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伦理案例分析论文
商业伦理案例分析论文
利润重要还是人命重要
情境
60年代后期,美国的汽车业受到外国货,尤其是日本与德国汽车的激烈竞争,便急谋对策,企图力挽狂澜,夺回优势。福特汽车公司是美国三大汽车公司之一,自然要作出回应。1968年福特决定生产一种型号叫翩度的小型房跑车。为了节省成本,福特将正常的生产日程由三年半缩减为二年。
在翩度未正式投产前,福特将11部车进行安全试,公路安全局规定在时速20里的碰撞中,汽车的油缸要不漏油才算合格。测试的结果是,有8部翩度的碰撞中全部不合格,只有其余的8部由於改良了油缸,才通过了安全检查。
福特的行政人员要面对一个困难的抉择。如果依原来的生产日程生产,就会对消费者的安全构成威胁;如果要改良油缸,就会延迟生产,增加成本,公司会继续处於下风,让外国车雄霸市场。要解决这个问题,福特做了一个成本效益分析,计算改良油缺的可能成本与效益,然后再作决定。
另一方面,公路安全局的估计,交通意外中每死1个人,社会就损失约20万元,这数字显示,加强安全设施的成本超出了效益。
根据利润极大化的考虑,福特公司作了毫不含糊的抉择-保持原来的设计,不作安全的改装。这个决定,导致了严重的后果-超过50人在翩度车中烧死,另多人烧伤。福特被控谋杀,但陪审团最后裁定福特无罪。
问题
福特的行政人员要面对一个困难的抉择。如果依原来的生产日程生产,就会对消费者的安全构成威胁;如果要改良油缸,就会延迟生产,增加成本,公司会继续处於下风,让外国车雄霸市场。
建议
虽然福特在这次诉讼中免除其刑事责任,但从伦理而言,他们的安全权利显然被忽视了。福特的决策者根本没有履行生产者义务——制造安全产品。而是最关心如何用最低的成本生产最多的车。更令人震惊的是改良油缸所需的额外费用,只不过是每辆车多付11元而已。
然而在利润极大化的诱惑下,11元却比人命更有价值!人的价值被与其他利润成本数字互相比较及一并被计算与取舍。完全忘记了企业的目的最终是要满足人的需要,提高人的生活素质。
就以下五点而言,福特根本就漠视企业伦理:
有明确的价值观
愿意付上代价
事先预防及预备
认清事实
学习成长
因此,福特之所以如此缺德,肯定是漠视商业伦理的自然结果。
主题:欺骗性广告的诱惑
情境
一间颇有名气的家俬公司,最近在报章上刊登大减价广告,其中一项很令人目的减价是,一个两件式组合衣柜竟以二折出售!这样的折扣自然非常吸引人。
当消费者到让家俬公司时,确是见到有减价组合衣柜,上面还贴上写有大减价后银码的标贴,一如广告所言。同事正欲成交之际,却发现公司职员所报出的价格,并非衣柜上标贴示的数字,而是衣柜未打折之前的价格,结果职员说“先生你看错了,两折的是衣柜的那扇门及一只抽屉不是指整个衣柜!你看,贴著的减价标贴也是这样说的”。同事细看,确是如此,但却认为公司有欺骗消费者之嫌。消费者不服,继续争论,却只能叹无辜被骗白跑一趟。
问题
究竟是公司存心骗人?还是消费者粗心大意?
