萌芽文章里有你又对得起谁呢
萌芽文章里有你又对得起谁呢
1.文章讲了两件事.分别是哪两件?
2.这篇文章的题目含义丰富引人深思.作者为什么要以"萌芽"为题呢?谈谈你的理解。
3.阅读下面的语句,回答问题。
(1).男孩点点头,张开嘴,还想说些什么,但什么也没说就跑回屋子.假如你是这个南孩,你会说些什么呢?
(2).男孩说:"葡萄藤是女孩的父亲查下去的,我看见了。"男孩又说:"她父亲真好。"说着,男孩呜呜地哭了。男孩为什么称赞女孩的父亲"真好"?
第一件事:男孩用葡萄核种葡萄,遭到父亲的粗暴对待。第二件事:女孩用葡萄核种葡萄,得到父亲的暗中帮助。
2、萌芽,可以理解为孩子期盼的葡萄的萌芽,也引人联想到孩子们具有的创新精神的萌芽。(或:以“萌芽”为题,寄寓了作者这样的希望和心情:家长、教师以及一切关心孩子成长的人们,都要爱护孩子的创造精神,不要扼杀可贵的“萌芽”。)
3、①知道,我每天都给葡萄浇水,可是爸爸说我“执迷不悟”,还把花盆摔破了
②女孩的父亲能理解孩子的心,尊重孩子的感情
一、文章叙述了那两件事?
答:男孩小时候种了葡萄,没有发芽。女孩种了葡萄,却长出了葡萄。
二、本文以萌芽为题有哪些含义?
答:萌芽:一是指葡萄的萌芽,二是指情感上的萌芽。小男孩和小女孩做了同一件事,但是结果却是不同的。小女孩的爸爸让小女孩在奇迹上有了新的悟解。
三、本文两次写男孩哭他为什么哭?
答:第一次哭,是因为父亲打了他并且摔了花盆,他的父亲没有理解他的想法和梦。第二次哭,是因为男孩看到了女孩的父亲的所作所为,为他当年没有被理解的想法哭为女孩的想法被理解的哭为女孩父亲的父爱哭
四、本文写了男孩的故事为什么还要写女孩的故事?
答:同一件事,结果却不同。
五、如果你是文中的“我”,见了男孩的父亲会说什么?
答:如果我是文中的“我”,见了男孩的父亲我会说:“有时候孩子需要的是理解,是支持。而不是您说的所谓的真相。”
范仲淹有志于天下 【原文】 范仲淹二岁而孤,家贫无依。
少有大志,每以天下为己任,发愤苦读,或夜昏怠,辄以水沃面;食不给,啖粥而读。‖既仕,每慷慨论天下事,奋不顾身。
乃至被谗受贬,由参知政事谪守邓州。‖仲淹刻苦自励,食不重肉,妻子衣食仅自足而已。
常自诵曰:“士当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也。” 【译文】 范仲淹两岁的时候就失去父亲,家中贫困无依。
他年轻时就有远大的志向,常常用冷水冲头洗脸。经常连饭也吃不上,就吃粥坚持读书。
做官以后,常常谈论天下大事,奋不顾身。以至于有人说坏话被贬官,由参知政事降职作邓州太守。
范仲淹刻苦磨炼自己,吃东西不多吃肉,妻子和孩子的衣食仅自保养罢了。他经常朗诵自己作品中的两句话:“读书人应当在天下人忧之前先忧,在天下人乐之后才乐。”
王冕僧寺夜读《宋学士文集》 【原文】 王冕者,诸暨人。七八岁时,父命牧牛陇上,窃入学舍,听诸生诵书;听已,辄默记。
暮归,忘其牛,父怒挞之。已而复如初。
母曰:“儿痴如此,曷不听其所为?”冕因去,依僧寺以居。夜潜出坐佛膝上,执策映长明灯读之,琅琅达旦。
佛像多土偶,狞恶可怖,;冕小儿,恬若不知。 【译文】 王冕是诸暨县人。
七八岁时,父亲叫他在田埂上放牛,他偷偷地跑进学堂,去听学生念书。听完以后,总是默默地记住。
傍晚回家,他把放牧的牛都忘记了。王冕的父亲大怒,打了王冕一顿。
过后,他仍是这样。他的母亲说:“这孩子想读书这样入迷,何不由着他呢?”王冕由是离开家,寄住在寺庙里。
一到夜里,他就暗暗地走出来,坐在佛像的膝盖上,手里拿着书就着佛像前长明灯的灯光诵读,书声琅琅一直读到天亮。佛像多是泥塑的,一个个面目狰狞凶恶,令人害怕。
王冕虽是小孩,却神色安然,好像没有看见似的。
俗话说:“有志者,事竟成.”这里的志,是大志,是雄心壮志,是崇高的理想.
志向作为一种价值目标,它能够激发人们的意志和 *** ,产生一种强大的精神动力,激励人们以积极、主动、顽强的精神投身于生活、工作,只有有远大志向的人才能对人生抱有积极向上的进取精神和乐观态度,才能对工作抱有无限的热忱.立志、工作、成功,这是人类活动的三大环节,是事业发展的规律.
卡耐基认为,立志是踏入事业的大门的开始,勤于工作是登堂入室的旅程,这旅程的尽头就有成功在等待着你.因此,立志是事业成功的前提和关键.有多大的志向,就会有多大的成就.没有什么是想不到的,只有做不到.一个人有什么样的志向,很可能就能有什么样的事业.
我们要想正确地评判一个人未来的职业生涯,就应该了解他的志向是什么.
