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引发读者共鸣的文章
能引发读者共鸣的文章
我认为好的文章应该是有感染力的,能够顺畅透彻,读起来会有身临其境的感觉,对于文章的描述能够感同身受,甚至回味无穷。
要写出能够引起读者共鸣的文章,需要从两个方面入手。第一个方面,让你的文字有感情。第二个方面,让你的文字营造出身临其境的画面感。
我们在写文章的时候,都会有许多看法和情绪在里面。当我们有了看法和情绪之后,才能够把文章一气呵成,也许你是高兴的,也许你是愤怒的,也许你是悲伤的。而写文章,就是为了把这些情绪表达出来,文字就是这些情绪的突破口,这样表达出来的文章才会有感情,而不是干巴巴的文字。
第一点,心里有感情,才能够去表达情绪。你可以试想一下,你是某个人,正遭遇着他的遭遇,你会有什么感受,你内心会有怎样的心理诉求和内心情感。把自己放在你主人工精力的画面中,你就会有着直观和真实的情感体验。这种情感体验,我们用文字表达出来,首先要感动自己,然后再去感动千千万万的读者,这样的文章才是有感情的文章。
第二点,把感情用恰当的方式宣泄出去。
在你脑海中去还原当时的场景,也许你是当事人,也许你是旁观者。依照当事人的身份、性格以及环境去揣摩他内心的情感。你认为主人公应该有这怎样的行为和做法,你就用文字表达出来,只有表达出自己的心情,才会让自己的感情流露的更深刻更自然。只有真正抓住了主人工的情感脉络,这样写出来的文字才会有感情,让读者在文字中能够感同身受。
第二个方面,就是让你的文字营造出身临其境的画面感。
想要文字有画面感,一定要学会使用修辞手法。说起修辞手法大家一定都不陌生,修辞手法有即使中,今天在这里为大家介绍三种修辞手法,大家只要用好了,你的文章就一定会大变样。
第一种方法是比喻,这种修辞手法可以让抽象的东西具体化,枯燥的文字用了比喻的修辞手法之后,也会变得生动起来。
说起比喻,大家一定会想起女孩子红红的脸蛋像苹果,这些烂大街的比喻。巴尔扎克曾经说过:“第一个把女人比喻成鲜花的人是天才,第二个把女人比喻成鲜花的人是庸才,第三个把女人比喻成鲜花的人是蠢才。”虽然话有点绝对,但是也说明了一个道理,用烂大街的比喻不会让文章增色,只会让文章落入俗套。
那么应该怎么用好比喻呢?这就要把我们日常生活中简单的东西,用和它有相似特点的东西去描述。这样会再读者面前呈现出一幅熟悉的画面,你想要表达的意思,自然会更加清晰更加生动。
第二种方法是白描。白描就是用简练的文字,把人物和环境的特点勾勒出来。这种修辞手法轻修饰、重写实。只需要少量的笔墨就能够把人物和环境描写得非常生动,让你的文字有了画面感,可以再现当时的场景。
我们语文课本中,学过魏巍的一篇《我的老师》,里面一句话至今让我印象深刻。“仅仅有一次, 他的教鞭好像要落下来,我用石板一迎,教鞭轻轻地敲在石板边上,大伙笑了,我也笑了。”
这段话中,“好像要”、“轻轻地”、“也笑了”,这些质朴的语言简单勾勒出了一个挚爱孩子的老师的形象。读完之后,我们都会忍不住会心一笑,好像一下子就会到了还在课堂上调皮捣蛋的童年。
这种修辞手法,我们只要抓住其中最突出的一个特点,稍微用文字晕染修饰一下,这种想要的效果就可以轻松达到。
第三种方法,就是烘托渲染了。运用了这种修辞手法的文章会有视觉冲击力,画面感也会更强。
我们都学过柳宗元的《江雪》,“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这首诗,没有直接的内心情感抒发,只是用简单的笔墨勾勒出了一幅水墨山川的画面,读完之后我们却能够感受到他的孤独坚定。这就是烘托渲染的作用。
利用对周围环境的描写以及渲染去抒发我们自己的情感,这种修辞手法也完全可以运用到我们的文章当中。
以上,就是我介绍的几种写作技巧。其实非常简单,很多都是我们在学生时代就学过的,但是真正能够熟练运用到我们的文章当中,也是需要勤加锻炼的。最后希望大家都能够写出让自己满意,让读者喜欢的文章。
《读者》盛行的年代,你都在上面看过哪些令人感动的文章?
