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欧根尼论文
关于第欧根尼论文
第欧根尼是古罗马时代的一位犬儒派哲学家。他的两则故事引发了几点思考。
1.第欧根尼是个贵族,贵族的生活都是由奴隶照顾的。一天他释放了所有的奴隶,别人就问他:“你没有奴隶该怎么生活?”第欧根尼回:当奴隶离开了主人可以好好生存,主人离开了奴隶却难以生存,这就奇怪了。
思考:
一、人需要独立性。
生活自理不是一个人生存下来必要的条件吗,就像能自主呼吸一样,很自然的事实。(这里姑且不讨论身患重病和先天残缺的人)
独立性,还体现在人内心有“自我”的概念。人是群居动物,人也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生活和工作总离不开与人打交道,在人人发声的时代,“做自己”反而是屹立于人群中自己特有的标签。若人云亦云,趋人流而为,最终也成为无头脑、无心中本我的蝼蚁。
二、人与人又互相依赖。人与人的相互依赖是共生,共赢的关系。独立是立人之本,合作才是成事之道。
2.亚历山大大帝得知一位有名的哲学家第欧根尼,想邀请他去跟自己会面。这是第欧根尼回复一句:我去见大帝的距离跟大帝来见我的距离是一样的。意思是如果亚历山大想见他,可以来找他,不一定是第欧根尼过去见亚历山大。
思考:
一、如果是没有才能的人说出这样的话一定是在摆架子,如果是才能过人的人这么说就一定会引来尊重。
这句话没毛病,问题就出现在说这话的对象不同。自己能做的便是提高能力,尊重自己,才能被别人尊重。
二、尊重别人也是尊重自己。
尊重别人,既是礼貌也是教养。如果对别人的某些行为很厌烦或者生气,其实就是被自己心中的影子所折射,这种厌烦其实也是对自己不满转移到别人身上的一种反映。
关于宗教作用的论文
摘 要:宗教不是一个空名,而是一个实在,是一个以信仰为纽带把社会成员联系起来的组织。任何宗教都不可能是私人或个人的。强调宗教的公共性,就是强调宗教团体对社会公共事务的关注。强调宗教、哲学、神学的公共性是西方社会思想的一种发展趋势。中外学者对公共性的理解存在的差异,是他们各自所处的不同文化背景和处境引起的。历史和现状决定了中国不可能再走政教合一的“公”的宗教道路,而就政府与宗教团体的关系来说,其最佳状态应当是相互调适,共存共荣,和睦相处。在当代中国,合法的中国宗教可以发挥作用的领域很多。 关键词:宗教公共性;中国传统宗教;当代中国宗教 Abstract:Religion is not hollow but substantial,as an organization to link social this sense,no religion is private or publicity of religion is emphasized here to draw religious groups' notice to public affairs in ys there is a tendency of development to emphasize the publicity of religion,theology and philosophy in the Western world of social r,in different cultural backgrounds and environments of existence,Chinese and Western scholars differ in understanding of history and status quo,China will not tend to take the road of integrating state with a “public” for the relation between government and church,the best policy is mutually adapting,sharing woe and weal and harmoniously getting along. Key Words:publicity of religion;traditional Chinese church;contemporary Chinese church
当前有关“公共宗教”、“公共哲学”、“公共神学”的讨论非常热烈。笔者认为,诸如此论的名称皆是处于不同语境下的思想者为了强调某个具体对象(宗教、哲学、神学)之某种性质(公共性)所使用的术语。这些术语在特定语境下有其具体的内涵及意义,不能到处套用,而应分析其适用性和限度。
