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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美物权法之大陆法解读论文提纲

当代,论文常用来指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的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文章,简称之为论文。它既是探讨问题进行学术研究的一种手段,又是描述学术研究成果进行学术交流的一种工具。下面是我整理的英美物权法之大陆法解读论文提纲,欢迎大家分享。

论文摘要:

英美法系的成文法中不存在物权、债权这些概念,但是存在着大陆法系物权、债权概念所指向的对象,正如我国《民法(略)有物权这一概念,但即使在《物权法》通过之前也无人怀疑我国民法中存在物权一样。 英美法中不存在以“物权法”作为名称的制定法,但是客观地存在着物权法这一法律部门,正如我国《物权法》颁行之前,法律体系中存在着物权法这(略)样。 正是基于这些事实,从大陆法系物权法的视角对英美法系的物权法进行解读成为了可能。 解读首先从“物”与“property”这两个术语的关系开始。通过对英美法系的pro(略)类体系的考察发现,“property”与“物”并不(略)。在英美法中,property包括了所有的财产种类,既包括有体物,也包括无体的权利,这其中就包括了债权。当然,在英美法系的著述中,property也在另一层含义、即与contract相对的含义上被使用。(略)property这个术语强调的是财产的对世性(in rem nature),以区别于合同债权的对人性(in personam nature)。但无论是在上述何种语境下使用property,其范围都……

Although the German conc(omitted)henrechte and Forderungsrechte does not exist in common l(omitted)es, it has the counterpart in their laws。 Similarly, there is no statute law titled Law of Real Right in common law countries, but the lega(omitted)imilar to the law of real right in civil law countries do exists thereof。 Upon these facts, it is feasible to make (omitted)n real right law in common law from an angle of civil law。 This paper st(omitted)reviewing the relation between the term“S。。。

目录:

摘要 第4—7页

Abstract 第7—9页

导论 第14—25页

·问题的提出 第14—15页

·研究思路与方法 第15—17页

·文献的使用 第17—18页

·研究框架及基本观点 第18—25页

第1章 物权法与财产法:名实之辩 第25—72页

第1节 “物”与“财产(property)” 第25—50页

·“Real property”与“不动产” 第27—30页

·“Personal property”与“动产” 第30—41页

·财产分类结构的区别及思考 第41—48页

·小结 第48—50页

第2节 英美法系中的《财产法》 第50—59页

·英国1925 年《财产法》 第51—56页

·《加利福尼亚州民法典》之“财产法”编 第56—58页

·美国其它州的《财产法》 第58—59页

·小结 第59页

第3节 财产法与物权法:一个位阶问题 第59—64页

·问题的提出 第59—60页

·英美物权法的法律渊源 第60—62页

·作为法律名称的财产法和作为法律部门的财产法 第62—64页

·关于财产法中的通则性内容 第64页

第4节 财产概念的必要性 第64—72页

·有利于新类型财产的保护 第65—68页

·财产的垄断性 第68—69页

·余论:关于财产法总则 第69—72页

第2章 英美法的物权结构 第72—112页

第1节 问题的提出 第72—76页

·英美法中有没有所有权? 第72—73页

·英美法中是否存在一物一权原则? 第73—75页

·英美法中所有权与他物权的关系如何? 第75—76页

·小结 第76页

第2节 保有体制:从不动产的所有到持有 第76—79页

第3节 地产权:持有人所拥有的对象 第79—82页

第4节 Fee simple:英美法所有权的回归 第82—92页

·不限嗣继承地产权(fee simple)发展简史 第83—84页

·Fee simple:术语释义 第84—88页

·Fee simple 之内容及限制 第88—90页

·从所有权的视角考察fee simple 第90—92页

第5节 “Ownership”在英美不动产法中的真实含义 第92—97页

第6节 如何理解英美法中的“双重所有权” 第97—101页

第7节 英美法的物权结构 第101—112页

·物一权原则在英美法中的体现 第101—102页

·英美法的物权结构图 第102—103页

·终生地产权 第103—104页

·租赁地产权 第104—106页

·地役权、获益权和限制性约据:非占有性用益物权 第106—109页

·英美法中的担保物权:以mortgage 为核心的考察 第109—112页

第3章 英美法中的物权债权之分 第112—161页

第1节 考察的标准及问题的确定 第112—114页

第2节 从租赁合同到租赁地产权 第114—116页

第3节 信托中受益人权利性质的转化 第116—123页

·用益的产生及受益人的权利 第116—120页

·受益人权利的对抗力的提升 第120—121页

·衡平地产权对抗效力的后续发展 第121—123页

·小结 第123页

第4节 限制性约据的物权化 第123—133页

·限制性约据的功能 第124—125页

·普通法对限制性约据对抗效力的提升 第125—129页

·衡平法对限制性约据对抗效力的进一步提升 第129—133页

第5节 英美法债权物权之区分带来的启示 第133—141页

·物权债权之区分是一种客观需要 第133—135页

·何种权利适合成为物权? 第135—138页

·对抗力并不能完全揭示物权的特性 第138—140页

·完整地认识权利 第140—141页

第6节 英美法中的物权行为:契据交付 第141—161页

·问题的明确及术语的界定 第142—143页

·从采邑授予到契据交付:英美法“物权行为”的前世今生 第143—147页

·契据交付与物权行为的同质性:以合意为标准 第147—153页

·关于无因性:形似还是神似? 第153—156页

·两个启示 第156—161页

第4章 英美法中的物权法定原则 第161—207页

第1节 物权法定原则之基础 第162—169页

·通说及争议 第162—166页

·看不见的手:物权法定原则的实践基础 第166—169页

第2节 Fee tail 和settlement:物权法定的英美法注释 第169—184页

·Fee tail 的产生及内容 第169—172页

·Settlement:fee tail 的高级形态 第172—175页

·Fee tail 及settlement 的制度缺陷 第175—176页

·土地流动性的解放:对fee tail 和settlement 的限制 第176—181页

·物权法定:一个轮回中的规律性事实 第181—184页

第3节 物权法定原则在当代英美法中的体现 第184—192页

·从物权的种类考察 第184—187页

·从物权的内容考察 第187—192页

第4节 一个大陆法系特色的问题:如何认识信托中的权利 第192—205页

·从信托的起源进行考察 第195—196页

·从定序授予中终生地产权人的地位考察 第196—199页

·从英国1925 年立法目的的实现途径考察 第199—203页

·结论 第203—205页

第5节 余论:物权体系的封闭性和开放性 第205—207页

第5章 英美法中的公信原则 第207—247页

第1节 公信原则之核心要素 第207—210页

·交易效率与交易安全 第207—209页

·公信原则与信赖利益保护 第209—210页

·小结 第210页

第2节 英国的产权登记:绝对公信力 第210—220页

·英国不动产登记的双轨体系:以产权登记为中心 第210—212页

·产权登记制度下的产权及负担 第212—215页

·绝对的公信力 第215—218页

·优先利益的存在是否构成对公信力的侵蚀 第218—220页

第3节 美国契据登记制度之公信力 第220—242页

·美国契据登记制度之运作机理 第221—228页

·契据登记之公信力来源 第228—238页

·美国不动产登记公信力之例外及其说明 第238—240页

·小结 第240—242页

第4节 动产占有的公信力 第242—247页

·问题的相似性 第242—243页

·可无效产权 第243—244页

·占有人的无权处分 第244—245页

·结论 第245—247页

第6章 结论:比较法价值的时代性 第247—250页

参考文献 第250—269页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第269—270页

后记 第270—272页

工程风险论文发表论文范文

摘 要:

工程合同风险指在工程合同的签定和施行中也许发作的不确定性事情给当事人带来的丢失或利益。公司怎么承当和化解工程合同中的风险,变成公司有必要注重的疑问。阐述了现在工程合同存在的几个首要疑问,然后就存在的疑问有对于性提出了应对风险的战略。

关键字:

工程 工程合同 风险 操控和管理

中图分类号:C9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973(2012)003-157-02

工程合同风险指在工程合同的签定和施行中也许发作的不确定性事情给当事人带来的.丢失或利益。公司怎么承当和化解工程合同中的风险,变成公司有必要注重的疑问。在市场竞争条件下,工程合同是修建公司承揽工程的首要环节,也是确保指工程项目顺畅施行和有效管理的首要手法,是合同两边在工程施工进程中的最高做法准则。因为修建工程具有规划大、工期长等特色,合同的风险也是不容忽略的,为了最大极限地削减风险的发作,下降风险发作时发作的本钱,确保工程合同两边和利益,工程合同的风险管理也是贯穿悉数施工进程必不可少的内容。

为了极好地做到对工程合同风险进行操控,就要对工程合同存在的疑问进行科学的剖析,然后才干有对于性地作出应对战略。

1 工程合同管理存在首要疑问

1.1 缺少满足的法令知识,合同签定不标准

合同签定的不标准首要包含合同的不谨慎和存在缝隙。因为修建工程的特殊性,客观上请求合同条款详尽紧密,尽也许做到面面俱到。在实践作业中,合同两边因为法令意识淡漠或缺少合同管理的经历,订立的合同束缚条款不全、内容不明、职责不清等景象常常发作。比方有些建造项目为了逃避也许承当的职责,不选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选用一些克己的、不标准的文本进行签约,避实就虚,转嫁工程风险。加上在合同编写进程中运用含糊言语,以至于呈现了解偏差的状况,呈现疑问的时分,两边势必会相互推卸职责,致使工程胶葛,严峻的还会致使合同终究难于施行。而有些合同条款存在缝隙或缺点。比方在合同的违约职责条款,合同一方为了下降违约职责或是怕伤及感情,往往对违约职责不多作规定,这么一旦违约事情发作,就没有有关的合同条文作依据追查违约方的违约职责。

1.2 忽略合同的严肃性,违反合同的公平性的准则

签定合同的两边,经济法令地位是对等的,没有主从关系。自觉施行合同条款,悉数施行合同职责,是合同两边当事人应尽的职责。但在实践作业中,一些合同当事人忽略合同的严肃性,违反合同的等价有偿准则,以各自的经济利益为中心,随意对合同条款进行更改。合同两边这些自私做法,晦气于合同的正常施行,终究致使工程经济胶葛的发作,严峻的还会危害消费者的终究利益。

1.3 违反法令法规签定合同

有些合同两边为了寻求本身利益最大化,法令意识淡漠,不吝违反法令法规签署一份象征性的合同,其实这么的合同是无效的,合同两边的权力和利益是不受到法令的维护,合同的施行与否也不受法令的束缚和维护。这么的合同风险是显而易见。

