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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医学杂志投稿

发布时间:2023-12-09 10:40

精神医学杂志投稿

1.1 投稿请写明作者的详细简介、地址、邮编、联系方式、电话及Email。1.2 文稿请用微机单面打印两份,来稿附单位推荐信,注明稿件的真实性,来稿文责自负,切勿一稿两投。1.3 该刊对来稿有权作文字修改或删节。1.4 作者获回执3个月后未收到录用通知,请通知本刊后转投其他杂志。不退稿,请自留底稿。1.5 地址:250014 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49号《精神医学杂志》编辑部,请勿寄给个人,以免丢失。

临床精神医学杂志的投稿须知

1.1 从2011年3月1日起启用网上采编系统,实行网上投稿、审稿、收/投修改稿以及校对样稿。1.2 征稿范围:精神医学各领域(临床实践,基础研究,流行病学,司法鉴定,医学心理等)的论著、综述、研究报告、学术讨论和病例报告等。1.3 来稿需附主页上下载的“版权转让协议”,签字、盖章后寄至该刊编辑部。如有指导、审阅、审校者,务必由其本人签名。稿件若为基金项目,请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和编号,列于首页下方,将基金证书复印件一并寄至编辑部,本刊录用后优先刊出。1.4 该刊免收审稿费,对不用稿件一律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来稿一般在2个月内通过E-Mail发出录用或不用通知。如作者在2个月内未接到通知,可能稿件仍在审阅中,请与该刊联系,切勿一稿多投。1.5 经审稿后拟刊用的稿件请按退修时提出的退修意见一一修改、复核。修改稿件时最好使用审阅格式,如您不习惯使用,请将修改处用红色做标记,这样编辑部可以很清楚知道您的稿件在哪些地方做了修改。修改稿通过投稿系统的收/投修改稿上传回编辑部。同时务必注明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及电子邮件地址备用。1.6 作者通过系统收到校样稿后,请仔细核实,并逐一回答编辑部提出的问题,对编辑部的意见给予答复。

上海精神医学的投稿须知

1.1 不允许一稿两投。稿件须一式两份(作者自留复印件) ,附第1 作者单位介绍信、作者书面声明“未一稿两投”、每位作者签名,四者不可缺一。作者单位负责审查稿件的真实性、保密性、未一稿两投和署名无争议。若属基金资助(写明基金编号) ,或国家攻关项目(写明编号) 。来稿在审修、印刷期间未经本杂志社同意不能改投它刊。某些数据已投别处发表的,应附来复印件。1.2 文稿应数据可靠, 论点鲜明, 结论明确, 层次清楚, 文字简练, 书写工整。论著(包括参考文献、外文摘要、表和图的篇幅) 字数一般不超过5 千字。用国家规定的规范化汉字。必须使用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科技名词。新药的临床试验要符合伦理学的要求。文稿尽量用计算机打印,注意斜体、大小写于上下角标,一式两份,并附软盘(请用新盘,寄出前请查杀病毒)。第1页仅写题名、作者和单位、摘要及关键词(中、英文)、脚注和文章编号(由杂志社填写)等项,都另起一行。正文从第2页开始。层次系统用黑体标题,1,……,1.1……,1.1.1……。文字请使用4号宋体,1.5倍行间距。1.3 来稿一律文责自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本刊可对来稿做文字修改、删节,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则提请作者考虑。退修日期若超过2月 者, 则作新稿处理,重新登记收稿日期,逾3 月 ,视作自动撤稿。1.4 凡来稿在接到该刊回执后6 月内未接到稿件处理通知者,系仍在审阅中,作者如欲投他刊,请先该本刊联系,切勿一稿多投。稿件确认刊载后需按通知数额付版面费。稿件刊登后酌付稿酬(已含各数据库的作者著作权使用费) ,赠当期杂志1 册。该刊录用的所有稿件均另以电子期刊、光盘版方式出版。1.5 地址:200030 宛平南路600号上海精神医学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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