一、公共性与宗教的公共性
对“公共性”和“宗教的公共性”进行反思,首先使笔者联想起古希腊哲学家的一个故事。古希腊大哲学家柏拉图和犬儒派哲学家第欧根尼在一起讨论哲学。柏拉图鼓吹他的“型相论”(理念论),并使用了“桌子性”(tablehood)和“杯子性”(cuphood)这样的名词。第欧根尼说:“柏拉图,我可以看到桌子和杯子,但我看不到你的桌子性和杯子性。”柏拉图则说:“那是因为你有一双看得见可见的桌子和杯子的眼睛,却没有可以用来识别桌子和杯子的本质的理智。”[1]在这个问题上,柏拉图肯定事物性质的实在,并进而认定事物的性质有独立存在的地位;而第欧根尼否定事物性质的独立自存。我们可以评价说,柏拉图的睿智穿透了事物的表面,达到了对事物性质的一般性认识,但他将事物的性质视为独立自存则是错误的;而第欧根尼认为事物的性质不可能有像实体那样的独立存在,这是对的,但他要是认为人的认识只能停留在感性经验层面,无法对事物的性质达到一般性的认识,那么这是错的。
现今学界对“公共性”这个概念的解释相对明晰,而在理解“公共宗教”、“公共哲学”、“公共神学”时若不联系这些名称的具体所指,就会使人感到不知所云。因为,这世上有哪一种宗教、哲学或神学完全不具有任何公共性?又有哪一种宗教、哲学或神学不能在特殊意义上给自己冠上公共之名,或称自己为公共的呢?重要的不是一般地判断宗教、哲学或神学有无公共性,而在于联系具体对象,判断它在什么范围内、什么意义上具有公共性。
我们在英文辞典中可以看到这样的解释:publicity是形容词public的名词形式。Public的释义有两大类,第一大类:(1) 公众的,与公众有关的;(2) 为公众的,公用的,公共的;(3) 从事公共事务、群众娱乐活动、社会服务的。第二大类:(1) 向大众公开的;(2) 众所周知的。[2]我们要注意的是,publicity虽然是一个名词,但它的所指仍旧是事物、对象的某种性质,而不是某种事物和对象。
宗教不是一个空名,而是一个实在,一个以信仰为纽带把社会成员联系起来的组织。就此而言,任何宗教都不可能是私人或个人的。但是在现代社会中,像宗教信仰自由、政教分离、宗教与教育的分离等原则的确立使得宗教团体变得私人化或个人化,乃至于使人们生出这样的幻像——可以有完全私人的宗教或者完全私人的神学。然而,我们只要仔细想一想就会明白,所谓宗教、哲学、神学的私人化(个人化)只是表示其公共性的削弱,或公共程度的压缩,而非完全丧失。
一般说来,使用公共性字眼的学者想要倡导扩大宗教、哲学、神学的公共性,但正因为公共性的概念太一般了,乃至于我们必须将它与具体的对象联系起来,方能判断这样的倡导有何意义,而在这里,在何种领域中扩大公共性就成为最关键的问题。在不同场景下一般性地倡导宗教公共性的扩大是无意义的,甚至是危险的。
默茨(Johann Baptist Metz)强调基督教及其教会具有的公共性,教会(ecclesia)的本义就是一个开放的集合(open assembly),原本就含有“公共”的意思。启蒙时期以前,基督教的社会功能与西欧社会的方方面面紧密相连。基督教的公共性达到极致,而人民的公共生活受到教会的统治和支配,在教会建制(church institution)中私化(privatised)了。默茨在分析基督教传统的私化时把启蒙时期的教会与国家和社会的分开视为基督教目前所处困境的根源。他说:“区别私人空间和公共空间是有价值的,但似乎并不能弥补基督教所丧失的公共地位与角色。”[3 ]
新教神学家弗勒斯德尔(Duncan ter)探讨建立一门公共神学的可能性。他说:“公共神学是一门讨论有关神的神学,它具有指向公共可共享之真理,并参与公共讨论及见证那真理对世上所发生的事之正当性及关怀今日人民与社会所面对的严峻问题。它从所受托的传统提供坚定的信念、挑战和见解,而非寻求共同的表述或重述每人的说法。”[4]这样的呼吁有其特殊用意,其主旨无非是要神学更多地关注公共事务,参与社会的改革与建设。