《读者》是我们这一代乃至两三代人的共同回忆。实际上,当说到“《读者》盛行的年代”这句话的时候,《读者》已经开始有了下滑的趋势。我们这一代人,记得更清楚的当是《读者文摘》,甚至在它正式改名后的很多年里,仍然习惯这样一种叫法。
如果记忆无误,《读者文摘》更名为《读者》应该是1993年的事情。想证实这个记忆是否有误,百度一下就能知道,但我不是很愿意这样做。记忆,会发生一些主观上的变动,我之所以把这个更名的时间记成1993年,说明记忆有它本身的理由。
在那个年代里,《读者》或者说更早的《读者文摘》,就相当于现在的朋友圈和“看一看”。很多优美的文字都是因为被《读者》转载、摘录过,才得以在更大范围内流传。当时在看《读者》的时候,只专注于文章内容,没有过多去留意作者,以及摘录于那本书籍之类的信息。到了日后,在阅读某一位作家的著作和文集时,会猛然间想起:“这篇文章,很多年前在《读者》上看过!”心中就有了老友重逢般的喜悦。
究竟在《读者》上看过多少好文章?这确然不是一个可以回答的问题。可以不夸张地说,正是由于《读者》是文摘类的月刊杂志(后来改为半月刊,还出了原创版),所以上面的文章都是精益求精、优中选优的好文章;几乎每一篇都认真读过,每一篇都在潜移默化中成为自身的营养。
这么多年过去,在《读者》(《读者文摘》)上读到的,最为难忘的文章有四篇,其中有两篇由于日后购买了作者的著作,而得以知晓是谁的文字;其他两篇,只记住了文章内容,而作者却一直不详——相对于只记住作者姓名,而没能记住他(她)的文章,作家更愿意选择读者记住他(她)的文字吧。
这四篇文章,第一篇是作家铁凝的《四季歌》。描写了一对恋人在春、夏、秋、冬不同季节里在公园约会散步的场景。这一对恋人最终分手,而分手的原因,铁凝没有从正面描写,只是从两人的对话中给读者留下大量的信息和线索。包括男青年对恋人说起前任的种种不是,女孩儿在想:我又会给他今后的恋人,留下了什么样的谈资呢?在读这篇文章的时候,我还是一位少年,心中有着难言的惆怅。懵懂中对爱的那种向往有了一种说不出的畏缩。
另一篇是作家原野(鲍尔吉·原野)的《寻找鲍尔吉》。这是一篇很好玩的文字。我读了很多很多遍。由于收到一张汇款单(稿费),收款人为鲍尔吉·原野,让原野很是为难。鲍尔吉是原野的蒙古姓氏,很少用,而且身份证上也只是原野。杂志社不知道哪根筋出了问题,在那张汇款单上写了“鲍尔吉·原野”,结果邮电局的姑娘怎么也不让他取款,说他是原野,必须和“鲍尔吉”一起来才可以。
原野就打算找人来假扮“鲍尔吉”,刚开始是找路人,比如知识分子模样的人,结果人家根本不同意——那怎么可以!不能作假。找个小混混,小混混不但要钱,还出言不逊。原野出手制伏小混混,用手捏住小混混的下巴,结果嘴变成了“o”型,原野说换成别人会朝里面吐一口唾沫,他认为不文明,所以没吐。一本正经地写来,正是这篇文章好玩的地方。
另一篇是《五十岁,我有了自己的书房》,作者不详。那时候的我,觉得五十岁才有自己的书房,没什么意思了——如今我五十岁,才真正读懂这篇文章。
另外就还有一首国外的译诗《杰克吻了我》。大意是名叫杰克的小伙子,突然从公园靠背椅上站起来吻了“我”。岁月再怎么蹉跎,任凭年华逝去,红颜易老,黄花飘零,这一切能又如何?只因为很多很多年前,杰克吻过我。
我在后来翻阅了手上所有保存的《读者》,但始终没在找到这首诗。或者不是杰克,是约翰?或威廉?再后来,又没有缘由认为是勃朗宁夫人的作品,不过查讯依然无果。
这些都不重要了,那些年里从《读者》上的读到的文章,早已经成为生命里血肉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不管是杰克还是任何一个名字,都让我知道,文字可以打败时间,每当回忆起那个瞬间,就是永远的青葱少年。
谁能给我一篇让人看了之后会产生共鸣的文章啊?
