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地质资源论文
旅游地质资源论文
我国旅游地质资源的特点与分布
1、旅游地质资源的概念与分类
(1)旅游地质资源的概念
旅游地质学是地质科学中一个正在发展的新的分支学科,也是介于旅游科学和地质科学之间的一门边缘学科,但严格说来应属地质科学范畴。对旅游资源的开发、建设和保护,都与地质科学密切相关,这些工作为旅游地质学的创立奠定了基础。
旅游地质学以旅游地质资源为主要研究对象,其研究范围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标准地质剖面和化石产地,如具有地区性、区域性和国际性地质对比意义的地层剖面及重要而珍贵的化石产地,即那些在区域性地质对比上具有摸式、标准或典型意义的地质剖面,或是一些出露齐全、保存完好的生物地层分带,以及具有重要地质意义的剖面、重要的化石产地、古人类化石与古人类居住遗址等。 (2)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岩石、地质构造及矿物、矿产等产出地段,具体来说,即地区性或国际性的岩石产地、有历史性经济价值的矿物矿产地以及具地区性典型意义的地质构造点。 (3)可观察现代地质作用过程和造型地貌的典型地区以及有地质意义的著名风景地貌区,其中包括岩溶、山崩、冰川及其遗迹、滑坡、泥石流、岩洞、泉水瀑布、峡谷、岸湾、峰峦、黄土,以及熔岩、火山、火山口、天池等火山地貌和丹霞地貌,还有石林、土林等自然奇观地貌。 (4)具有特殊的经济、医疗、科普和教育阶值的地质现象,如矿泉、温泉和黄金、宝石、建筑石料等矿产地,以及古代的采矿与冶炼遗址等。 (5)其他地质自然历史遗迹景观和人文历史遗迹景观,包括由于大自然的作用而形成的各种自然景观,如山岳、江河、湖泊、海滨、岛屿、沙漠、草原等,以及古代建筑和历史文物古迹等人文景观,如古城、宫殿、庙宇、园林、陵墓、城堡、古塔、古科学艺术制品与建筑、古书院、石窟、石刻、碑碣、摩崖、壁画、运河、桥梁、渠堰、大坝、水库及一些纪念性建筑或遗址。
旅游地质资源:在地球漫长的演化过程中,由于地壳构造变动、岩浆活动、古地理环境演变、古生物进化等因素而保存在岩层中的化石、岩体、构造形迹、矿床、地貌景观等景象,具有观赏、科学研究与普及教育价值,对游人产生了某些吸引力,这便是旅游旅游资源。旅游旅游资源可分为:典型地质构造形迹(如台湾东海岸清水大断崖)典型标准地层剖面(如天津蓟县中古元古界地层剖面)、奇特的岩石和矿物(如太湖石),古生物化石点(如山东临朐山旺中新统化石点)、火山遗迹(如云南腾冲火山)、地震遗迹(如唐山地震遗迹)、古人类文化地质遗迹(如北京周口店猿人遗址)。外动力地质作用形成的景观,如古冰川遗迹、古河流遗迹、古湖泊遗迹、古海蚀崖与古海积沙堤等遗迹称外力旅游旅游资源
旅游地质资源在旅游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众所周知,地质资源的科学和使用价值,毫无疑问是可以肯定的。但作为一个旅游资源的价值来判断时,它的自然景色则可能是一个更为重要的评价标准。从旅游消费心态来看时,一般的旅游者,对产品价值的要求相当高,因此,无法说明单纯的科学和使用价值就有绝对的魅力,所以,如何体现地质资源在旅游产品中的价值,自然是一个重要的课题。
但价值判断有着极大的难度,原因在评价者间各有着不同的身分,他们有可能是科学家,地质学家,或是单纯的旅游者,因各有自己的立场,彼此之间的价值观自然不同,这个结果很可能造成地质资源的价值无法在旅游产品中体现,而形成了其“价值的不确定性”。而这个不确定性,事实上就是旅游产品在开发与设计时,如何考虑它在产品中的重要性时的一个难题所在。
因此,假设旅游产品在开发与设计时,过于强调其科学性和使用的价值性时,很可能只能满足部分人士,而失去更大一方的客源市场,如此必然成为旅游产品的致命伤。毕竟在旅游者中科学家或地质学家所占的比率较低,过分强调科学价值,自然不符和旅游产品开发的原则性和现实性。
