使泰国的国民财富损失近一半。这场危机还使1998年全球经济增长率降低1个百分点,意味着比前一年下降1/3.而危机的成因就在于长期累积的金融风险的最终爆发。因此,金融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是双重的。它既能极大支持经济发展,又使客观存在的金融风险演变成金融危机破坏经济发展的可能性和严重性加大。合理地发展金融能促进经济发展,更利于化解金融风险,预防和抑制其对经济发展的阻滞作用。特别是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要赶超发达国家,充分正确地用好“金融”这一杠杆、稳健发展金融尤为重要。

环境经济是近十几年兴起的一门边缘学科,它从经济学的角度出发,探求问题解决的合理途径以及环境保护和改善与经济发展相协调的最佳方法。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环境与经济研究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谈经济发展与环境问题协调研究进展

【摘要】在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进步中,环境问题也越发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对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研究也成为理论界研究的热点问题。 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涉及多方面的关系,需要对相关的地理学、经济学、生态学等进行综合的分析研究,对与经济发展和环境协调相关的市场因素、政策导向、技术水平等进行结构式的分析。当前我国经济与环境之间的矛盾十分明显,如何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保护好环境,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需要不断的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设性的指导意见,促进和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关键词】经济与环境;协调研究

0 引言

在工业化的发展进程中,环境问题在经济的快速发展下日益突出,我国现代工业社会发展起步晚,环境问题也是在近年来逐渐受到社会的共同关注,环境的污染、破坏以及如何进行保护的问题成为研究的关键问题,同时环境问题也影响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因此如何解决经济与环境之间的矛盾,实现协调发展是摆在我们眼前的首要问题,笔者以下从研究的进展来分析经济与环境的协调问题。

1 经济与环境的关系分析

经济与环境的关系问题研究是我国现代社会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课题之一,同时也是世界各国在发展中都要面对的问题,当前我国环境问题较为严重,主要是由于过去我国在经济与环境的关系上存在着认识上的不清,关于经济与环境的关系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

1.1经济发展引起的环境污染需要及时的解决

在经济快速大规模发展的背后,我国的环境问题也越加复杂,包括大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在内的环境污染与破坏问题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严重的影响。首先,在水污染的影响下,地表水、地下水、湖泊水等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人们的饮用水安全受到了巨大的威胁;同时,人们的生活废水和工业生产的污水排放也加剧了水体的污染。其次,关于大气污染,众所周知,近年来PM2.5逐渐成为整个社会的热门词汇,大气污染已经对人们的身体健康产生了直接的危害,大气污染的原因主要是日益扩大的工业生产导致的污染物排放,大气污染导致的酸雨现象也是严重的污染,同时酸雨也有着极其严重的损害。再次,关于固体废弃物的污染,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固体废弃物的污染在十年内增长了近12%,虽然在处理固体废弃物的技术和效果上也相比过去有了显著的进步,但是在废物的回收利用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只有有效的结合先进的废弃物处理技术和有效的回收利用技术,才能使固体废弃物的处理更加全面有效。

1.2环境问题对社会存在着严重的不良影响,制约着经济的发展

在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体制建立过程中,期初环境问题没太引起重视,因此在环境的监管和治理问题上也没有完善的管理制度,随着工业化的进程我国经济取得了腾飞式的发展,其中必然产生了各种各样的环境问题,环境污染事故时有发生,环境问题产生的危害也逐渐显现,成为了制约我国社会和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因素,这也必然引起了国家和社会的高度重视。在此背景下,对环境问题的重视、保护、管理和监测也逐步加强。近几年,环境事故的发生虽有所下降,造成的损失也有所降低,但是解决环境问题是一项长期的过程,尤其是从保护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更要长期坚持,为经济发展创设良好的环境。

1.3我国重视经济发展,对环境保护的力度不够

我国在社会的发展战略上一直强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环境的保护力度上一直无法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这一点与发达国家也存在较大的差距。我国在环境保护上的力度不够主要体现在环境保护的标准过低,制定环境保护政策的依据与经济发展速度不相适应,在这样较低的标准下,必然会产生对环境的污染与破坏。根据调查研究发现,我国环境保护的国家标准中,与国外很多国家的环境保护标准相比都存在较大的差距,标准设置过低,使环境污染具有合法依据,很多的工业生产企业不但依据标准排放污染物,有时甚至违法排放污染物。此外,在世界环境污染地区的严重排名上,中国以最多的污染城市比例位居前列。

2 经济与环境协调研究涉及多领域多学科理论

经济与环境协调研究是一个系统性的复杂工程,涉及多领域、多学科的知识,需要综合各种关系进行分析才能得出协调发展的有价值的结论。

2.1地理学为经济与环境研究提供布局与调控依据

地理学的理论本质上是人与地理环境之间的关系的研究,地理学中人与地理环境之间存在典型的地域性特征,只有在地域性特征基础上处理好人与地理环境之间的关系才能实现协调发展。这一理论同样适用于经济与环境之间的关系,在经济发展中要注意处理好与地理环境之间的关系,对经济与环境及所涉及的各要素进行科学的调控,使经济发展与环境承载力相适应。对此,很多的研究人员、学者都提出了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相关理论、系统构造方案以及评价体系等。

2.2经济学为经济与环境研究提供目的性指导

依照经济学的观点,经济与环境之间是独立存在并发展的,认为环境是经济发展的外部因素,也认为环境的问题的解决需要靠市场和政府进行解决;环境理论中认为环境问题是无法完全消除的,但是与经济发展之间存在一个协调性的关系。最新的研究中对过去经济价值核算理论有了重大的突破,过去没有将资源消耗、环境污染与破坏等考虑到生产成本中,新的理论认为经济与环境的一体化才能真正核算出国民经济的成本,这也是绿色GDP概念提出的原理之一。

2.3生态学原理为经济发展中环境污染问题的解决提供理论依据

生态学中包含着一种经济生态学理论,该理论认为经济是生态系统的一部分与环境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经济的发展应当与生态环境协调,环境不只是经济的外部性因素,环境问题本身就是一种经济结构。近年来生态学研究中出现了稳定经济的理论,该理论提出经济发展中要实现投入与输出相适应,才能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友好发展。 3 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相关因素分析

3.1市场导向对经济与环境的影响

从经济发展与环境污染的产生来看,环境的污染与破坏实际上是一种经济行为,导致环境问题恶化的原因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市场导向的失误,在市场中价格没有反映出包括环境成本在内的价值,使得对环境的使用出现了过度性,市场导向中对环境和资源的分配及使用出现错误引导,使得环境问题日益加剧。

3.2政策干预对经济与环境的影响

在市场导向出现错误引导时,政府的政策干预就成为了必要,因此对环境政策的研究也是近年来经济与环境协调研究的重要内容,政策的干预不只是为了纠正市场导向的偏差,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也是政策的考量要素,因此政府政策的引导往往是越来越强化经济发展的目标,对环境问题的重视发挥的作用还不够。因此,在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中单纯的依靠政策干预还是无法实现协调发展目标的,要综合科学有效的市场引导、有力度的市场支持、还要注重新技术的应用。

3.3新技术对经济与环境的影响

在经济与环境协调研究中普遍认为新技术的应用将成为解决经济与环境之间矛盾的主要手段,很多研究人员都提出在环境基础设施上加大投入力度,对解决环境问题是非常有效的措施,同时也会为经济的发展提供保障和促进作用。因为科学合理的环境布局对于引导市场、优化经济结构以及解决就业等都是由积极意义的。解决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依靠技术是十分乐观的,这一应用进程也在逐步实施和加快,未来还要加大对技术的研究和投入,为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支持。

4 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展望

对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是世界性的问题,国内外对该问题的研究一直十分重视,对经济与环境协调的研究也在不断进步,但是研究工作也面临着诸多方面的不足,包括对经济与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分析还不够深入透彻,缺乏本质性的认识;经济与环境统一性的系统包含的要素十分广泛和复杂,但从几个学科领域进行研究还不足以支撑体系的建设;经济与环境协调研究还存在地域上的差别,运用统一的理论和框架进行规范指导是存在很多不适应的;此外还有其他的不足,再次不做一一赘述。

针对经济与环境协调研究存在的不足,笔者认为应当根据区域经济发展与环境协调涉及的多领域、多学科进行更加系统科学的综合分析,研究工作要多角度分层次的进行,包括经济与环境的关系、相互影响的过程、发展趋势等等。同时研究工作还要在现有的理论系统基础上不断的扩大和完善,并在实际中加以运用,同时针对关键因素和重要地区进行具体深入的剖析,形成有针对性的发展建议,树立典型。现代研究工作还要不断的利用新技术、新方法,为理论研究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和提供辅助。

【参考文献】

[1]王瑞华,李淑英.《论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J].经济管理.2010(05).

[2]李国柱.中国经济增长与环境协调发展的计量分析[D].沈阳:辽宁大学,2011.

[3]剧宇宏.绿色产业的发展与环境法修改[A];环境法治与建设和谐社会――2007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论文集(第二册)[C];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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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融合与发展研究论文

