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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农村信用社普惠金融服务的实践路径建设

发布时间:2015-08-12 09:10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议》,正式提出了发展普惠金融的总体要求,这为新时期农村信用社积极发展普惠金融、有力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指明了农村金融服务的工作方向,也为促进普惠金融服务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一、优化农村信用社普惠金融服务的重要意义
  (一)优化普惠金融服务是发展普惠金融、履行社会责任的必然要求
  普惠金融服务的核心理念就是通过健全和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为社会全体成员特别是落后地区居民和弱势群体及行业提供便捷、有效、全方位的优惠金融服务,使他们能普遍享受到全面、均等、普惠的基础金融服务。农村信用社作为发展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必须充分认识到推进农村普惠金融服务是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实现社会价值的重要形式,是改善民生、造福百姓的重要举措,在承担社会责任的过程中真正把普惠金融落到实处,密切联系服务对象和服务区域的具体现实情况,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构建起适应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广覆盖、多层次、多样化、可持续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
  (二)优化普惠金融服务是以金融公平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途径  
  农村信用社致力于发展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积极通过创新金融服务和产品,满足农村金融服务市场需求,为人们提供享受金融服务的公平机会,为贫困区域和弱势群体提供更优质的金融服务,并借助有利的政策支持和鼓励,在推进金融公平的过程中不断提高普惠程度;同时,努力开展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的各种探索和实践,以金融公平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惠及民生,提升服务“三农”、小微企业、社区的水平,营造出义利并举的新境界,更好地推进社会公平,发挥着重要作用。
  (三)优化普惠金融服务是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农村信用社积极践行普惠金融服务理念,促进了县域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型升级,助推可持续发展。如,在坚持面向“三农”、面向中小企业、面向县域经济的经营发展方向,积极扎根基层,经营围绕市场转,服务跟着农民变,努力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贡献,成为县域经济发展中重要的金融服务力量;在精简贷款手续、完善信贷方式、大力发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等贷款服务方面,紧密联系用户需求,规范授信期限管理,激活金融潜能,有效挖掘信贷市场潜力,促进了当地经济发展;积极发展普惠金融,不仅激活基础性金融服务需求,而且大力提供创业支持,促进社会生产的平稳健康发展。
  二、推进农村信用社普惠金融服务的制约因素
  (一)农村金融服务基础设施相对薄弱,服务成本高
  近年,农村信用社在发展普惠金融服务方面已取得了显著成绩,从农村的实际金融服务现状来看,虽然大部分行政村都有布设小额支付便民点,但金融服务基础设施(如硬件设施、信用环境、金融监管、支付条件、法律环境等)相对薄弱,服务覆盖率和渗透率等还有待于提升,专业人员不足,信用信息采集困难,金融知识普及、机具布放、通讯费用等投入较大,都影响着金融服务的运维成本增高;特别是农村信用社网点基本处在农村偏远和贫困区域,经济总量偏低,交通条件不便利,并且设置的助农取款点、ATM相对有限。这些因素都极大制约了农村居民的有效金融服务需求的满足,也影响了农村信用社推进普惠金融服务的进程。
  (二)金融产品和服务有待于完善,创新能力不足
  创新是推进农村普惠金融工作的重要动力。但在农村普惠金融实践中,农村信用社在创新发展金融服务、打造综合化多元化的金融产品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创新服务方式和服务领域方面还未能充分运用因地制宜的经营原则,普惠金融宣传力度不够,没有凸显区域特色的创新发展思路,不能有效整合农村特色的积极生产要素,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还有待于不断磨合和探索,立体化服务网络有待于建设,信贷服务试点的成果经验需要更深入分析、总结、应用。
  (三)普惠金融配套机制的欠缺,法规保障未健全