以国家民族的兴亡为己任的人:
这种人必然心忧天下,不会仅满足于一方小天地.他们多精力充沛,在遇到挫折和磨难的时候,能够顽强地坚持下来,从而渡过难关.这样的人的时间观念大都很强,时间对于他们来说是宝贵的,不会轻易浪费时间.而且他们的应变能力比较突出,在面对任何一件比较棘手的问题时,都能够保持沉着冷静,认真地思考应对的策略,懂得如何进退,保全自己,所以国家的兴旺,民族的振兴等也往往和他们的命运紧密地连接在一起,这种人就是古人所认为的那种“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的大人物.
以个人出人头地为志向的人:
一定不会碌碌无为,而会加倍努力,奋进,做个成功的人.这种人多希望自己的表现与众不同,并且具有一定的影响力,能够吸引他人的目光.另外,由于想出人头地,所以他们往往有很强的取胜愿望,希望把他人远远地抛在后面,自己永远保持第一名的优势.而且,他们有较强的自主意识,希望走一条完全属于自己特色的事业之路.但是,虽然这样的人表面上可以得到大家的赞美和肯定,但是表现欲望太显露,人际关系并不是他们自己认为的那么好,实际的情形是这种赞美和肯定并不是发自内心的.
相比之下,很多人如同井底之蛙,对自己的要求就只有井口那么大一点,只想着有吃有穿,有个工作就好.这样的人,如果能够成功也绝对是偶然.他们每天都觉得自己这样已经够了,很容易自我满足,渐渐地失去了动力和活力,就再也不想去走出井底了.这样的人拥有的也就只有井口那一片天了.
好像是北京市的中考题,是模拟题。
中考满分作文及点评:萌芽 以《萌芽》为题作文,满分60分。 萌芽 冬日的阳光懒懒地泻在这一片林间空地上,北风呼啸着在树间盘旋,使劲摇晃着光秃秃的树枝。
而在冰冻的土层下面,我——一棵栎树种子,正在温暖的泥土中做着酣梦。 漫长的冬日终于过去了,森林里变得越来越热闹,我也隐隐约约感到有生命在我体内蠢蠢欲动。
于是我在黑暗中伸了个懒腰,一口气钻出了地面。 (教育博士网 整理) 这是一座多么漂亮的森林啊!春天的气息在空气中弥漫,在阳光中闪耀,不时有五彩斑斓的鸟儿从我头顶掠过,留下一串美妙的音符。
我快乐地看着周围的一切,突然有个声音在我上方响起来:“你们看,这株新长出来的嫩芽多瘦弱!” 我抬起头,几棵高大的栎树正用担忧的眼神看着我,我连忙看看自己的身体,这才发现我正被微风吹得摇摇晃晃。我叹了口气低下头去,我终于成了一棵栎树,然而,是森林里最矮最小的一棵。
每天每天我都在孤独和自卑中度过,没有谁顾得上注意一株不起眼的嫩芽,整座森林似乎忘记了我的存在。 但就是在这段我一生中最灰暗的日子里,我见到了“树王”,这个改变了我一生的长者。
我永远也忘不了当时的惊讶:那挺拔的枝条,粗壮的身躯,支撑起一个巨大的树冠,茂密的枝叶遮住了周围十几棵树。 树王——森林里最高的树,无言地矗立在距我几十米远的地方,如一个威严的巨人。
我敬畏地看着,一动也不动,突然有个念头跃入我的脑海:我也要成为树王! 我被自己这个念头吓了一跳,转而又镇静下来:为什么不能呢?也许,我真的能实现这个天方夜谭一般的希望。 带着这个念头,我开始努力长高。
头顶上的天空被挡住了,我看不到天空的颜色,于是我的枝条向上长啊长;于是我的树向外伸啊伸;地下的土壤被占满了,我得不到充足的养料,于是我的根须向下钻啊钻。我从未想到过放弃,因为有一种叫做信心的东西正在我体内蔓延。
时间随着风从我身边扫过,一同带走了我的自卑和孤独。我还在不知疲倦地长着,甚至没有发觉自己已经超过了森林里一半的树。
我早已不再是原来那株瘦弱不堪的萌芽了,我成为了一棵真正的栎树。 我继续努力向上长着,带着我的信心,我的希望。
现在,比我高的只有树王一棵了,而其它的,包括那些我曾经认为好高好高的树,都已在我之下。可是我并没有满足,因为我的终点不在这里,而是在几十米之外,那是树王矗立的地方。
又一个漫长的冬日过去了,森林里的一切都开始苏醒。睡梦中的我被一阵喧闹吵醒了:“看哪!新的树王!”“是啊,新的树王诞生了。
你们看,他多高啊!比以前的树王高出这么多呢!”我感觉到有谁伸出枝条在我身上比划着,我没有睁开眼睛,我的心被快乐充斥着,我听到身上每一片叶子都在说:“我的愿望实现了!” 许多年过去了。每当大家亲切地叫我“树王爷爷”的时候,我都情不自禁地望望身边幼小的萌芽。
因为在他们我身上,仿佛看到了多年以前,一株好小好矮的萌芽,对着身旁的树王,许下一生中最重要的诺言…… 点评: 开篇的景物描写,很有特色。同时也交代了“我”的身份——一棵栎树种子。
出土成苗,微弱的生命面临孤独和自卑。 其实,这不仅仅是树。
机遇甚至对每一棵树也是公平的。 有梦想就有希望。
为梦想奋斗吧! 第11—14自然段还可以写得凝练一些。 这是童话的结局,也是一种点题方式。
生命是萌芽,希望是萌芽! (教育博士网 整理) 总评: 这是一篇童话体作文,题材新颖,构思精巧。 文章以一棵栎树的生命历程为线索展开,生动而不失情趣。
这篇文章是以鲜明向上的立意和新颖别致的题材取胜,成为考场的高分作文(满分为60分,本文得分55分)。文章内容充实,感情真挚,细节描写、景物描写都很生动。
