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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一般句式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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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一般句式研究论文

中国古代对于诗歌表现方法的归纳。它是根据《诗经》的创作经验总结出来的。最早的记载见于《周礼·春官》:“大师……教六诗: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后来,《毛诗序》又将“六诗”称之为“六义”:“故诗有六义焉: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唐代孔颖达《毛诗正义》对此解释说:“风、雅、颂者,《诗》篇之异体;赋、比、兴者,《诗》文之异辞耳。……赋、比、兴是《诗》之所用,风、雅、颂是《诗》之成形。用彼三事,成此三事,是故同称为义。”今人普遍认为“风、雅、颂”是关于《诗经》内容的分类;“赋、比、兴”则是指它的表现方法。“赋、比、兴”之说提出后,从汉代开始两千多年来,历代都有许多学者进行研究和论述,但在具体的认识和解说上,一直存在着各种分歧意见,众说不一。汉代对赋、比、兴的解释 汉代解释“赋、比、兴”最具有代表性,对后世产生了较大影响的是郑众和郑玄两家。郑众说:“比者,比方于物……兴者,托事于物。”(《毛诗正义》引)他把“比兴”的手法和外在世界的物象联系起来,认为“比”是修辞学中以此物比彼物的比喻手法,“兴”是“起也”,即托诸“草木鸟兽以见意”的一种手法。论述虽较简单,但总的说,是抓住了“比兴”这一艺术思维和表现手法的特点的。郑玄的解释则不同,他认为:“赋之言铺,直铺陈今之政教善恶。比,见今之失,不敢斥言,取比类以言之。兴,见今之美,嫌于媚谀,取善事以喻劝之。”(《毛诗正义》引)这里,除了讲“赋”的特点是表现手法上的铺陈其事,比较符合实际外,其他的解释则都跟政治、教化、美刺联系起来,这就把一定的表现手法看成了某一特定文体的特征,不免牵强附会。《毛传》、《郑笺》中对于《诗经》的解释,常常在径情直遂的诗歌中,离开艺术形象去寻求有关君臣父子的“微言大义”,例如把爱情诗《关雎》说成表现“后妃说乐君子之德”等,和这种对于“赋、比、兴”的穿凿曲解,是有直接关系的。所以后来孔颖达就不同意郑玄把“比兴”分属“美刺”的说法,指出:“其实美刺俱有比兴者也。”(《毛诗正义》不过,郑玄把“比兴”提到美刺讽谕的高度来看待,对唐代陈子昂、白居易等所标举的“美刺比兴”说,是有启迪作用的。魏晋南北朝时期的论述 魏晋南北朝时期,论述“赋、比、兴”的代表人物主要有挚虞、刘勰和钟嵘。挚虞继承了郑众的观点,认为:“赋者,敷陈之称也;比者,喻类之言也;兴者,有感之辞也。”(《艺文类聚》卷五十六)他并且对汉赋的不“以情义为主”而“以事形为本”、极尽闳奢巨丽之能事,提出了尖锐的批评。“赋”的表现手法在汉赋的创作实践中得到了广泛的运用和发展,以致形成了一种独特的文体,这是一方面;但另一方面,也造成了相当一部分汉赋专门去铺采□文地描摹宫室之美、田猎之盛等,以致缺乏深刻的、有意义的思想内容。挚虞对汉赋的批评是切中其弊的。由于汉赋中大量运用了比喻性的辞藻,容易使人误认为“赋”与“比”有较密切的联系,和“兴”似乎无关,所以刘勰在谈到汉赋时,称其“日用乎比,月忘乎兴,习小而弃大”,结果是“比体云构”,“兴义销亡”(《文心雕龙·比兴》)。实际上这里所说的“比”是“赋”中之“比”。由于这一原因,同时也由于中国古代抒情诗远比叙事诗发达,所以人们有时略“赋”而标举“比兴”,以“比兴”概括诗的“三义”。刘勰对“比兴”的论述,曾受到《毛传》和《郑笺》牵强附会说诗的影响,如他说过“《关雎》有别,故后妃方德;‘尸鸠’(指《召南·鹊巢》贞一,故夫人象义”(《文心雕龙·比兴》)等等。但他同时又继承了郑众的见解,并作了进一步的发挥,认为:“比者,附也;兴者,起也。附理者切类以指事,起情者依微以拟议。起情故兴体以立,附理故比例以生。”又认为“比”的要求是“写物以附意,□言以切事”。这就概括了“比兴”作为艺术思维和表现手法的特点。他还指出“诗人比兴,触物圆览”。即认为“比兴”的思维和手法必须建立在对外部事物观察、感触的基础之上。这些意见,都是很可取的。刘勰之后,钟嵘对“赋、比、兴”的论述,有了更多的新内容。他说:“文已尽而意有余,兴也;因物喻志,比也;直书其事,寓言写物,赋也。”强调“兴”的特点是“文已尽而意有余”,应该有诗味或“滋味”(《诗品序》),从而把艺术的特殊的感人作用与艺术的思维表现特点联系起来,这是一个明显的进步和对传统的突破。正是由于这一点,后来一些株守传统观念的人对钟嵘的这一贡献不仅不予承认,而且颇加非议,如说他“解比兴,又与诂训殊乖”(黄侃《〈文心雕龙〉札记》);“说得不明不白”(黎锦熙《修辞学·比兴篇》)等。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钟嵘还正确地指出“赋、比、兴”“三义”各有特点,各有所长,不能割裂开来对待和运用。他说:“若专用比兴,患在意深,意深则词踬。若但用赋体,患在意浮,意浮则文散,嬉成流移,文无止泊,有芜漫之累矣。”因此,他要求兼采三者之长:“闳斯三义,酌而用之,干之以风力,润之以丹彩,使味之者无极,闻之者动心,是诗之至也。”(《诗品序》即认为真正的好诗,既不能单用“比兴”以致“意深”、晦涩,又不能单用“赋”法以致“意浅”、芜累,只有兼采三者之长,酌情运用,才能感动人,“使味之者无极”。钟嵘的这一见解无疑是正确的。写诗要把事情写清楚,为读者所了解,就少不了要用“赋”的手法。同时,诗歌要抒发情思,驰骋想象,感染读者,耐人寻味,就又少不了要用“比兴”的手法。钟嵘的“闳斯三义,酌而用之”以及“文已尽而意有余”的观点,是符合诗歌创作的艺术规律的,对后代诗论有很大的影响。唐宋时期的论述 唐代评论家对“比兴”的论述,又有新的发展,即不仅仅把它看作表现手法,而是赋予了美刺讽谕的内容要求。这跟郑玄的说法,是有继承关系的。不过,郑玄是用政教美刺去牵强附会地解释“比兴”的本义和《诗经》的篇章;唐人则是运用“比兴”的概念来表述自己的创作主张,强调诗歌应发挥美刺讽谕的作用,这就不存在牵强附会的问题。刘勰、钟嵘谈论“比兴”,有时也是涉及内容的,如刘勰所说的“诗刺道丧,故兴义销亡”(《文心雕龙·比兴》),钟嵘所说的“兴托不奇”、“托谕清远”(《诗品》卷中)等。唐代评论家更进一步把“比兴”称之为“兴寄”,如陈子昂批评齐梁诗风“采丽竞繁,而兴寄都绝”(《修竹篇序》,元稹批评唐初“沈、宋之不存寄兴”(《叙诗寄乐天书》),而认为自己的诗“稍存兴寄”(《进诗状》)等,所说“兴寄”,也就是“比兴”。陈子昂又说:“夫诗可以比兴也,不言曷著?”(《喜(嘉)马参军相遇醉歌序》)殷□也批评齐梁诗风说:“理则不足,言常有余,都无比兴,但贵轻艳。”(《河岳英灵集》序)所说“比兴”,也就是“兴寄”。可见,唐人论“比兴”,大都是从美刺讽谕着眼的。柳宗元就明确地指出:“导扬讽谕,本乎比兴者也。”(《杨评事文集后序》)白居易甚至还把“美刺兴比”作为一个词组来使用,如说:“凡所适所感,关于美刺兴比者,……谓之讽谕诗。”(《与元九书》)他们标举“兴寄”或“比兴”,强调诗歌要有社会内容,要发挥社会作用,这对于促进唐诗的健康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宋代学者对“赋、比、兴”作了比较深入的研究。欧阳修在《诗本义》中、郑樵在《诗辨妄》中,都对汉儒解诗的穿凿附会之风提出了批评。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李仲蒙和朱熹,他们对“赋、比、兴”的解释,对后世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李仲蒙认为:“叙物以言情谓之赋,情物尽者也;索物以托情谓之比,情附物者也;触物以起情谓之兴,物动情者也。”(胡寅《斐然集·与李叔易书》引)他分别从“叙物”、“索物”、“触物”的角度来解释“赋、比、兴”。所谓“叙物”,不仅是一个“铺陈其事”的问题,还必须和“言情”结合起来,把作者的情感和客观的物象表现得淋漓尽致、惟妙惟肖。这就比传统的解释大大前进了一步,更加符合诗歌创作中对于“赋”这一表现手法的要求,从而对后来关于“赋”的研究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在为数不多的古代叙事诗中,也存在着这类范例。例如长达1745字的叙事诗《孔雀东南飞》,除了发端两句用“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起“兴”外,通篇全用“赋”体,而叙述惟妙惟肖、出神入化,正如沈德潜所说:“淋淋漓漓,反反覆覆,杂述十数人口中语,而各肖其声音面目,岂非化工之笔!”(《古诗源》)其后象北朝的《木兰诗》、杜甫的《石壕吏》,白居易的《卖炭翁》等,也都具用“赋”法而表现出类似的特点。所谓“索物”,即索取和选择物象以寄托感情,不仅是一个运用比喻进行修辞的问题,还必须在比喻中寄托作者深挚的感情。这样的“比”法,自然就会具有艺术的感染力,而不会象汉赋那样成为各种比喻性的词藻的堆砌排比。所谓“触物”,即接触外物而引起作者主观感情的冲动,也就是梅尧臣所说的“因事有所激,因物兴以通”,“愤世嫉邪意,寄在草木虫”(《答韩三子华韩五持国韩六玉汝见赠述诗》),由外物的激发以兴情,又把情感浸透、寄托于所描写的物象中。显然,李仲蒙对“赋、比、兴”的阐述,较之他以前的许多解释,有了进一步的发展。他的这些论点,后来曾被南宋王应麟的《困学纪闻》、明代王世贞的《艺苑卮言》、杨慎的《升庵诗话》等辗转引载,后人的见解也大都是对他的观点的引申和发挥,很少新的突破。