1.4 缺少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和合格的合同管理人才

一些建造项目不注重合同管理体系的建造,以为签合同仅仅走过场,合同仅仅形式和铺排,签定合同之前对合同没有进行必要的检查和评价,也没有严厉的签定合同的程序。有些则是在合同施行进程中没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对工程合同进行监督和管理,公司为了寻求本身利益最大化,无视合同的存在,随意施工,终究致使工程质量的不尽善尽美,违反了签定合同的初衷。别的合同管理是一项专业性、技能性请求很高的作业,需求有高素质、有专业知识,能掌控大局的人来担任。有些施工单位则是随意指定人员来担任这项作业,这是对这项工程的极不负职责的。

1.5 合同签定后在也许面临的经济风险和政治风险

经济风险通常是指与工程有关的各种物资报价改变致使的风险,比方通货膨胀,物料物价上涨或降价等。若合同没有拟定应对办法,必然会形成合同两边中的一方经济丢失;还有因为合同两边对物价的估量方法不同,对报价调整的应对办法有别;合同一方的诺言或经济状况等也许形成合同施行艰难,致使合同风险;政治风险比方国家制止开垦山林、制止破坏农田等等也许会致使合同的终止、建造场所的破坏、工程延期等带来工程合同风险,往往使得承包商这一方遭受丢失。

2 工程合同风险的应对办法

工程合同的风险管理,对添加收益、削减丢失非常首要。假如可以经过对风险的辨认、猜测与剖析来判别风险的来历和因素,就能最大极限防止合同风险的发作或下降风险发作时给公司带来的丢失,首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临工程合同风险进行操控和管理。

2.1 严把合同签定关,合同签定要标准化、谨慎化

在合同签定前要进行严厉的检查。首要包含:施工项目是不是合法,业主的批阅手续是不是齐备健全;合同是不是契合法令法规,是不是完好无误。合同是不是采纳了国家标准文本;合同两边职责和权益是不是有失偏颇,两边怎么制约;合同完不成时的法令职责以及补救办法。

摘 要:合同条款的了解尽量共同,防止发作岐义。签定工程合一起,应挑选恰当的发包方法,合同文本应尽也许选用由国家颁布的通用性合同文本,再由合同两边依据拟建工程的具体特色来起草。合同文本有必要是两边志愿的实在表达

关键词:工程风险论文

合同条款的了解尽量共同,防止发作岐义。签定工程合一起,应挑选恰当的发包方法,合同文本应尽也许选用由国家颁布的通用性合同文本,再由合同两边依据拟建工程的具体特色来起草。合同文本有必要是两边志愿的实在表达,做到文字表达谨慎,不运用不置可否、含糊不清词语。

2.2 对合同施行动态管理,严厉依照合同条款施行

在工程合同施行进程中,严厉依照合同条款进行施工非常首要,只要按合同施工才干最大极限下降合同风险。合同依法签定后,树立合同施行的确保体系,确保合同施行进程中的平时作业有序地进行,对合同的施行进行动态管理,使工程项目的悉数合同事情处于受控状态,以确保合同的顺畅实现。建造单位严厉依照合同条款,分化合同事情,对各个标的做好事前、事中、过后操控。了解合同条款,找出合同施行中也许呈现的薄弱环节,提早拟定预防办法,下降风险的发作,提高合同的履约率。2.3 活跃交流,争夺对合同风险化解时机

合同中的风险条款是合同一方对另一方的制约条件。在合同施行中,假如两边都能认实在行合同、施行自个的职责,合同施行得比较顺畅和满足,合同两边可利用这种友好的氛围,对合同中的一些隐性风险进行协商和解说,并作为合同的抵偿文本保留下来,使合同得以顺畅施行。这么就能使一些正本对自个晦气的条款得到化解,将也许呈现风险进行合理的分担。

2.4 加强合同改变和索赔管理

因为工程合同的施行周期长,耗资大,所以在合同的施行进程中,不可防止地依据实践状况进行合同改变,在合同改变中,改变量最大最频繁的是工程改变,因而工程改变在合同索赔中所占的比例也最大,合同改变就意味着索赔的时机,用索赔和反索赔来抵偿或削减丢失,是施工单位选用的风险对策之一。这就请求合同管理人员仔细剖析合同,清晰两边职责,对合同两边的来往文件、材料、图纸、帐目等进行搜集整理,密切注意合同施行中每一事情的具体进程,以作为工程改变、工程索赔的根本依据,寻觅索赔时机,经过索赔和反索赔到达下降风险、抵偿丢失的目的。

2.5 决断采纳经济办法

从经济观念上说,采纳经济办法发作的费用比承当风险实践丢失要合算得多。对工程风险较大的某一有些作业,为防止违约承当风险,可选用添加经济投入的方法削减风险。比方大幅度添加人员,添加了机械设备,添加班次,添加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薪酬、奖金或加班费用等。虽然在经济上添加了开销,但确保了施工进度,确保了公司诺言,防止了风险的发作。

综上所述,工程合同一经签定,即变成合同两边的最高做法准则,合同中的每一条款都和两边的切身利益有关。因而,了解和把握与工程合同有关的法令法规,是要操控和防备工程合同风险的首要条件。其次,深入研究合同条款,签定完善的施工合同是操控合同风险的首要确保。在施行合同的进程中,加强合同管理和对工程风险进行剖析和操控,在作业实践中,既要坚持按合同条款施行,又可以依据实践状况和合同两边的实在志愿灵敏变通,才干实现合同两边的双赢。

参考文献:

[1] 尹贻林.工程项目管理学[M].天津:天津科学技能出版社,1997.

[2] 雷胜强.世界工程风险管理与保险[M].我国修建工业出版社,2002.

[3] 我国建造监理协会.工程建造合同管理[M].我国修建工业出版社,2003.

[4] 朱建国.关于建造工程合同管理的讨论[J].山西修建,2006,32(5).

[5] 尹贻林.合同法与工程合同管理[M].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2000.

物权法定原则亦称物权法定主义,是指物权的种类与内容只能由法律来规定,不允许当事人自由创设。

物权法定主义最早起源于罗马法。在罗马法中,承认所有权、地上权、永佃权、役权、质权等具有物权属性。

物权法定原则包括以下内容:

1、物权的种类法定,当事人不得随意创设,学说称为“类型强制”。

2、物权的内容法定,禁止当事人创设与物权法定内容相悖的物权,学说称为“类型固定”。

3、物权的效力法定,当事人不得协议变更。

4、物权的公示方式法定,当事人不得随意确定。

扩展资料

物权法定主要内容

至于物权的取得方法、变动方法、效力、保护方法等,不属于物权法定原则的内容,它们本身是可以通过协商约定的。而所谓物权的种类,其实就表现在物权的名称上,当事人创设法律没有规定的物权种类。

其实就是自主创造一个新的物权名称,比如我国法律目前没有典权的规定,而当事人通过约定设典,一方当事人通过约定取得“典权”,此即创设物权种类,其方式是通过创设新的物权名称而创设物权种类。所谓物权的内容,即物权的权能。

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每一项物权在此方面的内容都是法律直接规定的,当事人不得自由创设或改变,如买卖合同中当事人约定买受人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但该所有权不包含处分权。

此即创设物权的内容,又如当事人通过抵押合同约定抵押权人享有抵押物的占有权和收益权,而依法律规定抵押权人并不享有这些权利内容。

此外,物权法定之“法”当以民商事法律为限,不包括其他法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物权法定

物权法定原则是物权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它的产生和发展有其必要性和客观依据。物权法定主义源于罗马法,是指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统一规定,而不允许当事人自由改变。

物权法第五条: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物权法定原则,指的是能设立哪些种类的物权,只能由法律规定,当事人之间不能创立;设立物权的方式以及物权的具体内容,一般也只能由法律规定,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和法律规定不一致时不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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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导师交流

19、请一定先写出一份开题报告来再去找导师。

20、开题会的时候不要怕。一般来说,再烂的题目,老师们也都会让你做的。因为他/她们往往抱着这样一种乐观的心态:“万一这个烂题目真的捣鼓出些什么来呢……”

21、作为代价,他/她们一定会让你改。

22、他们最常提出的一个意见是:“这个题目太大了。”这句话出现的可能性是百分之百。

所谓“太大”,实际上有三种情况:

第一种是核心概念的外延太广或太不确定;

第二种是题目中所有的关键词都抽象程度极高;

第三种是题目太复杂(比如:“流散的他者:文化研究及女性主义视角下加拿大的中国移民对《甄嬛传》的媒介消费、亲密关系和身份认同与国内观众的比较研究”)。通常三种情况并存。

23、具体到什么程度呢?你可以在一个月时间之内从研究对象处搜集到足够的数据或资料(民族志调查除外)。

24、老师其次爱提的意见是:“你的研究问题究竟是什么?”大部分在这里被羞辱的,都是因为没用一句以“?”结尾的话来回答。神奇的是,大部分开题人都不能说出一句以“?”结尾的话。

25、怎么能写出一个好题目呢?你去找近三年来本学科领域的权威期刊3-6种,把目录统统翻阅一遍,一定就能写出好题目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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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际交往的黄金法则是:一片真诚,谦恭有礼,诸恶莫作,众善奉行。否则,就是耍心眼,做交易,得不到真朋友。

