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术发表知识库 > 对建设法规的认识论文参考文献

对建设法规的认识论文参考文献

发布时间:

对建设法规的认识论文参考文献

建设事业作为入世谈判的一个重要方面,主要涉及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房地产业、城市规划、城市市政公用事业以及与建设领域相关的各项中介服务。在WTO协议中建设事业所属领域属于服务贸易协议的范畴。从服务贸易协议的内涵看,目前我国建设领域在当前国际服务贸易中基本上是处于劳动密集型的服务这个层次上,而发达国家则已经是技术、知识和资本密集型的服务的层次上。从长远看,加入WTO对整个国民经济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利大于弊,对建设事业各行业而言也是如此。从近期看,对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可能影响较大,而对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影响相对较小,冲击最大的是与建设事业有关的各种中介服务。我国建设事业存在的问题应该看到,建设事业在取得了很大成绩、得到了很大进步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矛盾,这些问题和矛盾与WTO的运行规则和机制是不相吻合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我国建设领域的市场机制发育还不成熟,工程建设市场条块分割的局面还没有打破,没有建立起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统一的、符合WTO规则的市场体系;二是还没有建立一套相对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和技术法规体系,政府还没有完全按照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运用法律和经济手段管理行业,行业管理水平还有待提高;三是行业价格机制、取费标准等很不合理,良性的价格、取费运行机制尚未建成,建筑行业、勘察设计行业、特别是市政公用行业企业的经济效益不佳,极大地阻碍着行业发展;四是技术创新能力比较低。建筑业、城市市政公用行业的技术装备水平还比较落后,在勘察设计咨询、城市规划领域和发达国家相比在设计思想、理论方法和经营范围、经营机制等方面还有很大差距,促进行业技术进步的任务很重;五是建筑企业、勘察设计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市政公用企业在技术、资金方面的实力不强,还没有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成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管理水平较低,经营机制不灵活,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比较弱,在国际市场上的份额很小,个别行业至今还没有进入国际市场;六是中介服务尚处于起步阶段,体制不健全,管理不规范、队伍薄弱,还没有建立起一个行之有效的了解国外信息的网络体系。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基本原则及涉及建设事业的主要内容为了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GATT于1994年4月正式签定了《服务贸易总协定》,成为国际服务贸易多边法律框架和贸易规则。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原则:总协定有最惠国待遇原则、透明度原则、发展中国家更多参与原则、市场准入原则、国民待遇原则、逐步自由化原则共六项基本原则。我国加入WTO的原则:我国加入WTO主要有两项基本原则,一是以关税减让方式为承诺条件加入,不承担具体进口增长义务;二是以发展中国家的地位进入。这样做可以享受相应的待遇,并承担与我国经济和贸易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义务。加入WTO我国建设领域所作出的承诺——在市场准入方面:除城市总体规划不对外开放、高档房地产项目(包括高档宾馆、高档公寓、高档写字楼)不允许外商独资外,建设事业所属其它领域均对外开放,按照各个行业的具体情况,在3年内或5年内,在技术可行的条件下,允许国外企业或个人以服务贸易总协定规定的4种提供服务的方式进入我国市场,向我国提供服务。——国民待遇方面:基本享受国民待遇。——在其他方面不作承诺。加入WTO对建设事业的影响加入WTO标志着我国建设事业将在3-5年内与国际建设市场逐步接轨,随着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建设领域的开放速度也必将加大。加入WTO后,虽然近期对建设事业带来的冲击与国民经济其它部门比相对较小,但是,一旦加入,仍将对我国建设事业带来巨大的影响。从长期来看,有利有弊,但从总体来看是利大于弊。一方面国外企业要更多地进入中国市场,必然要占据国内建设市场的一定的份额,势必增加国内建设企业参与竞争的激烈程度,有其冲击的一面;另一方面也为建设事业扩大利用外资、进入国际市场提供了更为广泛的空间,对促进建设事业体制改革,加快建设企业经营机制的转变等增加新的动力,有其有利的一面。——加入WTO对建设事业的积极影响1、有利于加速我国建设事业所属领域的市场化进程。尽管目前我国建设领域还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化的过渡时期,但是加入WTO以后,根据市场准入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我国经济建设环境将会进一步得到改善,国外资本将会更多进入我国房地产、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等市场,需要进口的先进建筑设备和建筑材料的关税将会进一步扩大,对外商进入我国建设市场更具吸引力。2、有利于提高行业的管理水平。加入WTO后,按照透明度原则,成员国之间在法律法规和技术法规方面透明度要求高,这一方面将促进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依靠法律法规和技术法规去管理行业,运用法律法规和技术法规去调控市场,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完善市场风险约束机制;另一方面,我们可以根据WTO的规则,通过WTO组织,了解国外发达国家在建设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法规的情况,借鉴他们的行业管理经验,完善我们的行业法律法规和技术法规体系,使我们能够运用法律和经济手段管理行业,提高我国建设领域的行业管理水平。3、有利于加快行业的技术进步。加入WTO后,外国企业将会利用他们的优势进入上述领域,这为我国扩大与世界各国的技术经济合作提供了更多的机遇。我们可以利用3-5年的过渡期,通过扩大利用外资,与国外企业合资合作,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加快建筑业、房地产业、城市规划、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勘察设计和与此相关的各类中介服务等行业的技术创新步伐、促进行业技术进步。4、有利于促进行业价格机制的改革。加入WTO后,很多国外企业要进入中国市场,他们将会在追求利润方面给我们带来经验,促进我们一定要按照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确定市场价格,这就要求国内企业的产品定价、收费标准必须改变现有的定价模式,按照价格规律确定产品价格。这对于扭转我国建筑行业、勘察设计行业、特别是城市市政公用行业经济效益不佳的状况、建立合理的房地产价格运行机制都是十分有益的。5、有利于促进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加快企业改革步伐。加入WTO后,国内企业将直接面临国外企业的竞争,这就迫使国内企业增强竞争意识,更加自觉地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转换企业经营机制。这将有利于国有建筑企业、房地产企业、城市规划、勘察设计和部分城市市政公用企业以及相关的各类中介服务企业全面走向市场,由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积累、自我发展,从而加快企业改革进程。6、有利于行业组织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调整,增强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加入WTO后,一方面随着我国国内建设工程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将促使国内企业按照自身的技术、资金、人员状况,调整发展战略,通过与国外企业的嫁接,走集团化、专业化发展的道路,这将有利于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管理水平和资金实力,培育和造就一批大型企业集团,提高中小企业专业化水平,推动行业组织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调整;加入WTO后,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开放,中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直接融资增强,按照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的原则,这将有利于增强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有利于国内企业通过平等竞争不断开拓国际市场,充分发挥我国劳动力价格等方面的比较优势,带动机电产品和劳动力的出口。7、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程质量水平。加入WTO后,要进一步强化市场竞争机制,引进先进的设计理念,优化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加强工程管理,合理控制工期,强化工程建设技术法规的实施和人员培训,同时借助WTO的规则,引进国外先进的施工机具和新材料,可以有效降低工程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水平,提高工程质量。8、有利于扩大信息渠道,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外建设领域的信息。加入WTO后,我们可以按照WTO制定的透明和公平的原则,借助现代化的信息网络技术,及时了解国外在建筑施工方面的新技术、勘察设计、房地产、城市规划方面的新理念、行业管理方面的新经验和国际市场的其它各种信息。这对我国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外的新技术、新思想、分析国际市场走向、指导国内企业生产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加入WTO带来的负面影响1、对我国建设领域的市场产生较大的冲击。由于当前我国建设领域市场的开放程度还不是很大,市场机制还不健全,国内企业与国外企业相比实力比较弱,企业适应市场的能力比较差。加入WTO后,按照市场准入原则和我国政府的承诺,在3-5年内虽然不会有太大影响,但从长期来看,中国建设领域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城市规划、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房地产业和中介服务业的巨大市场将会被许多的外国企业看好,进入我国的外国企业必然增加。一般说来,他们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和较高的技术装备水平和管理水平,经营范围广,经营机制灵活,可以提供项目前期、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经营管理等各个方面的服务。因此,他们将凭借技术、管理、设备和资金等方面的优势,千方百计在我国建设领域的市场占有尽可能多的份额,从而对我国企业特别是国有独资企业已有的市场构成威胁,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2、对现行的行业管理体制带来冲击。虽然我国在建设事业的管理方面已经形成了一套相对完整的建设事业法律法规体系,运用法律手段进行行业管理,但是现行的建设事业法律法规仍然很不健全,一方面政府直接干预市场的行为依然存在,条块分割的局面还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另一方面对市场风险的约束机制尚不健全,现有的一些法律法规与WTO的运行规则和国际通行模式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不能适应新的形势需要。加入WTO后,按照透明度原则,行政干预行为、非关税贸易壁垒都需逐步取消。如何按照WTO的规则,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进行行业管理缺乏经验。因此加入WTO以后将会对我国现行的行业管理体制提出严峻挑战。3、对工程建设技术法规的管理产生冲击。我国现有的各类工程建设技术法规约有3500项,要求强制执行的2700多项。强制性标准与推荐性标准存在制定、实施、修改方面透明度差、强制性标准范围过宽、数量过多与WTO要求不协调等问题。加入WTO以后,现行的技术法规与国际标准对接难,给技术法规的管理带来了很大困难。4、对我国建设领域的中介服务将产生冲击。我国建设领域的中介服务尚处于起步阶段,体系不健全,管理不规范,队伍薄弱,服务领域窄,没有建立起一套有效的管理、监督机制,和发达国家比差距较大。目前我国的许多重大项目的评估、监理、造价咨询等都是由外国的中介机构承担。因此,加入WTO以后,我国建设领域的中介服务将面临国外中介服务机构的严峻挑战和强大压力,将有可能产生极大的冲击。5、将加剧人才争夺。由于我国在用人的机制、环境等方面还存在一些弊端,不能做到人尽其才,充分发挥人才的作用,因此加入WTO后,外国企业将有可能利用他们在技术、待遇等方面的优势,招揽人才,这将可能导致建设领域现有人才特别是高级人才的流失。

