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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摄影家杂志协会

发布时间:2023-12-10 02:53

中国摄影家杂志协会

根据《中国摄影家协会章程》有关规定,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需提供以下

第一条  申报人基本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3、赞成《中国摄影家协会章程》并由本人提出申请。

第二条  申报人业绩条件

申报人的业绩条件为积分制。积分为15分以上(含15分)者,可以提出入会申请。具体积分规定为:

1、从事摄影理论研究的申报人:

2、在新闻媒体从事摄影工作和从事摄影教育、接受摄影教育的申报人:

3、从事摄影组织、其他工作的申报人:

说明:

1.、符合本细则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业绩条件,仅表示达到申报入会的条件,并不作为必定入会的资格。

2、“图片发表”仅指作为摄影作品发表,不包括作为技术、评测等文章示意图、图例的图片;

3、“摄影文章发表”仅指摄影理论、评论、史论、创作体会、作品点评、器材点评、技术探讨等文章,不包括各类新闻体裁的稿件;

4、同一件摄影作品在不同展览或刊物重复入选、发表的,只计算一次分值(分值不同时按最高分计算)。以组照形式入选、发表的作品,视为一件作品;

5、作品入选国外重要摄影大展、大赛,作品或摄影文章在全国性摄影媒体、报刊发表,或摄影业绩特别突出,特别是新摄影工作者,视具体情况可作为申报人的参考业绩;

6、积极组织、参与由中国摄协主办的大型摄影活动和公益活动,视具体情况可作为申报人的参考业绩。

扩展资料:

会员义务和权利

一、团体会员的义务和权利

团体会员的义务:遵守中国摄影家协会章程,执行中国摄影家协会的决议,按规定缴纳会费,完成中国摄影家协会交付的任务,开展符合章程和自身需要的工作和活动。

团体会员的权利:推选中国摄影家协会全国代表大会代表,推荐中国摄影家协会理事会理事,参与中国摄影家协会开展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对中国摄影家协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团体会员有退会自由。

中国摄影家协会依法依章程对各团体会员进行业务指导。团体会员不能按照中国摄影家协会章程正常开展工作或不再具备团体会员条件的,经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席团审议通过,可撤销团体会员资格。

二、个人会员的义务和权利

个人会员的义务:遵守中国摄影家协会章程,执行中国摄影家协会决议,维护中国摄影家协会权益,完成中国摄影家协会交付的任务,接受中国摄影家协会业务指导,向中国摄影家协会反映基层以及人民群众对摄影工作的意见和要求,按期缴纳会费。

个人会员的权利: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参加中国摄影家协会组织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对中国摄影家协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推荐新会员,有退会的自由。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摄影界协会网—中国摄影家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细则

百度百科—中国摄影家协会

摄影杂志与中国摄影杂志同一家吗?

《摄影杂志》与《中国摄影》杂志不是同一家。《摄影杂志》英国主要摄影刊物之一.创刊于1853年.该刊主要宗旨是公开发表英国及世界各国摄影大师们的权威性摄影艺术、技术、理论性的研究论文,并配有他们的有代表性的摄影作品.同时也发表一些年轻的摄影家论述摄影艺术、技术的论文.在发表新人新作上所占的篇幅也往往不少于大师们的摄影作品.该刊为月刊,每期50页左右,彩色精美印刷。 《中国摄影》 杂志是1957年由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办的一本专业性摄影艺术月刊,它刊登国内外摄影艺术精品,提供国内外丰富的摄影信息,介绍最新摄影器材及现代拍摄技法,集提高性、学术性、欣赏性和实用性于一体。