互联网接入技术论文篇二 移动互联网接入 网络技术 摘 要:移动互联网是当前信息技术领域的热门话题之一,而接入网络则是移动互联网的重要基础设施。对目前的接入网络技术:卫星通信网络、无线城域网、无线局域网、无线个域网、蜂窝网络的特点及应用进行了分析,提出了接入网络技术未来的发展趋势是各种网络的融合演进, 报告 了异构 无线网络 融合的特点及应用。 关键词:移动互联网 接入网络技术 中图分类号:TN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 编号:1672-3791(2013)03(b)-0009-02 移动通信技术和互联网技术是信息技术领域中重要的组成部分,这两项技术的发展直接影响着人们的生活和工作方式。移动互联网是一个新型的融合型网络,是移动通信技术和互联网技术充分融合的产物。在移动互联网环境下,人们可以通过智能手机、PDA、车载终端等设备通过移动网访问互联网,随时随地的享受互联网提供的服务。 2011年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在《移动互联网白皮书》中指出:“移动互联网是以移动网络作为接入网络的互联网及服务,包括三个要素:移动终端、移动网络和应用服务[1]。”简而言之,移动终端是移动互联网的前提,接入网络是移动互联网的基础,而应用服务则成为移动互联网的核心。本文详细描述了接入网络技术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1 接入网络技术现状 现有的无线接入网络主要有五类:卫星通信网络、无线城域网(WMAN)、无线局域网(WLAN)、无线个域网(WPAN)、蜂窝网络(2G网络、3G网络等)[2]。它们在带宽、覆盖、移动性支持能力和部署成本等方面各有利弊。 1.1 卫星通信网络 1.1.1 概述 简单来讲,卫星通信就是把卫星作为中继站,在地球上(包括地面和低层大气中)的通信站点间进行通信。卫星和地球站就是卫星通信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卫星通信新技术主要包括VSAT系统,即甚小口径终端;中低轨道的移动卫星通信系统等。 1.1.2 特点及应用 卫星通信具有通信区域大、距离远、频段宽、容量大的特点,即只要是在卫星发射电波覆盖范围内的任意两点间,都可以互相通信。其次,卫星通信的可靠性高、质量好、噪声小、可移动性强,即不容易受自然灾害的影响;但是,卫星通信存在传输时延大、回声大、费用高的问题[3]。 目前,卫星通信主要用于电视广播、远距离的越洋电话、军事通信、应急通信等。卫星通信作为一种特殊的通信技术,其基本定位必然是地面系统的有效支持、补充与延伸[4],对于农村及偏远地区的通信发挥重要的作用,使实现全球通信海陆空一体化的无缝覆盖成为可能。卫星通信的广播与多播等技术优势,结合现代Internet技术,在地面互联网络拥塞的状态下,可充分发挥以IP为基础的多媒体远距离传送与高速连接,将宽带高速数据业务进行有效地传送。伴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卫星通信与3G、4G技术的相互融合将成为卫星通信发展的必然趋势。 1.2 无线城域网(WMAN) 1.2.1 概述 无线城域网主要用于解决整个城市区域的接入问题,以微波等无线传输为介质,以无线方式为主要接入手段,提供同城数据高速传输,以及 其它 如图像、视频等多媒体通信业务和Internet接入服务[5]。而WiMax是受到较多关注的无线城域网通信技术。WiMax(World Interoperability for Microwave Access)即全球微波互联接入,是一项基于IEEE 802.16标准的无线接入技术[6],它采用有线方式为企业、家庭提供“最后一英里”的无线接入。覆盖范围大于无线局域网,可以覆盖几千米到几十千米的范围。 1.2.2 特点及应用 WiMax具有传输距离远、覆盖面积大、接入速度快等特点。WiMax所能实现的50 km的无线信号传输距离是无线局域网所不能比拟的,网络覆盖面积是3G发射塔的10倍[7],最高接入速度70M是3G所能提供的宽带速度的30倍。此外,WiMax具有高效、灵活、经济的组网方式,以及较为完备的Qos机制。支持移动和固定宽带无线接入的特点,使它集成了无线接入技术的移动性与灵活性以及DSL等传统宽带接入技术的高带宽特性,为用户提供了优良的最后一公里网络接入服务及广泛的多媒体通信服务。但是,WiMax技术目前无法支持用户在移动过程中无缝切换。性能与3G的主流标准相比,仍存在差距。 基于WiMax特点,它可以被用于远程医疗卫生、远程 教育 、物流、金融、交通等行业,提供一定条件下的高速数据通信服务。从业务应用来看,WiMax在逐步实现宽带业务的移动化,而3G实现的是移动业务的宽带化。越来越多的多媒体通信服务大量消耗现有的3G网络资源,使网络的建设投资远远超过了收入的增加。WiMAX可以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基础上,有效降低运营成本。WiMax不可能完全取代3G,但是WiMax在以IP为主的高速数据应用方面的优势使它成为了3G网络的补充手段,两种网络的融合程度会越来越高。 1.3 无线局域网(WLAN) 1.3.1 概述 无线局域网(Wireless Local Area Networks,WLAN)是工作于2.5 GHz或5 GHz频段,以无线、或无线与有线相结合的方式构成的局域网。它利用射频技术及简单的存取架构取代传统电缆线,以提供传统有线局域网的功能,是非常便利的数据传输系统。简而言之,无线局域网仍然是以有线局域网为基础的,它只是在有线局域网的基础上通过无线HUB、无线访问节点(AP)、无线网桥、无线网卡等设备构建了无线通信网络[8],是有线局域网的扩展和替换。 1.3.2 特点及应用 无线局域网具有布网便捷,网络规划调整可操作性强,网络易于扩展的特点。只需要一个或多个接入点设备,就可以搭建覆盖整个区域的网络,搭建网络所需的基础设施也不需要隐藏在地下或墙里,便于网络优化配置、改造和维护。只要在无线信号能够覆盖的范围内,用户都可以在任意位置接入网络,并随时改变位置,具有较强的灵活性和移动性。由于无线局域网多采用无线电波作为传输介质以及其工作在S频段的特点,使其具备良好的抗干扰性和保密性,不会对人体造成辐射伤害。但是任何障碍物都会成为电磁传播的阻碍,任何外部其他电信号都会成为局域网的干扰源。所以,无线局域网在性能、速率、安全性方面还有一定的不足之处。 无线局域网的最大传输速率为54 Mbit/s[9],较适合应用于有限空间、小规模网络等,如机场贵宾厅、股票大厅。其次,对于难以进行有线网络布线的环境、需要暂时使用网络的环境、实时通信要求很高的特殊场合,如人迹罕至的边关、港口等都有较好的应用。无线局域网并不能作为一个完备的全网解决方案,但是随着无线局域网技术的成熟应用,它可以与广域网结合为用户提供移动互联网应用,成为3G网络有益的补充。 1.4 无线个域网(WPAN) 1.4.1 概述 无线个域网(Wireless Personal Area Network,WPAN)是面向特定群体活动半径小、业务种类丰富、无缝连接的新兴无线通信技术,相对于无线广域网、无线城域网、无线局域网,它的覆盖范围更小,进而有效全面解决“最后几米电缆”的问题。目前,蓝牙(Bluetooth)是WPAN应用的主流技术,其它的还有家庭射频(HomeRF)、红外技术(IrDA)、射频识别(RFID)、超带宽(UWB)等。 1.4.2 特点及应用 无线个域网具有低功耗、低成本、体积小等特点。设备与组网都简单方便、易于操作,且支持点对点、点对多点的应用。WPAN所覆盖的范围一般在10 m半径以内,是短距离、个人专用的无线网络。具有代表性的Bluetooth技术,在全球范围内的可操作性都很强,因为其使用了2.4 GHz频段在全球都是可以自由使用的有效频段。通过鉴权、加密等 措施 确保设备识别码在全球的唯一性和设备的安全性。但是WPAN的技术标准多样,都需要不断的完善和创新。 WPAN主要应用于个人、家庭和办公设备的无线通信,它可以在小范围内将各种移动通信设备、固定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终端设备、各种数字数据系统(例如数字照相机、数字摄像机等)甚至各种家用电器,使用一种廉价的无线 方法 建立它们之间的信息传输[10]。WPAN可以使用户随时随地的进行设备间的无缝通讯,可以通过移动网络、局域网、城域网方便快捷的接入到互联网Internet。未来,WPAN和WLAN一起为用户提供完备的短距离无线通信环境。 1.5 蜂窝网络 1.5.1 概述 蜂窝网络是把移动电话的服务区分为一个个正六边形的小区,每个小区设置一个基站,这样的结构酷似一个个“蜂窝”。 蜂窝技术是移动通信的基础,所以把这种移动通信方式称为蜂窝移动通信。蜂窝移动通信系统由移动站、基站子系统、网络子系统组成,采用蜂窝网络作为无线组网方式,通过无线信道将移动终端和网络设备进行连接,使用户在移动中进行语音、数据通信业务。 1.5.2 特点及应用 宏蜂窝、微蜂窝是蜂窝移动通信系统应用较多的蜂窝技术,宏蜂窝覆盖半径大,多在1~25 km,但是存在盲区,小区半径缩小时会产生干扰。微蜂窝相对于宏蜂窝覆盖范围小,一般覆盖半径为30~300 m,传输功率低、安装方便灵活,主要用于提高覆盖率和容量,作为宏蜂窝的补充和延伸,为用户提供更好的网络覆盖。它的主要特征是终端的可移动性,并具有成熟的切换和漫游方案,频率复用技术、多址技术、移动性管理技术促进了移动通信业务的发展。伴随着网络的发展,蜂窝网络从第一代蜂窝移动通信系统发展到现在的第三代蜂窝移动通信系统(3rd Generation,3G),成为实现网络融合和业务融合的统一平台,也是公认的下一代网络的核心网架构。3G网络把语音通信和多媒体通信巧妙结合,能支持更多的用户,提供更高的数据传输速率。如HSPA的速率已经达到7.2 Mbit/s。但高成本、低带宽的问题越发凸显。 蜂窝系统或许是当今社会最重要的通信媒体。目前,3G网络可以为用户提供丰富的应用服务,除电信业务、承载业务在内的基本业务外,还可以提供如呼叫前转、呼叫等待、多方通话等补充业务。支持的增值服务应用包括网页浏览、图像、音乐、移动游戏、移动冲浪、视频会议、视频点播、各类信息服务等。 2 接入网络技术发展趋势 目前的接入网络技术能为用户提供丰富的通信接入手段以及无处不在的接入网络服务,但是各有利弊。例如,蜂窝网络覆盖的范围大,移动性管理技术成熟,但带宽低、建设成本高;相反,WLAN高带宽、低成本,但其覆盖范围有限。为解决此问题,需要充分利用不同网络技术的互补性,网络的融合将成为促进移动互联网未来发展的关键要素,接入网络正在经历一个动态的转型过程,异构无线网络融合应运而生。 2.1 定义 异构网络是一种网络的类型,是不同的计算机、手持终端等网络设备及相关系统组成,运行在不同的协议上,支持不同的功能和应用。异构无线网络融合是将现有的多种无线接入技术有机的进行结合,符合下一代无线通信网络(4G网络)中多系统融合演进的设计思路和发展方向。 2.2 特点及应用 异构无线网络融合技术具有成本低、风险低的优点,它是现有接入技术的融合,可以充分利用现有网络资源,降低建设运营成本。其次可以增加网络的覆盖范围,利用不同接入技术的特点使网络进行有效地延伸。对于用户来说,可以享受更加全面、丰富、便捷的移动互联网服务,是下一代网络发展的必然趋势。 近年来,业界和学术界不断的在进行异构无线网络融合的应用研究,BARWAN计划提出并实现了多模移动终端在无线局域网和无线广域网之间的垂直切换方案。ETSI和3GPP对3G网络与WLAN之间的互连互通进行了深入的应用研究[2]。MOBYDICK对IPv6网络中WLAN和移动网络的融合应用进行了探讨。国内各运营商为缓解大量数据业务对3G网络的冲击,也开始进行网络的改造,主要是把3G+WLAN方式应用到网络中,例如将WLAN作为3G网络的一个无线接入网,通过网关连接到3G核心网[2],共享核心网络提供的计费认证功能及信令协议,实现WLAN和3G网络的互联互通,以促进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但是,异构无线网络融合还存在很多需要解决的问题,比如各种接入网络的互联互通问题、无缝切换等移动性管理问题,网络中各个功能实体的位置及网络架构也直接决定了网络的融合程度及实际应用效果。 3 结语 移动互联网可以提供除传统互联网迷你主页之外的几乎所有业务,在韩国、日本等应用较好的国家,移动互联网的ARPU值可以达到10美元[11]。截至2012年6月底,中国手机网民规模达到3.88亿,相比台式电脑上网的3.80亿,手机首次超越台式电脑成为第一大上网终端。手机视频用户规模激增,已经超过一亿人。手机微博用户涨幅明显,使用率提升5.3个百分点至43.8%[12]。种种数据表明,“无处不在的网络、无所不能的业务”已深入人心。 伴随着用户规模的快速增长,移动互联网产业将飞跃式的发展,必将推进接入网络技术的融合演进,各种无线网络接入形式和应用成为研究和开发的 热点 。相信未来各种独立的无线网络将与整个有线Internet相互联,为用户提供覆盖范围更广,应用更丰富,服务更完善的下一代移动互联网服务。 参考文献 [1]移动互联网白皮书[R].北京: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2011. [2]罗军舟,吴文甲,杨明.移动互联网:终端、网络与服务[J].计算机学报,2011(11):30-51. [3]张更新.VSAT卫星通信[J].电信科学,1996(7):54-61. [4]陈如明.卫星通信存在的问题、进展与发展前景[J].世界电信,2001(11):3-7. [5]王骊波.宽带无线城域网的设计[J].西安邮电学院学报,2000(9):26-29. [6]曾春亮,张宁,王旭莹.WiMAX/802.16原理与应用[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7. [7]孙哲.无线城域网通信技术IEEE802.16协议架构及技术特点[J].计算机光盘软件与应用,2011(22):9-10. [8]陈锦山.无线局域网的现状及前景展望[J].电子商务,2007(5):53-55. [9]李妍.无线局域网技术探讨[J].电大理工,2011(6):36-37. [10]蔡骏.无线个域网(WPAN)协议概述[J].广东通信技术,2002(12):21-23. [11]杨庆广.3G催熟移动互联网 商业模式 需创新[J].中国电子报,2007(10):5-7. [12]第30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R].北京: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12(7). 看了“互联网接入技术论文”的人还看: 1. 光纤接入技术论文 2. 浅谈网络技术的论文3篇 3. 浅议互联网的相关形势与政策论文 4. 关于网络信息论文 5. 关于网络技术方面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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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球信息化的时代里,计算机 网络技术 不可或缺的成为其发展的主力军,为人类生活水平的提高、科技的发展以及社会信息化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计算机网络技术 毕业 论文 范文 ,供大家参考。