《人生十二法则》 (加)乔丹·彼得森 著 浙江人民出版社 为何这么火?究竟有哪些人生法则让人如此认同?我们来看看吧。 文、图/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孙珺(除署名外) 十二法则 一 笔直站立,昂首挺胸 二 像照顾生病的宠物一样关心自己 三 与真心希望你好的人做朋友 四 和昨天的自己比,别和今天的别人比 五 别让孩子做出令你讨厌他的事 六 批判世界之前先清理你的房间 七 追求意义,拒绝苟且 八 说真话,或者至少别撒谎 九 假设你聆听的人知道你不知道的事 十 不要无视地毯下的龙:直面问题,言辞精确 十一 不要打扰玩滑板的孩子们 十二 当你在街上遇到一只猫时,摸摸它 “龙虾教授” 科普作家万维钢老师说:“彼得森这些建议我完全赞同,我希望儿子长大以后读读彼得森这本书。”豆瓣读者评价说:“简单得貌似只是十二句话,读起来简直像是十二本书。” 因为在书中举了龙虾的例子,彼得森因此被读者亲切地称为“龙虾教授”。那个例子是这样的—— 有人问:关于失败,当你感觉自己的生活总是遭遇挫折失败的时候,应该怎么办? 彼得森用一则龙虾的故事讲述了一个简单的原则。他写道,人类和龙虾在3.5亿年前有着共同的祖先。直到今天,二者还有着许多相同的神经元构成和反应模式。 在龙虾社会,如果龙虾在战斗中失败,它的血清素会降低,战斗力就会减弱,日后也更容易失败。而胜利的龙虾,它的血清素则会增加,战斗力会更强。动物学家观察到,失败龙虾的行为模式会跟胜利者产生很大的区别,胜利者往往昂首挺胸,失败者则每天佝偻着身躯,惶惶不可终日。 其实,人类跟龙虾一样,勇气跟激素有关。当你遭遇挫折,不知道该怎么办时,可以从改变自己的仪态开始——笔直站立、昂首挺胸。血清素水平会因此而增高,你也会因此变得自信一点,改变不就开始了吗? 彼得森的人生 你或许会有个疑问,“人生导师”能过好自己这一生吗?那么,我们来看一看乔丹·彼得森的人生。 乔丹·彼得森,多伦多大学心理学教授,临床心理学家,前哈佛大学心理学系教授。主要研究异常心理、社会心理以及人格心理学。 彼得森从小到大经历了很多人生的艰难,他在加拿大阿尔伯塔省北部酷寒的荒原长大,做过洗碗工,加油站工人,厨师、养蜂人、油田工人,铁路工人。女儿6岁时罹患多关节幼年型类风湿性关节炎并在整个青少年时期反复发作,接受过髋关节置换手术,经历过成瘾药物戒断过程,经受了长达近20年的疼痛,直至他完成本书之前,刚刚痊愈。如果没有信念,一个人很难从不幸中撑下来。 他和哈佛大学、多伦多大学的学生及同事联合发表了一百多篇学术论文,推动当代人对人格的理解,被学生称为是多伦多大学“改变人生”的三位教授之一,《旁观者》称他是“出现在世界舞台上的最重要的思想家之一”。 精彩书摘 寻找真相,而不是试图成为对的人 我和我的妻子在长达30年的婚姻里有过很多分歧。当出现很深的分歧时,我们的关系也会出现巨大的裂痕。这种裂痕无法简单地通过沟通来修复,于是我们就会被困在愤怒、焦虑的争吵当中。后来我和妻子约定,今后再遇到这样的情况时大家要立刻分开,各自去不同的房间待着。这种约定有时候很难达成,因为在激烈的争吵中,愤怒会驱使我们渴望战胜对方。不过相比有可能失控的争吵,各自冷静是更好的选择。 当和妻子选择各自冷静时,我们都会问自己同样的问题:“我需要为矛盾负哪些责任?不论这种责任有多么微不足道,我之前在这方面确实是做错了。”然后,我和妻子会重新面对彼此,分享自己反思的结果。 问自己这类问题的挑战在于,你必须是真心渴望得到答案的,即使答案有时可能会令你不舒服。当你和别人争吵时,你会认为自己是对的,别人是错的,所以你认定,需要做出牺牲或者改变的是对方,这是再好不过的可能性了。但如果是你错了,是你需要改变呢?那样你就需要重新审视自我了,包括审视自己过去的记忆、当下的状态以及未来的打算。然后,你需要下决心改变,并且找到改变的方法,再去认真实践。这个过程很辛苦,因为你只有不断地刻意练习才能适应新的感知和行动。相比之下,选择忽视和逃避、拒绝直面问题要容易得多。 全神贯注完善当下和未来 既然我拥有了照明笔,那就要好好使用它。很快我得到了答案:“写下你想要镌刻在自己心灵上的文字。”这是个挺好的答案,甚至还带有一些浪漫色彩,于是我把答案写了下来。然后,我打算提高难度,问自己可以想到的最困难的问题。 我想到的第一个问题是:“我明天应该做什么?”答案是:“在最短的时间里做最多的善事。”将雄心勃勃的目标和效率最大化地结合在一起,这听上去是个不错的挑战,我很满意。接下来我提了一个类似的问题:“我明年应该做什么?”答案是:“确保这一年所做的善事被下一年所做的善事超越。” 这也是个很踏实的答案,使前一个答案里的宏伟目标得到了很好的延伸。我告诉朋友,我正在用他给的照明笔进行一个严肃的写作实验,我向他朗读了我写下的内容,没想到我的问题和答案也让他产生了共鸣。这鼓励了我继续写下去。 这组问题的最后一个是:“我这一生应该做什么?”“追求目标,专注当下。”我自然很熟悉这话的意思。《木偶奇遇记》里的老木匠盖比特就是这么做的,当他抬头看着凌驾于尘世之上的星星时,许的愿望便是自己制造的木偶有一天不再需要被他人用牵线掌控,能变成一个真正的男孩。 你必须先找到正确的方向,把目光投向美好和真理,然后才可以专注于当下的每时每刻。脚踏大地,仰望星空,全神贯注,这能使你更好地完善当下和未来。

黄金法则:

"你想人家怎样待你,你也要怎样待人。"

反黄金法则:

“像你对待别人那样的期待别人对你。”

拓展资料:

对这两个法则的理解:

黄金法则是人际关系的硬通货,好比曼狄诺法则所言,人际关系中最重要是先付出,所谓微笑可以换黄金。但真舍得先给的人有多少?

反黄金法则是烦恼的源泉,这种人给也给了,但没换来,心理预期被打破,于是失衡,于是再去寻求平衡,得不到就更加失衡,最后崩溃的是自己。给都给了,回报嘛,有就有,没就没,人没有期望,自然不会不失望,何况失望不会因你期望了就不会来,不如洒脱一点,否则自寻烦恼。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黄金法则

关于意思自治原则论文范文资料

意思自治主要是民法的概念。强调在平等主体之间,在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的前提下,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自主性,由当事人对民事行为进行设定,从而激发民事主体活动的积极性并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强调意思自治原则,则相应的,由于欺诈、胁迫或者趁人之危等状况下进行的民事行为,由于当事人一方可能意思表示不自由,民事行为的效力可能会受到影响,甚至无效。

问题一:意思自治原则 意思自治主要是民法的概念。强调在平等主体之间,在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的前提下,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自主性,由当事人对民事行为进行设定,从而激发民事主体活动的积极性并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强调意思自治原则,则相应的,由于欺诈、胁迫或者趁人之危等状况下进行的民事行为,由于当事人一方可能意思表示不自由,民事行为的效力可能会受到影响,甚至无效。 问题二:如何理解合同法中的意思自治原则 问题三:民法的基本原则中的意思自治原则怎么举个例子 自愿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不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有权依自己的意愿从事民事活动。当事人从事民事活动必须自主自愿,任何民事主体都不能借助于经济优势或行政权力强迫他人进行某种行为或不进行某种行为。 这一原则的具体内容为:第一,民法在规范民事主体的行为方面,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第二,民事主体根据自己的意愿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他人不得非法干预。第三,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实施民事行为由当事人自愿协商。 问题四:意思自治原则是谁提出来的 意思自治原则是指合同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原则,它是确定合同准据法的最普遍的原则。这一原则来源于16世纪法国的理查世。杜摩兰(1500―1566)的意思自治说。他主张契约应适用当事人自己选择的习惯,法院也应推定当事人意欲适用什么习惯于契约的实质要件和效力。 问题五:民法基本原则中的意思自治原则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 意思自治的核心是当事人的自治,是自由实现的主要法律形式。民事立法对意思自治的规定体现在许多方面:一是可以提供选择的机会,增加自由选择的功效,即用共同规则的形式,预先为民事者设定可供选择的行为模式,以规范民事者的自由民事为;二是为民事者自由意志的外化,排除人为的不正当障碍,以保证民事行为的自由开展;三是把自由上升为受国家强制力保护的客体;四是在具体民事活动中,法律保护民事者可以自由的选择合作伙伴、合作形式、合作内容等。同时,意思自治还表现在民法领域的各个方面,如在所有权领域,则表现为所有人得依法任意处分其财产;在契约领域,则表现为契约内容、契约形式、契约对象等方面之充分选择自由;在婚姻家庭继承领域,则表现为结婚自由、离婚自由、遗嘱自由等;在民事责任领域,则表现为自己责任,即每个人都应当对自己行为所产生的责任自己独立承担。但意思自治最主要的还是体现在合同领域,表现为合同自由。 问题六:意思自治原则可以适用于哪里 意思自治原则是民法中的一项重要原则,在实现法律对民事社会关系的调整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该原则的适用不是不受限制的、任意的,而是有其特定的适用范围的,只有在满足特定的条件的情况下,该原则才能够发挥其相应的作用,超出了特定范围、不符合特定的条件,就没有该原则发挥作用的余地。 问题七:简述我国在哪些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中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 找的一个考题的答案,我也不太明白,你自己看看吧,希望能够帮到你。 论述题(15分) 1、什么是意思自治原则?我国涉外合同法律对这一原则的适用有哪些特点。 意思自治原则是指涉外合同应适用当事人协议选择的法律。现已成为大多数国家确定涉外合同准据法的首要原则。(2分)依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法院审理涉外合同纠纷,应该适用合同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在当事人未作选择或所作选择无效的情况下,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3分)这表明,在涉外合同领域,同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一样,我国也把意思自治原则作为确定涉外合同准据法的首要原则。但在这一原则的适用上却又有一些特点:1)法律选择的方式必须是明示的(2分)2)法律选择的时间和范围(2分)3)不适用意思自治的例外(4分)4)当事人选择法律的适用范围(2分) 还找到一些lib.hzu.edu/q?170778 论涉外合同案件法律适用中的“意思自治”原则内容摘要: 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是世界各国确定国际合同准据法的基本原则.我国法律也允许当事人在涉外合同领域根据自己的意志自主决定适用于他们之间合同的法律.但是,当事人选择的法律在哪些情况下能够得以适用、哪些情况下会受到限制以及受到哪些限制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因此,审判实践中尚有诸多问题有待进一步明确和解决.本文通过回顾意思自治原则的形成历史、发展过程和理论学说,就意思自治原则的内涵、具体适用与限制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指出以选法自由和适当限制为主要内容的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符合国际民商事关系当事人的主观愿望,也符合国际民商事交往的客观要求,并且有着不同于其他法律适用原则的特殊优点,因而对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问题的解决有着独特的意义.同时,结合审判实践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对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在中国的适用提出了几点立法建议. 问题八:什么是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当事人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自愿表达各自的要求,协商一致,达成协议。 问题九:18. 意思自治原则并非允许当事人任意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而要受到一定的限制。在下列合同中,当事人协议 不知道你的这道题是不是司考题,如果是单选,我选择D,如果是多选,我选择ABCD。因为根据《民诉法》第244条,只有在中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合作合作勘探的合同是属于专属管辖,也就是必须由中国法院管辖,但是如果履行地在国外的话那么是可以自主选择的。。。而D的话就简单了,就是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典型的属地管辖。。。 希望可以帮到你。。

