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学术参考网
当前位置:发表论文>论文发表

中国麻风病杂志匡叶红

发布时间:2023-12-06 08:43

中国麻风病杂志匡叶红

三、中国麻风防治协会第五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纪要中国麻风防治协会第五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于2003年10月26日在南京高楼门饭店召开,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卫生部疾控司、中国红十字总会、中国CDC、中国麻协、中国残联、马海德基金会、中国医科院皮研所、广东汉达康福协会及北京市天主教爱国会推选的正式代表应到192人,实到169人,23名代表因防SARS等原因请假。会议特邀代表韩国方济阁会申东旼先生、爱德基金会吴安安主任、江苏省残联代表等6人出席开幕式。大会执行主席由肖梓仁 张国成陈家琨 赵天恩 胡鹭芳 王立忠同志担任,潘春枝任大会秘书长,申鹏章、汪华同志任大会副秘书长,大会主席团由王立忠、王健、叶福昌、申鹏章、杨军、肖梓仁、张国成、李文忠、沈洁、汪华、陈家琨、陈贤义、邵遂德、林伯滢、林均伦、赵子山、赵天恩、胡鹭芳、熊俊浩、薄绍晔等同志组成。大会开幕式由张国成副理事长主持,赵天恩副理事长致开幕词;江苏省卫生厅黄祖瑚副厅长致欢迎词;卫生部疾病控制司陈贤义副司长作重要讲话,他说:“中国的麻风防治工作仍面临诸多的任务和难题,希望更好地发挥麻风协会在团结麻防队伍,咨询国家策略,动员社会参与,组织培训交流,协助防治落实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国家麻风防治工作的策略,为落实各项麻风防治措施,广泛团结各方面的力量,促进麻风控制和可持续发展机制的建立作出新的努力。把协会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高水平。”中国医科院皮研所所长陈志强教授也在开幕式上讲了话。韩国方济阁会申东旼神父作为会议特邀代表讲话,他说:作为麻风病人的朋友和国际人道主义战士,很高兴与全国的麻风防治战友见面。希望早日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为实现这共同的目标,能够做一点贡献,是我的梦想和幸福。潘春枝同志向与会代表宣读了中国科协、马海德基金会苏菲理事长、中国CDC沈洁副主任和台湾麻风服务协会谷寒松理事长发来的贺信,宣读了全国人大办公厅“关于同意傅铁山副委员长担任中国麻风防治协会名誉理事长职务”的电话答复,与会代表深受鼓舞。与会代表听取了胡鹭芳副理事长代替肖梓仁理事长代表第四届理事会所做的《团结进取,继往开来,为消灭麻风病作出新贡献》的工作报告;听取了申鹏章同志所做的《关于中国麻风防治协会章程修改》报告;听取了潘春枝同志传达《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3】95号)以及《中国麻协会费收取标准、收取办法及会费使用、管理办法》。大会分成四组,对以上报告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并提出了修改意见。最后,会议举手通过了第四届理事会工作报告,通过了《中国麻风防治协会章程》和《中国麻协会费收取标准、收取办法及会费使用、管理办法》。会议通过了《中国麻风防治协会第五届理事会选举办法》,选举陈家琨教授作为总监票人,选举林均伦、叶福昌、邵遂德为监票人。采用无记名投票等额选举方法,经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发出选票169张,收回169张,丁忠普等98位理事候选人全部当选。10月26日下午17点召开第五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闭幕式,会议由张国成常务副理事长主持。新当选的第五届理事会领导成员赵子山、汪华、宋顺鹏、张福仁副理事长分别向大会宣读了中国麻风防治协会第五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关于通过“第四届理事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原则通过《中国麻风防治协会章程》(修改草案)的决议;关于通过《中国麻协会费收取标准、收取办法及会费使用、管理办法》的决定和“中国麻风防治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组成人员名单公告;刘国卫副理事长向大会宣读了中国麻风防治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理事会议关于授予傅铁山副委员长、肖梓仁教授为中国麻风防治协会名誉理事长的决定,授予叶干运、苏菲、李桓英、陈家琨等为名誉理事的决定以及第五届理事会领导成员名单和常务理事会成员名单;熊俊浩副理事长宣读了“致第四届理事会离任理事的感谢信”;潘春枝秘书长宣读了第五届理事会第一次常务理事会议关于聘任申鹏章研究员为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的决定;关于通过麻风各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的决定;关于通过《麻风基金的募集及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会议对《麻风基金的募集及管理暂行办法》举手表决通过。在热烈的掌声中,王立忠理事长做《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中国麻风防治协会工作,团结协作,开拓进取,把协会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闭幕讲话。他说:“这次大会,是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16大精神指引下,我国麻风防治工作者跨进新世纪的第一次盛会。大会气氛热烈,民主求实,完成了各项议程,开得圆满成功。会议期间,全国老、中、青麻防工作者济济一堂,以满腔热情和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代表职责,畅所欲言,共商消除麻风大计。这次大会,对于团结和动员全国麻风防治工作者积极献身麻风防治事业,为完成“十五”规划和尽快实现全国消灭麻风病的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傅铁山同志同意担任中国麻风防治协会名誉理事长,这充分体现了国家对麻风防治事业的关心和支持。他要求广大会员和各位理事,一要树立崇高的历史使命感,自觉肩负起推进民族伟大复兴的责任;二是树立坚定的民族自信心,大力增强科技创新意识和能力;三要树立高尚的科学精神,积极营造鼓励创新的良好学术氛围,团结协作,与时俱进,求实创新,艰苦奋斗,为中国麻风防治事业的进步和协会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附件1.中国麻风防治协会第五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关于通过“第四届理事会工作报告”的决议中国麻风防治协会第五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审议并同意肖梓仁理事长代表第四届理事会所做的《团结进取,继往开来,为消灭麻风病作出新贡献》的工作报告(含财务报告),大会对四届理事会的工作表示满意。