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论文3000字中国式过马路
政治论文3000字中国式过马路
“中国式”之殇 “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
了,和红绿灯无关。”“中国 式”过马
路似乎已然成为一种“风尚”,人皆习
以为常。 “中国式过马路”无疑是众网
友对此不文明行为的调 侃之辞。这里
的“中国式”已然不是一个代表文明进
步、 奋发向上的褒义词,而是一个象
征着蛮横无礼与道德低 下的贬义词。
当一种个人的行为上升为国家的标志
时, “中国式”之殇必然引起我们深刻
的反思。
对个人而言,“中国式过马路”体现出
个人素质的极 其低下,对生命缺乏最
起码的尊重。随着新交通法规的 不断
出台,机动车所受到的规范管理程度
不断提高,但 对行人是否遵守交通法
规却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方法。 许多
人自恃“神勇无比”,将安全抛到九霄云外,为
图 一时便利而忽略红绿灯的存在,直
接穿行,并且以此为 勇,自鸣得意,
觉得自己走了捷径,占了便宜,沾沾
自 喜。诚然,监督行人并不如监督机
动车那样可以采用设 立“电子警察”等
措施来实现,但毫无疑问的是:在交
通事故中,受到伤害的毕竟还是行人
多。所以,“中国 式过马路”是对自身
生命不负责的表现。
对社会,“中国式过马路”所引起的负
面效应更不 可小觑。在一群等待过马
路的行人中,无疑也有理智之 士,不
愿乱穿马路。但当其他人都开始“中
国式过马路” 时,如果不随大流、随
大众,便有可能被人视作另类, 认为
其“迂腐”“不识时务”,自己也觉得与
周围的人 格格不入。于是遵守交通规
则的人越来越少,“中国式 过马路”便
陷入恶性循环,成为一个社会的普遍
现象。 此时,“中国式过马路”已经不
是一种个人行为,而成 为一种恶劣的
社会风气,此风兴起,就可能导致人
们私 利膨胀而漠视公共利益。不久前
全国保钓反日游行中, 那些趁机打砸
抢的人,就是反面典型。
中国自古以来便是礼仪之邦,现如
今“中国式”却成 为不遵守法律法规的
代名词,不禁使我们汗颜。在网友
“中国式过马路”调侃的背后,反映的
是整个民族对规 则的集体漠视,反映
的是我国国民素质有待提高的问题。
这不单是靠社会制度能规范的,还需
要我们共同携手, 自觉遵守法制法
规。 “人心惟危,道心惟微”,“中国
式”之殇,殇在我, 殇在你,殇在整
个民族,此殇,务必尽快止于行,才
能 止于心。
中国式过马路作文
“凑够一撮人马上走,和红绿灯无关。”这句“中国式过马路”概括,引发网友普遍共鸣,成为热议话题。
“红灯停,绿灯行。”这是世界通行的交通规则。在发达国家,红灯、绿灯是行人“Go”和“Stop”的命令,自觉得近乎条件反射。在欧洲国家、美国、澳洲各大城市,红灯一亮,行人自然在马路两旁戳立不动,绿灯一开,鱼贯而过。同是亚洲国家,日本东京、韩国首尔的人流量和车流量一点不亚于中国任何城市,但各行其道,井然有序,依然没有人闯红灯,更不会“凑够一撮人”结伴去挑衅红灯。
大凡到过西方的中国人,无不对西方世界中行人过马路的那种自觉意识,不见绿灯绝不横穿马路,即便是视野所及内无一辆汽车,而赞不绝口。行人如此,司机更是如此。
