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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学院学报2004校运会

发布时间:2023-02-21 05:52

咸宁学院学报2004校运会

李明 性  别 男 出生年月 1974年11月 最终学历 研究生 职  称 副教授 ,所在院系 咸宁学院人文院,通信地址 咸宁学院人文院 研究方向 唐宋文学 5 。一、近五年讲授的主要课程课程名称 周学时 专业 届数 总人数 课程类别 中国古代文学(本科) 4学时 中文 2002级-2003级 300人 专业基础课 大学语文 2学时 中文 1999级-2003级 400人 选修课 中国古代文学(专科) 4学时 中文 1997级-2003级 460人 专业基础课 唐诗品探 2学时 非中文 2000级-2004级 250人 选修课 论文写作 2学时 中文 1998级-2002级 250人 专业基础课 山水田园诗研究 2学时 中文 1999级-2003级 210人 选修课 二、近五年承担的实践性教学 指导2001级、2002级实习生32人,指导毕业论文27篇 三、近五年主持的教学研究课题 课题名称 来源 年限 本人所起作用 中国古代多线性教学模式探讨 咸宁学院院级 20004年 主持 四、在国内外主要刊物上以第1署名人发表的学术论文 近年承担的科研项目有:敦煌变文文体研究(咸宁学院重点kw0407);承担的教研项目有:中国古代文学多线型教学模式探讨。参加工作以来,发表专著一部,论文17篇。 李明主要论著目录: 《唐诗品探》,群言出版社,2006。9 1,《山居秋暝》的景与情,《咸宁师专学报》2001.4 2,《论王维诗歌的人生意识》,《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01专辑 3,《论徐志摩诗歌的性灵美》,《咸宁师专学报》1998.3 4,《论王维山水田园诗意象与情趣的契合》,《北方论丛》2001专辑 5,《天荒地老无人识——李贺新论》,《全国第十六届中华诗词研讨会论文集》 6,《湖北地区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学术研讨会综述》,《湖北大学学报》,2003.5 7, 《从看刘勰的文学观》,《咸宁学院学报》2004.2 8, 《探微》,《语文学刊》2004.3 9, 《从执着追求到诗意栖居——大众文化对王维诗风的影响》,《理论月刊》2004.4 10, 《王湾赏析》,《语文教学与研究》2004.7 11, 《以讹传讹一例——从一则文献的引用看引用文献的学术规范》,《编辑学刊》2005.2 12, 《敦煌变文的名与实》,《北京工业大学学报》2005.3 13, 《的文化内涵》,《湛江师范学院学报》2005.2 14, 《攫取大众人生智慧 透视民族文化心理——评王齐洲教授》,《湖北师范学院学报》2005.3 15,《钟嵘的情性观》,《信阳师范学院学报》2005.3 16,《研究札记》,《天中学刊》2005.4 17,《儒家中和意识对的影响》,《咸宁学院学报》2006.1

黎娜的发表论文

作为第一署名人在国内外主要刊物上发表的教学相关论文 《实用英语教程》 汕头大学出版社 2003 《中国人对英语的语言态度——对武汉市部分城市人口的一个调查》 《咸宁学院学报》 四级 2006,5 《中的一处语码转换》 《咸宁学院学报》 四级 2006,2 《语言决定的悲剧——从社会语言学角度看 》 《湖北大学学报》 二级 2005,5 《英语学习者恭维应答语:谦虚还是赞同——语用上的“外借迁移”》 《咸宁学院学报》 四级 2004,5 《增补手段的创造性运用——评吕志鲁教授的译作》 《咸宁学院学报》 四级 2004,2

