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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监察杂志电子版

发布时间:2023-12-12 05:43

城建监察杂志电子版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法制办的精心指导下,我局紧密围绕全市城市管理中心工作,按照《法治湖南建设纲要》和《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株发[2012]2号)文件的要求,紧紧围绕打造株洲城管升级版的工作目标,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和谐管理,扎实推进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为我市创卫复审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将20**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网络,夯实工作基础

为保证城管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适应新形势下切实做好城市管理工作的需要,局党组高度重视,坚持把依法行政考核评议工作纳入全局工作重点中,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一)健全组织机构,强化组织保障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为切实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局机关设法制科,科室配置了学历层次高、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法制专业人员,并明确一名局领导分管,局属各单位也建立了相应机构,配备了工作人员,从而在全局上下形成了领导班子共同抓,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法制机构负责办,相关部门配合协作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是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年初伊始,局党委组织相关机关科室和协作单位、下属单位负责人召开本年度城市管理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在全面总结肯定上年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查找不足,寻求新的突破,确立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明确了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具体措施、责任单位和工作要求。做到了“四有”、“四落实”。即:全年依法行政工作有计划、有重点、有检查、有创新;机构落实、经费落实、工作任务落实、目标任务落实。

三是层层分解责任。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局绩效考核内容,分别与局属各单位层层签订了责任书,将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四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我们积极从完善行政执法制度、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入手,进一步修订完善了行政决策、执法责任、案卷评查、评议考核、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等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其他重大行政行为方面的系列规章制度,明确城管执法的每一个标准,细化城管执法的每一个环节,规范城管执法的每一个行为,做到有章可依、职责明确,违反必究、责任到人。

五是保障工作经费。按照工作要求,将依法行政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为顺利开展该工作提供了经费保障。

(二)建立考核制度,强化制度保障

一是将依法行政工作作为共性目标纳入工作政绩考核内容。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形成不抓好依法行政工作就会导致工作落后的考核局面。

二是全面推行领导干部、公务员年度法律合格考试。将考试成绩载入其个人档案,实行不合格不评优政策。

(三)订制学习资料,提供行动指南

广泛开展政策法规学习,着实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前提条件,也是推行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的的基础。为此,我局订制了丰富的宣传资料和读本,做到了全体机关干部人手一本普法教材,此外,还征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湖南省“六五”普法读本》等。

二、明确工作重点,抓好措施落实,确保工作实效

(一)积极组织机关干部学法用法

一方面,领导干部自身非常重视学法用法,制定了详细的中心组学习计划,同时把法制学习列入议程,坚持开展领导集中学法,做好学习笔记和写好心得体会,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另一方面,组织机关干部学法用法。采取行政学习、专门会议、自学等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学习普法教材、《公务员依法行政读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

(二)抓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队伍综合素质

一是狠抓支队内部队伍的规范管理和各区大队业务培训的考评工作。在下属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坚持不懈地落实了每周一次业务学习和军事训练,重点对法律法规、执法文书拟制进行了学习培训,对十八大精神进行了学习解读;坚持落实“三考”制度,先后组织9场执法业务考试;定期组织案例分析讨论,开展执法案卷制作交流评比,提高了队员业务素质;进一步完善了绩效考核制度,对队员的日常管理、劳动纪律、执法工作等进行全面考核考评,提高了队伍规范化管理水平。在抓好自身队伍培训的基础上,还通过考评等手段,督促各区城管执法大队认真制定队伍培训计划,并定期检查各区培训计划落实情况,对培训计划不落实的进行考评扣分。目前各区城管队伍基本上都落实了每周1次、每次半天时间的业务学习,并逐步形成一种制度。

二是抓全市城管队伍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统一了全市城管队员制服、执法车辆标志标识;重新规范了执法文书格式,集中组织队员学习执法文书拟制;编印下发了《城管行政执法实用手册》,人手一册供队员学习使用;坚持落实执法“四先三到位”,要求队员在执法过程中做到:敬礼在先、亮证在先、文明称呼在先、告知公务在先,教育到位、告知到位、宣传到位;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城管文明执法的通知》,不断强化队员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意识;成立了专门的督察队伍,每天对全市城管队员队容风纪及文明执法情况进行现场纠察和督查,对街道办事处及乡镇城管队员、协管员的队容风纪和业务培训进行了统一明确。

三是抓执法监督。向社会公布了监督电话(28682453),开通了“株洲城管”、“城管支队微博”,全天24小时受理市民的举报投诉。聘请了 30名城管执法监督员,对城管执法队伍的执法行为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并对监督员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反馈。通过抓培训、抓规范、抓监督,执法队伍业务素质和作风建设明显加强,今年来共办理各类行政处罚案件127起,无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年内未出现任何违纪违规和不文明执法事件。