建议
欺骗的广告不只是说假话,它还是说谎言的广告。夸大渲染的说话不一定是谎言,因此就算广告用了夸张言词,也不构成谎言。谎言是涵蕴有欺骗的成分的。说谎言就是讲明知是虚假或不正确的述句,目的是要误导或欺骗对方。
因此欺骗的广告就是用明知是虚假或不正确的话来推销产品,目的是要误导消费者购买或准备购买其产品。
家俬公司的广告,及分别贴在衣柜的那扇门及一个抽屉上的减价标贴,明显是有取巧及误导之嫌。一般人购买衣柜,都整个衣柜为单位来考虑的,所不管减价标贴是否贴在衣柜的柜门或抽屉上,在没有额外特别标明的情况下,一个理性消费者是有理由相减价的,是整个衣柜而不是衣柜的部分。
以此定义来评估家俬公司的广告,结论似乎是明显不过的…。不仅让消费大众受欺骗感也未尽完全告知责任,漠视消费者权益。
如此方法来收割期利益,最后仍是业者自己受损呀!长期建立起来的形象也损於一个大减价活动。
主题:工作间的伦理无所不在
情境
老张与一班好友合股组成一间小公司,大家所出的股本一样。公司的运作是需要各股东的悉力参与,大家付出时间心力箂打理公司的事务。
有些股东非常投入,早到迟退,凡事走多一步,做事认真及拚搏,周日都返回公司工作。但有些股则迟到早退,做事懒散,对公司的事务并不热心,时常开会缺席,凡事不愿负责。
“兄弟班”於是发生犘擦,有人抱怨这种合作勤奋的人很不公平,建议拆夥。
问题
身为股东的张三,应该如何处理公司这种人情的问题?
建议
这个问题明显涉及贡献与报酬的公平分配问题。勤奋的人应该得到应有的奖励,懒惰的人应该得到惩罚,这是天公地道之事。将勤奋与懒惰的人“一视同仁”无异是奖励懒惰,惩罚勤奋,违反了公义原则。
而此案例在大家熟悉的工作间,似乎也是俯拾皆是。但却很少给予应有的关注,努力寻找一些合理的答案。结果是错误会不断的重犯,员工受到不合理的对待,有冤无路诉,士气深受打击,渐萌去意。公司便会不断失去人才,最终成为受害者。
要避免上述的情形,公司必须下定决心,克服长期以来的“道德盲”、“伦理盲”。其中一个方法是给予工作间伦理与道德的正面肯定,鼓励员工公开讨论工作间伦理,不会歧视或讥笑关注伦理的员工。
理想的公司文化,应该是一个尊重工作间伦理的公司文化。
因此张三应勇敢的提出、讨论,拟定一个理想的公司文化、制度。正所谓“亲兄弟明算帐”,没有一开始就明定好的游戏规则,最后只会兄弟撕破脸,更难看呢!
主题:工作间的伦理无所不在
情境
某日,张三与同事周末出海钓鱼时,你就将在下星期会议上的项重要议程,向同事透露你用了无数心血想出来的意见,你同事赞你独具慧眼,意见精到。
开会时,在你未提意见之前,你同事却抢先将你告诉他的东西,当作自己的意见,向主席提出来,深得主席赏识。
问题
在这事件中,是张三太“口疏”,做事草率;还是他的同事缺德,无理、伦取构想邀功?
建议
此事件涉及了盗取他人成果的败德行为。占有属於自己的东西,无疑等於偷窃。
个案所陈述的是一种明抢,在现实生活中,可能有不少间接及隐晦的暗偷,令受害人无辜失去“智慧产品”而不知,偷窃者却从中获利。
身为受害者的你,平时就应有所预防,因为智慧财产本来就不易保存,何况空口无凭。其实还有一个解决方法,就是据理力争,将构想的详细过程一一描述,打击窃盗者,也是一个重视智慧财产的呼吁!而不是消极的认命才是。
主题:容忍性骚扰
情境
对员工而言,宝碱的文化创造了一个扰人、有时甚至是危险的工作环境。因为在宝碱各个工厂和办公室,性骚扰是可以容忍的。
一位研究宝碱企业文化的顾问说,宝碱并没有一致的政策来处理性骚扰。她说:「这要看男主角是否是公司希望留任的人。」许多女员工抱怨,男主管骚扰她们,但到头来这位主管还是得到晋升或调职。
宝碱某一个部门的职员,甚至警告女性访客不要单独与经理会面。
问题
面对这样一个轻视女权的公司文化,难道只有容忍吗?
建议
面对宝碱这样一个轻视女权的企业文化显然是有问题的,竟然纵容男同事的骚扰行陉——身为女性员工不应坐视不理、任凭摆布才是。应想好一个因应策略来共同抵制,例如可以用流言来使男同事收敛其行为或被吃豆腐时赤声责骂、大声教导…等。
1. 首先建立自己明确的价值观。也许因为家计不得不留恋此轻视女权的公司,但得先厘清自己最重视得是什麼、要的是什麼?