建筑法规对建筑市场的规范作用 摘要:本文通过分析建筑和法律的关系、我国建筑业的一些混乱现象以及通过 出台《建筑法》对于这些现象的约束作用体现建筑法规对建筑市场的规范作用,并 于结尾处提出想法:发挥建筑法规的作用重在执行。 关键词:建筑法规法律手段制度 在现代社会里,法律在建筑市场中起着不可估量的监督 和规范作用,协调整个建筑市场的有效运转,促进建筑行业的 健康发展。法律法规是一个国家市场准入的门槛,也是政府进 行行业管理的重要手段。 但一直以来,由于市场的不规范和缺乏明确的法律制 度,建筑领域里的每一个环节都存在着严重危机,我国建筑 市场混乱现象严重: (一)转包及承包不合法。在中国,很多时候都讲究“社 会关系”,加上建筑市场呈现“僧多粥少”的现状,建设方往往 在招投标过程中乱用发标权,利用对施工单位压级压价,提出 垫资施工等不合理要求;其次,建设方在承发包过程中往往会收 取“介绍费”、“中介费”,违法分包“管理费”,大量工程款被 揣到个人腰包里,不仅使得整个建筑市场变得混乱而无序,而 且使得工程质量也难以得到保证,造成重大的事故隐患。 (二)工程款拖欠现象十分严重。施工企业在建成一座座高 楼大厦的同时,往往因为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而困扰,从而给本 来已经经济十分紧张的施工企业雪上加霜。层层经济压力最后 转移到了民工身上,这是造成民工工钱被拖欠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由于我国的监理制度起步比较晚,工程监理单位更 是存在着很多的问题。首先建设单位的无理性膨胀导致监理 公司的质量下降,在这种情况下,很多监理公司因承揽不到 业务而又必须要承揽业务便产生了不正常的竞争,过低的报 价使监理的质量得不到保证。同时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缺乏 信任,缺乏配合,使监理工作难上加难。 面对以上众多问题,如何建立严格的法律责任体系和制 裁体系显得尤为重要。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 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 发展,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1997年n月1 日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一次把建筑市 场的规范运作纳入法制轨道。 一、工程承包、发包须依法行事 首先必须明确的是,工程的发包方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才有资格进行发包。这些条件至少应包括:有法人资格或者系 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有与建设工程相适应的资金或资金来源; 有与建设工程管理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或者委托 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承包、发包代理机构代理发包;法 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这是对发包方一个基本的要求。 其次,就承包方来说也应具备一定条件。承包单位从 事建设承包活动,并在资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包建筑工 程。另外省市的承包单位还应当向当地的建管办办理申请登 记手续,获得从事勘查、设计业务的批准文件或者施工许可 证后,方可在本市从事建设工程承包活动。境外企业也需向 市建管办办理申请登记,并经批准后方可从事承包活动。 建设工程的承包、发包是非常严肃的商业活动,其规 范必须严格。在建设工程的承包、发包过程中,任何单位 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介绍建设工程,有关管理部门及其 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指定承包单位。 二、要用法律手段解决清收工程款问题 首先要严把建设工程合同签订关,尽量完善合同条款。 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专门拟定了一套新的《建设工 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用于签订合同,但在套用合同范本的同 时,要根据企业和业务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做到具体问 题具体分析,让合同在开始的时候就能贴合企业和业务的需 求,对于财务方面的问题要做好全面的设想和明确的规定,以 免发生纠纷时无据可依。 另外,可以要求建设单位提供按期付款的履约担保。为 了使建设单位即发包方一开始就能够及时支付工程款,双方可 以在合同中约定由发包方对应付的工程价款提供相应财产作为 担保,也可以由第三方来提供担保,担保的方式可以是连带责 任保证。这样将来万一发包方无力支付拖欠工程款时,承包方 即可用发包方用以担保的财产来清偿债务,或者要求第三方承 担保证责任,从而使承包人的风险尽可能地降到最低。 诚信缺失是造成工程款拖欠的重要原因。我们不仅仅要用 法律来防范和治理失信行为、更要依靠良心和信念来支撑诚信 制度,维护良好秩序的屏障。因此建议在建筑业逐步建立和完善 企业信用体系系统,将企业身份、工程质量安全和服务情况等信 息记录在案,打造“诚信建筑’,,通过市场主体之间的相互制约 关系来完成市场主体行为的互相约束和自我约束,这将大大缓 解由于供大于求造成的严重不公平交易、拖欠工程款、恶意压价 等行为。最后,通过立法来确保工程保险和担保的事实。 三、用法律手段规范监理市场 1 . 明确监理人工作水平的衡量标准 国家实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要求同时达到三个条件:一 是应在建设岗位上工作;二是经过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得到资格, 三是应经过注册取得“监理工程师岗位制度”,缺一不可。 同时,根据人员素质,资金数量,专业技能,管理水平和 建立业绩等,建设监理单位资质分为甲、乙、丙三等,且 三级均由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在职高级工程师、高级建 筑师或者高级经济师做单位负责人,或者由取得监理工程师资 格证书的在职高级工程师、高级建筑师作技术负责人。另外 建设工程监理制度还规定,监理单位必须在核定的监理范围内 从事建立活动,不得擅自越级承接建设监理业务。 2.明确监理人的地位和作用 在建设工程监理制度中,对建立在各阶段的工作依据和 内容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包括立项阶段、设计阶段、施工 招标阶段、材料物资采购阶段、施工阶段以及合同管理阶 段,建设工程师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法律要求建设单 位在工程中必须聘请监理工程师,这是对监理工程师重要性 的肯定,同时也是对监理工程师的信任。 但是由于我国的监理行业是个新兴的领域,使得建设 公司要在心理上真正重视它,承认它的权威性确实需要一 定的时间。针对这种情况,一方面应该对建设单位进行 开导和教育,明确监理工作的重要性、专业性和公正 性,要与时俱进,转变观念。现在的工程监理不只是技 术工作,更是结合了管理、法律、经济、技术的综合 性工作,是工程质量的有效保证力量。另一方面,应该 加强监理工程师的自身素质和专业水平。因此监理公司要 严格执行有关法律,认真履行合同,保证工程质量,建 立监理工程师的权威,在执行监理业务时严格把关,保 证优秀的工程质量,这就是一种良性循环。 结语 无疑,建筑法规对建筑市场有很强的规范作用,但是 在执法和守法的过程中,仍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一个国家 的法律制度再如何完善,最终还是要看执法的过程。所以,我 想我们更加应该做的是改变思想,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 口号变成现实,让法律走进每个人的身边,走进每个人的心 里。另外,为了尽快与WTO的协议、协定及国际惯例接轨,促 进我国建筑企业适应国内外市场的竞争的要求,我们应加强 建筑法律法规建设,建立并完善建筑法规体系,改变传统的 做法,加快立法的速度。 参考文献: 【l]陈东佐.我国建筑法规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探讨.太原 大学学报,2003.4 fZ]许戈.我国建筑法规与FIDIc合同文本.广东建筑装 饰,2003.5 〔3」梁成柱渭To与我国的建筑法规.山西建筑,2003.

建设事业作为入世谈判的一个重要方面,主要涉及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房地产业、城市规划、城市市政公用事业以及与建设领域相关的各项中介服务。在WTO协议中建设事业所属领域属于服务贸易协议的范畴。从服务贸易协议的内涵看,目前我国建设领域在当前国际服务贸易中基本上是处于劳动密集型的服务这个层次上,而发达国家则已经是技术、知识和资本密集型的服务的层次上。从长远看,加入WTO对整个国民经济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利大于弊,对建设事业各行业而言也是如此。从近期看,对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可能影响较大,而对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影响相对较小,冲击最大的是与建设事业有关的各种中介服务。