那么如何解决“价值的不确定性”的问题,是凸现地质资源在旅游发展上的关键问题,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从科学的角度而言,地质资源的价值很容易的被凸现出来,但同时也可能因某个因素的存在而制约了它,使它在旅游产品中的重要地位很难被显现出来。因此,一个以地质资源为主要旅游资源,当它想要成为一个成功的景点景区时,首先解决“价值的不确定性”的问题,是一件极为重要而且是刻不容缓的工作。问题的解决有助于处理好地质资源在旅游产品的开发与设计上的困境和所处的地位问题,使它能够真正的丰富旅游产品的实质内容,增强市场的竞争实力。
三、如何充分利用各种旅游资源
如果说旅游资源在旅游产品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的话,那么如何有效的充分利用资源,对旅游产品的开发自然有利。
3.1∶资源的有效利用
从开发旅游资源的立场来看,一个成功的景点景区很难单靠开发一个资源就能达到经济效果,原因在于目前市场需求的多样化,因此,产品的多样性自然成为开发的基本原则了。
以三清山为例,作为一个景点景区,不但具备了自然资源的多样性特征,又有文化资源的支撑。旅游资源既丰富又具科学价值与市场的价值,对旅游产品的开发与设计提供了非常好的条件。但是三清山花岗岩资源也可能存在“价值的不确定性”的问题,因此必须慎重处理,才能将有限的资源发挥到最高点。
我们假设目前三清山的资源,并不存在太大的问题的情况下,直接将现有的资源转换产品的话,也很有可能造成因产品缺乏多样性而失去市场的问题。因此依然必须充分发挥资源的有效性,才能丰富旅游产品的内容,这就是目前三清山景点景区发展旅游的重要工作。
这里所指的资源是整个三清山大环境的旅游资源,而非仅围绕着花岗岩资源而论资源的概念。我们应该以与花岗岩共存共生的一切自然生态资源和文化资源为基础,包括动物,植物,矿物,地质,河川,水资源,空气,气象气候,宗教文化等等资源,来展开开发旅游产品开发和设计工作。在以上的资源能够充分被利用后,必然能创造出旅游产品的多样性,如此将能满足市场的各种需求,也就是说在丰富了旅游产品内容后,同时也创造了更大的客源市场,为旅游业的发展开拓更大宽广的道路。
3.2∶扩大资源利用的必要性
任何旅游的开发在条件与技术上,资源的有效利用与保护是必要的,而资源的挖掘更是丰富旅游产品内容的必要手段,其目的就是为了不让产品过于单一化而失去魅力,因此,主要资源之外的资源开发与利用,挖掘等都是必须重视的问题。
当然为了弥补资源“价值的不确定性”的缺点,减轻在开发时因其不确定性所带来的负面效应,而采取扩大资源的利用,也是比较可行的方式,因此,这也是采取这个手段时所考虑主要因素之一。
有效的利用与开发资源在一定程度上,不但能够符合旅游的发展,更大的满足市场的需求,还能借此机会更好的保护好整体环境,对整体环境在形成产品时得到较好的协调,对提升旅游产品的内容和质量将起到较大的作用。
资源的充分利用是更大的发挥资源的使用价值,增强了产品的竞争力和消费者对旅游产品选择性。但更为明确的结论,是由于产品的多样性所带来的市场机遇,它很可能因此而扩大了市场的规模,为旅游发展起到更大的作用,这就是有效利用资源在旅游发展上的必要性。
地质旅游的研究进展
地质旅游是近30年来才逐步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生态旅游和可持续发展旅游形式。自20世纪90年代诞生地质旅游概念以来,各国学者对地质旅游研究的关注度逐年提高。目前,世界地质旅游的理论研究着重于地质旅游的定义,地质旅游资源的调查、评价与规划,地质旅游资源的类型划分,地质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地质公园的建设与管理,地质旅游产品的开发策略等方面,还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
一、国外研究进展
地质旅游的概念最先由Hose于1995年提出,1997年美国国家地理和旅游产业联合会提出了不同含义的“地质旅游”术语,随后很多学者参与讨论和研究地质旅游的这两大定义,并赋予了更深刻的含义(Stueve等,2002;Stokes等,2003;Newsome和Dowling,2006;Tongkul,2006;James和Hose,2008;Dowling,2009),但都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