今年八月底,我随凤凰网十大名博考察澳大利亚。从悉尼驱车前往首都堪培拉,一路上,汽车一辆接一辆地赶路,我们的旅游大巴却不急不躁。司机匀速开车,从不超速,“安全”二字似乎镌刻在他的行车规则之中。当行人站在马路边上,似乎要通过。司机远远看到就减速,缓缓停在行人面前,用手势微笑着示意行人通过。即便是在高速公路,看到考拉一蹦一跳地横穿,也立刻减速刹车,让考拉安全通过。我坐在司机身边,不禁翘起大拇指,啧啧称赞。司机说,“这是起码的,交通规则的制定,就要自觉遵守,这样才有章可循。尊重他者,其实就是尊重自己。”
西方的汽车文明和马路文明,常常让我们汗颜,并且往往引申出一个结论:人家真文明,真守法。由此又产生了九斤老太式的喟叹,中国人的法律观念太差了。在我看来,“中国式过马路”不仅仅是中国汽车文明和马路文明的落后写照,更是中国政治文明的一个生动标本。
“中国式过马路”凸显的,是中国人规则意识的集体漠视。在中国,规则意识很早就有,格言古语都强调,最著名的便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但规则存在,并不一定得到广泛认可。除了法家思想基本没有在中国占据过统治和主导地位,另一原因,是大多数中国人抱着实用主义的态度去对待规则,而并不是发自内心的,自觉遵守规则,把遵守规则内化为人格一部分。对我利大于弊的,便去遵守和利用规则;反之,就无视规则。“灵活变通”被赞扬,尽管这种变通,有时是违背法律和道德的,而只要在当时得到好处,就大行其道。而中国传统的特权思想根深蒂固,在许多人心里,不但不以遵守规则为荣,反以践踏规则为荣。红灯来了,大咧咧闯过去,习以为常。而闯红灯被监控纪录,最后疏通关系,不受处罚,那更是沾沾自喜。践踏规则而逍遥法外,就是一种让别人羡慕嫉妒恨的特权享受。享受特权,不独是特权者的习惯,也成为无权者的奢望。
世界上的规则文化,伴随着工业文明、都市文明和公民社会而成长、成熟。而中国长期处于农耕社会,农业社会自由散漫的思维方式,对于中国人的影响还很大。中国是工业文明和都市文明的后发国家,公民社会更是“才露尖尖角”。当代中国人绝大多数来自农村,或跳出农门成为都市人,或从农村移民到都市。农村人的生活方式与生产方式,都无须深刻的规则意识,如同种麦子,上午八点种与九点种有区别吗?无视规则的“农民习气”,在许多中国人潜意识根深蒂固,难以纠正。中国人成熟的规则文化,还有一二代人的路要走。
“中国式过马路”凸显的,是中国人破坏规则的集体撮合。交通规则,是现代人们最常见的公共规则。为什么中国人习惯去破坏,并且喜欢“凑够一撮人”结伴破坏呢?不单单是交通规则,其他公共规则为什么也常常发生这种情况呢?
在许多中国人潜意识里,破坏规则,不是破坏“与其他公民平等的契约”,而是挑战了规则的制定者。闯红灯,绝不会意识到破坏了基于平等契约精神的公共秩序,而是庆幸自己没被规则制定者逮着,怡然自得于一种违规快感。而对于一个习惯意识形态禁锢的国家来说,人们破坏规则的违规快感,似乎被赋予了精神独立和彰显个性的魔力,自觉不自觉地与挑战制度、追求自由变得相关,从而自我消解了破坏规则所产生的心理窘迫和道德耻感。
而喜欢“凑够一撮人”结伴破坏规则,一是“浑水摸鱼”的从众心理,二是“法不责众”的人治文化。显然,那些破坏规则者,都明知其行为不光彩,并且要被追究责任,只是在集体行为的迷彩服和法不责众的防弹衣下,放纵自我。当下发生的许多群体事件,一方面是政府不作为、乱作为而引发事端,另一方面源自“凑够一撮人”的民众反规则习惯。“凑够一撮人”的诉求,有合法合理的,也难免有漫天要价,私利膨胀而漠视公共利益的。不久前全国保钓反日游行中,那些趁机打砸抢的暴行者,更是反面典型。
康德曾说:有两种东西,我对它们的思考越是深沉和持久,它们在我心中唤起的惊奇和敬畏就会越来越历久弥新,一个是头上浩瀚的星空,另一个是心中的道德律。基于平等契约精神的规则和道德律,一直是中国人的心灵稀缺物。