《 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应用及发展思路 》

【摘要】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计算机网络技术得到广泛应用,为了让计算机网络技术更好服务于人类,需要对计算机网络技术进行深入的研究,同时对其发展进行科学预测。为此,本文通过分析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应用,同时阐述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展,为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提供参考依据。

【关键词】网络技术;计算机;应用与发展

在信息化时代,计算机网络得到大范围的普及与推广性使用,进一步推动社会的发展。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计算机的应用朝着纵深方向发展,而计算机网络作为计算机行业的一部分,其网络接口被集成到计算机主板上,同时 操作系统 也融合了网络功能。为了让计算机网络技术更好服务于人类,需要深入研究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应用,同时对其发展进行科学预测,为应用奠定基础。

1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应用

1.1局域网

局域网简称LAN网络,这种网络存在一定的特殊性,其特点主要表现为投资少、效率高,并且见效速度快。当前,这种网络在国内外得到广泛的应用。在局域网中,应用最为广泛的产品分别为:以太网(Ethernet)、令牌环网(Token-Ring)、光纤分布式数据接口关(FDDI)。

1.1.1以太网(Ethernet)

在局域网中,以太网是一种低层的网络协议,通常在OSI模型的物理层和数据链路层进行操作。随着局域网的不断发展,以太网(Ethernet)依然处于核心位置,主要包含双绞线的10BASE-T组网结构、细同轴电缆的10BASE2组网结构、粗同轴电缆的10BASE5组网结构三种主要的以太网结构。对于双绞线的10BASE-T组网结构来说,其优势为布局灵活,可靠性高,扩展、管理等非常方便,这种结构在九十年得到广泛应用。但是,随着消费者需求层次的不断提高,已经出现传输速率为100Mps的100BASE-TFASTEthernet组网结构。

1.1.2令牌环网(Token-Ring)

令牌环网(Token-Ring)在适应性、实时性方面表现优越,其特征主要表现为令牌传输媒体访问控制方式、优先访问权控制机制,以及能够为网络用户提供更高层次的网络系统。令牌环网(Token-Ring)在20世纪90年代应用较为广泛。

1.1.3光纤分布式数据接口(FDDI)

光纤分布式数据接口(FDDI)也称城域网,通常情况下,这种网络借助光纤分布式数据接口、网卡连接个人计算机,其基本结构属于双环网络环境,在工作过程中,通过分组交换、令牌方式共享光纤带宽,其传输速率为100Mps,传输距离为100km,这种网络出现在20世纪80年代,到了90年代初进入应用高发期。

1.2国际互联网(Internet)

国际互联网(Internet)作为一种国际计算机网络,在世界范围内应用最为广泛。借助国际互联网(Internet),用户可以实现远程登记、传输文件,以及电子邮件交流等功能,同时为人们提供了多种信息查询工具,丰富了网络用户访问信息的 渠道 ,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用户的访问速度。从应用群体来看,在全球范围内,人们对Internet的优越性给予了高度的认可。

1.3ATM网络

ATM网络作为一种信息格式,也被称为异步传输模式,这种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局域网与广域网之间的连接。通常情况下,这种网络借助专门的转换器和ATM网卡对高速网络中的数据进行交换、传递处理,以及对数据进行传输(远程、近程)。从当前的计算机网络技术发展来看,ATM网络已经趋于成熟,其应用范围在全球不断扩大。

1.4 无线网络

与有线网络相比,无线网络技术的优势更加突出。对于无线网络来说,其类型主要包括无线局域网、个人通信无线网络、家用无线网络三类。从应用范围来说,无线网络技术有着非常广阔的发展前景,例如,在无线通信技术中,射频技术虽然受到国家特定频率的限制,但是可以贯穿地板、墙壁等固体建筑物。而对于红外技术来说,虽然不受国家频率的制约,并且传输速度快,抗干扰性强,同时生产成本低,但是由于不能贯穿地板、墙壁等建筑物,在这种情况下,进一步制约了其应用范围。但是,对于无线网络来说,由于兼具射频技术、红外技术的优势,所以在军事、医疗等行业得到广泛应用。

2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展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计算机网络技术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并且出现新的形式,主要表现为:

2.1微型化

随着计算机功能的不断完善,以及运算速度的不断提升,大规模、超大规模集成电路成为一种趋势。从微处理器芯片的更新速度、价格来说,计算机芯片的集成度周期一般为18个月,在这一周期内其价格降低一半。但是,随着计算机芯片集成度的提高,计算机的功能将会越来越强大,在这种情况下,将会进一步推进计算机微型化的进程和普及率。

2.2网络化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计算机网络是计算机技术与通信技术相结合的产物。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计算机网络在政产学研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并且有关计算机网络的概念逐渐被越来越多的人所了解。对于不同地域、功能独立的计算机来说,通过计算机网络实现了互联,同时在软件的支持下,进一步实现了资源共享、信息交换和协同工作等功能。当前,凭借计算机网络的发展水平,可以对一个国家的现代化程度进行衡量,可见计算机网络在社会经济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2.3无线传感器

在当代网络技术中,无线传感器是一项重要的科研成果。在设计无线传感器的过程中,一般按照模块化、低消耗的模式进行设计。对于整个传感器来说,其电流消耗是非常低。无线传感器的工作原理是借助压电原理收集结构产生的微弱振动能量,同时将其转化为电能,为传感器工作提供电能。在设计无线传感器时,为了有效降低能耗,一般选择低能耗的产品,并且传感器在不采集数据信息的情况下,会自动关闭电源,此时整个装置处于睡眠状态。

2.4智能化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智能化成为计算机网络技术发展的主流。通过智能化在一定程度上让计算机对人类的学习、感知、理解等能力进行模拟,通过技术的手段,让计算机具备理解语言、声音的能力,同时具备听、说、思考的能力,从根本上实现人机对话。另外,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计算机网络技术呈现出一些新的趋势,例如:

2.4.1IP协议发展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一方面丰富了IP协议的业务内容,另一方面增加其复杂程度,在这种情况下,需要高度关注IP协议的安全性、资源性,同时需要采取相应的 措施 进行改进和完善,为IP协议发展奠定基础。

2.4.2出现分布式网络管理

在计算机网络技术中,借助分布式网络管理一方面有利于交换信息资源,实现资源的共享,另一方面可以推动网络技术的发展,进而在一定程度上提高计算机网络的管理水平。

2.4.3发展三网合一技术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计算机、电信、有线电视网络出现相互融合的趋势,三者通过相互融合,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三者不断改进,从根本上实现三网融合的高效性。

3结论

综上所述,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计算机网络作为通信技术与计算机技术相互结合的产物,这种产物对全球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在信息化时代,计算机网络技术已经有了质的发展,不仅实现了社会的信息化,更重要的是借助计算机网络技术可以存储数据信息,同时可以共享资源,进一步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季泽洋.计算机网络技术在企业信息化过程中的应用研究[J].中国商贸,2014(01).

[2]范伟.浅论新时期计算机软件开发技术的应用及发展趋势[J].计算机光盘软件与应用,2014(13).

[3]付鹏.浅析计算机网络技术在消防信息化工作中的应用及存在问题和对策[J].电脑知识与技术,2011(27).

[4]祝莉妮.计算机网络技术及在实践中的具体应用[J].数字技术与应用,2014(06).

《 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展与应用 》

计算机网络技术诞生于计算机技术与通信技术的出现与融合之时,是这个信息化时代的重要标志之一。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的计算机网络技术也取得了非常令人称赞的发展成就。其在社会各个领域的应用不仅激发了国民经济的增长,同时也深层次的改变了我们的社会生活,从很大程度上讲计算机网络技术标志着一个国家和一个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也是经济发展的主要助推器之一,因此在信息化时代之中着力的发展计算机网络技术有着极为深远的意义。

1计算机网路技术的发展历程分析

就全球范围而言,计算机网络技术最早诞生于20世纪的50年代的美国军事领域,由于立体式作战的需要,美国国防系统尝试着将地面防空系统中远程雷达和测量控制设备,通过一定的方式实现有效的连接,而这种连接方式最终选择了通信线路,这个实践的成功标志着网络技术正式进入到了人们的视野之中,通过通信线路的连接,雷达系统和测量设备控制系统有机的连接起来,地对空的防御效率得到了大大的提升,自此以后计算机网络技术正式登上了历史的舞台。在其后的几年发展之中,计算机网络技术由军事领域开始向社会民用领域发展。60年代之初,在美国航空公司的订票系统中实现了当时美国全境的超过两千台的计算机与票务系统中的一台中央计算机的网络连接,这极大的提升了航空系统的票务管理效率。进入到70年代以后,随着微型计算机的出现以及微处理技术的诞生和运用,美国社会开始出现了对于计算机短距离通信的要求,现在广为人们熟知的局域网(LAN)正是诞生于这个背景之下。在此之后美国的IBM公司和DEC公司分别推出了SNA系统网络结构(SystemNetworkArchitecture)和DNA数字网络体系结构(DigitalNetworkArchitecture),自此计算机网络技术正式进入到了系统结构标准化时代。在此后的发展之中,计算机网络技术一直被认为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生力军,对于计算机网络技术的研究和开发也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自20世纪90年代中计算机网络技术进入到我国之后,我国的国民经济发展进入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速发展阶段,各行各业的发展都突破了传统模式下的瓶颈阶段,为21世纪首个十年的辉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计算机网络技术概述

计算机网络技术可以根据其网络拓扑结构以及连接范围分成若干种不同的类型,所谓按照拓扑结构分,指的是根据网络之中各个节点之间连接方式和 方法 的不同,计算机网络可分为树形、总线型、环形、星形以及复合型等五种基本类型,而按照连接范围分大致可以分为广域网也可以叫做远程网即WAN(WideAreaNetwork)、城域网即MAN(MetroplitanAreaNetwork)和局域网即LAN(LocalAreaNetwork)三种范围形式。而在网络操作系统方面经过半个世纪以来的发展,目前计算机操作系统主要有以下三种。

1)UNIX操作系统。UNIX网络操作系统可用于超大型计算机、超小型计算机一级RISC计算机,其特点是具有多用户多任务性、可移植性以及相互操作性。

2)NOVELL系统。NOVELL系统是目前局域网市场中占据主导地位的操作系统,其是在汲取了UNIX操作系统多任务以及多用户特点的基础之上发展而来,是一种开放的网络体系结构,也是一种连通性很强的系统结构。在其主要使用的Netware中采用了高效的系统容错技术,这使得该操作系统的接受程度更高,这也是该系统能够成为当今世界主导操作系统的主要原因之一。

3)Micosoft系统。Micosoft操作系统是目前市场上LAN网络市场和NOVELL公司最为强大的竞争对手,其最具代表性的操作系统就是WindowsNT,是一种典型性的32位现代化、模块化的平台系统,完全具备小型网络操作系统所具有的全部功能。

3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应用

3.1LAN网络的应用

LAN网络是目前我国使用的最为广泛的一种网络技术形式之一,其具有投资较小,见效较快的特点,是网络技术发展的先驱力量。目前在我国主要使用的LAN技术有Ethernet(以太网)、Token-Ring(令牌环网)和FDDI(光纤分布式数据接口)。

3.2Internet

Internet是一种国际互联形式的网络结构,是我国乃至全世界使用最为广泛的跨国计算机网络。该系统能够为用户提供诸如FileTransferProtocol(文件传输)、ElectronicMail(电子邮件)以及Telnet(远程登录)等服务。除了这些服务之外,Internet还为我们提供了许多便捷的查询服务,用户可以通过WWW、Gppher等方式访问自己所需要的信息,由于Internet的这种高效互联性,世界各国之间的联系紧密异常,全世界范围的商业和科技发展也成为了现实。

3.3无线网络

无线网络是近年来发展起来的一项计算机网络技术,也是当前市场前景最为广阔的网络技术。目前国内市场上的无线网络产品主要为无线LAN、个人通信以及家庭用无线网络三种。在技术形式上目前主要的应用是射频无线网络技术和红外传输网络技术,其中红外技术成本较低,传输速度也更快,避免了国家频率对于普通频率的干扰,但是红外传输技术具有很大的技术缺陷,那就是在穿透墙壁、地板等建筑隔断时的能力较低,这也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红外传输技术的使用。而射频传输技术有效的弥补了红外传输技术的不足之处,但是其往往受到国家特殊频率的干扰和限制。目前我国无线网络技术已经广泛的运用到了医疗、军事以及制造等领域,为公众的生活提供了极大的方便,在实现了无线网络与Internet的结合之后,无线网络技术更是实现了质的飞跃。