近30年来,国外学者从多个方面阐释了地质旅游的开展、管理、推广及与地方利益协调等方面的问题。有通过研究利用废弃矿山发展旅游业,从而唤醒矿山活力,增加价值(Calaforra和Fernández-Cortés,2006);针对火山或地热温泉等地的地质旅游活动安全问题进行研究(Heggie,2009);研究地质遗迹地开展地质旅游的可行性及容量,以保护地质遗迹环境和地质遗迹本身不受破坏的问题(Fernández-Cortés等,2006);关于自然遗产地的生态旅游和可持续发展研究(Spenceley,2005;Billington等,2008);世界遗产的地质学价值及开发地质旅游的潜力(Alexandrowicz,2009);地质公园与地质旅游的关系(Zouros,2004;Zouros和McKeever,2009);地质遗迹旅游对地方经济、就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居民收入的影响(Walpole和Goodwin,2000;Wartiti和Malaki,2008;Dowling,2009);认为地质旅游扩充了地区可持续旅游的内容(Hose,2007);有些学者研究如何将对一般人来说在平时和日常生活中显得太遥远且没有吸引力的地质学通过通俗易懂的图册介绍地质学知识,编制非学术化的地质目录,刺激民众的好奇心,透过地质景观唤醒人们对地球科学的注意(Bertolini和Centineo,2005);地方文化对地质旅游的重要性(Weber,2009;Lemon等,2009);地质旅游的教育、休闲功能(Eder和Patzak,2004;Grosbois和Eder,2008);游客对于地质旅游的认知与期望(Boley,2009);地质旅游与当地居民参与的关系(Farsani等,2009);通过研究西班牙的地质遗产与地质保护的过去、现在与未来,提出建立法律框架和编撰完整的遗迹目录以保护地质遗产(Carcavilla等,2009)。
在图书与杂志方面,Dowling和Newsome(2006)合作编写“Geotourism”一书,书中讨论了地质旅游的范围和性质,描述马来西亚、西南部非洲、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的地质旅游资源,总结欧洲与中国的地质公园建设经验,介绍美国、西班牙、爱尔兰和英国等国家的地质旅游行动,研究了地质旅游的解说系统、地质旅游开发的问题与挑战,同时列举了不少实例作为佐证;Leman等(2008)主编了“Geoheritage of east and southeast Asia”一书,内容主要涉及地质遗产资源、地质遗产保护和地质公园等方面的研究成果;德国出版“Geoheritage”杂志,专门研究地质遗产保护和地质旅游开发。
二、国内研究进展
我国对于地质遗迹保护工作一直比较重视,但是对其开发建设却相对比较缓慢,在地质旅游开展和建设方面所做的工作相对滞后。我国学者对地质旅游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地质公园的建设、地质旅游资源的特征分析等方面;部分高校成立了专门的研究机构,如中国地质大学、中国矿业大学都分别成立地质旅游研究中心和地质旅游研究所;另外,国内资源导刊杂志社出版发行一本专门介绍和研究地质旅游的杂志——《资源导刊·地质旅游》。
1978年,中国地质学会成立了地质科普委员会,并多次开会讨论旅游中的科普问题,提出开展科学旅游、地质旅游,并进行旅游地质、旅游地学相关研究;从1981年的全国青少年地学夏令营活动开始,组织了一系列地质旅游实践活动,每年都有数千人次,属于普及性地质旅游;1993年,中国旅游地学会在河北蓟县召开了以“中国地学(地质)旅游事业发展战略研究”为主题的学术年会。
