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学原理论文5000_美学原理论文2000字
美学原理论文5000
第一章 美学,从何而谈
(一)美学与美感的概述
什么是美学? 简单地说,美学是研究人与现实审美关系的学问。它既不同于一般的艺术,也不单纯日常的美化活动。
美学这门科学的渊源,可以追溯到古代奴隶制社会。古代思想家对于美与艺术问题的哲学上的探讨,对于艺术实践经验的研究、总结,可以看作是美学理论的萌芽和起点。
美学作为一门独立的科学,则是近代的产物。在十八世纪资产阶级哲学和科学蓬勃发展的时期,美学在德国古典哲学中作为一个特殊部问开始确立起来。鲍姆加登[1]在1750年第一次用“美学”(Asthetik)这个术语(其含义是研究感觉和感情的理论),并把美学看作哲学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随后,康德、黑格尔等赋予美学以更进一步的系统的理论形态,使之在他们的哲学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十九世纪一些资产阶级美学家在实证主义精神的支配下,力图使美学摆脱哲学而成为所谓“经验的科学”。当然,以所谓“经验的科学”自命的实证美学,并没有、也不可能脱离哲学的支配,但美学在这一时期是更加广泛地和独立地发展了。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给美学研究提供了真正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改变了美学研究的面貌。马克思主义的经典作家们也提出了许多重要的原则性的美学观点,然而他们没有来得及使之系统化。因此,建立科学的马克思主义美学体系仍是一个有待努力完成的任务。应该说,运用马克思主义观点来研究美学,至今还处于探索阶段。
美学作为一门社会科学,是在社会的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是研究美、美感、美的创造及美育规律的一门科学。
而美感人对客观事物的外在美或内在美的特征的一种情感体验。它是由具有一定审美观点的人对外在客观存在事物的美的特征进行评价时产生的一种肯定、满意、愉悦、爱慕的情感。美感体验有两个鲜明的特点:1、对审美对象感性面貌特点、如线条、颜色、音韵、谐调、鲜艳、匀称等的感知,是产生美感的基础。2、对美的对象的感知和力量。美感是人对审美对象的一种主观态度,是审美对象是否满足主体需要的关系的反映。审美就是对美与丑进行鉴赏,只有通过认识、评价、鉴赏活动,才可能产生美感。由于每个人的审美需要、观点、标准、能力和文化背景的不同,因而对同一对象的美感体验也不相同,不仅对美与丑的评价鉴赏能引起人的美感,而且对善恶的评估也会影响人的审美感受与体验。
(二)美与美感
什么是美?尼采的理解,除“外观的幻觉”[2]说和“生命力的丰盈在对象上的投射”说之外,还有以下几点什得注意的提法:
第一、美是强烈欲求之所系。尼采认为,自康德以来,一切美学理论都被“无利害关系”这个概念败坏了。他厌恶所谓“无欲的静观”,而主张:“美在哪里?在我须以全意志意欲的地方;在我愿意爱和死,使 意象不只保持为意象的地方。爱和死:永远一致。求爱的意志:这也就是甘愿赴死。”
第二、美是强力的形象显现。“当强力变得仁慈并下降为可见之时,我称这样的下降为美。”
