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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主题论文

发布时间:2023-02-27 17:36

人大代表主题论文

全国人大代表由人民选出,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参与行使国家权力.他们怎样充分发挥作用?能不能依法履行
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提出的议案建议有没有效果?这是中国民众十分关心的问题.
这里,不妨把目光投向十届全国人大代表5年来的身影和足迹.对于全国人大代表来说,能不能依法履职是决定代表发挥作用的关键.5年来,全国人大代表从充分知情知政,到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和立法调研;从参加集中视察、专题调研,到进行履职培训、专题研讨等,都有了量的增长和质的提高.
提出议案和建议是代表履职的重要方式,这些议案建议办理得如何,检验着代表履职的成效.实践中,代表议案在立法中发挥着越来越积极的作用,有的代表议案因其内容比较完整、质量比较高、立法条件比较成熟,经规范完善直接形成了法律草案.大量的代表建议所提问题,也已经解决或正在抓紧解决.5年来,共有3000多件代表议案和近3万件代表建议得到有效办理.
在这5年中,全国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充分表达人民意愿,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一系列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行使职权的制度和办法的施行.从加强和规范代表活动,到规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再到制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等,使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走向制度化和规范化,支持、规范和保证了全国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有力地增强了代表履职意识,提高了代表履职能力.
全国人大代表在一年一次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积极建言献策,在大会闭会期间通过多种渠道倾听民声、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这是全国人大代表代表人民意志和利益,代表人民参与行使国家权力的一大特点.他们履职的卓有成效,使他们无愧为人民的代表,展示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生机和活力.
50多年前,中国人民以自己的智慧创造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选出自己的代表,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一直以来,人民群众正是通过自己的代表充分表达意愿、实现维护权利、保障合法权益,实现有序政治参与.这充分表明,作为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符合中国国情,体现中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是能够保证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好制度,是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开幕,这是国家的盛事,人民的盛会.肩负神圣使命和人民嘱托的新任全国人大代表,必定能够代表好人民的意志和利益,认真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定展现更加光明的发展前景,谱写人民当家作主的历史新篇.

【100分】如果\假如我是人大代表 政治论文 1000字左右

  写下朋友给我的这个命题时,我的第一反应是:没有假如,我也当不上人大代表,我还没弄清人大代表是如何产生的!请相信,我是实话实说,既没有生不逢时的情绪,也没有愤世嫉俗腔调。因为我只是个家庭煮妇,若让我提议案,提出来的必定是些油盐酱醋,锅盘瓢碗这些琐碎的家事。让精英代表读到,非喷饭不可。随后,明天就会有人这样写道:“某主妇的提案如小学生作文,既可笑又没有实质性的东西”。那时,我必挖个地洞钻进去算了,哪还有脸回家见乡亲父老?影星巩俐,当上人大代表后,提交了提案,就有这样的讽刺存在。

  然而,明知这是不可能的事,只是一个假如罢了,权当是做一场青天白日梦,又有什么不可以的?曾经在雪灾开始时,看到温总理跑东跑西的劳累操心,我曾用假如作过联想:假如我是总理,面对这样我灾情,我会对各地的地方官拍案而起,设官位给你们,不是要你们享受的。难道还要上层教你们如何展开自救?未见行动,方案总可以出台吧?国务院负责协调就行!当然,我不是总理,我没具备总理儒雅的修养,深厚的内涵。不过是一个主妇,看总理他连日操劳四处奔波,于心不忍所作的假设。

  一说白日梦,话题就扯远。现在重归正题,假如我是人大代表,我的提案只围绕家庭展开。提案一:除了工资该涨没长,其他价格,吃的喝的用的能涨的统统涨了。就说这牛奶,是奶牛罢工?还是人为因素?提案二:蔬菜农药超标,猪肉注水,色拉油混浊不清,谁来管理?提案三:小区毁掉绿花,铺设停车位是否必需?提案四:空气中弥漫生化厂的臭气,居住地环境污染如何得到妥善处理?提案五:学校的文理科分班,是否扼杀了孩子原有的天赋?提案六:孩子毕业后的就业难问题,是否该值得重视?提案七:农村中的假冒伪劣商品,该如何查处?

  总而言之,假如我是人大代表,我会努力行使人民赋予我的监督权,到农村去了解乡亲们的疾苦;到菜市场去走走,听听百姓们最闹心什么?到学校去,听听孩子们的心声;到百姓意见最大的部门去看看,这些人的工作效率是否高?到各家饭店门前去转悠,有多少公车停着,有多少机关公务员在吃喝?到各家医院去瞧瞧,百姓看病难,难在什么地方。私立医院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内中究竟存在着什么玄机?再到娱乐场所探听,生意兴隆,宾客不绝的背后,谁是这家夜总会的幕后老总。

  有人这样说:“人大代表们个个都是明白人,是尖子。”于是,我在想,我不是什么尖子,以上所写的提案,全是些家长里短的小事,若要与尖子们的治国方略,宏观调控相提并论,会让人家报以不屑的眼神。可是,假如我真是人大代表,若不想在一年一次的人代会上慷慨陈词,畅所欲言,又怎对得起家乡的父老?记得有句口号是这样写的:“人民代表人民选,当好代表为人民”。若我是人大代表,我不会当作是一份荣耀,而是一份责任。我不会拿人民赋予我的权利去出风头,谋私利,起码要对得起代表的身份。