殷维翰和丁兴旺(1983)提出并探讨了进行地质旅游和建立地质公园的构想,原地质矿产部于1985年11月在长沙召开了“首届地质自然保护区区划和科学考察工作会议”,会议代表考察了武陵源风景区,鉴于武陵源砂岩峰林地质地貌景观独特优美,地质学家提出了在地质意义重要、地质景观优美的地区建立地质公园以加强保护和开展科研、科考的构想。但由于种种原因,此项工作一直没能开展起来,直到1998年国土资源部协同有关部门才推动了这一事业的发展。目前,世界地质公园、国家地质公园和省级地质公园共同构成的三级地质公园体系在我国初步建成。有中国特色的地质公园管理体系围绕着对地质遗迹“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大原则正在不断完善,同时在理论与实践方面也还存在不少需要努力探索之处;世界自然遗产的地质旅游研究和开发也在悄然进行中,在世界遗产中开发地质旅游将成为继生态旅游、探险旅游、科普旅游之后新的研究方向。
目前,国内对于地质旅游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地质旅游的意义与必要性
地质遗迹是大自然赐予我们的宝贵而不可再生的自然遗产,它代表了地球发展的不同篇章,具有不可估量的科学意义。通过在世界遗产地和地质公园开展地质旅游,不仅可以在保护地质遗迹的同时让旅游者在游玩中感受到大自然美丽的景色,给人一次惬意的旅游经历,而且还可以轻松了解地学知识、促进地质学知识的普及和当地经济文化的发展。因此国内不少学者和政府都非常关注地质旅游的研究及其对地方发展所带来的契机。周纯明和曾令初(2007)认为,地质旅游具有扶贫、延长矿区寿命、加强社区和谐、普及地学知识等功能,既保护了地质遗迹,又发展了地方经济,促进了地方发展。徐梅(2007)认为,个性化、主题性的地质旅游将成为我国旅游业发展的新趋势,并提出,大力发展地质旅游是充分挖掘贵州旅游资源潜在优势,以差异性竞争策略实现贵州旅游业发展后来居上的正确选择,而且贵州地质旅游开发需要走综合性的整合开发之路,带动地方经济的综合协调发展。张玲(2008)认为,发展地质旅游对保护地质遗迹,加快旅游业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具有重要意义。
2.地质旅游资源方面
地质旅游资源研究主要集中在地质旅游资源的分类、地质形态的构造和形成历史、地质旅游资源的开发等方面。主要图书有《中国旅游地质资源分类分区与编图》、《地质旅行》(夏树芳,1998);主要研究论文成果有:吴昭谦(1990)提出中国拥有丰富的地质旅游资源,应当面向世界开展地质旅游;郭威和丁华(2001)讨论了地质旅游资源的分类、地质旅游的特色和发展前景;左晓路(1995)对四川地质旅游发展的可行性进行深入探讨;李治国和高建华(2004)研究了河南省地质旅游资源及开发利用潜力,提出应做好地质旅游资源评估,并进行配套组合旅游项目开发;唐开疆(2003)分析了世界遗产——长江三峡的地质旅游资源,提出重点进行“无字天书”旅游考察和远古时代的古生物化石探秘这两方面的地质旅游;王嘉学和杨世瑜(2004)针对世界遗产——三江并流区旅游地质资源开发与保护的障碍及对策进行研究;戴亚南(2008)则探索了地质遗迹的可持续发展的途径和方法。
3.地质公园方面
地质公园是开展地质旅游活动的基础和主要场所,因此,我国学者在地质公园开发建设的理论与实践方面做了大量研究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国家地质公园体系、地质公园评定及地质公园的意义等方面研究。陈安泽(2003)认为国家地质公园体系的建立,是我国地质工作发展史上一件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大事,对地质遗迹保护工作,对促进旅游事业和经济发展都有重大意义;赵逊和赵汀(2003)认为中国地质公园的建设不仅可以提高中国地学界的国际地位,保护地质遗迹,优化地质环境,推进科学普及,提高旅游科学知识含量,同时也有益于地方经济发展和增加当地居民的就业机会,是实现地质工作服务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具体措施,也有利于保护地质遗迹和地质环境;国家地质公园具有美学与观赏价值、科学研究与科普价值,它将在开展地质旅游、普及地质科学知识、提高旅游业的科学含量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后立胜和许学工,2004)。
