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化学与放射化学杂志社简介
《核化学与放射化学》(双月刊)创刊于1979年,是中国核学会核化学与放射化学分会主办的学术刊物,设有研究工作报告栏、简报栏,主要报道核化学与放射化学基础研究、放化工艺研究、辐射化学、环境化学、同位素化学及有关分离分析方法的科研成果,旨在为核化学与放射化学科学技术领域提供一个学术交流、成果推广的园地,以促进核化学与放射化学的发展。
《核化学与放射化学》国内外公开发行,是化学类核心期刊,是全球最大的文献和引文数据库Scopus、英国《科学文摘》、美国《化学文摘》和《中国学术期刊文摘》等的源期刊,是《中国科技论文统计与分析》、《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的统计源期刊。本刊已入编《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网络版》、《方正Apabi电子期刊》、《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CEPS中文电子期刊服务》和入网“万方数据——数字化期刊群”。
核化学与放射化学栏目设置
研究报告、研究简报、信息
核化学与放射化学荣誉
- CA 化学文摘(美)
- CSCD 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含扩展版)
- JST 日本科学技术振兴机构数据库(日)
- SA 科学文摘(英)
- 万方收录(中)
- 上海图书馆馆藏
- 北大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
- 国家图书馆馆藏
- 文摘与引文数据库
- 物理学、电技术、计算机及控制信息数据库
- 知网收录(中)
- 统计源核心期刊(中国科技论文核心期刊)
- 维普收录(中)
- Caj-cd规范获奖期刊
核化学与放射化学征稿要求
(1)《核化学与放射化学》文稿务必做到清稿定稿。稿件要求论点明确,数据可靠,文字简练,条理清楚。
(2)《核化学与放射化学》来稿须附有作者单位(学术委员会或业务部门)对文稿内容的学术性、真实性、作者署名是否正确以及内容是否涉及保密问题的审查证明(可在本刊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文稿引用他人研究成果时,请按《著作权法》有关规定在参考文献中写明,否则由此引起的责任由投稿人自负。
(3)《核化学与放射化学》收稿后本刊将立即寄发收稿回执。收稿后4个月内编辑部将通知作者是否录用(特别约定者除外),作者在收到修改意见单后,6个月内必须将原稿、修改稿、意见单寄回编辑部。超过时间,作自动退稿处理。
(4)文稿中,外文字母必须分清大、小写;上、下角的字母,数码和符号等位置的高低,应区别明显。
(5)来稿要求文题简明(20字以内),须有中文摘要(含研究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和与之对照的英文摘要。英文摘要中须写明题名、作者姓名(汉语拼音)、作者单位(英文)、地址及邮编。
(6)来稿请提供3~5个关键词并注明图书分类号(按中国图书资料法分类)。在第一页的页下注中注明第一作者的个人信息,包括作者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汉族可省略),籍贯(省,市/县),职称或学位,专业,并注明部级以上的基金项目名称和编号。
(7)文中图表只选最必要的。表格请采用三线表;图中文字符号必须写清并与正文一致,对图的补充说明尽量以图注表示。照片务必黑白分明、层次清晰。本刊所有表题、图题、表注、图注及图表中的内容都应中、英文对照。 (8)一律采用法定计量单位。物理量以量符号表示,量符号与单位间用“/”隔开。
(9)参考文献选择最主要的列入,一般10篇左右为宜。未公开发表的资料请勿引用。文献格式请按本刊要求著录(格式见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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