在我看来,这些倡导呼吁公共性的学者们用来解释公共性的那些概念更加值得注意。例如,潘兰特(Raymond Plant)力陈神学本身的公共性,并指出明了神学公共性的关键在于对一般与个别之关系的理解。他说:“一般与个别的张力位于政治神学的核心。神学可以被认为是一个学科,试图寻求达到某些一般的关于神在这个世界上的性质和行为的真理。而另一方面,政治的社团,他们的信仰和价值是非常专门的和个别的。神的本性(至少在古典有神论中)可以被认为是无时间的,无变化的,而政治总是涉及具体的社团在特定的时间和在特定的地点的生活方式。”[5]17他又说:“神学……怎么能够和政治领域相关联呢?政治完全是在一个充满差异的领域中形成的,在其中,不同国家、种族、性别、群体的成员有着不同的、相互之间并不和谐的利益和目标,而这些利益和目标又在不同的时间、地点和环境下得到不同的解释和拥有不同先后秩序。”[5]18这种意思在莫尔特曼那里说得更清楚。他说:“基督教神学的主题就使它成为一种公共的神学。它涉及社会的公共事务。它在对基督的期盼的光明中思考什么是神的王国的普遍关怀。”“公共神学不得不与神学的公共相关性发生关系,这种相关性处于基督徒身份的核心处,它关心的是神国莅临在人类历史的公共世界中。”“没有公众的关联性就没有基督教神学的定位,反过来说,没有基督教神学的定位就没有公众的关联性。”[6]可见,强调神学的公共性就是强调神学主题对社会公共事务的关注,就是宗教信仰的公共关联性。
总而言之,强调宗教、哲学、神学的公共性是西方社会思想的一种发展趋势。它是对传统宗教、哲学、神学的一种挑战,是在一个社会、政治、经济全球化以及人类文化多样化和生活世界科技化的处境中建构或重建宗教、哲学、神学的尝试。二、中国传统宗教的公共性
西方学术界有关公共宗教、公共哲学、公共神学的讨论对中国学术界有影响。根据我个人的观察,中外学者对公共性的理解是有一些差异,但并不大,而且这些差异的产生并非语词本身引起的混乱,而是由中外学者各自所处的不同文化背景和处境所引起的。随着全球化的进程和中西差距之缩小,这些理解上的差异将会削弱,不会阻碍中外学者的相互理解。
在现代汉语中,“公共性”一词译自英语publicity。我们知道,现代汉语与古代汉语在词法上的最大差别就是喜用双字词,少用单字词。与现代汉语词“公共”最接近的古汉语词是“公”。它作为形容词时的现代释义主要有:(1) 公正;(2) 公有(共有);(3) 公开。[7]
中国先秦时代的“公”,有三层含义,一是公家、朝廷、官府;二是共同;三是公平、公正。第一层含义是最主要的,而且具有深刻的宗教内涵。那些具有公共身份的国君、贵族就是当然的宗教领袖,是宗教祭仪的主持者。国家、政治、社会、个人、道德、宇宙、自然、宗教、鬼神大都统一在这个“公共”领域(政治统治领域)。
中国古人对宗教的理解也体现出“公”的意思。“宗”指宗族、宗亲、宗庙等;“教”指学说、伦理、规章、教化、教导之意。“礼”亦与今日“宗教”之内涵重合,既有伦理制度、教义思想,亦包括宗教仪式及祭典。“神道设教”更是反映了统治阶级或社会圣贤对宗教公共性的关注。“天”具有先验的公共性与至上性。“天帝”、“天命”、“天意”是中国社会秩序和精神信仰的基础。它以宇宙观形式,成为古代社会秩序合法性证明的基本方法。正所谓“天无私覆,地无私载,日月无私照。”“天”是“公”的起源。“天”是至善、至公、至大。“公”作为公平的准则而演变为公共、公益、公道、公正。天命就是大公无私的意义呈现。
这样一种“公”的模式,既是政治思维方式,又是社会行为规范;既是宇宙秩序,又是道德精神;既是王权专制,又是宗教崇拜。在这样一种模式的制约下,宗教被纳入公共政治的领域,直接成为统治架构中的组成部分。宗教是一种权力或资源,非私人所能完全拥有。相对于“公”的宗教,那些非官方的、非正式的、不合法的事情,比如祭拜私鬼、私建庙宇、私自入道、私自度僧等等,被列为公共性的对立面,称之为“私”。公、私的区别,在宗教是正统与异端,在政治上是合法与非法,在道德上则是公正与偏狭。[8]
中国古代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变,不仅使中国人的文化心理结构发生了变化,而且也使中国语言发生了巨大变化。中国古代汉语中的“公”的概念经过长期的发展,用于不同的对象,则派生出多项语义,例如公安、公案、公报、公布、公差、公产、公道、公德、公断、公法、公房、公费、公愤、公告、公海、公函、公家、公开、公款、公理、公立、公例、公粮、公路、公墓、公判、公平、公仆、公然、公审、公事、公诉、公堂、公文、公务、公物、公休、公议、公益、公用、公寓、公园、公约、公债、公正、公职,等等。“公”几乎可以添加于任何“在者”,而无论其是实体,还是数量、性质、关系、地点、时间、姿态、状况、活动。上述辨析表明:西方的“公共”概念和中国古代“公”的概念的含义并不完全对称,但经过长期的交流和发展,现代汉语有足够的表达手段转述publicity的各种含义,不会造成太大的误解。[9]相反,倒是这些语词的使用者若是不明了其所指对象的性质,加以滥用或乱用,那么倒是令人困惑的。