(2)地质公园中地质遗迹资源特征及开发保护研究方面。黄松(2006)提出了地质遗迹的复合型保护开发模式优选思路和5个优选模式;赖绍民和郑万模(2002)认为地方政府应摸清地质公园的地质遗迹资源,建立完善的评价标准和登录评价体系。王长生(2005)认为对于目前尚不具备开发条件的地质遗迹采取“暂缓开发”原则,以保护地质遗迹资源。
(3)地质公园的开发和保护方面的研究。卢志明和郭建强(2003)等用系统论的思想把地质公园分为地质系统、保护系统和旅游系统三个子系统。地质公园应该走绿色开发之路,并纳入到旅游产业的链条中,建成科学旅游、探险旅游的基地(李双应和岳书仓,2002)。地质公园的建设要注意处理好开发利用和保护的关系,二者的目标都是为了实现地质遗迹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毛学翠,2003;孙长远和周淑敏,2005)。李晓琴和刘开榜(2005)认为生态旅游是地质公园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选择,并提出了地质公园生态旅游开发模式。
(4)国外地质公园建设开发与保护经验研究与借鉴。主要是总结国外地质公园的经验,提出尽快健全完善我国地质公园管理体制,理顺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与运行机制,实行地质公园管理与经营分离及强化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赵汀和赵逊,2003;郑敏和张家义,2003;夏云娇,2006)。
4.地质旅游开发及产品方面
我国学者在地质旅游的总体规划建设和地质旅游产品的推陈出新方面研究相对较少,目前研究重点主要放在地质旅游的开发思路和建议方面的居多,如何通过开发新颖的地质旅游产品来满足新世纪人们对旅游需求的变化和地质旅游配套设施建设是我国学者和业者今后需要重点研究的目标。周纯明和曾令初(2007)详细论述了地质旅游的意义和地质旅游产品系列的开发建设对策;高莲凤和张振国(2007)研究山西省地质景观资源分布特征,提出地质旅游总体规划的建设思路,即该省地质旅游线路规划、资源开发规划及地质旅游区的环境治理和保护规划方案;庄寿强(2006)提出地质公园中地质旅游的开展及其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并提出地质旅游的三种类型:弥漫型地质旅游、插入型地质旅游和连贯型地质旅游;庄寿强(2008)提出在恐龙曾出没的地方寻找金刚石这一开拓地质旅游公园的设想就满足了人们探奇的好奇心理及地质旅游景点的可持续发展对策。徐梅(2007)探讨了贵州省民族旅游与地质旅游的结合开发思路。吴振扬(2007)在分析香港花岗岩地貌特性、地质旅游特点和目前存在问题基础上,提出香港花岗岩地貌的地质旅游开发思路。谢洪忠和刘洪江(2003)分析了美国国家公园的地质旅游特色,并提出我国地质旅游开发应突出地质旅游特色、正确认识地质景观、加强管理和引导。同时,还有不少学者针对一些具体的地质公园进行旅游产品设计和开发研究。
总的来说,国内地质旅游研究还比较薄弱,主要集中在地质旅游的地质景观资源特征分析、地质资源开发与保护、地质公园的开发与规划建设等方面,对于地质旅游资源的评价体系、地质旅游的线路安排、地质旅游的配套服务、地质旅游与教育结合、地质旅游与地方特色结合、地质旅游与地区经济建设协调等方面还存在不足,地质旅游的理论研究体系和实践开发体系还未成型,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多学科交叉研究,深化完善地质旅游学科建设。
论文:泰山如何发展旅游资源
总论与展望
1, 加强森林公园建设,保护森林资源
自然环境是由大大小小的生态系统组成的,必须保持相对平衡.森林是陆地最大的生态系统,是自然界物质和能量交换的重要枢纽,对于地上,地面,地下环境有多方面的影响,如果把森林看做单纯的木材生产基地去砍伐,而且是掠夺式的经营,不顾植被具有极为重要的防止环境恶化功能(涵养水源,保护水土,防风固沙,调节气候,维护生态平衡等等),那么最终破坏森林的恶果将是人类自身的灾难.从古巴比伦王国的消失到全球性的温室效应,无不证明了一这点.
