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编辑部
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编辑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Ministry of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MOHRSS) 是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和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的中国国家权力机构。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2008.03.11)“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审议通过组建,同时组建国家公务员局,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不再保留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8年3月31日正式挂牌,而其官方网站也于同日开始运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主要领导有哪些?
1、尹蔚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党组书记,中央组织部副部长。
2、耿文清:中央纪委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纪检组组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党组成员。
3、张建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党组成员,国家外国专家局局长、党组书记。
4、傅兴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党组成员,国家公务员局局长、党组书记。
5、邱小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党组成员,兼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
6、汤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党组成员。
7、游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党组成员。
8、张义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党组成员。
9、吴道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党组成员。
知识延展: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组建,旨在更好地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充分发挥我国人力资源优势,建设人力资源强国。
2、同时统筹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完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整合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统筹全社会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直属单位有哪些
一、机关服务中心
二、宣传中心
三、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医疗保险异地结算管理中心 社会保险技术标准评定中心)
四、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五、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
六、中国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
七、社会保障能力建设中心
八、全国人才流动中心
九、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
十、中国劳动保障报社
十一、信息中心
十二、统计调查中心
十三、中央国家机关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十四、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十五、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
十六、教育培训中心
十七、人事考试中心
十八、国际交流服务中心
十九、中国人事报刊社
二十、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出版集团
扩展资料
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拟订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华(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国家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和省部级表彰等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开展的国家级表彰奖励活动。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拟订派往国际组织职员管理制度。
(十三)、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与教育部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牵头,会同教育部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教育部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保保障部—部属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部属单位
机关服务中心(机关服务局)宣传中心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大中心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中国劳动保障科学研究院劳动工资研究所社会保障研究所教育培训中心社会保障能力建设中心全国人才流动中心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劳动保障报社信息中心中央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事争议仲裁中心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劳动科学研究所国际劳动保障研究所中国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转业军官培训中心人事考试中心国际交流服务中心中国人事报刊社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出版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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