尼采对美感心理主要有以下几种分析:
第一,联想说。美的判断“赋予那个少许发它的对象以一种魔力,这种魔力是以各个美的判断之间的联想为条件的,却与那个对象的本质完全无关。”把一个对象感受为美的,是因为这个对象激活了主体无意识中对以往种种美好体验的回忆,所有这些体验相互少激励,集结在这个对象周围了。所以,美感是以无意识联想为基础的一种错觉。
第二,动物性快感混合说。我们身上存在着性部动、醉、残酷等动物性快感状态,当一个对象少许起这些快感状态所寓区域的兴奋之时,“动物性的快感和欲望的这些极其精妙的细微差别的混合就是审美状态。”
第三,同感说。在远古时代,人受恐惧的训练,在一切陌生者身上看到危险,于是学会了在心中迅速领司和模仿对主感情的本领,即学会了同感 。人甚至把这种看法从人、动物推广到了自然事物,以为一切运动和线条都蕴含着意图。由恐惧而练习同感 ,由同感而产生了各种类型的美感,包括对自然的美感。此说相当于移情说,不过尼采指出了移情起源于原始人的恐惧。
第四,距离说。美感有赖于一定的空间或时间距离。
(三)由美感而产生的美学构想
由费希纳开始的“自下而上”[3]的美学所提供的所有启发就在于此。 我们既然已经有了人类真实的审美体验作为美学理论框架的逻辑起点,作为讨论一切美学问题的最本原的基础,那么关于美的客观存在的假说,立即就成为一种奢侈,而且绝对是一种碍手碍脚的奢侈。从美感出发的美学所面临的最重要的课题,也不复是美的所谓本质,不复是关于美是否是一种客观存在的本体论证明,而是美感的本质,美感过程的本质,是人类主体审美地感知和把握对象的过程本身。这就意味着美学已经从一门关于“美”的科学转化成了一门关于“美感”和“审美”的科学,美学的立足点也就从本体论层面上迅速地转移到了认识论层面,从对本体的形而上的研究转化为对认识的形而下研究。
有位哲人说过,当人们异口同声地称赞某个对象很“美”时,他们说的可能完全不是一回事。每个人的心理感受都有其独特的个人特征,而且同一个人的心理感受,也总是处于不间断的变化过程之中。更何况人们在审美活动中所用以判断对象的价值标准不同,面对同一对象时会产生不同的感受,并不值得大惊小怪。但是,如果我们将这个问题放到更广阔的背景下加以考察,将它放到整个审美发展史中加以考察,我们就会发现,不同个体的审美体验的差异,甚至还不仅仅是因为他们所持的价值标准的不同。我们在观照一片清淡平和的风景时产生的怡然自如的愉悦固然总是被美学家们称之为“美感”,然而我们在剧院里观赏莎士比亚的悲剧《哈姆雷特》时心灵有可能经受到的巨大震撼也可以称之为“美感”吗?还有,我们在阅读南美作家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时经历的怪诞无比的复杂心情,应该不应该也称之为“美感”呢?
这样的问题,我们从历代美学家们汗牛充栋的文献中,根本就找不到令人满意的答案,人们总在喋喋不休地谈论美感,却似乎很少来谈论那些被称之为“美感”的人类的具体感受本身。
第二章 由美学而发的审美感受
(一)审美感受
审美是一种人类精神活动,是一种给活动主体以丰富而复杂的心理感受的精神活动,并且还是一种通过这些主体的心理感受而获得其意义的活动。因而研究审美,首当其冲应该研究的,就是人类在这种特殊的精神活动中获得的各种各样的心理感受,人们将这种感受称之为“美感”。
