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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出书合同年限

发布时间:2023-02-20 12:43

个人出书合同年限

通常来说,出书签订出版合同时,最应该注意以下条款。1、合同年限。你若签十年的,那么你十年之内就没法再在其他出版社出版了。个人建议签三年,最多不超过五年。2、稿费约定。可以一次性买断,也可以拿版税提成。个人建议拿版税提成,特别是当你对自己的作品销量很有信心时,版税会让你挣得更多。3、稿费支付。这个一定要明确。你若不提出来,有些出版社会默认为实际销量给你结算稿费,这个就没谱了。通常都是出版社告诉你销了多少就是多少,你很难去出版社查证实际销量。最好的办法就是约定图书出版后一个月内,一次性结清首印数稿费。

一个作者要出版图书要经过怎样的过程?签合同时要注意什么?

出版的过程如下:
1.选题
编辑通过市场调研提出出版内容选题,经过责任编辑、编辑室主任、出版社社长和总编辑(或出版社选题论证委员会)的三级论证,最终由出版社选题审核委员会审批通过,报省一级新闻出版局批准。
2.选题报批
省一级新闻出版局依据国家《出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对出版图书选题内容进行审批,确保有关选题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备案。
根据《出版管理条例》和《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重大选题备案办法》(新闻出版署[1997] 860 号)等法律法规,对于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等方面的内容,对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会产生较大影响的选题,实行重大选题备案制度,即出版单位须向新闻出版总署专题申报备案,同意后方可出版。
3.组稿、编辑
选题经批准后,出版业务进入编辑环节。
编辑组织稿件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直接与作者签约组织稿件,或委托作者(多为知名学者)代理组织稿件。每一种图书,都与作者签订出版合同,约定和保护作者和出版社双方的合作条件和权利。出版社拥有的是著作权人(作者)许可使用的专有出版权。出版合同通常包括著作权人允许出版社对其著作的使用范围、许可使用年限、出版社向作者支付报酬标准、付酬方式等。合同期限一般在3-10年。
出版社向作者支付稿酬一般有三种方式: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版税和一次性付酬。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指出版者按作品的字数,以千字为单位向著作权人支付一定报酬(即基本稿酬),再根据图书的印数,以千册为单位按基本稿酬的一定比例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即印数稿酬);作品重印时只付印数稿酬,不再付基本稿酬。版税,指出版者以图书定价×发行数×版税率的方式向著作权人付酬;版税率一般是3%-10%。一次性付酬,指出版者按作品的质量、篇幅、经济价值等情况计算一个确定现金数额的报酬,并一次性向著作权人付清。
4.审稿、申报书号
审稿:
审稿是编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审稿实行三审制,对稿件进行三个级别的审查,即责编初审、编辑室主任复审和社长(总编辑)终审。三审后的书稿按齐、清、定的原则,发送出版社的出版生产部门,进入生产流程。
申报书号:
出版社总编室负责向出版业务部申请分配书号、条码并向新闻出版总署信息中心申请CIP(Cataloguing in Publication)数据,即图书在版编目数据,规定了图书在版编目数据的内容、选取规则及印刷格式,包括书名、作者、出版社、版本、印张等。
每年12月,出版社将有关书号申请的各项材料,经由省新闻出版局报送新闻出版总署,新闻出版总署核定下一年度发给公司的书号数量。新闻出版总署将书号按核定数量经由省新闻出版局发给出版社。出版社按照所得书号数量,填写ISBN条码制作申请单,报送国家图书条码中心制作相应条码。出版社也可根据需要,定期、不定期或随时向省新闻出版局和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申请所需数量的书号。
在书号获批后,编辑人员填写《CIP数据申请表》,再由出版社总编室将《CIP数据申请表》报送新闻出版总署信息中心。新闻出版总署信息中心将编制完毕的CIP数据返给出版社,以备印载在图书上,做为版权保护的重要手段。
5.确定印数和定价
图书定价和印数由各出版社营销部连同责任编辑根据市场调研情况分析确定。定价主要参考因素为成本、图书印数、同类书市场价格及该书目标读者群的消费能力。印刷数量的确定主要参考成本、定价及对该书销量的预测,一般每版图书的印刷数量划分为四种情况:3,000册至4,000册;5,000册至8,000册;8,000册至10,000册;或10,000册以上。一般来说,出版社主要采用较少印数、多次印刷策略,以降低出版风险、减少资金占用,加快周转。
6.排版和印刷
有关书稿经社长(或总编辑)终审签发后,由相关出版社之业务部门完成封面设计和版式设计,并负责安排印刷商排版、印刷。出版社将达到印制标准的书稿发送到印刷厂,进行排版及制作清样,图书清样完成后,送出版社出版部进行校对,出版社将校对完的清样退回印刷厂,印刷厂按出版社所做的改动进行改版,这样反复三次,行业内称为“三校”,最后经该书责任核对、责任编辑和出版部主任审定签字,交社长(或总编辑)签批,返回印刷企业,进行印制、装订。
7.发行和销售
各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一般采用自办发行、独立发行、参加图书订货会等方式销售。
自办发行是由出版社与零售书店签订协议,一般由出版社将成品书从印刷厂发运到各书店。
独立发行是由出版社根据资质情况选择发行商,并与发行商(主要为图书批发商)订立批发协议,一般由出版社将成品书从印刷厂运送到批发商的仓库,批发商将书发送至其下游客户,批发商在约定期限内与出版社结清书款。独立发行方式的优势在于可以充分利于发行商广泛的发行渠道和较低的发行成本,且图书销售回款有较好的保证。独立发行又可以分为包销和经销,包销主要以学生课本和畅销书为主,一般不允许退货;经销则是以一般图书为主,通常允许退货。
出版社每年定期参加的主要图书订货活动有:全国每年一度最大规模的北京图书订货会、书市,每两年一次的全国规模的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此外,亦参加各类专业出版社订货会、民营书店联合举办的图书订货会以及各种图书团体采购活动等。近年来,还可以参加每年一度的国际最大图书展览——“法兰克褔国际图书博览会”。
出版社营销部及责任编辑负责策划、参与图书市场推广活动,主要形式有参加全国各大定期新书订货活动,在全国各种新书目录及《中国图书商报》上发布新书预告,组织作者到零售书店举办讲座、签名售书等新书推广活动,组织书评家发布书评等。