曹海东的学术成果

一、著作类:  l.《聊斋志异全本译赏》(参编),武汉出版社1993年。  2.《诸葛亮:智圣人生》(独撰),长江文艺出版社1993年11月第l版;1994年由台湾扬智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台湾地区出版发行,书名改为《诸葛亮的人生哲学》。  3.《历代寓言小品》(主编),湖北辞书出版社1993年。  4.《历代尺牍小品》(参编),湖北辞书出版社1993年。  5.《后汉书辞典》(参编),山东教育出版社1994年。  6.《中华巫术》(与高华平合作),台湾文津出版社1995年。  7.《(今注)新译西京杂记》(独撰),台湾三民书局1995年。  8.《(今注)新译燕丹子》(独撰),台湾三民书局1995年。  9.《三言二拍佳篇鉴赏》(参编),武汉出版社1995年。  10.《爱国将领的故事》(与程翔章合作),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  11.《二十五史通鉴》(主编),团结出版社1997年。  12.《书画同源》(与程翔章合作),武汉测绘科技大学出版社1997年。   13.《世界著名教育家科学家的命运》(与程翔章共同主编),广西人民出版社1999年。  14.《中国古典诗文名篇选读》(参编),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  15.《古文阅读精要》(独撰),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  16.《古代汉语教程》(参编),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  17.《大学语文》(参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  18.*《(今注)新译曹子建集》(独撰),台湾三民书局2003年。   二、论文类:  l.《也释“潦清”》,载安徽师大《学语文》1984年第3期。  2.《〈离骚〉在时、空与我的关系中展现的诗人“自我”形象》,载《华中师院学报》1984年第5期。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中国古代近代文学研究》1984年第21期全文转载。  3.《说“飞星”》,载《华中师范大学学报》1986年第l期。  4.《〈楚辞〉语词别释三则》,载《许昌师专学报》1986年第2期。  5.《试解“吹彻”的“彻”》,载广西大学《语文园地》1986年第2期。  6.《关于虎符的一点说明》,载江西师大《读写月报》1986年第5期。  7.《屈赋拾诂》,载《汉中师院学报》1988年第3期。  8.《小议〈公输〉中的“云梯”》,载郑州大学《语文知识》1988年第10期。  9.《关于〈五人墓碑记〉的一个问题》,载《语文教学与研究》1988年第12期。  10.《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名称之误》,载东北师大《古籍整理研究学刊》1989年第l期。  11.《〈左传〉讽刺艺术浅论》,载《高师函授学刊》1989年第6期。  12.《“审谛”释义小议》,载《辞书研究》1989年第6期。  13.《不能把柝与刁斗混为一谈》,载华南师大《语文月刊》1989年第7期。  14.《屈原创作审美心态初探》,载《襄阳师专学报》1990年第l期。  15.《〈孔雀东南飞〉悲剧美简议》,载《高师函授学刊》1991年第l期。  16.《漫话古诗文中的蝉》,载中华书局《文史知识》1991年第4期。哈尔滨《知识文库》1991年第8期全文转载。  17.《略说〈鸿门宴〉的喜剧性》(合作),载《语文教学与研究》1992年第l期。  18.《王夫之诗论中的诗创作心理学思想》,载《时代青年研究》1992年第1期。  19.《八股文历史地位再认识》(与程翔章合作),载《华中师范大学学报》1992年第1期。《新华文摘》1992年第5期摘要转载。   20.《〈庄子〉艺术变形及其审美特征》,载《华中师范大学学报》1992年第2期。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中国古代近代文学研究》1992年第6期全文转载。  21.《唐诗色彩描写漫说》,载武汉大学《写作》1992年第6期。  22.《锐情开拓,新意迭出——读〈中国佛教与美学〉》,载湖北文联《艺术与时代》1992年6期。  23.《〈唐宋词百首详解〉摘瑕》(与王武子合作),载《中国图书评论》1992年第6期。  24.《清代学术流变与丛书汇刻之关系》(与王武子合作),载广东《图书馆论坛》1993年第3期。  25.《简谈明清私家图书的藏与用》,载《时代青年研究》1993年第1期。  26.《大潮中的图书馆人》,载1993年4月15日《长江日报》。  27.《唐诗与唐代茶文化》,载1993年3月1日《湖北教育报》。  28.《论八股文的衰亡》(与程翔章合作),载《华中师范大学学报》1994年第l期。  29.《也释“羽校”》,载东北师大《古籍整理研究学刊》1995年l-2期。  30.《“望其旗靡”新解》,载中华书局《文史知识》1995年第6期。  31.《一部高品位的庄学专著——阮忠〈庄子创作论〉评介》,载《长沙水电师院学报》1994年第4期。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图书出版工作》1995年第l期全文转载。  32.《放达之中见悲愤,豪健之中藏忧勤——读陶渊明的〈杂诗〉》,载《语文教学与研究》1996年第6期。  33.《文化-心理视野中的〈庄子〉变形艺术》,载《湖北电大学刊》1997年第1期。  34.《屈赋解诂一则》,载《古汉语研究》1997年第3期  35.《古代南斗星名辨》,载《文史杂志》1997年第3期  36.《“倾城倾国”释义商兑》,载《华中师范大学学报》1997年第4期  37.《〈风尘三侠〉赏析》,收入《解读八面人生》一书,中国工商联出版社1997年。  38.《唐代清明节与扫墓风俗问题辨证》,载《文学遗产》2001年第1期。  39.《先秦时代“可得而V”式考释》,载《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01年第5期。  40.《屈原赋语词考释二题》,载《广西民族学院学报》2001年社科专辑。  41.《〈离骚〉“鸷鸟”释义之我见》,载《高等函授学报》2002年第1期。  42.《“吹寒”、“寒声”解》,载中华书局《文史知识》2002年第5期  43.《关于宋词中若干熏香类词语的解释》,载《文史杂志》2002年第4期。  44.《也释“香篆”、“宝篆”之类》,载《辞书研究》2002年第5期。  45.《屈原赋“不豫”新解》,载《古汉语研究》2003年第2期。  46.《“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别解》,载《孔子研究》2004年第1期。  47.《说“撩乱”》,载《语文建设》2004年第2期。  48.《〈楚辞〉解诂四则》,载《语言研究》2004年第2期。  49.《对〈马氏文通〉的一点质疑》,载《江汉大学学报》2004年第2期。  50.《〈国殇〉“凌余阵”新诠》,载《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04年第4期。  51.《〈九歌〉“展诗兮会舞”考辨》,载《江汉论坛》2004年第8期。  52.《曹植诗文“体”字释义刍议》,载《琼州大学学报》2004年第6期。  53.《“灵轩”释义辨正》,载《佛山科技学院学报》2005年第1期。  54.《“知方”释义辨正》,载《语文建设》2005年第7期。  55.《说“麝煤”》,载中华书局《文史知识》2005年第12期。  56.《唐宋诗词释词二则》,载《语言研究》2006年第1期。  57.《吸取解释学精华 实现训诂学改造》,载《洛阳师范学院学报》2006年第1期。  58.《大学古汉语文选教学激趣法试探》,载《武汉冶金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年第2期。  59.《比较互勘在古文阅读及教学中的运用》,原载《语文教学与研究》2006年第5期,人大复印资料《中学语文教与学》2006年第8期全文转载。  60.《〈涉江〉“齐吴榜”释义商兑》,载《荆门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6年第4期。  61.《楚文化视野中的〈庄子〉艺术变形》,载《江汉论坛》2006年第4期。  62.《〈广雅〉考释二条》,载《语言研究》2007年第2期。  63.《朱熹的经典解释学原则》,载《高等函授学报》2007年第10期。  64.《以类而推 脱然贯通——朱熹经典解释方法研究之一》,载《武汉冶金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年第6期。  65.《试论朱熹“切己体察”的解经方法》,原载《湖北行政学院学报》2007年第6期,人大复印资料《中国哲学》2008年第3期全文转载。  66.《朱熹“随文解义”法简论》,载武汉大学《长江学术》2008年第1期。  67.《朱熹揆以常情的解经方法》,载《佛山科技学院学报》2008年第1期。  68.《朱熹论经典理解形成的基本条件》,载《孔子研究》2009年第1期。  69.《以心体之 重复思绎——朱熹经典解释方法研究之一》(与饶琪合作),载《咸宁学院学报》2009年第1期。  70.《朱熹经典诠释的社会担当意识》,载《光明日报》2009年10月19日第12版。