研究“美感”,我们却很难直捷地用一两句话给出“美感”的定义。这不仅是因为在漫长的美学发展史上,就此曾经有过许多的争论与异议,而且还因为美感的定义其实也与美的定义一样,涉及到美学领域里几乎所有重要方面的重要问题。对“美感”的理论界定,与此前美学家们致力于对美的界定一样,实际上正是美学中有限的几个最核心的问题中的一个。
美学中所有不同理论、不同观点的争辨,只要是具有理论意义的争辨,大致只能出于两种最基本的分歧。其一是缘于各人欣赏趣味的不同,其二,则是缘于理论出发点的差异甚至对立。
不同风格与流派的代表人物经常互相攻讦。古典主义者看不起罗可可风格,现实主义诋毁流漫主义,托尔斯泰极不喜欢莎士比亚,其间的是是非非,更不能一言而尽。纵然我们能够找出许许多多理论上的根据,来证明某一种艺术风格比起另一种风格来更有生命力,或者说某种风格在某个特定的场合显得更加适合时宜,我们亲身的审美感受却好象并不受这些理性的证明的左右,它似乎超越于理性的思考之外,而直接在心灵中与对象产生碰撞。面对这样一些不受理性控制的审美感受,如果我们不想变成为感性领域里的暴君就只能这样说,因趣味不同而产生和出现的感受的不同之间,恐怕并没有正确与错误之分,只要是真实的而非虚伪的审美体验,就是正确的。在真正的审美感受领域里,没有错误可言。正因为此,休谟才说“趣味无争辨”,因为在审美的领域里真正值得争辨的不是感受的真伪,而是某种感受是否属于审美的范畴,应该将哪些心理感受归之于审美的范畴之内,而又应该将一些怎样的心理感受剔除出审美的领域。然而这样的讨论,早就已经超出了趣味的差异。
这样的分歧与趣味不同而产生的美学分歧之间,存在着根本性的区别。用一个也许不那么恰当的比喻,出于趣味不同而产生的美学争辨,就象是地理大发现时代的欧洲人为了打破回教徒对东西方贸易的封锁,四处寻找通向东方的海路,沿着不同的道路前行的他们始终都未能真正到达传说中那个神秘而诱人的黄金之都,然而在这个探险过程中,从每个方向前进的人们却都或多或少地得到了他们梦寐以求的财富;而因为理论基点的不同出现的争论,则象是那个古老的盲人摸象的传说所描述的那样,那位摸到腿的盲人说大象是柱子形的,那位摸到耳朵的盲人说大象就象一把蒲扇,那位摸到大象腹部的人说它就象是一块平板……不同的摸索者都会根据他们各自的立场出发推导出他们不同的理论,于是难免会从中产生出关于大象形状的“柱子学说”、“蒲扇学说”,甚至可能更振振有辞的“平板主义”。
然而就像要解决摸象的盲人们的争论,我们有可能做到的最根本的解决办法,就是找出他们各自的理论出发点之后,比较这样几种不同的出发点对于完整的大象而言究竟意味着什么。就象某个三段论如果最终推导出了荒唐的结论,而它的推理过程本身又正确无误的话,我们就应该到它的前提中去发现与寻找错误的根源。一个自完备的理论体系如果最终得出了错误的结论,那么很有可能其错就在它的理论出发点。
(一)审美价值与评价
艺术的审美价值是建立在实践价值基础上的,具有客观性。在欣赏中,由于地区和民族等文化差别,会出现价值观的差异,甚至会有完全不同的价值标准。但这不意味审美价值无客观性,因价值不等于评价,它们之间可以统一,也可以对立。文化习俗和个人特殊经验是造成不统一的主要原因。在对某一作品实际判断中,不同主体会出现不同感受。如,一个人在丧失亲人时,热烈欢快的形式也不会被其感知为愉快的东西。反之,一个时逢喜事的人,在阴雨连绵的天气里也会感受到欢庆的气氛。由于文化习惯的差异,一幅山水国画也难以被一个西方人所接受,主体的评价与价值客观性符合与否,还要看主体所操持的欣赏媒介是否符合主体的欣赏习惯,一个不会下围棋的人,无论其有多少美学方面的知识和经验,也很难感知到棋盘中形式之美。同时,还要看主体能否在理智的作用下将普通情感升华至审美情感。一个具有欣赏水平的人,能感知和体验各种媒介的审美现象,甚至能将日常信息转换成审美信息进行体验。
