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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与动力技术

  • 主管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 主办单位:中国兵工学会
  • 学科分类:工业
  • 出版地区:北京
  • 发行周期:季刊
  • 国际刊号:1009-4687
  • 国内刊号:11-4493/TH
  • 创刊时间:1979
  • 创刊开本:北京
  • 审稿时间:1个月内
  • 复合影响因子:0.420
  • 综合影响因子:0.259

期刊级别:国家级期刊

审稿速度: 1个月内

车辆与动力技术杂志社简介

《车辆与动力技术》(季刊)创刊于1979年,是中国科协主管、中国兵工学会主办的全国性学术期刊,国内外公开发行。主要刊登试验研究、性能研究、设计与计算、强度与可靠性、结构分析、噪声与振动、工艺与材料、电控技术、增压技术、排放与环保、实践研究和综述等。主要栏目:试验研究、性能研究、设计与计算、结构分析、排放与环保、噪声与振动、综述。

《车辆与动力技术》获中文核心期刊(1992)。

车辆与动力技术栏目设置

分析与预测、中高级轿车、乘用车、重型汽车、大中型客车、轻型货车、微型客车

车辆与动力技术荣誉

 

  • 万方收录(中)
  • 上海图书馆馆藏
  • 国家图书馆馆藏
  • 知网收录(中)
  • 维普收录(中)
  • Caj-cd规范获奖期刊

车辆与动力技术征稿要求

1.《车辆与动力技术》论文要求主题明确、数据可靠、逻辑严密、文字精炼,内容力求有创新。文稿必须包括中英文题名、作者姓名、作者单位、中英文摘要和关键词、中图法分类号、正文、参考文献。

2. 《车辆与动力技术》论文篇幅(含图表、中英文文摘、参考文献)请控制在8000字内,即出版时尽量压至4页。

3. 《车辆与动力技术》文章标题 文题和各级标题一般不超过20个字,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缩略词、代号等。中英文题名要一致。

4. 作者简介 作者真实姓名,作者单位全称、所在城市、邮编;如有多名作者,在每一作者姓名右上角依次标出与作者单位相对应的序号如:春雨1,冬晓雪2(1.北京理工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北京 100081;2.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北京 100080)。于文章首页地脚处注明第一作者的姓名、出生年、性别、职称、学位、E-mail地址等。

5. 基金项目 文章如系某科研基金资助项目,应于篇首页地脚处注明基金项目标准名称,并在括号内注明其项目编号。

6. 中文摘要 以提供文章内容梗概为目的,不加评论和补充解释,简明、确切地记述文章的重要内容。一般控制在300字以内,包括研究目的、方法、结果、结论等。要着重反映新内容和作者特别强调的观点;要排除在本学科领域已成常识的内容;不得简单地重复题名中已有的信息;要用第三人称的写法,应采用“对……进行了研究”、“报告了……现状”、“进行了……调查”等记述方法不必使用“本文”、“作者”等作为主语。

7. 英文 包括英文题目、作者名(用汉语拼音,姓前名后,姓氏全部字母大写,复姓应连写;名字首字母大写,双名中间加连字符)、作者单位全称(英译名应为完整的、正规的名称,一般不用缩写)、英文摘要和关键词。英文摘要一般应与中文摘要内容相对应。

8. 关键词 每篇文章可选3~5个能反映文章主要内容的单词、词组或术语。中英文关键词应一一对应。

9.中图分类号 请查《中国图书资料分类法》。

10. 正文 正文篇幅一般希望控制在7000字(记空格,图标占位)以内。内容力求有创新,论证严谨,语句通顺,文字精炼.图要精选,以6副为限,切忌与表及文字表述重复。

11.图形要求

(1)图中所有线条、文字必须用黑色绘制;用线形或标识符区分;不得有背景。

(2)图中线条须清晰,均匀。

(3)坐标图标目中的量和单位符号应齐全,并分别置于纵横坐标轴的外侧,一般居中排。

(4)横坐标的标目自左至右;纵坐标的标目自下而上,顶左底右。坐标线粗0.5磅,曲线

(5)宽度为坐标线宽度的3倍。图中刻度线间隔均匀。

(6)图中的术语、符号、单位等应与表格及文字表述所用的一致。

(7)图应有以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的图序(如仅有一个图,图序可定名为“图1”)和简明的图题。

12.表格要求

(1)表格要采用三线表,必要时可加辅助线。

(2)项目栏中各栏标注应齐全。若所有栏的单位相同,应将单位标注在表的右上角,不写“单位”二字。

(3)插图和图表中用特定单位表示量的数值时,应采用量与单位相比的形式:变量符号/单位,如: /m, /Kg, B/(mol·dm-3), /cm,Im/A, /(m·s-1), /m, /MPa。

13.公式

1)文章重要的或后文要重新提及的公式,可另行起排,并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序号。序号加圆括号,右顶格排。

2)数学式需断开,用2行或多行来表示时,最好在紧靠其中符号=,+,-,±,×,·,/等后断开,而在下一行开头不应重复这一符号。

14.文中正体、斜体、黑体字符的用法:

⑴斜体。变量名称用斜体单字母表示,下标若是由变量转化来的则用斜体。

⑵正体。下标由文字转化来的说明性字符用正体;单位、词头用正体,如nm,pF等;几个特殊常量用正体,如e,i,π等。

⑶黑体。距阵、矢量名称用黑体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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