  “假如我是人大代表,就会提出一个议案,要求国家必须保持教育开支在整个财政收入中的重要比重,把教育投入向基层、向教师倾斜。教育收费问题不解决,国家教育就可能成为富人的独享品,这是十分可怕的。”这是来自河南农村、在京打工的一位男青年的心声。(3月3日 《经济参考报 》)
  千万不要小看这个“假如”,也不要以为这只是坊间一位青年茶余饭后随意说出的一句戏言。掂掂“假如我是人大代表”的份量,普普通通的一句话,分明承载了厚重的民意,凝聚着十三亿人民对“两会”的期盼,凸现了一种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浓厚的主人翁精神和现代公民意识,这是中国政治文明建设的一道亮丽风景线。“两会”正因为有了许许多多这样的“假如”,才凝聚人心民心、备受社会关注,才举世瞩目、吸引国际眼球,才次次都能开成一个团结的大会、胜利的大会、鼓劲的大会。
  随着民主法制建设的日趋完善,政治文明的发展,公民参政议政的主动性、自觉性和积极性明显增强。他们从小至子女教育、职工下岗、出门堵车、噪音污染、食品安全、看病买药等衣食住行,大至深化国企改革、统筹城乡发展、保障粮食安全、加强能源建设、发展循环经济、重视科技兴农等政策制订,都表现出了一种浓厚的参与、关注的热情。而人大代表作为一种国家职务,也引起了公众越来越强烈的关注和追逐。然而,代表名额终究有限,绝大部分的选民只能在会场外关注会议进程,通过“假如我是人大代表”这朴素的话语来阐述自己的主张和愿望,从而形成会里会外良性互动、达到共商国是的目的。因而,在“两会”召开期间,随便到坊间走一走、坐一坐,我们都能听到这最朴实、最能表达民意的话语。这个“假如”,不但聚焦了民众对“两会”关注的目光,而且这也正是“两会”所要着力讨论和解决的问题。
  同时,“假如我是人大代表”,这对广大代表来说,无疑是一种压力,也是一种动力。“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肩负选民的重托,承载选民的希冀,行使选民授予的权力,就应尽职尽责地为选民服务,勇作选民利益的忠实代言人。倘若漠视自身职责,“三年不说话”、“五年不发言”、“两百名代表提六件建议”,不为民鼓与呼,不张扬民意、反映民情,就有愧于“代表”这一神圣称号,就理当让位于那些热心的“假如”者。
  “假如我是人大代表”,这不仅仅是一位普通公民政治愿望的流露,更是现代公民意识增强的真实反映,是民众关注国事最现实的体现,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焕发生机与活力的源泉。因而,“两会”也不仅仅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议国是,更是公民政治热情的一次大检阅,民主政治的一次大促进,和谐社会的一次大发展。