在美术欣赏中,对作品的审美感知具有社会功利性。一方面,审美意象和信息在激发主体审美经验的同时,也可能激发起个人的现实意识,即审美判断中潜伏着利害判断。如,对画中苹果的色彩和形状产生美感时,也可以作为“望梅止渴”的情感体验。即是纯粹几何形所传达一种普遍情感也能激起个人无意识的利害判断。另一方面,美感中包含着人类社会有益的内容,如果将壮观的战争场面看成是一种总体艺术,那么人们是不会想往那种艺术的。因为审美价值的判断要受认识价值和伦理价值的制约,即对人类社会有益的内容制约着审美价值判断。如,有时代和地区风格的作品或为某集团的个人情感所认可的形式规范,都可以作为审美评价的标准。
(三、)对美学的分析
上世纪90年代后,曾占中国美学主流的实践美学话语开始衰落,美学界或是拒斥形而上学而转向审美文化的实证研究,或是仍在传统模式内以生命本体置换实践根基从而倡导生命美学或后实践美学。然而,美学基本理论要获得真正的发展,最终还在于思想范式的转换。曹俊峰的《元美学导论》就是这一转换的初步成果,它无疑是90年代以来最有创造性的美学原理著作之一。在批判传统和当代美学的缺陷的基础上,作者发现它们共同的病因在于语义含混、概念不清,对于美学陈述的性质认识不够准确,在讨论美学问题时缺乏自觉的逻辑意识。由此,他提出以语言分析作为对美学痼疾的“较好的诊疗术”,其所谓的“元美学”(metaaesthetics)实质上就是语言分析美学,“它以一般的美学陈述为对象,以更高层次的语言对美学陈述作语义和逻辑分析”。根据他提出的诊治方案,首先要从审美和美的分析转变为用语的分析,从而把美学陈述或语句作为解析对象,进而还要考察美学陈述的内在逻辑问题。显然,这一方法论来自于欧美的从弗雷格、罗素到维特根斯坦的语言分析哲学,它体现出将这一思维范式具体落实到美学领域的本土化的努力。在具体操作中,作者先是从美学概念的分层(对象描述层、心理描述层、艺术技巧的评价层、审美评价层和美学原理层)入手,考察了这种鉴赏性概念的语义上的模糊性多义性、不可定义性,以及随审美心理而不断创新的开放性。接着,又着手对不同的审美命题分别进行语义分析,从而推导出一系列的结论:所有审美对象描述句都带有主观情感性,都非客观准确描述,越是不可证实就越有审美特性;审美心理描述句不能把个人的内省经验的描述普遍化。如此等等。
毋庸质疑,《元美学导论》深受现代西方哲学的整体的“语言学转向”的影响,它突破了以往美学原理研究(深受黑格尔主义浸渍)仅囿于人文主义一脉相承的传统,力图在语言分析哲学的基础上构建出元美学的理论轮廓,为中国美学的多元发展指出了一条全新的思路。
结论:千百年来人们很少真正从具体的人的真实的感受出发来研究美学,从人性的角度来研究美学。离开了人的感受,离开了人性及其人性的发展变化过程,美就永远是一个不解之谜。这样的研究,永远不可能看到随着人本身的变化,随着人类所赖以生活其中的自然与社会背景的变化,随着人的精神需求的变化,艺术与人的审美感受本身都在发生着不停顿的变化。所以我只能说,我们既然生在这个人们思想境界还不高的年代,我们就只能通过相当的定义来结实我们所谓的美学,可是,我多么希望,我们所说的美学,不仅仅是艺术家眼中的美丽,它可以走进千家万户,走入平常百姓啊!审美活动则是象征地面对世界、超越世界.