朱熹对“赋、比、兴”的解释是:“赋者,敷陈其事而直言之者也”;“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也。”(《诗集传》)这和黄彻所说的“赋者,铺陈其事;比者,引物连类;兴者,因事感发”(见《诗人玉屑》),基本是相同的。朱熹虽然比较准确地说明了“赋、比、兴”作为表现手法的基本特征,但他的概括不如李仲蒙的解释更切合文学创作的实际。他的说法之所以在后世发生了较大的影响,主要是由于他的思想学说在封建社会后期受到统治者大力倡导的缘故。朱熹虽然也批评过汉儒解说《诗经》的某些迂腐论点,但是,他自己论诗也不乏微言大义的迂腐见解,如他在《诗集传》中注《关雎》一诗说:“兴也。”“周之文王,生有圣德,又得圣女姒氏以为之配。宫中之人于其始至,见其有幽闲贞静之德,故作是诗。言彼关关然之雎鸠,则相与和鸣于河洲之上矣;此窈窕之淑女,则岂非君子之善匹乎?言其相与和乐而恭敬,亦若雎鸠之情挚而有别也。后凡言兴者,其文意皆放(□)此云”。像这样来分析《关雎》的“兴”义,显然是受了《诗序》、《毛传》、《郑笺》牵强附会说诗的影响。而且他也没有象钟嵘那样注意到“三义”在创作中不可或缺的互相作用,往往把一首诗简单地归之为“赋也”、“比也”或“兴也”,甚至对《楚辞》也这样加以分解,结果不能不生穿硬凿,招致后人的讥议。如陈廷焯在《白雨斋词话》中就说:“风诗三百,……后人强事臆测,系以比、兴、赋之名,而诗义转晦。子朱子于《楚辞》,亦分章而系以比、兴、赋,尤属无谓。”应当指出,这种离开诗歌的具体艺术形象而去探求形象以外所谓君臣、父子、夫妇微言大义的做法,在宋及宋以后仍是比较普遍的。黄庭坚就曾对宋代穿凿附会解说杜诗的现象提出过尖锐的批评:“彼喜穿凿者,弃其大旨,取其兴于所遇林泉人物、草木虫鱼者,以为物物皆有所托,如世间商度隐语者,则子美之诗委地矣。”(《大雅堂纪》)在南宋胡仔的《苕溪渔隐丛话》中,也有不少这方面的记载。不仅说诗,还有说词。如清代常州派的词论就存在这方面的问题,周济论词的某些观点也曾因此遭到王国维的批驳。清代的统治者甚至接过这种穿凿比附、深文周纳的方法,不止一次地大兴文字狱,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后果。明清时期的研究 明清时期关于“赋、比、兴”的研究,值得注意的有明代的李梦阳和清代的周济。明代前七子的首领李梦阳曾引王叔武的话说:“诗有六义,比兴要焉。夫文人学子比兴寡而直率多。何也?出于情寡而工于词多也。夫途巷蠢蠢之夫,固无文也。乃其讴也,□也,呻也,吟也,行□而坐歌,食咄而寤嗟,此唱而彼和,无不有比焉、兴焉,无非其情焉,斯足以观义矣。”(《诗集自序》)在当时缺乏真情实感的诗文普遍流行的情况下,李梦阳虽然也提倡拟古主义,但他又指出“比兴”出自真情,真诗乃在民间,主张正统诗文应该向民歌学习,这一意见是正确的。清代的周济则将“比兴”用之于词论,提出了“非寄托不入,专寄托不出”的著名论点(《介存斋论词杂著》)。“寄托”即“比兴”的艺术思维和表现手法在创作中的运用。诗词写作,既不能没有寄托,又不能刻意追求寄托,不然的话,就会影响作品的感染力。这意见也是比较精辟的。此外,像王夫之所说的“兴在有意无意之间,比亦不容雕刻”(《□斋诗话》),强调了“比兴”的运用应当自然浑成;陈启源所说的“故必研穷物理方可与言兴”(《毛诗稽古编》),强调了广博的生活积累对于“比兴”运用的重要性;沈祥龙认为“兴”是“借景以引其情”,“比”是“借物以寓其意”,要求“比兴互陈”(《论词随笔》),则把“比兴”和艺术描写中的情与景结合了起来。但这些论述,大都比较零星,缺乏特别值得重视的见解。在专门的研究著作方面,陈沆的《诗比兴笺》和姚际恒的《诗经通论》,较有可取之处。总之,关于“赋、比、兴”的研究,除了穿凿说诗的消极影响外,它的积极意义是:通过长期地研究和探讨,不仅认识到这些富有民族特色的艺术表现方法各自的特点,它们在文学创作中的相互作用和影响;而且认识到广博的生活阅历、真挚的情感、形象化的表现等等对于它们的重要性,以及意余言外的浓郁诗味对于读者产生强烈美感的重要性,这样,就使得关于“赋、比、兴”的艺术思维和表现方法在理论上的认识日趋深刻和完善,在创作中的表现和运用日趋丰富和完美。这些对于创作规律的认识,大大丰富了中国古代的文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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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人其颀,衣锦褧衣。齐侯之子,卫侯之妻。东宫之妹,邢侯之姨,谭公维私。 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 硕人敖敖,说于农郊。四牡有骄,朱幩镳镳。翟茀以朝。大夫夙退,无使君劳。 河水洋洋,北流活活。施罛濊濊,鳣鲔发发。葭菼揭揭,庶姜孽孽,庶士有朅。 [译文] 窈窕淑女体修长,披风罩在锦衣上;齐侯女儿多娇贵,嫁给卫侯到吾乡。 她和太子同胞生,也是邢侯小姨妹,谭公是她亲姐丈。 双手白嫩如春荑,肤如凝脂细又腻;脖颈粉白如蝤蛴,齿如瓜子白又齐; 额头方正蛾眉细,笑靥醉人真美丽,秋波流动蕴情意。 窈窕淑女身材高,驻马停车在城郊;四匹雄马多矫健,马辔两边红绸飘, 鸟羽饰车好上朝;诸位大夫该早退,别让国君太操劳。 黄河之水声势大,奔腾向北哗啦啦;撒开鱼网呼呼响,鳣鲔跳跃泼剌剌, 芦荻稠密又挺拔。陪嫁女子服饰美,媵臣英武又高大。 《硕人》是《诗经》“卫风”中的一首,是赞美是齐庄公的女儿,卫庄公的老婆庄姜夫人的诗。庄姜夫人如诗中提到,是当时齐国太子得臣的妹妹——可别小看这句“东宫之妹”,这是明写庄姜夫人跟太子是一母所生,也就是王后所生,凸显她娇贵的身份。有人说这位美丽的庄姜夫人嫁给卫庄公之后,受到了冷落谗嫉,没有子嗣,所以卫人同情她,为她做了这首赞美诗——这个“有人说”来自《左传》,力挺者是朱熹,不过这个解释向来很有争议,后人多认为这首诗看不出什么同情怜悯的成分,纯粹是赞美,是庄姜嫁到卫国时卫国人拍马屁的诗。从解释的不同看起来,朱夫子也不是纯粹道学,相当有人情味儿——我也宁愿相信这是人民同情美而无子的王后所做的诗也不愿相信这是无聊文人拍新女主人的马屁写的应制歌。 就算不看诗中的生僻字,单从字面也很好理解这首诗赞美的是庄姜夫人的美丽——其实这首诗里多数的语句还是在写庄姜的出身和排场,真正的外貌描写不过是“硕人其颀,衣锦褧衣”这一句和“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这一段。 简单解释一下:“硕人”,原意是高大白胖的人,引申为美女,可见公元前七百多年的春秋时代,人们(至少是卫国的人们)喜欢高大丰满、皮肤白皙的美人,健康美还是比较吃香的。由此我们可以联想起古希腊罗马时代的女神雕像,无论哪一个都是高大丰腴、有着结实的臂膀、修长的双腿和一个圆润的小肚子——可见在人类的“先民”时期,无论东方还是西方,都是喜欢那种高大丰硕型的美女,可以说,其审美观是十分健康的。究其所以,还是“美与善相统一”的规则在起作用,先民时期的人们,受自然条件所限,寿命没有现在长,高大健硕的女人至少代表着健康、宜生养,所以,是“好”的,因此也就是美的。女人圆润丰满的身体,就如灌满浆的稻谷,代表了一种生命力,在与天地战斗、生命权得不到保障的岁月里,还有什么比这更能激发人关于“美好”的想象呢?至于“白皙是美的”这个观念,千百年来一直被我们所承认;伊丽莎白一世女王正因其苍白的面容而被赞誉为“有圣处女一般的容貌”;十八世纪的法国贵妇,为了使自己变得更白,不惜往脸上涂抹诸如鳄鱼粪便这种恶心的东西。(黑皮肤也很美,是现代才有的审美观。近几十年,法国女人才流行起黝黑明亮的皮肤,就算巴黎没有海,也要拜托市长在塞纳河边铺上海边才有的细沙然后大家去晒太阳。)而在中国古代也是以白为美的,李渔在《闲情偶寄》“声容部”中说:“……妇人本质,惟白最难。多受精血而成胎者,其人生出必白……”可见,“白”是中国古代一贯千年的审美观——总之,高大,说明出身娇贵、吃得好、营养好;白皙,说明她不用去室外劳动,从不经风吹日晒,可以说,这是一种属于贵族的美,是一种贵族时尚,除非天生丽质,老百姓是追不起的。“硕人其颀”是说“这位高挑的美女身材真修长啊”,原来古人所谓的高大白胖,是要求凹凸有致,不止是一味的胖下去,还需要颀长优美才是好的;“衣锦褧衣”是说“她穿着锦帛织成的长斗篷”,这位庄姜夫人,不仅美,而且挺会穿,因为身材高,再穿个长斗篷,看起来就会格外修长。 “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这一段已经成为了千古传诵的写美女的名句,意思是:手指像细草般柔软灵活,雪白的皮肤像凝脂一般光洁平滑,脖子像天牛的幼虫那样既白且长,牙齿像瓜子儿一样扁而整齐;她额头丰满眉毛弯弯,浅笑盈盈,还有两个酒窝,眼睛黑白分明顾盼生波——看看吧,令人惊叹吧?庄姜夫人几乎没有缺点啊!弯眉亮眼、皮肤雪白、额头丰满、长长脖子、牙齿整齐、手指滑腻……甚至还有俩酒窝……好事儿都让她赶上了,看来山东出美女所言非虚!由此也可以看出,中国人的审美观好几千年其实并没有特别巨大的改变,除了皮肤白之外,黑白分明的大眼、长脖子等以上提到的优点我们现在仍然认为很美——以前我们认为樱桃小口是美的,后来西风东渐之后,国人也渐渐能接受大嘴之美了,这可能算是中国人审美观里比较强烈的一种变化,可是,《硕人》这首诗里并没有对嘴巴的描写,可能那时候的人不太注重嘴,只注重电眼吧?又或者庄姜夫人是个像朱丽亚·罗伯兹一样的大嘴?人们给她虚美隐恶了?无考。 在那种时代,女人想要在书里留名是件多么难的事,庄姜夫人以“色”走进了《诗经》,走进了《左传》,走进了朱夫子的研究论文等等等等一大批各朝各代好事者的著作里,也算个历史奇观吧。不管怎样,这个高个子美女已经袅袅婷婷地站在了黄河旁,带着她的绝世仙姿和悲情故事站在了字里行间,悠悠千年。