大会认为,自中国麻协“四大”以来的5年中,中国麻风防治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始终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中国科协、卫生部和我国麻风防治工作的中心任务,积极探索,不断开拓,在国内外学术交流、对外合作、科普宣传、组织建设、编辑出版、横向联系等各项活动中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同时,代表们认为四届理事会充分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为协会的改革和发展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五届理事会的工作奠定了基础。大会希望,第五届理事会在党的16大精神指引下,用“三个代表”思想统领全局,加强协会自身建设,不断深化协会工作改革,促进我国麻风防治工作可持续发展,做好政府部门的参谋和助手,为在我国消灭麻风病继续作出新贡献。2.中国麻风防治协会第五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关于原则通过《中国麻风防治协会章程》(修改草案)的决议依据1998年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民政部的《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结合我会的具体情况,本届大会对《中国麻风防治协会章程》(修改草案)作了进一步审议,认为此草案内容已较为完善,并原则通过。大会责成第五届理事会按照规定的程序报中国科协审查同意后,报民政部核准后生效。3. 中国麻风防治协会第五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关于通过《中国麻协会费收取标准、收取办法及会费使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国麻风防治协会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就潘春枝同志所作的《中国麻协会费收取标准、收取办法及会费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认真的讨论,一致认为:会员是协会生存、发展的基础和主要依靠力量。为会员服务是协会的立会之本和基本职责,今后要在组织设置、工作部署、资源配置、开展活动方面给予充分体现,并定期向会员征求意见,接受会员的监督和约束;而遵守协会章程,积极参加协会的各项活动,及时交纳会费,则是会员的权利和义务。会议一致通过了《中国麻协会费收取标准、收取办法及会费使用、管理办法》。4.中国麻风防治协会第五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主席团关于“中国麻风防治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组成人员名单公告中国麻风防治协会第五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经无记名投票等额选举,产生了第五届理事会,现将中国麻风防治协会第五届理事会98名理事名单公布如下(以姓氏笔划为序):丁忠普刁鉴兴马 海王立忠王荣茂王 健王 强方继行牛建平尤卫平宁 涌 叶建君(女) 石洪喜白建斌龙月祥 史月君(女)申鹏章刘国卫刘贵国刘放鸣江 澄齐建国齐德宫许卫国许亚平 任丽娟(女) 冯清华 闫维国牟彦生牟鸿江池信银何存新汪 华 沈 洁(女) 沈进进 沈建平苏文义宋顺鹏李广华李文忠李 明李新杰吴仁明吴祖强吴勤学陈志强陈志强陈永华陈均阳陈树民陈裕旭严守远严良斌邱英习张国成张福仁张新华武文斌林伯滢杨广泽杨忠民杨 军杨斌(女) 杨荣德金刚石郑碧忠居来提赵子山赵天恩赵志炼赵勇进胡鹭芳(女)姚建军郝 阳徐学锋徐春茂徐耀华高彦伟崔 林程锦华顾昌林黄小雄黄培勇景志春蒋辽远韩尔阳韩存连韩雪峰廖文芳(女) 潘 恕 潘春枝(女) 潘琼华(女) 潘良德 薛 健蔡祖良熊俊浩薄绍晔戴宪法5. 关于通过《麻风基金的募集及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中国麻风防治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一次常务理事会议一致通过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和《中国麻风防治协会章程》,并结合我会实际情况制定的《麻风基金的募集及管理暂行办法》。此办法提交第五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代表举手表决通过。此办法解释权为中国麻风防治协会第五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中国麻风防治协会 2003年10月26日 南京中国麻风防治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与第一次常务理事会会议纪要中国麻风防治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于2003年10月26日15时在南京高楼门饭店召开,会议由赵天恩、胡鹭芳同志主持。会议应到理事98人,实到75人,23人因防SARS等原因请假。会议选举陈家琨教授作为总监票人,选举林均伦、叶福昌、邵遂德为监票人。采用无记名投票等额选举方法,经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发出选票75张,收回75张,选举以下同志为我会第五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以姓氏笔划为序):刁鉴兴王立忠王 健石洪喜申鹏章刘国卫江 澄任丽娟(女)牟鸿江汪 华 沈 洁(女) 宋顺鹏李文忠陈志强陈树民黄培勇张国成张福仁林伯滢赵子山赵天恩赵勇进 胡鹭芳(女) 姚建军郝 阳韩存连 潘春枝(女) 熊俊浩薄绍晔选举以下同志为我会第五届理事会负责人:理事长:王立忠常务副理事长:张国成副理事长(以姓氏比画为序):刘国卫 汪 华 宋顺鹏 张福仁 赵子山 熊俊浩秘书长:潘春枝(女)10月26日16时,王立忠理事长主持召开中国麻风防治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一次常务理事会议,会议主要讨论通过了如下问题:1.中国麻风防治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一次常务理事会议讨论并通过了理事会领导成员分工:王立忠理事长主管协会全面工作(法人由王立忠理事长委托,并监督法人工作)张国成常务副理事长主管外事、学术、杂志工作;张福仁、赵子山分管杂志、出版工作;熊俊浩、宋顺鹏分管组织发展、横向联系;刘国卫、汪华分管科普宣传、继续教育;潘春枝负责协会日常工作。所有领导成员均有募集麻风基金的职责。按照民政部《社会团体管理条例》和《中国科协所属全国性学会组织工作条例》以及《中国麻风防治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王立忠理事长目前担任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法人,不能兼任我会法人。王立忠理事长的提议:第五届理事会由潘春枝秘书长任法人代表。中国麻风防治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一次常务理事会议讨论并通过了王立忠理事长的提议,第五届理事会由潘春枝秘书长任法人代表。