2. 再考虑自己愿意付上什麼样的代价,切实计算代价且勇於负责。身为女同事的你可以提升自己付代价的能力进而少自己付上代价的损失,但要主动出击,尽力改善游戏规则。
3. 事先预防及预备。我们可以从过去或其他同事的经验预知将要发生的情境,然后事先预防,如同伦理课说的:『你不能避免鸟飞过头顶,但可不让它筑巢』,就像花要插在前头才行。
市场营销道德问题浅析论文(2)
《我国企业营销道德存在的问题及后果分析》
[摘 要] 本文首先分析了营销道德产生和发展的基本过程,然后重点分析了我国企业营销道德存在的问题,如价格策略方面的道德问题、产品策略方面的道德问题、促销策略方面的道德问题等,并分析了营销道德失范的后果,如危害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消费者与社会利益受到损害、破坏了公平竞争秩序,最后,提出了改善我国企业营销道德的对策。
[关键词] 市场营销 营销道德
在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商品经济及企业营销活动不断发展,企业为社会及广大消费者提供了日益丰富的产品,为国家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同时,有些企业为了片面追逐利润最大化,置广大消费者及社会公众利益于不顾,表现了严重的违法及违德的经营行为。因此,企业的营销活动必须遵循法律及营销道德。
一、营销道德的产生和发展
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美国商界爆发了一系列经济丑闻,包括巨额受贿、价格垄断、欺诈交易等,引起了社会公众的极大不满。美国政府开始对此展开调查。70年代初,商业伦理问题受到更为广泛的关注,到80年代,美国商界曾一度开展过一场有关商业伦理道德问题的大讨论。自1962年美国总统约翰・肯尼迪在对国会的文件中提出消费者有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和表示意见权,国会随之对某些行业进行调查并提出消费者保护法案以来,消费者至上主义在世界各国兴起,各种有关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纷纷出笼,并且日渐完善,政府及民间的相关组织也应运而生。这一运动的直接目标就是增加买方对卖方的权利和力量,使消费者获得更多的信息、更多的商品知识和更多的保护,反对经营者对消费者的任何欺诈行为。这一运动的兴起得到了社会公众的普遍支持,由此形成一种对各类企业的经营行为产生严厉监督、评判和惩处的强大压力。这不仅使经营者的欺诈行为及时得到揭露,而且消费者可以通过一定的渠道和程序向有关企业索赔。
二、我国企业营销道德存在的问题
1.价格策略方面的道德问题
企业在价格制定中反映出来的不道德行为,主要表现为:
首先,企业对消费者采取价格欺诈。价格欺诈是指经营者以不正当的价格手段,欺骗购买者并使其经济利益受损害的行为。例如:企业采取以次充好、短斤少两、降低质量、混充规格等手段,制定欺骗性的价格;企业采取不明码标价行为、价格歧视行为和价格折扣行为蒙骗消费者,达到推销商品的目的。比如某大卖场在衣帽部开展促销活动,打出的价格标识牌上显示的是“15元起”,这“起”字却是非常的不起眼,消费者选好了衣物兴高采烈的去付款时,却被告知70元~90元不等。超市在这里采取不明码标价的行为,明显欺骗了消费者,伤害了消费者的经济利益,产生了不道德行为。
其次,企业对消费者采用暴利价格。暴利价格是指一些经营企业在经营活动中,采取不正当的价格手段,使其价格水平超过物价部门认定的商品市场价格水平合理幅度的暴利行为。表现为以下三方面:经营某一商品的价格水平,超过同一地区、同一时间、同一档次、同种商品的一般价格的合理幅度;经营某一商品的差价率,超过同一地区、同一时间、同一档次、同种商品的一般差价率的合理幅度;经营某一商品获取的利润,超过同一地区、同一时间、同一档次、同类商品的一般利润率的合理幅度。
2.产品策略方面的道德问题
首先,从生产产品的目的看,企业生产产品是为了满足消费者需要、提高消费者的生活质量,获取经济利益同时履行企业的社会职责。但生活中有些企业生产次货、劣货和一些有潜在危险性的产品,如危险的玩具,含过量防腐剂、色素的食品,劣等的化妆品等,侵害了消费者的健康与安全,造成了不道德问题。其次,从企业营销产品的方法上看,企业应引导消费者,使他们购买到合适的商品。然而有些企业却无视这一点,误导消费者购买不合适或过期的商品,给消费者造成物质或精神上的损失,产生不道德问题。再次,从企业营销产品的后果看,企业提供给消费者的产品应满足消费者的需要,但是实际中,不少消费者购买产品的使用价值与消费者的预期收益却并不相符,质量达不到购买时预期目的。这种现象明显反映在许多食品与滋补品中。由于许多情况下无法分析形形色色食品的真实营养成分,很难检验服用滋补品后的真实效果,这些产品是否给消费者带来应得利益便很值得怀疑,有可能就产生了不道德行为。