关于《诗经》的研究很多,想出新不太容易哦1、可以将两篇诗歌作比较,2、可以就一篇诗歌提出不同于文学史或别人的观点3、可以将《诗经》与其他诗集比较4、可以研究《诗经》对某位诗人创作的影响

经济研究生论文一般写多久

这个具体要看你发哪本期刊,期刊不同刊期不同的,C刊审核时间一般都在1-3个月左右,审核未过是直接退稿的,后面需要再次提交论文审核,又得从新开始审核,具体要看文章的质量,但是一次性能过的比较少,发这类期刊是建议提前半年到1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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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论文是硕士研究生所撰写的学术论文,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和更高的学术水平,更加强调作者思想观点的独创性,以及研究成果应具备更强的实用价值和更高的科学价值。共分为12大类。

硕士定义:

硕士是一个介于学士及博士之间的研究生学位(Post-Graduate),拥有硕士学位者通常象征具有基础的独立的研究能力。

从高校培养办法看,在培养目标里面都明确写着:硕士研究生教育承担着既为博士生教育输送合格生源,又为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培养各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任务。硕士生的培养应强调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学习,重视综合素质提高和创新、创业精神的培养,提高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根据实际需要和不同面向确定培养目标、培养类型和培养模式。

从国家管理部门来看,2009年3月的教育部《全国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联席会年度工作会议》也提出:拓展研究生主要培养学术型人才和应用型专门人才,并提出应用型专门人才是相对于学术性学位而言的学位类型,培养适应特定职业或岗位实际工作需要的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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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主题词】 现代汉语语法;比较;解读

【论文摘要】 文言文,是古人用书面用语写成的文章。本文主要从现代汉语的句法和词法两个方面探讨了如何轻松、快速和准确地解读文言文。

文言文,是古人用书面用语写成的文章。运用现代汉语的语法知识,不仅可以清晰地透视文言文语法现象,快速准确地解读文言文,而且对初次大量接触文言文的初一、高一学生来说,运用这些方法可以更加轻松有效地学懂文言文,从而很好地传承祖国的文化遗产。

一、运用现代汉语句法知识,进行古今句式比较,正确理解句意

现代汉语中常式句一般表达形式为:

(状语)定语+主语+(状语)谓语+(定语)宾语(补语)

我们可以把现代汉语的常式句作为“标准句式”拿来与文言文的句式进行比较,可以很容易地发现古今句式的不同之处。从而识别文言文的特殊句式,正确理解和翻译文言语句。

下面以文言文“倒装句”为例来谈谈这一方法在教学中的运用。

文言文的倒装句,也叫“变式句”,就是句子的表达形式不同于现代汉语“常式句”的句子。

1、“大哉,尧之为君也!”此句中“尧之为君也”是个主谓短语,意思为“尧作为君主”。“尧作为君主”怎样呢?没有表达一个完整的意思,需要进一步陈述,说明,形容。而“大”是形容词,意为“伟大”,是要陈述,说明,形容某个对象的。这样“尧之为君”与“大”构成主谓关系,但句子形式是先谓语后主语,不符合我们现代汉语通常的表达习惯,明显属于主谓倒装。说话人为了强调谓语,把谓语前置了。学生有了这样的认识,在理解翻译时只需把主谓关系理顺即可。

2、“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让学生划分此句的句子成分可以发现:蚓(主语)+无(谓语)+爪牙(宾语)。主谓宾完整,“利”似乎多出来了。但依据词类知识,“利”是形容词,意思为“锋利”,在句中应作定语或谓语,“什么锋利呢?”,在句中该词语修饰的对象只能是“蚓”或“爪牙”,而“锋利的蚓(蚯蚓)”是讲不通的,只能修饰“爪牙”。因此,“利”是“爪牙”的定语,应该在“爪牙”的前面。该句是把定语后置了,这是个定语后置句。翻译时,学生只需把定语提放到中心语前面即可。

3、“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李氏子蟠,……不拘于时,学于余”、“形似酒撙,饰以山龟鸟兽之形”。以上三句中“于蓝”、“于余”、“以山龟鸟兽之形”都是“于(以)+名词”构成的介宾短语(介词结构),均置于谓语动词的后面。用现代汉语的句法知识分析,它们处于谓语后面,既不能作宾语(介宾短语不能作宾语),也不能作补语,而现代汉语中介宾短语一般作状语。实际上,三个介宾短语都修饰句中谓语作状语,分别表示比较、对象、方式,属状语后置。翻译时,学生只要把介宾短语提前,放置于谓语动词前即可。

4、①“沛公安在”;②“一言以蔽之”;③“古之人不余欺也”④“何陋之有”。以上所列四类句式是文言文中宾语前置的四种形式。不管哪一种形式的宾语前置,都可以用现代汉语的句法知识加以辨析。如“沛公安在”一句中“沛公”为名词,是句子的陈述对象。“安”是疑问代词,相当于“哪里”,“在”为介词,表示处所。该句本来要表达的意思是“沛公在哪里?”。在让学生认识这一语言现象时,我们可以举出一个相类的现代汉语常式句,如“你在哪里?”与“沛公安在”进行比较:“在哪里”与“安在”的意思一样,但前者是“介词+宾语(疑问代词)”,后者是“宾语(疑问代词)+介词”,显然后者把“宾语”前置了。同样“古之人不余欺也”一句中,构成该句的每个词的意思和现代汉语的意思一样,学生容易理解。但学生对“古代的人不我欺”这种说话的方式却大为疑惑,古人为什么要这样说话呢?教者可举一相类句式进行句法分析,如“他不欺我”,“他”是主语,“欺”是谓语,“我”是宾语。两相比较,学生会很容易发现“不我欺”是把宾语“我”放在了谓语动词前面,是宾语前置。这是古人语言表达的习惯之一,是为了强调宾语。可见,利用现代汉语语法知识认识文言文的特殊句式,从而正确理解句意,快速翻译句子,是一种既简便又实用的方法。

二、把现代汉语的词法与句法知识相结合,快速解读句子,全面理解文意

以苏轼《石钟山记》一文第一段为例。

《水经》云:“彭蠡之口有石钟山焉。”郦元以为下临深潭,微风鼓浪,水石相搏,声如洪钟。是说也,人常疑之。今以钟磬置水中,虽大风浪不能鸣也,而况石乎!至唐李渤始访其遗踪,得双石于潭上,扣而聆之,南声函胡,北音清越,桴止响腾,余韵徐歇,自以为得之矣。然是说也,余尤疑之。石之铿然有声者,所在皆是也,而此独以钟名,何哉?

理解这段文字时,教者可让学生有意识地与现代汉语进行比较,并用现代汉语语法知识加以分析。这段文字绝大部分实词含义和用法与现代汉语一致,只有“鼓”、“是”、“鸣”、“名”用法比较特殊。我们可以用词法知识进行分析。“鼓”现代是名词,而在“微风鼓浪”一句中,“鼓”处在主语和谓语之间,由名词活用为动词,陈述“微风”,支配宾语“浪”,意为“鼓动”。“是”现代是判断词,而在“是说也,人常疑之”一句中,“是说”是偏正短语,是“之”指代的对象,作“疑”的宾语,“是说”应是名词性偏正短语,“是”是代词,限制“说”,意思是“这个”。“鸣”是动词,“虽大风浪不能鸣也”一句中,“鸣”后省略代词“之”。补充完整后的句子应是“虽大风浪不能鸣之(钟磬)也”。按照现代汉语句子成分分析法提取该句主干为:浪鸣之。可以看出主语“浪”和宾语“之”之间产生了“主语使宾语怎样”的意味,据此可以判断“鸣”为动词的使动用法,可理解为“使……鸣”。“名”,现代是名词,在“而此独以钟名”一句中,用句子成分分析法可以看出:“名”处在谓语位置,作谓语。但依据现代汉语的词类知识名词一般不作谓语,由此可推断“名”是名词活用为动词,作谓语,意为“命名”。

同样,用句法知识比较分析这段文字,可以看出,大多数文言句式与现代汉语一致。而“得双石于潭上”、“石之铿然有声者,所在皆是也”两句的表达习惯就与现代汉语不一样。为了让学生清楚地认识古汉语的特殊句式,教者可用现代汉语的句法知识加以分析。“得双石于潭上”这个句子的主语是“李渤”,承前句省略,谓语是“得”,宾语是“双石”,这三个词按现代汉语常式句表达习惯组成一句话就是:“李渤得双石”。而原句中“于潭上”是个介宾短语,现代汉语中介宾短语一般作状语修饰谓语。据此,“于潭上”应作“李渤得双石”这个句子的状语,这样,该句的完整表达应是“李渤于潭上得双石”,把这个句子与“得双石于潭上”比较,学生自然可以发现原文句子介宾短语后置了,从而掌握状语后置句式。“石之铿然有声者,所在皆是也”一句中,“所在皆是也”意为“到处都是这样”,这是个缺少主语的句子,表达完整应该是:“(什么)到处都是这样”。“什么”是该句陈述说明的对象,这个对象就是“石”,“石”后“铿然有声”似乎与“石”构成主谓关系,但这样一来,原句就成为两个句子,这两个句子形成并列关系,表达两层意思,即:“石(头)铿然有声”、“石(头)所在皆是”,这显然不符合作者本来要表达的意思。那么“铿然有声”是不是作状语呢?用句法知识分析可以看出,“铿然有声”是动词性状谓短语,一般作谓语。据此,“铿然有声”只有作“石”的定语,意为“铿锵作响的石头”,是一个名词性偏正短语,正好与后面的“所在皆是”构成主谓关系。这样,学生就可以认识古汉语的定语后置句式。

论文摘要:用计算机来处理汉语信息包括“字处理”、“词处理”和“句处理”三个阶段。“句处理”是实现自然语言的处理与理解这一关键性的技术难关。其中遇到的问题比较多:词性的判断;短语、句子的结构分析;歧义现象分析等等,最根本的方法是语言学家尽可能地把语言中的这些现象通过归纳、分析、总结出规律,再用形式化的方式描述出来,以便利于计算机处理。 论文