对园艺的认识论文参考文献

找到一篇类似的,但愿对你有用!:)《现代花卉栽培新技术应用》摘要:随着小康社会建设和社会全面进步,对美的享受日益突出。在人与环境和谐发展过程中,美化环境,发展小城镇,建设新农村,丰富人民生活,提高生活质量,增加花卉色彩,推进花卉产业化进程,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乃是新时期、新阶段我区农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本文通过西藏花卉引种与高效种养新技术研究与示范,总结出西藏花卉引种与高效种养新技术,供参考与应用。关键词:现代花卉栽培新技术应用中图分类号:$68花卉是色彩的来源,也是季节变化的标志;是一种有生机的艺术品,也是科技进步与创新的结晶;是园艺绿化、环境美化的活材料,也是用来点缀居室、居民区、旅游景点、会场布展等公共场所的素材;是提升西藏产业结构、带动农牧民增收的新兴产业,也是高原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1 现代育苗技术1.1 智能温室育苗利用智能温室的现代化设施设备,通过对温、湿、光及c02的自动调控,创造适宜的小气候环境。用穴盘播种,营养钵扦插,机械化嫁接等育苗手段,不仅能满足花卉幼苗对温、湿、光及COz的生理需求,提高育苗的机械化程度,而且具有省工、省料、繁殖周期短、成活率高等特点。智能温室育苗其主要优点:一是能创造适宜的土壤湿度、空气湿度和良好的温光条件;二是能加快分株、扦插、嫁接后幼苗的伤口愈合;三是一年四季均可育苗、不受季节限制、苗床周转快、生产效率高。据西藏现代农业示范园区近两年试验与生产示范,采用连栋智能温室育苗,比常规育苗节省工料8=5%左右,成本降低40~60%,种苗成活率可达90—95%,而且幼苗株型整齐健壮,叶片肥厚,根系发达,种苗商品率可达到95以上。1.2 电热温床育苗电热温床育苗是冬春季快速育苗的方法之一。其主要目的是增加苗床培养土温度。利用自动控制仪调节温度,可为种子萌发或扦插条生根提供最适宜的土壤温度条件。西藏自治区农牧科学院蔬菜研究所(原七一农场)1986年应用电热温床扦插繁殖月季,其结果表现发芽生根快、成活率高。采用电热温床加小拱棚遮萌育苗,床温比一股室温高2~3~C以上。不仅发芽快,成活率高,幼苗的根系生长迅速,地上部分生长缓慢而充实,而且可培育苗壮。同时,扦插繁殖时能加速插条伤口愈合、促进生根。电热温床育苗靠自动控温仪调节苗床温度,操作简便,设备可连续使用多年。2 组培快繁技术2.1组织培养组织培养就是应用无菌操作技术,培养植物的离体器官、组织或细胞。使其在人工控制的条件下进行生长和发育的技术,又叫无菌培养或离体组织培养。组培快繁技术繁殖快、用材少、遗传性状稳定;而且能解决花卉在无性繁殖过程中易产生的病毒危害,可大幅度提高种苗质量和商品率。通过分离茎尖、芽尖、根尖、胚芽、叶片、鳞片、花粉等,接种在三角瓶等人工配置的培养基上进行培养,利用植物细胞的再生能力,在适宜无菌的条件下,长出不定芽或不定根,使之形成一株新的完整植株。组织培养是进行植物快繁和保存种质材料遗传性状以及对花卉种苗进行脱毒的一项现代繁殖技术;也是研究植物细胞、组织的生长、分化和植物体器官形成规律的重要科学手段。我区组培快繁研究起步较晚,但近年来发展较快·,已用组培快繁技术先后培育出兰花、菊花、香石竹、君子兰、大花萱草、非洲紫罗兰、百合、月季、一品红、唐菖蒲、草红花、风信子、水仙、仙客来、非洲菊、卓玛花等优良花卉。2004—2005年,西藏自治区农牧科学院园区办与自治区生物研究所组培室合作,组培一品红、香石竹、非洲菊、蝴蝶兰、满天星、长寿菊、八仙花、洋桔梗、草红花等1O多种花卉试管苗成功,为西藏花卉商品化生产基地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其常用花卉诱导分化培养基选用详见表1。表l 几中花卉诱导分化培养基参考表2.2 组培快繁的优点2.2.1 能保持原有品种同有的遗传性状和特性。2.2.2 节约繁殖材料。采集一小部分分离组织就能繁殖出大量花苗。2.2.3 繁殖速度快。用“一品红、蝴蝶兰”等分离组织作培养材料,在适宜条件下经过离体培养,接种后15— 3O天开始组织分化,一年内可繁殖大量的优质种苗。2.2.4 节省土地。组培快繁技术是在室内将分离组织置三角瓶或试管内进行培养的,可以充分利用空间。一般30m2的培养室就能摆放上万三角瓶,可繁殖大量优质花卉种苗。2.2.5 去病毒。目前许多花卉病毒较为严重,直接影响观赏价值;组培可进行苗木脱毒,使之成为无毒苗。2.2.6 复壮品种。对于长期使用无性繁殖,并开始退化的花卉品种,采用组培快繁,可使个体遗传性状得以恢复。3 花卉生长激素应用花卉生长调节剂,是指能调控花卉生长,开花、休眠、萌芽等过程中人工合成植物激素的总称。这类人工合成激素在植物体内对植物生理功能和形态变化起着重要作用。3.1 常用花卉生长调节剂3.1.1 植物生长素,主要有吲哚乙酸(姒),吲哚丁酸(IBA),萘乙酸(NAA)等。植物生长素主要具有促进细胞分裂,促进生根等作用。萘乙酸是一种具有多种用途的生长调节剂,能促进苗术生长和开花,促进插条发根,并可防治落花落果。西藏现代农业示范园区2004年试验示范,温室扦插“一品红”用500t,e,/g浓度萘乙酸(NAA)快速浸蘸,对促进生根、提高扦插成活率起到了明显的作用。3.1.2 生长延缓剂和抑制剂,主要有比久(B9)、多效唑(PP333)和矮壮素(ccc)等,具有延缓或抑制植株或枝条生长等作用。比久是一种具有多种用途的生长延缓剂,可作矮化剂、座果剂、生根剂和保鲜剂使用。应用在花卉上,可使花卉矮化粗壮;同时具有防止落花,促进座果,诱发不定根形成,提高抗寒力等作用。西藏现代农业示范园区花卉生产应用5%多效唑(PP333)可湿性粉剂喷施,对防止茶用花卉,特别是“金桔”落花、促进座果,诱发不定根形成,提高冬季抗寒力起到了显著效果。矮壮素具有抑制植物营养生长,促进生殖生长的作用。喷施矮壮素,可使花节间缩短,植株矮化,茎秆变粗,叶片增厚,叶色亮丽。并有增强植物抗旱、抗寒等作用,因此常用于菊花、大丽花、杜鹃、牡丹以及盆栽葡萄等花卉的矮化处理。3.1.3 生根粉(ABT)。ABT是一种高效、广谱性的生根促进剂,西藏6~7月份园林绿化应用较广。一般海棠砧木嫁接扦插育苗成活率可达80~90%。“1号生根粉”主要用于玖瑰、米兰、海棠、佛手、罗汉松、雪松、银杏等;“2号生根粉”主要用于月季、茶花、桅子、杜鹃、菊花、蔷薇、倒挂金钟、石榴、小叶黄杨等;“3号生根粉”用于苗木移栽时根系恢复,提高成活率。3.1.4 三十烷醇。三十烷醇是一种具有多种用途的生长调节剂,不仅具有提高种子发芽率和促进插条生根以及促进花芽分化,多开花,多结果的作用,而且还可以增加叶绿素含量,使叶色加深并能使叶片增大。西藏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引进名贵花卉后,应用0.5/_tg/g浓度三十烷醇喷施,不仅能促进花卉花芽分化、多开花、多结果,而且明显增加了叶绿素含量,使叶色加深和叶片增大。3.2 植物生长调节剂在花卉上应用的效果3.2.1 促进插条生根,有利快速繁殖。萘乙酸、吲哚丁酸等生长素,配成适当的浓度,应用在一些不易发根的花木上,有较明显的促进根系生长的作用。春季温室扦插葡萄条,将插条基部放入1000btg/g萘乙酸溶液中浸泡3~5小时,取出立即扦插。扦插后50天调查,发根率比对照高出约l倍。又如将桂花嫩枝的插条浸入浓度为500/_tg/g的吲哚丁酸溶液中,5分钟取出,凉干后扦插,可提前发根。再如玉兰,再生能力差,扦插生根困难,剪取嫩枝放入2oot,e,/g萘乙酸溶液中浸泡24小时再扦插,可促进生根成活。实践证明,茉莉、米兰、含笑、橡皮树、五色梅、罗汉松、天竺葵、四季秋海棠、香石竹等多种花木,应用生长素调节后,对促进生根均有良好效果。3.2.2 促进植株矮壮,提高观赏价值。应用矮壮素12“比久”处理花卉,能有效地使植株矮化,促进分枝及花芽分化。例如天竺葵定植时土壤中拌入500t-tg/g的矮壮素,植株高度可降低10cm左右,并能提前1~2周开花。大丽花、菊花等用“比久”处理,矮化作用十分明显。据西藏现代农业示范园区试验示范,矮壮素“比久”对一品红、山茶、八仙花、杜鹃、火棘、五色梅、百合、仙来客、香石竹、翠菊、彩叶草、鸡冠花、紫罗兰、矮牵牛、万寿菊、百日草等花木均有明显矮化作用。“多效唑”对一些花卉植株的矮化作用也十分显著,如盆栽秋菊,在其生长中期(约于8月中下旬),用浓度20ug/g的“多效唑”溶液喷洒,每隔l0~l5天喷1次,共喷两次,可使植株变矮,节间缩短,叶色变绿,茎秆变硬,此时辅之以摘心和适当施肥,即可使花型增大,花期延长,花朵艳丽。3.2.3 延长切花寿命。西藏海拔高,空气干燥,使鲜切花花期受到一定影响。插花时高原人民都希望让鲜花能多开几天,应用一些生长延缓剂,即可抑制花卉的呼吸作用,从而达到延长花期的目的。例如将香石竹花枝基部用矮化素浸泡一夜,即可延长花期2~3天。矮化素的使用浓度,夏季为50/_tg/g,冬季为l0~ 25t-tg/g。3.2.4 防止落花落果。喷洒“比久”、“萘乙酸”具有防止落花落果作用。如观叶花卉用50/J.g/g“萘乙酸”溶液喷洒,即可防止落花。又如盆栽金桔,在座果前用500/_tg/g浓度的“萘乙酸”(N从)溶液喷洒,即可抑制花芽分化,防止落果。4 BGA土壤激活剂的应用BGA土壤激活剂不同于现有化学肥料、微生物肥料、有机肥料、复合肥料、保水剂、生根粉等产品。它集保水、放水、催芽、改良士壤、供给利激活营养等多种功能于一身,除可用于正常条件下花卉种养获得养分外,最突出特点在于花卉在难以种养的恶劣条件下(如高寒、干旱、风沙、瘠薄等),能使花卉正常生长。2OO4年,西藏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应用1:20 BGA激活剂与河砂混合基质盆栽小本花卉,效果十分良好,拉萨家庭盆栽君子兰应用BGA激活剂培养土后,春季间隔30~40天浇水,亦可正常开花,而且表现花朵大、花期长等特点。应用1:15 BGA激活剂与河砂混合基质营养液喷灌技术,进行无土草坪示范,在水泥地平面,铺5crn厚度的基质,草坪从播种到形成商品仅6o天。5 介质应用5.1 栽培介质近年来,花卉栽培所用的介质,逐渐移向使用全部无土或少土的介质。这是因为无土介质大都属于园艺无毒类型,不需消毒程序,重量轻,质量均衡,价格便宜,易于操作及标准化,但介质多数不含或少含养分,栽培上应及时施用营养液。5.1.1 树皮。西藏藏东南地区松树皮和硬木树皮,具有良好的物理性质,能够部分代替泥炭作为盆栽介质。新鲜树皮的主要问题是碳氮比较高,有些树皮如察隅油桐树皮等含有对植物有害的成分,应该通过高温堆腐或淋洗降解毒性。树皮首先要粉碎,粒子直径可以大到10mm,一般的直径为1.5~6mm。对粒子的大小进行筛选,细小的粒子可作为田问土壤改良剂,粗的粒子可作为盆栽介质。木树皮作为盆栽介质,能抑制植物寄生线虫和土壤病原菌的发生。5.1.2 锯末。西藏藏东南林区木材加上后生产的锯末和树皮有类似的性质,但较易分解沉积,而过于致密则不易干燥,影响透水透气。5.1.3 草炭。又称泥炭,泥炭是古代湖沼地带的植物被埋藏地下,在渍水和缺氧的条件下不能完全分解的特殊有机物。西藏羊八井地带天然草炭资源十分丰富,为花卉产业发展提供充足的介质资源。5.1.4 珍珠岩。珍珠岩是天然的铝硅化合物,即粉碎的岩浆岩加热剑1000℃以上而形成的膨胀材料,具封闭的多孔性结构。珍珠岩较轻,通气良好,无营养成分,质地均一,不分解,阳离子代换量较低,PH7.0~7.5。珍珠岩含有钠、铝和少量的可溶性氟,氟能伤害某些植物,特别是在较低PH时用珍珠岩作繁殖介质表现明显。在使用前经过2~3次淋洗,能使可溶性氟淋火。珍珠岩较轻,容易浮在混合介质的表面。5.1.5 蛭石。蛭石是硅酸盐材料在800~l100℃下加热形成的云母状物质。在加热中,水分迅速失去。矿物膨胀后相当于原来体积的20倍,其结果是增加了通气孔隙和持水能力。蛭石呈中性至微碱性,每立方米蛭石能吸收500~650升的水,蒸汽消毒后能释放出适量的钾、钙、镁。蛭石长期栽培植物后,容易致密,使通气和排水性能变筹,因此最好不做长期盆栽植物的介质。5.1.6 河砂。河砂通常作为盆栽混合介质的组成部分。砂粒以0.2~0.5mm之间为好。河砂的容重较大,河砂的持水量和阳离子代换量较小。近几年,西藏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用l:20的BGA激活剂与河沙混合基质盆载葡萄等观果花卉、花苗生长健壮,取得了良好的结果。5.2 栽培介质的配制通常盆栽介质是由两种以上的介质按一定比例配合而成的。配合起米的介质在理化性状上比单一介质要好。花卉因种类、介质材料和栽培管理不同,使用介质配方亦不同,但其总的趋向是要降低介质的容重。增加总孔隙度和增加空气和水分的含量。介质配制比例见表2。表2 介质配方比侧参考表5.3 培养土和栽培介质消毒为保证花卉茁壮生长,对培养土和栽培介质消毒是极重要的措施之一。除了已经消毒的袋装介质之外,即使是一般属于同艺无毒的介质,也应在配制后进进消毒,存储使用。多数病原微生物在60℃时经30分钟蒸汽加热后即可死亡。锰、铅、锌等重金属经高温处理后可溶性增加,过多的锰会造成植物毒害,使植物生育迟缓,叶色变褐以至枯死。用氯化苦药消毒,将培养土一层一层地倒人箱中,每10cm厚为l层,每层均匀撒布氯化苦25rnl。然后盖好密闭,待氯化苦全部散发后,即可使用。西藏种养花卉多为温室栽培,定植前,将温室中午密闭3~4小时闷棚,亦可达到营养土消毒效果。