(三)按照职能开展执法,维护城市市容市貌

今年来,我局以打造城市管理升级版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的工作目标,按照职责职能认真开展户外广告、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和渣土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工作,同时严抓城管监督员纠章处罚和市容市貌整治工作,为我市创卫复审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局坚持严格执法,规范执法,通过日常执法、集中整治,今年1至10月份,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27起,其中园林绿化案件41起,破占道案件31起,户外广告案件55起。

渣土管理方面,深入建筑工地检查583次,检查渣土运输车辆732台次,巡查过程中考评渣土企业违规运输行为114起,发现和处理路面污染 1705处,向市考评办上报未处理路面污染127起。继续落实24小时无缝隙巡查监管制度,加强“三个检查”,即检查建筑工地出入口、检查运输沿线、检查渣土车辆,防止渣土运输滴洒漏及社会车辆带泥上路污染。进一步规范了建筑施工工地管理,指导建设新型洗车平台26处,设立工地卫生保洁公示牌30个,从源头上减少了渣土污染。严密组织渣土运输企业考核,今年6月份对考核排名前三名的进行了奖励,对排名末名的企业责令停运整改4个月,较好地促进了渣土运输企业内部管理。

城管监督员纠章处罚方面,通过支队督查,各区城管监督员较好地贯彻落实了上级工作指示,坚持落实了日考评、月通报机制,通过明查暗访及聘请社会考评员等措施,加大对全市城管监督员队伍的检查和考评力度,督促城管监督员加强对乱扔乱吐、乱停乱放、乱穿马路等违章行为的`纠章处罚,较好地保持了市容严管重罚的态势。今年以来共纠章处罚各类违章行为18.9万人次。

整治“车窗垃圾”方面,采取现场处罚、电子抓拍、市民举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向车外乱扔乱吐专项整治行动,今年共整治司乘人员向车外乱扔乱吐行为3980余起,红绿灯周边及主干道“车窗垃圾”明显减少。

(四)规范案卷管理,提高城管执法水平

为规范执法行为,提高队员办理行政案件的质量和水平,促进依法行政,我局严抓执法质量和案卷管理工作。

一是组织执法人员培训。今年已举行了2期培训班。一期是对市支队和各区大队中层干部的案件文书培训。一期是对各区城管执法大队业务骨干的培训。通过培训,执法人员对行政执法基础知识有了更加系统的理解和掌握,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有了进一步提升。

二是开展案卷评比活动。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规范城管行政执法行为,7月份,我局组织开展了20**年度优秀行政处罚案卷评比活动,对支队各大队今年已办理的69起立案案件进行考核评比。从实体、程序、法律适用、文书规范制作、案卷立卷归档等方面对参评案卷进行了认真评查,逐案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通过案卷评比活动,使队员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对案卷操作过程的熟知度及案卷文书填写时的规范性、细致性,为案卷执法工作有序进行打好了结实的基础。

三是实施案卷归档制度。我局对案件归档报结案严格要求,规定案件须在归档后报结,案件虽已结案但未归档的不计结案数,同时要求承办执法队员在案件办结后,及时对案卷材料进行整理和案件质量自查,将整理好的案卷当月上报至支队综合科,并填写结案案卷登记表,做到了结案信息报表的及时、准确,进一步促进了案件质量,加强了对案件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了执法行政效能建设。

(五)扎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确保本级规范性文件合法

今年以来,我局对《XX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XX市城市公厕管理办法》和《XX市洗车行业管理办法》等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办结率达到100%。在对以上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的过程中,我局本着以下三项基本原则:

1、在程序上,坚持严格遵循审议通过和公布生效制度。规范性文件经局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后,经由局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后方可做出决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2、在内容上,坚持法律至上原则。对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等事项,严格把关,做到不创设,不超出上位法规定的条件,不提高收费标准;对规范性文件中规定公民、法人“应当”、“必须”作的行为或“禁止”、“不得”作的行为认真审查,在无依据的情况下,依法提出删除或修改的意见。

3、在作风上,注重工作效率。审查工作中,对内容简单的,不需书面征求意见的,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对需书面征求意见或召开座谈会的,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对复杂的,需要调研和听(论)证的,在2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对交办的急件,做到急件急办,部分文件做到承办人员当场提出审核意见,及时为领导当好法律参谋。

三、创新工作思路,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工作氛围

(一)大力开展城管执法宣传

一是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宣传活动。结合“服务对象大走访”活动开展,向市民和管理对象发放城管执法宣传手册5000余份,使城管法律法规知识走进千家万户。在城区各大广场周边设立60余块城管公益广告牌、制作城管宣传手册2000份、10000份《告全体市民一封信》、3500份城管温馨提示车贴,对整治向车外乱扔乱吐行动中查处的违章车辆定期进行曝光。