“中国式过马路”凸显的,是中国规则制定者的人本缺憾。在中国马路闯红灯,有时候是不闯灯根本过不去马路,信号灯时间太短,转弯的车辆太多,而且根本不让行人。在指责行人违章过马路的同时,还应看到在不少地方的城市规划中存在着忽视和漠视行人交通权利的倾向,助长了违规行为的发生。为什么横跨道路栅栏的危险行为屡禁不绝?这与天桥、地下通道、斑马线的设置不合理有极大关系。行人乱穿马路是造成交通混乱的重要原因之一,但却很少有人反思城市交通设施是否周到方便。国外城市交通研究表明,人行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的最佳间隔距离是150米,否则就超出了人的忍耐极限,可能造成行人乱穿马路。但是,中国城市规划者闭门造车,常让行人兜大圈。
行人过马路确实算不得什么大事,但它体现了城市对行人交通权利的关怀程度。道路设施应以人为本,只有保障人的通行便利,才能逐步培养公民良好的交通法规意识。到那时,马路上的“流氓一小撮”也许就不再流氓了。知名时评家童大焕说:“良好的规则和规则意识的建立,必须源于公民平等自由的参与,而不是强者的逻辑,弱者的服从”。而以人为本的善政,无疑是公民自觉参与的发动机。
“中国式过马路”还凸显了现代化背景下中国人的心态焦虑。为什么欧美先进城市的司机遇到堵车会排队等候前进?为什么中国人开车喜欢变道?堵车时钻来钻去,其实也领先不了几米,反而加剧堵车。道理大家都懂,可就是停不下踩油门的脚。
为什么中国人喜欢闯红灯?不也就是从马路这头过那头,快那么几分钟。闯红灯是没素质的表现,这是现代人的常识,可大家就是忍不住“凑够一撮人马上走”。
细想起来,这可能跟当今中国社会心理有关。我们处在急剧转型期,什么都追求“快、准、狠”,一停下来就担心落后于他人,落后于时代,抓不住机会,所以每个人都很急躁。国家经济也立下保八、保九的目标,不遗余力。似乎不能保住发展的快步伐,这个国家和民族就要歇菜了。而欧美先进城市的市民心态平和,开车从容不迫。当中国发展不再匆匆忙忙,当各城市领导不再把十年二十年的经济目标压缩在自己短暂任期内,当中国经济不再是政绩经济而是民生经济,城市文化塑造出从容优雅的市民,汽车文明和马路文明自然也就差不到哪里去。
矫正“中国式过马路”,依靠人人平等的法治。香港、新加坡等先进城市司机开车文明,一方面是公民素养,另一方面是因为害怕违法。违法被认为是很没有面子的事情。而在中国,司机对逆行、乱掉头习以为常,少数司机违法被交警抓到了,不仅不认罚还打骂交警。而行人闯红灯,更是司空见惯。难道大家真的不知道违法吗?是因为大家都信奉“法不责众”、“法外有情”,出了问题首先想到的是找关系,而不是找法律。所以矫正“中国式过马路”,建立中国的汽车文明和马路文明,必须普及法制文化,健全法治社会。
酒驾在过去,一直是中国的马路杀手,每年都有数十万鲜活生命,丧生在醉醺醺的车轮下。而自从酒驾入罪,以刑法打击酒驾违法行为时,“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成为职业司机和私家车主的自觉习惯。打击酒驾之所以取得奇效,酒驾事故锐减,除了空前执法力度,更主要的是不管涉及到谁,一律刑拘,体现了执法的公开、公平、公正,树立了法律应有的尊严与威严。如果制定规则者不执行规则,就会成为规则的最大破坏者,规则形同虚设,就会成为政治粉饰。规则与法律是分不开的,在生活中倡导讲规则,增强人们的规则意识,其实便是为了提倡法律意识,为法治的实现做贡献。