设施园艺与我国农村经济结构调整 中国农业大学园艺学院 张福墁 当前,中国针对加入WTO而制定了全面的农村改革方案,提出了综合的农业结构改革的基本方针。从中央到地方掀起了大抓农业,科教兴农的热潮,农业高科技示范园区像雨后春笋,全国遍地开花。“九五”期间,国家科技部将工厂化高效农业示范工程列为国家重大科技产业工程,这是唯一的一项农业产业示范工程项目,与电动汽车、小康住宅,高清晰度电视等高科技工业产业化项目并驾齐驱,这在我国还是第一次,说明了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性。所谓工厂化高效农业,主要内容就是指以蔬菜设施栽培为主的相关产业的研究与开发。设施园艺是我国农业领域一个重要的方面,蔬菜、花卉、果品是人民生活不可或缺的农产品,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对设施园艺产品的需求日益增长,产品的附加值也不断提高,经济效益显著。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做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谈到今后工作重点时,提到了“现代集约化种养技术”,这里面的“种”指的就是设施园艺,它与人民生活水平与生活质量的提高关系极为密切,长期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大抓“菜篮子”工程,就证明了这一点。 一、我国设施园艺业发展的大好形势 设施园艺涵盖了建筑、材料、机械、自动控制、品种、栽培、管理等多种学科和多种系统,因而科技含量高,所以设施园艺的发达程度,往往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农业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我国目前在推动农业现代化过程中,建立的很多农业高科技示范园区,主要内容也是在搞设施园艺工程,说明了设施园艺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自从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近五年,我国农业现代化高潮到来的大背景,使得我国的设施园艺事业得到迅速发展,表现在: 1.全国以蔬菜栽培为主体的设施园艺面积已近100万公顷(至1999年底),设施类型主要为塑料拱棚和日光温室,居世界第一位,比1981年增长了约150倍。在一些大中城市郊区,蔬菜设施栽培面积已超过当地菜田总面积的10%以上,某些地区已接近30%,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明显缩小。设施栽培分布的地域不断扩大,80年代设施园艺主要是在“三北”地区发展,而现在正向南方迅速扩展,发展势头已超过北方,尤其在东南沿海经济发地区发展更为迅速。 2.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国情的以节能为中心的设施园艺生产体系。北方广大地区大力推广与发展节能型日光温室,冬季不加温在北纬40°左右的高寒地区生产出喜温果菜,更高纬地区可生产耐寒蔬菜,基本消灭了冬春蔬菜淡季;南方大力推广塑料拱棚及遮阳网,降温防雨,克服了夏季蔬菜育苗的难题,解决了长期没有解决的蔬菜夏淡季。加上全国蔬菜大流通、大市场,全国各地蔬菜供应均衡稳定,丰富多彩,四季长青。人均蔬菜占有量高达240-250?/人.年,居世界领先水平,其中设施蔬菜人均占有量目前也达了33?/人.年,比1981年增长164倍,为“菜篮子工程”做出了重大贡献。 3.设施园艺工程的总体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具体表现在园艺设施逐步向大型化发展,小型简易类型比重下降约20%。通过了大型现代化温室及配套设施的引进,促进了我国温室产业的发展,使我国新型优化节能日光温室和国产连栋塑料温室得到进一步推广。由于设施结构设计建筑更加科学合理,使得设施内的光温水气环境得以优化,有利作物生长发育,为高产优质奠定了基础。例如我国日光温室黄瓜的最高亩产已达2.5万?/年,接近或达到设施园艺发达的荷兰、日本等国的水平。设施栽培作物种类日渐丰富,除蔬菜外,花卉也占有相当比重,果树设施栽培也正在迅速发展。 4.随时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大中城市近郊区的耕地不断减少,如何发展城市周边地区的农业?近年来提出了“都市农业”的概念,都市农业的定位是在城市周边,与大都市的二产、三产密切结合,融合服务于大都市,保证都市多元化、高质量消费的需要,要做到可持续发展,且有利生态环境的优化,因此往往把设施园艺做为首选项目。北京的“朝阳农艺园”、“锦绣大地”,上海浦东发区的孙桥园艺试验场、东海农场等,将现代化的温室园艺与观光旅游结合起来,与向青少年进行农业科普教育结合起来,一举多得,拓展了设施园艺的功能,据统计仅在北京地区就有十多处,成为大城市周边的新景观。 5.近年来全国各地乃至到县乡等基层单位,都在积极探索农业现代化的道路,北京中以示范农场引进的现代化温室于1995年建成投产后,吸引了全国各的参观者。不少农业主管部门也纷纷效仿,引进国外温室设备、专用品种、甚至专家,希望在自己管辖的范围内,建立起现化农业的样板。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引进的现代化温室已达170多公顷,其中1995年以后引进的,占总面积的83.4%。通过对国外高科技设施园艺技术的全面引进、消化、吸收,也全面提高了我国设施园艺的学科水平,上海在这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效果显著。6.随着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受到重视,一些相关政策向农业倾斜,使得不少企业家也开始关注农业项目,他们看到农业现代化的美好前景,把投资热点转向农业,多数也是从事设施园艺生产。投资力度之大,是以往罕见的,以北京“锦绣大地”为例,它是一个民营企业,投资额已近亿元,主要从事设施畜牧业,以企业化的管理机制,从事农业高科技产业开发,这是一种全新的农业产业,受到中央领导的关注。上述种种都为设施园艺工程事业,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同时也为相关产业提供了难得的商机。 上述几方面充分反映出设施园艺在我国农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也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种植业部分)的必由之路。 二、设施园艺与我国农村经济结构调整 设施园艺的产品主要为蔬菜、花卉和果品,当有市场需求时,其产品附加值明显高于传统农业。加之一些蔬菜、花卉生长周期短、气候适宜地区内可多茬栽培,所以单位面积产量和产值也相应提高。设施园艺是在人工设施内进行的园艺作物生产,可以提供反季节的鲜活产品,其价值比露地生产要高,所以是一条脱贫致富“短、平、快”的有效途径。我国日光温室面积,由八十年代初的1.06万亩,不到20年就发展到300多万亩。之所以发展这么快,不推自广,就是因为其经济效益十分可观,产投比与其它产业相比明显要高。因此广大生产者弃粮种菜,发家致富就很自然了。一些省市领导,抓住机遇,因势利导,使当地农业和农村面貌迅速改观,成效显著。所以当前农村种植业经济结构调整,设施园艺成了首选项目,全国那么多的农业高科技示范区,几乎都在搞各种温室、大棚,种菜种花,内容雷同也就不足为怪了。最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00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指出:应全面优化农作物品种,大力提高农产品质量;要求优化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生产布局,发挥区域比较优势,开拓高附加价值产品等等,再一次使不少地区,把目标瞄准了设施园艺产业。据江苏省射阳县蔬菜办公室提供的资料,1996年江苏连云港如意公司出口蔬菜1.63万吨,创汇2144万美元;山东莱阳县出口蔬菜12万吨,创汇1.5亿美元;出口蔬菜每吨价格是出口大米的3.85~4.65倍。而蔬菜平均每吨出口价格是国内市场价格的8倍。当然上述资料并不是设施栽培的蔬菜,但至少反映了粮食作物与蔬菜附加值差别悬殊,而设施园艺产品即使不出口,仅供应国内市场之需,其比较效益也比种粮、棉、油要显著得多。例如目前山东、河北、辽宁等省,以蔬菜作物为主体的设施园艺发展十分迅速,面积不断增加,对我国蔬菜周年均衡供应,发挥了巨大作用,不仅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也非常显著。三、发展设施园艺应注意的问题 设施园艺属现代化农业范畴,科技含量高,涉及学科多,发达国家的经验证明,现代化的设施园艺要实现高产、高效,一方面要有工程技术(硬件设施)支撑,同进还要有先进的种植与管理技术保证。国外发展设施园艺的技术路线是高投入高产出,从而获得高利润。高的设施建设和能源投入,保证了结构和生长环境的优化,保证园艺作物几乎可全天候生产。科学而精湛的栽培管理技术,保证作物单位面积的高产量和高品质(外观品质与内在品质均优),产品能畅销国际市场,经济效益自然非同一般。例如荷兰温室黄瓜每?年产72?,番茄54?,是我国的5倍还多。荷兰的温室园艺已成为其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绝非偶然,其温室设备、优良品种、配套设施、(灌溉、农药、肥料……)已形成了强大产业,行销全世界。这些我国目前很难做到,因为我国的农村、农业与发达国家比较,还有很大差距,必须从我国的实际出发,走适合我国国情的道路,为此应处理好几方面的关系。 1.当前与长远的关系 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是个过程,不可能一步到位。中国农村面积辽阔,分布在不同地区,各方面的基础条件千差万别,应从实际出发,尤其是经济实力出发,分层次、分阶段,逐步发展。各地区建立农业高科技示范园区,也不能千篇一律,全都是建一些高级温室(尤其是引进的温室),花了不少钱,但生产效果不好,甚至亏损,起不到示范作用。适当建成一些超前的设施园艺园区示范不是不可以,但必需有经济实力和科技人才及经营管理人才做保证。而当前更重要的是,把我国以节能为主的设施园艺生产体系,如何提高一步,如何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如何大幅度提高产品的产量的品质。衡量设施园艺的水平高低,不能只注意设施的外观,做表面文章,而应脚踏实地,从当地群众生产的主要类型出发,在普及的基础上提高。既要注意长远发展,更要注意当前如何提高,否则会影响群众的积极性。中国的国情决定了我国设施园艺目前走的是“低投入高产出”的路。如何实现高投入高产出?必须循序渐进,否则是欲速则不达。目前相当一部分农业高科技示范园区,运转失灵甚至倒闭就是证明。 2.质量与数量的关系 目前我国以蔬菜为主的设施园艺生产面积已达百万公顷,居世界第一,人均蔬菜的数量也达到250?/人、年,同样居世界第一。这两个第一告诉我们从数量上,发展设施蔬菜栽培已不是当务之急了。虽然在人均吃菜量上,由设施栽培提供的鲜菜比例还不到总量的20%,还有发展的余地,但必需注意由重视数量向质量转变。蔬菜和水果是鲜活产品,直接供消费者食用,因此其营养品质,有无公害,鲜活程度等等都十分重要。 目前我国人民的饮食发展已由温饱型向营养型过渡,经济发达国家已进一步向保健型发展,都说明质量的重要性。而我国设施蔬菜栽培为了追求高效益,盲目施用过量化肥和有机肥,超量施用农药等问题既普遍又严重。尤其在新发展的地区,技术力量薄弱,缺乏指导、广种薄收的现象普遍存在。生产领导部门往往只重视设施的建设、面积的增加,而生产中的一系列问题,则往往放任自流。从今后发展看,尤其是中国加入WTO以后,如果我们不注重提高农产品、特别是园艺产品的质量,肯定要出问题,更无法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今后在农业结构调整中一定要注意与国际市场接轨,树立设施园艺生产的“绿色意识”走生态农业,有机农业可持续发展的路。越是新发展的地区,领导部门在起步阶段就应积极引导,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3.宏观与微观的关系 设施园艺是地域性比较强的农业生产,发达国家也把节能放在重要位置,既要注意节约寒冷季节加温保温的能耗,也要注意高温季节降温降湿的能耗。我国在发展设施园艺的过程中要十分注意节能问题,这可以大幅度(50-60%)降低运行成本。选择适宜发展地区,使其生产季节能大量减少能耗十分重要。越是先进的设施类型(如大型现代化温室),越耗能,就要把节能问题放在首位考虑。而我国目前对此问题重视得不够,在一些高纬地区,也都引进加温温室,所以发展设施园艺,选择设施类型必需因地制宜。别处适宜、别国适宜发展的,在特定的微观区域就未必适合。 我国幅员辽阔,无论气候特点、经济特点、市场消费与需求特点都千差万别,设施园艺的发展既要考虑自然条件是否适宜,同时也要具备经济基础和技术人才。越是现代化、大型化的设施园艺,要求综合实力强,投入运行后必需可持续发展,决不是一次性投入高一些就能成功,这应有清醒的认识。设施园艺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方面,但不是全面;它是农业种植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不是全部;它是农业结构调整的优势项目,但不是唯一。农林牧副渔各行各业都有优势可选,关键在于宏观上要需要,微观上要可行。

我先前也是对论文的写作非常非常头大,还好后来找闻闻论文网的老师帮忙才搞定。论文里面的核心部分,分析和数据处理是最难的,包括我身边的一些同学写到一半写不下去了,我都介绍的闻闻论文网给他们,非常专业,有的甚至把整篇都找帮忙的。