论文关键词:基本原则 司法实践 衡平性 行为规范 论文摘要:在司法实践中,民法基本原则应该成为法官弥补现行法律规范漏洞和空白、衡平个案正义与公平的基准。民法基本原则的效力发挥离不开法官的创造性司法,同时,法官的自由裁量也必须在成文法的框架下进行。民法基本原则成为连接法官自由裁量与成文法框架的桥梁。 民法基本原则不仅是民事立法的指导方针、民事活动的行为规范,更应该成为司法机关裁判民事纠纷的裁判准则。这是由基本原则的意义与立法技术上的特点所决定的,民法基本原则不仅是行为规范与审判准则,更是司法机关进行创造性司法活动(或称法官……一指导功能 民法基本原则的功能突出表现在它的指导性包括对民事立法、民事行为和民事司法三个方面的指导作用 二约束功能 民法基本原则对民事立法、民事行为和民事司法都有约束力民法基本原则对民事基本法中的具体规范和单行民事法规具有约束力即民法规范不能违反民法的基本原则民事行为受民法基本原则的约束违反民法基本原则的民事行为不受法律保护民法基本原则对民事司法活动具有约束力法官解释和适用民法规范应当以民法的基本原则为依据如果偏离民法基本原则就会形成错判 三补充功能 民法基本原则在民法规范中处于指导与统帅的地位但是通常在民法规范有具体规定的情况下必须适用具体规定不能直接适用民法的基本原则有学者称民法的基本原则是帝王条款因此不可轻易动用否则就会造成适用法律有偏差和混乱在民法规范没有具体规定的情况下民法的基本原则对民法规范起补充作用由于立法者的认识有局限性;由于法律具有稳定性不能朝令夕改;由于社会关系不断发展立法不可能穷尽一切因此现行法规往往不能完全适应社会实际的需要在民法规范存在漏洞的情况下需要法院补充法律漏洞需要法院造法这是各国民事立法与民事司法经验的总结补充法律漏洞和法院造法比根据基本原则限制法律的效力有更高的要求应当十分慎重需要针对个案根据民法的基本原则以正确的理论为指导进行充分说理的创造性裁决由于基本原则是没有具体构成要件和后果的抽象规定如何准确地适用基本原则需要不断总结经验形成类案例型明确适用的基准从司法实践看民法基本原则的补充功能更多地体现在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民法的基本原则有那些?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民法的基本原则:平等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自愿原则、禁止滥用权利原则一,平等的原则 二,意思自治原则(自愿原则) 三,公平原则 四,诚实信用原则 五,公序良俗原则 六,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民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于整个民事立法,对各项民事法律制度和人事部民法规范起统率作用的基本准则。 根据《民法通则》第3条至第7条的规定,民法基本原则概括为: 一、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原则, 二、等价有偿原则, 三、自愿原则, 四、公平原则, 五、诚实信用原则, 六、民事权利受法律保护原则。 教材不同,归纳也不一样,理解就行。上面几位网友回答的只是民法中的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我国的民法目前并不是成文法典,因此所有的教材对于基本原则的理解和定义都不相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法则》中规定的基本原则共八条: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正确调整民事关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宪法和我国实际情况,总结民事活动的实践经验,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第三条 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 第四条 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六条 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 第七条 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第八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民事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通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 法人之间、 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第三条 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 第四条 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六条 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 第七条 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1、平等原则 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地位平等。任何自然人、法人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平等地享有权利,其权利平等地受到保护。 2、自愿原则 就是在民事活动中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即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机的判断,去从事民事活动,国家一般不干预当事人自由意志,充分尊重当事人的选择。 3、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是指在民事活动中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在民事主体之间发生利益关系摩擦时,以权利和义务是否均衡来平衡双方的利益。 4、诚实信用原则 所谓诚实信用原则,其本意是要求按照市场制度的互惠性行事。 5、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进行民事活动中必须正确行使民事权利,如果行使权利损害同样受到保护的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时,即构成权利滥用。

关于定价方法论文范文资料

工程计量与计价作为建筑工程技术和工程造价专业的主要课程,学好这门课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工程计量与计价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通过介绍工程计量和计价的特点、意义及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与传统的定额计价模式不同,并对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内容及要求进行了初步探讨。

关键词:工程量计算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计价

中图分类号: TU7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 编号:

计量和计价是工程造价的主要组成部分,科学的工程量计量和计价可以体现企业技术管理水平等综合实力,促进企业在施工中加强管理、鼓励创新、从技术中要效率、从管理中要利润,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断发展和壮大,减少承包风险,增强竞争力。

1 工程量清单计价特点

1.1 统一计价规则。工程量是建筑工程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编制施工图预算的重要因素,工程量计算是否准确,直接关系到工程造价的准确性。同时工程量也是施工企业编制施工作业计划、合理地安排施工进度,组织安排材料和物资供应的重要数据,以及基本建设 财务管理 和会计核算的重要依据。通过制定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 方法 、统一的工程量计量规则、统一的工程量,设置清单项目规则,从而达到规范计价行为的目的。

1.2 有效控制消耗量。通过由政府发布统一的社会平均消耗量指导标准,为企业提供一个社会平均尺度,避免企业盲目或随意大幅度减少或扩大消耗量,从而达到保证工程质量的目的。

1.3 彻底放开价格。将工程消耗量定额中的工、料、机价格和利润、管理费全面放开,由市场的供求关系自行确定价格。投标企业应根据自身的技术专长、材料采购 渠道 和管理水平等,制定企业自己的报价定额,自主报价。企业尚无报价定额的,可参考使用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

1.4 市场有序竞争形成价格。通过建立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引入充分竞争形成价格的机制,制定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标准,在投标过程中,有效引入竞争机制,淡化标底的作用,在保证质量、工期的前提下,按国家《招标投标法》有关条理规定,最终以“不低于成本”的合理低价者中标。针对上述特点不难 总结 出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依据主要包括: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的计价规则;政府统一发布的消耗量定额;企业自主报价时参照的企业定额;由市场盼供求关系影响的工、料、机市场价格及企业自行确定的利润、管理费标准。

2 工程量计量和计价的一些常用方法

2.1计算工程量的方法。工程量是工程造价管理活动的主要基础数据之一,工程量计算方法的选择将直接影响到工程量基础数据的准确与否。常见的工程量计算方法主要是按计价依据顺序计算工程量法、按施工图纸顺序计算工程量法、以基本数据统筹计算工程量法、以工程施工顺序计算工程量法、用软件自动算量计算工程量法,从目前来看,单一采用这种方法计算一个单位项目工程量是相当困难的,只有综合利用多种计算方法,才能避免重复劳动,提高计量速度和效率。

2.2综合单价的方法。综合单价的确定是计价活动的一项关键性工作,也是具有相当技术含量的工作。在市场报价体系尚未建立成形的情况下,组价方式通常使用按照计价依据以及相关文件规定的组价和自行组价两种方法,按照计价依据以及相关文件规定的组价优点是操作简便、快速,适用比较广泛,但对计价定额有一定的依赖性,在定额缺项时,临时组价往往依据不足。自行组价优点是充分结合具体工程,针对性强;报价能体现出个性,不完全依赖计价定额;适应多种竞争环境,操作灵活。缺点是在实际应用有相当的局限性,其消耗量确定必须有牢靠的基础资料作保证,价格来源需要进行分析处理等等。

2.3定额计价。定额计价是建立在以政府定价为主导的计划经济管理基础上的价格管理模式,它所体现的是政府对工程价格的直接管理和调控。定额计价就是价格=定额+费用+文件规定,并作为法定性的依据强制执行,不论是工程招标编制标底还是投标报价均以此为唯一的依据,承发包双方共享一本定额和费用标准确定标底价和投标报价,一旦定额价与市场价脱节就影响计价的准确性。

2.4 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承包人依据发包人按统一项目(计价项目)设置,统一计量规则和计量单位按规定格式提供的项目实物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实际、市场实际和企业实际,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后,提出的包括成本、利润和税金在内的综合单价,由此形成工程价格。这种计价方式和计价过程体现了企业对工程价格的自主性,有利于市场竞争机制的形成,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价格由市场形成的原则。

3快速提高计量与计价效率的技巧

5.1利用各种基数计算工程量。在工程量计算中,应充分利用“三线一面”(外墙外边线、外墙中心线、内墙净长线)、建筑面积、室内净面积、首层建筑面积、内墙面净长线等经常利用的基数,在计算各分部分项工程量以前先计算出来,供在后面计算时直接利用,以节约时间,提高计算的速度和准确性。

5.2合理安排计算顺序。计算工程量时,有些项目是相互联系的,如果计算顺序安排不当,就会使有些数据重复计算,增大计算工程量、降低计算速度。安排工程量计算顺序的原则是尽量少翻阅图纸、资料,以求快速、方便。对于一般工程,分部工程量计算顺序应为先地下后地上,先主体后装饰,先内部后外部。在计算建筑和装饰部分时也要对计算顺序进行合理安排。?

5.3利用预制混凝土构件表、门窗表计算。预制混凝土构件表主要用于统计和计算预制混凝土构件混凝土工程量以及钢筋、模板用量。计算时应按结构施工图顺序每图单独列表,以防漏算。门窗表应在计算主体工程前先行完成,根据设计图特点,列表统计各种门窗的数量、单个面积、总面积、型号、材质、作法,以供列项用,并分别列出各层以及不同墙厚位置的数量与面积,供计算内外墙砌筑工程量和抹灰工程量。

5.4利用预算手册和各种标准图集计算。各地都编有预算手册,利用预算手册可使一些烦琐、零星的计算变成查表计算,从而简化计算过程,以节约时间。对于采用标准图集的人孔板、洗涤池、小便池、晒衣架等,这些部分经常碰到,每个部分需计算的项目很多,计算时又很烦琐,因此,我们平时可以把相应的单位工程量计算出来,写在图集上,需要用时直接使用。

5.5熟知计算法则。计算规则对各建筑物的分部分项工程及各构件的算计方法、计量单位、计算范围、包含内容、扣减关系都作了详细的规定。在熟悉计算规则的同时,也要熟悉定额子目和定额说明。熟悉计算规则就必须做到心中有数,当计算到某个分项工程或构件时就要及时反应出来该去如何计算它,并且在多种计算规则的情况,各种计算规则不能混淆,记住它们之间的差异,知晓各计算规则中的一些特殊算法,真正做好以上这几点,碰到各类算量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了。

参考文献:

[1] 王永福.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重要性和必要性[J].陕西建筑.2010.(02).