文章的问题也是有的,突出表现为文章写得不够简洁、凝练(这也是失分的主要因素)。 考场作文受时间、字数等条件限制,学会用简练的文字写文章,是必要的,甚至对考试全局,都有重要的意义。
我要阅读萌芽的一篇文章 回首又见他
清和的《回首又见他》《萌芽》
要我怎么说
我不知道
太多的语言
消失在胸口
认识郭敬明其实是件很偶然的事情,只是由于我的一个朋友认识他,那时我只知道他是第三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的获得者,仅此而已。
在见到他之前,我们几乎可以说是不认识的,在QQ上几乎不说话,我想他应该和我是一样的??不熟悉的人不知道要怎么交流。他来上海参加第四届新概念的时候我去机场接他,非常不幸的是,我那天刚好身体不舒服,于是在见到他的时候表情是非常严肃的,甚至是有点痛苦的,我不知道他有没有误会我,因为我看见他的时候,那个表情只能用一个词形容:灿烂,好像等待多时的孩子看到带他回家的母亲,他背着很大的包站在人群里对我笑。现在我一遍又一遍回味着当时的那个笑容,那个在今后的日子里经常绽放在身边的笑容。忽然想起现在对他的称呼,小四,觉得有种宠溺的味道。
那天我告诉他我在WC里,而恰好有一个打扮得非常妖艳的中年女子从WC里走出来,他当时特绝望地以为那个人是我,还好在那女人之后,花样年华的我从里面走了出来。
之后在TAXI上一路沉默着,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我拿出一张地图来看我们要去哪里,他一脸诧异地看着我这个土生土长的上海人居然随身带着上海地图,然后自卑自己从来也不买地图。在那个灯火迷离的上海的夜晚,我就这样带着他从虹桥机场横穿整个上海市把他带到一草的家,一间租来的屋子,在上海的东北角。
他说他每次来上海都像只小羊羔被人牵到东牵到西,其实我觉得他才是一个核心,牵系着周围一大拨人的喜怒哀乐。不得不承认他的人缘真的很好,他考到上海后每次他叫我出来玩,我总会看到一大帮子人,如同上海常见的青春年少的学生团体一样,大部队的游行。
他参加比赛的那几天我一直陪着他,陪他吃饭,陪他在上海冬季的街头闲逛,趴在外滩的栏杆上看昏黄的黄浦江,背靠着沙逊大厦的粗糙的墙壁讲傻话,陪他去市三女中考试。我们在新概念的复赛场地市三女中门口看见有人居然站在写着“第四届新概念作文大赛”的黑板前拍照留念,面面相觑,大叹这是什么世道,连黑板都这么有身价了。我们穿着黑色的风衣站在人群里,没有人注意到我身边这个表情温和的男孩子,更不会想到他是新概念的一等奖获得者,那个用河的三条岸来操纵文字的孩子。他始终对这些淡淡的,说着自己只是一个很普通的男孩子,做着一如别的孩子一样的普普通通的事情,上课,翘课,躲在学校某个草坪上蒙头大睡。但他始终对自己喜欢的事情一如既往,比如文字、电影、音乐、羽毛球,以及其他任何新鲜有趣的东西。
在评委宣布他为蝉联一等奖的获得者之前,他在我,在颜歌和别的朋友看来都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孩子,但是在那之后他的身上闪出了很多很多光芒,就像他听到那个消息后惊异又兴奋地看着我们的眼神,说道:天,怎么会这样,我想都没想过……
颜歌也是一等奖的获得者。事实上想都没想过的人是我,想都没想过居然会认识这么优秀的朋友,而且还不止一个。在那之前,我仅仅是在一个挂着国家级重点实际上并不怎么样的中专里学着很宽泛的美术专业,混着经常因为上网被家长骂的日子,也并不是经常在网络上写文字,握着铅笔在白色的画纸上涂抹银灰色的阴影,把所有的颜料凌乱地涂在我的画板和我的衣服上。
我很珍惜他们,并且无论是小四还是小歌他们都把我当做很好的朋友,我总是在想我上辈子肯定积了什么德,救了只狗或者放了条蛇,于是上苍把他们作为礼物送给了我,让我心怀感激诚惶诚恐。
在上海的那几天,我和颜歌和四维常常漫无目的地走在上海的大街上,领略着上海繁华的气息,滔滔不绝地聊天,关于旅行、音乐或者其他或开心或郁闷的话题,也是那个时候,四维告诉我说他觉得我是个很灵的人。如果说有人觉得我现在有时候有一点自负和不经意地猖獗,一定是打那个时候起的。
考试完的第二天没事情做,小四和颜歌也不想呆在旅馆里,于是我们去参观财经大学和复旦大学,小A是财大的,小四也一直想考到财大来,我非常支持因为离我家很近。我要体会一下以后在小四楼下叫他一声他就咚咚咚跑下楼的洋洋得意,如同以前微微一样。
我们在财大里转了好几圈,我发现以前的场地都改建了,网球场没有了,连体育馆都没有,更别谈羽毛球场了,这对小四来说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大学里怎么可以没有羽毛球场?于是他当即决定不考财大了。然后我们就改变方向去和财大同一条路的复旦,我们在一块很大的导览图下面仰着脖子搜寻羽毛球场的踪影,终于在一个还算当中的地方找到了传说中的体育馆,不过旁边有括号,里面写着“筹划中”。小四发出垂死挣扎呻吟的声音皱着眉头说:这么大这么有名的学校居然连个体育馆都没有,我倒……于是复旦他也不打算考了,理由居然这么简单。在我们看来人生的大事居然被他弄得如同儿戏一样,我就想不明白。觉得他好像什么都不在乎的样子。羽毛球是小四的一个超级大爱好,传说羽毛球课的老师还不如他打得好。