森林公园则是在社会文明的发展中形成的一个相对独立的生态经济系统,是以人类,生物和环境的协同发展为原则,以自然资源的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改善为宗旨,它们所追求的目标是:即满足当代人的生活需求,且自身得到发展,又要保护生态环境,不对后人的发展构成危害.这就为在此基础上开展各项生态旅游活动提供了一个理想的区域环境.1982年,我国建立了第一个森林公园--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她以神奇的地貌和优美的环境向世人一展森林公园的风姿,为中国的生态旅游开创了一个成功的范例.截至1996年底,全国已建立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森林公园811处,年吸引游客达5000多万人次.随着森林公园旅游人数的增加,旅游活动与生态环境的保护必然产生矛盾,引起诸如土壤,植被,水质和野生动植物的环境问题.另外我国森林公园大都是在国有林场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因经营方式的转变,这就带来了一个更新观念和提高对森林价值和生态环境的再认识问题.因此,有效地保护生态环境,加强森林公园建设是保证生态旅游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中国资源的保护应注意以下两方面:
(1) 加强生态管理,使之持久协调发展
森林是一个整体,森林除木头外,还有许多其它物种,它是一个由许多成份构成的复杂系统.如果把森林看做单纯的木材生产基地去砍伐,而且是掠夺式的经营,那么我们采了木头,却恶化甚至是毁灭了其它资源的生存环境,得不偿失.当然也不能发挥森林资源的全部效益.但我们保护森林,并不是完全任其自然.自然森林也会自然枯萎,如不砍伐,任其自生自灭,也是浪费资源.所以在不过度改变森林结构的前提下,进行采大留小有计划,有选择的开采,以实现生态,社会,经济三大效益的可持续发展. (2) 严厉打击森林犯罪
1998年10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林业局,公安部,监察部联合发出《关于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斗争的通知》,经过全国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和各部门的艰苦努力,打击处理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收回了一批被毁坏和被长期占用的林地.截至1998年12月底,全国森林公安机关共查处各类森林和野生动物案件26369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28131人,其中刑事拘留791人,逮捕681人,为国家挽回了直接经济损失2928万元,收缴木材46351立方米,野生动物209365头(只),收回林地58305亩,取得显著成绩.但是,林区治安的几个突出问题仍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一些基层单位,干部法制观念淡薄,毁林开荒,乱占林地的现象仍时有发生;犯罪分子在严打斗争开展后仍顶风作案,如云南省昆明市现每月从市区运往外省的保护动物仍在1吨左右;盗伐,哄抢国有林木,非法运输,销售木材在一些地区仍很严重;有些地区地方保护主义严重,打击森林犯罪力度不够.因此针对上述情况,要加强森林立法工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依法保护森林.只要我们按照法律严格执行,加大打击力度,森林建设就有了根本的保障.
