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字小说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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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种德国黑格尔
与其做一株绿洲中的小草,不如做一棵秃丘上的橡树
——题记
有一条流浪的纯种纯种德国黑格尔,刚出生就被父母抛弃,因为纯种的德国黑格尔天生就要受到磨练。这可怜的家伙甚至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他甚至认为自己是一只被父母杂种狗。他只能靠着拣别人的残羹剩饭来维持生活,尽遭别人的白眼,它痛苦极了,它受够了这样的生活,它诅咒这个世界,它感到自己是世上最不幸的狗。
直到有一天,它攒够5根骨头的学费到狗学院报名。学院的老师教它去找一个富有的人家做他们的宠物,教会它怎样讨好主人,让它无论自己是否高兴都要摇着尾巴,装出一副很高兴的样子,主人不管说什么,一定要百分百的服从……
他的夫人来到宠物店,这条流浪狗抓住了这个机会,赶忙迎上去,一个劲地摇尾巴,果然,学校里的功课起了作用,这一对夫妻看中了就这样,一年之后这条流浪狗毕业了。毕业后,学校把它送进了宠物店。宠物店里的人上上下下给他打扮了一番,给他穿了一件好看的红毛衣——尽管夏天里穿毛衣让他感到很不舒服;又给它喷上了高档香水——虽然他对这香味过敏。一周后,一位西装革履的人领着这条流狗。把钞票一放,抱着他回了家。他靠着在学校里的本事在家里站住了脚。
这个家里的主人有钱有势,他生活地十分幸福:有好吃的、有好喝的、有主人买来的宠物玩具玩……他过着梦寐以求的生活,他得到了其他狗羡慕的眼神。当然这全靠学院里的“技能”:看见主人就摇尾巴,并表现得十分高兴,无论主人叫你怎样,要百分百服从,即使那有多难或多么伤尊严。主人喜欢的人,再邪恶也要向他表示友好,主人厌恶的人,再善良也得狗眼看人低……
该有的全有了,可他总觉得少了点什么,不,是少了一些很重要的东西!他一天比一天苦恼,他觉得他生活得很窝囊,他受不了这种低三下四的生活,他受够了!好象有一种信念再呼唤他,他不能这么活下去了!他醒悟了!他终于明白他失去了尊严和自由!他再也受不了了,他头也不回地离开了那个叫做“家”的“家”,那不是他要的生活…。
后来,他选择了过无忧无虑的生活。再后来他做了一只警犬,再进行警犬训练时,训练员吃惊地告诉他,他是一只种纯种德国黑格尔!他听了不禁吃了一惊,他发誓今后再也不做那寄生在有钱人家的窝囊废!他觉得他对不起他那高贵的血统!
他当了一只警犬,虽然很艰苦,没有好吃、好喝、好玩的,没有闲适的生活。但他觉得日子过得很充实。因为他觉得这么活着有意义;这么活着是真正地“活着”,就这样在艰苦的训练下,他成为了一只优秀的警犬,多次解决大案,因表现神勇被人们尊称为“神犬”他骄傲极了,他觉得虽然失去了优越的生活条件但去得到他认为最重要的东西——尊严。
但,在一次案子中……有一次,他在追一个罪犯时,奋不顾身地跑在最前面,他勇猛地咬住罪犯的脚,罪犯吃痛,愤怒地大声叫嚷,并抽出腰边的尖刀。这时,这流浪狗,不!这只“神犬”却毫不畏惧地扑向歹徒。他想就是送了命也要尽到警犬的责任;就是送了命也要对得起“神犬”这个称号……可不容他想下去罪犯那罪恶的尖刀便插入了“神犬”的胸膛。顿时。血涌……但神犬却紧紧咬住罪犯的腿,毫不放松,丧心病狂的罪犯又向“神犬”的身体连捅了好几刀。这时,我们的英雄——“神犬”终于支持不住了,他倒下了……