马路是现代文明的镜子。“中国式过马路”的具象,折射当下中国政治文明。中国人的规则意识与西方国家的规则意识,长期存在差异。法律至上是西方人的规则意识,而我们一直没有这样的意识,权力和人情常常可以大于法。法治的生命力,源自国家成员的平等。建立人人平等的法治社会,权力自律,公民自觉,才会有令人赞叹的马路文明。
好的制度,引导好的国民习惯;好的习惯,形成好的国家文明。当中国人在红灯前自觉站立,这个古老国度的现代文明也就站立了。
追问
初二政治论文1000字
政治论文对于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素养有着不可取代的作用,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初二政治论文1000字,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青少年的叛逆心理 叛逆心理是指人们为了维护自尊,而对对方的要求采取相反的态度和言行的一种心理状态。叛逆心理是青少年成长过程中经常会出现的一种心理状态,是该年龄阶段青少年的一个突出的心理特点。
因为青少年正处于心理的“过渡期”,其独立意识和自我意识日益增强,迫切希望摆脱成人的监护。他们反对成人把自己当“小孩”,而以成人自居。为了表现自己的“非凡”,对任何事物都倾向于批判的态度,以上位者自居的方式抵消长辈对他们带来的威压感。正是由于他们感到或担心外界忽视了自己的独立存在,才产生了叛逆心理,从而用各种手段、方法来确立“自我”与外界的平等地位。叛逆心理虽然说不上是一种非健康的心理,但是当它反应强烈时却是一种反常的心理。它虽然不同于变态心理,但已带有变态心理的某些特征。如果不及时加以疏解,发展下去对青少年的成长非常不利。
青少年产生叛逆心理的原因多种多样,其中父母不恰当的教育方法是导致学生叛逆心理的主要原因。
1. 传统思想影响着一些家长
中国长期的家长专制思想在一些家长中仍然存在,家长对子女的教育缺乏民主意识,总认为孩子还不成熟,要绝对服从自己,不能有自己的看法,否则就是“忤逆” “对着干”,因此,孩子不会或很少会把父母当成自己的倾诉对象,怕自己做错事后,受到家长责备。许多中学生认为自己做错事后,最反感家长的指责,而对他们反感的原因是因为家长们盛气凌人,态度生硬。
2. 家长认识上的错误,造成教育方式不当
一些家长缺乏普通的心理学常识,对子女教育急于求成,方法简单粗暴,经常无视子女的自尊心和心理承受能力,特别是孩子们有了过失时,不是与孩子们一起分析错误,商量补救办法,而是责骂甚至殴打孩子,使孩子在犯错误时感到孤立无援,产生叛逆心理。还有,如前面举过的小军的家长的例子,认为只要是主观上对孩子好,就可以不讲究教育方法。
3. 父母与子女缺乏双向交流,产生思想矛盾
随着高中生的成长,独立意识渐强,要求有自己的处事方式,不希望受到过多的管束。而某些家长出于对子女的保护,什么事情都替孩子包办,这样子女的渴望独立与家长不恰当的好意关心,就会产生思想上的冲突、矛盾。或许有些家长因工作繁忙,很少与子女谈心,进行思想交流,只是定下一些严格的规定来约束限制子女的行为。因此,作为子女的高中生没有一个和谐温馨的家庭环境,与父母缺乏交流,就容易产生叛逆心理和叛逆行为。
表现就是你让我往东,我偏要往西;你让我做这个,我偏要做那个;你让我相信这个,我非要相信这个不可.
叛逆心理的危害很大,不仅伤害了父母,也给自己造成了严重的心理负担,我们要尽量阻止逆反心理的产生.
我们可以在想发怒的时候做一下深呼吸,或可以去卫生间洗一把脸压一下火气,调整好情绪再出去面对父母.如果觉得受不了父母的唠叨,可以用一些巧妙的方法堵住父母的嘴,而不是一味的觉得烦燥,与父母争吵.
