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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出书自己卖合法吗

发布时间:2023-02-13 09:24

个人出书自己卖合法吗

个人可以私自摆摊卖书,但有以下条件。
1、有合法的摊位;
2、卖的书不能是涉及黄赌毒的违禁出版物。
摆地摊本身不违法,最重要的是摆摊的地方可能侵害了其他权利人的权利。一般属于城管部门的管理范围。
一、摆地摊需要办理的手续如下
1、申办人带着3张一寸相片、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到当当地工商行政部门办理营业执照、上岗证;
2、带着身份证、营业执照正副本、有效印章到当地税务部门办理登记、领取税务证;
3、若是出售的商品有化妆品或食还需要带着身份证等材料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健康证、和卫生许可证。摆地摊需要办理的证件:上岗证、工商证、税务证,若是出售的商品有化妆品或食品,还需要办健康证刚和卫生证。
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无照经营进行查处,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1、责令停止相关经营活动;
2、向与涉嫌无照经营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调查了解有关情况;
3、进入涉嫌从事无照经营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4、查阅、复制与涉嫌无照经营有关的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对涉嫌从事无照经营的场所,可以予以查封;对涉嫌用于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物品,可以予以查封、扣押。
法律依据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八条;城市管理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方面与城市管理相关部分的行政处罚权。
第十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依法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第十五条 市辖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可以向街道派出执法机构。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可以向市辖区或者街道派出执法机构。派出机构以设立该派出机构的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的名义,在所辖区域范围内履行城市管理执法职责。

自印书籍违法吗

自己印制图书贩卖,如果是得到相关部门批准后自己印制出版的,是不违法的。但是,如果没有得到批准号就私自出版贩卖,是违法的。出版物的印刷必须经过当地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许可,在审核许可之后需要办理工商行政管理手续,此时才可以出版。因此,个人在没有完成上述程序时,不得私自进行印刷。即便只是印刷,没有出版,也属于违法行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所以印刷书籍需要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从事出版物印刷或者复制业务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许可,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从事出版物的印刷或者复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二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什么是非法出版物
非法出版物是指不是国家批准的出版单位出版的在社会上公开发行的图书、报刊和音像出版物,以及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未经批准擅自出版的出版物。非法出版物包括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以及出版程序违法的情况。根据规定,任何出版物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自己出书自己卖可以吗?

自己输出当然是可以自己卖的,但是这样的话,你的推广速度会比较慢,所以建议跟其他的经销商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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