[2] 刘建京.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投标报价的策略[J].科技资讯.2010,(24).

摘要:文章从装饰工程计量与计价课程资源库建设的背景出发,提出了课程资源库建设的原则,总结了资源库建设的过程及建设资源库应注意的问题。

关键词:装饰工程计量与计价 课程资源库 自主学习 教学

指导

1 装饰工程计量与计价课程资源库建设的背景

所谓资源库就是按统一的、符合国际标准的技术规范和课程内在的逻辑关系构建的,由优秀的数字化媒体素材、知识点素材及示范性教学案例等教学基本素材构成的可不断扩充的开放性教学支持系统。由于我国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精装修的工程越来越多,装饰造价已发展成为一个独立的岗位与行业。装饰工程计量与计价在很多学校成为一门独立的课程。因此我们从工程造价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装饰工程计量与计价》素材库建设出发,拟从学生未来就业的岗位分析着手,建立与实际工作相联系的课程资源库,使学生能在浏览该资源库的过程中,接触较多的实际工程,增强专业实践能力,为学生多样化学习需要提供服务。

2 装饰工程计量与计价课程资源库开发的原则

装饰工程计量与计价课程资源库的开发以校企共建共享、边建边用为原则,以学习为主、突出服务为指导方针,遵循满足需求、系统设计,多元合作、虚实结合、提高质量,校企联管,持续更新为思路,以达到先进性、实用性、开放性、通用性和标准化,使该课程资源库成为多元学习者的学习乐园、教师的教学帮手、专业人员的知识宝库。

2.1 系统设计、整体解决。把提高装饰工程造价技术专业人才的计量与计价核心能力作为既定目标,对教学实施、资源建设进行系统设计,构建兼顾职前 教育 与职后教育、技能培养与技术更新的整体解决方案。

2.2 合作共建、资源共享。教学资源库建设采取校校合作、校企结合模式,与行业企业一起共同建立起顺畅的资源收集渠道,做到建设内容充实、形式多样、贴近工程实际,使教学资源与行业企业的职业岗位知识、能力、素质要求紧密结合。

2.3 共性为主、兼顾个性。在资源库的建设中,针对专业的技术应用及岗位要求,建设普适性的教学资源,考虑学习者的个体差异,注重资源的多层次和多元化,不断丰富发展,坚持共性为主、兼顾个性的原则。

3 装饰工程计量与计价课程资源库开发的过程

3.1 围绕职业岗位需求。

做好教学资源库建设开发的前期准备。本课程在前期项目化教学研究的基础上,按项目化 教学方法 为思路,考虑装饰造价的岗位需要,将课程内容设置为装饰工程计价基础、应用计价表法编制装饰工程施工图预算、应用工程量清单法编制装饰工程施工图预算。为开发好课程,我们进行了细致的前期准备。一是积极参加造价管理部门的培训班,了解最新的规范与标准,掌握本门课程应达到的学习标准、学习内容和学习要求。二是多与企业的一线工程人员交朋友,不断丰富教师的专业实践知识,提高教师个人的专业能力,积累专业素材。三是主动与企业人员接触,共同分析实际工程所需要切实解决的问题,锻炼实际的工作能力。

3.2 围绕学生知识和技能的习得,进行教学资源的综合开发。教学资源的设计、开发和利用是保证教学开展的物化基础。教学资源必须与教学过程相适应,才能开展有效的教学活动。

3.2.1 物化的教具可以促进多种教学方法的灵活应用和专业能力习得。

教学的每个环节,为教师和学生提供不同的教学资源,以便师生可以各取所需。物化的教具是指物、图表和幻灯等的统称。本课程的物化教学指与实际市场生产相适应的、需要知识支撑的、能够促进学生视野开阔的实体――各类装饰材料。为此我们建造了装饰材料展示室、装饰构造实训室。在专业教室里,学生通过参观装饰材料,认识它的规格、尺寸、材性及适用场所,从而激发他们去了解其价格与品牌。通过各种材料的比较,发现材料的不同并且明白如何区别它们,从而建立市场询价的兴趣和明确学习目标。例如,通过组织学生到装饰材料市场调研,激发学生了解市场的动力及今后从事装饰造价和设计的兴趣。

3.2.2 集成化的教材便于学生对综合知识和信息的采集。

装饰工程计量与计价课程是工作过程性课程。要求其使用的教材是整合了与职业活动相关的、有利于技术知识构建的、对实践活动有指导意义的一系列教学需要的材料,包括书籍、讲义、图片、多媒体课件、讲授提纲等。

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在强调实用性技术的同时,也注重知识对认知和实践的指导意义。我们在装饰工程计量与计价教学实践和社会服务中感到,要满足装饰技术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要求,在学习过程中经常涉及其他课程的知识。因此在教材中还考虑了装饰构造和装饰施工工艺方面的内容。我们编写的教材已被出版社3次再版,证明我们的探索是通过了实践检验的。

4 搭建不同平台,增强资源的适用性

4.1 学生自主学习的平台。

根据专业调研,把握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企业对专业的人才需求状况,系统分析专业 毕业 生的就业质量、水准等现状,紧紧围绕复合型、创新型、发展型(职业迁徙、技术迁徙、职业成长)等三个特征要素,准确定位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架构专业课程体系,并从中高职衔接与协调发展的角度出发,规划“分类培养、分层教学”的人才规格要求,研制覆盖不同地区毕业生主要就业岗位的职业素质、岗位能力、专业知识等教学资源,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技术技能型人才。①学习指南:包括 学习 经验 、目的、内容、要求、方法与技巧等;②课程资源:包括理论课程、实践课程、网络课程、就业指导;③技能训练:包括基本技能操作实训、专项技能实训、单项技能实习、综合技能实习。

4.2 社会开放学习的平台。

①学习指导:包括建筑构造、建筑识图、施工技术、建筑材料、工程案例等;②专业 百科 :包括水电安装、通风空调、建筑给排水等不同知识系统模快;③网络课程:包括课程介绍、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或演示文稿、重点难点指导、作业、参考资料目录和课程全程教学录像等反映教学活动必需的资源;④职业培训:包括造价员、质检员等岗位培训;⑤继续教育:开设各类专题讲座、技术 报告 、规范解读、新技术交流等。

4.3 教师教学资源平台。

①专业标准:包括不同地区、不同学校具有典型代表和特色的人才培养方案等,还包括专业的课程标准,展示该专业开设较好学校的课程标准,并提供PDF、CAJ、FLASH等格式文件下载参考,且追踪更新;②课程教案:提供不同地区多个学校该门课程优秀教案,可以PDF、CAJ、FLASH等格式文件下载参考,且追踪更新;③课件资料:包括教学课件、说课课件和微课课件等;④教材资源:提供优质教材名录,自主开发的数字化教材;⑤图片资料:包括设备图片、工具图片、材料图片等。

4.4 专业信息服务中心。

①专业介绍:包括专业的开设与发展,专业教学体系、专业人才培养系统,以及目前在教育体制、教材内容、课程设置等方面所取得的成果等;②专业院校:介绍不同地区开设该专业的学校,主要内容包括招生对象与学制、学历层次、培养目标、主要课程、教学团队、校内实训场所、校企合作、专业特色、专业技术证书、院校名录等;③企业在线:主要收集和联合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具有代表性的企业,突出企业资质等级、企业理念、核心价值观、行为态度、形象与标识、典型示范工程等,不断更新和链接更多的企业名录,年更新率10%;④行业精英:建立百名行业精英库,分别介绍专家简历、擅长领域、主要业绩、获奖情况等,并逐年累积更新;⑤规范标准:提供本课程相关的规范标准,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量规范》(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854-2013)等,并根据变化及时更新。

5 课程教学资源库建设应注意的问题

①加强针对性。课程资源库中基本应以专业教学素材为主,防止内容庞杂凌乱以及缺乏兼容性和系统性,不能看重数量而轻视质量。②加强规范性。做到资源分类规范,种属界定清晰,有利于教师、学生使用,有利于规划、管理。防止内容重叠,相互包含。③加强技术性。少用占据大量空间却只能包含少量教学内容的格式,以避免现行网络传输速度的不足和资源容量大但实际资源少的问题。④加强操作性。要使用开放的数据库,以供多用户访问。同时也要防止为了质量而舍弃数量的问题,资源库建设若没有一定的数据量,是很难在实际教学中得到较好应用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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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赵志拜.职业教育与培训学习新概念[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3.

[4]韩挂风.现代教学论[M].北京: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03.