红楼梦中袭人形象分析(3)

至于嫁给蒋玉菡,这结局看来还是比较美满的,因为蒋玉菡和宝玉是好友,而且曾经交换过汗巾,而阴错阳差的,宝玉送给蒋玉菡的那一条正是袭人的。那么,在婚后,这旧物重现,睹物思人,一定会让两颗饱受苦难的心灵靠得更紧、更近。

但是,现实是相当残酷的。我们不要忘了蒋玉菡还有另一个名字,叫“琪官”:他其实也是一个没有人身自由的人,被王爷玩弄于股掌之间,更可怕的是,同时被互为敌对势力的王爷所争抢。即便两个人在感情上是投缘的,在那样两难、甚至是万难的处境中,哪里能够得到真正的幸福?要不然袭人也不会被记录在“薄命司”的簿册中了。

四、袭人的“过错”

《红楼梦》自其手抄本传世以来已有二百多年的历史了,期间随着时代的变迁,人们对其中人物的看法也在或多或少地发生着改变。然而袭人似乎是一个特例。让我们翻一翻那些清人题《红楼梦》的诗句吧,好像所有的关于袭人的诗句都是在罗列袭人的所谓“罪名”。就是到了现在,我们去网络上检索一下,袭人在大多数眼里仍是一个“罪犯”。

但是,有一个问题就没有办法解释了。书里写袭人是姓花的,而花是什么呢?是曹雪芹笔下众女儿的代表。曹雪芹研血泪撰写《红楼梦》是为了什么?就是为了“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的花一般的女儿们呀!那么,他又怎么会把这个一个清洁高贵的姓氏安排给一个众人见了都要唾骂的人呢?再有,我们现今发现的“脂砚斋批评石头记”抄本的脂评中对袭人却是赞美和同情的。

比如,在第二十回“王熙凤正言弹妒意 林黛玉俏语谑娇音”中,李嬷嬷大骂袭人“小娼妇”。而黛玉听了之后却第一个笑着说了这样一句:“这是你妈妈和袭人叫嚷呢。那袭人也罢了,你妈妈再要认真排场他,可见老背晦了。”更奇怪的是庚辰本此处的夹批写道:“袭卿能使颦卿一赞,愈见彼之为人矣,观者诸公以为如何?”

又如庚辰本在“好不好拉出去配一个小子处”有批云:“唐突我袭卿,实难为情。”

在袭人说“没有人看着老子娘饿死的理”处,庚辰本侧批云:“孝女!义女!”

在“只因怕为酥酪又生事故,亦为茜雪之茶等事”处,己卯本有夹批云:“可谓贤而多智之人。”庚辰本夹批云:“不独解语,亦且有智。”

在袭人劝戒宝玉依她三件事“有那个福气,没有那个理,纵坐了,也没甚趣”处,庚辰本己卯本均有夹批云:“调侃不浅,然在袭人能作是语,实是可爱可敬可服之至,所谓‘花解语’也。”

我们知道脂砚斋是曹雪芹的亲友(学界有诸多猜测,但大抵是亲友一例,且深知曹雪芹著书之用心。这里不作枝蔓),而且在程高本《红楼梦》问世之前,《红楼梦》的文本都是和脂评一道抄传的。那么,为什么黛玉以及脂砚斋对袭人的评价和大多数读者的感受会有如此天壤之别呢?这太不可思议了!问题究竟出在哪里呢?是我们看得不够仔细,还是有其它的什么原因?

