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与信息学报初审都审什么
电子与信息学报初审都审什么
很严格,论文在成功投稿后,第一步会经过技术审查,在这个阶段有几种可能的结果:
未审退回:这个情况发生在编辑认为论文不符合期刊范畴或投稿要求,于是在未送交外审的情形下退回稿件。有另一种可能是论文里的语言错误太多,索性期刊编辑在退回的时候会说明原因,作者有机会在重投或改投前改善语言。
2.建议改投其他期刊:当期刊编辑认为论文不适合原投稿期刊时,有可能建议改投别家期刊,如果是同一个出版商旗下的期刊,待作者同意后,投稿移转会在期刊内部进行,作者不需要另外操作,但如果是建议不同的期刊,那么就完全是看作者本身愿不愿意改投其他期刊。
3.送交同行评审:在初步审查中编辑会确认论文是否符合期刊范畴、遵守期刊投稿各项要求,一旦检查没有问题,编辑便会送交同行评审,一般都会邀请2到3位审稿人进行审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九条著作权人包括:
(一)作者;
(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数字化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视听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公开传播或者转播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但不包括本款第十二项规定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电子与信息学报投稿查重要求
电子与信息学报投稿查重要求:
1、来稿必须是未曾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过的文章,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须由第一单位保密主管部门出具保密审查证明。
2、稿件内容属于本刊重点报道方向相关的原创性工作,无弄虚作假,无一稿多投。
3、论文研究工作应属于当前国内外学术前沿的热点方向,论文具有高度的创新性,经同行评议后认定为对该学科具有一定贡献的最新科研成果。
4、论文严格按照《电子与信息学报》的写作规范进行写作,要求语言通顺明了,措辞严谨准确,文章层次逻辑分明,内容完整翔实有深度。
5、名词、术语、数学公式、图、表等的表达要按照国家标准或同行惯例,且明了无误。
投稿一审二审都是什么意思?分别审什么?大约会审多久?
一般杂志都是二审,即一般编辑负责初审,初审通过的稿子上交主编审核,主编为二审,也叫终审,终审通过才能刊登。
但也有三审的杂志,一审是编辑,二审是主任或主编,还有三审的出版社。杂志的话,加在一起大概一个月吧。如果你投稿在截稿期之前,那会很快,两个星期。
扩展资料:
投稿
:把稿件投寄给报刊编辑部或出版社。
投稿,是作者将自己享有著作权的某一未发表作品投寄给报刊杂志社、广播电视台或出版社并希望被采用的行为。
从作者与媒体出版部门之间就因投稿形成了合同法律关系,投稿无疑是形成这一关系的前置环节;从合同法角度看,投稿这一民事行为应属于“要约邀请”而非“要约”。 最终的法律关系形成,还需满足有投稿→愿接受→遵守事先公约。
投稿,是作者将自己享有著作权的某一未发表作品投寄给报刊杂志社、广播电视台或出版社并希望被采用的行为。
从作者与媒体出版部门之间就因投稿形成了合同法律关系,投稿无疑是形成这一关系的前置环节;从合同法角度看,投稿这一民事行为应属于“要约邀请”而非“要约”。 最终的法律关糸形成,还需满足有投稿→愿接受→尊守事先公约。
一稿多投
一稿多投,是指作者将自己享有著作权的某一未发表作品同时或在特定时限内投寄给多家报刊杂志社或出版社等并希望被采用的行为,但目前国内各大杂志社与各个媒体都不支持一稿多投,
是作者将自己享有著作权的某一未发表作品投寄给报刊杂志社、广播电视台或出版社并希望被采用的行为。
从作者与媒体出版部门之间就因投稿形成了合同法律关系,投稿无疑是形成这一关系的前置环节;从合同法角度看,投稿这一民事行为应属于“要约邀请”而非“要约”。 最终的法律关糸形成,还需满足有投稿→愿接受→尊守事先公约。
案例
首先要起一个能打动编辑与读者的好的书名,还要有内容简介、作者简介、目录、样张、市场调研观点,如果能请到有名气的作者给写个书评,出书的把握就更大了。
从发现电子公告牌功能分离出博客,电子商务,维基百科,威客,搜索引擎开始,到2007年我们逐渐意识到互联网正在向与人脑结构高度相似的方向发展。
包括互联网虚拟神经元,运动系统,视觉系统,中枢神经系统,记忆系统,感觉系统的迹象越来越明显。而且互联网这一进化结果也将对神经学研究产生重要影响,
2007年开始,我们就这一发现撰写了近5篇论文进行阐述,分别投稿到多家科学期刊,
虽然2007年12月的ISKSS期刊,2008年3月的互联网周刊,2008年9月的科技论文在线和2009年3月的人类工效学杂志正式发表了我们的研究成果,但论文也经历了多次被拒的失败纪录。
还是很感谢各个期刊编辑和评审的工作,是他们让我看到了工作的不足。他们的建议也对论文的不断改进起到重要作用。
1。2008年3月,《从人脑的结构机理看互联网的进化〉向中国科学杂志。科学通报投稿被拒,原因不符合期刊内容要求。
2。2008年5月,《从人脑的结构机理看互联网的进化〉英文版向《Nature》神经学期刊投稿被拒,原因不符合期刊内容要求,建议向其他期刊投稿。
3。2008年8月《从人脑的结构机理看互联网的进化〉英文版向《ACM〉美国计算机协会计算机科学通报投稿被拒,原因一是英文poor,原因二是审稿人不认同互联网进化成虚拟大脑的总体思路,建议与自然进化方面的科学家多探讨。
4。2008年10月,《互联网进化的七条规律〉向中国科学杂志, F 辑: 信息科学投稿被拒,原因是虽然有一定创新性,但不符合期刊内容风格。建议向其他期刊投稿
5。2008年10月,《互联网进化的七条规律〉向计算机研究与发展投稿被拒,原因是不符合期刊内容风格。
6。2008年10月,《互联网进化的七条规律〉向软件学报投稿被拒,原因是与期刊收录范围及宗旨不符,建议改投其他刊物
7。2008年11月,《互联网进化的七条规律〉向智能系统学报投稿被拒,原因是同行评议没有通过。
互联网进化论和互联网虚拟大脑的核心观点是:
1。互联网不仅仅是数百万个网络和服务器的集合体, 更是人脑和机器互联的网络
2。互联网正在形成互联网虚拟大脑,与人脑结构高度相似
3。互联网虚拟大脑同样具有“神经元,视觉系统,听觉系统,感觉系统,运动系统,记忆系统,大脑皮层,中枢神经系统,神经纤维,自主神经系统“等等。
4。人脑功能在互联网中将形成大脑映射,并组成互联网神经元。
5。“互联网神经元“将通过互联网神经纤维与各系统或其他神经元发生关系
6。互联网的进化结构将对人脑神经学的研究产生启发式影响。通过对比互联网的结构,神经学研究者可能发现在人脑中也存在地址编码系统和搜索引擎系统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投稿
电子与信息学报评审有一定的创新性会被拒吗
不会。投稿细则:论文研究工作应属于当前国内外学术前沿的热点方向,论文具有高度的创新性,经同行评议后认定为对该学科具有一定贡献的最新科研成果。电子与信息学报评审有一定的创新性不会被拒。《电子与信息学报》是由中国科学院空天信息创新研究院(原电子学研究所)主办的电子与信息领域综合性学术期刊。
我投了一篇《电子与信息学报》,两个专家的外审意见截然不同,请问有没有戏啊?
这得看最后哪个专家更厉害了,也许会找第三个人再审,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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