三、当代中国宗教对公共事务的参与
就“公”的主要意义而言,中国的传统宗教并不缺乏公共性,但具体不同的宗教在不同时期的公共性有程度上的差异。在当代中国社会变迁中,“公”字的涵义发生了变化,宗教的公共性的存在及其表达形式也已经发生了相应的变化。这种变化简要地说来就是大一统的“公”(官)变成分层次的“公”,原先意义上的宗教公共性弱化,公共空间逐步增大。
新中国建国初期,宗教管理是“内部行政事务”,视宗教为控制性上层建筑,实行了封闭型行政管理方法。正是这种单纯的行政制度安排及管理,依靠少数宗教工作干部,按政策使用行政方法对宗教进行严格的封闭式管理。在此制度空间内,政府实行自上而下的管理;宗教团体则在此前提下从事各种宗教活动。这种管理方法,基本沿袭了中国历史上“公共宗教”模式,宗教及其活动难以适应现代社会所要求的公共性。
20世纪80年代之后,中国宗教的管理方法,已由单向式行政管理趋向宗教组织的自治与行政管理相结合,宗教团体能够以“非政府组织”的形式参与社会公共事业。现代意义上的宗教公共性得到初步呈现。宗教事务具有了公共、公开等性质,改变了原来把宗教作为“内部事务”来处理的行政方法及“宗教不对外”的行政习惯。(注:《上海市宗教事务条例》第四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宗教事务,指宗教与国家、社会、群众之间存在的各项社会公共事务。”国务院宗教局局长叶小文曾经在《社会主义与宗教的历史篇章》中指出:要把宗教工作靠传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内部工作,变为进一步由政府作为公共事务、社会事务来管理,并把这种管理推向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参见叶小文:《社会主义与宗教的历史篇章》,《中国宗教》2002年第1期。)这样的公共性成了宗教在中国社会合法存在的标志和必要条件。
在建立现代社会制度的基础上,传统宗教的公共性转换为公共制度问题。宗教的教化功能不再泛化,无所限制,并以社会团体的身份结束了传统公共宗教的发展模式。政府、宗教团体、个人信仰之间的界限得到明确,进而政府与宗教团体各自与社会公共事务的关系界限得到明确,这是当代中国社会变迁中的一个重大现象。[10]在这样的宗教制度变迁中,私人信仰取得法律的保障,而宗教团体则消除政府组织的形式,成为社会团体。
这样的社会化将是中国宗教的发展趋势。中国宗教由此将具有越来越大的社会性和公益性。这样的发展趋势相对于传统的公共性(政治性、官性)而言,是私化了,但相对于现代意义的公共性(社会性)而言,则是公共化了。政府对宗教由控制转变为依法管理,而宗教团体则自治自理,非行政、非营利、非市场,以社会团体的身份参与社会公共事务。
在中国这样一个以无神论为主导意识形态的国度里,任何一种宗教要想正常地发展,都必须处理好与政府的关系,与其他宗教团体和社会团体的关系。历史和现状决定了中国不可能再走政教合一的“公”的宗教道路,而就政府与宗教团体的关系来说,其最佳状态应当是相互调适,共存共荣,和睦相处。在当代中国,合法的中国宗教可以发挥作用的领域很多,这就需要宗教团体思考把自己的力量主要用于何处。方立天教授指出中国宗教要走文化宗教之路。他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发挥中国宗教文化内在的积极因素,这是社会对中国宗教的要求、时代对中国宗教的要求;同时,这也为中国宗教开辟了广阔的、健康的、良性的发展道路。”[11]我相信,这条路将给中国宗教带来更多的公共性。
一篇英语作文关于第欧根尼和亚历山大
戴奥真尼斯,又名第欧根尼,古希腊犬儒学派哲学家,公元前404出生于一个银行家家庭,卒于公元前323,享年81岁;\r\n据说狄奥根尼住在一个木桶里,所拥有的所有财产包括这个木桶、一件斗篷、一支棍子、一个面包袋。有一次亚历山大大帝访问他,问他需要什么,并保证会兑现他的愿望。狄奥根尼回答道:\\“我希望你闪到一边去,不要遮住我的阳光。”亚历山大大帝后来说:\\“我若不是亚历山大,我愿是狄奥根尼。”\r\n亚历山大说此话自有他的道理。他理解别人所不能理解的犬儒主义。他是狄奥根尼所自称的\\“世界公民”。像狄奥根尼一样,他崇拜海格立斯的英雄形象,当别人只为自己的利益费尽心机之时,这位英雄却在为人类而摩顶放踵。他知道世上活着的人当中只有征服者亚历山大和乞丐狄奥根尼是自由的。