如果我们只看程甲本或者程乙本的《红楼梦》,那么这个问题永远得不到解释。因为程高本(兼指甲乙两本)在其补续后四十回的同时对前八十回也做了大量的篡改。《红楼梦新证》的作者周汝昌先生通过比较脂本系列的《石头记》和程高本《红楼梦》前八十回的文字,发现:程高对前八十回的修改达到了相当惊人的数字。其总数在一万五千字以上。而且改得相当细致,对袭人更是一丝一毫不肯放松。

下面让我们来逐条看一看袭人的主要罪状:

1.淫荡、勾引宝玉。

其实这一条很大程度上就是笔者刚刚所讲的那样,是上了程伟元和高鹗的当了。程甲本如此写:“遂与袭人同领警幻所训云雨之事”。其中大有袭人勾引宝玉之意;到了程乙本,不知道是出于什么样的考虑,改作了“遂拉袭人同领警幻所训云雨之事”。这虽然好像是有宝玉的强拉之意在其中,但是袭人所表现出的仍是半推半就的状态。这在读者看来也是难以接受的。

但是,当我们翻开《脂砚斋甲戌抄阅重评石头记》的时候却发现原来这一句是这样写着的:“宝玉亦素喜袭人柔媚娇俏,遂强袭人同领警幻所训云雨之事”。此一处的“强”字就是另一层含义了。是宝玉在梦里尝着禁果的美味,在梦醒之后强迫袭人“同领”的。

那么,可能还会有人要讲,你袭人如果不淫荡的话就不会答应的,你既然答应了也还是能坐实了是你勾引了宝玉的。

让我们来看看接下去的文字:“【甲戌双行夹批:写出袭人身份。】遂和宝玉偷试一番,幸得无人撞见。自此宝玉视袭人更比别个不同,袭人待宝玉更为尽心。【甲戌双行夹批:一段小儿女之态,可谓追魂摄魄之笔。】暂且别无话说。【甲戌双行夹批:一句接住上回“红楼梦”大篇文字,另起本回正文。】”

曹雪芹其实是记下了袭人的心理活动的,即“素知贾母已将自己与了宝玉的,今便如此,亦不为越理”,而且脂砚也在此处批道是“写出了袭人身份”。那么这就表明了事实真是像袭人的心理活动那样,她被贾母安排到宝玉的身边确实是有要她将来做宝玉妾的意思的。所以才真是“不为越理”,因为那正是“袭人身份”。

大家都是让程高的那一个别有用心的改字给骗了。袭人于此问题上,冤甚!

2.变节。

此一节不大好讲。因为我们无法看到曹雪芹叙述袭人真正结局的文字,仅凭那烟云模糊的判词是很难让存心贬袭人的人们改变观点的。大约是要成为一个谜了吧?

但是,也不是说毫无解决的可能。还是让我们来看看脂砚斋的批语。

庚辰本在《蒋玉菡情赠茜香罗》一回中有批云:“茜香罗、红麝串写于一回,盖琪官虽系优人,后回与袭人供奉玉兄、宝卿,得同终始,百泛泛之文也。”

在第二十回“王熙凤正言弹妒意 林黛玉俏语谑娇音”中,在宝玉帮麝月梳头处有一大段批语,其中一句是:“故袭人出嫁后云‘好歹留着麝月’一语,宝玉便依从此话。可见袭人虽去实未去也。”

从字面来看,袭人后来确是离开了宝玉。但从字里流露出来的情境来看,袭人实在是非常无奈的,不然不会有“好歹留着麝月”这样的痛语留下。而且“宝玉便依从此话”,可见袭人在“变节”问题上,实是没有什么可指责的地方的。而且据批语中“逗露”的后文情节来看,家败落难后的宝玉还是由袭人和蒋玉菡(研究者指出应该还有贾芸小红夫妇)供养过一段时间的`。由此可见,袭人之“变节”也是被冤枉的。大家也是被高鹗的续书欺骗了。

3、欺害同类。

这个就与程伟元和高鹗没有关系了,因为这件事发生在前八十回。

七十四回“惑奸谗抄检大观园”中,一个绣春囊引发了大规模的大观园中的查、抄。晴雯、芳官、四儿在这场劫难中都因有把柄被王夫人知晓而遭了殃。因为袭人曾向王夫人诉过肺腑之言,于是大家便一股脑儿将“告密”的罪名安到了袭人身上。就是书里的宝玉当时也产生了怀疑:“怎么人人的不是太太都知道, 单不挑出你和麝月、秋纹来?”(第七十七回)