关键词:中文信息处理 现代汉语语法 句处理

用计算机来处理汉语信息,就是汉语信息处理,又称中文信息处理。中文信息处理包括“字处理”、“词处理”和“句处理”。“字处理”、“词处理”分别与汉字和词汇有关,在此主要谈谈“句处理”。

句处理的主要内容是,怎样使计算机理解自然语言(如现代汉语)的句子的意思,又怎样使计算机生成符合自然语言规则的句子。“句处理”所需要的语言知识,将是一种涉及到语音、语义、语法、语用等诸方面的综合性知识。目前。大家都深感现有的关于汉语的知识远远不能满足中文句处理的需要。单就句法方面的情况说。在中文信息处理过程中将会不断遇到我们想象不到的问题,许多问题在人看来还是比较容易解决的,但计算机就解决不了。也有一些问题,本身在学术界就有不同的观点,那么,就给中文信息处理增加了更大的困难。

用计算机来处理中文信息,遇到了很多困难,从现代汉语语法的角度来看,主要有以下一些问题:

一、词性的判断

由于汉语缺乏形态。汉语的词性判断主要是根据词的语法功能,不同的词,词性意义可能不同,同一个词出现在不同的地方,词性意义也可能不同,汉语中,大多数词有固定的词性,但有些词的用法比较特殊。例如:

1。他花了十块钱买了一盆花。

2。你用那个锁把门锁上。

3。他比雷锋还雷锋。

这三个句子中分别有两个“花”、“锁”、“雷锋”。但它们只是音同、形同,词性和意义都不同。句子1中的第一个“花”是动词,“花费”的意思,第二个“花”是名词,“植物”的意思。句子2中的第一个“锁”是名词,即“锁子”的意思,第二个“锁”是动词,是“锁住”的意思。句子3中第一个“雷锋”是名词,表示人名,第二个“雷锋”是形容词,表示“雷锋的精神、品质等”。具有一定语言知识的人大体上都能分清它们的区别。从传统语言教学的角度来讲,句子1中的两个“花”是词形、读音相同,但词性和意思都不一样,且两个“花”的意思之间没有联系,所以属于同音词。句子2中的两个“锁”,也是词形、读音相同,词性和意思都不一样,但两个“锁”意思间有联系,所以属于兼类词。句子3中的两个“雷锋”词形、读音相同,词性和意思都不一样,意思也有联系,但第二个“雷锋”属于词类活用。Ⅲ从教学的角度看,这种分类比较细致,便于人们的理解和掌握,但是,从中文信息处理的角度来看,这种分法太细,不便于计算机掌握。

目前,在中文信息处理中,是这样来定义兼类词的:亢世勇认为“兼类词有广义兼类词和狭义兼类词。广义兼类词就是中文信息处理中所说的现代汉语的同形词,对于计算机而言,只要词形相同,不管读音是否相同、意义是否相通,是同形异音词、同形同音词,还是一词多义、一词多种用法,都是相同的,都要从多个当中选一个。狭义的兼类词就是指一般的现代汉语着作定义的,‘同形同音、意义上有一定的联系,且具有两类或两类以上词的语法功能的词”’。陆俭明认为,兼类词是“指同字形、同音而意义不同或词性不同的词”。如果按这种定义理解,以上三个句子中的两个“花”、“锁”、“雷锋”都可以称之为兼类词。因为,中文信息处理的目的是让计算机能根据具体环境判断出词的词性,从而准确理解其中的含义就可以了。尽管如此,但是,汉语词类是多功能的,一类词不需要发生词形变化就可以充当不同的句子成分,不同类的词可以充当相同的句子成分,这样就给兼类词区分带来了更多的麻烦。因而,兼类词的选择是计算机词性自动标注的一个“瓶颈”。尽管信息处理专家运用了规则排歧、统计概率排歧或者两者结合起来等多种方法进行排歧,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种方法、一种系统能够彻底解决这个问题。

二、短语、句子的结构分析

由于汉语缺乏形态。所以。语序和虚词成了汉语中表示语法的主要手段。有些短语、句子的结构不好理解,需要形式和意义结合起来分析。例如:

A组:a。陕西+甘肃+宁夏 (“陕西+甘肃+宁夏”三者为联合关系)

b。中国+(北京+陕西)(“中国”与“北京陕西”是偏正关系。“北京”与“陕西”是联合关系)

C。中国(陕西(西安))(“中国”与“陕西西安”是偏正关系,“陕西”与“西安”也是偏正关系)这一组中的abe三个短语对人来说,都很容易分清楚,但计算机目前还很难区分,要让计算机分辨清楚,就得把三个处所名词组合在一起构成a类、b类、e类不同关系的条件与规则研究清楚,并将这些条件与规则加以形式化输入到计算机内。

B组:开始讨论(述宾关系)分析研究(联合关系)研究结束(主谓关系)

取下来(述补关系) 看完再说(连谓关系) 叫他回来(兼语关系)

生产管理(定中关系) 讽刺说(状中关系) 介绍写(不构成合法的句法关系)

这组是现代汉语里“动词性词语+动词性词语”构成的种种不同的结构关系,对人来说,通过讲解大致可以分辨,可是让计算机要分清楚,就非常难,因为我们至今还没有总结出“动词性词语+动词性词语”构成各种不同句法关系的具体规则。换句话说,“动词性词语+动词性词语”在什么条件下一定构成合法的什么句法关系,能构成什么样不同的句法关系,我们至今还说不清楚。

C组:天气好——好天气(主谓——偏正)很好——好得很(偏正——述补)

来人了。——人来了。(述宾——主谓)

一张票三元钱。——三元钱一张票。(主谓——主谓)这一组都是由于语序的不同而形成的结构和意义都不同的短语和句子。这些结构对人而言,稍加学习就可以理解,但这些给计算机理解意思增加了难度。需要人们把这些语序的`变化形成的不同的结构概括出规律来,再用形式化的方式描述出来。输入到计算机里。

三、歧义现象

现代汉语短语结构的歧义是进行汉语句法分析的一大障碍。“句处理”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排歧问题,计算机面对的歧义,不只是我们人所能感觉到的诸如下面这样一些句子的歧义现象:

(1)他正在输血。(他正给病人输血。/他病了,正输血。)

(2)看望的是病人。(你看望的那个人是病人。/看望你的那个人是病人。)

(3)我们急需进口产品。(我们急需进口的产品。/我们急需从国外进口产品。)

某些在人看来不存在歧义的句子计算机会认为有歧义。例如:

(4)a他被警察叫去罚了一百块钱。

b他被警察叫去写了一份检查。例(4)a句和b句,在人的眼里结构是不一样的。a句“被警察”这个介词结构一直管到底。全句意思是“他被警察叫去,他被警察罚了一百块钱”:而b句“被警察”这个介词结构只 管到“叫去”,管不着“写了一份检查”。可是,计算机分辨不清楚。要让计算机分辨清楚,我们就得将“PP+VPI+VP2”(PP代表介词结构,VP1和VP2分别代表紧挨着的不同的动词性词语)这种结构中的PP对后面动词性词语管辖的范围及其条件与规则进行充分、准确的描写,并加以形式化,“交给”计算机。而这一类现象与规则我们过去根本就没有考虑过,更不用说研究了。

其实以上所举的例子都存在歧义问题,因此,也可以这么说,“句处理”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排歧问题。

中文信息“句处理”的研究工作,上个世纪80年代就开始了,最早进行“句处理”研究工作就是基于规则展开的,但上个世纪90年代初,基于规则的“句处理”研究工作遇到了重重困难与难关,主要是语言学家所提供的语言规则远远不能满足信息处理的需要。目前,为了解决好中文信息处理中的“句处理”难题,出现了一个竞相研究、竞相发展的局面。对于句处理,提出的各种策略和途径,归纳起来。主要有基于规则和基于统计这两种策略。基于规则的研究者,一般求诸专家的理性知识,由人来对语言知识进行抽象:基于统计者,一般求助于计算机对大规模语料库真实文本的统计分析,由计算机来抽象出语言知识。各种策略和途径,目前,我们还很难说哪一种是唯一正确的。各种策略和途径,表面看不同,其实,最终都需要依赖可靠的汉语知识来驱动计算机正确处理自然语言(汉语)。因此,“无论是比较传统的基于规则的处理策略,还是90年代以来方兴未艾的基于统计的方法,在对语言知识的需求这一点上实际上都是共同的。所不同者,走规则路线的研究者一般求诸专家的理性知识,由人来对语言知识进行抽象(比如以带有合一条件的规则形式给出)。而走统计路线的研究者一般求助于计算机对大规模的语料库的统计分析,由计算机来抽象出语言知识(比如以一定的数据结构记录的统计结果等)。两种路线孰优孰劣,不能笼统判断,只能跟具体的应用目标结合起来,由实践结果来评价。”目前,越来越多的学者提倡把两种方法结合起来使用。因此,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们会攻克难关,实现计算机对自然语言的处理与理解的目标,使中文信息处理技术处于世界领先地位。

参考文献:

1、兰宾汉、邢向东:现代汉语(下册)[M].北京:中华书局,2007,48.

2、亢世勇:面向信息处理的现代汉语语法研究[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4,177.

3、陆俭明:现代汉语语法研究教程(第三版),[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51.

4、詹卫东:面向中文信息处理的现代汉语短语结构规则研究[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0,2.