美学原理简论艺术真实和生活真实关系论文
艺术真实,是多年来在文艺理论和美学领域中被搞得最为混乱的问题之一。建国以来曾发生过多次争论,可惜,全部讨论仅仅停留于哲学认识论范围,而未进入体现艺术特征的审美层次。因而,艺术真实的本体论特征并未得到充分的揭示。笔者认为,艺术真实不只是作品本身固有的客观属性,而是在由创作主体到作品本体、再到鉴赏主体这一动态实现过程中产生的审美效应。作品本体的真实性的潜在要素是这一动态过程的中介环节。文艺作品的本体真实,是一个独立自足的“自参照”系统。这是由艺术本体的两个基本特征规定的。一个特征是主体性。任何艺术作品都是艺术家创造活动的结晶,即使是自觉地摹仿、再现生活的艺术,都是高于生活的作品。
美学原理论文
美学原理有很多章节的,有自然美,社会美,艺术美,悲剧,喜剧,美感等,具体是那方面的啊。。。
只有说清楚 才能下手啊。。。
文学审美论文
文学审美是指读者对文学作品进行的鉴赏活动,它是一种特殊的精神享受活动。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文学审美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谈网络文学的审美趋势
摘 要:网络文学近年来影响越来越大,它以网络代替传统的纸质媒介,呈现出自己独有的审美趋势。它的这种审美趋势主要体现在:审美创造的主体间性,审美态度的目的化,审美趣味的媚俗化。
关键词:网络文学;主体间性;审美态度;审美趣味
网络文学作为文坛一支异军突起的力量,从十多年前的无人问津,到现今占据文学的主流市场,即便是传统文学的销售也要冠以“著名网络小说家”、“最新畅销网络小说”等字样借以吸引读者。网络文学较之于传统文学,最大的区别在于传播媒介的不同,传统文学使用的纸张等传统的媒介,网络文学的传播媒介则是网络。网络的兴起与广泛的运用,是网络文学发展的最大推动力。网络文学的发展受到 网络技术 的发展和运用的重大影响,因此,网络文学有着自己独特的审美趋势。
一、审美创造的主体间性
对网络文学发展最敏锐的莫过于它的审美接受者,即在线读者。在线读者不同于传统的读者,他们对文学的关注依赖于网络。在线读者所阅读的作品是作家在网络上写作发布于网络的,他们所阅读的作品是很大程度上是在网络文学这个环境下所创作的。在线读者所感知的文学活动中的世界,是网络所建构的一种“拟态环境”,网络文学作家的作品所反映的世界无论是客观世界还是主观世界都受到这种“拟态环境”的影响。传播学家沃尔特·李普曼在《舆论学》中首次提出“拟态环境”的概念。所谓“拟态环境”并不是指现实环境的镜子式的再现,而是传播媒介通过对象征性时间或信息进行选择和加工、重新加以结构化之后向人们展示的环境。这也就是说,在线读者在网络作品中所感受到的世界并不是真实的世界,也不是现实世界在作家头脑所显现的主观世界,而是一种拟态的非现实的世界。
主体性是启蒙时代的产物,它肯定了人的价值。传统的文学创作是一种主体性的创作,作者占绝对的主导地位。主体性拉开了主客体之间的距离,甚至把主客对立起来。在传统文学中,由于作者与读者之间是一种非共时性沟通,也就是说作者通过写作而固定下来的意义与通过读者进行理解的意义之间存在着距离导致了这种对立。现代美学认为审美是主体间性的活动,而不是片面的主体性的活动。网络文学的发展实现了这种从主体性到主体间性的转变。传统文学的审美创造模式是作家创 作文 本,读者接受解读文本,而网络文学则改变了这种单项的模式,作家创作文本,读者接受解读并且参与文本的再创作,甚至原本的作家也会变成审美接受者。
王晓东在《西方哲学主体间性理论批判》中将主体间性的思想分为三个层次:社会学、认识论和本体论。
社会学的主体间性是指作为社会主题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关涉到人际关系以及价值观念的统一的问题,但是仅仅限于社会关系、伦理原则的范围,没有进入哲学的本体论的层面。而且社会学的主体间性是不充分的,在现实领域不可能真正解决主体和客体之间的对立。