4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展方向展望

信息化的时代中,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网络通信技术和多媒体通信技术也呈现着日新月异的发展态势,并且随着互联网终端设备智能化的提高,高速以太网以及无线网络标准将会不断的得到发展和进步,并且互联网络的结构也将会更加的合理和科学,传输效率也会不断的提升。

5结论

计算机网络技术在社会生活之中和经济发展之中所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计算机网络技术的诞生和广泛应用拉近了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和信息的沟通,也使得整个社会的效率变得更高,信息的传播速度更快。局域网、国际互联网的使用更是使得国家化的进程不断加剧,各国之间的交流正在不断的加深,彼此之间在科技、 文化 等方面互通有无,这毫无疑问对于任何一个国家的社会和经济的发展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作为发展中国家我们应该不断的加强对于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应用,确保计算机网络技术能够始终保持较高的发展速度,为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一个较为充分的物质基础。

《 计算机网络技术应用研究 》

计算机网络技术是通讯和计算机技术的有机结合,随着二者的快速发展,计算机网络技术也得到了快速的更新和广泛的应用,并且在 教育 、商业和军事等领域的发展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也逐渐成为了推动社会发展的关键动力。加强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应用,对促进社会信息化发展,提升经济效益,实现资源共享等各个方面都有着重要意义。因此,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应用研究是至关重要的。

1计算机网络技术概况

计算机网络技术是在结合了通讯和计算机技术的基础上产生的一种技术。其能利用电缆、光纤和通讯卫星等将分散的、独立的计算机连接起来。计算机网络技术具有诸多优点,其将通讯和计算机的优势有机结合,从而使运算和存储更加快速、便捷,使传送和管理也更加的快捷、高效。计算机网络技术作为一种当前较为先进的技术,在人们日常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不仅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效率,也促进了社会经济、科技的稳定发展[1]。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功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共享功能。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应用能够实现数据、信息、软件和硬件资源等方面的共享,计算机硬件、软件和数据库为资源共享的主要方面。

(2)协同功能。计算机网络技术的主要功能就是通过科学合理的协调,从而确保各个计算机之间的工作能够更加稳定、可靠。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协同工作主要是指计算机或用户之间的协同工作。比如,当网络中某一台计算机的负担过重,无法完成,这时就可以将其工作任务分担给另一台比较空闲的电脑来完成,这样不仅能延长计算机的使用寿命,也有助于促进计算机网络可用性的不断提升,同时也能促进工作质量和效率得到显著提高。

(3)通信功能。主要体现在数据通信方面。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有效实现了计算机之间、用户之间,以及计算机与用户之间的通信,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局限,也为人们的日常工作生活提供了极大的便捷[2]。

2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应用原则

(1)从简选择。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计算机应用设备也随之在不断更新换代。软件和硬件技术是计算机网络设备与技术的主要组成部分,所以,随着软件和硬件的不断更新和开发,相应的计算机应用设备也必须进行快速的更新换代。因此,我们日常工作生活中在选择计算机和应用技术时应遵循从简原则,选择的设备和应用技术应经得起产品市场与实践检验。

(2)规范使用。计算机网络技术是由多部分组成的一种较为复杂的技术,在使用过程中一个细小的问题都有可能造成计算机网络无法正常使用,甚至会导致其瘫痪,对日常工作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因此,日常生活工作中使用计算机网络技术时,应严格按照使用规范进行操作么,从而确保其系统的正常运行,以及相应工作的顺利进行[3]。

(3)细微维护。对计算机网络的定期维护与保养也是确保计算机正常运行的关键环节。相关技术人员在开展计算机维护前,首先要对其整个设计思路有进行全面的了解和掌握,并针对其经常或是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出相应的应对措施,从而在维护过程中能够及时的发现和解决其潜在问题,确保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正常运行。

3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应用分析

3.1在信息系统中的应用

从目前的信息系统发展现状来看,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应用对其产生了较为深远的影响,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为信息系统的建立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计算机网络技术具有的诸多优势,能够在信息系统构建发展过程中提供最基本的技术支持。主要体现在,其不仅能够为信息系统提供新的传输协议,从而促进信息系统传输效率的不断提升;也能够为信息系统提供数据库技术方面的支持,从而促进信息系统相关数据的存储更加便捷,符合实际存储要求。另外,计算机网络技术也在其传输技术方面提供了一定的技术支持,使其传输的有效性得到了显著的提升。

(2)有助于提升信息系统的建设质量。面对新信息系统的建设目标和具体要求,在信息系统建设过程中,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使信息系统的建设质量得到了显著的提升,主要表现在,信息存储、传输性能等方面的提高。这不仅使信息系统实现了预期的建设目的,也通过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应用,使信息系统的建设质量得到了一定的保障[4]。

(3)为信息系统的发展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计算机网络技术在信息系统中的应用,不仅使信息系统的性能在整体上得到了显著的提升与发展,也使信息系统的整体建设质量得到了一定的保障。由于信息系统得到了计算机网络技术的有力支持,因此,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更新和发展,也为信息系统带来了一定的发展机遇,并且在信息系统发展过程中发挥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3.2在教育科研中的应用

通过分析当前计算机网络技术现状来看,教育科研已经逐渐成为了其应用的关键领域,通过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能够为教育科研提供更加先进的技术手段,从而使教育科研的整体质量和水平获得显著提升。其在教育科研领域的应用主要体在以下方面:

(1)有助于促进远程教育网络的构建。随着教育的不断改革和发展,为了进一步拓宽教育范围,从整体上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率,运用了计算机网络技术来构建远程教育网络,这样不仅丰富了教育手段,创新出更多科学新颖的 教学方法 ,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教育有效性的提高。通过远程教育体系的发展和实践应用上来看,远程教育体系已经逐渐成为了未来教育发展的主要形式。因此计算机网络技术在远程教育网络构建中应用的重要作用是不容忽视的[5]。

(2)为教育科研提供了虚拟分析技术支持。从当前的教育和科研实际发展状况来看,在科研和教育研究过程中,必须要对相关数据进行详细的分析,如果仅靠传统分析技术很难实现预期的研究目的,而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中的虚拟分析技术,能够使数据分析效果得到显著提升。可见,虚拟分析技术的应用对于科研和教育研究发展有着重要意义[6]。

(3)为教育科研提供了计算机辅助技术。从目前的教育科研发展来看,计算机辅助设计和辅助教学技术都在实际应用中获得了显著的应用效果,可见,计算机网络技术已经逐渐成为了教育科研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辅助手段,为教育科研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促进教育科研质量和整体效果的不断提升。因此,我们应该正确认识计算机网络技术在教育科研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并将其科学合理的应用其中,从而促进教育科研的快速发展。

3.3在公共服务体系中的应用

在当前社会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发展和完善过程中,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应用,对提升公共服务体系的管理质量和效率有着重要作用。在传统公共服务体系运行中,大部分的服务内容都是依靠人工操作来完成的,同时也由于服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操作水平都有待提高,从而使得服务质量和水平也一直难以获得显著的提高。而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应用,使公共服务体系获得了更加先进的技术支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服务管理模式的创新。计算机网络技术在公共服务体系中的灵活应用,使其不在依赖于人工操作来实现公共服务,其网络化服务模式已经成为了整个公共服务管理领域的重要发展趋势。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也为公共服务体系提供了更加先进的管理模式和手段,从而使得公共服务体系效果得到一定提升,促进公共服务管理体系的全面发展。

(2)有助于促进公共服务体系管理质量的提高。从当前的公共服务体系发展来看,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应用,使公共体系的整体服务质量和效率得到了较为明显的提高。当前公共服务体系,在办公管理系统上已经逐步形成了网络话的管理模式,在信息调用、服务咨询等方面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更好的满足了公共服务体系各个阶段发展的实际需要。因此,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应用,对促进公共服务管理质量和效率的提高有着重要作用。

(3)有助于促进公共服务体系的全面发展。从当前公共服务体系的实际发展需求方面来看,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为公共服务体系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使其在不断更新和完善过程中能够获得更加先进的技术手段。比如,从其提供的管理手段来讲,计算机网络技术不仅为公共体系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也为其赋予了较强的技术特性,使公共服务体系得到了更加科学全面的发展。

4结语

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广泛应用,对推动我国现代化社会的发展有着重要作用。计算机网络技术不仅能够突破时间和空间的局限性,也加深人与人之间的互动交流。而其在为人们的生产生活提供便捷的同时,也迎来了新一轮的发展挑战。因此,人们应该准确把握计算机网络技术带来的发展机遇,将其广泛的应用到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运用计算机网络技术来推动我国经济、政治和文化等方面的发展,同时也促进计算机网络技术得到更加全面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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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研究论文

毕业论文无论对普通大学毕业生还是成教毕业生都是个挠头的问题,开题报告、参考文献等等都是让人十分烦恼的事情,下面YJBYS我为大家带来经济管理毕业论文,欢迎阅读!

内容摘要 :现代服务业是工业化高度发达阶段的产物,是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北京具有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区位优势、资本优势、技术优势、人力资源优势、市场优势。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是实现北京市城市发展目标定位的重要措施。本文讨论了北京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背景,分析了北京现代服务业的发展状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发展现代服务业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 :北京现代服务业 发展 问题 对策

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不断上升,服务业对经济的贡献不断增加,通过发展服务业来实现国家和地区经济增长逐渐受到重视。

北京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问题

2006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坚持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方向,拓宽领域、扩大规模、优化结构、增强功能、规范市场,提高服务业的比重和水平。大力发展主要面向生产者的服务业,细化深化专业化分工,降低社会交易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适应居民消费结构升级趋势,继续发展主要面向消费者的服务业,扩大短缺服务产品供给,满足多样化的服务需求。

北京作为国家的首都,是全国的经济、政治、科技、文化中心,经济发达,人口密集,具有发展服务业的区位优势、资本优势、技术优势、人力资源优势、市场优势。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是实现北京市城市发展目标定位的重要措施。《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中对北京的发展目标定位是:国家首都、世界城市、文化名城、宜居城市。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不断优化首都金融发展环境,积极支持金融机构推进产品和服务创新,着力推动产权交易和风险资本市场发展。制定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地方法规和优惠政策,打破行业垄断,鼓励资源重组,强化资金扶持,重点发展六大文化创意产业。抓住奥运契机,打造世界一流旅游城市和国际会展之都。以“稳步发展、优化结构、稳定价格”为目标,引导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改造提升商业等传统服务业,加快物流业发展。积极发展各类社会中介服务。2010年第三产业的比重达到72%左右。

为了推进服务业的发展,规范服务业统计口径,北京市统计局2005年发布了现代服务业的统计标准,明确提出现代服务业包括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察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北京发展第三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总体情况分析

北京作为国家首都,是人口比较集中的国际大都市,经济、科技、文化比较发达,其产业构成主要是第二和第三产业。根据2004年北京市经济普查结果,2004年,北京市第二、第三产业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060.3亿元,其中第二产业1853.6亿元,占30.6%,第三产业4111.2亿元,占67.8%。在第三产业中,现代服务业的生产总值2687.6亿元,占第三产业的65%。

北京第三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具有以下基本特点:

北京市第三产业发展水平比较高,对经济的贡献较大。北京市第三产业在GDP中的比重占2/3,远远超过全国的平均水平。第三产业从业人员为4747467人,占67.33%。在第三产业中,现代服务业从业人员2490066,占52.45%。北京市第三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为社会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

北京市第三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区域分布集中,主要分布在城市功能核心区和功能拓展区。首都功能核心区(东城、西城、崇文、宣武)和城市功能拓展区(朝阳、丰台、石景山、海淀)占第三产业法人单位的78.3%,从业人员的83.3%,总资产的97.3%,总营业收入的91.9%。