我们总是在白天走很多的路,从城市的这头走向那头。在他们离开上海的最后一天晚上我们几乎走了个通宵。开始我们坐在旅馆的铺着红地毯的狭窄的走廊里聊天,旅馆地板的视觉透视刚好让我联想到铁轨,但是又很短,忧伤又有些压抑。后来小四站起来拍拍裤子说:走,我们出去晃晃。
我们一直从旅馆逛到也许很远也许就在附近的一个街心花园,传说晚上会有诡异的灯光从地底射出来,可是那天没有开。途中看到一家卖贵得出奇的厨卫用具的店,我们趴在落地窗的玻璃上目光炯炯地说以后一定要买这些东西眼睛都不眨一下。一边说一边狂眨眼睛。
在小四离开上海后,就是他开始压抑的高三下学期,不过他还是会上网,我告诉他我给他寄了3张他喜欢的Cocteu twins的CD,他激动地发个消息过来说:啊!清和,我要怎样爱你。然后就开始跟我发牢骚,说不知道为什么一从上海回来QQ上的人就暴涨,导致没有办法很快回我消息。我在电脑前微笑地想这厮混出头了,以后该要有另一番经历了。
没几天,他就说日子太郁闷,写了篇魔幻题材的问我要不要看?写着玩的。这篇就是后来大红大紫,让长篇的书卖出了奇迹的《幻城》。我看这个自贡的样子小小的男孩子本身就是一个奇迹,飞过的地方总带来五彩斑斓的颜色。
只是当时他还的确是个孩子,为高考郁闷不已,每天背着书包在校园里郁闷地晃,坐在图书馆的高大的窗户下面写ABCD,每天喝咖啡,没时间换运动服就穿着粗布裤子直接去打羽毛球,每天消耗掉大量的雪碧,每天鼓励自己:Even now there is still hope left……我告诉他:快了快了,日子很快就会晃过去。他说他喜欢这个字:晃。
晃啊晃啊,他的高中生涯就这么结束了,于是他离开了他的家,离开他的那些很好很好的朋友,微微,小A,CKJ,卓越,还有很多我不清楚的人。虽然在上海有我,还有其他的朋友,他也曾经说过跟我在一起感觉像和微微在一起,moon则像小A,但是我明白那些朋友的位置是无可替代的,而且我也和微微不同,微微觉得朋友就是要给对方温暖,给对方安慰的人,这没有错,但是我希望我的朋友能长大,而不是整天需要别人的包容和照顾,能自己照顾自己,自己安慰自己。这个过程是痛苦的,所以小四希望自己永远是个孩子,想起他的那个关于彼得?潘的梦想,Neverland,孤独地被激流冲刷着的永无乡。
其实所有的成人都有关于彼得?潘的那个梦想,但是仅仅是梦里想想,而小四很长时间以来固执地守护着自己的Neverland,就像很多人留守在自己期望中的爱情之岛一样。可是人是要长大的,剩下的人将是孤独的,就像那些留守爱情岛屿的人最后被真实的爱情摧毁。所以小四在某些时候是忧伤的,45度的姿势仰望他自己的天空。有人说:你看见那天上的白云了么? 那是尘世的倒影,如果你看懂了白云,就看懂了尘世。小四看的那片天空,倒映着他的永无乡。感伤之所以成为终身不愈的伤口,因为我们在长大的过程中,仍然不能忘怀过去的美好。许多不同的人在许多不同的时刻不同的地点都同时说过,痛苦是因为记性太好。
小四的永无乡里有和他一起长大的小A,微微,和很多很多朋友们,有那些快乐的猖獗的日子,有那些画在墙壁上永不褪色的花,有绿色的麦田有断线的风筝。他站在稀薄的会议里,一直没能停止怀念。
一切都是命运
一切都是烟云
一切都是托不起的曾经
小四考到上海来我又去接机,同去的还有鲲,复旦新闻系的。小四原本是想考厦门大学的,想做他心爱的广告,不过最终跑到上海大学来念编导,我倒觉得这样很不错,电影也是他的热爱,况且上海又是他最喜欢的城市。那段时间我总是希望所有的朋友统统考到上海来,笑,孩子般天真的愿望。
上了大学了,就应该是大人了,不过我们几个朋友似乎也没打算把小四当大人看,他也习惯与依赖别人,常常木着一张脸叫别人帮他干什么干什么,陪他打羽毛球或者陪他吃饭看电影打羽毛球。大学生活倒是不闲着,快乐地堕落着。因为到大学就没什么升学压力,更何况是念着喜欢的专业,日子滋润得让旁人看着都觉得舒服。倒是阿亮,可爱的天枰座女生,也是闲人一个,整天跟小四两个人鬼魅似的游荡来,游荡去,搞得公寓门外卖臭豆腐的大妈都以为他俩是一对儿。不过照我的简单思维看,天枰座的人和双子座的人在一起实在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我一直觉得小四是个不安分的人,就像个花蝴蝶一样整天飞来飞去,即使他也可以像蝴蝶一样安静寂寞,要不是上海大学有1500亩那么大,我实在无法想象他四年的时间都呆在一个很小的跟棺材般大的学校里。在他们开学典礼彩排的时候我也在,我是跟着他的班级混进去的,然后他们就在哪个容纳5-6千人的体育馆里看《萌芽》,他看到一篇文章里写“得到了喜欢的作者郭敬明和周嘉宁的签名很高兴”,一边笑一边指着这句话对我说:这个孩子真可爱,哈哈。说这话的时候一副老气横秋的样子让我怀疑他是打算长大了。