但逆反心理不能一概说是错误的,要相对而论,我们的父母不是圣人,他们的观点时滞后,他们的教育方法有时可能会有错误,这时候,我们就要适当地进行一下反抗。我们要与父母多谈谈心,多说说话,多与他们讲讲学校里发生的事,尽可能地与他们交朋友,让他们的思想更进一步,进入到我们这个时代的思想里来,不然父母的思想总是很传统,总是停留在旧时代的旧思想里面,难免与我们发生冲突。
而父母也要多为孩子想想,不要总是一味的去责怪孩子,骂孩子。要多于孩子沟通,多了解孩子。有时,需要改变一下教育方法。
前段时间网上颇为流行一个“中国式过马路”的段子,“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绿灯无关。无论是黄灯还是红灯,反正有一群人在,车子肯定不敢撞的。既省时又方便。”引起了不少网友的共鸣。纷纷晒各个地方的过马路的照片。在中国,这样的情况屡见不鲜,甚至于我自己都这么干过,倒也不是贪图那一两分钟的快捷,而是别人都走了,不好意思不走。
这看似小小的举动,却带来了一串串血腥的数字。以浙江省为例,2012年全省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人近5000人,涉及行人事故的占15%左右。行人过路口不走人行横道引发的事故:2010年556起,2011年531起,2012年501起,分别造成184人、185人、180人死亡。2013年1月29日上午8点35分,慈溪市古塘街道新城大道北路,一位行人横过道路时跨越道路隔离设施,与一辆小轿车发生碰撞,行人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2月3日下午17点45分,奉化市尚田镇甬临线处,一行人自西往东跨越中心绿化带后横过道路,与一辆小轿车发生碰撞,经抢救无效当天死亡……
仅仅在浙江省因不规范过马路而至死的人就有如此之多,全国每年因“中国式过马路”而被死神带走的人数可想而知。反观国外,不少国家在郊区都不曾设立红路灯,但仍能保证交通的快捷和安全。美籍华裔的一位作家曾在采访中提及,在深夜里的郊外,即使路上的行人不多,私家车也会静静的等待红灯变绿。
是什么让中国式过马路堂而皇之横行于每一个十字路口?
一、“中国式”过马路现象的存在原因
(一)法不责众的误导
很多闯红灯过马路的人借口往往是,别人也在闯,多我一个不多。就算罚,大家一起罚,暗含一种以人数胜法律的意思。法不责众在中国人的观念里已经根深蒂固,很多人认为一些平时不能干、不敢干的事,只要“别人干了我也能干,众人干了我更能干”,“反正有众人在我头上遮着扛着,不会只追究我一个”。不禁让人问,法不责众到底是什么意思?法不责众,在汉语字典中的解释为当某项行为具有一定的群体性或普遍性时,即使该行为含有某种不合法或不合理因素,法律对其也难以惩戒。难以惩戒不代表这种行为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在法律未涉及的盲区,我们更应该凭自己的良心做事,做一个有道德的出行人。
(二)法规制定的缺漏
“法”为何不责众?说明这“法”有欠缺,不如看看国外的法律是如何对闯红灯等不规范过马路的现象进行惩罚的。
在新加坡,行人第一次闯红灯,罚款金额约相当于人民币1000元;第二次、第三次再闯,最重可以判半年到一年的监禁。美国各州对乱穿马路者罚款2到50美元不等,虽然数额相对不大,但处罚记录会记入个人信用记录中,终身不能抹去。
在德国,没有人敢贸然闯红灯,因为闯红灯者将会面临很严重的后果。比如在买房付款时,别人可以分期付款、延期支付,闯红灯者必须立即支付。别人可以向银行拿到比较长时间的贷款,闯红灯者却不可以。银行给闯红灯者的贷款利率要远高于不闯红灯者。德国人做出这样的规定,是因为他们认为,闯红灯的人不珍惜自己的生命,是危险的人,生命随时不保。
不难看出,各国对于闯红灯的人进行惩罚,不仅仅是因为其自身行为的违法性,更多地考虑到了他人的安全,其惩罚措施也与日后的工作,贷款,个人信用相挂钩。
与之相比,中国的法律规定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行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的,行人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不靠边行走的,处以5元—50元的罚款。这样的条例,缺少的是一种以人为本的思想,而5-50元的罚款更是只具有象征意味。制定以人为本的法律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三)社会心态的缩影