求论文,人大代表的职责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能作用能否得到充分发挥,关键取决于构成这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代表的整体履行职责能力。而代表的整体履行职责能力如何则取决于各个代表个体素质的高低。因此,要提高人大代表的整体履行职责能力就必须把好人大代表的入口关。
一、人大代表的整体履行职责能力有待提升
总体上看,这些年来各级人大代表的整体履行职责能力是在不断提高,代表的作用也发挥得越来越好,但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客观要求和代表履行职责的胜任度相比,代表的整体履行职责能力,尤其是基层人大代表的整体履行职责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升。
一是整体结构合理度有待进一步提升。各级人大履行职责无不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法律及社会生活等诸多方面的内容,客观上要求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必须来自社会各界,必须包括各方面有真实才能的代表人物,这是保证代表整体履行职责能力的前提条件。就目前来说,人大代表的结构,尤其是基层人大代表的结构,确有一些不尽合理的地方。(1)专职代表在代表总数中的比重太少。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主要实行的是代表兼职制,人大代表的职责在闭会期间主要由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来履行,加之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还有近三分之一是兼职人员,要完成好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大量的工作任务,显然有些力不从心。(2)农民代表在社会各界别代表中的比例偏大。由于农民代表的文化水平相对较低,对问题的理解能力、分析能力差一些,审议和监督“一府两院”工作往往打不上点子、抓不住要害,加之农民代表大部分时间从事自己的生产劳动,有的甚至长年在外地打工,无法参加正常的人大活动,难以履行甚至根本无法履行代表职责。(3)精英人才在业务知识型代表中的比重不足。在基层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中,各界精英人才的比例显得不够,在审议通过财政预决算时,由于财经方面的专家型代表少,往往提不出什么有见地的意见,财经监督一直难以打开局面;开展个案监督活动,由于熟悉法律法规的代表少,往往流于形式,难见实效;组织专项视察调研,由于有关业务知识型代表少,人大机关往往为挑选合适的参与代表而伤脑筋。(4)领导干部代表占有的份额过多。从平时代表小组组织活动来看,经常会因为领导干部代表不是这位缺勤就是那位请假而直接影响活动的效果,有时甚至不得不取消活动计划。更何况政府官员当代表,还有一个自己监督自己的问题,关系上本就不顺。
二是整体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总的来说,绝大多数的人大代表为人民群众说话办事的愿望和热情是高的,但由于整体参政议政能力尚有欠缺,整体履行职责的情况还难尽人民群众之意。其一,语言表达能力的欠缺妨碍了民声的充分反映。来自基层的人大代表,直接接触人民群众,听到基层群众的呼声不少,但一些代表一到人代会上审议发言时,不是语无伦次、表达不清,说不到点子上,就是“徐庶进曹营”,干脆一言不发,人民群众的意见得不到充分的反映。其二,文字表达能力的欠缺限制了民情的及时上传。不少一线的代表对基层的民情是了解的,掌握得也比较及时,有些代表虽然通过书面及时反映了一些情况并提出了不少的建议意见,但不是表达得不清楚,就是不符合建议意见的撰写要求,一纸多案,给建议意见的交办和办理带来不少困难。还有的限于文字能力,干脆什么也不写。其三,调研能力的欠缺影响了QQQ的真实表达。一些代表在参加视察、检查和调研等活动中,只会就问题表面看问题,听别人怎么说自己就跟着怎么喊,缺乏综合分析问题和判断是非的能力,不能透过事物的现象把握问题的本质,人民群众的真实意愿往往得不到反映。其四,协调能力的欠缺直接导致了履行职责的不力。一些代表在平时工作或代表活动中确实发现了问题,也找出了问题的症结所在,但对于如何敦促有关部门解决问题,却是一筹莫展,缺少应有的组织协调能力,最终也只能是干着急。
三是整体“代表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人大代表的“代表意识”强不强,直接影响到代表职责的履行和整个人大工作的成效。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确有一些代表缺乏应有的“代表意识”。一种情况是满足于获得“人民代表”的政治身份,乐于当“荣誉代表”。一些代表只有光荣感,缺少责任感,把代表身份当作是“政治待遇”、“荣誉称号”,而没有真正意识到代表是一个职务,肩负着代表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神圣职责,代表活动不积极,人大工作无热情。另一种情况是满足于参加会议和活动,乐于当“南郭先生”。有的代表参加一年一度的人代会,只是“吃吃肉饭画画圈,说说好话休休闲”;有的参加视察、检查和调研等活动,只是“一路跟着走,一边陪着坐,脑筋懒得动,发言随大流”,其结果往往是时间用得不少,问题发现不了,建设性意见没一条,更谈不上把民情、QQQ、民声反映好。这些代表由于缺乏应有的“代表意识”,往往发挥不了作用。身为人大代表,有的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性质、作用认识不清;有的对法律赋予自己的职权与义务也搞不明白,还有的一届代表当下来,议案没一份,建议没一个,甚至在人大正式会议和活动中真正的发言都没一次。
二、人大代表整体履行职责能力不高的原因分析
人大代表整体履行职责能力不高的原因故然是多方面的,但根本的原因存在于产生代表的选举工作之中。
第一,选举工作中由于认识的某些偏位,对代表在履行职责上的基本素质要求重视程度不够。(1)一些地方负责选举工作的同志总是认为对代表的政治素质要求是硬的,而对代表履行职责素质上的要求并没有明确的具体规定,可以等到代表当选后再通过培训等途径来解决。因此,在选举实践中往往重政治素质,轻履行职责的素质。(2)在选举工作中对党与非党、妇女、少数民族等代表的结构比例要求的理解过于机械,过多地考虑代表的各种结构比例是否符合上级要求,再加之选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中往往忽略了代表履行职责素质要求的落实。(3)选举中为保证行业、部门和具体生产实践中的先进模范能够当选考虑得多。而对这些先进模范当选后是否能够有足够的时间、足够的热情、足够的精力来履行代表职责缺乏综合考虑,忽略了代表在整体结构上是否有利于人大工作的开展。