向日葵没有眼泪 一城北的那家电器店,是她和父母在这座城市的栖身之地。她九岁时父母便时常争吵,并不当着她的面,但她总能知道。她十岁那年,一个秋天的傍晚,刚到店门口,就听见父母在店内激烈的争吵着,母亲的哭声飘进她耳中。她走进店里时,父母同时结束了争吵,母亲还冲她笑了笑,转进小厨房忙开了。那一天晚上,家里的气氛非常沉闷。大火烧起来时,是在凌晨3点多。她突然惊醒,大火已在她周围蔓延,火势非常迅猛,一瞬间的功夫,便肆虐开来。疲劳了一天的父亲和母亲仍在离她不远的地方呼呼酣睡。她冲他们尖叫,并本能地向外跑。父亲和母亲这时也惊醒了。母亲率先向她冲去,但有什么绊住了母亲的脚,她跌倒了,一个摆电器的货架压在了她身上。她对父亲喊:爸,你快拉妈起来!但他只看了妻子一眼便继续朝她跑来,一把抱住她朝店门口冲去。当清新的空气扑面而来,邻居们的身影扑入她的眼帘时,她晕了过去。大火是因为电路老化引起的。这次大火不但毁了电器店,也令她失去了母亲,而且她全身65%被烧伤,其中3度烧伤占了11%,包括脸部和身体上的皮肤。父亲的左胳膊和前胸也被烧伤了。 二从她病房的窗口望出去,可以看见医院的一个小花坛,里面种着不少向日葵。大而浓绿的叶子。一如她手臂一般粗的茎干,圆圆花盘里一朵朵的细小花蕊,在太阳下闪着漂亮的碎光。它们快乐地冲着太阳扬着脸,散发出单纯,热烈,美好的气息。每次做植皮手术前,她总会望着它们,心里会热烈起来。这时候,父亲也会站在一旁,和她一起看着那些向日葵,并说:“妞妞,别害怕,爸爸一直陪着你呢!”但她很少搭理父亲,有时甚至不愿意看他一眼。是的,如果父亲能拉母亲一把,母亲一定会和他们一样逃出来,也就不会离开她。但是那天父亲和母亲吵架了,他是故意不救母亲的。她心里便对父亲有了说不出的怨恨。但父亲仿佛全然不知,在她病床前忙碌的转。有很多人来看她,街坊邻居,老师同学,以及她不认识的人。他们走时,都会塞一个红包给父亲,他不停地说谢谢。她默默地看着,对父亲的厌恶又多了一分。两年后,她出院了。或许是为了忘去曾经的火灾伤痛,父亲没有回到原来的地方,而是在城南租了一间平房,房子的前半部分白天是电器店的店面,晚上是父亲的卧室,后小部分是她的小卧室和小厨房,还有一扇小窗。生活仿佛又回到了从前,但少了母亲,是永远地少了母亲。每次小厨房那边传来父亲炒菜的声音,他总会想起母亲。她变得沉默寡言。 三尽管做了26次植皮和整容手术,但她身体仍留下烧伤的痕迹。她被烧掉的头发已慢慢长出,可是右脸坑坑歪歪、毫无表情,双臂和双腿上有蜿蜒绵长的疤痕。她不肯照镜子,其实家里也没有镜子。对父亲要送她上学的询问,她拼命摇头。但父亲仍然送她去了学校,他和班主任在办公室谈了很久,然后丢下她走了。傍晚,她从学校回来后躲在小卧室里不停地流眼泪,外面不时传来父亲捣鼓电器的声音。她越发怨恨父亲,怨恨父亲问什么那么狠心丢下她去学校里,被同学们围观,尽管班主任一直在安慰她。 哭了不知多久,她醒来时,灯已经亮了起来了,父亲站在小窗前低头想着什么。父亲招呼她吃饭。她实在太饿了,便一言不发的端起饭碗。 “妞妞,爸爸明天去弄一些向日葵种子给你好不好?”父亲很高兴的说。她突然想起来医院窗外的那些向日葵,在太阳底下单纯、热烈、美好地盛开。她的眼中露出了惊喜,情不自禁地点了点头。但她请求父亲不要再送她去学校,她说她不喜欢有的同学喊她丑八怪。 “胡说,你一定要上学!你是爸爸眼中最美的女孩儿!对了,你就像向日葵那么漂亮!你是爸爸的向日葵!别哭!向日葵没有眼泪。”父亲又说。一丝笑容在他的嘴边绽放,他的左胳膊上也有和她手臂上一样的、蜿蜒绵长的疤痕。 