诗经草木研究论文

南山有台,北山有莱。乐只君子,邦家之基。乐只君子,万寿无期。 南山有桑,北山有杨。乐只君子,邦家之光。乐只君子,万寿无疆。 南山有杞,北山有李。乐只君子,民之父母。乐只君子,德音不已。 南山有栲,北山有杻。乐只君子,遐不眉寿。乐只君子,德音是茂。 南山有枸,北山有楰。乐只君子,遐不黄耇。乐只君子,保艾尔后。 我和儿子都喜欢汪曾祺先生的散文,儿子读《人间滋味》,通过文字回忆小小的他走过的地方和品尝过的味道。我则喜欢《人间草木》,由汪老牵引着去触摸对话一草一木。他曾说,光才是现实世界,而树木不过是用来反映和折射光线的间隔物。但是阅读整本书后,我认为树木更是一种神秘的存在,每一种树都会印证每一种人的性格。 《南山有台》诗歌全篇重章叠唱均采用了“……有……”的模式,且全诗都在用树木来比兴。那么又用这些树在暗指什么呢?且读且欣赏吧! “南山有台,北山有莱”中“台”,是可用来编织蓑笠的蓑衣草,故又指蓑衣草。“莱”,可以作为各种草的概称,更多时候指藜草。这两种草木有个共同特点——虽长于荒野不起眼,但生命力十分顽强。“乐只君子”在诗中亦反复咏叹,在宴饮场合中,或指贤主,亦或是嘉宾。“乐只君子,邦家之基”,以这样的遍布南山北山的植物而起兴国家的栋梁之才、贤人君子,他们是国家发展的坚实基石,牢牢地扎根于百姓中,知民间疾苦,又从其中获得源源不断的力量。有如此基石,何愁民族植株不繁茂?“乐只君子,万寿无期”。 “南山有桑,北山有杨”,桑树与杨树是春夏间最繁茂的植株,“乐只君子,邦家之光”,桑与杨适应能力强,无论任何环境,都可以快速调整状态,总可以成为应季最亮丽的风景线。这不仅仅是桑与杨的骄傲,更是乐只君子的荣耀,人与树相通相知。 “南山有杞,北山有李”,枸杞和李子,果实累累,红橙相照,真可谓“酒不醉人人自醉”,它们蓄积了时光的酝酿,吮吸了风雨的滋养,天地厚待它们,故它们也回报世间。“乐只君子”日行一善,则积善成德,自然会感念民间,所有的民众都是君子的良师,因为他们时时刻刻从生活这本大书中学习,民众就如父母般伟大,不可辜负。“乐只君子,德音不已”,世间似有很多不公平事情,其实世间拥有最大的公平,能量是永远守恒的,在你感恩百姓的同时,百姓自然会更加爱戴“君子”。 “南山有栲,北山有杻”,栲树是供建筑房屋等使用的一种常绿乔木,杻也是一种高大乔木,栲和杻我们在《唐风 山有枢》当中接触过:“山有栲,隰有杻。子有廷内,弗洒弗扫。子有钟鼓,弗鼓弗考……“高大乔木是树中的伟岸君子,用身躯遮蔽毒辣的夏日,大树底下好乘凉,用身躯抵抗疯狂的风沙,高木默默奉献着,也在不断接受挑战,使其成为更好的自己。“乐只君子,德音是茂”,如高大乔木般,君子的美名自然会传扬万世。 “南山有枸,北山有楰”,《诗集传》:“枸,枳枸,树高大似白杨,有子著枝端,瞰之甘美如怡。……楰,树叶木理如楸,亦名苦楸”。这是树木中的耐久者,不由得想到人的一生,岁月匆忙,转眼间,已由黄毛小儿成为“黄耇”之人,引得无数人慨叹人生苦短。其实人最重要紧的不是年龄,而是心态,依然可以“老当益壮,不坠青云之志”,何不成为八十岁的年轻人?“乐只君子,保艾尔后”,君子耄耋,留给后世的不是名利,而是思想精神,需要后世代代传承不休的最宝贵的财富。 整体说来,这首内容虽然很单纯的诗,却有着层层递进、首尾相应的巧妙,层次感与节奏感也很强。“寿比南山”,确实有着作为宴饮之乐的歌功颂德的功能。但是祝福更在于心,而不在于行。 读诗,往往读的不只是诗的字义,也读王国维强调的“境界”,还有自己的心得体悟。所以荡开涟漪,随想随写而已。