第二,选举过程中由于具体操作上不够仔细,导致选出的代表在整体上履行职责的能力不尽人意。其一,在县、乡一级人大代表选举中,有的地方分配代表名额,事前不调查、不研究,就硬性规定这个选区要选妇女代表,那个选区要选非党代表。其二,一些地方在选区划分时只考虑到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是否相当,而对选区内是否具有合适的人选却缺乏周密的考虑。其三,一些地方提名代表候选人时,不能广泛发扬民主充分调动选民10人联名提名候选人;在确定正式候选人时,又不广泛征求意见就草率确定,甚至搞内定,从而影响了一些素质高的人选被确定为正式代表候选人;还有的工作图省事,提名代表候选人和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合二为一。其四,县、乡人大代表选举过程中对候选人的介绍普遍存在过于简单、过于抽象的问题,通常只是介绍候选人的姓名、年龄、性别、职务和简历,而对其政治思想、文化素养、工作能力和参政议政水平则很少介绍,甚至根本就不介绍。这样选民由于对代表候选人的了解不深、知之甚少,投票必然带有很大的盲目性和随意性,选出的代表未必就是本选区最为合适的人眩
第三,选举工作因制度上尚有缺陷,难以保证具有较高履行职责素质的各界精英当眩我国选举法的最后一次修订是1995年的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现行选举制度在某些方面已显现出一定的滞后性。一是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规定得偏多,而常设机关组成人员名额规定得偏少。代表基数大,不仅直接影响了代表整体素质的提高,也不利于开会讨论,不利于提高议事效率。而常设机关组成人员的数量太少,又不利于人大工作的正常开展和人大职能的充分发挥,很难与形势的发展要求相适应。二是缺乏对代表资格条件的全面而又具体的规定。这一欠缺往往造成在选举实践中对代表任职素质要求的认识模糊,给选举工作中把握代表素质带来一定的操作困难。三是选举法上关于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的规定欠科学。在实际操作中,被委托人很少考虑委托人的意愿而按照自己的意愿填写委托票,往往还容易被一些居心叵测的人所利用。在经济活动日益活跃、人口流动已司空见惯的今天,“委托投票”名为尊重了委托人的选举权,实则增加了选举的不公。四是代表构成的规定欠科学、严谨。我国的人大代表构成所遵循的七个方面的划分方式已不能充分反映我国现阶段的国民构成,不利于充分体现代表的代表性,也不利于提高代表构成的合理性和代表的整体素质。此外有关党与非党、少数民族、妇女、年龄结构等方面的要求在法律规定上比较笼统,主要靠政策规定,对于代表选举这种法律性要求很强的工作来说显然不够严谨。五是选举法中缺乏能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竞选机制。
三、把好代表入口关是提高代表整体履行职责能力的关键
第一,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努力排除思想认识障碍。首先,要广泛运用各种媒体加大对人大代表选举工作的重要性和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素质要求的宣传,要把代表履行职责所要求的政治素质、能力素质、文化素质和身体素质等方面讲全、讲清、讲透,努力排除思想认识上的重政治素质、轻履行职责能力的障碍。其次,要教育选举工作人员全面正确地把握对代表结构的要求,增强选举工作的政治责任感。不能一提起代表的广泛性,就忽略其素质要求而片面强调照顾方方面面;不能一提起代表的先进性,就不综合衡量和考虑其是否适宜当选而将先进模范和代表划等号;不能一提起保证选举的成功就只考虑是否选出了数量足够的代表而不考虑代表整体履行职责的能力。此外,还要引导广大选民排除“选谁当代表都一样”的模糊认识,珍惜自己的政治权利,严肃认真地投好自己的神圣一票。
第二,要切实做细各项工作,力戒选举工作草率从事。一要做细代表名额分配工作。在代表名额分配前,要认真细致的进行摸底调查,特别是对非党、妇女、少数民族的代表名额分配,要从下到上,再从上到下,几上几下,反复权衡、综合考虑,努力做到代表名额分配的公正、合理,彻底改变那种不作调查研究就从上到下层层下达代表名额,盲目地指定这个选区要选出非党代表,那个选区要选出妇女代表的做法。二要做细选区划分工作。在保证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大体相等的基础上,分配代表名额要注意综合考虑代表候选人的可能人选,为该选区能选出高素质的代表创造条件。三要做细提名、推荐和酝酿协商代表候选人工作。提名、推荐和酝酿协商代表候选人是能否选出高素质代表的重要环节,要广泛征求选民和选举单位的意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坚决杜绝在提名、推荐和酝酿协商代表候选人过程中图省事、搞指派、不民主的做法,真正把那些得到选民公认且具有较强的履行职责能力的人选确定为正式代表候选人。四要改进候选人的介绍方式。除了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必须对选民作候选人情况的全面介绍外,还应让候选人直接与选民见面进行有关情况的自我补充介绍与说明,回答选民的必要提问,以便选民切实加深对候选人的认识和了解。
第三,要加紧完善选举制度,切实保证把好代表入口。(1)要从现实需要和民主政治建设的趋势出发,参照国际惯例,合理减少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增加常设机关组成人员名额,充实各级人大常委会力量,优化其人员结构,以确保人代会闭会期间人大工作的正常有效开展。也可以通过试点,再考虑通过立法逐步实行人大代表职业化,让人大代表专职从事人民代表大会工作。代表的职业化必将大大提升其履行职责的能力,这是毫无疑问的。(2)要在代表法中明确规定当选代表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对代表履行职责的素质要求要明确、具体、便于把握。要明确规定行政、审判、检察机关人员不能兼任人大代表,以利于各级人大正常开展监督工作。(3)应取消委托投票制度,流动人口确实无法回原籍参加选举的,可以试行邮寄投票、网络定点投票等方式。(4)为避免片面追求代表结构比例而不得不进行的非民主性硬性指选,应当实行选区与界别双重选举制度。这样既可以保证代表的广泛性,又能够促进选举过程的民主化;既有利于代表的合理构成,又有利于提升代表整体履行职责的能力。(5)要在代表选举中导入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竞争机制,激发人民群众参与民主选举的政治热情,营造具有高素质参政议政人才在选举中脱颖而出的制度环.