贬袭人的读者大抵是因袭人听了宝玉的诘问之后“心内一动, 低头半日, 无可回答”(第七十七回)。但是这实在不能算是袭人的罪证,因为没有明白写出袭人的心理活动,谁知道她究竟想的是什么?但是小说中明明白白写有这样的话“王善保家的趁势告倒了晴雯,本处有人和园中不睦的,也就随机趁便下了些话。王夫人皆记在心中。”(第七十七回) 。可见有机会到王夫人跟前去告黑状的并只可能是袭人一人。

那么,那些闺房私语王夫人是怎么知晓的呢?笔者的猜想是这样的:芳官被叫作“耶律雄奴”,以及四儿说和宝玉“同日生日便是夫妻”,这些话很可能是在小丫头们中间并不是什么秘密,那么必然会在日常的闲聊的时候被谈起。问题就来了,这些小丫头们都是有亲娘或者干娘的,很可能是被这些婆子们听了去了。所以“本处有人和园中不睦的,也就随机趁便下了些话”,这些话很可能就是在这时候传到王夫人耳中的。而且“王夫人皆记在心中”一句写得也其甚是明白不过。及至晴雯被逐,园中婆子拍手称快道:“阿弥陀佛! 今日天睁了眼, 把一个祸害妖精退还, 大家清净些!” (第七十七回)

晴雯被逐,最开心的是婆子,这与晴雯素日的树敌过众有关,但是也从侧面证明了袭人的清白。那么袭人听了宝玉的话,“内心一动,低头半日,无可回答”,她心里动的是什么?为什么低了半日头却“无可回答”呢?

其实据笔者分析,这并不意味着袭人是心虚的。

让我们再看一遍宝玉的问题:“怎么人人的不是太太都知道,单不挑出你和麝月、秋纹来?”她所动者,是出事后她早就奇怪着同样的问题,怕因此而遭到宝玉的误解。不料怕因此被误解还是被误会了,所以她“心内一动”。再有如果她真是告密者,那么,她在心里盘算这些一定不是一天两天,面对这样的发问是不会“低头半日,无可回答”的。那么她“低头半日”又到底在想什么呢?笔者认为她想的是怎样解释她和麝月、秋纹三个人会没有把柄被王夫人知道。正因为她不是告密者,她无从知道闺房私语的流出途径以及传到夫人耳朵里的过程,那么,这叫她怎样解释呢?随口辩驳,只会越描越黑。这在聪明的袭人心里是非常清楚的。所以才会在后面宝玉长篇大套说海棠死了半边是先兆的时候用一句“他纵好,也灭不过我的次序去……想是我要死了”结束了这场不会有结果的讨论(因为宝玉和她,谁都不知内情)。

因此,据笔者分析,“告密”一罪也是不成立。

4.封建统治的维护者、奴才。

这当然是后来以阶级方式分析《红楼梦》时给袭人订的新罪名。那么,其主要表现是什么呢?一是总劝宝玉读“四书五经”,二是结交宝钗。

其实这两者在笔者看来也是莫虚有的罪名。

袭人毕竟是那个年代的底层奴隶,她会有那个觉悟叫宝玉不做八股文章吗?似乎是不大可能。至于结交宝钗,是个人的价值取向,她敬服宝钗的为人,与这靠近并不构成什么错。其实她的许多行为都是为了保全她的主子宝玉,被莫名其妙安上这么多罪名,真是冤枉之至!

综上所述,袭人其实是曹雪芹笔下塑造出的一个非常贤良、聪慧的美丽女儿。她是一个悲剧性的人物,是那个时代造成了她的悲剧。可叹由于程高本的别有用心的篡改和多数读者的“粗心”(其实也不能全怪读者,因为是程高早已在字里行间的改动中给读者订下了理解基调了,所以读者会不由自主地就把袭人就给想歪了),而致使袭人沉冤二百余年。从前八十回中的文字和脂批中我们可以看出,作者曹雪芹对袭人是持赞美和同情态度的。

红楼梦中袭人形象分析 [篇2]

《红楼梦》里众多的丫头中,作为宝玉的贴身大丫头的袭人,是一个颇受争议的人物。很多评者视她为大观园的“女特务”,宝黛爱情的“破坏者”,奴性十足并且内心藏奸,处心积虑、精于算计。紧盯着“姨娘”的宝座不放。虽与“公子无缘”,最终却又嫁与美貌优伶偷生,是金陵十二钗中结局最好的一个。但对于以上观点,我并不赞同。俗话说:“性格决定命运”,我认为袭人的“温柔和顺”、“似桂如兰”以及她的理性,都对其最终命运产生了重要影响。

宝玉之与袭人

袭人,姓花,原名蕊珠,先是老祖宗贾母之婢,“贾母因溺爱宝玉,恐宝玉之婢不中使,素喜蕊珠心地善良,遂与了宝玉”。[1]曹雪芹,高鹗:《红楼梦》,武汉:长江文艺出版社,2017年5,第21页,宝玉知其姓花,便从陆游的诗句“花气袭人知昼暖,鹊声穿竹识新晴”中取“袭人”二字作为她的名字。宝玉给她起了个刁钻古怪的名字——袭人,她的形象也就从静态的珠子变成了一个具有强烈的动作性词的形态。我认为这就暗含袭人性格的转变,与宝玉有很大关系,从后文中我们也可以了解到袭人性格的发展变化离不开宝玉的影响。