认识论的主体性是指认识主体之间的关系,它关涉到知识的客观普遍性问题。审美创作中作家与文本则是这样一种认识论范围的主体间性。作家创作文本,通过对日常生活的感知和想象以文字为载体形成文本,看似作家是绝对的主体。事实上在文学创作中常常会有这样的感觉,一旦当你塑造了某个人物,建构了某个叙事的线索之后,人物和情节的发展开始不受作家的控制,它们似乎有了自己的生命。并且当作品一旦完成之后,作品则成为了自行运作的主体而不受创作主体所控制。作家与作品不再是一种谁创造了谁的关系,而是一种平等的对话关系。
生存论主体上的主体间性是指主体间的存在,不仅包括人与人的关系,也包括人与自然的关系。主体间性的根据在于生存本身,生存不是在主客二分的基础上主体构造、征服客体,而是主体间的共在,是自我主体与对象主体间的交往、对话。在网络文学创作中,读者的参与创作是它独特的创作样式,互为主体的双方是双方能动的、双向的相互作用,而不仅仅是主客体的反映与被反映的关系。这种主体之间的交流首先是一种共同参与,一种主体的分有、共享或一种共同创造。
在审美创造中,作家、作品和读者之间的关系成为真正的主体间的关系,人与作品与读者的关系变成了我与另外一个自我的关系,我把作品与读者当做是有生命的、有感情的主体,我与之交往、对话、和谐相处,三方都获得了升华。
二、审美态度的目的化
人为了得到诗意和美感就必须超越主客关系的模式,为进入天人合一的审美境界准备条件。这个条件,在西方美学史上,叫审美态度。在中国美学史上,叫做审美心胸。朱光潜强调,有审美态度才能看到美。网络文学的审美态度是一种目的化的审美态度,以自身为目的追求生活娱乐般的非现实的愉悦。
传统的美学家他们都认为在审美活动中存在着一种不同于实践的、理智的、道德的态度的审美态度。叔本华的审美静观,认为审美态度就是一种从意志和欲望的束缚中获得暂时解脱的一种方式,这是一种和观察事物的普通方式迥然有别的审美观照方式;或者说就像布洛所说的在审美主体和审美对象之间要有一定的“心理距离”;或者正如康德所说,这种审美是无关利害的。一句话,这种审美就是要超越现实、超越实体,超越个人的欲望及实用的目的,超越抽象的概念思维,超越道德上的需求,而使审美主体专注于事物的形式和外表以取得一种审美观照的愉快。网络文学环境中的审美主体完全从个人的喜好出发,选择自己的审美观照的方式。也不要求审美主体与审美客体保持一定的距离,相反,正是因为审美对象与审美主体的相近,使得审美主体更愿意去关注它。传统的审美方式所要求的距离,很容易造成审美主体与审美对象的隔膜。现今,网络文学目的化的审美态度要求读者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自己感兴趣的审美对象,这种兴趣首先得建立在与审美对象能够很好的契合与共鸣。这种审美距离的拉近使得这种契合和共鸣能更好的实现。最后,无论网络文学这样的作品所带来的快感是功利的还是非功利的,都给审美主体以审美的愉悦。
审美主体的审美态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审美对象。也就是说,审美对象的审美特质能不能为审美主体发现和欣赏,这要看审美主体采取的是一种什么样的态度,是以什么精神状态去注意和观看它。如果主体以一种实用的或是一种科学的态度去面对审美对象,那他便不可以将注意力投注到对对象的审美观照之中,当然不能发现和欣赏到美。这些都说明了主体的审美态度在审美活动中是至关重要的。网络文学中的审美对象,不同于传统的审美对象那样晦涩难懂,而是根据读者的喜好来创造审美的对象。比如网络文学的受众多为青少年,则网络文学大部分的题材都是围绕亲少年所喜爱的奇幻、爱情、青春等。再不如当下流行的穿越题材也是由于审美主体的大量关注所导致这类型的作品的大量产生。也就是说,网络文学中读者的审美态度比传统文学更打程度的决定着审美对象。 对于审美态度的总体特征,可以用一个词来概括,这就是“超越性”。审美态度所要超越的是日常生活的实利意识以达到一种暂时的超脱,简言之,就是对实用功利的超越。这种超越还包括对人的情感等官能快适的超越,对道德的超越。审美超越的最后一层含义是,是对审美快乐自身的不断超越,体现为审美快乐的不断超越提升,最后走向极致。网络文学带有某种致幻的力量,无论从文学创作者所依赖的世界还是他所创造的世界,与现实的世界都存在者很大的差距,网络文学的读者流连于这种“拟态”的世界,过分的追求对个人欲望的满足,对个人情感的宣泄。这样的审美态度并不具备超越性,反而沉溺于非现实的世界无法自拔,甚至放任自己在自我的世界中掩耳盗铃般的活着。一方面网络文学的作家也安逸于这种环境,另一方网络文学的读者把这样的世界误认为是真实的世界。