2.会议一致通过了潘春枝秘书长提名申鹏章同志为第四届理事会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的决议;3.会议一致通过了潘春枝秘书长提议的我会各专业委员会正、副主任委员、委员组成人员名单:1)流行病学与社会医学:顾问江澄,主任委员陈祥生,副主任委员许卫国,委员:武文斌、王强、宁涌、吕成志、刘殿昌;2)康复专业委员会:顾问张国成,主任委员严良斌,副主任委员姚建军,委员:唐辛、王载明、刘刚、龙恒、沈进进、林均伦;3)科普与健教:顾问赵天恩,主任委员陈树民,副主任委员王荣茂,委员:徐跃华、许亚平蒋辽远、、金刚石、徐春茂;4)治疗委员会:顾问李文忠,主任委员沈建平,副主任委员牟鸿江,委员:景志春、周龙朝、张连华、王耀斐、刘放鸣;5)实验技术:顾问吴勤学,主任委员尹耀平,副主任委员卢宪梅,委员:刘作圣、雍刚、翁小满、董永慧、施美琴、张振国、潘慧清。4.会议一致通过了我会2003年第四季度和2004年工作计划(略):5.会议认真讨论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和《中国麻风防治协会章程》,并结合我会实际情况制定的《麻风基金的募集及管理暂行办法》,提出了修改意见,并提交第五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6.会议通过了协会办事机构规章制度和专兼职工作人员待遇。会议认为:专职队伍的建设是社团工作能够正常运转的关键,应按照国家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要求建立和完善劳动和各项社会保险;因我会专职工作人员的编制在中华医学会,故各项规章制度应参照中华医学会的各种规章制度执行,专兼职工作人员待遇亦参照中华医学会等全国性一级协会的待遇和对麻防工作人员的有关待遇执行;会议还讨论了1993年底~1997年在我会承包印刷厂工作的郭世忠同志的问题。7.其他工作(略)。王立忠理事长将第一次常务理事会会议各项决议通报第五届理事会与会理事,与会理事举手通过。中国麻风防治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理事会议决议1. 中国麻风防治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及领导班子组成人员名单1)第五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以姓氏笔划为序):刁鉴兴王立忠王 健石洪喜申鹏章刘国卫江 澄任丽娟(女)牟鸿江汪 华 沈 洁(女) 宋顺鹏李文忠陈贤义陈志强陈树民 张国成张福仁林伯滢赵子山赵天恩赵勇进 胡鹭芳(女) 姚建军 郝 阳 韩存连 潘春枝(女) 熊俊浩 薄绍晔2)领导班子人员名单理事长:王立忠常务副理事长:张国成副理事长(以姓氏比画为序):刘国卫 汪 华 宋顺鹏 张福仁 赵子山 熊俊浩秘书长:潘春枝(女)副 秘 书 长:申鹏章(兼办公室主任)2. 关于授予傅铁山、肖梓仁为中国麻风防治协会名誉理事长的决定经中国麻风防治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决定授予傅铁山副委员长和肖梓仁教授为中国麻风防治协会名誉理事长。3. 关于授予陈家琨等为名誉理事的决定根据《中国麻风防治协会章程》第十八条的规定,经第四届理事会提名,第五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授予陈家琨等同志为第五届中国麻风防治协会名誉理事称号,名单如下(按姓氏比画为序)叶干运 苏 菲 李桓英 陈家琨中国麻风防治协会 2003年10月26日 南京中国麻风防治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一次常务理事会议决议1. 关于第五届理事会领导成员分工及潘春枝秘书长任法人的决定中国麻风防治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一次常务理事会议讨论并通过了理事会领导成员分工:王立忠理事长主管协会全面工作(法人由王立忠理事长委托,并监督法人工作)张国成常务副理事长主管外事、学术、杂志工作;张福仁、赵子山分管杂志、出版工作;熊俊浩、宋顺鹏分管组织发展、横向联系;刘国卫、汪华分管科普宣传、继续教育;潘春枝负责协会日常工作。所有领导成员均有募集麻风基金的职责。按照民政部《社会团体管理条例》和《中国科协所属全国性学会组织工作条例》以及《中国麻风防治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王立忠理事长目前担任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法人,不能兼任我会法人。王立忠理事长的提议:第五届理事会由潘春枝秘书长任法人。中国麻风防治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一次常务理事会议讨论并通过了王立忠理事长的提议,第五届理事会由潘春枝秘书长任法人。2. 关于聘任申鹏章为副秘书长的决定中国麻风防治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一次常务理事会议一致通过了潘春枝秘书长的提议,聘任申鹏章同志为中国麻风防治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副秘书长。3. 关于通过麻风各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的决定中国麻风防治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一次常务理事会议一致通过了潘春枝秘书长提议的我会各专业委员会正、副主任委员、委员成员名单:1)流行病学与社会医学:顾问江澄,主任委员陈祥生,副主任委员许卫国,委员:武文斌、王强、宁涌、吕成志、刘殿昌;2)康复专业委员会:顾问张国成,主任委员严良斌,副主任委员姚建军,委员:唐辛、王载明、刘刚、龙恒、沈进进、林均伦;3)科普与健教:顾问赵天恩,主任委员陈树民,副主任委员王荣茂,委员:徐跃华、许亚平、蒋辽远、、金刚石、徐春茂;4)治疗委员会:顾问李文忠,主任委员沈建平,副主任委员牟鸿江,委员:景志春、周龙朝、张连华、王耀斐、刘放鸣;5)实验技术:顾问吴勤学,主任委员尹耀平,副主任委员卢宪梅,委员:刘作圣、雍刚、翁小满、董永慧、施美琴、张振国、潘慧清。4. 关于通过《麻风基金的募集及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中国麻风防治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一次常务理事会议一致通过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和《中国麻风防治协会章程》,并结合我会实际情况制定的《麻风基金的募集及管理暂行办法》。此办法交第五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生效。5. 其他决议(略)。中国麻风防治协会 2003年10月26日 南京四、历 史 沿 革中华麻风救济会于1926年1月在上海成立(香港、福州、汕头、厦门等地相继成立分会),该会以铲除国内麻风,予麻风者和他们的子女身灵上的救济及与国内外同样机构合作为目的。并于1927年1月出版发行了机关刊物《麻风季刊》(The Lepero Quarterly)。据该刊物记载,中华麻风救济会分别于1932年在上海、1935年在广州、1937年在上海召开第一~三届中华全国麻风大会,其中第二届大会后,由中华麻风救济会提呈中央卫生署的建议被采纳,中央卫生署通令普通医院收治麻风病人(《麻风季刊》第六卷,第二号,1932),此防治麻风病的做法领先于世界同仁。中华麻风救济会以国家荣辱为己任,以救治麻风病人为职责,鼓励铲风运动,提倡科学治疗麻风,介绍最新麻风学理和药物,灌输麻风教育,推动麻风救济问题,报告国内外麻风信息和铲除麻风运动的成果等,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在政治腐败、经济落后、科技不发达的旧中国,也仅仅是萤火之光。