假如我是人大代表

假如我是人大代表:首先,不能太富有,要有大多数群众一样的生活,没有特权;其次,代表着人民的意愿,而不是只想着少数富有、特权的人的权利;再而,要有坚定的信仰、信念,为人民群众谋取利益,与统治阶层讨权利。
假如我是人大代表:不能官话连篇,只承诺不干实事,数据不能弄虚作假,坚持以实事求是的原则反映意见。
假如我是人大代表:我要在人大会上批评一下政府没做好的事情,监督政府履行义务,承诺改进措施,完善民生计划,调整财富差距,取消特权。

如何完善我国人大代表选举制度 论文

可以去各大高校的法学院看看毕业论文选题。另外还有部分一,《法学基础理论》论文选题论法律解释的功能试论法的正义性有法不依的原因及其对策试论我国法律监督的机制及其对策论影响我国司法独立的因素及其对策程序法治的价值及其实现中国固有法文化的特点及其现代化试论法的规范作用中国法律现代化及其意义论法治国家的模式及其实现二,《宪法》论文选题简论我国公民权利和义务一致性从我国社会主义宪法的发展看法制的完善论选举权民主政治的价值及其实现论我国宪法中的司法制度及特色我国选举的民主程序三,《行政法》论文选题依法行政与市场经济论依法行政的实现途径论行政相对人论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监督论我国行政强制执行制度的模式选择论行政处罚的"一事不再罚"的原则论行政处罚中的听证制度论行政合同的可诉性论行政许可制度及其完善论国家侵权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五,《行政诉讼法》论文选题论行政诉讼价值及其结构论行政公诉制度论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立法完善抽象行政行为可诉性研究论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改革与完善对行政诉讼庭审若干问题的探讨论行政机关败诉原因及其可诉性论行政诉讼第三人论行政诉讼的证据规则六,《刑法》论文选题试论罪刑法定主义与刑罪罚个别化的关系论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贯彻问题论犯罪构成的内部结构主观要件在犯罪构成中的意义及认定论共同犯罪的类型及刑罚规定论集团犯罪安乐的刑法思考金融犯罪及其刑事对策环境犯罪及其刑事责任关于知识产权的几种犯罪论家庭暴力犯罪玩忽职守犯罪之定罪限合同诈骗罪主观故意探析七,《刑诉法》论文选题论证据的审查判断法人犯罪的刑事诉讼初探论刑事诉讼与人权保护关于刑复核程度的思考论刑事诉讼价值不起诉制度研究法院调查收集证据浅谈对电子证据的几点看法我国设立少年法院若干问题的研究与思考论律师的职业道德律师制度改革的若干问题研究论律师的权利律师法庭辩论技巧探讨八,《民法》论文选题论精神损害的物质赔偿论诚实信用原则论失踪人财产的代替论抵押权的实现浅论无效保证合同中民事责任显失公平制度的运用及现有规定的弊端论医患关系的法律属性及其处理医疗纠纷的特有原则论权利质权论表见代理制度论取得时效制度论缔约过失责任论合同的法定解除论善意取得制度论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论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九,《民事诉讼法》论文选题论处分原则论管辖异议制度论合格当事人的确定论民事诉讼制度民事复议制度研究十,《经济法》,《国际经济法》等论文选题论国有独资公司涉外债权的法律适用原则论仲裁决的域外执行论税收管辖冲突论涉外物权的法律适用原则论涉外婚姻关系的法律适用原则论股份合作企业的法律性质论金融鉴管法律制度的完善WTO反倾销规则与中国反倾销规则的比较论寄售货物的所有权及风险转移中外独立董事制度的比较研究论保险代理人制度论保险合同的变更十一,《婚姻法》论文选题论无效婚姻论亲权夫妻财产制论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的地位我国婚姻法的伦理性十二,《知识产权法》论文选题简析侵害商标权的行为及法律特征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的立法与展望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商业秘密的知识产权保护网络作品的版权保护十三,《劳动法》论文选题论劳动争议的处理劳动保护的必要性及措施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意义及对策其他选题个人储蓄存款实名制的法律问题信用证诈骗及其防范税收滞纳金探析还有另外的一个学院是这样的1、 系统论在法学研究中的运用。2、 评析资产阶级法的自由、平等原则。3、 论法律权利和义务4、 论依法办事5、 论综合治理6、 论社会主义法律关系7、 论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监督8、 论我国的司法原则9、 法与人权10、法与自由11、法与平等12、法与秩序13、法律移植初探14、法与道德15、立法与正义16、司法中的正义问题17、法与利益18、法与廉政建设19、法律渊源论20、论立法体制的完善21、法学的基本范畴研究22、论“特权”及其限制23、法与宗教、法的神圣性问题24、法律制裁的目的思考25、违法的根本原因26、当代中国的治吏问题27、法治与中国现代化28、论立法监督体制的完善29、论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30、论民主政治是法治政治31、论法律至上32、中西方法理学研究方法之比较33、论法的时代精神34、论立法的合宪性原则35、论立法的民主性原则36、法律与规律37、论司法独立38、论检察职能与检察改革39、法的定义的比较研究40、论自由思想的起源和发展41、中国法治之道路初探42、人权的司法保障43、论对执政党的法律监督44、论我国法律平等的理论与实践45、我国法院错案追究制度的实施状况46、论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为原则47、论权利与财产的一般关系48、论刑事法律关系49、论经济法律关系50、论行政法律关系51、试论法律信仰的培养52、论对权力的监督53、法与其它规范的关系54国际关系与法的发展55、法律程序的意义56、法律机制初探57、法治的路径58、法的性质59、科技革命对法的促进作用60、法律解释方法研究61、法律解释原理研究62、论法律原则63、论法的效力与法的实效64、论法的制度功能65、论司法公正与新闻自由66、制度创新与法制建设67、判例法在中国的创立与发展研究68、法的外延研究69、政党机构在中国的法律性质及其改革70、权力与权利关系研究71、司法改革问题研究72、中国法制建设的前景与道路73、中国法制建设的历史教训74、发达国家法治建设经验研究75、法的效率价值研究76、纠纷的解决原理77、法制运行规律研究78、论中国农民的法律地位79、农村法律问题研究80、论权力81、论权利行使的原则82、两大法系的比较及其中国法治建设的借鉴意义83、论法与政治文明84、论法之真善美85、法与艺术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1.