关于‘比较中西古代历史发展的差异’的论文,3500字左右
中西古代“大一统”理念之比较
文章来源:首都师范大学学报 文章作者:李增洪
中国和欧洲古代史上,在经过长期的战乱和纷争后,都曾经建立过地域辽阔的大帝国,大帝国不仅给后来的政治家以无限幻想的空间,也给了军事家们以驰骋疆场的追求目标。中国人长期生活在美丽的“大一统”光环之下,欧洲人也不时地为欧洲的一体化而构思。各自所处的环境不一样,“大一统”的光环所带来的结果也迥然不同。中国的“大一统”思想由理念到现实,经过无数次的政治上的锻造,早已是深入人心。而在欧洲,自罗马帝国灭亡后,“大一统”的思想一直处于理念思维的阶段,在现实政治生活中很少有具体表现,直到现在欧洲联盟的产生和发展才使我们看到“大一统”的欧洲的现实可能性。
一
中国的“大一统”观念可谓源远流长,自国家形成初期就萌芽,随着阶级社会的发展而日臻完善,不仅在历史上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而且在现实生活中仍有着相当重要的影响。
王权的政统和法统观起源于我国的夏商周三代。自夏启继其父禹为帝建立国家,到周朝的君统与宗统的合一,建立起较为完备的国家管理体制,王统观念日趋成型。其中有三点值得我们注意:一是原始社会的氏族血缘关系凝聚而成的王朝世系,即在某一王朝内王统是靠父子相继的嫡长子继承制来延续的,“当最高权力是掌握在一个特定的王室成员手中的时候,人们可以、也才会认为这个最高权力是合法的;反之,人们便可以指责它为非法。”[1](P.321)而且整个国家的管理也都纳入到血缘关系极为浓厚的宗法关系之中。例如周人通过分封制将他们的宗族组织扩大为政治组织。周天子作为天下的大宗而兼天下的共主,诸侯以一国的大宗兼一国的共主,卿大夫在其封土内也是如此。“血缘上称‘宗’,地缘上称‘君’,一身二任,既是族长又是君主,恰好体现了族权与政权的合一”[2] 二是王朝更替时的有德者得天下的王统理论。如果说夏启是通过赤裸裸的暴力夺取政权的话,那么商汤灭夏时,人们对王则作了德行方面的规定。即王的行为不合理时,人们有权推翻他另立新王。商汤起兵反夏时就是以“有夏多罪,天命殛之。”相号召的,而且历数夏王罪行“率遏众力,率割夏邑”,以至“有众率怠弗协”,正是在这一基础上,商汤才振臂高呼“夏德若兹,今朕必往。”[3](汤誓,P. 78)周朝的建立也如同商朝代夏一样,商王帝辛(即商纣王)的“暴虐”成为其失去帝位的原因。对地方势力商纣王滥加杀戮,如醢鬼侯、脯鄂侯、禁文王;对王室成员和贵族也肆意迫害,如杀比干、囚箕子、废商容。这一切的倒行逆施致使商纣王众判亲离,如纣王的庶兄微子在周武王灭商时便降周了,太师疵、少师强、内史向挚则直接投奔了周人。“这再次表明,关于国家统治合法性的观念,在中国早期国家发展过程中,已经融进了关于统治者德行的评价内容。”[1](P. 400)三是与特定地域相联系的国家正统观。夏朝建国后,由它所控制的地域逐渐成了标志国家主体的不可分割的内容,在我国历史上造成了一个重要的政治传统,即建立一个真正的、被承认的国家,就必须占据特定的地域,并有相应的中央权力。[1](P.393)这一特定地域便是“中国”即中原地区。占据中原地区便获得一种强烈的自尊意识,就可以向四周发号施令,进行征伐;未取得中原居住权的,千方百计跻身中原,希望得到中原文化的认同。只要中原统治势力稍弱,四周势力强者就会相继侵入,攫取中原主宰权。商代夏、周替商都是在取得了中原之后才赢得正统地位的。这三者的有机结合便是“大一统”。但是,三代时期的“大一统”观念只是人们的一种模糊意识,还没有系统化、理论化,所谓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4](卷第十三之一,P.797)只是人们的一种模糊意识的夸大。其天下的概念是有时代局限的。
