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杂志社简介
《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双月刊)创刊于2001年,是由昆明理工大学主办的社科类综合性中文学术刊物。
《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主要刊登文化、艺术,哲学、经济、教育学、法学、外语等社会学领域的研究性学术论文。为积极探讨社会科学领域的学术问题,进行学术研究和交流,弘扬学校综合实力,优化科学结构,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发掘求是的精神,突出办刊特色,热忱欢迎大家踊跃投稿。获奖情况:2006年荣获云南省"优秀期刊提名奖",2009年荣获"改革创新奖",2009、2012年荣获云南省第三届、第四届"优秀栏目奖"。
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栏目设置
专题研究、经济学研究、语言文学、哲学、法学、民族文化、教育研究、名人名校
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荣誉
- 万方收录(中)
- 上海图书馆馆藏
- 国家图书馆馆藏
- 知网收录(中)
- 维普收录(中)
- Caj-cd规范获奖期刊
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征稿要求
1.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论文标题:应简明、具体、确切,能概括论文内容,符合编制题录、索引和检索要求,尽量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缩略语、字符、代号和公式;字数一般不超过20个字,必要时可加副篇名,用较小字号另行起排;标题应翻译成英文(所有实词首字母大写),与英文署名、单位、摘要、关键词等置于“中图分类号”和正文之间。
2.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署名与单位:作者署名置于篇名下方,译文的署名,应著者在前,译者在后,著者前用方括号标明国籍,多位作者的署名之间用逗号隔开;作者单位加圆括号置于署名下方,标明全称(主单位和属单位之间空一格)、所在省名与城市名(中间空一格)及邮政编码;不同工作单位的作者,应在姓名右上角上标加注不同的阿拉伯数字序号,并在其工作单位名称之前加注与作者姓名序号相同的数字,各工作单位之间连排时以分号隔开。
3.摘要:摘要即文章主要观点,应以第三人称对文中观点进行概括和提炼,请勿使用“本文探讨了……,分析了……”等描述性语言;字数一般不超过300字,以与正文不同的字体字号排在署名单位与关键词之间;英文摘要的内容一般应与中文摘要相对应,中文摘要前以“摘要:”作为标识,英文摘要前以“Abstract:”作为标识。
4.关键词:应为反映论文主题概念的专有名词或词组,一般应选3—5个为宜,置于摘要下方;英文关键词应与中文关键词相对应,中文关键词前以“关键词:”作为标识,英文关键词前以“Keywords:”作为标识;中英文关键词之间均用分号分隔,除专有名词之外,英文关键词的首字母为小写。
5.中图分类号:按照《中国图书馆分类法》进行标示,涉及多主题的论文,可给出几个分类号,主分类号排在第一位,多个分类号之间以分号分隔;分类号排在关键词之后,其前以“中图分类号:”作为标识。
6.文献标识码:根据《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规定,按类别进行标识:A—理论与应用研究学术论文;B—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总结;C—业务指导与技术管理性文章;D—动态性信息;E—文件、资料。中文文章的文献标识码以“文献标识码:”作为标识,与“中图分类号”并排在同一行。
7.文章编号:以“文章编号:”作为标识,与“中图分类号”和“文献标识码”并排在同一行,具体编号由编辑部排版时完成。
8.收稿日期:可以投稿时间填写,以“收稿日期:”作为标识,排在篇名页地脚,并用正线与正文分开,开头空两格。
9.基金项目:置于“收稿日期”下方,以“基金项目:”作为标识,需以标准全称注明项目名称,并在圆括号内注明项目编号;多项基金项目应依次列出,其间以分号隔开。
10.作者简介:置于“基金项目”下方,以“作者简介:”作为标识,依次列出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汉族可省略)、籍贯、职称、学位、主要研究方向等;同一篇文章的其他主要作者简介可以在同一“作者简介:”标识后相继列出,其间以分号隔开。
11.正文:来稿要求主题突出、内容充实、观点明确、资料翔实、论证严密、逻辑清晰、语言规范,见解独到,有一定学术价值或实践价值;文中标题一般分为三级,第一级标题用“一、”、“二、”、“三、”标示,第二级标题用“(一)”、“(二)”、“(三)”标示,第三级标题用“1.”、“2.”、“3.”标示;字数一般在6000-8000字为宜,特别优秀的稿件除外。
12.注释:注释主要用于文章篇名、作者及文内某一方面特定内容作必要的解释或说明,篇名、作者标注于当页地脚;对文内有关特定内容的注释亦排在当页地脚,序号用圆圈的阿拉伯数字表示,每页单独编码。
13.参考文献:参考文献置于文末,著录规则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及《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修订本)规定,采用顺序编码制,在引文中引用文献出现的先后以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序号置于方括号内;参考文献列表时应以“参考文献:”(左顶格)作为标识,序号左顶格,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标识,每一条目的最后均以实心点结束;参考文献的著录项目要齐全,其排列顺序以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为准;一种文献在同一文中反复引用者,用同一序号标识,需要表明引文出处的,可在序号后加圆括号注明页码,采用小于正文的字号编排,并上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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