中国麻风防治协会的组织章程

(中国麻风防治协会第五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于2003年10月26日原则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本会中文名称为:中国麻风防治协会,英译名为:China Leprosy Association,英文名缩写CLA (以下简称本会)。第二条本会是从事麻风防治、科研、管理工作者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我国麻风防治事业的友好人士、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自愿结成的全国性、学术性、公益性的群众团体,是依法成立的法人社团。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是中国推动麻风科技事业发展的重要社会力量。第三条本会宗旨 团结和动员广大麻风防治、研究、管理工作者和社会各界有关人士,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贯彻和宣传政府制定的有关卫生、科学技术工作和麻风防治工作的方针政策,坚持实事求是,发扬学术民主,服务麻风防治与康复,促进学科发展和人才成长,反映麻防工作者、麻风病人和治愈者的呼声,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努力提高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在我国消除麻风病的医学和社会问题、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和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第四条本会依法接受业务主管部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本会同时挂靠卫生部。第五条本会会址 北京丰台区角门北路甲8号1号楼1107室 邮编:100068第二章 业务范围第六条本会业务范围一 宣传国家麻风防治方针和政策,教育和鼓励麻风防治工作者热爱麻风防治事业,发扬无私奉献精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二 动员社会各界人士大力赞助麻风防治事业;三 开展民间与国际及港澳台地区的麻风防治学术交流与合作,组织学术考察活动,发展同国外有关学术团体、麻风协会与基金会及其他福利组织和个人的友好往来与合作;四 努力争取和承办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工作及与本会宗旨有关的事宜,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向政府提出建设性意见,更好地发挥麻防工作者的积极性。对国家麻风防治工作的方针、政策、重大技术措施和科学技术管理等方面发挥参谋和咨询作用;五 宣传普及麻风防治知识,开展健康教育,推广麻风防治先进技术和经验;六 开展麻风防治专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麻风防治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七 推荐、评选麻风防治优秀学术论文和科普作品,奖励优秀作者,表彰奖励在麻风防治、研究和管理工作中作出优异成绩的会员,发现人才,推荐人才;八 编辑出版《中国麻风皮肤病杂志》),编印有关麻风防治研究和管理方面的刊物和资料;九 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麻风防治工作者、麻风病人和治愈者的意见和建议,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十 创办以本学科为主的科技实体;开展成果鉴定、科技论证、职称评定、医疗服务、咨询、培训活动及举办为会员服务的业务活动。第三章 会员第七条本会会员为:个人会员、团体会员、外籍会员。第八条会员资格:一 拥护本会章程;二 自愿申请加入本会;三麻风防治、研究、管理人员和其他医药卫生工作者;积极支持、热心赞助麻风防治事业的各界人士和海外友好人士可申请为个人会员;四 热心麻防事业、支持并参加本会活动的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可申请为团体会员。本会与团体会员建立业务联系和相互支持关系。第九条会员入会程序:一 提交入会申请书;二 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三 由本会发给会员证;四 港、澳、台及外籍人士个人入会,须报中国科协审批。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 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 优先参加本会组织和举办的各种活动;三 优先享受本会提供的各种服务;四 有权对本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监督;五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本会会章,执行本会的决议;二 维护本会合法权益,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三 按规定交纳会费;四 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五 接受本会的监督和检查。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经提示仍不交纳者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予以除名。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第十四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职责是: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二 选举和罢免理事;三 审议和批准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 决定终止事宜;五 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六 通过提案;七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第十五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原则上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第十六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中国科协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第十七条理事会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第十八条理事会的职权是:一 