三、审美趣味的媚俗化
审美趣味就是一个人审美感知的外在表现形式。网络文学影响下的审美趣味是一种大众的审美趣味。社会学家赫伯特·布尼黙,指出大众具有规模大、分散、匿名和无限性的特点,既不同于有一定组织性的社会群体,也不同于松散的易冲动的群集,更不同于有政治自觉意识的公众。大众没有任何组织性,没有稳定的结构、规范和领导者,缺乏为实现自身目的而行动的意愿和手段,但是对那学超出其直接 经验 范围或直接控制之外的事物感兴趣,并对之关注有加。正因如此,网络文学的审美趣味呈现出从众性和盲目性。
第一,从众性。审美趣味的从众性是指,在网络文学中并不是所有的读者都知道怎样的作品是好的,而是看大家在看什么就看什么。例如,在广大读者群中有一群小资派的读者,他们看安妮宝贝,把安妮宝贝的作品看作是文学小资标志。这种从众性表明,大部分的读者追逐的是文学所指向符号而不是文学本身。在消费社会里,艺术具有了某种可消费的性质。读者对作品的消费已经不再想原来那样出于审美的需要,而是在追求一种欲望的满足。审美需要是一种对作品本身的需要,而欲望满足却只求从作品那里获得一种象征符号,这就造成了以符号消费为主要特征的现代趣味。对象征符号的需求不要求作品能给人带来某种愉悦,它只是作为一种空洞的能治而漂浮于作品之上。作为消费的符号,这些作品实际上已经丧失了其所指。
第二,盲目性。审美趣味的盲目性是指,网络文学的受众盲目跟从大众潮流的喜好选择审美对象。网络文学中所体现的审美趣味是一种虚假的趣味,它并非来自于生命内在的冲动,而是迫于外力的驱使而表现出来的趣味。这种审美趣味则具有盲目性,总是随着“潮流”而变,缺乏一定的稳定性。消费时代逻辑就是人们不再是理性地扪心自问“我”需要什么,而是盲目地跟着传媒制造出来的欲望走。在布迪厄看来,趣味是某一阶级成员通过自己的生活方式和消费行为对自己阶级归属的认同,它对分配的控制是通过消费进行的,不同的趣味就会产生不同的消费观,不同的消费观又决定了一个人在社会空间中的阶级归属。网络文学的读者盲目的与网络中相应的阶层保持趋同,借以显示自己紧跟时代潮流并带有某种炫耀性。这种盲从性,使得读者一直追逐这代表“潮流”趋势的审美趣味,他们认为只有追赶上了领跑者,自己的审美趣味才会是合法的和有意义的。但是有讽刺意味的是,追逐者跑得越快,他们离自己真实的趣味就越远,越难以表达自己真正的审美需求。
四、结语
网络文学以文学为依托,是生长在文学土壤下的一朵艳丽的花朵,它与传统文学虽然存在着如此多的不同之处,存在着如此多的独特之处,但是它还是文学的一个分支,它仍然要肩负着传统文学索要肩负的使命。当今社会经济发展迅速,一切东西都被拿来消费,我们甚至开始消费我们的文学。如若一切都是可消费的短暂的,那么总要有东西来展现它永恒的魅力,它就是文学。文学之所以长久被人喜爱在于它所具有的超越性,网络文学也该以此为使命,追求不朽与超越。(作者单位:武汉纺织大学传媒学院)
参考文献:
[1]沃尔特·李普曼.舆论学[M].华夏出版社,1989.
[2]王晓东.西方哲学主体间性理论批判[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
[3]叶朗.美学原理[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
[4]范玉吉.审美趣味的变迁[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5]张贤根.互文性:在艺术、美学与哲学之间[M].长江文艺出版社,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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