春秋战国时期,中国社会虽然动乱,却造就了一个“百家争鸣”的思想繁荣时代。诸子百家身处乱世却在规划着未来的“一统”天下。他们不仅将原有的“大一统”观念系统化理论化,而且还增加了新的内容。在上述三方面的基础上诸子百家更加强调国内政治秩序的统一问题。春秋末年,孔子针对“礼乐征伐自诸侯出”和“陪臣执国命”的混乱局面,提出了“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天下有道”的理想社会。此后,孟子说:君仁臣义,君民同乐,风尚淳朴,百姓亲睦,天下“定于一”,[5](梁惠王章句上,P.12) “天无二日,民无二王”。[5](万章章句上,P.215) 荀子道:“故天地生君子,君子理天地。君子者,天地之参也,万物之揔也,民之父母也。”[6](王制篇第九,P.163)韩非子认为“一栖两雄”、“一家两贵”、“夫妻共政”是祸乱的原因。《吕氏春秋》言:“王者执一,而为万物正。……一则治,两则乱”。[7](执一,P.590)管仲说:“主尊臣卑,上威下敬,令行人服,治之至也。”“使天下两天子,天下不可治也。一国而两君,一国不可治也。一家而两父,一家不可治也。夫令不高不行,不专不听。尧舜之民非生而治也,桀纣之民非生而乱也,故治乱在上也。”[8](P.229) 管仲甚至还提出了具体制度上的大一统,即“天子出令于天下,诸侯受令于天子,大夫受令于君,子受令于父母,下听其上,弟听其兄,此至顺矣。衡石一称,斗斛一量,丈尺一綧制,戈兵一度,书同名、车同轨,此至正也。”[8](P.194)墨子说:“上之所是,必皆是之;所非,必皆非之”,“天下之百姓,皆上同于天子。”[9](尚同上第十一,P.68-69)显然这都是对国内政治秩序的“大一统”观念的不同表述,强调自上而下的政令统一。
这一理念最终由“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10](秦始皇本纪)的秦朝变成了现实。从秦始皇开始,“天下之事无大小皆决于上”。[10](秦始皇本纪)直至封建社会末期的清朝,这一传统从未断绝。[11](P.218)
大一统的理念经过长期的历史演变,最终表现为政治上的高度统一,即使在分裂时期,割据政权的统治者,也多视统一为己任而为之作不懈的努力。农民起义军在建立政权后,其领袖也同样志在统一全国。“大一统”的观念如此深入人心,竟变成了中华民族的一种凝聚力,至今还对中华民族的政治统一起着极其重要的促进作用。
二
西方的“大一统”观念,萌芽于古希腊城邦制衰落时期的公元前四世纪,是作为挽救城邦危机的理想提出来的,昙花一现的马其顿亚历山大帝国将其变为现实,罗马帝国将其打造成挥之不去的长期萦绕欧洲人的观念。但是,这一理念在欧洲政治生活中很少有具体表现。
伯罗奔尼撒战争后,众多的希腊人被逐出了传统城邦。“过去,在旧城邦,生活比较简单。法律、道德、宗教和义务全有明确规定,为大家所普遍接受。而现在,所有这一切都消失了,城市居民发现自己处于一个无定形的世界之中,尤其是在希腊化城市常因种族、文化以及阶级的分裂而陷于四分五裂的境地以后。”[12](P.223) 在新的生活环境中人们感到不知所措。面对乱世,思想家们提出了各自的济世良方。伊壁鸠鲁提出真正的幸福在于避免一切痛苦、烦恼和忧虑,使心身安宁;西诺普的第欧根尼则认为明智的人应当是完全自我满足的,除了道德品质以外一切都是无关紧要的。显然,伊壁鸠鲁和第欧根尼的哲学都是放弃一切,只是后者是禁欲主义和虚无主义的。这可视为在动乱中无奈的人们的叹息。亚里斯多德则极力宣传城邦制的优越性,要求人们回到小国寡民的城邦时代,很明显,这是一种倒退。
在思想家们争论不休的时候,政治家却在行动。亚里斯多德的学生亚历山大将希腊人重新纳入自己的统治之下后,立刻挥师东进,志在建立一个希腊人、马其顿人和波斯人彼此不分的“联合的共同体”。[13](上册,P.178-179)尽管亚历山大所建立的帝国是短暂的,但是,“由于亚历山大的征服,文化融洽和民族的混同,完成了把希腊人在公元前5至4世纪黄金时代许多的理想推翻掉的任务。一种以合希腊和东方因素为基础的新型的文明出现了。”[14](第一卷,P.263)正象英国著名作家韦尔斯在《世界史纲》中所说的:“亚历山大去世以前,尤其是在他去世以后,人们有时间对他进行考虑时,关于一个世界性的法律和组织的想法在人们心目中已是一个切实可行而可以吸收的概念了。” [15](P.403)斯多噶学派的“大一统”思想便是在这种历史背景下产生的。
斯多噶学派是芝诺于公元前300年左右在雅典创立的。该学派认为,宇宙间本来不存在人们之间的等级差别。任何人(不论是奴隶还是自由人,野蛮人还是文明人)只要顺从天命,安于自己在生活中所处的地位,对周围发生的事情淡然处之,那么他就能够得到幸福。国家能够为行善的智者保证幸福的到来。······既然人类是一个整体,那么就应该只有一个国家,即世界国家;只有一种公民,即宇宙公民。而这个国家应当由智慧的君主即各族人民的牧师来统率。[16](P.66)这种超越城邦和民族界限的世界主义适合帝国统治的需要,在罗马帝国时期颇为流行。[13](上册,P.191) “从斯奇比奥经西塞罗、凯撒、奥古斯都一直到图拉真以后诸帝,都或多或少按斯多葛派的哲理阐述其统御万民的理想。”[17](P.220)