论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2.试论特别权力关系3.对行政法渊源的思考4.论依法行政原则5.论行政合理性原则6.论责任行政原则7.论行政法上的比例原则8.论行政法上的信赖保护原则9.对我国行政主体理论的反思10.论行政主体的法律地位11.论行政职权与行政职责的关系12.公务员公务行为与个人行为区分标准探讨13.论行政法原则与行政法规则的关系14.论行政相对人在依法行政中的地位和作用15.论公务员救济制度的完善16.论对行政相对人权利的保障17.论行政实体法与行政程序法的关系18.论行政相对人的程序权利及其保障19.关于行政法性质的思考20.论行政法的理论基础21.论行政法律关系的不对等性22.论行政授权23.论行政委托24.论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程序控制25.论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司法控制26.论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法律控制27.论行政自由裁量权膨胀条件下的“合理性原则”。28.试论行政相对人的程序抗辩权29.试论抽象行政行为的法律责任30.论对行政立法的控制31.论行政立法中的法律保留与法律优位原则32.论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的区分标准33.论行政行为的成立与生效34.论行政行为的公定力35.论无效行政行为及其法律后果36.论无效行政行为与可撤销行政行为的关系37.论合法行政行为的认定标准38.对行政行为概念及其特征的认识39.论行政事实行为及其法律控制40.准行政行为探讨41.论行政处罚的设定权42.论行政处罚中的“一事不再罚”原则43.论行政处罚中的“罚缴分离”制度44.论行政处罚中的“职能分离”制度45.论行政处罚权的相对集中46.论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47.论行政处分及其法律救济48.论行政处分程序的完善49.论《行政处罚法》对公民权益的保护50.论行政法上的应急性原则51.论行政强制执行的模式52.论行政强制措施及其法律控制53.论行政强制执行的性质54.论行政征收与征用的关系55.论行政征收及其法律控制56.论征收、征用与公民财产权的保护57.论行政征用补偿制度58.政府采购中的政府角色分析59.论当代行政法的发展特点60.论行政国家与行政权的控制61.论行政权与公民权利的关系62.对行政法理论基础的认知63.论行政滥用职权及其法律控制64.论行政越权65.论行政不作为及其法律控制66.论行政不作为引起的赔偿责任67.论行政许可的性质68.论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及其适用69.论《行政许可法》对行政立法的影响70.论《行政许可法》对建设法治政府的作用71.论行政许可权的相对集中72.论行政许可的听证程序73.论行政许可的法律责任74.论行政许可范围的设定75.论行政许可中的监督检查原则76.论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的区分77.论行政指导及其法律控制78.论对行政合同的司法审查79.论行政合同的性质80.论行政即时强制81.论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与主要制度82.论行政程序立法的目标模式定位83.论行政法治与行政程序84.论正当行政程序原则85.论行政相对人在行政程序中的参与权86.论行政公开原则87.论行政立法中的公民参与88.论行政执法中的公民参与89.论行政听证笔录的法律效力90.论行政程序的价值与功能91.论行政程序违法的法律责任92.论对行政裁决行为的司法审查93.论行政给付及其法律救济94.论公共行政与国家行政的关系95.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96.对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认识97.论我国行政复议管辖体制的缺陷及其完善98.论行政复议的性质与功能99.论行政复议中的举证责任100.完善行政复议决定种类的构想101.行政复议“司法化”探讨102.论行政诉讼中的“合法性审查”原则103.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认识104.扩大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思考105.论行政诉讼的原告资格106.论行政诉讼的第三人107.论行政诉讼的被告108.论行政诉讼中举证责任的分担109.论行政诉讼中被告的举证责任110.论行政诉讼中原告的举证责任111.对行政诉讼中不停止执行原则的评析112.论行政诉讼中的法律适用113.论行政公益诉讼114.论行政诉讼判决种类的完善115.论行政赔偿的归责原则116.扩大行政赔偿范围的构想117.论行政赔偿标准的完善118.论行政追偿119.论行政补偿制度120.论国家赔偿中的精神损害赔偿121.论电子政务及其法律规制122.论经济全球化与政府职能的转变123.论网络时代行政法的发展124.论经济全球化对行政法的影响125.论检察机关对行政诉讼的监督126.完善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几点思考127.论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完善128.论公务员的惩戒制度刑法学论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罪刑法定原则或罪刑适应原则或平等原则)论犯罪概念论罪与非罪的界线论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构成论犯罪构成理论论犯罪客体的几个问题论犯罪结果(或危害结果)论行为对象论刑法中的因果关系论单位犯罪论刑法中的不作为论犯罪的故意试论过失犯罪负刑事责任的理论依据试论犯罪目的与犯罪动机论正当防卫论犯罪预备论犯罪未遂论犯罪中止论共同犯罪论牵连犯的几个问题数罪并罚的几个问题论刑论罚金刑论缓刑论自首累犯的几个问题论罪名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几个问题论交通肇事罪论走私罪论洗钱罪论有组织犯罪论假冒商标犯罪论重婚罪论挪用公款罪论破坏生产经营罪论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的界线论强奸罪39“婚内强奸”的刑法分析论诬告陷害罪论伪证罪论抢劫罪关于诈骗罪的几个问题贪污罪的几个问题论合同诈骗罪论保险诈骗罪论受贿罪论滥用职权罪论玩忽职守罪论侵占罪论刑法对我国多种经济成份的保护市场经济与刑法的适用论刑法在廉政建设中的作用市场经济与刑法观念的变