关于园艺技术论文篇二 关于园艺绿化设计浅论 摘 要:园林建设成为了近年来建筑中发展较快的项目。园林的景观设计作为园林工程建设的核心内容,需要有良好的技术及管理理念做支撑,另外其养护工作在园林的使用中也相当重要。只有利用高技术建设出的园林,并用细致的养护工作进行后期的保护,才能保证园林的良好使用效果。 关键词:园艺绿化;绿化设计 中图分类号: TU986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景观园艺绿化工程对城市人们的日常休闲生活有很大的影响,是人们休闲活动的重要场所之一,加强景观园林施工设计和养护管理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进行景观原理设计时,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最初设计理念,遵守大自然的生态法则,因地制宜,同时在景观园林施工过程中,要将施工和养护管理有机的结合起来,从而有效地提高景观园林工程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一、园艺绿化管理存在的问题 1、园艺绿化认识不够 目前,在园艺绿化中,城市发展对园艺绿化认识不够,对环境造成了一定影响,使得园艺绿化管理受到严重阻碍,导致我国经济效益增长受到极大影响。在城市发展规划中,园艺绿化的作用没有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导致园艺绿化建设与城市建设出现不协调现象,给园艺绿化管理带来许多困难。例如,工业厂房修建中,绿化面积非常小,使厂区环境得不到有效改善,导致园艺绿化管理得不到有效实施,致使城市环境变得更加恶劣。 2、园艺绿化管理法制不健全 我国园艺绿化管理中,由于园艺绿化概念是近几年提出的新型建设理念,导致园艺绿化管理法制不健全,在法律上得不到有效保护和支持。在实践过程中,执法人员不严格按照规则制度执行,出现了有法不依、以罚代法等现象,使园艺绿化管理失效,导致园艺绿化质量得不到提高,达不到促进经济持续发展的目的。 3、园艺绿化机制不完善 由于受传统观念影响,园艺绿化管理机制存在不完善问题,园艺绿化管理不统一、不协调等情况,使园艺绿化管理水平得不到提高,严重阻碍了园艺绿化管理的规范化发展。在园艺绿化管理过程中,没有严格的考核制度和责任制,使工作人员存在懒惰心理和侥幸心理,在实际工作中,不能有效制止乱砍乱伐、绿化面积侵占等现象,致使园艺绿化建设达不到预期成效。 4、园艺绿化规划不合理 现代化建设中,由于对园艺绿化概念缺乏深刻认识、管理机制不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较少等原因,导致园艺绿化出现规划不合理现象,给城市绿化建设带来严重影响。在园艺绿化中,经常出现盲目扩大草坪、种植单一品种和绿化面积过小等情况,使园艺绿化达不到预期的目的,给园艺绿化管理带来许多麻烦和困难,严重影响园艺绿化的经济效益。 二、园艺绿化的景观设计策略 1、按照环境效益配置植物 植物对环境及土壤具有很大的影响,不同的植物对环境的效益不同,对土壤中的同一污染物的作用及土壤、水体的净化能力也不相同,因此,植物的功能对景观设计具有很大的作用,必须足够重视。在城市园林建设中,在对植物的种类选择之后,再选择不同的配置方式,使植物不仅发挥出美化环境的作用,而且在改善环境污染方面也发挥出其良好的作用。 2、将绿化养护工作贯穿于园林建设的整个过程 园艺绿化中,当然离不开绿色植被,因此需要严格保证树木植被的成活率,使其达到良好的绿化效果。还需要保证所栽树木充分的水分供应,需要对植物起挖、运输、种植过程中减少根系受伤及树冠失水,对其树冠进行及时的修剪、浇灌等。对树木进行浇灌时,要采取适当的遮阴 措施 及有效的喷洒技术,不但要保证树木都受到了良好的水分供应,而且需要保证尽量减少水分的蒸发,从而减少由此对树木产生的危害。而且,在种植完毕之后,还要浇透定植水,确保树木根系与泥土的牢固结合,保证根系的恢复。 3、园艺绿化中植物配置方案 (1)多树多花少草,空间利用多元化。因其近年来城市园艺绿化大力提倡,但在绿化之中却是大面积种植草坪,虽然绿化面积提升上去,但由于草地的单一化,街边统一的行道树使得空间太过于单一与单调,因其要在适宜的土地上,多种植多种类型,多种花色与景观作用的花草树木。 (2)植物色彩趋向多元化。在拥有多种类型的花草树木的基础上,在在许多园艺绿化较好的城市,种植与季节转换,呈现出绚丽多姿的色彩的植物,使得不像之前的单一单调化,不仅缺乏色彩的多样性,还会使人感到视觉疲劳。 (3)植物功能多元化。作为一个植物独有的功能,便是能以天然的方式,对周边生态起着调节平衡的功能,比如植物具有观赏、遮阳、防尘、隔音、净化空气和保持水土等诸多功能,因其,在选取植物种类上,不仅重视植物的观赏功能,更要适当考虑植物对周边生态的调节平衡作用。 (4)突出层次性、秩序性。在绿化配置的初期,应当合理种植,在考虑规划密度合适的前提上,更要考虑到今后数年,乃至数十年后植物的生长,不求完美,但求合理。 (5)利用植物的化感作用。植物的化感作用指的是植物在分泌代谢过程中向体外产生的化学物质,对其他植物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植物的化感作用是植物群落演绎的重要内在因素,植物群落的种类组成受植物的化感作用影响,在构建稳定园林植物群落具有重要意义。研究者根据观察和实验分析,已经对一些植物因为化感作用引起的生长不良做出了结论。如:薄荷、月季分泌的芳香物质对邻近花卉的生长有抑制作用;松树和接骨木栽植在一起会抑制松树生长;丁香与铃兰一起引起丁香萎蔫。植物的化感作用对形成稳定的园林植物群落有重要意义。探索植物之间相互促进或相互抑制的化感效应仍然是我们努力的方向。 4、构建群落的复层结构 群落(生物群落)是指生活在一定的自然区域内,相互之间具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各种生物的总和。在一个稳定的群落中,各种群对群落的时空条件、资源利用等方面都趋于互相补充而不是直接竞争,系统越复杂其稳定性越高,自我恢复能力越强。同时,良好的人工植物群落有利于吸引鸟类栖息,能给人们带来优美的视觉感受和悠扬的听觉享受。不同的植物对光照具有不同的适应能力,根据植物对光需要的差异,可以形成不同的植物层次。这种情况下植物群落对光的利用处于较高状态,竞争关系较小,植物群落较稳定。园林设计者必须了解各种植物对光的需求情况,合理进行植物配置。如广州兰圃公园的植物分为5个层次,上层植物包括小叶榕、棕榈和粉箪竹等;中层植物包括荔枝和棕竹等;下层植物包括龟背竹等;地被植物层包括卷柏和冷水花等;藤本植物层包括合果芋和瓜子金等。复层群落创建可以保证植物生长良好,并且景观层次丰富。 5、将绿化养护工作贯穿于园林建设的整个过程 园艺绿化中,当然离不开绿色植被,因此需要严格保证树木植被的成活率,使其达到良好的绿化效果。还需要保证所栽树木充分的水分供应,需要对植物起挖、运输、种植过程中减少根系受伤及树冠失水,对其树冠进行及时的修剪、浇灌等。对树木进行浇灌时,要采取适当的遮阴措施及有效的喷洒技术,不但要保证树木都受到了良好的水分供应,而且需要保证尽量减少水分的蒸发,从而减少由此对树木产生的危害。而且,在种植完毕之后,还要浇透定植水,确保树木根系与泥土的牢固结合,保证根系的恢复。 结束语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景观园林工程已经成为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进行园林工程设计时,要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的设计观念,将园林工程的施工和养护有机的结合起来,从而有效地提高景观园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李帅远,任莹.超对景观园林工程施工与养护技术的探讨[J].大科技,2012,(16):125-126. [2]尹小艳,张丽.关于城市园艺绿化的几点思考[J].现代园艺,2011(13). [3]王明荣,宋国防.生态园林设计中植物的配置[J].中国园林,2011(5):86-88. 看了“关于园艺技术论文”的人还看: 1. 关于园艺技术论文 2. 关于园艺技术论文(2) 3. 大专园艺技术论文 4. 浅谈园林工程技术论文 5. 大专园艺技术论文(2)

对会计的认识论文参考文献

会计学毕业论文参考文献一:[1]胡敏.基于阿米巴经营理念的财务成本管控分析[J].现代商贸工业,2019,40(20):119-120.[2]谢建厂.大数据视角下财务会计向管理会计转型的策略分析[J].现代商贸工业,2019,40(20):120-121.[3]贾晓佳.新政府会计制度对高校财务工作的影响探析[J].现代商贸工业,2019,40(20):122-123.[4]贾红艳,杨书想.营改增后增值税税率调整对建筑业税负影响及应对措施探讨[J].现代商贸工业,2019,40(20):124-125.[5]张玉莹.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责任问题探讨[J].现代商贸工业,2019,40(20):147-150.[6]赵霖昊.会计事务所行政处罚机制对审计质量影响综述[J].现代商贸工业,2019,40(21):178-179.[7]薛晨冉,王帆.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收益质量研究[J].现代商贸工业,2019,40(19):7-9.[8]谭欣.制造业企业竞争战略与成本粘性研究--基于市场化程度的调节作用[J].现代商贸工业,2019,40(19):53-55.[9]姚华建.论人工智能时代财务会计向管理会计的转型[J].现代商贸工业,2019,40(19):95-96.[10]李晓珊.大数据时代高校财务管理探析[J].现代商贸工业,2019,40(19):104-105.[11]熊巧.战略差异、成本粘性与企业研发投入探讨[J].现代商贸工业,2019,40(19):115-117.[12]黄淑珍.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失效研究--以浦发银行为例[J].现代商贸工业,2019,40(19):120-121.[13]王清君.论新《政府会计制度》对公立医院财务管理的影响[J].现代商贸工业,2019,40(19):183-184.[14]刘志辉.我国建筑企业融资方式探析[J].现代商贸工业,2019,40(21):11-12.[15]崔学贤,岳洋.研发投入对企业财务绩效的影响研究--以长春长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例[J].现代商贸工业,2019,40(21):107-109.[16]邓欣."放管服"背景下高校科研预算管理改革探析[J].现代商贸工业,2019,40(21):119-121.[17]陈永霞.奶牛生产性生物资产的会计计量探究[J].现代商贸工业,2019,40(21):138-139.[18]张倩.从长春长生生物疫苗案看企业会计诚信问题[J].现代商贸工业,2019,40(21):159-160.[19]闫文婧,颜苏莉.股利政策及其影响因素分析--以西昌电力为例[J].现代商贸工业,2019,40(21):161-162.[20]曹诗萌.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问题研究[J].现代商贸工业,2019,40(21):172-173.[21]沈炎方. 我国乡镇政府内部控制问题与改进研究[D].浙江工商大学,2019.[22]董浩. 不同动因下杠杆收购模式及目标企业绩效[D].浙江工商大学,2019.[23]唐剑波.高校预算支出标准体系构建研究[J].智库时代,2019(25):27+34.[24]范卫东.论大数据时代财务会计如何向管理会计转型[J].智库时代,2019(25):51+58.[25]王丽.制造业全面预算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J].中国集体经济,2019(18):44-45.[26]周琼.完善事业单位预算编制及管理的相关研究[J].中国集体经济,2019(18):46-47.[27]王晓杰.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探讨[J].中国集体经济,2019(18):52-53.[28]张永秀.县级基层单位会计成本管理中的激励问题探讨[J].中国集体经济,2019(18):57-58.[29]龙媛.浅析黄金珠宝加工行业成本管理及控制策略[J].中国集体经济,2019(18):58-59.[30]吴杨.公路工程企业内部控制问题研究[J].中国集体经济,2019(18):60-61.[31]杨洁.钢铁企业盈利能力分析--以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为例[J].中国集体经济,2019(18):79-80.[32]姜玉华."营改增"后建筑施工单位纳税筹划分析[J].中国集体经济,2019(18):100-101.[33]施心怡.股权激励对公司绩效影响研究--以哈药股份为例[J].中国集体经济,2019(18):118-121.[34]韦望梅.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集体经济,2019(18):141-142.[35]刘霞.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模式研究[J].中国集体经济,2019(18):146-147.[36]韩雪雁.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思考[J].中国集体经济,2019(18):149-150.[37]袁小根.高速公路施工企业成本费用内部会计控制措施[J].中国集体经济,2019(18):151-152.[38]张艳红.关于深圳邮政企业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浅析[J].中国集体经济,2019(18):152-153.[39]杜晨光.浅析制药企业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集体经济,2019(18):154-156.[40]徐玉德,俞盛新,徐菲菲.国有企业管理会计应用变迁及展望[J].会计之友,2019(12):12-18.会计学毕业论文参考文献二:[41]冷继波,杨舒惠."互联网+"背景下业财融合管理会计框架研究[J].会计之友,2019(12):19-23.[42]唐建纲.二元结构理念下政府税务会计的嵌入与应用[J].会计之友,2019(12):46-51.[43]黄云梅,唐敏,尹佳佳.基于模糊层次分析的工业企业经济效益评价[J].重庆工商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9,36(03):29-34.[44]黄延霞.基于主成分分析的电商企业物流成本核算[J/OL].商业经济研究,2019(11):95-97[2019-06-19].http://kns.cnki.net/kcms/detail/10.1286.f.20190610.1701.050.html.[45]苏宝金,雷光美,赵琦玮,张巍,胡嘉宸,蒋雨政.管理会计在企业经营决策中的应用研究[J].科技经济市场,2019(04):34-36.[46]马航航.管理会计在企业管理中的应用[J].科技经济市场,2019(04):36-37.[47]李优.电子商务类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统计分析[J].科技经济市场,2019(04):46-48.[48]唐建纲.二元结构理念下政府税务会计的嵌入与应用[J/OL].会计之友,2019(12):46-51[2019-06-19].http://kns.cnki.net/kcms/detail/14.1063.F.20190606.1710.016.html.[49]赵政,张敏.公平关切下总承包项目收益分配策略分析[J/OL].会计之友,2019(12):94-99[2019-06-19].http://kns.cnki.net/kcms/detail/14.1063.F.20190606.1710.032.html.[50]杨士英,王薛.新销售模式下的收入确认问题研究[J/OL].会计之友,2019(12):139-143[2019-06-19].http://kns.cnki.net/kcms/detail/14.1063.F.20190606.1710.048.html.[51]刘红梅.制造业小微企业财务问题研究[J].中国市场,2019(16):71-72.[52]王刚.浅谈火力发电企业环保成本的控制措施[J].中国市场,2019(16):95-96.[53]王培.加强企业会计诚信建设的问题研究[J].中国市场,2019(16):98-99.[54]张淑君.公立中学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的思考[J].中国市场,2019(16):163-164.[55]王元元.论制造业企业工程项目的预算控制[J].中国市场,2019(17):91-92.[56]谭金卉.关于行政事业单位部门决算管理的思考[J].中国市场,2019(17):110-111.[57]欧阳剑宇.电力工程监理预算与成本控制管理[J].中国市场,2019(17):118+127.[58]袁彬.论医疗行业系统财务精细化管理实现途径[J].中国市场,2019(17):119-120.[59]邵芳.增值税改革下建筑施工企业纳税筹划探析[J].中国市场,2019(17):138-139.[60]范文红.提高医院餐饮成本核算的路径探究[J].中国市场,2019(17):142-143.[61]王卓.事业单位内控财务体系考评的问题探析[J].中国市场,2019(17):144-145.[62]王艺斐,王亚璐.绩效评价视角下村级财务代理记账问题探析[J].中国市场,2019(17):147-148+152.[63]李俊霞.事业单位报账会计的财务管理工作核心研究[J].中国市场,2019(17):149-150.[64]刘斌.新财务会计制度对医院会计核算的影响[J].中国市场,2019(17):155+164.[65]方东.移动互联网金融支付模式下电商企业财务风险的探讨[J].中国市场,2019(17):185-186.[66]唐黎.大数据背景下政府部门财务风险控制研究[J].中国市场,2019(17):191-192.[67]生华,范若楠,安嘉琪,唐浩越.论营改增对建筑业会计核算的影响[J].智库时代,2019(24):33-34.[68]孟杰.会计制度改革对政府预算审计的影响分析[J].中国市场,2019(18):53+55.[69]胡倩倩.环境会计研究综述[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9(12):160-161.[70]孙月.我国环境会计未来发展及推进措施[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9(12):162-163.[71]畅蓓.高校财务报销难成因及对策[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9(12):190-192.[72]彭亚文.建筑企业PPP项目财务管理探讨[J].中国市场,2019(18):41-42.[73]万会萍.中小金融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市场,2019(18):45-46.[74]林佳樱.汽车租赁公司全面预算管理研究[J].中国市场,2019(18):58-59.[75]李保祥.浅谈制造业企业资金管理[J].中国市场,2019(18):60-61.[76]陈慧.新能源企业全面预算管理研究[J].中国市场,2019(18):64-65.[77]姜雅利.酒店业成本管控问题及对策[J].中国市场,2019(18):66-67.[78]赵玉棠.中小学预算管理问题研究[J].中国市场,2019(18):108-109.[79]金英男.浅谈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中国市场,2019(18):145-146.[80]王晓婷.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内控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市场,2019(18):151-152.(学术堂提供更多论文知识)