袭人对于宝玉是有爱的。一个妙龄女子,整日与宝玉这样年青俊美、风流倜傥的公子同处一室,又怎么会不产生感情呢?又怎么会不心生爱意呢?只是作为一个丫头,在主子们对姨娘地位的暗许下,她才有了正当的理由去付出她的爱。虽为丫头,袭人也有爱情和她表达爱情的方式。她对宝玉的尽心服侍,尽心规劝,皆表露的是他的真心情意。就拿“宝玉挨打”一回来说,“宝钗送药”、“黛玉啼哭”都表达了她们对于宝玉的感情。同时袭人含泪问他:怎么就打到这步田地?

轻轻伸手进去,将中衣褪下。只见腿上半段青紫,都有四指宽的僵痕高了起来,袭人咬牙说道:我的娘,怎么下这般狠手! 你但凡听我一句话,也不得到这步地位,幸而没有动筋骨,倘或打出个残疾来,可叫人怎么样呢?(第三十四回)可知袭人内心之痛尤甚宝玉皮肉之痛。她的那句“你但凡听我一句话… … ”与黛玉的“你从此可都改了吧”同属掏心挖肺之语。相比而言,我认为袭人对宝玉的感情直接朴素多,是简单而又真诚的爱。

正是是因为袭人对宝玉爱的关切,爱的真诚,才会有对宝玉的规劝,才会有更加强烈的想要做姨娘的想法,从而付诸行动。她对宝黛的拆散以及种种,都是他出于自己内心的渴望和需要做出的选择。她也是爱而不得,并且因此使得最初的纯真善良被改变的悲剧人物。

袭人与晴雯的对比

袭人与晴雯,是宝玉身边的两个头等体面丫头,是一组具有对比性的悲剧人物,她们有着相似的出身,但最终结局却截然不同,除去时代悲剧的必然性之外,我认为这是由于她们性格的差异和生活的信念致使她们走上不同的路。

晴雯

晴雯,如她的名字一样,光明磊落,清高自傲。在贾府,,尤其是在怡红院,她追求的是一种平等的权利,从地位上来说,她和宝玉有着天壤之别,可宝玉是极尊重“水做的女孩儿的”以及宝玉平等待人的态度,使他能与宝玉真诚的相处。但只要宝玉一耍主子的威风,晴雯就会不自觉的冲撞宝玉,以捍卫自己的人格尊严。一次,晴雯失手把扇子掉在地上摔坏了,宝玉刚刚与黛玉讴气,心绪不佳,便对晴雯使性子,叹道: “ 蠢才,蠢才! 将来怎么样?你自己当家立事,难道也是这么顾前不顾后的? ” 晴雯马上意识到了自己的人格受到了伤害,便出言顶撞道: “ 二爷近来脾气大的很,行动就给脸子瞧。要嫌我们就打发我们,再挑好的使,好离好散倒好? ”但是不多一会儿,两人就和好如初了。晴雯还不无挪榆的说: “既这么说,你就拿了扇子来我撕,我最喜欢撕的。”由此可以看出晴雯对于人格尊严的的追求和她的倔强,这是她非常可爱又值得肯定的。但与此同时,也正是因为她的这种傲世性格,不随波逐流,不屈服,加上他富于反抗的精神,致使贾府的主子最终容不得她,将她逐出了大观园。

袭人

然而,袭人却恰恰相反。她深知自己无法与森严的社会等级制度抗衡,奴才就是奴才,无法行小姐之权,言主子之事。她理智而本能的选择她生活的方式,即在丫头的位置上“克尽职守”,做好一个丫头。有人说袭人奴性十足,我认为袭人能博得众人的好感,她靠的是“忍耐”,她能容忍晴雯的冷嘲热讽和宝玉对她的打和骂。其实,袭人对自己命运的不幸也是有所反抗的。“情切切良宵花解语”一回,写宝玉去袭人家看到穿红衣服的女孩儿,回来后,宝玉叹息其不能成为怡红院中的人,袭人冷笑道: “我一个人是奴才罢了,难道连我的亲戚都是奴才不成!”可见她并不是天生奴性十足,她也不甘命运。但她不想让哥哥花子房赎她出去。她说: “如今幸而卖到这个地方,吃穿和主子一样,又不朝打暮骂。”中国封建社会的正统观念在她身上表现出的奴性,以及中国妇女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天命观念,致使她认可这种地位。她不肯回家的原因是她想要往上爬,她要在这种受压迫的环境下,尽可能改变自己的命运,让自己过的更好。正是他对于自己所处形势的清晰认识,才使得她没有像晴雯那样反抗,而是选择顺从,逢迎讨好,虽然最终都“与公子无缘”,但却免遭惨死。当然她所做的的类似于告密等的“努力”我并不赞同,但从她的利益角度来讲却也无可厚非。