临死的一瞬间,“神犬”心想:这么死,值了……
给我5篇500字左右得微小说,古风。文笔好点的。复制的也行
1她贵为丞相女儿却因出生在不详的二月而被父亲送去乡下,15岁时被父亲亲自迎接回府,她以为是父亲心疼她,可没想到却是让她替姐姐嫁给一个素不相识的七皇子可她没想到的是,她父亲认为这个皇子将来必定无法出人头地,怎舍得让他宠了多年的嫡长女嫁给这样的人,于是想到了她,这才将她接了回来,她终是嫁给了那个皇子。他也对她百般呵护万般宠爱。他与太子敌对,宴会上她替他喝了毒酒,险些丧命;出行时她替他挡了一剑,重伤昏迷她;为他出谋划策不顾一切,而她做这一切都是因为他是她的夫君。他也对她越来越好,每日的补药从不间断。那日夜晚,他在院中揽她入怀,轻声说“明月,我最大的心愿便是夜夜望着天上的明月,而她已不知不觉在我怀里了,得你如此夫复何求?”她在他怀里笑靥如花三年时间,皇帝宾天,而他终于扳倒太子,如愿以偿的坐上了帝王宝座她怀了龙种,他笑着让她好生养胎没过几日她却小产了,原因是误用了红花,她伤心不已。这时他得知了消息便赶来,她在他怀里哭着,然而他却猛地将她推开,“传朕旨意,皇后残害皇嗣,不可饶恕,废其后位,打入冷宫!”她身子一滞“为什么”他冷笑了声“我爱的是你姐姐韩明霜,不是你,当初我要娶的也是你姐姐,不是你”“若不是你还有那么点聪明才智和利用价值,你觉得你能活到现在?”“三年来的日日夜夜与你一起度过真是让我觉得无比恶心”“你觉得我会让你这么恶心的人生下我的孩子?”“若非你有一日没喝"补药"你觉得你会有怀孕的机会?”她听着这一切,没有发怒,反而是出奇的平静,她嘲讽自己,看啊,这就是你爱的男人,你敬爱的夫君,你当他如命他却视你为恶心的东西,呵,是了,自古帝王多薄情,他,只不过是对你无情罢了“就算我再恶心可他毕竟是你的亲生骨肉啊,你竟然亲手杀死了他...”“流着你的血,我宁可不要”韩明月自嘲,呵,什么得你如此夫复何求,什么最大的心愿,都是假的!你竟然还敢奢望他有一丝一毫的愧疚感...韩明月你醒醒吧!她被打入冷宫,而他娶了她姐姐为后她被斩去双腿,而他却陪她姐姐养胎她被剜去双眼,而他竟依旧逍遥快活她被生生折磨了六年,才换来毒酒一杯饮下毒酒前,她说“狡兔死,走狗烹,下一世宁为猪狗也再不为人而入帝王家!”一杯毒酒一饮而尽,可怜一代佳人就此香消玉殒...< 痴情红颜多命薄,自古帝王多薄情 >
2卿言, 卿瞳,铭国卿太师的两个双生姊妹花,一个擅武,一个擅文。国师算出这俩姊妹乃是武曲星和文曲星转世,而且将来皆会有为国效力的机会。还算出两人之中会有一位成为太子妃,而这个人,绝不能是卿言。因为她的武曲星命格会克死太子,但是为人臣则会使国运昌盛。因为这个原因,卿言自小就被当成男孩子养着,日日夜夜无休止地习武。而卿瞳,却是养在深闺里的花朵,每日习文练字吟诗赋曲。“喂,你这人怎么这样?一点骨气都没有。”十四岁,卿言遇到了她一生里本不该遇到的太子。那时候的他还没有一个未来君王所具备的威慑和严肃,有的只是胆怯和懦弱。卿言看着就觉得窝囊。所以她成了他的师父,每日午时他来找她,她叫她武功,让他变得不再懦弱,胆怯。“师父,今日我看见了一个和你一模一样的女子。”“哦?那……你可知她是哪家的姑娘?”“她是卿太师家的瞳小姐啊,师父你该不会是她的孪生弟弟吧?”她将双手握得骨节发白,语气不善地回了一句“谁是那狐狸精的孪生弟弟。”便运起轻功离开了。