更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犯罪与对策论刑事责任能力论定罪论刑事责任论量刑情节论“缓”制度论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论证券犯罪论毒品犯罪论转化犯论淫秽物品的犯罪论刑法的时空效力持有型犯罪之研究婚内强奸的刑法分析环境犯罪研究论洗钱罪四、犯罪学犯罪概念的犯罪学分析犯罪学实证主义学派的基本观点评价我国现阶段犯罪现象的规律与特点犯罪学在我国的历史发展与现状青少年犯罪的原因、特点与防治对策暴力犯罪的特点、原因与防治对策金融犯罪的原因、特点与预防贪污犯罪的原因、特点与预防贿赂犯罪的原因、特点与预防女性犯罪的原因与防治对策流动人口犯罪的特点与控制农村犯罪的特点与控制城市犯罪的特点与控制强制性环境对犯罪人人格特征的影响智力、气质与犯罪的关系情景因素在犯罪行为生成过程中的作用生物因素与犯罪的关系需要结构与犯罪的关系犯罪的犯罪学分类犯罪人的犯罪学分类犯罪统计的价值评断犯罪数(隐亲)存在的原因与对策社会反应与犯罪的关系刑罚的预防犯罪价值预防犯罪的模式探讨刑事政策在犯罪过程中的作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内容与定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五、宪法学论宪法概念“宪法为根本法”命题之辨析论宪法与宪政的联系与区别论宪法至上与法治论宪法的基本精神我国宪法关系初探论宪法关系的特点论基本人权原则权力制约的形态及其比较论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论宪法解释的功能宪法解释基本问题研究宪法序言法律效力问题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宪法功能的再认识社会转型与宪法变迁试论我国现行宪法的基本原则试论我国宪法监督体制我国宪法修改的历程及评价宪法修改的公众参与问题研究我国宪法修改的模式分析论宪法信仰论宪法权威宪法惯例的生成及特点论宪法性法律当代违宪审查制度的特点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模式选择论宪法监督体制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宪法监督制度完善问题研究论宪法诉讼制度的价值及功能论我国宪法诉讼制度的建立论宪法与公共权力WTO下的宪政建设近代中国的宪政文化述评宪法与国际人权公约关系研究论宪法的国际化论人民代表大会制的特征论人民代表大会制是实现人民民主的基本形式选举权平等性的理论与实践论选举制度的基本功能论我国选举制度的完善公民投票问题研究宪政语境下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完善问题研究代议制度比较研究试论专职代表制论人大代表的身份论人民代表素质论人大会议制度的完善论人大代表的质询权及其完善人大会期制度完善问题研究论选民和选举单位对人大代表的监督选举制度之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意义试论美国的选举制度地方人大党委会在宪法监督中的作用初探试论统一战线在我国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作用试论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人民政协地位探究论人民政协的性质试论民主党派参政制度试论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关系试析我国地方立法中的问题公民权利与社会安定的关系初探试论民族区域地方自治机关的建设论民族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的效力论宪法中的权利与权力结构体系论我国行政区划的改革及完善论我国的地方制度论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质及其优越性论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的性质论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法律地位论特别行政区政治体制的特点论中央和地方关系对我国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评价与展望论基层民主自治试论经济制度在宪法中的地位论公民论公民意识论公民权与人权论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民权利的发展论迁徒自由论公民基本权利的立法保障宪法基本权利效力问题研究论宪法基本权利的功能宪法基本权利对第三人效力问题研究社会转型与公民基本权利的发展我国宪法基本权利体系与国际人权公约接轨问题研究选举制度与政治文明比较各国环境权的宪法规定论知识产权保护的宪法依据公民财产权研究论公民的被选举权互联网时代的言论自由论新闻自由的界限论我国宪法公民基本权利体系的完善刑的存废与公民生命权的保障安乐与公民生命权的保障“人权”入宪的意义及思考立法平等与平等权的实现平等权的保障与差别待遇论言论自由试析公民结社自由的立法劳动教养制度与公民人身自由权的保障论公民就业平等权的保障宪法视域中的“三农”问题论城乡公民权利的平等保护试析公民基本权利立法的价值取向我国公民基本权利限制问题研究论公民基本义务的性质及功能论劳动基本权利的构成论生存权的保障信息安全立法与公民知情权保障的协调论我国国家赔偿制度的完善试论我国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国家求偿权初探国家赔偿与国家补偿的关系论社会保障权产生的背景论公民控告、检举、申诉权的制度化保障我国关于公民出版自由立法的现状及发展趋势论公民的知情权论表达自由的特征刑事诉讼原则宪法化问题研究论公民私有财产权的宪法保障论我国公民权利的救济制度及其完善论公民基本权利的冲突与协调正当法律程序对公民权利的保障问题研究论司法权的性质与配置论我国的国家元首制度公民受教育权问题研究论环境权论宗教信仰自由宪法视角的司法改革问题研究论司法独立论人大监督权的理论基础“个案监督”的是与非论人大对政府财政的监督论地方人大的立法权论中央对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解释权论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民族立法权我国人民法院的设置及其改革问题研究论检察权的性质及功能紧急状态的立法研究论紧急状态时期的公民权利保护试论我国行政诉讼的宪法依据论总理负责制论公职人员名誉权与公民监督权的冲突与协调法治政府的标准公众参与与民主政治六、中国法制史论神判、天罚观念的社会历史基础中国法律起源的基本特征论马锡五审判方式试论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法制中的中国传统试论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法制中的“社会本位”原则论北洋政府时期法制中的封建性试论《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的资产阶级法治原则试论《大清民律草案》中对中国传统的民事规范体系模式的创新试论《大清民律草案》中对中国传统民法的继承论《大清新刑律》对中国传统刑律的创新论外国列强的在华治外法权论清朝法律对资本主义萌芽的抑制从唐律的内容看中国法律儒家化的完成(一准乎礼而得古今之乎)试论太平天国法制的进步性试论太平天国法制的封建性论明代法制中的“重典治国”精神试论宋代司法审判制度的创新试论元朝法律对唐宋法律的反动试论《开皇律》在中国法制史上的历史地位论汉朝的春秋决狱论秦代法律制度对西周法制的创新论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刑法在中国古代刑法史上的历史地位。