执行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二 选举和罢免正、副理事长、秘书长和常务理事;聘请名誉理事长、顾问、名誉理事;三 筹备召开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四 向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情况,并负责筹措协会活动经费;五 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决定团体会员、理事单位和名誉理事的吸收或除名;决定理事的增补、更换或除名;六 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派出机构和实体机构;七 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八 审议本会各机构的工作计划,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九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十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十九条理事会原则上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通过方能生效。第二十条理事会每1-2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时也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第二十一条本会设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十款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第二十二条常务理事会原则上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有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通过方能生效。第二十三条常务理事会至少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时也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第二十四条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二 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或对本会有重大贡献者;三 理事长、副理事长最高任职年龄届满时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届满时不超过65周岁,原则上为专职,本会同时设立副秘书长一人;四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者;五 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六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二十五条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超过规定任职年龄的,如确有必要继任,需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中国科协、卫生部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第二十六条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每届任期5年,且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全国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中国科协、卫生部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第二十七条理事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也可由理事长委托副理事长或秘书长出任法定代表人,并报中国科协审查,经民政部门批准后方可担任。第二十八条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 召集和主持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及理事长办公会;二 检查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三 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四 主持制订本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第二十九条 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一 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二 组织、领导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三 提名聘任和解聘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四 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五 负责组织制订业务活动计划、内部管理制度;处理其他日常事务。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第三十条本会经费来源:一 会费;二 捐赠;三 政府资助;四 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服务、咨询的收入;五 利息;六 其他合法收入。第三十一条本会按照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规定收取会员会费。第三十二条本会经费必须用于章程所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会员中分配。第三十三条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第三十四条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第三十五条本会的资产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审计、税务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社会捐赠、资助的,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第三十六条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前必须接受财务审计。