消费心理学是心理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它研究消费者在消费活动中的心理现象和行为规律。消费心理学是一门新兴学科,它的目的是研究人们在生活消费过程中,在日常购买行为中的心理活动规律及个性心理特征.消费心理学是消费经济学的组成部分。研究消费心理,对于消费者,可提高消费效益;对于经营者,可提高经营效益。 消费心理是影响消费者实施消费行为的众多因素之一,而不是全部。 不是所有的消费心理都能转化为消费行为的; 也不是所有的消费行为都是由消费心理引发的。 产生什么欲望,是个人问题,可以用消费心理学的方法研究;如为什么或怎样产生对异性的需求; 满足欲望的6W(何时、何地、何手段等)2H(何代价等)如何选择,则是消费行为学问题,要用以文化人类学为基础的“消费行为学”来研究。如,是通过抢婚、还是上帝安排、还是父母之命、还是自由恋爱来满足对异性的需求; “消费行为学”认为,影响消费者的消费行为的因素有: 文化因素(文化、亚文化、社会阶层); 社会因素(相关群体、家庭、角色与地位); 个人因素(年龄、生命周期段、职业、经济环境、生活方式、个性、自我概念); 心理因素(动机、认知、学习、信念、态度)。 消费心理仅仅是影响消费者实施消费行为的一部分因素,而不是全部。 二者的分别,不是可有可无的; 差之毫厘,失之千里。营销史上的多数企业的胜败得失,促销活动方案或策划者本人的优劣判断,往往都是以二者的区别为起点的。 端正促销目的:消费行为VS消费心理 应该是定价策略吧 以下是我在网上找的 比自己说的好 就引用了 还有案例 定价策略是指企业根据市场中不同变化因素对商品价格的影响程度采用不同的定价方法,制定出适合市场变化的商品价格,进而实现定价目标的企业营销战术。 (一)新产品定价策略 新产品的定价是营销策略中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它关系到新产品能否顺利地进入市场,能否站稳脚跟,能否获得较大的经济效益。目前,国内外关于新产品的定价策略,主要有三种,即取脂定价策略、渗透定价策略和满意定价策略。 1、取脂价策略 取脂定价策略,又称撇油定价策略,是指企业在产品寿命周期的投入期或成长期,利用消费者的求新、求奇心理,抓住激烈竞争尚未出现的有利时机,有目的地将价格定得很高,以便在短期内获取尽可能多的利润,尽快地收回投资的一种定价策略。其名称来自从鲜奶中撇取乳脂,含有提取精华之意。 案例1: 柯达如何走进日本 柯达公司生产的彩色胶片在70年代初突然宣布降价,立刻吸引了众多的消费者,挤垮了其它国家的同行企业,柯达公司甚至垄断了彩色胶片市场的90%。到了80年代中期,日本胶片市场被富士所垄断,富士胶片压倒了柯达胶片。对此,柯达公司进行了细心的研究,发现日本人对商品普遍存在重质而不重价的倾向,于是制定高价政策打响牌子,保护名誉,进而实施与富士竞争的策略。他们在日本发展了贸易合资企业,专门以高出富士l/2的价格推销柯达胶片。经过5年的努力和竞争,柯达终于被日本人接受,走进了日本市场,并成为与富士平起平坐的企业,销售额也直线上升。 2、渗透定价策略 渗透定价策略,又称薄利多销策略,是指企业在产品上市初期,利用消费者求廉的消费心理,有意将价格定得很低,使新产品以物美价廉的形象,吸引顾客,占领市场,以谋取远期的稳定利润。 3、满意价格策略 满意价格策略,又称平价销售策略,是介于取脂定价和渗透定价之间的一种定价策略。由于取脂定价法定价过高,对消费者不利,既容易引起竞争,又可能遇到消费者拒绝,具有一定风险;渗透定价法定价过低,对消费者有利,对企业最初收入不利,资金的回收期也较长,若企业实力不强,将很难承受。而满意价格策略采取适中价格,基本上能够做到供求双方都比较满意。 (二)差别定价策略 所谓差别定价,也叫价格歧视,就是企业按照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反映成本费用的比例差异的价格销售某种产品或劳务。差别定价有四种形式: 1、顾客差别定价 即企业按照不同的价格把同一种产品或劳务卖给不同的顾客。例如,某汽车经销商按照价目标价格把某种型号汽车卖给顾客A,同时按照较低价格把同一种型号汽车卖给顾客B。这种价格歧视表明,顾客的需求强度和商品知识有所不同。 2、产品形式差别定价 即企业对不同型号或形式的产品分别制定不同的价格,但是,不同型号或型式产品的价格之间的差额和成本费用之间的差额并不成比例。 3、产品部位差别定价 即企业对于处在不同位置的产品或服务分别制定不同的价格,即使这些产品或服务的成本费用没有任何差异。 例如剧院,虽然不同座位的成本费用都一样,但是不同座位的票价有所不同,这是因为人们对剧院的不同座位的偏好有所不同。 4、销售时间差别定价 即企业对于不同季节、不同时期甚至不同钟点的产品或服务也分别制定不同的价格。 案例1: 蒙玛公司在意大利以无积压商品而闻名,其秘诀之一就是对时装分多段定价。它规定新时装上市,以3天为一轮,凡一套时装以定价卖出,每隔一轮按原价削10%,以此类推,那么到10轮(一个月)之后,蒙玛公司的时装价就削到了只剩35%左右的成本价了。这时的时装,蒙玛公司就以成本价售出。因为时装上市还仅一个月,价格已跌到1/3,谁还不来买?所以一卖即空。蒙玛公司最后结算,赚�绕渌�弊肮�径啵�置挥谢�醯乃鹗А9�谝灿胁簧倮嗨品独�:贾菀患倚驴�诺纳痰辏�页鋈占凵坛〉恼信疲�缘昴诔鍪鄣氖弊凹鄹衩咳盏菁酰�钡较�辍4苏幸怀觯�磐ト羰小? 案例2: 哈尔滨市洗衣机商场规定,商场的商品从早上9点开始,每一小时降价10%。特别在午休时间及晚上下班时间商品降价幅度较大,吸引了大量上班族消费者,在未延长商场营业时间的情况下,带来了销售额大幅度增加的好效果。 (三)心理定价策略 心理营销定价策略是针对消费者的不同消费心理,制定相应的商品价格,以满足不同类型消费者的需求的策略。心理营销定价策略一般包括尾数定价、整数定价、习惯定价、声望定价、招徕定价和最小单位定价等具体形式。 1、尾数定价策略 尾数定价又称零头定价,是指企业针对的是消费者的求廉心理,在商品定价时有意定一个与整数有一定差额的价格。这是一种具有强烈刺激作用的心理定价策略。 案例: 心理学家的研究表明,价格尾数的微小差别,能够明显影响消费者的购买行为。一般认为,伍元以下的商品,末位数为9最受欢迎;五元以上的商品末位数为95效果最佳;百元以上的商品,末位数为98、99最为畅销。尾数定价法会给消费者一种经过精确计算的、最低价格的心理感觉;有时也可以给消费者一种是原价打了折扣,商品便宜的感觉;同时,顾客在等候找零期间,也可能会发现和选购其他商品。 如某品牌的54cm彩电标价998元,给人以便宜的感觉。认为只要几百元就能买一台彩电,其实它比1000元只少了2元。尾数定价策略还给人一种定价精确、值得信赖的感觉。 尾数定价法在欧美及我国常以奇数为尾数,如0.99,9.95等,这主要是因为消费者对奇数有好感,容易产生一种价格低廉,价格向下的概念。但由于8与发谐音,在定价中8的采用率也较高。 2、整数定价策略 整数定价与尾数定价相反,是针对的是消费者的求名,求方便心理,将商品价格有意定为整数,由于同类型产品,生产者众多,花色品种各异,在许多交易中,消费者往往只能将价格作为判别产品质量、性能的指示器。同时,在众多尾数定价的商品中,整数能给人一种方便、简洁的印象。 3、习惯性定价策略 某些商品需要经常、重复地购买,因此这类商品的价格在消费者心理上已经定格,成为一种习惯性的价格。 许多商品尤其是家庭生活日常用品,在市场上已经形成了一个习惯价格。 消费者已经习惯于消费这种商品时,只愿付出这么大的代价,如买一块肥皂、一瓶洗涤灵等 。对这些商品的定价,一般应依照习惯确定,不要随便改变价格,以免引起顾客的反感。善于遵循这一习惯确定产品价格者往往得益匪浅。 娴情逸致 2008-05-24 19:35 检举/s守诚若 的感言:谢谢! 您觉得这个答案好不好?好(1)不好(1) 相关问题• 在哪可以找到免费毕业论文范文?• 大学毕业论文范文• 找范文!!!!• 谁能告诉我 范文• 哪里可以提供毕业论文范文其他答案4、声望定价策略 这是整数定价策略的进一步发展。消费者一般都有求名望的心理,根据这种心理行为,企业将有声望的商品制订比市场同类商品价高的价格,即为声望性定价策略。它能有效地消除购买心理障碍,使顾客对商品或零售商形成信任感和安全感,顾客也从中得到荣誉感。 案例: 微软公司的Windows98(中文版)进入中国市场时,一开始就定价1998元人民币,便是一种典型的声望定价。另外,用于正式场合的西装、礼服、领带等商品,且服务对象为企业总裁、著名律师、外交官等职业的消费者,则都应该采用声望定价,否则,这些消费者就不会去购买。 声望定价往往采用整数定价方式,其高昂的价格能使顾客产生一分价格一分?quot;的感觉,从而在购买过程中得到精神的享受,达到良好效果。 案例: 如金利来领带,一上市就以优质、高价定位,对有质量问题的金利来领带他们决不上市销售,更不会降价处理。给消费者这样的信息,即金利来领带绝不会有质量问题,低价销售的金利来绝非真正的金利来产品。从而极好地维护了金利来的形象和地位。 如德国的奔驰轿车,售价二十万马克;瑞士莱克司手表,价格为五位数;巴黎里约时装中心的服装,一般售价二千法郎;我国的一些国产精品也多采用这种定价方式。当然,采用这种定价法必须慎重,一般商店、一般商品若滥用此法,弄不好便会失去市场。 5、招徕定价策略 招徕定价又称特价商品定价,是一种有意将少数商品降价以招徕吸引顾客的定价方式。商品的价格定的低于市价,一般都能引起消费者的注意,这是适合消费者求廉心理的。 案例1: 北京地铁有家每日商场,每逢节假日都要举办一元拍卖活动,所有拍卖商品均以1元起价,报价每次增加5元,直至最后定夺。但这种由每日商场举办的拍卖活动由于基价定得过低,最后的成交价就比市场价低得多,因此会给人们产生一种卖得越多,赔得越多的感觉。岂不知,该商场用的是招徕定价术,它以低廉的拍卖品活跃商场气氛,增大客流量,带动了整个商场的销售额上升,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应用此术所选的降价商品,必须是顾客都需要、而且市场价为人们所熟知的才行。 案例2: 日本创意药房在将一瓶 200元的补药以80元超低价出售时,每天都有大批人潮涌进店中抢购补药,按说如此下去肯定赔本,但财务账目显示出盈余逐月骤增,其原因就在于没有人来店里只买一种药。人们看到补药便宜,就会联想到其他药也一定便宜,促成了盲目的购买行动。 采用招徕定价策略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降价的商品应是消费者常用的,最好是适合于每一个家庭应用的物品,否则没有吸引力。 (2)实行招徕定价的商品,经营的品种要多,以便使顾客有较多的选购机会。 (3)降价商品的降低幅度要大,一般应接近成本或者低于成本。只有这样,才能引起消费者的注意和兴趣,才能激起消费者的购买动机。 (4)降价品的数量要适当,太多商店亏损太大,太少容易引起消费者的反感。 (5)降价品应与因伤残而削价的商品明显区别开来。 6、最小单位定价策略 最小定价策略是指企业把同种商品按不同的数量包装,以最小包装单位量制定基数价格,销售时,参考最小包装单位的基数价格与所购数量收取款项。一般情况下,包装越小,实际的单位数量商品的价格越高,包装越大,实际的单位数量商品的价格越低。 案例: 对于质量较高的茶叶,就可以采用这种定价方法,如果某种茶叶定价为每500克150元,消费者就会觉得价格太高而放弃购买。如果缩小定价单位,采用每50克为15元的定价方法,消费者就会觉得可以买来试一试。如果再将这种茶叶以125克来进行包装与定价,则消费者就会嫌麻烦而不愿意去换算出每500克应该是多少钱,从而也就无从比较这种茶叶的定价究竟是偏高还是偏低。 最小单位定价策略的优点比较明显: 一是能满足消费者在不同场合下的不同需要,如便于携带的小包装食品,小包装饮料等; 二是利用了消费者的心理错觉,因为小包装的价格容易使消费者误以为廉,而实际生活中消费者很难也不愿意换算出实际重量单位或数量单位商品的价格。 (四)折扣定价策略 折扣营销定价策略是通过减少一部分价格以争取顾客的策略,在现实生活中应用十分广泛,用折让手法定价就是用降低定价或打折扣等方式来争取顾客购货的一种售货方式。 案例1: 日本东京银座美佳西服店为了销售商品采用了一种折扣销售方法,颇获成功。具体方法是这样:先发一公告,介绍某商品品质性能等一般情况,再宣布打折扣的销售天数及具体日期,最后说明打折方法:第一天打九折,第二天打八折,第三、四天打七折,第五、六天打六折,以此类推,到第十五、十六天打一折,这个销售方法的实践结果是,第一、二天顾客不多,来者多半是来探听虚实和看热闹的。第三、四天人渐渐多起来,第五、六天打六折时,顾客象洪水般地拥向柜台争购。以后连日爆满,没到一折售货日期,商品早已售缺。这是一则成功的折扣定价策略。妙在准确地抓住顾客购买心理,有效地运用折扣售货方法销售。人们当然希望买质量好又便宜的货,最好能买到二折、一折价格出售的货,但是有谁能保证到你想买时还有货呢?于是出现了头几天顾客犹豫,中间几天抢购,最后几天买不着者惋惜的情景。 案例2: 沃尔玛能够迅速发展,除了正确的战略定位以外,也得益于其首创的折价销售策略。每家沃尔玛商店都帖有天天廉价的大标语。同一种商品在沃尔玛比其他商店要便宜。沃尔玛提倡的是低成本、低费用结构、低价格的经营思想,主张把更多的利益让给消费者,为顾客节省每一美元是他们的目标。沃尔玛的利润通常在30%左右,而其他零售商如凯马特的利润率都在45%左右。公司每星期六早上举行经理人员会议,如果有分店报告某商品在其他商店比沃尔玛低,可立即决定降。低廉的价格、可靠的质量是沃尔玛的一大竞争优势,吸引了一批又一批的顾客。 1、数量折扣策略 数量折扣策略就是根据代理商、中间商或顾客购买货物的数量多少,分别给予不同折扣的一种定价方法。数量越大,折扣越多。其实质是将销售费用节约额的一部分,以价格折扣方式分配给买方。目的是鼓励和吸引顾客长期、大量或集中向本企业购买商品。数量折扣可以分为累计数量折扣和非累计数量折扣两种形式。 娴情逸致 2008-05-24 19:36 检举(1)累计数量折扣 累计数量折扣是指代理商、中间商或顾客在规定的时间内,当购买总量累计达到折扣标准时,给予一定的折扣。累计数量折扣定价法可以鼓励购买者经常购买本企业的产品,成为企业可信赖的长期客户;企业可据此掌握产品的销售规律,预测市场需求,合理安排生产;经销商也可保证货源。 运用累计数量折扣定价法时,应注意购买者为争取较高折扣率在短期内大批进货对企业生产的影响。 (2)非累计数量折扣 非累计数量折扣是一种只按每次购买产品的数量而不按累计的折扣定价方法。其目的是鼓励客户大量购买,节约销售中的劳动耗费。 累计数量折扣和非累计数量折扣两种方式,可单独使用,也可结合使用。 2、现金折扣策略 现金折扣策略,又称付款期限折扣策略,是在信用购货的特定条件下发展起来的一种优惠策略,即对按约定日期付款的顾客给予不同的折扣优待。