二是积极联系新闻媒介开展城管执法宣传。今年以来,我局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及简报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城管执法活动和城管队伍建设。先后协调湖南经视、湖南都市频道报道相关新闻2篇、《城建监察》杂志发稿1篇、潇湘晨报发稿2篇、株洲日报发稿18篇、株洲晚报发稿26篇;株洲电视台、广播电台播放相关新闻58条;中国政、人民网、华网、凤凰网、新浪、网易、搜狐、红网等50余家国内大型网站转载报道1000余篇,报道大型活动8场次;制作工作简报7期。

三是创新宣传模式,利用网络新媒体开展城管宣传。我局已在新浪网站开设“株洲城管”、“XX市城管支队”、“XX市市政工程管理处”三个微博,及时发布全市城管工作动态,截至10月份,总微博“粉丝”人数已达2万余人,发布微博1800余条,回复市民网友咨询、建议300余条。此外,XX市城管局、XX市城管局、XX市城管局、XX市城管局、XX市城管局等56家省内外兄弟单位与我局微博“互粉”。通过多方式、多渠道、全方位的宣传,扩大了城管工作的社会影响,较好地展示了城管队伍为民服务、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

四是抓好为民服务宣传。继续开展“为民服务三个一”、“困难对象大帮扶”等主题活动,共帮扶困难对象80余户,为市民做好事4500余件,并协调媒体对为民服务活动进行了宣传造势,扩大了活动的社会影响,提升了城管队伍形象。

(二)坚持开展法治创建活动

局党组高度重视“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创建活动,把它作为推进全市城市管理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的有力保障,并要求全市城管系统干部职工在工作中必须以依法办事为原则,要求局属各单位、各科室以争创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为目标,扎实推进该项工作。根据创建活动工作要求,成立了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由主管法制工作的副局长任组长,负责局系统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的评选与推荐工作。争取把依法办事示范窗口的建设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切实提高城管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全面推行城市管理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20**年以来,我局系统先后有市城管执法支队二大队、市政管理处、市客运管理处(现已划归交通运输局管理)被评为“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XX区城管执法大队、XX区城管执法大队等单位被评为“市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今年,又有市城管执法支队被推荐为“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市城管支队一大队、XX区城管执法局、XX区城管执法大队、XX区城管执法大队、XX县城管执法大队等单位被推荐为“市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

四、认真处理投诉,及时化解矛盾,巩固工作成果

为认真处理投诉,及时化解各类纠纷矛盾,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四项措施:

一是实行政务公开,在工作中,我局坚持将城管执法依据、行政许可事项、自由裁量权基准等通过局网站主页等途径全部向社会公开,做到“阳光行政”。

二是建立信访制度,及时解决问题。完善各项信访工作制度,做到了“来访有记录,来信有答复,处理有反馈”。

三是建立健全行政相对人申诉制度。建立了公开电话、行政执法与监督机关负责人接待日制度。

四是认真接待群众投诉。始终坚持以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唯一标准,认真受理、文明接待、诚信服务。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取得的成绩是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法制办精心指导的结果,是城管系统全体干部职工无私奉献、辛勤劳动的结果。尽管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但我们有信心在下阶段的工作中进一步开拓创新、奋力拼搏,认真履行依法行政工作职责,抓出实效,做出成绩,努力打造株洲城市管理升级版,积极推进和谐株洲的建设与发展。

危楼可以举报吗

法律分析:违建危房归城管局管理,如果发现是违建房的话,可以去城管局进行举报,一般会有工作人员去核实情况的,如果核实属于违法建筑,肯定会强制拆除的,所以自己需要见房屋的时候,尽量要办理相关手续,再手续办好后再开工比较好,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莱垍头条

法律依据:《城建监察规定》第七条 城建监察队伍的基本职责:

(1)实施城市规划方面的监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有关法规和规章,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和建设行为进行监察;

(2)实施城市市政工程设施方面的监察。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损坏城市道路、桥涵、排水设施、防洪堤坝等方面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

(3)实施城市公用事业方面的监察。依据《城市供水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危害、损坏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设施的违法、违章行为和对城市客运交通营运、供气安全、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以及城市节约用水等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

(4)实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监察。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损坏环境卫生设施、影响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

(5)实施城市园林绿化方面的监察。依据《城市绿化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损坏城市绿地、花草、树木、园林绿化设施及乱砍树木等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

违建房屋应该向哪个部门举报

1、可以向当地城建监察大队举报。举报电话12319。

  2、违章建筑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

  依据:

  3、《城建监察规定》第七条,城建监察队伍的基本职责:

  (1)实施城市规划方面的监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有关法规和规章,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和建设行为进行监察;

  (2)实施城市市政工程设施方面的监察。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损坏城市道路、桥涵、排水设施、防洪堤坝等方面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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