第三十七条本会的资产是公有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第三十八条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第三十九条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通过后报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审议。第四十条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报请中国科协审查批准,并报民政部核准后生效。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第四十一条本会完成宗旨或自愿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第四十二条本会终止动议须经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中国科协审查批准。第四十三条本会终止前,须在中国科协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第四十四条本会经民政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第四十五条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中国科协和民政部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第八章 附则第四十六条本会会徽: 外形为菱形,金色边框,底色为白色;内容为:上为金色“中国麻风协会”,下为绿色长城图案,中间蓝色的大小两个半圆及含在两个半圆内的金色的A代表本会英文缩写名“CLA”,A字中间的红十字寓意麻风防治事业是卫生公益、福利、救助事业,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附本会会徽复印件)。第四十七条本会章程以民政部制定的“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和《全国性学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及理事会换届工作办法》为依据,经2003年10月26日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第四十八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第四十九条本章程自民政部核准之日起生效。

叶干运的技术成就

1949年11月,北京市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通过了封闭全市妓院的决议。为了给解放了的妓女诊治性病,在胡传揆教授的带领下,组织了一支医疗队,叶干运从始至终参加了这项工作。时值隆冬,在妓女集中的妇女教养院内,条件十分简陋。刚被解放了的妓女往往不配合治疗,甚至大吵大闹,辱骂医务人员。但医疗队的成员仍非常耐心地进行解释工作,最终使得全部妓女都接受了诊疗。这项工作一直持续了一个多月。医疗队的成员一大早就骑自行车赶到妇女教养院,中午也不得休息,吃过自己带来的简单的午餐后,继续工作到天黑才能骑车回家休息。他们克服困难,辛勤工作,终于胜利地完成了任务。在1303名受检的妓女中,共诊治各种性病1257例,患病率高达96.5%。被解放了的妓女不仅恢复了人身自由,还治好了性病,她们无不感谢党和政府以及医务人员挽救她们走出了苦海。这项工作对叶干运来说,不仅是一项政治任务,提高了思想觉悟,同时,在专业技术上,也使他取得了丰富的诊疗经验,对他今后开展性病的防治研究十分有利。1950年秋,中央卫生部根据全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提案,组织了中央防疫总队第七大队前往西北少数民族地区开展防治性病和巡回医疗工作。经胡传揆教授的推荐,叶干运被任命为大队长,他率领60多名医务人员赴甘肃省的夏河、卓尼、东乡、临夏以及青海省的湟源、海晏等地进行了为期9个月的防治工作。他们爬雪山、过草地,深入农牧地区,挨家串户,为患病的各族人民精心诊治,治愈了大批的性病患者,深受缺医少药的当地群众热烈的欢迎,也为控制性病的传播创造了有利的条件。1951年7月防疫大队返京后,叶干运又奉命率领中央内蒙古卫生队前往内蒙古新巴尔虎旗开展性病防治工作。同年9月,全国民族二卫生会议在京召开,叶干运应邀到会,介绍了在少数民族地区开展性病防治工作的经验。会议结束时他还受到毛泽东主席的接见。这次会议明确了性病防治工作是民族卫生工作的三个重点任务之一。为此,1951年10月,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和中央卫生部联合组建了中央民族卫生工作大队,再次任命叶干运为大队长,率领一百多名医务人员于1951年11月前往西康省藏族自治区开展性病防治、巡回医疗、妇幼保健、卫生防疫和人员培训等工作。当时,自治区刚刚解放不久,当地的治安、交通和生活条件都很差,再加上崇山峻岭,深沟峡谷以及空气稀薄,高山反应等,使内地来此的队员感到很不适应。但全体队员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叶干运也以身作则,他们不畏艰险,战胜困难,终于在两年多的时间里,走遍了全区20个县,胜利完成了各项任务。他们共诊治患者20多万人次,其中确诊为梅毒患者8000多人,淋病患者1700人,均予以青霉素治疗,取得良好疗效。叶干运认识到卫生大队只是个临时性的机构,要想使缺医少药的少数民族地区建立起自己的卫生医疗机构,必须大力培养当地的本民族的技术骨干。在他的精心安排下,两年来为当地培养了40多名中级卫生人员,他们后来都成了当地卫生战线的技术骨干。卫生大队的工作不仅是治病救人,同时也是为了促进民族之间的友谊与团结。卫生大队所到之处都受到当地群众的热烈欢迎,藏族同胞亲切地称呼卫生大队的同志是毛主席派来的好门巴(藏语为医生)。2001年10月,为了纪念中央民族卫生工作大队赴藏区巡回医疗50周年,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和国家卫生部联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座谈会,充分肯定了卫生大队当年在藏区工作的业绩,并颁发了“造福藏区人民的白衣战士、促进民族团结的一代功臣”荣誉证书。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节目组评选叶干运为“东方之子”,进行了专题报道。在康藏高原工作两年多的时间里,叶干运也遇到不少前来求医的藏族麻风病患者。由于当时规定麻风病人必须收入麻风医院进行隔离治疗,叶干运只好无奈地向病人作好解释,并动员他们去泸定麻风病院接受诊治,但此时,为了解除麻风病人的疾苦,控制麻风病的流行,有必要大力开展麻风病防治工作的想法已经铭记在叶干运的心中。1953年年底,中央民族卫生工作大队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后,叶干运率队返回北京。适逢中央卫生部在北京筹建中央皮肤性病研究所,叶干运服从组织分配,调至该所参加筹组工作。1954年5月,中央皮肤性病研究所正式成立。从此,叶干运在该所工作至今已将近半个世纪,先后担任主治医师、门诊部主任、性病麻风防治研究组副组长、麻风病研究室主任、研究员、副所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博士生导师、顾问等职,并一直从事性病与麻风病的防治研究工作。