她讨厌外人说她是瞳的孪生弟弟。她亦从来没有想过她会喜欢上这个本不该出现在她生命里的太子。十六岁,两姊妹及笄,太子及冠。皇帝下诏将卿瞳许配给他。卿言不服,当晚提酒上屋檐,与他对饮。她借着酒气问他“你喜欢我姐姐吗?”“不喜欢又能如何,她能帮我。”“那,如果我是女的,你还会娶她吗?”“师父,可你是男的啊!”可你是男的啊!一句话,让她心底仅有的希望,瞬间破碎。他娶了瞳,她去了战场。瞳为他出谋划策,她为他平定天下。他如愿登基,瞳是他的皇后,母仪天下。而她,在一场战役中死于阵法,与世永隔。他下诏将她的尸骨埋葬,却不知一同埋葬的,还有那份未发芽的情种。【情至深,怨几分痴念,叹几分情缠,奈何命运注定,终是成殇。】
3
他对她许下誓言,只为了一句誓言,她苦等五年,却换来他一句。那只是一句玩笑罢了。妾有情,君无意,奈何伊人黯殇。他望着坐在凤椅上的她,却只能唤她一声母后,看着她折磨着他身边的人,他却无能为力.她只有千古骂名,天下人叫她妖后。却没有人可怜过她的殇,她伤害了无数的人却唯独对他下不去手。只因他曾经给过她的情,花开花落,万物皆逃不过天意。陌儿待我平复了边疆我便向父皇求旨取你为妻。他怀中抱着她,信誓旦旦的许下承诺只有君能平安归来,妾身便心安。她轻轻抚摸着他的脸。出征之时她为他披上了那身战袍,为他戴上了冰冷的头盔。他抱着她说:等本王回来,本王必定会给你一场盛大的婚礼。她笑着目送他的背影。这一等就是五年伊人泪,红颜悴,佳人殇。他大胜归来,她喜上眉捎,站在人群中。她终于等到他了,他的君郎回来了。她深情的望着他,他注意到了她,他陌生的望着她,她眼中却充满了深情。他下了马,从身后的马车中牵出一个长的绝美的女子,他小心翼翼的扶着女子。在人们的眼中,他们俩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她红着眼睛捂着胸口,却不敢相信。他握着女子的手,对着众人说道:她以后便是本王唯一的妻子,本王会给她一场盛大的婚礼。战王战王妃千岁千岁千千岁。众人异口同声喊到。她哭着倒在了地上。她在次醒来已经躺在王府客房,他奔到大厅,看见正在看书的他。她大声的喊到:皓天你说过此生只爱我一个人的,你为什么要怎么残忍。
他眼中流露出无比的厌恶冷冷的说道:那只不过是个玩笑罢了,你以为本王真的会爱上你啊,可笑。那你为什么要把我带回王府。她捂着胸口,眼泪一滴一滴的滴在地上。如果不是雪儿执意说要带你回来,本王才不会答应。他把玩着手指,没有看她。哈哈,我原来如此让你讨厌啊。她笑的无比妖娆,她笑着走出了王府。三天后,他大婚,那场婚十分盛大,皇帝亲自主持婚礼,全国的人为他们祝福,唯独她一身白衣站在城墙上,望着热闹的人群,望着那对携手的夫妻,笑了。一年后她利用大将军遗女的身份成了当朝皇帝的妃子,她一步一步的踏着无数的尸体,三年了,她杀了无数的妃子,杀了无数与她作对的人,将皇后打入冷宫,登上了凤位,成为一国妖后。年过半百的皇帝宠爱她 ,她想要什么,皇帝都给她,哪怕是天上的星星也给她。皇帝为她建造了无比豪华的宫殿,无数的佳宝赐与她。那日是她的生辰,她宫中设宴席,却只邀请了他与他的妻子慕雪。她见到了他,他跪在地上,他低着头说道:儿臣拜见,,,,母,,,后,,.她握着酒杯,闭着眼镜,可眼泪还是益了出来。她望着他身旁的女子,女子还是和当年一样漂亮,可脸色却苍白了许多。她笑着举起杯,对着女子说道:本宫初见战王妃先敬战王妃一杯。他不安的望着慕雪,雪儿笑着说道没有事,便也喝下。她笑了,她望着慕雪,走到她身旁轻轻在她耳旁说道:本宫得不到的你也一样别想得到。慕雪也轻轻笑到:皇后其实王爷, 他根本,,就没有爱,,,过,,我,慕雪说完便七孔慢慢流血出来,闭上了眼睛。他望了她一眼便抱着雪儿的尸体走了,路过她身旁时他说道:雪儿是无辜你何必在伤害那些无辜的人。
