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团结报王军的文章
湘西团结报王军的文章
1. “法律教育的多元化走向”,载于沈四宝、王军主编:《国际化法律人才培养探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34-45页,杨贝为第二作者。2. 王军:“教学之道在于教会学习”,载于沈四宝、王军主编:《国际化法律人才培养探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11-18页。3. “侵权法上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载于《法学》2011年第11期。4. “WTO争端解决机制运行情况综述(1995-2010年)”,载于《WTO争端解决年度报告:2009-2010年》,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5. “‘巴西诉美国陆地棉补贴措施案’述评”,载于《WTO争端解决年度报告:2009-2010年》,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第二作者为戴萍。6. “比较法语境下的我国侵权责任法第2条”,载于《政法论坛》2011年第5期。7. “未成年人过失认定标准比较研究”,载于《国际商法论丛》第10卷,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第295-267页,刘鹏为第二作者。8. “经济危机下我国开展反补贴研究的重要意义”,载于《国际贸易问题》,2009年第11期,第62页,官松为第二作者。9.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理论和实践”,载于《法制与社会发展》2009年第6期(2009年12月),与张文显等共18人共同撰写。10. “精神障碍者过失认定标准比较研究”,载于《烟台大学学报》2009年第4期(2009年10月),第25页,刘鹏为第二作者。11. “英国人身伤害之非金钱损失赔偿制度研究”,载于《北方法学》2009年第1期,第19页,第一作者(与刘春梅合作)。该文被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复印报刊资料D412《民商法学》2009年第5期全文转载。12. “对国际化法学培养模式的再思考”,载于《高等教育问题研究》2009年第1期,第48页,第一作者(与杨贝合作)。13. “德国侵权法上一般人格权制度及其利益权衡原则”,载于《山西大学学报》,2008年11月,第31卷第6期,第80页,第一作者(与王梦晗合作)。14. “德国侵权法上的人身伤害抚慰金制度”,载于《暨南学报》,2008年第6卷,第30卷第6期,第27页,第一作者(与粟撒合作);该文被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复印报刊资料D412《民商法学》2009年第3期全文转载。15. “论中国立法吸纳外国法方式之演变”,载于王卫国主编:《21世纪中国民法之展望》,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439-445页,第一作者(与高建学合作)。16. “侵权法上损害证明的确定性”,载于《政法论坛》2008年第5期(与王秀转合作);该文被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复印报刊资料D412《民商法学》2008年第12期全文转载。17. “过错能否取代违法性”,载于《检察日报》2008年10月9日。18. “现代保险体制下机动车方对非机动车方的责任比较研究”载于《环球法律评论》2008年第三期,第一作者(与高英伟合作)。19. “欧盟法中的公共政策及其对国际商事仲裁的影响”载于《国际商法论丛》第9卷,2008年5月,第一作者(与高英伟)。20. “英国法上的名誉权保护”,载于《法学杂志》2008年第2期,第一作者(与王轩合作)。21. “侵权受害人因侵权而获益的后果”载于《月旦民商法杂志》2007年第12期,第一作者(与沈雨青合作)。22. “机动车造成行人损害保险人该承担何种责任”,载于2007年11月26日《法制日报·周末》第3版。23. “道路交通法的修改应当与和谐社会的构建相一致”,载于2007年11月11日《法制日报·周末》第2版。24. “过失的概念研究”,载于游劝荣主编:《区域经济一体化与权益保障研究》(2006年8月中国法学会主办、两岸三地共11家法学组织和法律机构承办“第四届海峡法学论坛”会议论文集),人民法院出版社2007年版,第218—225页,第一作者(与高建学)。25. “欧盟保险法的统一进程”,载于《河北法学》2007年第8期,2007年8月,第一作者,(与沈雨青合作)。26. “欧盟合同法律适用制度的演进”,载于《清华法学》(创刊号)2007年5月,第1卷(总第1期),第一作者(与王秀转合作)。27. “依法确认民事诉讼主体正确确定案件审理范围”,载于《人民法院报》2007年5月14日,第5版。28. “欧盟法对企业合并的规制”,载于《河北法学》2007年第3期,2007年3月,第一作者,第一作者(与谢琳合作)。29. “侵权法上‘物的行为’研究”,载于《河北法学》2006年第5期,2006年5月。30. “美国公司法的发展演变”,载于《国际商法论丛》第8卷,2006年10月第一作者。31. “大陆法系侵权法上严格责任比较研究”(第二部分),载于《国际商法论丛》第7卷,2005年3月。32. “大陆法系侵权法上严格责任比较研究”(第一部分),载于《国际商法论丛》第6卷,2004年8月。33. “关于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商法的学科设置的思考”(第一作者),载于《山西大学学报》(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山西省一级期刊),2004年第4卷第69页。34. “国际商法的研究对象”,载于《国际商务》,2004年增刊,第88页。35. “在我国试行先例判决制度两个基本问题”,载于《河南社会科学》2004年第2期,第13页。36. “略论对大陆法和英美法的兼收并蓄”,载于《法制日报》2003年2月27日“理论专刊”。37. “美国侵权法上严格责任的原理和适用”,载于《国际商法论丛》第5卷,2003年6月。38. “关于在法学类理论课程中进行‘讨论教学’的设想”,载于《国际商法论丛》第4卷,2002年4月。39. “适用〈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仲裁案例两则述评”,载于《国际商法论丛》第3卷,2001年5月。40. “评我国新合同法上合同转让的原则”,载于《国际商法论丛》第2卷,2000年8月。41. “关于在中国法律教育中进行案例教学的思考”,载于《国际商法论丛》第1卷,1999年9月。42. “Punitive and Compensatory Contract Damages: A comparative Study of UCC, Chinese and International Law”,Loyola Law Review, 1996.