2, 统一规化,有序开发
做好旅游开发规划,贯彻资源和环境保护的思想,这不仅是使开发取得成功的保障,也是预防资源和环境遭到破坏的重要措施.因此,在编制旅游区总体规划时,必须对旅游区的地质资源,生物资源和涉及到环境质量的各类资源进行认真的调查,以便针对开展旅游活动所带来的环境损害进行足够的准备,并采取积极措施,消除或减少污染源,加强对环境质量的监测.为保证生态旅游的环境质量的高品位,旅游区的有关建设必须遵循适度地有序地分层次开发的原则,不允许任何形式的有损自然的开发行动.每个项目都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估,要从生态角度严格控制服务设施的规模,数量,色彩,用料,造型和风格,提倡以自然景观为主,就地取材,依景就势,体现自然之美,对那些高投入,高污染,高消费等刺激经济增长的项目坚决制止.经济开发可以在风景区以外的广大土地上进行.即使是配合风景区的旅游,其主要服务设施也完全可以在风景区外围建设.古今中外名山,风景区和国家公园都是精神活动的场所而非经济场所.我国古代,五岳山下都设有"镇","镇"就是专门提供服务设施的.宋代规定泰山的外围7里内"禁樵采".元代规定40里外的徂徕山禁止砍柴,都是为了保护泰山.美国规定商业开发要在国家公园以外的地方,其黄石国家公园自被发现建立后,不仅禁猎,禁伐,而且陆续迁走了居住其中的印第安土著.德国阿尔卑斯山国家公园的面积达300多平方公里,公园内并无一条索道,若干条索道都是设在公园之外的.这些发挥功能区分,区内观景,区外经商的优良传统,我们可以借鉴.如将旅游设施建在山脚下,山上不修索道,这样游 人势必在山脚下的宾馆住宿,当地赚取住宿费和餐饮费肯定高于索道费,而且游人分散于各处,大大缓解了因乘索道造成的山顶过分拥挤.在可持续发展的理论指导下,现有的生态技术,资金条件以及人们的环保意识还达不到维护生态平衡要求的情况下,必须将宝贵的生态资源留给子孙后代,而不是开发殆尽.旅游区的环境容量问题,应加强研究,在旅游区的环境容量未确定之前,必须控制旅游业的发展速度.对一些重点保护的景区,必须防止太多的游人进入,即使是一般旅游区,也应严格控制超容量吸引游人.因为,环境容量是有限的,破坏容易修复难,一旦旅游超过了环境容量,造成了巨大的环境破坏,再来治理就十分困难,甚至是不可能的.
3, 增强环保意识,强化法制观念
鉴于旅游作为一种产业对环境的特殊影响和累计性的破坏,生态旅游一定要加强环境立法和管理.严格执法和遵守我国的《环境保护法》,《森林法》,《文物保护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等与旅游密切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和法规,并针对旅游业对环境影响有潜在性,持续性和累计性的特点,增加补充规定.如增加对旅游的环境保护税收,用于修复被损环境的管理.地方政府和旅游有关部门应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例如对生态保护区的开发,要根据环境法律,规定哪些部分严禁开发,哪些部分可以开发以及开发的规模,开放的季节和可接待的人数等等.又如规定哪些地区禁止带火种,禁止狩猎和毁坏林木,禁止遗弃垃圾和生活用品.对违法侵害自然资源者,加大执法力度,使其承担相应的民事和刑事责任.
思想意识比法规更重要.我国在生态旅游的生态规划和生态教育方面都很薄弱,旅游业主要以盈利创收为目的,不少旅游区根本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就开始营业.在旅游景点,很少设立宣传生态意识的宣传栏,导游们的导游词中也很少触及生态道德教育的问题.而且,旅游业的干部及导游中大多数人也未接受过系统的生态教育和生态道德教育.因此,我们在倡导生态旅游时,必须树立生态保护第一的思想,加强宣传教育,转变全民观念.具体做法一是要通过立法,把对旅游区的环境影响评价及对策真正落实到每一个景点,并要求所有的旅游管理人员,导游都必须经过系统的生态教育;旅游业是无烟工业","旅游资源可再生"的观念以及对旅游开发的环境效应评估认识不足的现象,切实把旅游环境当成旅游业的生命和形象.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眼光,把发展旅游业的目标与立足点建立在保证当代和几代,几十代人的旅游需要上,并以这种思想观念为指导,做好环境保护的各项具体工作.二是把生态教育和生态道德教育纳入国家教育计划,在小学,中学和大学国情教育中增设这方面的教育内容.使我们的子孙后代从小就开始重视自然资源的持续利用,爱护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保护野生动物和植物,理解大自然,热爱大自然,使生态善恶观,生态良心,生态正义,生态义务成为青年的自觉行为和道德规范.三是充分利用旅游这一生动活泼的大学校,使生态旅游的全过程,成为生态教育和生态道德教育的全过程.使旅游者在大自然中唤起绿色的激情,绿色的愉悦,绿色的思考,体验大自然的谐;天人合一"的传统文化,达到热爱自然,师法自然,启迪人生的目的.在大自然中接受生态教育和生态道德教育,使每一个人旅游者从自己做起,从每一件保护自然的小事做起.
上一篇:如何发表短篇小说
下一篇:百度上的期刊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