3.促销策略方面的道德问题
首先,企业促销目的偏离促销基本原则。企业设计传播的广告应是向广大消费者传递真实的商品信息,引导消费者做出正确的购买决策,指导消费者正确消费。但现实中一些企业有意设计传播虚假广告,引诱消费者购买假冒伪劣产品或实际上并不需要的东西。企业广告名不副实更是司空见惯,比如下例中可望不可及的差价补偿:
厦门某大商场打出广告:如果在其他商场发现比本店便宜的同类商品,以差价的2倍赔偿!一时间社会反响强烈。有一位信以为真的吴姓消费者,碰巧在另一家商场看到同一品牌型号彩电比这家商场的报价低25元,便要求其兑现差价补偿承诺。但商场工作人员却要求吴先生提供在另一家商场的购物小票,理由是“商场承诺的差价补偿是指当天的价格,只有购物小票才能证明另一家商场当天出售的彩电价格为多少”。其实,在时下差价补偿正成为众多商家乐此不疲的促销游戏手段的背景下,吴先生的遭遇并非个别现象。
其次,促销信息缺乏真实性。促销活动的社会责任是将产品或服务的真实信息传递给用户,如果违背此原则,这种信息沟通就经常会产生道德问题。比如企业使用含糊其辞、模棱两可的词句,引起消费者对广告真实含义的误解,使消费者做出错误的购买决策等。
三、营销道德失范的后果分析
1.危害企业的生存与发展
无论是制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还是用虚假广告进行骗买骗卖,以及采用其他不正当营销手段,从短期看,企业由于欺骗消费者,引诱消费者上钩而获取了眼前的利益,但从长远看,其违法活动一旦被揭露、曝光,必然危及企业本身的声誉和信誉,遭受社会舆论的谴责,受到消费者的唾弃,最终失去顾客,失去市场。
2.消费者与社会利益受到损害
企业营销的对象是广大消费者,而不良营销行为表现出来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漫天要价,乱宰顾客,利用虚假广告进行欺诈,骗买骗卖等,对广大消费者而言,不仅造成了他们经济上的损失,而且影响到他们的身心健康,严重者会危及他们的生命安全。
3.破坏了公平竞争秩序
公正性是市场竞争的一条基本的原则,在正常的市场背景下,每一个企业都是平等的,大家都处在同一起跑线上进行竞争,并通过正当的手段赢得竞争和优势,由此获得的利益也才是正当的、合法的。然而,有些企业为了排挤竞争对手,独占市场,则通过不正当手段窃取他们的商业秘密;用贿赂的方式推销商品;在广告或宣传中诋毁、贬低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或产品声誉;用低于成本的价格进行倾销等,所有这些行为的出现,无不有损市场竞争的公正性原则,使市场竞争秩序受到破坏,严重地影响了其他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并使之处于不利的竞争地位,其正当利益遭受损害。
四、改善我国企业营销道德现状的对策
1.健全法规体系
法律犹如一只利剑,高悬在天,使守法者乐,违法者惧。法律既制止企业和个人的非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又保护企业和个人的合法经营和正当竞争。如果社会是一个制度公正、激励有章的法制社会,作恶很难逃过法律的制裁,就会大大抑制不正当行为和作恶行为的发生。爱尔维修指出“当人们处于行恶能得到好处的制度下,要劝人从善是徒劳的。”所以,必须在法律制度上使违法者的收益远远低于法律制裁带来的损失,遏止企业做出不道德决策的动机。
2.广泛开展道德教育和宣传
营销道德首先是一种理念,这种理念只有被包括企业和公众在内的全社会广泛接受,才能成为企业的自觉行为。为此,必须在全社会范围内广泛进行营销道德规范的宣传和教育,使企业和公众深刻认识到营销道德是社会进步与文明发展的要求,是社会伦理在企业营销活动中的延伸,是企业行为约束机制之一。政府及社会团体应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广泛宣传,使公众意识到抵制非道德营销行为是自己的基本权力,鼓励每一位消费者理直气壮地维护自己的利益,大胆检举、抵制违背道德的企业行为,同时正面宣传营销道德水平高的企业,形成全社会的道德舆论环境
