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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水泥期刊2022第3期

发布时间:2023-02-18 11:12

四川水泥期刊2022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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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限行时间新规2022年12月

12月4日,记者从成都市交管局获悉,为应对重污染天气,保护公众健康,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决定于2022年12月5日零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具体措施如下: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的全域(以下称为重点管理区)城市道路及进出城城市快速路,成都东部新区、新津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的城市建成区、工业集中发展区、农村新型社区以及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以下称为一般管理区的城市化管理区域)以内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运输车辆[新能源车辆、为绿色标杆工地和应急抢险工程提供保障的国VI(含)以上排放标准车辆除外]以及运输砂石、袋装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新能源车辆、采用集装箱式密闭运输的国VI(含)以上排放标准车辆除外];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预拌砂浆运输车辆、沥青混合料运输车辆[新能源车辆、国VI(含)以上排放标准车辆除外]通行。
      工作日的6:00至22:00,禁止国III(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III(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特殊车辆除外)在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公路G4202,不含)以内道路上行驶。
      工作日的6:00至22:00,在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公路G4202,不含)以内区域道路,实行汽车尾号限行,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汽车)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号限行。即:星期一限尾号“1”和“6”,星期二限尾号“2”和“7”;星期三限尾号“3”和“8”;星期四限尾号“4”和“9”;星期五限尾号“5”和“0”。公休日因法定节假日调休为工作日的,不限行。
      特殊车辆不受上述交通管理措施的限制: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环境监测、执法及督查车辆,城市管理执法车辆,执行任务的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车辆;
      新能源车辆、公共汽车、长途客车、出租车(网约车除外)、校车、旅游客车、邮政专用车、运钞车;
      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持《公交专用车道通行证》的交通车,持《货车电子通行码》的园林绿化车辆和拉运鲜活农副产品的三绿工程车辆;
      悬挂使领馆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成都市交管局提醒,在采取重污染天气临时交通管理措施期间,除执行本通告外,成都市其它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管理。对违反该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处罚和实施交通违法累积记分管理。

成都限行几点到几点结束2022

成都限行工作日7:30至20:00束
成都市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恢复如下:
一、“尾号限行”时间:工作日7:30至20:00。
二、“尾号限行”范围:成都市绕城高速公路(G4202)(不含)以内所有道路。
三、“尾号限行”车辆:所有“川A”、“川G”及外地籍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四、“尾号限行”规则
(一)上述限行车辆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分为五组,每个工作日禁止一组上述限行时间和限行区域内通行。尾号组合及对应规则分别为:星期一为“1”和“6”;星期二为“2”和“7”;星期三为“3”和“8”;星期四为“4”和“9”;星期五为“5”和“0”。
(二)星期六、星期天因法定节假日调休变更为工作日的,当日不实施“尾号限行”。
五、下列车辆不受“尾号限行”措施的限制
(一)悬挂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载客汽车;
(二)持C5驾驶证的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汽车;
(三)军车、警车、消防救援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和巡游出租车;
(四)悬挂使领馆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外籍车辆;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线路、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六、对违反本通告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罚。
法律依据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的通知》
(一)全天24小时禁止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以及运输煤炭、砂石(砖)、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在中心城区、郊区新城建成区道路上通行。
(二)工作日6:00至22:00,禁止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柴油车(特殊车辆除外)在中心城区绕城高速公路G4201(不含)以内道路上行驶。
(三)工作日的6:00至22:00,在中心城区绕城高速公路G4201(不含)以内区域道路,实行汽车尾号限行,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号限行。即:星期一限尾号“1”和“6”,星期二限尾号“2”和“7”;星期三限尾号“3”和“8”;星期四限尾号“4”和“9”;星期五限尾号“5”和“0”。

成都皮卡车进城2022新规定

成都皮卡车进城2022新规定:

一、《货运汽车城区道路行驶证》的分类

定车定号证:A1证、A2证、B1证、B2证、C1证、C2证、D证、H证。

二、车型及载质量使用规定

(一)A1、B1、C1证:限悬挂小型汽车号牌(蓝色)的货运汽车使用。

(二)A2、B2、C2证:限悬挂大型汽车号牌(黄色)且核定载质量5吨(含)以内的货运汽车使用。

(三)D证:限水泥砼罐车使用。

(四)H证:限已交纳“五路一桥”通行费的各类货运汽车使用(从事建筑垃圾运输车、危化品运输车、新能源货车除外)。

三、各类证使用规定

(一)允许持A1证、A2证的货运汽车每日7:00至22:00在三环路(含)以内、南部新区[三环路(含)以南、剑南大道(含)以东、天府二街(含)、世纪城路(含)、世纪城东路(含)一线以北、科华南路(含)一线以西区域,(以下简称“南部新区”)]、天府大道(天府二街至麓山大道)。