在中央皮研所建所初期,当时正值全国普遍学习前苏联经验的高潮中,皮研所也不例外。在一次讨论梅毒治疗方案的会议上,该所顾问前苏联专家叶果洛夫强调要采用前苏联保健部制定的以砷制剂为主的间歇疗法,疗程需要两年。胡传揆对此持有不同的意见,他认为间歇疗法疗程太长,副作用较多,不如采用青霉素疗法。叶干运根据自己多年来在基层防治性病的实地经验,也提出为了符合广大基层防治性病的需要,必须采用起效快、疗效高、疗程短、副作用少,而且患者易于接受的疗法,因此,青霉素疗法远远优于间歇疗法。最后,中央卫生部采纳了胡传揆所长的建议,在梅毒治疗方案中将青霉素疗法列为首选。这一决定对广大基层开展性病防治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为此,叶干运还专门撰写了一篇“从多快好省的角度来看青霉素治疗梅毒的方案”一文,发表在《中级医刊》上,向基层防治人员推荐这一方案,取得良好效果。在中央卫生部的领导下,中央皮研所负责全国性病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与技术指导任务。为了取得第一手的资料,叶干运会同马海德博士等率工作组深入到江西省宁都县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现场调查与防治研究工作,总结出一套在农村地区开展性病防治工作的经验,在1959年3月召开的全国性病、麻风、头癣现场防治交流会上作了报告,进一步推动了各地的性病防治工作全面展开。经过多年的努力,至1964年,全国除个别地区外已经基本消灭了性病。为此,叶干运协同胡传揆教授等撰写了“我国对梅毒的控制和消灭”一文,并在1964年在北京召开的国际科学讨论会上宣读。新中国建国后仅仅用了15年的时间就将危害人民身心健康的性病基本消灭了。这一辉煌的成就受到国际舆论的高度重视与赞扬。进入20世纪80年代,随着国内外人员的广泛接触,流动人口的大量增加,再加上社会行为和性观念的改变,致使性病在我国死灰复燃,再度流行,而且被称为20世纪瘟疫的艾滋病也已传入国门。面对这一严峻形势,叶干运深感忧虑和不安。他多次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期间提出开展性病防治工作的建议,并主持召开了性病防治讨论会,对今后的防治策略与措施向国家卫生部提出了建议。由于领导的重视,我国再次开展了大规模的性病防治工作。国务院建立了防治艾滋病性病协调会议制度,组织各有关部门分工合作,卫生部成立了性病专家咨询委员会和全国性病防治中心,各地也相继建立了防治专业机构。叶干运被任命为性病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委员。虽已年近古稀,他仍积极投入到防治工作中,为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编写性病防治手册、制订防治工作规范、组织经验交流会、开展性病咨询活动、指导科学研究,做了大量的工作。他还担任了世界银行性病贷款项目专家评审组组长,与国内外专家共同组织了27项性病防治研究课题,都已取得成果。此外,他还多次通过电视和广播宣讲防治性病艾滋病的科学知识。主编了《性传播疾病诊疗与预防》、《实用性病学》、《皮肤性病防治》、《性传播疾病》等专著,为控制性病的蔓延继续作贡献。1956年,中共中央颁布的《全国农业发展纲要》中明确规定要积极防治麻风病。为此,中央卫生部派出了麻风考察组前往广东、陕西等省实地调查麻风流行与防治情况。叶干运参加了考察组,他十分高兴,回想起几年前在康藏高原遇到麻风病人的情景,预感到大规模防治麻风病的战役即将打响。他全身心地深入到各个麻风村院,详细了解当地的麻风流行与防治情况,协助卫生部草拟了麻风防治规划,并参加了1957年6月在济南市召开的建国后首届全国麻风防治会议。此时,他已决心要为麻风病的防治事业奉献一生。会议结束后,他即率领研究小组前往江苏省开展卡介苗接种预防麻风病的研究工作,当年年底,他又去广州参加由阿根廷麻风病学专家斯胡曼教授主讲的全国麻风高级医师进修班,被选为班长。通过3个多月的学习,叶干运对麻风病的基础知识、临床疹疗、防治策略等方面都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更加强了搞好麻风防治研究工作的信心与决心。学习结束,他回到中央皮研所后,该所刚刚组成性病麻风防治研究组,由著名的马海德博士任组长,叶干运被任命为副组长。他与马海德博士都认为麻风病不仅是个卫生医疗的问题,同时也是一个社会问题,只能采取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相结合的综合性防治措施才能奏效。他和马海德博士率先提出了《以县为单位控制麻风综合防治措施的研究》课题,在江苏省海安县和广东省潮安县与当地协作进行试点,效果十分明显,已在全国推广,并获1978年全国科学大会奖。叶干运和他的同事们还在麻风病的流行病学、社会医学、早期诊断、治疗方法、康复医学等方面取得多项研究成果,曾获国家和卫生部科技进步奖。叶干运热爱麻风防治事业,经常深入麻风流行区和麻风村院,一方面为病人悉心诊治,一方面又和病人促膝谈心,深受病人的敬爱。有一次叶干运在广东省潮安县彩塘公社蹲点时,正巧有一位在家居住的麻风患者发生了严重的麻风反应,必须住院治疗。但是这位病人家境困难,不肯住院。叶干运就多次上门劝说,并在经济和衣物上给予帮助,这位病人终于住进了麻风村,很快就控制了反应。每当病人见到叶干运时,都会竖起拇指,连声道谢。1981年世界卫生组织在日内瓦总部召开麻风病化学治疗研讨会,中央卫生部派叶干运为代表参加了会议。在为期一周的会议上,叶干运与各国专家交流经验,共同制订了麻风病多种药物联合化疗方案。这个方案的优点是疗程短而固定,治愈率高,复发率小,而且能防止耐药性的产生。回国后,适逢第二届全国麻风防治会议在广州召开。叶干运在会上详细介绍了这个方案,卫生部当即决定先搞试点,取得经验后向全国推广。试点工作在江苏省扬州地区进行,取得成功,全国普遍采用了这个治疗方案,大批患者在较短时间内得到治愈。上海、山东、辽宁、江苏、浙江等省市陆续达到基本消灭麻风病的指标,我国的麻风防治工作已经走在世界的前列,受到世界卫生组织的高度赞扬。1982年,应比利时达米恩基金会的邀请,卫生部组织了由马海德、叶干运、苏骏瑞三位专家组成的麻风考察组,前往日本、美国、加拿大、英国、比利时、瑞士、印度和泰国考察各国的麻风防治与研究工作。他们一方面详细了解各国在麻风防治与研究方面的好经验,一方面向国外介绍中国防治麻风病的成效。叶干运还应美国疾病控制中心的邀请做了题为“新中国麻风防治与研究进展”的专题报告,受到热烈欢迎。考察组回国后,向卫生部作了汇报,提出了改进我国麻风防治策略、加强国际交流、成立中国麻风防治协会、出版中国麻风杂志等建议,均被采纳。1982年,卫生部成立麻风专家咨询组,任命叶干运为组长。1985年中国麻风防治协会成立,马海德任理事长,叶干运先后当选为副理事长、秘书长、理事长、名誉理事长等职。同时还兼任过中国麻风防治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麻风杂志》主编等职。1984年,第12届国际麻风大会在印度新德里召开,叶干运参加了大会并宣读两篇论文,其中雷公藤治疗麻风反应的报告受到许多专家的重视。1989年,第13届国际麻风大会在荷兰海牙召开,叶干运作为中国代表团副团长,主持了麻风流行病学分会场的讨论,并当选为国际麻风学会理事。1993年,第14届国际麻风大会在美国奥兰多召开,叶干运再次当选为学会理事,他在理事会上积极争取第15届国际麻风大会在中国召开,获得大会一致通过。1998年,第15 届国际麻风大会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召开,叶干运任组织委员会副主席,积极参与大会的各项组织工作。大会的顺利成功,得到各国专家的好评。