丘中有麻,彼留子嗟。彼留子嗟,将其来施施。丘中有麦,彼留子国。彼留子国,将其来食。丘中有李,彼留之子。彼留之子,贻我佩玖。《诗经·王风·丘中有麻》这首诗只有三章,章四句,表面上看起来并不复杂,但是对于诗的内容以及诗中人物的姓名,却仍有争议,迄无定论。《小序》云:“《丘中有麻》,思贤也。庄王不明,贤人放逐,国人思之而作是诗也。”毛认为是“思贤”诗,《笺》、《疏》并无异议。[1]《传》的故训由于最接近于《诗经》时代,大体上是可信的。但是,对于“国风”中某些诗篇的诗旨,尤其是那些反映男欢女悦的情爱诗篇,囿于思想的保守性,《小序》往往牵扯到帝王后妃的身上,其说多半不可考之于史。自然亦有少数可考者,如《鄘风·君子偕老》、《邶风·新台》、《齐风·南山》、《齐风·载驱》、《陈风·株林》,但大多数情爱诗篇,往往是诗人即事即景抒情之作,并不反映什么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何可考耶?窃以为《丘中有麻》就属于此类民歌。对于这些诗歌,只能就诗论诗,味之以文情,审之以辞气,衡之以语法,核之以训诂,来探索其主题。朱喜作为一个理学家,思想也是保守的,但他的《诗集传》尚能遵循就诗论诗的原则,如《丘中有麻》,朱子就认为是一首爱情诗,其说一出,后人多有信之者,但朱说亦有瑕疵。朱子云:“子嗟,男子之字也。”“子国亦男子之字也。”“之子,并指前二人也。”在首章之后评点曰:“妇人望其所与私者而来,故疑丘中有麻之处,复有与之私而留之者,今安得其施施而来乎?”[2]果如朱子所言,妇人私会二人且二人均赠其佩玖,揆之以情理,今天虽然有如此荒唐之事,但在古代确是够大胆的了,纵有,当事人也不会形之于诗,即使作诗人未必诗中人,亦不会如此津津乐道地赋之于诗。程俊英、蒋见元《诗经注析》引崔述《读书偶识》驳那些认为《齐风·东方之日》是讽刺诗者,曰:“夫天下之刺人者,必以其人为不肖人,乃反以其事加于己身,曰我如是,我如是,天下有如此之自污者乎?”[3]其理亦可用于此。《诗经》中确有刺淫刺秽之诗,如《新台》、《南山》、《载驱》、《株林》,但决非当事人自作或以当事人口吻所做。《株林》刺陈灵公,作为一国之君,竟然偕大夫孔宁、仪行父通于夏姬,君臣宣淫,终为夏姬之子夏征舒所弑。朱子评曰:“灵公淫于夏征舒之母,朝夕而往夏氏之邑,故其民相与语曰:君胡为乎株林乎?曰:从夏南耳。然则非适株林也,特以从夏南故耳。盖淫乎夏姬,不可言也,故从其子言之,诗人之忠厚如此”[2]。真正有伤风化、有悖人伦之事,旁观者亦羞以道之,正如《鄘风·墙有茨》所云:“中冓之言,不可道也。所可道也,言之丑也。”由此观之,《丘中有麻》至少不是妇人歌咏与两个情人苟且之事。《诗经注析》认为《丘中有麻》“也不像朱熹所说的这位女子和子国、子嗟父子有私情,而这二人在丘中有麻处又为新欢所留。”《诗经注析》认为朱子和方玉润都将“留”解释为挽留之留,致有此误。窃以为误则误矣,因为倘若“留”解释为挽留之留,第三章“彼留之子,贻我佩玖”语句不顺,但朱子并没有说子国、子嗟是父子,齐襄公淫乎其妹,实有其事,而这首民歌,查无史据,父子聚麀,有悖天伦,以朱子之智慧及其人生哲学,断不会作如此主观臆测。方玉润《诗经原始》亦误解了朱子,他说:“子嗟、子国既为父子,《集传》且从其名矣,则一妇人何以私其父子二人耳,此真逆理悖言,不图先贤亦为是论,能无慨然?惟是《序》、《传》亦有所疑,子嗟、子国既为人名,则‘之子’又何指?”方氏又驳姚际恒“嗟”、“国”皆为助辞说,曰:“嗟为助辞可也,国亦为助辞乎?”方氏主张嗟为助辞,国即“彼国”之“国”,犹言彼留子于其国,其国不可久留也,何不就我?方氏主张此诗为招贤偕隐之诗,云:“《丘中有麻》招贤偕隐也,周衰,贤人放废,或越在他邦,或互相招集,退处丘园以自乐。”[4]窃以为诗中看不出招贤偕隐的痕迹,更何况“彼留子嗟”、“彼留子国”、“彼留之子”明显为同一种句型,而按方氏说,独独“彼留子国”要在“国”前加“于”才能解通。高亨的《诗经今注》认为《丘中有麻》是“一个没落贵族因生活贫困,向有亲友关系的贵族刘氏求救,得到一点小惠,因此作诗以述其事。”[5]《传》以为子国为子嗟父,而高亨以为子国是刘氏家族的另一个人的名字,把“彼留之子”解释为“那刘氏的人们”。窃以为这种解释值得商榷,因为《诗经》时代人称代词固然无单复数之分,但是“子”是名词,无论是用来替代第二人称代词还是作为偏正结构的中心语,“子”指二人或二人以上这样的用法恐怕没有,此种情况,先民是用加数词的方式来表示的,如《邶风·二子乘舟》。其次,既然是没落贵族救助于刘氏,刘氏施与一点小惠,恐怕还不至于“贻我佩玖”。窃以为赠玉不外乎以下三种情况,或是主恩浩荡,或是朋友之间因有深情厚谊而分手脱相赠,寄予平生一片心,或是恋人或夫妻之间情到深处感情的流露和表示。笔者认为此诗按第三种情况来理解更显得贴切、自然,把诗理解为女子的口气更为吻合。正因为“贻我佩玖”是爱情成熟的标志,故女主人公反复咏叹之,此所谓“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咏也。引文见《大序》)。程俊英、蒋见元《诗经注析》的说法令人耳目一新,他们认为:“这是一位女子叙述她和情人定情过程的诗。首先叙述他们二人的关系,是由请子嗟来帮忙种麻认识的。后来又请他的父亲子国来吃饭。到明年(应说‘第二年’)夏天李子熟的时候,他们才定情,子嗟送她佩玉,作为定情的礼物。”[3]这种说法,笔者大体赞成,但仍有疑问。首先,这种说法固然解释了诗中何以出现两个男人的名字,但仍不能令人信服,因为,子国既为子嗟父,女主人公直呼恋人父,就显得不恭。据我所知,《诗经》中没有直呼恋人名字的诗篇(一般用代称),更何况连姓带字,更何况称恋人之父连姓带字?其次,笔者认为此诗作为叙事诗欣赏还不如作为抒情诗欣赏,因为作为抒情诗欣赏不须那么多猜测,我主张,“丘中有麻”、“丘中有麦”、“丘中有李”首先应作为起兴手法来理解,这是国风多数诗篇常用的表现手法,其次《诗经》的起兴虽说是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辞也,但并非与所咏之事毫无关联,恰恰相反的是往往是有所关联,如这首诗的起兴,就反映了季节的变换,“丘中有李”寓意爱情的成熟,“贻我佩玖”是爱情成熟的标志,正如《卫风·木瓜》所写:“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非报也,永以为好也。”《丘中有麻》是一首爱情诗,闻一多先生信之不疑。他认为“将其来食”之“食”是性欲的廋语,古谓性的行为曰“食”,如《株林》“朝食于株”,而“将其来施施”,《颜氏家书·书证》:“江南旧本单为施”,闻氏认为施指天施地生之施,亦是性欲的廋语(见《风诗类钞》)[6]。果真如此,施与食对文同义,全诗皆为四字诗句。这是极有可能的,从风格上来说,《诗经》里不乏大胆、泼辣的爱情诗篇,从结构上来,全诗唯一的五言诗句“将其来施施”在诗中也显得不相称。可能是因为古人误解了施字之义,故又加一施字,这样一来,“将其来施施”就有语法问题了,因为他处不再有“来施施”的说法,按上古汉语语法,只能说,施施而来,或曰其来施施,或如《孟子》言:“施从良人之所之”、“施施从外来”,置于介宾短语前。从口气、语法、结构、古训等方面全面权衡,笔者认为《丘中有麻》作为一首爱情诗,最无疑义。既然《丘中有麻》是一首爱情诗,那么诗中所歌咏的男子如是二人甚至是父子二人,那是不可思议的。即使不是一首爱情诗,也同样令人费解,“贻我佩玖”者是谁呢?故姚际恒、方玉润有“嗟”为语助说,立意弥合这一矛盾,而黄焯先生有互足说,立意解决这一问题。《毛诗郑笺平议》焯案:“首章《传》云:‘丘中硗确之处尽有麻麦草木,乃彼子嗟之所治。’《传》统三章为言,则次章之麦,卒章之李,皆以为子嗟所治也。其知子国为子嗟父者,以卒章称子嗟为‘彼留之子’,明次章子国为子嗟父矣。诗有重章互文以足意者,此篇次章言子国,盖下省‘之子’之语,末章言‘之子’,盖上承‘子国’为言,意皆谓彼刘子国之子,而为子嗟之变文耳。”[7]黄氏发明《毛传》,指出名字不同其因在于变文以协韵,是正确的。不过,窃以为不必如此征实也,子嗟、子国无非是女主人公恋人名字的代称而已,正如《郑风·山有扶苏》之子都、子充,无非是美男子的代称而已。《传》曰:“子都,世之美好者也。”窃谓嗟、国、都、充是常用字,可以想见是当时的男子取字的常用字,如子产之父就叫子国,至于子都,《孟子》曰:“不知子都之姣者,无目也”,春秋郑大夫公孙阏即字子都,都,美也,《诗》曰:“洵美且都”(见《郑风·有女同车》),充亦有美的意思,古人认为充实而有光辉,是美也,嗟,嗟叹之,以上诸字,以其常见,故诗人信手拈来作为美男的代称或情人的代称,故子国、子都与历史上的真实人物并无多少关联。同样,《鄘风·桑中》亦更换所思者之名以协韵,诗是以一个男子的口气写的,首章云:“云谁之思?美孟姜矣”,次章换云“美孟弋矣”,卒章更言“美孟庸矣”。朱子曰:“姜,齐女,贵族。”《陈风·衡门》曰:“岂其取妻?必齐之姜。”孟姜为美女的代称,用来称呼情人。孔颖达疏《陈风·东门之池》“彼美淑姬”曰:“美女而谓之姬者,以黄帝姓姬,炎帝姓姜,二姓之后,子孙昌盛,其家之女美者尤多,遂以姬姜为妇人之美称。”[1]陈奂《诗毛氏传疏》考订,“淑”为“叔”之误,陆德明《经典释文》本作“叔”[8],叔姬如孟姜也,孟(伯)、仲、叔、季为排行,古代女子无名无字,故称之排行和姓。孟姜、子都为代称,大家不会怀疑,孟弋、孟庸、子充根据文理,亦为代称,是不必去考证也无法去考证是否实有其人的。同理,子嗟之名亦不可考。如承认《山有扶苏》、《桑中》换名以协韵,则《丘中有麻》换名以协韵,极有可能。综上所述,我们可知,这类男欢女悦之词,多半以男女一方的语气写出,诗中主人公的情人名字均为代称,并非实名。后世犹有此风,如《孔雀东南飞》、乐府民歌《陌上桑》里的“罗敷”即为美女的代称。总而言之,笔者认为《传》以子国为子嗟父,并无实据,不过是从下文“彼留之子”猜测出来,其实“子”在《诗经》指男子或女子比指儿子更为常见。笔者认为,“之子”,是子也,有如《东方之日》“彼殊者子”之“者子”。王引之《经传释词》曰:“之,是也。故《尔雅》曰:‘之子者,是子也。’”“之”为“者”之借词,《说文》曰:“者,别事词也。”不过,之字在《周南·桃夭》“之子于归”中显然是指示代词,“彼留之子”、“彼殊者子”中的之字、者字指代意义已虚化最后,笔者想从文学语言的角度,通过对诗的修辞以及句法研究,对《丘中有麻》“留”通“刘”说予以献疑。如果“留”通“刘”作为姓氏,“彼留子国”、“彼留子嗟”、“彼留之子”这样的句子不仅无文采可言,实在不象诗句,而且《诗经》也没有这样的句型。“留”本可通“刘”,如《大雅·常武》“不留不处,三事就绪”,陈奂《诗毛氏传疏》:“留,古刘字。《武》,《传》云:‘刘,杀也。’处,犹安止也。《传》意以诛其君,释经之留。吊其民,释经之处。两不字,皆发声也。”[8]留也是姓氏,《广韵·尤韵》:“留,姓。出会稽。本自卫大夫留封人之后……”,一说即古刘字。我认为这是可信的。但我认为《丘中有麻》中的“留”通“刘”,就诗之本事而言,《传》并无实据,故朱熹、姚际恒、方玉润不从《传》说。如上文所述,称人以字,表示尊敬,再加上姓氏,则有画蛇添足之嫌,若是晚辈称长辈,还显得不恭。更重要的是,留作为姓氏,“彼留之子”语句不顺,有点类似的句子有《陈风·东门之枌》“子仲之子”,但后者流畅一些,诗人何不曰彼留氏之子或彼子国子?窃以为“留”可通“懰”,因为《陈风·月出》“佼人懰兮”之懰字,《经典释文》本作刘,刘当是《诗经》原字,心旁为后人所加,《说文》无懰字,懰亦作嬼,《埤雅》:“嬼,妖也。”《广韵》:“嬼,美好。”妖亦美好也。表示杀的意思,《说文》有镏字,古书亦借用留字,如《荀子·议兵》:“不屠城,不潜军,不留众”,按理,表示美的意思,古书自然也可能借用留字、刘字,因为刘、镏皆从留得声。声符相同,古多通假,之所以如此,有两种情形,一、声符是古字,后人加意符,形成形声字,许多古今字就是如此形成的;二、当时古人以字代词时,不可能像今天这样有规范化的要求,更何况,匆促之间也来不及深思熟虑,求其音同音近可矣,故声符相同者而多借用现象。加之,国风是民歌,采风者记下来苛求其字字本字,那是不可能的。即使今天采风,也做不到,因为现在的民歌,也像古代的民歌一样,有些词,是本无其字的。故《诗经》中一篇之内尚且本字、借字同现,何况是不在同一篇呢?古书中刘、镏、榴、瘤、鶹皆有借用留[10]的现象,最初本无其字也;又刘,为木名,字亦作榴(与石榴有别,见《尔雅·释木》),《文选》左太冲《吴都赋》“ 榴御霜”,榴,一本作刘;古“浏亮”亦作“溜亮”,流亦通留,因为刘、留、流同音也。《文选》潘安仁的《笙赋》:“懰檄籴以奔邀,似将效而中匮”,李善注引《埤苍》:“懰,留宿也”,懰自然是留的借字。由此观之,留与刘、懰本可相通。刘或懰字表示美貌,《诗经》中仅《月出》一例,似乎是孤立的用例,但如果我们把与其音同音近的一系列词联系起来来看,它是不孤立的。《月出》用刘字,不过是借音,毫无疑问,当时有这样一个词表示美的意思,与留、刘同音,其本字当为僚也,《说文》:“僚,好皃”(即美貌)。《月出》首章僚字、卒章燎字,与懰字互文同义,陈奂曰:“燎,当作嫽。……《方言》、《广雅》云:‘嫽,好也’。”《说文》:“嫽,女字也。”[8],嫽与嫽音义同,因嫽是美好义,故女人用做表字。此三字同声同为来母,上古韵部同为幽韵,好亦幽韵字。窃以为僚、懰、燎三字民歌本为一词,载之于书,写成了不同的字。从留得声的字,多有美的意思,应该不是巧合,留,流也,《诗经·郑风·溱湋》“浏其清矣”,水以清而流动为美,人们常以行云流水以喻文章流畅之美,马跑得快,今人犹说“跑马溜溜”,亦并非无因也,溜溜本是形容流水的,形容马,行云流水意也,故古俊马曰骝;瑠,琉璃,流光溢彩,故曰瑠、琉;琉实际上也是从流得声,旒亦如此,旗之飘扬似流也,故古之冕饰或垂玉,造字为上下结构,上为流字,下为玉字,徐锴《说文解字系传》曰:“自上而下,动则逶迤,若水流也”,字亦作鎏,经典借用旒字,鎏还可指美金也;柳字得声之由亦如此;璙与留、流同音,《系传》曰:“金美者谓之璙,然则璙亦美玉也”[10];榴为安石榴的简称,本是外语借词,古人借用留然后造榴字,不为无因,因为石榴子光溜溜的。综上所述,从古人用字的习惯上来说,《丘中有麻》“留”可与《月出》“刘”(懰)相通,而皆为“僚”之借字。如上所述,“留”作为姓氏,“彼留之子”义有不安,但如通“懰”(从共时的角度应该说通“僚”),表示美貌,如此句型,则《诗经》中不显得孤立,如《月出》“彼姝者子”。窃以为“彼留之子”与 “彼姝者子”不仅结构完全相同,而且意思也相同。《诗经》中结构相同的句子还有《秦风·黄鸟》“彼苍者天”,而《苑柳》“有苑者柳”,《小宛》“有漼者渊”之类的句子句前用词头“有”,窃以为此处“彼”已虚化,与“有”并无实质差别,这种句型可以表示如下:彼(有) 形容词 之(者) 逻辑主语。亦有不用词头者而形容词重叠者,如《四牡》“翩翩者鵻”,《皇皇者华》、《菁菁者莪》、《裳裳者华》、《渐渐之石》(首句与标题同)。亦有“彼”置于形容词之后者,如《召南·小星》“嘒彼小星”,《信南山》“信彼南山”。大体相同的句子还有上文提到的“彼美淑姬”、《郑风·有女同车》“彼美孟姜”以及《小雅·都人士》“彼都人士”,此三句与“彼留子嗟”、“彼留子国”同。由此观之,《丘中有麻》“彼留子嗟”、“彼留子国”、“彼留之子”整齐而有变化,而按旧说,则会打破这种整齐的美感。如果“留”通“懰”,那么这些诗句就不再是简单地呼喊对方,而是在诗句中带有赞美和欣赏的字眼(此种情况《诗经》中比比皆是),那么此诗用反复和呼告的手法,这实在是女主人公深情的流露。综上所述,笔者认为,《丘中有麻》是一首爱情诗,女子盼望意中人亲近她,最终如愿以偿,对方赠送佩玖作为定情物,故她情不自禁地唱出这首歌。每章中间二句,是呼告,也是叹美之词,或因情之所系,或因盼之心切,或因意中人“贻我佩玖”而内心喜悦,故反复咏叹之。主要参考文献:[1]十三经注疏[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7月,第333,第337页[2]朱熹.诗集传[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2月新1版,第47页,第84页[3]程俊英, 蒋见元.诗经注析[M].北京:中华书局,1991年,第270页,第216页[4]方玉润.诗经原始[M].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12月,第201-202页[5]高亨.诗经今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10月,第105页[6]闻一多.闻一多全集·风诗类钞[M].北京:生活、新知、读书三联书店,1982年8月,第13页[7]黄焯.毛诗郑笺平议[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6月,第72页[8]陈奂.诗毛氏传疏[M].北京:中国书店,1984年,第613,367,628页[9]汉语大字典[M].武汉, 成都:湖北、四川辞书出版社,1992年12月缩印本,第1061页[10]徐锴.说文解字系传[M]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10月,第7页,第5页[11]向熹.诗经字典[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7年7月第2版,第515页