念大学开始小四就被春风文艺出版社买断了优先出版权,我笑他被人养着了,他笑笑没说什么。他是个对文字接受能力很强的人,同样的,模仿能力也非常强,如果是有兴趣的文字风格,他绝对会照葫芦画瓢写出一样风格的文字来。比如以前看完《第一次亲密接触》后写了一篇,把他同学唬的一愣一愣的,再看《幻城》,再看现在的《梦里花落之多少》,根本无法想象是同一个人写的,就是因为这样的千变万化,让他有着无可限量的潜能,让人持续不断的惊羡。不过小说在怎么变,散文的风格还是一如既往的淡淡的,没有太多华丽和雕琢的痕迹。我看了他刚写的《青春~扬花~念念不忘》,看得心里一晃一晃的。
2002年的秋天其实在我看来是个多事之秋。因为开始出名的关系,有很多人都关注他,可是他没有办法同时关注那么多的人,总有写E-mail不能回,或者在《萌芽》的论坛上面也不太发言,他想要保持他的低调和平淡,可别人说他冷漠高傲自负;他在自己的论坛上不是很严肃,嬉笑灌水,在朋友的论坛上还是维持这个风格,结果受到朋友的朋友的不理解,导致和朋友发生矛盾冲突;帮朋友找出版社,然后因为个中缘由,和朋友产生误解。似乎还有其他的误会和冲突,不外乎和朋友的,或者和别的人的。人与人之间的纠纷总是这么复杂,外人又看不真切理不顺畅,那段时间里我总是觉得活在很麻烦的事情里面,N多团大乱麻还是彼此都纠结着。小四是个温和的人,就是因为太温和了导致自己没有什么立场可言,又不希望得罪谁,于是也不去表明自己的立场,这样又得不到别人的理解。那段时间里我很急,因为我是个立场分明的人,我看他总是采取一味逃避的态度处理却只能旁敲侧击稍微梳理掉点皮毛发梢。
小四对朋友的确是很好的,我记得我有一回因为什么事情情绪低落,哭了一场,他立刻打受机给我跟我聊天。本来第二天我们约好出去玩,我因为情绪不好就不想去了,可是他还是硬把我拖了去。在送我到回去的车站时塞了张纸给我,让我上了车在看。车开了以后我打开纸低头看到他写的一封信,写在一草公司的报表纸背面,他说他叫我出来是怕我一个人在家里越想越难过,他说我们是为了自己而不是为了别人活这一百年,他说孤单的日子总会有的,我们要微笑的穿过去,There must be a long way to be alone。再有某一次他告诉他在一篇文章里写到我,写到我告诉他我在旅行中曾经的一件事情,我自己都忘记了我什么时候告诉他的,可是他就是记住了。
就这样我们生活在上海的不同的地方 ,不是经常联系,可是彼此都会挂念。我们就这样从上海夏天的阳光里走进了冬天冷冷的风。走到一年的末尾,然后听到圣诞的钟声响起来。
圣诞夜的时候,我、小四、Moon、阿亮、阿比,我们去看一个漫画展,然后在深夜的马路上乱游荡仍然是漫无目的的。在游荡到大车站的时候,小四接到微微的电话,微微很不快乐,于是我们大家都放慢了脚步,大家都没有说话。他们同了好久的电话,曾经对他说“即使是到地狱我们也是要一起猖獗”的朋友过得不好。他把自己的棕色的毛绒帽子拉得很低,我看不见他的表情。阿亮轻轻地说:大家都是朋友,在一起应该快乐的,为什么要把大家搞得这么郁闷。其实这都是没有办法的,就是因为是朋友,所以你不快乐了我也不会快乐。那天的凌晨天空开始下雪,是那年冬天上海的第一场雪。小四是南方人,不怎么见过雪,那天他看见了下雪了就很兴奋,在大街上跳来跳去的。阿亮郁闷地说,你再这样我就和你划清界限,我不认识你。小四很郁闷地把手插在口袋里老实的走路,不过三分钟后又跳起来了。大多数时间和小四在一起是很快乐的,我们一起去网吧打仙境传说,去上大的茶坊花3块钱买一杯饮料,看想看的爹片猛然后开始讨论杂志里的东西,时尚杂志漫画杂志或其他。不过很少谈论文字的东西,有时候说到《萌芽》都会感叹我们堕落了,因为翻开目录时都是先看有没有认识的人。
后来就是《幻城》的出版发售和一系列让人措手不及的出名、采访、签售。思考乐的签售会我去了,看着小四在台上对读者的提问对答如流,合适地不乏幽默地滔滔不绝说自己的看法,我欣然并高兴地看到他这一面。他说他其实不知道为什么他的朋友们都会无条件地包容他的任性和脾气,但是他会记得他朋友的好,当某一天他朋友看到他写的那些细节时会知道他不是没心没肺的人。、
我觉得《幻城》给小四带来的不仅仅是名和利,还有成熟,懂得怎么处世,和很多很多不同的人打交道,让我看到了他独当一面的样子。周围围绕着越来越多的喜欢他的人,知识不止到那些能被他写进文章里的,很灵的人会不会一样的越来越多。一些交往已经失去了最初的纯粹。我看者眼前的小四觉得他终于还是长大了,心里又开心又难过,很多的感觉涌上来,然后又迅速地消失在镁光灯里。
不过在朋友的眼里,你的荣耀与我无关,我只是你真诚的朋友。担心你总是吃这么少的饭长不胖,并且依然地做着你这如同礼物的朋友。
小四说,时光的洪流中,我们总会长大。我看到这句话我觉得很欣慰。
因为不论时光怎么跑,光阴怎么碎,我都可以 回首又见他。
头顶的蓝天
沉默高原
有你在身边
让我感到安详
复制几篇《萌芽》里的经典文章,全文的,谢谢。
一如既往 李遥策
让写实的写实,让虚构的虚构
未来的世界是银子的。
当我从一本名叫《白银时代》的中国古典名著上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我正坐在三百米高的楼房里发着呆。从窗外看出,我突然觉得可笑,我为说这句话的人看不到现在的状况感到庆幸,毕竟这个世界现在除了一片等着植树造林的黄土和一座座锈得要去伊拉克运石油润滑的城市之外,我根本看不到作者所谓的遍地白银。