文章妹妹永远的遗憾作者王军二百字读后感
穿上庄严整齐的军装,我走进了大学。在这军营似的大学宿舍里,在这环境优越学习生活即将开始的时候,我这个高大的男子汉,却禁不住让自己的泪水一行行滚落。我想起妹妹。
我的家只有一个妹妹,她最小,其余三个都是男孩。父母亲已年过半百,在我的那没有富裕起来的小山村,我的家庭当属贫困之列。我们兄妹四个都是读书勤奋的学生,而我的贫困的家庭,的确无法支撑四个人的学习费用啊!妹妹仅仅读到小学四年级就停学了,她默默地离开了学校,在家里帮父母干活,让三个男孩继续读下去。
是什么支撑着我们这个家庭,支撑着我们兄弟几个的勤奋和努力呢?那时候,我们曾经认为是父亲那越来越老,却越来越表现出慈爱和苍桑感的目光,是我们兄弟几个互相鼓励,不向贫困屈服的斗志和毅力。终于,大哥、二哥先后考上了大学,这在我们穷山村,特别是我们这个穷困的家庭是多么巨大的喜事啊!
二哥要上路了,我和妹妹去送他。当我放下向二哥告别时高高举起的手,突然感到,在贫困上长大的妹妹竟是那样的瘦小。
后来,我也住读进了学校,才知道大哥、二哥离家住校读书时是多么艰难。我是班里家中最贫困的学生之一,经常吃不饱饭,更不用说是什么菜。有时,饿的实在不好受时,就花二分钱去水房打一碗白开水,泡着粗粮拼命咽下去。在那些日子里,我唯一盼望的,是校门口那条泥泞的路上,见到妹妹的身影。妹妹,几乎成了家庭的支柱,她12岁开始进山打柴,每次能挑回五六十斤干柴。当地的价钱是一元,靠的就是她这一元钱,换回我们全家的油盐和我们兄弟读书的费用。县城的中学离家100多里,为了节省车费,妹妹每次来送米、送菜、送钱给我,都是走着来,又走着回去,而每次交到我手上的总是沾着她温热的汗水的米,几缸子自己腌的咸菜,还有那皱皱巴巴的钞票,有时是五毛,有时是一元,从来没有超过二元的,可是对于我来说,那是一笔多么大的财富,而对于妹妹来说,又是多少血汗的积累呀!
在县城的高中,我读了三年,妹妹就这样给我送了三年。每次,她总是站在门口,把东西交给我,重重地喘着气,向教室操场的方向茫然地看上几眼,又默默地转身,走上回程路。我知道妹妹也想读书,可我的家实在是穷啊,实在是没办法。那时候,我认为对父母、对妹妹、对我们家我所能做出的最大报答就是努力读好书。尽管我经常饿着肚子,尽管我从来没有为自己拥有任何一件好的物品而自豪过,但我为我学到的知识,为我的优秀成绩而自豪。
有一次,妹妹来送米的时候告诉我:“村里有好些女孩都到城里去了,有的去做工,有的去给人家当保姆,你记得我们的邻居阿兰吗?她也到县城去了,回家一趟,穿了几件新衣,是主人家给她的,还给钱,说给我介绍一家,也去当保姆,哥!”
王军称95后正在成为电动汽车购车主力,新能源汽车为何更让年轻人喜欢?
传统的汽油车是烧油的,现在的油价越来越贵,年轻人们买得起车却养不起车,每月光邮费就要将近1000以上。有关王军称95后正在成为电动汽车购车主力,新能源汽车为何更让年轻人喜欢?我以为大致有以下。
新能源车和汽油车相比,价格上面比较便宜,比如五菱宏光,只需要几万块钱就能落地开回家,这对于经济实力不是很足的普通人来说再好不过了。车只是一个代步工具,年轻人们并不在乎是否有发动机,只要可以为生活提供便利就可以了。
男人都是爱车的,如果他们足够有钱,肯定还会再去买汽油车。虽然新能源的好处很多,但是弊端也是很明显的,需要经常充电,找不到充电桩的话就寸步难行,有些爱车狂热者非常抵制这样的车,他们认为失去了驾驶的乐趣,宁愿去买贵的汽油车。1、新能源车和汽油车相比,价格上面比较便宜。
五菱宏光,只需要几万块钱就能落地开回家,这对于经济实力不是很足的普通人来说再好不过了。
2、车只是一个代步工具。
年轻人们并不在乎是否有发动机,只要可以为生活提供便利就可以了。
3、男人都是爱车的,如果他们足够有钱,肯定还会再去买汽油车。
虽然新能源的好处很多,但是弊端也是很明显的,需要经常充电,找不到充电桩的话就寸步难行,有些爱车狂热者非常抵制这样的车,他们认为失去了驾驶的乐趣,宁愿去买贵的汽油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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