《诗经》中植物种类繁多,据统计,《诗经》中的草木蔬果共有134种,可分为乔木、灌木、藤本植物、草本植物、水生植物、蕨类植物等①。本文将《诗经》中的植物按照其用途分为食用植物、观赏植物、祭祀植物和其他象征意义的植物这四大类进行阐释分析。一、食用植物“民以食为天”,食物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根本,远古人民将植物视为上天的恩赐,食用植物在《诗经》中的种类最多,可以将其细分为水果类、野菜类、药材类、蔬菜类和谷类这五类。水果类植物在《诗经》中并不多,这类植物有桃、甘棠、梅、李、棘、葛、榛、栗、木瓜、木李、苌楚、瓜、枸等。由于刚进入农耕社会不久,生产力发展水平还不够高,所以这其中除了桃、梅、李、甘棠这几种因为其开花时花色美丽,作为观赏果木广泛栽培以外,其他都为野生水果,味大都略酸,只有极少部分被当做日常食用水果。野菜类食用植物在《诗经》中种类是最多的,大约有三十多种。由于农耕社会生产水平的限制,采集野菜仍是劳动人民日常主要的食物来源。这类植物大多生长在水中或陆地,有芑、荠、薇、蕨、荇菜、蒌、卷耳、�、藻、芹等,而荠、蒌等野菜因为食用起来较为可口,至今仍有食用。人工种植的植物在《诗经》中出现的不多,但由于人们日常生活的需要,仍有部分蔬菜和谷类作物被人工栽培,这些植物有匏(葫芦瓜)、葑、菲(萝卜)、荷(茎藕可食)、菽(大豆)、韭等,由于种植方法简单,且用途广泛,在《诗经》时代已有较长的栽培历史。而谷类在《诗经》中约有五种,它们分别是黍、麦、牟(大麦)、稻、梁(小米),其中黍是当时北方种植最为广泛的粮食作物,是人们日常生活中最重要的生活必需食物。食用植物中还有一类较为独特,它们的功能主要是治病,在《诗经》中也占有不少数量,这些植物有唐(菟丝子)、(川贝母)、(益母草)、杞(枸杞)、艾(艾草)、莫(酸模)等,这些药材大都与女性有直接的关系。上述这些食用植物虽然可食,但其在《诗经》中出现大都意有所指,这些植物意象多用来代指一些特殊的情感,如《有梅》中以梅来指女子青春的流逝,木瓜则作为男女爱情的信物(《卫风・木瓜》),而匏,也就是葫芦瓜,在《邶风・匏有苦叶》中是男女爱情的帮手,甚至于药材唐(菟丝子)在《风・桑中》以及《诗经》其他篇章中是用来比喻夫妻相互依附的关系。由此可见,植物是人类情感的寄托,寄寓了人们生活中欢喜悲忧的情感。