那是荞麦离开我之后的第一个星期,我从冰箱里拿出一杯热咖啡。
杯子是荞麦从某个网站上下载过来的然后就送给我了,她说,你那么喜欢喝咖啡这杯子就给你盛咖啡用吧。其实现在已经是没有人喝咖啡了,即使想喝咖啡也没有多少人会使用杯子,他们可以有很多途径,比如从网上下载过来装满显示器然后把头伸进去狂喝,这种做法是很普遍的。如果你瞪眼了,这说明你和我一样,落伍了,活在这个世界里也同样会是个复古主义者。
我的职业是个医生,不过一个月前就被解雇了。现在蜗居在家里无所事事,在这个享乐主义横生的物质社会没钱是很痛苦的,现在谁不想在自己身上镀点金擦点油。就像荞麦常说的,有钱人就是好,整天有喝不完的油,穷人只能喝水把自己活生生地锈住。
所以我突然想到荞麦离开我的很大一部分原因一定是我没钱买充足的油给这丫头灌饱。当然,这个我不能怪她,因为这种风气历来都是有的,据说我爷爷的爷爷的奶奶就是因为我爷爷的爷爷的爷爷请不起麦当劳而和别的男人跑掉的。爱情你可以放在一旁,但生存问题你不能置之不理,这道理我能理解。这说明,我还是比较现实的。
现在来说说我被解雇的原因。那天有人要我帮忙把他弄得帅一些,首先我要阐明的是,我们现在的审美观念是和你们那时候是完全不一样的,我们这里所说的帅就是鼻子要扁嘴巴要大眼睛要小身高要矮,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在人类进化的许多年里美学曾有过一场重大的颠覆。于是我就给那人削掉了鼻子扩张了嘴巴缝上了眼睛切掉了小腿骨骼,但很不幸的是,那人是坐着时光机特地来到这个科技极为发达的时代享受美容服务的,这就导致了醒来后他在镜子里看到自己的样子后就马上跑去投河自尽了,城里的女孩子们看到他英俊的尸体无不痛惜个个哭天喊地。这是个严重的误会,但事实上,我还是被解雇了,尽管我曾经用一把螺丝刀拯救过一个垂危的病人而被世人封为神医。
那天荞麦说要分手的时候,我的胸腔里明显能感觉到针刺般的疼痛,一开始只是一下,然后数针并发,再然后背部发麻,直到眼泪决堤。
我说,不要着急,人是最健忘的动物。 我用USB数据线将自己和电脑连接,就像你们现在所使用的MP3一样简单。我准备删除关于荞麦的记忆试图减轻伤痛,但是电脑在我的大脑里搜索了许久后给了我个信息提示说,对不起,她已经占据了你大脑的全部,如果删除那就什么也没了,YES/NO。我按下否认键。
那是荞麦离开我之后的第二个星期,我从一百十二公斤的体重下降到一百零五公斤,如果你看到这组数据后觉得我可以去搞相扑事业的话,那么你又落伍了,在这个世界里我已经是相当瘦了,有无数家减肥药物厂家拉我去做广告就是最好的证明,比如××减肥茶公司给了我两百块叫我对外宣称是喝了他们的茶才成这样的,可在那之前我已经收了○○减肥胶囊公司的钱并对外宣称过是吃○○减肥胶囊导致的结果。这令我很尴尬,不过我还是成了当年年度广告之星,在路上被打被骂那是常有的事。
这例子除了证明所有的广告都是虚假的之外还有就是这里的每个人都想去减肥,我们可以进一步联想到原因,那就是人类过于懒惰得了肥胖症,造成懒惰也是有足够理由的,在第N次科技革命以后人类几乎可以足不出户,一系列身理活动都可以在一个地方解决,比如人们可以在睡觉的地方吃饭,可以在吃饭的地方方便,可以在方便的地方睡觉,这其实和养猪是一个道理的。
我打开电视,坐在沙发上,上面还留有她的余温,桌上摆了一盒巧克力,她怕胖,我怕甜,所以就放着没动。电视上说,今年的春运人数又增长了。我记得我曾经就和荞麦在春运期间有过一次旅行,至于去哪个星球我已经不记得了,但那个地方给我的印象是那里的人都特爱写小说,曾经我们这里的某某作家说过,写小说的人往往都是爱撒谎的。我的言外之意就是,那里的人都喜欢撒谎。具体例子就是他们不断地把小说写到历史教科书里面来告诉下一代上一代人所做过的傻事都是无辜的而且带着充分的虚假佐证导致那里的历史学家都几乎要写出《挪威的森林》那样的东西去拿诺贝尔文学奖。这就和我们地球上的某个国家特别像,不过几年前就被灭了。被灭的原因很简单,就是所有的中国人都不买他们生产的商品所导致的。写到这里,我想,除了告诉你我是个爱国主义者之外,你应该知道我在暗示什么。
现在的航天事业非常之发达,当我爷爷的爷爷的爷爷看到第一个中国人飞出地球在月亮边兜几圈而兴奋地笑了好几年的时候,我爷爷的爷爷已经在月亮上找水喝了,当我爷爷的爷爷在月亮上担心没水资源过于浪费的时候,我爷爷已经在太阳里种向日葵了。所以我就曾和荞麦大胆地设想把九大行星游览完之后要去黑洞也看看,不过这一切都没有实现,两个星期都快过去了,我依然没有联系到她,我真怀疑她是否真的进了黑洞。
突然想起,曾经荞麦牵着我的手说,你去哪我都跟着你,一生一世跟你走。但在我现在哪都没去的时候她就不跟着我了,这让我很郁闷。所以,我现在想告诉你的是,世界上唯一不可信的东西就是誓言,尤其是女人的。这句话,是在我观察了身边是否存在女性朋友后才小心翼翼地写下的。