她带着笑望着他:你连你身边的人都不能保护还妄想说本宫。她望着他离开的身影喃喃说道:那些人会挡住你的路的,你下不去手伤害那些人,自己我来,我是为了你.他离去了,她笑的哭出来了。皇帝宠爱妖后,淫乱后宫,危及朝堂。战王带着众兵冲进了宫里,宫门大开,宫女太监们都跪在大殿外面,似乎在等待他的来临。战王冲进大殿只看见一身红色宫装的她安静的坐在龙床边,床上躺的正是皇帝,皇帝很安详的走了,脸上带着笑。
他望向了她.她手中拿着圣旨,笑着望着他,脸上带着泪痕,轻声说道:现在在也没有任何人能挡住你的路了,我累了。他望着她,接下了圣旨。她将圣旨递给他,便走出了大殿。他看着圣旨,圣旨上是皇帝的遗旨。他看我了圣旨,便走出了大殿,他只看见一身红衣的她倒在血泊中。他抱着满身血的她,唤着她:陌儿,你不会有事的,,太医哪,立马给本王过来。。皓天,,你,现在,就可以,,保护,你想,,保护的人了,,她抬起手轻轻擦掉他眼角上的眼泪,虚弱的说到。其实我最想保护的人就是你了陌儿,我不要什么天下,我只要你好好的。他抱着她哭泣着说道。皓,,我做,,的,,一切,其实,都是为了,,你,,,陌儿,,爱你。她说完便闭上了眼睛,彻底的离开了。陌儿,你好傻啊,我说的承诺是没有骗你,可我命数不多,不想耽误你的下半生,于是便和慕雪演了出戏,没有想到会害了你,,陌儿,我很快就会来陪你了。他轻轻擦掉她嘴角上的血迹。一年后,新皇病逝,与皇后君陌合葬。听弦断,断那三千痴缠。坠花湮,湮没一朝风涟。花若怜,落在谁的指尖
4
你知道鲛人吗?生长于大海,眼泪可以变成珍珠和宝石,可以用它的皮做一身衣就像星辰穿着身上,死后一身血肉可做长明灯,千年燃而不灭。
我也是一名鲛人,用歌声诱惑渔民投向大海的鲛人,我没有性别,等到成年后才能见分晓。大海很蓝很浩瀚,星光灿烂时,我会坐在礁石上,仰望满天繁星。鲛人的寿命很长很长,准确的说,妖精的寿命都有千年万年。我成年的那一天,我跃出海面,准备用歌声与美貌引诱这些出海的男人时。
发生了一件不可思议的时,我居然被捕了。是一个穿着黑色绣银丝云纹的好看男人,我的确找不到话来形容他的容貌,只要看见了他,你才知道什么叫绝代风华,清冷于雪山的气质。如果我没有被囚禁在这小小的浴池,我觉得我都不想杀他了。现实很残忍,我被绑了手,只用尾巴能动,还能唱歌,给我了机会。这个美得比妖精还美的人,轻挑的用一把小刀勾起我的脸,含着笑的看着我。“你有名字吗?”“没有”妖精怎么可能有名字“我是百里央,你就是百里浼”我被突然的欣喜给感动了,惊喜的对上他的眼,名字。他居然低下头吻过我的唇,有一股酒香。全身开始疼痛起来,一波高过一波,百里央转身睡在了隔壁的豪华房间里。全身如火一般燃烧的疼,我闭上眼睛,任由着这全身的鳞片脱落,慢慢长成双腿,变成一个人的模样,必然是个女人。因为鲛人成年后,可以变人,男吻则女,女吻则男。当第一阳光照在身上时,我睁开了眼,动了动,慢慢爬了起来,岸上有衣服。但是我还不适应这双腿,走几步摔一跤,如此循环下赛雪的腿上有大块的乌黑。忍着疼痛把衣服裹在身上,毕竟我不是个人也就不知道如何穿了。才走一步,很荣幸我又摔了,我趴在地上准备再爬起来,一双黑色银丝的靴子出现在我眼前。我立马抬头,是百里央那张清冷却含笑的脸,此时他的眼眸中好像有一些不明的情绪。他伸手抱我在怀里,为我换上一件黑色银丝的衣裳,把我抱在怀里抚摸我的头发,神情温柔。