交通规则是现代人最常见的公共规则。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各行其道、遵章守纪,才能实现道路安全畅通。但现实却是,行人抱怨司机横冲直撞,甚至把斑马线变成死亡线;司机则怨声载道,认为行人不遵守交通规则,随意行走。在这些抱怨背后,不难看出当前中国人的焦虑心态。开车的,骑车的,走路的。大家的心里都很着急,很浮躁。都想走快点。这种心态在日常生活中处处可见:很多人平时去办事,也总想走个后门儿,提高办事效率,生怕晚了就赶不上好日子了;下车前的几分钟,整个车厢开始骚动,伴随着此起彼伏的“让开一下”“我下车”“谁踩着我的脚了”,车门缓缓打开,好像晚开始动车门就不见了似的。细细想来,其实过马路就是社会的缩影。快节奏的生活,似乎成为了发达的代名词,殊不知中国与中国人在于这些“高速”靠拢的同时,失去的是慢生活的安全与情致。不如在那等待的一分钟里,看看被你忽略的风景,听听久违的音乐。
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意识到中国式过马路的危害,如何整治中国式过马路也随之提上议程。
二、“中国式”过马路现象的根治措施
(一)加大立法执法力度
虽不必追求新加坡一般闯红灯一次罚款1000元,再闯直接监禁的法规与政策,但也必须出台更为严厉的措施,取消罚款5-50元这种只具有官方说服性的条例。至于法律制定方面,不妨参照德国的惩罚措施,将这种闯红灯行为与日后的贷款,个人信用,乃至就业联系在一起。想来为了更好的未来,大多数人愿意静静地等上那一分钟。在如今闯红灯现象十分普遍的时刻,立法之后的执法力度是能否彻底解决中国式过马路的关键所在。不禁让人想起,这些年被热议的酒驾事件。以前酒驾行为时常发生,被抓后的处罚一般也是罚款了事,而新出台的政策则是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 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在这等雷厉手段出台之后,酒驾事故明显少了。相信酒驾的处理为根治中国式过马路做了一个榜样,同时也给执法机关一个警示,意识到执法的重要性。
(二)提高文明出行意识
不管大人小孩,只要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闯红灯是不文明的行为,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还是有许多人特别是成年人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更有甚者,有些大人拖着小孩闯红灯,造成极坏的影响。可见,加强文明交通教育是重中之重,是这一代与下一代的必修课程。要让大家明白,别人的安全在你手中,你的安全在别人手中。闯红灯只是在增加你意外死亡的几率而已。
可喜的是,许多人在行动:小学生放学后,志愿者在行动,十字路口的接送提醒着来往的司机,那一条条鲜活的生命是多么可爱与脆弱;上下班高峰,交警在行动,不辞幸苦的举着示意棒,指挥行人有序过马路。处在其中的我们也应该行动起来,用耐心的等待来告诉他人,为了安全而等待,这一分钟是值得而又美丽的。
(三)提高交通规划水平
在闯红灯现象的背后,中国交通拥堵的现象摆在大众眼前,行人与非机动车抢马路,机动车与皮卡比速度。长长的干线上,时而响起冗长带不耐烦的喇叭声,行人过马路的时间被一缩再缩,而车辆趁黄灯猛踩一脚冲过去的行为也更让大家有搓一堆过马路的念头。如果车辆川流不息而又井然有序,绿灯时间充分而又无人打扰,谁会去采用中国式过马路呢?国外无这种现象的原因离不开良好的城市交通规划。公路,立交,高速,天桥浑然天成,条条大路通罗马。即使在市中心,也不会有交通拥堵的烦恼。反观国内,仅以宁波市中心为例,不到五十米的距离,公交车没有20分钟决开不到。显然,提高城市交通规划水平是必然的。
我相信在法律与道德的双管齐下之后,中国式过马路会逐渐在十字路口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国民素质的提高与法律法规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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