3.要树立理性消费观念
如果理性消费者群体不断扩大,企业实施不道德营销行为的空间就会被大大压缩,不道德行为的可用手段就会大大减少。如一些人出于从众购买心理,追求流行,不道德企业就乘机大量生产质量低劣但时髦流行的产品,消费者实际上得不到实惠。而消费者树立了理性消费观,不道德营销行为就无机可乘。
参考文献:
[1]陈国平:基于可持续发展的企业营销道德性决策探讨.学习与实践,2008.7
[2]张 浩:中国企业营销道德问题的博弈论分析.商场现代化,2008.10
[3]王 阳:企业营销道德失范及治理对策.商业时代,2008.8
急!!!经济伦理案例分析
经济伦理:就是人们从事经济活动所必须遵循的伦理道德的基本准则,是直接调节和规范人们从事经济活动的一系列伦理原则和道德规范。伦理思想不是一般的经济伦理道德,而是其根本原则、核心和精髓;它是法的哲学内涵,是法形成的伦理道德的原理和依据,是人们认同和内化法律法规的道德基础。
案例:
我国某些电信企业为了占领市场份额,竟然用起了最卑劣的手段----砍断竞争对手的通信电缆。这起电缆遭砍事件,源于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在四川省遂宁市的白热化竞争,双方因为通讯市场占有量发生的短兵相接已不是第一回。遂宁联通开拓市话业务的咄咄逼人之势,最终导致了中国电信遂宁分公司有关人员付诸“割缆行动”。
据联通方面反映,虽然电缆抢修好了,但是又出现一个新问题:在遂宁电信所属的公用电话上,拨打联通的市话,计价器显示高于正常收费几十倍。“电信的做法,其实就是让人不敢打联通的市话,间接挤垮我们。”遂宁联通负责人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创年代,出现一些超出社会正常价值观念和道德容许程度的现象是难免的。这就是所谓“现代化的代价”理论。 这个理论倒是可以解释不少现实问题。从屡见不鲜的外资、私营企业主对员工搜身事件,到行业老大为攫取巨额垄断利润,不惜囤积居奇和联手限价以挤垮竞争对手,再到此次中国电信遂宁分公司冒着触犯刑律的风险,砍断其他公司的通信电缆,如此道德沦丧、诚信尽失的商业行为若要蔓延开来,现代化的代价也未免太大了。
相反,美国“微软拆分案”,美国司法部启动了强大的法律攻势,连环诉讼搞得盖茨焦头烂额。面对政府的“百般刁难”,微软公司还是不紧不慢地应诉、答辩、聘请律师配合调查、积极地与司法部达成庭外和解,甚至涉讼期间还推出了风靡全球的 Windows XP操作系统,让人们看到了巨型跨国企业的风范与涵养。
案例分析:
如果“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的话,微软公司完全可以凭借自己的技术力量,使美国政府的所有电脑陷入瘫痪,因为它的产品已渗透到了政府最尖端的情报、国防系统。 政治经济学理论还告诉我们,像微软这样规模的寡头企业,已经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实际操控政治,这是资本主义的金钱本质。但是,微软公司既没有采取技术手段,也没有采取政治手段,而是冷静地选择了法律抗争。
价值尺度: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如果取之有道而至富贵,那才是真正的“贵”,即实现了不只是“经济人”同时也是“道德人”、“社会人”的价值。现代市场经济当然是以利益为驱动机制,但同样要求“见利思义”,“义然后取”。那种不管义不义,先赚了再说,赚钱才是硬道理的行为是要不得的;那种有钱能使鬼推磨,“鬼附势慕利”的“钱神论”是要不得的;那种只有黑心才发财、专取不义之财的行为更是要不得的。
“得民心者得天下”
从商家来说,赢得顾客就一定能够赢得市场,企业就一定能够蒸蒸日上。
办企业的宗旨:“服务社会,富强国家”。这一宗旨充分体现了儒家“以民为本”的观点,具有普遍性。 “经营的目的是为社会服务,利润乃是服务的报酬”。尊重消费者,理解顾客,最突出的表现就在于为顾客提供优质服务上。
然而,至今有的商家仍不知“以民为本”的道理。有的坑害顾客,最终顾客越来越少。这就是“失民心”所带来的经济恶果。
我国建立市场经济制度的时间还不长,与之相配套的法律法规体系尚在建设、完善之中,但这并不能成为中国企业可以背弃商业道德、莫谈经济伦理的理由。
同业经营者不再野蛮地割砍对方电线,而变成了中国电信分拆后的若干电信企业相互之间诉讼缠身,应感到万分欣慰。
经济伦理,距离我们并不遥远。
寻一些关于商业伦理、行为准则方面的案例分析题!用作企业晋升考试使用!