曹雪芹之于袭人

1924年7月,鲁迅先生在西安讲授《中国小说的历史变迁》指出:《红楼梦》的“要点在敢于如实描写,并无讳饰,和以前的小说叙好人完全是好,坏人完全是坏的,大不相同,所以其中所叙的人物,都是真的人物”。[]伍爱霞.花袭人形象浅析.咸宁学院学报.20 0 9年10月.第29卷第5期他们有其值特点和性格,不论好坏。第五回的判词“枉自温柔和顺,空云似桂如兰。”中我们可以看出,曹雪芹对袭人的态度。“温柔和顺”“似桂如兰”是对袭人的肯定和赞美,但又有“枉自”和“空云”二词。可见也不是完全的肯定。而后又写道,将袭人“判”给了“优伶”,并说蒋玉涵“有福”了,而“公子”却“无缘”。在我看来,曹雪芹对于袭人也是有爱的,并不是否定的。并且很早就确定的给了袭人一个相对较好的结局。但是,袭人在这场直接导致大观园诸芳流散的浩劫中的确起了很大的作用,这一点作者在书中也已经透露得很清楚了,并没有掩盖什么。由此可见,曹雪芹对于他所塑造的人物都是带着感情的,我认为这与他本人的身世密切相关,但是他并没用完全感情化,而是客观、真实的去塑造人物形象,这就是他的独特之处。所以他写袭人的更加重大意义是,通过写这样一个“柔媚娇俏”、“温柔和顺”、“似桂如兰”的聪颖女子,受到世俗对的污染与灌输,其性格最终畸变以及导致其悲剧性命运,来抒发心中对封建等级家庭及其社会根基的不平与控诉。曹雪芹之所以伟大,就在于他在经历了盛衰之变、世态炎凉之后,并不只是痛苦地追忆,而更多的是对人事的顿悟与解脱,并且作出超乎那个时代局限的深的反思。

袭人的性格

(一)“温和柔顺”

对主子极尽谄媚,对手下蛮横剥削,是封建时期得势奴才的经典嘴脸,而袭人作为怡红院的“掌势大丫头”,并没有呈现出这种面孔。平时她与怡红院的其他丫头们难免会有一点争执,但关系也没有因此恶化,有时还被大家取笑。如第三十七回秋纹得了王夫人的赏赐后说: “那怕给这屋里的狗剩下的,我只领太太的恩典,也不犯管别的事。”众人听了都笑道: “骂的巧,可不是给了那西洋花点子哈巴儿了。”袭人笑道: “你们这起烂了嘴的,得了空就拿我取笑打牙儿。”说明她平时还容易相处。

在怡红院以外的其他丫头中间,袭人似乎显得更融洽一些,如第四十六回鸳鸯被贾赦看中后拿定主意反抗,她私下对平儿说:“咱们好,比如袭人、琥珀、素云、紫鹃、彩霞、玉钏儿、麝月、翠墨,跟了史姑娘去的翠缕,死了的可人和金钏,去了的茜雪,连上你我,这十来个人,从小儿什么话儿不说,什么事儿不作。”这里袭人排在第一个,却没有晴雯。当袭人来到鸳鸯和平儿二人中间后,她们又把鸳鸯的事情与打算告诉了袭人,并相互商量,还说: “咱们从小儿都是亲姊妹一般。”她又跟平儿一同反讥存心不良的鸳鸯之嫂: “我们两个也没有爹娘哥哥兄弟在这门子里仗着我们横行霸道的,他骂人的自有他骂的。”第三十九回平儿还悄悄告诉袭人道: “这个月的月钱,我们奶奶早已支了,放给人使呢,等别处的利钱收了来,凑齐了才放呢。因为是你,我才告诉你,你可不许告诉一个人去。”对平儿来说,这话只有最可信任的人面前才能说的,她之信任袭人,并不是一朝一夕,而是通过许多年的长期接触,才感到对方是可靠的。第二十六回还告诉我们,在象红玉和佳蕙这样底层小丫头的心目中,袭人也是她们一致信服的。

(二)“似桂如兰”

用“似桂如兰”来形容袭人的品性,我觉得是再恰当不过的。砍死芬芳柔美,骨子里却刚直不屈、幽然玉立。有人说袭人奴性十足是不正确的,她的奴性表现为对封建意识形态的绝对遵从,这是大的社会环境对她的价值观的影响,所以她认同统治阶级的传统价值观, 但这并不是对统治者的绝对服从。她也有对统治者的不满和反抗。