她摇头,不明白向日葵为什么没有眼泪。好想它本来就没有眼泪的。而且她知道他一点也不漂亮,从同学的眼中她就可以看出,但她的内心仍有小小的欢喜在跳跃。这是她在烧伤后第一次对父亲有了一种说不出的感激。 是的,我一定要上大学,一定要考上大学!临睡前她这样对自已说。 第二天下午放学回来,父亲果真递给她医保向日葵种子。那天晚上,父亲和她一起到外面捡了一些别人丢弃的花盆,把向日葵种子埋进花盆的土里,把它们放在窗外的小平地上。在她的悉心照料下,向日葵一天天地茁壮成长,两个多月后,第一朵向日葵花便在太阳下欣然绽放了。向日葵一朵一朵的绽放,是那种重瓣的向日葵,花期非常长,而且明亮艳丽。每次看到它们夺回给她原本沉闷的心情带来热烈而美好的向往。 父亲每年总是与她一起把向日葵种子埋进土里。但极少有时间和她一起欣赏向日葵盛开的美丽。是的,父亲非常忙碌,他说要赚很多的钱,供她上大学,给她买房子。电器店的生意时好时坏,生意不太好时,父亲上午和晚上修理电器,下午便做水果生意。有一年的冬天,她放学时进过十字路口,远远的看见父亲守在两筐苹果前,几个流氓样的男人对他指手画脚,但父亲一直陪着笑脸。当他们拿走一大袋的苹果走后,父亲低头撩起衬衫的下摆擦了擦眼睛,又笑容可掬地向路人招揽生意。她转过脸,眼泪流了下来,对父亲没有把母亲救出来的怨恨一点点在消退。 后来的四年,对于她的样貌,她还是有一些自卑,但她一直记着父亲说她像向日葵一样漂亮的话。她努力地学习,努力地与同学拉近距离。她的成绩不仅在年级里名列前茅,还连跳了两个年级,终于把住院时失去的那两年补了回来。 四大学通知书来的那一天,父亲很高兴,特意在店门口张贴大红纸,上写:店家有喜,今天特地修业 又不是重点大学,爸,这算什么喜呀?她嘟哝。 怎么不是喜?这是喜!天大的喜事!父亲大声嚷嚷着。她又笑父亲写的字丢人,父亲没争辩,哈哈大笑。一定要庆祝一下,到最高级的饭馆去吃饭!你没去过吧?爸爸也没去过,咱们去开个眼界!父亲不顾她的反对,执意要去一家五星级酒店吃饭庆祝。与她要好的几位同学都来了,父亲已请了几位朋友。父亲头一次在她面前喝了很多的酒,边喝边说:“妞妞啊,爸爸知道你怨我,可是,那货架多重啊,我要拉了你妈,你就烧没了。等我回去救你妈时,她早烧得焦黑了……那火,爸爸一辈子都忘不了……她的眼睛湿润起来,给父亲倒了一小杯酒。医生说,手术费光是植皮就需要十多万元,而且,你身体那么弱,医生担心异体植皮会产生排异反应,最有效的方法就是从直系亲属身上取皮。谁是直系亲属?当然是我啊!我就求着医生从我的背部取皮。医生让我签了协议书,从我的背上取了大约70%的皮给你。医生给我打了麻醉针,但还是疼,抽筋剥皮似的疼可我一想到你,就忘了疼……父亲说到这儿,转过背来。父亲的背上,有一大片的疤痕,让人触目惊心。后来有记者来采访,我怕你受惊吓,没让他们来。也多谢了那些好心人,捐了不少钱,妞妞啊,你长大了,懂事了,以后如果遇到有困难的人,也要像他们一样有个好心肠……父亲断断续续地说,酒气在她周围四散。她的眼泪成串地往下掉,全桌的人都鸦雀无声。妞妞,你哭什么呢?别人又说你丑八怪了?别听他们胡说!你像向日葵一样漂亮!别哭!父亲挥了挥手,便趴在了桌上。是的,爸爸,向日葵没有眼泪。她轻轻地说,眼泪流进她的嘴里,分不清甜和涩。现在,她终于明白了,向日葵真的没有眼泪,因为太阳把它的眼泪都蒸发掉了,而她的太阳,就是父亲。
上一篇:环境生态学杂志是核心吗
下一篇:读者杂志双十一的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