会计论文参考文献范本

参考文献是在学术研究过程中,对某一著作或论文的整体的参考或借鉴。征引过的'文献在注释中已注明,不再出现于文后参考文献中。下面我们来看一下会计论文的参考文献吧。

会计论文参考文献范本一:

[1]阮旭华.简议房地产会计核算过程中存在的理由及改善[J].中国总会计师,2012

[2]张叶青.议房地产会计核算过程中存在的理由及改善措施[J].经济视野,2014

[3]徐宇颖.浅析新会计准则下公允价值在投资性房地产中的应用[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2

会计论文参考文献范本二:

[1]徐静.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探析[J].企业导报.2012(15) :22-25.

[2]张明霞.李云鹏.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11(20):40-43.

[3] 路秀平.任会来.我国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模式现实选择 [J]. 会计之友 (上旬刊).2012(12):89-92.

[4]马海波.英美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特色比较研究[J].财会学习.2012(10):18-22.

[5]陈长宏.陈环.张科.论食品质量与食品安全性[J].现代农业科技.2013(12):112-114.

[6]黎勇平.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与企业市场价值的相关性研究 [J]. 南华大学2012:33-34.

[7]刘勇.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研究[D].西北大学 2013.

[8]周新颖.我国煤炭行业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研究[D].南华大学 2011.

[9]刘尚林.公梅.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模式的选择[J].财会月刊.2009(36):68-71.

[10]金曼.我国社会责任会计核算体系的研究[D].上海海事大学 2013.

[11]秦荣生.公共受托经济责任审计与我国国家审计改革[J].审计研究,2004(06):

[12]吴秋生.国家审计职责研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7(08) : 260-274

[13]石爱中.现行体制下国家审计法制谠论[J].审计研究,2004(01) : 67-81

[14]文硕着.世界审计史(第二版)[M].北京:企业管理出版社,1996

[15]肖振东.从审计工作报告看国家审计发展[J].审计研究,2013(05) : 17-22

[16]肖振东.略论审计工作报告的功能与特点[N].中国审计报,2014(05) : 1-2

[17]尹平.国家审计理论与实务[M].北京:北京时代经济出版社,2008

会计论文参考文献范本三:

1、邓春华,《财务会计风险防范》,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1年版。

2、王春峰,《金融市场风险管理》,天津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3、王卫东,《现代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中国经济出版社,2001年版。

4、常勋,《财务会计四大难题》,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年1月第二版。

5、《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操作指南》,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年3月第一版。

对增值税认识的论文参考文献

[1]黄爱玲,. 企业增值税税务筹划研究与分析[J]. 财会通讯,2011,(12).[2]王小玉,. 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的税务筹划[J]. 经济研究导刊,2010,(2).[3]王美卓,. 关于外向型渔业企业增值税税务筹划的途径与方法[J]. 河北渔业,2010,(6).[4]景舒婷,刘宏,钟坤成,. 增值税税务筹划中购销双方纳税人身份选择分析[J]. 财会通讯,2010,(20).[5]苏强,. 新税制背景下的企业增值税税务筹划及其风险防范[J]. 经济研究导刊,2010,(26).[6]梁文涛,. 新闻出版业增值税税务筹划[J]. 财会通讯,2010,(29).[7]杨鹏远,章新蓉,. 企业购货单位选择的增值税税务筹划探讨[J]. 中国管理信息化,2009,(1).[8]尹春元,. 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税务筹划探究[J]. 现代企业教育,2009,(6).[9]唐亮,许诺,. 浅议新税法下增值税的税务筹划[J]. 网络财富,2009,(10).[10]叶海,. 浅论增值税税务筹划[J]. 现代经济信息,2009,(12).[11]陆佳红,. 论增值税税务筹划[J]. 商业经济,2009,(15).[12]舒航,. 增值税的税务筹划[J]. 企业导报,2009,(7).[13]王春雷,梁文涛,. 增值税的税务筹划探讨[J]. 山东纺织经济,2009,(5).[14]季松,. 新增值税法对增值税税务筹划的影响[J]. 金融教学与研究,2009,(4).[15]吕越,. 浅谈企业增值税的税务筹划[J]. 民营科技,2008,(10).[16]朱淑娟,. 增值税税务筹划[J]. 科教文汇(上旬刊),2008,(11).[17]杨焕玲,孙志亮,郑少锋,. 税负平衡点分析在增值税税务筹划中的应用[J]. 财会通讯(理财版),2007,(2).[18]杜铭,. 企业增值税税务筹划探讨[J]. 决策与信息(财经观察),2007,(3).[19]张胜琦,. 利用供货单位的差异进行增值税税务筹划[J]. 科技咨询导报,2007,(3).[20]刘世慧,. 增值税的税务筹划[J]. 企业管理,2006,(4).[21]王福胜,周文娟,. 增值税税务筹划方法探析[J]. 财会通讯(综合版),2006,(6).[22]汪扬威,吴孔勇,. 企业增值税税务筹划[J]. 武汉科技学院学报,2006,(8).[23]张冰,唐秀伟,. 增值税税务筹划问题的探讨[J]. 东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5).[24]苏强,. 土地增值税税务筹划案例分析[J]. 会计之友(中旬刊),2006,(4).[25]李兰英,卢强. 购销定价的增值税税务筹划与纳税人身份选择[J]. 现代财经-天津财经学院学报,2005,(3).[26]董淑芳. 销售环节的增值税税务筹划[J]. 财会研究,2005,(5).[27]胡峥嵘. 浅谈棉花企业增值税税务筹划[J]. 商业会计,2005,(17).[28]周昌仕 ,陈绍彬. 企业增值税税务筹划初探[J]. 财会通讯(综合版),2005,(11).[29]陈晓红. 关于土地增值税税务筹划的探讨[J]. 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5).[30]李晓梅,. 如何进行增值税的税务筹划[J]. 科学咨询(决策管理),2005,(10).