北京市第三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主要利用内资,现代服务业发展不平衡。北京市第三产业法人单位共有210164家,其中内资单位205705家,占97.9%,外资单位4459家,占2.1%。北京市第三产业以内资企业为主。现代服务业资产合计182130.3亿元,占第三产业的91.2%,其中金融业就达到70.75%,主要因为各大商业银行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总行在北京,掌握着大量的金融资产。

北京市第三产业比较发达,第三产业的单位数、从业人员、资产、营业收入等都远远超过了第二产业,对北京GDP的贡献远大于第二产业,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带动了北京经济社会的发展,有利于实现城市定位。现代服务业在北京第三产业中具有相当的地位,基本上占第三产业的半壁江山,对于优化第三产业内部结构,提升北京市服务业的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北京市现代服务业分行业情况分析

北京现代服务业包括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以及其他现代服务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是北京新兴的现代服务业部门之一。2004年,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单位12649家,占全市法人单位数的4.9%,从业人员28.51万人,占全部从业人员的'4%。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总资产8734.8亿元,实现利润550.3亿元。

金融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北京金融业比较发达,是全国重要的金融中心。中国各大商业银行总行和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都在北京,北京的金融街集中了大量国内金融机构的总部,而位于朝阳区的CBD则集中了众多的国际金融机构。北京有金融单位677家,总资产超过14万亿元。在金融业内部,银行业的资产规模最大,证券业最小,其他金融活动发展较好,而证券业出现了亏损。

近年来,房地产业是拉动北京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产业。北京的房地产开发投资、商品房建设面积、竣工面积以及商品房的销售都快速提高,房价也一路飙升。2004年,北京市房地产业有法人单位9960家,实现GDP436.1 亿元,利润126.2亿元。在房地产业中,房地产开发企业居于主导地位,企业规模相对较大。房地产业的平均资产负债率偏高,达到76.1%,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负债率达到78.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是现代服务业的一个组成部分,租赁业包括机械设备租赁和文化及日用品出租,商务服务业包括企业管理服务、法律服务、咨询与调查、广告、知识产权服务、职业中介服务、市场管理、旅行社和其他商务服务等。2004年,北京市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实现GDP276.6 亿元,利润244.8亿元,比较来看,商务服务业发展状况比较好,而租赁业出现亏损。除了以上典型的服务业外,广义的服务业还包括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教育行业、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从现代服务业的内部构成看,单位个数最多的是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最少的是金融业。资产和负债构成中,金融业最多,资产占现代服务业的75%以上,负债占现代服务业的85%以上。在营业收入中,金融业最多,占现代服务业的比重接近40%。利润构成中,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实现利润最多,占现代服务业的47.48%。从平均指标看,金融业企业企业平均规模最大,平均资产和负债在200亿元左右,远大于现代服务业中的其他产业。从资产负债率看,金融业、房地产业的资产负债率比较高。从效益指标看,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的资产利润率、营业收入利润率最高,该行业的营业收入利润率高达40%。一方面说明信息产业发展迅速,另外更重要的原因是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创造了大量的利润,这主要是该行业垄断程度较高,属于垄断利润。

北京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对策

现代服务业是北京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力量,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北京市地区增加值的40%以上。北京市发展现代服务业,应该充分利用区位优势、资本优势、技术优势、人力资源优势、市场优势等各种有利条件,加快发展,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实现城市功能目标定位。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点:

强化城市功能核心区和城市功能拓展区现代服务业建设,充分利用金融街、中央商务区、中关村科技园区等人员密集、资本密集和交通便利等有利条件,促进现代服务业企业的集聚。在城市功能核心区重点发展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在城市功能拓展区重点发展信息传输和计算机服务与软件业、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娱乐等其他现代服务业,房地产业逐渐从城市功能核心区、城市功能拓展区向城市发展新区转移。

充分利用外资,扩大对外、对内开放水平。北京市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主要依靠国内资金,在目前经济全球化的经济背景下,应积极引进外资发展现代服务业,对一些垄断性比较强的产业,应逐步放宽市场准入限制,通过开放引进竞争,吸收国际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促进现代服务业的现代化。

加快发展金融业,创新金融服务,优化服务网络,提高服务水平。金融业应该重点加强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达到资本充足率的要求,合理管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减低资金风险,应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促进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降低金融业运营成本,优化服务网络,提高服务水平。

稳健发展房地产业,控制房价过快上涨,调整住房供给结构,加大经济适用房的投资开发,调整户型结构,增加中小户型的商品房供应,认真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减少市场投机行为,规范市场秩序,保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加快发展物业管理、中介服务等服务业,建立服务标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

加快发展现代商务服务业,促进现代商务服务业的专业化水平,创新服务形式和内容,提高商务服务业的现代化水平。商务服务业包括企业管理服务、法律服务、咨询与调查服务、广告、知识产权服务、职业中介服务、其他商务服务等。目前,这类服务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发展相对滞后、规模比较小、服务水平和竞争力不强。应扩大现代商务服务业的投资和对外开放,推进信息技术等新技术在现代商务服务业中的应用,为现代商务服务业培养专业人才,提供财政、税收等支持。

认真落实文化产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积极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北京教育科技文化发达、聚集了各类高层次人才,具有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先天优势。制定有利于对文化创意产业快速发展的政策,加快新媒体创意产业基地建设,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税收、人才服务等方面的优惠条件。

参考文献:

1.朱晓青,林萍.北京现代服务业的界定与发展研究.北京行政学院学报[J],2004,4

2.郭馨梅.北京现代服务业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北京工商大学学报[J],2005,7

3.庞毅,宋冬英.北京现代服务业发展研究.经济与管理研究[J],2005,10

4.蒋三庚.北京CBD现代服务业发展问题及对策分析.北京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J],2005,12

5.宋弘明等.北京现代服务业发展机遇与对策.上海综合经济[J],2004,10

随着服务业的国际化发展,对外直接投资转向服务业已经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服务业对外投资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随着中国服务业领域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将吸引更多的跨国公司进入该领域。跨国公司投资服务业,对东道国服务业的发展既有积极影响即外溢效应,也有消极影响即内敛效应。本文主要探讨服务业跨国投资对我国的双重影响,分析利弊,提出对策,并为即将全面开放的服务业市场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服务业;外溢效应;内敛效应

一、服务业跨国投资的双重影响

(一)正面影响:外溢效应

外溢效应,是指外商直接投资对东道国的经济效益和经济增长或发展能力发生无意识影响的间接作用。这种外溢效应既可表现为正面的,也可表现为负面的。在这里,我们主要讨论正面的外溢效应。外商直接投资的外溢效应主要表现为除资本和劳动力之外的其他影响经济增长的因素,从而使全要素生产率提高,实现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全要素生产率对经济的贡献主要可分为产业结构变动、技术进步和制度变迁三个方面。

1.产业结构效应。产业结构变动主要是指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产值占国民生产总值比重的变化情况。经济增长理论认为,一国经济发展的过程是工业和服务业取代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的过程。第一产业的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越小,说明产业结构变换的速度越迅速,产业结构的高级化程度越高。关于外国直接投资的产业结构效应,以日本学者赤松要的“雁行模式”最为著名。赤松要认为,一国某产业的发展大致经历进口、当地生产、开拓出口、出口增长等几个发展阶段。某产业随着进口的不断增加,先后出现国内生产和出口,其图形如飞行的雁群。“雁行模式”表明,外国直接投资的产业结构效应来源于有效地利用东道国的比较优势。外国直接投资所带来的“一揽子”资源,尤其是技术和管理技能,不仅有助于中国建立新产业,而且还能使传统产业升级,使内向型产业向出口导向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演进。

随着加入WTO,我国大多数第三产业部门对外开放度的提高和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政策的调整,第一产业的投资比重已经逐年下降,而第二产业制造业的比重日益提高,这与前几年跨国投资集中在制造业领域密切相关。作为投资新 热点 的第三产业服务业尽管增长率不明显,但是服务业投资已经成为全球投资的趋势,因此,第三产业投资占GDP的比重会日益提高,从而带动我国的产业结构升级,由制造业大国转向服务业大国。

2.技术外溢效应。技术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它不仅包括生产技术和 方法 ,也包括管理技术和劳动者素质的提高等方面。因此,这里主要用人力资本和R&D资本来衡量技术进步。根据内生增长理论的分析,技术进步主要来源于人力资本和R&D资本的生产。因此外国直接投资的技术外溢效应也应通过人力资本和R&D资本两个 渠道 来实现。对人力资本的影响主要是跨国公司在中国的分支机构培训当地雇员。而受过培训的雇员的“跳槽”是技术扩散的主要途径。外国直接投资R&D资本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跨国公司国外分支机构在中国进行的研发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技术扩散效应;二是跨国公司参与中国市场竞争而产生的竞争效应。从长期来看,当外国公司与当地公司在同一个市场上相互竞争时,当地公司为了在竞争中不处于劣势,必然会增加研发经费,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服务业FDI带来了先进技术、知识与技能,包括诸如设备和工艺流程的硬技术以及管理、营销等软技术。但是,服务业中包含的技术组合不同于制造业,FDI并非是服务业获得硬技术的主要途径,而软技术却是转让知识和技术的主要形式。例如,在银行、 保险 和饭店等行业,投资方会对其子公司进行一系列的技能与知识培训。

3.制度变迁效应。制度因素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制度变迁,中国经济制度的变迁主要表现在产权制度的变迁、市场化程度提高、分配格局变化和对外开放程度四个方面。一国经济增长是在一定的制度框架中实现的,利用外国直接投资作用是中国对外开放的行为之一,其本身就是一种制度变迁。此外,外国直接投资主要来源于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为了吸引更多投资,必须改善市场环境,从而促使中国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制度是一种重要的经济增长要素,一国通过制度变迁会促进经济增长及发展,从而产生制度绩效。外国直接投资在中国产生的制度绩效,主要是指它通过影响中国决定制度供给和制度需求的某些因素,来促进中国经济的发展。

(二)负面影响:内敛效应

1.大部分服务业FDI旨在市场开拓,寻求非交易性活动,并有可能以对外支付的形式进行利润汇出,所以,不仅可能对增加外汇收入无任何作用,反而可能对国际收支造成负面影响。许多跨国公司通过利润转移方式来进行逃税,从而严重干扰了东道国的市场秩序。20世纪90年代后期,跨国企业逃税一年高达300亿元人民币,相当于近年中国财政收入的二十分之一。六成以上的外企存在非正常亏损,虚亏实盈。目前中国40多万家外资企业,年亏损金额逾1200亿元,但其中有相当数量的外企通过各种避税手段转移利润,造成账面上大面积亏损。

2.东道国相关行业受到很大冲击。在东道国原有的高度保护下,诸如银行、电信、旅游等行业,其国内市场是非完全竞争的,甚至是垄断的,因而适应市场的能力和提高竞争优势的自身能力有限。随着外资在这些行业的进入,东道国国内原有企业从资金、 经验 、技能和创新方面都受到巨大挑战。跨国公司往往凭借其资金雄厚的优势大规模收购当地同行业企业甚至龙头企业及其原有品牌,从而在当地形成技术、品牌、市场和产业垄断。这种情况在我国的许多行业都存在,有些还十分突出,不仅严重压抑了民族产业的发展,而且在形成品牌市场垄断后还会侵害消费者权益,对我国的经济和产业安全都构成严峻挑战。

3.外资服务机构将与东道国本地企业更加激烈地争夺人力资源,其工作条件与薪酬状况可能导致大批优秀人才流向外资企业,这样对本地企业的发展带来更多困难。以金融业为例,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后,大量中资银行的骨干跳槽或被高薪聘请去外资银行,这对于发展不够完善的中资银行来说带来的风险和压力是双份的。

4.服务业FDl可能带来三方面的风险。如果东道国政府管理控制不善,缺乏有效的 规章制度 ,有可能在体制方面带来严重的本国经济动荡;如果在管理公用事业和私有化时缺乏有力控制,有可能导致私人垄断;此外,因为各国在社会 文化 背景上差异极大,外资在这些领域的运作容易造成冲突和伤害。