论儒家法思想的现代价值试论汉朝的刑法改革及其历史意义试论春秋时期的成文法运动试比较中国古代监察 制度狱中国当代检察制度之异同试比较中国古代官僚制度与近代公务员制度之异同试比较新民主主义法制与南京国民政府法制的主要区别论孙中山法律思想中的“中西合璧”特征论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土地法从汉朝刑法原则和制度看法律的儒家化试论中国古代工商经济法制的主要特征论儒家法律思想与现代法治思想的冲突司法独立原则与中国法律近代化论中国古代民法的的基本特征论南京国民政府的检察制度试论大陆法系对清末和民国法制的影响试论明代婚姻和继承制度的变化试论唐宋到明清三法司职权的变化及其意义论中国传统的法律教育七、外国法律史西方自然法思想源流论中西法律起源的比较希腊、罗马宪政研究罗马私法的精神中世纪法律思想研究中世纪教会法研究中世纪西欧法律二元化的影响古东方法特点研究伊斯兰法律传统研究法律移植与法制变迁的历史实践与理论欧陆法律传统解析法国民法典与法兰西民族文化德国民法典对世界法制的贡献法德民法典比较普通法精神与英吉利民族文化英国土地法研究英美判例法研究英美宪政制度研究英美司法独立制度研究英美陪审制度研究英美律师制度研究英美合同法与对价制度研究英美信托财产制研究英美侵权制度研究英美刑罚制度研究英美法制现代化比较研究近代西方法制思想研究卢梭与孟德斯鸠法律思想比较研究边沁功利主义法律思想研究历史法学派的思想贡献刑事古典学派刑法思想研究刑事人类学派刑法思想研究刑事社会学派刑法思想研究两大法系陪审制比较研究西方监狱制度比较研究西方检察制度比较研究西方警察制度比较研究西方法院与法官制度西方庭审模式研究新自然法学思想评析社会学法学思想研究新分析法学思想研究经济分析法学对现代西方法制的贡献八、民事诉讼法学关于民事诉讼法学若干基本问题的探讨关于民事诉讼若干基本问题研究关于网上名声诉讼方式的可能性探讨论民事诉讼的基本模式及其理论基础论我国民事审判制度的变革论我国市场经济下的民事诉讼关于我国民事诉讼立法若干问题的探讨我国海峡两岸民事诉讼程序比较一国两制下的民事诉讼特点论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论民事诉讼上的法律事实论诉权论诉诉讼标的及其识别标准研究论诉的成立要件论反诉制度论处分原则论当事人双方诉讼权利平等原则论辩论原则论法院调解原则论检察机关对民事审判的法律监督合议制度研究回避制度研究公开审判制度探讨我国民事案件审级制度研究民事诉讼案件主管问题研究民事诉讼管辖制度研究论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若干问题共同诉讼研究论第三人论代表人诉讼制度论诉讼代理制度论证据论我国民事诉讼证据制度论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举证责任免除问题研究证据的理论划分标准研究证据保全问题探讨关于强制措施若干问题探讨论民事诉讼中的送达制度论财产保全论先予执行制度诉讼费用问题研究若干不同类型案件审判程序问题研究第一审程序研究普通程序研究简易程序研究论起诉第二审程序若干问题探讨论上诉关于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研究论特别程序督促程序研究(或完善)公示催告程序研究(或完善)论破产程序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研究执行难及其对象之我见论民事诉讼中的国际司法协助论民事诉讼中的区际司法协助论民事纠纷的地域特点论民事纠纷的时代特点论民事纠纷的人群特点论促裁制度的若干问题论人民调解国际民事诉讼的基本原理探讨公证在民事诉讼中的意义及作用问题研究九、刑事诉讼法学论刑事诉讼主体试论刑事诉讼中的价值目的构造等若干基本理论论无罪推定论刑事辩护制度的完善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的权利及其保障措施及其保障如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试论检察机关对刑事案件的法律监督试论刑事被害人在诉讼中的地位刑事强制措施的适用及完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若干理论问题探讨刑事证据制度若干理论问题探讨试论刑事诉讼中的证明诸责任论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论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试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试论被害人陈述论证人证言间接证据及其运用海峡两岸刑事诉讼程序比较研究论刑事审判方式的改革及完善论刑事自诉案件论上诉不加刑原则试论涉外刑事诉讼的特点刑复核程序的改革与完善试检察机关的抗诉论刑事申诉制度论刑事代理制度关于刑事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研究关于刑事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研究论刑事证据的法律性论我国公诉制度的完善论我国证据立法模式的选择论审判公开原则刑事二审程序的若干问题我国审前程序的立法完善十、国际法论国际法与国际关系论国际法与国际政治国际法方法论国际法价值论国际法认识论6.论国际法的效力7.论国际法由弱变强的趋势8.论国际法的法律基础与社会基础9.论国际法的法律性10.论国际法的渊源11.论《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12.论国际习惯和条约的动静态关系13.评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理论与实践14.论条约与中国国内法的关系15.论国际法与国家主权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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