在中国美学史的研究中,《诗经》美学一直是一个薄弱环节。美学界轻视或忽视《诗经》美学的研究,是有原因的。长期以来,美学界所注重的是取得理论形态的美学思想,其研究方法,也主要是一种哲学思想与美学、艺术理论相渗透、相结合的方法。以这样的研究对象和方法出发,《诗经》自然被排斥在理论视野之外。我们不能否认上述研究思路和方法的合理性,因为美学研究在很大程度上是理论思维而非形象思维。理论思维就离不开哲学方法的引导,就应该关注那些取得理论形态的美学思想和范畴命题。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美学毕竟是一种有着独立品格和价值的学科,它除了哲学的、形而上的思维品格外,还具有很强的艺术实践性。美学的研究,离不开艺术具体问题的研究。对于中国美学史来说,这种与艺术实践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尤其重要。《诗经》作为中国古代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为我国艺术审美经验最早、最形象、最生动的总结,《诗经》美学的研究,无疑会在这方面为我们提供了深刻的启示。同时,由于《诗经》时间跨度很长,涵盖的方面广,所包含的审美形态和现象也十分丰富,这对我们认识中国古代审美意识的发生发展规律是十分重要的,忽视《诗经》美学的研究,无疑会为中国美学史研究留下巨大空白与缺陷。下面,我从四个方面,具体谈谈《诗经》的美学内容及其意义。一、“和”的审美意蕴“和”是中国古代审美意识的集中表现,关于这一点,学术界已谈论得甚多。但学术界言“和”,存在着一个不容忽视的疏忽,那就是没有注意到《诗经》中“和”的意蕴的重要性。实际上,《诗经》中“和”的审美意蕴和观念十分丰富,构成中国古代“和”的审美意识发展演化的重要一环。《诗经》中直接出现“和”一词地方共12处,其内涵较为丰富,几乎涵盖了西周至春秋时期言“和”的几种主要涵义。具体讲来,大致包含三层意思:1、指口味之“和”,如《小雅•宾之初筵》:“酒既和旨,饮酒孔偕”;《商颂•烈祖》:“亦有和羹,既戎既平”。2、指音声之和,如《小雅•宾之初筵》:“籥舞笙鼓,乐既和奏”;《商颂•那》:“嘒嚖管声,既和且平”;3、表示人际关系和伦理的和谐,《小雅•常棣》中的“兄弟既具,和乐且孺”;《小雅•伐木》中的“神之听之,终和且平”等等,即是在这层意思上言“和”。不过,《诗经》中“和”的意义不能仅仅从语词方面来把握,而是蕴含在其整体艺术形象中的,它对中国古代艺术审美“和”的意义,主要不是表现在作为一个抽象的理论范畴提出和界定上,而是表现在它所蕴含的丰富文化和美学意蕴上,表现在其所确立的基本人生态度和审美方式上。徐复观先生说,中国文化“走的是人与自然过分亲和的方向”。[①]这种人与自然的亲和倾向,我以为最早在《诗经》中得到最集中、最完整的体现。《诗经》开篇为《周南•关雎》,以水鸟和鸣起兴、吟咏男女之间的恋情,即给人一种温暖和谐,人与自然无限亲近的感受。《诗经》中诗有多种类型,如田园农事,爱情婚姻、征战宴饮等等,但无论哪一类型的诗,人与自然的融怡亲和,都是其基本倾向所在。《小雅•采薇》写出征战士久役归来的心情:“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行道迟迟,载渴载饥,我心伤悲,莫知我哀”,虽充满悲怨,但那由自然界的春风秋雨,朝花夕实的景象来体认人与自然生命之节律,感受宇宙自然之和谐的心态却是显见的。又如,《小雅•无羊》写牧羊:“尔羊来思,其角濈濈,尔牛来思,其角湿湿。或降于阿,或饮于池,或寝或讹,尔牧来思,何蓑何笠”,其人情物态描绘莫不毕肖自然,这若非对人与自然关系抱一份极亲切的认同,决不能道出。《诗经》中宗庙祭祀诗,也没有了殷商人那种虔敬、恐惧的心理,祭祀神,是为了人,希望神赐福于人,山川神灵亦开始成为人心中的自然,成为人生活的一部分。比如,我们读《周颂•般》:“于皇时周,陟其高山,嶞山乔岳,允犹翕河”(“真美啊,我周邦,封禅四岳把山上,小山大岭也都祭、九河合一依次往”),所体察的正是这样一种面对自然神灵的亲近从容的心境。《诗经》还多鸟兽草木之名。关于这一点,孔子也曾谈到,认为这是读《诗经》的一大益处。司马迁说:“《诗》记山川、溪谷、禽兽、草木、牝牡雌雄……以达意”;(《太史公序》)郑樵云:“夫诗之本在声,而声之本在兴,鸟兽草木乃发兴之本”,(《通志•昆虫草木略序》)均很重视鸟兽草木之名之象对《诗经》的意义。我认为,这种意义就在于借鸟兽草木一类自然事象,在人与自然之间建立一种息息相通的亲密关系。在《诗经》中,我们常见以蔓生野草喻女子出嫁、缘木而生喻女子依从男子共同生活;女子歌唱多以采薇采厥起兴,而男子歌唱多以刈楚刈萎起兴,这种起兴又多喻男女私心爱慕之情;睹桃花灼灼,即感女之青春和美艳,(《桃夭》)观梅花盛开而衰,即悲青春和爱情之流逝;(《摽有梅》)见风雨鸡鸣,则有亲人之盼,(《风雨》)见春日载阳,黄莺鸣啭,则惹无限春情(《七月》)……自然界的一草一木、一山一水,均成为诗人情感心灵的写照。应该说,《诗经》以鸟兽草木等起兴所呈现的人与自然的生命共感意识已非常成熟,这正是《诗》“和”之审美的重要意蕴所在,对中国古代“和”的审美理想和方式的形成,无疑也有重要意义。刘勰在《文心雕龙•物色》篇中曾把人与自然的关系比况为:“水沓山匝,树杂云合,目既往还,心亦吐纳,春日迟迟,秋风飒飒,情往似赠,兴来如答”,其实,刘勰这里所言的人与自然和谐融怡的“物感”审美方式,早在《诗经》中就具备了基本的审美原型。言《诗经》之“和”,我们还必须看到,《诗经》中这种人与自然的亲和倾向和关系把握,实与它所表现的人伦亲情和关爱是深刻统一的。《诗经》多以鸟兽草木起兴,这不仅是一个人与自然的感情,心灵对应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它包含着深刻的社会人伦内涵。赵沛霖先生说,《诗经》中许多诗歌,如《邶风•燕燕》、《邶风•凯风》、《唐风•鸨羽》、《小雅•伐木》、《小雅•鸿雁》等,“都是以鸟类的‘他物’来引起有关怀念祖先和父母的所咏之词”。[②]不管是不是直接追念祖先和宗族,《诗经》中鸟的起兴,确常常象征着种种人伦亲情关系,其形象也如有的论者所说,是“关关嗈嗈、和谐鸣飞”,“含有和乐绸缪的意味”。[③]《诗经》基本是周人的作品,周人那种本源于周代礼乐文化的对家族成员的亲和情感,对人间生活和人际关系的关爱,均在《诗经》中得到淋漓尽致的表现。《小雅•常棣》是最早歌唱兄弟友爱的诗;《小雅•鹿鸣》、《大雅•灵台》则把君臣之乐渲染得无比温馨和谐;《小雅•甫田》写“古王者爱民重农之意,”“如许亲切”;(方玉润:《诗经原始》)而《王风•葛藟》,表达一个孤儿孤苦无依,欲认他人做父亲,欲认他人做母亲,皆得不到帮助、顾念和关怀,其语沉痛之至,又不忍卒读。显然,这些若没有人与人之间那种忠诚恻怛、和睦关爱的情感,是不能写出的。《诗经》写人伦亲情,最为动人出色的则是夫妻之情。《郑风•女曰鸡鸣》、《周南•卷耳》、《卫风•伯兮》、《豳风•东山》、《郑风•风雨》等,均可谓这方面的代表作,它们都写出了人生人情的至真至诚,“笔以曲而愈达,情以婉而愈深”,(方玉润:《诗经原始》)遂为千古夫妻情爱诗之祖。《诗经》这种人伦亲情之“和”的表现,亦具有深刻的美学意义。在《诗经》时代,史伯、晏婴、医和、子产等人都曾言“和”,他们或言自然事物之和,或言审美心理之和,或进入社会伦理层面言和,但均未进入人伦亲情这一领域。儒家从孔子起提倡“中和”,包含着对人伦亲情的重视。应该说,这种重视,与《诗经》有直接的关系,不然,孔子就不会把“中和”美的思想概括在对《关雎》的评价上,提出“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的命题。不少人认为,是孔子等提出的“中和”论为后世艺术审美奠定了基本原则和标准。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若没有《诗经》中人伦亲情表现,若没有《诗经》这一类作品的艺术实践和开掘,由孔子提出的儒家“中和”理论,就还很可能是一个较为空洞、抽象的理论原则,难以化成一种深醇、亲心相通的现实感受,也很难真正成为中国古代艺术审美的重要方式和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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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人其颀,衣锦褧衣。齐侯之子,卫侯之妻。东宫之妹,邢侯之姨,谭公维私。 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 硕人敖敖,说于农郊。四牡有骄,朱幩镳镳。翟茀以朝。大夫夙退,无使君劳。 河水洋洋,北流活活。施罛濊濊,鳣鲔发发。葭菼揭揭,庶姜孽孽,庶士有朅。 [译文] 窈窕淑女体修长,披风罩在锦衣上;齐侯女儿多娇贵,嫁给卫侯到吾乡。 她和太子同胞生,也是邢侯小姨妹,谭公是她亲姐丈。 双手白嫩如春荑,肤如凝脂细又腻;脖颈粉白如蝤蛴,齿如瓜子白又齐; 额头方正蛾眉细,笑靥醉人真美丽,秋波流动蕴情意。 窈窕淑女身材高,驻马停车在城郊;四匹雄马多矫健,马辔两边红绸飘, 鸟羽饰车好上朝;诸位大夫该早退,别让国君太操劳。 黄河之水声势大,奔腾向北哗啦啦;撒开鱼网呼呼响,鳣鲔跳跃泼剌剌, 芦荻稠密又挺拔。陪嫁女子服饰美,媵臣英武又高大。 《硕人》是《诗经》“卫风”中的一首,是赞美是齐庄公的女儿,卫庄公的老婆庄姜夫人的诗。庄姜夫人如诗中提到,是当时齐国太子得臣的妹妹——可别小看这句“东宫之妹”,这是明写庄姜夫人跟太子是一母所生,也就是王后所生,凸显她娇贵的身份。有人说这位美丽的庄姜夫人嫁给卫庄公之后,受到了冷落谗嫉,没有子嗣,所以卫人同情她,为她做了这首赞美诗——这个“有人说”来自《左传》,力挺者是朱熹,不过这个解释向来很有争议,后人多认为这首诗看不出什么同情怜悯的成分,纯粹是赞美,是庄姜嫁到卫国时卫国人拍马屁的诗。从解释的不同看起来,朱夫子也不是纯粹道学,相当有人情味儿——我也宁愿相信这是人民同情美而无子的王后所做的诗也不愿相信这是无聊文人拍新女主人的马屁写的应制歌。 就算不看诗中的生僻字,单从字面也很好理解这首诗赞美的是庄姜夫人的美丽——其实这首诗里多数的语句还是在写庄姜的出身和排场,真正的外貌描写不过是“硕人其颀,衣锦褧衣”这一句和“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这一段。 简单解释一下:“硕人”,原意是高大白胖的人,引申为美女,可见公元前七百多年的春秋时代,人们(至少是卫国的人们)喜欢高大丰满、皮肤白皙的美人,健康美还是比较吃香的。由此我们可以联想起古希腊罗马时代的女神雕像,无论哪一个都是高大丰腴、有着结实的臂膀、修长的双腿和一个圆润的小肚子——可见在人类的“先民”时期,无论东方还是西方,都是喜欢那种高大丰硕型的美女,可以说,其审美观是十分健康的。究其所以,还是“美与善相统一”的规则在起作用,先民时期的人们,受自然条件所限,寿命没有现在长,高大健硕的女人至少代表着健康、宜生养,所以,是“好”的,因此也就是美的。女人圆润丰满的身体,就如灌满浆的稻谷,代表了一种生命力,在与天地战斗、生命权得不到保障的岁月里,还有什么比这更能激发人关于“美好”的想象呢?至于“白皙是美的”这个观念,千百年来一直被我们所承认;伊丽莎白一世女王正因其苍白的面容而被赞誉为“有圣处女一般的容貌”;十八世纪的法国贵妇,为了使自己变得更白,不惜往脸上涂抹诸如鳄鱼粪便这种恶心的东西。(黑皮肤也很美,是现代才有的审美观。近几十年,法国女人才流行起黝黑明亮的皮肤,就算巴黎没有海,也要拜托市长在塞纳河边铺上海边才有的细沙然后大家去晒太阳。)而在中国古代也是以白为美的,李渔在《闲情偶寄》“声容部”中说:“……妇人本质,惟白最难。多受精血而成胎者,其人生出必白……”可见,“白”是中国古代一贯千年的审美观——总之,高大,说明出身娇贵、吃得好、营养好;白皙,说明她不用去室外劳动,从不经风吹日晒,可以说,这是一种属于贵族的美,是一种贵族时尚,除非天生丽质,老百姓是追不起的。“硕人其颀”是说“这位高挑的美女身材真修长啊”,原来古人所谓的高大白胖,是要求凹凸有致,不止是一味的胖下去,还需要颀长优美才是好的;“衣锦褧衣”是说“她穿着锦帛织成的长斗篷”,这位庄姜夫人,不仅美,而且挺会穿,因为身材高,再穿个长斗篷,看起来就会格外修长。 “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这一段已经成为了千古传诵的写美女的名句,意思是:手指像细草般柔软灵活,雪白的皮肤像凝脂一般光洁平滑,脖子像天牛的幼虫那样既白且长,牙齿像瓜子儿一样扁而整齐;她额头丰满眉毛弯弯,浅笑盈盈,还有两个酒窝,眼睛黑白分明顾盼生波——看看吧,令人惊叹吧?庄姜夫人几乎没有缺点啊!弯眉亮眼、皮肤雪白、额头丰满、长长脖子、牙齿整齐、手指滑腻……甚至还有俩酒窝……好事儿都让她赶上了,看来山东出美女所言非虚!由此也可以看出,中国人的审美观好几千年其实并没有特别巨大的改变,除了皮肤白之外,黑白分明的大眼、长脖子等以上提到的优点我们现在仍然认为很美——以前我们认为樱桃小口是美的,后来西风东渐之后,国人也渐渐能接受大嘴之美了,这可能算是中国人审美观里比较强烈的一种变化,可是,《硕人》这首诗里并没有对嘴巴的描写,可能那时候的人不太注重嘴,只注重电眼吧?又或者庄姜夫人是个像朱丽亚·罗伯兹一样的大嘴?人们给她虚美隐恶了?无考。 在那种时代,女人想要在书里留名是件多么难的事,庄姜夫人以“色”走进了《诗经》,走进了《左传》,走进了朱夫子的研究论文等等等等一大批各朝各代好事者的著作里,也算个历史奇观吧。不管怎样,这个高个子美女已经袅袅婷婷地站在了黄河旁,带着她的绝世仙姿和悲情故事站在了字里行间,悠悠千年。

关于《诗经》的研究很多,想出新不太容易哦1、可以将两篇诗歌作比较,2、可以就一篇诗歌提出不同于文学史或别人的观点3、可以将《诗经》与其他诗集比较4、可以研究《诗经》对某位诗人创作的影响

《诗经》的普遍性流传。

两千年来,论诗者多矣。各个方面皆论述颇深。重复老调子,只是拾人牙慧而已。我建议你讨论一下诗经与原始风俗问题,用人类学、风俗学、社会学眼光来解读诗经是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闻一多那代人开始的,相对其他话题比较新颖,涉及跨学科问题,做起来有一定难度,但是很有意思。建议你先读一读闻一多《诗经》类著作,如《匡斋尺度》、《诗经通义》甲乙、《诗经新义》,或许能有所启发。后人从这个角度研究的也不少,翻出几本典范,来读一读,看看除此之外能不能有新的视野和认识。只要有一点,一篇不错的论文就可以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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