“浼儿,你就是老天给我的赏赐,你是我的,只属于百里央的”我不解的看着他,他喜欢把我打扮得很美,却总是不让人看见我,他说,浼儿,因为我害怕失去你。我也逐渐喜欢上这样的日子,在他回国那天,我才知道原来他是君王。立我为后,他回去第一件事,还散布我是天女云云的。然后把我抱着怀里,批改奏折,时不时的陪我说几个好玩的事。“阿央,你会骗我吗?你会离开我吗?”“我不会的,浼儿,我若是负了你,我也会活不了的”他又低下头,将一枚吻虔诚的吻在我额头。可惜,我一直没能怀上孩子。大臣们都觐见他,扩张后宫。他沉默的看着我,眼里有悲伤划过。新妃获龙恩的第一天晚上,我突然很想念大海,想海风吹过时的真实感,那样曾经是我最喜欢做的事。算算日子,他现在宠爱的女子有梅妃,容贵妃,还有其他的。我唯独记得那个叫莫云娅的日子,云贵妃,他去她那的日子甚至比我多了。尽管他每天都要来看我,在我熟睡后。我开始厌恶吃东西了,水也不愿喝了,开始逼着自己吃,然后全部吐出来。我想,我是病了。一连三日未吃一点东西,却不感觉到饿。玉镯空荡荡的戴在手腕上,衣服也是的看起来大了许。
宫女们求我吃点东西,说这样下去会毁了身体的。但我竟然觉得很开心,我看着自己的手指,死亡?等百里央归来时,我觉得死亡就要带走我了,他却回来了。他抱着我痛哭,一遍一遍的说着“浼儿,不要留下我一个人,我会害怕的”“浼儿,对不起,我不知道你病成了这样了”“浼儿,浼儿……”但是我还是没能死,他找人下了生死蛊,共享他的生命。我死,他也死,我活,他也活。他说,浼儿,我不想要这个位子了,我带你回家…我们回家…
5
他被人下了药。第二天,他查出了给他下药的人,以及昨夜的女人。曲颜。他嫌恶地冷哼一声,原来是个妓子。抚月阁。她看着面前的银两,掩过眼底的难过和失望,对他恭敬的行了个礼,“民女不敢。能为王爷分忧是民女的福气。”演戏?他最讨厌这种做样子的女人。“本王不是那种不负责任的人。”语落,他转身就走了。次日,听闻越王纳了一位小妾,而这名女子,便是抚月阁的花魁,曲颜。他经常熬夜看兵书,她便每天做了红豆粥给他送去。虽然他一口不喝就将它打翻。他因为军中的事发脾气,她便在旁边默默地陪着他,虽然他总是对她动辄打骂。他对她从来没有好脸色,她从不抱怨,只是在没人的时候默默地掉眼泪。她知道,从看到这个男人的第一眼起,她就沦陷了。他从来不让她有怀上孩子的可能,可即便每天喝那些苦到反胃的汤药,她还是没能避免,怀孕两次,都被他亲手打落。第三次,她终于不堪忍受。“你就一点也不在意吗?那是你的亲骨肉啊!”她第一次在他的面前满脸泪痕。“啪。”她捂着被打肿的脸,听着让她的心滴血的声音。“谁知道是不是本王的种,别忘了自己的身份。”原来在他心里,自己已经下贱到骨子里了。她依旧对他如初,他对她也从未改变。但她还是相信,他终有一天会发现。可是一个妓子,怎会有那样好的运气。她被爱慕他的人陷害。“你竟敢和侍卫私通。果然婊子就是婊子!来人,杖责一百,丢出府外!”她苦笑着,她的确忘了自己的身份。她不过是妓啊。那么痛,她却一声不吭。她的表情越来越冷漠。心,已如死灰。他不经意间瞥了一眼,将她眼底的绝望尽收眼底,心中突然猛地疼了起来。不,她只是个贱人,只是个婊子…北原的冬天,大雪纷飞。乱巷里,一袭红衣的她是那么显眼。她紧紧地抓着腹部,那是她的第四个孩子啊。她撑着最后一口气,在一张废纸上浸写了寥寥几句话。意识一点点流失,她回忆着她的一生:她本是邻国右相的女儿,却因她是个女孩,爹不疼娘不爱。她从小被人欺负,被兄长毒打,设计赶走了她。她无依无靠,差点饿死在街边,却被造访邻国的他救了一命。