中国摄影家协会的著作成果

《中国摄影》杂志由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办,是中国唯一摄影类核心期刊,它以推介摄影作品,报道摄影发展状况,介绍摄影器材和技术为主旨。《中国摄影》杂志创刊于1957年,是新中国第一本摄影艺术刊物。它集权威性、学术性、收藏性于一体,面向专业摄影师和中高端摄影爱好者,提供专业资讯。超过50年的品牌积累,使它拥有的丰富的行业资源、深刻的影响力和权威性,是中国摄影传媒行业的领军者和风向标。 《大众摄影》杂志创刊于1958年,由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办,立足国内,面向世界,刊物的发行量一直居中国摄影刊物之首。《大众摄影》见证了中国摄影普及化的进程,她以生动活泼的形式,传播影像文化,引导影像消费,被誉为摄影爱好者的良师益友。《大众摄影》于2005年创办子刊《大众DV》杂志,并着力打造大众摄影网络,开展各种创作、培训、出版等活动,向摄影人提供更多的学习渠道与展现空间。 《中国摄影报》创刊于1987年,由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办,国内外公开发行,每周两期,每期八版,是目前中国摄影界信息传播最快、彩色版面最多的专业报,也是全世界发行量最大的摄影专业报。《中国摄影报》融知识性、实用性、服务性、可读性为一体,集艺术摄影、新闻摄影、商业摄影于一身,是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了解国际摄影艺术动态、掌握中国权威行业信息、提高摄影技艺、丰富生活情趣的好伙伴。 中国摄影出版社成立于1980年,是中国最早创立的国家级摄影专业出版社,作为中国摄影家协会旗下的摄影媒体,出版内容领域涵盖:摄影经典作品、摄影理论知识、专业摄影技法技巧、摄影实战指导、社科文化、时尚生活、图文和虚构等。每年出版品种近200种,其中新书超过100种。《美国纽约摄影学院摄影教材》作为出版社的拳头产品,持续畅销近30年,在全国摄影图书零售市场排名保持首位。一大批图书以权威、优品质、实用的特点得到了广大读者的喜爱,使得出版社已经成为最有影响力的影像出版品牌之一。 中国摄影信息中心成立于2001年,负责中国摄影家协会的信息化建设,运营中国摄影家协会网、中国摄影手机报和影像中国网、影像国际网。中国摄影家协会网,是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办的官方网站,创立于2000年12月。作为协会的官方网站,中国摄影家协会网,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宗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准确权威的协会信息,精彩丰富的业界资讯,多元多样的会员佳作,服务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惠及广大影友。 北京摄影函授学院 创立于1984年,由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办,是我国改革开放以后创办最早的民办高校之一。学院定位在非学历、为摄影人服务的平民教育路线上,以摄影爱好者和摄影工作者为主要服务对象,以函授、面授、网络直播为教学手段,以摄影技术、摄影理论、摄影艺术为基础学科,对学员实施函授教育和短期培训教育。北京摄影函授学院在全国设有33个函授站点,25年来,培养了11万余名学员,其中相当一部分已经成长为摄影界的中坚力量,为推动中国摄影文化发展乃至社会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怎么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

  中国摄影家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细则
  
  根据2012年12月在中国摄影家协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通过的《中国摄影家协会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申请人基本条件
凡提出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的申请人,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年满十六周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3.赞成中国摄影家协会章程并由本人提出申请。
第二条 申请人业绩条件
申请人的业绩条件为积分制。积分为10分以上(含10分,其中必须有4分以上为中国摄协或所属部门相关条件)者,可以提出入会申请。具体积分规定为:

  从事摄影创作的申请人:
  序号 业绩条件 分值
(10分制)
  A-1 在中国摄协主办的全国摄影艺术展览或中国国际摄影艺术展览中获金奖 9分/件
  A-2 在中国摄协主办的全国摄影艺术展览或中国国际摄影艺术展览中获银奖 7分/件
  A-3 在中国摄协主办的全国摄影艺术展览或中国国际摄影艺术展览中获铜奖 6分/件
  A-4 入选中国摄协主办的全国摄影艺术展览或中国国际摄影艺术展览 4分/件
  A-5 在中国摄协主办的品牌展览中获金奖 7分/件
  A-6 在中国摄协主办的品牌展览中获银奖 5分/件
  A-7 在中国摄协主办的品牌展览中获铜奖 4分/件
  A-8 入选中国摄协主办的品牌展览 2分/件
  A-9 获得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举办的重要摄影大展、大赛金奖 7分/件
  A-10 获得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举办的重要摄影大展、大赛银奖 5分/件
  A-11 获得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举办的重要摄影大展、大赛铜奖 4分/件
  A-12 在中国摄协主办的其他全国性摄影征集活动中获金奖 5分/件
  A-13 在中国摄协主办的其他全国性摄影征集活动中获银奖 3分/件
  A-14 在中国摄协主办的其他全国性摄影征集活动中获铜奖 2分/件
  A-15 入选中国摄协主办的其他全国性摄影征集活动 1分/件
  A-16 在中国摄协媒体、业务部门主办的全国性摄影征集活动(含北京市摄影器材城月赛)中获得铜奖以上奖项 2分/件
  A-17 在中国摄协媒体和各业务部门主办的影友联谊活动中获得相当于三等奖以上奖项 1分/件
  A-18 在《中国摄影》杂志、《大众摄影》杂志、《中国摄影报》和《中国摄影年鉴》上发表作品和中国摄影手机报封面图片 2分/件
  A-19 由中国摄影家协会网站或中国摄影展览中心举办过个人作品展,由中国摄影家协会理论研究室组织过个人作品研讨会,获得过北京摄影函授学院优秀学员称号并在北京摄影函授学院网站举办在线影展,由中国摄影出版社出版过个人摄影作品集 8分
  A-20 经中国摄影家协会推荐参加具有国际影响的影展并获奖,或受国外著名摄影机构邀请在国际交流中举办个展并具有良好影响 2-7分
  A-21 在中国摄协团体会员主办的团体会员届别展或多个团体会员联合主办的届次展中获金奖 6分/件
  A-22 在中国摄协团体会员主办的团体会员届别展或多个团体会员联合主办的届次展中获银奖 4分/件
  A-23 在中国摄协团体会员主办的团体会员届别展或多个团体会员联合主办的届次展中获铜奖 2分/件
  说明:

  同一件作品多次获奖、入选、发表的,只计算一次分值(分值不同时按最高分计算)。以组照形式获奖、入选、发表的作品,视为一件作品。
  “发表”仅指作为摄影作品发表的图片,不包括作为技术、评测等文章示意图、图例的图片。
  获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等同于获金、银、铜奖及入选。
  作品获得国外重要大展、大赛铜奖以上奖项和在全国性各摄影媒体、报刊发表作品的,视具体情况作为申请人业绩的参考要素。
  2.从事摄影理论研究的申请人:

  序号 业绩条件 分值
(10分制)
  B-1 摄影文章获中国文联文艺评论奖金奖 9分/篇
  B-2 摄影文章获中国文联文艺评论奖银奖 7分/篇
  B-3 摄影文章获中国文联文艺评论奖铜奖 6分/篇
  B-4 摄影文章获中国文联文艺评论优秀(入选)奖 4分/篇
  B-5 出版摄影理论学术专著 5-9分/册
  B-6 论文入选中国摄协组织的全国摄影理论研讨会优秀论文集 4分/篇
  B-7 在《中国摄影》杂志、《大众摄影》杂志、《中国摄影报》和《中国摄影年鉴》上刊发摄影文章
2-8分/篇
  说明:
“摄影文章”指摄影理论、评论、史论、创作体会、作品点评、器材点评、技术探讨等文章,但不包括摄影简讯、消息等新闻体裁的稿件。文章不少于800字/篇。

  从事摄影教育的申请人:
  序号 业绩条件 分值
(10分制)
  C-1 在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从事专职摄影教育工作,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8-10分
  C-2 在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从事专职摄影教育工作,具有中级职称5年以上 8-10分
  C-3 在培养摄影人才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并成绩突出,在业界具有一定影响力 2-8分
  C-4 符合以上三项条件之一,在国内公开出版物上发表摄影作品或文章 2分/件、篇
  4.从事专职摄影记者、图片编辑或摄影图书出版的申请人:

  序号 业绩条件 分值
(10分制)
  D-1 在媒体从事专职摄影记者、图片编辑或从事摄影图书出版等专业工作,具有相关专业副高以上职称 8-10分
  D-2 在媒体从事专职摄影记者、图片编辑或从事摄影图书出版等专业,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连续工作5年以上 8-10分
  5.从事摄影组织和摄影相关产业工作的申请人:

  序号 业绩条件 分值
(10分制)
  E-1 中国摄协团体会员主席(会长)或驻会负责人,担任该职务1年以上 8-10分
  E-2 中国摄协团体会员单位工作人员,专职从事组织工作连续5年以上且取得较好工作成绩 5-10分
  E-3 有全国影响的摄影团体主席(会长)或驻会负责人,担任该职务3年以上,在业界具有一定影响力 5-10分
  E-4 在各地、市级摄影协会担任主要负责人,长期从事基层摄影组织工作,在业界有一定影响 3-5分