工作场所摄像头监控问题的企业伦理分析
摘要:
近几年,国内很多企业都被报道在办公场所安装摄像头监控员工,以此来规范员工行为,防止员工的偷懒和不忠诚。不可否认企业作为市场运营主体,有必要从维护自身财产安全、维持自身竞争优势及保证生产绩效等角度出发对员工在职业场所的行为实施监控。然而企业的摄像头监控行为侵害了员工在工作期间的人权和个人尊严,尤其是员工的隐私权。本文将对企业监管权益与员工隐私权这一冲突进行伦理分析,阐述作者自己的看法。
关键字:监管权益 员工隐私权摄像头监控
正文:
“难怪上班的时候,一举一动都逃不过老板的眼睛。”5月9日,长沙黎托街道天凤食品有限公司厂房内,几名工人在修理管道时,意外发现楼顶天花板上,竟然暗藏针孔摄像头和窃听器。因不满企业管理层在车间安装“电子眼”,部分愤怒的员工直接将摄像装置摘除,却遭到公司开除。此举使得员工更加愤怒,激化了了员工和工厂的矛盾,同时也得到了社会的关注。随后,记者在长沙多家电脑城走访发现,摄像头已成为许多公司办公室装修时的“标配”。此前国内关于公司在办公室安装电子监控设备的问题的相关报道也不少,由此可见,摄像头监控已经不再仅限于银行,超市,而是逐渐走进了中国普通雇员的办公室。雇主和雇员面临着新的伦理问题,一方面是公司的监管权益,而另一方面是员工的隐私权。
我们不能否认摄像头监控作为一种新的管理方式有其合理性合法性和必然性。首先,通过应用摄像头监控设备,公司可以预防信息泄漏、维护竞争优势。市场经济的发展,增加了人员的流动性,同时也降低了员工的忠诚度而市场经济驱动下的逐利心理往往使许多员工铤而走险,从自身私利的角度出发,盗窃企业商业秘密、技术信息并从中渔利。企业通过摄像头监控可以掌握员工的动向从而有效的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其次这一新的管理方法可以提高职工绩效、保障经营收益。通过调查,员工在工作场所利用互联网等进行赌博、聊天、观看色情等与工作无关的事宜的发生几率很高,从而使得公司遭受损失。公司通过监控设备,可以敦促员工提高工作绩效保障企业正常经济收益。最后,在办公场所安装使用监控设备并没有违反我国现行的法律政策,办公室本身是公共区域,公司安装摄像头,合法。从以上几个方面来说,摄像头监控手段似乎在一定程度上符合公司和个人的利益的,事实则不然。
一种新的方式的应用必定有一定的风险而且会带来一些问题,最为主要的是企业和员工隐私权的冲突。摄像头监控所带来的好处都是在正确应用并得到员工支持理解的基础上产生的,应用不当,不仅会损失安装设备的费用,而且有可能使企业和员工的关系恶化,降低员工的积极性和忠诚度,从而最终伤害到企业的长期效益。此外,近年来,员工状告企业侵犯其隐私权的诉讼日益增多,部分不良的企业管理者通过监控泄露员工的个人信息,而且严重限制员工的日常交往活动,虽然企业有其合理的监管权,但是员工也有职场隐私权,有权利在办公场所保留必要的私人空间。在工作场所安装摄像头,特别是在员工不知情的情况下,必然会降低员工的自尊心和自信心,最终影响他们的工作绩效。
工作场所安装摄像头进行监控,这种方法有效地解决了雇主对雇员一定的行为所负有的责任,另一方面雇员的隐私权势必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伤害。如何权衡两者的关系非常重要,一些法律比较完善的国家都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来处理这类问题,保护员工的隐私权。而我国对员工的隐私权加以相关说明和保护的法律很少,员工的权益得不到充分的保障,那么从伦理学的角度对这类问题进行补充是必要而且紧迫的。