第四十六回鸳鸯抗婚。袭人听见鸳鸯和平儿对话, 也插言狠狠地骂了贾赦:“真真这话论理不该我们说, 这个大老爷太好色了, 略平头正脸的, 他就不放手了。”指责贾赦好色,袭人这样讲,是有风险的,果真, 邢夫人追问:“又与袭人什么相干?”邢夫人是王熙凤的婆婆, 王熙凤尽管心里向着王夫人, 唯王夫人之命是听, 但还不敢与婆婆邢夫人对抗, 而袭人此举不仅得罪了贾赦还得罪了邢夫人。袭人在这次鸳鸯抗婚的行动中, 充当着鸳鸯同盟军的角色, 也是一个反抗者。并且是非分明, 伶牙俐齿。同时袭人敢于指责年长位高者, 并不止于贾赦。对王熙凤, 袭人也有指责。第八十二回, 袭人闻说尤二姐之死, 对王熙凤采取残忍手段害死尤二姐, 接着又有香菱作为薛蟠小妾被金桂宝蟾的百般虐-待, 物伤其类, 唇亡齿寒。袭人来看黛玉, 黛玉问:“尤二姑娘怎么死了!”袭人道:“可不是。想来都是一个人, 不过名分里头差些, 何苦这样毒? 外面名声也不好听。”替已经死去的尤二姐鸣不平, 从不在背后说人的袭人将矛头直接指向了母老虎王熙凤, “何苦这样毒?”这不是在太岁头上动土吗? 赵姨娘说王熙凤都得伸着两个指头, 名字都不敢提, 而袭人呢?袭人还有对王熙凤放利钱的指责:平儿悄悄告诉他道:“这个月的月钱, 我们奶奶早已支了, 放给人使呢。等别处的利钱收了来, 凑齐了才放呢。因为是你, 我才告诉你,你可不许告诉一个人去。”袭人道:“难道他还短钱使, 还没个足厌? 何苦还操这心。”平儿笑道:“何曾不是呢。这几年拿着这一项银子, 翻出有几百来了。他的公费月例又使不着, 十两八两零碎攒了放出去, 只他这梯己利钱, 一年不到, 上千的银子呢。”袭人笑道:“拿着我们的钱, 你们主子奴才赚利钱, 哄的我们呆呆的等着。”由此可见,袭人, 虽以温柔和顺著称, 但她的话语里却透着刚强。薛姨妈也曾评价袭人:行事大方, 说话见人和气里头带着刚硬要强。这刚强指向的偏偏都是一些主子。可见, 她并不是一味的顺从,也有自己的坚持、是非对错。

(三)理

袭人的理性思维,在现在看来可以说得上是固执。她深受封建礼教思想的影响,并且统治阶级的价值观也深深的扎根在她的思想里。它遵循着、坚守着自己的这种思想,完完全全把自己禁锢其中,同时她也想要别人遵守这些封建礼教下的规则,可以说她已经被统治阶级“异化”。而她最想要共度一生的宝玉,却完全不是这样的思想。

袭人的“赎身之论”暴露了袭人和宝玉的矛盾。袭人以骗词压其气的手段, 暴露了两人对这次云雨情的不同理解:宝玉听了这些话, 竟是有去的理, 无留的理, 心内越发急了, 因又道:“虽然如此说, 我只一心留下你, 不怕老太太不和你母亲说。多多给你母亲些银子, 他也不好意思接你了。”袭人道:“我妈自然不敢强。且漫说和他好说, 又多给银子;就便不好和他说, 一个钱也不给, 安心要强留下我, 他也不敢不依。但只是咱们家从没干过这倚势仗贵霸道的事。这比不得别的东西,因为你喜欢, 加十倍利弄了来给你, 那卖的人不得吃亏, 可以行得。如今无故凭空留下我,于你又无益, 反叫我们骨肉分离, 这件事, 老太太、太太断不肯行的。”宝玉听了, 思忖半晌, 乃说道:“依你说, 你是去定了?”袭人道:“去定了。”宝玉听了, 自思道:“谁知这样一个人, 这样薄情无义。”(第十九回)宝玉认为袭人不能去, 大概是认为袭人是他的人了, 而袭人却分明表示:凭什么说定我就是你的人呢? 袭人把“云雨情”只看作是一次服侍, 这种服侍有更好的人可以取代, 而宝玉却把它看成是终生相守的约定———情的不变与永恒。袭人这里就赎身之事不讲情, 只讲理, 让宝玉理屈词穷, 只得依了袭人的劝箴。宝玉的依从, 是表面的;内心里, 唤起了对袭人的极度不信任。所以, 他在要离开贾府之前向莺儿交代说:你袭人姐姐是靠不住的。(第一百一十九回)这个评价, 恐怕比前面踢的那个窝心脚伤人更重。从娇俏温柔到无情无义, 从窝心脚到靠不住, 这就是袭人对宝玉争取的结果。逐步走向自己追逐的对象的对立面, 敢于表达与宝玉的不同人生观而死劝, 进而被抛弃, 这就是袭人的命运史。因为袭人理解人伦关系以理为主、以尊卑为序,所以她和宝玉的云雨情不算什么, 而宝玉如果和林黛玉薛宝钗发生了什么, 就是越礼了。

有人说袭人相比其他丫头们而言,结局算是好的。但在我看来,她是受封建礼教荼毒最深的,并且她还要继续在那个没有自由、受压迫的时代继续生活。在我看来,袭人可以说是最典型的例子,奴隶阶层想要通过相对间接的方式自救,但却不能成功,反而被“异化”,由此更能揭示出封建礼教对人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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