  目前,农村信用社发展普惠金融配套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缺乏发展普惠金融的统一战略规划和管理,支农服务理念还需要进一步强化,在支农金融服务模式和服务能力的创新需要提升。这些造成了各个区域农信社开展的普惠金融政策都有所差别,他们多从自身的经营发展和风险防控等角度来计划金融服务的覆盖面、盈利预期、资源投入等方面,发展普惠金融服务的积极性也就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同时,农村信用社发展普惠金融却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来有效规范其运营,造成了健全法规的有力保障,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普惠金融服务的健康发展。
  三、优化农村信用社普惠金融服务的路径探索
  (一)推进金融服务创新,普惠金融便民惠民
  在发展普惠金融实践中,创新金融服务方式,顺畅服务信息传导,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必须做到:其一,要大力发展代理类中间业务,积极拓展信用卡业务,形成新的效益增长点。其二,要加强与地方政府的互动,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寻求政策支持和帮助,扶持农村弱势群体;发挥行业协会(如农村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载体的纽带作用,在密切协作中优化农村金融服务。其三,积极提供支农信贷限时服务和小额贷款便捷服务,注重信贷投放“扩面、增量、延伸”的同时,推广“阳光信贷”服务模式,并简化信贷流程,灵活针对不同额度的贷款设置有区别化的限时服务,更好地服务信贷需求;特别是实施积极的信贷营销策略,为涉农贷款搭建“绿色快车道”。其四,要促进和完善普惠金融发展的配套机制,加大定向降准政策向农信社的倾斜,建立服务“三农”和县域经济发展的投入增长机制,健全涉农政策性担保体系以及财政补贴、农业保险等农业风险补偿机制。其五,要积极开展金融服务渠道创新,实施便捷普惠,提升服务便利。如,构建多渠道的金融服务网络,延伸具有简易综合金融服务功能的村级服务站,尤其在金融服务空白村设置小额支付便民点,以及通过布设离行式自助银行,打通农村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实现金融服务“村 村通”;通过与乡党镇部门联动,着力推广社保卡“一卡通”工程,积极做好社保卡一卡通和小额支付便民点的基础性工作,让广大农民朋友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便捷的金融服务,真正实现服务不出村。
  (二)善借金融科技创新,延伸服务,提升竞争力
  农村信用社发展农村普惠金融服务,必须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注重金融科技创新,推进电子银行建设,增强市场竞争力。近年,农村信用社不断加快推进电子银行业务的步伐,已初步建立起以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短信银行、电话银行、自助银行为主要架构的农信电子银行网络服务体系,并开通了借记卡网络支付、网上商城等业务,利用互联网为客户提供了安全、快捷的转账汇款、信用卡还款等金融服务。随着国内网络支付业务的迅猛发展,农村信用社通过推进电子银行建设,完善农村金融服务网络体系,创新金融产品,改善结算服务,借助手机、网络、电话等媒介畅通农村结算渠道;广泛推广新型电子银行业务,为用户提供灵活便捷的金融服务,实现金融服务村村通;并且,选择农信社电子银行的用户不断增长,其替代率持续提高,电子银行服务日益在用户的心中扎下了根,更好地满足了他们多样化的日常金融服务需求。  
  (三)力促金融产品创新,满足多样化金融需求
  农村信用社在发展普惠金融服务过程中,必须注重金融产品创新,注重涉农信贷产品和信贷担保方式创新。如在金融产品创新方面,要积极设计推广与小城镇建设相符合的金融服务产品,紧密结合市场有针对性地开发代理类业务、消费信贷和理财业务等系列金融产品,扩大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和渗透率,努力提供全面的综合金融服务;同时对金融产品进行科学定位,从用户的金融服务需求出发,整合有市场前景的授信、理财、支付结算等系列产品,推广普惠金融服务卡,丰富普惠金融服务产品和渠道,全面提升市场竞争力。在农村信贷产品创新方面,要紧密结合农村各项综合改革,探索土地、房屋、宅基地等农村资产有效流转形式,创新农村信贷管理,完善贷款抵押机制,优化信贷产品期限、品种和方式,大力发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盘活农村资产,为发展农村普惠金融提供积极支持。
  四、结语
  发展农村普惠金融服务是一项造福社会的民生工程。农村信用社致力发展普惠金融之路任重道远,尚处于起步阶段,仍需付出更大的努力,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农村信用社坚持发展农村普惠金融服务,无不充分体现了为实现城乡金融服务均等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而彰显出的普爱情怀。
  作者简介:王建珍(1975-),女,汉族,福建省屏南县人,毕业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法律本科专业,现任职于屏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联社主任,研究方向:金融法律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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