在欧洲历史上,随着亚历山大帝国和罗马帝国的建立所确立的“大一统”观念,即使罗马帝国已经灭亡,生活在其土地上的人们仍不愿离它而去。每当一个强有力者登上欧洲政治舞台,几乎都要抬出罗马帝国的亡灵来为己正名。
首先是东罗马帝国皇帝,始终以罗马帝国皇帝自居,到查士丁尼统治时期(527-565年在位),试图铲除西罗马帝国版图上日耳曼人所建各国,实现真正的一统。
其次是罗马教皇,千方百计争取罗马帝国的世俗统治权。罗马教皇为此采取了两方面措施:
一是从理论上大造舆论,将自己塑造成西罗马帝国的继承者。拉丁教父奥古斯丁(Augustine 354-430年)在其《上帝之城》中提出:天地间有上帝之城和地上之城并存,地上之城是不完善的、暂时的、会毁灭的,由于魔鬼撒旦之故,充满罪恶;上帝之城则是完善的、永恒的,教会是上帝之城在世上的体现。只有通过基督建立的教会才能得救,获得永生。世俗国家只有在宗教上服从教会,为教会服务,才能成为上帝之城的一部分。因此他认为教权是至高无上的。第一任罗马教皇格雷戈里一世(Gregory I 约540-604),虽然本人对基督教神学缺少创见,但却把奥古斯丁的教义传遍西方。尤其是他坚持教皇是上帝指派的全部教会的首脑,在西方大胆行使皇帝的职责和世俗君主的权力,与东罗马帝国皇帝分庭抗礼。到9世纪时,教皇更是不惜盗用君士坦丁一世皇帝(306-337年在位)的名义伪造《君士坦丁的赠礼》这样一份文件,声称:远在四世纪时,君士坦丁一世就把西罗马帝国的统治权转交给了罗马主教。此时,教皇权力的维护者还编造了“伊西多尔教令集”,从这本伪教令集中人们仿佛觉得从基督教的最初纪元开始,帝王就隶属于教皇,而教皇则是基督和使徒彼得的继承者。
二是与法兰克王国相勾结,利用法兰克人的力量对付不断入侵罗马的伦巴德人的同时,展开与东罗马帝国的抗衡。751年在法兰克王国握有实权的矮子丕平,在教皇的支持下顺利完成了政权的交接,建立加洛林王朝。为报答教皇,丕平率军两次出兵意大利打败伦巴德人,并将获得的土地献给了教皇,为日后教皇国的建立奠定了基础。754年教皇斯蒂芬亲往高卢为丕平行涂油礼并授予罗马贵族称号,而这一称号的授予当时只能来自君士坦丁堡的东罗马帝国皇帝。799年,教皇利奥三世受其政敌迫害逃往法兰克,第二年查理亲自护送其回国复位。为报答查理并取得进一步的保护,800年圣诞节利奥三世趁罗马人聚集圣彼得大教堂为查理之子路易一世加冕之机,为查理加冕为“奥古斯古”和“罗马人的皇帝”。皇帝与教皇联手从东罗马帝国皇帝手中夺回了罗马帝国的继承权,作为日耳曼人国家的法兰克由此也纳入到罗马帝国的正统继承者之列。从当时的欧洲形势看,教皇是将自己难以获得的权力或者是自己难以维持的权力授予了查理。这是一箭双雕的做法,一是将西欧范围内势力最为强大的法兰克王国与自己紧紧绑在一起共同对抗东罗马帝国;二是为自己日后的权力扩张留有了余地,因为这次加冕越来越被解释为天上的权力高于世俗的权力的象征,是教皇运用他的神权把帝国从拜占廷人手中收回,授予了法兰克的国王。罗马教皇俨然成了罗马帝国的继承者,世俗国王的合法地位必须视教皇的认可而定。
此后,法兰克人的查理大帝在罗马加冕称“罗马人的皇帝”;德意志国王在罗马加冕称“神圣罗马帝国皇帝”,都以罗马帝国继承者自居。1310年,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亨利七世君临意大利时,被恩格斯誉为“中世纪最后的一位诗人,同时又是新时代的最初一位诗人”[18](第一卷P.269)的但丁,出于维护和加强帝国在意大利的地位这一动机,以极大的热情写了《论世界帝国》一书。全书从古罗马历史论证了帝国存在的自然合理性,主张用“罗马皇帝”作为君主的尊号,把首都设在罗马。1453年,东罗马帝国被土耳其人所灭,莫斯科大公伊凡三世与东罗马帝国最后一个皇帝的侄女索菲亚结婚,自认为是东罗马帝国事业的合法继承者。每逢举行隆重仪式,伊凡三世总是身着象征皇权的披肩,头戴东罗马帝国皇帝遗留下来的皇冠,坐在玉石宝座上。而且,伊凡三世还将先是古罗马、继而是东罗马帝国的双头鹰国徽作为莫斯科公国的国徽。到伊凡四世时,更以“凯撒”自称,遂有“沙皇”之名。直到欧洲中世纪后期,随着民族国家的产生和发展,新的“欧洲观”逐渐取代了以罗马帝国为号召的大一统观念。