基本权利原则是商业伦理判断的一个很重要的依据,强调每个人权力和自由的重要性。人们在做出某一决策的时候必须基于对基本道德的考虑,即人的财产权,生命安全和言论自由等基本权利。一个方案就算即使对大部分人有益,只要伤害到了任何人的基本权利,就是不道德的,不该采取。对在工作场所安装摄像头监控员工这一行为的伦理分析,其实质就是判断是否有人的基本权利因为摄像头监控行为而受到损害。我们可以应用康德的绝对命令法则来判断该行为是否是道德的。
康德的第一绝对命令法则认为,当且尽当一个人愿意把自己在特定条件下从事某一行为的理由作为每个人在相同条件下的行为理由,该行为就是道德的。企业的管理者在员工的办公室安装摄像头的时候必须思考要是自己的上级也要在自己的办公室安装摄像头,自己是否愿意被时时刻刻监管。要是该管理者认为该行为是道德的,自己在全面的监督下能更好的工作,那么这个行为就是道德的。。在当前提倡人权和自主的社会环境里,每个人都是希望自己有充分的言论自由权和隐私权的,公司的管理者也不希望自己在工作环境中时时受到监督。
第二绝对命令法则认为,理性人应该永远把人作为目的,而不能把人只看成实现目的的手段。也就是说,企业安装摄像头的行为必须得到员工的自愿同意,员工的自由权利必须得到尊重。然而,绝大多数企业在安装摄像头的过程中只是告知员工,有些甚至是采取隐瞒的方式,也就是说员工压根没有选择的权利。员工的隐私权受制于企业的监管权,这是由他们之间雇佣和被雇佣的关系所决定的,而且是不可避免的。企业在安装摄像头的时候,是把监控员工的行为作为企业利益最大化的手段,而没有考虑员工的自尊和自由。
根据绝对命令法则,企业这一行为程度上伤害了员工的言论自由和职场隐私权。除了基本权利原则,我们还可以从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来分析这一行为是否道德。
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把人的需求分为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员工工作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得到物质上的报酬,满足生理需求,更多的是把工作场合当做一个社交网络,是其交际朋友、获得身心愉悦的主要途径。更深层次的,员工希望通过工作上的成就和满意的工作环境以此来自我实现,获得社会认可。企业在办公室安装摄像头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规范员工行为,但是调查显示,“员工只有在得到企业管理者和其他员工的信任、尊重时,才能保持一个相对宁静的心里状态、才有利于工作效率的提高。”企业这一行为在妨碍了员工满足自身的高层次需求。
从商业伦理的基本权利原则和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分析来看,企业在办公场所安装摄像头的行为有其不道德的一方面,它侵犯了员工的自主权和隐私权。员工是相对独立的个体,其拥有获得充分尊重的权利,其应享有在安宁的环境下从事工作的自由。但另一方面,电子监控还是一种有效的管理手段,它不仅保护了企业本身的“隐私权”,还能够提高企业的获利水平。要达到企业利益和员工权益的双赢,企业必须处理好监管权和隐私权这一矛盾的关系,在安装实施摄像头监控设备的时候必须听取员工的意见,让员工参与其中,减弱该行为的负面影响。
参考文献
1 工作场所电子监控的企业伦理分析 王红雷
2 电子监控与职场隐私保护 那彦琳
3 手机定位引起的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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