二、我国服务业的对策

中国在2000年到2002年间服务业FDI的平均流入量为128.05亿美元,2002年存量为2596.89亿美元;服务业占2002年FDI总流入的24.7%,占总存量的31.4%;我国将履行入世承诺进一步开放服务业,因此在吸引更多的服务业FDI上有很大潜力,并且,我国服务业的“走出去”仍处于起步阶段,因此在这种“引进来”和“走出去”的进程中,在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前提下,我们应该科学地分析环境,建立和强化自己的比较优势与竞争优势,最大限度地利用服务业FDI所产生的正向效应,同时提高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水平和能力。

1.进一步提升国内服务业产业结构,提高承接服务业国际直接投资的能力。

根据产业投资的一般规律,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投资主体的等量资本投资在与母国产业发展结构水平相同或较高地区比投资在产业结构发展水平较低地区可能获得更高的收益。就服务业国际直接投资而言,由于国际服务业的结构朝着知识密集型方向发展,因而只有发展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的国家(地区)才能为国际直接投资提供更高的收益,也才能吸引更多的国际直接投资。鉴于中国目前服务业结构水平较为低下,餐饮、商业零售、交通运输等劳动和资源密集型的传统服务业仍然占据主体地位,现代服务业如电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等比重偏低的状况,无论就中国今后自身产业结构调整而言,还是就吸引更多的国际直接投资而言,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改造和提升传统服务业,不断优化服务业结构,提高整体素质和国际竞争力都是十分必要的。提升国内服务业产业结构,提高承接服务业国际直接投资的能力应从两个方面入手。

一是优先发展信息服务、现代金融、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支持国民经济高效运行的生产性服务业,大力发展咨询、法律服务、科技服务等中介服务行业,积极发展旅游、文化、体育等需求潜力大的行业。这些都属于知识技术密集型的服务行业,只有充分发展这些行业,才能形成高水平、结构合理的现代服务业结构体系。

二是充分利用各种形式的服务业国际产业转移。一般而言,国际产业转移有项目外包、业务离岸化、外商直接投资三个层面,具体形式包括新设投资、收购兼并、风险投资等。服务业国际产业转移也不例外。我们应创造有利的政策环境,支持中国企业承接国际项目外包,有关部门要为国内企业提供必要的信息和咨询服务,引导其积极参与国际项目外包市场,承接外包项目,与外国服务企业进行有效合作;允许并鼓励境外投资者通过并购等方式对中国进行投资,培育有利于吸纳并购投资的制度环境,为服务业跨国公司参与企业的改组、改造创造有利条件。

2.尽可能地利用FDI的外溢效应,努力减少内敛效应。

外溢效应是否容易实现取决于东道国公司从事投资和学习吸收外国知识和技能的能力和动机。外资不仅带来了丰富的资金、技术、知识,通过外资在中国的运作和培训,可以学习到先进的专业技能、营销理念以及科学的管理经验。其间接效应有二,一是服务于我国的制造业发展,二是为我国的服务业发展树立典范。中资企业可以尝试加入跨国公司战略联盟,参加到它们的产业链和本土化进程中,获得提高自主研发与创新的能力。

建立健全国内的机构和机制,监控外资在中国的发展,减少内敛效应。联合国贸发会议认为,发展中国家有必要对服务业吸收外资持谨慎态度。因为在一些垄断性的行业(如电信服务)或公用、基础设施中,如果缺乏有效监控,容易发生市场权力滥用的问题,导致私人垄断。此外,跨国公司利用转移价格,也会对国内经济造成损害。在人力资源上,我国政府应该加大 教育 投资,提升人才的总体水平,同时改革户籍和人才管理制度,减少人才流动的成本,不仅为跨国公司来华投资提供人力资源,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其与中资企业争夺优秀人才的优势,保证中资企业充足的人力资本、知识积累和技术创新能力。

3.提高国内服务消费水平,解除服务业国际直接投资的后顾之忧。

投资所生产的产品能否实现市场出清是影响投资的最终限制性因素。理论上,只有所有产品都能销售出去,实现市场出清,投资才能顺利实现再生产。服务业的投资也不例外。目前中国人均收入水平还不高,城市化进程较慢,城乡差距过大,客观上限制了服务业发展的需求空间;另一方面,由于过去对服务业和服务消费认识上存在某些偏见,把服务业作为非物质生产而忽视其高附加值的特点,把工业化简单等同于工业发展而忽视服务业对产业竞争力提高的支撑作用,过分强调服务业的消费性而忽视其产业性,造成对服务业发展长期重视不够,服务消费在低水平徘徊。国内一些服务业得不到发展,外资引不进来,与缺乏市场需求不无关系。因此,培养居民服务业消费能力,提高国内服务业消费水平,也就成为解除服务业国际直接投资后顾之忧、吸引更多国际直接投资的重要举措。

参考文献:

[1]姜志美.当代服务业国际转移的新趋势与我国的对策[J].经济纵横,2006,(9)

[2]赵书华,宋征.服务业跨国公司在华直接投资的经济效应分析[J].国际贸易探索,2006,(1)

[3]Daniels,P.W.Service lndustries in the world World Economy,BlaekwelI oxford C.ridge USA,1993

[4]Zhang,Kevin H.(1999).“How does FDI interact with economic growth in a large developing country?The case of China”.Economic Systems,23(4).291-303

一、服务业投资壁垒的界定

按照《与贸易有关的投资 措施 协定》(TRIMS)的规定,投资壁垒是指为了促使外国投资者达到某种业绩标准而采取的措施,包括投资准入壁垒、投资经营壁垒和投资退出壁垒。TRIMS所指的投资壁垒仅限于扭曲国际货物贸易的投资措施。联合国贸发会议(UNCTAD)把外国直接投资(FDI)壁垒分为市场准入限制、所有权和管理限制以及运营限制三大类。因此,一般来说,投资壁垒主要是东道国政府设置的、对外国企业在本国的投资行为有障碍作用的政策措施,也就是说,凡是直接或间接地使外资企业增加生产或销售成本的政策措施,都有可能被外国服务厂商认为属于投资壁垒。

迄今为止,对于服务业投资壁垒还没有一个具体的国际多边协定对其进行明确界定,但是在许多国际和区域性贸易协定中所规定的投资措施实际上就是服务贸易中的投资壁垒。本文主要针对中国服务业中政策性投资壁垒的演变过程讲行分析。

二、中国服务业投资的开放过程

(一)严格限制准入:1979~1987年

改革开放初期,中国的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对外开放采取“摸着石头过河”的渐进式开放模式,因此实行国际上先工业后服务业的开放路径。该阶段是中国利用外资的起步阶段,初步建立了管理外商直接投资的政策框架,创造了基本的投资环境,制定并颁布了管理FDI的法律法规,形成初步的FDI政策框架,实行区域性的FDI优势政策,对FDI准人的行业进行严格限制等。在此期间,允许准入的行业主要在制造业部门,服务业总体的投资壁垒非常高,但在旅游、房地产和餐饮服务业部门对外资的限制相对较松。1987年底,原国家计委颁发了《指导吸收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把外商投资项目分为鼓励、允许、限制和禁止四类,其中对外资准人领域做了较大的限制,服务业的对外开放还没有提上议程,禁止性和限制性投资壁垒都很高。

(二)跟随性发展:1988~1995年

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中国的投资环境逐步规范改善,但对外开放的部门依然集中在第二产业,对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的政策没有明显的放松,投资壁垒依然较高。大多数服务部门,特别是生产者服务部门还没有对外资企业开放。199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下列行业禁止设立外资企业:(1)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2)国内商业、对外贸易、保险;(3)邮电通信;(4)中国政府规定禁止设立外资企业的其他行业。第五条规定,下列行业限制设立外资企业:(1)公用事业;(2)交通运输;(3)房地产;(4)信托投资;(5)租赁。可以看出,禁止性和限制性部门主要集中在服务业。虽然对外资企业所作的出口规定及其对出口比率的限制作了根本性变更,从过去的70%下降到40%,但是由于服务业的投资壁垒很高,这些规定对服务业利用外资并没有产生实质性的激励作用。

1992~1995年是中国外商直接投资自由化快速发展的阶段,但该阶段主要是放松第二产业的投资壁垒。对服务业而言,一方面由于重工业、轻服务业的思想存在,服务业对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性还没有受到重视;另一方面,由于认为金融、电信、交通运输等服务业属于自然垄断部门,不适宜对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开放,因此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限制。1995年,中国重新发布了《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同时发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将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项目具体化,除此之外,皆为允许对外开放的领域。《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成为指导外资进入的重要法律文件。

(三)逐步降低:1996-2001年

1995年底到2001年11月15日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关键阶段。随着中美双边关系的发展和高层互访,中国政府代表团权限增大,关键时刻政治决断,1999年和美国达成双边协议,清除了中国人世的主要障碍。之后,中国又和欧盟就中国人世达成一揽子协议。这些谈判的障碍主要体现在:农产品关税减让和服务贸易开放领域和开放程度。在此期间,中国颁布了一批新的涉外法律法规,其中一些就是专门针对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的。例如,2001年8月14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发布《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允许投资性公司为国内企业提供相关技术培训。但要求只能采用合资或合作形式,设立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应引进国际上先进的租赁企业的经营管理经验,促进中国租赁业的发展,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000年6月23日,卫生部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联合发布了《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对在中国中、西部地区或老、少、边、穷地区设立合资医院的条件适当放宽。此外,相关部门还发布了《中外合资对外贸易公司试点暂行办法》、《外商投资商业企业试点办法》、《外商投资铁路货物运输业审批与管理暂行办法》、《外商独资船务公司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等。通过公布这些规定,允许外国投资者以合营方式从事铁路货物运输;扩大了投资者在中国从事医疗机构、租赁、船务公司等行业可以拥有的股权和管理经营权。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在1997年再次修改,使得对外资开放的行业和部门大幅度增加,许多新的领域逐步开始向外商开放。例如,在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矿产开发等行业,许多国家视为涉及本国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领域,中国将其列入了鼓励类的外商投资行业。最引人注目的是对银行、保险、外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零售商业等服务行业有限度的开放,此举走在了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前列。完全禁止外国投资的行业已经比较有限,其中服务业主要是新闻业和广播影视业。

在该阶段,中国也开始认识到服务业在国民经济增长中的重要作用,同时出于人世谈判中服务业对外开放的压力,开始放松对服务业的管制,降低对服务业利用外资的限制。

(四)严格遵守入世承诺:2002~2006年

2001年12月11日,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成为世贸组织的一员。在人世法律中,中国对服务贸易作了相当大的承诺,其中绝大部分是针对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的。按照人世承诺,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在商业、外贸、运输、医疗、教育、金融、保险、电信等各类中介服务等服务贸易领域进一步放宽对外商投资的限制,使外商在更广阔的层面对促进中国经济发展发挥作用。同时,国家相关部门制定或修改了《外商投资电信 企业管理 规定》、《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等,加强对服务业开放的管理。

为适应加入WTO的需要,

2002年3月11日又重新修订了《指导外商投资方向的规定》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在投资准入方面进一步开放。主要变动如下:一是将鼓励类目录由186条增加到262条,而限制类目录则由112条减少到75条,大幅度放宽了行业准入限制,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将原先禁止外商投资的电信、燃气、热力、供排水等城市管网建设首次列为对外开放领域。二是进一步扩大服务贸易领域开放度,如外资银行、保险、证券、基金、金融、商业、外贸、运输、旅游、法律服务、会计审计、音像制品、外商商业特许经营、直销经营等行业,均按照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在开放的地域、数量、经营范围、股比要求上做出了更为宽松的规定,使得服务贸易成为新的外国直接投资热点。与此相适应,在外商投资服务贸易领域的法律体系构建方面,有关建筑、会计服务、教育、商业、物流、医疗、教育、民航等行业的市场准人规定及相关法律规范正在制定中。2004年,国务院根据发展需求,对《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进行第五次修订,进一步缩小服务业限制和禁止的范围。