现金折扣实质上是一种变相降价赊销,鼓励提早付款的办法。如付款期限一个月,立即付现折扣5%,10天内付现折扣3%,20天内付现折扣2%,最后十天内付款无折扣。有些零售企业往往利用这种折扣,节约开支,扩大经营,卖方可据此及时回收资金,扩大商品经营。 3、交易折扣策略 交易折扣策略是企业根据各类中间商在市场营销中担负的不同功能所给予的不同折扣,又称商业折扣或功能折扣。企业采取策略的目的是为了扩大生产,争取更多的利润,或为了占领更广泛的市场,利用中间商努力推销产品。交易折扣的多少,随行业与产品的不同而不同;相同的行业与产品,又要看中间商所承担的商业责任的多少而定。如果中间商提供运输、促销、资金融通等功能,对其折扣就较多;否则,折扣将随功能的减少而减少。一般而言,给予批发商的折扣较大,给予零售商的折扣较少。 4、季节性折扣策略 季节性折扣策略是指生产季节性商品的公司企业,对销售淡季来采购的买主所给予的一种折扣优待。季节性折扣的目的是鼓励购买者提早进货或淡季采购,以减轻企业仓储压力。合理安排生产,做到淡季不淡,充分发挥生产能力。季节性折扣实质上是季节差价的一种具体应用。 5、推广让价策略 推广让价是生产企业对中间商积极开展促销活动所给予的一种补助或降价优惠,又称推广津贴。中间商分布广,影响面大,熟悉当地市场状况,因此企业常常借助他们开展各种促销活动,如刊登地方性广告,布置专门橱窗等。对中间商的促销费用,生产企业一般以发放津贴或降价供货作为补偿。 6、运费让价策略 运费让价是生产企业为了扩大产品的销售范围,对远方市场的顾客让价以弥补其部分或全部运费。企业对远方市场,一般都采用运费让价策略。 (五)地区定价策略 一般地说,一个企业的产品,不仅卖给当地顾客,而且同时卖给外地顾客,而卖给外地顾客,把产品从产地运到顾客所在地,需要花一些装运费。所谓地区性定价策略,就是企业要决定:对于卖给不同地区(包括当地和外地不同地区)顾客的某种产品,是分别制定不同的价格,还是制定相同的价格。也就是说,企业要决定是否制定地区差价。地区性定价的形式有: 1、FOB原产地定价 FOB原产地定价,就是顾客(双方)按照厂价购买某种产品,企业(卖方)只负责将这种产品运到产地某种运输工具(如卡车、火车、船舶、飞机等)上交货。交货后,从产地到目的地的一切风险和费用概由顾客承担。如果按产地某种运输工具上交货定价,那么每一个顾客都各自负担从产地到目的地的运费,这是很合理的。但是,这样定价对企业也有不利之处,即远地的顾客就可能不愿购买这个企业的产品,而购买其附近企业的产品。 2、统一交货定价 这种形式和前者正好相反。所谓统一交货定价,就是企业对于卖给不同地区顾客的某种产品,都按照相同的厂价加相同的运费(按平均运费计算)定价,也就是说,对全国不同地区的顾客,不论远近,都实行一个价。因此,这种定价又叫邮资定价(目前我国邮资也采取统一交货定价,如平信邮资都是0.5元,而不论收发信人距离远近)。 案例: 本世纪初,日本人盛行穿布袜子,石桥便专门生产经销布袜子。当时由于大小、布料和颜色的不同,袜子的品种多达100多种,价格也是一式一价,买卖很不方便。有一次,石桥乘电车时,发现无论远近,车费一律都是0.05日元。由此他产生灵感,如果袜子都以同样的价格出售,必定能大开销路。然而,当他试行这种方法时,同行全都嘲笑他。认为如果价格一样,大家便会买大号袜子,小号的则会滞销,那么石桥必赔本无疑。但石桥胸有成竹,力排众议,仍然坚持统一定价。由于统一定价方便了买卖双方,深受顾客欢迎,布袜子的销量达到空前的数额。 3、分区定价 这种形式介于前两者之间。所谓分区定价,就是企业把全国(或某些地区)分为若干价格区,对于卖给不同价格区顾客的某种产品,分别制定不同的地区价格。距离企业远的价格区,价格定得较高;距离企业近的价格区,价格定得较低。在各个价格区范围内实行一个价。企业采用分区定价也有问题: (1)在同一价格区内,有些顾客距离企业较近,有些顾客距离企业较远,前者就不合算; (2)处在两个相邻价格区界两边的顾客,他们相距不远,但是要按高低不同的价格购买同一种产品。 4、基点定价 即企业选定某些城市作为重点,然后按一定的厂价加上从基点城市到顾客所在地的运费来定价(不管产品实际上是哪个城市起运的)。有些公司为了提高灵活性,选定许多个基点城市,按照顾客最近的基点计算运费。 5、运费免收定价 有些企业因为急于和某些地区做生意,负担全部或部分实际运费。这些卖主认为,如果生意扩大,其平均成本就会降低,因此足以抵偿这些费用开支。采取运费免收定价,可以使企业加深市场渗透,并且能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上站得住脚。 (六)分档定价策略 所谓分档定价,系指拉开档次定价。这里需要重点说明两种情况:一种是对价值相差不大或同一型号但质量稍有不同的商品,有意识地专门制定不同的价格。 案例: 某服装店对某型号女装制定三种价格:260元、340元、410元,在消费者心目中形成低、中、高三个档次,人们在购买时就会根据自己的消费水平选择不同档次的服装。如果一味地定成一个价格,效果就不好了。一般情况下,如果相邻两种型号的商品价格相差大、买主多半会买便宜的;如果价格相差较小,买主倾向于买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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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内容摘要:由于制度上的缺失及劳动执法监察力度的有待加强,加上人们法制观念认识上的错误和由于利益关系的驱动所致,现实中存在许多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不合法、不合理现象,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始终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如何依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值得思考并研究的问题,本文从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概述入手,分别阐述了劳动者就业选择权、劳动报酬权、休息休假权、安全卫生权、技能培训权、社保福利权、民主管理权及争议救济权,在分析我国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基本现状的基础上,指出现阶段我国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的不足之处,探讨并提出了解决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问题的几点建议。关键词:劳动者权益 劳动权保护 救济机制 前 言 当前,劳动关系已成为一种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经济关系,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已成为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内容和保证,但破坏劳动关系发展、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因素一直存在,作为劳动关系一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屡遭侵犯,由于天生弱势群体的地位,使劳动者在面临自身合法权益每每受到侵犯时往往无能为力、或为了保住工作而不得不忍气吞声,让我们忧虑的不只是劳动者自身维权条件的不足,还有相关机构职能的错位及救济保障机制的缺失,笔者试图通过本文揭示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的现状及不足、探讨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的途径和方法,为维护劳动者权益,协调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而努力。一、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概述 [1]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对其称呼有:职工、工人、学徒、帮手、帮工等,但并不是所有自然人都是合法的劳动者,要成为合法的劳动者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并取得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目前,我国《宪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工会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工伤保险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劳动者的平等和选择职业权、获取劳动报酬权、休息休假权、劳动安全卫生权、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权、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权、依法参加工会和民主管理权、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权等相关权利进行了规定,为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提供了法制保障。(一)劳动者平等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劳动者平等和选择职业权利即劳动者就业权,劳动者就业权是我国宪法赋予劳动者享有的一项基本的权利;是法律赋予有劳动能力的公民获得职业并通过劳动取得劳动报酬的一项资格能力。包括劳动者平等就业权、选择职业的权利、非法定情由不失去劳动机会的权利。 1、劳动者平等就业的权利。[2]劳动权,也称劳动就业权,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获得职业的权利。劳动是人们生活的第一基本条件,是一切物质财富、精神财富的源泉,它是有劳动能力的公民获得参加社会劳动和切实保证按劳动取酬的权利。公民的劳动就业权是公民享有的各项权利的基础,如果公民的劳动不能实现,其他一切权利也就失去了基础和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到歧视。2、劳动者选择职业的权利。劳动者选择职业的权利,是指劳动者根据自己意愿选择适合自己才能、爱好的职业,劳动者拥有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有利于劳动者充分发挥个人的特长,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劳动者享有自主择业权是劳动者人格独立和意志自由的法律体现,劳动者自主择业有利于充分发挥劳动者的聪明才智和劳动热情,有利于提高劳动效率,有利于建立新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劳动法》第三条明确规定了劳动者享有选择职业的权利。《劳动法》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规定了劳动者的辞职权。劳动者选择职业的权利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劳动者在就业时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兴趣选择用人单位,不受外力的强迫;另一方面是劳动者在就业后所享有的辞职权,当然这里并不排除劳动者如违反劳动合同约定依法承担的法律责任。(二)劳动者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 劳动报酬权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者的基本权利,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重要劳动权利之一,这一权利的实现关系到劳动者的生存和发展。劳动者实现劳动报酬权的重要形式是工资劳动报酬权是劳动者按自己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取得应得工资收入的权利。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有切实的内容,作为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劳动法规、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规定以货币形式支付各种工资收入(在我国,工资形式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的保障工资等),有权获得最低工资保障,女职工有权要求实行男女同工同酬;作为用人单位和国家有义务保障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的实现。 (三)劳动者休息休假的权利 我国宪法规定,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我国劳动法规定的休息时间包括工作间歇、两个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以及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事假、生育假、病假等。缩短工时是提高劳动生率的一种手段,也适应了劳动者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休息休假的法律规定既是实现劳动者休息权的重要保障,又是对劳动者进行劳动保护的一个方面。