签合同注意事项如下:每一种图书,都与作者签订出版合同,约定和保护作者和出版社双方的合作条件和权利。出版社拥有的是著作权人(作者)许可使用的专有出版权。出版合同通常包括著作权人允许出版社对其著作的使用范围、许可使用年限、出版社向作者支付报酬标准、付酬方式等。合同期限一般在3-10年。出版社向作者支付稿酬一般有三种方式: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版税和一次性付酬。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指出版者按作品的字数,以千字为单位向著作权人支付一定报酬(即基本稿酬),再根据图书的印数,以千册为单位按基本稿酬的一定比例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即印数稿酬);作品重印时只付印数稿酬,不再付基本稿酬。版税,指出版者以图书定价×发行数×版税率的方式向著作权人付酬;版税率一般是3%-10%。一次性付酬,指出版者按作品的质量、篇幅、经济价值等情况计算一个确定现金数额的报酬,并一次性向著作权人付清。

怎样出版自己写的书?

1、图书选题

编辑通过市场调研提出出版内容选题,经过责任编辑、编辑室主任、出版社社长和总编辑的三级论证,最终由出版社选题审核委员会审批通过,报省一级新闻出版局批准。

2、选题报批

省一级新闻出版局依据国家《出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对出版图书选题内容进行审批,确保有关选题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备案。