作为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导师,叶干运还培养了我国第一个麻风病学硕士研究生。他指导该研究生完成了“中国汉族麻风病人HLA-A.B抗原的频率分布”毕业论文,这在国内外都是首次报道,对研究麻风病的遗传因素具有学术价值。叶干运先后当选为江苏省第五届人大代表和全国第六、七届人大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期间,‘他对《婚姻法》中有关麻风病的条文提出删改的建议。2000年全国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婚姻法》修改意见座谈会时,叶干运应邀到会,他从医学发展的角度陈述删改有关麻风病条文的必要性,得到采纳。200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婚姻法修正案》中已删除了有关麻风病的不妥条文。叶干运多次参加国际性的麻风学术会议并接待国外专家来华考察,结识了许多国际知名的麻风病学专家,建立了友好关系,为增强国际合作、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选派我国麻风防治研究人员出国进修创造了有利条件。叶干运在国内外医学期刊上发表麻风病方面的论文30余篇。主编了《实用麻风病学》、《麻风防治手册》、《麻风联合化疗手册》、《麻风实验室工作手册》、《麻风护理手册》等专著。叶干运还先后担任过世界卫生组织专家咨询委员、国际麻风杂志编委、亚洲皮肤科学会理事、《美国临床皮肤科杂志》编委、中华皮肤科委员会常委、《中华皮肤科杂志》副总编、《国外医学皮肤性病分册》主编、中国医学科学院学术委员、中国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顾问、中国性学会顾问等兼职。

马海德的人物关系

苏菲,又名周苏菲,原名周素珍,1920年5月19日出生于普陀区沈家门街道东横塘现东大居委会。6岁入学。1935年,她为逃避包办婚姻赴上海,经友人介绍加入中国左联领导的话剧艺术供应社。同年夏天考入上海正风中学高中文科班,一边读书一边参加进步剧目演出。1937年7月7日抗日战争爆发。苏菲随艺术供应社部分同志撤离上海,经香港、越南转至云南昆明,通过地下党组织介绍,参加昆明抗敌后援会,从事抗日救亡活动。1939年8月到延安,进鲁迅艺术学院学习文学和戏剧。1942年毕业后分配到延安“鲁艺”实验话剧团任演员,参加《带枪的人》等话剧演出。在延安,与国际友人马海德大夫结婚。1943年光荣加入中国共产党。1949年,苏菲随军从延安进入北京城。入京后开始从事电影工作和话剧演出。1960年起曾导演和参与导演多部电影,如《矿灯》、《春雷》、《孔雀公主》、《拓荒者足迹》。1988年至今,苏菲任中国麻风病协会副理事长,中国麻风基金会、马海德基金会理事长,从事社会福利工作。多次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交流及讨论会议。苏菲现居住北京,虽九十又三,仍身体硬朗。 1950年马海德带领小组成员在普查性病时,群众对抽血化验接受不了,马海德亲自示范,让医务人员在自己身上抽血,以此来取得群众的配合。他非常重视基层防治机构的工作质量,不惜花费时间逐项检查病人的病历、化验结果、治疗记录以及统计表格等。他常常在基层举办性病学习班,并亲自为学员讲课,作示教等。他说:“要搞好一个地区的性病防治工作,必须依靠当地的干部和医务人员。”马海德很注意同当地的干部搞好关系,每当一个点的工作结束时,他都和当地干部一起总结工作,并将书面总结材料留给当地干部一份。他还教育皮肤性病研究所的同事们,要注意民族政策,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在基层工作时,马海德和大家同甘共苦,同吃同住,一起爬山、涉水,从不搞特殊化。他住过蒙古包、破庙,睡过临时旅店的土炕,也曾和4个人合盖过一条粗布破被。他还常常带病坚持工作。尽管条件艰苦,但在工作之余他还和大家一起跳舞、聊家常、说笑话,始终保持着平易近人的工作作风。在幅员辽阔的农牧区,对梅毒患者要一个不漏地进行复查,困难是很大的,常常为了寻找一个病人,他们要跑很远的路程。有时做实验,水质不好,不能保证血清试验的可靠性,在这种情况下,马海德总是自己动手,教大家就地取材,做简易的沙滤缸,保证实验用水的质量。平时,从病损中检查梅毒螺旋体,需要用暗视野显微镜,可是这些地方没有电,马海德就对显微镜进行了改造,用干电池作电源,这样就可以清晰地看到活动的螺旋体,从而保证了诊断的准确性。 马海德在调查研究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于1981年满怀信心地提出了:“中国要在2000年基本消灭麻风病”的奋斗目标,并得到卫生部的支持。为了实现上述目标,马海德认为不能再沿用欧美国家19世纪建立麻风村、麻风病院的老办法,而应根据中国国情,大胆闯出一条防治麻风病的新路子来。他尊重科学,强调防治麻风病应由住院隔离治疗转变为社会防治;由单一药物治疗转变为多种化学药物联移动图片合治疗;由单纯的治疗转变为治疗与康复并重;由专业队伍孤军作战转变为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作战的“四个转变”的作法。他还积极开展中外医学界的合作与交流,争取国际上的广泛援助。1985年,经他不懈的努力,在广州成立了中国麻风病防治协会、中国麻风病福利基金会和中国麻风病防治研究中心,并在中国召开了第一届国际麻风病学术交流会。来自26个国家和地区的100多位麻风病专家出席了会议。他们亲眼看到了中国防治麻风病的工作所取得的成就。与会的各国麻风基金会代表纷纷找到马海德,表示从1980年起,马海德把国外治疗麻风的新技术——强杀菌联合药疗引进中国。用这种药疗方法,病人一周内即可脱离传染期,平均两年即可治愈。但是这种联合药疗的3种药品价格较高,因而影响了在全国推广使用。为此,马海德抱病出访了十几个国家,经过紧张的工作,终于使日本、美国、意大利、比利时、加拿大、荷兰、英国和原联邦德国等国家的麻风基金会,分别同中国有麻风病防治任务的省区建立了对口联系,并提供了价值上千万美元的药品、医疗器械和交通工具等援助。这样,到1986年底,强杀菌联合药疗在全国麻风防治工作中得到了推广,使全国每一个麻风病人的治疗都有了可靠的保证,大大加速了消灭麻风的进程。 马海德和斯诺到保安不久,就要求去红军前线部队访问。经党中央安排,派伍修权为翻译,陪同他俩经过长途跋涉,同年8月16日,来到宁夏豫旺县的西征红军前线总指挥部,受到彭德怀司令员的热烈欢迎。当地群众多为回民,信奉伊斯兰教。恰好海德姆会说一些阿拉伯语,会写阿拉伯文。原来海德姆出生在美国,但祖籍是黎巴嫩,知道伊斯兰教习俗。为此,他受到当地群众的欢迎和尊重,阿訇经常请他到家里做客吃饭。他和红军医生戴济民(回族)共同经常给群众看病,他的医术,更得到群众信任。红一军团和红十五军团也请他帮助做回民群众的工作,他把有关中国共产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摘译成阿文,让红军战士照着他写的样子刷在墙上,回民同意支援红军。他在与回民的频繁接触中,建立了深厚的感情。他发现回民姓马的人很多,“十个回回九个马”。他为了同回族兄弟交知心朋友,决定自己也姓马,改名叫马海德。他把自己的命运同中国人民的命运紧紧连系在一起。

麻风病的历史在我们这一代终结了的意思

麻风病的历史在我们这一代终结了是指李桓英教授在进行深入研究后,中国人民不再受麻风病折磨的伟大事迹。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李桓英教授荣获首届中国麻风病防治终身成就奖。

上一篇:构建天人合一的论文

下一篇:测绘类中文期刊顶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