  E-5 在中国摄协所属网站获得年度优秀版主 2分/次
  E-6 积极组织、参与中国摄协主办、承办的大型摄影活动和公益活动,成绩突出,在业界具有一定影响力 组织者5-10分,参与者1-5分
  E-7 长期在图片产业领域、在摄影技术、器材研发等领域工作,取得突出业绩或获得专利的人员 8-10分
  注:
(1)中国摄影金像奖各奖项获得者积10分,长江韬奋奖(摄影类)各奖项获得者积8-10分;
(2)分值未确定为一个数值的条件,将根据具体情况酌定;
(3)符合本细则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业绩条件,仅表示达到申请入会的条件,并不作为必定入会的资格。
第三条 报送材料与申请程序

1.报送材料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需真实、有效、规范。具体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凡具备上述基本和业绩条件,并自愿申请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的个人,均须按要求填写《入会申请书》;
(2)从事摄影创作的申请人,应提交本人拍摄的作品8件(10英寸,背面标注作品名称),不少于800字的摄影文章一篇(主题和是否发表不限),作品获奖、入选、发表等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3)从事摄影理论研究的申请人,应提交获奖、发表、入选等有效证明材料;
(4)从事摄影教育的申请人,应提交单位开具的任职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职称证明和其他有效证明,并提交关于摄影教育的不少于800字的摄影文章一篇(主题和是否发表不限);
(5)从事专职摄影记者、图片编辑和图书出版的申请人,应提交单位开具的任职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职称证明和其他有效证明,并提交有关业务且不少于800字的摄影文章一篇(主题和是否发表不限);
(6)从事摄影组织工作或摄影志愿者组织和服务工作的申请人,应由所在团体会员或相关单位对其工作业绩等出具书面意见和有关证明材料,另需提交本人摄影作品8件(10英寸)、不少于800字的摄影文章一篇(主题和是否发表均不限制);
(7)获得过中国摄影金像奖各类奖项者,以摄影业绩获得过长江韬奋奖的申请者和以其他业绩提出申请者,需提供自述业绩的有效证明材料。
注:在申报纸质材料的同时须提供所有材料的电子文件。
2.申请程序
(1)通过中国摄协团体会员申报的申请人应由两名中国摄协会员介绍,并在材料上签署意见后亲笔签名,再将材料送交所在地区和行业的中国摄协团体会员,由团体会员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统一送交中国摄协组联部;
(2)解放军、武警部队的申请人应由两名中国摄协会员介绍,并在材料上签署意见后亲笔签名,送交解放军报社画报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统一送交中国摄协组联部;
(3)中央直属系统的申请人,经两名中国摄协理事介绍并在材料上签署意见后亲笔签名,由所在单位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本人将材料送交中国摄协组联部;
(4)无法由团体会员推荐的申请人,经两名中国摄协理事或专业委员会委员介绍,并在材料上签署意见后亲笔签名,由有关单位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本人将材料送交中国摄协组联部。
第四条 港澳台申请人入会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摄影界人士,赞成中国摄影家协会章程,自愿提出申请,由有关方面推荐,在按照有关规定审核批准并履行手续后,成为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
第五条 荣誉会员
为我国摄影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国内外人士,经中国摄影家协会秘书长办公会议批准,可授予其中国摄影家协会荣誉会员称号。荣誉会员免交会费,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六条 审批程序
1. 中国摄影家协会组联部负责接收和审核入会申请材料;
2. 中国摄影家协会秘书长办公会议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条件组织审批。
第七条 入会手续和会费缴纳
1.申请人的入会申请被批准,需按要求办理入会手续并缴纳会费后,成为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中国摄协将及时为其发放会员证;
2.入会满5年并年龄达到65周岁的会员,可免交会费;
3.连续5年未缴纳会费者,视为自动退会。中国摄协有权取消其会员资格,终止其各项会员权利,收回会员证,并在中国摄影报、中国摄影家协会网上公告。
第八条 本细则经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席团会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属中国摄影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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