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任意延长劳动时间。(四)劳动者劳动安全卫生的权利 [3]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是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对享受劳动权利的主体切身利益最直接的保护,由于劳动总是在各种不同环境、条件下进行的,在生产中存在着各种不安全、不卫生的因素,如不采取防护措施,就会造成工伤事故和引起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目前我国已制定了大量的关于劳动安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形成了安全技术法律制度,职业安全卫生行政管理制度,及劳动保护监督制度,《劳动法》第六章规定了劳动安全卫生制度,规定了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其中第54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在第56条中还规定:“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第7章还规定了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为了切实加强劳动保护工作,国家还通过《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劳动立法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建立起各项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使用人单位把劳动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与安全卫生的技术管理工作密切结合起来,形成一整套制度贯穿到日常工作之中,是劳动者的安全卫生权利得到有效保证。(五)劳动者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职业技能培训是指对准备就业的人员和已经就业的职工,以培养其基本的职业技能或提高其职业技能为目的而进行的技术业务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教育和训练。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受教育既包括受普通教育,也包括受职业教育。公民有劳动的权利,要实现劳动权是离不开劳动者自身拥有职业技能的,在职业技能的获得越来越多地依赖职业培训的今天,公民没有职业培训权利,劳动就业权利就无法充分实现。(六)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4]社会保险是国家和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对具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暂时失业时,为保证其基本生活需要,给予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疾病、年老等是每一个劳动者都不可避免的,社会保险是劳动力再生产的一种客观需要。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自建立以来,随着生产建设的发展,不断地得到补充和完善,对保护职工身体健康,解除职工的后顾之优,调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七)劳动者依法参加工会和职工民主管理的权利 我国《工会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因此,只要是劳动者,即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扰和限制;根据《劳动法》第八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八)劳动者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5]劳动争议指劳动关系当事人因执行劳动法或履行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规定引起的争议,劳动关系当事人作为劳动关系的主体,各自存在着不同的利益,双方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分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提起诉讼,解决劳动争议应贯彻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在发生争议时有提请争议处理的权利,也是劳动者其他合法权利的保证。二、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的现状及不足 当前,我国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的现状令人堪忧,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的力度还严重不足,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面临很大的挑战。(一)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的现状 当前,我国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的现状还很不理想,首先表现在对劳动者平等和选择职业权利方面,在新形势下在性别、年龄、户口所在地三个方面的招聘广告歧视较为突出。如一则我们极为常见的招聘广告“我公司因生产经营的需要,欲招聘3名管理人员。应聘者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男性;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3、本地户口;4、具有两年以上管理经验;5、年龄30岁以下等。”单从字面上看就明显违反了劳动法中的“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的规定;当前在反就业歧视方面缺少明确具体的法律制裁措施,加上人们的认识观念不强,一些广告制作的部门、发布部门及广告的审核部门没有认真地履行审查的职责,才让这种有违反劳动法的招聘广告看上去有些“合法”了,目前这种违法招聘广告有继续发展的趋势。当前对劳动者选择职业权利的侵害,主要表现在对劳动者辞职权的侵害,首先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附加不合理的条件,如过高的违约金,让劳动者辞工后付出较大的经济代价;另一方面是在劳动者依法辞工后扣压档案、证件,向劳动者索要“保管费”,特别是毕业不久的劳动者面对这种情况比较多;其次在针对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权、劳动者休息休假权利等方面,主要表现在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严重超时加班、不依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加点的工资、工资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但目前一些用人单位用“计件制”计算工资来规避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很常见,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某些工厂实行计件制,让劳动者多劳多得,工资上不封顶,下不保底,且用人单位制定的工作标准过高,一般正常的劳动者出满勤,工资都在最低工资标准之下,迫使劳动者加班加点,加上加班费才超过了最低工资标准,这已侵害了劳动者的最低工资保障的权利。据有关媒体报道,广州番禺市桥东环路上一家工厂近千名员工因不满意“一天要工作近12个小时,几乎天天工作,天天加班。可每个月的工资只有400元底薪,加班费每小时2元,每个月拿到手的只有600多元,就这样工厂还拖欠一个月的工资。”而聚集在工厂门口,要求厂方提高基本工资,保证员工每周能休息一天,并按时发放工资。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显然这家工厂的做法已经严重违反了《劳动法》中的相关规定。法律规定的合法权益,竟然还要通过罢工斗争来讨要,这一尴尬局面的出现,折射出了部分工人的权益困局。 如此之多的工人,为何没有人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权呢?笔者认为,想必每个人心里都清楚,不管是谁,只要拿起《劳动法》和其所在工厂对簿“公堂”,或者通过合法的渠道去“调解”,那么结果就可能会是“死路”一条:讨回应得工资后被工厂辞退。也许这正是一些人宁愿离开工厂,而另一些人宁愿罢工也不愿选择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的根本原因。 由此就折射出部分工人权益的“双重困局”:工人不得不在生存与权益之间做出惟一选择,要么工人索要合法权益而被工厂开除;要么为保住工作而被剥夺某些合法权益。显然,在同样作为生存必须的二者之间做出惟一选择是让人痛心的,这一局面的出现也正是法律的现实尴尬:一边是强势者明目张胆的违法行为,一边是弱势者合法权益的被侵害,却又无力拿起法律来对抗,在个体权益受到侵害而又不能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时,群体式的维权必然被当成最优选择,[6]又如在劳动者安全卫生权益方面,我国每年像矿难、肺硒病等违反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的事件仍时有发生,仅2004年就发生多起严重的矿难。据报载,当记者问及矿工井下安全条件这么差,矿难又如此频繁,为什么还要下井工作呢?矿工的回答令记者愕然,答曰:“到井下去,每月有壹千多元钱,不下井一家人的生活将难以为继!”为了生存,矿工们在拿生命作赌注,然而,那些无视矿工生命的私营矿主却抛开法律、法规的规定,只管自己挣钱,还丧心病狂地说:“中国啥都缺,就是不缺人,你不干有人干!”这种事情的不时发生,充分反映出目前我国在安全卫生制度的监督方面还缺乏力度,应加大矿山安全卫生的检查工作,对违反安全和卫生的企业负责人加大处罚力度,坚持遏制住矿难及职业病高发的势头,有效地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使劳动者的劳动安全卫生权利得到各项制度的保障。(二)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的不足 我国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的不足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现行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不够。 在劳动关系的建立上,对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处罚只是责令改正,对仍未改正行为没有进一步的处罚措施。在工资支付方面,对拖欠、克扣工资等行为,只是设定了50%到一倍的赔偿金;对企业主拖欠、克扣工资等行为没有强制手段。在劳动保护方面,对恣意延长劳动时间、不依法提供劳动保护措施的行为缺乏强硬的处罚措施,等等。

下面将会介绍如何增强大学生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所谓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及该权利受到保护时给消费者带来的应得利益,其核心是消费者的权利。而消费者权利——消费者为进行生活消费应该安全如公平地获得基本的食物、衣物、住宅医疗和教育的权利等,实质即以生存权为主的基本人权。保护消费者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基本任务,是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要求,也是引导市场经济发展方向的需要。切实保护消费者,既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需要,又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方面。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收入水平的提高,消费需求日益增长,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有效地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逐渐成为广大老百姓和政府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而当代大学生正属于社会消费者群体中的弱势群体,在当前形势下,大学生消费维权问题应给以足够的重视与合理的引导,使青年学生能够很好地实现从学生到社会一员的角色转变,懂得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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