所不同的是,欧洲历史上的这些罗马帝国的“继承者”们都没有遂其心愿,真正建立起如同中国一样的大一统国家。反倒是,谁获得了这一称号,便为其民族和国家背上了一个沉重的包袱。如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一世,为建立统一的罗马帝国耗废了一生的精力,到头来搞得国库空虚难以为继。他死后,帝国的统一梦便烟消云散了。查理曼帝国也是昙花一现,查理曼死后不久便一分为三。神圣罗马帝国就更加不幸了,其历代皇帝不仅没有建立过真正的罗马帝国,连德意志民族国家的政治统一都没有实现过。当伊凡四世称“沙皇”时,欧洲已进入资产阶级民族国家的新时代,罗马帝国的号召力已趋衰落。
三
通过粗略比较我们就可以发现,中西方“大一统”理念的发展结果之所以不同,就是因为两者的政治实践上的差别。中国历史上,自秦帝国建立之后,虽经无数次的分裂、割据,但政治统一一直是发展的主流。即使按照葛健雄先生的计算,中国在历史上真正统一的时间并不比实际分裂的时间长,甚至分裂的时间更长一些,但与欧洲相比,中国历史上统一的次数和统一的时间长度也要比欧洲多得多和长得多。这种政治实践上的差别反过来又严重影响着各自文化的发展,致使中国文化发展呈现不间断的、稳定的连续性(即Continuous),而欧洲文化发展明显地表现为间断的、不稳定的连续性(Continual)。
按照刘家和先生的观点,文化的连续性应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语言文字发展的连续性,即文化赖以流传的工具或其重要表现形式的连续性;一是学术本身(其中尤其重要的是哲学和史学)发展的连续性,即文化的精神内容的连续性。”[19]
中国古代的语言文字在发展过程中从未发生断裂现象,一直保持着平稳的发展状态,而且在应用范围上呈不断扩大的趋势。从甲骨文到现代简化汉字之间,是一个循序见进的过程,而且在这一发展过程中,不管字形发生了多大变化,新字的构造和旧字字义的拓展,其基本原则是相对不变的,即所谓的“六书”(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19] 而且在世界文明的古典时代(公元前1000—公元500年)中国人便统一了文字,“它使操各种极为不同的方言的人能互相交往。”[12](上,P.278) 之后,汉语和汉字的使用范围不断扩大,影响也日益深远,直到今天。
与此相比,古希腊文、拉丁文在西方世界虽没随着历史的发展而消失,但其影响却是日渐削弱,没有发展成为西方世界的共同语言。亚历山大东征建立亚历山大帝国及其以后其部将建立的希腊化国家,使得从亚得里亚海到印度河的广大地区,只要懂希腊语就可以畅通无阻,但希腊语却没有发展成为这一地区的通用语。随着罗马帝国的建立,罗马人的拉丁语成为地中海世界使用得最为广泛的语言,但也没有发展成为地中海世界的通用语。希腊语发展至今只限于为数不多的希腊人使用,而拉丁语到中世纪的西欧已经不是人们口头的活生生的语言文字了,仅在宗教和学术领域里保存着。15、16世纪,随着西欧民族国家的兴起,民族语言日益发达,在整个欧洲范围内更谈不上什么通用语言了,尽管西欧各国的民族语言都是拉丁语系,但其间的差别还是主要的。
所以,西方文化发展史上的这种间断性和不稳定性使西方政治发展史上的“大一统”失去了文化上的底蕴。反之,政治统一的迟迟得不到实现,也使西方文化的发展没有了依托。
关于第根欧尼
古希腊犬儒学派哲学家——第欧根尼 (Diogenes)
第欧根尼(Diogenes (dīŏj'ənēz)) ,公元前约412年生於锡诺普(∑ινώπη,现属土耳其),公元前323年卒於科林斯。居住在雅典,是安提斯第尼的弟子。
第欧根尼创立了犬儒学派,犬儒学派强调禁欲主义的自我满足,放弃舒适环境。第欧根尼宣传犬儒派哲学,与其说是靠完整的思想体系,毋宁说靠个人自律的榜样。他揭露大多数传统的标准和信条的虚伪性,号召人们回复简朴的自然的生活以获得德行。归到他名下的但现已失传的各种著作中,有对话、戏剧和一部《共和国》,该书描绘无政府主义者的乌托邦,人们在其中过着“自然”的生活。
尽管因为各种著作失传使得第欧根尼的真实生平难以考据,但古代留下大量有关他的传闻轶事。据说他曾大白天在雅典街头打着灯笼寻觅诚实的人,看到农民用手掬水喝便抛掉仅存的生活用具——杯子。当亚历山大大帝问他能为他做点什么时,他的回答是:“移步,别挡了我晒太阳”。第欧根尼像一个高高在上的君王,轻蔑地俯视那些“矫揉造作”的同时代人,把玩世不恭的野性彰显到极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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