(五)全面降低:2007年至今

2006底人世过渡期结束,中国全面履行了服务业对外开放的承诺。随后,新修订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也于2007年12月1日起生效。在服务业领域,新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在全面落实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承诺的同时,积极稳妥扩大开放,增加承接服务外包、现代物流等鼓励类内容;减少限制类和禁止类条目,将原限制外商投资的货物租赁、货运代理、外贸公司等调整为允许类条目,将原禁止外商投资的期货公司、电网建设和经营列为对外开放领域;对金融业外资投资限制尺度有所放宽,鼓励类包括银行、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货币经纪公司;保险公司(寿险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50%);证券公司(限于从事A股承销、B股和H股以及政府和公司债券的承销和交易,外资比例不超过1/3);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49%)以及保险经纪公司和期货公司(中方控股)。但对部分涉及国家经济安全的战略性和敏感性行业,对外资开放较为谨慎。

新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标志着中国服务业进入对外资企业全面开放阶段,投资壁垒进一步降低。但是,为了抑制房地产泡沫,新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将房地产业列人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以规范对房地产市场的管理。

三、政策启示

从中国服务业投资壁垒的演进过程来看,中国服务业的对外开放是渐进发展的。投资壁垒的设置既与中国服务业的发展水平相关和国家产业政策相关,也与国际压力(如人世谈判)相关。目前,中国服务业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依然存在较多限制。随着人世过渡期的结束,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自由化将面临进一步的压力与挑战。在全球服务业外商投资自由化的背景下,政府有两个策略选择:对外逐步降低投资壁垒和对内促进服务业竞争。

(一)对外降低投资壁垒

在服务贸易自由化的背景下,降低服务业投资壁垒已经成为各国政府不能回避的问题,但是鉴于降低投资壁垒所带来的负面效应以及部分服务部门在国家政治、经济与文化安全中的重要地位,东道国不会盲目降低投资壁垒。迫于国际压力,开放是必然的,但不是一蹴而就。由于不同的服务部门具有明显的异质性,因此在设置投资壁垒时对不同的服务部门应该选择不同的投资壁垒。对于发展较成熟的服务业部门,可以选择较低的投资壁垒;而对于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的部门,可以选择较高的投资壁垒。对于不涉及国家安全的服务部门,可以选择较低的投资壁垒;而对于涉及国家安全的服务部门,则可以选择较高的投资壁垒。并且,对同一个服务部门,可以时间作为自由化的控制手段,在不同的时间选择不同的投资壁垒。在该部门竞争力比较弱的时候,选择较高的投资壁垒;当该部门具备一定的国际竞争力时,就可以选择较低的投资壁垒。可见,中国可以通过投资壁垒的灵活控制,有步骤、有计划地对外资开放本国的服务业市场。在每一阶段,都要选择最具有竞争力的部门首先开放,对于那些不具备开放条件的部门,要创造以后能够开放的条件。