现在我二十三岁,我们曾经勾着手指说永远的时候才十八岁,即使那个时候肆虐地流行光头,我头发还是义无返顾地留得长长的然后垂下来遮住了眼睛什么也看不见只觉得很酷。就在那个白衣飘飘朦胧琐碎的时代我认识了荞麦。
那个时候我很叛逆。老师不喜欢我,我也没有理由去喜欢老师。我总是不穿校服总是上课睡觉,我的班主任看不惯我就把头朝上四十五度把眼睛朝下四十五度地对我说,你到底是想不想读书,不想的话就早点滚,休想要我在毕业时把奔腾二百五处理器安装到你脑里。这是很让世人为之愤慨的事情,中国的应试教育沿用了数百年,始终没有彻底地改变。
那个时候,每天放学后我都会骑着单车从一个女孩的身边经过,然后回过头对她傻笑,她低着头脸渐渐泛红如同背后的夕阳。在第一次与她见面之后我就有了很多想法,比如第二次在路上见到那个女孩的时候我一定要跟她说说话,比如第三次见到她的时候一定要和她一起上学,再比如第四次见到她的时候一定要骑着单车载她去上学。然后是第五次、第六次,第七次,以至于到第N次的时候,我想我应该要用马赛克处理我的大脑。但实际上我遇见了她好几次我都没有跟她打过招呼,于是我就采取了最最原始的手段,发短信示爱。
有一个真理,青春期的少女们都是希望自己的男朋友是帅哥的,就像过了青春期的少女们都希望找个有钱有地位的男朋友一样,她们非常注重自己的面子,所以人都是爱慕虚荣的。找到了这个规律后,以我那没鼻子没眼睛没身高只有大嘴巴的迷人外表以及我那张贴在我家墙上的第N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的奖状,我就下定决心我会追到那女孩。结果就是我被中国移动剥削了好几百块话费后让她爱上了我。后来在她的鼓励加威胁下我终于发奋图强取得优异成绩在毕业典礼上理所当然地拿到了由国家颁发的奔腾二百五处理器,也同样理所当然地成了名副其实的二百五。
众所周知,上述女孩就是荞麦。
在荞麦离开我之后的第三个星期。世界杯总决赛如期举行。
在世界杯还没开赛之前,我就和荞麦打过赌。我记得我是买中国队会获得冠军的,果然中国队没有让我失望,比赛实况是这样的,在对方使出了已经失传多年的上帝之手后中国队用如来神掌扳平了比分把比赛送入了加时然后又在加时赛里一个叫姚名身高两米二十六的中国队员而且是守门员用一记S球捅破了对方的大门捧到了金光璀璨的大力神杯。记得当天报纸的头条是这样写的:中国队连续六次获得世界杯总冠军。看到这里也许你会说,这真他妈扯淡,根本就是没可能的事情。但你又错了,因为这个世界上什么事情都有可能会发生,自从那个叫李遥策的小子也获得了新概念一等奖之后我就更加坚定不移地相信这句话了。
我们的赌注很实际,是接吻。如果我赢了,那么她就要吻我,如果她赢了,那么就要我吻她,后来我们才恍然大悟不管谁输谁赢双方都是要作出牺牲或者说是得到满足,正在我优哉悠哉地等待总决赛来临的时候荞麦不告而别了,结果我的幻想如同手中的啤酒沫一样无声无息地破灭,就像你在天桥上和设局的小贩下棋结果你赢了几百块但这个时候突然杀出了警察,那人卷起摊子撒腿就跑了,你除了什么都没有得到之外还要向警察解释你和他不是一伙的。这都是很郁闷的事情。
接下来我就看到了一件相当巧合的事情,通过电视转播我在世界杯的比赛现场我看到了荞麦,我兴奋地要死,但我遗憾的是我没有从传说中的贞子那得到穿梭于电视屏幕的真传以至于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荞麦坐在看台上而且靠在一个男的身边,从那个男的遍身都是闪闪发光的螺丝钉中可以得出结论,他相当富有,但是电视很快就把镜头切换到别处了,毕竟又不是那男的拿总冠军。本来我是这么打算的,把画面停格住,然后把那男的虚体揪出当作发泄工具痛打一顿,再把它放到抽水马桶里冲冲掉。也许你又惊讶了,忘了告诉你,我们的电视机就是有这样的好处,你要是看谁不爽只要他从电视里出现你就可以把他的虚体揪出来折磨折磨,而且不用负刑事责任,虽然这样做很龌龊。
那天,我哭了一个夜晚,但我却不知道为什么而哭,究竟是为了荞麦的移情别恋还是为了我的穷困潦倒,但有一点确实是真的,那就是我很难过,流那么眼泪而又没钱买油这是很难过的。那天晚上关于荞麦的所有回忆都涌上了心头,我数着它们泛着黑夜的微笑,而我们的誓言却要荞麦和另一个男人来完成,更让我难过的是那男的不仅比我帅而且还比我有钱,实在让我想不出荞麦不能爱他的理由,在这样的时代里,我只能乖乖地认命。
因为我那么平凡。
故事写到这里本来应该可以搁笔结束的,但是我为了赚几块钱的稿费来给打字过于频繁而导致关节松弛的手买几枚螺丝钉和为盯着显示器看太久几乎生锈的眼睛擦点油还是会继续连扯带拉地把我的故事述说下去。 和所有失恋的人们一样,那天夜晚我喝了很多酒。结果把肝给搞短路了,在医院住了很多天,看到了曾经那些被我从死亡边缘拉回来的人们,他们冷嘲热讽地说,嘿,你也有今天啊。后来我大受刺激,出院后做起了文学青年,用文字来评击这个世界。这些都是后话。 再后来,荞麦回头了,她见到我的第一句话就是,那男的远没有你好,我和他分手了。我可以联想到很多原因,我把荞麦往好的方面假设,那就是荞麦真的发现自己错了,发现金钱是无法消磨我们五年的光阴的,于是决定和我回到过去。