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教授评职称论文要求
副教授评职称论文要求
符合正常晋升副教授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工作业绩具备下列条件,经专家综合评价,达到副教授水平。
1.符合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学业绩。
2.科研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中2条以上,其中第(1)条为必备条件:
(1)主持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项,并取得阶段性研究成果。
(2)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的人员发表的期刊论文被SCI收录2篇(限二区以上,其中一区1篇);从事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人员在国家权威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或发表的期刊论文被SSCI、A&HCI收录或《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载2篇。
(3)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或省二等以上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限前5名、二等奖限前3名)、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限前3名、二等奖限第1名)的主要完成人;或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以上奖励(特等奖限前3名、一等奖限前2名)的主要完成人。
(4)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限第1发明人)以上,为本校实现技术收入累计到账经费30万元以上。
(5)主持完成横向科研项目1项以上,为本校实现技术收入累计到账经费50万元以上,项目已通过学校和合作单位双方验收。
获得中级职称六年以上,获得中级职称以来至少在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一篇以上论文(第一作者),累计发表论文(不论发表刊物的等级)越多越好,有某一方面的专长,可以申报副教授。
获得副教授职称六年以上,获得副高职称以来至少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重要学术论文一篇以上(第一作者),有一部以上学术专著(第一作者),是某一学科带头人或某个项目的主要研究人员,可以申报教授。
副高职称对论文的要求
一、论文等级,最少有一篇国家级以上期刊发表。
二、要求其中一篇论文必须知网可查。
三、论文专业方向必须和你要评审的专业一致,否者不可用。
四、论文发表名义要有自己的名义发表,由公司名义发表的使用上会有限制。
所谓副高职称评定论文要求其实就是大家经常说的高级职称论文要求,说说常见的几个评副高职称论文要求:
(1)理论上是在国家级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研究方向一致的专业学术论文一篇,也就是说不仅仅需要在国家期刊上发表一篇期刊,而且还要求必须和您所评审专业属于同一方向的论文。
(2)同时,需要参加副高级职称评审的人才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研究方向一致的专业学术论文二篇以上,余老师给出的建议是如果说想评定副高级职称,您所发表的论文一定不要低于省级期刊。
(3)如果说没有论文,也可以通过国家专业出版社出版的本专业科技著作一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3万字,并同时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研究方向一致的专业学术论文一篇以上来参加副高级职称评审。
(4)有的人才虽然论文不多,但是实际工作中u业绩比较突出,还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等奖项,这种人才的实际评审过程中也算是符合评副高职称论文要求的人才,不过需要有相应的奖励证书或者证明,同时再加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研究方向一致的专业学术论文一篇或者以上就可以了。
(5)您发表的论文之前余老师给出的要求是万方、知网和维普可以查,但是如果说您想发表副高级职称所用的论文的话,余老师给出的建议是,必须是知网可查,其他能不能查不重要,知网可查是必须项,其他两个不做要求。
评副高职称论文要求从数量上来说,余老师的建议是最好是两篇或者两篇以上,其中的论文期刊等级上,余老师建议您起码一篇国家级期刊,剩下的两个论文的期刊等级也不要低于省级期刊,这种搭配是最好的。
副教授职称评定条件是什么?
副教授任职达5年以上,在此期间要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2-3篇以上论文,要有省部级以上的科研项目和成果,主编或参编国家正式出版的教材、论著,以及带硕士生一届以上,外语考试合格。
高校教师职称设置初级、中级、高级,其中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是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有条件的高校可探索实行教师职务聘任改革。
副教授职称评定注意事项
申请者应填写本校人力资源处制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教学科研岗)申请表”,于10月11日前交所在系办公室。
学院审查以书面材料为主。相关书面材料由院综合办在听证会前5天送交本院各评审委员。各评审委员应在听证会开始前,将书面评审意见交院综合办。本院建议各评审委员参考院行政下发的“职称晋升材料评审注意事项与参考准则”,并按下列各项考虑比例进行审查,给出书面评审意见或分值(等级制或百分制)。
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是什么?
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者,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担任讲师职务7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5年以上;
(3)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4年以上;
(4)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2年以上。
当年年底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人员,须取得硕士以上学位。
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技能,在丰富的学术实践基础上形成了较稳定的研究方向。能及时把握本学科领域前沿发展动态,对教学规律和教学方法有较深入的研究,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能力。
2、系统担任一门公共课、基础课或两门以上专业课程的讲授工作,每学年至少讲授一门课程,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
3、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实训、社会调查及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各个教学环节的工作。遵循教学规律,能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积极改革教学方法,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效果优秀。
4、积极开展本学科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法研究,教学改革成绩显著。根据工作需要协助指导青年教师、进修教师或研究生,成绩突出。
(二)工作业绩
本科院校教师,任讲师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1、教学。专业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180学时以上;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200学时以上;兼职教学的管理人员按专职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1/2计算。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评优秀1次以上,或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
(2)在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奖励。
(3)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2、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被SCI、EI、ISTP或A&HCI、CSS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收录论文3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以上。
(2)专业课教师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6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至少3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余限前2名)以上,其中至少3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
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5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至少2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余限前2名)以上,其中至少2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
(3)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部)或译著(本人翻译10万字以上/部),或参编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部);同时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至少2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余限前2名)以上,其中至少2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
经专家鉴定,论文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著作、教材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达到副教授水平。
3、项目、奖励。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省、部级三等以上科技奖、社会科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或省、部级二等以上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或2项省自然科学优秀论文二等奖以上的第一作者,或2项省辖市、厅级科研成果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
(2)主持完成1项省、部级以上科研(教研、工程)项目(课题),或2项省、部级以上科研(教研、工程)项目(课题)的主要完成人,并通过省、部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或结项验收,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3)省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主要完成人(限前5名)。 (4)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限前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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