熊猫大道(将军碑路至蜀龙大道)、东林二路(三环路至熊猫大道)的城区道路行驶(在上述区域行驶须按照交通标志、标线的具体指示行驶),但禁止工作日的早、晚高峰时段(7:00至9:00,17:00至20:00)以及国家法定假日的晚高峰时段(17:00至20:00),在上述城区道路行驶。

(二)允许持B1证、B2证的货运汽车每日7:00至22:00在一环路(含)以外、“南部新区”、天府大道(天府二街至麓山大道)、熊猫大道(将军碑路至蜀龙大道)、东林二路(三环路至熊猫大道)的城区道路行驶(在上述区域行驶须按照交通标志、标线的具体指示行驶)。

但禁止工作日的早、晚高峰时段(7:00至9:00,17:00至20:00)以及国家法定假日的晚高峰时段(17:00至20:00),在上述城区道路行驶。

禁止持B1证、B2证的货运汽车每日7:00至22:00在一环路(不含)以内的城区道路行驶。

(三)允许持C1证、C2证的货运汽车每日7:00至22:00在二环路(含)以外、“南部新区”、天府大道(天府二街至麓山大道)、熊猫大道(将军碑路至蜀龙大道)、东林二路(三环路至熊猫大道)的城区道路行驶(在上述区域行驶须按照交通标志、标线的具体指示行驶)。

但禁止工作日的早、晚高峰时段(7:00至9:00,17:00至20:00)以及国家法定假日的晚高峰时段(17:00至20:00),在上述城区道路行驶。

禁止持C1证、C2证的货运汽车每日7:00至22:00在二环路(不含)以内的城区道路行驶。

(四)允许持D证的货运汽车每日7:00至22:00在三环路(含)以内、“南部新区”[天府大道(天府立交至天府二街)除外]的城区道路行驶(在上述区域行驶须按照交通标志、标线的具体指示行驶)。

但必须持与建筑单位(工地)签订的相关手续到建筑工地所属的交警分局办理砼搅拌输送车线路卡并按规定线路行驶。

禁止持D证的货运汽车每日7:00至22:00在天府大道(天府立交至麓山大道)、熊猫大道(将军碑路至蜀龙大道)、东林二路(三环路至熊猫大道)的城区道路行驶。

(五)允许持H证的货运汽车7:00至22:00在三环路上行驶、允许持H证且核定载质量5吨(含)以内的货运汽车7:00至22:00在天府大道(天府立交至麓山大道)上行驶(在上述区域行驶须按照交通标志、标线的具体指示行驶)。

但禁止工作日的早、晚高峰时段(7:00至9:00,17:00至20:00)以及国家法定假日的晚高峰时段(17:00至20:00),在上述城区道路行驶。

禁止持H证的货运汽车7:00至22:00在三环路(不含)以内、“南部新区”[天府大道(天府立交至天府二街)持H证且核定载质量5吨(含)以内的货运汽车除外]。

天府大道(天府二街至麓山大道)持H证且核定载质量5吨(含)以内的货运汽车除外、熊猫大道(将军碑路至蜀龙大道)、东林二路(三环路至熊猫大道)的城区道路行驶。

(六)持证货运汽车在三环路(含)以内、“南部新区”、天府大道(天府二街至麓山大道)、熊猫大道(将军碑路至蜀龙大道)、东林二路(三环路至熊猫大道)的城区道路行驶不得从事建筑垃圾运输。

(七)禁止持有《货运汽车城区道路行驶证》并悬挂大型汽车号牌的车辆每日在三环路主道通行。

禁止持有《货运汽车城区道路行驶证》并悬挂大型汽车号牌的车辆工作日的早、晚交通高峰时段(7:00至9:00,17:00至20:00)以及国家法定假日的晚高峰时段(17:00至20:00)在三环路辅道通行(持《货运汽车城区道路行驶证》D证车辆除外)。

允许持有《货运汽车城区道路行驶证》并悬挂小型汽车号牌的车辆,除工作日的早、晚高峰时段(7:00至9:00,17:00至20:00)以及国家法定假日的晚高峰时段(17:00至20:00)外在三环路主道和辅道通行。

但禁止在主道编号为“1”、“2”的小客车车道通行;持有《货运汽车城区道路行驶证》并悬挂大型汽车号牌的车辆在三环路辅道通行时,可借用三环路立交桥桥面进行交通转换,但桥面通行范围仅限于桥前桥后最近的进出口之间路段。

(八)遇大型活动、城市道路建设及其它情况需调整交通组织措施时,特许经营权受让方必须服从公安机关发布的相关通告规定和执勤民警的指挥,由此而引起的特许经营权(货运汽车城区道路使用权)不能行使的损失由特许经营权受让方承担。

(九)对持有《货运汽车城区道路行驶证》并被认定为成都市城市共同配送试点车辆的,在临时停车上下货物和高峰期行驶时段上另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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