会计学毕业论文参考文献一:[1]胡敏.基于阿米巴经营理念的财务成本管控分析[J].现代商贸工业,2019,40(20):119-120.[2]谢建厂.大数据视角下财务会计向管理会计转型的策略分析[J].现代商贸工业,2019,40(20):120-121.[3]贾晓佳.新政府会计制度对高校财务工作的影响探析[J].现代商贸工业,2019,40(20):122-123.[4]贾红艳,杨书想.营改增后增值税税率调整对建筑业税负影响及应对措施探讨[J].现代商贸工业,2019,40(20):124-125.[5]张玉莹.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责任问题探讨[J].现代商贸工业,2019,40(20):147-150.[6]赵霖昊.会计事务所行政处罚机制对审计质量影响综述[J].现代商贸工业,2019,40(21):178-179.[7]薛晨冉,王帆.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收益质量研究[J].现代商贸工业,2019,40(19):7-9.[8]谭欣.制造业企业竞争战略与成本粘性研究--基于市场化程度的调节作用[J].现代商贸工业,2019,40(19):53-55.[9]姚华建.论人工智能时代财务会计向管理会计的转型[J].现代商贸工业,2019,40(19):95-96.[10]李晓珊.大数据时代高校财务管理探析[J].现代商贸工业,2019,40(19):104-105.[11]熊巧.战略差异、成本粘性与企业研发投入探讨[J].现代商贸工业,2019,40(19):115-117.[12]黄淑珍.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失效研究--以浦发银行为例[J].现代商贸工业,2019,40(19):120-121.[13]王清君.论新《政府会计制度》对公立医院财务管理的影响[J].现代商贸工业,2019,40(19):183-184.[14]刘志辉.我国建筑企业融资方式探析[J].现代商贸工业,2019,40(21):11-12.[15]崔学贤,岳洋.研发投入对企业财务绩效的影响研究--以长春长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例[J].现代商贸工业,2019,40(21):107-109.[16]邓欣."放管服"背景下高校科研预算管理改革探析[J].现代商贸工业,2019,40(21):119-121.[17]陈永霞.奶牛生产性生物资产的会计计量探究[J].现代商贸工业,2019,40(21):138-139.[18]张倩.从长春长生生物疫苗案看企业会计诚信问题[J].现代商贸工业,2019,40(21):159-160.[19]闫文婧,颜苏莉.股利政策及其影响因素分析--以西昌电力为例[J].现代商贸工业,2019,40(21):161-162.[20]曹诗萌.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问题研究[J].现代商贸工业,2019,40(21):172-173.[21]沈炎方. 我国乡镇政府内部控制问题与改进研究[D].浙江工商大学,2019.[22]董浩. 不同动因下杠杆收购模式及目标企业绩效[D].浙江工商大学,2019.[23]唐剑波.高校预算支出标准体系构建研究[J].智库时代,2019(25):27+34.[24]范卫东.论大数据时代财务会计如何向管理会计转型[J].智库时代,2019(25):51+58.[25]王丽.制造业全面预算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J].中国集体经济,2019(18):44-45.[26]周琼.完善事业单位预算编制及管理的相关研究[J].中国集体经济,2019(18):46-47.[27]王晓杰.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探讨[J].中国集体经济,2019(18):52-53.[28]张永秀.县级基层单位会计成本管理中的激励问题探讨[J].中国集体经济,2019(18):57-58.[29]龙媛.浅析黄金珠宝加工行业成本管理及控制策略[J].中国集体经济,2019(18):58-59.[30]吴杨.公路工程企业内部控制问题研究[J].中国集体经济,2019(18):60-61.[31]杨洁.钢铁企业盈利能力分析--以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为例[J].中国集体经济,2019(18):79-80.[32]姜玉华."营改增"后建筑施工单位纳税筹划分析[J].中国集体经济,2019(18):100-101.[33]施心怡.股权激励对公司绩效影响研究--以哈药股份为例[J].中国集体经济,2019(18):118-121.[34]韦望梅.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集体经济,2019(18):141-142.[35]刘霞.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模式研究[J].中国集体经济,2019(18):146-147.[36]韩雪雁.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思考[J].中国集体经济,2019(18):149-150.[37]袁小根.高速公路施工企业成本费用内部会计控制措施[J].中国集体经济,2019(18):151-152.[38]张艳红.关于深圳邮政企业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浅析[J].中国集体经济,2019(18):152-153.[39]杜晨光.浅析制药企业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集体经济,2019(18):154-156.[40]徐玉德,俞盛新,徐菲菲.国有企业管理会计应用变迁及展望[J].会计之友,2019(12):12-18.会计学毕业论文参考文献二:[41]冷继波,杨舒惠."互联网+"背景下业财融合管理会计框架研究[J].会计之友,2019(12):19-23.[42]唐建纲.二元结构理念下政府税务会计的嵌入与应用[J].会计之友,2019(12):46-51.[43]黄云梅,唐敏,尹佳佳.基于模糊层次分析的工业企业经济效益评价[J].重庆工商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9,36(03):29-34.[44]黄延霞.基于主成分分析的电商企业物流成本核算[J/OL].商业经济研究,2019(11):95-97[2019-06-19].http://kns.cnki.net/kcms/detail/10.1286.f.20190610.1701.050.html.[45]苏宝金,雷光美,赵琦玮,张巍,胡嘉宸,蒋雨政.管理会计在企业经营决策中的应用研究[J].科技经济市场,2019(04):34-36.[46]马航航.管理会计在企业管理中的应用[J].科技经济市场,2019(04):36-37.[47]李优.电子商务类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统计分析[J].科技经济市场,2019(04):46-48.[48]唐建纲.二元结构理念下政府税务会计的嵌入与应用[J/OL].会计之友,2019(12):46-51[2019-06-19].http://kns.cnki.net/kcms/detail/14.1063.F.20190606.1710.016.html.[49]赵政,张敏.公平关切下总承包项目收益分配策略分析[J/OL].会计之友,2019(12):94-99[2019-06-19].http://kns.cnki.net/kcms/detail/14.1063.F.20190606.1710.032.html.[50]杨士英,王薛.新销售模式下的收入确认问题研究[J/OL].会计之友,2019(12):139-143[2019-06-19].http://kns.cnki.net/kcms/detail/14.1063.F.20190606.1710.048.html.[51]刘红梅.制造业小微企业财务问题研究[J].中国市场,2019(16):71-72.[52]王刚.浅谈火力发电企业环保成本的控制措施[J].中国市场,2019(16):95-96.[53]王培.加强企业会计诚信建设的问题研究[J].中国市场,2019(16):98-99.[54]张淑君.公立中学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的思考[J].中国市场,2019(16):163-164.[55]王元元.论制造业企业工程项目的预算控制[J].中国市场,2019(17):91-92.[56]谭金卉.关于行政事业单位部门决算管理的思考[J].中国市场,2019(17):110-111.[57]欧阳剑宇.电力工程监理预算与成本控制管理[J].中国市场,2019(17):118+127.[58]袁彬.论医疗行业系统财务精细化管理实现途径[J].中国市场,2019(17):119-120.[59]邵芳.增值税改革下建筑施工企业纳税筹划探析[J].中国市场,2019(17):138-139.[60]范文红.提高医院餐饮成本核算的路径探究[J].中国市场,2019(17):142-143.[61]王卓.事业单位内控财务体系考评的问题探析[J].中国市场,2019(17):144-145.[62]王艺斐,王亚璐.绩效评价视角下村级财务代理记账问题探析[J].中国市场,2019(17):147-148+152.[63]李俊霞.事业单位报账会计的财务管理工作核心研究[J].中国市场,2019(17):149-150.[64]刘斌.新财务会计制度对医院会计核算的影响[J].中国市场,2019(17):155+164.[65]方东.移动互联网金融支付模式下电商企业财务风险的探讨[J].中国市场,2019(17):185-186.[66]唐黎.大数据背景下政府部门财务风险控制研究[J].中国市场,2019(17):191-192.[67]生华,范若楠,安嘉琪,唐浩越.论营改增对建筑业会计核算的影响[J].智库时代,2019(24):33-34.[68]孟杰.会计制度改革对政府预算审计的影响分析[J].中国市场,2019(18):53+55.[69]胡倩倩.环境会计研究综述[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9(12):160-161.[70]孙月.我国环境会计未来发展及推进措施[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9(12):162-163.[71]畅蓓.高校财务报销难成因及对策[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9(12):190-192.[72]彭亚文.建筑企业PPP项目财务管理探讨[J].中国市场,2019(18):41-42.[73]万会萍.中小金融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市场,2019(18):45-46.[74]林佳樱.汽车租赁公司全面预算管理研究[J].中国市场,2019(18):58-59.[75]李保祥.浅谈制造业企业资金管理[J].中国市场,2019(18):60-61.[76]陈慧.新能源企业全面预算管理研究[J].中国市场,2019(18):64-65.[77]姜雅利.酒店业成本管控问题及对策[J].中国市场,2019(18):66-67.[78]赵玉棠.中小学预算管理问题研究[J].中国市场,2019(18):108-109.[79]金英男.浅谈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中国市场,2019(18):145-146.[80]王晓婷.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内控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市场,2019(18):151-152.(学术堂提供更多论文知识)

这些都是关于“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的相关资料,看看有你需要的吗?

对经济法的认识论文

改革开放以来,个人独资企业在我国得到了迅猛发展,现已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出台之后,1999年8月30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1 次会议又通过了个人独资企业法,这标志着我国市场经济三大基本企业形态均已确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法律框架初具规模。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定位独资企业即一个人单独投资设立的企业。在西方市场经济国家,虽然独资企业占有相当大的比例,但美国、加拿大并无专门的独资企业法,对独资企业的法律范散见于宪法以及税收、专卖、合同和破产等方面的法律中[1],独资企业这个术语甚至在德国是闻所未闻的[2],他们对独资企业是根据民法和商事法律来调整的。因为他们认为个体完全控制着企业,没有企业内部的其它组成成分的利益可以考虑,这种类型的商事企业并不使个人免于任何责任,这样,没有必要单独立法以调整独资企业的组织和运营[3].我国是从企业形态的角度来构筑市场主体法律框架的,有法可依的法制要求使与公司、合伙企业并存的独资企业必须有相应的法律规范。有人认为,国有企业、合作制或集体所有制企业或者组织包括由国有和合作制主体控制的各种经济组织,是根据经济法的主体制度成立的,其他经济活动主体则多是依民法和行政法设立的[4]. 这种将非公有制企业主体与公有制企业主体人为割裂开来的观点是不足取的。因为市场经济不分公、私,各种主体一律平等。我国关于市场主体的立法体制已经逐步摒弃了计划经济时代的立法模式,公司、合伙、独资企业主体法律体制在我国的建立,已经做出了明确的结论。我国在立法过程中关于独资企业的法律定位,因对“独资”的理解不同而认识不一。主要有三种观点:(1)“一个投资主体”说。 认为凡一人或一个投资主体开办的企业,均纳入独资企业法调整,其中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的独资企业,换言之,可将中国现有的非公司形态的国有独资企业、集体独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私营独资企业及有门点的个体工商户(俗称座商)均纳入独资企业法调整[5].此观点为广义说。(2)“一个自然人投资”说。认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企业财产为投资人所有,投资人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的企业,分为私营独资企业和全部资本由一个外国人投资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6]. 这可称为狭义说。(3)“限定的单个自然人投资”说。 仅把独资企业限定在单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的企业范围内,而将无固定场所的临时摊贩或沿街叫卖者及无相应从业人员的家庭手工业者排除在外[7]. 此为在狭义基础上的限定说。上述第一种观点,以投资形式为界定标准,主张所有独资设立的企业都纳入独资企业法调整,理论上正确,也比较理想。但我国的国有独资企业、集体所有制独资企业比较复杂,如此立法与现行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乡镇企业法等难以协调,为此,有人认为应有一个过渡期,主张先对自然人单独投资设立的企业进行规范,将私营独资企业和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自然人单独投资在中国设立的企业作为调整范围[7 ](p35)。而刚颁布的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显然采取了严格的“限定”说。该法较草案增加了“个人”的限制词并在法律定义中将其明确为自然人,把法人排除在独资企业之外;其附则规定“外商独资企业不适用本法”,又将外国人予以排除。因此,个人独资企业法对独资企业是有相当限制的。根据该法第2条定义规定,“个人独资企业, 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笔者认为,我国法律对个人独资企业的定位包含以下内容:第一,“独资”指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的企业,投资的“自然人”仅指中国人,不包括外商。如果外国自然人单独投资在我国设立企业,应当适用外资企业法,属于外商独资企业。那么香港、澳门、台湾的单个自然人可否成为我国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呢?笔者认为不可。我国实行一国两制,依据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85条的规定,这些地区的个人以及在国外居住的中国公民在大陆设立全部资本为其所有的企业,要参照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办理。在审判实践中,涉港、澳、台案件也都是参照涉外案件的有关规定审理的。因此,港、澳、台同胞在我国境内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也不适用个人独资企业法,而是参照有关外商独资企业的规定办理。第二,投资以及企业所得财产为投资人所有,投资人即企业的主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显著特征是个人所有制企业,投资人的投资以及企业所得收益均归个人所有,投资人享有企业财产所有权,其有关权利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或继承。同时,投资人也是企业的负责人和代表人,享有企业的经营权和管理权。当然,他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其委托或聘用他人管理企业事务形成委托合同关系,依法应与委托人或聘用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明确委托的具体内容和授予的权利范围,如果因授权不明造成善意第三人利益损害时,应承担民事责任,受托人明知授权不明而实施所委托行为的,负连带责任。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聘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三,个人独资企业非法人组织,投资人以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个人独资企业不是法人,它的民事权利与义务由投资人即企业的主人享有和承担,并且投资人还要以自己的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虽然个人独资企业与一人公司相似,但一人公司为企业法人,公司以企业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出资人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我国法律没有一人公司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种特殊形式),因此,个人独资企业资本再多、人员再众、规模再大,也只能是个人独资企业,不能成为公司。由于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是以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避免了一人公司股东滥用公司人格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可能,从而也省却了法院在案件审理时运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麻烦。第四,该企业是设立在中国境内的一个市场经营实体,不包括个体摊贩和无必要从业人员的个体工商户。所谓“在中国境内设立”,是指在我国的国境和边境内设立,排除了国境线外的外国和与港、澳、台划定边界的港、澳、台一方。所谓“经营实体”,是指具有一定规模的生产经营组织,含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以及必要的从业人员。这些条件的要求,将个人独资企业与公民经登记取得营业执照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区别开来。对于那些资金雄厚,颇具规模,已经摆脱了摆摊设点、流动销售经营方式的个体工商户,如果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条件的,应当允许他们转为个人独资企业。至于私营企业暂行条例中“雇工8人以上的营利性经济组织为私营企业”的规定, 没有科学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没有明确规定,因此雇工人数不能作为个人独资企业的衡量标准,但“必要的从业人员”尚需有关机关作出解释,以使司法实践有可操作的圭臬。二、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的民事责任(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民事责任个人独资企业因其投资主体的单一性和业主对企业控制的单独性,决定了法律将业主人格与其独资企业人格视为一体[6](p283), 但个人独资企业与其业主毕竟不能等同。作为出资人,他投入独资企业的财产是有定数的,按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在他设立独资企业时就申报和明确了出资额,并可作为独资企业的注册资金。其投资可以是他的全部财产,也可以是他个人全部财产的部分;其独资企业的收益也不一定是他的全部收益。因此业主的人格与独资企业的人格只能“视为”一体,而不能在二者之间划等号。而对于个人独资企业来讲,其财产是相对固定的,与业主的个人财产有区别,即投资人的出资和独资企业的收益为独资企业的财产。因而,当个人独资企业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时,要以其企业的全部财产予以清偿,不足清偿时,由出资人以个人其他财产予以清偿。实际上,个人独资企业本身是非法人组织,它没有自己的财产,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就是投资人(业主)的财产,与其说独资企业承担民事责任,不如说投资人(业主)承担民事责任确切,说独资企业承担责任只是一种习惯而已。对此观点,笔者在以下的叙述中不再重复。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时,其财产用于清偿企业债务,清偿顺序如下:(1)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2)所欠税款;(3 )其他债务。前一顺序没有清偿的,后一顺序不得清偿;同一顺序的,按照比例清偿;不足清偿的,由投资人以其他个人财产清偿。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4条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其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二)投资人的“无限责任”投资人对独资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是独资企业的显著特点,也是各国立法的通例。其无限责任,是指当独资企业财产不足清偿企业债务时,投资人以个人其他财产予以清偿,直至全部清偿,若不能全部清偿则个人亦破产。我国目前不实行个人破产制度,若个人财产仍不足清偿,以后也无能力清偿的,则成为无法执行的“死债”,往往被免除清偿责任。但是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若是家庭经营的,要以其家庭共有财产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而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8条的规定不同,要“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才“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这就有了时间上和形式上的限定。在时间上,限定于申请设立企业登记时,而不是其后实践意义上的家庭经营。在形式上,限定于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财产出资,明确的方式通常在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中载明,或者在有关的证明文件中注明。如果不能提供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确切证明的,司法机关在处理纠纷时不能用其家庭共有财产清偿个人独资企业债务。就是说,以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要注意范围,不能不加限制地把其家庭共有财产用来承担个人的无限责任。投资人对企业债务的无限责任,还体现在企业的解散和清算中。个人独资企业法第30条规定,清算期间,在未按法定顺序清偿债务前,“投资人不得转移、隐匿财产。”第42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投资人在清算前或清算期间隐匿或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依法追回其财产,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即使在企业解散后,投资人仍在一定条件下承担无限清偿责任。该法第28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 该责任消灭。”这里的“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 该责任消灭”应为债权人行使权利的除斥期间,用“责任消灭”的措辞似有不妥。在投资人的财产性法律责任中,还有一个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冲突协调问题。投资人的财产是有限的,如果既有民事赔偿责任,又有罚款、罚金或没收财产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如何处理?个人独资企业法第43条规定:“投资人违反本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就确立了投资人财产性法律责任的民事赔偿责任优先的原则。根据这个原则,投资人的财产足以承担各项法律责任时,分别承担;不足承担各项法律责任时,民事赔偿责任优先承担。如果不同的司法机关分别对投资人作出财产性法律责任的裁决,也要按此原则处理,即使先作出行政、刑事裁决的,也不能置民事债权人利益于不顾,其民事经济纠纷案件的处理机关可依据该条规定与其他司法机关协调,先行用投资人的个人财产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三)受委托或被聘用管理企业事务人员的民事责任个人独资企业一般比个体工商户规模大,有些还在外地设立分支机构,为生产经营的需要,投资人往往委托或聘用他人管理企业事务。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9条第3款的规定, “受委托或者被聘用的人员应当履行诚信、勤勉义务,按照与投资人签订的合同负责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该法第20条规定:“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贿赂;(二)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企业财产;(三)挪用企业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四)擅自将企业资金以个人名义或者以他人名义开立账户储存;(五)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六)未经投资人同意,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七)未经投资人同意,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八)未经投资人同意,擅自将企业商标或者其他知识产权转让给他人使用;(九)泄露本企业的商业秘密;(十)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那么,受委托或被聘用管理企业事务的人员如果违反合同义务,从事了法律禁止的行为,给投资人及个人独资企业造成损害,如何承担民事责任呢?个人独资企业法在法律责任一章作了两条规定。第一,受托人或被聘用人违反合同的损害赔偿责任。该法第38条规定:“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人员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时违反双方订立的合同,给投资人造成损害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该条规定的责任属于违约责任,但该违约责任的承担是有条件的:一是违反与投资人订立的管理企业事务的合同;二是管理企业事务的行为;三是给投资人造成损害。三个条件须同时具备,否则,受托人或被聘用人不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第二,受托人或被聘用人侵犯企业财产权益的责任。在企业事务管理中,可能发生受托人及被聘用人利用职务或工作之便侵占企业的财产或利益,为此,该法第46条规定:“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人员违反本法第20条规定,侵犯个人独资企业财产权益的,责令退还侵占的财产;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条规定的民事责任方式,一是退还,二是赔偿。当该企业财产或利益仍存在的,用责令退还的责任方式;但该财产或利益不复存在的,用赔偿损失的责任方式;如果退还了财产还有其他损失的,则可与赔偿损失的责任方式并用。另外,该法第40条“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没有像第43条那样规定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冲突协调问题,笔者认为,不能套用第43条的规定。因为投资人的民事责任一般是对企业外部而言的,法律要充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市场经济条件下民事债权优先受偿有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立法价值取向也已适应世界潮流,由国家本位向个人本位转变,该条是一个体现。而受托人或被聘用人与投资人是企业内部关系,受托人或被聘用人利用企业事务管理之便从事违法犯罪行为,投资人负有失察责任,由投资人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不利法律后果是应当的,有利于企业的科学管理和市场经济秩序的完善,投资人无权因受托人或被聘用人而招致的财产性刑事责任向受托人或被聘用人追偿损失,即使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也应不予支持。