她从此记住了他,拼了命来到北原,只为了离他更近。她总是悄悄地关注着他,在他被下药时,用自己的贞洁救了他一命。她以为自己终于能和心爱的人在一起,却没想到赔上了自己的一生。她再也没有醒来听闻,越王查清了当日事情的真相,和她的身份。他发疯般地将那些害她的人全部五马分尸。在乱巷里找到了已经没有温度的曲颜。听闻,曲颜的身边有一张已经有些模糊音的血书,“凌越,但愿下辈子,再也不要遇见你。”听闻,越王将已死的她抬为王妃,整日坐在她的坟墓旁自言自语。“颜儿,我以后会好好疼你,好好爱你,你回来好不好。”可她,终究没那个福气,能亲耳听到这句话。
小说作文500字大学
曾经记得,自己很喜欢文学,到了痴迷的地步。
因为文学中的人物是快乐的,他们的背影乐观坚强。
曾经以为自己是痴迷读文学的,但是还没有达到那种真正痴迷的地步。
因为文学中的人物是孤独的,他们的脚步铿锵却迷茫。
曾经爱文学,因为痴迷于隋唐小说,经常会捧着一本《隋唐演义》,开着台灯,坐在被窝中,直到深夜。看着那错综纠葛的兄弟情义、儿女情长。古典武侠那荡气回肠的英雄往事,最忠诚可以为之赴汤蹈火的友情,以及那因为利益以及无奈的最蚀骨的背叛与放弃……
那是台灯那惨白的光照在文学本上,摩挲着那已经略有一些陈旧的纸页,看着那抽象的插图,竟有一种心酸之感,好像那最脆弱的放弃与那黑暗的权利之争,自己好像近在咫尺,却无法改变。原来这就是历史的残酷,洪流之中,朝堂上的权力之争,只为了活下去,黑暗的朝堂之争。玄武门事变,逼迫退位,一切都像是铺设好的,有一种令人心惊的脆弱。
后来喜欢古典文学,宋词,是我最喜欢的。不过最喜欢的还是纳兰容若的饮水词。他的一首《虞美人》令我不禁落下泪来。拾得一只翠翘,却已是十年踪迹十年心。时间催人老,但是这只是一个年仅三十七岁便辞世之人对世事的感叹,让我心寒。回廊一寸相思地,落月成孤倚。那时的月光是否如今日,如灯光般倾洒,荒诞而清冷。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海伦·凯勒的着作,这一本文学,点燃了文学的灯,它是文学的灯,它体现出了文学是灯的真挚,三天光明,她在文学中想要做的那些最简单的事情另我有一中温暖的感觉,它没有太多华丽的辞藻,不像那一些高高在上的美文,只是为了观赏性的价值,但是这本文学的文学页却点燃了文学的灯。文学是灯,它溢出的零星灯火点燃了无数人的生命。同时它是指路的明灯,即使只施舍幽暗的灯火,也让人们有希望去寻找光明的大门。
是的,文学是灯,一盏拥有数万种甚至更多颜色的灯。一道黑暗,便能令它折射出光彩。它是灯,改变别人命运的灯。有一个小偷在偷东西之际,看到了一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好奇的一翻,竟然让他走上了光明的道路。也许就是这好奇的一翻,文学施舍了他零星的灯光,让他的生命燃烧起来。他发誓:要像保尔·柯察金一样生活,即使在困苦的生活,都不会低头。文学只是静静看着他,默默为他点亮了通往光明的路,将沿路的灯光洒在他的面前,供他前行。
是的,文学是灯,它从来不会过分的施舍,只是静静的看着那在蜿蜒的文学慢慢匍匐前行的人们,冷漠的看着,用那漆黑的眸子看着,适时的时候,在为那些飞升的灵魂送上暖暖的灯火,再离去,继续静静地看着人们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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