3、组稿、编辑

在批准选择主题后,发布业务进入编辑过程。编辑手稿主要有以下形式:与作者直接签署稿件,或委托作者(大多是知名学者)组织稿件。

每种类型的书都与作者签订了出版合同,以规定和保护作者与出版商之间合作的条件和权利。出版商拥有版权所有者(作者)许可的专有版权。

出版合同通常包括版权所有者允许出版商使用其作品的程度,许可证的年限,出版商向作者支付的付款标准以及付款方式。合同期一般为10年。

4、审稿、申报书号

审稿是编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审稿实行三审制,对稿件进行三个级别的审查,即责编初审、编辑室主任复审和社长(总编辑)终审。三审后的书稿按齐、清、定的原则,发送出版社的出版生产部门,进入生产流程。

出版社总编室负责向出版业务部申请分配书号、条码并向新闻出版总署信息中心申请CIP数据,即图书在版编目数据,规定了图书在版编目数据的内容、选取规则及印刷格式,包括书名、作者、出版社、版本、印张等。

5、确定印数和定价

在书号获批后,图书定价和印数由各出版社营销部连同责任编辑根据市场调研情况分析确定。定价主要参考因素为成本、图书印数、同类书市场价格及该书目标读者群的消费能力。印刷数量的确定主要参考成本、定价及对该书销量的预测。

6、申报CIP和实名制

编辑人员填写《CIP数据申请表》并填写《实名制申请表》,实名制申请表包括书名、作者、版本、印张、印数、页数、印厂、定价等相关内容,此内容必须详实,再由出版社总编室将《CIP数据申请表》和《实名制申请表》报送新闻出版总署信息中心

7、设计,排版和印刷

在发布相关稿件(或主编)的最终稿后,封面设计和版面设计将由相关出版社的业务部门完成。出版社将符合印刷标准的原稿发送给印刷厂,以生产样品。样本完成后,将其发送到出版社的出版部门进行校对。出版社将校对样品送回印刷厂,印刷厂将根据出版社进行。修改后的修改。

对于以图片为主体的图书,印刷厂还应根据图片的特点调整图片的颜色,然后制作颜色样本。最后,本书将由本书,负责编辑和出版部主任负责签署。签署批次并返回印刷公司进行打印和装订。最后,完成的出版物按照国家规定提交有关部门公布后,将提交市场出版。

扩展资料:

出版书籍的方式:

1、公费出书。

这不属于自筹资金的报价范围。出版商认为,作者的手稿符合市场要求并具有读者群,即符合公众的美学,建议作者以公费方式出版,即所有费用作者都不需要付费。相反,出版商还将向您提供部分版税或版税,以便向作者免费或出售该书的一部分。

2、自费出书。

费用大致包括:图书管理费,编辑费,印刷费,邮费等。其中,图书编号的选择是以书的价格为代价而牺牲了图书的价格。如果书号在系列中,则成本可能非常便宜。如果打印数量很大,则增加的是打印费用。如果公布的图书编号是单个图书编号,则相对更昂贵。

3、合作出书。

它比自费书籍报价便宜,在出版中更为常见。在正常情况下,为了降低市场风险,出版商将采用合作出版的方式,即作者根据合同提供手稿并按比例和折扣回购部分图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图书出版

出版者权的保护期限为多少年

法律分析:出版者权的保护期限出版者权的保护期限:出版者权是指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和期刊的版式设计享有的专有权。该项权利的保护期为10年,截止于使用该版式设计的图书、期刊首次出版后第10年的12月31日。依据出版合同的约定,图书出版者获得的专利有出版权包括以下内容:(1)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地域范围内,图书出版者有权出版并发行约定的作品。(2)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地域范围内,图书出版者享有以同种文字的原版、修订版出版图书的专利。

法律依据:《著作权法》第32条第3款:图书出版者重印、再版作品的,应当通知著作权人,并支付报酬。图书脱销后,图书出版者拒绝重印、再版的,著作权人有权终止合同。(3)图书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的版式设计享有专有使用权。

《著作权法》第36条:出版者有权许可或者禁止他人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四、出版者权的保护期图书出版者、报刊社对图书、报刊的版式设计权的保护期为10年,截止于使用该版式设计的图书、期刊首次出版后第10年的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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