认识经济法论文2000字篇2 论经济法中社会中间层的地位和作用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市场经济中涌现出了一批不同于政府与企业的组织,这些组织独立于政府与市场之间,为政府干预市场、市场影响政府以及市场之间相互联系起到中介作用,它就是社会中间层,其产生得益于物质生产关系的变动,已经逐渐受到了尊重与理解。 一、社会中间层是作为经济法主体的适格性 经济法主体区别于民法主体以及行政法主体。根据角色理论,同一主体,由于受不同的法律规制,因而其角色可能会不同。中间层根据其角色的不同可以分为民法上的主体也可以分为行政法上的主体,也可以分为经济法上的主体。但根据社会中间层的双重属性可以得知其划分为民法主体或者行政法主体是有理论上的缺陷的,因此我们把社会中间层定义为经济法上的主体。 1、社会中间层的产生与经济法的兴起具有相似性 经济法是在政府失灵以及市场失灵“双重失灵”的背景下产生的,这种“失灵”主要表现为:宏观经济不稳定、微观经济低效率、社会分配不公。而社会中间层也产生于市场失灵以及政府失灵导致对于一些问题无法及时处理的情况下,其产生主要用于解决“双重失灵”所带来的社会经济问题,这种产生的背景也完全符合经济法所追求的平衡个体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经济增长、保障效率与公平、协调经济发展的目标,因此二者具有相似性。 2、两者都注重追寻社会公共利益 经济法是社会本位法,以追求社会公共利益为主要价值观念,以社会本位作为其基本立场和归宿。社会中间层作为从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中分离出来的群体,具有很强的公正公平性。两者都注重追求社会公共利益为主要目标,均具有很强的社会正义性。 3、经济法与社会中间层都具有缓冲作用,都发挥着媒介作用 经济法是介于公法与私法之间的第三法域,伴随着政府与市民社会的联系加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的不断完善,传统的私法以及公法对众多的主体已经无法进行调整,因此作为第三种法域的经济法即应运而生,经济法的出现更适应时代的发展趋势,更能在政府与市场、政府与市民社会、市场与市场之间起到良好的“润滑剂”的功能,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对不可避免的社会矛盾也起到了缓冲作用。 二、社会中间层的类型化分析 1、经济管理主体 经济管理主体,主要是指依据宪法和行政法设立,由宪法和行政法明确其性质、职能、任务、隶属关系等,承担决策、协调、执行、监督等国民经济管理职能的组织或机构。该类主体是管理性与经济性的结合,不仅其管理对象具有强烈的经济性,而且其管理手段也具有强烈的经济性。当然,经济管理中不应当排除权力机关与司法机关。 2、社会中间层 社会中间层是指独立于政府与市场主体,为政府干预市场、市场影响政府和市场主体之间相互联系起中介作用的主要团体。主要包括:行业中介性组织、特殊资格的企业以及其他中介组织,这些组织根据法律的规定以及特定机关的授权,享有一定的经济权限,并在权限范围内进行协调与管理。 3、市场主体 市场主体是指经营者、劳动者以及消费者等社会经济活动的基本参加者。市场主体是国民经济活动的基本单元,国家的经济管理活动最终通过他们的行为最终得以实现。 三、社会中间层的功能分析 1、分离于政府的功能 (1)公共服务功能。社会中间层主体种类繁多,提供的服务也是多种多样。就其存在的活动空间而言,他们的公共服务主要分布在经济鉴证、环境保护、权益保护、社区服务、经济中介等领域。其基本职能主要是:资产评估、消费者权益保护、社区服务、经济中介等方面。以美国加工商协会为例,其功能主要表现为:它承担着教育培训、科研、食品检验、产业规划、法律咨询、国际合作、商业保险、市场开拓等方面的大量工作,为企业提供各种服务,使其受到很好地发展。 社会中间层的这些职能与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障职能还是有所不同的,最大的不同主要体现在其自发性,社会中间层会自发组织社会活动项目以保障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是一种民间的自发性组织或者社会团体。但是其保护的利益却没有政府社会保障的范围广。 (2)社会保障功能。社会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源,保证无收入、低收入以及遭受各种意外灾害的公民能够维持生存,保障劳动者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时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同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增进公共福利水平,提高国民生活质量。社会中间层提供社会保障的对象主要是:红十字会、慈善组织等。 2、独立于市场的功能 (1)对市场的监督功能。社会中间层可以在交易的过程中对交易相对人的资格、交易标的合理性、合法性,以及对交易的价格、真实性进行审查。 (2)自律功能。社会中间层是相对于政府与市场主体而言的,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具有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能力。它可以通过颁布内部章程来约束内部成员,此种自律性的行为不受其他任何成员的干涉。但是这种自律性必须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违背法律的行为是不受法律所承认的。 3、调节政府与市场之间关系的特有功能 (1)沟通协调功能。社会中间层的最突出的额特性就在于其协调性。政府与市场是完全不同的两个社会主体,一方的急剧膨胀会导致另一方的权益受损,因此需要社会中间层进行介入,以平衡两者之间的利益。具体表现为:社会中间层主体将政府制定或出台的政策、法律传达给社会主体,使其更好地贯彻国家的政策或法律意图,规范自己的行为、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社会中间层主体也应当将其掌握的大量的市场信息反映给政府,使其制定出更符合市场规律与需求的经济政策。此外,社会中间层的作用还体现在调节市场主体之间的矛盾与冲突。 (2)保护恢复功能。社会中间层的另一个重要作用是保护单独个体的利益,尤其是保护弱势社会群体的利益,恢复其被侵害的权益,社会中间层可以利用其相对有利的地位以及专业化的知识水平来组合优势资源,去帮助更多的弱势人体。 (3)预防功能。为预防市场失灵,国家需要有效的介入到市场经济运行的方方面面,但是过多的政府干预,会阻碍市场发展的积极性和有效性,因此社会中间层必须要保障国家干预的适度性与有效性,预防过度干预带来的恶果。 (4)补充完善功能。对于国家以及市场难以进行调节的领域,社会中间层应该积极明确自身任务,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与社会主义经济体系的健全做出最大的贡献。 四、结语 社会中间层作为经济法主体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社会中间层作为新生力量,却蕴含着巨大的能量,我们在研究其具体内容以及运行机制的同时,也要注意在法理、学科等角度突出其重要地位,以此来获得更多的重视。我们要通过更多的途径来发挥其积极作用,减少消极作用,为社会的经济发展做贡献。 猜你喜欢: 1. 有关经济法方面的论文发表 2. 关于经济法方面的参考论文范文 3. 经济法的论文参考 4. 有关于经济法的免费论文

  • 索引序列
  • 对建设法规的认识论文参考文献
  • 对园艺的认识论文参考文献
  • 对会计的认识论文参考文献
  • 对增值税认识的论文参考文献
  • 对经济法的认识论文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