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放射医学与防护杂志社简介
《中华放射医学与防护杂志》(月刊)创刊于1981年,由中华医学会主办。本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促进我国放射医学与防护事业的发展。主要报道电离辐射生物效应,放射治疗剂量控制,放射病诊断治疗及实验研究,放射卫生防护,环境放射性,环境放射性监测,核事故医学应急等理论与应用方面的文章。
《中华放射医学与防护杂志》读者对象为从事放射生物学,放射医学,辐射防护,环境保护,临床医师,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医学院校有关专业师生,放射性厂矿技安人员及科技信息工作者。获奖情况:中文核心期刊(2011)、中文核心期刊(2008)、中文核心期刊(2004)、中文核心期刊(2000)、中文核心期刊(1996)、中文核心期刊(1992)、北大2004版核心期刊、北大2008版核心期刊。
中华放射医学与防护栏目设置
基础研究、临床研究、放射治疗、放射卫生、环境放射性、影响技术、病理报告、核事故应急
中华放射医学与防护荣誉
CSCD 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含扩展版) | JST 日本科学技术振兴机构数据库(日) |
CA 化学文摘(美) | 知网收录(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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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放射医学与防护征稿要求
1.中华放射医学与防护杂志文稿应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论点明确,资料可靠,文字精炼,层次清楚,数据准确,图表规范,必要时应做统计学处理。论著、综述、讲座等(包括图表和参考文献所占版面)一般不超过6000字。
2.中华放射医学与防护杂志来稿必须附单位推荐信。推荐信应注明对稿件的审评意见,以及无一稿两投、不涉及保密、署名无争议等项。一旦发现一稿两投,将立即退稿;而一旦发现一稿两用,本刊将刊登该文系重复发表的声明,在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上通报,并在2年内拒绝以该文第1作者为署名的任何来稿。另外来稿可用不同文字向国外杂志并行发表,但在国内、外发表时的作者署名顺序必须一致。
3.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取得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或属攻关项目,应在文题页左下方脚注中注明,如“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括号内为项目号)”,并在投稿时附基金项目审批复印件。
4.根据中华医学会杂志社关于收取处理费的规定,本刊从2009年起,来稿须付稿件处理费100元(中华医学会会员50元,须附会员证复印件)。确定采用后,酌收适当的发表费。先由编辑部寄给作者交纳发表费的通知单,发表费由作者所在单位支付;确有困难者可申请减免。刊印彩图者需另付彩图印制工本费,可由作者单位从课题基金、科研费或其他费用中支付。稿件刊出后酌致稿酬,并赠当期本刊两册。
5.来稿一经接受刊登,由作者亲笔签署论文著作权转让书,专有使用权即归中华医学会所有。中华医学会有权以电子期刊、光盘版等其他方式出版接受刊登的论文,未经中华医学会同意,该论文的任何部分不得转载他处。
6.自2009年7月起,本刊启用中华医学会在线稿件处理系统,可登录注册投稿,随时查询处理状态。为了避免电子版本格式差异带来图表方面的变化,须同时邮寄纸质稿件一份和单位推荐信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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