更或者是她根本就没有打算要和我离开,只是那男的苦苦相逼把荞麦搞的很不好意思于是勉强答应,但最后荞麦还是受到良心的谴责决定回到我身边。可事实上却是那男的父亲破产了导致他零花钱不够开销,然后荞麦就离开了。那个时候写书很赚钱的,作为文学青年的我乘机捞了一笔,最后荞麦就又回来了,这些似乎隐隐约约地存在着规律,我不想把它讲明,因为很有可能会伤害到荞麦本身。 故事的最后有带有几分童话色彩,男主角热泪盈眶地拥抱着女主角,女主角把头靠在男主角的肩膀上说,从此以后我都不会离开你(的金钱)了。就这样,女主角回到了男主角的身边,幸福快乐地生活着,在这个所谓的白银时代里。如此简单。 在这个白银时代里,金属楼房一座一座地升起道路却渐渐加宽割断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空气中的尘埃是我每天的消夜偶尔拌着酸雨,镀金的男人们总是喜欢那些头发搞得像泡面衣服穿得像劣质粽子的女人们,女人们总是百般依赖地盲目跟从着物质欲望,那些等待奇迹的人总是独自黯然神伤存活在糜烂的世界。 一切都像泡沫一样,如果我看的透明的话。 这些都只是发生在现实世界里很平常的故事,而在未来世界里却一如既往地延续下去。我打开电视,坐在沙发上,上面还留有她的余温,桌上摆了一盒巧克力,她怕胖,我怕甜,所以就放着没动。电视上说,今年的春运人数又增长了。我记得我曾经就和荞麦在春运期间有过一次旅行,至于去哪个星球我已经不记得了,但那个地方给我的印象是那里的人都特爱写小说,曾经我们这里的某某作家说过,写小说的人往往都是爱撒谎的。我的言外之意就是,那里的人都喜欢撒谎。具体例子就是他们不断地把小说写到历史教科书里面来告诉下一代上一代人所做过的傻事都是无辜的而且带着充分的虚假佐证导致那里的历史学家都几乎要写出《挪威的森林》那样的东西去拿诺贝尔文学奖。这就和我们地球上的某个国家特别像,不过几年前就被灭了。被灭的原因很简单,就是所有的中国人都不买他们生产的商品所导致的。写到这里,我想,除了告诉你我是个爱国主义者之外,你应该知道我在暗示什么。 ps:长的都放不上来啊,要的话加我Q我给你
《萌芽》中有一篇文章叫“我恨的那个人去了”,谁能给发一下啊,谢谢了!
我父亲是一名军人,多年的军旅生活使他变成一个专横、固执的人。一年中,他和我跟母亲在一起的日子只有一个月,问题是就在这一个月中我还是度日如年。他老是看不惯我,但我也从来都把他的训斥当作耳旁风。他说我走路不像样子,我仍然会那样的急速走进我的房间;他说我吃饭趴在碗上像个犯人,我仍然会以最快的速度把饭扒进嘴里……
文理分科了,我告诉母亲我要选文科,母亲从来不对我的决定发表意见,她的任务只是把这一决定转告给那个人,那个人听说后二话不说,选理科!学是我上,不是你!我回敬到。啪,一个巴掌印迅速在我脸上升起。我将拳头举到半空,最终还是无力的放下了。我这一举动显然惹火了他,他暴跳如雷说,你用老子的钱,就得听老子的!但到了文理分科最后阶段,我仍然毅然决然的选了文科。
高考报志愿,他急匆匆地从他的商业场上赶了回来。他可真行啊,去年我做阑尾炎手术,他的一面我也未见到,而今却来干预我。他问我学什么,我早已选定了某大学的中文系,他说,不行,你学法律,学完后来我公司帮我。我回答道,别想了,我绝对不会去你的公司的,我会创出我自己的事业!他说,好,你小子有种,告诉你,你要去中文系,就别想在我这里拿到一分钱!我没有再理他,我仍然坚持了自己的决定。最后是他承担我的学费,其他费用让我自己解决。我在学习之余当家教,发传单,有了一定的收入,加上母亲给我的零花钱,绰绰有余。
而后发生的一件事,让我无论如何不能原谅他。在大学里,我开始了我的初恋,她真是一个可爱的女孩,我付出了我所有的感情,我很珍惜她。我把这件事告诉了我母亲,自然而然的,那个人也知道了。没想到的是,他在调查了那女孩子的背景后,坚持让我离开她,我断然拒绝了。而他竟跑到那女孩子身边说,她配不上我,让她离开我。这是个何等心高气傲的女孩子啊,她伤心地离开了我,无论我如何挽留也无济于事。瞬间,愤怒淹没了我的理智,我跑到他的公司,把他办公室的所有物品砸个稀巴烂,并把他的女助理骂了个狗血喷头。
如果说以前对他的恨像一粒种子埋藏在我的心里,经过那件事后,这颗种子开始发芽生长起来,我对他是无与伦比的仇恨了。
一天,母亲来信说,他不行了,让我回去看他。他也给我来了一封信:“我知道你恨我。一直以来,我都要你按照我的要求成长,幸亏你是个有主见的孩子,成就了自己的一片天地。我希望你的儿子能在真正的父爱下快乐成长,但我等不到那一天了。”(有简略)我赶到医院,见到他,他简直不成人形了,我真想不到他会变成那样。最后,一天,在我的怀里,他最后闭上了眼睛。
这对父子是悲哀的,他们彼此深爱着对方,但不知道如何表达。正如作者最后说的,他希望能学会用爱来表达爱,而不是专横与固执。
没有不爱孩子的父母,只是表达的方式不同。而爱是那样的脆弱,一旦用错了方式,瞬间它便变成了仇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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