(二)对内促进服务业竞争

中国服务业垄断程度高,市场竞争严重不足。中国在对外开放的同时,要打破国内服务业的部门垄断,降低市场准入壁垒,依靠国内服务行业自身竞争促进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水平。虽然促进服务业国内竞争会使本国服务生产企业的生存压力加大,但本国的服务消费者或使用者(比如服务作为商品或其他服务生产中间投入时)将因为服务价格的下降而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同时,鼓励竞争将有利于本国服务业发展,同时抑制外资企业在本国市场上的扩张。因此,东道国政府应该积极采取措施促进除涉及国家利益不宜对外开放外的其他服务部门进行充分竞争,并把促进竞争当作推动本国服务业发展的长期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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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会展与旅游的相互介入是经济活动发展普遍联系的外在表征。会展业和旅游业同属于第三产业,具有较强的产业关联性,举办会展不仅使当地的展览馆、饭店、餐饮服务业受益,而且对相关的电信、交通、购物、旅游服务以及城市市政建设,都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从事会展业是旅游有多元化战略之一,而会展业则可以利用旅游业提供的各种服务和资源,二者紧密相连、相辅相成、互为补充。 (一)会展对旅游的促进作用 会展本身具有行业性、产业性以及组办规模大等特点,这势必将吸引政府、民间组织的会展团、参观团、旅行社组织的观光团队。会展由于会议规格高,参会人员均是有较强消费能力的商务客人、较高文化素质客人,其消费档次、规模均比普通旅游者要高得多。一个大型或知名展会的举行,对本地旅游业中的酒店、旅行社、景区、旅游交通、购物均会产生较大的促进带动作用。同时,对于一般旅游团队或旅游者来说,若在旅游过程中恰逢举办会展,由于会展所带来的强烈的气氛,使其旅游情趣大增。会展旅游还具有时段不受气候和季节影响的特征,从而消除了观光旅游时段性明显的缺点。会展活动大多数安排在城市的旅游淡季,会展旅游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城市旅游设施和服务的使用率。会展为城市提供了一次旅游资源、旅游产品展示的良机。有利于带动城市功能的提升、增加城市的知名度,这些都为旅游业的进一步发展提动了有利的环境。 (二)旅游对会展的辅助作用 无论从会展业的发展历史沿革,还是从会展的具体活动内容来看,旅游业所涉及的六大要素都与会展的举办形影相随。会展的构成要素及圆满完成所需的服务正是旅游业在发展过程中积累的优势。在会展旅游的发展过程中,旅游业为会展的举办提供相应服务,协助会展树立品牌,成为了会展旅游集约型发展趋向中关键的因素。会展的成功举办除了参会者的规模或专业性等因素之外,一定程度上还有赖于旅游业的参与程度。开展分工协作建立完善的利益共享机制是实现会展业接待专业化分工的前提。如果旅游企业与会展公司进行专业化分工,会展公司负责展会的招募、宣传、布展和会场内的组织管理工作,旅游企业则向参加商或参观者提供场外的“六要素”服务,各司其职,各取所长,通过专业化的服务令参展商、参观者和当地居民均感便利而满意,从而吸引更多的参与者和获得更多的、持久的支持,从而树立展会的品牌,使会展的带动作用得以充分发挥,最终形成以会展带动旅游、以旅游完善会展的互动互惠的发展新局面。 会展业与旅游业的融合是全球会展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会展旅游是旅游属性结合会展活动的特点而衍生出来的产品。优化会展业与旅游业之间的关系,建立新的发展模式、发展会展旅游是中国会展业、旅游业协调发展的必由之路。 我国发展会展旅游存在的问题 在会展业每年为全球带来的近3000亿美元收入中,中国却未能占到应有的市场份额。目前发展会展旅游存在的问题主要在于会展业与旅游业的关系呈现松散状态,发展水平仍停留在初级阶段。 管理层次上,大多数省份的会展活动(除个别会展发达的城市外)既没有明确统一的部门统一管理与规划,缺少专门管理机构的指导,主办者大都集中精力于申请、审批、接待事务,很少甚至没有考虑到同旅游部门的广泛合作以及对会展旅游的综合效应认识不足;经营层次上,由于多头管理、利润导向等局限性,政府在组织会展公司和旅游企业联合开展宣传促销时存在现实的困难;活动内容上,参展商、与会者及观展人员的主要目的局限于参加或观看会展,仅有很少一部分人自发的小规模的参与游览、购物或文娱活动;旅游部门提供给参展商及观众的服务主要是交通、住宿和餐饮,文娱表演、购物向导和游览活动组织等服务项目明显不足;综合效益上,会展活动给旅游企业带来的综合效益不够大(尽管带动了旅游业的吃、住、行三要素),旅游业内部各行业的收益很不平衡,住宿、餐饮、交通体现明显,获利较多;游览、购物、娱乐三要素未有效开发,获利较少,现有的旅游资源尤其是城市及周边地区的景点没有得到充分利用。 面对新的市场形势和发展环境,中国会展旅游必须探索新的发展道路,以迅速实现“规范化、集约化、品牌化、合作化”。为此,我国会展界和旅游界应相互促进,相互协作,共同构建中国会展旅游发展的优化模式。 发展会展旅游的实例分析 在中国,会展旅游也已经成为了一个主要细分市场。对于城市来说,发展会展旅游具有重要经济价值。下文就以长沙市发展会展旅游为例,作出分析。 (一)长沙发展会展旅游的基础 从长沙的经济发展水平、商贸发展水平来看,根据商务部的统计口径,2005年,长沙市实际利用外资突破9亿美元大关,到位外资规模居中西部省会城市第一,超过武汉和成都。消费市场方面,长沙通过会展的拉动以16.1%的增速,累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43.43亿元,跻身全国十强,初步实现了建设区域性商贸中心的目标。 从区域交通条件、地理区位条件来看,长沙地处中国中南腹地,承东启西,是联系沿海发达地区与广大西部地区的桥梁,为中南地区重要的资金、技术、原材料集散地和交通枢纽。 从会展场馆设施状况、旅游业接待能力来看,就2005年,全年共举行217个会展活动,其中全国性会展有20多个,会展销售收入达到50多亿元。会展基础设施日益完善,全市拥有现代化、正规化的会展场馆四处,即湖南省展览馆、湖南国际会展中心、长沙国际会议展览中心、长沙红星国际会展中心。场馆总建筑面积达21.9万平方米,室内展厅面积12.9万平方米,标准展位总数4961个。展馆数量和室内展厅面积分别位居全国第4和第6位,具备了承接2000个标准展位以内,10万专业观众以上的各类会展项目的硬件能力。三星级以上酒店或相当于三星以上酒店一百余家,日接待能力超过十五万人次。先后成功举办了全国糖酒会,全国煤炭交易会,中国金鹰电视艺术节、第五届全国城市运动会等等一大批会展活动。2005年,长沙市接待国内旅游者2489万人次,国内旅游收入175.2亿元;接待入境旅游者25.55万人次,国际旅游外汇收入2.02亿美元;国际国内旅游总收入191.2亿元;旅游业新增值相当于全市GDP增加值的14%,旅游就业人数达10万人,成为长沙市第三产业的龙头。 从长沙的旅游资源、城市形象与城市旅游吸引力来看,长沙是国务院首批颁布的历史文化名城之一,历史悠久,人杰地灵,长沙出土的马王堆汉墓和三国孙吴纪年简牍震惊中外,千年学府岳麓书院,传承久远。长沙是风光瑰丽的山水洲城,城内岳麓山巍然屹立,湘江水奔流不息,橘子州浮碧江心,山、水、洲、城浑然一体,使长沙充满了隽永的灵气和独特的魅力。城外有大围山国家森林公园、灰汤温泉国际旅游度假区等旅游胜地。长沙市举办的全国和国际性会展活动较多,加强了与各地、各界的广泛交流与合作,提升了长沙市的会展整体形象和城市知名度。长沙是一座蓬勃发展的会展新城,被高票评选为2005年新锐会展城市,并朝着最佳会展旅游城市迈进。 (二)会展旅游发展对策 1.政府的宏观指导。会展业在中国还是一项新兴的产业,而会展旅游持续、健康发展需要各级政府的大力扶持和积极引导。政府应主要在产业规划、行业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整体宣传等方面发挥宏观调控和行业指导作用。 会展活动不仅应体现在当时的轰动效应,更应考虑到长远效应,考虑到参加者对会展活动的整体印象,对各种服务的回味和展会品牌的树立。政府在产业规划、整合行业优势、城市整体宣传方面应该担负起重要的协调与促进作用,使会展部门应主动和旅游部门协作,开展联合促销,将展会、节庆、体育赛事与城市及周边的旅游资源和旅游接待设施结合起来;或者将会展业纳入旅游部门统一管理、统一促销或联合管理、联合促销,或单独设置一个专门的会展营销与协调机构,这一机构必须与本城市及省内的主要的关联企业具有广泛联系,与全国和世界各地的重点关联企业有一定程度的联系,发挥起协调和沟通作用。专门负责会展节事和设施的销售。2003年7月,长沙在全国率先成立的属于市政府直接管辖的会展工作管理办公室对会展行业发挥了重要的管理、规划、协调和服务作用,但是会展旅游的规模化及专业化需要成立一个专门的机构来协调二者的关系。正如评选中国最佳商务会展旅游城市中,城市会展销售工作的组织情况包括旅游局与饭店、会展设施及其他旅游设施经营者之间的协调,是否成立专门的会展局进行合作推销占30%的评分分值,这不仅是发展会展旅游的必要因素,同时也是会展旅游长远发展的重要条件。 统一规划场馆建设与周边饭店的建设。在会展活动顺利展开过程中,具有合理布局的饭店服务设施是必不可少的因素。近年来,长沙市城市基础设施得到了空前的提高,交通设施发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较好地满足了会展业发展的要求。全市三星级以上宾馆有近100家,拥有标准床位近8万个。旅馆业和餐饮业总体上能满足举办各种类型会展项目的需要。但各展馆周边宾旅馆数量偏少,布局不合理,是会展主办方考察展馆时意见最大的一个方面。如国际影视会展中心只有五星级的高档服务酒店,中档酒店缺少,长沙红星国际会展中心地处城市南郊,周围很少有服务完善的酒店。湖南省展览馆、长沙市国际会展中心整体布局相对较好。政府在城市规划和设计时应同时考虑会展和旅游的关联性及统一性,实现合理布局、整体规划。 2.城市的整体旅游实力。城市旅游产品多样化。会展城市起码应具有一般旅游城市的吸引力。在会展时间以外,城市应考虑提供可以观光的多样的旅游项目和可以使用的完善的休闲娱乐设施。参加会展的客人在闲暇时,同样喜欢进行其他的旅游活动,如购物、观光、休闲、娱乐活动等。而与会代表会常常偕同家人一同前往,在逗留期间从事常见各种旅游活动。如果旅游节庆、都市观光和休闲购物等能有效地穿插在会展活动中,从而为当地经济带来更大的综合效益。目前,长沙市可以提供的主要旅游项目有人文景观如马王堆汉墓、岳麓山风景名胜区、天心阁旅游走廊、贾谊故居等及自然景观如橘子洲及其它江心洲屿、滨江城市风光。如果旅游产品本身不足,缺少吸引力,它限制了旅游业与会展业的联动效应充分发挥。因此,如何增加城市旅游吸引力,使城市旅游整体提升,旅游产品的多样化,将是旅游行业应认真思考的如何发展会展旅游的重要问题。 除了会展企业继续开展大型展会以吸引观众外,旅游部门可考虑将具有本城市特色的现代化场馆作为都市观光的一个重要目的地,以提高场馆的利用率。长沙红星国际会展中心是中国现代农业博览交易中心的一个标志性建筑、国际影视会展中心也可以成为长沙都市观光的重要目的地。 城市旅游形象的宣传。科技是为传统的会展业和新兴的会展旅游业提供了一个可资利用的技术工具。因此,我们必须关注科技动态及会展业的发展趋势,寻找网络技术与传统会展业和现代会展旅游业的结合点,更加突出服务的必要性与快捷性,变网络技术的挑战为我们市场开拓的机遇,使双方相互补充,共同推进会展旅游业的健康发展。由长沙市会展办和长沙市会展协会主办的长沙会展网,其中包括长沙概况、会展业基本情况、会展资讯、会展预告、会展管理、会展服务各个栏目,其中会展服务中还具体提供会展法规、会展场馆以及餐饮、购物、饭店、娱乐场所、交通与旅游指南等详细信息。可以说,长沙会展网是一个服务项目较完善的网站,同时也起到了一定的会展、旅游双效应的宣传作用,但是经过仔细分析,网站中为旅游服务的购物、娱乐场所、旅游指南中的介绍仍有需改进之处。 购物场所局限于一般的消费超市和百货大楼,而忽略了旅游定点商店,旅游纪念品上应着重介绍本地特色的产品如极具艺术价值和欣赏价值的中国红瓷器、湘绣及菊花石。而娱乐仅仅停留在歌厅文化,其他休闲娱乐设施介绍太少,范围太小。考虑到会展旅游的综合效益中,网站对购、娱的因素介绍不够全面,缺少湖湘文化的特色。旅游资源的介绍较详尽,但缺少实用线路设计和景点内容介绍。我们应该很好地利用网络优势作好宣传和引导工作,同时利用发达的影视业的媒体宣传作用,在大型会展尤其是国家级会展和国际会展期间制作相应的专题旅游宣传片,带动旅游全面开花,树立会展旅游城市形象,使会展拉动经济的即时效应与长期效应完美结合。 3.旅游企业的积极作为。会展旅游的深度发展客观要求会展业与旅游业之间呈良好的对接关系状态,在会展期间旅游企业为参展人员提供食、住、行、游、购、娱等一系列专业服务,在丰富了会展活动之余,旅游企业也获得了客观的收入及稳定的客源。旅游业的整体形象和势力得到了提升,旅游行业可以得到全面、持续地发展。这样良好的发展势头反过来会促进会展企业招徕业务,从而形成会展与旅游发展的良性互动循环。我们所提倡的会展旅游,不是让旅游企业去举办各种会议和展览,而是让旅游企业发挥行业功能优势,为会展的举行提供相应的外围服务。因此, 旅游企业应积极为参展商、与会者和观众提供“食、住、行、游、购、娱”等一系列服务,并因时因事,根据展会的特征调整服务内容,针对会展的主题、营销计划、服务接待计划进行可行性分析,选择企业所能参与的部分;尽量将丰富多彩的旅游节庆活动与大型会议或展览结合起来。 如在长沙举行的各种大型会议或展览上,长沙市各旅游饭店及各旅行社利用完善的服务网络,设立各种服务专柜或专业部门,尽量为参展商、与会者及观众提供从交通、通讯、票务到购物的全方位服务。并且,旅游企业不要仅停留在机票、订房的差价上,而是应使自己的服务融入到整个会展活动中去,甚至细微到参展商的临时需求。旅游饭店应该利用会展的有利时机为获得稳定的客源提供优质服务,获得综合效益。同时,旅行社可以针对会展主题提供旅游线路设计及相关服务,在会展之余为与会者提供参观游览、娱乐购物等活动设计与服务,为他们介绍当地风景名胜与民俗风情等咨询与介绍。在长沙会展旅游的过程中,旅行社可以为与会者设计比较有代表性的同时考虑到场馆分布的旅游线路,如有以湖南省展览馆为基点楚湘文化大观游线路,即马王堆、简牍博物馆、天心阁、清水塘旅游文化步行街、第一师范、贾谊故居、岳麓书院、岳麓山、雷锋纪念馆、铜官窑,以国际影视会展中心为基点的现代城市风光游线路即金鹰文化城、世界之窗、湘江风光带、橘子洲;并整合周边县市旅游资源又兼具湖湘特色的线路,如浏阳河、浏阳烟花、大围山的名山名水风情游;长沙、曾国藩墓、韶山、花明楼、灰汤的名泉名人故里游;长沙、屈子祠、岳阳的楚湘文化游线路。 4.主题会展活动与主题旅游的融合。会展旅游还应选择具有特色的主题,通过旅游的强大吸引力来为会展提供更多的专业观展者和潜在顾客,同样会展也可通过举办强势品牌的展会为举办城市带来更多的旅游者。选择与城市旅游资源及特色相关联的主题会展将使会展和旅游凭借各自的优势互动发展。众所周知,云南昆明世界博览会对其城市旅游、会展旅游有着广泛而深刻的影响。研究表明1999年世界博览会提升了昆明旅游在全省和全国的地位,推进了昆明旅游目的地品牌化进程,是中国会展旅游发展史上的大事件之一。 借鉴昆明的成功经验,长沙市发展会展旅游应努力从会展活动中的大型会展如金鹰电视艺术节、浏阳国际烟花节、全国糖酒交易会、省农博会着手,尝试将主题会展活动与主题旅游结合,挖掘市场的深度。如金鹰电视艺术节与影视旅游产品、建立影视艺术中心、展示中国电影电视艺术文化结合,浏阳国际烟花节旅游与本地的旅游资源结合,开发生态旅游,在全国糖酒交易会、省农博会、茶文化节会展期间强调湖湘特色的旅游资源(如星沙的百里茶廊、长沙的白沙古井、宁乡的旅游资源),与休闲旅游、乡村旅游联姻,使传统的酒文化、茶文化与长沙周边的旅游特色整合。如长沙的烈士公园,是全国十大公园之一。烈士公园每年的游客近400万人次,每年成功举办灯展和车展,每次观展人数达三十余万人次。目前,长沙在尝试以“生态、文化、科技、现代园林”的烈士公园为阵地,斥资1.5亿元在二年内打造“国际生态会展”,让旅游者欣赏烈士公园的美景同时,还可以感受长沙国际生态会展的魅力。这样的思路将会展和旅游完全融合,从而将大大促进二者的共同发展。 旅游业具有聚集人气、繁荣市场、拉动消费、促进招商的强劲推动力,因而是长沙市经济发展战略中的关键环节。旅游业在长沙市第三产业中的比重与其他著名旅游城市相比有较大差距。因此,着力整合长沙市旅游资源,加快旅游产业开发建设,培育发展旅游新市场—会展旅游,构建内外对接的旅游网络,打造湖湘文化底蕴厚重和长沙特色鲜明的整体品牌,是为长沙经济注入新的活力的必由之路。 参考文献: 1.陆大道.区位论及区域研究方法[M].科学出版社,1991 2.王春雷.中国会展旅游发展的优化模式[J].旅游学刊,2002(2) 3.卞显红,黄震方.关于发展会展旅游的初步研究——以南京市为例[J].华东经济管理,2001,15(4) 4.马艳辉.会展旅游:经济迅速腾飞的“丝绸之路”[J].现代企业,2000(12) 5.林越英.对中国发展会展旅游的若干问题的探讨[J].旅游学刊,2002,17(4) 仅供参考,请自借鉴希望对您有帮助

世博会对上海旅游业的影响(一)完善上海的基础设施目前上海世博局已经将交通,城市改造、环境保护、文化建设等全面纳入了世博会的规划范畴之内。大幅度加强轨道交通建设,到2010年,上海城市轨道交通将增加到15条线路、400公里,每天客运能力将提升到500万人次。此外,上海的高速公路网届时可达到650公里;加大力度改造危棚区,代之以配套设施完善的新型社区;建造世博会概念楼房,丰富城市建筑的文化内涵。在保护上海旧区的风貌格局和空间形态的同时,在世博会规划场地中对城市的空间设计、居住模式进行实验性探讨;治理环境污染,保护生态平衡,关闭污染严重的企业,发展高科技、环保型产业。世人有理由相信,2010年,上海将是一个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城市功能更加健全的国际化大都市。(二)丰富上海的旅游资源举办世博会将有力地促进举办地旅游资源和旅游项目的开发。为迎接1900年法国世博会而修建的艾菲尔铁塔已经成为法国永久的标志,每年登塔的游客达600万人,堪列法国旅游景观之首。另外随着艾菲尔铁塔的建造,这一地区的旅游资源得到很大的开发。2010年世博会会址选在卢浦大桥和南浦大桥之间的滨水地区,地处上海城市中心区的边缘。展览场地分设浦江两岸,总面积为5.28km2,两岸将实行统一规划、同步开发,以做到功能呼应、景观协调。世博会将做足“绿”文章,将在黄浦江边上建大型滨江绿洲,形成两条绿带,中间还有楔型绿带延伸到世博会园区内。而中国馆、主题馆、会议中心等建筑群将成为上海未来标志性建筑,并和原先沿江的旅游资源连成一片,形成沿江旅游带,由此带动浦东整体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三)招徕大量的客源吸引和招徕大量的游客是会展业带动旅游发展的重要表现。会展活动中形成游客的主体来源就是会展代表及因会展活动而流动的外围观众,前者是会展旅游的核心,后者则转化为观光游客。世界博览会以其巨大的规模和影响吸引着全世界的目光,据估计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参观人数将达到7000万人次。在这7000万人次中,将有30%-35%的人继续在长江三角洲地区继续游览观光,也就是说可以为长三角其它地区提供2000万人次的旅游者。这一巨大的客源将为上海旅行社业提供前所未有的发展契机,为其创造巨大的利润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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